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470 富一国际控股 公告及通告:截至二零二五年四月三十日止年度之年度业绩公告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

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

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PROSPERONEINTERNATIONALHOLDINGSCOMPANYLIMITED

富一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470)

截至二零二五年四月三十日止年度

之年度业绩公告

年度业绩摘要

截至二零二五年四月三十日止年度的收益较上个财政年度增加约7.4%。

截至二零二五年四月三十日止年度的溢利约为5.4百万港元,而上个财政年度则录得溢利

约1.3百万港元。

董事会不建议就截至二零二五年四月三十日止年度派付任何股息。


业绩

富一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公布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统称「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五年四月三十日止年度(「本年度」或「年内」)之经审核综合业

绩,连同紧接上一个年度之比较数字如下: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二五年四月三十日止年度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附注千港元千港元

收益377,22471,854

销售成本(54,867)(30,394)

毛利22,35741,460

其他收益及亏损净额52,0872,370

销售及分销成本(9,361)(21,100)

行政开支(8,134)(18,015)

融资成本6(9)(171)

除税前溢利76,9404,544

所得税开支8(1,524)(3,263)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内溢利5,4161,281

其他全面开支

其后或会重新分类至损益项目

换算海外业务所产生的汇兑差额(363)(2,763)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内全面收益╱(开支)总额5,053(1,482)

每股盈利

基本及摊薄(每股港仙)100.680.16


综合财务状况表

于二零二五年四月三十日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附注千港元千港元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928590

使用权资产641941

递延税项资产182237

1,7511,768

流动资产

存货7,2984,523

应收贸易款项、其他应收款项及预付款项1172,739100,96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127,13065,837

207,167171,322

总资产208,918173,090

股本及储备

股本8,0008,000

储备12,4247,371

总权益20,42415,371

非流动负债

递延税项负债160

流动负债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12142,112110,540

租赁负债

应付最终控股公司款项1346,07446,095

税项负债148143

188,334157,719

负债总额188,494157,719

总权益及负债208,918173,090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四月三十日止年度

1.一般资料

本公司为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上市有限公司,其已发行股份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本公司

之注册办事处地址为CricketSquare,HutchinsDrive,P.O.Box2681,GrandCaymanKY1-1111,Cayman

Islands。

董事认为,本公司之直接及最终控股公司为富一企业有限公司,该公司之最终控股方为孟广银先生(于

二零二四年四月十日之前兼任本公司董事会主席及行政总裁)。

本公司主要从事投资控股以及作为肥料及其他相关产品的销售及贸易代理(就财务申报目的而言),而其

附属公司的主要业务为于香港批发腕表、制造及销售复合肥以及作为肥料原料、肥料及其他相关产品的

销售及贸易代理(就财务申报目的而言)。本公司的主要营业地点位于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

心48楼4801室。

综合财务报表以本公司之功能货币港元呈列。

2.应用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

a.本年度强制生效之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

于本年度,本集团就编制综合财务报表首次应用以下由香港会计师公会(「香港会计师公会」)所颁布

于本集团本会计期间强制生效的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修订本)售后租回的租赁负债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修订本)负债分类为流动或非流动以及香港诠释第5号相关修订本(二零二

零年)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修订本)附带契诺的非流动负债

.香港会计准则第7号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修订本)供应商融资安排

除下述者外,于本年度应用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对本集团本年度及过往年度的财务表

现及状况及╱或该等综合财务报表所载披露并无重大影响。


b.应用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修订本)负债分类为流动或非流动以及香港诠释第5号相关修订本(二零二

零年)以及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修订本)附带契诺的非流动负债的影响

本集团已于本年度首次应用该等修订本。

由于采用了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的修订本,本集团对其借款分类的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

借款若非在报告期末,本集团有权将该负债的清偿推迟至报告期后至少12个月,则归类为流动负

债。在报告期末或之前,本集团需遵守的契约条款会影响具备此类条款的贷款安排被划分为流动或

非流动。本集团于报告期后的契约遵守情况不影响报告日当天的分类。

根据过渡性条款,本集团追溯性地将新的会计政策应用于负债的分类(即流动与非流动)。于本年度

运用该等修订本对合并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c.已颁布但尚未生效之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

