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58 正荣地产 公告及通告: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通告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

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通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所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

失承担任何责任。

ZhenroPropertiesGroupLimited

正荣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6158)

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兹通告正荣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谨订于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五日(星期五)下午四时

正假座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闵行区申虹路666弄虹桥正荣中心7号楼举行股东特别大会(「股

东特别大会」),借以作为特别事项,考虑并酌情通过以下决议案(不论有否修订)为普通决

议案:

普通决议案

1.审议及批准建议委任中汇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核数师,任期直至本公

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结束为止,并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厘定其酬金。

承董事会命

正荣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会主席

陈竞德

香港,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九日

附注:

(i)凡有权出席上述大会并于会上投票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委派他人作为其受委代表代其出席及投票;受

委代表毋须为本公司股东。

(i)倘属联名持有人,拥有优先权的一位人士可于会上投票(不论亲身或委派代表),而其他联名持有人的投

票将不予采纳,就此而言,优先权取决于只有在股东名册内就有关股份排名首位并亲身出席大会的上述

其中一位人士,方有权就有关股份投票。


(i)代表委任表格连同签署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如有)或经由公证人签署证明的该等授权书或授权文件

文本,必须于上述大会指定举行时间48小时前或其任何续会指定举行时间48小时前送达本公司在香港的

股份过户登记分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M楼,方

为有效。于填妥及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后,本公司股东仍可依愿亲身出席上述大会(或其任何续会)并于会

上投票。

(iv)为厘定本公司股东出席股东特别大会并于会上投票的权利,本公司将于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二日(星期二)

至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五日(星期五)(包括首尾两日)暂停办理股东登记手续,期间不会进行股份过户登

记。为合资格出席股东特别大会及于会上投票,所有股份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必须于二零二五年八月

十一日(星期一)下午四时三十分前交回本公司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

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号舖)以作登记。出席股东特别大会并于会上投票

的记录日期为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五日(星期五)。

于本通告日期,本公司执行董事为陈竞德先生及金明捷先生,以及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为王传序先生、谢骏先生及杨咏仪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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