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497 燕之屋 公告及通告:盈利预告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

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会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

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XIAMEN YAN PALACE BIRD’S NEST INDUSTRY CO., LTD.

厦门燕之屋燕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497)

盈利预告

本公告由厦门燕之屋燕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子公司(「本集团」)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09(2)(a)条及香港

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的内幕消息条文作出。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潜在投资

者,根据对本集团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的初步

审阅,并经考虑董事会现时可得资料,(i)本集团预期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

月(「2025年中期间」)将录得收入约人民币1,000百万元至人民币1,059百万元,

较2024年同期下降最多约6%;(i)本集团预期2025年中期间的净利润约为人民

币72百万元至人民币81百万元,较2024年同期增长约20%至35%;及(i)经调整

后净利润

(附注)

为人民币77百万元至人民币86百万元,较2024年同期增长约28%至

43%。

2025年,宏观消费步入结构性调整期,高端消费者趋于保守导致收入出现小幅下

滑。本集团继续践行「美与健康,悦己愉人」的使命,一方面坚定推进「燕窝+」战

略落地深耕,新产品矩阵持续扩容以释放更强产品力,与此同时,「+燕窝」系列

新品亦陆续上架大流通渠道;另一方面以科技引领产品创新,燕窝肽系列新品陆

续上线,为下一轮增长蓄势。本集团管理层对于2025年全年持续保持领先的市场

地位充满信心。

附注: 本公司经调整后净利润为2025年中期间净利润,经调整以加回同期以权益结算以股份

为基础的付款开支。以权益结算以股份为基础的付款开支属非现金性质,故予以调整。


董事会认为净利润的预期增长主要归因于以下原因:

一、 通过新工厂智能制造升级和工艺改进,生产效率稳步提升,有效推动了成本

结构的优化升级,进而带动毛利率改善;及

二、 2025年,结合宏观经济形势,本公司积极调整销售策略,有效提高投产比,

销售费用率有所下降。

本集团2025年中期间的业绩尚待最终确定,本集团2025年中期间的实际业

绩,将会遵守上市规则的规定于本公司中期业绩公告及中期报告中披露。

本公司谨此提醒股东及本公司潜在投资者,本公告所载资料乃根据董事会现时可

得资料作出的初步评估,并未分别经本公司审计委员会及本公司独立核数师审

阅,可能与本集团2025年中期间的实际中期业绩有所不同。倘其他事项对本集

团于2025年中期间的预期净利润造成任何进一步重大影响,本公司将于适当时

候另行刊发公告。

股东及本公司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并细阅本公司预期

于2025年8月刊发的2025年中期间的中期业绩公告。

承董事会命

厦门燕之屋燕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兼执行董事

黄健

香港,2025年7月24日

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包括(i)执行董事黄健先生、郑文滨先生、李有泉先生及黄

丹艳女士;(i)非执行董事刘震先生及王亚龙先生;及(i)独立非执行董事肖伟先

生、陈爱华先生及林晓波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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