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639 瑞尔集团 公告及通告:有关修订贷款协议及控股股东质押额外股份补充公告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

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

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R

Arail Group Limited

瑞尔集团有限公司

(于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成立并于开曼群岛存续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6639)

有关修订贷款协议及控股东质押额外股份

补充公告

兹提述瑞尔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2025年6月27日的公告(「该公告」),

内容有关第三份修订协议及质押控股东所持之额外股份。除另有界定者外,本

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本公司谨此向本公司股东及潜在

投资者提供以下有关第三份修订协议之额外资料。

有关第三份修订协议之额外资料

根据第三份修订协议(其中包括),借款人根据贷款协议(经修订协议修订并经第

二份修订协议及第三份修订协议进一步修订)的应付款项自第二份修订协议届满

日(即2025年4月1日)直至第三份修订协议订立当日(即2025年6月27日所产生)

的任何应计利息(「违约利息」)金额为53,041美元,并已获贷款人豁免(「豁免违约

利息」)。

豁免违约利息之理由

本公司经考虑以下理由后授予豁免违约利息:

• 相关订约方已于第二份修订协议届满前开始就延长贷款进行磋商,因此,本

公司对与借款人达成新的延期协议抱有正面预期,其中包括由借款人向本公

司提供的建议还款计划。

• 授予豁免违约利息基于若干商业考虑,其中包括但不限于维持与借款人的长

期合作关系、优先偿还贷款项下的本金额以避免更大的财务损失以及透过

磋商取得额外抵押品以抵销豁免违约利息的经济影响。


• 本公司于授出豁免违约利息前已考虑特殊情况,其中主要包括:(i)违约期相

对较短,持续不超过三个月;(i)所涉及的违约利息金额对本公司而言并不重

大;及(i)贷款利率为每年5.5%,本公司认为该利率高于中国商业银行就定

期存款提供的现行市场利率。

• 考虑到借款人已提供额外已抵押股份作为抵押品,且部分偿还了贷款项下本

金额,故与本金违约有关的风险仍然较低,因此,豁免违约利息预期将不

会对本公司业务经营或财务状况造成任何重大不利影响。

基于上文所述,董事认为,豁免违约利息属公平合理,且符合本公司及股东的整

体利益。

承董事会命

瑞尔集团有限公司

主席

邹其芳

香港,2025年7月24日

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包括执行董事邹其芳先生及章锦才先生,以及独立非执行

董事刘笑梅女士、孙健先生及张磅先生。

留下评论

您的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 * 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