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563 华昊中天医药-B 财务报表/环境、社会及管治资料:2024年报
北京华昊中天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Biostar Pharmaceuticals Co., Ltd.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 : 2 5 6 3 2024年 报 | 年报 | B北ei京jin华g B昊io中sta天r P生ha物rm医ac药eu股tic份als有 北京华昊中天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Beijing Biostar Pharmaceuticals Co., Ltd. (A joint stock company incorporated in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with limited liability) Stock Code: 2 5 6 3 C限o.,公 Lt司d. ANNUAL REPORT 2024 ANNUAL REPORT 2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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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NUAL REPORT 2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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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简介
公司资料
财务摘要
董事长报告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层
董事会报告
企业管治报告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独立核数师报告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综合财务状况表
综合权益变动表
综合现金流量表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三年财务摘要
释义
技术词汇表
目 录
北京华昊中天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报
公司简介
北京华昊中天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合成生物学技术驱动的生物医药公司,致力于开发肿瘤创新药。自
2002年成立以来,本公司成功开发了专注于微生物代谢产物新药研发的三大核心技术平台。截至目前,本公司拥
有一种已商业化产品及19种其他管线候选产品。本公司核心产品及19种候选产品中有16种乃基於单一活性药物
成分,即优替德隆,其在我们的产品组合中有三种制剂。本公司核心产品及候选产品的现有临床试验及项目涵盖
晚期乳腺癌(包括初期无法手术且无远转移的IB及IC期乳腺癌以及所有IV期乳腺癌)、早期乳腺癌的新辅助治
疗、以及晚期非小细胞肺癌(NSCLC)、胃癌、食管癌、乳腺癌脑转移、肺癌脑转移、脑胶质瘤及其他实体瘤的适
应症。
优替德隆注射液于2021年获得国家药监局批准上市,用于其主要适应症,即与卡培他滨联合治疗既往接受过至少
一种蒽环类或紫杉类药物化疗方案的复发或转移性乳腺癌患者。2021年优替德隆注射液获批上市,结束了中国近
二十年来缺乏自主研发的国产一类化疗创新药的局面。截至目前,优替德隆注射液是唯一通过合成生物学技术开
发并获批上市的化疗药物,也是自2010年起全球获批准的唯一具有新型分子结构的微管抑制剂类肿瘤药物。基于
优替德隆的独特β-微管蛋白结合位点(作为微管稳定剂(与紫杉类作用相似)及独特化学结构,其具备多种特
点,如抗癌谱广、血液毒性低、对多药耐药性肿瘤有疗效、降低耐药性产生的可能性及可穿透血脑屏障。此外,
优替德隆通过基因工程菌发酵生产,为合成生物学的一项应用。
凭借我们的合成生物学技术平台,我们亦自主开发了优替德隆的口服制剂,即优替德隆胶囊,目前正在进行I/I
期临床试验。此外,我们亦持续开发优替德隆的其他制剂以及其他活性药物成分,例如BG22、BG18及BG44,这
些均处于早期的开发阶段。
北京华昊中天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报
公司资料
董事会
执行董事
Tang Li(唐莉)博士
(董事长、执行董事、首席科学官兼首席营销官)
Qiu Ronguo(邱荣国)博士
张成先生
关津博士
非执行董事
唐进先生
戴雪芬女士(于2025年5月23日获委任)
独立非执行董事
孟颂东博士
萧恕明先生(于2025年5月23日获委任)
叶陈刚博士(于2025年5月23日获委任)
审计委员会
萧恕明先生(主席)
孟颂东博士
唐进先生
提名委员会
孟颂东博士(主席)
萧恕明先生
Tang Li(唐莉)博士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叶陈刚博士(主席)
孟颂东博士
Qiu Ronguo(邱荣国)博士
战略委员会
Tang Li(唐莉)博士(主席)
Qiu Ronguo(邱荣国)博士
关津博士
公司秘书
刘开林先生
陈奕斌先生
授权代表
Tang Li(唐莉)博士
陈奕斌先生
核数师
大信国际(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执业会计师
于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下的
注册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
香港
九龙
尖沙咀柯士甸道29号
11楼1101室
法律顾问
天元律师事务所(有限法律责任合伙)
香港
中环康乐广场一号
怡和大厦33楼3304–3309室
主要往来银行
于香港:
中国建设银行(亚洲)股份有限公司
于中国: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高地支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西区支行)
北京华昊中天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报
公司资料(续)
注册办事处
中国
北京市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荣华中路22号院
3号楼12层1202B
公司总部及主要营业地点
中国
北京市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
荣华中路22号院
3号楼12层1202B
香港主要营业地点
香港
德辅道西246号
东慈商业中心8楼02室
H股证券登记处
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香港湾仔
皇后大道东183号
合和中心17楼1712至1716号铺
股份代号
公司网站
w.biostar-pharm.com
上市日期
2024年10月31日
71,8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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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86 |
(143,776) |
(143,776) |
(0.41) |
466,636 |
(116,292) |
北京华昊中天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报
财务摘要
财务摘要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24年2023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同比变动
收入66,6357.9%
毛利46,82530.5%
除税前亏损(189,644)(24.2%)
本公司权益股东应占年内亏损(189,644)(24.2%)
每股亏损(0.54)(24.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受限制银行结余及定期银行存款340,40537.1%
研发开支(126,537)(8.1%)
北京华昊中天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报
董事长报告
致各位尊敬的股东、投资人:
我谨代表公司、董事会,向一直以来的信任、关心和支持华昊中天发展的各位股东、投资人表示最诚挚的感谢。
回顾2024年,是华昊中天发展历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我们凭借独特的合成生物学技术平台、在创新研
发、生产及商业化等多方维度的优势,获得了资本市场的青睐和强力支持,成功在香港联交所上市。华昊中天生
物以创新为驱动,积极应对行业挑战,在新药研发、临床开发、商业化和公司运营及内部管理等方面实现了跨越
式发展,在管线开发上取得突破性进展,在商业化进程和全球化战略中实现显著成就,进一步全面提升了公司在
全球的核心竞争力。
一、 研发创新,铸就核心竞争力
2024年,华昊中天秉承「致力原创新药,造福肿瘤患者」的公司使命,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持续加大研发
投入,致力于成为全球合成生物学研发抗肿瘤创新药的领军者。我们的核心产品优替德隆注射液和优替德
隆胶囊在多适应症临床研究中取得了显著进展。
优替德隆注射液:2024年3月,FDA授予优替德隆注射液乳腺癌脑转移孤儿药资格认定;7月,FDA批准优替
德隆注射液治疗乳腺癌脑转移关键I期临床;9月,CDE批准优替德隆注射液治疗肺癌脑转移关键I期临床;
10月优替德隆注射液治疗乳腺癌新辅助I期临床中期研究者会成功召开。12月完成PD–1联合优替德隆治疗
1线晚期胃癌在中国的注册临床I期研究。
优替德隆胶囊:2024年3月,FDA授予优替德隆胶囊胃癌孤儿药资格认定;7月,优替德隆胶囊针对晚期实体
瘤患者的美国I期临床研究完成入组;12月,与FDA和CDE沟通交流获得优替德隆胶囊胃癌I/I期国际多中心
临床方案确认。中国的临床研究在6月,优替德隆胶囊治疗晚期实体瘤的安全耐受性、药代动力学和生物利
用度研究完成入组;7月,优替德隆胶囊联合卡培他滨治疗晚期乳腺癌的关键临床研究首例患者入组。
其他管线正在稳步推进中,优替德隆作为有效载荷的ADC项目、BG22、BG18等项目持续进行各项非临床研
究,已展现出良好的前景和潜力。
在学术成果方面,我们有多项临床研究成果在2024年度美国临床肿瘤学会(ASCO)和中国临床肿瘤学会
(CSCO)上公布,进一步提升了公司在行业内的学术影响力和品牌知名度。这些新药研发领域的成绩,也为我
们未来在全球市场的商业化进程提供了有力支持。
北京华昊中天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报
董事长报告(续)
二、 商业化进程携手伙伴,共拓市场
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录得净亏损人民币143.8百万元,相比截至2023年12月31日
止年度录得净亏损人民币189.6百万元。主要是销售收入2024年较2023年增加人民币5.3百万元,增加率为
7.9%;销售及经销费用2024年较2023年减少人民币33.5百万元,减少率为35.1%。销售成本减少率约
45.6%,主要得益于产品生产工艺优化后带来的单位成本减少。
我们积极寻求与国内外优秀合作伙伴的合作,共同推动产品的市场推广和商业化进程。与国内商业化龙头
百洋医药签署战略合作协议,通过百洋医药的市场经验和渠道资源,我们不仅获得可观的首付款和里程碑
付款,还将加速优替德隆产品的市场推广和商业化进程,让更多患者受益。
上市以来,我们得到了众多合作伙伴、投资机构的关注和支持。我们将继续秉持开放、合作、共赢的理念,
与广大合作伙伴和投资者携手共进,共同推动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
三、 知识产权强化保护,筑牢壁垒
知识产权是企业创新发展的重要保障。我们高度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果。2024
年新获17项PCT专利授权,涵盖了核心产品的基因工程菌、晶型及新剂型等方面。这些专利的获得不仅进一
步巩固了我们在抗肿瘤创新药研发领域的领先地位,也为公司的未来发展筑牢了知识产权壁垒。同时,我们
还新获商标授权13项,进一步提升了公司的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
四、 未来深耕研发,布局全球
华昊中天将继续深耕抗肿瘤创新药领域,立足中国,布局全球,持续加大投入,加速产品在全球市场的开发
和商业化进程。
在创新研发方面,我们将继续优化研发管线布局,聚焦重大且临床未被满足适应症,推动更多创新管线的研
发进程。同时,加强与国际国内顶尖科研机构和医疗机构的合作与交流,不断提升公司的研发实力和创新
水平。
在全球化战略方面,我们将继续前瞻性深化全球商业布局,通过BD出海,携手合作伙伴加速海外市场拓
展;持续推进多项全球多中心临床研究,加速创新药在全球范围内的注册上市进程。
北京华昊中天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报
董事长报告(续)
在内部管理方面,我们将继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为公
司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然而,我们也清晰地认识到,创新药行业竞争激烈,研发风险高,政策环境复杂多变。展望2025,我们将继
续聚焦创新,加速研发进程,提升产品质量和竞争力;加强与合作伙伴的深度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
补;积极应对政策变化,优化业务布局,确保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最后,再次感谢各位股东和投资人的信任与支持。让我们携手并进、共同努力,共同创造华昊中天更加辉煌
的未来!
董事长、执行董事、首席科学官兼首席营销官
Tang Li(唐莉)博士
北京华昊中天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报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业务回顾
截至本报告日期,公司在研发管线的推进、市场推广战略合作、学术成果发表、知识产权布局等方面均继续取得
显著进展,达成了如下重要里程碑及成就:
1. 研发管线推进
我们是一家合成生物学技术驱动的生物医药公司,致力于开发肿瘤创新药。我们成功开发了专注于微生物
代谢产物新药研发的三大核心技术平台。截至本报告期末,我们拥有一种已商业化产品及19项研发管线。
我们的核心产品优替德隆注射液于2021年获得国家药监局批准上市,适应症为与卡培他滨联合治疗既往接
受过至少一种蒽环类或紫杉类药物化疗方案的复发或转移性乳腺癌。这结束了中国近二十年来缺乏自主研
发的国产一类化疗创新药的局面。截至本报告期末,优替德隆注射液是唯一通过合成生物学技术开发并获
批上市的化疗药物,也是2010年起全球获批准的唯一具有新型分子结构的微管抑制剂类肿瘤药物。
基于优替德隆具有可穿透血脑屏障、抗癌谱广、口服生物利用度高、血液学毒性低、能突破多药耐药机制等
特性和优势,我们在本报告期内针对优替德隆新适应症拓展、口服剂型临床开发等方面在海内外进行了大
力布局。对于优替德隆注射液,针对非小细胞肺癌和乳腺癌新辅助的两项I期注册临床研究进展顺利;针对
乳腺癌和肺癌脑转移的两项关键注册临床也分别在美国和中国获得批准并启动;我们完成了针对实体瘤的
临床I期研究并在包括胃癌和食管癌等瘤种中获得非常欣喜的临床数据以指导我们后续的I期研究;我们同
时布局了新的研发管线,包括一线治疗晚期胰腺癌临床I期研究等。针对优替德隆口服胶囊,我们顺利完成
了在中国和美国的临床I期研究,展现出良好的疗效、安全性以及口服生物利用度;联合卡培他滨治疗晚期
乳腺癌的中国关键临床研究入组接近尾声,出色的疗效和安全性数据给予我们为接下来的NDA树立信心;
我们认为优替德隆胶囊是癌症治疗路上的一项进步,为患者提供更优的便利性及依从性,减轻患者的经济
III期IND获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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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募中 | ||||
II–III期IND获 | 批 | |||
招募中 | ||||
招募中;已提 | 交FDA ODD | |||
已完成 | ||||
关键试验;O | DD;招募中 | |||
关键试验;招 | 募中 | |||
研究已启动 | ||||
已完成 | ||||
已完成 | ||||
关键试验;招 | 募已完成 | |||
研究已启动 | ||||
ODD;II–III期 | IND获批 | |||
II–III期IND已 | 获批 |
北京华昊中天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报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续)
负担,亦能够促进与其他抗癌药物联合用药而提供了新疗法的机会,因此公司大力布局优替德隆胶囊的后
续I/I期临床管线,包括三阴乳腺癌辅助强化临床I期研究、晚期胃癌临床I/I期国际多中心研究、晚期卵巢
癌临床I/I期国际多中心研究等三项大型研究正在启动中。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最新的研发管线图如下:
资产适应症联合用药研发地区临床前INDPh1Ph2Ph3已上市
乳腺癌Xeloda中国
实体瘤单药治疗美国
实体瘤单药治疗中国
乳腺癌Xeloda中国
三阴乳腺癌辅助强化Xeloda中国
胃癌化疗MRCT
卵巢癌单药治疗MRCT
实体瘤待定待定
实体瘤待定待定
实体瘤待定待定
实体瘤待定待定
乳腺癌XelodaMRCT
非小细胞肺癌单药治疗中国
非小细胞肺癌单药治疗MRCT
乳腺癌新辅助治疗优替德隆注射液
(UTD1)
优替德隆胶囊
(UTD2)
优替德隆抗体偶联药物(ADC)
BG22
BG18
BG44
化疗中国
胰腺癌化疗中国
实体瘤单药/PD-1中国
乳腺癌脑转移XelodaMRCT
非小细胞肺癌脑转移VEGFi中国
乳腺癌脑转移Zap-X美国
优替德隆注射液
• 优替德隆注射液HER2阴性乳腺癌新辅助治疗I期临床试验
该研究为头对头对比多西他赛的优效性设计。蒽环联合紫杉类药物是目前HER2阴性乳腺癌患者的新辅
助治疗标准治疗方案,但现有疗效和安全性有限。基于优替德隆注射液获批治疗晚期乳腺癌,我们认
为将其应用于早期乳腺癌治疗可以惠及更多癌症患者,同时也可以提高我们的市场份额。截至报告期
末,我们已完成目标数量2/3的患者入组,收集到的不良事件发生率低,而且该等不良事件容易管理,
显示优替德隆注射液联合AC有良好安全性。有效性数据将在达到足够数量的可评价病例并完成统计分
析后得出。预计2025年下半年完成全部患者入组。我们相信,我们的产品具备成为HER2阴性乳腺癌新
辅助治疗化疗优选的潜力。
50 40 30 20 )%(比分百化变线基对相 10 0 -10 -20 -30 -40 -50 -60 -7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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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月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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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讨论及分析(续)
• 优替德隆注射液治疗晚期NSCLC I期临床试验
该研究的结果于本报告期内发表于Cancer Pathogenesis and Therapy (2024, 2(2), 103–111)。该研究目的为
评价优替德隆注射液单药对既往二线治疗(包括含铂化疗和靶向治疗)失败或不能耐受的晚期NSCLC患
者的疗效和安全性。试验于2019年4月开始,于2021年8月完成,共有26例患者入组。安全性方面,试
验期间没有患者因不良事件而死亡,不良事件的发生率低;有效性方面,21例患者可评价疗效,OR
为19.0%,DCR为81.0%;中位PFS为4.4个月;12个月的生存率为71.0%(详细数据见下图)。
OR: 15.4% (95% CI: 4.4–34.9)
-70
-60
-50
-40
-30
-20
-10
DCR: 69.2% (95% CI: 48.2–85.7)
患者
PD
A
B
SD
PR
(N=22)
月份
较
基
线
最
佳
变
化
百
分
比
(%
)
相
对
基
线
变
化
百
分
比
(%
)
图:优替德隆在IT人群中对NSCLC患者的疗效。IT人群中,研究者评估的靶病灶较基线最佳变化百分
比的瀑布图(A),IT人群中,研究者评估的肿瘤大小随时间变化的蜘蛛图(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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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讨论及分析(续)
• 优替德隆注射液治疗晚期NSCLC中国I期临床试验
该研究为头对头对比多西他赛的优效性设计。化疗是NSCLC的重要治疗手段之一。前述优替德隆注射
液在对二线及以上标准治疗(包括含铂化疗)失败或不能耐受的晚期NSCLC单药治疗的I期临床研究中
展现出的良好疗效及安全性。目前,我们正在积极推进该I期临床,截至报告期末,我们已完成目标数
量约40%的患者入组,收集到的不良事件发生率低,而且该等不良事件容易管理。有效性数据将在达
到足够数量的可评价病例并完成统计分析后得出。预计2025年底完成全部患者入组。
- (联合PD-1一线治疗晚期胃癌和食管癌)中国I期临床试验
根据该I期临床试验的第一阶段数据,优替德隆单药治疗晚期胃癌和食管癌的CBR已分别达到53%和
70%,OR分别为20%和40%,因此我们开展了优替德隆联合PD-1一线治疗胃癌和食管癌的第二阶段
研究并于报告期内完成该研究。优替德隆联合PD-1抑制剂及化疗作为GC和ESC的一线治疗方案,展
现出了良好的疗效且安全性可接受。GC队列纳入了27例符合条件的患者,其中23例患者可进行疗效
评估。有5例患者仍在接受治疗(最多达23个周期)。OR为65.2%(包括未经确认PR 4例),CBR为
100%。mPFS大于6.1个月。ESC队列纳入了20例符合条件的患者,其中18例患者可进行疗效评估。有
6例患者仍在接受治疗(最多达12个周期)。经确认的OR为33.3%,CBR为100%。具体详情见下列图
表。两个队列的安全性特征均良好,未出现与治疗相关的死亡病例。中期研究结果已在2024年ASCO年
会上刊发;最新的研究结果已在2025年ASCO年会上壁报展示。
*
*
*
*
20.0
0.0
-20.0
-40.0
-60.0
-80.0
-100.0
仍在接受治疗的受试者*
未确认的PRPRSD
靶病灶相对于基线的最佳百分比变化 (n=23)
相
对
于
基
线
的
变
化
(
%
)
图:第二阶段胃癌队列:
较基线最佳变化百分比的瀑布图(PS)
% 化变佳最的变病SNC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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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北京华昊中天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报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续)
*
*
20.0
0.0
-20.0
-40.0
-60.0
-80.0
-100.0
*
*
*
仍在接受治疗的受试者*
PRSD
靶病灶相对于基线的最佳百分比变化 (n=18)
相
对
于
基
线
的
变
化
(
%
)
图:第二阶段食管癌队列:
较基线最佳变化百分比的瀑布图(PS)
• 优替德隆注射液联合贝伐珠单抗治疗HER2阴性乳腺癌脑转移I期临床试验
该临床试验结果在本报告期内发布于2024年ASCO年度大会和JAMA Oncology。优替德隆具有穿透血脑
屏障的能力,使其在脑部依然能够达到较高的药物浓度,从而起到防治癌症脑转移的作用。该研究的
主要目的为研究优替德隆联合贝伐珠单抗治疗晚期乳腺癌脑转移的疗效和安全性。2022年5月5日至
2023年10月25日期间,共有47例患者入组,其中35例患者的CNS病变未经治疗,12例患者在局部放疗
后出现进展性脑转移。安全性方面,最常见的1–2级不良事件为周围神经病变、中性粒细胞计数减少
等,未出现3级或以上治疗相关的不良事件。有效性方面,CNS-OR为42.6%。截至2024年5月20日,
中位无进展生存期(PFS)为7.7个月,中位总生存期达到15.1个月。详细数据见下图:
-60
-80
-100
确认的部分缓解
确认的疾病稳定
疾病进展
个体患者
图:颅内病灶的影像学缓解情况(n=46)
0 4 8 12 16 20 24 时间(月) | |
---|---|
风险人数 AI 47 32 15 4 3 1 0 |
北京华昊中天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报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续)
0.00
0.20
0.50
0.75
1.00
概
率
图:无进展生存期的KAplAn-Meier曲线
• 优替德隆注射液联合贝伐珠单抗和依托泊苷治疗HER2阴性乳腺癌脑转移I期临床试验
该临床试验结果在2025 ASCO年会现场以口头报告形式公布。该研究旨在探索优替德隆联合贝伐珠单
抗和化疗治疗乳腺癌脑转移的疗效和安全性,以期为这部分患者寻找新的治疗手段,控制颅内肿瘤,
延长患者的生存期。研究共入组34例患者,中位年龄为51岁,其中既往化疗线数中位为3线,10例患者
经贝伐珠单抗治疗,9例患者经针对脑转移的局部治疗。截至2024年12月2日(中位随访10.4个月),
64.7%患者接受了超6周期治疗。疗效方面,CNS-OR为67.6%,CNS-CBR为88.2%。中位CNS-PFS为15
个月,中位总体PFS为6个月。安全性方面,该联合治疗方案总体耐受性良好,大多数TEAE为1–2级,且
可控可逆,接近2/3的患者完成超6个周期的治疗。研究中出现的3–4级TEAE仅包含外周神经病变和骨
髓抑制,且发生率均<10%。详细数据见下图。
60%
40%
20%
0%
-20%
-40%
-60%
-80%
PRSDPD
颅内靶病灶相对于基线的最佳百分比变化 (n=34)
相
对
于
基
线
的
最
佳
变
化
(
%
)
图:颅内靶病灶相对于基线的最佳百分比变化
北京华昊中天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报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续)
• 优替德隆注射液联合贝伐珠单抗治疗肺癌脑转移的关键I期临床试验
鉴于优替德隆在前述临床试验中的表现,我们于2024年6月初在中国递交优替德隆注射液联合贝伐珠
单抗治疗肺癌脑转移的关键I期临床试验的IND申请,并已于2024年9月获得IND批准。2025年1月首例
患者已成功入组。
• 优替德隆注射液联合卡培他滨治疗乳腺癌脑转移的美国关键I期临床试验
我们于2024年3月自FDA取得优替德隆治疗乳腺癌脑转移的OD批准,并于2024年6月获得优替德隆注
射液联合卡培他滨治疗乳腺癌脑转移的关键I期临床试验IND批准。该临床试验已在美国获得伦理批
准,首例患者入组在即。这是优替德隆注射液首次在美国患者人群中用药,是公司国际化战略迈出的
重要一步。
• 优替德隆注射液一线治疗不可切除晚期胰腺癌I期临床研究
胰腺癌是一种高度恶性的肿瘤,基于吉西他滨的联合方案仍是最主要的临床治疗手段。然而胰腺癌细
胞对吉西他滨易产生耐药性,因此治疗效果并不理想。优替德隆能够显著抑制胰腺癌细胞的增殖和集
落形成能力,对胰腺癌模型具有良好的抗肿瘤活性。当与吉西他滨联用时,优替德隆能够显著降低吉
西他滨的IC50值,而不会削弱对肿瘤细胞的杀伤效果,且二者联合的抗肿瘤活性优于传统的紫杉醇联
合吉西他滨。优替德隆注射液联合吉西他滨用于不可切除晚期胰腺癌一线治疗的I期临床研究初步数
据于2024年CSCO年会公布,截至大会报告时止,研究已入组20例不可手术切除且不适合局部治疗的
晚期胰腺癌患者,11例完成首次疗效评估。其中,疾病部分缓解(PR)3例,疾病稳定(SD)5例;客观缓解
率(OR)为27.27%,疾病控制率(DCR)达72.72%,中位总生存期(mOS)为9.57个月。安全性方面,大部分
不良事件为1–2级。数据证明优替德隆联合吉西他滨能够为晚期胰腺癌患者的一线治疗带来良好的生
存获益及疾病控制率,有望改善胰腺癌治疗荒漠的状态,成为胰腺癌新的治疗选择。我们在报告期内
也向FDA递交了优替德隆治疗胰腺癌的OD申请。
• 优替德隆注射液用于多西他赛耐药型转移性去势抵抗性前列腺癌重度预治疗后的Ⅱ期临床
试验
该临床试验结果在本报告期内发布于2024年ASCO年度大会。由于在中国无法使用卡巴他赛和
sipuleucel-T,造成对多西他赛难治的转移性去势抵抗性前列腺癌(mCRPC)的化疗选择有限。这项I期研
究旨在评估UTD1在mCRPC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自2022年3月23日起,共25名mCRC患者入组,中位
年龄为67岁。患者平均接受过4.2线既往抗癌治疗:其中100%接受过多西他赛,96.0%接受过阿比特
龙,80.0%在恩杂鲁胺和╱或阿帕鲁胺治疗后出现病情进展。截至截止日期,PSA缓解率为16.0%。中
位rPFS和OS分别为4.9个月和7.1个月。在10名具有可测量病变的患者中观察到1例PR和4例SD,总体
OR和DCR分别为10.0%和50.0%。最常见的治疗相关不良事件(TRAE)包括周围感觉神经病变、消化不
良、贫血等。没有发生与治疗相关的死亡。这项研究表明,在接受多西他赛治疗后进展的重度预治疗
的转移性去势抵抗性前列腺癌(mCRPC)患者中,展现出良好的疗效和耐受性。
北京华昊中天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报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续)
优替德隆胶囊
在本报告期内,优替德隆胶囊的相关管线进展迅速,我们顺利完成了其在中国和美国的临床I期研究,并在
全球布局了多项大型I/I期临床研究。
• 优替德隆胶囊中国I期临床试验
该研究为优替德隆胶囊在中国开展的首个临床研究,主要目的为考察中国晚期实体瘤患者使用优替德
隆胶囊的安全性及耐受性,次要目的包括评价优替德隆胶囊的有效性及对照优替德隆注射液的绝对生
物利用度。在报告期内,该研究已经完成,患者接受优替德隆胶囊单药治疗,起始剂量为50mg/m
/天,
连续用药5天(2例患者),之后剂量递增至75mg/m
/天,连续用药5天以及75mg/m
/天,连续用药7天(各
3例患者),治疗周期为21天。无患者发生剂量限制性毒性(DLT),最常见的3级及以上不良事件(AE)为腹
泻,在75mg/m
/天、连续用药7天的剂量组中出现,但在支持性治疗后24小时内恢复。推荐75mg/m
/
天、连续用药5天作为单药治疗剂量。有6例患者可评估疗效,其中3例PR(每个队列各1例),3例SD,
DoT为2–13个周期。大多数治疗期间出现的不良事件(TEAE)为1/2级,无不良事件导致死亡或患者退出
研究。30mg/m
优替德隆注射液和60mg/m
优替德隆胶囊的药时曲线下面积(AUCinf)分别为3119.708
hng/mL和2188.184 hng/mL,表明其生物利用度(F%)为35.1%。本研究显示,优替德隆胶囊作为一种微
管抑制剂具有良好的生物利用度、安全性可控,且单药治疗效有前景。
• 优替德隆胶囊联合卡培他滨治疗晚期乳腺癌中国关键临床试验
该研究为接续优替德隆胶囊中国I期临床研究,评价优替德隆胶囊联合卡培他滨治疗晚期转移性乳腺癌
患者的有效性、安全性和药代动力学特征。该研究正在进行中,50例晚期乳腺癌患者入组,其中26例
患者仍在接受治疗。44例患者接受了疗效评估,结果显示有25例PR,14例SD。OR大于56.8%(临床
获益率(CBR)为88.6%)。结果与UTD1的Ⅲ期研究结果一致(在2018年ASCO年会上口头报告的数据显
示,OR为49.8%,CBR为65.8%)。最常见的治疗期间出现的TEAE为腹泻,症状在接受支持性治疗后
恢复。本研究证明优替德隆胶囊在与注射剂型用于晚期乳腺癌治疗时具有相似的有前景的联合治疗
效。我们计划在2025年第四季度完成该试验并向国家药监局提交优替德隆胶囊联合卡培他滨治疗晚期
乳腺癌的pre-NDA申请。
• 优替德隆胶囊联合卡培他滨治疗晚期乳腺癌在中国IT临床试验
该研究正在进行中,亦旨在评价优替德隆胶囊联合卡培他滨治疗晚期转移性乳腺癌患者的有效性和安
全性。33例晚期乳腺癌患者入组,其中15例患者仍在接受治疗。27例患者接受了疗效评估,结果显示
有13例PR,9例SD。OR大于48%(CBR为81.5%)。
• 优替德隆胶囊美国I期临床试验
该研究为优替德隆胶囊在全球范围内的首个进入人体临床研究,主要目的为考察美国晚期实体瘤患者
使用优替德隆胶囊的安全性及耐受性,次要目的包括评价优替德隆胶囊的有效性及PK行为。在报告期
内,该研究已经完成。患者接受优替德隆胶囊单药治疗。起始剂量为25mg/m
/天,连续用药5天,有2
例患者采用该剂量;后续计划在21天周期内,分别将剂量递增至50mg/m
/天(2例患者)、75mg/m
/天(6
例患者)及100mg/m
/天(3例患者),均连续用药5天,以及70mg/m
/天(2例患者),连续用药7天。所有
患者此前均在晚期治疗阶段接受过治疗,最多接受过9线治疗。在治疗过程中,出现了2例DLT事件,分
别为3级和4级腹泻,其中1例发生在连续用药5天的100mg/m
/天的剂量组,另1例发生在连续用药7天
的70mg/m
/天的剂量组。最大耐受剂量(MTD)确定为75mg/m/天,连续用药5天。共有11例患者可评估
疗效,结果为1例CR(卵巢癌)、1例PR(卵巢癌)、7例SD(包括睾丸支持细胞肿瘤、非小细胞肺癌×2、
0 0 9 | 0 1 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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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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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讨论及分析(续)
胰腺导管腺癌×2、阑尾腺癌和软组织肉瘤),最长DoT为12个周期。OR为18.2%,CBR为81.8%。最常
见的治疗期间出现的TEAE为1/2级,包括腹泻、疲劳、恶心、周围感觉神经病变、呕吐和食欲减退(发生
率均≥20%),这些不良事件在接受支持性治疗后均可恢复。本研究显示,优替德隆胶囊在经过重度预
治疗的晚期实体瘤患者中具有鼓舞人心的抗肿瘤活性,且安全性可控。最新的研究结果已于2025年
ASCO年会上壁报展示。
PD
SDSD
PD
SDSD
SDSD
SDSD
PR
SD
CR*
8 0
6 0
4 0
2 0
– 2 0
– 4 0
– 6 0
0 0 20 0 60 1 20 0 70 1 00 0 50 1 60 0 1
5天25 mg/m
/日剂量组
5天50 mg/m
/日剂量组
5天75 mg/m
/日剂量组
5天100 mg/m
/日剂量组
7天70 mg/m
/日剂量组
* CR未确认
肿瘤大小变化百分比
相
对
于
基
线
的
变
化
(
%
)
图:肿瘤最大缩小百分比瀑布图
-20
-40
-60
-80
-100
PD
SD
PR
CR*
- (月)
相
对
于
基
线
的
变
化
(
%
)
图:肿瘤最大缩小百分比蜘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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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优替德隆胶囊联合卡培他滨和奥沙利铂一线治疗PD-L1阴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胃或胃食管
交界处腺癌的国际多中心I/I期临床研究
我们于2024年3月获得FDA就优替德隆胶囊治疗晚期胃癌的OD批准。我们已于2024年下半年就优替
德隆胶囊联合卡培他滨和奥沙利铂一线治疗晚期胃癌的I/I期MRCT与中国家药监局及FDA分别召开
了pre-IND沟通交流和Type C会议,并就研究方案达成了共识。该研究I期部分拟入组78例受试者,计划
在美国和亚洲国家开展,主要目的为评估优替德隆胶囊联合用药的安全性、疗效和药代动力学特征;I
期部分拟入组700例受试者,计划在美国、亚洲、欧洲和其他国家及地区开展,主要终点为总生存期
(OS),次要终点包括无进展生存期(PFS)、OR和安全性。目前,该I/I期临床IND已获得FDA和CDE的批
准,相关研究中心筛选工作正在有序推进,计划于2025年第三季度完成在美国的首例患者入组。
- 、输卵管癌或原发性腹膜癌患者的国际多
中心I/I期临床研究
该研究I期部分拟入组72例受试者,计划在美国和中国多中心开展,主要目的为评估优替德隆胶囊单
药不同给药方案在目标患者人群中的安全性、疗效和药代动力学特征;I期部分拟入组480例受试者,
计划在美国、中国、欧洲及其他国家和地区多中心开展,评价优替德隆胶囊对比研究者选择化疗用于
铂耐药晚期上皮性卵巢癌、输卵管癌或原发性腹膜癌患者的疗效、安全性。目前,该I/I期临床IND已获
得CDE的批准,同时也在准备向FDA提交IND申请,计划于2025年第三季度完成在中国的首例患者入组。
• 优替德隆胶囊联合卡培他滨用于新辅助治疗后未达到病理完全缓解的三阴性早期乳腺癌辅
助强化治疗的I期临床研究
TNBC患者可选择的辅助化疗方案非常有限。优替德隆胶囊可提高用药的顺应性,减少患者的住院时
间,提高用药的便利性,有助于患者长期治疗,大幅度降低患者的临床治疗费用。同时,优替德隆既往
的安全性数据支持优替德隆长期用药,有利于长期的辅助强化治疗。该研究计划入组既往接受过新辅
助化疗且术后未达到病理完全缓解的三阴性早期乳腺癌患者440例,评价优替德隆胶囊联合卡培他滨
对比卡培他滨单药用于新辅助治疗后未达到病理完全缓解的三阴性早期乳腺癌辅助治疗的3年无侵袭
性疾病生存(IDFS)率、总生存(OS)率和安全性。目前组长单位伦理已通过,近期完成首例患者入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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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优替德隆抗体偶联药物
优替德隆抗体偶联药物(ADC)兼具化疗药物的强大效果与抗体药物的肿瘤靶向性优势。鉴于ADC药物在
乳腺癌等适应症上的良好表现,及微管抑制剂药物作为有效载荷进行的临床探索,我们认为优替德隆
作为具有全面临床优势的创新化疗药,有望成ADC药物中的良好载荷,进一步增强我们在多个适应症
上疗效与安全性方面的优势。目前优替德隆抗体偶联药物项目正在有序推进中。
2. 市场推广战略合作
2024年11月14日,本公司与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1015.SZ)(「百洋医药」)全资子公司北
京百洋智合医学成果转化服务有限公司(「百洋智合」)签订市场推广服务协议(「该协议」)。根据该协议,本公
司将授予百洋智合其优替德隆注射液(商品名:优替帝
®
)从2025年1月1日起在中国大陆地区的独家市场推
广权益。百洋智合已于2024年11月向华昊中天支付不可退还的首付款5,000万元人民币;同时根据研发及销
售进度,向本公司支付研发里程碑及销售里程碑款项。本公司将根据年度终端销售额按梯度向百洋智合支
付推广服务费。
我们相信,借此机会,通过与具有优秀市场推广能力的公司开展合作,可以更高效地整合资源,进一步增大
核心产品的市场空间,最大限度发挥我们技术平台的科学及商业价值,加速更多管线的研发和落地,为企业
的持续发展与价值创造奠定坚实基础。
3. 知识产权
我们采用多层次的知识产权保护策略,以最大限度地延长及扩大专利保护的期限及范围。在早期研发过程
中,我们严格而全面的保密制度确保了所有研发活动顺利进行且无机密数据遭泄露。在产品即将商业化
前,我们全方位申请了有关适应症、处方工艺、晶型、高产工程菌等PCT专利。因此,2024年也是我们各项
专利被授权较为集中的一年。在报告期内,我们先后在中国和欧洲各国获得了优替德隆晶型相关PCT专利授
权、在中国、日本、澳洲、欧洲、印度等获得了优替德隆口服制剂相关PCT专利授权、在中国和日本获得了
生产优替德隆的基因工程菌相关PCT专利授权。尤其值得一提的是该高产菌种专利,为优替德隆知识产权保
护体系中的核心专利,保护期至2041年。优替德隆为基因工程菌经过微生物发酵生产所得,化合物分子结
构复杂,难以通过化学全合成或半合成方法实现高效生产和产业化,且化学合成产物与通过基因工程菌微
生物发酵生产的产品可能在质量标准、药物性质、生产成本、临床安全性等方面存在差距。由于基因工程菌
为优替德隆生产的前提条件和核心物料,故其专利的授权会极大提高产品的仿制壁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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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质量控制及效率的持续优化
公司通过多项措施持续推进生产工艺和质量控制及效率的持续优化,具体包括:
• 国产化探索降低成本与提高供应链稳定性
通过培养基、一次性耗材以及辅料等国产化探索,公司在不影响品种产量和质量的基础上,降低了生
产成本。增强了供应链的稳定性,减少了仓储成本,并加强了流动资金的效率。
• 生产批量扩大降本增效
优替德隆注射液在2022年纳入医保,并于2024年完成医保续约,市场需求量逐步增加,为保障患者对
于药品需求,降低企业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公司对优替德隆注射液的生产批量进行了扩大,已
完成药监主管部门的备案(备案号:川备2023024703)。
- :30mg规格
公司综合考虑正开展的临床研究与上市药品说明书用法用量的剂量调整,在原规格5ml:50mg的基础
上,新开发了3ml:30mg规格,以满足临床用药需求,减少药品浪费,节省病人费用支出,提高药品可及
性,并于2024年12月取得优替德隆注射液3ml:30mg《药品补充申请批准通知书》(药品批准文号:国药
准字H20247320)。
• 质量控制优化
公司进一步优化了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推进阶段适用性质量体系和MAH相关质量体系的建设。进一步
完善了药品种档案的建立工作,以确保产品的可追溯性和质量稳定性。
5. 发展战略及业务前景
不断加强研发活动,将我们的产品推向全球
我们将进一步加强研发投入,围绕产品管线,通过自主研发及外部合作,提升产品的商业价值:
— 优替德隆注射液临床试验:
我们将积极推进晚期乳腺癌以外的多个适应症的临床进展,如乳腺癌新辅助、NSCLC、乳腺癌及肺癌
脑转移、胰腺癌等。我们将持续拓展核心产品的更多适应症,以扩大我们未来的市场前景。
— 优替德隆胶囊临床试验:
作为优替德隆的口服剂型,优替德隆胶囊为患者提供更优的便利性及依从性,减轻患者的经济负担,
基于优替德隆胶囊在中美已完成的临床研究的优异数据,我们大力布局优替德隆胶囊的后续I/I期临床
管线,包括三阴乳腺癌辅助强化临床I期研究、晚期胃癌临床I/I期国际多中心研究、晚期卵巢癌临床
I/I期国际多中心研究等三项大型研究均即将完成首例患者入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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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DC产品研发:
鉴于优替德隆有望成ADC药物中良好载荷的潜力,以及我们前期在ADC项目上的探索所取得的进展,
我们将全力开发以优替德隆作为有效载体药物的ADC项目并尽快将其推进至临床阶段,进一步丰富我
们的产品组合,不断增加本公司产品管线的多元化与竞争力。
— 全球活动:
我们将高度重视加快管线项目于海外市场的申报及临床进展,持续不断推进已准予进行临床试验的项
目,并推动更多临床项目走向全球市场。此外,我们正透过于中国境外授权或共同开发优替德隆注射
液及胶囊,积极物色可靠的全球合作伙伴。我们相信,凭借我们强大的研发及生产能力,加上我们丰
富的商业专业知识,我们将是实现为全球患者提供创新抗癌产品的共同目标的全球生物医药公司的首
选合作伙伴。
— 优化生产质量及产能,满足全球需求
我们致力于巩固自身在生产环节的优势,将继续投资于先进的生产设备与最佳生产环境,以更好地满
足研发与生产需求,同时实现规模经济效益,以降低生产环节成本。随著海外的临床试验及商业化的
快速进展,我们将依照cGMP标准,升级与改建生产设施,为未来在全球范围供应产品提供可靠保障。
— 提高品牌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
我们将与合作伙伴百洋医药进一步加强深度合作、更高效地整合双方资源,制定全面的、专业的和差
异化的学术推广计划和商业化开发策略,覆盖全国范围内重点省市区域的医疗机构,以期快速提升优
替德隆注射液市场知名度和渗透率。
— 吸引、培养及留用顶尖人才,加快科技创新和产品商业化
我们高度重视选拔并留用人才。为全面支持我们的发展,我们将继续招募行业领先的研发、临床开发
和商业化专业人士。我们致力为我们的员工提供健全的职业发展和学习机会,来自资深人士的指导、
清晰的职业发展路线、有竞争力的薪酬以及团结互助的工作环境,打造吸引人才和留住志同道合顶尖
人才的企业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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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回顾
收入
报告期内,本集团收入为人民币71.9百万元,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人民币66.6百万元增加7.9%。该变
动乃主要由于我们的产品(「优替德隆注射液」)市场渗透提高导致销售收入增长。
销售成本
报告期内,销售成本为人民币10.8百万元,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为人民币19.8百万元减少45.6%。该变
动乃主要由于我们的产品(「优替德隆注射液」)生产工艺优化所带来的销售成本降低。
毛利及毛利率
由于前述因素,本集团的毛利由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人民币46.8百万元增加30.5%至截至2024年12月
31日止年度的人民币61.1百万元,毛利率按毛利除以收入再将结果乘以100%计算。本集团的毛利率于截至2024
