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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verbright Securities Company Limited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6178)
公告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5年
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投票表决结果
修订《公司章程》
及
不再设立监事会
董事会兹宣布2025年7月29日(星期二)举行的临时股东大会、A股类别股东大
会及H股类别股东大会上提呈之决议案已获正式通过。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公布本公司于2025年
7月29日(星期二)在中国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静安国际广场举行的本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
(「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5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H股类别股东大会」,
与临时股东大会及A股类别股东大会合称「会议」)的投票表决结果。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否则本公告所用词汇与本公司日期为2025年7月8日之通函
(「通函」)中所采用者具有相同含义。
1.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赵陵先生主持。本公司在任董事12人,出席12
人;在任监事9人,出席9人。本公司副总裁兼合规总监、首席风险官、董事
会秘书朱勤女士出席会议;及本公司其他1位高管列席会议。本公司的中国法
律顾问代表及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的相关人员亦出席了会议。
1. | 出席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972 |
---|
其中:A股股东人数 | 971 |
H股股东人数 | 1 |
2. | 出席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股) | 2,463,034,811 |
其中:A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 2,173,985,418 |
H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 289,049,393 |
3. | 出席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本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53.418960 |
其中:A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 47.149979 |
H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 6.268981 |
1. | 出席A股类别股东大会的A股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971 |
---|
2. | 出席A股类别股东大会的A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
份总数(股) | 2,173,985,418 |
3. | 出席A股类别股东大会的A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数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55.647633 |
会议并无否决或修改议案情形,亦无于会议上提呈新议案以投票表决及批
准。于会议召开当日,本公司已经发行的股份总数为4,610,787,639股(包
括3,906,698,839股A股和704,088,800股H股)。有权出席临时股东大会并可
于临时股东大会上对提呈的决议案进行表决的股份总数为4,610,787,639股
(包括3,906,698,839股A股和704,088,800股H股);有权出席A股类别股东
大会并可于A股类别股东大会上对提呈的决议案进行表决的A股份总数为
3,906,698,839股;及有权出席H股类别股东大会并可于H股类别股东大会上对
提呈的决议案进行表决的H股份总数为704,088,800股。所有股东于会议上
就所提呈的决议案进行表决时,未受任何限制。概无股东获赋予权利出席会
议但只可于会议上就提呈的决议案放弃投赞成票。
临时股东大会
A股类别股东大会
1. | 出席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H股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 |
---|
2. | 出席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H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
份总数(股) | 289,180,978 |
3. | 出席H股类别股东大会的H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
数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41.071663 |
特别决议案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
| | | 股数 | 百分比
(%) | 股数 | 百分比
(%) | 股数 | 百分比
(%) |
1. | 审议及批准关于修订《光大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附
件的议案。 | A股 | 2,122,000,095 | 97.608755 | 51,736,423 | 2.379796 | 248,900 | 0.011449 |
H股 | 269,800,800 | 93.340725 | 19,248,593 | 6.659275 | 0 | 0.000000 |
合计 | 2,391,800,895 | 97.107880 | 70,985,016 | 2.882015 | 248,900 | 0.010105 |
赞成票数超过三分之二,此项决议案作为特别决议案正式通过。 |
普通决议案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 | | 股数 | 百分比
(%) | 股数 | 百分比
(%) | 股数 | 百分比
(%) |
2. | 审议及批准关于不再设立监
事会的议案。 | A股 | 2,172,115,345 | 99.913980 | 1,623,373 | 0.074672 | 246,700 | 0.011348 |
H股 | 289,049,393 | 100.000000 | 0 | 0.000000 | 0 | 0.000000 |
合计 | 2,461,164,738 | 99.924074 | 1,623,373 | 0.065910 | 246,700 | 0.010016 |
赞成票数超过二分之一,此项决议案作为普通决议案正式通过。 |
3. | 审议及批准关于修订《光大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及使用制度》的议案。 | A股 | 2,172,651,245 | 99.938630 | 1,073,873 | 0.049397 | 260,300 | 0.011973 |
H股 | 289,049,393 | 100.000000 | 0 | 0.000000 | 0 | 0.000000 |
合计 | 2,461,700,638 | 99.945832 | 1,073,873 | 0.043600 | 260,300 | 0.010568 |
赞成票数超过二分之一,此项决议案作为普通决议案正式通过。 |
H股类别股东大会
会议的正式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本公司上市司法管辖
区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仅适
用于本公司A股东)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方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 会议表决结果
临时股东大会
于临时股东大会上提呈决议案的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特别决议案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
| | 股数 | 百分比
(%) | 股数 | 百分比
(%) | 股数 | 百分比
(%) |
1. | 审议及批准关于修订《光大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 2,122,000,095 | 97.608755 | 51,736,423 | 2.379796 | 248,900 | 0.011449 |
赞成票数超过三分之二,此项决议案作为特别决议案正式通过。 |
特别决议案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
| | 股数 | 百分比
(%) | 股数 | 百分比
(%) | 股数 | 百分比
(%) |
1. | 审议及批准关于修订《光大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 269,884,959 | 93.327355 | 19,296,019 | 6.672645 | 0 | 0.000000 |
赞成票数超过三分之二,此项决议案作为特别决议案正式通过。 |
A股类别股东大会
于A股类别股东大会上提呈决议案的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H股类别股东大会
于H股类别股东大会上提呈决议案的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会议的点票监票人为本公司的股东代表、本公司的监事代表、本公司中国法
律顾问金杜律师事务所的代表以及本公司H股份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
有限公司的代表。
关于上述决议案的详细内容,可参阅通函。
3. 修订《公司章程》
经会议批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自会议结束后生效,且其全文分别刊
登于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网站( w.hkexnews.hk )及本公司网站
( w.ebscn.com )。
4. 不再设立监事会
经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本公司不再设立监事会,而由审计与关联交易控制委
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监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治理监
督委员会议事规则》《监事会风险与财务监督委员会议事规则》同时废止。所
有时任监事,包括梁毅先生、周华建先生、叶胜利先生、林茂亮先生、李若
山先生、刘运宏先生、林静敏女士、杜佳女士及宋哲先生,于会议结束时退
任。
所有上述监事已确认,其与监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亦无其他因其退任而需知
会本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事宜。
5. 律师见证情况
本公司的中国法律顾问金杜律师事务所见证了会议,并认为会议的召集和召
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中国境内法律、行政法
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和召集人
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承董事会命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赵陵
中国上海
2025年7月29日
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会成员包括赵陵先生(董事长、执行董事)、刘秋明先
生(执行董事、总裁)、马韧韬女士(非执行董事)、连涯邻先生(非执行董事)、潘
剑云先生(非执行董事)、尹岩武先生(非执行董事)、秦小征先生(非执行董事)、
任永平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殷俊明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刘应彬先生(独
立非执行董事)、陈选娟女士(独立非执行董事)及吕随启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