本集团并无提早应用下列于本会计期间已颁布但尚未生效的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

则。本集团已开始评估该等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的影响,惟尚未能确定该等新

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会否对其经营业绩及财务状况造成重大影响:

于以下日期或之后

开始的会计期间生效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修订本)金融工具的

分类及计量的修订二零二六年一月一日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修订本)投资者及其联

营公司或合营企业之资产出售或出资待定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修订本)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年度改

进—第11卷二零二六年一月一日

香港会计准则第21号(修订本)缺乏可交换性二零二五年一月一日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8号财务报表的呈列及披露二零二七年一月一日


3.收益

本集团于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范围内之收益(所有收益均自客户合约确认)分析如下: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来自客户合约的收益

销售腕表1,1621,771

销售复合肥58,09930,960

服务收入910

佣金收入17,95439,113

总收益77,22471,854

来自客户合约的收益

有关本集团履约义务的资料的概要如下:

销售腕表及复合肥

履约义务于产品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时(即客户于商舖购买产品时、于批发分部交付商品时或于制造及

销售分部交付复合肥时)得到确认。交易款项应于客户购买批发及制造分部的产品时即时到期支付(90天

内)或于提供复合肥前获客户预先支付。

服务收入

本集团向客户提供维修腕表服务。履约义务于服务完成时达成及提供服务前通常须预先付款。于整个服

务完成后本集团可强制要求支付。服务期间不超过一年。

佣金收入

履约义务于安排肥料及其他相关产品之交易服务完成后即为完成。于提供代理服务前客户通常会提前支

付。

所有买卖肥料的合约原先预计期限为一年或更短。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所允许,与该等未履行合

约有关分配至本集团于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或部分未履行的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未作披露。


4.分部资料

本集团主要于香港从事腕表批发及向客户提供腕表维修服务,作为肥料、肥料原料及其他相关产品的贸

易代理,并于中国内地从事复合肥制造及销售业务。

本集团执行董事为本集团主要经营决策者(「主要经营决策者」),向其报告用作资源分配及表现评估之资

料集中于本集团三项(二零二四年﹕三项)根据业务性质及经营规模而确认之主要业务。

具体而言,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8号,本集团之可呈报及经营分部如下:

.腕表批发业务(「批发」)—于香港批发多个品牌之腕表及向客户提供腕表维修服务

.肥料及其他相关产品之贸易(「贸易」)—于香港及中国内地提供肥料及其他相关产品之贸易相关代理

服务

.复合肥制造及销售(「制造」)—于中国内地制造及销售复合肥

分部之间并无重大销售或其他交易。

分部收益及业绩

本集团于两个年度内按经营及可呈报分部划分之收益及业绩分析如下:

截至二零二五年四月三十日止年度

批发贸易制造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收益

外部销售货物1,162—58,09959,261

外部服务收入9—9

外部佣金收入—17,954—17,954

1,17117,95458,09977,224

分部(亏损)╱溢利(905)7,1752,3428,612

融资成本(9)

未分配集团开支(1,663)

除税前溢利6,940


截至二零二四年四月三十日止年度

批发贸易制造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收益

外部销售货物1,771—30,96032,731

外部服务收入10—10

外部佣金收入—39,113—39,113

1,78139,11330,96071,854

分部(亏损)╱溢利(5,361)16,2611,47112,371

融资成本(171)

未分配集团开支(7,656)

除税前溢利4,544

向执行董事汇报之外部订约方收益按与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一致之方式计量。

经营分部的重大会计政策与本集团的重大会计政策相同。分部业绩指各分部所(产生)赚取的(亏损)溢

利,当中并无分配中央行政费用、董事酬金及融资成本。此乃向主要经营决策者就资源分配及表现评估

所呈报之计量方法。

由于并无定期向本集团主要经营决策者提供分部资产及负债资料,以便作出资源分配及表现评估决策,

故不提供有关资料。

地理资料

于本年度,本集团之业务主要位于中国内地及香港。本集团按客户地理位置(基于腕表、复合肥或服务

的交付地点)划分之收益详情如下: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中国内地76,05370,073

