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49 时富投资 公告及通告: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九日举行的股东特别大会之投票表决结果
普通决议案 | 投票股份数目 (概约百分比) | |
---|---|---|
赞成 | 反对 | |
批准认购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包括就发 行可换股债券以及配发及发行转换股份授予本公 司董事特别授权(按股东特别大会通告决议案所 载之条款)。 | 10,425,822 (99.99%) | 26 (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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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CELESTIAL ASIA SECURITIES HOLDINGS LIMITED
时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于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编号:1049)
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九日举行的股东特别大会
之
投票表决结果
兹提述Celestial Asia Securities Holdings Limited(时富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公
司」)日期为二零二五年七月十一日之通函(「该通函」)及本公司股东特别大会通告
(「股东特别大会通告」)。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布所用词汇与该通函内所界定
者具相同涵义。
股东特别大会之投票表决结果
本公司之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布,于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九日举行之股东特
别大会上,股东特别大会通告所载之提呈决议案,以点票表决之方式获股东正式
通过。投票表决结果载列如下:
载之条款)。
由于普通决议案获超过50%票数赞成,该决议案于股东特别大会上获正式通过为
普通决议案。
于股东特别大会当日,已发行股份总数为80,720,181股。由于Cash Guardian及其联
系人于认购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中拥有权益,Cash Guardian及其联系人(持
有合共40,197,599股份,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约49.79%)已于股东特别大会上就
该决议案放弃表决。因此,股东有权就决议案出席股东特别大会并于会上就该决
议案投票赞成或反对之股份总数为40,522,582股份,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约
50.21%。除已披露者外,概无任何股份赋予持有人权利出席股东特别大会但须根
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40条于股东特别大会上放弃表决赞
成已提呈之决议案,亦无股东须就于股东特别大会上已提呈之决议案放弃投票。
概无股东于该通函内表明有意投票反对或放弃投票表决已提呈之决议案。
本公司之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获委任为股东特别大会上
之点票监察员。
有关上述决议案之详情,股东可参阅刊发予股东之股东特别大会通告及该通函。
已亲身或以电子通讯方式出席股东特别大会的本公司董事包括关百豪博士、关廷
轩先生、张子睿先生、关亦婷女士、梁家驹先生及陈克先博士。黄作仁先生因其
他事务并无出席股东特别大会。
承董事会命
执行董事及财务总裁
张子睿
香港,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九日
于本公布发表日期,本公司之董事包括:
执行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
关百豪博士,铜紫荆星章,太平绅士梁家驹先生
关廷轩先生黄作仁先生
张子睿先生陈克先博士
关亦婷女士
本公布中英文版本如有任何不一致之处,概以英文版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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