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162 莹岚集团 公告及通告:2025年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对本通告的内
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通
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
任。
LUMINA GROUP LIMITED
莹岚集团有限公司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162)
2025年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兹通告莹岚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谨订于2025年9月12日(星期五)下午二时半假
座香港皇后大道中15号置地广场告罗士打大厦9楼901-903、907-910室举行2025年
股东周年大会(「2025年股东周年大会」)(或其任何续会),借以处理下列事项:
普通决议案
1. 省览及考虑本公司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的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以及董
事会及核数师报告;
- (各项均为独立决议案):
(a) 重选霍厚辉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
(b) 重选宋圣恩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
(c) 重选韦菊女士为本公司执行董事;
(d) 重选熊健生先生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e) 重选李彦升先生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f) 重选温隽军先生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g) 授权董事会厘定董事酬金;
- ,并授权董事会厘定
其酬金;
- (无论有否修订)下列决议案为本公司普通决议案:
「动议:
(a) 在下文第4(c)段的规限下,并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
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一般及无条件批准董事于有关期间(定义
见下文)行使本公司一切权力,以配发、发行或以其他(包括任何销售及
自库存转移库存股份)方式处理本公司股本中的额外股份,以及作出或
授出将会或可能须行使该等权力的建议、协议及购股权;
(b) 上文第4(a)段的批准授权董事于有关期间作出或授出将会或可能须于有
关期间结束后行使该等权力的建议、协议及购股权;
(c) 董事根据上文第4(a)段的批准配发或同意有条件或无条件配发(不论根据
购股权或其他理由)及发行的股本总面额,惟以下列方式作出者除外:
(i) 供股(定义见下文第4(d)段);或
(i) 根据向本公司及╱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高级职员及╱或雇员及╱或
顾问发行或授出股份或可认购本公司股份的购股权或收购本公司
股份的权利而当时采纳的本公司任何购股权计划或类似安排而行
使或授出任何购股权;或
(i) 根据本公司不时生效的组织章程细则配发股份,以代替股份全部或
部分股息的任何以股代息或类似安排,不得超过本公司于本决议案
获通过当日的已发行股份总数的20%,而上述批准亦须受此数额限
制;及
(d) 就本决议案而言:
(i) 「有关期间」指由本决议案获通过当日起直至下列最早发生者止的
期间:
- ;
I. 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或任何其他适用法律规定本公司须举行
下届股东周年大会的期间届满时;或
I. 股东于股东大会上以任何普通决议案撤销或更改本决议案给
予的授权时。
(i) 「供股」指于董事指定的期间内,向于指定记录日期名列本公司成员
名册的股份持有人按其当时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比例,提呈发售本公
司股本中的股份,或提呈发售或发行认股权证或购股权或可认购本
公司股本中股份的类似文据(惟董事可就零碎配额或适用于本公司
的任何司法权区或适用于本公司的任何认可监管机构或任何证券
交易所的法律或规定的任何限制或义务,或厘定有关法律或规定的
任何限制或义务的存在及程度时所涉及的费用或延误,作出彼等可
能视为必要或权宜的该等豁免或其他安排)。」
任何股份配发、发行、授出、发售或处置之提述应包括出售或转让本公司股
本中之库存股份(包括履行任何可转换证券、购股权、认股权证或可认购股
份之类似权利转换或行使时之任何责任),惟以上市规则及适用法律法规所
允许者为限,并须符合其规定。
- (无论有否修订)下列决议案为本公司普通决议案:
「动议:
(a) 在下文第5(b)段的规限下,一般及无条件批准董事在符合及按照香港证
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联交所或任何其他证券交易所不
