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558 力劲科技 财务报表/环境、社会及管治资料:年报 2024/25

forge your thoughts into reality

ANUAL REPORT

2024/25年报


财务

摘要

董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简介

独立核数师

报告

综合

全面收益表

综合

财务报表附注

公司

资料

公司

简介

管理层

讨论与分析

企业管治

报告

综合

财务状况表

综合

权益变动表

主要投资物业

摘要

主席

报告书

力劲科技二零

二四╱二零二五

年度大事记

董事会

报告书

综合

收益表

综合

现金流量表

五年财务

摘要

目录

目录


GLOBAL DEBUT OF THE WORLD’S FIRST DIE-CASTING UNIT

全球首台超大型压铸单元


公司资料

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七日

二零二四╱二五年度报告3

注册办事处

Cricket Square

Hutchins Drive, P.O. Box 2681

Grand Cayman, KY1-1111

Cayman Islands

香港主要营业地点

香港

新界

葵涌

华星街1–7号

美华工业大厦

8楼A室

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

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香港

湾仔

皇后大道东183号

合和中心

17楼1712–1716号舖

主要往来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亚洲)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

意大利联合圣保罗银行

股份代号

网址

w.lk.world

董事会

执行董事

张俏英女士(主席)

刘卓铭先生(行政总裁)

谢小斯先生

独立非执行董事

刘绍济博士

吕明华博士,PhD,银紫荆星章,太平绅士

陆东先生

公司秘书

吴嘉雯女士

授权代表

张俏英女士

吴嘉雯女士

审核委员会

吕明华博士,PhD,银紫荆星章,

太平绅士(主席)

刘绍济博士

陆东先生

提名委员会

刘绍济博士(主席)

吕明华博士,PhD,银紫荆星章,太平绅士

陆东先生

薪酬委员会

陆东先生(主席)

刘绍济博士

吕明华博士,PhD,银紫荆星章,太平绅士

核数师

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

执业会计师

注册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


SHAPE THE FUTURE , SHAPE THE WORLD

让世界有形

公司简介

力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4


公司简介

5二零二四╱二五年度报告

力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是全球最大的压铸机制造商之一。本集团从事设计、制造及销售三大产品

系列,即压铸机、注塑机及电脑数控(CNC)加工中心。本集团于中国深圳、中山、宁波、上海、阜新、昆山、

台湾及意大利设有生产基地及研发中心。为拓展海外市场,本集团于美国及印度设有销售及服务公司。本集

团亦于阜新经营一所铸件厂,生产钢铁铸件。


主席报告书

力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6

合金下游应用最广的领域,汽车轻量化发展已成为镁合金

铸件需求的核心动力。市场认为汽车轻量化对应的全球镁

合金需求或可从二零二四年的57万吨增长至二零二七年的

135万吨,期间CAGR或达34%。

公司一直高度重视镁合金在机器人领域的应用。人形机器

人量产在即,远期镁合金铸件用量可观。在全球市场,特

斯拉人形机器人已进入量产周期。特斯拉的人形机器人电

机外壳及身体部分外壳相对工业机器人有更高的镁合金铸

件需求,人形机器人的放量或为镁合金铸件需求带来更大

的成长弹性。市场预计全球人形机器人镁合金需求量或可

从二零二四年的0.02万吨增长至二零三零年的0.85万吨,

期间CAGR或达93%。

目前集团紧抓住镁合金压铸市场快速增长带来的新机

遇,正进一步扩大直接投资研发镁合金压铸产品,致力于

在该领域取得更大的突破与发展。集团将不断对研发进行

精准投入,接连推出各项先进技术,保证诸多创新产品迅

速落地,持续深化新能源汽车一体化压铸方案的发展道

路。

最后,本人谨借此机会代表董事会及管理团队衷心感谢客

户、供货商、往来银行、合作伙伴和股东们的大力支持与

鼓励。同时,本人亦对在过去一年为本集团的事业发展付

出努力的全体董事会成员,和不辞辛劳,勤勉尽职的所有

员工表示诚挚的谢意。

主席

张俏英

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七日

各位尊敬的股东:

本人谨代表力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呈报本公司及其

附属公司(「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本年度」)的业绩报告。

二零二四至二零二五财年,本集团在复杂的市场环境下

展现经营韧性,保持了稳健的经营态势。公司实现营业

收入5,824.9百万港元,下半财年环比显著提升24.5%。其

中,压铸板块业务收入为3,866.6百万港元,占总收入的

66.4%;注塑板块业务收入为1,757.5百万港元,占比为

30.2%;CNC加工中心业务收入为200.8百万港元,占总收

入的3.4%。从利润情况来看,公司毛利达到1,597.2百万

港元,毛利率为27.4%,较上一财年微增0.2个百分点。净

利润为403.0百万港元,净利率为6.9%。

二零二四年,中国新能源汽车年产销量迈上千万辆级台

阶,分别达到1288.8万辆和1286.6万辆,新能源汽车产销

量连续10年位居全球第一,产品出口到70多个国家和地

区,成为中国制造的一张「亮丽名片」。二零二五年,中

国将落实好汽车以旧换新、新能源汽车购税减免等优惠

政策,支持优势企业提质增效做优做强,规范市场竞争秩

序,不断优化产业生态,继续保持稳中向好发展态势。

汽车轻量化发展及机器人行业成长或推动镁合金铸件需求

大幅增长。随著镁合金汽车零部件厂商设计能力和生产能

力日益提高,镁合金汽车部件如仪表盘支架、座椅支架、

中控支架、显示屏支架等中大型镁合金零部件在汽车上应

用领域渗透率逐步增加。在镁合金市场中,汽车行业为镁


财务摘要

7二零二四╱二五年度报告

截至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变动

千港元千港元%

经营状况:

收入5,824,9595,837,373-0.2%

毛利1,597,2071,588,2600.6%

毛利率27.4%27.2%0.2%

经营溢利535,720658,751-18.7%

经营溢利率9.2%11.3%-2.1%

净利润403,041517,739-22.2%

净利率6.9%8.9%-2.0%

净资产回报率9.8%12.9%-3.1%

港仙港仙

每股基本及摊薄盈利25.735.3-27.2%

于三月三十一日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变动

千港元千港元%

财务状况:

资产总值11,914,25210,905,8239.2%

资产净值4,116,5544,016,0992.5%

流动资产净值3,042,4913,475,338-12.5%

现金及现金等值物1,560,2532,375,176-34.3%

借款总额2,148,8601,792,91919.9%


使

LK, STRIVES FOR YOUR SUCES

力劲,始终致力于客户的成功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9二零二四╱二五年度报告

一、 行业发展趋势与宏观经济环境

(一) 汽车产业变革中的压铸与注塑需求

汽车产业正处于从传统燃油车向新能源汽

车转型的关键时期。汽车行业前景长期向

好,电动化、智能化发展进程持续纵深推

进,驱动市场扩容。不过,二零二四年受

宏观环境不确定性影响,制造业整体表现

受到冲击,汽车行业的增长节奏也有所放

缓。

EVTank数据显示,二零二四年全球新能源

汽车销量达1,823.6万辆,同比增长24.4%;

其中国市场以1,286.6万辆的成绩(同比增

长35.5%)占据全球70.5%的份额,较二零

二三年提升5.7个百分点。这一增长主要得

益于「以旧换新」政策的超预期拉动,叠加

车型迭代加速与价格下探,推动国内新能

源汽车渗透率突破40%。相比之下,欧洲和

美国市场增速分化明显,二零二四年销量

分别为289.0万辆(同比下降2.0%)和157.3万

辆(同比提升7.2%),欧洲受补贴退坡与供

应链瓶颈影响增长乏力,而美国通过《通胀

削减法案》的本土激励政策维持稳健增长。

区域市场的结构性差异,进一步凸显中国

在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中的主导地位,也为

压铸与注塑技术的规模化应用提供广阔空

间。

在新能源汽车的发展过程中,轻量化成为

核心需求之一。一体化压铸技术凭借其能

够有效减少零部件数量、降低车身重量、

提高生产效率等优势,在新能源汽车制造

中得到广泛应用。二零二四年,一体化压

铸技术已深度融入汽车核心部件生产的多

个环节。除三电系统壳体外,减震塔、副

车架等关键的零部件亦采用压铸工艺,且

压铸工艺在车身结构件上的应用范围扩

大,逐渐成为行业共识;汽车后地板、前

舱、电池托盘等核心部件也广泛应用一体

化压铸技术,诸多新能源车企已展开布局。

注塑技术在汽车内饰、电子零部件等领域

也有著广泛应用。随著汽车智能化、舒适

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对注塑产品的精度、

质量和外观要求也越来越高。例如,新能


力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10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源汽车中控台集成的智能显示屏边框,需

通过高精度注塑工艺实现0.1m级公差控

制,同时满足耐候性与电磁屏蔽性能;座

椅调节机构的塑料齿轮,则要求注塑件具

备高强度与低噪音特性。据QYR统计,二零

二四年全球注塑机械市场销售额达98.8亿美

元(同比增长4.8%),其中汽车行业贡献超

30%的增量。高性能注塑机需求的持续增

长,本质上是汽车「新四化」趋势下,对零

部件精密化、集成化、轻量化的直接反映。

(二) 全球经济格局下的制造业趋势

二零二四年,国际局势动荡加剧全球经济

不确定性,深刻影响制造业发展走向。美

国采取加征关税等贸易措施,扰乱全球供

应链。美元指数受美国贸易政策反复及经

济衰退预期影响先扬后抑,贬值致使以美

元计价的国际大宗商品价格攀升,严重依

赖进口能源、金属等原材料的制造业企业

成本压力剧增。此间经历的美国大选期间

的政治不稳定也抑制了企业投资扩产意

愿,掣肘全球制造业发展。

在此背景下,全球各国增长态势分化明

显,部分发达国家推动制造业回流与升

级,发展中国家积极承接产业转移并推进

产业转型,但整体面临诸多挑战与不确定

性。

二、 业绩表现与核心业务分析

(一) 集团业绩表现

二零二四至二零二五财年,本集团在复杂

的市场环境下展现经营韧性,保持了稳健

的经营态势。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824.9百

万港元,下半财年环比显著提升24.5%。

其中,压铸板块业务收入为3,866.6百万港

元,占总收入的66.4%;注塑板块业务收入


11二零二四╱二五年度报告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为1,757.5百万港元,占比为30.2%;CNC加

工中心业务收入为200.8百万港元,占总收

入的3.4%。从利润情况来看,公司毛利达

到1,597.2百万港元,毛利率为27.4%,较上

一财年微增0.2个百分点。净利润为403.0百

万港元,净利率为6.9%。

(二) 各业务板块经营状况

压铸机业务在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中呈现

出差异化发展格局。上半年受国际环境导

致的投资不确定性影响,叠加压铸机业务

新订单集中于下半年的交机周期特性,营

收同比表现承压;下半年随交付节奏加

速,收入环比显著提升38.3%,拉回全年整

体业绩,收窄业绩缺口,下半年利润环比

增幅达80.9%,较上半年近翻倍增长。

这一结构性改善主要源于业务布局的双向

发力:一方面,超大型压铸机于下半年的

规模化交付成为利润环比提升的核心推动

力,印证了下游客户对一体化压铸的布局

持续深化;另一方面,中小型压铸机展现

出稳健韧性,通过适配3C、家电零部件等

多元化场景持续贡献营收,保障了业务基

本盘的稳定。

注塑机业务在本财年表现出色,实现收入

1,757.5百万港元,同比增长23.3%,分部

业绩同比提升5.7%。这一成绩得益于国家

政策红利释放与自身产品结构优化的双重

驱动。国家政府部门于二零二四年三月发

布的《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

新行动方案》及二零二五年一月发布的《关

于2025年加力扩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

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的通知》,刺激了下游

家电、包装等行业的设备升级和扩产,带

动注塑机市场需求持续走高。从应用领域

看,本集团注塑机业务在民用品、家电、

包装、玩具等行业收入同比分别增长62%、

47%、41%、57%,印证市场需求旺盛。

在产品结构方面,适配医疗、光学等高精

尖领域的纯电动注塑机销量显著攀升,成

为利润增长新引擎。公司凭借先进的伺服

驱动系统与精密机械结构,实现设备压力

控制、位置定位等核心参数达到行业领先


力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12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水准。高端机型销量占比攀升推动了注塑

