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189 嘉涛(香港)控股 财务报表/环境、社会及管治资料:2025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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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UAL

REPORT

Kato (Hong Kong) Holdings Limited

嘉涛(香港)控股有限公司

(Incorporated in the Cayman Islands with limited liability)

Stock Code: 2189

Kato (Hong Kong) Holdings Limited

嘉涛(香港)控股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2189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年度

报告

ai1753344233125_Kato HK Holdings AR2025 Cover V03A 16m OP.pdf 1 24/7/2025 下午4:03


公司资料2

主席报告4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7

董事及高级管理层履历详情17

企业管治报告20

董事会报告36

独立核数师报告58

综合损益表62

综合全面收益表63

综合财务状况表64

综合权益变动表66

综合现金流量表67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68

主要投资物业127

五年财务摘要128


公司资料

二零二五年度报告2

董事会

执行董事

魏嘉仪

魏仕成(主席兼行政总裁)

刘国和(于二零二四年四月二日获委任)

独立非执行董事

柯衍峰

胡颕芳

王俊杰(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三日获委任)

卢宁(于二零二四年八月三十日退任)

王贤志(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三日辞任)

注册办事处

Cricket Square

Hutchins Drive

P.O. Box 2681

Grand Cayman, KY1-1111

Cayman Islands

香港主要营业地点

香港

新界

屯门

青菱径3号

东威阁1楼

公司网站

w.elderlyhk.com

公司秘书

郭志勤(香港会计师公会)

法定代表

魏仕成

郭志勤

董事委员会

审核委员会

柯衍峰(主席)

胡颕芳

王俊杰(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三日获委任)

卢宁(于二零二四年八月三十日退任)

王贤志(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三日辞任)

薪酬委员会

柯衍峰(主席)(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三日调任)

王贤志(主席)(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三日辞任)

魏仕成

胡颕芳(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三日获委任)

卢宁(于二零二四年八月三十日退任)

提名委员会

胡颕芳(主席)(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三日获委任)

卢宁(主席)(于二零二四年八月三十日退任)

王贤志(主席)(于二零二四年八月三十日调任,

并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三日辞任)

魏仕成

柯衍峰


嘉涛(香港)控股有限公司

公司资料

开曼群岛主要股份过户登记处

Conyers Trust Company (Cayman) Limited

Cricket Square, Hutchins Drive

P.O. Box 2681

Grand Cayman KY1-1111

Cayman Islands

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

联合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香港

北角英皇道338号

华懋交易广场2期

33楼3301–04室

香港法律顾问

乐博律师事务所有限法律责任合伙

香港

中环

康乐广场1号

怡和大厦2206–19室

核数师

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

执业会计师

注册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

香港

中环

太子大厦22楼

主要往来银行

恒生银行有限公司

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上海商业银行有限公司


主席报告


嘉涛(香港)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报告

本人谨此代表嘉涛(香港)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董事(「董事」)会

(「董事会」),欣然提呈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年度」)的年报。

概览

本集团为香港历史悠久的安老院舍(「安老院舍」)运营商,为长者提供各式各样的安老服务,包括:(i)提供

住宿、专业护理及照料服务、营养管理、医疗服务、物理治疗及职业治疗服务、心理及社会关怀服务、

个人护理计划及康乐服务;及(i)销售保健及医疗产品及提供额外保健服务予院友。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拥有十一间安老院网络,提供1,378个宿位,战略性分布于香港六个

地区。于本年度,两个位于蓝田且拥有合共178个宿位的新安老院投入运作。

政府已明确提出居家养老政策,只有在必要的情况下方提供寄宿护理。此外,老年人亦表示希望留在自

己熟悉的住所及社区。为秉承「居家安老为本,院舍照顾为后援」的宗旨,本集团自二零二零年五月开始

已将其服务范围延伸至为长者提供日间护理服务及家居为本护理服务等社区护理服务。于二零二五年三

月三十一日,我们四间安老院及老人中心为长者社区照顾服务券(「社区券」)试验计划项下认可服务供应

商,服务能力总共达100个中心为本服务名额及800名家居为本服务券持有人。另外,本集团两间护理安

老院有权根据长者日间护理单位买位计划为共30个获津贴日间护理名额提供日间护理服务。

于本年度,本集团成为广东院舍照顾服务计划(「广东院舍照顾服务计划」)的认可服务机构,并开始为参

加计划的长者提供资助护理安老宿位。广东院舍照顾服务计划让中央轮候册的长者可选择入住计划指定

的广东安老院舍。两间由本集团与内地安老服务营运商合作营运的安老院舍分别位于深圳及佛山,并已

于本年度开始营运。

财务表现

本集团本年度的收益约为317.1百万港元(上年度:约271.3百万港元),同比增加约16.9%。本年度溢利减

少约67.0%至约21.1百万港元(上年度:约64.1百万港元),主要归因于(i) 确认投资物业的公平值亏损23.3

百万港元(上年度:收益18.6百万港元); (i) 年内平均借款增加导致财务成本净额增加6.3百万港元。


主席报告

二零二五年度报告66

展望

本公司的主营业务目标为巩固我们作为香港历史悠久的私人安老院舍营运商之市场地位以及提升我们于

护理安老院业务的市场地位。

秉承本公司「优质服务,敬老乐业,以人为本,全身投入」的宗旨,本集团致力为院友提供优质的安老院

服务。为了持续维持优质服务,本集团在整个护理安老院网络实施标准化管理及营运程序及质量控制。

凭借本集团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及在市场上的良好声誉,本集团将于合适机会出现时继续扩展其位于香

港战略位置的安老院舍网络,以服务更多长者院友。

于二零二四年六月位于蓝田的新护理安老院第一期76个宿位开始营运,第二期设有约146个宿位预期将

于二零二五年第三季开始营运。此外,位于蓝田的另一间设有102个宿位的新落成护理安老院已于二零

二四年九月开始营运。本集团于二零二五年四月完成收购一间目标公司,连同经营位于荃湾的安老院的

营业执照,本集团已开始进行楼宇改建及加建工程,以成立一间新护理安老院,提供约192个宿位,预计

于二零二五年第四季度开始营运。

考虑到市场上可供收购的物业数目急升,加上楼价大幅下跌,于二零二一年七月,本集团完成收购位于

元朗的四幅土地,以成立一间新的护理安老院,预计可提供约250个宿位,并预期于二零二六年末开始

营运。

致谢

本集团持续的成功全有赖员工的决心、奉献和专业精神。本人谨代表董事会向所有于COVID-19疫情爆发

期间的前线医护人员为彼等孜不倦地照顾院友及病友以及彼等所展现的专业精神表示衷心感激。董事

会亦要感谢本集团每一位员工的勤奋和竭诚的服务,并对股东、业务伙伴、客户及供应商不断提供的重

要支持表示衷心感谢。

魏仕成

主席兼执行董事

香港,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三日


嘉涛(香港)控股有限公司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业务回顾

安老院服务

嘉涛(香港)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为香港历史悠久的安老院舍(「安

老院舍」)运营商,为长者提供全面的安老院服务,包括(i)提供住宿、专业护理及照料服务、营养管理、医

疗服务、物理治疗及职业治疗服务、心理及社会关怀服务、个人护理计划及康乐服务;及(i)销售保健及

医疗产品以及提供额外保健服务予院友。

于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网络有十一间(二零二四年:九间)护理安老院,设有

1,378个(二零二四年:1,229个)宿位,策略性分布于香港六个(二零二四年:五个)地区。本集团的护理

安老院以「Fai To辉涛」、「Kato嘉涛」、「荃威安老院」、「荃湾中心」、「康城松山府邸」、「嘉瑞园」及「兴田

老人中心」品牌名称营运。

本集团客户主要可分为两类,即(i)社会福利署(「社会福利署」),本集团与社会福利署订立合约安排,据

此,社会福利署根据改善买位计划(「改善买位计划」)向本集团购买宿位,或据此,社会福利署津贴本集

团因中标经营合约院舍而提供的安老院舍宿位;及(i)自行支付住宿费的个人客户,即根据长者院舍照顾

服务券计划获社会福利署津贴支付住宿费的个人客户,以及根据改善买位计划获社会福利署津贴惟须自

行支付不获津贴住宿费部分的个人客户。

下表载列本集团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的安老院舍的基本资料概要:

宿位数目(不包括隔离房)

地址本集团开业年份

改善买位计划

及合约院舍

提供

非改善买位计

划及合约院舍

提供予

个人客户总计

改善买位计划

项下的分类

嘉涛耆乐苑(「嘉涛耆乐苑」)屯门一九年12654180甲一级

(1)

嘉涛耆康之家屯门一九八年8617103甲一级

(1)(3)

辉涛护老院(安丽分院)(「辉涛护老院(安丽)」)屯门一九七年281947甲一级

(1)(3)

辉涛护老院(屯门分院)(「辉涛护老院(屯门)」)屯门一九五年474390甲二级

(2)(4)

辉涛中西结合安老院(「辉涛中西安老院」)土瓜湾二零年143151294甲一级

(1)

荃威安老院有限公司(「荃威安老院」)荃湾二零一五年7571146甲一级

(1)

荃湾老人中心有限公司(「荃湾中心」)荃湾二零八年7971150甲一级

(1)

康城松山府邸将军澳二零一三年不适用9090不适用

嘉瑞园护养院(「嘉瑞园护养院」)深水埗二零二三年8020100不适用

兴田老人中心(「兴田中心」)蓝田二零二四年不适用7676不适用

嘉瑞园护养院(德田)(「嘉瑞园护养院(德田)」)蓝田二零二四年4260102不适用

7066721,378


二零二五年
%
97.5
90.0
91.5
83.8
94.5
92.9
84.2
98.7
90.3
74.5
96.4
91.5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二零二五年度报告88

附注:

  1. 。与甲二级院舍相比,甲一级院舍在员工及人均楼面净面积方面的要求较高。根据改善买

位计划的要求,按每名员工(包括替班员工)每天工作八小时计算,拥有40个宿位的甲一级院舍的员工需求为21.5人,且其人均

楼面净面积为9.5平方米。

  1. 。与甲一级院舍相比,甲二级院舍在员工及人均楼面净面积方面的要求较低。根据改善买

位计划的要求,按每名员工(包括替班员工)每天工作八小时计算,拥有40个宿位的甲二级院舍的员工需求为19人,且其人均楼

面净面积为8平方米。

  1. (安丽)及嘉涛耆康之家分别于二零二四年八月及二零二四年九月升级为甲一级。
  1. (屯门)其后于二零二五年五月升级为甲一级。

下表载列于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各相关护理安老院的平均每月入住率:

平均每月入住率

(附注)

于三月三十一日

二零二四年

%

嘉涛耆乐苑96.0

嘉涛耆康之家83.9

辉涛护老院(安丽)75.1

辉涛护老院(屯门)89.6

辉涛中西安老院84.4

荃威安老院85.4

荃湾中心81.1

康城松山府邸97.1

嘉瑞园护养院92.9

兴田中心不适用

嘉瑞园护养院(德田)不适用

总计87.3

附注:

每月入住率乃以月底已入住的床位数目除各护理安老院于相关月底所提供的床位总数计算。年内平均每月入住率乃以每月入住率之总

总和除年内总月数计算。


嘉涛(香港)控股有限公司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提供长者社区护理及日间护理服务

(i) 家居为本及中心为本服务

自二零二零年五月起,本集团透过在社会福利署所推出长者社区照顾服务券(「社区券」)试验计划下

提供家居为本服务,将其服务范围扩展至社区护理。该计划旨在帮助有需要获得家居照顾服务的家

庭,同时为该等家庭纾缓财务及照顾方面的压力,有关服务包括医院门诊及出院护送、护理人员培

训、家庭安全评估、物理治疗、护理支援等。

于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辉涛中西安老院、嘉瑞园日间护理中心(红磡)、嘉瑞园

日间护理中心(荃湾)、嘉涛耆乐苑及康城松山府邸为社区券试验计划项下认可服务供应商,涉及四

间(二零二四年:五间)合约院舍,服务能力总共达100个(二零二四年:120个)中心为本服务名额及

800名(二零二四年:1,000名)家居为本服务券持有人。

(i) 日间护理服务

长者日间护理中心于日间提供现场长者护理服务,一般不包括过夜护理服务。为延伸向非院友提供

服务,本集团自二零二零年五月开始向长者提供日间护理服务,包括于日间提供各种中心为本护理

及支援服务,使身体机能中度甚至严重缺损的日间护理服务用户能维持最佳功能水平、发展潜能、

改善生活素质,并使他们能在可行及可能情况下继续居住于自己的居所。于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

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两间护理安老院有权根据长者日间护理单位买位计划(「长者日间护理单位

买位计划」)为共30个获津贴日间护理名额提供日间护理服务。

医疗及化验服务

于二零二年,本集团于香港开拓了医疗诊断及影像与健康检查市场。本集团提供各式各样的医疗保健

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体格检查、X光检查、心电图、乳房X光造影检查、超声波、DEXA骨质密度检查

及各种化验测试。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于香港三个(二零二四年:四个)地区设有三间(二

零二四年:四间)医疗健康检查中心。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131,46541.5
101,49732.0
51,16516.1
284,12789.6
13,4664.2
11,0283.5
8,4932.7
317,144100.0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二零二五年度报告1010

财务回顾

收益

本集团的收益主要源于在香港为长者提供安老院服务及日间护理服务。本集团透过(i)提供安老院服务;

(i)销售安老院相关货品;(i)租金及管理费收入;(iv)提供长者社区护理服务;及(v)提供医疗及化验服务产

生收益。下表载列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年度」)及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

度(「上年度」)本集团按服务类别划分的收益明细: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提供安老院服务

— 社会福利署根据改善买位计划购买

的宿位及合约院舍120,45144.4

— 个人客户购买的宿位80,21329.6

销售安老院相关货品43,27816.0

243,94290.0

租金及管理费收入8,1042.9

提供长者社区护理服务8,9563.3

提供医疗及化验服务10,3323.8

总计271,334100.0

本集团总收益由上年度约271.3百万港元增加约45.8百万港元或16.9%至本年度约317.1百万港元,乃主要

由于(i) 由于两间位于蓝田的新护理安老院于年内开始营运,提供安老院服务的收益增加;及 (i) 由于本集

团于二零二四年二月完成收购位于荃湾的物业及自此租予独立第三方以营运安老院,租金及管理费收入

增加所致。

提供安老院服务所得收益主要指(i)提供安老院服务,例如住宿、专业护理及照料服务、营养管理、医疗服

务、心理及社会关怀以及个人护理计划;及(i)销售安老院相关货品,包括按院友的需要向其销售尿片、

营养奶、抹布及血糖试纸的收益。提供安老院服务所得收益由上年度约243.9百万港元增加至本年度约

284.1百万港元,乃主要由于(i)位于蓝田有178个宿位的两间护理安老院于本年度开始营运;及(i)平均每月

入住率增加。


嘉涛(香港)控股有限公司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针对消费者日益关注健康与疾病预防,二零二年,本集团抓紧新商机,借由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体格检

查、化验分析、X光检查、心电图、超声波等多种服务,将业务拓展至医疗诊断及影像与健康检查市场。

本年度提供医疗及化验服务的收益为8.5百万港元(上年度:10.3百万港元)。

雇员福利开支

雇员福利开支包括工资及薪金、退休福利计划供款、员工福利及利益、董事酬金、长期服务金拨备及以

股份为基础之付款开支。雇员福利开支由上年度约107.7百万港元增加至本年度约133.8百万港元,乃主

要由于(i)位于蓝田的两间护理安老院于本年度开始营运,提供178个宿位,令员工数目增加;及(i)员工的

一般薪酬递增。

食品及饮品成本

食品及饮品成本指向院友提供膳食所用食材及饮品的成本。食品及饮品成本由上年度约11.6百万港元增

加至本年度约13.8百万港元,乃由于(i)位于蓝田的两间护理安老院于本年度开始营运;及(i)平均每月入住

率增加。

分包费用净额

分包费用净额主要指支付予职业治疗师、职业治疗师助理、物理治疗师及物理治疗师助理的费用,并由

政府补助抵销。分包费用由上年度的6.0百万港元增加至本年度的9.8百万港元,主要由于位于蓝田的两

间护理安老院于本年度开始营运。

财务成本净额

财务成本净额主要指银行借款及租赁负债的利息开支。财务成本由上年度的8.4百万港元增加6.3百万港

元至本年度的14.7百万港元,主要是由于年内平均借款增加所致。

投资物业的公平值变动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投资物业包括位处蓝田的综合商业大厦、零售店舖、街市档摊、

熟食档摊、贮物室及停车位,并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予第三方换取租金收入。投资物业已基于独立专业

合资格估值师所进行的估值重新估值。本年度本集团录得投资物业公平值亏损23.3百万港元(上年度:收

益18.6百万港元)。

本年度溢利

由于上述情况,本年度溢利较上年度64.1百万港元减少约67.0%至本年度约21.1百万港元。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207,771
125,189
332,960
(1,600)
(10,895)
(51,057)
(63,552)
269,408
442,228
60.9%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二零二五年度报告1212

流动资金、财务资源及资本架构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资产净值增加至约442.2百万港元(二零二四年:约434.5百万港

元)。该增加乃主要由本年度经营溢利所致。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流动资产净值约为

2.6百万港元(二零二四年:约7.0百万港元),包括以港元计值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约51.1百万港元(二零

二四年:约37.4百万港元)。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流动比率(按照流动资产总值除以流动负债总额计算得出)约为1.0倍(二零

二四年:约1.1倍)。

本集团制定的库务政策旨在降低资金成本。因此,本集团为其所有业务提供的资金均在集团层面统一检

讨及监控。为管理本集团的利率波动风险,本集团将采用适当的融资政策,包括运用银行借款或新股配

售。管理层将继续为本集团的融资努力争取最优惠利率及有利条款。

本集团根据资产负债率监控资本,而资产负债率为负债净额除以资本总额所得百分比。负债净额乃按照

银行借款与租赁负债之总和减短期银行存款、受限制银行存款以及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之总和计算得出。

资本总额为本集团综合财务状况表所列的权益总额。

于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的资产负债率如下: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银行借款234,314

租赁负债149,989

384,303

减: 短期银行存款(30,100)

受限制银行存款(10,49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37,420)

(78,011)

债务净额306,292

权益总额434,527

资产负债率70.5%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资产负债率下跌至60.9%(二零二四年;70.5%),乃由于在年内偿

还银行借款。


嘉涛(香港)控股有限公司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银行借款以浮动利率计息及以港元计值。有关本集团银行借款的

到期概况载列如下:

千港元

一年内28,100

一年后但两年内21,373

两年后但五年内50,037

五年后108,261

207,771

承担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经与购买物业及设备的预付款项抵扣后,本集团就物业及设备负有的资本

承担约为7.4百万港元(二零二四年:13.9百万港元)。

投资物业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投资物业包括位处蓝田及荃湾的综合商业大厦、零售店舖、街市

档摊、熟食档摊、贮物室及停车位,并以经营租赁方式出租予第三方换取租金收入。于二零二五年三月

三十一日,本集团的投资物业为344.8百万港元(二零二四年:368.1百万港元),并已基于独立专业合资

格估值师所进行的估值重新估值。

重大投资

于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并无持有任何价值超过本集团总资产5%的重大投资。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二零二五年度报告1414

重大收购或出售附属公司、联营公司或合营企业

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六日,本集团与郭海燕女士及李桃英女士(「卖方」)订立买卖协议,据此,本集团

有条件同意收购而卖方同意出售康德护老院(荃湾)有限公司(「目标公司」)的全部已发行股本连同经营

安老院的营业执照,代价为2,000,000港元。目标公司于荃湾拥有及管理经营一间安老院。收购已于二零

二五年四月完成。本集团已开始在该安老院进行改建及加建工程,以建立一间设有约192个宿位的新护

理安老院。新护理安老院预期于二零二五年第四季度开始营运。

详细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六日的公告。

除上文及本报告其他地方所披露者外,于本年度,本集团并无进行任何附属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

之重大收购或出售。

重大投资及资本资产的未来计划

于二零二一年七月,本集团完成收购位于元朗的四幅土地,以建立一间可提供约250个宿位的新护理安

老院。该新护理安老院预期于二零二六年末开始营运。

除上文及本报告其他地方所披露者外,本集团于未来十二个月并无任何重大投资及资本资产收购的计划。

或然负债

于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并无任何重大或然负债。

外汇风险

本集团仅于香港营运,且本集团大部分交易及本集团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以港元计值。对于以本集团实

体各自的功能货币以外的货币为单位的交易,本集团无需承担有关交易的外币风险。本集团于本年度并

无借助任何外币对冲政策,惟管理层将不断监察外汇风险,并会于适当时候考虑对冲重大外币风险。

资产抵押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账面总值约447.0百万港元(二零二四年:455.1百万港元)的投资物业、厂

房及设备以及使用权资产;以及约10.9百万港元(二零二四年:10.5百万港元)的受限制银行存款被抵押

作为本集团获授银行融资的担保。除上文所述者外,于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

概无其他资产抵押。


嘉涛(香港)控股有限公司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雇员及薪酬政策

于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全职及兼职雇员总数分别为585人及469人。本集团的雇员福

利开支主要包括薪金、酌情花红、医疗保险、员工宿舍、其他员工福利及退休计划供款。购股权乃根据

本公司购股权计划授予若干董事及其他合资格雇员以酬谢彼等作出的贡献。于本年度,本集团的雇员福

利开支(包括董事薪酬)总额约为133.8百万港元(上年度:约107.7百万港元)。

薪酬一般按相关雇员的资历、经验及工作表现厘定,而酌情花红一般视乎相关雇员的工作表现、本集团

的财务表现及整体市场状况予以支付。

遵守法律及法规

本集团知悉遵守监管规定的重要性及违反该等规定的风险。经董事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深知、全悉及

确信,本集团于本年度在所有重大方面一直遵守香港全部相关法律及法规。

除于本年报第31页「董事进行证券交易」标题下所披露者外,本集团于年内在披露资料及企业管治方面遵

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

例》(「证券及期货条例」)的规定。

环保政策

本集团深明其有责任保护环境免受其商业活动影响。本集团持续识别及管理对环境构成的影响。

与持份者的关系

本集团视雇员为本集团的宝贵资产。为激励雇员,本集团提供合理薪酬待遇、实行定期考核制度,并为

雇员提供持续培训。

本集团珍视与客户及供应商之间的长期关系。本集团强调有效的沟通、回应及反馈行动,该等行动对与

业务伙伴建立稳定关系而言至关重要。

本集团重视与持份者的关系。本集团通过举行股东大会、定期绩效评估、评价及采访环节与持份者、雇

员及客户保持续对话,以促进有效的沟通并收集具建设性的反馈。从提升业务表现到就未来发展提供

见解,该等反馈被视为本集团日常营运决策流程的关键。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二零二五年度报告1616

前景

根据政府统计处所公布《香港人口推算2022年–2046年》的资料,香港长者人口预计将由二零二一年的1.45

百万人增加至二零四六年的2.74百万人,超过全港总人口的三分之一。部分原因为香港面临独特的人口

结构挑战。香港拥有全球最高的预期寿命,女性平均可活到87.9岁,男性则可活到82.5岁,而其出生率于

二零二三年则大幅下降至每千人4.4人,此必然导致长者对安老院舍服务的需求不断增加。

本公司的主营业务目标为巩固我们作为香港历史悠久的私人安老院舍营运商之市场地位以及提升我们于

护理安老院业务的市场地位。此外,本集团亦将继续参与若干社区关怀相关计划,为社区提供方便、全

面、协调及以人为本的护理服务。

秉承本公司「优质服务,敬老乐业,以人为本,全身投入」的宗旨,本集团致力为院友提供优质的安老院

服务。为了持续维持优质服务,本集团在整个护理安老院网络实施标准化管理及营运程序及质量控制。

凭借本集团经验丰富的管理团队及在市场上的良好声誉,本集团将于合适机会出现时继续扩展其位于香

港战略位置的安老院舍网络,以服务更多长者院友。

于二零二四年六月位于蓝田的新护理安老院第一期76个宿位开始营运,第二期设有约146个宿位预期将

于二零二五年第三季开始营运。此外,位于蓝田的另一间设有102个宿位的新落成护理安老院已于二零

二四年九月开始营运。本集团于二零二五年四月完成收购一间目标公司,连同经营安老院的营业执照,

本集团现正进行楼宇改建及加建工程,以成立一间位于荃湾的新护理安老院,提供192个宿位,预计于二

零二五年第四季度开始营运。

考虑到市场上可供收购的物业数目急升,加上楼价大幅下跌,于二零二一年七月,本集团完成收购位于

元朗的四幅土地,以成立一间新的护理安老院,预计可提供约250个宿位,并预期于二零二六年末开始

营运。

于本年度,本集团成为广东院舍照顾服务计划(「广东院舍照顾服务计划」)的认可服务机构,并开始为参

加计划的长者提供资助护理安老宿位。广东院舍照顾服务计划让中央轮候册的长者可选择入住计划指定

的广东安老院舍。两间由本集团与内地安老服务营运商合作营运的安老院舍分别位于深圳及佛山,并已

于本年度开始营运。

本集团对可持续发展充满信心,并相信其具有丰富行业经验的管理团队及灵活的营运团队能够适应社会

需求的快速变化,进而根据市场趋势调整业务战略。


董事及高级管理层履历详情

嘉涛(香港)控股有限公司1717

执行董事

魏嘉仪女士(「魏女士」),79岁,本集团的创办人。魏女士于二零一八年十月二日获委任为董事,并于二

零一八年十月二日获调任为董事会执行董事。魏女士透过于一九一年五月成立首间护理安老院创立本

集团。彼于香港安老院舍行业拥有逾33年经验。

魏女士为本公司多间附属公司的董事。魏女士为魏仕成先生与林罡先生之母亲。

魏仕成先生(「魏先生」),51岁,于二零一八年四月十九日获委任为董事,并于二零一八年十月二日调任

为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魏先生自二零二零年十月十五日起获委任为董事会主席。魏先生于一九八年九