时修订的规则及规定、就此而言的一切适用法律以及开曼群岛公司法的
情况下,于有关期间行使本公司一切权力,在联交所或本公司股份可能
上市并就此获证监会及联交所认可的任何其他证券交易所购回本公司
股本中的已发行股份;
(b) 本公司于有关期间根据上文第5(a)段的批准可能购回的本公司已发行股
份总面额不得超过本决议案获通过当日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
而上述批准亦须受此数额限制;及
(c) 就本决议案而言,「有关期间」与上文第4(d)(i)段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 (无论有否修订)下列决议案为本公司普通决议案:
「动议待本通告所载第4及5项决议案获通过后,扩大董事根据本通告所载第
4项决议案获授及在当时生效可行使本公司的权力配发、发行或以其他方式
处理额外股份的一般授权,方式为加入相当于本公司根据本通告所载第5项
决议案获授权购回股份总面值的数额,惟该数额不得超过于本决议案获通过
当日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
- ,考虑并酌情通过下列决议案为本公司特别决议案:
特别决议案
「动议谨此批准及采纳本公司第四次经修订及重订之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
则(「第四次经修订及重订之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其注有「A」字样的副
本已提交本大会并由大会主席签署以资识别),以取代及摒除本公司现有第
三次经修订及重订之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于本公司股东在本大会上批
准后即时生效,并授权本公司任何董事作出一切必要事宜,以实施采纳第四
次经修订及重订之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并授权及指示本公司的注册办
事处供应商就本决议案向开曼群岛公司注册处长作出所需的备案登记。」
承董事会命
莹岚集团有限公司
主席兼行政总裁
霍厚辉
香港,2025年7月31日
于本通告日期,董事会由(i)三名执行董事,即霍厚辉先生、宋圣恩先生及
韦菊女士;及(i)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即熊健生先生、李彦升先生及温隽军先生
组成。
附注:
- ,所有决议案均须于2025年股东周年大会上以
投票方式表决。
- ,均有权委派一名或(倘彼为两
股或以上股份的持有人)多于一名受委代表代其出席、发言及投票。受委代表毋须为本公司
股东。倘委任多于一名受委代表,则有关委任须指明各代表获委任的股份数目及类别。
- (如有),或经公证人核证的授权书或授
权文件副本,必须在不迟于2025年股东周年大会或其任何续会指定举行时间前48小时送交
本公司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香港夏悫道16号远东金融中心
17楼),方为有效。
- ,
在此情况下,有关委任代表的文据将被视为已撤销论。
- ,则任何一名联名持有人均可亲身或委派受委代表就有关股份投票,
犹如彼为唯一有权投票者;惟倘超过一名联名持有人亲身或委派受委代表出席2025年股东
周年大会,则于本公司成员名册内就有关联名持有股份排名首位之联名持有人方有权投票。
6. 厘定股东出席2025年股东周年大会并于会上发言及投票资格的记录日期为2025年9月12日
(星期五)。为厘定出席2025年股东周年大会并于会上发言及投票的资格,本公司将于2025年
9月8日(星期一)至2025年9月12日(星期五)(包括首尾两天)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期间将
不会进行本公司的股份过户登记。为出席2025年股东周年大会并于会上投票,未登记为本
公司股份持有人的人士应确保所有股份过户文件连同相关股票,必须在不迟于2025年9月5
日(星期五)下午四时三十分送交本公司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
为香港夏悫道16号远东金融中心17楼),以办理登记手续。
7. 载有上文第5项决议案之进一步详情之购回授权之说明函件载于本公司日期为2025年7月31
日之通函附录一。
8. 拟于2025年股东周年大会上重选连任之董事之履历详情载于本公司日期为2025年7月31日之
通函附录二。
9. 建议对第三次经修订及重订之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作出之修订载于本公司日期为2025
年7月31日之通函附录三。
- (星期五)中午十二时正后任何时间悬挂八号或以上台风信号╱热带气
旋警告信号或超强台风引起的「极端情况」或黑色暴雨警告信号生效,则大会将顺延举行,
而有关大会另行安排详情的进一步公告将于本公司网站w.lumina.com.hk及联交所网站
w.hkexnews.hk刊登,以通知股东有关重新安排的会议日期、时间及地点。大会于悬挂三号
或以下台风信号╱热带气旋警告信号或黄色或红色暴雨警告信号生效时仍如期举行。在恶
劣天气下, 阁下应自行决定是否出席大会,如选择出席大会,则务请小心注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