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883 中海油田服务 公告及通告: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CHINA OILFIELD SERVICES LIMITED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号:2883)

海外监管公告

本公告乃根据《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10B条

规定而作出。

2025年7月31日

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执行董事为赵顺强先生(董事长)、卢涛先生

及肖佳先生;本公司非执行董事为范白涛先生及刘秋东先生;本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为赵丽娟女士、郭琳广先生及姚昕先生。


担 保 对 象被担保人名称COSL Middle East FZE
本次担保金额9,800万美元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是 ☑否 □不适用:_________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亿元 人民币)0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亿元人民 币)441.44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99.4%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 ☑担保金额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5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达到或超过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的情况下 ☑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担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证券代码:601808 证券简称:中海油服 公告编号:临2025-017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累计担保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法人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被担保人名称COSL Middle East FZE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 司持股情况☑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 担保的基本情况

2025年7月31日,本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COSL Midle East FZE与香港上

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共同签署美元循环贷款协议。本公司为借款人COSL Midle

East FZE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9,800万美元,担保期限至2026年7月30日。

(二) 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2025年3月25日召开的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全资子公司COSL Midle East FZE美元贷款续签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5年3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se.com.cn)披

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2025年5月22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全资子公司COSL Midle East FZE美元贷款续签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于2025年5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se.com.cn)披

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批准

后办理本次贷款及担保相关的具体事宜。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

司执行董事或首席财务官全权办理本次贷款及担保相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

于确定贷款金额、期限、利率、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贷款展期及其担保等)。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


□参股公司 □其他______________(请注明)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COSL Middle East FZE 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本公司 间接持有COSL Middle East FZE 的100%股权。
法定代表人胡文军
成立时间2006年7月2日
注册地Office 2066, Building 7WA, Dubai Airport Free Zone, Dubai, United Arab Emirates
注册资本100万迪拉姆
经营范围主要提供油气行业相关服务
主要财务指标 (百万元人民币)项目2025 年3月31日 /2025 年1-3月(未 经审计)2024年 12月31日 /2024年度(经审计)
资产总额3,172.563,040.75
负债总额2,740.312,698.09
资产净额432.25342.67
营业收入671.603,028.43
净利润90.60112.40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为COSL Midle East FZE与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签署的美元循环贷款

协议提供担保的主要内容如下:

担保人: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人:COSL Midle East FZE

担保金额:9,800万美元

担保期限:自2025年7月31日起至2026年7月30日

是否涉及抵押质押:不涉及

是否有反担保:无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被担保方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可以及时掌控其资信状况、履约能力,财

务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公司为其提供担保主要因日常经营所需,

符合公司整体经营发展需要。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COSL Midle

East FZE美元贷款续签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该担保事项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履行了合法的决策程序。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对外担保总额约为人民币

441.44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约为99.4%,全部为公司对

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未对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

亦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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