香港1,1711,781

总计77,22471,854

本集团之收益主要来自中国内地及香港之客户。两个年度内并无单一外部客户贡献超过本集团总收益的

10%。


本集团按地理位置划分之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递延税项资产)资料详情如下: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中国内地1,5691,531

其他披露

截至二零二五年四月三十日止年度

批发贸易制造

未分配

集团开支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添置非流动资产—477—477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之收益285—285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4099—139

使用权资产折旧—296—296

运费成本—2,03841—2,079

政府补助—38—38

已确认撇减存货之拨备936—936

截至二零二四年四月三十日止年度

批发贸易制造

未分配

集团开支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添置非流动资产—5485,980—6,528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52—52

使用权资产折旧—581—581

运费成本—13,63214—13,646

政府补助—66—66

已确认撇减存货之拨备392—392


5.其他收益及亏损净额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汇兑收益净额551,939

利息收入99281

杂项收入311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之收益285—

租赁修订之收益—73

政府补助(附注(a))3866

销售葡萄酒的佣金收入(附注(b))1,607—

总计2,0872,370

附注:

(a)政府补助指对已发生的支出进行补偿或为本集团提供直接财务支持的财政补贴。有关补助并无未达

成的条件或有事项,而补助乃由中国内地及香港有关政府当局全权酌情决定。

本年度确认的政府补助收入包括为数38,000港元(二零二四年:66,000港元)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

国」)相关政府提供的劳动支持(如稳定就业、培训)及其他补贴有关的款项。

(b)本集团厘定其承诺性质为安排供应商向客户提供葡萄酒,因此,就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项下之

财务报告而言,本集团为代理而非主体。佣金收入于提供服务之时间点确认。

6.融资成本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租赁负债利息9171

7.除税前溢利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除税前溢利乃于扣除以下各项后得出: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13952

使用权资产折旧296581

核数师薪酬850900

运费成本2,07913,646

短期租赁开支389265

董事薪酬1,2786,697

其他员工

—薪金及工资7,34510,968

—其他雇员福利5945

—其他员工的退休福利计划供款1,015982

员工成本总额9,69718,692

于销售成本确认的撇减存货拨备936392

确认为销售成本的已售存货账面值53,93130,002


8.所得税开支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即期税项

香港利得税—

中国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1,5123,440

小计1,5123,440

过往年度超额拨备

香港利得税—

中国企业所得税(203)(166)

小计(203)(166)

递延税项215(11)

总计1,5243,263

根据香港利得税两级制,本集团合资格法团首2百万港元应课税溢利将按8.25%的税率缴税,而超过2百

万港元的应课税溢利将按16.5%的税率缴税。董事认为,实施利得税两级制后所涉及的金额对综合财务

报表之影响甚微。香港其他附属公司将按16.5%的税率缴纳香港利得税。

根据中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两个年度之中国附属公司之税率为

25%。

根据中国企业所得税法,自二零八年一月一日起,就中国附属公司所赚取的溢利所宣派的股息须征收

10%预扣税。并无就中国附属公司累计溢利应占的应课税暂时差额约人民币61,558,000元(二零二四年:

人民币55,689,000元)于综合财务报表中计提递延税项拨备,原因是本集团有能力控制拨回暂时差额的时

间,且该等暂时差额于可见未来很大可能不会拨回。

9.股息

截至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四月三十日止年度,并无向本公司普通股东派付、宣派或建议派付任何

股息,自报告年末亦无建议派付任何股息。


10.每股盈利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乃根据以下数据计算: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内溢利(千港元)5,4161,281

已发行普通股加权平均数800,000,000800,000,000

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每股港仙)0.680.16

由于两个年度内并无任何已发行潜在普通股,故计算两个年度的每股摊薄盈利时并无作出调整。

11.应收贸易款项、其他应收款项及预付款项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应收贸易款项363545

其他应收款项

—租金及公用事业按金69120

—其他8282

预付款项(附注)72,225100,215

总计72,739100,962

附注:

于二零二五年四月三十日,预付款项主要包括就于中国采购肥料原料、肥料及其他相关产品而预付予供

应商的款项约69,633,000港元(二零二四年:100,043,000港元)。当供应商直接向客户交付产品时,即终止

确认预付予供应商的款项。预付予供应商的款项中82%(二零二四年:87%)已支付予本集团关联方。管

理层认为,根据供应商向客户交付产品的记录以及二零二五年四月三十日之后的交付情况,预付款项截

至二零二五年四月三十日的信贷风险较低。

于二零二五年四月三十日,应收贸易款项主要包括来自批发分部贸易客户的应收款项。概无向批发客户

授出任何特定信贷期。本集团授予批发客户的信贷期一般由发票日期起计介乎60至90日。


按发票日期呈列之应收贸易款项账龄分析载列如下。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30日内192316

31至60日17—

61至90日8109

超过90日146120

总计363545

于二零二五年四月三十日,已逾期但未减值的应收贸易款项为146,000港元(二零二四年:120,000港

元)。与该等客户有关的应收贸易款项具有良好信贷质素,且并无逾期记录。此外,本集团管理层认为

该等资产属于短期资产,违约可能性微乎其微。就此而言,董事认为本集团的信贷风险已显著降低。本

集团管理层认为应收贸易款项的减值影响并不重大,故未有就此计提拨备。

12.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经重列)

应付贸易款项(附注)70,25715,487

其他应计费用及应付款项33,89536,357

合约负债37,96058,696

总计142,112110,540

合约负债指向客户收取涉及复合肥交付安排的短期预付款项,于二零二五年四月三十日为37,960,000港

元(二零二四年:58,696,000港元),及于报告期初为58,696,000港元(二零二四年:69,651,000港元)。预付

金额按个别情况与客户协商。截至二零二五年四月三十日止年度,由于完成履行向客户交付复合肥的履

约责任,于二零二四年四月三十日计入合约负债的合约负债减少51,937,000港元(二零二四年:61,949,000

港元)。就于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四月三十日的合约负债而言,待产品交付予客户后,全部余额将

于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四月三十日起计十二个月内终止确认。

于二零二五年四月三十日之其他应付款项包括向客户收取涉及肥料原料、肥料及其他相关产品采购安排

的短期预付款项约28,624,000港元(二零二四年:31,078,000港元)。当产品由供应商直接交付予客户时,

所收取的预付款项将予以终止确认。


附注:

按发票日期呈列之应付贸易款项账龄分析载列如下。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30日内26,5731,518

31至60日29,49028

超过60日14,19413,941

总计70,25715,487

13.应付最终控股公司款项

应付最终控股公司款项属无担保、不计息及按要求偿还。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业务回顾

年内,本集团的经营环境充满挑战。在北上消费更为频繁、消费意愿疲弱的影响下,本集

团的批发业务销售表现停滞不前。有鉴于此,本集团通过促销活动,集中清理滞销货物。

此外,由于供过于求及国内外需求疲弱,肥料价格呈下行趋势。加上出口业务贸易量大幅

减少,本集团贸易业务在年内亦困难重。尽管如此,在复合肥制造及销售业务的带动

下,本集团年内收入有所增长。为渡过难关,本集团采取一系列措施控制经营成本,包括

但不限于降低员工成本。

本集团贸易业务主要销售产品包括尿素及复合肥,而尿素用途大致可分为农业、工业及车

用途。年内,本集团亦出售自制复合肥。加上国内需求疲弱,复合肥贸易量减少至

26,760吨,同比减少约45.4%。受出口政策收紧的影响,尿素出口量下降至5,003吨,较去年

同期大幅减少约94.3%,严重影响本集团出口业务的经营表现。面对尿素出口量的大幅减

少,本集团表现出较强的应变能力,积极采取一系列营销策略,促进内销。尿素国内贸易

量实现可观增长,抵销复合肥贸易量减少的影响,推动本集团国内贸易业务收益小幅增

长。然而,年内,由于本集团出口业务的表现不佳,本集团贸易业务的收入仍录得大幅减

少。

自二零二三年十月起,本集团利用其现有优势,已成功拓展其业务至复合肥制造及销售。

于二零二四年,受国内市场需求不足的影响,复合肥价格呈下行趋势。同时,市场供需矛

盾依然存在,整体市场竞争加剧。为渡过难关,本集团继续加强与客户的关系,优化产品

销售渠道,积极拓展肥料产品市场。于二零二五年初,情况有所好转。由于春耕需求释

放,复合肥价格略微上涨。年内,本集团共生产27,486吨复合肥,销量达26,339吨。

由于上文所述,本集团于年内录得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约5.4百万港元,相对截至二零二

