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032 港通控股 公告及通告:正面盈利预告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
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
担任何责任。
THE CROS-HARBOUR (HOLDINGS) LIMITED
港通控股有限公司
(于香港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32)
正面盈利预告
本公告乃由港通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
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条及《证券及期货条例》
(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IVA部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上市规则》)而发出。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通知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本集团可能录得本公司权
益持有人应占本集团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本期间」)之预期溢利约为港币
470.0百万元,而2024年同期则录得溢利为港币235.2百万元。预期溢利增加主要由于透过
损益按公允值计量(「按公允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之估计公允值收益净额约为港币
320.0百万元,而2024年同期录得按公允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之公允值收益净额为港币
116.8百万元。
本公司仍在编制本集团本期间之中期业绩。本公告是根据(其中资料包括)董事会对本集团
之最新综合管理账目之初步审阅及评估及现时可供董事会参考之资料而发出,而有关账目仍
有待本公司核数师审阅及本公司进一步审阅。因此,当董事会获得更多及╱或更新资料时,
本公告所载资料可能会有调整。本集团于本期间之财务表现详情将在预计于2025年8月底
刊发之本集团中期业绩公告披露。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董事总经理
杨显中
香港,2025年7月31日
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成员包括执行董事张松桥、杨显中、袁永诚、黄志强、梁伟辉及
董慧兰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吴国富、梁宇铭及黄龙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