月加入本集团担任嘉丰国际有限公司的董事兼行政总裁。魏先生于香港安老院舍行业拥有逾26年经验。

魏先生(i)于一九六年七月由香港科技学院取得制造工程(产品工程及设计)的高级文凭;及(i)于一九八

年一月由华威大学取得工程商业管理科学硕士。

魏先生于二零一年五月至二零一二年五月获委任为大埔北区会务委员会主席。魏先生由二零六至二

零九年连续四年从社会福利署长及义工总领袖获授义工服务铜奖。彼亦于二零一零年十二月荣获特

许董事会之杰出董事奖项。魏先生于二零二一年获民政事务局长嘉许计划嘉许为杰出社区服务人士,

以表扬彼对黄大仙区青年事务的热诚服务及卓越贡献。魏先生亦于二零二四年一月获委任为黄大仙区议

员、香港安老服务协会执行委员会主席及安老事务委员会员。

魏先生为本公司多间附属公司的董事。魏先生为魏嘉仪女士的儿子及林罡先生的胞弟。

刘国和先生(「刘先生」),67岁,于二零二四年四月二日获委任为执行董事。刘先生于一九八零年四月至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为香港政府公务员,最后担任的职位为总社会保障主任。彼于二零一九年至二零二零

年担任亚洲国际博览馆检疫中心指挥官,并于二零二年至二零二三年担任亚洲国际博览馆暂托中心指

挥官。自二零二三年十月起,刘先生为本公司附属公司幸福养老集团有限公司之董事。彼于一九年

取得香港理工大学管理学文凭。

独立非执行董事

柯衍峰先生(「柯先生」),53岁,于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日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柯先生在一九四

年十月毕业于澳洲皇家墨尔本理工学院(Royal Melbourne Institute of Technology)(现称为皇家墨尔本理工

大学(RMIT University)),取得商学士学位。


董事及高级管理层履历详情

二零二五年度报告1818

柯先生于一九六年在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其事业,自此以来已于审计范畴累积超过22年经

验。下表概述柯先生的专业经验:

公司名称主要业务活动

所担任目前职位╱

最后职位职责及责任年期

连城会计师事务所

有限公司

提供会计及审计服务董事领导该公司的核证及学习与发展部由二零一六年

十二月至今

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会计及审计服务高级经理提供核证服务及向拟于香港上市

的中小型企业、企业家及公司

提供意见

由一九六年十一月至

二零一六年十二月

柯先生于一九七年获澳洲会计师公会接纳为注册执业会计师,并于一九八年成为香港会计师公会

员。自二零一八年四月起,柯先生担任K W Nelson Interior Design and Contracting Group Limited的公司秘

书及法定代表,该公司于联交所GEM上市(股份代号:8411)。自二零一八年七月起,柯先生成为衍汇亚

洲有限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该公司于联交所GEM上市(股份代号:8210)。

胡颕芳女士(「胡女士」),45岁,于二零二年八月八日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胡女士于并购交易及

资本市场方面拥有逾18年经验。胡女士曾自二零七年十月至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受聘于罗兵咸永道会计

师事务所,最后职务为咨询服务部门高级经理及彼曾自二零一五年十一月至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受聘于新

城发展控股有限公司(该公司股份于联交所主板上市(股份代号:1030),担任副总经理。

胡女士自二零一年起成为香港会计师公会员。彼于二零五年八月毕业于印第安纳大学凯莱商学

院,取得工商管理学士学位,主修金融学。

王俊杰先生(「王先生」),38岁,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三日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王先生持有香港

特别行政区建筑师注册管理局的注册建筑师资格、英国皇家建筑师学会注册会员资格、物业管理人(第2

级)牌照及广东省工程师学会注册工程师。

王先生于建造业拥有约13年经验,专注于建筑及建造项目中的法定及质量检查的行政及协调程序。彼现

为Cupio Architects Limited及隽历物业及设施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以及六合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技术总

监。在此之前,彼曾于二零一二年至二零二零年任职于多间建筑公司,包括许李严建筑师事务有限公司、

创智建筑师有限公司、思博建筑设计有限公司及SANA Jimusho。

王先生现为民政事务总署黄大仙关爱队成员、民政事务总署分区委员会(黄大仙中)委员、东九龙居民委

员会专业楼宇顾问,以及中大建筑校友会长。

王先生取得香港中文大学建筑学硕士学位及诺丁汉大学(University of Notingham)建筑学(荣誉)学士学位。


董事及高级管理层履历详情

嘉涛(香港)控股有限公司1919

高级管理层

郭志勤先生(「郭先生」),44岁,于二零一八年七月加入本集团出任财务总监,负责本集团的会计及财务规

划及管理,以及整体公司秘书事务。郭先生于二零六年在牛津布鲁克斯大学(Oxford Brokes University)

毕业,取得应用会计学理学士学位。

郭先生自二零八年起为香港会计师公会员。郭先生于二零三年四月至二零七年一月在香港会计

师事务所黄庆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任职。于二零七年一月至二零八年六月,郭先生在国际会计

师事务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担任高级会计师。郭先生其后于二零八年七月加入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罗兵

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直至二零一八年二月,其加入本集团前的最后职位为高级经理。

郭先生亦于二零一八年十月二日获委任为本公司的公司秘书。

邝美平女士(「邝女士」),55岁,于一九六年十二月加入本集团担任个人护理员,目前为本集团护理部

主管及院舍主管,负责监督本集团安老院舍全体院友的护理工作。邝女士于二零年在香港公开大学

毕业,取得教育学士(小学教育)学位,并于二零一二年获颁授护理学高级文凭。

彼于二零八年三月为香港护士管理局的登记护士,直至自二零一二年六月起成为香港护士管理局的注

册护士。彼于二零八年五月加入辉涛护老院(屯门)担任登记护士,其后自二零一二年五月起在荃湾老

人中心担任注册护士。

林罡先生(「林先生」),57岁,于一九二年十月加入本集团担任技术员,目前为本集团的项目经理,负

责管理本集团与政府部门的项目。彼于一九二年十月加入本集团担任技术员至一九七年六月。于—

九七年七月至二零三年十二月,彼于本集团担任高级技术员。于二零四年一月,彼获晋升为助理

经理,负责本集团安老院舍的维修及保养工作,以及本集团的项目管理工作。彼于二零九年一月再获

晋升至现时职位。

林先生分别为罡成有限公司及罡成实业有限公司(各自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定义见上市规则)各自的股

东及董事。彼为魏女士之儿子及魏先生之胞兄。

* 仅供识别


企业管治报告

二零二五年度报告2020

本公司的企业管治守则乃按上市规则附录C1第二部分所载企业管治守则(「企业管治守则」)的原则及守则

条文编制,以确保本公司的业务活动及决策过程受妥善且审慎的方式规管。本公司致力维持高水平的企

业管治以维护股东利益,并确保董事会组成的质量及透明度并会向股东负责。

本公司于本年度直至本年报日期间已遵守所有企业管治守则的守则条文,惟下文所述偏离企业管治守

则之守则条文第C.2.1条者除外。

董事会保留以下事项供其决定及考虑:(i)制定本集团的策略目标;(i)考虑及决定本集团的重要营运及财

务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重大合并和收购及出售事项;(i)监察本集团的企业管治常规;(iv)确保设有风险管

理监控制度;(v)指导及监察高级管理层追求本集团的策略目标;及(vi)厘定全体董事及本集团高级管理层

的薪酬待遇,包括实物利益、退休金权利及丧失或终止职务或委任的赔偿。董事会政策及策略与日常行

政事务的推行及执行交由各董事委员会及本公司管理层团队负责。

董事会将每年最少召开四次常规董事会议,并于需要时举行额外会议或以全体董事签署的书面决议案

代替举行会议。倘董事会认为主要股东或董事于一项交易中涉及重大利益衡突,有关交易将于正式召开

并获均无于有关交易中拥有重大利益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及其紧密联系人出席的董事会议上由董事会考

虑及处理。本集团适时向董事提供将于董事会议商讨的事宜的全面资料,以助讨论及决策。

董事会的组成

于本报告日期,董事会由三名执行董事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于本年度内及直至本报告日期,本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委员会各成员的姓名及职位如下:

董事会成员职位

魏嘉仪执行董事

魏仕成主席、行政总裁兼执行董事

刘国和(于二零二四年四月二日获委任)

(1)

执行董事

柯衍峰独立非执行董事

胡颕芳独立非执行董事

王俊杰(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三日获委任)

(4)

独立非执行董事

卢宁(于二零二四年八月三十日退任)

(2)

独立非执行董事

王贤志(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三日辞任)

(3)

独立非执行董事

自上一份企业管治报告日期起,董事会之组成有以下变动:

  • 。彼已于二零二四年四月二日取得上市规则第

3.09D条所述的法律意见,并确认彼明白其作为董事的责任。

  • ,已退任独立非执行董事,自二零二四年八月三十日

起生效。

  • ,自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三日起生效,以便投放更多时间在其他

业务。

  • 。彼已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二

日取得上市规则第3.09D条所述的法律意见,并确认彼明白其作为董事的责任。


企业管治报告

嘉涛(香港)控股有限公司2121

审核委员会成员

柯衍峰(主席)

胡颕芳

王俊杰(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三日获委任)

(3)

卢宁(于二零二四年八月三十日退任)

(1)

王贤志(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三日辞任)

(2)

薪酬委员会成员

柯衍峰(主席)(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三日调任)

(4)

王贤志(主席)(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三日辞任)

(2)

魏仕成

胡颕芳(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三日获委任)

(5)

卢宁(于二零二四年八月三十日退任)

(1)

提名委员会成员

胡颕芳(主席)(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三日获委任)

(5)

卢宁(主席)(于二零二四年八月三十日退任)

(1)

王贤志(主席)(于二零二四年八月三十日调任,并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三日辞任)

(2)

魏仕成

柯衍峰

自上一份企业管治报告日期起,董事委员会的组成有以下变动:

  • 、审核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成员,自二零二四年八月三十日起生

效。

  • ,自二零二四年八月三十日起生效,并不再担任提名委员会及薪

酬委员会主席以及审核委员会成员,自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三日起生效。

  • ,自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三日起生效。
  • ,自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三日起生效。
  • ,自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三日起生效。

企业管治报告

二零二五年度报告2222

各董事于本年度之董事会议、审核委员会议、薪酬委员会议、提名委员会议及股东特别及周年

大会之出席记录载于下表:

董事会议

(出席╱所举行

会议次数)

审核委员会

(出席╱所举行

会议次数)

薪酬委员会

(出席╱所举行

会议次数)

提名委员会

(出席╱所举行

会议次数)

于二零二四年

八月三十日

举行的股东

周年大会

(出席╱所举行

会议次数)

于二零二五年

二月十九日

举行的股东

特别大会

(出席╱所举行

会议次数)

执行董事

魏嘉仪4/4—1/11/1

魏仕成4/4—1/11/11/11/1

刘国和(于二零二四年四月二日

获委任)4/4—1/11/1

独立非执行董事

柯衍峰4/42/21/11/11/11/1

胡颕芳4/42/2—1/11/1

王俊杰(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三日

获委任)1/1—1/1

卢宁(于二零二四年八月三十日退任)2/21/11/11/1—

王贤志(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三日

辞任)3/32/21/11/11/1—

执行董事魏嘉仪女士及魏仕成先生已于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日与本公司签订服务合约,分别由二零一九

年六月十三日(「上市日期」)起初步为期三年(可于相关服务合约所订明的若干情况下终止),并可于当时

任期届满后翌日起自动续任一年,惟须遵守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细则」)所载的轮值退任、罢免、离职

及解雇有关职位之条文。

执行董事刘国和先生于二零二四年四月二日与本公司签订服务合约,初步为期三年,由二零二四年四月

二日起生效,并须遵守细则所载的轮值退任、罢免及解雇有关职位之条文。

独立非执行董事柯衍峰先生已于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日与本公司签订委任函,由上市日期起初步为期两

年(可于相关委任函所订明的若干情况下终止),并可于当时任期届满后翌日起自动连续任一年,惟须

遵守细则所载的轮值退任、罢免、离职及解雇有关职位之条文。

独立非执行董事胡颕芳女士及王俊杰先生已分别于二零二年八月六日及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三日与本

公司签订委任函,分别由二零二年八月八日及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三日起初步为期两年(可于相关委

任函所订明的若干情况下终止),并可分别于当时任期届满后翌日起自动连续任一年,惟须遵守细则

所载的轮值退任、罢免、离职及解雇有关职位之条文。


企业管治报告

嘉涛(香港)控股有限公司2323

根据细则第83条,任何由董事会委任以填补临时空缺或作为现有董事会补充成员的董事,其任期仅至彼

获委任后所召开的本公司首届股东周年大会为止,并符合资格膺选连任。

根据细则第84条,于每届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上,三分之一在任董事(或倘董事人数并非三的倍数,则以

最接近但不少于三分之一的人数为准)须轮值告退。退任董事符合资格膺选连任。轮值退任的董事应包括

(只要有必要确定轮值退任的董事人数)任何希望退任且不参加连任的董事。

因此,柯衍峰先生、胡颕芳女士及王俊杰先生将根据细则第83条及第84条退任董事,并符合资格及愿意

膺选连任。柯衍峰先生、胡颕芳女士及王俊杰先生愿意在本公司将于二零二五年九月十日(星期三)举行

的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上膺选连任。

本公司定期检讨董事会的组成,以确保其于技能及经验方面均达致适切本集团业务所需的平衡。执行董

事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人数亦保持均衡,以确保其独立性及有效管理。本公司符合上市规则第3.10(1)及(2)

条以及第3.10A条,即最少有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占董事会人数至少三分之一)且最少一名独立非执行董

事具备适当的专业资格或会计或相关的财务管理专长。除本报告「董事及高级管理层履历详情」所披露者

外,董事会成员之间概无任何关系(包括财务、业务、家族或其他重要╱相关方面的关系)。

新董事的委任乃由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建议,并由董事会或本公司股东于股东大会上根据委任新董

事的正式书面程序及政策予以批准。当甄选董事候选人时,其技能、经验、专长、可投入的时间及无利

益冲突均为主要因素。于考虑重新委任董事时,董事会在提名委员会协助并听取其推荐建议后,亦会考

虑包括但不限于董事会的架构、规模及组成、候选人的资历及彼等能否投放所需足够时间以履行董事职

务,以及就制定本公司策略、政策及绩效方面能否作出积极贡献等多项因素。

本集团业务的日常营运和管理(其中包括)及策略的执行已授权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层负责。彼等定期向

董事会汇报工作及业务决策。

就拟纳入定期会议程的任何事项均已向所有董事作出充分咨询。董事会主席已授权本公司的公司秘书

(「公司秘书」)拟订每次董事会议的议程。

董事会主席亦会在公司秘书协助下,尽力确保全体董事均获妥善汇报有关董事会议上提出的事项,并

及时接收足够及可靠的资讯。

召开定期会议时董事均获发最少14日通知,而会议文件在预定召开董事会或董事委员会议日期前不少

于三日送呈董事。就其他会议而言,于合理实际可行的情况下,董事获发合理的通知。董事可亲身出席

会议,或依据细则,透过其他电子通讯方式参与会议。公司秘书确保已遵守有关程序及所有适用规则及

法规。董事会议及董事委员会议的会议记录由公司秘书保管,任何董事于发出合理通知后可随时查

阅会议记录。


企业管治报告

二零二五年度报告2424

董事会议及董事委员会议记录充分及详尽记录审议的事项及达成的决定,包括董事提出的任何疑问

或所发表的相反意见。于每次会议后合理时间内,会议记录草稿一般会发予董事或相关董事委员会成员

传阅,以作评论。

任何涉及主要股东或董事及本公司利益冲突的重大交易,将于其本身及其紧密联系人并无于有关交易拥

有任何重大权益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在场的情况下,由董事会于正式召开的董事会议上审议及处理。当

董事及彼等任何联系人在会议通过的交易中有重大利益时,该等董事不得投票及计入有关会议的法定人

数。

董事可全权取阅本集团的资料,并于认为有需要时可征询独立专业意见。董事将不时获提供法律及监管

变动及董事在履行其职责时相关事宜的更新资料。审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均获提供充足

资源以履行其职责。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根据企业管治守则守则条文第B.1.4条采用以下机制,可有效确保对董事会提供独立

意见及输入数据:

— 董事会有足够人数的独立非执行董事,故符合上市规则的要求。

— 于评估董事候选人是否合适时,董事会将考虑彼等的个人资料(包括个性、经验、资历及可投入时

间),亦会考虑整个董事会的组成架构、技能条件以及本公司的多元化政策。

— 董事会将每年审视各董事对本公司业务所投放的时间。

— 董事会将于独立非执行董事获委任后及每年对其独立性进行评估。

— 董事须就其拥有重大权益的事宜放弃表决。

— 审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获董事会授权,可于需要时寻求外部法律或其他独立专业建

议,从而为相关委员会提供协助。

对董事会的表现进行年度评价时会对董事会议上审议事务的质量进行检讨。董事会已作检讨,并认为

上述机制于本年度已获妥善落实执行,有效为董事会提供独立意见及输入数据。

本公司已接获各独立非执行董事根据上市规则第3.13条之年度独立身份确认书。本公司认为所有独立非

执行董事均为独立。


企业管治报告

嘉涛(香港)控股有限公司2525

职责

董事在履行其职责过程中以诚信、尽职及审慎态度,按本公司及其股东之最佳利益行事。彼等的责任包

括(i)定期举行董事会议,专注于业务策略、经营问题及财务表现;(i)监控内部及对外汇报的质素、及时

性、相关性及可靠性;(i)监控及处理管理层、董事会成员及股东的潜在利益冲突,包括不当使用公司资

产及进行关连交易;及(iv)确保实施相关程序以保持本公司整体的诚信,包括财务报表、与供应商、客户

及其他持份者的关系及符合所有法律及道德规范。

董事就综合财务报表承担的责任

董事确认其对编制本集团的综合财务报表负责,以确保本集团的综合财务报表符合法定要求及适用会计

准则。董事亦保证适时刊发本集团的综合财务报表。于编制本年度账目时,董事已(其中包括):

  • ;及
  • ,并按持续经营基准编制账目。

董事确认,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深知、全悉及确信,彼等并不知悉有关事件或状况的任何重大不确

定因素会引致本集团继续持续经营的能力出现重大疑问。

本集团核数师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的呈报责任载于本年报第58至61页的「独立核数师报告」一节。

主席及行政总裁

企业管治守则第C.2.1条守则条文规定,主席与行政总裁的角色应有区分,并不应由一人同时兼任。魏先

生为本公司行政总裁,并于二零二零年十月十五日获委任为董事会主席。有关安排偏离企业管治守则守

则条文第C.2.1条常规(其规定两个职位应由两名不同人士出任)。然而,由于魏先生于本公司企业营运及

管理方面拥有相当丰富的经验,董事会相信魏先生继续留任董事会主席将符合本公司及股东之整体最佳

利益,可令董事会受惠于其经验及能力,在本公司长远发展中领导董事会,并更有效地规划及执行业务

策略。由于所有主要决策均会咨询董事会成员,且董事会设有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提供独立见解,故董

事会认为有足够保障措施确保董事会权力平衡。


企业管治报告

二零二五年度报告2626

董事会多元化政策

董事会已采纳董事会多元化政策(「董事会多元化政策」),其载列实现董事会多元化的方法。

本公司认同及接受董事会成员多元化的裨益。真正多元化的董事会可融入及善用董事的技能、区域及行

业经验、背景、种族、性别及其他资历。此等差异将用作决定董事会的最佳组合。董事会所有委任将根

据人选的长处,同时考虑包括性别差异在内的多元化作出决定。本公司旨在建立及维持董事会成员在技

能、经验、知识、专长、文化、独立性、年龄及性别方面多元化的董事会。

本公司已订立可计量目标以落实执行董事会多元化政策,而甄选候选人将按上述一系列多元化范畴为基

准。采用该等基准亦有助本公司物色候选人加入董事会,以达致性别多元化。最终将按董事人选的优点

及将为董事会带来的贡献而作决定。

于本年报日期,董事会由六名董事组成,当中三名董事为独立于管理层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借此促进管

理过程的重要审阅及监管。不论以专业背景、技能及性别为考虑因素,董事会亦具备显著多元化。

于本年度,董事会透过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多元化政策的落实执行情况与成效进行年度检讨,并信纳董

事会多元化政策已委善落实执行且行之有效。

性别多元化

董事会十分重视性别多元化。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及本报告日期,董事会有两名女董事及四名

男董事,故就董事会而言已达致性别多元化。董事会认为,甄选董事会候选人时不应只考虑性别因素。

本公司将依据董事会多元化政策,于物色合适人选加入董事会时将考虑多种因素,亦可能随时间推移适

当调整董事会内女董事的占比。

尽管我们认为日后招聘雇员应以用人唯才为原则,且不应就员工人数设定任何目标性别比例,我们依然

认同并享有员工多元化带来的禆益,并会继续加强员工多元化,惟须视乎有否合适候选人而定。

员工(包括高层管理人员)性别比例详情载于「环境、社会及企业管治报告」。


企业管治报告

嘉涛(香港)控股有限公司2727

董事会议及股东大会

于本年度,董事会举行了四次会议,分别审阅及批准(其中包括)(i)本公司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之经审核年度业绩;(i)二零二四年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i)本公司截至二零二四年九月三十日

止六个月之未经审核中期业绩;及(iv)有关本集团业务及营运的其他事宜。于本年度,分别于二零二四年

八月三十日举行股东周年大会及于二零二五年二月十九日举行股东特别大会,以批准(其中包括)(i)本公

司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经审核年度业绩及重续函件(定义见董事会报告)及其项下拟进

行交易;及(i)有关重续现有租约及订立新租赁协议的须予披露交易及关连交易。

董事会授权

董事会成立三个委员会,即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各委员会的具体职责于下文详述。

所有委员会均订有明确的职权范围,其严谨程度不逊于企业管治守则所载者。

审核委员会

审核委员会于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日成立,并遵照上市规则第3.21条及企业管治守则第D.3段制定书面职

权范围。于本报告日期,审核委员会包括三名成员,即柯衍峰先生、胡颕芳女士及王俊杰先生。审核委

员会主席为柯衍峰先生,彼具有上市规则第3.10(2)及3.21条规定的合适专业资格。于本年度,本公司已全

面遵守上市规则第3.21条的规定。

审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i)就外部核数师的委任及罢免向董事会作出推荐建议;

(i)审阅本集团财务报表及监察该等财务报表的完整性;及(i)监督财务申报系统及内部监控程序。

于本年度,审核委员会举行了两次会议,以(其中包括)审阅本集团中期及年度业绩、本集团风险管理及

内部管控系统、检讨及批准本年度的年度审计及非审计服务费用、建议重新委任本集团的核数师以供董

事会批准以及依据其职权范围处理任何其他事务。于本年度,董事会与审核委员会在甄选及重新委任外

聘核数师方面并无意见分歧。

审核委员会已审阅本公司的本年度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审核委员会认为,有关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已

遵照适用的会计原则及联交所的规定而编制,并已作出全面披露。

薪酬委员会

薪酬委员会于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日成立,并遵照企业管治守则第E.1段制定书面职权范围。于本报告日

期,薪酬委员会包括三名成员,即柯衍峰先生、魏仕成先生及胡颕芳女士。薪酬委员会主席为柯衍峰先

生。


企业管治报告

二零二五年度报告2828

薪酬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i)就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的薪酬政策及架构向董事

会作出推荐建议;(i)就设立正式而具透明度的薪酬政策制定程序向董事会作出推荐建议;(i)厘定全体董

事及高级管理层的具体薪酬待遇;(iv)根据董事会不时决议的企业目标及宗旨审阅及批准管理层的薪酬建

议;以及(v)检讨及╱或批准上市规则第十七章项下有关股份计划之事宜。

薪酬委员会采用之运作模式是向董事会履行咨询职责,而董事会则保留批准个别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层

之薪酬待遇之最终权力。

于本年度,薪酬委员会举行了一次会议,以(其中包括)(i)检讨董事及高级管理层之薪酬政策及架构;(i)

检讨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的薪酬待遇;及(i)依据其职权范围处理任何其他事务。

于本年度,由于并无根据购股权计划(定义见董事会报告)授出股份,故并无根据上市规则第十七章,与

购股权计划有关须由薪酬委员会审阅或批准的重大事项。

本年度董事及五名最高薪酬人士的薪酬详情,将视作根据企业管治守则予以披露,载于本报告经审核综

合财务报表附注8。

于本年度,本集团高级管理层(不包括董事)薪酬按范围载列如下:

人数

零至1,000,000港元1

1,000,001港元至1,500,000港元1

1,500,001港元至2,000,000港元2

有关本集团的酬金政策详情亦载于本年报董事会报告「酬金政策」一节。

提名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于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日成立,并遵照企业管治守则第B.3段制定书面职权范围。于本报告日

期,提名委员会包括三名成员,即胡颕芳女士、柯衍峰先生及魏仕成先生。提名委员会主席为胡颕芳女

士。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i)检讨董事会架构、规模、多元化及组成;(i)协助董事

会维护董事会技能条件;(i)评估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iv)就委任或重新委任董事及董事继任计划向

董事会作出推荐建议;及(v)支持定期评估董事会的表现。


企业管治报告

嘉涛(香港)控股有限公司2929

于本年度,提名委员会举行了一次会议,以(其中包括)(i)检讨董事会架构、规模及组成及董事会多元化

政策;(i)评估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i)建议在二零二四年八月三十日举行的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上

