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701 CNT GROUP 公告及通告:盈利警告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

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

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

担任何责任。

盈利警告

本公告乃北海集团有限公司 (「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本集团」)

董事 (「董事」) 会 (「董事会」)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

规则 (「上市规则」) 第13.09(2)(a) 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

第571章) 第XIVA部项下之内幕消息条文而发出。

董事会谨此通知本公司之股东 (「股东」) 及本公司之有意投资者,根据

董事会之现有初步资料 , 包括但不限于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

止六个月 ( 「 二零二五年六个月期间」 ) 之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

预期本集团于截至二零二五年六个月期间之股东应占亏损将录得介乎

36,000,000港元至40,000,000港元,而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

六个月之股东应占亏损则为13,500,000 港元。

二零二五年六个月期间股东应占亏损之估计金额显著增加,主要是由于以下

因素:

(a) 本集团于香港及中国内地之投资物业于二零二五年六个月期间之

公平值亏损大幅增加,而于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之公平值亏损则约为

11,600,000 港元;

(b) 并无于截至二零二四年六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一次性收回衍生诉讼之

抗辩费用约 6,400,000港元;及

(c) 本公司之非全资附属公司中漆集团有限公司 (「中漆集团」) (股份

代号:1932) 之显著股东应占亏损金额,该亏损于中漆集团就其于

二零二五年六个月期间之盈利警告所刊发日期为二零二五年八月

六日之公告中披露。


尽管有上述信息,由于上述之公平值亏损乃属非现金性质,对本集团的营运

现金流并无影响。本集团的整体财政状况维持稳健。

本公司仍在就本集团于二零二五年六个月期间之未经审核综合业绩定稿。

上述之估计亏损金额并未经本公司之独立外聘核数师审阅或确认,亦未经

董事会之审核委员会审阅,并可能与本集团于二零二五年六个月期间之未经

审核综合业绩不同。本公司将于二零二五年八月底前完全遵照上市规则之

要求,刊发本公司于二零二五年六个月期间之业绩公告。

股东及本公司之有意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之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代表董事会

北海集团有限公司

主席兼董事总经理

徐荫堂

香港,二零二五年八月六日

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成员为徐荫堂先生及麦志华先生(均为执行董事);

徐浩铨先生及张军先生(均为非执行董事);及高国辉先生、黄德锐先生及

林莹如女士(均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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