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375 YGM TRADING 委任代表表格:股东周年大会适用之代表委任表格
普通决议案 | 赞成 | 反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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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省览及考虑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 董事会报告及独立核数师报告。 | ||
2. | 核准及宣派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末期股息。 | ||
3. | (i) (a) 重选周陈淑玲女士为本公司执行董事。 | ||
(b) 重选傅承荫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 | |||
(c) 重选蔡廷基先生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彼已担任本公司独 立非执行董事超过九年)。 | |||
(ii) 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厘定董事及任何董事委员会成员的酬金。 | |||
4. | 续聘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核数师及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厘定其 酬金。 | ||
5(A). | 授予本公司董事会一般授权以配发、发行及处理本公司股份。 | ||
5(B). | 授予本公司董事会一般授权以购回本公司股份。 | ||
5(C). | 待通过5(A)及5(B)项决议案后,以根据5(B)项决议案本公司购回额外股 份之一般授权扩大根据5(A)项决议案配发、发行及处理本公司股份之一 般授权。 |
YGM贸易有限公司
(于香港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0375)
股东周年大会适用之代表委任表格
本人╱吾等
(附注1)
地址为
为YGM贸易有限公司(「本公司」)普通股共
(附注2)
股之登记持有人,兹委任大会主席
(附注3)
或
地址为
为本人╱吾等之受委任代表,代表本人╱吾等出席本公司于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六日(星期五)下午十二时
十五分假座香港九龙又一村高槐路7号又一村花园俱乐部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大会」)及其任何续会,以考
虑并酌情通过(不论有否修正或修改)日期二零二五年七月三十一日之大会通告(「股东周年大会通告」)所载
之决议案。
请在下栏内填上「」号,以表示赞成或反对。如此代表委任表格签妥后交回,但无明确指示,则代表有权自
行决定如何投票或弃权。
日期:二零二五年月日 签署:
附注:
- ,应列明所有联名股东之名称。
- 。如已填写数目,本代表委任表格将被视为仅与该等股份相关。
如未有填写数目,本代表委任表格将被视为与所有以 阁下名义(不论为个人或连同他人)登记之本公司普通股相关。
- ,请删除「大会主席或」并以正楷于空栏内填上拟委任代表之名称及地址。受委任代表毋须为
本公司股东。倘受委任代表代表 阁下出席大会,该受委任代表须出示其身份证明文件。
- ,均可委任一名或以上代表代其出席大会并在会上投票。受委任代表毋须为本公司
股东。
- ,该法律代表须出示其身份证明文件,及该公司董事会或其他管理机构议决委任法律代表之经核
实真实副本。
- ,则排名较前之股东亲身或由受委任代表投票后,其他联名股东概不可投票。就此目的而言,排名先后以本
公司股东名册有关该联名持股之股东排名为准,及代表委任表格须由在股东名册上排名首位之股东签署。
- 。如委任人为公司,则代表委任表格须加盖公司印鉴或经由公
司负责人、受权代表或获正式授权之其他人士亲笔签署。
- (如有)或经公证人确认之有关副本,须最迟于大会或其任何续会(视乎
情况而定)举行时间四十八小时前送达本公司之注册办事处,地址为香港九龙新蒲岗大有街二十二号,方为有效。
- 。填妥及交回本代表委任表格后, 阁下仍可亲身出席大会并投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