重选退任董事;(iv)建议向董事会提呈上述事项以作批准;及(v)依据其职权范围处理其他事务。

提名委员会透过考虑多元化各方面的裨益定期检讨董事会的组成,包括但不限于本年报中董事会多元化

政策项下所述者。

提名政策

本公司已采纳提名政策(「提名政策」)。提名政策旨在列明提名本公司董事候选人的程序、提名委员会于

甄选及推荐本公司董事候选人时采用的程序和标准,以及随后董事会及(如适用)股东考虑及酌情批准提

名的程序,以便构成兼具符合本公司业务营运和环境以及本公司经营所在行业所要求的技能、知识、能

力、经验及多元化观点的董事会。提名政策为提名委员会职权范围的补充文件。

向董事会作出推荐建议前,提名委员会将进行以下程序(连同以下标准)以评估及评价有关候选人是否合

适及符合资格获委任为董事:

  1. ,评估该候选人的资格、专业及学历背景、技

术、专业知识、能力、经验及专门技能,以及是否愿意投入时间心力履行董事职务,亦会评估该候

选人可为董事会作出的潜在贡献;

  1. ,在不影响上文第1段的情况下,评估该候选人的个人操守、性格、诚信及声誉等对本公司整

体营商文化十分重要的要素;

  1. (经董事会不时采纳及修订),且计及当前董事会的架构、规模及组成以及本

公司的企业策略,充分考虑董事会内部观点适切多元以及董事会具备高度独立性可带来的效益;

  1. ,评估:(i)有关候选人的独立性,并参考(其中包括)上市规则第3.13

条所载的独立性标准;及(i)企业管治守则守则条文第B.3.4条所载有关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规定;及

就重新委任董事而言,提名委员会将对上述程序(连同以上标准)作出必要修订后加以应用,并(如属独

立非执行董事)评估该名董事有否根据上市规则保持独立,以及该名董事应否于本公司下届股东大会上

膺选连任。

全体董事会成员对甄选、委任或推荐(视乎情况而定)本公司董事候选人最终负责,因而应当对提名委员

会的推荐建议加以考量并作出决定。


企业管治报告

二零二五年度报告3030

鉴于上述原因,甄选及推荐本公司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可概述如下:

  1. (视乎情况而定)的提名后,将召开提名委员

会议,按照其职权范围考虑有关提名。

  1. ,提名委员会将对获提名候选人进行相关甄选程序(连同相关甄选标

准),并向董事会作出推荐建议以供考虑,其后董事会将决定该获提名候选人是否符合资格获委任

为董事。

(a) 提名委员会将对董事会作出提名以供考虑,而董事会届时则会向股东作出推荐建议以供考虑;

(b) 根据上市规则第13.70条,本公司应在举行股东大会日期至少10个营业日前刊发公告或补充通

函,载列上市规则规定的资料。诚如上文所述,更多详情请参阅股东建议人士参选董事的程序

(经不时修订),有关资料亦可于本公司网站浏览。

(a) 受下文(b)项所规限,提名委员会将对获提呈重新委任的董事进行相关甄选程序(连同相关甄选

标准),并作出推荐建议以供董事会考虑,而董事会届时则会决定有关董事是否符合资格获重

新委任为董事;及

(b) 倘因根据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轮值告退而建议获重新委任或重选连任的董事为任职董事会九

年以上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则提名委员会亦应评估该董事就上市规则而言是否仍属独立及应

否于本公司下届股东大会上膺选连任,并向董事会作出推荐建议以供考虑。董事会届时将决定

董事就上市规则而言是否仍属独立,倘属独立,将于本公司下届股东大会向股东推荐建议重新

委任╱重选董事。

根据企业管治守则守则条文第C.1.5条,董事于彼等获委任之时及其后亦会不时就彼等于公众公司或机构

担任职务的数量和性质、其他重大业务承担及所涉及公众公司或机构的身份向本公司作出披露。

企业管治职能

董事会负责履行企业管治守则第A.2.1段所载的企业管治职责。该等职责包括(i)制定及检讨本集团企业管

治方面的政策及常规;(i)检讨及监察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的培训及持续专业发展;(i)检讨及监察本集团在

遵守法律和监管规定方面的政策及常规;(iv)制定、检讨及监察董事及雇员适用的行为守则及合规手册(如

有);及(v)检讨本公司遵守企业管治守则及于本公司企业管治报告的披露事项。于本年度,董事会已审视

及履行该等企业管治职能。


企业管治报告

嘉涛(香港)控股有限公司3131

董事进行证券交易

本公司已采纳有关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行为守则,其条款不逊于上市规则附录C3所载上市发行人董事进

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标准守则」)所载的买卖标准。就回应本公司作出的具体查询,除魏先生外,全

体董事确认彼等已于本年度遵守标准守则。

由于原定于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五日晚上刊发的上年度年度业绩公告于最后一刻延迟刊发,于二零二四

年六月二十六日早上方才刊发,魏先生的经纪于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六日购入4,152,000股本公司股份构

成非蓄意及技术性违反标准守则第A.3(a)(i)条规定。魏先生已遵守标准守则第B.8条的通知规定。联交所其

后已就该违规事件向魏先生发出指引函件。

为防止日后出现类似的违规行为,本公司将采取以下补救措施,以优化本公司的内部监控系统:

(a) 已提醒本公司财务总监领导的财务部门严格遵守计划的财务报告时间表,预留足够时间完成财务业

绩的刊发,并于日后上市规则项下规定的相关刊发时段结束前至少一小时取得所有专业人士的签

核;

(b) 已再次提醒所有董事标准守则的规定以及遵守标准守则的重要性;

(c) 公司秘书须及时通知所有董事有关禁制期的任何变更(包括任何最后一刻的变更),以减少任何董事

忽略相关规定的可能性;

(d) 董事须以书面形式确认禁售通知,从而减少任何董事忽略禁售期的机会;及

(e) 继续为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层及员工提供定期培训,以确保他们(包括其联系人)遵守良好企业管

治常规,并提高他们对良好企业管治常规的认知。


企业管治报告

二零二五年度报告3232

董事的持续专业发展

董事需确保其集体责任与时并进。于本年度,每名董事均接受有关香港上市公司董事的法定及监管义务

的培训。董事透过各种董事会议、决议案、备忘录、董事会文件、根据上市规则、适用法律及其他相

关法定要求的企业管治常规和董事职责的更新,持续获得有关业务和市场变动,以及法律和监管发展的

更新,以助彼等履行其职责。

于本年度,根据企业管治守则守则条文第C.1.4条,现任董事会成员曾参加以下培训课程:

培训类别

董事姓名

出席培训╱

研讨会╱

内部简报会

关读有关

新规则及

法规的更新

执行董事

魏嘉仪√

魏仕成√

刘国和(于二零二四年四月二日获委任)√

独立非执行董事

柯衍峰√

胡颕芳√

王俊杰(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三日获委任)√

卢宁(于二零二四年八月三十日退任)√

王贤志(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三日辞任)√

董事及高级职员保险

本公司已为本集团董事及高级职员购买合适的责任保险,就彼等因本集团业务承担的风险提供保障,而

于本报告日期,本公司董事及高级职员于担任本公司董事及高级职员期间,因彼等履行职责而引致的任

何责任均受到董事及高级职员责任保险的弥偿。倘证实本公司董事及高级职员存在任何欺诈、失职或失

信行为,则彼等将不获弥偿。

公司秘书

公司秘书确保董事会成员之间以及董事会与本公司高级管理层之间的资讯交流良好、就根据上市规则及

适用法律法规的董事责任向董事会提供意见,以协助董事会实行企业管治常规。本公司秘书郭先生已于

本年度遵守上市规则第3.29条的规定,参加不少于15小时的相关专业培训。


企业管治报告

嘉涛(香港)控股有限公司3333

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

董事会知悉其有责任按持续经营基准监控本集团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并审阅其成效。该等系统旨在

管理而非消除未能达成业务目标的风险,且仅可就重大失实陈述或亏损作出合理而非绝对的保证。鉴于

本集团业务性质及复杂程度,本集团目前并无内部审计职能。

于本年度,董事会透过一间独立外部顾问公司对本集团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的设计及实施成效进行

年度检讨,涵盖所有重大控制方面,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经营及合规控制。进行该项年度检讨旨在确保

本集团在会计及财务申报职能方面以及与本集团环境、社会及管治的表现和汇报相关的资源、员工资历

及经验、培训计划及有关预算均属充分。

审核委员会向董事会呈报独立审阅及评估结果。建议董事会考虑并采纳为增强本集团风险管理及内部监

控系统以及降低本集团风险而作出的内部监控及风险管理的改进措施。根据审阅结果及推荐意见以及审

核委员会的意见,董事会认为,内部监控及风险管理系统于本年度属有效及充足。

有关本集团面临的主要财务风险类型的讨论载于本报告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附注3及本年报董事会报告

「主要风险及不确定因素」一节。

为符合企业管治守则守则条文第D.2.4(e)条的规定,本公司已采用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发布的《内

幕消息披露指引》为其本身处理及传播内幕消息的指引,并严禁采用未经授权的保密资料。本集团已制定

程序识别及评估可能涉及或构成内幕消息的事件或情况。于作出披露前,董事会负责确保任何与本集团

相关的内幕消息严格保密,并仅限有需要知情人士索取有关内幕消息。本集团将致力确保内幕消息会以

公众可公平、及时和有效获取的方式披露内幕消息。

核数师薪酬及责任

本公司已委任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为本集团外聘核数师。就本集团本年度之年度审计服务及其他非

审计服务而已支付或应支付予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的薪酬分别为约2,000,000港元及约300,000港元。

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的呈报责任载于本年报第58至61页的「独立核数师报告」一节。


企业管治报告

二零二五年度报告3434

与股东及投资者的沟通

本公司认为与股东有效沟通对促进投资者关系及投资者对本集团业务表现及策略的了解相当重要。本公

司亦深明企业资料的透明度及适时披露的重要性,其可令股东及投资者作出最佳投资决定。

董事会合理并适时披露本集团资料,以令股东及投资者对本集团的业务表现、营运及策略有更佳了解。

本公司的潜在及现有投资者以及公众人士可透过本公司网站w.elderlyhk.com取得本公司最新的企业及

财务资料。

本公司向股东提供本公司的联络资料,例如电话热线、电邮地址及邮寄地址,以令股东可作出任何与本

公司有关的查询。

股东亦可透过该等方式向董事会发出查询。本公司的联络资料载于本年报,进一步详情,请参阅本年报

「公司资料」一节及本公司网站。

董事会欢迎股东提出意见,并鼓励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直接向董事会或管理层提出任何关注。董事会成员

以及本集团相关高级职员会于会上回答股东提出的任何疑问。

经考虑现时设立的多种通讯和互动渠道,董事会信纳股东通讯政策于本年度内行之有效。

股东召开股东特别大会的程序

为保障股东权益,于股东大会上须就每项重大事项(包括个别董事的选举)提出独立决议案,以供股东考

虑及投票。此外,根据细则第58条,董事会可于其认为适当的任何时候召开股东特别大会。任何于递呈

要求日期持有不少于本公司缴足股本(附有于本公司股东大会表决权利)十分之一的一名或以上股东,于

任何时候有权透过向董事会或公司秘书发出书面要求,要求董事会召开股东特别大会,以处理有关要求

中指明的任何事项;且该大会应于递呈该要求后两(2)个月内举行。倘递呈后二十一(21)日内,董事会未有

召开该大会,则递呈要求人士可自行以同样方式召开大会,惟本公司须偿还递呈要求人士因董事会未能

召开大会而需支付的一切合理费用。


企业管治报告

嘉涛(香港)控股有限公司3535

股东可向本公司发送书面查询,或向董事会提出任何查询或建议。联络资料如下:

董事会

嘉涛(香港)控股有限公司

地址:香港新界屯门青菱径3号东威阁1楼

传真号码:(852) 3585 2908

如欲于股东周年大会或股东大会上提呈议案,股东须将该等议案的书面通知连同详细联络资料递交至本

公司的香港主要营业地点,注明董事会或公司秘书收。

请求将由本公司的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核实,经确定为恰当及适当后,公司秘书将要求董事会将有关

提呈决议案纳入股东大会的议程内。

此外,根据细则第59条,就考虑有关股东提呈的议案而向全体股东发出通告的通知期按下文所列而有所

不同:

(a) 倘为股东周年大会,则须发出不少于二十一(21)个完整日的通知召开;及

(b) 倘为所有其他股东大会,则须发出不少于十四(14)个完整日的通知召开,

并应按组织章程细则所述方式发送予所有股东、董事及核数师。

为免生疑问,股东必须提交及发送正式签署的书面请求、通知或声明的正本,或将查询(视情况而定)发

送至本公司的香港主要营业地点,并提供其全名、联络资料及身份以令有关文件有效。股东的资料可能

按法律要求披露。

宪法文件

本年度,本公司宪章文件概无任何变更。


董事会报告

二零二五年度报告3636

董事会欣然提呈其报告连同本集团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年度」)的经审核综合财务

报表。

主要业务

本公司的主要业务为投资控股。本公司的主要附属公司为香港历史悠久的安老院舍运营商,为长者提供

各式各样的安老服务及日间护理服务。

业绩及股息

本集团本年度的经审核综合财务业绩详情载列于本年报第62至63页的综合损益表及综合全面收益表。

董事会建议就本年度向本公司股东宣派末期股息每股份2.0港仙(上年度:每股份2.0港仙)。建议末

期股息须待本公司股东批准,预期将于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九日(星期一)向于二零二五年九月十八日(星

期四)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的股东派付。

董事会议决不建议派发截至二零二四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中期股息(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

六个月:于二零二四年一月五日派发每股1.0港仙)。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为厘定股东出席本公司谨订于二零二五年九月十日(星期三)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并于

会上投票之权利,股东周年大会的记录日期为二零二五年九月十日(星期三),而本公司将于二零二五年

九月五日(星期五)至二零二五年九月十日(星期三)(包括首尾两日)期间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期

间将不会办理任何股份过户登记。为符合资格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于会上投票,所有股份过户文件连同

相关股票须于二零二五年九月四日(星期四)下午四时正前,送交本公司的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联合证

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北角英皇道338号华懋交易广场2期33楼3301–04室。

为厘定股东享有建议末期股息之权利(须待股东于股东周年大会上批准),末期股息的记录日期为二零二五

年九月十八日(星期四),而本公司将于二零二五年九月十七日(星期三)至二零二五年九月十八日(星期

四)(包括首尾两日)期间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期间将不会办理任何股份过户登记。为符合资格享

有建议末期股息,所有股份过户文件连同相关股票须于二零二五年九月十六日(星期二)下午四时正前,

送交本公司的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联合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北角英皇道338号华懋交易广

场2期33楼3301–04室。

业务回顾

对本集团本年度表现的讨论及分析、影响其业绩及财务状况的主要因素以及有关遵守法例及法规、环境

政策及与持份者的关系之资料载于本年报「管理层讨论及分析」一节。此外,本集团业务的公平审视以及

其可能的未来发展趋向载于本年报「主席报告」一节。


董事会报告

嘉涛(香港)控股有限公司3737

主要风险及不确定因素

本集团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业务及前景可能受多个风险及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以下为本集团已识别

与其业务有关的主要风险及不确定因素:

— 倘安老院舍的牌照被暂停、注销或不获重续,或倘本集团未能就经营任何新护理安老院舍取得新安

老院牌照,本集团可能无法维持或扩充营运;

— 本集团大部分收益乃依赖社会福利署;

— 本集团依赖于安老院舍行业的声誉及会受到安老事件或事故负面报导的风险影响,而营运引起的法

律诉讼或会损害声誉;

— 本集团须遵守员工要求,而本集团表现取决于聘用及挽留优秀及合资格员工的能力。此外,香港安

老院行业正面临人手短缺的问题,可能对劳工成本造成不利影响;

— 由于本集团用于经营护理安老院的所有物业均为租用,当中六间护理安老院乃向控股东(定义见

上市规则)(「控股东」)租赁,故概不能保证租赁协议将成功获重续或按相若条款获重续或将不会

提前终止,且本集团承受香港房地产市场租金价格波动的风险;

— 本集团仅有限控制或无法控制于本集团营运中所使用的药品、医疗设备、耗材及其他物资的质素,

因而无法保证本集团所用的产品并无假冒伪劣产品、不存在瑕疵且符合相关质量标准;

— 本集团可能不会收到进一步政府补贴,有关损失可能影响财务状况;及

— 私营安老院舍住客被虐待个案经媒体曝光,引起公众关注,并对私营安老院舍的服务质素产生负面

印象,此或会影响客户选择住宿照顾服务时的最终决定。

财务概要

本集团过去五个财政年度的业绩、资产及负债概要载于本年报第128页。此概要并不构成经审核综合财

务报表的一部分。

附属公司

本公司主要附属公司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的详情(包括主要业务)载于本年报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

附注29。

物业及设备

本集团于本年度的物业及设备变动详情载于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附注12。


董事会报告

二零二五年度报告3838

慈善捐款

本集团于本年度作出慈善及其他捐款达约0.9百万港元(二零二四年:0.6百万港元)。

本公司可分派储备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公司的可供分派储备为约351.6百万港元(二零二四年:397.4百万港元)。

优先购买权

除联交所另有规定外,细则或开曼群岛法律并无订有任何有关优先购买权的规定,要求本公司须按比例

向现有股东提呈发售新股。

股本及股本挂钩协议

本公司于本年度的股本变动详情载于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附注20(a)。

除下文「购股权计划」所披露者外,本公司于本年度并无订立任何股本挂钩协议。

董事

于本年度及直至本年报日期,董事名列如下:

执行董事

魏嘉仪

魏仕成(主席兼行政总裁)

刘国和(于二零二四年四月二日获委任)

独立非执行董事

柯衍峰

胡颕芳

王俊杰(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三日获委任)

卢宁(于二零二四年八月三十日退任)

王贤志(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三日辞任)

根据细则第84条,当时三分之一的董事(或倘董事人数并非三的倍数,则以最接近但不少于三分之一的

人数为准)须于每届股东周年大会上轮值退任。退任董事应有资格膺选连任。轮值退任的董事应包括(只

要有必要确定轮值退任的董事人数)任何希望退任且不参加连任的董事。

因此,根据细则第84条,柯衍峰先生及胡颕芳女士须于股东周年大会上辞任董事,且符合资格并愿意膺

选连任。魏嘉仪女士愿意在股东周年大会上膺选连任。柯衍峰先生及胡颕芳女士将会在股东周年大会上

重选董事。

根据细则第83条,为填补董事会临时空缺或作为现有董事会的补充而获委任的任何董事,其任期仅至其

获委任后召开的本公司第一次股东周年大会为止,并合资格获得委任。


董事会报告

嘉涛(香港)控股有限公司3939

因此,王俊杰先生将于股东周年大会上退任董事,并符合资格膺选连任。

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性的确认书

本公司已接获各独立非执行董事根据上市规则第3.13条所发出有关其独立性的年度书面确认,且认为全

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均属独立。

董事及高级管理层履历

本集团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的履历详情载于本年报第17至19页。

董事服务合约

执行董事魏嘉仪女士及魏仕成先生已各自于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日与本公司签订服务合约,自上市日期

起初步为期三年(可于相关服务合约所订明的若干情况下终止),并于当时任期届满后由下一日起自动连

续期一年任期,惟须遵守细则所载的轮值退任、罢免、离职及解雇有关职位之条文。

执行董事刘国和先生已于二零二四年四月二日与本公司签订服务协议,自二零二四年四月二日起初步为

期三年,惟须遵守细则所载的轮值退任、罢免、离职及解雇有关职位之条文。

独立非执行董事柯衍峰先生已于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日与本公司签订委任函,自上市日期起初步为期两

年(可于相关委任函所订明的若干情况下终止),并于当时任期届满后由下一日起自动连续期一年任

期,惟须遵守细则所载的轮值退任、罢免、离职及解雇有关职位之条文。

独立非执行董事胡颕芳女士及王俊杰先生已各自于二零二年八月六日及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三日与本

公司签订委任函,分别自二零二年八月八日及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三日起初步为期两年(可于相关委

任函所订明的若干情况下终止),并于当时任期届满后由下一日起自动连续期一年任期,惟须遵守细

则所载的轮值退任、罢免、离职及解雇有关职位之条文。

拟于股东周年大会上重选的董事并无与本公司订立可于一年内终止而毋须补偿(法定补偿除外)的服务合

约或委任函。


董事会报告

二零二五年度报告4040

股息政策

本公司已采纳股息政策(「股息政策」),于建议及宣派股息时,本公司应维持可满足其营运资本需求及未

来增长以及股东价值所需的充足现金储备。董事会可以现金或其认为适当的其他方式分配股息。董事会

于考虑股息之宣派及支付时计及有关本集团的以下因素:

(i) 财务业绩;

(i) 现金流量状况;

(i) 业务状况及策略;

(iv) 未来营运及盈利;

(v) 资本需求及开支计划;

(vi) 股东权益;

(vi) 支付股息的任何限制;及

(vi) 董事会认为可能相关的任何其他因素。

重大交易、安排及合约

除本年报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附注8及18所披露者外,概无由本公司或其控股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订

立,而董事或董事的关连实体于其中直接或间接拥有重大利益之有关本集团业务的重大交易、安排及合

约于本年度末或本年度内任何时间存续,而本年度内亦概无有关控股东或其任何附属公司为本公司或

其任何附属公司提供服务的任何重大交易、安排或合约。本公司或任何一间附属公司与控股东或其任

何附属公司之间亦概无重大合约。

管理合约

于本年度,概无订立或存在有关本公司或其附属公司的所有或任何重大部分业务之管理及行政合约。

董事酬金

本年度内董事薪酬详情按记名方式载于本年报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附注8。


董事会报告

嘉涛(香港)控股有限公司4141

酬金政策

根据本公司的酬金政策,薪酬委员会将考虑可资比较公司所支付薪金、董事及高级管理层(视乎情况而

定)所付出时间、职责及表现,以评定应付董事及高级管理层成员的薪酬。薪酬委员会将定期审阅主要行

政人员的薪酬水平。根据本集团表现及行政人员各自对本集团所作贡献,薪酬委员会可就加薪或支付酌

情花红向董事会提出推荐建议,惟以股东大会批准的薪酬总额为限。

本公司已采纳一项购股权计划,借以向合资格参与者授予购股权作为彼等为本集团作出贡献的激励或奖

励。该计划详情载于下文「购股权计划」一段。

本公司为所有雇员提供全面福利待遇以及职业发展机会,包括退休计划、医疗保险、其他保险、员工宿

舍、内部培训、在职培训、外部研讨会以及专业团体及教育机构举行的课程。

获准许的弥偿条文

根据细则,董事均可从本公司的资产及利润获得弥偿,该等人士或任何该等人士、该等人士的任何继承

人、遗嘱执行人或遗产管理人就各自的职务或信托执行其职责或假定职责时因所作出、发生的作为或不

作为而招致或蒙受的所有诉讼、费用、收费、损失、损害及开支,可获确保免就此受任何损害。

于本年度,本公司已为董事及高级职员的责任投购适当的保险,以保障董事及本集团高级职员免于本集

团业务所带来的风险。

董事及主要行政人员于本公司股份、相关股份及债权证或本公司或任何

相联法团的任何指明事务的权益及淡仓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董事及本公司主要行政人员于本公司或其相联法团(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

例第XV部)的股份、相关股份或债权证中拥有(i)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7及第8分部须知会本公司及

联交所的权益及淡仓(包括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的有关条文彼等被当作或视为拥有的权益或淡仓);或(i)

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52条须记录于该条所述登记册的权益及淡仓;或(i)根据上市规则附录C3所载标

准守则须知会本公司及联交所的权益及淡仓如下:


董事会报告

二零二五年度报告4242

董事姓名权益性质所持股份数目(1)总计

占本公司

已发行股本的

股权百分比(5)

(%)

魏女士家族信托委托人624,000,000(L)

(2)

634,000,00063.40%

实益拥有人10,000,000(L)

(3)

魏先生家族信托受益人624,000,000(L)

(2)

646,436,00064.64%

实益拥有人22,436,000(L)

(4)

附注:

  • 「L」表示于股份的好仓。
  • (「上锋」)持有,其由家族信托(即,根据二零一八年三月十九日的信托契据成立的邝氏及魏氏家族信

托,经日期为二零一八年七月十七日的变更及移除受益人契据修订及补充(「家族信托」)的受托人Shi Fung (PTC) Limited(「受托

人」)全资拥有。魏女士为家族信托的财产授予人,而魏先生为家族信托的唯一受益人。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魏女士及魏先生

视为于上锋持有的股份拥有权益。

  • ,详情于下文「购股权计划」一段披露。魏女士拥有10,000,000份购股权。
  • ,436,000股份及就本公司授出的购股权向魏先生授予10,000,000股相关股份,详情于下文「购股权计划」一段

披露。

  • ,概约百分比乃根据已发行股份1,000,000,000股计算。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概无董事及本公司主要行政人员于本公司或其任何相

联法团(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之股份、相关股份或债权证中登记拥有(i)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V部第7及第8分部须知会本公司及联交所的权益及淡仓(包括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的有关条文被当作或

视为拥有的权益及淡仓);或(i)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52条须记录于该条所述登记册的权益及淡仓;或

(i)根据标准守则须知会本公司及联交所的权益及淡仓。

董事购入股份的权利

除于上文「董事及主要行政人员于本公司股份、相关股份及债权证或本公司或任何相联法团的任何指明

事务的权益及淡仓」各段所披露者外,于本年度内任何时间,概无任何董事或本公司主要行政人员或任何

彼等各自的配偶或未成年子女获授可透过购入本公司股份或债权证而取得利益的任何权利,或彼等并无

行使任何该等权利;或本公司、其控股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及同系附属公司并无订立任何安排,以致

