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80 景福集团 公告及通告: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通告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

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通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

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于香港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280)

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兹通告上述公司(「本公司」)谨定于2025年9月4日(星期四)中午12时正,假座香港九龙弥敦

道118号The Mira Hong Kong十八楼宴会厅举行股东周年大会,借以处理下列事项:

一、 省览及采纳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之经审核财务报告、董事会报告书及独立核数

师报告书。

二、 宣派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之末期股息每普通股2.6港仙。

三、 选举董事并授权董事会厘定其酬金。

四、 委聘核数师并授权董事会厘定其酬金。

五、 作为特别事项,考虑及酌情通过下列决议案为普通决议案:

普通决议案

  • 「动议:

(a) 在本决议案(c)段之规限下,一般及无条件批准本公司董事于有关期间内

行使本公司一切权力以配发、发行及处理本公司股本中之额外股份(包括

任何自库存出售和转让作为库存股份(具有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

上市规则所赋予之涵义)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并作出或授予可能须配发股

份之售股建议、协议及购股权(包括公司债券、认股权证、债权证及其他

可转换为本公司股票的证券);


(b) (a)段之批准将授权本公司董事于有关期间内作出或授予可能于有关期间

终结后行使该等权力之售股建议、协议及购股权(包括公司债券、认股权

证、债权证及其他可转换为本公司股票的证券);

(c) 本公司董事根据(a)段之批准予以配发或同意有条件或无条件予以配发

(不论是否根据购股权或其他方式而配发)(包括出售和╱或转让或有条

件或无条件同意出售和╱或转让的任何库存股份)之股份总数目(根据配

发新股、按本公司之以股代息计划或类似的安排,或就行使本公司购股

权计划赋予之认购权而发行之股份除外)不得超过本公司于本决议案通过

当日已发行股份总数目之20%(不包括库存股份),上述批准须受相应限

制;及

(d) 就本决议案而言:

「有关期间」指由通过本决议案当日至下列日期(以较早者为准)止之期间:

(i) 本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结束;

(i) 本公司之组织章程细则或任何适用法例规定本公司必须举行下届股

东周年大会之指定期限届满;及

(i) 本公司股东于股东大会上通过普通决议案撤销或修订本决议案;及

「配发新股」指定本公司董事于指定之期间内向于指定记录日期名列本公

司股东名册之股份持有人根据其当时之持股量按比例提呈发售股份或可

转换为股份的证券(惟本公司董事可就零碎权益或在顾及香港以外任何地

区之法律下之限制或责任或当地任何认可监管机构或任何证券交易所之

规定而作出彼等认为必须或权宜之取消或其他安排)。」


  • 「动议:

(a) 一般及无条件批准本公司董事于有关期间内行使本公司一切权力,以根

据一切适用法例及在其规限下购回本公司之股份及再出售任何其持作库

存股份之购回股份;

(b) 本公司于有关期间内根据(a)段之批准购回之本公司股份总数目不得超

过本公司于通过本决议案当日已发行股份总数目之10%(不包括库存股

份),而上述批准须受相应限制;及

(c) 就本决议案而言:

「有关期间」指由通过本决议案当日至下列时间(以较早者为准)止之期间:

(i) 本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结束;

(i) 本公司之组织章程细则及任何适用法例规定本公司必须举行下届股

东周年大会之指定期限届满;及

(i) 本公司股东于股东大会上通过普通决议案撤销或修订本决议案。」

  • 「动议待上述第五B项决议案获通过后,将本公司根据上述第五B项决议案授予

本公司董事之授权所购回之本公司股本中之股份总数目,加入本公司董事根据

上述第五A项决议案可予配发或同意有条件或无条件予以配发之股份总数目(包

括出售和╱或转让或有条件或无条件同意出售和╱或转让的任何库存股份)。」

承董事会命

主席

邓日燊

香港,2025年7月25日


注册办事处:

香港

德辅道中30–32号

景福大厦

9楼

附注:

1. 凡有权出席上述通告召开之大会并于会上投票之股东均有权委任一位其他人士为代表代其出席及投

票(结算所或其代理人之股东则可委任超过两位代表)。受委代表毋须为本公司股东。代表委任表格

连同经签署之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如有)或经公证人证明之该等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副本最迟

须于大会或续会之指定举行时间48小时(公众假期的任何部份除外)前送达本公司之股份过户登记

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股票过户登记处」),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

17M楼,方为有效。

  1. ,本公司将由2025年9月1日(星期一)至2025年9月

4日(星期四),首尾两天包括在内,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所有股份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最

迟须于2025年8月29日(星期五)下午4时30分以前送达本股份过户登记,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

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至1716号舖,办理登记手续。

  1. ,本公司将在2025年9月10日(星期三)暂停

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所有股份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最迟须于2025年9月9日(星期二)下午4时30

分以前送达股份过户登记处,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至1716号舖,办理

登记手续。

  1. 「黑色」暴雨警告信号于上午八时正后及上述大会时间前任何时间生效,则

大会将押后举行。本公司将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htps:/w.hkexnews.hk/index.htm)及

本公司网站(htps:/w.irasia.com/listco/hk/kingfok/index.htm)登载公告,以知会股东有关重新安排

大会之举行日期、时间及地点。

于本通告日期,本公司执行董事为邓日燊先生及冯钰斌博士;非执行董事为何厚浠先生、

何维珊女士及孔令成先生;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为郑家成先生、冼雅恩先生、郑国成先生及侯旦丹

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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