机产品结构的深度优化,为其盈利能力的

稳健增长筑牢根基。

CNC加工中心业务本财年实现收入200.8百

万港元,同比增长19.3%,下半年环比增长

22.3%。报告期内,公司通过管理团队重组

优化决策效率、拓宽国内外销售渠道增强

市场触达,相关举措在下半年业绩中成效

显著。同时,公司生产制造的公司生产制

造的MCG5系列高速加工中心凭借其搭载的

线性马达,进给速度达70m/min,亦有获

得主机厂及汽车零部件行业客户的订单采

购,用于汽车底盘一体压铸件的后加工。

海外市场方面,越南、印尼市场表现

亮眼,销售收入分别同比提升53.9%、

28.6%,彰显强劲增长活力。《区域全面经

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生效后,关税减免

与产业链整合释放政策红利,叠加当地加

速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制造业升级,东南

亚新兴市场机械设备需求随之攀升,内需

持续增强,未来增长态势可期。

(三) 核心业务板块客户合作实效

在客户合作成果方面,本公司与海内外优

质客户拓展建立了稳固且富有成效的合作

关系。压铸机业务在报告期内与德系主机

厂、新能源主机厂、传统主机厂等汽车行

业头部厂商达成合作,共同参与其新车型

核心零部件的联合研发,尤其在汽车结构

件一体化压铸领域形成技术协同优势。

注塑机业务涵盖多种先进机型,满足精密

领域的严苛要求,除了医疗、光学领域

外,在报告期内亦有开拓新的客户合作案

例:在玩具行业,本集团的深度布局可追

溯至上世纪80年代,自香港玩具产业黄


13二零二四╱二五年度报告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金时期便以注塑设备供应商的身份奠定行

业合作根基。如今,公司始终能第一时间

响应市场热点,二零二年凭借70余台

POTENZA系列伺服节能注塑机,助力客

户完成超千万件「冰墩」「雪容融」手办生

产,以医疗级品质标准保障爆款交付;报

告期内,再度与某新消费潮玩企业携手,

依托20台同系列设备实现《哪吒2》盲盒单台

产能350个╱小时,效率提升35%,展现了

公司设备在短周期、大规模IP项目中的高

效稳定性。在包装行业,本集团的ELS400

电动高速薄壁包装专用注塑机,专为薄壁

包装类制品生产设计开发,兼具高射速、

高精度、低能耗优势,报告期内于印尼塑

料和橡胶展出并获业内认可,在东盟市

场展现增长潜力。

CNC加工中心业务在报告期内实现重大

突破,与国际知名融资租赁机构欧力士达

成战略合作。双方通过金融工具与制造业

深度融合的创新模式,聚焦高速钻攻中心

TC510/TC710、立式加工中心VM2/MV850等

核心机型,以融资租赁的模式加速开拓下

沉市场,推动CNC加工中心市场渗透率与

品牌影响力的双维度提升。

三、 行业技术创新与应用创新

(一) 镁合金材料:绿色轻量化浪潮下的潜力

新星

在全球设备轻量化和绿色制造趋势下,镁

合金材料占据重要地位。中国作为全球最

大的镁资源储备和生产国,二零二三年原

镁产量占全球80%以上。二零二四年,在

镁合金需求细分市场中,汽车行业为镁合

金下游应用最广的领域,其需求量为38.5万

吨,占镁合金消费需求比例达到70%(数据

来源: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镁业分会)。

汽车领域作为镁合金下游应用的核心阵

地,从产业发展趋势来看,未来仍蕴藏著

巨大的增长空间。二零二零年中国汽车工

程学会发布的《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路线

图》明确指出,到二零二五年和二零三零


力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14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据尚镁网数据显示,进入二零二五年以来

镁铝比价值已下探至0.75以下,处于历史低

位区间。这凸显了镁合金在原材料成本端

的竞争优势,为其规模化应用提供了经济

可行性支撑。

在3C电子产品领域,镁合金同样应用广

泛,二零二四年需求量达11万吨,占镁合

金总消费需求的20%(数据来源:中国有色

金属工业协会镁业分会)。镁合金以其仅为

铝2/3的密度,在实现产品轻量化的同时,

具备良好的电磁屏蔽与散热性能,满足了

3C产品对轻薄化、高性能的追求。以笔记

本电脑为例,采用镁合金作为机身材料,

不仅显著减轻重量,散热性能也大幅提

升,极大地增强了产品的便携性与用户体

验。

(二) TPI半固态镁合金成型技术:革新压铸

工艺新高度

在镁合金成型工艺的技术突破浪潮中,本

集团的TPI半固态镁合金成型技术成为该领

域的前沿技术方案。其核心TPI模组具备

高度灵活性,可将传统压铸机转变为半固

态触变铸造工艺系统,且支持完全可逆切

年,未来每辆汽车所需的镁合金用量目标

分别为25kg和45kg。有行业数据显示,二

零二零年受成本与技术限制,单车用镁量

仅1.5–3kg。到二零二四年,新能源汽车单

车用镁量跃升至10kg,传统汽车达5kg,显

著的进展印证了汽车行业正加速镁合金应

用,推进轻量化进程。

尽管底盘整体压铸仍面临强度与阻燃性技

术攻关,但仪表盘、方向盘骨架、座椅结

构件等内饰领域已进入商业化验证阶段,

并且轻量化优势明显:行业新闻显示,采

用镁合金替代铝合金制造转向盘骨架时

候,减重效果可达25%以上;应用于座椅结

构件时,某款镁合金座椅靠背,与原钢结

构靠背总成相比,重量减轻约49.6%。

从材料性能看,镁合金凭借更高的阻尼

系数(振动能量吸收率提升30%以上)与结

构强度(典型T6热处理工艺下抗拉强度达

270MPa),在减震降噪、驾乘舒适性优化

方面显著优于铝合金。价格体系方面,根


15二零二四╱二五年度报告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值得一提的是,该技术已凭借「传统冷室压

铸机模块化改造方案」斩获国际镁协会(IMA)

「工艺卓越奖」(2024年度),该奖项被视为

镁合金应用领域的风向标,标志著集团技

术在全球范围内的领先性。本集团凭借技

术壁垒与产品矩阵布局,有望在全球镁合

金压铸赛道中持续扩大份额。报告期内,

TPI技术团队持续与主机厂开展联合研发,

围绕下一代镁合金材料成型工艺、一体化

压铸技术升级等方向探索前沿应用,推动

技术与市场需求的深度融合。

四、 未来展望

(一) 市场战略:技术赋能市场,服务深化触

凭借领先的技术创新成果,本集团精准锚

定并高效解决市场需求。定制化技术快速

响应客户当下诉求,前瞻性技术储备则前

瞻布局未来趋势,双轮驱动实现对市场需

求的全周期覆盖。在此基础上,本集团依

换。该技术优势集中于:能耗降低50%,契

合绿色制造;产品韧性提升20%,孔隙度下

降且力学性能显著优化。相较传统半固态

注射设备,TPI模组基于压铸技术实现稳定

压力控制,解决传统设备压力波动导致的

密度不均、表面瑕疵等问题,保障材料均

匀填充,大幅降低成型缺陷,为汽车镁合

金零部件的商业化量产提供了高精度、低

能耗的工艺解决方案。

报告期内,本集团TPI技术已形成多场景产

品矩阵,实现从小型精密件到超大型结构

件的全尺寸适配:Micro系列针对500–1000

吨压铸机研发,专注小型精密零件半固态

压铸;Super系列样机适配800–2500吨压铸

机,聚焦中型至大型零件压铸需求;Giga系

列聚焦大吨位需求,预计可匹配3000–7000

吨压铸机,有望成为全球最大吨位的镁合

金半固态压铸设备。目前,杭州湾工厂已

完成多家客户试模并实现国内外销售。


力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16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判,全球首创了6000T超大型压铸机,构建