董事可购入任何其他法人团体的有关权利。


董事会报告

嘉涛(香港)控股有限公司4343

本公司主要股东及其他人士于本公司股份、相关股份及债权证或本公司

或任何其他相联法团的任何指明事务的权益及淡仓

就董事所知,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下列人士(并非董事或本公司主要行政人员)将于本公司的股

份或相关股份中拥有或被视为或当作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2及第3分部的条文须向本公司披

露或将记录于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须予存置的登记册内的权益或淡仓:

股东姓名权益性质所持股份数目(1)

占本公司

已发行股本的

股权百分比(5)

(%)

上锋实益拥有人624,000,000(L)62.40%

受托人受托人624,000,000(L)

(2)

62.40%

魏晓玲女士配偶权益646,436,000(L)

(3)

64.64%

林罡先生(「林先生」)实益拥有人70,202,000(L)

(4)

7.02%

附注:

  • 「L」指董事于股份的好仓。
  • ,上锋则由受托人全资拥有。魏女士为家族信托的财产授予人,而魏先生为家族信托的唯一受益人。根据

证券及期货条例,受托人、魏女士及魏先生视为于上锋持有的股份拥有权益。

  • ,故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被视为于魏先生拥有权益的股份中拥有权益。
  • ,202,000股份及就本公司授出的购股权向彼授予10,000,000股相关股份,详情于下文「购股权计划」一段披露。
  • ,概约百分比乃根据已发行股份1,000,000,000股计算。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董事并不知悉任何其他人士于本公司股份或相关股份

中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2及第3分部的条文须向本公司披露的任何权益或淡仓,或拥有将记

录于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须予存置的登记册内的任何权益或淡仓,及╱或直接或间接拥有附带权

利可在任何情况下于本集团任何其他成员公司的股东大会上投票的任何类别股本面值5%或以上的权益。


董事会报告

二零二五年度报告4444

股东于大多数证券的权益

除上文所披露有关主要股东的权益外,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概无其他人士个别或共同地有权于

本公司股东大会上行使或控制行使5%或以上投票权,而能以切实可行的方式指示或影响本公司的管理。

主要客户及供应商

本年度来自本集团主要客户之收益百分比如下:

— 最大客户 44.6%

— 五大客户 46.2%

本年度归属于本集团主要供应商的服务成本百分比如下:

— 最大供应商 29.8%

— 五大供应商 71.2%

本年度,概无董事或任何彼等的联系人(定义见上市规则)或任何股东(据董事所深知拥有本公司超过5%

已发行股本者)于本集团五大供应商或本集团五大客户中拥有任何实益权益。

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上市证券

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于本年度并无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的任何股份(包括出售库存股份)。于二

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并无持有库存股份。

董事进行证券交易

本公司已采纳有关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行为守则,其条款不逊于上市规则附录C3所载上市发行人董事进

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标准守则」)所载的买卖标准。就回应本公司作出的具体查询,除魏先生外,全

体董事确认彼等已于本年度遵守标准守则。于本年度违反标准守则事件的详情载于本年报第31页的企业

管治报告。

竞争权益

于本年度及直至本年报日期,董事或本公司控股东或主要股东(定义见上市规则)或彼等各自的紧密联

系人(定义见上市规则)概无被视为于与本集团业务直接或间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中拥有任

何权益,及╱或致使或可能致使与本集团有任何其他利益冲突。


董事会报告

嘉涛(香港)控股有限公司4545

不竞争承诺

本公司确认于本年度直至本年报日期,上锋、魏女士及魏先生(共同构成控股东)已完全遵守及执行各

自之不竞争契据(「契据」)(详情载列于招股章程)。本公司已接获各控股东关于彼等遵守契据条文的年

度书面确认书。独立非执行董事确认彼等已审阅控股东遵守契据条文的情况,以及控股东所作出契

据的履行情况,并信纳控股东已遵守契据的条款。董事会亦确认并无其他有关上述承诺之事项须提请

本集团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注意。

购股权计划

以下为遵照上市规则第十七章根据全体股东于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日通过的书面决议案,有条件批准及

采纳的购股权计划(「购股权计划」)的主要条款概要。以下概要并不构成亦非旨在构成购股权计划的一部

分,亦不会当作会影响购股权计划规则的诠释。

(i) 购股权计划目的

购股权计划旨在让本集团授出购股权予经筛选参与者,作为给予其对本集团所作贡献的奖励或报

酬。董事认为,凭借更广阔的参与者基础,购股权计划将有助本集团奖励雇员、董事及其他经筛选

参与者对本集团作出贡献。

(i) 可参与的人士

董事(就该段而言,该词包括获其正式授权之委员会)可按其绝对酌情权,邀请属于下列任何类别参

与者(「合资格参与者」)的任何人士接受购股权以认购股份:

(a) 本公司、其任何附属公司(「附属公司」)或本集团持有股本权益之任何实体(「投资实体」)之任

何员工(不论属全职或兼职,包括任何执行董事,惟不包括任何非执行董事)(「购股权计划合资

格雇员」);

(b) 本公司、任何附属公司或任何投资实体的任何非执行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

(c) 本集团任何成员公司或任何投资实体的货物或服务供应商;

(d) 本集团任何成员公司或任何投资实体的任何客户;

(e) 向本集团任何成员公司或任何投资实体提供研发或其他技术支援的任何人士或实体;

(f) 本集团任何成员公司或任何投资实体的任何股东或本集团任何成员公司或任何投资实体所发

行的任何证券的持有人;

(g) 本集团任何成员公司或任何投资实体的任何业务范围或业务发展的任何顾问(专业或其他方面)

或咨询人;及


董事会报告

二零二五年度报告4646

(h) 曾经或可能藉合资经营、业务联盟或其他业务安排对本集团的增长作出贡献的任何其他组别

或类别参与者,以及就购股权计划而言,购股权可能批授予属于一位或多位合资格参与者全资

拥有的任何公司。为免生疑,本公司向属于上述任何类别合资格参与者的任何人士授出可认购

本集团股份或其他证券的任何购股权,就其本身而言不应被诠释为根据购股权计划授出购股

权,惟董事另行厘定者除外。

任何合资格参与者获授购股权的资格应由董事根据其对本集团的发展及增长所作贡献的意见而不时

厘定。

(i) 股数上限

(a) 因行使根据购股权计划或根据本集团的任何其他购股权计划所授出及尚未行使的所有购股权

可予配发及发行的股数上限不得超过本公司不时已发行股本的30%。

(b) 因行使根据购股权计划及本集团任何其他购股权计划所授出的所有购股权(就此而言,并不包

括根据购股权计划及本集团任何其他购股权计划条款而失效者)而可予配发及发行的股份总数

合计不得超过股份首次于联交所开始买卖当日已发行股份的10%(即不高于100,000,000股

份)(「一般计划上限」)。

(c) 受上文(a)段所限但在不影响下文(d)段的情况下,本公司可向股东发出通函并于股东大会上寻

求股东的批准更新一般计划上限,惟因行使根据购股权计划及本集团任何其他购股权计划所

授出的所有购股权而可予发行的股份总数不得超过批准上限当日已发行股份的10%,并就计算

上限而言,之前根据购股权计划及本集团任何其他购股权计划所授的购股权(包括该等根据购

股权计划及本集团任何其他购股权计划尚未行使、已注销、失效或行使者)将不予计算。本公

司向其股东发出的通函除其他资料外,还包括上市规则第17.02(2)(d)条所要求的资料及上市规

则第13.52(2)条附注5要求的免责声明。

(d) 受上文(a)段所限及在不影响上文(c)段的情况下,本公司可于股东大会上另外寻求股东批准

向取得有关批准前经本公司特别确认的合资格参与者授予超逾一般计划上限或(倘适用)上文

(c)段所指经更新上限的购股权。在此情况下,本公司须向其股东寄发通函,该通函包括指定

参与者的一般描述、将予授出的购股权数目及条款、向指定参与者授出购股权之目的及购股权

条款如何达到该目的之说明以及上市规则第17.02(2)(d)条所要求的有关其他资料及上市规则第

13.52(2)条附注5所要求的免责声明。


董事会报告

嘉涛(香港)控股有限公司4747

(iv) 每名参与者之最高限额

受下文(v)(b)段规限,于任何十二个月期间,行使根据购股权计划及本集团任何其他购股权计划向每

位参与者授出的购股权(包括已行使或尚未行使的购股权)而发行及可能须予发行的股份总数,不得

超逾当时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的1%(「个别限额」)。于直至进一步授出购股权日期为止(包括当日)的

任何十二个月期间进一步授出任何购股权,若超出个别限额者,则须向股东发出通函,并须经股东

在本公司股东大会上批准,而有关参与者及其紧密联系人(如该参与者为关连人士,则指其联系人)

均须放弃投票。授予该参与者的购股权数目及条款(包括行使价)必须于股东批准前订定,而就计算

上市规则第17.03E条下的行使价而言,建议有关进一步授出的董事会议日期将视为授出日期。

(v) 授予关连人士购股权

(a) 在不违反下文第(b)段之情况下,根据购股权计划向董事、本公司最高行政人员或主要股东或

彼等各自之任何联系人授出任何购股权,必须获独立非执行董事(不包括身为购股权建议承授

人之独立非执行董事)批准。

(b) 在不影响上文(a)段的情况下,倘向主要股东或独立非执行董事或彼等各自之任何联系人授出

任何购股权,会令有关人士于直至有关授出日期(包括当日)止之十二个月期间内已经及将会获

授之所有购股权(包括已行使、已注销及尚未行使之购股权)获行使时已经及将予发行之股份:

(i) 合计超过已发行股份之0.1%;及

(i) 按每次授出当日股份之收市价计算,总值超过5百万港元,

则进一步授出购股权必须在股东大会上获股东批准。本公司须向股东寄发一份通函。承授人、

其联系人及本公司所有关连人士均须于有关股东大会上放弃投赞成票。授予本公司主要股东

或独立非执行董事或彼等各自之任何联系人之购股权条款之任何变动,必须获股东于股东大

会上批准。

(vi) 接纳及行使购股权之时间

参与者可于要约授出购股权日期起计21天内接纳购股权。

购股权可按照购股权计划条款于董事厘定并通知每名承授人之期间内随时行使。有关期间可由要约

授出购股权的日期翌日起计,惟无论如何须不迟于授出购股权日期起计10年终止,并受相关提早终

止条文规限。除非董事另作厘定并在向承授人要约授出购股权中列明,否则购股权计划并无规定须

持有购股权最短时间才可行使购股权。


董事会报告

二零二五年度报告4848

(vi) 表现目标

除非董事另作厘定并在向承授人要约授出购股权中列明,否则根据购股权计划授出之任何购股权可

予行使前,承授人毋须达致任何表现目标。

(vi) 股份认购价及购股权代价

根据购股权计划每股份之认购价将由董事酌情厘定,惟不得低于下列各项之最高者:(i)股份于要

约授出购股权当日(须为营业日)在联交所每日报价表所列股份之收市价;(i)股份于紧接要约授出购

股权当日前五个营业日在联交所每日报价表所列股份之平均收市价;及(i)股份面值。

接纳授出购股权时须支付象征式代价1港元,且无订明时限。

(ix) 股份之地位

(a) 于购股权获行使时将予配发及发行之股份须受细则内所有条文规限,并将与于购股权获正式

行使之日,或倘该日为本公司暂停办理股东登记手续之日子,则于重新开始办理股东登记手续

首日(「行使日期」)之已发行缴足股份在各方面均享有同等权益,股份持有人将据此享有于行

使日期或之后派付或作出之一切股息或其他分派,惟在此之前已宣派或建议或议决派付或作

出而其记录日期乃于行使日期以前之任何股息或其他分派则除外。于承授人完成在本公司股

东名册登记为股份持有人前,购股权获行使时配发及发行之股份并不附带投票权。

(b) 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段内所指「股份」一词包括因本公司不时进行股本拆细、合并、重新分

类、削减或重组而产生相关面值之本公司普通股本中之股份。

(x) 对授出购股权时间之限制

本公司得悉任何内幕消息后不得提出任何要约授出购股权,直至本公司宣布有关消息为止。本公司

尤其于由紧接以下期间(以较早者为准)前一个月起至业绩公告日期止期间内,不得提出任何要约:

(a)为批准本公司任何年度、半年度、季度或任何其他中期间之业绩(不论是否上市规则所规定)

而举行董事会议当日(即根据上市规则首先知会联交所之有关日期);及(b)本公司须根据上市规

则公布任何年度或半年度业绩或季度或任何其他中期间之业绩(不论是否上市规则所规定)之最后

限期。

于身为董事的合资格参与者根据上市规则所载《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或本公司

所采纳之任何相关守则或证券买卖限制被禁止买卖股份之期间或时间内,董事不得向有关合资格参

与者提出任何要约。

(xi) 购股权计划期间

购股权计划将由购股权计划获采纳当日起计10年期内维持有效。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购股

权计划的余下期限约为4年2个月。


董事会报告

嘉涛(香港)控股有限公司4949

(xi) 终止雇佣关系时之权利

倘购股权之承授人为一名购股权计划合资格雇员,而其于全数行使购股权前因任何原因(身故、健

康欠佳或按照其雇佣合约退休或严重行为不当或下文第(xiv)分段所述其他原因除外)而不再为购股权

计划合资格雇员,则其未行使之购股权将会由终止雇佣关系日期起失效及不得行使,惟董事可另行

决定承授人可于董事可能厘定于终止雇佣关系日期(该日将被当作承授人在本公司、有关附属公司

或投资实体之最后一个工作日,而不论是否以支付薪金代替通知)后之有关期间内,行使全部或部

分尚未行使之购股权。

(xi) 身故、健康欠佳或退休后之权利

倘购股权之承授人为一名购股权计划合资格雇员,而其于全数行使购股权前因身故、健康欠佳或按

照其雇佣合约退休而不再为购股权计划合资格雇员,则其个人代理人或(如适用)承授人可由终止雇

佣关系日期(该日须为承授人在本公司、有关附属公司或投资实体之最后一个工作日,而不论是否

以支付薪金代替通知)起计十二个月期间(或董事可能厘定之较长期间)内,行使全部或部分尚未行

使之购股权。

(xiv) 解聘时之权利

倘购股权之承授人为一名购股权计划合资格雇员,而其因被裁定持续及严重行为不当或作出任何破

产行为或无力偿债或与其债权人全面达成任何债务偿还安排或债务重组协议,或被裁定触犯任何刑

事罪行(董事认为无损承授人或本集团或投资实体之声誉之罪行除外)而不再为购股权计划合资格雇

员,则其购股权将自动失效,并无论如何均不得于不再为购股权计划合资格雇员之日或之后行使。

(xv) 违约时之权利

倘董事以绝对酌情权认为:(a)任何购股权承授人(购股权计划合资格雇员除外)或其紧密联系人或

其联系人(如该承授人为关连人士)违反承授人或其紧密联系人为一方与本集团或任何投资实体为另

一方所签订的任何合约;或(b)承授人作出任何破产行动或无力偿债或面临任何清盘、清算或类似

诉讼,或与其债权人全面达成任何债务偿还安排或债务重组协议;或(c)承授人因终止与本集团的

合作关系或其他任何理由而不再对本集团的增长及发展作出任何贡献;则根据购股权计划授予承授

人的购股权随上文(a)、(b)或(c)分段所指明的任何事件而失效。

(xvi) 全面收购建议、和解或安排权利

倘全体股份持有人或除收购人及╱或受收购人及╱或任何与收购人联合或一致行动人士控制的任何

人士以外的所有股份持有人获提呈全面或部分收购建议(不论以收购要约、股份购回建议或债务偿

还安排计划或其他类似方式),则本公司须假设承授人透过全面行使获授予的购股权将成为股东,

并尽所有合理努力促使该等建议按相同条款(在作出适当修改后)向所有承授人提呈。倘该等建议成

为或宣布成为无条件,承授人有权于该等建议(或任何经修订的建议)截止或根据有关债务偿还安排

计划所获配额的记录日期(视属何情况而定)前任何时间,全面或按承授人就行使其购股权发送予本

公司的通知书指明的限度,行使其购股权(以尚未行使者为限)。在上述规限下,购股权(以尚未行

使者为限)将于建议或经修订建议(视情况而定)截止日期或根据该项债务偿还安排计划所获配额之

有关记录日期(视乎情况而定)自动失效。


董事会报告

二零二五年度报告5050

(xvi) 清盘时的权利

倘本公司于购股权有效期间提出自愿清盘的决议案,则承授人可在一切适用法例条文的规限下,于

不少于考虑及╱或通过该决议案日期前两个营业日随时向本公司发出书面通知,以行使其全部或其

于根据购股权计划的规定发出的通知所指明数目的购股权(以尚未行使者为限)。本公司须于考虑及

╱或通过该决议案日期前不少于一个营业日,就承授人行使购股权而向其配发及发行相关股份。届

时,承授人有权就按上述方式获配发及发行的股份,与该决议案日期前一日已发行股份的持有人享

有同等权利,可参与本公司清盘时的资产分派。除上述情况外,当时尚未行使的所有购股权均于本

公司开始清盘时失效及终止。

(xvi) 承授人为合资格参与者全资拥有的公司

倘承授人为一名或多名合资格参与者全资拥有的公司,则:

(i) (xi)、(xi)、(xiv)及(xv)分段于作出适当修改后亦适用于该承授人及其获授的购股权,犹如该等购

股权乃授予有关合资格参与者。因此,当发生(xi)、(xi)、(xiv)及(xv)分段所述有关合资格参与者

的事件后,该等购股权将失效或可予行使;及

(i) 该承授人获授的购股权将于该承授人不再由有关合资格参与者全资拥有之日失效及终止,惟

董事可全权酌情决定,倘符合可能施加的有关条件或限制,则该等购股权或其中任何部分不会

失效或终止。

(xix) 调整认购价

若本公司在购股权仍可行使期间进行资本化发行、供股、股份拆细或合并或削减股本,则可对购股

权计划下的股份数目或面值及尚未行使的购股权及╱或所涉购股权价格,作出经本公司当时核数师

或独立财务顾问核证且公平合理的相应变更(如有),惟(i)任何调整应使承授人所获已发行股本比例

与作该等调整前彼应得者相同;(i)不得作出任何使股份按低于其面值发行的变更;及(i)本集团作为

交易代价发行股份或其他证券不得视为须作出调整的情况。此外,就任何该等调整(与资本化发行

有关的调整除外)而言,有关核数师或独立财务顾问须以书面形式向董事确认该等调整符合联交所

不时颁布之上市规则有关条文的规定及上市规则有关其他适用指引及╱或诠释。

(x) 注销购股权

注销任何已授出但尚未行使的购股权必须获有关承授人事先书面同意及董事批准,方可作实。

倘本公司注销承授人所获授但尚未行使的任何购股权,并向同一承授人授出新购股权,则只可在仍

有未授出购股权(不包括按此注销的购股权)的情况下,按一般计划上限或股东根据上文(i)(c)及(d)

分段所批准的新上限授出该等新购股权。


董事会报告

嘉涛(香港)控股有限公司5151

(xi) 终止购股权计划

本公司可随时于股东大会上提呈决议案终止购股权计划,在此情况下不得进一步提呈购股权,惟购

股权计划的条文于所有其他方面均会维持有效,以致使行使任何在终止计划前所授或在其他情况下

根据购股权计划所载条文必须授出的购股权(以尚未行使者为限)得以生效,而在终止计划前授出的

购股权(以尚未行使者为限)将根据购股权计划维持有效及可予行使。

(xi) 权利属承授人个人所有

购股权属承授人个人所有,不得转让或出让。

(xi) 购股权的失效

购股权于下列事件发生时(以最早者为准)即告自动失效(以尚未行使者为限):

(a) (vi)段所述的期限届满;

(b) (xi)、(xi)、(xiv)、(xv)、(xvi)及(xvi)段所述的期限或日期届满时;及

(c) 董事因获授相关或任何其他购股权的承授人违反(xi)段而行使本公司权利注销购股权当日。

(xiv) 归属期

董事会可全权酌情就向合格参与者授予购股权施加其认为适当的任何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归属期

(如有)。

(xv) 其他

(a) 购股权计划须待上市委员会批准根据购股权计划可能授出的任何购股权获行使而将予发行的

有关数目股份(有关数目不少于一般计划上限)上市及买卖后,方可作实。

(b) 除非经股东于股东大会上批准,否则购股权计划中有关上市规则第17.03条所载事宜的条款及

条件不得作出有利于购股权承授人的改动。

(c) 如须对购股权计划条款及条件作出任何重大改动或对已授出购股权的条款作任何变动,均须

获股东于股东大会上批准,除非有关改动可根据购股权计划现有条款自动生效,则另作别论。

(d) 经修订的购股权计划或购股权的条款仍须遵守上市规则第十七章的有关规定、联交所于二零

五年九月五日向所有上市发行人颁布的「主板上市规则第17.03(13)条╱GEM上市规则第23.03(13)

条及规则随附注的补充指引」及联交所的其他有关指引。

(e) 倘购股权计划条款的任何改动会导致董事或计划管理人的权力有任何改变,则须经股东于股

东大会上批准,方可作实。


董事会报告

二零二五年度报告5252

于本年度内,根据购股权计划授出而尚未行使的购股权的变动载列如下:

可予行使购股权涉及的股份数目

授出日期

(年╱月╱日)承授人姓名职务╱身份

二零二四年

四月一日

之结余

于本年度

授出

于本年度

行使

于本年度

失效

于本年度

注销╱没收

二零二五年

三月

三十一日

之结余

每股

行使价

(附注1)

归属日期

(年╱

月╱日)

到期日

(年╱

月╱日)

二零二年

三月

二十二日

魏仕成先生董事会主席、执行董事、

行政总裁及主要股东

10,000,000—10,000,0000.6港元二零二五年

三月

二十二日

二零三二年

三月

二十二日

二零二年

三月

二十二日

魏嘉仪女士执行董事及主要股东10,000,000—10,000,0000.6港元二零二五年

三月

二十二日

二零三二年

三月

二十二日

二零二年

三月

二十二日

其他合资格雇员40,000,000—40,000,0000.6港元二零二五年

三月

二十二日

二零三二年

三月

二十二日

60,000,000—60,000,000

附注:

  • (即二零二年三月二十二日)前股份收市价为每股0.6港元。

于本年度,概无购股权根据购股权计划获授出、行使、失效、注销或没收,而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

日,董事及其他合资格雇员获授60,000,000份购股权。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购股权计划项下于本年度初及本年度末可予授出的购股权总数为40,000,000

份,相当于本报告日期已发行股份总数的4.0%。购股权计划项下并未设有任何服务供应商分项限额,亦

无根据上市规则第17.03(3)条向服务供应商授出任何购股权。

于本年度就本公司所有计划项下授出的购股权而可供发行的股份数目为60,000,000股。本年度加权平均

股份数目为1,000,000,000股。本年度根据购股权计划授出的购股权可予发行的股份数目除以本年度已发

行股份加权平均数为0.06。

审核委员会

本公司于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日成立审核委员会,其书面职权范围符合上市规则第3.21条及企业管治守则

第D.3段。审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i)就外部核数师的委任及罢免向董事会作出推荐建议;

(i)审阅本集团财务报表及监督该等财务报表的完整性;及(i)监督财务报告系统及内部监控程序。审核委

员会包括三名成员,即柯衍峰先生、胡颕芳女士及王俊杰先生。审核委员会主席为柯衍峰先生,彼持有

上市规则第3.10(2)及3.21条规定的适当专业资格。本集团于本年度的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已由审核委员

会审阅,而审核委员会认为有关业绩乃遵循适用会计准则、上市规则及法定要求而编制,并已作出充分

披露。


董事会报告

嘉涛(香港)控股有限公司5353

关连交易及关联方交易

于本年度,本集团成员公司与关连人士之间的交易已成为上市规第14A章项下的本公司关连交易及全面

豁免持续关连交易。本集团全面豁免持续关连交易及关连交易的详情载列如下。

一、 全面豁免持续关连交易

本公司与罡成实业订立的洗衣服务协议

本公司已就罡成实业向本集团提供的洗衣服务,与罡成实业有限公司(「罡成实业」)订立以下服务协

议(「洗衣服务协议」)。洗衣服务协议将于上市后继续生效:

协议日期:二零二年四月一日

协议订约方:(i) 本公司;及

(i) 罡成实业

服务:为护理安老院提供洗衣服务

期限:二零二年四月一日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就洗衣服务协议项下拟进行的持续关连交易而言,截至二零二三年、二零二四年及二零二五年三月

三十一日止三个年度各年的年度上限如下:

截至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年度上限

二零二三年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五年

港元港元港元

2,900,0002,900,0002,900,000


董事会报告

二零二五年度报告5454

二、 非全面豁免关连交易

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日,本集团与业主订立多份第二份重续函件(「第二份重续函件」)以与各业主

重续本集团的现有租约,包括(i)嘉涛耆乐苑租赁、(i)嘉涛耆康之家租赁、(i)辉涛护老院(安丽)租赁、

(iv)辉涛护老院(屯门)租赁、(v)荃湾中心租赁、(vi)荃威安老院租赁、(vi)荃湾员工宿舍租赁、(vi)嘉涛

员工宿舍租赁、(ix)员工宿舍租赁,及(x)辉涛中西员工宿舍租赁(统称「现有租约」),租期为二零二五

年四月一日至二零二八年三月三十一日。现有租约的业主包括魏先生、魏女士、林罡先生、嘉益有

限公司(「嘉益」)、嘉涛安老有限公司(「嘉涛安老(香港)」)、嘉涛置业有限公司(「嘉涛置业」)、冠时

投资有限公司(「冠时」)、罡成有限公司(「罡成」)及仕茂有限公司(「仕茂(香港)」)。

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日,本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嘉丰国际有限公司(「嘉丰国际」)与林罡先生

