02590 极智嘉-W 公告及通告:修订章程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

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

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Beijing Gekplus Technology Co., Ltd.

北京极智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以不同投票权控股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码:2590)

修订章程

本公告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第13.51(1)条作

出。

兹提述北京极智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2025年8月4日的公告

(「该公告」),内容有关本公司部分行使超额配股权,涉及合共16,669,800股H股,

约占超额配股权行使前全球发售项下初步可供认购发售股份总数的10.3%。除文

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于部分行使超额配股权完成后,本公司的注册股本及股份总数分别变更为人民币

1,337,286,998元及1,337,286,998股。为反映本公司注册股本及股本结构的相关变

动,已对本公司的章程(「章程」)进行相应修订。

根据于2024年11月26日举行的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授予的授权以及本公司董

事会(「董事会」)进一步授予的授权,经董事会授权人士批准按照全球发售的完成

情况,对章程作出相应调整及修订,包括但不限于章程内有关本公司注册股本及

股权结构的内容。

章程修订详情如下:

原第五条为:

「公司于2025年6月13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完

成备案,并经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批准,首次向社

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61,405,800股(以下简称「H股」),H股于2025年7月9日

在香港联交所上市。H股全部为B类股份。」


现修订如下:

「公司于2025年6月13日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完

成备案,并经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批准,首次向社

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61,405,800股(超额配售权行使前)(以下简称「H股」),

H股于2025年7月9日在香港联交所上市。H股全部为B类股份。」

原第十八条为:

「…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股份后,如超额配售权不被行使,公

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20,617,198元,股份总数为1,320,617,198股,由

1,007,480,683股境外上市股份和313,136,515股境内未上市股份构成,其中A类

股份为218,560,434股,B类股份为1,102,056,764股;如超额配售权被全部行使,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44,827,998元,股份总数为1,344,827,998股,由

1,031,691,483股境外上市股份和313,136,515股境内未上市股份构成,其中A类股

份为218,560,434股,B类股份为1,126,267,564股。」

现修订如下:

「…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股份且超额配售权被部分行使后,公司的注

册资本为人民币1,337,286,998元,股份总数为1,337,286,998股,由1,024,150,483

股境外上市股份和313,136,515股境内未上市股份构成,其中A类股份为

218,560,434股,B类股份为1,118,726,564股。」

原第二百三十一条为:

「本章程经股东会审议通过,自公司H股票于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

自本章程生效之日起,公司原章程即自动失效。」

现修订如下:

「本章程自公司股东会特别决议通过之日或经股东会授权的董事会及╱或董事会

授权人士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自本章程生效之日起,公司原章程即自动失效。」


本公司将就上述章程修订向中国有关政府或监管机构完成工商登记、备案及其他

事宜。经修订章程全文可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 w.hkexnews.hk )及

本公司网站( w.gekplus.com )查阅。

承董事会命

北京极智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主席、执行董事兼首席执行官

郑勇

北京,2025年8月6日

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包括(i)执行董事郑勇先生、李洪波先生、陈曦先生及刘凯

先生;(i)非执行董事夏志进先生、陈和江先生、白津先生及李珂先生;及(i)独

立非执行董事陈晨女士、刘大成先生、陈少华先生及韩愉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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