年12月31日止年度为85.0%,而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则为70.3%。毛利及毛利率的增加得益于产品市场
渗透提高导致销售收入增长、产品生产工艺优化所带来的销售成本降低。
其他收入及收益净额
于报告期内,其他收入及收益净额主要包括(i)银行存款利息收入;(i)外汇收益净额;(i)政府补助,即政府为鼓励
我们引入人才及创新而发放的补助;及(iv)强制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已变现及未变现
收益净额。
其他收入及收益净额由2023年人民币31.7百万元减少15.6%至2024的人民币26.7百万元,主要是由于赎回理财产
品致强制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已变现及未变现收益净额减少。
销售及分销开支
销售及分销开支由2023年的人民币95.4百万元减少35.1%至2024年的人民币61.9百万元,主要由于我们严格控制
销售费用而使销售及分销开支减少。
行政开支
行政开支由2023年的人民币43.9百万元增加19.2%至2024年的人民币52.3百万元,主要由于我们的上市开支增加。
研发开支
研发开支由2023年的人民币126.5百万元减少8.1%至2024年的人民币116.3百万元,主要由于随著2023年部分IT
完成,技术服务开支减少。
财务成本
我们的财务成本维持的相对稳定,2024年为人民币56,000元,2023年为人民币57,000元。
8.8 |
---|
8.4 |
1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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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亏损
由于上述原因,我们的亏损由2023年的人民币189.6百万元缩减45.8百万元至2024年的人民币143.8百万元。
主要财务比率
下表载列截至所示日期我们的主要财务比率:
于2024年
12月31日
于2023年
12月31日
流动比率(倍)14.5
速动比率(倍)13.9
资产负债率(%)6.4%
附注:
- 。
- ,再除以流动负债计算。
- 。
流动资产净值
我们的流动资产净额由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人民币589.8百万元增加5.1%至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人民币
620.1百万元。此乃由于我们募集全球发售所得款项现金流入。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们的流动资产为人民币699.3百万元,包括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人民币189.7百万元、银行
定期存款人民币268.8百万元、强制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人民币106.0百万元、预付
款项人民币67.1百万元、存货人民币31.4百万元、贸易及其他应收款28.1百万元以及受限制银行结余8.2百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们的流动负债为人民币79.2百万元,包括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人民币72.9百万元、合同
负债4.7百万元、与关联方有关款项0.9百万元及租赁负债人民币0.7百万元。
资本管理
本集团资本管理的主要目标为维持本集团的稳定性及增长、保障其正常营运及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本集团定期
检讨及管理其资本架构,并根据经营及市场状况的变化及时作出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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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资金及财务资源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们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主要以美元及人民币计值)、银行定期银行存款、受限制银行结
余及强制按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合共为人民币607.6百万元,较截至2023年12月31日
的人民币576.0百万元增加5.5%。该增加主要由于(i)我们募集全球发售所得款项现金流入及(i)报告期内我们的研
发活动、建造我们的研发及生产设施、购买设备、机器及无形资产、辅助日常营运提供资金现金以及受限制银行
资金流出所抵销。
所持重大投资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并无作出或持有任何重大投资(包括在被投资公司的任何投资额占本公司于2024年
12月31日资产总额的5%或以上)。
或然负债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们并无任何或有负债。
资产押记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并无押记资产。
外汇风险
我们主要因银行存款及集团内公司间应收款项以外币计值而面临货币风险。引起此类风险的货币主要是美元。于
报告期内,我们的业务并未因汇率波动而受到任何重大影响。
雇员及薪酬政策
目前我们的员工主要来自中国大陆和香港。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共有147名在职员工。截至2024年12月
31日止年度,本集团所产生的薪酬成本总额为人民币80.5百万元,而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为人民币120.3
百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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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团拥有完善的薪酬体系,确保员工获得公平合理的薪资与奖励。我们严格遵守国家和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
依法缴纳「五险一金」,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保障员工享受
社会保险待遇。对于表现突出的员工,其所有奖励均经人力资源部备案,并作为个人加薪、晋升和晋级的重要依
据。员工除了享有薪资及社会保障保险外,我们还提供带薪年休假、产假、护理假、病假、事假等假期福利,以提
升员工的生活品质,增强他们的归属感。
为认可本公司员工的贡献并激励彼等进一步推动本公司发展,本公司分别于2020年11月、2021年1月及2022年1
月分别批准及采纳员工激励计划。有关进一步详情,请参阅招股章程 「附录七 — 法定及一般资料 — D.首次公开
发售前雇员激励计划」一段。
重大收购及出售
于报告期间,本集团并无作出任何重大投资、重大收购或出售附属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
非无保留审计意见
本公司核数师大信国际(香港)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核数师」)就本集团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
报表发表保留意见(「保留意见」)。本公司管理层(「管理层」)及本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已审阅并同意保
留意见,详情载于独立核数师报告。
保留意见的基础详情
诚如综合财务报表附注16(i)所披露,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内,本集团以代价5,000,000美元(相当于约人
民币35,942,000元)投资于一只非上市基金(「该基金」)的若干无投票权可赎回参与股份。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9号「金融工具」,本公司管理层将该基金于综合财务状况表内分类为强制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
融资产。
该基金从事投资于若干上市及非上市投资(「基金投资」)。本公司董事认为,本集团于该基金的投资于2024年12月
31日的公允价值为5,000,000美元(相当于约人民币35,942,000元),即本集团投资该基金的历史成本,且并无于截
至该日止年度的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中确认任何公允价值收益或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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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核数师未能就该基金的相关资产(包括基金投资)及负债的存在、权利与义务、完整性、准确性及估值获取
充足和适当的审计凭证,而该等资产及负债是计量本集团于该基金的投资公允价值的重要输入数据。核数师亦未
能获取充足和适当的审计凭证以令核数师信纳:(i)本集团于该基金的投资于2024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5,000,000
美元(相当于约人民币35,942,000元)已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3号「公允价值计量」(「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3
号」)妥为厘定及截至该日止年度该投资并无任何公允价值收益或亏损;及(i)相关资料是否已按照香港财务报告准
则第13号及其他适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的规定妥为披露。因此,核数师无法确定是否需要对该等金额作出任何调
整并作出额外披露。
管理层对保留意见的立场、观点及评估
管理层已仔细考虑保留意见及保留意见之基础,并在编制本集团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报表时
与核数师进行持续讨论。本公司管理层认为彼等与核数师就会计政策及主要判断范畴并无重大分歧。决定按原始
成本记录于该基金的投资乃基于以下考虑:(i)该基金尚未达到赎回的最后期限以及本公司也一直在与其沟通要求
提前赎回,且截至2024年12月31日并无减值迹象;(i)资产净值报告显示本集团权益的公允价值超过其原始投资
金额;及(i)该基金的股东已提供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承诺,保证本金及回报。
核数师维持其立场,即由于适当审计凭证不足,故未能就(i)本集团于2024年12月31日于该基金投资500万美元的
公允价值是否已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3号妥为厘定,以及该项投资于截至该日止年度并无公允价值收益或
亏损;及(i)有关资料是否已根据适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的规定妥为披露作出结论。
本公司仅此重申,在该基金的监管和保密限制允许的范围内,本公司已全力配合审计程序,并尽最大努力获取和
提供所需资料。
审计委员会对保留意见的观点
审计委员会已审阅审计意见、相关事实及情况,并已与核数师讨论保留意见。经考虑开曼群岛基金规例的保密规
定,审计委员会知悉,核数师无法取得充足且适当的审计凭证。审计委员会亦与管理层讨论其会计基准及所遇审
计限制的性质。审计委员会同意管理层的立场,并确认本公司已采取所有合理可行的步骤支持审计程序,包括与
该基金保持积极沟通,并设立专用内部资源以回应核数师的查询。
审计委员会进一步确认,核数师遇到的困难主要源于该基金司法管辖区所施加的外部合规限制,而非本公司方面
的任何透明度或合作问题。
北京华昊中天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报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续)
本公司应对非无保留意见的计划
为处理审核保留意见,在基金赎回日期届满前,本公司尽力与基金沟通要求提前赎回, 将通过采取法律程序,以
追讨全部投资金额。
因此,有关核数事项不会对本集团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及其后年度的综合财务报表构成任何持续影响(该
基金的期初余额除外)。
此外,为防止类似核数事项再次发生,本公司已决议日后不再投资于私人或未上市基金架构。该决定已获董事会
批准,并已纳入本公司完善后的投资决策内部监控框架。
董事会(包括审核委员会)及核数师已审阅并认可上述行动计划。无论结果如何,在本公司持续努力及法律进展的
前提下,董事会及审核委员会认为该计划在解决审核保留意见方面属妥当及有效。
北京华昊中天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报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层
董事会由四名执行董事、两名非执行董事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
董事
执行董事
Tang Li(唐莉)博士,62岁,本集团共同创始人,自2005年1月起担任本集团董事,自2020年7月起担任本集团董
事长,自2021年3月起担任本集团首席科学官兼首席营销官。彼于2023年12月调任执行董事。唐博士主要负责本
集团的整体管理、决策、研发、营销及战略规划。自本集团成立以来,唐博士一直是我们创新的主要推动力,监
督我们以科学为本的研发工作。
唐博士亦出任本集团其他成员公司的以下职位,主要负责该等公司的决策:自2016年2月起担任成都华昊中天的
总经理;自2022年7月起担任Biostar Pharma, Inc.的董事、首席执行官兼首席财务官;自2024年11月起担任香港合
生的董事。
唐博士在生物技术领域拥有超过40年经验,自1983年起从事生物医药领域研究,(i)于1983年7月至1985年8月担
任成都生物制品研究所实习研究员;(i)于1985年9月至1988年7月就读于中国协和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研究微生
物基因工程;(i)于1988年8月至1989年12月担任中国医学科学院医药生物技术研究所助理研究员;(iv)于1990年9
月至1994年1月于美国威斯康星大学麦迪逊分校攻读微生物学博士学位;(v)于1994年2月至1998年4月在美国威
斯康星大学麦迪逊分校药学院从事博士后研究;(vi)于1998年5月至2004年10月担任Kosan Biosciences, Inc.的高级
科学家;及(vi)于2006年12月至2012年9月担任大连理工大学教授。
唐博士(i)于1983年7月获得中国武汉大学微生物学理学士学位;(i)于1988年10月获得中国协和医科大学研究生
院微生物基因工程理学硕士学位;及(i)于1994年8月获得美国威斯康星大学麦迪逊分校博士学位。彼在生物技术
领域发表研究论文40余篇,是40余项专利的发明人。唐博士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颁发的国家杰出青年科
学基金获得者。
唐博士和邱荣国博士是配偶,唐博士和唐进先生是兄妹。
Qiu Ronguo(邱荣国)博士,63岁,本集团共同创始人,自2002年7月及2021年3月起分别担任本集团董事及首席
执行官,并自2020年7月起担任副董事长。邱博士自2002年7月起一直担任总经理。彼于2023年12月调任为执行
董事。彼负责本集团的整体管理、战略规划及研发。
邱博士亦出任本集团其他成员公司的以下职位,主要负责该等公司的决策:邱博士亦自2015年1月起担任成都华
昊中天的执行董事,并自2022年7月起担任Biostar Pharma, Inc.的董事兼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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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层(续)
邱博士在生物医药领域拥有超过40年经验。邱博士(i)于1986年12月至1990年1月担任中山大学医学院讲师;(i)于
1990年2月至1992年9月担任加州大学旧金山分校研究学者;(i)于1992年10月至1997年12月担任Onyx
Pharmaceuticals, Inc.的初级科学家;(iv)于1998年1月至2000年10月在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从事博士后研究;(v)于
2000年10月至2001年12月担任Kosan Biosciences, Inc.的科学家;(vi)于2002年1月至2002年6月担任Panomics, Inc.
的项目负责人;及(vi)于2006年12月至2012年9月担任大连理工大学教授。
邱博士分别于1983年7月及1987年8月获得中国武汉大学病毒学士学位及病毒生化学硕士学位。彼于1997年5
月获得乌得勒支大学细胞与分子生物学博士学位。邱博士发表研究论文40余篇,是15余项专利的发明人。
邱博士和唐莉博士是配偶。
张成先生,50岁,自2018年8月起担任董事,并自2021年3月起担任本集团副总经理。彼于2023年12月调任执行
董事。彼负责本集团的整体生产质量管理。张先生于2015年6月首次加入本集团,并于2016年9月获委任为成都
华昊中天的常务副总经理。
张先生在生物技术行业拥有超过20年经验。在加入本集团前,张先生自1998年9月起先后任职于成都制药伍厂及
四川宝兴制药有限公司。之后,张先生于2003年1月至2015年5月任职于成都信立邦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张先生于1998年6月获得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工业分析工程学士学位,并于2013年12月获得中国四川大学制药工
程硕士学位。
关津博士,42岁,于2023年3月获委任为本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彼于2023年12月调任执行董事。彼负责本集团
的项目管理、商业拓展及公共关系。
关博士在制药行业拥有超过13年经验。关博士的过往工作经验包括:(i)于2009年10月至2010年7月担任
AustarPharma LC实习生;(i)于2011年8月至2012年9月担任华润赛科药业有限责任公司雇员;(i)于2012年11月至
2015年11月担任亿腾医药(中国)有限公司技术经理;及(iv)于2015年11月至2022年3月担任泰州亿腾景昂药业股
份有限公司项目管理高级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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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层(续)
关博士于2015年获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并于2020年成为江苏省高级职称考核
认定委员会认可的副主任药师。关博士于2016年获中国医药城「人才特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评为中国医药城
「113人才计划」高层次人才,于2017年获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评为江苏省「六大人才高峰」高层次人才,
于2018年获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评为江苏省「双创人才」之一,并于2022年入选江苏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的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
关博士分别于2006年7月及2011年6月获得中国沈阳药科大学药学(英语)学士学位及药剂学博士学位。
非执行董事
唐进先生,70岁,于2023年12月获委任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彼负责就人力资源及行政事务向董事会提供指引及
建议。
唐先生于2015年12月首次加入本集团,担任成都华昊中天的综合部经理。彼亦自2022年1月起担任成都华昊中天
的行政副总监及人力资源副总监。
唐先生的过往工作经验包括:(i)于1983年8月至1988年8月担任四川省林业技工学校讲师;(i)于1988年10月至
1994年6月担任乐至县磷肥厂工人,并于1994年6月至1995年7月接连担任设备科长及厂长助理;(i)于1994年1
月至1996年12月担任乐至县工业局化工机械工程师;及(iv)于1995年7月起担任四川省乐至县精细化工有限责任
公司副经理,并自1997年9月起担任董事。唐先生于2006年9月退休,直至于2015年12月加入本公司。
唐先生于1993年8月获内江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颁发的机械工程师资格。
唐先生于1983年7月获得中国东北林学院林业机械设计与制造学士学位。
唐先生和唐莉博士是兄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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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层(续)
戴雪芬女士,48岁,于2025年5月获委任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彼负责就本集团的企业及业务战略提供指引及
意见。
戴雪芬女士现任本公司内审总监兼证券总监。戴女士拥有北京大学金融学硕士学位,持有中国高级会计师、美国
注册管理会计师、澳大利亚资深公共会计师及英国资深公共会计师等资格。于2001年7月至2004年7月,担任北
京长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项目经理;于2004年8月至2006年12月,彼先后担任北京联东投资(集团)有限
公司投资项目经理及并购后附属公司的首席财务官助理;于2007年1月至2019年6月,彼先后担任北京约基股份
有限公司首席财务官、董事会秘书及董事副总经理;于2019年7月至今,彼于本公司任职。戴女士还分别持有由
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以及由中国证券业协会颁发的证券从业资格证
书。彼于2024年获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授予「亦城优秀人才」称号。
独立非执行董事
孟颂东博士,55岁,于2022年3月获委任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彼负责监督董事会及为其提供独立意见。
孟博士在微生物行业拥有超过18年经验。孟博士(i)自2007年起担任中国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研究员;(i)自2018年
1月起担任佛山热休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i)自2016年1月起担任太和华美(浙江)医药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首席科学官;(iv)自2016年7月起担任北京热休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执行董事;(v)自2016年9月起担任和泓中
科(厦门)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监事;(vi)自2018年1月起担任宁波热激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
人;(vi)自2018年1月起担任宁波热休医药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vi)自2021年5月起担任
海南热美健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监事;及(ix)于2022年3月至2022年12月担任重庆热休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经理。
孟博士于1991年7月毕业于中国新疆大学,其后于1994年6月毕业于中国科学院新疆生态与地理研究所。彼其后
于1998年7月获得中国科学院沈阳应用生态研究所微生物学博士学位,并于2001年于中国科学院微生物研究所完
成博士后研究。彼其后于2006年5月在美国德州大学西南医学中心完成博士后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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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层(续)
萧恕明先生,55岁,于2025年5月获委任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彼负责监督董事会及为其提供独立意见。
萧恕明先生毕业于香港城市大学,取得会计学士学位。萧先生于2022年4月至2025年1月担任天韵国际控股有
限公司(一家于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的公司,股份代号:6836)的独立非执行董事。萧先生亦于2022年11月至2023
年6月及2023年1月至2023年9月期间分别担任康健国际医疗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3886,一家于香港联交所
主板上市的公司)及京基智慧文化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550,一家于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的公司的执行董事
及非执行董事。萧先生于2022年6月至2022年7月担任东方汇财证券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8001,一家于
香港联交所GEM上市的公司)的非执行董事,且其后于2022年7月调任为执行董事。萧先生自2021年12月起获委
任为东方支付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8613,一家于香港联交所GEM上市的公司)的非执行董事,并自2024
年4月起获委任为天津建设发展集团股份公司(股份号:2515,一家于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的公司)的独立非执行
董事。
彼于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完成专业培训,并为香港会计师公会成员。萧先生拥有超过25年的企业融资经验,
专注于并购、投资、首次公开发售及各类项目的集资活动,其交易组合涵盖私人企业、中国有企业以及香港、
中国、马来西亚、新加坡及印尼的上市公司。
叶陈刚博士,62岁,于2025年5月获委任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彼负责监督董事会及为其提供独立意见。
叶博士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教授兼博士生导师,彼为国务院学委会委员,并为国内最权威的注册会计师(「CPA」)
辅导专家之一。叶博士在好会计教育担任特邀顾问兼首席辅导名师,并为国家会计学院高级访问学者,多年来一
直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以及CPA辅导的命题及研究工作。
叶博士是中国商业伦理与会计职业道德研究方面的权威专家,研究领域涵盖会计、审计与公司治理、商业伦理与
会计职业道德。彼曾主持近二十项国家教委、教育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财政部的重点研究课题,并著有《企业
伦理与会计职业道德》等大量学术著作、译著与教材,辅导近万名CPA考试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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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层(续)
监事
张树丰先生,57岁,自2016年2月起担任监事,并自2021年3月起担任监事会主席。彼负责监督本集团的经营
活动。
张先生(i)自2001年11月北京凯邦光纤科技有限公司成立起担任该公司董事;(i)自2013年8月起担任北京英特莱科
技有限公司董事;(i)自2014年6月起担任北京昂林贸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iv)自2014年11月起担任上海电气康达
医疗器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v)自2016年8月起担任北京崇德英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vi)自2017年3月
起担任天津昂林贸烽高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vi)自2016年6月起担任北京崇德英盛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vi)
自2019年10月起担任北京君科华元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ix)自2019年11月起担任崇德弘信(北京)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经理;及(x)自2021年5月起担任北京中教应急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张先生于1990年7月毕业于中国吉林工业大学,并于1999年7月获得中国清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周荃女士,39岁,自2016年12月起担任监事。周女士于2009年10月首次加入本集团担任本公司会计。彼其后担任
本公司财务经理。周女士曾分别自2020年8月及2022年1月起担任成都华昊中天药业有限公司的监事及财务经
理。彼负责监督本集团的财务事宜。
周女士于2009年6月获得中国西南交通大学运输工程专业学士学位。
孔日祥先生,49岁,自2021年3月起担任职工代表监事。彼负责监督本集团的经营活动。孔先生自2003年3月起于
本公司从事研发工作,并自2018年12月起担任本公司研发总监。
加入本集团之前,孔先生于2002年8月至2003年2月担任中国膜工业协会的协会干事。孔先生分别于1999年7月及
2002年4月获得中国天津科技大学生物化学工程专业学士学位及发酵工程专业硕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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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层(续)
高级管理层
Tang Li(唐莉)博士,为本集团首席科学官兼首席营销官。有关其履历详情,请参阅上文「—董事—执行董事」一段。
Qiu Ronguo(邱荣国)博士,为本集团首席执行官。有关其履历详情,请参阅上文「—董事—执行董事」一段。
张成先生,为本集团副总经理。有关其履历详情,请参阅上文「—董事—执行董事」一段。
关津博士,为本集团副总经理。有关其履历详情,请参阅上文「—董事—执行董事」一段。
刘开林先生,为本集团董事会秘书及投资总监,43岁,自2020年7月起担任本公司投资总监,并自2020年9月起担
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兼投资总监。彼负责协助董事会及本集团的公司资料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管理。
刘先生于2008年5月至2014年3月在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任职,于2014年4月至2015年2月担任中信建投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资本市场部副总裁,于2015年3月至2018年7月担任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票销售部高
级经理,并于2018年7月至2020年7月担任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投资银行部董事。
刘先生于2006年7月获得中国西北政法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经济学士学位,并于2008年6月获得中国南开大学
应用经济与金融学硕士学位。
彭飞先生,为本集团财务总监,52岁,自2022年3月起担任本公司财务总监。彼负责本集团的财务、会计及税务
事宜。彭先生于1991年9月至2004年8月在铁道部建厂局三处从事财务管理工作。彼其后于2004年9月至2012年3
月担任成都瑞欣生物医药技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于2013年7月至2021年3月于兴科蓉医药控股有限公司(一间于
联交所上市的公司(股份代号:6833)及╱或其附属公司任职,其最后职位分别为:兴科蓉医药控股有限公司财
务副总监、四川兴科蓉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及西藏林芝紫光药业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彼随后于2021年3
月至2021年12月担任西藏月王药诊生态藏药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彭先生于2009年4月取得四川省人事厅注册税务师资格,于2013年4月取得成都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高级会
计师资格,并于2017年4月取得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注册会计师资格。
彭先生于2006年12月毕业于中国西南财经大学。
北京华昊中天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报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层(续)
联席公司秘书
刘开林先生于2024年10月31日(上市之日)获委任为本集团联席公司秘书之一。有关刘先生的进一步详情,请参
阅上文「—高级管理层」一段。
陈奕斌先生于2024年10月31日(上市之日)获委任为本集团联席公司秘书之一。陈先生现为天房津城(香港)有限
公司财务总监。陈先生在财务会计方面拥有超过18年的经验,历任天房酒店管理私人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及财务主
管、五谷磨房食品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公司秘书、新鸿基地产代理有限公司酒店部门财务总监、卓尔集团有限公司
财务总监及公司秘书、超越集团有限公司高级财务经理、安永(上海)╱安永(澳大利亚)高级会计师及致同会计师
事务所高级会计师。
董事资料变更
公司2024年9月27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
案》,同意王立新先生辞去独立非执行董事职务,同意补选漆静瑶女士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漆静瑶女士、冉栋先生分别于2025年3月26日、2025年4月10日辞去独立非执行董事职务,公司2025年5月23日
召开股东特别大会审议并通过《审议及批准建议补选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萧恕明先生、叶陈刚博士
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公司2025年5月23日召开股东特别大会审议并通过《审议及批准建议补选非执行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戴雪芬女
士为非执行董事。朱湃先生于2025年5月23日辞任公司非执行董事。
自2024年10月23日刊发本公司招股章程起截至本报告日期,除本年报所披露者外,概无其他董事资料变动须根
据上市规则第13.51B(1)条规定予以披露。
北京华昊中天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报
董事会报告
董事会欣然提呈本董事会报告,连同本集团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
董事
董事会现由九名董事组成,包括四名执行董事、两名非执行董事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
执行董事
Tang Li(唐莉)博士(董事长、执行董事、首席科学官兼首席营销官)
Qiu Ronguo(邱荣国)博士
张成先生
关津博士
非执行董事
唐进先生
戴雪芬女士(于2025年5月23日获委任)
独立非执行董事
孟颂东博士
萧恕明先生(于2025年5月23日获委任)
叶陈刚博士(于2025年5月23日获委任)
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的履历详情载于本年报「董事及高级管理层」一节。
公司2024年9月27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
案》,同意王立新先生辞去独立非执行董事职务,同意补选漆静瑶女士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漆静瑶女士、冉栋先生分别于2025年3月26日、2025年4月10日辞去独立非执行董事职务,公司2025年5月23日
召开股东特别大会审议并通过《审议及批准建议补选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萧恕明先生、叶陈刚博士
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公司2025年5月23日召开股东特别大会审议并通过《审议及批准建议补选非执行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戴雪芬女
士为非执行董事。朱湃先生于2025年5月23日辞任公司非执行董事。
自2024年10月23日刊发本公司招股章程起截至本报告日期,除本年报所披露者外,概无其他董事资料变动须根
据上市规则第13.51B(1)条规定予以披露。
本公司已接获各独立非执行董事根据上市规则第3.13条作出的其独立性年度确认。本公司认为全体独立非执行董
事均属独立人士。
北京华昊中天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报
董事会报告(续)
主营业务
本公司是一家合成生物学技术驱动的生物医药公司,致力于肿瘤创新药产品的产品研发、生产及商业化。
本集团的活动及详情载于本年报综合财务报表附注1。本集团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业绩的分析载于本年
报「管理层讨论及分析」一节。
自上市日期起及直至本报告日期,并无本集团主要业务性质的重大变动。
业务回顾
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条例附表5所规定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对本集团业务的审阅(包括对本集团未来业
务发展以及董事在衡量本集团业务表现时所采纳的主要财务及营运表现指标的讨论与分析)载于本年报「管理层
讨论与分析」及「财务概要」各节。该等讨论构成本董事会报告的一部分。自财政年度末以来发生的对本公司造成
影响的事件,载于本年报「报告期后重大事项」一节。
业绩
本集团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业绩载于载于本年报综合财务报表。
股息
董事会已决议不建议派付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末期股息(2023年:无)。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概无股东放弃或同意放弃任何股息的安排。
股本及已发行股份
本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股本变动的详情及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已发行股份的详情载于本
年报综合财务报表附注27。
北京华昊中天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报
董事会报告(续)
储备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概无任何可分派储备。
本公司及本集团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储备变动的详情载于本年报综合财务报表附注29及第104页的综
合权益变动表。
股东周年大会
本公司将于2025年8月25日(星期一)下午三时正假座中国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22号院3号楼12层
1202B举行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通告将按上市规则规定的方式于适当时候刊发及寄发予股东。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为确定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于会上投票的资格,本公司将于2025年8月20日(星期三)至2025年8月25日(星期一)
(包括首尾两日)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以厘定有权出席将于2025年8月25日(星期一)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
并于会上投票的股东资格。于2025年8月20日(星期三)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的股东将有权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于
会上投票。
为符合资格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于会上投票,所有过户文件连同相关股票及转让表格必须于2025年8月19日(星
期二)下午四时三十分前交回本公司的香港H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
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至1716号铺。
主要风险及不明朗因素
下表概述本集团面临的若干主要风险及不确定因素(当中部分因素并非我们所能控制)概要:
- ;
- ;
- 、发现新候选药物或获取引入许可的能力;
- 、开发及商业化的所有重大方面均受到严格监管;
- ;
- ;
北京华昊中天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报
董事会报告(续)
- ;及
- 、业务及营运的风险。
然而,以上并非详尽列表。投资者于我们的H股作出任何投资前,务请自行判断或咨询彼等各自的投资顾问。有
关本集团面临的其他风险及不确定性的详情,请参阅招股章程「风险因素」一节。
与风险有关的措施,请参阅本年报「企业管治报告」。
环境政策及表现
本集团致力履行社会责任、改善雇员福利及促进发展、保护环境、回馈社会并实现可持续增长。
本公司环境政策及表现的进一步详情载于本年报根据上市规则第13.91条及上市规则附录C2所载的环境、社会及
管治报告指引刊发的「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遵守相关法律及法规
据董事会及管理层所知,本集团已于所有重大方面遵守对本集团业务及营运有重大影响的相关法律及法规。报告
期内,本集团概无严重违反或不遵守适用法律及法规的情况。
主要客户及供应商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五大供应商占本集团采购总额的25.4%,而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占
本集团采购总额的34.2%。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单一最大供应商占本集团采购总额的12.6%,而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占本集团采购总额的15.4%。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五大客户占本集团总收入的78.9%,而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占本集
团总收入的88.5%。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单一最大客户占本集团总收入的33.6%,而截至2023年
12月31日止年度占本集团总收入的32.7%。
于报告期内,无董事或任何彼等紧密联系人(定义见上市规则)或任何股东(据我们的董事所深知及确信,拥有本