起超大型零部件一体化成型的技术底座。

此后,通过与多家头部主机厂深度协同,

不断迭代压铸机技术,锁模力从6000T到如

今全球最大的16000T,逐步实现前机舱、

中地板、整体底盘等关键结构件的一体化

成型,树立了行业定制化技术开发的标杆。

著眼未来,前瞻性研发抢占市场先机。本

集团以前瞻性战略眼光,锚定未来五至十

年市场趋势,系统性储备前沿技术。例如

早在镁合金内饰件商业化验证初期,本集

团已率先布局TPI半固态镁合金成型技术,

攻克「传统压铸机模块化改造」技术难点,

助力客户顺利切入镁合金产品赛道。这一

战略的核心在于:通过精准匹配技术储备

与市场需求周期,当行业拐点来临,本集

团可凭借「技术成熟度+完整解决方案」的双

重优势,快速承接市场增量,持续领跑行

业发展。

托全球超60个本地化的销售及服务中心构

建的密集网络,专业团队以24小时即时响

应机制,为客户提供设备调试、模具优化

等全方位服务。这不仅解决了客户实际问

题,更通过深层次的服务触达与沟通,让

技术成果得到更为广泛的传播,使本集团

技术得以渗透多元化的全球市场,最终转

化为公司业绩的长远支撑力。

(二) 技术创新:双轨驱动,引领行业变革

在技术创新前沿领域,本集团采取的定制

化研发与前瞻性研发战略,正成为驱动行

业突破的核心引擎。

聚焦当下,定制化研发破解行业痛点。面

对客户现有需求与技术瓶颈导致的产业化

难题,本集团坚持定制化开发路径,以「需

求捕捉-技术开发-成果交付」的高效模

式,精准对接客户在生产工艺、产品性能

等方面的诉求。例如,本集团早年凭借对

新能源汽车行业一体化成型工艺的精准研


17二零二四╱二五年度报告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为进一步将前瞻性技术储备转化为更强的

市场竞争力,本集团将进一步深化创新生

态构建:一方面聚焦新材料领域(如镁合

金、复合材料、高温合金等轻量化与高性

能材料),与材料科学领域顶尖机构开展联

合技术攻关,探索材料属性与成型工艺的

协同创新路径;另一方面紧密联动人工智

能、低空经济等前沿领域企业,通过深度

挖掘市场潜在需求,提前布局下一代智能

装备技术研发,为应对未来市场变革筑牢

技术根基。此外,本集团亦将持续探索创

新技术和应用领域,拓展新的业务方向。


1. 2024年4月
力劲集团牵头的《大型薄壁车身结构一体化压铸装备研发及产业化应用》 项目荣获一等奖。2024年4月,由力劲集团深圳领威科技有限公司、肇庆 小鹏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华中科技大学联合研发的《大型薄壁车身结构 一体化压铸装备研发及产业化应用》项目荣获广东省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 一等奖、广东省机械工程学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
2. 2024年5月
欧力士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与力劲集团达成战略合 作。2024年5月,全球知名跨国企业-欧力士(ORIX)集团 旗下欧力士融资租赁(中国)有限公司与力劲集团签署战 略合作协议,双方就包括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在内的业 务领域全面展开合作,共同开拓大中华区乃至全球智能 制造装备市场,达成一系列合作意向与共识。
3. 2024年6月
力劲泰国启航新征程,共绘东南亚市场新篇章。2024年6月,Siam L.K. Co. Ltd.成功举办了隆重的开业式暨技术开放日 活动,此次活动吸引了近200位尊贵的客户代表莅临现场。力劲集团副总裁刘莹莹女士出席开业典礼并致辞。力劲泰国 主要业务包括压铸机及自动化周边设备、注塑机及辅机、数控加工中心的销售及配套服务等。力劲泰国将依托集团的 全球资源和技术优势,为东南亚地区的客户提供更加个性化、 高效的解决方案,助力当地制造业转型升级,携手共创双赢未 来。

力劲科技二零二四╱二零二五年度大事记

力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18


4. 2024年6月
力劲7000T超大型智能压铸单元出口敏实集团塞尔维 亚子公司。2024年6月,历经数月周密筹备与严格测 试,敏实集团签约订购的力劲7000T超大型智能压铸 单元顺利完成交付流程,发货启运位于欧洲的塞尔维 亚子公司United Alloy-Tech Europe d.o.o。此次力劲 集团交付的7000T超大型智能压铸单元是为敏实集团 特别定制的智能装备,定位于欧洲新能源汽车品牌客 户的新兴发展需求,具备高效率、高精密、高度自动 化的智能制造能力,主要量产新能源汽车一体化压铸 电池盒及车身结构件。
5. 2024年7月
力劲集团旗下意德拉IDRA荣获2024年欧洲发明家 奖。2024年7月,来自力劲集团旗下的意德拉(IDRA) 的两位工程师,Fiorenzo Dioni和Richard Oberle荣获 了由欧洲专利局颁发的「2024年欧洲发明家奖」,以 奖励他们在「Giga Press」和「5S压射技术」方面的突出 成就与创新。Giga Press工艺将原本多个零部件一体 压铸成一个超大型零件,彻底改变了新能源汽车的生 产方式;5S压射系统则确保了Giga Press在生产过程 中,对压力和速度的完全控制,提供了生产最复杂和 最苛刻铸件所需的动态力量。
6. 2024年8月
清华大学机械工程系师生在力劲集团生产基地开展实践活动。 2024年8月,清华大学机械工程系李培杰教授带队的「机械力 量」第十二期「深港梦工」思政实践支队首站抵达力劲集团深汕 特别合作区智能装备制造基地,开启为期一周的深圳、香港两 地思政实践活动,推进清华-力劲产学研合作。