订立荃湾货仓租赁协议,内容有关租赁位于荃湾的货仓及办公室(「荃湾货仓租赁协议」)。

由于魏先生及魏女士为执行董事兼控股东,因此亦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由于林罡先生为魏先生

之胞兄,故被视为魏先生之联系人,因此为本公司的关连人士。因此,(i)嘉益、冠时、罡成及仕茂

(香港)均为于香港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并由科林置业代理有限公司(一间由魏女士间接全资拥有

的公司)全资拥有,及(i)嘉涛安老(香港)及嘉涛置业均由科林置业代理有限公司拥有60%权益。作为

魏女士(董事兼控股东)的联系人,嘉益、冠时、罡成、仕茂(香港)、嘉涛安老(香港)及嘉涛置业

均为本公司关连人士。

由于魏先生、魏女士、林罡先生、嘉益、嘉涛安老(香港)、嘉涛置业、冠时、罡成及仕茂(香港)一

直并将继续按正常商业条款向本集团出租上述物业,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十四A章,第二份重续

函件及荃湾货仓租赁协议项下拟进行的交易被视为本公司的一次性关连交易。

本公司于二零二五年二月十九日召开股东特别大会,第二份重续函件及荃湾货仓租赁协议以及其项

下拟进行交易于会上获独立股东正式批准及通过为本公司普通决议案。

有关第二份重续函件及荃湾货仓租赁协议的详情载于下表,而有关第二份重续函件及荃湾货仓租赁

协议的进一步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日的公告及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五年

一月二十四日的通函。


董事会报告

嘉涛(香港)控股有限公司5555

订约方地址

面积

(实用楼面积)物业用途月租(附注)

年租金额

(截至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期限

1(i)嘉涛宫有限公司

(「嘉涛宫」)

(作为租户);及

(i)嘉涛安老(香港)

(作为业主)

香港新界屯门井财街

7号力生大厦地下

8–12号舖及1楼

约18,680平方呎嘉涛耆乐苑的护

理安老院

405,000港元

(每平方呎约

21.68港元)

二零二六年:4,860,000港元

二零二七年:4,860,000港元

二零二八年:4,860,000港元

二零二五年四月一日

至二零二八年三月

三十一日

2(i)嘉涛宫(作为租户);及

(i)嘉涛置业(作为业主)

香港新界屯门青菱径

3号东威阁1楼

约12,277平方呎嘉涛耆康之家的

护理安老院

198,000港元

(每平方呎约

16.13港元)

二零二六年:2,376,000港元

二零二七年:2,376,000港元

二零二八年:2,376,000港元

二零二五年四月一日

至二零二八年三月

三十一日

3(i)嘉丰国际

(作为租户);及

(i)嘉益(作为业主)

香港新界屯门青桃径

3号安丽大厦1楼

1–17舖

约5,271平方呎辉涛护老院(安丽

分院)的护理安

老院

103,000港元

(每平方呎约

19.54港元)

二零二六年:1,236,000港元

二零二七年:1,236,000港元

二零二八年:1,236,000港元

二零二五年四月一日

至二零二八年三月

三十一日

4(i)嘉丰国际(作为租户);

(i)冠时(作为业主)

香港新界屯门4B区

青菱径6号富丽大厦

1楼(包括地下入口)

约8,645平方呎辉涛护老院(屯门

分院)的护理安

老院

167,000港元

(每平方呎约

19.32港元)

二零二六年:2,004,000港元

二零二七年:2,004,000港元

二零二八年:2,004,000港元

二零二五年四月一日

至二零二八年三月

三十一日

5(i)荃湾老人中心有限公司

(「荃湾中心」)

(作为租户);及

(i)罡成(作为业主)

香港新界荃湾荃景围

87–105号荃湾中心

商场1楼C1舖

约15,950平方呎.荃湾中心的护理

安老院

242,000港元

(每平方呎约

15.17港元)

二零二六年:2,904,000港元

二零二七年:2,904,000港元

二零二八年:2,904,000港元

二零二五年四月一日

至二零二八年三月

三十一日

6(i)荃威安老院有限公司

(「荃威」)(作为租户);

(i)仕茂(香港)(作为业主)

香港新界荃湾安逸

街2–22号荃景围

187–195号荃威花园

商业楼宇第1期2楼

约15,729平方呎荃威的护理安老

227,000港元

(每平方呎约

14.43港元)

二零二六年:2,724,000港元

二零二七年:2,724,000港元

二零二八年:2,724,000港元

二零二五年四月一日

至二零二八年三月

三十一日


董事会报告

二零二五年度报告5656

订约方地址

面积

(实用楼面积)物业用途月租(附注)

年租金额

(截至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期限

7(i)荃湾中心(作为租户);

(i)魏先生及林罡先生

(作为业主)

香港新界荃湾荃景围

89号荃湾中心第9座

(南京楼)24楼C室

约425平方呎荃湾中心的员工

宿舍

12,200港元

(每平方呎约

28.71港元)

二零二六年:146,400港元

二零二七年:146,400港元

二零二八年:146,400港元

二零二五年四月一日

至二零二八年三月

三十一日

8(i)嘉涛宫(作为租户);及

(i)魏女士及嘉涛安老

(香港)(作为业主)

香港新界屯门井财街

7号力生大厦2楼C

及D室及平台

约8,257平方呎

(包括平台面积

7,427平方呎)

嘉涛耆乐苑及嘉

涛耆康之家的

员工宿舍

29,700港元

(每平方呎约

3.60港元)

二零二六年:356,400港元

二零二七年:356,400港元

二零二八年:356,400港元

二零二五年四月一日

至二零二八年三月

三十一日

9(i)荃威、颐乐居有限

公司、东方中医药有限

公司(「东方中医药」)及

荃湾中心(作为租户);

(i)魏女士(作为业主)

香港旺角花园街11号

四海大厦3楼

约799平方呎荃威、康城松山

府邸、辉涛中

西结合安老院

(「辉涛中西安

老院」)及荃湾

中心的员工宿

21,200港元

(每平方呎约

26.53港元)

二零二六年:254,400港元

二零二七年:254,400港元

二零二八年:254,400港元

二零二五年四月一日

至二零二八年三月

三十一日

10(i)东方中医药

(作为租户);及

(i)魏女士(作为业主)

香港九龙浙江街22号

同顺兴大厦3楼10室

约266平方呎

(连同平台280

平方呎)

辉涛中西安老院

的员工宿舍

5,000港元

(每平方呎约

18.80港元)

二零二六年:60,000港元

二零二七年:60,000港元

二零二八年:60,000港元

二零二五年四月一日

至二零二八年三月

三十一日

11(i)嘉丰国际(作为租户);

(i)林罡先生(作为业主)

香港新界荃湾柴湾角

街30–32号京华工厂

货仓大厦3楼B室

约5,800平方呎货仓及办公室55,000港元

(每平方呎约

9.48港元)

二零二六年:66,000港元

二零二七年:66,000港元

二零二八年:66,000港元

二零二五年四月一日

至二零二八年三月

三十一日

附注: 在第二份租赁重续函件及荃湾货仓租赁协议的期限内,租户须于每个历月支付月租。

本集团于本年度的关联方交易详情载于本年报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附注18。于本年度,经审核综

合财务报表附注18所载的若干关联方交易根据上市规则第十四A章被视为本公司持续关连交易。此

外,有关本集团获授若干员工宿舍及两间日间护理中心的使用权的租赁协议构成上市规则规定的最

低门槛之内的持续关连交易,故可豁免遵守上市规则第十四A章项下的报告、年度审阅、公告及独

立股东批准规定。


董事会报告

嘉涛(香港)控股有限公司5757

充足公众持股量

自本公司可得的公开资料及就董事所知,于本年度至本年报日期止整段期间内任何时间,本公司全部已

发行股本的最少25%由公众人士持有。

税务宽减

本公司并不知悉有股东因持有股份而享有任何税务宽减。

企业管治守则

本公司致力实行良好企业管治常规。有关本公司采纳的主要企业管治常规的资料载于本年报第20至35页

的企业管治报告。

股东周年大会

股东周年大会将于二零二五年九月十日(星期三)下午五时正假座香港新界荃湾柴湾角街30–32号京华工

厂货仓大厦3楼B室举行,而召开有关大会的通告将按照上市规则所规定的方式适时刊登及寄发予股东。

报告期后事项

除上文及本年报其他章节所披露者外,于报告期后及直至本年报日期并无进行其他重大事项。

独立核数师

本年度综合财务报表已由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审核,而彼将退任并符合资格获重新委任。董事会已

参照审核委员会的建议,并将于股东周年大会上提呈有关重新委任该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独立核数师

之决议案。

于过去三年内,本公司独立核数师并无变动。

代表董事会

魏仕成

主席兼执行董事

香港,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三日


独立核数师报告

二零二五年度报告5858

致嘉涛(香港)控股有限公司股东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意见

我们已审计的内容

嘉涛(香港)控股有限公司(「贵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贵集团」)列载于第62至126页的综合财务报表包括:

‧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的综合财务状况表;

‧ 截至该日止年度的综合损益表;

‧ 截至该日止年度的综合全面收益表;

‧ 截至该日止年度的综合权益变动表;

‧ 截至该日止年度的综合现金流量表;及

‧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包括重大会计政策资料及其他解释信息。

我们的意见

我们认为,该等综合财务报表已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

计准则》真实而中肯地反映了 贵集团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的综合财务状况及其截至该日止年度的

综合财务表现及综合现金流量,并已遵照香港《公司条例》的披露规定妥为拟备。

意见的基础

我们已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审计准则》(「香港审计准则」)进行审计。我们在该等准则下承担

的责任已在本报告「核数师就审计综合财务报表承担的责任」部分中作进一步阐述。

我们相信,我们所获得的审计凭证能充足及适当地为我们的审计意见提供基础。

独立性

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的《专业会计师道德守则》(以下简称「守则」),我们独立于 贵集团,并已履行守则

中的其他专业道德责任。

电话


独立核数师报告

嘉涛(香港)控股有限公司5959

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根据我们的专业判断,认为对本期综合财务报表的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是在

我们审计整体综合财务报表及出具意见时进行处理的。我们不会对这些事项提供单独的意见。

我们在审计中识别的关键审计事项与安老院服务收入确认有关。

关键审计事项我们的审计如何处理关键审计事项

安老院服务收入确认

请参阅综合财务报表附注5及附注30.20。

贵集团主要就提供安老院服务确认收入

232,962,000港元。

提供安老院服务的收入于 贵集团向其客户提供

服务时随时间确认。

由于涉及金额较大及大量交易,我们尤其专注这

一领域。因此,审计此范畴需要动用大量时间及

资源。

我们处理该关键审计事项时已履行以下程序:

我们了解、评估及验证管理层于安老院服务收入确认

过程中的主要内部控制。

对于根据改善买位计划(「改善买位计划」)向香港特区

政府社会福利署(「社会福利署」)提供安老院服务所产

生的收入,我们透过追溯与社会福利署签订的相关服

务协议、由社会福利署发出的通知书及银行收据,以

检查有关收入。对于在改善买位计划外提供的安老院

服务的收入,我们透过追溯服务协议及客户收据等支

持文件,按抽样基准检查收入交易。

我们亦透过追溯服务协议、客户收据及递延收入(如

适用)计算,对年末前后与个人客户相关的收入交

易,按抽样基准进行了截止测试,以评估交易是否在

适当的时期得到确认。

根据我们履行的程序,我们认为安老院服务收入确认

有可得的证据支持。

其他信息

贵公司董事须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载于年报的所有信息,但不包括综合财务报表及我们的核

数师报告。


独立核数师报告

二零二五年度报告6060

其他信息(续)

我们对综合财务报表的意见并不涵盖其他信息,而我们不会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综合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综合

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所了解的情况存在重大抵触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误陈述的情况。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认为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误陈述,我们需要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

我们没有任何报告。

董事及审核委员会就综合财务报表须承担的责任

贵公司董事须负责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及香港《公司条例》的披露规

定拟备真实而中肯的综合财务报表,并对其认为使综合财务报表的拟备不存在由于欺诈或错误而导致

的重大错误陈述所需的内部控制负责。

在拟备综合财务报表时,董事负责评估 贵集团持续经营的能力,并在适用情况下披露与持续经营有关

的事项,以及使用持续经营为会计基础,除非董事有意将 贵集团清盘或停止经营,或别无其他实际的

替代方案。

审核委员会须负责监督 贵集团的财务报告过程。

核数师就审计综合财务报表承担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综合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欺诈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误陈述取得合理保证,

并出具包括我们意见的核数师报告。我们仅向 阁下(作为整体)报告我们的意见,除此之外本报告别无

其他目的。我们不会就本报告的内容向任何其他人士负上或承担任何责任。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

但不能保证按照《香港审计准则》进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误陈述存在时总能发现。错误陈述可以由欺

诈或错误引起,如果合理预期它们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综合财务报表使用者依赖综合财务报表所作

出的经济决定,则有关的错误陈述可被视作重大。

在根据《香港审计准则》进行审计的过程中,我们运用了专业判断,保持了专业怀疑态度。我们亦:

‧ 识别和评估由于欺诈或错误而导致综合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误陈述的风险,设计及执行审计程序以

应对该等风险,以及获取充足和适当的审计凭证,作为我们意见的基础。由于欺诈可能涉及串谋、

伪造、蓄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因此未能发现因欺诈而导致的重大错误陈述

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因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误陈述的风险。

‧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适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 贵集团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

表意见。


独立核数师报告

嘉涛(香港)控股有限公司6161

核数师就审计综合财务报表承担的责任(续)

‧ 评价董事所采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及作出会计估计和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 对董事采用持续经营会计基础的恰当性作出结论。根据所获取的审计凭证,确定是否存在与事项或

情况有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从而可能导致对 贵集团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如果我们认为

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则有必要在核数师报告中提请使用者注意综合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假若有

关的披露不足,则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是基于核数师报告日止所取得的审计凭

证。然而,未来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 贵集团不能持续经营。

‧ 评价综合财务报表的整体列报方式、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以及综合财务报表是否中肯反映相关

交易和事项。

‧ 计划及执行 贵集团审计,以就 贵集团内实体或业务单位的财务信息获取充足、适当的审计凭证,

作为对综合财务报表形成意见的基础。我们负责 贵集团审计的方向、监督及覆核已执行的审计工

作。我们为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除其他事项外,我们与审核委员会沟通了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重大审计发现等,包括我们在审

计中识别出内部控制的任何重大缺陷。

我们还向审核委员会提交声明,说明我们已符合有关独立性的相关专业道德要求,并与他们沟通有可能

合理地被认为会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在适用的情况下,为减低威胁而采取的行

动或所应用的防范措施。

从与审核委员会沟通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综合财务报表的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

审计事项。我们在核数师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不允许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端罕见

的情况下,如果合理预期在我们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产生的公众利益,我们决定不应

在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出具本独立核数师报告的审计项目合伙人是李振华先生(执业证书编号:P07034)。

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

执业会计师

香港,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三日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317,114
(23,300)
(133,810)
(13,578)
(35,703)
(7,244)
(13,839)
(7,325)
(2,425)
(2,435)
(9,773)
(2,961)
(4,003)
(2,097)
5,813
(17,773)
(14,681)
31,980
(10,853)
21,127
21,884
(757)
21,127
2.19
2.19

综合损益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二五年度报告6262

二零二四年

附注千港元

收益5271,334

投资物业的公平值变动1318,613

雇员福利开支净额(107,656)

物业及设备折旧12(10,840)

使用权资产折旧14(36,796)

物业租金及相关开支(5,711)

食品及饮料成本(11,601)

水电费用(6,725)

供应品及消耗品(2,058)

维修及保养(2,748)

分包费用净额(6,027)

洗衣开支(2,457)

医疗费用及相关开支(3,017)

法律及专业费用(3,162)

其他收入及其他收益净额6,415

其他营运开支(15,296)

财务成本净额6(8,367)

除税前溢利773,901

所得税开支9(9,793)

年内溢利64,108

以下人士应占年内溢利╱(亏损):

本公司拥有人64,185

非控股权益(77)

64,108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每股盈利(港仙)

每股基本盈利116.42

每股摊薄盈利116.42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21,127
53
(1,385)
(1,332)
19,795
20,552
(757)
19,795

综合全面收益表

嘉涛(香港)控股有限公司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二四年

附注千港元

年内溢利64,108

其他全面(亏损)╱收益:

不会重新分类到损益的项目

按公平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全面收益的

金融资产(「按公平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其他全面收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平值变动17(c)(236)

重新计量雇员福利责任21(a)2,262

物业重估的公平值变动1225,493

年内其他全面(亏损)╱收益(扣除税项)27,519

年内全面收益总额91,627

以下人士应占年内全面收益╱(亏损)总额:

本公司拥有人91,704

非控股权益(77)

91,627

上述综合全面收益表应连同相关附注一并阅读。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110,919
344,800
251,607
4,110
5,364
716,800
15,983
13,231
1,600
10,895
51,057
92,766
809,566
10,000
426,751
436,751
5,477
442,228

综合财务状况表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二零二五年度报告6464

二零二四年

附注千港元

资产

非流动资产

物业及设备12105,014

投资物业13368,100

使用权资产14282,115

递延税项资产232,485

预付款项及按金164,946

按公平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全面收益的金融资产17697

非流动资产总值763,357

流动资产

贸易应收款项1512,682

预付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169,251

短期银行存款1930,100

受限制银行存款1910,49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1937,420

流动资产总值99,944

资产总值863,301

权益及负债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

股本20(a)10,000

储备20(b)424,293

434,293

非控股权益234

权益总额434,527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3,838
93,692
179,671
277,201
27,139
1,136
28,100
31,497
2,265
90,137
367,338
809,566

综合财务状况表

嘉涛(香港)控股有限公司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二零二四年

附注千港元

负债

非流动负债

应计费用及其他应付款项216,672

租赁负债14121,206

银行借款24207,991

335,869

流动负债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2124,376

合约负债22964

应付一名董事款项18(a)250

银行借款2426,323

租赁负债1428,783

应付所得税12,209

流动负债总额92,905

负债总额428,774

权益及负债总额863,301

载于第62至126页的综合财务报表已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三日获董事会审批并由下列人士代表签署。

魏仕成先生魏嘉仪女士

执行董事执行董事

上述综合财务状况表应连同相关附注一并阅读。


10,000126,4403625,2403,974268,603434,293234434,527
21,88421,884(757)21,127
5 3(1,38 5)(1,33 2)(1,33 2)
5320,49920,552(757)19,795
200(200)
(20,000)(20,000)(20,000)
1,9061,9061,906
6,00 06,00 0
10,00 0126,44 03 625,49 35,88 0268,90 2436,75 15,47 7442,22 8

综合权益变动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二五年度报告6666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

股本股份溢价资本储备重估储备购股权储备保留盈利总计非控股权益权益总额

附注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10,000126,44036(17)2,014234,156372,629311372,940

溢利╱(亏损)及全面收益╱(亏损):

年内溢利╱(亏损)—64,18564,185(77)64,108

其他全面收益—25,257—2,26227,519—27,519

全面收益总额—25,257—66,44791,704(77)91,627

与拥有人身份的拥有人所进行之交易:

股息10—(32,000)(32,000)—(32,000)

以股份为基础之付款28—1,960—1,960—1,960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及四月一日

溢利╱(亏损)及全面收益╱(亏损):

年内溢利╱(亏损)

其他全面收益╱(亏损)

全面收益总额

转让出售按公平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

全面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收益以保留盈利

与拥有人身份的拥有人所进行之交易:

股息10

以股份为基础之付款28

一间附属公司非控股权益注资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上述综合权益变动表应连同相关附注一并阅读。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112,459
(22,408)
842
90,893
750
250
(24)
(19,779)
28,500
(404)
9,293
(26,543)
(20,000)
(34,189)
6,000
(11,817)
(86,549)
13,637
37,420
51,057

综合现金流量表

嘉涛(香港)控股有限公司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二四年

附注千港元

经营活动所得现金流量

经营所得现金26(a)142,392

已付香港利得税(11,112)

已收利息1,136

经营活动所得现金净额132,416

投资活动所得现金流量

出售按公平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全面收益的

金融资产之所得款项—

出售物业及设备之所得款项26(c)—

出售附属公司之所得款项(扣除已出售现金)—

购买物业及设备(24,318)

短期银行存款变动(29,599)

受限制银行存款变动(3,901)

购买投资物业(178,287)

投资活动所得╱(所用)现金净额(236,105)

融资活动所得现金流量

银行借款所得款项26(d)157,000

偿还银行借款26(d)(14,138)

向股东支付的股息(32,000)

支付租赁负债本金及利息部分26(d)(34,159)

附属公司非控股权益注资—

已付利息(7,033)

融资活动(所用)╱所得现金净额69,67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增加╱(减少)净额(34,019)

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71,439

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1937,420

上述综合现金流量表应连同相关附注一并阅读。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二零二五年度报告6868

1 一般资料

嘉涛(香港)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于二零一八年四月十九日根据开曼群岛法例第22章公司法

(一九六一年法例三,经合并及修订)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为获豁免有限公司。本公司注册办事处地

址为Cricket Square, Hutchins Drive, PO Box 2681, Grand Cayman, KY1-1111, Cayman Islands。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主要于香港从事提供安老院服务及长者日间护理服务。

除另有说明外,该等综合财务报表以千港元(「千港元」)呈列。

2 编制基准及会计政策变动

2.1 编制基准

(a) 遵循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及香港公司条例

综合财务报表乃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

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及香港公司条例(第622章)(「香港公司条例」)之披露规定编

制。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包括以下权威文献:

•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 香港会计准则

• 香港会计师公会制定的诠释

编制符合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之综合财务报表须采用若干关键会计估算。在应用

本集团会计政策之过程中,管理层亦须行使其判断。涉及高度判断或复杂性之范畴,或

假设及估算对综合财务报表而言属重要之范畴于附注4披露。

(b) 历史成本法

除按公平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全面收益的金融资产及投资物业按公平值计量之外,

综合财务报表已根据历史成本法编制。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嘉涛(香港)控股有限公司6969

2 编制基准及会计政策变动(续)

2.1 编制基准(续)

(c) 本集团采纳之经修订准则及诠释

本集团已于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开始的年度报告期首次应用以下经修订准则及诠释: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之修订本将负债分类为流动或非流动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之修订本附有契诺的非流动负债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之修订本售后租回的租赁负债

香港诠释第5号(经修订)香港诠释第5号(经修订)财务报表之呈列 — 借贷

人对包含按要求偿还条文之有期贷款之分类

香港会计准则第7号及香港财务

报告准则第7号之修订本

供应商融资安排

上述经修订准则及诠释概无对过往期间确认的金额产生任何影响,预期亦不会对本期间

或未来期间产生任何重大影响。

(d) 已颁布但尚未生效之新订准则、经修订准则及诠释

多项新订准则、经修订准则及诠释于年内已颁布惟尚未生效,且本集团并无于该等综合

财务报表中提早采纳:

于下列日期或之后

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香港会计准则第21号及香港财

务报告准则第1号之修订本

缺乏可兑换性二零二五年一月一日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及香港

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之修订本

金融工具分类及计量之修订二零二六年一月一日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号、香港

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香港财

务报告准则第9号、香港财务

报告准则第10号及香港会计

准则第7号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之

年度改进 — 第11卷

二零二六年一月一日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8号财务报表之呈列及披露二零二七年一月一日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9号无公共受托责任之附属公司:

披露

二零二七年一月一日

香港诠释第5号之修订本香港诠释第5号财务报表之呈

列 — 借贷人对包含按要求

偿还条文之有期贷款之分类

二零二七年一月一日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香

港会计准则第28号之修订

投资者与其联营公司或合营企

业之间的资产出售或注资

待定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二零二五年度报告7070

2 编制基准及会计政策变动(续)

2.1 编制基准(续)

(d) 已颁布但尚未生效之经修订准则及诠释(续)

管理层正评估上述与本集团相关的新订准则、经修订准则及诠释于首次应用时的潜在影

响。尚未能确定该等新订准则、经修订准则及诠释对本集团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会否构

成重大影响。

3 财务风险管理

3.1 财务风险因素

本集团因自身活动而承受多种财务风险:市场风险(现金流量利率风险)、信贷风险及流动性

风险。本集团的整体风险管理方案专注于金融市场的不可预测性,并寻求最大程度降低对本

集团财务表现的潜在不利影响。管理层管理及监控该等风险,以确保及时而有效地采取适当措

施。由于本集团财务架构及当前经营并不复杂,管理层并无进行任何对冲活动。

(a) 利率风险

除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短期银行存款及受限制银行存款按浮动利率计息及承受现金流量

利率风险外,本集团并无任何重大计息资产。本集团承受的利率变动风险主要归因于以

浮动利率计值的银行借款。本集团并无使用任何利率掉期工具以对冲其承受的利率风险。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倘所有银行借款的利率上升╱下降50个基点,而

所有其他变量维持不变,则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除税后溢利将减少╱

增加约867,000 港元(二零二四年:978,000港元),乃主要由于浮息银行借款的利息开支

增加╱减少。

(b) 信贷风险

本集团的信贷风险主要因贸易应收款项、存款及其他应收款项、短期银行存款、受限制

银行存款以及银行现金而产生。

所承受的最高信贷风险额为综合财务状况表中各项金融资产的账面值。

由于对手方为知名及信誉良好之银行,故有关银行存款之信贷风险有限。

本集团已制定政策,确保向具有合适信贷记录之第三方客户提供安老院服务、提供长者

社区护理服务、销售安老院相关货品、医疗及化验服务以及租赁及物业管理服务。此等

评估著重客户过去到期还款纪录以及目前的还款能力,并会考虑关于客户的特定资料。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嘉涛(香港)控股有限公司7171

