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618 北大资源 委任代表表格:股东周年大会代表委任表格
普通决议案 | 赞成5 | 反对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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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省览并采纳本公司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之经审核财务报表、董事会报告 及核数师报告。 | ||
2. | (a) 重选侯瑞林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 | ||
(b) 重选钱志浩先生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 |||
(c) 重选张嘉裕教授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 | |||
(d) 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厘定董事酬金。 | |||
3. | 重新委任中正天恒会计师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核数师,并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厘定其酬金。 | ||
4. | 授予董事会一般授权,以配发、发行、授出、分派及以其他方式处置本公司之额外股份,或 出售或转让库存股份,有关数目不得超过本公司于本决议案日期之已发行股本(不包括库存 股份)面值总额百分之二十之股份。 | ||
5. | 授予董事会一般授权,以购回数目不超过本公司于本决议案日期之本公司已发行股本(不包 括库存股份)面值总额百分之十之股份。 | ||
6. | 通过第4项及第5项决议案后,就本公司购回之本公司股本面值总额授权董事会行使权力配 发、发行、授出、分派及以其他方式处置第4项决议案项下之本公司额外股份。 |
北大资源(控股)有限公司
(于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00618)(股份代号:
Peking University Resources (Holdings) Company Limited
股东周年大会代表委任表格
本人╱吾等
地址
为北大资源(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股本中
股每股面值0.01港元之股份之登记持有人,
兹委任
3及4
大会主席或
地址
或如彼未能出席
3及4
,则委任
地址
为本人╱吾等之受委代表,在本公司将于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七日(星期三)上午十时正于香港铜锣湾告士打道262号中粮大厦23楼2303室举行之股东周年
大会(「股东周年大会」)及其任何续会上,按以下指示代表本人╱吾等就股东周年大会通告所载之下述决议案投票。倘无作出指示,则本人╱吾等之受委代
表可酌情投票。
签署
: 日期:
附注:
- 。
- ,如未有填上股数,则本代表委任表格将被视作与 阁下名下登记之本公司股本中全部股份有关。
- ,代其出席大会并于会上投票。受委代表毋须为本公司股东,惟须亲身出席大会以代表 阁下。
- 「大会主席或╱地址╱或如彼未能出席,则委任」字样删去。倘 阁下未删去该等字样且 阁下之受委代表并无出席大会或倘并无填写
姓名,则大会主席将出任 阁下之代表。
- :如 阁下拟投票赞成有关决议案,请于「赞成」栏内加「✔」号。如 阁下拟投票反对有关决议案,请于「反对」栏内加「✔」号。如 阁下未有于任何一栏作出指
示,则 阁下之受委代表有权酌情投票或弃权。受委代表亦有权就召开大会通告所载列者以外于上述大会上正式提呈之任何决议案酌情投票。
- 。如委任人为公司,则代表委任表格须加盖公司印鉴或经由公司负责人、受权代表或获授权之其他人士亲笔
签署。
- ,则任何一名联名持有人可亲身或委派代表于会上就有关股份投票,犹如彼为唯一有权就有关股份投票之人士,惟倘超过一名联名持有人出席大
会,则只有在本公司之股东名册就有关股份排名首位之联名持有人方可就有关股份投票。
- (如有),或由公证人签署证明之有关授权书或授权文件副本,最迟须于举行大会或其任何续会之时间48小时前
(即不迟于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五日(星期一)上午十时正)送达本公司之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夏悫道16号远东金融中心17楼,方为
有效。
- ,本公司将于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二日(星期五)至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七日(星期三)(首尾两日包括在内)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
手续,期间将不会办理本公司股份过户登记。为符合资格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于会上投票,所有股份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最迟须于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一日(星期
四)下午四时三十分前送达本公司之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夏悫道16号远东金融中心17楼,以办理登记手续。
- ,均须由签署人加签认可。
- 。受委代表毋须为本公司股东,惟须出席大会以代表股东。填妥及交回本代表委任表格
后,股东仍可亲身出席大会并于会上投票。在此情况下,其代表委任表格将被视为已撤销。
- (或其任何续会)上,大会主席将提呈上述各项决议案以投票方式进行表决。投票表决时,亲身或委派代表出席或(如股东为公司)由正式授权代表出席之
每名股东将就其所持有之每股份投一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