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5%以上)于本集团五大客户或供应商拥有任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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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报告(续)
与利益相关者的主要关系
本集团深明投资者、雇员、客户、供应商及对本公司有重大影响及本公司的成功所依赖的其他利益相关者等各方
利益相关者乃本集团取得成功的关键。本集团与彼等联系、合作并培养稳固关系,致力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
有关本公司与其投资者、雇员、客户、供应商及对本公司有重大影响及本公司的成功所依赖的其他利益相关者的
主要关系的详情载于本年报「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财务概要
本公司H股于2024年10月31日在联交所上市。本集团最近三个财政年度的业绩、资产及负债的概要载于本年报
「三年财务摘要」一节。本概要并不构成经审计综合财务报表的一部分。
展望
有关本公司业务未来发展的描述载于「管理层讨论与分析—未来及展望」。
董事及监事的服务合约
我们已与我们的每一位董事及监事订立服务合约,其载有(其中包括)与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的
条款。
该等服务合约的主要内容为:(a)各合约的期限为由其委任各自生效日期起计三年;及(b)各合约根据其各自条款终
止。服务合约可以根据公司章程和适用规则续签。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我们概无与我们的任何董事及监事(各自以董事或监事身份)订立或拟订立任何服务合约(不
包括在一年内到期或可由本集团任何成员公司于一年内终止而无须支付赔偿(法定赔偿除外)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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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报告(续)
雇员及薪酬政策
有关年内本集团雇员及薪酬政策的检讨载于本年报「管理层讨论与分析—财务回顾—雇员及薪酬政策」一节。
退休福利计划
本集团退休福利计划的详情载于本年报综合财务报表附注34。
董事及监事的酬金以及五名最高薪人士
我们的董事及监事(其中部分亦为本公司雇员)以酬金、薪金、津贴、酌情花红、以股份支付为基础的薪酬、退休
福利计划供款及其他实物福利的形式收取报酬。
本集团董事及监事的薪酬经由股东会参考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并考虑个人表现及可资比较的市场统计数
据后厘定。本集团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经由董事会参考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出的建议,并考虑个别表现及可资比
较的市场统计数据后厘定。
有关报告期间的董事、最高行政人员及五名最高薪人士薪酬的详情载于本年报综合财务报表附注10。
于报告期间,本集团并无向任何董事、监事及任何五名最高薪酬人士支付任何酬金作为吸引其加入本集团或加入
本集团后的奖励,或作为离职赔偿。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概无董事或监事放弃或同意放弃任何酬金。
董事及监事于重大交易、安排或合约中的权益
除本年报所披露者外,概无董事及监事及任何与董事或监事有关的实体于由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订立并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内或结束时仍然存续的任何重大交易、安排或合约中直接或间接拥有重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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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报告(续)
控股东于重大合约中的权益
除本年报所披露者外,概无控股东或彼等各自的附属公司于由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订立并于截至2024年
12月31日止年度内或结束时仍然存续的任何重大合约(不论是否有关向本集团提供服务或有关其他事宜)中直接
或间接拥有重大权益。
董事于竞争业务的权益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董事概无于与本集团业务直接或间接构成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中拥有任何权益。
非执行董事可能时常在大医疗和大健康领域内的私人或者公众公司担任董事职务。然而,由于该等非执行董事并
非执行管理团队的成员,我们认为,彼等在该等公司作为董事的权益将不会导致我们在经营业务方面不能独立于
彼等可能不时出任非执行董事一职的其他公司。
管理合约
于上市日期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及直至本报告日期,本公司概无与除董事或任何本公司全职雇员以外的人士
订立任何有关本公司全部或绝大部分业务的管理及行政合约,亦无有关合约仍然存续。
关连交易
自上市日期起及直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并无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进行任何须予披露的非豁免关连交易或持续关
连交易。
载于本年报综合财务报表附注33的关联方交易均不构成上市规则第14A章所界定的关连交易或持续关连交易。自
上市日期起及直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已根据上市规则第14A章遵守披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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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报告(续)
重大诉讼
本公司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并无新增涉及任何重大诉讼或仲裁。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董事
亦并不知悉任何待决或针对本集团的重大诉讼或申索。
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的上市证券
于上市日期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购买、出售或赎回任何本公司上市证券。
银行贷款及其他借款
本集团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银行贷款及其他借款的详情载于本年报综合财务报表附注26。截至2024年
12月31日止年度,本公司并无违反任何对本集团营运有重大影响的贷款协议条款。
已发行债权证
于报告期间,本集团并无发行任何债权证。
根据上市规则持续披露责任
就本年报而言,本公司并无上市规则第13.20、13.21及13.22条项下的任何其他披露责任。
物业、厂房及设备
有关本集团报告期间的物业、厂房及设备变动的详情载于本年报综合财务报表附注13。
公众持股量充足
根据本公司公开可得的资料及据董事所知,自上市日期起及于本年报日期,本公司已按照上市规则的要求维持规
定公众持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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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报告(续)
捐赠
于报告期间,本集团并无作出任何慈善或其他捐款。
企业管治
本公司一直致力于实现高标准的企业管治,以维护股东权益以及提升企业价值及问责性。有关本公司采纳的企业
管治常规的资料载于本年报「企业管治报告」。
优先配售权
根据本公司的公司章程或中国法律,概无有关本公司股份优先配售权的条文,规定本公司须按比例向现有股东提
呈发售新股份。
税务宽免及豁免
本公司并不知悉本公司股东因持有本公司上市证券而获得任何税务宽免及豁免。
获准许的弥偿条文
于报告期间,本公司已为本集团的董事投购了适当的责任保险,有关保险仍然有效。
董事收购股份或债权证的权利
于报告期间内任何时间,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订立任何安排以使董事可透过收购本公司或任何其他法
团的股份或债权证而获利;及概无董事及彼等任何配偶及18岁以下子女有权认购本公司或任何其他法团的权益
或债务证券,且概无行使任何有关权利。
股权挂钩协议
除下文「员工持股平台」所披露者外,本集团于报告期间并无订立或截至2024年12月31日亦无存续股权挂钩协议,
从而将会或可能会导致本公司发行股份或令本公司须订立任何将会或可能会导致本公司发行股份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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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报告(续)
权益披露
- 、监事及最高行政人员在本公司或其相联法团的股份、相关股份及债权证中的
权益及淡仓
于2024年12月31日,我们的董事、监事及本公司最高行政人员在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联法团(定义见证券及期
货条例第XV部)的股份、相关股份或债权证中拥有(i)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7及8分部须通知我们及联
交所的权益及淡仓(包括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的有关条文被当作或视为拥有的权益及淡仓),或(i)根据证券
及期货条例第352条须记入该条文所述登记册的权益及淡仓,或(i)根据上市规则所载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
券交易的标准守则须知会我们及联交所的权益及淡仓,如下:
董事╱监事╱
最高行政人员姓名股份描述个人权益配偶权益法团权益
所持有股份或
拥有权益的
股份数目
持股量占本公司
股本总额的
概约百分比 (%)
Tang Li(唐莉)
(董事长、执行董事、
首席科学官
兼首席营销官)
H股1,437,17382,23443,785,10845,304,51515.86
非上市股份2,155,759123,35155,551,18957,830,29912.43
Qiu Ronguo(邱荣国)
(副董事长、执行董事
兼首席执行官)
H股—45,222,28182,23445,304,51515.86
非上市股份—57,706,948 123,35157,830,29912.43
本公司相联法团股份的好仓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董事、监事及最高行政人员概无于本公司或其相联法团
的股份、相关股份及债权证中拥有任何已计入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52条须予存置的登记册的权益或淡
仓,或根据标准守则须知会本公司及联交所的权益或淡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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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报告(续)
B. 主要股东在本公司股份及相关股份中的权益及淡仓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董事作出合理查询后所知,下列人士于股份或相关股份中拥有根据证券及
期货条例第XV部第2及第3分部条文须向本公司及联交所披露的权益或淡仓,及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
条须登记于本公司存置的登记册的权益或淡仓:
就董事所知,紧随全球发售及非上市股份转换为H股完成后,以下人士将于股份或相关股份中拥有根据证券
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2及3分部的条文须向我们及联交所披露的权益及╱或淡仓,或直接或间接拥有附带权
利可在所有情况下于本公司股东会上投票的任何类别股本面值5%或以上的权益:
股东姓名╱名称身份╱权益性质股份数目及说明
占本公司
权益的
概约百分比
(%)
股份数目
及说明
占本公司
权益的概约
百分比
(1)
(%)
占非上市股份╱
H股(如适用)权益
的概约百分比
(1)(6)
(%)
Tang Li(唐莉)博士
(2)(3)(5)
实益拥有人;配偶权
益;于受控法团的
权益
103,134,814股
非上市股份
29.4757,830,299股
非上市股份
15.8639.11
45,304,515股
H股
12.4320.90
Qiu Ronguo
(邱荣国)博士
(2)(3)(5)
配偶权益;于受控法团
的权益
103,134,814股
非上市股份
29.4757,830,299股
非上市股份
15.8639.11
45,304,515股
H股
12.4320.90
Kevin Zhang
(5)
于受控法团的权益40,505,885股
非上市股份
11.5720,252,942股
非上市股份
5.5613.70
20,252,943股
H股
5.569.35
Hanah Qiu
(5)
于受控法团的权益 40,505,885股
非上市股份
11.5720,252,942股
非上市股份
5.5613.70
20,252,943股
H股
5.569.35
Baygen QT Inc.
(5)
实益拥有人40,505,885股
非上市股份
11.5720,252,942股
非上市股份
5.5613.70
20,252,943股
H股
5.569.35
上海馨升实益拥有人34,798,296股
非上市股份
9.946,798,296股
非上市股份
1.864.60
28,000,000股
H股
7.6812.92
国投创业实益拥有人29,426,685股
非上市股份
8.4129,426,685股
非上市股份
8.0719.90
上海岱实益拥有人24,475,926股
非上市股份
6.9912,237,963股
非上市股份
3.368.28
12,237,963股
H股
3.365.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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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报告(续)
股东姓名╱名称身份╱权益性质股份数目及说明
占本公司
权益的
概约百分比
(%)
股份数目
及说明
占本公司
权益的概约
百分比
(1)
(%)
占非上市股份╱
H股(如适用)权益
的概约百分比
(1)(6)
(%)
倚锋投资
(6)
于受控法团的权益21,827,261股
非上市股份
6.2421,827,261股
H股
5.9910.07
珠海京蓉
(3)
实益拥有人20,392,815股
非上市股份
5.8312,235,689股
非上市股份
3.368.27
8,157,126股
H股
2.243.76
珠海华锦
(4)
实益拥有人19,220,863股
非上市股份
5.4911,532,518股
非上市股份
3.167.80
7,688,345股
H股
2.113.55
- ,867,143股非上市股份及216,720,857股H股得出,包括(i)合计202,132,857股份由非上市股份转换
所得及(i)14,588,000股根据全球发售将予发行的股份。
- (唐莉)博士为Qiu Ronguo(邱荣国)博士的配偶。因此,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Tang Li(唐莉)博士被视为于Qiu Ronguo(邱荣国)
博士拥有的任何股份中拥有权益及Qiu Ronguo(邱荣国)博士被视为于Tang Li(唐莉)博士拥有权益的任何股份中拥有权益。
- ,Tang Li(唐莉)博士及Qiu Ronguo(邱荣国)博士分别为珠海京蓉的普通合伙人及有限合伙人,珠海京蓉持有全部已
发行股份的5.59%。截至本年报日期,珠海京蓉由Tang Li(唐莉)博士及Qiu Ronguo(邱荣国)博士分别拥有51%及49%股权。因此,
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Tang Li(唐莉)博士被视为于该等由珠海京蓉持有的股份中拥有权益。作为珠海京蓉的普通合伙人,Tang Li(唐
莉)博士被视为于珠海京蓉拥有实际控制权,故为珠海京蓉的控制人。截至本年报日期,北京北进缘持有全部已发行股份的0.12%,
而北京北进缘由Tang Li(唐莉)博士及Qiu Ronguo(邱荣国)博士分别拥有51%及49%股权。因此,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Tang Li(唐莉)
博士及Qiu Ronguo(邱荣国)博士被视为于该等股份中拥有权益。
- ,Tang Li(唐莉)博士为珠海华锦(为雇员激励平台之一)的普通合伙人,珠海华锦持有全部已发行股份的5.27%。因
此,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Tang Li(唐莉)博士被视为于该等由珠海华锦持有的股份中拥有权益。作为珠海华锦的普通合伙人,Tang
Li(唐莉)博士被视为于珠海华锦拥有实际控制权,故为珠海华锦的控制人。
- ,Kevin Zhang、Hanah Qiu、Tang Li(唐莉)博士及Qiu Ronguo(邱荣国)博士分别拥有Baygen QT Inc.的43.5%、
43.5%、6.5%及6.5%股权。Kevin Zhang及Hanah Qiu为Tang Li(唐莉)博士的子女。根据Tang Li(唐莉)博士、Qiu Ronguo(邱荣国)博
士、Kevin Zhang及Hanah Qiu于2021年8月21日作出的不可撤销代理委任书,Kevin Zhang及Hanah Qiu已向Tang Li(唐莉)授出不可撤
销代理委任书,将Baygen QT Inc.已发行及未发行股份的所有投票权归属予Tang Li(唐莉)。因此,Baygen QT Inc.为Tang Li(唐莉)博士
控制的公司,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Tang Li(唐莉)博士被视为于该等股份中拥有权益。有关对Baygen QT Inc.的控制权及权力的进一
步详情,请参阅「历史、发展及公司架构—公司架构—紧接全球发售完成前的公司架构」一段。
- ,深圳市倚锋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倚锋投资」)为倚锋睿华及倚锋十四的普通合伙人,各自持有全部已发行股
份的4.49%及1.50%。
- ,非上市股份及H股均为本公司股本中的普通股,并被视为一类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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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报告(续)
员工持股平台
为认可本公司员工的贡献并激励彼等进一步推动本公司发展,本公司根据中国法律成立珠海华锦、珠海华欣、珠
海华蓉三个员工持股平台。
本公司股份于2024年10月31日在联交所上市。于上市前,三个员工持股平台所持有的全部股份均已授予相关
人士。
以下为本公司分别于2020年11月18日、2021年1月1日及2022年1月10日采纳的雇员激励计划(各为「珠海华锦雇
员激励计划」、「珠海华欣雇员激励计划」及「珠海华蓉雇员激励计划」,统称「雇员激励计划」)的主要条款概要。有
关雇员激励计划详情,请参阅招股章程「历史、发展及公司架构—雇员激励平台」。
雇员激励计划并不受上市规则第17章的条文所规限,原因是上市后将不会根据雇员激励计划授出股票。雇员激励
计划项下的所有奖励均已悉数授出。
目的
雇员激励计划旨在进一步激发本公司管理层成员及人员的积极性,提升本公司的整体竞争力,并确保实现本公司
未来发展战略的业务目标。雇员必须依据且受限于相关雇员激励协议条款行使权利。
管理
本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及批准雇员激励计划,并已授权董事长Tang Li(唐莉)博士(可转授权予总经理)制定、修订
及终止雇员激励计划。
监事会是雇员激励计划的监督机构,负责核实承授人名单,监督雇员激励计划的实施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组
织章程细则。
奖励
雇员激励计划项下的奖励(「奖励」)赋予雇员激励计划参与者权利,可于授出奖励时获得雇员激励平台(作为有限
合伙人)的合伙权益的权利。
投票权
所有雇员激励计划项下的承授人均获告知并确认,根据合伙协议的条款,珠海华锦、珠海华欣及珠海华蓉的普通
管理合伙人Tang Li(唐莉)博士有权在本公司股东会上代表珠海华锦、珠海华欣及珠海华蓉并分别独立行使投
票权。
北京华昊中天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报
董事会报告(续)
更改、终止和回购
当承授人的职位发生变化,但其仍为本公司雇员,或本公司正式任命他们在相关附属公司任职时,授予的受限制
股票单位将不予更改。
当承授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除非本公司另有决定,否则自该情形发生之日起,已授予的受限制股票单位将由
各雇员激励平台的普通管理合伙人或指定的符合激励条件的另一实体回购:
- 、组织章程细则或内部管理制度,或雇佣合同订明的过失或玩忽职守行为,或严重损害本
公司利益或声誉的行为,或导致本公司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
- 、贪污、挪用公款、盗窃、泄露商业技术秘密等违法违纪行
为,从而损害本公司的利益及声誉;
- ;或
- 。
于签署股权激励协议后三年内,当承授人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除非本公司另有决定,否则未禁售或未归属的受
限制股票单位将由各雇员激励平台的普通管理合伙人或指定的符合激励条件的另一实体回购:
- ;
- ;
- ,包括但不限于终止劳动或雇佣合同、自愿辞职、因
缺勤而被解雇或合同到期后不予续约;
- 、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或
- 。
承授人丧失工作能力、退休、身故的,受限制股票单位按照雇员激励计划的具体规定进行处置。
本公司与各雇员激励平台将厘定其他未尽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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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报告(续)
珠海华锦雇员激励计划
本公司于2020年11月18日采纳珠海华锦雇员激励计划。以下为珠海华锦雇员激励计划的主要条款概要。
主要条款
实施架构及平台
珠海华锦为一家于2020年11月13日在中国成立的有限合伙,作为雇员激励平台。截至本年报日期,珠海华锦认购
本公司约5.49%注册资本。有关更多详请,请参阅招股章程「历史、发展及公司架构—雇员激励平台—珠海华锦」
各段。
合资格参与者及奖励之授出
根据珠海华锦雇员激励计划,合资格参与者为我们研发管理团队的管理团队成员及相关成员。下列人士不得获选
为珠海华锦雇员激励计划的参与者:
- ;
- ;或
- 、监事或高级管理层的人士。
珠海华锦雇员激励计划的参与者将获授该计划项下的奖励,彼等有权作为有限合伙人取得珠海华锦的合伙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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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报告(续)
授出奖励之详情
截至本年报日期,珠海华锦持有19,220,863股本公司股份。下表载列截至本年报日期珠海华锦的预期合伙权益结
构及根据珠海华锦雇员激励计划向我们研发管理团队核心人员(即相关奖励的承授人)各自授出的奖励有关的概
约相应股份数目:
姓名
占珠海华锦的概约预
期合伙权益
(附注)
(%)
截至本年报日期
根据珠海华锦雇员
激励计划所授予奖励
的相应概约股份数目
Tang Li(唐莉)72.1713,871,086
Qiu Ronguo(邱荣国)4.25816,619
唐进4.25816,619
孔日祥4.25816,619
胡喆4.25816,619
唐昌俊4.25816,619
张成4.25816,619
关津1.30250,036
聂秀清1.04200,029
总计100.0019,220,863
附注: 根据我们目前有效的激励计划以及与相关人员订立的激励协议,该表反映了珠海华锦及其合伙人拥有的预期合伙权益。然而,由于珠海华
锦与王海波开展的法律程序,在相关部门进行的正式登记呈现出另一种合伙结构。倘法律程序判决有利于珠海华锦,则上述合伙权益应向
相关部门登记。
北京华昊中天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报
董事会报告(续)
珠海华欣雇员激励计划
本公司于2021年1月1日采纳珠海华欣雇员激励计划。以下为珠海华欣雇员激励计划的主要条款概要。
主要条款
实施架构及平台
珠海华欣为一家于2021年1月5日在中国成立的有限合伙,作为雇员激励平台。截至本年报日期,珠海华欣认购本
公司约4.00%注册资本。有关更多详请,请参阅招股章程「历史、发展及公司架构—雇员激励平台—珠海华欣」
各段。
合资格参与者及奖励之授出
根据珠海华欣雇员激励计划,合资格参与者为本公司销售团队的成员及相关人员。下列人士不得获选为珠海华欣
雇员激励计划的参与者:
- ;
- ;或
- 、监事或高级管理层的人士。
珠海华欣雇员激励计划的参与者将获授该计划项下的奖励,彼等有权作为有限合伙人取得珠海华欣的合伙权益。
北京华昊中天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报
董事会报告(续)
授出奖励之详情
截至本年报日期,珠海华欣持有14,002,034股本公司股份。下表载列珠海华欣在商业登记变更程序完成后的合伙
权益结构及本公司销售团队的成员及相关人员(即相关奖励的承授人)各自的认购资本:
姓名
占珠海华欣的
概约合伙权益
(%)
截至本年报日期
根据珠海华欣雇员
激励计划所授予奖励
的相应概约股份数目
Tang Li(唐莉)85.1811,926,823
陈欣4.05567,172
聂秀清2.14300,044
吴可0.4360,009
关津1.07150,022
韩文朋1.07150,022
黄玉林0.99138,440
郭大伟0.2940,006
徐隆0.91127,258
张芊1.23172,265
张峰0.71100,015
黄瑾0.4765,119
郑力0.6591,063
戴雯0.4157,888
刘晓峰0.2433,535
孙庆亮0.1622,353
总计100.0014,002,034
北京华昊中天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报
董事会报告(续)
珠海华蓉雇员激励计划
本公司于2022年1月10日采纳珠海华蓉雇员激励计划。以下为珠海华蓉雇员激励计划的主要条款概要。
主要条款
实施架构及平台
珠海华蓉为一家于2022年3月9日在中国成立的有限合伙,作为雇员激励平台。截至本年报日期,珠海华蓉认购本
公司约1.43%注册资本。有关更多详请,请参阅招股章程「历史、发展及公司架构—雇员激励平台—珠海华蓉」
各段。
合资格参与者及奖励之授出
根据珠海华蓉雇员激励计划,合资格参与者为本公司管理团队的成员及相关人员。下列人士不得获选为珠海华蓉
雇员激励计划的参与者:
- ;
- ;或
- 、监事或高级管理层的人士。
珠海华蓉雇员激励计划的参与者将获授该计划项下的奖励,彼等有权作为有限合伙人取得珠海华蓉的合伙权益。
北京华昊中天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报
董事会报告(续)
授出奖励之详情
截至本年报日期,珠海华蓉持有5,000,724股本公司股份。下表载列珠海华蓉的合伙权益结构及本公司管理团队的
成员及相关人员(即相关奖励的承授人)各自的认购资本:
姓名
占珠海华蓉的
概约合伙权益
(%)
截至本年报日期
根据珠海华蓉雇员
激励计划所授予奖励
的相应概约股份数目
Tang Li(唐莉)34.571,728,653
刘开林17.30865,225
Qiu Ronguo(邱荣国)16.33816,618
张维秀5.80290,042
张川4.00200,029
彭飞4.00200,029
戴雪芬3.00150,022
周荃2.20110,016
黄傲霜2.20110,016
宋潇琦1.4070,010
谢纯斌1.1055,008
苏玉霞1.1055,008
王爱民1.1055,008
李旭1.1055,008
肖士材1.1055,008
徐强1.0050,007
刘可欣1.0050,007
孙营0.5025,004
李世东0.2010,001
杨丽莎0.2010,001
杨茜0.2010,001
杨明武0.2010,001
杨艳0.2010,001
何伟0.2010,001
总计100.005,000,724
北京华昊中天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报
董事会报告(续)
全球发售所得款项净额用途
本公司以每股16港元发行14,588,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的H股(该等股份于上市日期在联交所主板上市)。
我们获得全球发售所得款项净额(经扣除包销佣金以及相关成本及开支后)约195.89百万港元。招股章程「未来计
划及所得款项用途」一节所披露的所得款项净额的拟定用途及预期时间表并无变动或延迟。下表载列于2024年12
月31日的所得款项净额的计划用途及实际用途:
占所得款项
净额总额的
百分比
分配所得
款项净额
截至2024年
12月31日
止年度
已动用金额
截至2024年
12月31日
未动用金额
使用余下未动用
所得款项净额之
预期时间表拟定用途(百万港元)(百万港元)(百万港元)
(i) 为我们的核心产品优替德隆注射液提供资金44.9%87.95087.95
用于资助优替德隆注射液在中国用于乳腺癌新辅
助治疗的I期临床试验9.8%19.20019.202026年中前
用于资助优替德隆注射液在中国用于晚期NSCLC
的I期临床试验11.8%23.12023.122026年底前
用于资助优替德隆注射液在中国用于肺癌脑转移
的I期(关键)临床试验4.6%9.0109.012027年底前
用于资助优替德隆注射液用于晚期NSCLC的I – I
期国际多中心的临床试验5.3%10.38010.382027年底前
用于资助优替德隆注射液用于晚期乳腺癌的I期
国际多中心的临床试验3.5%6.8606.862027年底前
用于资助优替德隆注射液在美国用于乳腺癌脑转
移的I期(关键)研究9.9%19.39019.392027年底前
(i) 为我们的核心产品以外的进行中及计划进行的临
床试验及产品临床前研究以及核心产品研究者发
起试验提供资金38.9%76.20076.20
用于资助优替德隆胶囊治疗晚期胃癌及食管癌的
I至I期MRCT35.8%70.13070.132028年中前
用于资助优替德隆胶囊在中国的实体瘤及晚期乳
腺癌关键性研究1.2%2.3502.352026年中前
用于资助优替德隆纳米注射液、优替德隆ADC、
BG22、BG18、BG44等进行中及计划进行的
临床前研究及核心产品的研究者发起试验1.9%3.7203.722026年底前
北京华昊中天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报
董事会报告(续)
占所得款项
净额总额的
百分比
分配所得
款项净额
截至2024年
12月31日
止年度
已动用金额
截至2024年
12月31日
未动用金额
使用余下未动用
所得款项净额之
预期时间表拟定用途(百万港元)(百万港元)(百万港元)
(i) 用于加强我们的国内商业化能力及建立我们的全
球营销网络3.0%5.8805.882026年底前
(iv) 用于扩大产能3.2%6.2706.272026年底前
(v) 用于营运资金及一般公司用途10.0%19.59019.592026年底前
总计100.0%195.890195.89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暂未动用全球发售所得款项净额。本公司拟按招股章程「未来计划及所得款项用途」一节
所述的一致方式使用所得款项净额。本公司计划于2025年开始动用全球发售所得款项净额,完成使用该等所得款
项的时间将根据本公司实际业务需要求及未来业务发展厘定。
注1: 本公司分别于2024年11月22日及2024年11月25日使用得全球发售所得款项认购了2家不同基金公司的保本低风险的基金产品(「两笔认购」
或「该等投资」),投资金额分别为38.00百万港元及22.00百万港元,本公司已将两笔认购全部撤回并已收回了全部款项。
该等投资的认购金额及条款乃由本公司高级管理层经综合评估后并考虑以下因素后落实:(i)本集团当时的财务状况;(i)该等投资的预期投
资回报及期限;及(i)该等投资对本集团的营运及营运资金并无重大影响。本公司高级管理层认为,该等投资的条款乃属公平合理,且符合
本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
本公司进行该等投资旨在管理资金,从而在保持高流动性及低风险水平的同时实现均衡收益。本公司高级管理层认为,该等投资可为本集
团提供较商业银行一般提供的存款收益更好的潜在收益,且该等投资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并可随时赎回。长远而言,该等投资可为本公
司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并维持资金使用的灵活性,亦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促进本公司日常及一般业务运营。本公司过去多年来一直进
行资金管理活动,包括认购短期、保本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产品,而所有投资计划均需管理层审核和预先批准。本公司目前亦维持健康及良
好的财务状况。
为免疑问,两笔认购各自之最高适用百分比率(定义见上市规则第14.07条)均不超过5%。两笔认购均不构成上市规则14章下的须予公布交
易及14A章下的关连交易。
诚如招股章程所披露,倘本公司全球发售所得款项净额(「首次公开发售所得款项」)未立即用于招股章程未来计划及所得款项一节所述用
途,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本公司会将该等款项存入持牌商业银行及╱或其他认可机构(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或其他司法辖区
适用的法律及法规)的短期计息账户。考虑到该等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并可随时赎回,本公司误解该等投资的性质类似银行存款,即
以首次公开发售所得款项为该等投资提供资金不会影响招股章程所披露的首次公开发售所得款项的拟定用途。因此,本公司将部分首次公
开发售所得款项用于为该等投资提供资金。
本公司谨此强调,偏离首次公开发售所得款项用途乃属无心之失,认购该等投资的款项已全数收回,并不会对首次公开发售所得款后续按
招股章程披露的既定用途的正常使用或本公司的正常运营造成影响。
北京华昊中天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报
董事会报告(续)
注2: 为提高资金运用效率及弹性,同时确保符合本公司资金管理规定及内部控制程序,经本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于2024年11月20日核准,本公司
全资附属公司Biostar Pharma, Inc.(「US-Biostar」)以自有闲置资金5.0百万美元认购一项保本保收益基金(「该投资」)。付款过程中,US-
Biostar的线上银行转账服务因银行安全审查而暂停,导致总投资金额当中1.5百万美元无法转账。为免拖欠款项,US-Biostar与本公司签订
临时过渡贷款协议,为期不超过一个月。由于缺乏其他可用美元资金,本公司于2024年11月28日以首次公开发售所得款项向US-Biostar借
出1.5百万美元,协助其支付认购款项。US-Biostar的代表于2024年12月23日返回美国并重新启动US-Biostar的银行账户后,上述1.5百万美
元已于2024年12月26日之前全数转回本公司有关首次公开发售所得款项的收款银行账户。
为免生疑问,该投资的最高适用百分比率(定义见上市规则第14.07条)不超过5%,故不构成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的须予公布交易。根据上
市规则第14A章,该投资亦不构成关连交易。
上述临时偏离首次公开发售所得款项用途乃由于本公司无心之失及误解所致;本公司误以为临时过渡贷款属集团内部性质,可将首次公开
发售所得款项拨作营运资金及一般企业用途。该投资、临时过渡贷款及全数收回有关贷款乃于2024年11月至12月期间根据本公司内部程
序进行及完成。
本公司谨此强调,临时偏离首次公开发售所得款项用途纯属无心之失,该笔资金已适时全数收回,且有关安排并无对首次公开发售所得款
项后续按招股章程披露的既定用途的正常使用或本公司的正常运营造成任何不利影响。
为避免日后出现类似情况,本公司已审阅其内部程序及采取以下补救措施:
-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层及负责员工已就上市规则相关要求接受培训,并在未来
将定期就上市规则之规定接受更多监管合规事宜培训,以加强彼等对遵守上市规则之了解及重要性,降低
事件再次发生的风险。由香港一家律师事务所提供的首次培训已于2025年2月20日完成;涉及上市规则(尤
其第13章)及内幕消息披露指引的第二次培训已于2025年4月1日完成。
- ,强化本公司对上市规则的熟悉程度;本公司计划每当需要向公众披露资
料(包括但不限于月报表、公告、通函及财务报告等)以及本公司不时进行其他临时交易时与合规顾问进行
沟通,确保遵守上市规则。若有任何不确定事项(包括投资事宜及首次公开发售所得款项用途),本公司将及
时咨询合规顾问,力求遵守合规要求。
- :本公司将严格按照招股章程所载用途动用首次公开
发售所得款项。适用于本公司作为香港上市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经本公司全体董事审议及修订,已
于2025年4月25日获董事会批准生效。倘日后需要将首次公开发售所得款项拨作其他用途,本公司将根据上
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咨询本公司合规顾问及中国法律顾问,并就变更首次公开
发售所得款项用途履行披露义务,以确保首次公开发售所得款项的合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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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报告(续)
经过连串培训以及在董事会所通过并生效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所规限下,本公司将严格按照当中所载政策及
指引进行集资活动。本公司将及时并定期就合规问题咨询合规及法律顾问;本公司已经外聘内部监控顾问,致力
强化内部监控系统,防范日后再次发生同类事件。
重大投资及资本资产的未来计划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除招股章程所披露的「未来计划及所得款项用途」外,本集团并无任何有关收购其他重大
投资或资本资产的现有计划。
核数师
H股于2024年10月31日在联交所上市,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于2025年4月24日辞任公司核数师,公司于2025年5
月23日召开股东特别大会批准公司委任大信国际(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新任核数师。截至2024年12月
31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报表已经由大信国际(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报告期后重大事项
由于本公司延迟刊发2024年度业绩,经向香港联交所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25年4月1日暂停买卖;本公司于
2025年6月30日已发布2024年度业绩,经向香港联交所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25年7月2日起恢复买卖。
除本报告所披露外,本集团并不知悉于报告期后发生任何重大期后事项。
代表董事会
北京华昊中天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执行董事、首席科学官兼首席营销官
Tang Li(唐莉)博士
中国北京,2025年6月30日
北京华昊中天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报
企业管治报告
董事会欣然向股东报告本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企业管治情况。
价值观及企业文化
本公司始终秉承致力原创新药、造福肿瘤患者的使命,坚持创新、高效、协作、共赢为核心价值观,致力于发展
成为国际一流的抗肿瘤创新药企业。
企业文化为本集团长远发展、良好企业管治的坚实基础。本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架
构,努力提高公司治理水平,持续弘扬诚信的企业文化,以高标准的商业道德作为业务开展的准绳,持续地为股
东、客户、员工和社会创造价值。
董事会每年审视本公司的战略及目标,始终确保所制定的战略及目标与价值观及企业文化相一致,以确保本公司
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
全体董事均带头行动致力于践行企业文化,均诚实守信、符合适用法律法规的标准,始终以本公司及其股东的利
益为出发点。
企业管治常规
董事会竭力维持高标准的企业管治以保障股东利益并提升企业价值及责任感。
本公司已采纳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企业管治守则的原则及守则条文作为本公司的企业管治常规
基准。
报告期内,公司的全球发售所得款项发生了临时偏离,乃属无心之失,且该等偏离款项已全数收回,并不会对首
次公开发售所得款后续按招股章程披露的既定用途的正常使用或本公司的正常运营造成影响。详情请见—董事会
报告—全球发售所得款项净额用途。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董事认为,自2024年10月31日(「上市日期」)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期间(「相关期间」),本公
司已遵守企业管治守则(「企业管治守则」)所载的所有适用守则条文。
董事会将继续检讨及监察本公司的常规,旨在维持高企业管治水平。
北京华昊中天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报
企业管治报告(续)
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由于本公司股份已于上市日期在联交所上市,故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附录C3所
载关于董事遵守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标准守则」)的规定仅自上市日期起适用于本公司。
H股于联交所主板上市(「上市」)后,本公司已采纳有关董事、监事及本集团雇员(因其职务或雇佣而可能拥有关
本集团或本公司证券的内幕消息)买卖本公司证券的行为守则,其条款不逊于上市规则附录C3之标准守则所载之
规定标准。
我们已向全体董事及监事作出具体查询并获其确认,彼等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一直遵守标准守则。
于相关期间,本公司并无发现雇员违反标准守则的事件。
董事会组成相当均衡,各董事均具备与本集团业务有关的完善的行业知识、丰富的企业及策略规划经验及╱或专
业知识。
董事会定期审视董事履行责任时为本公司作出的贡献,以及彼有否投入足够的时间履行责任。
董事会组成
于本年报日期,董事会的组成如下:
执行董事
Tang Li(唐莉)博士(董事长、执行董事、首席科学官兼首席营销官)
Qiu Ronguo(邱荣国)博士
张成先生
关津博士
非执行董事
唐进先生
戴雪芬女士(于2025年5月23日获委任)
独立非执行董事
孟颂东博士
萧恕明先生(于2025年5月23日获委任)
叶陈刚博士(于2025年5月23日获委任)
董事履历资料载于本年报「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一节。
Tang Li(唐莉)博士与Qiu Ronguo(邱荣国)系配偶关系,唐进先生与Tang Li(唐莉)博士系胞兄妹关系。
北京华昊中天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报
企业管治报告(续)
董事会议、股东大会议及董事出席纪录
董事会定期会议应每年至少举行四次。
本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在联交所上市,于相关期间未举行董事会和股东会,在2024年度内共举行董事会议
四次、股东会二次,出席情况如下表。
董事姓名
董事会议
出席次数╱
举行次数
股东会出席
次数╱举行
次数
执行董事
Tang Li(唐莉)博士4/42/2
Qiu Ronguo(邱荣国)博士4/42/2
张成先生4/42/2
关津博士4/42/2
非执行董事
唐进先生4/42/2
朱湃先生(于2025年5月23日辞任)4/42/2
独立非执行董事
孟颂东博士4/42/2
王立新先生(于2024年9月27日辞任)4/42/2
冉栋先生(于2025年4月10日辞任)4/42/2
漆静瑶女士(于2025年3月26日辞任)0/40/2
注: 公司2024年9月27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同意王立新先生辞去