四年四月三十日止年度(「二零二四年度」)录得溢利约1.3百万港元。


财务回顾

收益

本集团于本年度录得收益约77.2百万港元,较二零二四年度约71.9百万港元增加约5.3百万

港元或7.4%。贸易业务所得收益由二零二四年度约39.1百万港元减少约21.1百万港元或

54.0%至本年度约18.0百万港元。腕表批发业务所得收益由二零二四年度约1.8百万港元减

少约0.6百万港元或33.3%至本年度约1.2百万港元。复合肥制造及销售业务所得收益由二零

二四年度约31.0百万港元增加约27.1百万港元或87.4%至本年度约58.1百万港元。贸易业务

所得收益减少主要由于出口业务贸易量大减及市场需求疲弱所致。本集团自二零二三年十

月起将业务扩展至制造及销售复合肥,带动所得收益相应增加。

销售成本

我们的销售成本主要包括已售存货成本及滞销存货拨备。我们的销售成本由二零二四年度

约30.4百万港元增加约24.5百万港元至本年度约54.9百万港元。复合肥销售成本由二零二四

年度约28.8百万港元增加约25.8百万港元或89.6%至本年度约54.6百万港元。本集团自二零

二三年十月起将业务扩展至制造及销售复合肥,带动复合肥销售成本相应增加。

毛利

总体毛利由二零二四年度约41.5百万港元减少约19.1百万港元或46.0%至本年度约22.4百万

港元。毛利减少主要由于贸易业务的毛利减少约21.1百万港元,惟因(i)复合肥制造及销售

业务的毛利增加约1.3百万港元及(i)腕表批发业务的毛利增加约0.7百万港元而部分抵销。

销售及分销成本

我们的销售及分销成本由二零二四年度约21.1百万港元减少约11.7百万港元或55.5%至本年

度约9.4百万港元,主要由于运费成本下降所致。随著出口业务贸易量大减,运费成本亦显

著下降。


行政开支

我们的行政开支由二零二四年度约18.0百万港元减少约9.9百万港元或55.0%至本年度约8.1

百万港元,主要由于财务顾问费、董事酬金以及行政人员薪金及津贴减少所致。

融资成本

我们的融资成本由二零二四年度约171,000港元减少约162,000港元至本年度约9,000港元,归

因于租赁负债的融资成本下降。

除税前溢利及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

本集团于本年度录得除税前溢利约6.9百万港元(二零二四年:约4.5百万港元)。该增加主

要源于员工成本总额减少。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由二零二四年度约1.3百万港元增加约4.1百万港元至本年度约5.4百

万港元。

财务状况

本集团的主要资金来源为来自经营业务及最终控股公司贷款的现金流入。

于二零二五年四月三十日,本集团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总额约为127.1百万港元(于二零二

