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526 利时集团控股 公告及通告:董事及董事委员会成员变更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布的内容概不负责,

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布全部或任

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LISI GROUP (HOLDINGS) LIMITED

(股份代号:526)

(于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董事及董事委员会成员变更

利时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为「本集团」)董事会

(「董事会」)谨此宣布,冼易先生(「冼先生」)为投放更多时间处理个人事务,已辞

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职务,自二零二五年七月三十一日起生效。彼亦将不再

担任本公司审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成员。董事会谨此衷心感谢冼

先生以及其于任职期间对本公司作出之贡献。

冼先生已确认,彼与董事会之间并无意见分歧,亦无其他与其辞任有关之事项须

提请本公司股东或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垂注。

董事会亦宣布,陈薇女士(「陈女士」)获委任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自二零

二五年七月三十一日起生效。

陈女士,44岁,持有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国际金融学士学位、英国伯明翰大学

(University of Birmingham)货币、银行及金融硕士学位及英国伯明翰大学经济学博

士学位。陈女士在金融、银行及投资领域具有丰富工作经验,曾于国际银行、证

券公司及上市公司任职。彼现为一家资产管理公司之投资总监。


陈女士确认,彼符合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3.13条所载之独立性准

则。于本公布日期,彼并未于本公司或本集团其他成员公司担任何职位。于二

零二年三月至二零二三年七月,陈女士曾担任索信达控股有限公司(现称瑞和

数智科技控股有限公司)(3680.HK)之独立非执行董事。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彼于

紧接本公布日期前三年内并无于其他上市公众公司担任何董事职务。

于本公布日期,陈女士与本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层或主要股东或控股东并

无任何关系,且并无于本公司股份拥有任何权益(定义见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

期货条例第XV部)。

根据本公司之公司细则,陈女士将于本公司在其委任生效后举行之下届股东周年

大会上退任,并可膺选连任。

此外,陈女士获委任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后,将加入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及薪

酬委员会。

本公司热烈欢迎陈薇女士加入董事会。

承董事会命

利时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李立新

主席兼执行董事

香港,二零二五年七月三十一日

于本公布发表日期,董事会由执行董事李立新先生、程建和先生及金亚雪女士,

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何诚颖先生、邝焜堂先生及陈薇女士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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