独立非执行董事职务,同意补选漆静瑶女士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漆静瑶女士、冉栋先生分别于2025年3月26日、2025年4月10日辞去独立非执行董事职务,公司2025年5月23日召开股东特别大会审议并
通过《审议及批准建议补选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萧恕明先生、叶陈刚博士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公司2025年5月23日召开股东特别大会审议并通过《审议及批准建议补选非执行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戴雪芬女士为非执行董事。朱湃先
生于2025年5月23日辞任公司非执行董事。
企业管治守则的守则条文第C.2.7条规定董事长应与独立非执行董事在并无其他董事在场的情况下每年至少举行
一次会议。自本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上市以来,于相关期间,董事长并无与独立非执行董事在并无其他董事在
场的情况下举行任何会议。董事长有意每年至少与独立非执行董事在并无其他董事到场的情况下举行一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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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治报告(续)
董事长及首席执行官
根据企业管治守则的守则条文第C.2.1条,董事长及行政总裁的角色应予以区分及由不同人士担任。
Tang Li(唐莉)博士担任董事长,Qiu Ronguo(邱荣国)博士担任首席执行官。
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
自上市日期起至本年报日期止期间,董事会一直遵守上市规则第3.10(1)、3.10(2)及3.10A条有关委任至少三名独立
非执行董事(占董事会成员人数至少三分之一)而其中至少一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具备适当的专业资格或会计或相
关财务管理的专长的规定。
本公司已收取各独立非执行董事根据上市规则第3.13条所载独立性指引就其独立性发出的年度书面确认函需要
在本报告发出前确认。本公司认为,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均属独立人士。
董事会独立性评估
本公司已建立董事会独立性评估机制,其载有流程及程序,确保董事会具有强大独立性元素,使董事会能够有效
地行使独立判断,更好地保障股东权益。
评估的目标旨在提高董事会效能、最大限度地发挥优势并确定需要改进或进一步发展的领域。评估过程亦明确本
公司需要采取何种行动以维持及提高董事会表现,例如针对各董事的个人培训及发展需求的方案。
由于本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于联交所上市,董事会将于2025年对董事会独立性评估机制的实施及有效性进行
年度审核。
委任及重选董事
非执行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之指定任期为三年,且须于当时现行任期届满后重续。
全体董事须于股东周年大会上轮值退任及膺选连任。根据章程细则,在本公司每届股东周年大会上,当时三分之
一的董事(如果董事人数不是三人或不是三的倍数,则必须为最接近但不少于三分之一的董事人数)须轮值退任,
但前提是每位董事(包括有特定任期的董事)须最少每三年轮值退任一次。章程细则同时规定,为填补董事会的临
时职位空缺或新任命的董事仅能任职至本公司下一届股东会召开之前,但合资格重选连任。
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职责、问责性及贡献
董事会负责领导及控制本公司,及共同负责指导及监督本公司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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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治报告(续)
董事会直接及间接透过辖下委员会带领及指导管理层(包括制订策略及监督管理层执行策略)、监察本集团营运及
财务表现,以及确保设有良好的内部监控和风险管理制度。
全体董事(包括非执行董事及独立非执行董事)均为董事会带来全面的宝贵业务经验、知识及专长,使其能高效及
有效地运作。独立非执行董事负责确保本公司监管报告维持高水平,并对董事会发挥平衡作用,在企业行动及营
运方面作出有效的独立判断。
全体董事均可全面并及时获得本公司所有资料,并可应要求在适当情况下寻求独立专业意见。
董事须向本公司披露彼等所担任其他职位的详情。
董事会负责决定所有重要事宜,当中涉及政策事宜、策略及预算、内部监控和风险管理、重大交易(特别是可能涉
及利益冲突者)、财务资料、委任董事及本公司其他重大营运事宜。有关执行董事会决策、指导及协调本公司日常
运作及管理的职责转授予管理层。
本公司已就董事及高级管理层因公司活动而可能面临的任何法律行动安排投购适当的董事及高级人员责任保
险。我们将每年检讨保险的保障范围。
董事持续专业发展
董事应持续了解监管发展及变动,以便有效履行其职责,并确保对董事会作出适切贡献。
每名新获委任的董事于首次获委任时均会获得正式且全面的入职介绍,以确保其对本公司的业务及运作有适当
了解,并完全知悉董事在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定规定下的职责及责任。除此之外,入职介绍包括参观本公司的主要
厂址及与本公司的高级管理层会晤。
董事应参与适当的持续专业发展,以发展及更新彼等的知识及技能。本公司为董事安排内部简报会,并在适当时
候为董事提供相关课题的阅读材料。
本公司鼓励所有董事出席相关培训课程,费用由本公司承担。
报告期内,本公司安排合资格专业人士为全体董事进行培训。培训涵盖广泛课题,包括董事职责及责任、企业管
治及最新监管资讯。此外,本公司已向董事提供相关阅读材料,包括合规手册╱最新法律及监管资讯╱座谈会讲
义,以供其参考及研读。
北京华昊中天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报
企业管治报告(续)
董事委员会
我们已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组织章程细则及企业管治守则成立四个董事会委员会,分别为审计委员会、提名
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该等董事委员会应向董事会汇报其决策或建议。为向董事会提供独立
看法及意见,董事会已采纳以下安排:(i)各委员会或委员会成员获授权委聘外部顾问或专家提供独立专业意见以
履行彼等的职责,费用由本公司承担;及(i)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的成员大多数为独立非执行董
事。董事会负责每年审核有关安排的落实情况。
审计委员会
我们已根据上市规则第3.21条及上市规则附录C1载列的企业管治守则成立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包括但不限于(i)监督及评估外聘核数师;(i)指导及监督内部核数师,并在内部审计及外部审计之间进行沟通;及
(i)检讨及监督我们的财务报告制度、内部控制度及风险管理制度的运作。审计委员会由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
成,即萧恕明先生、孟颂东博士及唐进先生。萧恕明为审计委员会主席,并具备上市规则第3.10(2)条及第3.21条
所规定的适当资格。
于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成员于本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上各自任期内的出席记录载于下表:
董事姓名
出席次数╱
会议次数
孟颂东博士1/1
王立新先生(于2024年9月27日辞任)1/1
冉栋先生(于2025年4月10日辞任)1/1
漆静瑶女士(于2024年9月27日获委任;于2025年3月26日辞任)0/0
萧恕明先生(于2025年5月23日获委任)0/0
唐进先生(于2025年4月3日获委任)0/0
提名委员会
我们已根据上市规则附录C1载列的企业管治守则成立提名委员会。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i)定期审
视董事会的架构、人数及组成,并就董事会组成的任何建议变动向董事会提供建议;(i)物色、甄选提名担任董事
的人选或就此向董事会提供建议,并确保董事会成员多元化;及(i)就有关委任、重新委任及罢免董事的相关事宜
以及董事继任计划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提名委员会由一名执行董事及两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即孟颂东博士、
萧恕明先生及Tang Li(唐莉)博士。孟颂东博士为提名委员会主席,并具备上市规则第3.10(2)条及第3.21条所规定
的适当资格。
北京华昊中天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报
企业管治报告(续)
于2024年度,提名委员会成员于本公司提名委员会议上各自任期内的出席记录载于下表:
董事姓名
出席次数╱
会议次数
Tang Li(唐莉)博士3/3
孟颂东博士3/3
冉栋先生(于2025年4月10日辞任)3/3
萧恕明先生(于2025年5月23日获委任)0/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我们已根据上市规则第3.25条及上市规则附录C1载列的企业管治守则成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i)制定、审核有关董事及高级管理层薪酬的政策及架构并就此向董事会提供意见;(i)
厘定每名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的具体薪酬待遇条款;及(i)参考其他相关企业及相关职位的薪酬水平,制定及检
讨绩效薪酬。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一名执行董事及两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即叶陈刚博士、孟颂东博士及Qiu
Ronguo(邱荣国)博士。叶陈刚博士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席。
于2024年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于本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上各自任期内的出席记录载于下表:
董事姓名
出席次数╱
会议次数
Qiu Ronguo(邱荣国)博士1/1
孟颂东博士1/1
王立新先生(于2024年9月27日辞任)1/1
漆静瑶女士(于2025年3月26日辞任)0/0
叶陈刚博士(于2025年5月23日获委任)0/0
战略委员会
我们已成立战略委员会。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i)检讨及评论本公司的长远发展及战略规划,并就
相关事宜向董事会提供意见;(i)检讨及评论运营、投资、融资及研发计划,并就相关事宜向董事会提供意见;及
(i)监督计划的实施及企业管治事宜,并向董事会提供意见。战略委员会由三名执行董事组成,即Tang Li(唐莉)博
士、Qiu Ronguo(邱荣国)博士及关津博士。Tang Li(唐莉)博士为战略委员会主席。
北京华昊中天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报
企业管治报告(续)
于2024年度,战略委员会成员于本公司战略委员会议上各自任期内的出席记录载于下表:
董事姓名
出席次数╱
会议次数
Tang Li(唐莉)博士1/1
Qiu Ronguo(邱荣国)博士1/1
关津博士1/1
提名政策
董事会已采纳提名政策(「提名政策」),有关详情载列如下。
甄选标准
在决定候选人是否适合时,提名委员会及董事会须考虑候选人在资历、技能、经验、独立性及性别多元化方面可
为董事会带来的潜在贡献。提名委员会及董事会须考虑下述甄选准则(并未详尽列述):
- 、声誉、品格和诚信;
- 、技能、知识、业务判断力和经验;
- (不时修订的)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中所订明的多元化观点;
- ,包括能投入足够时间出席董事会议,入职引介、培训及其他与董
事会及本公司相关之活动(如果将被提名为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候选人将出任他╱她第七家(或以上)上市公司
董事职务,提名委员会应考虑候选人提供的理由以显示他╱她能够投放足够时间履行其作为独立非执行董
事的职责。);
- (不时修订的)上市规则所载之独立性标准;
- 、董事会及本公司各委员会的需要;
- ,以确保本集团的领导连续性及平稳运作;及
- ╱或董事会认为适合的任何其他因素。
提名委员会和董事会应确保董事会的组成符合中国法律、上市规则和所有其他适用法律法规。
北京华昊中天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报
企业管治报告(续)
提名程序
每位拟委任董事的招聘、物色、评估、推荐、提名、甄选及新委任或重新委任均应由提名委员会及董事会根据本
提名政策中载列的甄选标准进行评估及考虑。
就委任何董事会候选人而言:
- ,评估对新董事的需求,并将评估结果书面记录;
- 、附属公司及人才市场物色董事会候选人,并将该等候选人提交提名委
员会;
- ,提名委员会应收集候选人之资格、学历背景、职称、详细工作经验及其他现任职等书面资料;
- ,才能将其列为董事会的建议候选人;
- ,根据上述甄选标准审核初步候选人的资格;
- ,提名委员会应将候选人推荐书及相关资料提交董事会审议。
就重新委任何现有董事会成员而言,提名委员会须提交建议供董事会考虑及推荐候选人在股东大会上参与
重选。
就每位拟新委任或重新委任董事而言,提名委员会应根据中国法律及上市规则(不时修订的)取得所有适用的声
明和承诺。
在提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的情况下,提名委员会须确保该相关候选人符合上市规则所载之独立性标准。
对推荐候选人于股东大会上参选的所有事宜,董事会拥有最终决定权。
甄选及委任董事的最终责任由董事会全体负责。
检讨及监察
提名委员会将不时检讨提名政策及监察其实施,以确保提名政策行之有效,并在相应时间遵照监管规定及良好企
业管治实务。
提名委员会将在有需要时向董事会建议提名政策的修订,供董事会考虑及批准。
北京华昊中天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报
企业管治报告(续)
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
我们已采纳董事会多元化政策,当中载列达致及维持董事会多元化以提升其成效的目标及方法。根据董事多元化
政策,本公司为寻求达致董事会多元化会考虑多项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性别、年龄、文化及教育背景、专业经
验、技能、知识及╱或服务年期。董事会候选人的最终遴选将基于彼等的能力及对董事会的潜在贡献,同时适当
考虑董事会多元化的益处以及本公司的具体需求,而不会仅关注单一多元化方面。董事拥有均衡的知识及技能组
合,包括整体管理及战略发展,以及生物、医学及金融等领域的知识及经验。彼等取得分子免疫学、临床医学、
生物科学及经济学等不同领域的学位。此外,董事会拥有多元化的年龄及性别构成。目前,董事会由2名女性董
事及7名男性董事组成,年龄由42岁至70岁不等。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员工共147人,其中女士78人、
男士69人。
就董事会性别多元化而言,我们认同性别多元化尤为重要。我们已经并将继续采取措施,在本公司各个层面促进
及提升性别多元化,包括但不限于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在招聘中高级员工时,我们亦将继续专注于性别多元
化,以为董事会培养潜在的女性继任者。本集团亦将不时物色及选择于不同领域具有广泛技能、经验及知识的女
性候选人及制定拥有成为董事会成员资格的女性候选人名单,该名单将由提名委员会定期审阅,以维持董事会性
别多元化。考虑到我们现有的业务模式及具体需求,以及董事的不同背景,董事会的组成符合董事会多元化
政策。
提名委员会将不时讨论及协定预期目标,确保董事会多元化,及审阅并在必要时更新董事会多元化政策,以确保
政策持续有效。本公司将于我们的年度企业管治报告内披露各董事的履历详情及报告董事会多元化政策的实施
情况(包括我们是否达致董事会多元化)。
企业管治职能
审计委员会负责履行企业管治守则守则条文第A.2.1条所载的职能。
于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已厘定、制定及检讨本公司企业管治政策及常规并向董事会作出建议,检讨及监察董事
及高级管理层培训及持续专业发展、检讨及监察本公司有关遵守法律及监管规定的政策及常规、制定、检讨及监
察遵守标准守则及雇员书面指引的情况,以及检讨本公司遵守企业管治守则的情况及本企业管治报告的披露。
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
本公司核数师大信国际(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就本集团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报表发
表保留意见(「保留意见」)。进一步详情,请参阅本报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非无保留审计意见」一节。
为防止类似审计问题再次发生,本公司已决定今后不再对私募或未上市基金架构进行进一步投资。该项经董事会
批准的决定已纳入本公司经强化的投资决策内部控制框架。
北京华昊中天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报
企业管治报告(续)
董事会承认其须对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系统负责,并有责任每年检讨一次该等制度的有效性。该等系统旨在管理
而非消除未能达成业务目标的风险,而且只能就重大的失实陈述或损失作出合理而非绝对的保证。
审计委员会协助董事会领导管理层,并监督其设计、实施及监察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系统。
本公司已在界定权限下制定及采纳若干风险管理程序及指引,并透过主要业务程序及办事处职能实施。
本公司的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系统已根据以下原则、特点及程序发展:
- ,以确保本公司面临的风险能有效识别,并与管理层充分沟
通,制定风险偏好及风险应对策略。
- ,明确部门权限和责任,并制定涵盖各关键业务流程的制度和经营规则。
- ,为员工提供相关培训,以确保员工充分了
解日常经营中风险管理的要求。
本公司已设立内部审计职能部门,定期进行内部监控评估,以识别可能对本集团业务以及主要营运及财务程序、
监管合规及资讯安全等各方面造成影响的风险。我们每年进行自我评估,以确认各分部╱部门已适当遵守控制
政策。
管理层与分部╱部门主管共同评估产生风险的可能性、提供解决方案并监察风险管理进度并向审计委员会及董事
会汇报所有结果及系统有效性。
在审计委员会、内部审计职能部门及外部专业公司的支持下,董事会对报告期内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工作进行年
度检讨并认为,本集团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工作开展的结果表明,除在董事会报告—全球
发售所得款项净额用途中—披露的内容之外,不存在其他重大风险控制失误的情形,亦未发现其他重大风险控制
弱项。董事会认为本集团的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系统是有效及足够的。
本公司已聘请外部专业公司履行内部审计职能,并对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系统的充分性和有效性进行独立审查。
内部审计部审查了与所有重要控制措施有关的主要问题,并向审计委员会提供了审查结果及改进建议。
举报政策
本公司已制定举报政策,让本公司雇员及其他与本集团有往来者可以保密及不具名方式向审计委员会提出其对
任何可能关于本公司的不当事宜的关注。
北京华昊中天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报
企业管治报告(续)
反腐政策
本公司亦已制定反腐政策,以杜绝本公司内部的任何腐败行为。本公司对其雇员开放内部举报通道,供其举报任
何疑似腐败行为。同时,雇员也可根据举报政策所载程序匿名举报。
内幕消息披露政策
本公司已制定其披露政策,为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层及相关雇员提供有关处理机密资料、监察消息披露及回应
查询的一般指引。本公司已实施监控程序,以确保严格禁止未经授权获取及使用内幕消息。
董事有关财务报表的责任
董事知悉彼等须在会计及财务团队的支持下负责编制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财务报表。
董事已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并一直贯彻使用及应用合适的会
计政策(经修订准则的采纳、准则及注释的修改除外)。
董事并不知悉任何有关可能对本公司按持续基准继续经营的能力构成重大疑问的事件或情况的任何重大不明朗
因素。
本公司外聘核数师有关彼等就财务报表的申报责任的声明载于本年报独立核数师报告内。
董事法律诉讼保险
本公司已遵照企业管治守则守则条文第C.1.8条的规定,为针对董事的法律诉讼安排适当的责任保险。此保险为
董事在执行职务时提供额外的保障和保证。
核数师的酬金
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于2025年4月24日辞任公司核数师,公司于2025年5月23日召开股东特别大会批准公司委任
大信国际(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新任核数师。
截至2024财政年度,就前任核数师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未产生非核数服务费用,所提供之核数服务费用为人民币
1,800,000元;就外聘新任核数师大信国际(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未产生非核数服务费用,所提供之核数服
务费用为人民币1,650,000元。
联席公司秘书
刘开林先生及陈奕斌先生为本公司联席公司秘书,有关联席公司秘书的履历详情,请参阅本报告「董事、监事及
高级管理层履历」一节。刘开林先生及陈奕斌先生已根据上市规则第3.29条接受不少于15小时的相关专业培训。
北京华昊中天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报
企业管治报告(续)
股东权利
股东召开股东特别大会
根据章程第五十一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以上(含10%)的股东有权提议董事会召开
临时股东会,董事会须就是否召开大会作出书面回应。倘不同意召开大会或董事会于10日内未作出书面回应,上
述股东可向监事会提交召开临时股东会的书面请求。倘监事会未能于5日内发出股东会通知,连续90日以上单独
或者合计持有公司附带表决权的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于股东会提出提案
根据章程第五十六条,公司召开股东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会召开10日前
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通知临时提案的内容。
向董事会提出查询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向董事会提出查询时,应当对股东在股东会上提出的查询及建议作出说明及陈述。
与股东及投资者沟通╱投资者关系
本公司认为,与股东有效沟通对加强投资者关系及让投资者了解本集团业务表现及策略至关重要。就此而言,本
公司已设立网站(htps:/w.biostar-pharm.com),当中载有相关最新资料、本公司业务营运及发展的最新状况、本
公司财务资料及企业管治常规以及其他公开资料。
本公司尽力保持与股东沟通,尤其是透过股东周年大会及其他股东会。董事(或其授权代表(如适用)会出席股东
周年大会与股东会面及回答其查询。
联络详情
本公司已设立多个渠道,以与其股东保持续对话,详情如下:
地址:中国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22号院3号楼12层1202B
传真:+86-10-67864938
电子邮件:ir@biostar-pharma.com
本公司网站(htps:/w.biostar-pharm.com/)
为免生疑问,股东须将经正式签署的书面要求、通知或声明或查询(视情况而定)寄存并交至上述地址,并提供全
名、联络详情及身份证明,方为有效。股东资料可按法律规定予以披露。
北京华昊中天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报
企业管治报告(续)
宪章文件的变更
本公司自2024年10月31日(「上市日期」)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期间,公司章程无变更。
股息政策
本公司已就派付股息采纳一项股息政策。本公司并无预定的股息派发比率。董事会可能会于财政年度内根据本公
司及本集团的财务状况以及股息政策所载的条件及因素建议及╱或宣派股息,而就财政年度宣派的任何末期股息
均须于取得股东批准后方可作实。
北京华昊中天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报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本报告为北京华昊中天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或「华昊中天医药」,连同其附属公司,合称「本集团」或
「我们」)发布的第一份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旨在向各利益相关方汇报本集团2024年度于环境、社会及
管治方面的管理方法与表现。
企业理念
华昊中天医药是一家主要从事创新药研发、生产及销售的中国公司。该公司的产品及管线主要包括优替德隆注射
液、优替德隆胶囊、优替德隆纳米剂型、优替德隆抗体偶联药物(ADC)、BG22、BG18和BG44。公司的产品主要用
于治疗复发或转移性乳腺癌、人类表皮生长因子受体2(HER2)阴性乳腺癌新辅助治疗、晚期非小细胞肺癌
(NSCLC)、实体瘤、乳腺癌脑转移、肺癌脑转移等脑部肿瘤适应症。公司主要在国内市场开展业务。
报告指引及原则
本报告乃依据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规则附录C2《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及结合本集团实际情况编制而
成,以「重要性」、「量化」、「平衡」及「一致性」的报告原则为基础,所披露的内容及数据均引用自本集团之内部记
录及文件。
报告边界及报告期
本报告中有关环境及社会层面的披露包括本集团于中国的主要营运实体所在地,即北京的办公室及成都的生产
基地。本报告涵盖202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期间,与本年报所涵盖的财政年度期间一致。
意见反馈
本集团持续致力于完善ESG信息披露,欢迎 阁下就本报告或其在可持续发展方面的表现提出意见及建议,并透
过电邮发送至ir@biostar-pharma.com。
北京华昊中天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报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续)
可持续发展管治
董事会声明
董事会负责监督集团在可持续发展方面的机遇和风险,确保ESG举措与增长策略相一致。集团建立了核心治理框
架,将可持续发展原则积极融入日常管理和运营中,并及时采取适当措施。集团已制定了一系列环境目标,包括
节能减排和废弃物处理等行动,并由董事会定期监察进度,以确保与国家碳中和愿景保持一致,提升企业声誉。
董事会已审阅并批准本报告,确认其内容准确、真实和完整。根据董事会的知情范围,本报告客观详细地阐述了
重大性分析过程,以及集团在重大议题上的管理措施和表现。
本集团ESG管治架构由董事会与ESG工作小组构成。董事会负责本集团的ESG策略部署,在工作小组的支持下,
监察重大ESG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对集团的ESG管理工作,对公司工作中重大议题、工作目标、信息披露、
对外报告等进行讨论、评估及审批。
ESG工作小组由不同部门的核心成员组成,负责与第三方咨询公司共同编制年度ESG报告,包括搜集相关数据及
资料。工作小组向董事会下属审计委员会汇报工作汇报有关ESG策略的实施情况、达致本集团ESG目标的进展,
以及协助辨识ESG相关风险和评估内部控制机制的有效性。此外,工作小组定期审查本集团在环境管理、安全生
产、劳工标准及产品责任等方面的表现。
利益相关方沟通
本集团非常重视利益相关者对业务及ESG事宜的意见。我们通过全面且透明的沟通渠道,了解利益相关者的期望
和需求,并根据他们的反馈,持续改进我们的可持续发展策略和计划。这样,我们能够加强彼此的信任和合作,
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创造经济增长、环境友好和社会进步并存的未来。
北京华昊中天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报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续)
在制定业务运营和ESG策略时,我们通过多种参与方式和沟通渠道来考虑利益相关者的期望。如下表所示:
利益相关方群组沟通渠道优先关注议题
投资者及股东• 股东周年大会• 及时公布企业最新信息
• 财务报告• 财务表现
• 公告及通函• 企业可持续发展
• 投资者会议
政府及监管机构• 定期工作会议•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 定期汇报表现• 企业社会责任
• 实体考察
供应商• 供应商管理会议及活动• 公平竞争
• 供应商现场审计管理支付• 商业道德与信誉
• 合作共赢
员工• 员工意见调查
• 内联网
• 健康与安全
• 平等机会
• 薪酬与福利
• 职业发展
客户• 客户满意度调查和意见表
• 客户服务中心
• 客户服务经理
• 履行产品及服务责任
• 客户信息及私隐保障
社群、非政府机构及
媒体
• 针对不同议题的公众及社区活动和伙伴
计划
- 、社会及管治报告
• 回馈社会
• 环境保护
• 合规经营
重要性评估
为确保本报告已全面涵盖及回应利益相关者关注的主要事宜,除了定期与利益相关者沟通外,本集团亦参考了公
司内部政策、行业趋势以及永续会计准则委员会(Sustainability Acounting Standards Board)的重要性图谱等若干资
源,以识别对本集团可持续发展具有潜在及实际影响的事宜。
本集团已根据其策略、发展、及目标等若干因素对环境、社会及管治事进行重要性评估,对与其业务和利益相关
者有关的环境、社会及管治议题及其各自的影响程度进行评分。
1,282.82 |
---|
8.42 |
22,855.36 |
北京华昊中天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报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续)
重大的环境、社会及管治议题被定义为对以下方面具有重大影响或可能产生重大影响:
- ;
- ;和
- 。
环境管理
本集团致力以行动推动可持续运营模式,严格遵守有关营运所在地的各项环保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
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中华
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本集团亦建立《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以打造健全的环境管理体系,全面覆盖本集团的
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排放控制
废气排放
本集团营运中产生的氮氧化物、硫氧化物和颗粒物的排放主要来自于工厂及车辆设备燃料的燃烧。本集团采取积
极措施以减少废气排放,包括采用喷淋吸收净化及活性碳吸附处理系统,安排专人管理及维护废气处理设施的日
常运作,及安装线上监测设备进行监测。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之废气排放种类及排放量如下:
空气污染物类型单位
2024年度
排放量
氮氧化物(NOx)克
硫氧化物(SOx)克
颗粒物(PM)克
本集团致力减低废气排放,旨在实现以2024年度为基准,在下个报告年度内维持或减少废气排放总排放量密度的
目标。
178.64 |
---|
1,706.76 |
1,885.40 |
17.44 |
59.04 |
---|
2.25 |
1.69 |
0.78 |
0.50 |
0.35 |
0.06 |
0.05 |
0.02 |
0.01 |
64.75 |
0.60 |
北京华昊中天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报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续)
温室气体排放
本集团直接温室气体排放来自制造厂房中使用的制冷剂、柴油发电机及车辆汽油燃料的消耗,间接温室气体排放
来自于外购电力。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之直接及间接温室气体排放物种类及排放量如下:
主要排放类别单位
2024年度
排放量
直接排放(范围1)吨
间接排放(范围2)吨
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吨
温室气体排放密度千克╱总生产量(个)
本集团致力减低温室气体排放,藉著节省能源政策及绿色措施,旨在实现以2024年度为基准,在下个报告年度内
维持或减少温室气体总排放量密度的目标。
污水及废弃物
本集团的废水主要来自于生产、质检、办公、生活等产生的生活废水。年内,本集团排放的废水及蒸汽排放为
14,407立方米及4,314吨。为确保废水符合排放标准,我们建设污水处理站,经水解酸化及二级生物接触氧化系统
处理污水,并建立《污水处理站管理规程》来规范污水站的管理。
本集团在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有害废弃物主要为精馏残液及废有机溶剂等。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
团之有害废弃物种类及排放量如下:
有害废弃物种类单位
2024年度
排放量
精馏残液吨
废有机溶剂吨
废树脂吨
试验废液吨
废玻璃器皿吨
培养基废弃物吨
废机油吨
废活性炭吨
沾染废物吨
废弃试剂吨
有害废弃物排放总量吨
有害废弃物排放密度千克╱总生产量(个)
0.90 |
---|
0.57 |
0.22 |
0.08 |
1.77 |
0.02 |
北京华昊中天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报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续)
本集团生产营运产生的无害废弃物主要为办公室垃圾、废纸箱及纸张等。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之
无害废弃物种类及排放量如下:
无害废弃物种类单位
2024年度
排放量
一般废弃物吨
塑胶废物吨
废纸箱吨
纸张吨
无害废弃物排放总量吨
无害废弃物排放密度千克╱总生产量(个)
本集团持续规范废弃物管理工作,确保废弃物得到高效、安全的处置。我们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制定《废
物处理管理规程》,以规范有害及无害废弃物的收集、储存、运输、利用及处置之程序。此外,本集团加强危险废
弃物标识管理,危险废弃物容器和包装品必须设置危险废弃物识别标志。
我们透过环保教育及宣传、执行各部门垃圾分类等措施,务求从源头控制废弃物的产生。此外,本集团积极推动
绿色办公,通过废弃纸张及废包装盒集中回收、利用网络平台传递信息等行动,尽可能地减少废弃物产生,杜绝
不必要的资源浪费。本集团将坚守环保原则,旨在下个报告年度内将维持或减少无害废物密度的目标。
年内,本集团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并无录得违反有关废气及温室气体排放、向水及土地的排污、有害及无害废弃
物的产生的法律法规的案例。
资源耗用
本集团持续优化能源使用及管理方针。透过对主要能耗设备施以重点管理、规范作业设备流程等措施。我们透过
建立《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以打造健全的环境管理体系,减少资源消耗,提升能源使用率,推动集团的可持续
发展。
1,284.40 |
---|
5,549.28 |
2,992,742.00 |
2,999,575.68 |
27.74 |
16,604.00 |
---|
0.15 |
北京华昊中天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报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续)
能源耗用
本集团日常营运中涉及的能源消耗包括汽油、柴油及外购电力。本集团致力进行节能绩效管理,我们在日常办公
和生产流程中安装和使用节能设备,及业务培训员工培养节能环保意识,培育可持续发展文化,如在不使用时自
动关闭设备。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之能源消耗量如下:
能源种类单位2024年度耗量
直接能源消耗量
柴油千瓦时
无铅汽油千瓦时
间接能源消耗量
电力千瓦时
总能源消耗量千瓦时
总能源消耗密度千瓦时╱总生产量(个)
本集团仍旨在下个报告年度内维持或减少其目前的总能源消耗密度目标。
水资源管理
本集团遵循国家法律法规,保护及合理利用水资源,以做好控水管理工作,并不断提高员工的节约用水意识。我
们通过在纯水站的浓水回收利用来节约用水。
用水单位2024年度耗量
总用水量立方米
用水密度立方米╱总生产量(个)
本集团仍旨在下个报告年度内维持或减少其目前的用水密度目标。年内,本集团无任何求取适用水源方面的
问题。
118,000 |
---|
116,727 |
111,316 |
109,556 |
105,503 |
99,200 |
1,817 |
303 |
662,422 |
6.13 |
北京华昊中天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报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续)
包装材料管理
本集团营运耗用的包装材料主要为说明书、瓶贴、纸盒、西林瓶等。
包装材料单位2024年度耗量
铝塑盖个
西林瓶个
瓶贴个
纸盒个
说明书个
胶塞个
大箱个
临床用药纸盒个
包装材料消耗量总量个
包装材料消耗量密度个╱总生产量(个)
生态环境保护
本集团致力于减少业务运营对环境及天然资源的影响,不断完善环境管理机制,推行一系列污染防治和节能减排
措施,确保废气和废水排放达到合规标准,致力于打造绿色企业。在过去一年中,集团未发现任何对附近空气、
土地、水源及生态环境造成重大污染或破坏的事件。
气候变化
本集团致力于应对气候变化所带来的风险和机遇,制定了相关政策,以管理企业运营对环境的影响。
实体风险
作为一家合成生物学技术驱动的生物医药公司,我们深知气候变化带来的极端天气和自然灾害,如海平面上升、
持续高温、台风和强降雨等,对企业日常生产运营及员工安全的长期潜在风险。因此,我们制定了预防和应对突
发灾害的措施,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特别关注住在易发生极端天气地区的员工,并对其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
整,以保障其生命安全。此外,为减少气候变化对运营的影响,我们积极探索新业务模式,以降低或避免因气候
变化引发的额外运营成本和事故。
过渡风险
我们持续关注与气候相关的最新立法和法规,及其对行业的影响。在全球碳中和愿景下,国家提出的2030年和
2060年的碳达峰及碳中和目标进一步限制企业的温室气体排放。更严格的环境法律法规可能增加企业的政策风
险,并对企业声誉、相关资本投资及合规成本产生影响。为此,我们定期监测气候相关的趋势、政策和法规,并
在必要时提醒最高管理层,以避免增加成本、违规罚款或因反应不及时而造成的声誉风险。
北京华昊中天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报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续)
气候相关机遇
全球气候变暖为多种疾病提供了生存和传播的环境,使公共卫生面临挑战。目前,气候变化带来的风险和人口老
龄化的趋势促使许多消费者关注药品行业的发展,这为我们的药品研发带来了新的机遇。
雇员
我们遵守人才为先的公司治理念,非常重视每一位员工的付出,并感谢他们对本集团可持续发展的贡献。我们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包括薪酬、解雇、招聘、晋
升、工作时数、假期、平等机会、多元化、反歧视等各方面。根据这些法律法规,本集团制定了《员工手册》及各类
人事管理制度政策,对招聘、入职、离职、薪酬、考勤、试用期、奖惩制度等进行了明确管理,以促进决策的标准
化和制度化,进一步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水平。于本年度,本集团并未发现任何重大违反人力资源相关法律法规的
事件。
薪酬及福利
本集团拥有完善的薪酬体系,确保员工获得公平合理的薪资与奖励。我们严格遵守国家和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
依法缴纳「五险一金」,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保障员工享受
社会保险待遇。对于表现突出的员工,其所有奖励均经人力资源部备案,并作为个人加薪、晋升和晋级的重要依
据。员工除了享有薪资及社会保障保险外,我们还提供带薪年休假、产假、护理假、病假、事假等假期福利,以提
升员工的生活品质,增强他们的归属感。
平等机会
本集团致力于为员工提供平等和包容的工作环境,确保员工的合法权益,并保证生产管理的有序进行。我们杜绝
在招聘、薪酬、培训、升职等事务中因种族、宗教、国籍、社会地位、性别等方面的不同而产生的歧视。我们的所
有员工均享有公平的待遇及工作机会,我们尊重员工的生活方式、宗教信仰和言论自由。同时,我们严格惩处一
切恶意攻击、诽谤、诬陷等不道德行为。若发现此类行为,人力资源部将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经济处罚或行政处
分,严重者将被辞退。
147 |
---|
69 |
78 |
4 |
19 |
70 |
35 |
19 |
96 |
28 |
23 |
147 |
119 | 62% |
---|---|
63 | 68% |
56 | 57% |
2 | 57% |
23 | 87% |
70 | 71% |
20 | 48% |
4 | 20% |
119 | 62% |
北京华昊中天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报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续)
员工构成
目前我们的员工主要来自中国大陆和香港。截至2024年末,本集团共有147名在职员工。员工详情如下:
2024年
员工总数
按性别划分
男
女
年龄概况
< 25岁
25–29岁
30–39岁
40–49岁
50岁
雇员类别
初级员工
高级员工
管理层
地区
中国
员工流失
于本年度,本集团总计离职员工119人。离职员工的流失详情如下:
2024年
流失人数
占雇员总数
百分比
流失总数
按性别划分
男
女
年龄概况
< 25岁
25–29岁
30–39岁
40–49岁
50岁
地区
中国
— |
---|
— |
北京华昊中天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报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续)
2024年11月14日,本集团与青岛百洋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301015.SZ)全资子公司北京百洋智合医学成
果转化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了自2025年1月1日起独家市场推广优替德隆注射液产品的服务协议。本集团当年员工
流失比例过高,其中绝大部分离职人员为市场推广人员,其中部分离职人员直接入职了百洋,继续在百洋开展包
括优替德隆注射液的市场推广业务合作。
健康与安全
本集团重视员工健康与安全,致力于为员工提供一个安全、健康和舒适的工作环境。我们采用并维持一系列规
则、标准作业程序及措施,以维护员工的健康及安全环境。本集团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于本年度,本集团并未发
现任何违反员工健康与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的重大事宜。本集团为保障员工职业健康与安全,我们制定多项政策
和管理规程以防范职业病危害与风险。于过去三年,没有涉及工伤死亡。过去三年的工伤事故及因工伤损失工作
日数如下:
职业健康与安全绩效2024年2023年2022年
工伤事故数量2—
因工伤损失工作日数9—
安全生产管理
为了完善生产基地的安全管理,并确保生产过程完全符合优良制造作业规范的要求,我们制定了安全指引,详尽
说明潜在的安全隐患、安全操作、事故预防及事故报告程序,并确保员工在必要时持续适当确认对安全事宜的了
解。我们已建立了全面的生产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各级部门及人员在生产安全方面的责任和义务,以加强防范措
施。此外,我们定期为雇员提供安全意识培训,包括职业健康和安全的相关课程。我们对所有雇员进行健康记
录,并在入职前及在职期间进行健康检查,特别是针对从事涉及职业危险工作的雇员。
