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683 荣丰亿控股 公告及通告:不寻常价格及成交量变动及内幕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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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
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
)
不寻常价格及成交量变动
及
内幕消息
本公告乃由荣丰亿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
13.09
及第
13.10
条,以及证
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
章)第
XIVA
部项下的内幕消息条文(「内幕消息条文」)
(定义见上市规则)而作出。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注意到,本公司股份(「股份」)于
年
月
日出
现的价格下跌及成交量上升情况(「该等波动」)。因应相关情况就本公司作出可能属
合理之查询后,董事会确认,除下文所披露者外,概不知悉导致该等波动之任何原
因,或为避免本公司证券出现虚假市场而必须公布之任何资料,或根据内幕消息条
文须予披露之任何内幕消息。
经董事会作出适当查询后,本公司获主席兼执行董事林群女士(「林女士」)通知,由
于耀丰投资有限公司(「耀丰」,林女士所控制之公司)之股票经纪发出补缴保证金通
知,而耀丰未能补足保证金账户之短欠金额,总数
7,452,500
股份(即耀丰于设有保
证金融资的证券交易账户内持有之部分股份,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约
0.78%
)于
年
月
日因强制出售(「强制出售」)而于市场上被出售。
紧接强制出售完成前,耀丰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约
63.67%
。紧随强制出售完
成后,耀丰于本公司之权益百分比已减至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约
62.88%
。
董事会确认本集团业务运作维持正常。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
代表董事会
荣丰亿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林群
香港,
年
月
日
于本公告日期,执行董事为林群女士及潘忠善先生;而独立非执行董事为张钧鸿先
生、黄翠瑜女士及刘永顺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