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03 广南(集团) 公告及通告:关于收购位于佛山市里水镇之用地使用权的须予披露交易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
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
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
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于香港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1203)(股份代号:01203)
关于收购位于佛山市里水镇之用地使用权的关于收购位于佛山市里水镇之用地使用权的
须予披露交易须予披露交易
收购用地使用权收购用地使用权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24年12月27日的公告,内容有关成立粤海里水
食品。
董事会欣然宣布,粤海里水食品(本公司之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成功
投得位于中国广东省佛山市里水镇之该地块的用地使用权,代价为人
民币56,160,000元(相当于约61,658,000港元),据此,于2025年8月6日,佛
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与粤海里水食品就成功投标订立成交确认书。
上市规则的涵义上市规则的涵义
由于收购该地块的用地使用权的一项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但全部低
于25%,故收购该地块的用地使用权构成一项须予披露交易,并须遵守
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的公告及申报规定。
收购用地使用权收购用地使用权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24年12月27日的公告,内容有关成立粤海里水食品。
董事会欣然宣布,粤海里水食品(本公司之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成功投
得位于中国广东省佛山市里水镇之该地块的用地使用权,代价为人民
币56,160,000元(相当于约61,658,000港元),据此,于2025年8月6日,佛山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与粤海里水食品就成功投标订立成交确认书。
《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将由粤海里水食品与佛山市自然资源局于成交
确认书日期起计10个营业日内订立。
成交确认书的主要条款载列如下:
日期:日期:2025年8月6日
订约方:订约方:(1) 粤海里水食品,本公司之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
- ,为佛山
市自然资源局指定的事业单位,负责该地块的
公开拍卖。
据董事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深知、全悉及确信,佛山市自然资源局、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彼等各自之最终实益拥有人均为独立于本
公司及其关连人士的第三方,且与彼等并无关连。
该地块的详情:该地块的详情:
该地块位于中国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石塘「大秧地」(地块编号:
YDCR44060500804604)。该地块总占地面积约为34,035.21平方米。该地块
的容积率介乎不低于1.0至不高于3.0。该地块指定用于工业用途。该地
块工业用途的用地使用权期限为50年,自《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日期起
计的首15年内,其用途为牲畜屠宰、肉制品生产及副产品加工。
代价:代价:
粤海里水食品已以人民币56,160,000元(相当于约61,658,000港元)的代价
投得该地块的用地使用权。
粤海里水食品已支付人民币11,240,000元(相当于约12,340,000港元)作为
投标保证金,该笔款项构成代价的一部分。预期粤海里水食品将于《用
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订立后30天内支付剩余代价。
代价为该地块的用地使用权的投标价格,由粤海里水食品在考虑投标
起始价、现行市场状况、该地块位置及周边地区地价后厘定。本公司预
期粤海里水食品将以其内部资源支付该代价。
收购用地使用权的理由及裨益收购用地使用权的理由及裨益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24年12月27日的公告,内容有关成立粤海里水食品。
粤海里水食品收购该地块的用地使用权,为一项战略举措,与本集团巩
固、提升及拓展其食品生物业务,以及加快在粤港澳大湾区传统产业经
营转型升级的目标相符。粤海里水食品拟在该地块上开发、建设及经营
一座屠宰场及相关设施。
本集团透过其附属公司粤海里水食品,致力于在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
发展一间现代化、高标准的屠宰企业。该地块位于成熟工业区内的优越
位置,毗邻主要高速公路及交通网络,具备便捷的联通优势。此战略位
置有助于牲畜及制成品的高效运输,降低物流成本,并确保能及时送达
香港及大湾区其他主要市场。该位置与住宅及商业区相互分隔,可最大
限度减少对环境及社会的潜在影响,为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持。
收购该地块的用地使用权将使本集团进一步整合其在食品生产价值链
中的各项业务,涵盖从牲畜屠宰、肉类加工到冷藏及配送等环节。此项
垂直整合预期将提升供应链效率、改善产品质量与安全水平,并增强本
集团应对市场对高质量肉制品需求的能力。收购亦将成为本集团扩大
经营规模的平台,助力其在屠宰及食品业务领域实现更大的协同效应。
经考虑上述因素后,董事认为收购该地块的用地使用权整体有利于本
