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558 力劲科技 委任代表表格:二零二五年九月五日(星期五)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代表委任表格

普通决议案(5)赞成(4)反对(4)
1.省览、考虑及采纳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经审核财务报 表及本公司董事(「董事」)会与核数师报告。
2.宣派末期股息。
3A.(i) 重选刘卓铭先生为本公司执行董事。
(ii) 重选刘绍济博士(彼已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逾9年)为本公司独立非 执行董事。
3B.授权董事会厘定董事酬金。
4.续聘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核数师,并授权董事会厘定其酬 金。
5.A. 授予董事会一项一般授权,以配发、发行及处置不超过本公司已 发行股份总数20%之额外股份。
B. 授予董事会一项一般授权,以购回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 10%之股份。
C. 扩大授予董事会之一般授权,以配发、发行及处置不超过本公司 购回股份数额之额外股份。

力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L.K. Technology Holdings Limited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558)

二零二五年九月五日(星期五)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大会」)代表委任表格

本人╱吾等

(1)

地址为

为力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 股每股面值0.10港元的股份

(2)

登记持有人,兹委任

地址为

或(如其未克出席)大会主席为本人╱吾等的代表

(3)

,代表本人╱吾等出席本公司谨订于二零二五年九月五日(星期五)上午十时

正假座香港九龙尖沙咀东部么地道69号帝苑酒店二楼帝苑厅举行的大会或其任何续会,并根据下列指示代表本人╱吾等投票。

倘无任何指示,则本人╱吾等的代表可自行酌情投票:

日期:二零二五年 月 日 签署:

(6及7)

附注:

  1. 。须列明所有联名登记持有人的姓名。
  1. 。如不填报股份数目,则本代表委任表格将被视为全部以 阁下名义(不论单独或与其他人士联名)登记的本

公司股本中的股份的代表委任表格。

  1. 。如无填上姓名,则由大会主席担任 阁下的受委代表。持有两股或以上股份的股东可自行委任超

过一名代表,代其出席及于表决时投票。受委代表毋须为本公司股东。

  1. ,请在「赞成」栏内填上「✔」号。如欲投票反对任何决议案,则请在「反对」栏内填上「✔」号。如交回的表格已正

式签署但并未就任何建议决议案作出特定指示,则受委代表有权酌情就决议案投票或放弃投票。受委代表亦可酌情就任何于大会上适当提呈而并

未载于召开大会的通告上的决议案投票。

  1. ,请参阅随附的大会通告。
  1. ,则任何一名上述人士可亲身或委派代表在大会(或其任何续会)上以所持的股份投票,犹如本身为唯一有权投票

的人士,惟倘多于一名联名登记持有人亲身或委派代表出席大会,则于股东名册内排名首位的有关联名登记持有人方可投票,而该人士投票后,

其他联名持有人概不得投票。

  1. 。如属法团,则必须盖上公司印鉴或由正式授权的高级职员签署。本代表委任表格连同任何已签

署的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如有)或经由公证人证明的该授权书或授权文件副本,最迟须于大会或任何续会指定举行时间48小时前送达本公司之

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M楼,方为有效。

  1. ,届时仍可依愿亲身出席大会或其任何续会及于会上投票。倘股东于递交代表委任表格后出席大会或任何续

会(视情况而定),则代表委任表格将视为经已撤回。

  1. ,均须由表格的签署人简签示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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