四年四月三十日:约65.8百万港元),其中大部分以港元、美元及人民币列值。于二零二五

年四月三十日及二零二四年四月三十日,本集团的流动比率(按流动资产除以流动负债计

算)维持于约1.1倍。于二零二五年四月三十日及二零二四年四月三十日,由于本集团维持

净现金状况,故资本负债比率(按负债净额除以权益总额计算)并不适用。负债净额按应付

最终控股公司款项及租赁负债减去现金及现金等价物计算。

重大收购及出售附属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

于本年度,本公司并无任何重大收购或出售附属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

雇员及薪酬政策

于二零二五年四月三十日,本集团聘有合共57名(二零二四年:62名)雇员。于本年度,本

集团产生薪酬成本总额约9.7百万港元(二零二四年:约18.7百万港元)。我们每年审查雇员


的表现,并根据有关审查结果进行年度薪金检讨及晋升评核,以吸引及留住宝贵的雇员。

薪酬待遇通常参考市场规范以及个人资历、相关经验及表现而厘定。

本公司已采纳购股权计划(「购股权计划」),以使董事会能向合资格参与者授出购股权,令

彼等有机会于本公司拥有个人股权。于本公告日期,概无根据购股权计划授出的未行使购

股权。

债项及资产押记

于二零二五年四月三十日及二零二四年四月三十日,本集团并无银行借款。

于二零二五年四月三十日及二零二四年四月三十日,本集团并无任何外汇合约、利率或货

币掉期或其他金融衍生工具。

于二零二五年四月三十日及二零二四年四月三十日,本集团并无就透支及贷款拥有任何银

行融资。

重大投资及资本资产之未来计划

本集团于二零二五年四月三十日并无任何重大投资及资本资产之计划。

所持有之重大投资

本公司于二零二五年四月三十日概无持有任何公司(其附属公司除外)的任何重大股权投

资。

资本承担

于二零二五年四月三十日,本集团概无任何重大资本承担(于二零二四年四月三十日:

541,000港元)。

或然负债

本集团于二零二五年四月三十日概无任何重大或然负债(于二零二四年四月三十日:无)。

末期股息

董事会已议决不建议就本年度派付任何末期股息(二零二四年:无)。

前景

展望未来,国内化肥需求预计将保持增长态势,而化肥价格则会随着原材料价格、淡季与

旺季等因素波动。在环保政策的管控下,更严格排放标准的实施可能会使生产企业的生产

成本上升,进而推高化肥价格。至于出口业务,预计短期内出口政策不会放宽,出口业务


表现势必会受到影响。环保型、高效能化肥的发展已成为化肥行业的新兴趋势。本集团将

持续强化生产管理,打造更环保、节能的生产模式,力争为客户提供更高效、优质的化肥

产品,以进一步提升产品竞争力。同时,本集团亦会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推动增长策略,不

断优化产品销售渠道,积极顺应市场发展潮流。

股东周年大会

本公司应届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及「二零二五年股东周年大会」)预期将于二零二

五年十月十七日(星期五)举行。召开二零二五年股东周年大会的通告将于适当时候按联交

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所规定方式刊发及寄发予本公司股东(「股东」)。

暂停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为厘定股东出席二零二五年股东周年大会并于会上发言及投票的权利,本公司将于二零二

五年十月十四日(星期二)至二零二五年十月十七日(星期五)(包括首尾两日)暂停办理过户

登记手续,期间不会办理本公司股份(「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为符合资格出席二零二五年

股东周年大会并于会上发言及投票,非登记股东须不迟于二零二五年十月十三日(星期一)

下午四时三十分将所有已填妥转让表格连同相关股票交回本公司的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

宝德隆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北角电气道148号21楼2103B室)以作登记。

财政年度后事项

于报告年度后及直至本公告日期,本集团并无任何重大期后事项。

遵守证券交易之标准守则

本公司已采纳载于上市规则附录C3之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之标准守则(「标准守

则」),作为其本身规管董事买卖本公司上市证券之行为守则。经本公司向每名董事作出特

定查询后,全体董事确认彼等于本年度一直遵守标准守则。

购买、出售或赎回上市证券

于本年度,本公司并无赎回其于联交所上市的任何证券,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亦无购