3 财务风险管理(续)

3.1 财务风险因素(续)

(b) 信贷风险(续)

本集团亦制定其他监察程序,确保采取跟进措施收回逾期的债项。此外,本集团定期审

阅各项个别贸易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数额,确保就无法收回的数额拨备足够的减值亏损。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因其贸易应收款项总额之82%(二零二四年:60%)

乃来自其最大债务人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香港特区政府」)而负有集中信贷风险。董事

认为,鉴于其过往良好还款记录,香港特区政府之信贷风险属低。

本集团在初始确认资产时考虑违约的可能性,并于各报告期间持续评估信贷风险有否显

著增加。为评估信贷风险有否显著增加,本集团会将报告日期的资产违约风险与初始确

认当日的违约风险进行比较,同时亦考虑可得的合理并提供支持证据的前瞻性资料,例

如是香港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率及人均国民生产总值。

(i) 贸易应收款项

本集团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规定的简化方法就预期信贷亏损计提拨备,该

准则要求就所有贸易应收款项采用存续期的预期信贷亏损拨备。为计量预期信贷亏

损,贸易应收款向按共有信贷风险特征及逾期天数分组。因此,本集团按贸易应收

款项的风险特征,将其分为三个类别,即(i)应收香港特区政府的贸易款项;(i)自安老

院服务及相关业务中应收个人客户的贸易款项;及(i)应收租户的贸易款项。本集团

亦会考虑现时可得的合理可靠兼具前瞻性的资料,如香港国民生产总值增长率及人

均国民生产总值等。

就应收香港特区政府的贸易款项及自安老院服务及相关业务中应收个人客户的贸

易款项而言,该等贸易应收款项均无违约记录且经考虑前瞻性资料后管理层预期不

会出现重大信贷亏损。因此,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应收香港特区政府及独

立客户的贸易应收款项的预期信贷亏损率评估为接近于零(二零二四:相同)。于二

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对亏损的评估为就综合财务报表而言并不重

大,并无计提拨备。

应收财务困难租户的贸易款项会单独评估亏损拨备。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就相关结余的预期信贷亏损计提的拨备为18,000港元(二零二四年:18,000港元)。

(i) 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

就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本集团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的一般方法去计量预

期信贷亏损。由于该等资产的信贷风险自初始确认以来并无显著增加,故减值拨备

被厘定为十二个月预期信贷亏损之拨备。亏损率亦经调整以反映影响债务人结清该

等应收款项的能力的宏观经济因素的前瞻性资料。由于董事认为预期信贷亏损并不

重大,故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并无厘定任何亏损准备拨备(二零二四年:相

同)。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35,807
16,09964416,74316,743
37,78229,95670,194130,594268,526207,771
34,85634,53863,615133,009125,189
88,73765,138133,809130,594418,278349,703
18,0764,59322,66921,183
250250250
38,72038,72084,902154,477316,819234,314
32,87332,61092,1164,080161,679149,989
89,91971,330177,018163,150501,417405,736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二零二五年度报告7272

3 财务风险管理(续)

3.1 财务风险因素(续)

(c) 流动资金风险

本集团的政策是维持充足现金以满足其流动资金及营运资金需要。

管理层基于预计现金流量监控本集团流动资金储备(包括下文未提取的银行融资)及现金

及现金等价物及短期银行存款的滚动预测(附注19)。本集团的政策是定期监控即期及预

期流动资金需要,以确保其维持充足现金储备以满足其短期及长期流动资金需要。

于报告期末,本集团可获得以下未提取的银行融资: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浮动利率

一年内到期(银行借款及透支融资)46,865

倘信贷评级维持理想,可随时以港元提取银行融资,惟须每年接受审阅。

下表按报告期末至合约到期日基于余下期间将本集团的非衍生金融负债分析为相关到期

组别。下表中所披露的金额为合约未贴现金流量。

未贴现金流量

一年内

或按要求

一年以上但

两年内

两年以上但

五年内五年以上总计账面值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

银行借款

未贴现租赁负债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

应付一名董事款项

银行借款

未贴现租赁负债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207,771
125,189
332,960
(1,600)
(10,895)
(51,057)
(63,552)
269,408
442,228
60.9%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嘉涛(香港)控股有限公司7373

3 财务风险管理(续)

3.2 资本风险管理

本集团管理资本时的目标是确保本集团有能力持续经营,以为股东提供回报及为其他利益攸

关者提供福利,并维持优化的资本架构,从而减少资本成本。

为维持或调整资本架构,本集团可能会调整派付予股东的股息、退还资本予股东、发行新股份

或出售资产以减少债务。

本集团根据资产负债率监控其资本,而资产负债率为负债净额除以资本总额所得百分比。负债

净额乃按照银行借款与租赁负债之总和减短期银行存款、受限制银行存款以及现金及现金等

价物之总和计算得出。资本为综合财务状况表所列的权益总额。

于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的资产负债率如下: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银行借款234,314

租赁负债149,989

384,303

减:短期银行存款(30,100)

受限制银行存款(10,49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37,420)

(78,011)

债务净额

306,292

权益总额434,527

资产负债率70.5%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资产负债率减少至60.9%(二零二四年:70.5%),乃主

要由于在年内偿还银行借款。


344,800344,800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二零二五年度报告7474

3 财务风险管理(续)

3.3 公平值估计

下表按用于计量公平值的估值技术层级分析本集团于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按公平值列账的金融工具。有关输入数据在公平值层级内分类为以下三个级别:

第一级: 活跃市场中就可识别资产或负债之报价(未经调整)。

第二级: 第一级别所述报价以外,并为资产或负债的直接(即价格)或间接(即源自价格)的可

观察输入数据。

第三级: 资产或负债并非依据可观察市场数据的输入数据(即不可观察输入数据)。

下列表格呈列本集团于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按公平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第一级第二级第三级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投资物业(附注13)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投资物业(附注13)—368,100368,100

按公平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全面收入

的金融资产

— 上市股本投资(附注17)697—697

697—368,100368,797

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金融资产及负债概无于公平值层级分类之间转动(二

零二四年:相同)。

由于在短期内到期或利率接近市场利率,本集团金融资产(包括贸易应收款项、按金及其他应

收款项、短期银行存款、受限制银行存款以及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以及金融负债(包括贸易及其

他应付款项、应付一名董事款项、租赁负债及银行借款)的账面值与其公平值相若。作披露目

的金融负债的公平值按未来合约现金流量以本集团类似金融工具可得的现有市场利率贴现

估计(除非贴现的影响并不重大)。

4 关键会计估计及判断

估计及判断会持续予以评估,并以过往经验及其他因素(包括在某些情况下对未来事件的合理预计)

为依据。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嘉涛(香港)控股有限公司7575

4 关键会计估计及判断(续)

本集团对未来做出估计及假设。根据定义,所得的会计估计极少与相关实际结果相同。所作的估计

及假设可能存在导致对下一个财政年度的资产及负债账面值作出重大调整的重大风险,其于下文讨

论。

(a) 投资物业之估计估值

本集团按公平值将投资物业列账,并将公平值变动确认于损益。投资物业的估值需要管理层作

出与估值有关的多项假设及涉及多个因素。本集团于采纳有关假设前会先与独立专业合资格

估值师协定有关假设,并每年根据该等假设对其投资物业进行重估。有关投资物业的假设、估

值技术及公平值计量的详情,请参阅附注13。

(b) 厘定租期

厘定租期时,管理层会考虑使行使续期选择权能创造经济优惠的一切事实及情况。续期选择权

仅在合理确定将续租的情况下计入租期。如发生重大事件或情况出现重大变化,致使此评估受

影响且属承租人控制范围内,则会对此评估进行检讨。

(c) 非金融资产减值

非金融资产(包括物业及设备以及使用权资产)的减值亏损乃根据附注30.7所述的会计政策,按

账面值超出其可收回数额的数额确认。可收回数额为资产的公平值减销售成本及使用价值两

者中的较高者,而公平值减销售成本及使用价值是基于可获得的最佳资料,以反映于各报告期

末可获得的金额。

5 收益及分部资料

执行董事为本集团的主要经营决策者(「主要经营决策者」),负责检讨本集团的内部报告以评估表现

及分配资源。管理层已根据用于作出战略决策并由执行董事审阅的报告厘定经营分部。

主要经营决策者根据该等报告厘定经营分部。本集团的经营分为两个业务分部:

(a) 安老服务分部(「安老服务」);及

(b) 持有投资物业分部(「持有投资物业」)。


安老服务持有 投资物业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232,962232,962
11,02811,028
8,4938,493
1,8941,894
51,16551,165
16,09 216,09 2
303,64817,986321,634
(4,52 0)(4,52 0)
303,64 813,46 6317,11 4
63,204(15,848)47,356
(695)
(14,68 1)
31,98 0
(11,043)(2,535)(13,578)
(29,954)(5,749)(35,703)
(23,300)(23,300)
(1,700)(1,700)
(13,45 1)(13,43 4)(26,88 5)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二零二五年度报告7676

5 收益及分部资料(续)

(a) 分部收益及业绩

下表分别呈列截至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可呈报分部的收益及

分部业绩。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范围内的

客户合约收益:

随时间确认:

提供安老院服务

提供长者社区护理服务

提供医疗及化验服务

租金及物业管理费收入

于某时间点确认:

销售与安老院相关货品

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范围内的

经营租赁产生之收益:

固定

分部收益

分部间收益

外部客户收益

分部业绩

企业及其他未分配开支

财务成本净额

除税前溢利

其他资料:

物业及设备折旧

使用权资产折旧

投资物业公平值亏损

物业及设备减值亏损

资本开支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嘉涛(香港)控股有限公司7777

5 收益及分部资料(续)

(a) 分部收益及业绩(续)

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安老服务

持有

投资物业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范围内的

客户合约收益:

随时间确认:

提供安老院服务200,664—200,664

提供长者社区护理服务8,956—8,956

提供医疗及化验服务10,332—10,332

租金及物业管理费收入—1,4701,470

于某时间点确认:

销售与安老院相关货品43,278—43,278

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范围内的

经营租赁产生之收益:

固定—6,6346,634

分部收益(来自外部客户)263,2308,104271,334

分部业绩67,67719,84787,524

企业及其他未分配开支(5,256)

财务成本净额(8,367)

除税前溢利73,901

其他资料:

物业及设备折旧(10,840)—(10,840)

使用权资产折旧(34,094)(2,702)(36,796)

投资物业公平值收益—18,61318,613

资本开支(24,902)(178,287)(203,189)


214,25 9584,54 8798,80 7
1,534
1,600
7,62 5
809,56 6
157,09 41,46 3158,55 7
207,771
1,01 0
367,33 8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二零二五年度报告7878

5 收益及分部资料(续)

(a) 分部收益及业绩(续)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的收益仅源于其香港营运,而于二零二五年三月

三十一日,本集团的非流动资产位于香港(二零二四年:相同)。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收益约141,425,000港元(二零二四年:128,420,000港

元),乃主要源于香港特区政府之改善买位计划(「改善买位计划」)、买位计划(「买位计划」)及

提供合约院舍的住宿服务,金额超过本集团收益10%。

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并无确认任何与收益相关的合约资产(二零二四

年:零)。

(b) 分部资产及负债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安老服务

持有

投资物业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资产

分部资产

未分配:

预付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

短期银行存款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资产总额

负债

分部负债

未分配:

银行借款

其他应付款项

负债总额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842
60
902
(11,817)
(4,202)
(1,428)
(57)
(17,504)
1,921
(15,583)
(14,681)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嘉涛(香港)控股有限公司7979

5 收益及分部资料(续)

(b) 分部资产及负债(续)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安老服务

持有

投资物业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资产

分部资产389,737436,588826,325

未分配:

按公平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全面收益

的金融资产697

短期银行存款30,10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6,179

资产总额863,301

负债

分部负债184,0464,416188,462

未分配:

银行借款234,314

其他应付款项5,748

应付一名董事款项250

负债总额428,774

6 财务成本净额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财务收入

银行利息收入2,108

租赁按金回转利息1,599

3,707

财务成本

银行借款利息开支(7,033)

租赁负债利息开支(附注14(b))(4,971)

其他利息支出—

雇员福利责任利息开支(附注21(a))(70)

(12,074)

减:资本化金额—

(12,074)

财务成本净额(8,367)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13,578
35,703
7,244
1,5031,532 4,179 —
5,749
(8)
133,810
122,644100,449 3,178 817 477 4,578 1,306 (3,149)
4,211
248
614
5,621
1,270
(798)
2,097
9,773
17,24712,689 (6,662)
(7,474)
2,000
300
1,700
(34)
1,268
875
(4,838)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二零二五年度报告8080

7 除税前溢利

除税前溢利经扣除╱(计入)下列项目后呈列为:

物业及设备折旧(附注12)

使用权资产折旧(附注14(b))

物业租金及相关开支

短期租赁下的租赁付款(附注14(b))

楼宇管理费及差饷

租赁修订收益

雇员福利开支净额

工资及薪金

退休福利计划供款

员工福利及利益

长期服务金拨备(附注21(a))

董事薪酬(附注8)

以股份为基础之付款开支—员工部分

政府补贴

法律及专业费用

分包费净额

分包费

政府补贴

核数师酬金

审计服务

非审计服务

贸易应收款项亏损拨备

物业及设备的减值亏损

出售物业及设备的收益

保险开支

捐款

政府补贴(4,838)(802)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并无任何已没收供款可供扣减其于未来数年就退休金计划作出

的供款(二零二四年﹕相同)。


1,4403181,758
1,440318421,800
1,2031,203
200200
200200
200200
200200
6060
8604,083636425,621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嘉涛(香港)控股有限公司8181

8 董事福利及利益

(a) 董事薪酬

截至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各年度的董事薪酬如下:

袍金薪金酌情花红

津贴及

实物利益

退休福利

计划供款

其他已付酬金

或应收款项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附注(vi))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执行董事

— 魏嘉仪女士

— 魏仕成先生

— 刘国和先生(附注(iv))

独立非执行董事

— 柯衍峰先生

— 王贤志先生(附注(vi))

— 卢宁女士(附注(v))

— 胡颕芳女士

— 王俊杰先生(附注(vi))

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执行董事

— 魏嘉仪女士—1,441—327—1,768

— 魏仕成先生—1,441—32742—1,810

独立非执行董事

— 柯衍峰先生200—200

— 王贤志先生(附注(vi))200—200

— 卢宁女士(附注(v))400—400

— 胡颕芳女士200—200

1,0002,882—65442—4,578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860
4,76 1
5,62 1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二零二五年度报告8282

8 董事福利及利益(续)

(a) 董事薪酬(续)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董事就以下事项获支付或应收的酬金总额

— 履行董事职务(不论为本公司或其附属公司)1,000

— 提供其他与管理本公司事务或其附属公司业务

相关的服务3,578

4,578

附注:

(i) 以上所示薪酬指该等董事以本公司雇员身份向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收取的薪酬,而董事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

三十一日止年度并无放弃任何酬金(二零二四年:无)。

(i)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附属公司并无向董事支付任何酬金作为招揽加入本公司附属公司的

酬金或作为离职补偿(二零二四年:无)。

(i) 津贴及实物利益指董事的购股权开支。

(iv) 刘国和先生于二零二四年四月二日获委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

(v) 卢宁女士于二零二四年八月三十日退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vi) 王贤志先生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三日辞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vi) 王俊杰先生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三日获委任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b) 董事退休福利

概无董事就其有关管理本公司或其附属公司事务之其他服务而获支付或应收任何退休福利(二

零二四年:无)。

(c) 董事离职福利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概无就提前终止委聘而向董事支付任何补偿(二零二四

年:无)。

(d) 就获得董事服务而向第三方提供之代价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概无就董事提供服务而向任何第三方支付任何

代价(二零二四年:无)。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2,447
60
636
3,143
二零二五年
2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嘉涛(香港)控股有限公司8383

8 董事福利及利益(续)

(e) 有关以董事、董事之受控制法人团体及关连实体为受益人之贷款、准贷款及其他交易

之资料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除附注18所披露者外,概无以董事、董事之受控制法人

团体及关连实体为受益人之贷款、准贷款及其他交易(二零二四年:相同)。

(f) 董事于交易、安排或合约之重大权益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除附注18所披露者外,本公司董事概无于截至二零二五

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末存续之以本公司或本公司任何附属公司作为订约方且与本集团业务

有关之重要交易、协议及合约中拥有直接或间接之重大权益(二零二四年:相同)。

(g) 五名最高薪酬人士

年内五名最高薪酬人士包括3名董事(二零二四年:2名董事),其薪酬详情载于附注8(a) 。余下

2名(二零二四年:3名)最高薪酬雇员(并非本公司董事)的年度薪酬详情如下: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薪金、酌情花红、津贴及实物利益2,953

退休福利计划供款72

购股权开支653

3,678

酬金属于以下范围:

人数

二零二四年

500,001港元至1,000,000港元1

1,000,001港元至1,500,000港元1

1,500,001港元至2,000,000港元1

(h)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并无向上述董事或五名最高薪酬人士支付任何

酬金,作为吸引其加盟或加盟本集团后的奖励,或作为离职补偿(二零二四年:零)。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12,994
(516)
12,478
(1,625)
10,853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31,980
5,277
(165)
(172)
4,537
1,906
(516)
(14)
10,853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二零二五年度报告8484

9 所得税开支

截至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合资格集团实体的估计应课税溢利的首2,000,000

港元以及本集团余下的估计应课税溢利分别按8.25%及16.5%的两级税率计提香港利得税拨备。

所得税开支分析如下: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香港利得税

本年度12,269

过往年度超额拨备(280)

11,989

递延税项(附注23)(2,196)

9,793

本集团除税前溢利税项与按香港税率计算之理论数额差别如下: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除税前溢利73,901

按16.5%税率计算的税项(二零二四年:16.5%)12,194

对8.25%两级税率的影响(二零二四年:8.25%)(165)

毋须扣税收入(4,194)

不可扣税开支2,257

税项亏损及其他暂时差异(并无确认递延所得税)11

过往年度超额拨备(280)

税项减免(30)

所得税开支9,793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20,000
20,000
二零二五年
21,884
1,000,000
2.19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嘉涛(香港)控股有限公司8585

10 股息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已派付二零二四年末期股息(每股份2.0港仙)—

已派付二零二四年中期股息(每股份1.0港仙)10,000

已派付二零二三年末期股息(每股份2.2港仙)22,000

32,000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末期股息为每股2.0港仙,股息总额为20,000,000港元,将在

应届股东周年大会上提请批准。拟派末期股息并无在综合财务报表中确认为负债。

11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每股盈利

(a) 基本

截至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每股基本盈利乃按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

利除已发行普通股加权平均数计算。

二零二四年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千港元)64,185

已发行股份加权平均数(千股)1,000,000

每股基本盈利(港仙)6.42

(b) 摊薄

每股摊薄盈利乃按调整已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以假设所有潜在摊薄普通股已转换而

计算。根据购股权计划可予发行的股份为仅有的潜在摊薄普通股。为厘定可按公平值(厘定为

本公司股份每日所报股价的平均数)收购的股份数目,已根据未行使购股权所附的认购权的货

币价值计算。上述计算的股份数目已与假设购股权获行使而可发行的股份数目相比较。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由于购股权具反摊薄效应,故每股摊薄盈利与每股基本

盈利之金额相同(二零二四年:相同)。


34,99359,1899,88811,3632,72542,471160,629
(2,421)(40,143)(7,720)(3,737)(1,594)(55,615)
32,57219,0462,1687,6261,13142,471105,014
32,57219,0462,1687,6261,13142,471105,014
18,34797074(19,391)
5,6391,46189113,40821,399
(216)(216)
(2,359)(7,810)(1,156)(1,942)(311)(13,578)
(142)(2)(1,556)(1,700)
48,56016,7333,4415,09360436,488110,919
53,34064,82812,31912,3282,34436,488181,647
(4,780)(48,095)(8,878)(7,235)(1,740)(70,728)
48,56016,7333,4415,09360436,488110,919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二零二五年度报告8686

12 物业及设备

楼宇租赁装修家私及装置办公室设备汽车在建工程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

成本43,20055,4879,60310,8731,86234,324155,349

累计折旧(1,495)(33,971)(6,918)(1,550)(1,338)—(45,272)

账面净值41,70521,5162,6859,32352434,324110,077

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期初账面净值41,70521,5162,6859,32352434,324110,077

重估收益(附注(i))12,434—12,434

转拨10,779—(10,779)—

转拨至投资物业(附注13)(30,923)—(30,923)

添置—3,70228549086318,92624,266

折旧(附注7)(1,423)(6,172)(802)(2,187)(256)—(10,840)

期末账面净值32,57219,0462,1687,6261,13142,471105,014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及

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

成本

累计折旧

账面净值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期初账面净值

转拨

添置

出售

折旧(附注7)

减值(附注(i))

期末账面净值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成本

累计折旧及减值

账面净值

附注:

(i)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年度内,本集团已于在建工程中资本化借款成本1,921,000港元(二零二四年:无)。借款成本

按加权平均利率5.22%资本化(二零二四年:无)。

(i)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根据管理层进行之减值评估,本集团就年内停止营运之医疗检查中心计提物业及

设备减值亏损拨备1,70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无)。

(i) 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账面值分别为30,923,000港元及32,477,000港元的物业及设备以及使用权资产,因

管理层意图将该等物业由拥有人转变为资本增值并赚取租金收入,而重新分类至投资物业。于转让日期,物业及设备以

及使用权资产重估至其公平值,重估收益分别计入其他全面收益12,434,000港元及13,059,000港元。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368,100
(23,300)
344,800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11,572
612
1,282
(619)
(814)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嘉涛(香港)控股有限公司8787

13 投资物业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以公平值列账

于年初107,800

添置178,287

转拨自物业及设备(附注12)30,923

转拨自使用权资产(附注14)32,477

公平值变动18,613

于年末368,100

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账面值分别为30,923,000港元及32,477,000港元的物业及设

备以及使用权资产于开始租赁以赚取租金收入及资本增值后获重新分类为投资物业。

(a) 就投资物业而言于损益确认的金额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经营租赁产生的收益6,634

管理费收入246

停车场收益1,224

产生自可赚取收益的投资物业的直接营运开支:

物业管理费、保安及清洁(556)

政府租金及差饷(675)

(b) 租赁安排

投资物业根据经营租赁出租予租户,租金须每月支付。部分合约的租赁付款包括或然租金,其

按相关租户的营业额计算。为了减低信贷风险,本集团会从各租户收取按金。

尽管本集团于当前租赁届满时会面临剩余价值变动的风险,其一般会订立新的经营租赁,故不

会于该等租赁届满时即时变现剩余价值的任何扣减金额。有关未来剩余价值的预期数字反映

于物业的公平值中。

有关投资物业租赁的最低租赁付款应收款项,请参阅附注27。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二零二五年度报告8888

13 投资物业(续)

(c) 估值过程

本集团的投资物业使用估值法按公平值入账,并归类到不同的公平值层级(请参阅附注3.3) 。

由于一个或多个重大输入数据并非以可观察市场数据得出,故本集团的投资物业被分类为第

三级。

本集团的政策是在事件发生当日或导致转移的情况发生变化当日确认公平值层级之间的转移。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并无任何获分类为第一级或第二级的投资物业(二零二四

年:相同),且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第一级、第二级及第三级之间概无转

入转出(二零二四年:无)。

本集团的投资物业乃由一名外部独立专业合资格估值师中诚达行(香港)有限公司于二零二五

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进行估值。中诚达行(香港)有限公司持有认可相关专业资格,

并对所估值的投资物业的位置和性质有近期估值经验。就所有投资物业而言,其已根据最高及

最佳用途进行估值,且有关估值可反映该等物业于估值日期的现况。

管理层已跟估值师进行讨论,并已审阅估值师使用的所有重大输入数据。管理层与估值师会在

每个报告日期就估值过程及结果进行讨论。

于各财政年度结束时,管理层会:

‧ 核实独立估值报告的所有主要输入数据;

‧ 与独立估值师进行讨论。

(d) 估值技术

就综合商业大厦、零售店、鲜货市场摊位、熟食摊位及储物室(统称为「零售店」)而言,估值乃

根据收入资本化方法得出,而收入资本化方法主要使用不可观察的输入数据计算(如市场租金、

回报率等),并考虑到定期回报率的重大调整,以说明复归时的风险及现有租赁届满后的估计

空置率。

就泊车位而言,估值乃经参考可得可资比较市场交易,按直接比较法得出。直接比较法乃根据

类似停车场的市场可观察交易计算,并经调整以反映标的停车场的状况及位置。

就已出租作营运安老院的物业而言,估值乃基于收入资本化方法(二零二四年:直接比较法),

而收入资本化方法主要使用不可观察的输入数据计算(如市场租金、回报率等),并考虑到定期

回报率的重大调整,以说明复归时的风险。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137,100
25,300
182,400
不适用
344,800
二零二五年
6.3%–9.3%
5.8%–8.8%
19.0港元至 80.0港元
0.85百万港元至 1.25百万港元
7.0%
21港元至33港元
不适用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嘉涛(香港)控股有限公司8989

13 投资物业(续)

(d) 估值技术(续)