北京华昊中天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报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续)
消防安全管理
消防安全管理是本集团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我们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并制定了《消防安全
管理制度》及《消防设施管理制度》,以确立消防系统的安全运行规则,从而减少或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公司还
成立了义务消防队,并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确保安全制度得以全面落实。员工需要做到在火警或火灾发生
时能及时妥善处理,并有效组织抢救。此外,我们对消防器材的配置、维修、保养及管理工作制定了明确规定。
集团各级领导高度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并建立了严密的防火责任制度。
发展及培训
员工的培训及发展是我们业务成功的关键因素,也是驱动本集团持久生命力的核心。我们通过健全的培训体系,
全面覆盖员工多样化的技能提升需求,提升个人的专业技能和增加专业知识储备,从而培养高素质人才,确保员
工职业能力的持续成长。
在生产园区设立职业健康、安全、消防、环保宣传栏
消防疏散演练及基础知识培训
153 | 100% |
---|
79 | 52% |
---|---|
74 | 48% |
110 | 72% |
---|---|
32 | 21% |
11 | 7% |
2,849 |
---|
19.38 |
18.23 |
20.40 |
25.22 |
12.23 |
3.70 |
北京华昊中天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报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续)
为了规范和提升我们的培训管理工作,本集团制定了《员工培训管理制度》,并建立健全了员工教育与开发管理体
系。我们提供多样化的培训活动,以增强员工的职业技能,并促进他们的职业发展。此外,我们根据员工的工作
背景和个人发展目标,制定了个性化的职业发展规划,为员工提供顺畅的发展渠道和持续的发展空间。每年
底,各部门负责人会根据部门的业务 需求和员工发展要求,汇总成集团的年度培训计划。我们于本年度进行了约
2,849小时之培训,详情载列如下:
2024年
受训雇员
人数
占雇员总数
百分比
培训总数
按性别划分
受训雇员
人数
占受训
雇员总数
百分比
男性
女性
雇员类别
受训雇员
人数
占受训
雇员总数
百分比
初级员工
高级员工
管理层
培训时数
时数
总时数
平均完成培训时数
每名雇员参与
按性别划分
男性
女性
雇员类别
初级员工
高级员工
管理层
北京华昊中天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报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续)
劳工准则
本集团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劳工
准则的法律法规。我们在招聘过程中通过面试、背景调查等考核了解应聘者以往工作经历、生活背景、专业知识
及综合技能与拟聘岗位的匹配度。我们杜绝雇用童工,倘若员工怀疑或发现童工或强迫劳动现象,应向部门主管
或执行董事报告。于本年度,本集团并无发现曾出现违反任何相关童工及强制劳工法例及法规的重大事宜。
供应链管理
为了建立可持续的供应链和标准化的采购管理流程,本集团更好地管理供应链中的环境、社会及管治风险。我们
制定了一系列政策,包括《供应商管理规程》、《供应商选择管理规程》及《物资物料采购管理规程》,为集团选择和
评估供应商的表现提供了详细的指导,从而选择营商记录良好且无重大违规及反商业道德行为的供应商及商业
伙伴。于本年度,本集团共有154个供应商,由于制药行业的特殊性,所有供应商均来自中国。
本集团的采购遵循依法合规、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与供应商建立长期互惠共赢的关系,培育优质供应商,
不断提高采购质量。质量保证部严格审查供应商的准入资格,收集并审查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相关运营许可证,
以及技术、质量和环保等方面的资格证书或荣誉,并建立供应商档案。根据《供应商管理规程》,质量保证部每年
对供应商进行年度质量评估,以确保供应商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领导人员特种设备管理培训
安全生产月培训
北京华昊中天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报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续)
卓越奖项
名称颁奖机构相片
「2024金格奖」—「年度卓越创新力IPO」格隆汇
「2024创客北京」企业组TPO150
「2024创客北京」医药健康产业三等奖
「2024创客北京」京东方•生命科技医药
健康专项赛优胜奖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北京市
财政局、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
府、中关村科学城管理委员会
北京市外资研发中心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关村
科技园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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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续)
学术成果
2024年我们的多项研究成果均在国际协会上获得发表,具体成果如下:
2024年度美国临床肿瘤学会(ASCO)年会
核心产品优替德隆注射液和优替德隆口服胶囊相关的5项最新临床研究数据被ASCO会议接收,获得全球的肿瘤
研究学者关注。包含优替德隆注射液治疗乳腺癌脑转移、晚期胃癌和前列腺癌;以及优替德隆口服胶囊治疗晚期
乳腺癌(中国)和晚期实体瘤(美国)。
2024年度中国临床肿瘤学会(CSCO)学术年会
公布优替德隆联合吉西他滨用于不可切除晚期胰腺癌一线治疗的多中心、单臂I期临床研究的初步数据,有望冲
击癌王。
产品责任
产品质量是企业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之一。本集团严格遵守《药品经营质量规范》、《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中
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制定了一系列内部制度来
管控质量风险和保证产品质量。我们不断健全产品质量管理体系,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品质的产品。
产品质与安全
本集团一直以来,致力于向客户提供健康和安全的产品,这是我们不懈的追求。为了确保药品质量,我们制定了
《生产管理规程》、《生产试验管理规程》、《生产异常及紧急情况处理管理规程》以及《中间产品、成品放行管理规
程》等内部管理文件。这些文件为我们的生产过程提供了明确的指导,确保我们的产品始终符合最高的质量标准。
在过去的一年中,本集团在产品及服务质量方面,并未有任何重大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发生。我们严格遵守
所有法规,并定期进行内部和外部审查,以确保我们的运作符合法律和质量标准。此外,我们还持续改进和优化
我们的生产流程,以进一步提高产品质量和安全性。本集团始终把客户的健康和安全放在首位,并承诺提供优质
的产品和服务。我们将继续努力,通过不断创新和改进,来满足客户的需求,并为社会健康福祉作出贡献。
北京华昊中天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报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续)
为及时地召回已知的或怀疑有质量问题的产品,本集团制定《药品安全事件处置方案》及《重大产品质量事故管理
规程》,旨在降低已售产品对客户的潜在影响,妥善处理相关事宜。我们成立药品安全委员会及药品安全领导小
组负责管理处理药品安全事件。我们依据产品的安全隐患及危害的严重程度分为两级,其中,一级为重大药品安
全事件;二级为一般药品安全事件。经调查评估确认需召回药品,则依据《药品召回管理规程》及《药品召回管理
办法》,由召回小组实行召回工作。于本年度,本集团并无录得任何因安全及健康原因而须召回产品的相关事宜。
客户满意度及私隐保障
本集团一直重视并珍视客户的反馈和建议,以确保能对客户投诉做出准确的判断和妥善的处理,从而促进产品质
量及质量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我们鼓励客户通过多种方式反映意见,并采用完善的投诉处理机制,确保及时跟
进并解决客户所提出的问题。当我们收到客户的投诉后,会第一时间对客户进行回应,提供关于投诉受理的初步
反馈,并对投诉的合理性进行详细评估。如果投诉确定为合理,我们将迅速展开全面调查,并根据需要决定是否
需从客户处退回产品,或启动产品召回程序。此外,还会仔细分析投诉问题是否源自公司内部的流程或管理缺
陷。调查结束后,我们保证会在数个工作日内向客户提供详尽的答复及解决方案。于本年度,本集团并无收到任
何与产品及服务相关的重大投诉。
本集团在业务活动中,极少涉及客户个人资料的收集与处理。我们深知保护企业资产和客户利益的重要性,因
此,仅限授权员工访问客户信息系统和员工个人信息系统,并严禁任何滥用个人信息或非法牟利的行为。我们将
继续加强数据保护措施,确保客户信息的安全和保密性。
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企业创新发展的重要保障。我们高度重视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管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果。2024年新获
17项PCT专利授权,涵盖了核心产品的基因工程菌、晶型及新剂型等方面。这些专利的获得不仅进一步巩固了我
们在抗肿瘤创新药研发领域的领先地位,也为公司的未来发展筑牢了知识产权壁垒。同时,我们还新获商标授权
13项,进一步提升了公司的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
北京华昊中天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报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续)
本集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等法律法规,建立了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确保所有管理工作有序进
行,防止任何侵犯商标权的行为。
此外,本集团要求所有员工采取必要的措施来保护现有的商标权,并支持员工通过报告渠道汇报任何可疑的违规
行为,以确保公司内部的规范和守则得到严格遵守。
反贪污
本集团秉承诚信和守法的商业道德标准,致力营造一个廉洁的经营环境。我们严格恪守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
法》等有关防止贿赂、勒索、欺诈及洗黑钱的法律和法规。本集团建立《反商业贿赂制度》、《反舞弊制度》及《反洗
钱、反恐怖融资及OFAC管理制度》,以构建符合商业道德规范并遵守中国法律法规的廉洁机制。
我们要求所有采购、营销等岗位人员与公司签订《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同时,公司在与主要客户、供应商、服务
商、承包商等开展业务合作时,必要时(视协商情况)签署反商业贿赂的阳光协议。
于本年度,本集团并未发现任何违反有关防止贿赂、勒索、欺诈及洗黑钱的法律法规的重大事宜。于本年度亦无
针对本集团或其员工提起的贪腐行为的已结审法律案件。
举报制度
当员工、客户或供应商等第三方涉及或目击任何形式的不当行为、舞弊或违规情况时,均可利用我们设立的举报
热线或邮箱等途径,提出举报,从而避免贿赂、勒索、诈骗及洗钱等行为的发生。本集团一旦接到任何关于舞
弊、贪腐及违规行为的报告,将立即由内部审计部门处理。我们承诺以保密且谨慎的方式处理每一个举报,并对
举报人及相关第三方的身份严格保密。
反贪污培训
为了营造廉洁自律的文化环境,我们为所有新入职雇员提供反贪污培训,使彼等熟悉其在反贪污及商业道德方面
相应的角色和责任,并确保其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
社区投资
我们始终致力于社区投资,因为我们深信企业的成功不仅体现在商业成就上,还应体现在对社会的积极影响。通
过我们员工的自愿捐血,探访福利机构等活动,为社区的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我们相信,只有当社区繁荣,企业
才能实现长远发展。我们将不断加强与社区的合作,共同创造更美好的未来。
北京华昊中天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报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续)
联交所《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中一般披露及关键绩效指标:
项目描述参考章节
A. 环境
A.1:排放物
一般披露有关废气及温室气体排放、向水及土地的排污、有害及无害
废弃物的产生等的:
(A) 政策;及
(B) 遵守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相关法律及规例的资料。
环境管理
关键绩效指标A1.1排放物种类及相关排放数据。废气排放
A1.2直接(范围1)及能源间接(范围2)温室气体排放量及密度。温室气体排放
A1.3所产生有害废弃物总量及密度。污水及废弃物
A1.4所产生无害废弃物总量及密度。污水及废弃物
A1.5描述所订立的排放量目标及为达到这些目标所采取的步骤。废气排放、温室气体
排放
A1.6描述处理有害及无害废弃物的方法,及描述所订立的减废目
标及为达到这些目标所采取的步骤。
污水及废弃物
A2:资源使用
一般披露有效使用资源(包括能源、水及其他原材料)的政策。资源耗用
关键绩效指标A2.1按类型划分的直接及╱或间接能源总耗量及密度。能源耗用
A2.2总耗水量及密度。水资源管理
A2.3描述所订立的能源使用效益目标及为达到这些目标所采取
的步骤。
能源耗用
A2.4描述求取适用水源上可有任何问题,以及所订立的用水效益
目标及为达到这些目标所采取的步骤。
水资源管理
A2.5制成品所用包装材料的总量及每生产单位占量。包装材料管理
A3:环境及天然资源
一般披露减低发行人对环境及天然资源造成重大影响的政策。生态环境保护
关键绩效指标A3.1描述业务活动对环境及天然资源的重大影响及已采取管理
有关影响的行动。
生态环境保护
北京华昊中天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报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续)
项目描述参考章节
A4:气候变化
一般披露识别及应对已经及可能会对发行人产生影响的重大气候相
关事宜的政策。
气候变化
关键绩效指标A4.1描述已经及可能会对发行人产生影响的重大气候相关事
宜,及应对行动。
气候变化
B. 社会
B1:雇佣
一般披露有关薪酬及解雇、招聘及晋升、工作时数、假期、平等机
会、多元化、反歧视以及其他待遇及福利的:
(A) 政策;及
(B) 遵守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相关法律及规例的资料。
雇员
关键绩效指标B1.1按性别、雇佣类型、年龄组别及地区划分的雇员总数。员工构成
B1.2按性别、年龄组别及地区划分的雇员流失比率。员工流失
B2:健康及安全
一般披露有关提供安全工作环境及保障雇员避免职业性危害的:
(A) 政策;及
(B) 遵守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相关法律及规例的资料。
健康与安全
关键绩效指标B2.1过去三年(包括汇报年度)每年因工亡故的人数及比率。健康与安全
B2.2因工伤损失工作日数。健康与安全
B2.3描述所采纳的职业健康与安全措施,以及相关执行及监察方
法。
健康与安全
B3:发展及培训
一般披露有关提升雇员履行工作职责的智慧及技能的政策。描述培训
活动。
发展及培训
关键绩效指标B3.1按性别及雇员类别(如高级管理层、中级管理层等)划分的受
训雇员百分比。
发展及培训
B3.2按性别及雇员类别划分,每名雇员完成受训的平均时数。发展及培训
北京华昊中天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报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续)
项目描述参考章节
B4:劳工准则
一般披露有关防止童工或强制劳工的:
(A) 政策;及
(B) 遵守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相关法律及规例的资料。
劳工准则
关键绩效指标B4.1描述检讨招聘惯例的措施以避免童工及强制劳工。劳工准则
B4.2描述在发现违规情况时消除有关情况所采取的步骤。劳工准则
B. 社会
B5:供应链管理
一般披露管理供应链的环境及社会风险政策。供应链管理
关键绩效指标B5.1按地区划分的供应商数目。供应链管理
B5.2描述有关聘用供应商的惯例,向其执行有关惯例的供应商数
目、以及有关惯例的执行及监察方法。
供应链管理
B5.3描述有关识别供应链每个环节的环境及社会风险的惯例,以
及相关执行及监察方法。
供应链管理
B5.4描述在拣选供应商时促使多用环保产品及服务的惯例,以及
相关执行及监察方法。
供应链管理
B6:产品责任
一般披露有关所提供产品和服务的健康与安全、广告、标签及私隐事
宜以及补救方法的:
(A) 政策;及
(B) 遵守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相关法律及规例的资料。
产品责任
关键绩效指标B6.1已售或已运送产品总数中因安全与健康理由而须回收的百
分比。
产品质与安全
B6.2接获关于产品及服务的投诉数目以及应对方法。客户满意度及私隐保障
B6.3描述与维护及保障知识产权有关的惯例。知识产权
B6.4描述品质检定过程及产品回收程序。产品质与安全
B6.5描述消费者资料保障及私隐政策,以及相关执行及监察方
法。
客户满意度及私隐保障
北京华昊中天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报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续)
项目描述参考章节
B7:反贪污
一般披露有关防止贿赂、勒索、欺诈及洗黑钱的:
(A) 政策;及
(B) 遵守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相关法律及规例的资料。
反贪污
关键绩效指标B7.1于汇报期内对发行人或其雇员提出并已审结的贪污诉讼案
件的数目及诉讼结果。
反贪污
B7.2描述防范措施及举报程序,以及相关执行及监察方法。反贪污
B7.3描述向董事及员工提供的反贪污培训。反贪污培训
B8:社会责任
一般披露有关以社区参与来了解营运所在社区需要和确保其业务活
动会考虑社区利益的政策。
社区投资
关键绩效指标B8.1专注贡献范畴(如教育、环境事宜、劳工需求、健康、文化、
体育)。
社区投资
B8.2在专注范畴所动用资源(如金钱或时间)。社区投资
北京华昊中天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报
独立核数师报告
致北京华昊中天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保留意见
我们已审核第101至160页所载北京华昊中天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贵集团」)之
综合财务报表,其中包括于2024年12月31日之综合财务状况表,以及截至该日止年度之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
益表、综合权益变动表及综合现金流量表,以及综合财务报表附注(包括重大会计政策资料)。
我们认为,除本报告「保留意见的基础」一节所述事项可能造成的影响外,该等综合财务报表已根据香港会计师公
会(「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真实而公平地反映了 贵集团于2024年12月31日的综
合财务状况及截至该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表现及综合现金流量,并已遵照香港公司条例的披露规定妥为编制。
保留意见的基础
诚如综合财务报表附注16(i)所披露,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内, 贵集团以代价5,000,000美元(相当于约
人民币35,942,000元)投资于一只非上市基金(「该基金」)的若干无投票权可赎回参与股份。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第19号「金融工具」, 贵公司管理层将该基金于综合财务状况表内分类为强制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
的金融资产。
该基金从事投资于若干上市及非上市投资(「基金投资」)。 贵公司董事认为, 贵集团于该基金的投资于2024年
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为5,000,000美元(相当于约人民币35,942,000元),即 贵集团投资该基金的历史成本,且并
无于截至该日止年度的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中确认任何公允价值收益或亏损。
然而,我们未能就该基金的相关资产(包括基金投资)及负债的存在、权利与义务、完整性、准确性及估值获取充
足和适当的审计凭证,而该等资产及负债是计量 贵集团于该基金的投资公允价值的重要输入数据。我们亦未能
获取充足和适当的审计凭证以令我们信纳:(i)贵集团于该基金的投资于2024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5,000,000美
元(相当于约人民币35,942,000元)已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3号「公允价值计量」(「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3号」)
妥为厘定及截至该日止年度该投资并无任何公允价值收益或亏损;及(i)相关资料是否已按照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13号及其他适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的规定妥为披露。因此,我们无法确定是否需要对该等金额作出任何调整并作
出额外披露。
北京华昊中天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报
独立核数师报告(续)
我们已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审计准则》(「香港审计准则」)进行审计。我们在该等准则下承担的责任已
在本报告「核数师就审计综合财务报表承担的责任」部分中作进一步阐述。
我们相信,我们所获得的审计凭证能充足及适当地为我们的保留意见提供基础。
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为根据我们的专业判断,认为对本期间综合财务报表的审计最为重要之事项。该等事项于我们审计
整体综合财务报表及出具意见时处理,而我们不会对该等事项提供独立之意见。除「保留意见的基础」一节所述的
事项外,我们确定下述事项为将于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我们的审计如何处理关键审计事项
研发成本的确认及计量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贵集团产生研究与开发
(「研发」)成本人民币116,292,000元。
我们将研发成本的确认及计量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原
因在于其真实性、完整性及准确性对综合财务报表具有
重大影响,且存在研发成本与其他成本未准确划分之风
险。
我们就研发成本的确认及计量所执行之程序如下:
• 了解并评估与 贵集团研发成本确认流程相关之
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执行及运作有效性;
- 、发票、付款凭证等文件,评估研
发成本之真实性;
• 评估研发成本的收集范围是否适当且与研发活动
相关;
- 、摊销及雇员福利开
支等是否与收集范围一致;
- ,结合试验
条件与合约条款,评估主要服务项目进度之合
理性;
- ,并与记录
进行比对;
北京华昊中天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报
独立核数师报告(续)
关键审计事项我们的审计如何处理关键审计事项
- ,评
估已发生研发成本金额是否准确且计入适当期
间;及
- ,并评估服
务供应商背景,评估研发服务的真实性(涉及重
大金额)。
综合财务报表及核数师报告以外的信息
贵公司董事需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刊载于年报内的全部信息,但不包括综合财务报表及我们的核数师
报告。
我们对综合财务报表的意见并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亦不对该等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综合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综合财务报表
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所了解的情况存在重大抵触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误陈述的情况。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
果我们认为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误陈述,我们需要报告该事实。诚如上文「保留意见的基础」一节所述,我们未能
获取有关上述事项的充足适当凭证。在这方面,我们没有任何报告。
董事及治理层就综合财务报表须承担的责任
贵公司董事须负责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会计准则及香港公司条例的披露规定编制真实而中
肯的综合财务报表,并对其认为使综合财务报表的编制不存在由于欺诈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误陈述所需的
内部控制负责。
在编制综合财务报表时,董事负责评估 贵集团持续经营的能力,并在适用情况下披露与持续经营有关的事项,
以及使用持续经营为会计基础,除非董事有意将 贵集团清盘或停止营运,或并无其他实际的替代方案。
贵公司董事在审计委员会协助下履行监督 贵集团财务报告过程的责任。
北京华昊中天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报
独立核数师报告(续)
核数师就审计综合财务报表承担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综合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欺诈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误陈述取得合理保证,并出具包
括我们意见的核数师报告。本报告仅向 阁下(作为团体)作出,惟不作其他用途。我们并不就本报告的内容向任
何其他人士负责或承担责任。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不能保证按照香港审计准则进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
错误陈述存在时总能发现。错误陈述可以由欺诈或错误引起,如果合理预期它们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综合财
务报表使用者依赖综合财务报表所作出的经济决定,则有关的错误陈述可被视作重大。
作为根据香港审计准则进行审计的一部分,我们运用了专业判断,于整个审计过程中保持了专业怀疑态度。我
们亦:
- ,设计及执行审计程序以应对这
些风险,以及获取充足和适当的审计凭证,作为我们意见的基础。由于欺诈可能涉及串谋、伪造、蓄意遗
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因此未能发现因欺诈而导致的重大错误陈述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因
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误陈述的风险。
- ,以在有关情况下设计适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 贵集团内部控制的有
效性发表意见。
- 。
- ,根据所获取的审计凭证,确定是否存在与事项或情况有
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从而可能导致对 贵集团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如果我们认为存在重大不确
定性,则有必要在核数师报告中提请使用者注意综合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或假若有关的披露不足,则我
们有必要修改意见。我们的结论是基于核数师报告日止所取得的审计凭证。然而,未来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
贵集团不能持续经营。
- 、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以及综合财务报表是否中肯反映相关交易和
事项。
- 、适当的审计凭证,作为对集团财务报表形成意见的基
础。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及审阅就集团审计而进行的审计工作。我们为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除其他事项外,我们与审计委员会沟通了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及重大审计发现等,包括我们在审计中识别
出内部控制的任何重大缺陷。
北京华昊中天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报
独立核数师报告(续)
我们还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声明,说明我们已符合有关独立性的相关道德要求,并与彼等沟通有可能合理地被认为
会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在适用的情况下,用以消除对独立性产生威胁的行动或采取的防
范措施。
从与审计委员会沟通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综合财务报表的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
项。我们在核数师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不允许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端罕见的情况下,如果
合理预期在我们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产生的公众利益,我们决定不应在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其他事项
贵集团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报表由另一位核数师审核,其于2024年10月23日对该等报表发表
无保留意见。
大信国际(香港)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执业会计师
香港九龙
尖沙咀
柯士甸道29号
11楼1101室
2025年6月30日
钟伟全
执业证书编号:P05444
71,866 |
---|
(10,780) |
61,086 |
26,736 |
(61,926) |
(52,339) |
(116,292) |
(294) |
(691) |
(56) |
(143,776) |
— |
(143,776) |
364 |
(143,412) |
(0.41) |
北京华昊中天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报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2024年2023年
附注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收入666,635
销售成本(19,810)
毛利46,825
其他收入及收益净额731,694
销售及分销开支(95,397)
行政开支(43,900)
研发开支(126,537)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的(减值亏损)╱减值亏损拨回1,284
其他营运开支(3,556)
财务成本8(57)
除税前亏损8(189,644)
所得税9—
本公司权益股东应占年内亏损(189,644)
本年度其他全面收益(无税项影响)
其后可重新分类至损益的项目:
换算一间海外附属公司财务报表的汇兑差额476
本公司权益股东应占年内全面开支总额(189,168)
每股亏损(人民币元)
基本及摊薄12(0.54)
163,724 |
---|
13,556 |
752 |
35,000 |
953 |
213,985 |
31,419 |
28,139 |
67,075 |
105,989 |
8,184 |
268,738 |
189,714 |
699,258 |
72,916 |
4,717 |
863 |
665 |
79,161 |
620,097 |
834,082 |
北京华昊中天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报
综合财务状况表
于2024年12月31日
2024年2023年
附注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13122,710
使用权资产1413,477
无形资产151,627
强制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16—
租金及公用事业按金1,000
138,814
流动资产
存货1727,267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1815,947
预付款项1914,300
强制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16235,611
受限制银行结余20(a)—
银行定期存款20(a)302,31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20(a)38,087
633,530
流动负债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2142,987
合约负债22—
应付关联方款项33(d)24
租赁负债23732
43,743
流动资产净额589,787
资产总额减流动负债728,601
— |
---|
42,453 |
517 |
366 |
43,336 |
790,746 |
364,588 |
426,158 |
790,746 |
北京华昊中天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报
综合财务状况表(续)
于2024年12月31日
2024年2023年
附注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非流动负债
其他应付款项214,453
合约负债22—
租赁负债23167
递延收入24820
5,440
资产净额723,161
资本及储备
股本27(a)350,000
储备373,161
权益总额723,161
第101至160页的综合财务报表已于2025年6月30日经董事会批准并授权发布,并由以下人士代表董事会签署:
董事董事
Tang Li(唐莉)关津
350,000 | 1,101,853 | (350) | (728,342) | 723,161 |
---|---|---|---|---|
— | — | — | (143,776) | (143,776) |
— | — | 364 | — | 364 |
— | — | 364 | (143,776) | (143,412) |
14,588 | 199,376 | — | — | 213,964 |
— | (12,027) | — | — | (12,027) |
— | 9,060 | — | — | 9,060 |
364,588 | 1,298,262 | 14 | (872,118) | 790,746 |
北京华昊中天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报
综合权益变动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股本资本储备汇兑储备累计亏损总计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于2023年1月1日350,0001,057,449(826)(538,698)867,925
年内亏损—(189,644)(189,644)
换算海外附属公司财务报表的
汇兑差额—476—476
年内全面开支总额—476(189,644)(189,168)
以权益结算以股份为基础的付款
(附注25(d))—44,404—44,404
于2023年12月31日350,0001,101,853(350)(728,342)723,161
于2024年1月1日
年内亏损
换算海外附属公司财务报表的
汇兑差额
年内全面开支总额
发行H股(附注27(a))
上市时发行股份产生的交易成本
(附注27(a)(i))
以权益结算以股份为基础的付款
(附注25(d))
于2024年12月31日
(143,776) |
---|
(454) |
304 |
294 |
7,505 |
1,424 |
875 |
56 |
(48) |
(15,623) |
9,060 |
(5,018) |
243 |
(145,158) |
(4,456) |
(12,486) |
(8,184) |
47 |
2,848 |
17,500 |
— |
47,170 |
— |
(102,719) |
15,623 |
(40,805) |
(562,109) |
657,138 |
(55,623) |
(545,953) |
585,927 |
54,198 |
北京华昊中天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报
综合现金流量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2024年2023年
附注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经营活动
除税前亏损(189,644)
就以下各项已调整:
政府补助递延收入摊销—
存货撇减773
贸易应收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减值亏损╱(减值亏损拨回)(1,284)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8,032
使用权资产折旧1,385
无形资产摊销1,205
财务成本57
强制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未变现收益(9,097)
银行存款利息收入(13,138)
以权益结算以股份为基础的付款开支44,404
外汇收益净额(4,652)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的亏损—
营运资本变动前的营运现金流量(161,959)
存货(增加)╱减少3,069
贸易应收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增加)╱减少25,221
受限制银行结余增加—
租金和水电费押金减少—
预付款项减少╱(增加)(8,952)
贸易应付款项及其他应付款项增加3,386
拨备减少(10,838)
合约负债增加—
递延收入减少(705)
经营所用现金及经营活动所用净现金(150,778)
投资活动
已收利息13,138
购买物业、厂房及设备的付款(27,840)
强制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付款(535,000)
赎回强制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的所得款项753,477
预付非上市基金认购款—
存入银行定期存款(435,801)
赎回银行定期存款的所得款项363,301
投资活动产生的净现金131,275
213,964 |
---|
(12,027) |
858 |
— |
(1,220) |
(56) |
201,519 |
152,998 |
38,087 |
(1,371) |
189,714 |
北京华昊中天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报
综合现金流量表(续)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2024年2023年
附注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融资活动
上市后发行H股所得款项27(a)—
上市后支付发行股份成本27(a)—
关联方提供的垫款20(b)—
偿还关联方提供的垫款20(b)(68)
已付租金的资本部分20(c)(1,005)
已付租金的利息部分20(c)(57)
融资活动产生╱(所用)的现金净额(1,13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增加╱(减少)净额(20,633)
于年初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60,106
外汇率变动的影响(1,386)
于年末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20(a)38,087
北京华昊中天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1. 已发布但尚未生效的新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及其修订本
北京华昊中天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于2002年7月11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根据中国公
司法注册成立为有限公司并于2021年5月8日由有限公司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注册办事处地址为中
国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六街88号院3号楼3层310室,而本公司总部及主要营业地点为中国北京
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亦城财富中心B座1202室。本公司股份自2024年10月31日起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
公司(「联交所」)主板上市买卖。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主要从事创新药研究及开发(「研发」)、生产及销售。其附属公司之主要
业务载于附注35。
本公司董事认为,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直接及最终母公司为于美国注册成立之BAYGEN QTINC.,
而本集团之最终控股方为Tang Li(唐莉)女士及Qiu Ronguo(邱荣国)先生,彼等为本公司之一致行动人士。
BAYGEN QT INC.概无编制可供公众查阅的财务报表。
综合财务报表以人民币(「人民币」)呈列。人民币为本公司及其于中国内地成立的附属公司的功能货币。本
公司于中国内地以外地区的附属公司的功能货币为港元(「港元」)或美元(「美元」)。本集团将其于中国内地
以外地区的附属公司财务报表从港元╱美元换算为人民币。
2. 综合财务报表的编制基准
综合财务报表已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财务报告会计准
则」)(包括所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会计准则(「香港会计准则」)及诠释)、香港普遍采纳的会计准则以及
香港公司条例及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的披露要求。
本财务报表以人民币(「人民币」)呈列,除另有指明外,所有数值均约整至最接近的千位数(人民币千元)。
3. 应用新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或其修订本
(a) 应用新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及其修订本
本集团已应用所有于2024年1月1日生效之新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及其修订本。
北京华昊中天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 (续)
(b) 已发布但尚未生效的新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及其修订本
