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263 富石金融 委任代表表格:代表委任表格

普通决议案赞成反对
1.省览、考虑及采纳本公司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的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及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报告与核数师报告;
2.(a) 重选杨孙西博士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b) 重选曾傲嫣女士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c) 授权董事会厘定董事酬金;
3.续聘天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核数师,并授权董事会厘定其 酬金;
4.授予董事一般授权以配发、发行及以其他方式处置股份;
5.授予董事一般授权以购回股份;及
6.将本公司购回股份的数目加入根据第4项决议案授予董事的授权。

FuShekFinancialHoldingsLimited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2263)

富石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代表委任表格

于2025年9月12日(星期五)下午四时正假座安林财经印刷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中环干诺道中13至14号欧陆贸易中心22楼)举行之富石金

融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大会」)(或其任何续会)上股东适用之代表委任表格。

本人╱吾等(附注a)

(地址为)

为本公司每股面值0.01港元股份(各自为一股「股份」)共 股(附注b)之持有人,

兹委任大会主席(「主席」)或

(地址为)

为本人╱吾等之代表(附注c),代表本人╱吾等出席于2025年9月12日(星期五)下午四时正假座安林财经印刷有限公司(地址为

香港中环干诺道中13至14号欧陆贸易中心22楼)举行之大会或其任何续会,并按下述指示代表本人╱吾等投票。

请于适当栏内划上记号,以表示 阁下投票之意愿(附注d)。

日期:2025年 月 日

股东签署: (附注e、f、g及h)

附注:

a 请用正楷填上全名及地址。请填上所有联名持有人之姓名。

b 请填上登记于 阁下名下之股份数目。倘未有填上股份数目,则本代表委任表格将被视为与所有登记于 阁下名下之本公司股本中之股份有关。

c 委任代表毋须为本公司之股东。如 阁下拟委任主席以外之人士为代表,请将「大会主席或」字样删去,并在空栏内填上 阁下所委任代表之姓名及地址。

d 阁下如欲投票赞成任何决议案,请在「赞成」栏内划上「✔」号。 阁下如欲投票反对任何决议案,请在「反对」栏内划上「✔」号。如交回之本表格已妥为签署,

惟未有就任何建议决议案作出特定指示,则委任代表将可就所有决议案酌情投票或放弃投票;或倘并无就某项建议决议案作出特定指示,则委任代表将可就

该建议决议案酌情投票或放弃投票。委任代表将亦有权就大会上适当提出之任何决议案(召开大会之通告所载者除外)酌情投票。

e 倘属联名持有人,则任何一位联名持有人均可签署本代表委任表格,惟倘有超过一位联名持有人出席大会(无论亲身或委任代表),则就有关联名持有人而

言,仅于股东名册上排名首位之其中一位联名持有人方有权于大会上就此进行投票。

f 本代表委任表格必须由本公司股东或其正式书面授权人签署,或如股东为公司,则本代表委任表格须加盖其公司印鉴或经由公司负责人或正式授权人亲笔签

署。

g 本代表委任表格连同经签署之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如有)或经由公证人签署证明之授权书或授权文件,必须于大会或任何续会举行时间48小时前(即2025

年9月10日(星期三)下午四时正)送达本公司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股份过户登记分处」)联合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北角英皇道338号华懋交易

广场2期33楼3301–04室,方为有效。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后, 阁下届时仍可亲身出席所召开大会,并于会上投票,而在此情况下,代表委任表格将视作撤回

论。

h 本代表委任表格之任何改动均须由表格签署人简签认可。

i 本代表委任表格所述普通决议案仅为概要。其全文载于日期为2025年7月30日的大会通告。

收集个人资料声明

本声明中所指的「个人资料」与香港法例第486章《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私隐条例》」)中「个人资料」的涵义相同。 阁下是自愿提供个人资料,其中包括 阁下

及 阁下委任代表的姓名及地址,以用于处理 阁下在本代表委任表格上所述的指示(「该等用途」)。如 阁下未能提供足够资料,本公司有可能无法处理 阁下的

指示。本公司可就所述的该等用途,将个人资料披露或转移给本公司的附属公司、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及╱或向为本公司提供行政、电脑及其他服务的第三者服务供应

商,以及其他获法例授权而要求取得有关资料的人士或其他与上述所列出的该等用途有关以及需要接收有关资料之人士。个人资料将在适当期间保留作履行所述的该

等用途(包括作核实及记录用途)。有关查阅及╱或更正个人资料的要求可按照《私隐条例》提出,而有关要求须以书面方式邮寄至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地址如上)的私隐

条例事务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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