19二零二四╱二五年度报告

力劲科技二零二四╱二零二五年度大事记


7. 2024年10月
力劲集团创始人刘相尚先生荣获SAC/TC186「铸造机械标准化工作终身成就 奖」。2024年10月,第七届全国铸造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86,以下简 称「标委会」)成立大会暨2024年标准审查会在泉州举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 局、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相关科研机构、高等院校 和企业的逾300余名专家、代表等出席会议。力劲集团创始人刘相尚先生荣获 「铸造机械标准化工作终身成就奖」。
8. 2024年11月
力劲集团再次荣获PVCHK「智慧学习型企业奖」。2024年11月,香港工业专业评审局(PVCHK)第五届智慧学习型企业奖 颁奖典礼举行。力劲集团再次荣获「智慧学习型企业奖」。作为融入全球化发展的企业,力劲集团致力提升企业学习文 化,追求卓越,构建以知识技术为基础的学习型企业,倡导人本管理,重视技术创新,不断完善员工技能培训和创新 体系,以学习力提升创新力,增强企业竞争力。自2019年首次参选「智慧学习型企业奖」并顺利入选,力劲集团迄今已 连续三届获奖。

力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0

力劲科技二零二四╱二零二五年度大事记


9. 2024年12月
力劲集团荣获「半固态技术应用卓越贡献奖」。2024年12月,由中国铸造协会主 办的「第十届先进控制凝固与成形工程技术研讨会暨半固态技术及应用研讨会」在 广东珠海举行。会议以「半固态技术+年华」为主题,围绕半固态技术的不同应用 场景、材料性能要求、工艺路线及模具设计等进行了讨论、交流,为高校及科研 院所、铸造软件企业、装备企业、应用企业等颁发了「半固态技术应用创新贡献 奖」、「半固态技术应用卓越贡献奖」。
10. 2025年3月
力劲MCG5系列五轴动柱式龙门加工中心荣获「2025香港创新发明大奖」。2025年 3月,经香港创新科技及制造业联合总会(FITMI)、香港生产力促进局(HKPC)、创 新科技署组织相关专家评审,力劲集团创始人刘相尚先生及力劲工程团队研制的 MCG5系列五轴动柱式龙门加工中心荣获「2025香港创新发明大奖」。入选「2025香 港创新发明大奖」需符合在创新发明上有独特之处,在发展及市场化潜力、提供经 济效益或提高生产及环保效益为佳,对改善生活素质有帮助、对社会有贡献、提 供经济效益及生产和环保效益,商品化情况和业务未来发展路向清晰明确等标准。

21二零二四╱二五年度报告

力劲科技二零二四╱二零二五年度大事记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力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2


23二零二四╱二五年度报告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董事

张俏英女士,69岁,董事会主席兼本公司执行董事。张女

士于一九八年三月加入本集团,于二零四年八月获委

任为执行董事。张女士亦为本公司部份附属公司的董事。

张女士负责本集团之策略规划、行政及人力资源管理,于

管理方面积逾三十七年经验。张女士为本公司行政总裁兼

执行董事刘卓铭先生及刘莹小姐的母亲。

刘卓铭先生,39岁,本公司行政总裁及执行董事。刘先生

于二零八年十月加入本集团,曾出任本集团多个职位。

彼于二零一四年四月获委任为执行董事,并于二零一七年

四月获委任为行政总裁。刘先生亦为本公司部份附属公司

的董事。彼毕业于美国俄勒冈州立大学,持有计算机科学

学士学位。刘先生在业务营运及管理方面拥有广泛经验。

刘先生为张俏英女士(本公司董事会主席及执行董事)及刘

相尚先生(本公司策略及技术顾问及控股东)的儿子。

谢小斯先生,57岁,本公司执行董事。谢先生于一九

零年七月加入本集团,曾出任本集团多个职位。谢先生于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获委任为执行董事,彼亦为本公司部份

附属公司的总经理或董事。谢先生拥有逾三十五年生产管

理、销售及市场推广经验。


力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4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陆东先生,60岁,自二零二年四月出任本公司的独立非

执行董事。陆先生持有加拿大多伦多大学商科学士学位,

于香港及中国股票市场资产投资分析累积逾30年经验。

由二零年至二零八年,陆先生于瑞士银行出任香港

研究、策略及产品部主管。彼曾于二零一、二零二、

二零三、二零五、二零六及二零七年获得《亚洲

货币》杂志(一本以企业及财经读者及投资者为对象之著名

财经及资本市场月刊)颁发「香港最佳策略员」及「最佳分析

师」殊荣。陆先生为鸿福堂集团有限公司、医思健康及中

信资源控股有限公司(均为于香港联交所上市公司)的独立

非执行董事。彼曾出任嘉瑞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于香港联

交所上市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

John Stokes先生,58岁,于二零二四年四月获委任为

Idra集团总经理。Stokes先生为一名著名的机械和生产

工程师,于铸造行业拥有三十八年经验。彼合作开发的

GigaPres机器,通过生产轻质铝部件为汽车行业带来了

革命性的变化。Stokes先生于一九五年投身Idra作为技

术员展开其职业生涯,并于领导销售、营销、培训方面继

续发展职业生涯,并为支持行业增长的项目做出贡献。

Stokes先生于英国接受教育并开始职业生涯,在一家备受

推崇的铸造厂担任维修部经理。

刘绍济博士,75岁,于二零四年九月获委任为本公司

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彼于二零一二年十一月退休前为新

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副教授,于机械工程方面累积超过三十

年教学(及研究)经验。彼于一九八年至二零六年曾

当选为新加坡国会议员,并曾为新加坡上市公司Hor Kew

Corporation Limited及Casa Holdings Limited的董事会成

员。刘博士持有英国曼彻斯特大学哲学博士学位。

吕明华博士,PhD,银紫荆星章,太平绅士,87岁,于二

零四年九月获委任为本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吕博士

为知名工业家,现为香港电子业商会名誉会长、香港中华

厂商联合会名誉会长、香港山东商会创会长、香港山东

社团总会荣誉主席、山东大学顾问教授。彼曾于一九八

年、二零年及二零四年分别当选香港特别行政区第

一届、第二届及第三届立法会议员。吕博士亦为第十届及

第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多届山东省政协常委、香港科

技协进会前会长及香港事务顾问。彼为文明电子有限公司

董事总经理。此外,吕博士现时为AV Concept Holdings

Limited及金山科技工业有限公司(均为香港联合交易所有

限公司(「联交所」)上市公司)之独立非执行董事。吕博士

于澳洲新南威尔斯大学取得应用科学硕士学位,另于加拿

大沙省大学取得哲学博士学位及香港高级公务员课程证书

(第一届,1984)。彼为香港董事学会资深会员。


25二零二四╱二五年度报告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简介

潘玲女士,54岁,深圳领威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及董事

及深圳力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潘女士于二零二年

十月加入本集团,自二零一七年四月起出任为深圳领威科

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及董事,于二零二四年四月获委任为深

圳力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潘女士于研发管理、人力

资源规划及市场推广等领域具备丰富经验。彼现为深圳市

机械行业协会副会长、深圳市龙华区政协委员及深圳市女

企业家协会副会长。潘女士持有经济管理专业研究生学历

及高级工程师证书。

胡早仁先生,53岁,于一九五年四月加入本集团,曾出

任本集团多个职位,现时为上海一达机械有限公司总经理

(于二零一六年六月获委任)及深圳力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于二零二四年四月获委任)。胡先生于生产管理、市

