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683 荣丰亿控股 公告及通告:不寻常价格及成交量变动及内幕消息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

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

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

不寻常价格及成交量变动

内幕消息

本公告乃由荣丰亿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

13.09

及第

13.10

条,以及证

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

章)第

XIVA

部项下的内幕消息条文(「内幕消息条文」)

(定义见上市规则)而作出。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注意到,本公司股份(「股份」)于

日出

现的价格下跌及成交量上升情况(「该等波动」)。因应相关情况就本公司作出可能属

合理之查询后,董事会确认,除下文所披露者外,概不知悉导致该等波动之任何原

因,或为避免本公司证券出现虚假市场而必须公布之任何资料,或根据内幕消息条

文须予披露之任何内幕消息。


经董事会作出适当查询后,本公司获主席兼执行董事林群女士(「林女士」)通知,由

于耀丰投资有限公司(「耀丰」,林女士所控制之公司)之股票经纪发出补缴保证金通

知,而耀丰未能补足保证金账户之短欠金额,总数

7,452,500

股份(即耀丰于设有保

证金融资的证券交易账户内持有之部分股份,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约

0.78%

)于

日因强制出售(「强制出售」)而于市场上被出售。

紧接强制出售完成前,耀丰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约

63.67%

。紧随强制出售完

成后,耀丰于本公司之权益百分比已减至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约

62.88%

董事会确认本集团业务运作维持正常。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

代表董事会

荣丰亿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林群

香港,

于本公告日期,执行董事为林群女士及潘忠善先生;而独立非执行董事为张钧鸿先

生、黄翠瑜女士及刘永顺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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