本集团并无于该等综合财务报表内提前应用下列已颁布但尚未生效之新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及其修
订本:
香港会计准则第21号(修订本)缺乏可交换性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及香港财务
报告准则第7号(修订本)
金融工具的分类及计量修订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及香港财务
报告准则第7号(修订本)
涉及依赖自然能源生产电力的合约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2024年度改进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号、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香港财
务报告准则第9号、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香港会计
准则第7号(修订本)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8号及对其他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的相应修订
财务报表的呈列及披露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9号非公共受托责任附属公司:披露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香港
会计准则第28号(修订本)
投资者与其联营公司或合营企业之间的资产销售或注资
于2025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于2026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于2027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于待定日期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8号及其他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相应修订于2027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报
告期间生效,允许提早应用。应用新订准则预期将影响综合损益表的呈列及日后综合财务报表中的披
露。本公司董事正在评估对综合财务报表的具体影响。
除上述者外,本公司董事预期应用所有其他新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及其修订本于可见未来将不会对综
合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4. 重大会计政策资料
诚如下文所载重大会计政策资料所阐释,除若干金融工具按各报告期末的公允价值计量外,综合财务报表
乃根据历史成本基准编制。
历史成本一般以交换货品及服务时所付代价之公允价值计量。
编制符合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综合财务报表需要使用若干关键会计估计。管理层亦须于应用本集团会计政
策过程中运用其判断。涉及高度判断或高度复杂的范畴,或涉及对综合财务报表而言属重大之假设及估计
的范畴,已于附注5披露。
编制该等综合财务报表所采用的重大会计政策资料载列如下。该等政策于所有呈列年度一直贯彻采用。
北京华昊中天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 (续)
(a) 综合账目
综合财务报表包括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截至12月31日的财务报表。附属公司为本集团控制的实体。当
本集团因参与实体而承担或有权享有可变回报,且有能力运用对该实体的权力来影响该等回报时,则
本集团控制该实体。当本集团的现有权利可使其能即时指挥相关活动(即可对实体回报产生重大影响
的活动)时,则本集团可对该实体行使权力。
当评估是否具有控制权时,本集团考虑其潜在投票权及其他各方持有的潜在投票权。仅当持有人实质
可行使该权利时,方视为具有潜在投票权。
自控制开始之日直至控制终止之日,附属公司的财务报表纳入综合财务报表。
集团内部结余及交易以及集团内部交易产生的任何未实现收入及开支(外币交易损益除外)均予以冲
销。集团内部交易所产生的未实现亏损以与未实现收益相同的方式冲销,但仅限于并无减值凭据的情
况下。附属公司的会计政策已于有需要时作出变动,以确保与本集团采纳的政策保持一致。
本集团于附属公司权益的变动如并无导致失去控制权,则以股本交易入账。
当本集团失去对附属公司的控制权时,则终止确认该附属公司的资产及负债,以及任何有关的非控股
权益及其他权益部分。任何因此而产生的收益或亏损于损益确认。失去控制权时,于前附属公司保留
的任何权益按公允价值计量。
于本公司的财务状况表中,于附属公司的投资按成本减值亏损列账(见附注4(f)(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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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续)
(b) 金融资产
倘某项资产乃根据合约规定购买或出售,而合约条款规定须按市场指定时限内交收,则金融资产按交
易日基准确认及终止确认,并初步按公允值另加直接应计交易成本确认,惟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损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及无重大融资成分的贸易应收款项除外。
收购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之投资直接应计交易成本即时于损益确认。
本集团金融资产分类为以下类别:
按摊销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倘金融资产(包括租金及公用事业按金、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受限制银行结余、银行定期存款及现金
及现金等价物)符合以下条件则归入此分类:
— 资产乃于目的为持有资产以收取合约现金流量的业务模式持有;及
— 资产之合约条款导致于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纯粹用作支付本金及未偿还本金额利息。该等资
产其后使用实际利率法按摊销成本减预期信贷亏损之亏损拨备计量。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
倘金融资产不符合按摊销成本计量的条件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全面收益之债务工具的
条件,则金融资产归入此分类,除非本集团于初步确认时指定并非持作买卖的权益投资为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全面收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随后按公允价值计量,而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任何收益
或亏损于损益内确认。于损益内确认的公允价值收益或亏损乃扣除任何利息收入及股息收入。利息收
入及股息收入于损益内确认。
(c) 物业、厂房及设备
物业、厂房及设备(在建工程除外)按成本减累计折旧及任何累计减值亏损列账(见附注4(f)(i))。
倘物业、厂房及设备项目的重要部分具不同使用年期,则会以独立项目(主要部分)入账。
其后成本只有在与该项目有关的未来经济利益有可能流入本集团,而该项目的成本能可靠计量时,才
计入在资产的账面值或确认为独立资产(视情况而定)。作为独立资产入账的任何组成部分的账面值,
于取代时终止确认。所有其他维修及保养于其产生之期间于损益中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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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物业、厂房及设备(续)
物业、厂房及设备(在建工程除外)的折旧使用直线法按足以在估计使用年期内冲销其成本(已扣除估
计残值(如有)的折旧率计算,一般会于损益确认。估计使用年期及残值率如下:
估计使用年期残值率
建筑物20年5%
机器及设备5–10年5–10%
汽车4–5年5–10%
家具、固定装置及其他3–5年5–10%
残值率、使用年期及折旧方法在各报告期末审阅及调整(如适用)。
在建工程指在建厂房及建筑物以及待安装设备,其按成本减值亏损列账(见附注4(f)(i))。当在建工程
已准备用作其拟定用途时,其便会转拨至物业、厂房及设备。相关资产可供使用时开始计提折旧。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的收益或亏损乃有关资产的出售所得款项净额与其账面值两者的差额,并于损
益内确认。
(d) 无形资产
本集团收购的无形资产(包括知识产权及软件),具有限使用年期,按成本减累计摊销及任何累计减
值亏损列账(见附注4(f)(i))。
具有限使用年期之无形资产之摊销则以直线法按其估计使用年期自损益中扣除。估计使用年期及摊销
方法于各报告期末审视并作适当调整,而任何估计变动的影响按前瞻性基准列账。根据本集团过往经
验及资产用途的不同目的以及有关用途的授权期限,估计使用年期如下:
知识产权2.75–12年
软件3–10年
无形资产于出售时或预计使用或出售时并无未来经济收益时终止确认。因终止确认无形资产而产生之
收益及亏损在损益中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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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租赁资产
本集团于订立合同时评估有关合同是否为或包含租赁。倘合同给予在一段时间内控制可识别资产的使
用权以换取代价,则合同为或包含租赁。倘客户既有权指示可识别资产的用途,亦有权从该用途中获
得绝大部分经济利益,则控制权已转移。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倘合同包含租赁部分及非租赁部分,本集团选择不区分非租赁部分,并将各租赁部分及任何相关非租
赁部分入账列作所有租赁的单一租赁部分。
于租赁开始日期,本集团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惟租期为12个月或以下的短期租赁及并无购买
选择权以及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倘本集团就低价值资产订立租赁,本集团按每项租赁情况决定是否
将租赁资本化。与该等不作资本化租赁相关的租赁付款在租期内按系统性基准确认为开支。
在租赁开始日期将租赁资本化时,租赁负债初始按租期内应付租赁付款的现值确认,并使用租赁中的
内含利率或(倘该利率不易厘定)使用相关增量借款利率折现。并不取决于一项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
付款不计入租赁负债计量中,因此于产生的会计期间于损益扣除。租赁付款亦包括本集团预期根据剩
余价值担保应付的金额;倘本集团合理确定可行使该选择权时,购买选择权的行使价;及倘租期反映
本集团行使该选择权以终止租赁时,终止租赁支付的罚款。
于初始确认后,租赁负债按摊销成本计量,而利息开支则使用实际利率法计算。
于租赁资本化时确认的使用权资产初始按成本计量,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金额(经在开始日期或之前
作出的任何租赁付款调整),加上所产生的任何初始直接成本以及拆卸及移除相关资产或恢复相关资
产或复原相关资产所在地而产生的估计成本,扣除任何已收租赁优惠。使用权资产随后按成本减累计
折旧及减值亏损(见附注4(f)(i))列账。使用权资产采用直线法自开始日期起至使用权可使用年期结束或
租期结束(以较早者为准)予以折旧。
本集团将不符合投资物业或存货定义的使用权资产,于综合财务状况表内单独列示。
已支付之可退还租赁押金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进行会计处理,并按公允价值初始
计量。初始确认时对公允价值的调整视为额外租赁付款,计入使用权资产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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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租赁资产(续)
倘用于确定未来租赁付款的指数或利率变动导致未来租赁付款发生变化,或本集团对预期需就余值担
保支付金额的估计发生变更,则会重新计量租赁负债,按原贴现率对经修订的租赁付款进行贴现,除
非租赁付款变更源于浮动利率变动。于该情况下,承租人应采用反映利率变动的经修订贴现率。当因
重新评估本集团是否合理确定行使购买、续租或终止选择权而导致发生变动时,租赁负债应采用经修
订贴现率(即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隐含利率,或(若该利率无法轻易确定)重新评估当日本集团的增量
借款利率)对经修订租赁付款进行贴现后重新计量。当租赁负债按上述任一方式重新计量时,应相应
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值,若使用权资产账面值已减至零,则将调整金额计入损益。
当租赁范围或租赁代价发生变动(「租赁修订」),且该等变动未在原始租赁合约中约定、亦未作为单独
租赁处理时,租赁负债亦须重新计量。在此情况下,经修订合约中的代价应按各租赁部分的相对独立
价格分配至各部分,相关非租赁部分则计入相应租赁部分。贴现租赁负债会根据经修订租赁付款及租
赁期,使用经修订贴现率于修订生效日重新计量。
本集团于综合财务状况表内将租赁负债单独列示。在综合财务状况表中,长期租赁负债的流动部分,
乃指于报告期后十二个月内到期偿还的合约付款本金部分。
(f) 信贷亏损及资产减值
(i) 金融工具信贷亏损
本集团就以下项目的预期信贷亏损(「预期信贷亏损」)确认亏损拨备:
— 以摊销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定期银行存款、受限制银行结余、贸
易应收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以及租金及公用事业按金),其持有用于收取合约现金流量,即
仅支付本金及利息。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其他金融资产(包括强制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不受
预期信贷亏损评估的限制。
预期信贷亏损按以下基准之一计量:
— 12个月预期信贷亏损(「12个月预期信贷亏损」):指于报告日期后12个月(或工具的预期存续
期少于12个月,则为较短期间)内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预期将导致的预期信贷亏损部分;及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贷亏损:指预期信贷亏损模型适用金融工具于预期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
生的违约事件预期将导致的预期信贷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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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信贷亏损及资产减值(续)
(i) 金融工具信贷亏损(续)
本集团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贷亏损的金额计量贸易应收款项的亏损拨备。本集团按
相当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贷亏损的金额计量亏损拨备,惟以下按12个月预期信贷亏损计量的项目
除外:
— 于报告日期确定为具有较低信贷风险的金融工具;及
— 信贷风险(即金融工具在预期存续期内发生违约的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的其他
金融工具。
就所有其他金融工具而言,本集团确认相当于12个月预期信贷亏损的亏损拨备,除非金融工具的
信贷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显著增加,在此情况下,亏损拨备按相当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贷亏损的金
额计量。
信贷风险显著增加
在评估金融工具的信贷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集团将报告日期评估的金融工具违
约风险与初始确认日期评估的金融工具违约风险进行比较。在进行评估时,本集团考虑合理且有
依据的定量及定性资料,包括过往经验及无须付出过多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前瞻性资料。
在评估信贷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会特别考虑下列资料:
— 金融工具的外部信贷评级(如适用)实际或预期显著恶化;
— 债务人营运业绩的实际或预期显著恶化;
— 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的现有或预测变动,对债务人履行本集团义务的能力有重大不
利影响;
— 借款人的实际或预期内部信贷评级下调;
— 同一借款人的其他金融工具的信贷风险显著增加;
— 支持债务的抵押品价值或第三方担保或信用增强的质量发生重大变动,预期会降低借款人
按期支付合约款项的经济动力,或以其他方式影响违约发生的可能性;及
— 借款人的预期表现及行为出现重大不利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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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信贷亏损及资产减值(续)
(i) 金融工具信贷亏损(续)
信贷风险显著增加(续)
倘合约付款逾期超过30天,除非本集团有合理且有依据的资料证明情况并非如此,否则本集团假
设信贷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大幅增加。
尽管如此,倘金融工具于报告日期被厘定为低信贷风险,则本集团假设该金融工具的信贷风险自
初始确认后并无大幅增加。若(i)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低;(i)债务人有强大能力在短期内履行其合
约现金流量责任;及(i)长期经济及业务状况的不利变动可能(但不一定)减低债务人履行其合约现
金流量责任的能力,则金融工具被厘定为具有低信贷风险。
根据金融工具性质,对信贷风险显著增加之评估乃按个别基础或集体基础进行。当评估以集体基
础进行,金融工具乃根据共同信贷风险特征进行组合,例如逾期状况及信贷风险评级等。
违约的定义
就内部信贷风险管理而言,本集团认为违约事件发生于当(i)借款人不可能就其对本集团之信贷责
任作出全额支付,而本集团没有采取行动如变现证券(如果持有);或(i)该金融资产已逾期90日,
除非本集团有合理有据之资料证明更滞后的违约标准更为合适。本集团认为合理有据之定量及定
性之资料,包括毋需付出不当成本或努力便可取得之历史经验及前瞻性之资料。
信贷减值金融资产
于各报告日期,本集团评估金融资产是否出现信贷减值。当发生一项或多项对金融资产估计未来
现金流量有不利影响的事件时,金融资产出现信贷减值。
金融资产出现信贷减值的证据包括以下可观察事件:
— 债务人出现严重财务困难;
— 违反合同,如拖欠或逾期事件;
— 借款人的贷款人因有关借款人财困的经济或合约理由而向借款人批出贷款人不会另行考虑
的优惠;
— 借款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或
— 因发行人遭遇财务困难致使金融资产之活跃市场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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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信贷亏损及资产减值(续)
(i) 金融工具信贷亏损(续)
撇销政策
倘并无实际可收回的前景,本集团会部分或悉数撇销金融资产的总账面值。该情况通常出现在本
集团确定债务人并无可产生足够现金流量的资产或收入来源以偿还须予撇销的款项时。已撇销的
金融资产可能仍需根据本集团的收回程序采取强制措施,并在适当情况下考虑寻求法律意见。
随后收回之先前已撇销资产在收回发生的期间于损益确认减值拨回。
预期信贷亏损的计量及确认
预期信贷亏损为金融工具预期年限内按概率加权估计之信贷亏损。估计预期信贷亏损时所考虑的
最长期间乃以本集团面对信贷风险的最长合同期间为准。
于计量预期信贷亏损时,本集团考虑合理有据且毋需付出不当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资料,当中
包括过往事件、现时状况及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资料。
预期信贷亏损之计量可计算出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即违约时之亏损大小)及违约风险敞口。违
约概率及违约亏损率之评估乃基于经前瞻性资料调整之过往资料。预期信贷亏损的预估反映无偏
颇及概率加权平均金额,其乃根据加权的相应违约风险而厘定。
本集团采用实际权宜方法估计未使用拨备矩阵个别评估的贸易应收款项的预期信贷亏损。拨备率
是基于债务人的账龄和不同债务人分组的内部信贷评级,考虑到本集团的历史违约率和前瞻性资
料,这些资料是合理和可获得的,无需付出不必要的成本或努力。在每个报告日,本集团对历史
观察到的违约率进行重新评估,并考虑前瞻性资料的变化。
信贷亏损通常以合同金额与预期金额的全部预期现金短缺的现值计量。
倘折现影响属重大,则预期现金短缺将使用以下折现率折现:
— 定息金融资产、租金及公用事业按金以及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于初始确认时厘定的实际
利率或其近似值;
— 浮息金融资产:即期实际利率。
预期信贷亏损于各报告日期重新计量,以反映自初始确认以来金融工具信贷风险的变化。预期信
贷亏损金额的任何变化均于损益确认为减值收益或亏损。本集团确认所有金融工具的减值收益或
亏损,并通过亏损拨备账对其账面值作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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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 信贷亏损及资产减值(续)
(i) 其他非流动资产的减值
于各报告期末,本集团审阅其有形及无形资产之账面值,以确定是否有迹象显示该等资产已出现
减值亏损。若存在任何该等迹象,则会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以厘定任何减值亏损的程度。若
无法估计个别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则本集团会估计该资产所属现金产生单位(「现金产生单位」)的
可收回金额。
对现金产生单位进行减值测试时,当可确立合理及一致的分配基准时,公司资产会分配至相关现
金产生单位,否则分配至有可确立合理一致分配基准之现金产生单位之最小组别。公司资产所属
之现金产生单位或现金产生单位组别之可收回金额会作厘定及与相关现金产生单位或现金产生
单位组别之账面值作比较。
可收回金额为公平值减出售成本与使用价值两者中较高者。在评估使用价值时,估计未来现金流
量采用税前贴现率贴现至其现值,该税前贴现率反映当前市场对货币时间价值及资产特定风险的
评估。
倘资产或现金产生单位之可收回金额估计低于其账面值,则该资产或现金产生单位之账面值将减
至其可收回金额。就不可按合理及一致基准分配至现金产生单位之公司资产或部分公司资产而
言,本集团比较现金产生单位组别之账面值(包括分配至现金产生单位组别的公司资产或部分公
司资产之账面值)与现金产生单位组别之可收回金额。于分配减值亏损时,分配减值亏损以按该
单位或一组现金产生单位内各项资产的账面值所占比例减低资产。资产账面值不得减少至低于其
公平值减出售成本(如可计量)、其使用价值(如可厘定)及零(以最高者为准)。原应分配至资产的
减值亏损金额按比例分配至现金产生单位或现金产生单位组别的其他资产。减值亏损即时于损益
内确认。
倘减值亏损其后拨回,则该资产或现金产生单位之账面值增加至重新评估之可收回金额,但增加
后之账面值不可高于假设过往年度有关资产或现金产生单位并未确认减值亏损下之账面值(扣除
摊销或折旧)。减值亏损之拨回即时于损益内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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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 存货
存货初步按成本列账,随后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的较低者列账。成本使用先入先出成本公式计算,包
括所有采购成本、转换成本以及将存货运至现存地点及达至现状所产生的其他成本。低价值耗材、包
装材料及其他周转材料采用一次性摊销法进行摊销,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可变现净值为日常业务过程中的估计售价减完成的估计成本及进行销售所需的估计成本。进行销售所
需的成本包括直接归属于销售的增量成本及本集团进行销售必须产生的非增量成本。
出售存货时,该等存货之账面值于确认相关收益之期间内确认为开支。
任何存货撇减至可变现净值之金额及所有存货亏损于撇减或亏损产生期间确认为开支。任何存货撇减
之任何拨回金额于拨回发生期间确认为已确认为开支之存货金额减少。
(h)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于本集团拥有无条件权利收取代价时确认。倘在该代价到期支付前只需待时间流逝,则收取
代价的权利为无条件。
并无包含重大融资部分的贸易应收款项初步按其交易价格计量。包含重大融资部分的贸易应收款项及
其他应收款项初步按公允价值加交易成本计量。所有应收款项其后按摊销成本列账(见附注4(f)(i))。
(i)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银行现金及手头现金、银行活期存款以及短期、高流动性、易于转换为已知金
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购买时到期日在三个月内的投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就预期信贷亏损进
行评估(见附注4(f)(i))。
(j)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初步按公允价值确认。初步确认后,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按摊销成本列账,若折
现影响并不重大则按发票金额列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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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在本集团确认相关收入前客户支付不可退还代价时确认(见附注4(l)(i))。倘本集团拥有无条件
权利在本集团确认相关收入前收取不可退还代价,则合同负债亦会获确认。在后者情况下,相应收
款项亦会获确认(见附注4(h))。
合同包括重大融资成分时,合同结余包括按实际利率法应计的利息(见附注4(l)(i))。
(l) 收入及其他收入
本集团于销售商品时产生的收入分类为收入。
有关本集团收入及其他收入确认政策的进一步详情如下:
(i) 客户合同收入
收入在产品或服务控制权按本集团预期有权获得的承诺代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该等金
额)转移至客户时确认。收入不包括增值税或其他销售税。
销售货品收入
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货品控制权时确认本集团与其客户之间的销售合同收入。本集团根据合同
条款履行其履约责任。一般而言,当产品运送至销售客户指定地点并获收货时,产品控制权视作
已转移至客户,而本集团据此确认收入。
付款条款及条件因客户而异,并基于与客户签订的合同或采购订单中订立的结算时间表。除非获
得特别批准,否则本集团通常在开票后60天内向客户提供信用期。
本集团利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第63段中的「客户合同收入」,并不调整于融资期间为12个
月或以下的情况下重大融资部分任何影响的代价。
(i) 利息收入
利息收入乃利用实际利率法通过将金融资产于预期年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收入折现为金融资产账
面总值的利率按应计基准予以确认。于计算利息收入时,实际利率法应用至资产账面总值(当资
产并无出现信贷减值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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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 收入及其他收入(续)
(i) 政府补助
当可以合理地确定本集团将会收到政府补助并遵守该等补助的所有附带条件时,则会确认政府补
助。补贴本集团所产生开支或亏损或旨在向本集团提供即时财务支持而无需任何未来相关成本的
补助于其成为应收期间于损益确认为收入。补贴本集团某项资产成本的补助于综合财务状况表确
认为递延收入,并有系统及合理地于相关资产的使用年期转拨至损益中。
(m) 研发开支
研发开支包括直接源于研发活动,或可合理分配至该等活动的所有成本。由于本集团研发活动的性
质,一般到项目开发阶段的后期,当剩余开发成本较少时,方满足将有关成本确认为资产的标准。因
此,研究成本及开发成本一般在产生的当期确认为开支。
(n) 雇员福利
(i) 短期雇员福利及定额供款退休计划供款
薪金、年度奖金、带薪年假、定额供款退休计划供款及非货币福利成本均于雇员提供相关服务的
年度内累计。所有短期雇员福利均确认为开支,除非另一项香港财务报告准则规定或允许将福利
计入资产成本。
(i) 以权益结算以股份为基础的付款
授予雇员以权益结算以股份为基础的付款安排(即受限制股份)的授出日期公允价值在奖励的归
属期内确认为开支,而权益会相应增加。已确认为开支金额经已调整,以反映相关服务及非市场
绩效条件预期将能达成的奖励数目,致使最终确认金额乃基于归属日期符合相关服务及非市场绩
效条件的奖励数目而定。就附带非归属条件的以股份为基础的付款奖励而言,以股份为基础的付
款的授出日期公允价值的计量反映了有关条件,且并无就预期结果与实际结果之间的差异进行
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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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 所得税
所得税包括即期税项及递延税项的总和,于损益内确认,惟倘其与直接于权益或其他全面收益确认的
项目有关则除外。
即期税项包括年内应课税收入或亏损的估计应付或应收税项,并就过往年度应付或应收税项作出任何
调整。应付或应收即期税项金额为预期将支付或收取的税项金额的最佳估计,并反映与所得税相关的
任何不确定性。其使用于报告日期已颁布或实质上已颁布的税率计量。
仅于满足若干准则的情况下,方可抵销即期税项资产及负债。
递延税项就用作财务报告目的资产及负债的账面值与用作税项目的金额之间的暂时性差异确认。
并未就以下各项确认递延税项:
— 于非业务合并及并不影响会计或应课税损益,且不产生同等的应课税及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交易
中资产或负债初步确认的暂时性差异;
— 与于附属公司的投资相关的暂时性差异,惟以本集团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拨回时间且其可能不会
于可预见未来拨回为限。
递延税项资产乃于可能有未来应课税溢利可用以抵销该等应课税溢利时就未使用税项亏损、未使用税
项抵免及可扣减暂时性差异予以确认。未来应课税溢利乃根据相关应课税暂时性差异的拨回厘定。倘
应课税暂时差异的金额不足以全额确认递延税项资产,则根据本集团个别附属公司的业务计划,考虑
对现有暂时性差异的拨回进行调整的未来应课税溢利。递延税项资产于各报告日期进行检讨,并于不
再可能实现相关税项利益时减少;当未来应课税溢利的可能性提高时,有关减少则会被拨回。
仅于满足若干准则的情况下,方可抵销递延税项资产及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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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拨备及或有负债
当本集团因过往事件而产生现有法律或推定责任,而可能需要经济利益流出以清偿责任且能够作出可
靠估计时,则会确认拨备。倘货币时间值属重大,拨备乃按预期清偿责任的开支的现值列账。
倘所需经济利益流出不太可能出现,或金额无法可靠估计,则债务以或有负债形式披露,除非经济利
益流出可能性极微则作别论。潜在债务(仅在发生或未有发生一项或多项未来事件时确认出现)亦以或
有负债形式披露,除非经济利益流出可能性极微则作别论。
倘部分或全部结算拨备所需开支预期将由其他方支付,则会就任何几近确定的预期报销确认独立资
产。就报销确认的金额以拨备账面值为上限。
(q) 外币换算
外币交易按交易日期的汇率换算为集团公司各自的功能货币。
以外币计值的货币资产及负债按报告日期的汇率换算为功能货币。按公允价值以外币计量的非货币资
产及负债按厘定公允价值当日的汇率换算为功能货币。按历史成本以外币计量的非货币资产及负债按
交易日期的汇率换算,且不进行重新换算。外币差额一般于损益确认。
海外业务的资产及负债按报告日期的汇率换算为人民币。海外业务的收入及开支按期内平均汇率的汇
率换算为人民币,除非期内汇率大幅波动,在此情况下,则采用交易日期的汇率进行换算。外币差额
于其他全面收益确认,并于汇兑储备金中累计。
(r) 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为可证明于实体资产(经扣除其所有负债后)剩余权益的任何合约。本公司发行的权益工具乃
按所收取的所得款项减直接发行成本入账。
(s) 关联方
关联方为与本集团有关连的人士或实体。
(a) 倘属以下人士,即该人士或该人士的近亲与本集团有关联:
(i) 对本集团拥有控制权或共同控制权;
(i) 对本集团有重大影响力;或
(i) 为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母公司主要管理层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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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 (续)
(s) 关联方(续)
(b) 倘符合下列任何条件,则该实体与本集团有关联:
(i) 该实体与本集团属同一集团的成员公司(即各母公司、附属公司及同系附属公司彼此间有
关联)。
(i) 一间实体为另一实体的联营公司或合营企业(或另一实体为成员公司的集团旗下成员公司的
联营公司或合营企业)。
(i) 两间实体均为同一第三方的合营企业。
(iv) 一间实体为第三方实体的合营企业,而另一实体为该第三方实体的联营公司。
(v) 该实体为本集团或与本集团有关联的实体就雇员福利设立的离职后雇员福利计划。
(vi) 该实体受(a)所识别人士控制或共同控制。
(vi) (a)(i)所识别人士对该实体有重大影响力或属该实体(或该实体的母公司)的主要管理层成员。
(vi) 该实体或组成集团的任何成员公司,为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母公司提供主要管理人员服务。
一名人士的近亲指预期可影响或受该人士影响彼等与该实体交易的家庭成员。
(t) 分部报告
经营分部及财务报表所呈报各分部项目的金额,乃识别自定期向本集团主要经营决策者提供的财务资
料,有关资料用于向本集团各项业务及地理位置分配资源及评估其表现。
个别重大的经营分部不会合计以供财务报告之用,除非该等分部具有类似的经济特性,在产品及服务
性质、生产工艺性质、客户类别或阶层、分销产品或提供服务所用的方法以及监管环境的性质方面类
似,则作别论。倘个别非重大的经营分部符合以上大部分准则,则可予以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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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5. 重大会计判断及估计不确定性
编制符合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的综合财务报表需要管理层作出判断、估计及假设,而该等判断、估计及假设影
响政策应用(附注4所述)以及资产、负债、收入及开支已呈报金额。估计及相关假设根据过往经验及在各种
情况下被视为合理的各类其他因素作出,其结果构成对未能从其他来源轻易得出的资产及负债的账面值作
出判断的基础。实际结果可能与该等估计有所不同。
估计及相关假设须持续检讨。倘会计估计的修订只影响修订估计之期间,修订于该期间内确认;或倘该修订
影响本期间及未来期间,则于修订期间及未来期间内确认。
(a) 应用会计政策作出的重大会计判断
下文乃董事于应用本集团会计政策之过程中所作出对于综合财务报表已确认金额具有最重大影响之关
键判断,惟该等涉及估计者除外(见下文)。
研发开支
只有在本集团能证明完成无形资产以使其可供使用或销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本集团具有完成该资
产的意图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拥有足够资源完成管线以及有能力可靠
地计量开发时的支出,本集团管线产生的开发开支方予以资本化。
未能满足该等条件的开发支出于其产生时支销。管理层将会评估每项研发项目的进程,并厘定符合资
本化的条件。于两个年度期间,本集团已产生的开发开支并未符合任何产品的资本化准则,并于产生
时支销。
(b) 估计不确定因素的主要来源
下文为于报告期末极有可能会导致在下一个财政年度内对资产及负债账面值作出重大调整之有关未来
的重要假设及其他导致不确定性估计的主要来源。
贸易应收款项的预期信贷亏损拨备
本集团采用实际权宜方法估计未使用拨备矩阵个别评估的贸易应收款项的预期信贷亏损。拨备率乃根
据不同债务人的组合的债务人账龄及内部信贷评级计算,并考虑到本集团的历史违约率以及在无需付
出过多成本或努力的情况下的合理、可支持且可获得的前瞻性信息。于每个报告日,历史观察违约率
乃进行重新评估且考虑前瞻性资料的变动。
预期信贷亏损拨备对估计变动尤为敏感。预期信贷亏损及本集团的贸易应收款项相关资讯分别披露于
附注30(a)及18。
71,86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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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 (续)
(b) 估计不确定因素的主要来源(续)
折旧
物业、厂房及设备经计及估计残值于资产估计使用年期以直线法折旧。本集团定期审视资产估计使用
年期,以厘定报告期内入账的折旧开支金额。使用年期乃基于本集团拥有类似资产的过往经验厘定,
并计及预期技术变化。倘过往估计出现重大变动,则会调整未来期间的折旧开支。
6. 收入及分部报告
(a) 收入
本集团的主要业务为研发、生产及销售创新药物。
(i) 收入分类
来自客户合约的收入按主要产品或服务项目分类如下:
2024年2023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范围内来自客户合约的收入
销售货品66,635
于本年度,根据附注4(l)(i)所载的会计政策,本集团按时间点确认客户合同收入。
(i) 预期未来就报告日期存续的客户合同确认的收入
于2024年及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现存合同中并无未履行的履约责任。
(b) 分部报告
(i) 分部资料
本集团对其业务进行整体管理,与内部向本集团最高行政管理层(首席营运决策者或「首席营运决
策者」)报告资料以进行资源分配及绩效评估的管理方式一致。
本集团根据所提供的产品类型来确定报告分部。
本公司董事决定本集团只有一个营运及报告分部,即研发、制造及销售创新药物。
由于这是本集团唯一的营运分部,因此除整个实体的披露外,并无呈列分部资料。
—* |
---|
15,623 |
---|
5,542 |
2,263 |
3,217 |
91 |
26,7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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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 (续)
(b) 分部报告(续)
(i) 地区资料
由于本集团的收入及经营亏损主要来自中国的业务,且其所有非流动资产及资本支出均位于╱来
自中国,因此并无呈报地区资料。
(i) 主要客户资料
来自占本集团总收入10%以上的客户于相应年度的收入如下:
2024年2023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客户A8,047
- %以下。
7. 其他收入及收益净额
2024年2023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银行存款利息收入13,138
汇兑净收益4,652
政府补助(附注(i))4,586
强制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的已变现及
未变现收益净额9,097
供应商的赔偿221
31,694
附注:
(i) 政府补助主要包括从地方政府获得的奖励,以及为鼓励本集团引入人才及创新而获得的补助。该等政府补助并无未达成的附带条件。
56 |
---|
65,044 |
---|
6,409 |
9,060 |
80,513 |
1,650 |
---|
1,800*** |
7,505 |
1,424 |
875 |
243 |
24,433*** |
116,292 |
9,7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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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8. 除税前亏损
除税前亏损乃经扣除下列各项后达致:
(a) 财务成本
2024年2023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租赁负债的利息开支57
(b) 雇员福利开支(包括董事酬金)
#
2024年2023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薪金、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69,624
退休福利计划供款6,291
以股权结算以股份为基础的付款开支(附注25(d))44,404
120,319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雇员福利开支人民币1,251,000元(2023年:人民币2,290,000元)、人民币27,921,000元(2023年:
人民币50,804,000元)、人民币17,769,000元(2023年:人民币27,586,000元)、人民币28,012,000元(2023年:人民币33,586,000
元)及人民币5,560,000元(2023年:人民币6,053,000元)已分别计入销售成本、销售及分销开支、行政开支、研发开支及存货。
(c) 其他项目
2024年2023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核数师酬金
— 现任外聘核数师—
— 前任外聘核数师—*
折旧费用
— 物业、厂房及设备(附注13)8,032
— 使用权资产(附注14)1,385
无形资产的摊销开支(附注15)1,205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的亏损—
上市开支(计入行政开支)5,409*
研发开支*126,537
存货成本(附注17)15,819
- ,研发开支包括与雇员福利开支、折旧及摊销开支有关的人民币30,357,000元(2023年:人民币
36,705,000元),亦计入上文或附注8(b)披露的各类开支总金额中。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存货成本包括与雇员福利开支、折旧及摊销开支有关的人民币7,703,000元(2023年:人民币
13,224,000元),亦计入上文或附注8(b)披露的各类开支总金额中。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核数师酬金人民币3,343,952元(2023年:人民币400,000元)计入上市开支。
(143,776) |
---|
(35,944) |
14,070 |
3,782 |
(312) |
30,900 |
(12,496)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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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9. 所得税
中国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本公司及其中国附属公司的基本税率