场营销管理、售后服务管理方面累积丰富经验。胡先生持

有工商管理本科及机电一体化专科学历及经济专业技术中

级资格。

张均先生,45岁,宁波力劲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及深圳力

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张先生于二零年七月加入

本集团,历任客户部主管、客户部经理、销售部经理、市

场总监等职务,张先生于二零一九年七月获委任为宁波力

劲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于二零二四年四月获委任为深圳

力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张先生拥有逾二十五年客户

服务、销售及市场推广的经验。


企业管治报告

力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6

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致力维持良好企业管治

常规及程序。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年

度」),本公司已应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

则(「上市规则」)附录C1所载企业管治守则(「企业管治守

则」)之原则并已遵守则条文。

董事会

董事会目前由三名执行董事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

董事会结构平衡,每名董事均具备与本集团业务营运及发

展有关之深厚知识、丰富经验及╱或专业知识。各执行董

事均与本公司订立为期三年之服务合约。独立非执行董事

按三年固定年期获委任,并须根据本公司之组织章程细则

轮值退任及重选连任。各独立非执行董事或本公司可于三

年任期内随时向另一方发出最少三个月书面通知终止委

任。彼等能作出独立判断,并就本集团发展向本公司提供

宝贵指引及意见。彼等亦会定期审阅本公司之财务资料及

营运表现。董事会现行架构有助确保其独立性及客观性,

以及确立监察及权衡制度,维护股东整体利益。

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均符合上市规则之独立性规定。本

公司已接获各独立非执行董事根据上市规则第3.13条所作

出之年度独立性确认,并认为彼等均为独立人士。除「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简介」一节所披露者外,各董事会成员

之间概无任何关系(包括财务、业务、家族或其他重大关

系)。

董事会每年最少开会四次,大约每季一次,以检讨财务及

营运表现以及批准特别留待董事会决策之事宜。本公司之

日常管理、行政及营运委派本公司行政总裁(「行政总裁」)

及高级管理人员负责。常规董事会议日期较早拟定。常

规董事会议会发出至少十四日通知,对于特别董事会

议,合理通知亦会发出。于年内,全体董事均积极参与董

事会议。

本公司之公司秘书(「公司秘书」)负责确保遵守董事会程

序,以及就企业管治及合规监管事宜向董事会提供意见。

全体董事均可获取公司秘书之意见及服务。常规董事会

议程所载之事项均向董事作出咨询。除特殊情况外,相

关董事会议文件适时并最迟于拟定董事会议日期前三

日送交全体董事。董事均获提供充足完备之资料,以使彼

等能作出明智的决定。董事会议记录之草稿及最终定稿

将于董事会议举行后之合理时间内送交全体董事以供彼

等评论及记录,当中载有董事会曾作出考虑事项之详细记

录,包括董事提出之任何关注。董事会议之所有会议记

录由公司秘书存管及可供任何董事查阅。

倘主要股东或董事于董事会将予考虑之事项中出现利益冲

突,而董事会认为利益冲突属重大者,则有关事项将透过

董事会议处理,拥有利益之股东或董事将不得投票或计

入有关会议之法定出席人数内。在交易中本身及其联系人

均没有重大利益之独立非执行董事将出席有关董事会

议。


27二零二四╱二五年度报告

企业管治报告

企业管治职能

董事会亦检讨企业管治政策及常规、董事之培训及持续专

业发展、遵守法律及规管法规及本公司遵守企业管治守则

及于本企业管治报告披露之情况。

董事及高级职员责任保险

本公司已就其董事及高级职员可能面对之法律行动安排适

当保险,并不时检讨保险涵盖范畴,确保具备足够保障。

董事会已协定程序,以使董事按合理要求在适当情况下寻

求独立专业意见,费用由本公司支付,以协助彼等履行其

对本公司之责任。

主席及行政总裁

本公司主席(「主席」)及行政总裁之角色分开,并非由同一

人担任。张俏英女士为主席,而刘卓铭先生为行政总裁。

主席及行政总裁之职责分开,可确保主席管理董事会之责

任及行政总裁管理本公司业务之责任有清晰区分。主席与

行政总裁之责任区分以书面形式载列。

持续专业发展

有关法律及法规更新之相关资料已于本年度向全体董事传

阅,以使彼等掌握关于法规及披露责任之任何变更。个别

董事亦参与由规管及专业团体主办的其他课程及讲座,以

吸收专业领域的知识并已向本公司提供相关记录。

董事于本年度之培训记录如下:

董事会成员所接受之培训

执行董事

张俏英女士(主席)(i)及(i)

刘卓铭先生(行政总裁)(i)及(i)

谢小斯先生(i)及(i)

独立非执行董事

刘绍济博士(i)及(i)

吕明华博士,PhD,银紫荆星章,太平绅士(i)及(i)

陆东先生(i)及(i)

曾耀强先生(已于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三十日辞任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职务)(i)及(i)

(i) 阅览有关规则及法规最新发展之资料

(i) 出席培训讲座


力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28

企业管治报告

出席会议

董事于本年度出席董事会议、董事委员会议及股东周年大会之记录载列如下:

出席╱举行之会议数目

董事会议

审核委员会

会议

提名委员会

会议

薪酬委员会

会议

股东周年

大会

执行董事

张俏英女士6/6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1/1

刘卓铭先生6/6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1/1

谢小斯先生6/6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1/1

独立非执行董事

刘绍济博士6/63/32/21/11/1

吕明华博士,PhD,银紫荆星章,太平绅士6/63/32/21/11/1

陆东先生6/63/32/21/11/1

曾耀强先生*6/63/32/21/11/1

此外,主席于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在并无其他董事在场的情况下与所有独立非执行董事举行一次会议。

董事委员会

本公司已设立三个董事委员会,即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该等董事委员会的职权范围将定期检讨及更

新,以确保其符合现行的管治常规。各董事委员会的职权范围(概述其角色、权限及程序)及成员名单可于本公司及香港联

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查阅。

薪酬委员会

薪酬委员会现时由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陆东先生、刘绍济博士及吕明华博士组成。陆东先生担任薪酬委员会主席。薪酬委

员会主要职责包括检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待遇条款、厘定花红及考虑根据本公司在上市规则下有关股份计划的事宜