买或出售任何该等证券(包括出售本公司库存股份(如有)。


于二零二五年四月三十日,本公司并无持有任何库存股份。

公众持股量

根据本公司公开可得之资料及就董事所知,于本年度及其后直至本公告日期,本公司的已

发行股份维持上市规则规定的足够公众持股量(即公众持有最少25%本公司已发行股本)。

企业管治常规

董事会认同于本集团管理架构、内部监控及风险管理程序中纳入良好企业管治元素之重要

性,从而达到有效问责。本公司已采纳并遵循上市规则附录C1所载之企业管治守则(「企业

管治守则」)之原则,及于本年度及直至本公告日期,本公司已遵守企业管治守则所载之所

有适用守则条文,惟企业管治守则守则条文第C.5.1条、第C.2.1条及第F.2.2条除外。

董事会

企业管治守则守则条文第C.5.1条规定,董事会应定期开会,而董事会议应大致按季度每

年至少举行四次。于本年度,董事会已举行两次定期会议及一次其他会议,并通过传阅有

关所有董事履职的书面决议案而作出若干决议案。鉴于本集团业务较为简单,于本年度并

无大致按季度定期举行董事会议。本集团于二零二四年度的经审核综合年度业绩及截至

二零二四年十月三十一日止六个月的未经审核综合中期业绩连同本年度进行之所有公司交

易已由董事于本年度举行的董事会议上审阅及讨论。连同于整个年度以传阅书面材料知

会董事会之方式,本公司已采取充足措施确保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非执行董

事」)间有效的沟通。

主席与主要行政人员

企业管治守则守则条文第C.2.1条规定,主席及行政总裁之角色应有区分,且不应由一人同

时兼任。于本年度及直至本公告日期,刘国庆先生同时兼任本公司董事会主席(「主席」)及

行政总裁。考虑到刘国庆先生自二零一七年九月七日以来一直承担本公司营运及管理工

作,董事会认为刘国庆先生身兼两职有助提升管理效率及推动业务发展,属合宜之举且符

合本集团之最佳利益。因此,在此情况下,董事会认为偏离企业管治守则守则条文第C.2.1

条乃为恰当。然而,本公司将物色合适人选,并在有需要时根据企业管治守则守则条文第

C.2.1条之规定作出所需安排。


与股东的沟通

企业管治守则守则条文第F.2.2条规定(其中包括),主席应出席股东周年大会。主席刘国庆

先生因其他重要公务而未能出席本公司于二零二四年十月十八日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二

零二四年股东周年大会」)。为确保与股东的有效沟通,经出席二零二四年股东周年大会的

董事推举,执行董事刘加强先生代表主席主持该会议。董事会的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

及提名委员会各主席及╱或成员及一名本公司独立核数师之代表均有出席二零二四年股东

周年大会以回答列席股东的相关提问。为减少上述情况,未来的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将适

当安排,以避免时间冲突。

审核委员会审阅年度业绩

审核委员会于二零一五年四月二十一日成立,其具体书面职权范围符合上市规则第3.22条

及企业管治守则守则条文第D.3条的规定。该等书面职权范围于二零一九年一月一日修

订,以符合企业管治守则及上市规则之规定。

审核委员会已审阅本集团于本年度的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及年度业绩。审核委员会认为相

关财务报表乃根据适用会计准则编制及符合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定条文的规定,并信纳已作

出充分披露。

范陈会计师行有限公司之工作范畴

有关本初步公告所载本集团于本年度的综合财务状况表、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及有

关附注之数据,已获本集团独立核数师范陈会计师行有限公司(「范陈」)确认与本集团于本

年度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所载数额一致。范陈就此进行之工作并不构成根据香港会计师公

会颁布之香港审计准则、香港审阅委聘准则或香港保证委聘准则所进行之审核保证委聘,

因此,范陈并无就初步公告作出任何保证意见。

致谢

本人谨代表董事会借此机会衷心感谢董事会同仁、管理层及员工不懈工作及付出,使本集

团能于年内迎难而上,面对种挑战及不明朗因素。最后,本人谨此向股东、供应商、客

户及其他业务伙伴表达衷心的谢意,感谢彼等一直以来的信任与支持。


刊登年报

本公司载有上市规则所规定之所有适用资料之本年度年报将于适当时候按上市规则规定的

方式寄发予股东(如要求印刷本)并分别刊登于联交所网站(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

站(w.prosperoneintl.com)。

承董事会命

富一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行政总裁兼执行董事

刘国庆

香港,二零二五年七月三十一日

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包括执行董事刘国庆先生(主席兼行政总裁)、刘加强先生、李东坡先生(首席财务官)

及黄惠珠女士;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田志远先生、王鲁平先生及高吉忠先生。

留下评论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