为25%。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相关法规,符合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企业,可享有15%的优惠所得
税率。本公司于2021年12月17日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三年。本公司于截至2024年及2023年12
月31日止年度享有15%的所得税优惠。
根据2020年的财政部23号公告,于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
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西部大开发」)。鼓励类产业企业指名列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
录的企业。法规订明的产业项目主要经营业务,其主要业务收入占该企业总收入超过70%。于截至2024年及
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于中国的附属公司适用西部大开发优惠所得税率15%。
美国企业所得税
根据美国(「美国」)所得税规则及规例,截至2024年及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的美国附属公司须缴
纳按收入范围及国内所得税厘定的美国联邦所得税。本集团的美国附属公司于截至2024年及2023年12月31
日止年度并无应课税利润。
香港利得税
于2018年3月21日,香港立法会通过《2017年税务(修订)(第7号)条例草案》(「条例草案」),引入两级制利得
税率制度。条例草案已于2018年3月28日签署成为法例并于翌日刊宪。根据两级制利得税率制度,合资格法
团的首2百万港元的溢利按8.25%征税,而超过2百万港元的溢利按16.5%征税。两级制利得税率制度适用于
本集团本年度。由于本集团在香港的附属公司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并无应课税溢利,故并无就香
港利得税作出税项拨备。
按适用税率计算的税项支出及除税前亏损的对账如下:
2024年2023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除税前亏损(189,644)
按国内税率25%计算之税项(附注(i))(47,411)
优惠所得税率影响18,964
不可扣税开支之税务影响1,326
毋须课税收入之税务影响(535)
未确认未动用税项亏损的税务影响37,702
研发开支优惠扣减的税务影响(附注(i))(10,046)
实际税费—
— |
---|
49,249 |
10,156 |
53,541 |
153,988 |
123,600 |
390,5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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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 (续)
香港利得税(续)
附注:
(i) 中国企业所得税率为本集团主要业务所在司法权区之当地税率。
(i)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相关法规,允许从应课税收入中加计扣除100%符合条件的研发开支。
尚未确认的递延税项资产:
根据附注4(o)所载会计政策,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尚未就分别为人民币390,534,000元(2023年:人民
币320,422,000元)的累计税项亏损确认递延税项资产,原因是就该等亏损的未来应课税利润不大可能于到期
前动用。
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于2024年12月31日尚未确认税项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届满:
2024年2023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2024年53,488
2025年49,249
2026年10,156
2027年53,541
2028年153,988
2028年之后—
320,422
由于本公司已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见上文附注9),本公司所有税项亏损可根据中国财政部及国家税务总
局于2018年7月31日发布的76号通知结转,为期最多十年。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本集团的中国附属公司成都华昊中天药业有限公司所有税项亏损可结转最多五年。
— | 1,899 | 101 | — | — | 2,000 |
---|---|---|---|---|---|
— | 1,953 | 101 | — | 4,451 | 6,505 |
— | 565 | 131 | 42 | — | 738 |
— | 1,099 | 296 | 66 | 1,417 | 2,878 |
113 | — | — | — | — | 113 |
150 | — | — | — | — | 150 |
150 | — | — | — | — | 150 |
38 | — | — | — | — | 38 |
— | — | — | — | — | — |
— | 263 | 76 | — | — | 339 |
— | — | — | — | — | — |
— | 223 | 46 | 37 | 259 | 565 |
— | 419 | 71 | 66 | — | 556 |
451 | 6,421 | 822 | 211 | 6,127 | 14,0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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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 、最高行政人员、监事及雇员酬金
董事、最高行政人员、监事及五名最高薪酬雇员的酬金详情如下:
(a) 董事、最高行政人员(「最高行政人员」)及监事酬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董事袍金
薪金、津贴
及实物福利酌情花红退休计划供款
以股权结算
以股份为
基础的付款总计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最高行政人员及执行董事
Qiu Ronguo(邱荣国)博士
执行董事
Tang Li(唐莉)博士
张成先生
关津博士
独立非执行董事
王立新先生(附注(i))
孟颂东博士
冉栋先生
漆静瑶女士(附注(i))
非执行董事
朱湃先生(附注(i))
唐进先生
监事
张树丰先生
周荃女士
孔日祥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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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 、最高行政人员、监事及雇员酬金(续)
(a) 董事、最高行政人员(「最高行政人员」)及监事酬金(续)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
董事袍金
薪金、津贴
及实物福利酌情花红退休计划供款
以股权结算
以股份为基
础的付款总计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最高行政人员及执行董事
Qiu Ronguo(邱荣国)博士—1,604296—1,900
执行董事
Tang Li(唐莉)博士—1,622294—18,48820,404
张成先生—594141414,2795,055
关津博士(附注(iv))—9772871285171,909
谢恒先生(附注(v))—535234—769
独立非执行董事
王立新先生150—150
孟颂东博士150—150
许艳芳女士(附注(vi))150—150
冉栋先生(附注(vi))—
非执行董事
朱湃先生—
李宇鹏先生(附注(vi))—
唐进先生(附注(ix))—24680—4,2794,605
监事
张树丰先生—
周荃女士—2543434116438
孔日祥先生—398771284,2794,882
4506,2301,44333131,95840,412
附注:
(i) 王立新先生于2024年9月27日辞任独立非执行董事职务。
(i) 漆静瑶女士分别于2024年9月27日获委任及2025年3月26日辞任独立非执行董事。
(i) 朱湃先生于2025年5月23日辞任非执行董事。
(iv) 关津先生于2023年3月2日获委任为执行董事。
(v) 谢恒先生于2023年3月2日辞任执行董事。
(vi) 许艳芳女士于2023年12月28日辞任独立非执行董事。
(vi) 冉栋先生分别于2023年12月28日获委任及2025年4月10日辞任独立非执行董事。
(vi) 李宇鹏先生于2023年12月28日辞任非执行董事。
(ix) 唐进先生于2023年12月28日获委任为非执行董事,上文披露的酬金为彼就人力资源及行政事宜向董事会提供指导及意见的
薪酬。
1,966 |
---|
121 |
108 |
3,066 |
5,2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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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 、最高行政人员、监事及雇员酬金(续)
(a) 董事、最高行政人员(「最高行政人员」)及监事酬金(续)
上述执行董事的酬金为彼等就本公司及本集团管理事务提供服务的薪酬。
除上文附注(ix)所述唐进先生外,上述非执行董事的酬金为彼等作为本公司及本集团董事提供服务的
薪酬。
上述独立非执行董事的酬金为彼等作为本公司董事提供服务的薪酬。
截至2024年及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酌情奖金乃基于个别雇员的表现及市场趋势而厘定。
截至2024年及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概无董事放弃任何酬金,且概无向董事支付或应付任何激励作
为加入的奖励或离职补偿。
截至2024年及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概无有关董事或最高行政人员放弃或同意放弃任何酬金的
安排。
根据本公司的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若干董事因向本集团提供服务而获授予受限制股份。受限制股份
单位计划详情载于附注25。
(b) 雇员酬金
本集团于本年度的五名最高薪酬雇员中包含三名董事(2023年:三名),其酬金详情已载于上文(a)段。
其余两名(2023年:两名)2024年度最高薪酬雇员(非本公司董事或最高行政人员)之酬金详情如下:
2024年2023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薪金、津贴及实物福利935
酌情奖金194
退休福利计划供款83
以股权结算以股份为基础的付款8,558
9,770
1 |
---|
1 |
— |
— |
(143,776) |
---|
352,47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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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 、最高行政人员、监事及雇员酬金(续)
(b) 雇员酬金(续)
余下最高薪酬人士的薪酬范围如下:
2024年2023年
人数人数
2,000,001港元至2,500,000港元—
3,500,001港元至4,000,000港元
5,000,001港元至5,500,000港元1
5,500,001港元至6,000,000港元1
截至2024年及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概无向上述人士支付或应付任何酬金,以作为吸引彼等
加入或于加入本集团时之奖励或离职补偿。
根据本公司的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最高薪酬雇员因向本集团提供服务而获授予受限制股份。受限制
股份单位计划详情载于附注25。
11. 股息
于截至2024年及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并无派付或拟派股息,自报告期末以来亦无拟派任何股息(2023
年:零)。
12. 每股亏损
每股基本亏损
本年度的每股基本亏损乃基于本公司权益股东应占年内亏损约人民币143,776,000元(2023年:人民币
189,644,000元),以及于年内已发行股份加权平均数约352,478,000股(2023年:350,000,000股)计算得出。
每股基本亏损乃基于以下数据计算:
2024年2023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亏损
用于计算每股基本亏损之本公司权益股东应占亏损(189,644)
2024年2023年
千股千股
股份数目
用于计算每股基本亏损之普通股加权平均数350,000
75,416 | 20,488 | 20,525 | 1,348 | 97,655 | 215,432 |
---|
21,512 | 13,513 | 15,285 | 1,232 | 166 | 51,708 |
---|---|---|---|---|---|
53,904 | 6,975 | 5,240 | 116 | 97,489 | 163,7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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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 (续)
每股摊薄亏损
由于截至2024年及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并无具潜在摊薄影响的普通股,因此截至2024年及2023年12月
31日止年度的每股摊薄亏损与每股基本亏损相同。
- 、厂房及设备
建筑物机器及设备
家具、固定
装置及其他汽车在建工程总计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成本
于2023年1月1日72,69021,88018,2451,34826,987141,150
添置317—286—27,23727,840
转拨自在建工程390761,027—(1,493)—
转拨至在建工程(637)—637—
于2023年12月31日及
2024年1月1日72,76021,95619,5581,34853,368168,990
添置98—578—48,08648,762
出售—(1,468)(852)—(2,320)
转拨自在建工程2,558—1,241—(3,799)—
于2024年12月31日
累计折旧
于2023年1月1日14,57711,22911,2101,232—38,248
年内扣除3,5061,8032,723—8,032
转拨至在建工程(166)—166—
于2023年12月31日及
2024年1月1日17,91713,03213,9331,23216646,280
年内扣除3,5951,8012,109—7,505
出售—(1,320)(757)—(2,077)
于2024年12月31日
账面净值
于2024年12月31日
于2023年12月31日54,8438,9245,62511653,202122,710
所有建筑物均在中国以经营租赁方式持有。
12,208 |
---|
1,348 |
13,556 |
303 |
---|
1,121 |
1,424 |
56 |
263 |
1,503 |
北京华昊中天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14. 使用权资产
按相关资产类别划分之使用权资产账面净值分析如下:
2024年2023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于12月31日
持作自用的中国租赁土地的所有权益,余下租赁期为40年
(2023年:41年)12,511
租赁作自用的其他物业966
13,477
于综合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有关租赁的开支项目分析如下:
20242023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按相关资产类别划分的使用权资产折旧费用:
租赁土地的所有权益303
租赁作自用的其他物业1,082
1,385
租赁负债利息开支57
短期租赁有关的开支445
添置使用权资产—
本集团租用若干楼宇作为办公室及员工宿舍。租赁现金流出总额及租赁负债的到期日分析详情分别载于附
注20(b)、20(c)及30(b)。
本集团定期就办公室及员工宿舍订立短期租赁。于2024年及2023年12月31日,短期租赁组合与上文披露相
关短期租赁开支的短期租赁组合相若。
持作自用的租赁土地所有权益
持作自用的租赁土地的权益指对位于本集团厂房所在地中国土地使用权的付款。根据中国土地租赁条款,
一次性付款已作出且并无持续作出付款。
3,950 | 490 | 4,440 |
---|
3,465 | 223 | 3,688 |
---|---|---|
485 | 267 | 752 |
35,000 |
---|
70,047 |
35,942 |
105,989 |
140,989 |
北京华昊中天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15. 无形资产
知识产权软件总计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成本
于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2024年1月1日及
2024年12月31日
累计摊销
于2023年1月1日1,511971,608
年内扣除1,142631,205
于2023年12月31日及2024年1月1日2,6531602,813
年内扣除81263875
于2024年12月31日
账面净值:
于2024年12月31日
于2023年12月31日1,2973301,627
16. 强制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
2024年2023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非即期
— 非上市股权投资(附注(i))—
即期
— 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附注(i))235,611
— 非上市基金(附注(i))—
235,611
235,611
4,571 |
---|
24,192 |
2,656 |
31,419 |
845 |
---|
304 |
(1,141) |
8 |
北京华昊中天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 (续)
附注:
强制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
(i) 于2024年12月20日,本集团以代价人民币35,000,000元收购一间于中国注册成立为有限公司及无市场报价的非上市公司实体杭州功
楚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功楚」)4.7619%的股权。杭州功楚主要从事创新药物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因此,该项股权投资于2024年
12月31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入账。
(i) 由中国多家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附带浮动收益并将于到期日连同本金一并支付。由于其合约现金流量并非仅为本金
及利息付款,因此强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
(i) 于2024年11月,本集团投资于基金C(「该基金」)的独立投资组合,即Fund SP(「独立投资组合」),投资金额为5,000,000美元(相当于
约人民币35,942,000元),期限为一年。该基金是一家在开曼群岛金融管理局注册为独立投资组合公司的获豁免有限公司。独立投资
组合可持有各资本市场的股权及债务证券、货币、期权、期货、期货期权及其他衍生工具。该基金亦可将其资产配置于私募投资工
具、共同基金或其他由投资组合经理管理的账户,该等经理投资于各种金融市场。投资的主要目的是通过主要投资于组合投资的股
份实现资本增值。根据有关独立投资组合的认购协议及私募备忘录,本集团于该基金独立投资组合持有的实益权益为无投票权的可
赎回参与股份,主要为本集团提供来自非上市投资的回报分成,但并无参与及控制日常运营的任何决策权或任何投票权。该基金为
新成立的基金。本公司董事认为,本集团于该基金的投资于2024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为5,000,000美元(相当于约人民币
35,942,000元),即本集团有关该基金的历史成本。
17. 存货
2024年2023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原材料5,252
在制品21,511
制成品504
27,267
存货撇减至可变现净值(「可变现净值」)的变动如下:
2024年2023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于1月1日72
于本年度撇减至可变现净值773
年内撇销—
于12月31日845
由于若干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撇减至可变现净值已计入确认为开支的存货成本。
9,483 |
---|
304 |
9,787 |
23,754 |
---|
(602) |
23,152 |
852 |
4,135 |
28,139 |
17,611 |
---|
5,541 |
23,152 |
北京华昊中天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 (续)
于报告期间,由于若干存货被报废,本集团撇销存货拨备人民币1,141,000 元(2023 年:人民币零元)。
确认为开支并计入损益的存货金额分析如下:
2024年2023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已出售存货账面值15,046
存货撇减773
15,819
18.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
2024年2023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贸易应收款项11,467
减:亏损拨备(308)
11,159
其他应收款项496
可退还增值税4,292
15,947
附注:
(i) 贸易应收款项主要与销售创新药所确认的收入有关。
于2023年1月1日,客户合约贸易应收款项为人民币34,620,000元(扣除亏损拨备人民币1,592,000元)。
于2024年12月31日,根据发票日期及扣除亏损拨备后的贸易应收款项账龄分析如下:
2024年2023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三个月内(包括三个月)7,699
三个月以上一年以内3,460
11,159
除非另有批准,否则贸易应收款项一般自出具发票之日起计60天内到期。有关本集团信贷政策及来自贸易应收款项的信贷风险的进
一步详情载于附注30(a)。
55,623 |
---|
7,626 |
— |
2,696 |
1,130 |
67,075 |
466,636 |
---|
(268,738) |
(8,184) |
189,714 |
北京华昊中天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19. 预付款项
2024年2023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预付款项:
— 认购非上市基金(附注(i))—
— 研发服务12,814
— 上市开支849
— 购买原材料—
— 其他637
14,300
附注:
(i) 于2024年11月25日至2024年11月27日,本公司分别预付38,000,000港元(相当于约人民币35,232,000元)及22,000,000港元(相当于约
人民币20,391,000元)认购于英属处女群岛成立的基金A及于香港成立的基金B。由于认购未获成功,本公司已申请撤回该两项受规
管非上市基金的认购,并要求于2024年12月20日全数退还认购款项。上述认购款项已于2025年2月全额退还。
- 、定期银行存款以及其他现金流量资料
(a)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
2024年2023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银行现金340,405
减:银行定期存款(302,318)
受限制银行结余—
综合财务状况表中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38,087
银行结余按介乎0.1%至0.6%(2023年:0.2%至1.3%)的浮动年利率计息。
受限制银行结余
受限制银行结余指监管机构就兴建本集团生产设施限制使用的银行存款。
定期银行存款
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持有的银行定期存款包括自购买日期起计期限超过三个月并拟持至期满的
本金分别为35,581,000美元(相当于人民币约255,770,000元)(2023年:41,780,000美元(相当于人民币
约295,915,000元),以及按实际利率法计算应收应计利息的存款。
定期存款按介乎1.1%至5.0%(2023年:1.7%至5.3%)的固定年利率计息。
资金汇出中国须遵守外汇管制的相关规则及法规。有关定期银行存款、受限制银行结余及银行结余的
减值评估的详情载列于附注30(a)。
863 | 1,182 | 2,045 |
---|
北京华昊中天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 、定期银行存款以及其他现金流量资料(续)
(b) 融资活动产生的负债对账
下表详述本集团融资活动产生的负债变动,包括现金及非现金变动。融资活动产生的负债为现金流量
或未来现金流量于本集团综合现金流量表中分类为融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的负债。
应付关联方
款项(非贸易)租赁负债总计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附注23)
于2023年1月1日701,9041,974
融资现金流量变动:
来自关联方的净垫款所得款项(68)—(68)
已付租金的资本部分—(1,005)(1,005)
已付租金的利息部分—(57)(57)
融资现金流量变动总额(68)(1,062)(1,130)
汇兑调整(2)—(2)
其他变动:
利息开支(附注8(a))—5757
其他变动总额—5757
于2023年12月31日及2024年1月1日—899899
融资现金流量变动:
来自关联方的垫款858—858
已付租金的资本部分—(1,220)(1,220)
已付租金的利息部分—(56)(56)
融资现金流量变动总额858(1,276)(418)
汇兑调整5—5
其他变动:
年内订立新租赁使得租赁负债增加(附注20(d))1,5031,503
利息开支(附注8(a))—5656
其他变动总额—1,5591,559
于2024年12月31日
263 |
---|
1,276 |
1,539 |
1,539 |
---|
48,331 |
---|
16,205 |
8,380 |
72,916 |
— |
72,916 |
北京华昊中天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 、定期银行存款以及其他现金流量资料(续)
(c) 租赁现金流出总额
综合现金流量表中包含的租赁金额如下:
2024年2023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于经营现金流量445
于融资现金流量1,062
1,507
该等金额涉及以下项目:
2024年2023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已付租金1,507
(d) 主要非现金交易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的非现金增加人民币1,503,000元
(2023年:人民币零元)。
21.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
2024年2023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即期
贸易应付款项(附注(i))24,440
其他应付款项(附注(i))7,802
应计工资及员工福利10,745
42,987
非即期
已收按金4,453
47,440
除2024年12月31日为数人民币零元(2023年:人民币4,453,000元)外,所有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预期将于一
年内结清。
46,223 |
---|
1,707 |
33 |
368 |
48,331 |
47,170 |
---|
42,453 |
4,717 |
47,170 |
北京华昊中天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 (续)
于2024年12月31日,根据发票日期计算的贸易应付款项账龄分析如下:
2024年2023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一年内23,736
一至两年346
两至三年357
三年以上1
24,440
附注:
(i) 贸易应付款项主要与I期生产设施建设及应付供应商的研发开支有关。截至2023年及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第三方供应商授予本
集团的信贷期一般为15至30天。
(i) 其他应付款项主要包括:(i)运营开支应计费用人民币3,990,000元(2023年:人民币2,744,000元);(i)可退回按金人民币8,003,000元
(2023年:人民币3,602,000元);及(i)其他应付税项人民币3,212,000元(2023年:人民币456,000元)。
22. 合约负债
2024年2023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独家推广权客户垫款—
分析为:
非流动—
流动—
—
本集团与独立第三方于2024年11月4日新订立独家推广服务协议。据此,本集团有权获得预付款及额外里程
碑付款,交易对方获得本集团药品在中国独家商业化的权利并根据销售净额的一定比例获得服务费用。本
集团根据协议条款于2024年11月6日获得不可退还的预付款人民币50,000,000元。于剔除增值税后合约负债
中确认的金额为人民币47,170,000元,并将在协定的独家推广权期间摊销。
665 |
---|
517 |
1,182 |
366 |
---|
北京华昊中天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23. 租赁负债
于2024年12月31日,租赁负债的还款期如下:
2024年2023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一年内732
一年后但两年内167
899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租赁负债采用的加权平均增量借款利率为4.0%(2023年:3.7%)。
24. 递延收入
2024年2023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政府补助820
25. 以权益结算以股份为基础的交易
受限制股份单位(「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
于2020年10月30日,董事会批准雇员股份激励计划,据此,本公司将批准向本集团合资格雇员授出合计
28,285,670股受限制股份单位股份,及Tang Li(唐莉)博士获授权实施股份激励计划细节,包括但不限于决定
批次及归属条件、各雇员获授受限制股份单位的数目及价格、就股份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等。
截至2024年及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Tang Li(唐莉)博士或其他指定雇员以低于公允价值的预定价格回购
分别378,740股及310,460股上述本公司授予本集团已辞任的前任雇员的受限制股份单位股份,其构成新的
以股份为基础的付款。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Tang Li(唐莉)博士未将其本身股份中的任何受限制股份单位股份授予本集团
合资格雇员。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Tang Li(唐莉)博士将其本身股份中的383,530股受限制股份单位
股份授予本集团合资格雇员,包括向本集团短期内已辞任的一名雇员授出零股受限制股份单位股份。
有关雇员股份激励计划主要条款的详情,请参阅董事会报告「员工持股平台」一段。
5,327,670 |
---|
378,740 |
(760,460) |
(1,152,020) |
3,793,930 |
人民币0–6元 |
北京华昊中天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 (续)
受限制股份单位(「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续)
(a) 授出的条款及条件如下:
工具数目归属条件归属期认购价
向董事授出的受限制股份单位:
2020第1批2,549,500附注(i)36个月人民币0.2—5元
2020第2批865,100附注(i)60个月人民币0.47元
2021第1批924,000附注(i)36个月人民币0.2–4.47元
2022第1批4,126,960无12个月人民币0–5元
2022第2批1,610,000附注(i)36/51个月人民币0–5元
2022第3批250,000附注(i)60个月人民币5元
2023第1批260,460无12个月人民币0.17–4.5元
2023第2批150,000附注(i)36个月人民币5元
2024第1批378,740无12个月人民币0–4.5元
向雇员授出的受限制股份单位:
2020第1批4,516,000附注(i)36个月人民币0.2–5元
2021第1批3,829,000附注(i)36个月人民币0.2–4.47元
2022第2批3,925,820附注(i)36个月人民币0–5元
2022第3批150,000附注(i)60个月人民币5元
2023第2批283,530附注(i)36个月人民币4.48–6元
附注:
(i) 受限制股份的归属须满足若干绩效条件,例如年资、绩效目标及是否完成本公司股份上市。
(b) 未行使受限制股份单位的数目及认购价如下:
受限制股份单位数目
2024年2023年
于1月1日14,903,600
年内授出693,990
年内归属(8,409,460)
年内没收(1,860,460)
于12月31日5,327,670
于12月31日每一受限制股份单位认购价人民币0–6元
3,028 |
---|
1,072 |
4,412 |
101 |
447 |
9,060 |
— |
---|
— |
— |
— |
北京华昊中天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 (续)
受限制股份单位(「受限制股份单位」)计划(续)
(c) 公允价值及假设
为取得已授出受限制股份单位而获取的服务公允价值乃参考已授出受限制股份单位公允价值以及合资
格董事及雇员支付的认购价厘定。受限制股份单位的公允价值估计乃于授出日期经参考独立投资者提
供的市场价格或独立评估师评估的公允价值而进行计量。本集团已采用贴现金流量法厘定本集团的
相关权益价值,并估计以厘定受限制股份单位的公允价值。于授出日期受限制股份单位的公允价值及
厘定受限制股份单位公允价值使用的关键假设如下:
受限制股份单位公允价值及假设
2022年股份
激励批次
2023年股份
激励批次
2024年股份
激励批次
于授出日期每单位的公允价值人民币14.72元人民币16.18元人民币16.18元
折现率12%13%13%
预期股息零
(d) 本年度于综合财务报表确认的以权益结算以股份为基础的付款开支:
2024年2023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研发开支11,848
销售及分销开支15,773
行政开支13,678
销售成本1,918
存货1,187
44,404
26. 拨备
2024年2023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于1月1日10,838
年度额外拨备4,987
已动用拨备(15,825)
于12月31日—
于2023年1月,本集团之产品已纳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并自2023年3月1日起实施
较低的医疗保险价格。由于出售予该等客户但于2023年3月1日之前尚未出售予患者的产品已正式纳入国家
医保药品目录,本集团确认对客户的降价补偿拨备。
350,000,000 | 350,000 |
---|---|
14,588,000 | 14,588 |
364,588,000 | 364,588 |
北京华昊中天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27. 股本及资本管理
(a) 股本
2024年2023年
股份数目金额股份数目金额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注册及实缴资本:
于1月1日350,000,000350,000
上市时发行股份(附注(i))—
于12月31日350,000,000350,000
附注:
(i) 于2024年10月31日,本公司的普通H股于联交所上市,其中14,588,000股普通H股以首次公开发售的方式按每股H股16港元
的发售价向香港及海外投资者发行及认购(发售)。
发售所得款项总额为233,408,000港元(相当于约人民币213,964,000元)。发售所得款项净额为人民币201,937,000元(经扣除发
行股份直接产生的发售成本人民币12,027,000元后),其中人民币14,588,000元于股本确认及剩余人民币187,349,000元于资本
储备确认。
(b) 资本管理
本集团在管理资本时的主要目的为捍卫本集团持续经营能力,从而能够继续为股东带来回报,为其他
利益相关者带来利益,方法为以与风险水平相称的价格为产品及服务定价及按合理成本取得融资。
本集团主动定期审视及管理其资本架构,以维持较高借贷水平可能带来的较高股东回报与雄厚资本状
况所带来的优势及保障之间取得平衡,并因应经济环境变动对资本架构作出调整。截至2024年及2023
年12月31日止年度,管理资本的目标、政策或程序并无变动。
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并未受外部施加的资本规定所规限。
267 |
---|
1,348 |
524 |
961,593 |
35,000 |
641 |
999,373 |
3,708 |
57,883 |
— |
7,700 |
198,154 |
178,648 |
446,093 |
15,798 |
665 |
16,463 |
429,630 |
1,429,003 |
517 |
517 |
1,428,486 |
364,588 |
1,063,898 |
1,428,486 |
北京华昊中天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28. 本公司财务状况表
2024年2023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832
使用权资产966
无形资产1,343
投资附属公司957,652
强制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
租金及公用事业按金729
961,522
流动资产
其他应收款项2,017
预付款项8,102
强制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50,099
受限制现金结余—
银行定期存款238,57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28,640
327,433
流动负债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15,579
租赁负债732
16,311
流动资产净值311,122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1,272,644
非流动负债
租赁负债167
167
资产净值1,272,477
资本及储备
股本350,000
储备922,477
总权益1,272,477
1,298,262 | (234,364) | 1,063,898 |
---|
北京华昊中天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29. 储备
(a) 权益组成部分变动
本集团综合权益各组成部分的期初与期末结余之对账载于第104页的综合权益变动表。本公司权益个
别组成部分于年初至年末的变动详情载列如下:
资本储备累计亏损总计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于2023年1月1日1,057,449(135,697)921,752
2023年权益变动:
年内亏损—(43,679)(43,679)
以权益结算以股份为基础的付款44,404—44,404
于2023年12月31日及2024年1月1日1,101,853(179,376)922,477
2024年权益变动:
年内亏损—(54,988)(54,988)
以权益结算以股份为基础的付款9,060—9,060
发行H股199,376—199,376
上市时发行股份产生的交易成本(12,027)—(12,027)
于2024年12月31日
(b) 储备性质及目的
本集团
(i) 资本储备
资本储备包括以下各项:
— 已收代价与本公司已发行股份面值之间的差额;
— 就本公司授出的受限制股份单位已收的代价;
— 已根据附注4(n)(i)所载就以股份为基础的付款所采纳会计政策确认的已授予本集团雇员受限
制股份单位授出日期公允价值部分;及
— 就本公司于联交所上市进行的本集团重组。
(i) 汇兑储备
汇兑储备包括换算以人民币以外功能货币列值的海外业务财务报表产生的所有外汇差额。储备根
据附注4(q)所载会计政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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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30. 金融工具的金融风险管理及公允价值
本集团的活动会让其在正常业务过程中面临多种金融风险,包括:信贷风险、流动资金风险、利率风险、货
币风险及其他价格风险。本集团的整体风险管理计划专注于金融市场的不可预测性并寻求尽量降低对本集
团财务表现的潜在不利影响。
本集团所面临的该等风险及本集团用于管理该等风险的财务风险管理政策及惯例载列如下。
(a) 信贷风险
信贷风险指交易对手违反其合同义务并导致本集团遭受财务损失的风险。本集团的信贷风险主要来自
银行现金、银行定期存款、受限制银行结余、租金及公用事业按金以及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管理层
订有信贷政策并持续监察面临的该等信贷风险。本集团并无持有任何抵押品或其他信贷增强措施以涵
盖与其金融资产相关的信贷风险。然而,本集团管理层将于有需要时考虑抵押品或其他信贷增强措施。
本集团已制定信贷风险管理政策,据此对所有需要超过一定金额的信贷的客户均须进行个别信贷评
估。该等评估集中于客户过往到期作出付款的记录及目前的支付能力,并计及客户的特定资料以及有
关客户经营所在经济环境的资料。除非获特别批准,否则贸易应收款项一般自出具发票之日起60天内
到期。本集团一般不会向客户索取抵押品。
按地理位置划分,本集团的重大信贷风险集中于中国,占2024年12月31日贸易应收款项的100%(2023
年:100%)。当本集团对个别客户存在重大风险敞口时,即会形成重大信贷集中风险。于2024年12月
31日,贸易应收款项的17.7%(2023年:13.2%)及43.9%(2023年:39.6%)分别来自本集团销售创新药
的最大客户及五大客户。
本集团按等于按逾期状态分类的整个存续期预期信贷亏损(使用拨备矩阵集中计算)之金额计量贸易应
收款项亏损拨备。拨备率是基于债务人的账龄和不同债务人分组的内部信贷评级,考虑到本集团的历
史违约率和前瞻性资料,这些资料是合理和可获得的,无需付出不必要的成本或努力。在每个报告
日,本集团对历史观察到的违约率进行重新评估,并考虑前瞻性资料的变化。
本集团的银行现金、银行定期存款及受限制银行结余主要于知名金融机构持有。管理层认为该等存款
不存在任何重大信贷风险,且预期该等金融机构不会出现违约导致本集团蒙受损失。
就其他应收款项、认购非上市基金的预付款项、可退还租金及公用事业按金而言,本集团根据香港财
务报告准则第9号应用12个月预期信贷亏损评估以计量亏损拨备,惟不包括管理层认为信贷风险已显
著增加的结余及╱或被认为已发生信贷减值的结余。其他应收款项的预期信贷亏损根据历史结算记录
单独评估,就于报告期末债务人的特定因素、整体经济状况以及对状况的当前及预测方向之评估进行
调整。考虑到债务人及业主的信贷评级、剩余租期和租金按金所涵盖的期间,本集团面临的来自该等
应收款项及按金的信贷风险被认为较低。
本集团不提供任何会使其面临信贷风险的担保。
23,754 |
---|
852 |
55,623 |
953 |
8,184 |
268,738 |
189,7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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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 (续)
(a) 信贷风险(续)
本集团之内部信贷风险评级评估包括以下类别:
内部信贷评级说明贸易应收款项
其他金融资产╱
其他项目
低风险交易对手方的违约风险低全期预期信贷亏损
— 并无信贷减值
12个月预期信贷亏损
存疑通过内部及外部资源所得资料得知