公司及股东,且该地块被认为适合本集团的业务发展。董事亦认为,收
购该地块的用地使用权的条款乃按正常商业条款订立,属公平合理,且
符合本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本集团及订约方的资料本集团及订约方的资料
本公司为一间于香港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其股份于联交所主板上市,
主要从事投资控股。本集团主要从事食品生物的代理与贸易、提供屠宰
服务、制造及销售马口铁产品以及物业租赁。
粤海里水食品为一间于中国成立的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食品生产、食品
销售、活猪屠宰、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低温仓储及初级农产品收购等业务。
粤海里水食品65%的权益由粤海食品佛山(本公司之间接非全资附属公司)
持有,35%的权益由梦里水乡持有。据董事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深知、
全悉及确信,除梦里水乡持有粤海里水食品上述35%权益外,梦里水乡
及其最终实益拥有人(即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公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均
为独立第三方。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为佛山市政府的一个部门,负责中国广东省佛山市
的城市更新工作。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佛山市自然资源局指定
的事业单位,负责中国广东省佛山市国有土地(包括该地块)的公开拍卖,
以及审核透过该等拍卖进行土地购买的文件。
上市规则的涵义上市规则的涵义
由于收购该地块的用地使用权的一项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但全部低于
25%,故收购该地块的用地使用权构成一项须予披露交易,并须遵守上
市规则第14章项下的公告及申报规定。
释义释义
于本公告中,除文义另有所指外,下列词汇具有以下涵义:
「董事会」指董事会
「本公司」指粤海广南(集团)有限公司,一间于香港
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其股份在联交所
主板上市
「成交确认书」指粤海里水食品与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就成功投得该地块于2025年8月6日订
立的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成交确认书》
「关连人士」指具有上市规则赋予其的涵义
「代价」指具有本公告「收购用地使用权 — 代价」一
节赋予其的涵义
「董事」指本公司董事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指佛山市自然资源局,为佛山市政府的一
个部门
「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
指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海分中心,
为佛山市政府的一个事业单位
「粤海食品佛山」指粤海食品(佛山)有限公司,一间于中国
成立的有限公司,并为本公司之间接非
全资附属公司
「粤海里水食品」指粤海里水食品(佛山)有限公司,一间于
中国成立的有限公司,并为本公司之间
接非全资附属公司
「本集团」指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香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港元」指香港法定货币港元
「独立第三方」指根据上市规则,任何并非本公司关连人
士且独立于本公司及其关连人士的第三
方人士或公司
「该地块」指位于中国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里水镇
石塘 「大秧地」的地块 (地块编号:
YDCR44060500804604),总占地面积约
34,035.21平方米
「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指粤海里水食品与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就收
购该地块的用地使用权将订立的《国有
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上市规则」指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梦里水乡」指佛山市南海区梦里水乡置业投资有限公
司,一间于中国成立的有限公司
「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
「人民币」指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
「股份」指本公司股份
「股东」指股份持有人
「平方米」指平方米
「联交所」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附属公司」指具有上市规则赋予其的涵义
「%」指百分比
就本公告而言,除另有所指外,已采用人民币1.00元兑1.0979港元之汇率(如适用),仅
供说明之用,而并不代表任何金额已经、可能已经或可以按该汇率或任何其他汇率
兑换。
承董事会命
粤海广南(集团)有限公司粤海广南(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主席兼总经理
杨哲杨哲
香港,2025年8月6日
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两位执行董事(杨哲先生及周宏基先生)、
两位非执行董事(于会娟女士及温引珩先生)及三位独立非执行董事
(Gerard Joseph McMahon先生、李嘉强先生及黄友嘉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