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526 利时集团控股 公告及通告:补充公布 – 董事及董事委员会成员变更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的内容概不负责,

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布全部或任

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LISI GROUP (HOLDINGS) LIMITED

(股份代号:526)

(于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补充公布

董事及董事委员会成员变更

谨此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五年七月三十一日之公布(「该公布」)。除另有界定

者外,于本公布内所采用之词汇与该公布内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诚如该公布内所披露,陈女士已经获委任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由二零二五

年七月三十一日起生效。本公司谨此补充,委任陈女士之服务年期将为三年,并

须根据本公司之公司细则于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上退任。陈女士有权收取年度酬

金240,000港元,其乃参考其于本公司之职责及责任及通行市场状况而厘定。诚如

陈女士所确认,并无任何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h)至(x)条的任何规定而披

露的资料。

陈女士亦已经确认,(i)与《上市规则》第3.13(1)至(8)条所述的各项因素有关的独立

性;(i)其于过去或现时于本公司或其附属公司业务中并无任何财务或其他权益,

与本公司的任何核心关连人士(定义见《上市规则》)并无任何关连;及(i)其于获

委任时,并无其他可能会影响其独立性的因素。


于该公布内所载之所有资料均维持不变,本公布为该公布之补充,并应与该公布

一并阅读。

承董事会命

利时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兼执行董事

李立新

香港,二零二五年八月六日

于本公布发表日期,董事会由执行董事李立新先生、程建和先生及金亚雪女士,

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何诚颖先生、邝焜堂先生及陈薇女士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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