使用重大不可观察输入数据的公平值计量(第三级)之资料

物业于三月三十一日之公平值估值方法

重大不可观察

输入数据

不可观察输入数据

的范围

不可观察输入数据

与公平值的关系

二零二四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零售店

*

140,500收入资本化方法1) 复归回报率6.0%–9.0%复归回报率越高,公平值越低。

2) 有期回报率5.5%–8.5%有期回报率越高,公平值越低。

3) 月租

(港元╱平方呎)

20.0港元至

81.0港元

月租越高,公平值越高。

停车场27,600直接比较法1) 市值

(港元╱单位)

1.04百万港元至

1.36百万港元

市值越高,公平值越高。

安老院不适用收入资本化方法1) 复归回报率不适用复归回报率越高,公平值越低。

2) 有期回报率不适用有期回报率越高,公平值越低。

200,000直接比较法1) 市值

(港元╱平方呎)

4,123港元至

5,893港元

市值越高,公平值越高。

368,100

  • ,公平值为60,900,000港元的零售店,管理层意图由自用物业更改为出租以

赚取租金收入及资本增值,而从物业及设备以及使用权资产拨转至投资物业。

(e) 本集团银行借款的抵押品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除停车位外,本集团所有投资物业均抵押作为本集团获授银行借

款的抵押品(附注24)(二零二四年:相同)。

(f) 合约责任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就未来维修及保养概无未计提拨备的重大合约责任(二零

二四年:无)。


144,850132,9344,2322376282,115
9022,4872,0975,486
(291)(291)
(5,750)(27,864)(1,734)(23)(332)(35,703)
139,100105,9724,6941,841251,607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93,692
31,497
125,189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二零二五年度报告9090

14 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

(a) 于综合财务状况表确认的金额

综合财务状况表呈列以下与本集团为承租人的租赁相关金额:

(i) 使用权资产

租赁土地

安老院╱

日间护理中心╱

医疗化验及

检查中心员工宿舍汽车

办公室及

仓库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170,554161,5595,097214305337,729

重估收益(附注12(i))13,059—13,059

转拨至投资物业(附注13)(32,477)—(32,477)

添置—636—636

装修—(36)—(36)

折旧(附注7)(6,286)(28,625)(1,465)(191)(229)(36,796)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及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

添置

装修

折旧(附注7)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i) 租赁负债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非即期121,206

即期28,783

149,989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27,864
5,750
1,734
23
332
35,703
4,202
1,503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嘉涛(香港)控股有限公司9191

14 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续)

(b) 于综合损益表确认的金额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使用权资产折旧支出

— 安老院╱日间护理中心╱化验中心28,625

— 租赁土地6,286

— 员工宿舍1,465

— 汽车191

— 办公室及仓库229

36,796

租赁负债利息开支(附注6)4,971

与短期租赁相关的租赁付款

(计入物业租金及相关开支)(附注7)1,532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租赁现金流出总额为35,692,000港元(二零二四年:

35,691,000港元)。

(c) 本集团的租赁活动及记账方法

本集团租用若干安老院、日间护理中心、化验中心、员工宿舍、汽车及仓库。本集团的土地租

约将于二零四七年到期,而其他物业及汽车的租约一般定期介乎三至五年,当中若干租约具有

进一步续期七年之选择权,可由本集团(而非相关出租人)全权行使。租赁条款按独立基准磋

商,并包含广泛的不同条款及条件。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除若干已租赁土地78,987,000

港元(二零二四年:82,035,000港元)已为取得银行借款作质押外,该等租赁协议概无任何抵押

或契诺。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16,001
(18)
15,983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7,906
6,798
1,116
181
16,001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二零二五年度报告9292

15 贸易应收款项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贸易应收款项12,700

减:亏损拨备(18)

12,682

根据发票日期计算的本集团贸易应收款项账龄分析列载如下: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30日内7,566

31至60日4,779

61至180日101

超过180日254

12,700

本集团的贸易应收款项为免息及以港元计值。因在短期内到期,贸易应收款项的账面值与其公平值

相若。

本集团的交易条款为预付款项。一般而言,概不会向客户授出信贷期。然而,实际上,客户会于款

项逾期当日后不久方结清其未付结余。本集团寻求对未付应收款项维持严格控制。管理层定期审视

逾期结余。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就应收租户的贸易款项计提亏损拨备18,000港

元(二零二四年:18,000港元)。

于报告期间的最大信贷风险承担为上述贸易应收款项的账面值。本集团并无持有任何抵押品以作抵

押。

本集团应用简化方法为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列明的预期信贷亏损计提拨备。本集团的信贷风险

评估及信贷风险集中分析于附注3.1(b)(i)内披露。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3,457
5,517
3,785
5,513
323
18,595
(323)
(5,041)
(5,364)
13,231
14,815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嘉涛(香港)控股有限公司9393

16 预付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预付款项1,550

租赁按金5,209

按金1,194

其他应收款项6,222

预付物业及设备款项22

14,197

减: 非即期部分

预付物业及设备款项(22)

租赁按金(4,924)

(4,946)

即期部分9,251

金融资产最大信贷风险承担12,625

计入上述结余的金融资产涉及近期概无拖欠记录的应收款项。本集团并无持有任何抵押品以作抵

押。由于在短期内到期,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的账面值与其公平值相若,并以港元计值。

17 按公平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全面收益的金融资产

(a) 按公平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全面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分类

按公平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全面收益(「按公平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全面收益」)的金

融资产包括并非持作买卖的股本证券。本集团于初始确认时不可撤销地选择在这类别确认。此

等属策略投资,本集团认为这种分类方法较为有意义。

(b) 按公平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全面收益的股本投资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上市股本投资697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已出售所有股本投资,且于年末并无持有任何股

本投资。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53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1,500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二零二五年度报告9494

17 按公平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全面收益的金融资产(续)

(c) 于其他全面收益确认的金额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按公平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全面收益的

金融资产的公平值收益╱(亏损)(236)

(d) 估值程序

有关厘定公平值时所用方法及假设的资料载于附注3.3。

18 关联方结余及交易

本集团由上锋有限公司(一间于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控制,于二零二五年及二零

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上锋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的62%(二零二四年:62%)。

(a) 与关联方的结余

二零二四年

年内最高

未偿还结余

千港元千港元

应付一名董事款项

魏仕成先生(250)不适用

应收非控股权益款项

Lazy Elderly Care Technology

Limited1,5001,500

应付一名董事及非控股权益款项为无抵押、免息及按需(偿还)╱收回。

由于应付一名董事及非控股权益款项在短期内到期,其账面值与其公平值相若,并以港元计

值。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671
520
360
275
180
162
4,860
3,464
2,724
2,376
2,004
1,236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嘉涛(香港)控股有限公司9595

18 关联方结余及交易(续)

(b) 关联方交易

截至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于一般业务过程中有以下关联方

交易:

二零二四年

附注千港元

向关联方偿还租赁负债之本金及利息部分:

— 魏嘉仪女士(i)392

— 魏仕成先生(i)358

— 魏霞生先生(i)360

— 林罡先生 (i)—

— 林韵方女士(i)180

— 林韵月女士(i)—

— 林重鸣先生(i)36

向关联公司偿还租赁负债之本金及利息部分:

— 嘉涛安老有限公司(i)4,860

— 罡成有限公司(i)3,904

— 仕茂有限公司(i)2,724

— 嘉涛置业有限公司(i)2,376

— 冠时投资有限公司(i)2,004

— 嘉益有限公司(i)1,236

附注:

(i) 魏嘉仪女士及魏仕成先生为本集团执行董事。

(i) 为董事的紧密家庭成员。

(i) 关联公司由本集团董事及╱或董事的紧密家庭成员控制。

上述交易乃于正常业务过程中进行,而偿还租赁负债乃按关联方及公司共同协定的条款收取。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9,141
132
1,588
10,861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1,600
10,895
50,928
129
51,057
63,423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二零二五年度报告9696

18 关联方结余及交易(续)

(c) 主要管理人员薪酬

主要管理人员包括本集团董事及高级管理层。

本集团主要管理人员的薪酬(包括于附注8披露的董事薪酬)如下: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薪金、酌情花红、津贴及实物利益7,108

退休福利计划供款102

以股份为基础之付款1,633

8,843

1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短期银行存款以及受限制银行存款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短期银行存款 — 原到期日超过3个月的定期存款

(附注a)30,100

受限制银行存款(附注b)10,491

银行现金37,291

手头现金12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37,420

最大信贷风险承担77,882

于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短期银行存款以及受限制

银行存款以港元计值。由于在短期内到期,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短期银行存款以及受限制银行存款

的账面值与其公平值相若。

附注:

(a)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短期银行存款为原到期日超过3个月的定期存款,按加权平均实际年利率3.3%(二零二四

年:4.00%)计息,余下年期为164日(二零二四年:83日)。

(b)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受限制银行存款为10,895,000港元(二零二四年:10,491,000港元),存于银行作为

香港特区政府社会福利署就新设合约院舍(二零二四年:相同)协定的若干投标协议担保。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加权平均实际利率为3.1%(二零二四年:4.00%)。

(c) 银行现金根据每日银行存款利率按浮息赚取利息。银行结余存于信誉良好的银行,其并无近期违约记录。


126,4403625,2403,974268,603424,293
21,88421,884
53(1,385)(1,332)
5320,49920,552
200(200)
(20,000)(20,000)
1,9061,906
126,4403625,4935,880268,902426,751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嘉涛(香港)控股有限公司9797

20 股本及储备

(a) 本公司的股本

普通股数目

每股面值

0.01港元之股本

(千股)千港元

法定: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及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3,000,00030,000

已发行及缴足: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及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1,000,00010,000

(b) 储备

股份溢价资本储备重估储备

购股权

储备保留盈利总额

(附注i)(附注28)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126,44036(17)2,014234,156362,629

溢利及全面收益:

年内溢利—64,18564,185

其他全面收益—25,257—2,26227,519

全面收益总额—25,257—66,44791,704

与拥有人身份的拥有人

所进行之交易:

股息(附注10)—(32,000)(32,000)

以股份为基础的付款(附注28)—1,960—1,960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及

四月一日

溢利及全面收益:

年内溢利

其他全面收益

全面收益总额

出售按公平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全面收益

的金融资产时变现

与拥有人身份的拥有人

所进行之交易:

股息(附注10)

以股份为基础的付款(附注28)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注:

(i) 于二零一九年,本公司资本储备指本公司收购附属公司的资产净值总额超逾本公司根据重组进行的股份转换的股

本面值之金额。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2,545
8,966
11,040
4,205
1,027
575
2,619
30,977
(3,838)
27,139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2,545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二零二五年度报告9898

21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贸易应付款项2,310

应计费用及其他应付款项11,901

应计工资及薪金以及强积金计划供款6,746

客户按金3,111

已收租赁按金3,861

复原成本拨备575

雇员福利责任(附注(a))2,544

31,048

减:非流动部分(6,672)

流动部分24,376

于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的账面值与其公平值相若,并以港

元计值。

贸易应付款项为无抵押、免息及须按合约条款偿还。按发票日期计算的贸易应付款项账龄分析列载

如下: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60日内2,310

(a) 雇员福利责任—长期服务金

根据香港《雇佣条例》,倘本集团在若干情况下停止聘用在本集团服务至少五年的若干雇员,

便须以整笔款项的形式向该等雇员支付长期服务金。应付金额按雇员的最终薪金和服务年期

计算,并扣除彼等在本集团退休计划所累积权益中由本集团作出供款的部份。本集团并无预留

任何资产以支付任何其余的义务金额。当需要作出付款时,长期服务金乃由本集团之手头现金

支付。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为本集团雇员而设的精算估值乃采用预计单位贷记法计量

(二零二四年:相同)。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2,619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2,544
614
57
671
1,385
(1,981)
2,619
二零二五年
2.93%
3.20%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嘉涛(香港)控股有限公司9999

21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续)

(a) 雇员福利责任—长期服务金(续)

(i) 于综合财务状况表确认的金额: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界定褔利责任现值2,544

(i) 于综合财务状况表确认的长期服务金之变动: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于年初4,520

当前服务成本(附注7)477

利息开支(附注6)70

于损益中确认的总额547

于其他全面收益内确认的重新计量(2,262)

福利付款(261)

于年末2,544

(i) 于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采用的重要精算假设如下:

二零二四年

贴现率3.49%

薪金升幅3.20%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千港元
0.5% 减少 0.5% 增加106 增加 42 减少
0.5%(125)135
0.5%33(37)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1,136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964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二零二五年度报告100100

21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续)

(a) 雇员福利责任—长期服务金(续)

(iv) 雇员福利责任对各项重大假设加权变动的敏感度分析如下:

对雇员福利责任的影响

假设变动假设增加假设减少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贴现率114

薪金增长率(43)

以上敏感度分析乃在其他假设不变的情况下仅考虑某一假设的变动所进行。在实践中该

情况极少发生,而部分假设可能相关。

在计算雇员福利责任对重要精算假设的敏感度时,采用了与计算财务状况表中确认的雇

员福利责任时相同的方法(报告期末用预计单位信贷法计算的定额福利责任现值)。

编制敏感度分析时使用的方法及假设类型与上期相比并无变化。

22 合约负债

于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结余代表预收客户款项。本集团确认以下收益相关合约

负债: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合约负债964

下表显示于截至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就结转合约负债确认的收益: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于年初计入合约负债结余的已确认收益1,015

由于相关服务合约的短期性质,年内合约负债结余将全数于下一期间确认为收益。根据香港财务报

告准则第15号所批准,并无披露分配至该等未履行合约(原本预期为一年或以内)的交易价。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4,110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3,675
435
4,110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2,485
1,625
4,110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嘉涛(香港)控股有限公司101101

23 递延税项

当税项与同一税务机关有关,并有合法可执行的抵销权时,递延税项资产及负债可互相抵销。经适

当抵销后厘定的以下金额在综合财务状况表中独立呈列: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递延税项资产2,485

递延税项资产的分析如下: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递延税项资产

于12个月后收回2,216

于12个月内收回269

2,485

截至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各年度,本集团的递延税项资产及负债变动列载如

下:

物业及设备的减速税项折旧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递延税项资产

于年初2,005

计入年内综合损益表480

于年末2,485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28,100
179,671
207,771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28,100
21,373
50,037
108,261
207,771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二零二五年度报告102102

23 递延税项(续)

投资物业的公平值收益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递延税项负债

于年初(1,716)

计入年内综合损益表1,716

于年末—

递延税项资产按结转的税项亏损确认,惟以透过未来应课税溢利变现的相关税务利益为限。本集团

并无就37,539,000港元(二零二四年:28,792,000港元)且可结转以抵扣未来应课税收入的税项亏损

确认6,194,000元(二零二四年:4,750,000港元)的递延税项资产。该等税项亏损并无到期日,须由

税务局评核。

24 银行借款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已抵押银行借款

— 流动部分26,323

— 非流动部分207,991

234,314

本集团的借款须于以下时间偿还: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一年内26,323

一年后但两年内27,600

两年后但五年内58,658

五年后121,733

234,314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银行借款按实际年利率4.91%(二零二四年:5.46%)计息并

以港元计值。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银行借款包括按揭贷款,以本集团持有的若干投资物业、物

业及设备以及使用权资产为抵押(二零二四年:相同)。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15,983
14,815
1,600
10,895
51,057
94,350
(16,743)
(207,771)
(125,189)
(349,703)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嘉涛(香港)控股有限公司103103

24 银行借款(续)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就循环贷款、有期贷款、按揭贷款合共有303,000,000港元(二

零二四年:305,000,000港元)的银行融资。同日,未动用融资约有35,807,000港元(二零二四年:

46,865,000港元),当中约15,00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26,058,000港元)与循环贷款及有期贷款有

关。该等融资以下列项目作抵押:

(a) 本公司及其若干附属公司签立的无限公司担保;及

(b) 本集团抵押约319,500,000港元的投资物业(二零二四年:340,500,000港元)、约48,560,000港

元的物业及设备(二零二四年:32,572,000港元)以及约78,987,000港元的使用权资产(二零二四

年:约82,035,000港元)。

此外,本集团须遵守银行规定的若干财务契约。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并无不遵守

该等契约(二零二四年:相同)。

25 按类别划分的金额工具

于年末,各金融工具类别的账面值列载如下: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金融资产

按摊销成本列值:

— 贸易应收款项12,682

— 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12,625

— 短期银行存款30,100

— 受限制银行存款10,491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37,420

103,318

按公平值:

— 按公平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全面收益的金融资产697

金融负债

按摊销成本列值:

—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21,183)

— 应付关联公司款项(250)

— 银行借款(234,314)

— 租赁负债(149,989)

(405,736)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31,980
(842)
15,523
13,578
35,703
23,300
614
1,906
1,700
(8)
(34)
41
123,461
(7,894)
(4,017)
987
172
(250)
112,459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216
34
250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二零二五年度报告104104

26 综合现金流量表附注

(a) 营运所得现金

二零二四年

附注千港元

除税前溢利73,901

就以下各项调整:

贸易应收款项亏损拨备18

利息收入6(3,707)

利息开支612,074

物业及设备折旧1210,840

使用权资产折旧14(b)36,796

投资物业公平值变动13(18,613)

长期服务金拨备477

以股份为基础之付款开支281,960

物业及设备减值亏损—

租赁修订收益—

出售物业及设备收益—

出售附属公司的亏损—

113,746

营运资金变动:

贸易应收款项31,427

预付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4,902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7,882)

合约负债(51)

应付一名董事款项250

营运所得现金142,392

(b) 重大非现金交易

(i) 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订立了若干份租赁协议并确认了5,486,000

港元(二零二四年:636,000港元)的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

(i) 于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账面值分别为30,923,000港元及32,477,000港元

的物业及设备以及使用权资产获重新分类为投资物业。

(c) 于综合现金流量表中,出售物业及设备之所得款项包括: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账面净值—

出售物业及设备收益—

出售物业及设备之所得款项—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1,600
10,895
51,057
(207,771)
(125,189)
(269,408)
234,314149,989
5,486
(299)
4,202
9,389
(26,543)(34,189)
207,771125,189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嘉涛(香港)控股有限公司105105

26 综合现金流量表附注(续)

(d) 净现金对账

本节列载所示各年度的净现金分析及净现金变动。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短期银行存款30,100

受限制银行存款10,49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37,420

银行借款(234,314)

租赁负债(149,989)

债务净额(306,292)

银行借款租赁负债

千港元千港元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91,452178,577

非现金变动:

确认租赁负债—636

装修—(36)

利息开支—4,971

—5,571

净现金流入╱(流出)142,862(34,159)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

非现金变动:

确认租赁负债

装修

利息开支

净现金流出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7,285
5,505
5,528
980
19,298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二零二五年度报告106106

27 营运租赁及资本承担

(a) 租赁承担 — 作为出租人

于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根据不可撤销营运租赁的未来最低应收租

赁收入总额的分析如下: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一年内18,438

一年后但两年内16,960

两年后但五年内45,777

五年以上34,385

115,560

(b) 资本承担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经与购买物业及设备预付款项抵扣后,本集团就物业及设备负有

的资本承担为7,422,000港元(二零二四年:13,857,000港元)。

28 以股份为基础之付款交易

根据本公司于二零一九年五月二十日采纳的购股权计划,董事会可全权酌情向(i)本公司、本公司任

何附属公司(「附属公司」)或本集团拥有股权之任何实体(「被投资实体」)的任何雇员(无论全职或兼

职,包括任何执行董事但不包括任何非执行董事)(「购股权计划合资格雇员」);(i)本公司、任何附属

公司或任何被投资实体的任何非执行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i)本集团任何成员公司或任何被

投资实体商品或服务的任何供应商;(iv)本集团任何成员公司或任何被投资实体的任何客户;(v)本集

团任何成员公司或任何被投资实体提供研究、开发或其他技术支持的任何个人或实体;(vi)本集团任

何成员公司或任何被投资实体的任何股东或本集团任何成员公司或任何被投资实体任何所发行证券

的任何持有人;(vi)本集团任何成员公司或任何被投资实体任何业务或业务发展领域的任何顾问(专

业或其他)或咨询师;及(vi)已或可能通过合营、业务联盟或其他业务安排为本集团的增长作出贡献

的任何其他团体或类别的参与者授出购股权,并且就购股权计划而言,购股权可授予由一名或多名

合格参与者全资拥有的任何公司。

根据本集团购股权计划及任何其他购股权计划授出而尚未行使的所有购股权获行使后可予配发及发

行的股份数目上限合共不得超过本公司不时已发行股本的30%。因根据本集团的购股权计划及任何

其他购股权计划将予授出的所有购股权(就此而言,不包括根据本集团购股权计划及任何其他购股

权计划的条款已失效的购股权)获行使后可予配发及发行的股份总数合共不得超过股份于联交所开

始首次交易之日已发行股份的10%(即不超过100,000,000股份)。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嘉涛(香港)控股有限公司107107

28 以股份为基础之付款交易(续)

截至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根据购股权计划授出的购股权变动情况如下:

授出日期参与者类别

购股权数量(千份)

行使期

每份购股权

的行使价

于二零二三年

四月一日

尚未行使

年内已授出╱

已行使╱

已失效

于二零二四年

三月三十一日

及二零二四年

四月一日

尚未行使

年内已授出╱

已行使╱

已失效

于二零二五年

三月三十一日

尚未行使

港元

二零二年

三月二十二日

执行董事20,000—20,000—20,000二零二五年三月

二十一日至

二零三二年三月

二十一日

0.60

二零二年

三月二十二日

持续合约雇员40,000—40,000—40,000二零二五年三月

二十一日至

二零三二年三月

二十一日

0.60

60,000—60,000—60,000

附注:

(i) 于年内,并无行使任何购股权,因此年内并无行使购股权之相关加权平均股价。

(i) 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内,有关购股权的以股份为基础之付款开支为1,906,000港元(二零二四年:1,960,000

港元)已于综合损益表内确认。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36,639
182,400
32 3
219,36 2
3,810
712,013
134
7,62 5
723,582
942,94 4
10,000
394,13 5
404,135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二零二五年度报告108108

29 本公司财务状况表及储备变动

(a) 本公司财务状况表

二零二四年

附注千港元

资产

非流动资产

投资一间附属公司(i)36,639

投资物业200,000

预付款项及按金—

236,639

流动资产

贸易应收款项2,062

预付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1,105

应收附属公司款项707,411

应收所得税—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6,179

716,757

资产总值953,396

权益及负债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

股本20(a)10,000

储备(b)438,050

权益总额448,050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76,66 8
76,66 8
1,014
456,955
4,172
462,14 1
538,809
942,94 4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嘉涛(香港)控股有限公司109109

29 本公司财务状况表及储备变动(续)

(a) 本公司财务状况表(续)

二零二四年

附注千港元

负债

非流动负债

已收按金3,108

银行借款80,904

84,012

流动负债

应计费用及其他应付款项5,749

应付附属公司款项403,973

银行借款3,773

应付所得税7,839

421,334

负债总额505,346

权益及负债总额953,396

本公司的财务状况表已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三日获董事会审批并由下列人士代表签署。

魏仕成先生魏嘉仪女士

执行董事执行董事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36,639
二零二五年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80%
100%
100%
100%
70%
二零二五年
20%
30%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二零二五年度报告110110

29 本公司财务状况表及储备变动(续)

(a) 本公司财务状况表(续)

附注:

(i) 投资附属公司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投资未上市股份36,639

投资附属公司按成本列账,指附属公司于收购日期的资产净值。本公司主要附属公司之详情如下:

公司名称注册成立地点主要业务及经营地点

已发行及缴足

普通股本

本集团应占股权非控股权益应占股权

二零二四年二零二四年

由本公司间接持有:

嘉涛宫有限公司香港营运安老院5,000港元100%—

嘉丰国际有限公司香港营运安老院20,000港元100%—

东方中医药有限公司香港营运安老院11,000港元100%—

颐乐居有限公司香港营运安老院100港元100%—

荃湾老人中心有限公司香港营运安老院110港元100%—

荃威安老院有限公司香港营运安老院110港元100%—

兴田老人中心有限公司

(附注(b))

香港营运安老院100港元100%—

Kato Elderly Care Limited香港物业投资及管理100港元100%—

金彰集团有限公司香港物业投资及管理1,000港元100%—

嘉瑞园(荃湾)日间中心

有限公司

香港营运日间护理中心1港元100%—

护老易有限公司(附注(b))香港营运家居护理支援服务100港元70%70%30%30%

(a) 除另有说明外,各公司的主要经营地点与其注册成立地点相同。

(b) 非控股权益被视为对本集团并不重大,因而并无载入有关拥有非控股权益的附属公司的财务资料披露。


36,639126,4403,974270,997438,050
(25,821)(25,821)
(20,000)(20,000)
1,9061,906
36,639126,4405,880225,176394,135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嘉涛(香港)控股有限公司111111

29 本公司财务状况表及储备变动(续)

(b) 本公司的储备变动

资本储备股份溢价购股权储备保留盈利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36,639126,4402,014278,550443,643

年内溢利及其他全面收益—24,44724,447

股息(附注10)—(32,000)(32,000)

以股份为基础之付款(附注28)—1,960—1,960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及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

年内溢利及其他全面收益

股息(附注10)

以股份为基础之付款(附注28)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二零二五年度报告112112

30 重要会计政策摘要

本附注列示编制该等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重要会计政策。除非另有说明,该等政策已在所有呈报年

