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464 中国智能科技 委任代表表格:于2025年8月22日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适用的代表委任表格
普通决议案 | 赞成5 | 反对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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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省览及采纳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的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与本公司董事(「董事」) 会报告及本公司核数师(「核数师」)报告。 | ||
2. | (a) 重选蔡冬艳女士为执行董事。 | ||
(b) 重选胡志刚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 |||
3. | 授权董事会(「董事会」)厘定董事的酬金。 | ||
4. | 续聘中汇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截至2026年3月31日止年度的核数师并授 权董事会厘定其酬金。 | ||
5.(A) | 授予董事一般授权以配发、发行及处理本公司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不 包括任何库存股份)20%的额外股份(包括自库存中出售或转让任何库存股份)(股 东周年大会通告第5.(A)项普通决议案)。 | ||
5.(B) | 授予董事一般授权以购回本公司股份,惟数目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不 包括任何库存股份)的10%(股东周年大会通告第5.(B)项普通决议案)。 | ||
5.(C) | 扩大授予董事的一般授权,以配发、发行及处理本公司股本中相当于本公司购回 股份总数的额外股份(股东周年大会通告第5.(C)项普通决议案)。 | ||
6. | 采纳新购股权计划(股东周年大会通告第6项普通决议案)。 |
(股份代号:00464)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中国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CHINA IN-TECH LIMITED
代表委任表格
中国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星期五)下午3时正假座香港中环摆花街1号一号广场17楼1702
室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或其任何续会(「股东周年大会」)适用的代表委任表格
本人╱吾等
地址为
为本公司已发行股本中每股0.001港元股份 股
的登记持有人,兹委任
地址为
或
股东周年大会主席作为本人╱吾等的受委代表,代表本人╱吾等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及其任何续会)代表本人╱吾等以
本人╱吾等的名义根据下列指示就载于股东周年大会通告上的决议案(不论有否作出修订)投票。
日期:2025年月日 签署
:
附注:
- 。
- 。如不填报股份数目,本代表委任表格将被视为涉及
以 阁下名义登记的本公司股本中的所有股份。
- 。委任代表毋须为本公司股东,惟必须亲身代表 阁下出席股
东周年大会。
- ,请删除「股东周年大会主席」字样,并在相应空格内填上委任代表的名称及地址。如
未填名称,则股东周年大会主席将出任 阁下的受委代表。本代表委任表格的任何修改,必须由签署本表格的人士简签示可。
- :倘 阁下希望投票赞成决议案,请在标注「赞成」的空格内填上「✓」。倘 阁下希望投票反对决议案,请在标注「反对」的空格内填
上「✓」。倘任何或所有空格未能填妥,则受委代表可酌情投票。受委代表亦可酌情就正式提呈股东周年大会而未有载入召开股东周年大会通
告内的任何决议案投票。
- ,或倘委托人为公司,则本代表委任表格必须加盖公司印鉴或由公司负责人或就
此获正式授权的代表亲笔签署。
- (如有)(或经公证人签署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副本),最迟须于股东周年大会或任
何续会指定举行时间48小时前送达本公司的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
17M楼,方为有效。
- ,委托人仍可亲身出席股东周年大会或其任何续会并在会上投票,在此情况下,本代表委任表格将被视作撤销
论。
- ,在本公司股东名册上排名首位的持有人就有关股份投票(不论亲身或以委任代表)后,其他联名持有人概不得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