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802 文业集团 公告及通告:(1)非执行董事辞任及(2)委任非执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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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
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Wenye Group Holdings Limited
文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802)
(1) 非执行董事辞任
及
(2) 委任非执行董事
本公告由文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根据香港联合交
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51(2)条刊发。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宣布以下委任及辞任﹕
非执行董事辞任
黎红星先生(「黎先生」)因拟投入更多时间专注发展其他事务而辞任非执行董事,自2025年7
月24日起生效。
黎先生确认,彼与董事会概无任何意见分歧,亦无有关彼辞任的其他事宜需提请本公司股东垂注。
委任非执行董事
贾园女士(「贾女士」)已获委任为非执行董事,自2025年7月24日起生效。
贾女士,39岁,持有华南农业大学会计学士学位,并在财务管理、跨境金融与税务合规及职业
教育方面拥有15年以上经验。贾女士现担任守仁集团的财务经理,自2021年8月加入该公司以来,
彼负责财务管理的工作,包括预算、成本控制、财务规划及财务分析。在此之前,贾女士曾在恒
企上市教育集团任职,担任会计学习部的团队长,负责管理部门工作及设计多个财务管理课程。
彼亦曾在广州市南柒星无纺布有限公司任职,负责该公司的财务管理及申报。
本公司已与贾女士订立委任函,自2025年7月24日起生效。贾女士有权收取董事袍金每年人民币
80,000元,金额乃由董事会经考虑其经验、职务及职责、当前市况及薪酬委员会的推荐意见等多
项因素后厘定。贾女士的初步任期为一年,任期届满后将自动重续一年。委任函订约方的任何一
方均可透过向另一方发出一个月的事先书面通知终止有关委任。贾女士获委任后,任期将直至本
公司下一届股东大会为止,并须根据本公司的组织章程细则于本公司股东大会上轮值退任及重选
连任。
除上文披露者外,贾女士确认,于本公告日期,彼(i)于过去三年,并无于其证券在香港或海外任
何证券市场上市的公众公司担任何董事职务;(i)并无于本集团任何成员公司担任何其他职务;
(i)并无任何其他主要任命及专业资格;(iv)并无亦不被视为于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联法团(定义见
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的任何股份、相关股份或债权证中拥有任何其他权益;
及(v)并不知悉有任何其他资料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h)条至第13.51(2)(w)条规定予以披露。
董事会谨借此机会对黎先生于任期内对本公司作出的宝贵贡献由衷致谢,并热烈欢迎贾女士加入
董事会。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务请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文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孔国竞
中国深圳,2025年7月24日
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会包括(i)四名执行董事,即孔国竞先生(主席)、范舒颖女士(联席主席兼行政总裁)、
彭及伟先生及陈宙宇先生(联席主席);(i)两名非执行董事,即贾园女士及麦浩辉先生;以及(i)三名独立非执
行董事,即黄伟先生、马健凌先生及叶金玉女士。
如本公告的中英文本有任何歧义,概以英文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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