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304 FORTIOR 公告及通告: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通告的内容概不负

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通告全部

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Fortior Technology (Shenzhen) Co., Ltd.

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304)

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兹通告峰

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谨订于2025年8月15日13时30分

假座中国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中区科技中2路1号深圳软件园(2期)11栋801

室召开并举行股东特别大会(「股东特别大会」),借以考虑并酌情通过(无论有否

修订)下列本公司决议案:

普通决议案

  1. (特殊普通合伙)为2025年度国内核数师。
  1. (包括并非按招股章程所述目的即时

动用的全球发售所得款项净额),并授权本公司任何一名执行董事实施该提

议及采取一切与之相关的必要行动。

承董事会命

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主席

毕磊

香港,2025年7月29日


附注:

  1. ,凡有权出席股东特别大会并于会上投票的任何本公司股东(「股

东」)均可委任一名或多名受委代表代其出席股东特别大会并代其投票。受委代表毋须为股东。

  1. (倘该代表委任表格由他人根

据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代表委托人签字),最迟须于股东特别大会举行时间前24小时前,

交回本公司的H股份过户登记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就本公司H股东的代表委任

表格而言),地址为香港夏悫道16号远东金融中心17楼,方为有效。

  1. (星期一)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上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特别大会并于

会上投票。

  1. ,尚未进行过户登记的本公司H股持有人须不迟于2025

年8月11日(星期一)下午4时30分前,将过户表格连同相关股票一并送达本公司的H股份

过户登记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夏悫道16号远东金融中心17楼。

  1. 。股东或其受委代表出席股东特别大会的往返及食宿费

用自理。

  1. ,本通告所用词汇与本公司日期为2025年7月29日的通函所界定者具有

相同涵义。

截至本通告日期,董事为:(i)执行董事毕磊先生及毕超博士,及(i)独立非执行

董事林明耀博士、牛双霞博士及陈井阳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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