信贷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大幅增加
全期预期信贷亏损
— 并无信贷减值
全期预期信贷亏损
— 并无信贷减值
亏损有证据显示资产已发生信贷减值全期预期信贷亏损
— 已发生信贷减值
全期预期信贷亏损
— 已发生信贷减值
撇销有证据显示债务人陷入严重财困,
而本集团无实际机会收回款项
将金额撇销将金额撇销
下表详列本集团须作出预期信贷亏损评估的金融资产及其他项目面临的信贷风险:
账面总值
附注
外部
信贷评级
内部
信贷评级
12个月或
全期预期信贷亏损
2024年2023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按摊销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贸易应收款项18不适用低风险 全期预期信贷亏损
— 并无信贷减值
11,467
— 其他应收款项18不适用低风险 12个月预期信贷亏损496
— 认购非上市基金的预付
款项
19不适用低风险12个月预期信贷亏损 —
— 可退还按金不适用不适用低风险 12个月预期信贷亏损1,000
— 受限制银行结余20(a)A至A-低风险 12个月预期信贷亏损—
— 银行定期存款 20(a)A至B+低风险 12个月预期信贷亏损302,318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20(a)A至B+低风险 12个月预期信贷亏损38,087
2 | 16,754 | 252 |
---|---|---|
5 | 7,000 | 350 |
23,754 | 602 |
308 |
---|
602 |
(308) |
6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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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 (续)
(a) 信贷风险(续)
贸易应收款项减值
下表提供有关本集团于2024年及2023年12月31日所面临贸易应收款项的信贷风险及预期信贷亏损的
资料:
预期亏损率账面总值亏损拨备
于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即期(未逾期)
逾期三个月以内
预期亏损率账面总值亏损拨备
于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即期(未逾期)27,588114
逾期三个月以内53,879194
11,467308
预期亏损率乃基于实际亏损经验。该等亏损率会作出调整以反映收集相关过往数据期间的经济状况、
当前状况与本集团对应收款项预期年期内的经济状况观点的差别。
年内,贸易应收款项亏损拨备(全期预期信贷亏损 — 并无信贷减值)的变动如下:
2024年2023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于1月1日1,592
已确认减值亏损308
已拨回减值亏损(1,592)
于12月31日308
693 | 525 | — | 1,218 | 1,182 |
---|---|---|---|---|
863 | — | — | 863 | 863 |
69,704 | — | — | 69,704 | 69,704 |
71,260 | 525 | — | 71,785 | 71,7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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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 (续)
(b) 流动资金风险
本集团的政策为定期监察其流动资金需求,以确保其保持充足的现金储备以满足其短期及长期的流动
资金需求。
下表列示本集团于报告期末的非衍生金融负债(基于合同未折现金流量,包括按合同利率或(如属浮
息)根据报告期末通行的利率计算的利息付款)的剩余合同到期情况及本集团须支付有关负债的最早
日期:
一年内
或按要求
一年以上
但少于两年
两年以上
但少于五年总计账面值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于2024年12月31日
租赁负债
应付关联方款项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
一年内
或按要求
一年以上
但少于两年
两年以上
但少于五年总计账面值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于2023年12月31日
租赁负债916167—1,083899
应付关联方款项24—2424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42,531—4,45346,98446,984
43,4711674,45348,09147,907
(c)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的变动而波动的风险。本集团主要面临与
银行定期存款有关的公允价值利率风险及与浮息银行结余及强制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
金融资产相关的现金流量风险。由于董事认为因银行定期存款产生的公允价值利率风险于近期并不重
大,因此并无呈列敏感度分析。本集团目前并无利率对冲政策以降低利率风险;尽管如此,管理层会
监察利率风险敞口,并将在需要时考虑对冲重大利率风险。
本集团认为,由于目前市场利率相对较低且稳定,故公允价值利率风险及现金流量风险并不重大。
194,087 |
---|
162,361 |
35,942 |
392,390 |
10% | 39,239 |
---|---|
(10%) | (39,2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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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 (续)
(d) 货币风险
本集团主要因通过以外币(即与交易相关的业务的功能货币以外的货币)计值的银行存款及公司间应收
款项而面临货币风险。引起此类风险的货币主要是美元。本集团对该风险的管理如下:
(i) 货币风险敞口
下表详列本集团于报告期末来自以实体所涉及功能货币以外货币计值的已确认资产或负债的货
币风险敞口。为进行呈列,敞口金额以人民币列示,按期末日期即期汇率换算。
2024年 2023年
美元美元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本集团:
银行定期存款233,72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10,018
公司间结余:
应收本集团附属公司款项35,414
279,161
(i) 敏感度分析
下表载列假设于报告期末本集团面临重大风险的外汇率于当日出现变动,假设所有其他风险变
量保持不变,将会对本集团的税前亏损及累计亏损造成实时变动。以下正数表示当美元兑相关货
币升值10%(2023年:10%)时,本年度税前亏损及累计亏损增加。若美元兑相关货币贬值10%
(2023年:10%),将对本年度税前亏损及累计亏损造成相等及相反的影响,而以下数额将为负数。
2024年2023年
外汇率
上升╱(下降)
对税前亏损
及累计亏损
的影响
外汇率
上升╱(下降)
对税前亏损
及累计亏损
的影响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美元10%27,916
(10%)(27,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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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 (续)
(d) 货币风险(续)
(i) 敏感度分析(续)
敏感度分析乃假设汇率变动应用于重新计量本集团于报告期末持有并承担外汇风险的有关金融
工具(包括本集团并非以贷方或借方的功能货币计值的公司间应付款项及应收款项)。该分析不包
括由海外业务的财务报表换算成本集团列账货币所导致的差异。该分析按年内同一基准执行。
(e) 其他价格风险
本集团因持有强制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无报价投资而面临价格风险。本集团的股票价
格风险主要集中于一家医药行业运营实体的未上市股权投资及一只未上市基金。此外,本集团已监控
相关价格风险,如有需要,将考虑对冲风险敞口。
除附注30(f)所披露的未上市股权投资敏感度分析外,由于其他投资的敏感度因金额被视为不重大而未
提供。
(f) 公允价值计量
(i)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下表呈列本集团于报告期末按经常性基准计量的金融工具公允价值,有关公允价值按香港财务报
告准则第13号「公允价值计量」所界定之公允价值三级架构进行分类。公允价值计量所归类的层级
乃经参考以下估值技术所用的输入数据的可观察性及重要性而厘定:
— 第一级估值:仅以第一级输入数据计量公允价值,即相同资产或负债于计量日期之活跃市
场未经调整报价
— 第二级估值:以第二级输入数据计量公允价值,即未能符合第一级规定之可观察输入数据,
以及不使用重大不可观察输入数据。不可观察输入数据即不可取得市场数据之输入数据
— 第三级估值:以重大不可观察输入数据计量的公允价值
70,047 |
---|
35,000 |
35,942 |
140,989 |
235,611 |
---|
491,526 |
48 |
(657,138) |
70,0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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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 (续)
(f) 公允价值计量(续)
(i)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续)
公允价值层级
下表列出本集团于报告期末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2024年2023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经常性公允价值计量:
第二级
强制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
— 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及结构性存款235,611
第三级
强制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
— 未上市股权投资—
— 未上市基金—
235,611
有关第二级公允价值计量的资料
本集团按第二级公允价值计量其于各报告期末所持有的银行理财产品。其中,理财产品的公允价
值参照发行银行公布的报价确定;结构性存款的公允价值按照银行公布或产品说明书中列明的预
期收益率确定。
本集团按公允价值计入损益之第二级金融资产结余于截至2024年及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变
动如下:
2024年2023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于1月1日444,991
购买付款535,000
年内于损益确认之公允价值变动5,821
赎回(750,201)
于12月31日235,611
35,000 |
---|
35,932 |
— — — | ||
---|---|---|
— | — | |
35,583 | 35,000 | |
359 | — | |
— | ||
35,942 | 3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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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 (续)
(f) 公允价值计量(续)
(i)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续)
有关第三级公允价值计量的资料
金融资产于以下年度的公允价值
估值技术及
关键输入数据
重大不可
观察输入数据
不可观察输入数据与
公允价值的关系
2024年2023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未上市股权投资—使用折现金流量
的收入法
折现率:13.16%折现率越高,价值越低
未上市基金—历史成本法不适用不适用(附注i)
附注:
(i) 倘折现率上升或下降5%而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未上市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变动将
分别减少人民币530,000元或增加人民币472,000元。
(i) 倘成本上升或下降5%而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未上市基金的公允价值变动将分别增
加或减少人民币250,000元。
(i) 据本公司董事所知,目前并无可得有关资料,本集团于未上市基金投资的公允价值为5,000,000美元(相当于约人民币
35,942,000元),即本集团未上市基金的历史成本。有关未上市基金的详情,请参阅综合财务报表附注16(i)。
于截至2024年及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在第一级与第二级之间并无转移,亦无转入或转出第
三级。本集团的政策为确认截至2024年及2023年12月31日所发生的公允价值层级之间的转移。
第三级公允价值计量的对账
未上市基金未上市股权投资
2024年2023年2024年2023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于1月1日—
购买付款—
汇兑差额—
于12月31日—
(i) 公允价值
于综合财务状况表所反映按成本或摊销成本列账的本集团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账面值与其各
自的公允价值相若。
3,780 |
---|
61,480 |
65,2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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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31. 资本承担
于报告期末尚未履行且并无于综合财务报表内计提拨备的承担如下:
2024年2023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已订约在建工程25,898
已授权但未订约在建工程82,504
108,402
32. 或有负债
于各报告期末,本集团并无任何重大或有负债。
33. 重大关联方交易及结余
除综合财务报表其他部分披露的交易及结余外,本集团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内订立的其他重大关
联方交易如下:
(a) 关联方身份
于本年度,与以下各方的交易被视为关联方交易:
关联方姓名╱名称与本集团之关系
Tang Li(唐莉)博士最终控股东及执行董事
Qiu Ronguo(邱荣国)博士最终控股东及执行董事
张成执行董事
珠海华欣昊缘商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华欣昊缘」)由最终控股东控制的公司
北京北进缘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北进缘」)由最终控股东控制的公司
9,330 |
---|
319 |
9,193 |
18,842 |
— |
---|
144 |
719 |
863 |
北京华昊中天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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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 (续)
(b) 主要管理人员薪酬
本集团主要管理人员的薪酬(包括附注10披露的支付予本公司董事酬金以及若干最高薪酬雇员的酬金)
如下:
2024年2023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薪金、津贴及实物福利10,220
退休计划供款542
以股份为基础的付款39,535
50,297
薪酬总额计入「雇员福利开支」中(见附注8(b))。
(c) 重大关联方交易
2024年2023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贸易相关:
— 向以下人士采购物料
北京北进缘19
非贸易相关:
— 来自以下人士的垫款╱(对以下人士的还款)
Tang Li(唐莉)博士(68)
Qiu Ronguo(邱荣国)博士—
(68)
2,696 |
---|
— |
144 |
— |
719 |
8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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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 (续)
(d) 与关联方之结余
2024年2023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就购买原材料的预付款项:
— 贸易相关:
北京北进缘—
应付下列各方的款项:
— 贸易相关:
北京北进缘19
— 非贸易相关
Tang Li(唐莉)博士3
张成1
Qiu Ronguo(邱荣国)博士1
5
与应收╱付关联方有关之非贸易相关金额的结余属无抵押、免息,须按要求偿还。
34. 退休福利计划
诚如中国相关规则及规例所规定,本公司及于中国成立之附属公司雇员为当地市政府营运的中央退休金计
划成员。其须按雇员基本薪金及工资的若干百分比向中央退休金计划作出供款,为退休福利提供资金。当地
市政府承诺承担其所有现有及日后退休雇员的退休福利责任。就中央退休金计划而言,其的唯一责任为作
出计划规定的供款额。
于截至二零二四年及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概无任何已没收供款可供用作减少现有供款水平或未来
年度应付供款。
北京华昊中天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续)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35. 本公司附属公司详情
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本公司于其附属公司拥有直接权益,而所有附属公司均为私人有限公司,其
详情载列如下:
公司名称
注册成立╱成立╱
营运地点及日期已发行及缴足股本详情
本公司直接
持有的所有权
权益比例主要业务
成都华昊中天药业有限公司
(附注(i)及(i))
中国╱
2015年1月26日
人民币200,000,000元╱
人民币200,000,000元
100%医药产品的医药生产、
研发以及销售及营销
Biostar Pharma, Inc.美利坚合众国
(「美国」)╱
2022年4月27日
4,000,000美元╱
4,000,000美元
100%医药研发
香港合生制药有限公司香港╱
2024年11月10日
10,000,000港元╱
零港元
100%医药销售(尚未开始业务)
概无附属公司于年末有已发行任何债务证券。
附注:
(i) 该实体为根据中国法律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该实体的官方名称为中文。其英文译名仅做参考。
(i) 组成本集团的所有公司均采纳12月31日作为其财政年结日。
36. 报告期末后事项
除综合财务报表其他地方所披露者外,本集团于报告期后及直至本报告日期概无其他重大事项。
71,866 |
---|
26,736 |
(116,292) |
(61,926) |
(52,339) |
(143,776) |
213,985 |
---|
699,258 |
43,336 |
79,161 |
790,746 |
北京华昊中天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报
三年财务摘要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2022年2023年2024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经营业绩
收入32,82066,635
其他收入及收益净额51,37631,694
研发开支(82,739)(126,537)
销售及分销开支(97,910)(95,397)
行政开支(51,501)(43,900)
年内亏损(160,511)(189,644)
于12月31日
2022年2023年2024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财务状况
非流动资产121,668138,814
流动资产804,670633,530
非流动负债6,6885,440
流动负债51,72543,743
资产净值867,925723,161
北京华昊中天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报
释义
于本年报内,除非文义另有所指,否则下列词汇具有以下涵义。
「会计师报告」指本年报附录一所载会计师报告
「联属人士」指就任何指定人士而言,直接或间接控制该指定人士或受该指定人士控制或与
其直接或间接共同控制的任何其他人士
「会财局」指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
「会财局条例」指香港法例第588章《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经不时修订、补充或以其他方
式修改
「股东周年大会」指本公司将于2025年8月25日(星期一)下午三时正假座中国北京市北京经济技
术开发区荣华中路22号院3号楼12层1202B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
「ASCO」指美国临床肿瘤学会年会
「联系人」指具有上市规则赋予该词的涵义
「审计委员会」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北京北进缘」指北京北进缘科技有限公司,一家于2011年9月29日根据中国法律注册成立的
外资有限责任公司,为我们的单一最大股东组别成员之一
「董事会」指本公司董事会
「复合年增长率」指复合年增长率
「中央结算系统」指香港结算设立及运作的中央结算及交收系统
「CDE」指中国药品审评中心
「成都华昊中天」指成都华昊中天药业有限公司,一家于2015年1月26日在中国成立的有限责任
公司,为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
「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本年报而言,不包括香港、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
政区及台湾
「紧密联系人」指具有上市规则赋予该词的涵义
「国家知识产权局」指中国家知识产权局
「公司条例」指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条例》,经不时修订、补充或以其他方式修改
「本公司」指北京华昊中天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华昊中天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报
释义(续)
「本公司」指北京华昊中天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一家于2021年5月8日在中国成立的
股份公司,或如文义所指(视情况而定),其前身北京华昊中天生物技术有限
公司,一家于2002年7月11日在中国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合规顾问」指迈时资本有限公司
「关连人士」指具有上市规则赋予该词的涵义
「关连交易」指具有上市规则赋予该词的涵义
「核心关连人士」指具有上市规则赋予该词的涵义
「核心产品」指具有上市规则第18A章赋予该词的涵义,且就本年报而言,即我们的核心产
品优替德隆注射液,优替德隆为其活性成分
「企业管治守则」指上市规则附录C1(原为附录14)所载「企业管治守则」
「CRO」指合同研究组织
「中国结算」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销售推广机构」指本公司的合同销售组织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不竞争契据」指TangLi(唐莉)博士及QiuRonguo(邱荣国)博士以本公司(为本公司及作为我
们各附属公司的受托人)为受益人所订立日期为2024年10月21日的不竞争契
据
「董事」指本公司董事
「内资股」指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的普通股,以人民币认购及缴足,为目
前未在任何证券交易所上市或交易的非上市股份
「企业所得税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经不时修订、补充或以其他方式修改
「企业所得税」指企业所得税
「极端情况」指香港政府公布的极端情况
「FDA」指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北京华昊中天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报
释义(续)
「香港结算系统一般规则」指规管中央结算系统使用的条款及条件(经不时修订或修改)及(倘文义允许)包
括中央结算系统运作程序规则
「全球发售」指香港公开发售及国际发售
「GMP」指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本集团」、「我们」指本公司及其所有附属公司,或按文义指其中任何一间公司
「H股」指本公司普通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的普通股,将以港元认购及买
卖,并已就该等股份于联交所上市及买卖提出申请
「港元」指港元,为香港的法定货币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指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香港结算运作程序规则」指香港结算不时生效的中央结算系统运作程序规则,载有与中央结算系统运作
及功能有关的常规、程序及管理规定
「香港联交所」或「联交所」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
「香港」指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IND」指临床研究用新药或临床研究用新药申请,在中国亦被称为临床试验申请或在
澳洲被称为临床试验通知书
「独立第三方」指根据上市规则并非本公司关连人士的人士或实体
「上市规则」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经不时修订、补充或以其他方式
修改)
「财政部」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标准守则」指上市规则附录C3(原为附录10)所载「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
则」
「商务部」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NDA」指新药上市申请
「国家发改委」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华昊中天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报
释义(续)
「NMPA」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前身为国家医药管理局及国家食品药
品监督管理总局)
「提名委员会」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非小细胞肺癌」指非小细胞肺癌,任何不是小细胞肺癌的肺癌(如腺癌或鳞状细胞癌)
「全国人大」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指中国家医保药品目录
「中国人民银行」指中国人民银行,中国的中央银行
「PCT」指专利合作条约
「中国公司法」指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1993年12月29日修订及通过并于
1994年7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年12月29日最新修订,
并于2024年7月1日实施,经不时修订、补充或以其他方式修改
「中国政府」指中国中央政府,包括其所有政府分支部门(包括省、市及其他地区或地方政
府实体)及职能部门或(如文义所指)上述其中之一
「中国知识产权顾问」指隆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法律顾问」指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我们的中国法律顾问
「招股章程」指本公司日期为2024年10月23日的招股章程
「省」指中国的各个省份,或(如文义所指)受中国中央政府直接监管的省级自治区或
直辖市
「研发」指研究与开发
「S规例」指美国证券法S规例
「报告期」指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
「人民币」指人民币,中国的法定货币
「国家外汇管理局」指中国家外汇管理局
「国家市监总局」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工商行政
管理总局
北京华昊中天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报
释义(续)
「国家税务总局」指中国家税务总局
「证券及期货条例」指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经不时修订、补充或以其他方式修改
「股份」指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的普通股,包括非上市股份及H股
「股东」指股份持有人
「国务院」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务院
「联交所」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附属公司」指具有上市规则赋予该词的涵义
「主要股东」指具有上市规则赋予该词的涵义
「监事」指监事会成员
「监事会」指本公司监事会
「收购守则」指由证监会发布的《公司收购、合并及股份回购守则》,经不时修订、补充或以
其他方式修改
「美元」指美元,美国的法定货币
「美国」指美利坚合众国、其领土、其属地及受其司法管辖的所有地区
「非上市外资股」指本公司发行的每股面值人民币1.0元的普通股,由外国投资者持有且未在任
何证券交易所上市
「非上市股份」指内资股及非上市外资股
「珠海华锦」指珠海华锦昊缘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一家于2020年11月13日根据
中国法律注册成立的有限合伙企业,为我们的雇员激励平台的成员之一及单
一最大股东组别之一
「珠海华蓉」指珠海华蓉昊缘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一家于2022年3月9日根据中国
法律注册成立的有限合伙企业,为我们的雇员激励平台的成员之一及单一最
大股东组别之一
「珠海华欣」指珠海华欣昊缘商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一家于2021年1月5日根据中国
法律注册成立的有限合伙企业,为我们的雇员激励平台的成员之一及单一最
大股东组别之一
北京华昊中天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报
释义(续)
「珠海京蓉」指珠海京蓉昊缘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一家于2020年9月27日根据中国法
律注册成立的有限合伙企业,为我们的单一最大股东组别之一
「%」指百分比
为便于参考,中国法律法规、政府机关、机构、自然人或其他实体(包括我们的若干附属公司)的名称乃以中英文
载于本年报,如有任何歧义,概以中文版本为准。
本年报所载若干金额及百分比数字已约整。因此,若干表格中显示的总数未必是其前数的算术总和。任何表格或
图表中所示总额与所列金额总和之间的任何差异乃由于约整所致。
北京华昊中天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报
技术词汇表
本词汇表载有本年报所用与我们及我们的业务有关的若干技术词汇的定义。该等词汇未必符合标准行业定义,亦
未必与其他公司所采用的类似词汇相近。
「AC」指蒽环类及环磷醯胺。蒽环类是一类来源于波赛链霉菌青灰变种的化疗药物。
环磷醯胺也是一类化疗药物
「晚期乳腺癌」指局部晚期及复发或转移性乳腺癌,包括期初无法手术且无远转移的IB及IC
期乳腺癌以及所有IV期乳腺癌
「晚期食管癌」指所有IV期食管癌
「晚期胃癌」指所有病理IV期胃癌,即转移性胃癌
「晚期肝癌」指所有I期及所有IV期肝癌
「晚期非小细胞肺癌」指IB期、IC期及所有IV期非小细胞肺癌,通常无法通过局部治疗治愈
「晚期卵巢癌」指IB及IC期及所有IV期卵巢癌
「AKT」指丝╱苏氨酸蛋白激酶,具有三种亚型(AKT1、AKT2及AKT3),参与调节多种细
胞过程的多种途径,包括存活、增殖、组织浸润及代谢
「Anals of Oncology」指欧洲肿瘤内科学会(European Society for Medical Oncology)官方期刊及日本肿瘤
内科学会(Japanese Society of Medical Oncology)官方期刊
「API」指活性药物成分,药物中具有生物活性的物质
「ASCO」指美国临床肿瘤学会(American Society of Clinical Oncology)
「AUC」指曲线下面积,全身暴露量的量度参数
「生物利用度」指活性成分(药物或代谢物)进入体系循环以抵达作用部位的程度及速度
「Bcl–2」指B细胞淋巴瘤2,Bcl-2调节蛋白家族中的创始成员,可通过抑制凋亡(抗凋亡)
或者诱导凋亡(促凋亡)来调节细胞死亡(细胞凋亡)
「BLA」指生物制品许可证申请
「胶囊」指将药物填装于空心硬质胶囊中或密封于弹性软质胶囊中而制成的固体制剂
「CD」指化学成分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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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词汇表(续)
「cGMP」指现行药品生产管理规范,包含药品生产、加工及包装中使用的方法、设施及
控制的最低要求。该等规定确保产品可供安全使用,并且具有其声称的成分
及强度
「化学药」或「化药」指低分子量的原料药及制剂
「化疗药物」指一种治疗肿瘤的药物,可作用于患者全身肿瘤细胞,在肿瘤细胞生长繁殖的
不同阶段中,抑制或杀死肿瘤细胞
「CI」指置信区间
「1类」指过往境内外均未上市的创新药,指含有新的结构明确的化合物、产生理想及
预期药理作用,且具有临床价值的药品
「2类」指境内外均未上市的改良型新药,指在已知活性成分的基础上,对其结构、剂
型、处方工艺、给药途径、适应症等进行优化,且具有明显临床优势的药品
「临床试验」指验证或揭示试验药物的疗效及副作用以确定该等药物治疗价值及安全性的调
查研究
「Cmax」指药峰浓度,一种药物动力学参数,用于量度给药后血液、脑脊髓液或目标器
官出现的药物最高浓度
「CMC」指化学、生产和控制,通常也称为过程开发,涵盖用于评估药品的物理及化学
特性并确保其在生产过程中的品质及一致性的各种程序
「CNS」指中枢神经系统
「COVID-19」指2019冠状病毒病
「CR」指完全缓解,即治疗后癌症的所有症状消失
「CRO」指合同研究组织,通过合同外包研究服务形式为制药、生物技术及医疗器材行
业提供支援的公司
「CSCO」指中国临床肿瘤学会
「CTCAE」指不良事件通用术语评价标准,一套用于就治疗癌症所用药品导致的不良反应
进行标准化分类的评价标准
「CTN」指临床试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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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词汇表(续)
「CBR/DCR」指临床获益率╱疾病控制率,在一定时期内病情减轻或保持稳定的患者百分比
「DLT」指剂量限制性毒性,药物或其他治疗所出现的副作用,其严重程度足以限制临
床试验中该治疗剂量的增强
「剂型」或「制剂」指管理或服用时使用的药物或药品的药剂物理形态
「药品批准文号」指国家药监局批准某款药品生产企业能够生产某品种药物而颁发的法定文件中
列示的批准文号
「EMA」指欧洲药品管理局(European Medicines Agency)
「埃坡霉素」指一种大环内酯类化合物,由德国家生物技术中心(German National
Biotechnology Center)的G. Höfle及其同事于1993年首次报道。其作用机制与紫
杉类药物类似,可与微管蛋白结合导致癌细胞无法顺利有丝分裂,进而使癌
细胞凋亡
「ERK1/2」指细胞外信号调节蛋白激酶1/2
「FAS」指全分析集
「一线」或「1L」指就任何疾病而言,一线治疗,即医疗机构普遍接受的用于初始治疗的治疗方
案,也被称为初始治疗或初始疗法
「FPI」指首例患者入组
「GC」指胃癌
「GCP」指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
「仿制药」指与已上市品牌药物在剂型、安全性、强度、给药途径、质量、表现特征及预
期用途相同的药物
「GLP」指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
「GMP」指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为遵守由控制药品生产和销售的授权及许可的机构
所推荐的指引规定使用的规范
「GSP」指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HER2阴性」指肿瘤组织样本HER2标志物的IHC(免疫组织化学)测试结果为IHC(—)或1+
「HR」指风险比,与以某个治疗解释变量的两个不同水平为特征的条件相对应的风险
率的比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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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词汇表(续)
「IC50」指半抑制浓度,用于量度某个物质抑制特定生物或生化功能的效力
「IND」指新药临床试验申请
「注射剂」指供注入体内的无菌制剂,由药物与适宜的溶剂或分散介质制成的溶液、乳状
液或混悬液组成,可即时使用,也可于临用前将粉末或浓溶液配制或稀释成
溶液或混悬液
「创新药」指含有未于中国境内外上市的活性物质或活性物质组合的药物
「体内」指拉丁语「体内」的意思,较之于部分或死亡组织或体外所做的测试,体内研究
为于完整活体组织(包括动物、人体及植物)中测试各类生物或化学物质的影
响
「体外」指拉丁语「玻璃器皿内」的意思,使用已自通常的生物环境分离的组织部件进行
的研究
「KOL」指具有相关领域专业产品知识及影响的关键意见领袖、影响者或值得信赖的
人,在中国新兴行业或业务(包括生科技术╱药物行业)中发挥重要作用
「LD50」指能杀死一半测试样本的摄取物质剂量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指药品研发机构及科研人员可以作为药品注册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交
药物临床试验申请及药品上市申请,而取得药品上市许可及药品批准文号的
申请人合资格成为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以下简称「持有人」)
「MDR」指多药耐药性
「药物」指用于诊断、治愈、治疗或预防疾病的药物
「微生物小分子」指来自微生物的分子量低(≤1,000道尔顿)的分子
「微管抑制剂」指抑制细胞微管功能的化合物
「MRCT」指多地区临床试验
「MTD」指最大耐受剂量,某款药物或治疗不会引起不可接受的副作用的最高剂量
「骨髓抑制」指骨髓活性下降,表现为中性粒细胞减少、白细胞减少及酸性粒细胞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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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词汇表(续)
「新辅助治疗」指一个医学术语,通常用于描述患者在主要治疗前对其进行的治疗。在癌症治
疗领域,新辅助治疗指在主要治疗前进行的治疗,目的是缩小肿瘤体积,降
低肿瘤切除的难度
「新辅助化疗」指在根治性外科治疗之前所使用的全身性治疗
「NCN」指美国家综合癌疗网络
「NDA」指新药上市申请
「NSCLC」指非小细胞肺癌
「OC」指卵巢癌
「OD」指孤儿药认证
「原研药」指中国境内外首个获准上市的药物
「OR」指客观缓解率,对治疗有部分或完全缓解的患者比例
「OS」指总存活期,其定义为从治疗到死亡的时间,不考虑疾病复发
「非处方药」指在获得主管机构批准后无需医生开具处方即可在配药商、药房或零售店柜台
销售的药物
「PD」指疾病进展,根据RECIST,指肿瘤大小或体内癌症严重程度随著治疗至少增加
20%
「PD-1」指程序性细胞死亡受体1,一种于T细胞、B细胞及巨噬细胞上表达的免疫检查
点受体,可通过阻止健康免疫系统攻击体内其他致病细胞,关闭T细胞介导
的免疫应答
「PFS」指无进展生存期,其定义为从分配临床试验开始到疾病进展或因任何原因导致
死亡的时间
「P-糖蛋白」指最常见的ABC转运蛋白,在癌症治疗的耐药性中发挥关键作用
「药品许可证」指国家药监局为授权药品生产商生产某款药品而核发的合法许可证
「I期临床试验」指对健康人体受试者或患有靶向疾病或状况的患者给药的研究,测试安全性、
剂量耐受性、吸收、代谢、分布、排泄,并在可能情况下了解药物早期药效
北京华昊中天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报
技术词汇表(续)
「I期临床试验」指对有限数量的患者群体给药的研究,以确定可能的不良反应及安全风险,初
步评价该药物对特定目标疾病的疗效,并确定剂量耐受性及最佳剂量
「I期临床试验」指在该研究中,在良好控制的临床试验中对扩大患者群体进行给药,一般在地
域分散的临床试验场所开展,以产生充足的统计数据在统计学上评估药物的
疗效及安全性以评估其是否可以获批上市,并为产品标签提供充分信息
「IV期临床试验」指新药上市后研究,其目的是考察药物在广泛使用下的疗效及不良反应,以评
价在普通或者特殊人群中使用的整体利益与风险关系以及改进给药剂量等
「PS」指符合方案集
「PR」指部分缓解,根据RECIST 1.1,指靶肿瘤病变大小或体内癌症严重程度随著治
疗缩小至少30%但低于100%
「处方药」指仅可由合资格的医生开立处方的药物
「再注册」指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药品批准文号、进口药品许可证及药品许可
证的有效期限为五年。申请人如需继续生产或进口药品,应在有效期届满前
六个月提交再注册申请
「Rx」指医疗处方的符号;源自拉丁语recipe或「recipere」,即「服用」的意思
「研发」指研究与开发
「SAE」指严重不良事件,是指在人类药物试验中发生的任何医疗事件,在任何剂量
下:导致死亡;危及生命;需要住院治疗或导致现有住院治疗时间延长;导
致持续或严重残疾╱丧失工作能力;可能导致先天性畸形╱出生缺陷,或需
要干预以防止永久性损伤或损害
「SD」指疾病稳定,在肿瘤学中指靶肿瘤病变大小或体内癌症严重程度随著治疗既未
缩小至少30%亦未扩大至少20%的癌症
「二线」或「2L」指就任何疾病而言,初始治疗(一线治疗)无效或停止发挥作用时给予的疗法
「序贯治疗」指初期采用一种特定的药物及方式给药,等到病情控制情况发生改变后转换为
另一种特定的药物及方式给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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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词汇表(续)
「S」指安全性分析集
「T细胞」指一种由胸腺产生或发育的淋巴细胞,积极参与免疫应答,在细胞介导的免疫
中起重要作用。T细胞通过细胞表面存在的T细胞受体,可与其他淋巴细胞
(如B细胞及NK细胞)区别开来
「片剂」指粉状药物及适量辅料混匀压制或其他适宜方法制成的圆片状或异形片状的固
体制剂
「靶向药物」指针对肿瘤中相对特异性的标靶进行干预从而抑制肿瘤的生长增殖的药物
「柳叶刀肿瘤学」指世界领先的临床肿瘤学期刊,发表高品质、同行评议的原创研究(特别是临
床试验报告)、评论、意见等
「三线」或「3L」指就任何疾病而言,在初始治疗(一线治疗)及后续治疗(二线治疗)均无效或停
止发挥作用时给予的疗法
「毒理学评价」指通过体外试验、动物试验及人群观察,发现和阐明某个物质的毒性及潜在危
害的方法
「不良事件」指治疗相关不良事件,治疗前不存在的不良事件或已存在但在治疗后强度或频
率恶化的不良事件
「初治」指初治患者,即之前未曾接受特定癌症治疗的个人
「TP」指肿瘤进展时间,即从诊断出肿瘤或开始治疗之日起至疾病开始恶化或扩散到
身体其他部位的时间。在临床试验中,量度TP是一种了解新疗法效果的方
法
「两票制」指中国自2016年以来在药品流通环节推行的重要政策,即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
开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发票
「带量采购」指一种采购方式,由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通过招标、竞争性招标确定药品
及供货企业中标价,并签订采购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