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11 中国科技产业集团 公告及通告:进一步延迟寄发内容有关持续关连交易运维服务合约之通函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责,对

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不会就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

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

进一步延迟寄发内容有关持续关连交易

运维服务合约

之通函

兹提述

(i)

中国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五日及二

零二五年六月二十六日之公告(统称「该等公告」),内容有关持续关连交易运维服务合

约;及

(i)

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五年七月十七日内容有关延迟寄发通函之公告(「延迟公

告」)。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告所用之词汇与该等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诚如延迟公告所披露,根据

GEM

上市规则之规定,载有(其中包括)

(i)

运维服务合约之

条款详情;

(i)

其项下拟进行之持续关连交易;

(i)

相关年度上限;

(iv)

独立董事委员会函

件;

(v)

独立财务顾问函件;及

(vi)

召开股东特别大会之通告之通函预期将于二零二五年

八月一日或之前寄发予股东。

由于本公司需要额外时间落实将载列于该通函之若干资料,该通函之寄发日期将延迟

至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二日或之前。

承董事会命

中国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主席

黄波

香港,二零二五年八月一日


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包括五名执行董事即黄波先生(主席)、黄渊铭先生、张金华女

士、谢文杰先生及胡欣女士以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即张锭坚先生、马兴芹女士及乔文

才先生。

本公告的资料乃遵照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GEM

证券上市规则而刊载,旨在提供有

关本公司的资料;董事愿就本公告的资料共同及个别地承担全部责任。各董事在作出一

切合理查询后,确认就其所知及所信,本公告所载资料在各重要方面均准确完备,没有

误导或欺诈成分,且并无遗漏任何其他事项,足以令致本文件所载任何陈述或本文件产

生误导。

本公告将自刊发日期起最少一连七天于联交所网站

w.hkexnews.hk

之「最新上市公司

公告」一页内刊登及于本公司网站

w.chinatechindgroup.com

内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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