度中获一致应用。

30.1 综合入账原则

30.1.1 附属公司

附属公司指本集团对其具有控制权之实体(包括结构性实体)。当本集团因参与该实体而

承担可变回报之风险或享有可变回报之权益,并有能力透过其对该实体之权力影响此等

回报时,本集团即控制该实体。附属公司乃于控制权转移至本集团当日起综合入账,并

于控制权终止当日起不再综合入账。

本集团采用收购会计法将业务合并入账(请参阅附注30.1.3)。

集团内公司间交易、结余及集团公司间交易的未变现收益予以对销。未变现亏损亦予以

对销,除非交易有证据显示所转让资产出现减值,则作别论。附属公司的会计政策已作

出所需变动,以确保与本集团所采纳的政策一致。

附属公司业绩及权益中的非控股权益分别于综合损益表、综合全面收益表、综合权益变

动表及综合财务状况表中单独呈列。

30.1.2 单独财务报表

附属公司的投资乃按成本扣除减值列账。成本包括投资直接应占成本。附属公司业绩由

本公司按已收及应收股息基础入账。

倘收取来自投资附属公司的股息时,该股息超过附属公司于宣派股息期间的全面总收入,

或该等投资於单独财务报表内的账面值超过投资对象的资产净值(包括商誉)于综合财务

报表内的账面值,则须对该等投资进行减值测试。

30.1.3 业务合并

本集团应用收购法对业务合并进行入账。就收购附属公司而转让的代价为本集团所转让

资产、被收购方的前拥有人所产生的负债及发行股本权益的公平值。所转让代价包括或

然代价安排产生的任何资产或负债的公平值。在业务合并中所收购的可识别资产及所承

担的负债及或然负债,初步以其于收购日期的公平值计量。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嘉涛(香港)控股有限公司113113

30 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30.1 综合入账原则(续)

30.1.3 业务合并(续)

本集团根据各个收购事项确认每个被收购方的非控制权益。当被收购方的非控制权益为

当前拥有权益,且其持有人有权于清盘时按比例分占实体的净资产,则按公平值或被收

购方可辨认净资产的已确认金额中当前拥有权益所占比例份额计量。非控制权益的所有

其他部分乃按其于收购日期的公平值计量,除非香港财务报告准则要求按其他计量基准

计量。

集团内的交易、结余及集团公司间交易的未变现收益均予以抵销。未变现亏损亦会抵销。

附属公司所报金额已于必要时作出调整以与本集团的会计政策一致。

本集团已采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3号(修订本),该修订本澄清了业务的定义并新增了一

项可自由选择采用的集中性测试。业务合并和资产收购可自由选择采用集中性测试,倘

被收购总资产的公平值大部分集中在单个可识别资产或一组相类似的可识别资产,该被

收购的一系列活动和资产不会被视为业务,而交易也不会被视为业务合并。当集中性测

试未被采用或者测试不通过,而收购不包括实质的过程,该项交易仍会被视为一项资产

收购。实质的过程是一种将投入发展或转化为产出的能力。

30.2 外币换算

(a) 功能货币及呈报货币

本集团各实体财务报表所列的项目均采用该实体经营所在主要经济环境的货币(「功能货

币」)计量。综合财务报表以港元呈列,港元为本集团之呈列货币及本公司之功能货币。

(b) 交易及结余

外币交易按交易当日或当项目重新计量时估值当日通行汇率换算为功能货币。结算有关

交易及按年末汇率换算以外币计值的货币资产及负债所产生的外汇收益及亏损于损益确

认,惟于其他全面收益内作为合资格现金流量对冲及合资格投资净额对冲递延则除外。

有关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外汇收益及亏损均于综合损益表「其他营运开支」呈列。

30.3 分部报告

经营分部的呈报方式与提供予主要经营决策者的内部报告的方式一致。主要经营决策者(负责

分配资源及评估经营分部的表现)已被识别为作出策略决定的执行董事。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二零二五年度报告114114

30 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30.4 租赁

30.4.1 作为出租人

租赁为一份协议,据此,出租人向承租人转让于协定期间内使用资产的权利,以交换一

笔款项或一连串款项。

当按经营租赁租出资产时,资产根据其性质计入资产负债表。

经营租赁的租赁收入于租期内以直线法确认。

30.4.2 作为承租人

租赁于所租资产可供本集团使用的日期确认为使用权资产及相应负债。

租赁产生的资产及负债初步按现值计量。租赁负债包括定额租赁付款之现值净额。

合理确定行使续期选择权将作租赁付款亦计入负债。

租赁付款采用租赁隐含利率贴现。倘该利率不能容易地厘定(本集团之租赁一般属此情

况),则采用承租人之递增借款率,即个别承租人为在相近经济环境下按相近条款、担保

及条件获取与有关使用权资产相近价值之资产而借入必要款项所须支付利率。

为确认递延借款率,本集团:

  • ,采用个别承租人所收取的近期第三方融资作为起点,进行调整以

反映自收取第三方融资以来融资状况的变动;及

  • ,以无风险利率为初始值,对本集团持有租赁时的信用风险

进行调整;及

  • ,如年期、国家、货币及担保。

租赁付款于本金及融资成本之间作出分配。融资成本在租赁期间于损益扣除,借以令各

期间的负债余额的期间利率一致。

使用权资产的成本计量包括以下各项:

  • ;及
  • ;及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嘉涛(香港)控股有限公司115115

30 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30.4 租赁(续)

30.4.2 作为承租人(续)

使用权资产一般按直线基础以资产可使用年期或租期(以较短者为准)计算折旧。倘本集

团合理确定行使采购选择权,则使用权资产于相关资产的可使用年期内予以折旧。

与短期物业租赁相关的付款按直线法于损益确认为费用。短期租赁指租赁期为12个月或

以下的租赁。

租赁土地于土地权益可作其拟定用途时开始摊销。租赁土地之摊销及其他资产之折旧乃

按彼等估计可使用年期采用直线法计算,以将彼等成本划拨至剩余价值。

30.5 物业及设备

物业及设备按历史成本减折旧及减值亏损入账。历史成本包括收购该等项目直接应占的开支。

成本亦可包括自权益转拨之以外币购买物业及设备之合资格现金流量对冲之任何收益或亏损。

仅当与项目有关的未来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该项目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方会

将该项目其后产生的成本计入该项资产的账面值或确认为独立资产(如适当)。已替换部分的

账面值会终止确认。所有其他维修及保养成本乃于其产生的财政期间自损益账扣除。

物业及设备的折旧乃采用直线法按其估计可使用年期分摊其成本值至其剩余价值。主要每年

折旧率如下:

楼宇余下租赁期或每年2%(以较短者为准)

租赁物业装修余下租赁期或每年20%(以较短者为准)

家私及固定装置每年20%

办公设备每年20%

汽车每年30%

重估土地及楼宇产生之账面值增加部分经扣除税项后于其他全面收益确认,并于股东权益之

储备中累计。倘增加部分导致拨回先前于损益确认的减少数额,则该增加部分首先于损益确

认。倘减少数额导致拨回同一资产先前的增加部分,则首先于其他全面收益中确认,惟以该资

产应占的剩余盈余为限;所有其他减少数额自损益扣除。按计入损益的资产重估账面值计算

的折旧与按资产原始成本计算的折旧之间的差额(经扣除税项),每年会由物业、厂房及设备重

估盈余重新分类至保留盈利。

资产的剩余价值及可使用年期均于各报告期末进行检讨,并作出适当调整。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二零二五年度报告116116

30 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30.5 物业及设备(续)

在建工程指在建中或待安装的物业及设备,并按成本减值亏损(如有)列账。在建工程项下资

产并不作出折旧拨备,直至相关资产竣工并可作拟定用途为止。于竣工后,相关资产按公平值

或成本减累计减值亏损转拨至物业及设备。

倘资产的账面值高于其估计可收回金额,则资产账面值会即时撇减至其可收回金额(附注30.7)。

出售物业及设备的收益及亏损乃透过将所得款项与账面值比较而厘定,并于综合损益表内确

认为「其他收入及其他收益净额」。

30.6 投资物业

投资物业是指持作收取长期收益而非由本集团占用的物业。

投资物业初始按成本列账,包括相关的交易成本及(如适用)借款成本。投资物业其后按公平值

列账。投资物业的公平值变动于损益账确认。

其后开支仅在与该项目有关之未来经济利益有可能流入本集团,而该项目之成本能可靠计量

时,才于资产之账面值资本化。所有其他维修及保养成本乃于其产生的期间于损益账支销。

30.7 非金融资产减值

须折旧之物业及设备须于发生事情或情况变动显示其账面值可能无法收回时进行减值检讨。

减值亏损按资产账面值超出其可收回金额的金额确认。可收回金额指资产公平值减销售成本

及使用价值的较高者。就评估减值而言,资产按独立可识别现金流量(现金产生单位)的最低水

平归类。已减值的非金融资产(商誉除外)于各报告日期检讨是否可能拨回减值。

30.8 投资及其他金融资产

30.8.1 分类

本集团按以下计量类别将金融资产进行分类:

  • (「其他全面收益」)或损益的金融资

产;及

分类取决于实体管理金融资产之业务模式及现金流量的合约期限。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嘉涛(香港)控股有限公司117117

30 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30.8 投资及其他金融资产(续)

30.8.1 分类(续)

就按公平值计量的资产而言,收益及亏损会被记录于损益或其他全面收益。就并非持作

买卖的股本工具投资而言,则取决于本集团于初始确认时有否作出不可撤回的选择,以

将按公平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全面收益的股本投资入账。

仅当本集团管理该等资产之业务模式出现变动时,本集团才会重新分类债务投资。

30.8.2 确认及终止确认

金融资产的常规买卖于买卖日期(即集团承诺购买或出售资产之日期)确认。当收取金融

资产现金流量的权利已届满或已转移,且本集团已转让绝大部分拥有权的风险及回报时,

金融资产会被终止确认。

30.8.3 计量

在初始确认时,本集团按公平值加上(若为公平值变动不计入损益(「按公平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直接归属于购买金融资产的交易成本对金融资产进行计量。按

公平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的交易成本于损益支销。

债务工具

债务工具之后续计量取决于集团管理资产之业务模式及该等资产之现金流量特征。本集

团按照三个计量类别将债务工具进行分类:

(a) 摊销成本

为收取合同现金流量而持有,且其现金流量仅为支付本金和利息的资产被分类成以摊

销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该等金融资产的利息收入使用实际利率法计入财务收益。

于终止确认时产生的任何收益或亏损直接于损益确认,并连同汇兑收益及亏损一起

呈列于其他收益╱(亏损)。减值亏损于损益表中独立呈列。

(b) 按公平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全面收益

对于持有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及出售金融资产的资产,如果资产的现金流量仅代表

对本金和利息的支付,则该资产按公平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全面收益。账面值

的变动透过其他全面收益列账,惟减值收益或亏损、利息收入及汇兑收益及亏损均

在损益确认。于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过往于其他全面收益确认的累计收益或亏损

自权益重新分类至损益,并于其他收益╱(亏损)确认。该等金融资产的利息收入使

用实际利率法计入融资收入。汇兑收益及亏损呈列于其他收益╱(亏损),而减值开

支则在损益表独立呈列。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二零二五年度报告118118

30 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30.8 投资及其他金融资产(续)

30.8.3 计量(续)

债务工具(续)

(c) 按公平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

不符合按摊销成本或按公平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全面收益的资产均按公平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其后按公平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计量的债务投资的收益

或亏损于其产生期间确认于损益,并以净额呈列于其他收益╱(亏损)。

股本工具

本集团其后按公平值计量所有股权投资。倘本集团的管理层已选择在其他全面收益中呈

列股权投资的公平值收益及亏损,则于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时,公平值收益及亏损不能随

后重新分类至损益。当本集团已确立收取股息的权利时,该等投资的股息收入继续在损

益中确认为其他收入。

按公平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公平值变动于综合损益表中「其他收益╱

(亏损)」中确认(如适用)。按公平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全面收益的股权投资的减值亏

损(以及减值亏损的回拨)不会与其他公平值变动分开报告。

30.9 抵销金融工具

当有法定可强制执行权利抵销已确认金额,并有意按净额基准结算或同时变现资产及结算负

债时,金融资产与负债可互相抵销,并在综合财务状况表内呈报其净额。该法定可强制执行权

利必须不得依赖未来事项而定。在一般业务过程中以及倘本公司或对手方出现违约、无偿债能

力或破产时,也必须具有法律约束力。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概无抵销任何金

融资产及负债。

30.10 金融资产减值

本集团以预期为基础,评估其以摊销成本计量的债务工具的预期信贷亏损。采用的减值方法取

决于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就贸易应收款项而言,本集团采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所允许的简化方法,该准则规定预

期存续期亏损须于应收款项初始确认时予以确认。

其他按摊销成本列账之金融资产之减值按12个月预期信贷亏损或全期预期信贷亏损计量,视

乎自初步确认以来是否出现信贷风险大幅增加。倘一项应收款项自初步确认以来出现信贷风

险大幅增加,则按全期预期信贷亏损计量减值。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嘉涛(香港)控股有限公司119119

30 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30.11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

贸易应收款项为就于日常业务过程中出售长者相关商品或服务应收客户的款项。倘预期于一

年或以内(或倘较长,则在业务的正常营运周期内)收回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则将其分类为流

动资产,反之则作为非流动资产呈列。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初步按公平值确认,其后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销成本减值拨备计量。

30.1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短期银行存款及受限制银行存款

就综合现金流量表的呈列而言,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手头现金、金融机构活期存款、原订到

期日为三个月或以下的其他短期存款(随时可转换为已知金额之现金及价值变动风险不大者)。

受限制存款银行指存放于指定银行账户的担保存款,作为某一项目开具银行保函的现金抵

押。该等受限制银行存款将于合同完成后解除。

30.13 股本

普通股分类为权益。

发行新股直接应占递增成本于权益中列为所得款项扣减(扣除税项)。

30.14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以公平值初始确认,其后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销成本计量。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二零二五年度报告120120

30 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30.15 借款

借款初步按公平值并扣除产生的交易成本确认。借款其后按摊销成本列账。所得款项(扣除交

易成本)与赎回价值的任何差额以实际利息法于借款期间内在损益确认。

当合约内订明的责任获解除、注销或过期时,借款从综合财务状况表中剔除。已终止或转让予

另一方的金融负债的账面值与已付代价之差额(包括任何转让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在

损益中确认为「其他收入及其他收益净额」或「财务成本净额」。

倘重新协商金融负债的条款且实体向债权人发行权益工具以清偿所有或部分负债(债权转股

权),则以金融负债账面值与已发行权益工具公平值之间的差额计量的收益或亏损于损益内确

认。

除非本集团有无条件权利将负债的结算递延至报告期后最少12个月,否则借款分类为流动负

债。

30.16 借款成本

直接归属于收购、兴建或生产合资格资产的一般及特定借款成本在完成和筹备资产作其预定

用途或出售所需之期间内资本化。合资格资产指必须经一段长时间处理以作其预定用途或销

售的资产。

在特定借款拨作合资格资产的支出前暂时用作投资所赚取的投资收入,须从合资格资本化的

借款成本中扣除。

其他借款成本于产生期间支销。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嘉涛(香港)控股有限公司121121

30 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30.17 即期及递延所得税

期内税项开支包括即期及递延税项。税项乃于损益内确认,惟其与其他全面收益内或直接于权

益内确认的项目有关者除外。在该情况下,税项亦分别于其他全面收益内或直接于权益内确

认。

(a) 即期所得税

即期所得税支出按本公司附属公司经营及产生应课税收入所在国家于报告期末已颁布或

实质颁布的税法计算。管理层定期评估报税表中对于有关须诠释的适用税例所采纳的立

场,及以预期须向税务机构所支付款项基准建立适当的拨备。

(b) 递延所得税

递延所得税采用负债法就资产及负债的税基与其于综合财务报表内的账面值两者的暂时

差额计提全额拨备。然而,倘递延税项负债于初步确认商誉时产生,则不予确认;倘递

延所得税于初步确认交易(在交易时不影响会计损益或应课税溢利或亏损,且不会产生等

额应课税及可扣税暂时差额的业务合并除外)中的资产或负债时产生,亦不作记账。递延

所得税采用在报告期末前已颁布或实际上已颁布,并在有关递延所得税资产变现或递延

所得税负债结算时预期将会适用的税率(及税法)而厘定。

有关按公平值计量的投资物业的递延税项负债乃假设该物业将透过出售全面收回而厘定。

递延税项资产仅于很可能有未来应课税金额可使用暂时差额及亏损时确认。

倘本公司能控制拨回暂时差额的时间及该等差额很可能不会于可见将来拨回,则不会就

境外业务投资账面值与税基之间的暂时差额确认递延税项负债及资产。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二零二五年度报告122122

30 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30.17 即期及递延所得税(续)

(b) 递延所得税(续)

倘存在可依法强制执行的权利将即期税项资产与负债抵销,及倘递延税项结余与同一税

务机构相关,则可将递延税项资产与负债抵销。倘实体有可依法强制执行抵销权利且有

意按净值基准清偿或同时变现资产及清偿负债时,则即期税项资产与税项负债抵销。

即期及递延税项于损益账确认,惟倘涉及于其他全面收益或直接于权益确认的项目除外。

在此情况下,税项亦分别会于其他全面收益或直接于权益确认。

30.18 雇员福利

(a) 退休金责任

在香港,本集团为合资格雇员向强制性公积金计划供款,而其资产以受托人管理的独立

基金持有。支付有关供款后,本集团概无其他付款责任。有关供款于到期时确认为雇员

福利开支。本集团及雇员向基金作出的供款按雇员薪金比例计算。预付供款按照现金退

款或可减少未来付款而确认为资产。

(b) 长期服务金

在香港,根据香港雇佣条例,为本集团服务的时间达到规定年限的雇员于雇佣终止时合

资格享有长期服务金,前提条件为有关终止符合香港雇佣条例订明的情况。长期服务金

乃于应计予雇员时确认。已就截至综合财务状况表日期因雇员提供的服务产生的长期服

务金估计负债计提拨备。就长期服务金于综合财务状况表中确认的负债为于报告期末的

定额福利责任现值减计划资产的公平值。

(c) 花红拨备

向雇员支付的花红由管理层酌情决定。花红付款于本集团正式宣布向雇员支付花红期间

在损益中确认。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嘉涛(香港)控股有限公司123123

30 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30.18 雇员福利(续)

(d) 以股份为基础之报酬

本集团设有以股份为基础之报酬计划。就雇员提供服务而授出的购股权公平值确认为开

支。列作开支之总额乃参考所授出购股权的公平值厘定:

  • (如实体之股价);
  • (如盈利能力、销售增长目标及该实体雇员

于特定期间留任)之影响;及

  • (如雇员留任之要求)之影响。

在假定预期将归属之购股权数目时,非市场归属条件亦加入一并考虑。开支总额于归属

期间内确认,该期间为所有特定归属条件将获达成之期间。

于各报告期末,本集团根据非市场表现及服务条件调整对预期将归属之购股权数目所作

出之估计,并在综合损益表确认调整原来估计(如有)对其所产生之影响,并对权益作出

相应调整。

在购股权获行使时,本公司发行新股。收取之所得款项于扣除任何直接应占交易成本后

计入股本(面值)及股份溢价。

30.19 拨备

倘本集团因已发生的事件而产生现有的法律或推定责任,而履行责任可能须耗用资源,且金额

已被可靠估计,则确认拨备。但不会就未来经营亏损确认拨备。

倘有多项同类责任,则可根据责任类别整体考虑以厘定履行责任时可能耗用的资源。即使与同

一责任类别中任何一个项目相关的资源流出可能性或较低,仍须确认拨备。

拨备按预期履行责任所需开支以除税前比率(反映当时市场对该责任特定的货币时间值及风险

的评估)的现值计量。随时间产生的拨备增加会被确认为利息开支。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二零二五年度报告124124

30 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30.20 收益确认

收益于商品或服务控制权转让予客户时确认。视乎合约条款及适用于合约的法律,商品或服务

控制权可经过一段时间或于某一时间点转移。

倘本集团在履约过程中满足下列条件,商品或服务之控制权将经过一段时间转移:

  • ,而客户亦同步收到并消耗有关利益;或
  • ;或
  • ,而本集团可强制执行其权利收回累计至今已

完成履约部份之款项。

倘资产之控制权经过一段时间转移,收益将于整个合约期间参考已完成履约责任之进度确认。

否则,收益于客户获得资产控制权之时间点确认。

厘定交易价格时,倘交易价格重大,则本集团亦须就融资组成部分的影响而调整已承诺之代价

金额。本集团预计并无自所承诺货品转让予客户至客户付款期限超过一年的合约。作为可行之

权宜之计,本集团并无就货币时间价值调整任何交易价格。

(a) 提供安老院服务

提供安老院服务指为长者提供安老服务,包括提供住宿、专业护理及照料服务、营养管

理、医疗服务、物理治疗服务、心理及社会关怀及个人护理计划。

当本集团于合约期内提供服务及全部利益,而客户亦同步收到并消耗有关利益,其将确

认提供安老院服务所得收益。因此,本集团完成履行责任,且收益于本集团现时有权收

取付款时的一段时间内确认。

(b) 销售安老院相关货品

销售安老院相关货品包括按我们院友的需要向其销售尿片、营养奶、医用手套、喂食袋

及pH酸碱值试纸。

销售安老院相关货品所得收益于当安老院相关货品的控制权转移至客户且本集团现时有

权收取付款时于某一时间点确认。

本集团的政策并不包括任何退货或退款的权利。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嘉涛(香港)控股有限公司125125

30 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30.20 收益确认(续)

(c) 提供长者社区护理服务

提供长者社区护理服务指向长者提供日间护理服务及家居为本服务,包括提供专业护理

及照料服务、营养管理、医疗服务、物理治疗服务、心理及社会关怀服务及个人护理计

划。

当本集团于合约期内提供服务及全部利益,而客户亦同步收到并消耗有关利益,其将确

认提供长者社区护理服务所得收益。因此,本集团完成履行责任,且收益于本集团现时

有权收取付款时的一段时间内确认。

(d) 提供医疗及化验服务

提供医疗及化验服务指为个人提供医疗及化验服务。

提供医疗及化验服务的收益于本集团提供有关服务且客户于整段服务期内获得并同时消

费所有利益时予以确认。因此,本集团达成履约义务并随时间确认收益,本集团亦拥有

现时付款权。

(e) 经营租赁租金收入

经营租赁租金收入于租赁协议期内按直线法确认。或然租金收入(指超逾基础租金之收

入)(如销售租金)在有关金额能可靠地计量时,在赚取有关租金的会计期内根据租赁协议

的条款确认。所获得的租赁优惠(如免租期)于租赁的有关期限内以直线法摊销,并确认

为租金收入的扣减。

(f) 管理费

提供服务时产生的管理费于提供该等服务时确认。

(g) 停车场租金

停车场租金根据停车场占用时数按累计基准确认为收益。

(h) 利息收入

利息收入使用实际利率法按时间比例确认。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二零二五年度报告126126

30 重要会计政策摘要(续)

30.21 股息分派

向股东分派的股息在股息获实体的股东或董事(视适用情况而定)批准的期间内,于综合财务

报表确认为负债。

于报告期后但于综合财务报表获授权刊发前建议或宣派的股息披露为非调整事件,不会于报

告期末确认为负债。

30.22 政府补助及补贴

当合理保证将可收取政府补助,而本集团将会遵守所有附带条件时,该补助及补贴按其公平值

确认。与成本有关的政府补助及补贴于与其拟定补偿的成本配对所需的期间内于综合损益表

中确认。政府补助及补贴以净额基准呈列,并计入综合损益表内的「雇员福利开支净额」及「分

包费用净额」。

倘补助金与产生的任何特定支出无关,且本集团已遵守所有附带条件,收取补助金后,有关款

项将于综合收益表内「其他收入及其他收益净额」项下确认。

30.23 每股盈利

(i) 每股基本盈利

每股基本盈利乃按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不包括普通股以外之股权费用)除以财政年度

已发行普通股平均加权数目计算,并就年内发行普通股之红利元素予以调整,且不包括

库存股份。

(i) 每股摊薄盈利

每股摊薄盈利乃对厘定每股基本盈利之数字予以调整,以计及稀释潜在普通股相关之除

所得税后利息影响及其他财物成本,以及假设所有稀释潜在普通股获转换后额外将予发

行的额外普通股之平均加权数目。


主要投资物业

嘉涛(香港)控股有限公司127127

说明地段编号现有用途租赁期限

香港九龙连德道8号兴田邨的熟食摊位占新九龙内地段第6377号149,828份之

540份

店舖中等

香港九龙连德道8号兴田邨恩田楼、

美田楼及彩田楼的若干部分房委会

综合设施

占新九龙内地段第6377号149,828份之

1,351份

店舖及储物

中等

香港九龙连德道8号兴田邨

商场的租赁部分

占新九龙内地段第6377号149,828份之

5,699份

店舖及日间

护理中心

中等

香港九龙连德道8号兴田邨停车场大楼

之停车场C之A层A1至A23号泊车位

合计占新九龙内地段第6377号149,828

份之9,871份之中的4,068份之276份

停车场中等

香港新界荃湾荃景围187–195号及

安逸街2–22号荃威花园第一期商场

地下店舖及第一期商场2字楼店舖

占荃湾市地段第236号及第30,167份之

545份及延伸部分

护老院长期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317,11 4
31,980
(10,85 3)
21,12 7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716,800
92,766
(277,201)
(90,13 7)
442,228

五年财务摘要

二零二五年度报告128128

本集团近五个财政年度的已刊发综合业绩以及综合资产及负债的摘要载列如下:

截至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二零二年二零二一年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业绩

收益271,334408,297320,337256,531

除税前溢利73,901153,464117,16593,978

所得税开支(9,793)(27,681)(18,079)(14,476)

年内溢利64,108125,78399,08679,502

于三月三十一日

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二零二年二零二一年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财务状况

非流动资产763,357563,464531,872485,342

流动资产99,944135,83889,745117,258

非流动负债(335,869)(242,564)(271,196)(315,521)

流动负债(92,905)(83,798)(58,214)(53,920)

资产净值434,527372,940292,207233,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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