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537 创辉珠宝 公告及通告:终止股份奖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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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
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
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8537)
创辉珠宝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Chong Fai Jewelery Group Holdings Company Limited
终止股份奖励计划
兹提述创辉珠宝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2021年3月19日的公告(「该公告」),
内容有关采纳股份奖励计划。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
相同涵义。
董事会自2021年3月19日起采纳股份奖励计划。根据股份奖励计划,董事获授权(i)认可及
奖励合资格人士对本集团作出或将予作出的贡献或潜在贡献;(i)使合资格人士的利益与
本公司的利益保持一致,并使其为本集团的未来发展及扩张奋斗;及(i)吸引优秀人才加
入本集团,并激励彼等为本集团的持续经营及发展效力。
根据股份奖励计划的规则,股份奖励计划须于(i)采纳日期的第八个周年日;及(i)董事会
厘定的提前终止日期的较早者终止,惟有关终止不得影响任何经选定参与者的任何现有
权利。
截至本公告日期,并无任何合资格人士获授任何奖励。鉴于受托人截至本公告日期持有
已根据股份奖励计划购买但尚未授予的本公司1,063,000股份,且本公司不打算于下一
财政年度根据股份奖励计划授予进一步奖励,且本公司已于2025年7月31日授出购股权计
划,以向合资格参与者提供奖励或奖赏,以奖励其对本集团增长及发展所作出的贡献,
为降低本公司的行政成本,董事会已决议自2025年8月1日起终止股份奖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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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股份奖励计划终止后,受托人须于须于接获有关出售通知后,于一(1)年(经受托人与本
公司协定,或本公司可能另行决定的较长期间)内出售股份池余下的所有股份,并将有关
出售的所有现金及所得款项净额以及股份池余下的其他资金(根据信托契约就所有出售成
本、开支及其他现有及未来负债作出适当扣减后)汇付予本公司。
董事会认为,终止股份奖励计划不会对本公司产生任何重大不利影响,且符合本公司及
其股东的整体最佳利益。
承董事会命
创辉珠宝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兼行政总裁
傅镇强
香港,2025年8月1日
于本公告日期,执行董事为傅镇强先生、张丽玉女士、傅云玲女士及傅浩瀚先生;独立非
执行董事为陈昌达先生、王泳强先生及陈子明先生。
本公告的资料乃遵照GEM上市规则而刊载,旨在提供有关本公司的资料;董事愿就本公
告的资料共同及个别地承担全部责任。各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确认就其所深知
及确信,本公告所载资料在各重要方面均属准确完备,没有误导或欺诈成分,且并无遗
漏任何其他事项,足以令致本公告或其所载任何陈述产生误导。
本公告将自刊发日期起最少一连七日于联交所网站 w.hkexnews.hk 的「最新上市公司公告」
一页及本公司网站 w.chongfaiholdings.com 刊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