及向董事会提出推荐意见(采纳守则条文第E.1.2(c)(i)条所述的模式)。

薪酬委员会于本年度曾举行一次会议。薪酬委员会于本年度之主要工作为讨论及建议重续张俏英女士的服务合约。


29二零二四╱二五年度报告

企业管治报告

根据企业管治守则之守则条文第E.1.5条,高级管理层人员(「高级管理人员」)于本年度之年度薪酬范围详情如下:

雇员人数

零至2,000,000港元2

2,000,001港元至4,000,000港元1

4,000,001港元至5,500,000港元1

术、知识及任职年期,务求达致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本公

司在决定董事会最佳成员组合时,亦会不时考虑其本身之

业务模式及具体需要。

本公司把握机会在各个层面促进性别多样性,包括但不限

于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现时,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

各有一名女性。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公司有约5,409名雇员(包

括高级管理层),包括4,598名男性及811名女性(男性约占

85%;女性约占15%)。

本公司坚守载列于多元化政策的目标,在评估雇员的候选

资格时将确保本公司将继续遵循该政策。

提名委员会将就执行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不时讨论及检

讨可计量目标,以确保其合适及确定达成该等目标之进

度。

审核委员会

审核委员会现时由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吕明华博士、刘绍

济博士及陆东先生组成。吕明华博士担任审核委员会主

席。审核委员会主要职责为检讨及监察本集团之财务报告

于本年度有关各董事薪酬之详情载于财务报表附注26。

提名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现时由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刘绍济博士、吕明

华博士及陆东先生组成。刘绍济博士担任提名委员会主

席。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就委任董事及管理董事会继任事

宜向董事会作出推荐意见。提名委员会可合理确保只有具

备能力及相关经验之候选人获委任为日后之董事。

提名委员会于本年度曾举行两次会议。提名委员会成员讨

论及建议重续张俏英女士的服务合约。

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

董事会采纳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

策」),该政策载列达致董事会成员多元化之途径。本公司

了解董事会层面日益多元化将为达成本公司策略目标和可

持续发展提供支持。本公司藉考虑多项因素,包括但不限

于性别、年龄、文化及教育背景、种族、专业经验、技


力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30

企业管治报告

对于可能得悉本公司或本公司证券之未刊发价格敏感资料

之有关雇员,本公司亦已就彼等买卖本公司证券制定条款

不宽松于标准守则之书面指引。

证券交易之标准守则

本公司已采纳上市规则附录C3所载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

券交易之标准守则(「标准守则」)作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之

操守则。于本公司作出特定查询后,各董事已确认整个

年度内一直遵守标准守则所载规定标准。

已付╱应付费用

千港元

审核服务3,200

非审核服务1,030

4,230

非审核服务主要为审阅中期业绩、税务合规及检讨风险管理。

(i) 审阅外聘核数师之审核计划、外聘核数师报告及外

聘核数师提出之其他事宜;

(i) 审阅外聘核数师之独立性;

(iv) 就委任外聘核数师向董事会提出推荐意见,并批准

委聘外聘核数师之酬金及条款;

(v) 审阅内部审核部门提交之报告及提出推荐意见;及

(vi) 检讨本集团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之有效性。

核数师酬金

本集团本年度之财务报表已由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

(「罗兵咸永道」)审核。本集团已付╱应付罗兵咸永道之酬

金载列如下:

程序、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并向董事会提供建议及

意见。

审核委员会于本年度与本公司执行董事、管理层代表、内

部核数师及外聘核数师举行三次会议,讨论核数、财务报

告、营运表现及内部监控事宜。审核委员会亦曾于本年度

在管理层不在场的情况下与外聘核数师会面一次,并就各

项财务及营运事宜作出讨论及查询。

以下为审核委员会于本年度进行之工作概要:

(i) 于提呈董事会批准前,审阅本集团之中期及年度业

绩;


面层团集
面层司公属附

31二零二四╱二五年度报告

企业管治报告

设计、实施及维护内部监控。政策及程序构成本集团业务

实体运作的基础,且载列运作所需要的监控标准。该等政

策及程序涵盖各个方面,包括营运、财务及会计、人力资

源、监管及合规以及权力转授等。

为改善本集团的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本集团已委聘

专业顾问公司以加强风险管理系统及协助管理层对本集团

业务及运营相关的重大风险进行年度评估。风险管理的组

织架构载列如下:

本地管理

业务职能

董事会

审核委员会

集团管理

内部审核

于风险评估过程中,由于业务及外部环境变动,本集团已

识别可影响本集团策略目标的若干关键风险。该等风险根

据其发生的可能性及对本集团业务影响的重大程度进行排

有关财务报表之责任

董事确认其对编制本公司本年度财务报表之责任。

本公司之外聘核数师就其对财务报表之申报责任声明载列

于第53至57页之独立核数师报告。

并无任何可能对本公司之持续经营能力构成重大疑问之重

大不确定事件或状况。

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

董事会之责任

董事会承认有责任确保设立、维护及检讨本集团之风险管

理及内部监控系统之适当性及有效性,而管理层负责制

定、执行及监控该等系统以管理风险。

本集团已设立稳健及有效之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以实

现本集团的策略目标及保障股东投资及本公司资产。有关

系统旨在管理而非消除未能达致策略目标之风险,且仅可

就不会有重大失实陈述或损失作出合理而非绝对的保证。

我们的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框架

董事会全权负责本集团的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董事

会在审核委员会的协助下,持续监控本集团的风险承担、

监督管理层的行为及监控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的整体

成效。管理层负责从顶层为监控定调、执行风险评估,并


力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32

企业管治报告

序。风险评估报告已提交予董事会以监督及监测风险。同

时,本集团已制定风险管理措施及风险缓解措施将风险控

制在可接受的水平。

内部审核

本公司之内部审核部门(「内审部」)在监察本集团之内部监

控方面担当重要角色,其直接向审核委员会汇报。内审部

进行独立审核,按内部审核计划评估本集团内部监控系统

之有效性。内审部主管出席审核委员会议,并向审核委

员会汇报已进行之工作及审核调查结果。内审部所作出一

切推荐意见已获即时跟进,以确保于合理时间内制定控制

措施。

检讨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

董事会负责维持适当及有效的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以

保障股东投资及公司资产,并在审核委员会的协助下每年

检讨该系统的成效。

关键或主要业务单位须每年进行监控自评,以评估其内部

监控系统的成效。监控自评以问卷调查的方式进行,问卷

载有各关键业务过程的主要风险及应对控制措施。问卷调

查须于完成时由相关业务部门管理层确认及签署。内审部

审阅已完成的监控自评问卷调查,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

供业务部门管理层考虑。

于年内,董事会已检讨本集团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的

成效,并认为该等系统属有效及足够。此外,董事会已检

讨并信纳本集团在会计、内部审核及财务汇报职能方面的

资源、员工资历及经验,以及员工所接受的培训课程及有

关预算属充足。

处理及发布内幕消息的程序及监控

本公司知悉其于证券及期货条例及上市规则有关章节项下

的责任。同时已建立内幕消息披露政策,以制定内幕消息

定义及范围的操作指引;披露及管理框架;豁免披露;接

收、汇报及披露内幕消息;有关消息的保密及记录。此

外,得知内幕消息的员工必须遵守内幕消息披露政策以严

格保密尚未公布的内幕消息。

股息政策

本公司自上市起已采纳股息政策。本公司拟按中期及末期

股息派付股息。董事一般拟宣派及建议派付合共不少于年

度内产生之可供分派溢利30%的股息。派付任何股息及股

息金额将由董事酌情厘定,并将视乎本集团盈利、财政状

况、现金需求及可用状况,以及其他因素而定。不能保证

会否按计划分派股息、派付股息金额或将予派付股息之时

间。

本公司派付股息亦受适用法律及法规(包括开曼群岛法

律),以及本公司组织章程大纲及细则(「组织章程细则」)

项下任何规定所限制。


33二零二四╱二五年度报告

企业管治报告

公司秘书

吴嘉雯女士(「吴女士」)自二零二四年三月一日起获委任为

公司秘书。吴女士为达盟香港有限公司之上市服务部高级

经理,负责向上市公司客户提供公司秘书及合规服务。彼

为香港公司治理公会及英国特许公司治理公会准会员。吴

女士确认,根据上市规则第3.29条,彼于截至二零二五年

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已接受不少于15小时的相关专业培

训。吴女士于本公司之主要联络人为张俏英女士。

与股东及投资者之沟通

董事会于二零一二年已制定股东通讯政策并于本公司网站

登载,该政策须定期检讨以确保其有效性。

本公司透过不同渠道与股东沟通。本公司之股东周年大会

为股东提供良好机会与董事会交换意见。董事会成员及外

聘核数师均会出席股东周年大会,解答股东提问。

为促进有效沟通,本公司设有网站(w.lk.world),网站

内容包括有关本集团及其业务之过往及现时资料。

本公司非常重视与投资者之沟通。本公司继续加强投资者

关系。董事会委派特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保持与机

构投资者、潜在投资者、财务分析员及基金经理定期联

系。于年内,曾安排多次参观厂房及会面,以帮助彼等更

透彻了解本集团之营运及发展,并透过适当刊发新闻稿,

向公众披露本集团最新业务发展动向。

股东权利

召开本公司股东特别大会(「股东特别大会」)

根据组织章程细则第58条,于递呈要求之日持有不少于附

带权利在本公司股东大会表决之本公司缴足股本十分之一

之本公司股东,于任何时候均有权透过向董事会或公司秘

书发出书面要求,要求董事会召开股东特别大会,以处理

有关要求中指明之任何事项;且该大会应于递呈该要求后

两个月内举行。

于股东大会上提出建议

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或本公司之组织章程细则,概无条文

允许股东于股东大会上提出新决议案。有意提出决议案之

股东可依照前段所述之程序要求本公司召开股东大会。

有关提名某位人士竞选董事,请参阅本公司网站上所载之

程序。

向董事会提出查询

有关向董事会提出任何查询,股东可以书面形式透过邮寄

方式向本公司提出,地址为香港新界葵涌华星街1–7号美

华工业大厦8楼A室,注明收件人为公司秘书。

组织章程文件

于本年度,本公司组织章程文件并无重大变动。


董事会报告书

力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34

董事提呈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年度」)

之年度报告连同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

主要业务

本公司为投资控股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

团」)主要从事设计、制造及销售热室及冷室压铸机、注塑

机、电脑数控加工中心及相关配件。本集团亦从事铸件业

务。本公司主要附属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之业务分

别载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12、11及10。

本集团于本年度按经营分部划分之业绩分析载于综合财务

报表附注5。

业绩及分配

本集团于本年度之业绩载于第60页之综合收益表内。

截至二零二四年九月三十日止期间的中期股息每股3港仙

已于二零二五年一月九日派付予股东。董事建议向于二零

二五年九月十五日(星期一)名列本公司股东名册之股东派

付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末期股息每股

4.5港仙(二零二四年:5港仙),惟须待股东于二零二五年

九月五日(星期五)举行之应届股东周年大会上批准。股息

将于二零二五年十月二日或前后派付。

业务回顾

本年度之本集团业务回顾(包括本集团所面对之主要风险

及不确定因素之讨论、使用财务表现关键指标分析本集团

之表现、年内及截至本报告日期影响本集团之重要事件详

情以及本集团业务可能出现之未来发展预视)载于年报第

6页之「主席报告书」一节及第9至17页之「管理层讨论与分

析」一节以及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遵守相关法律及法规

本集团确认遵守相关法律及法规定之重要性。于本年

度,就董事会及管理层所知,本集团概无严重违反或不遵

守任何适用法律及法规而对本集团之业务及营运造成重大

影响。

环境政策

本集团致力建立环保企业及注重环保法律及法规,以确保

环境政策与本地及国际标准一致。所有厂房运作均严格遵

守相关环境法规及规则。

重要关系

本集团确认与其雇员、客户及供应商维持良好关系之重要

性,以维持长期可持续发展。于年内,本集团与其雇员、

客户及供应商之间概无重大纠纷。


35二零二四╱二五年度报告

董事会报告书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有关于本年度进行之环境相关活动之详情,请参阅本公司

已与本年报同一天内刊登于本公司网站及香港联交所网站

之二零二四╱二五年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物业、厂房及设备

本集团之物业、厂房及设备变动详情载于综合财务报表附

注7。

投资物业

投资物业变动详情载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8。

本年度已发行股份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已发行股份详情载

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19。

捐款

于本年度,本集团作出慈善或其他捐款合共1,892,000港

元。

储备

本集团及本公司于本年度之储备变动详情分别载于综合权

益变动表及综合财务报表附注36。

本公司可供分派储备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可分派予本公

司股东之储备为1,139,475,000港元,分别为股份溢价

1,068,168,000港元及保留盈利71,307,000港元。

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本公司之股份溢价可在本公司之组

织章程细则条文规限下作出分派,惟于紧随建议派发股息

之日后,本公司仍有能力于一般业务过程中偿还到期之债

项。

股票挂钩协议

除于下文披露之本集团购股权计划及股份奖励计划外,本

公司于本年度并无订立或于年终存续将会或可能导致本公

司发行股份或要求本公司订立将会或可能导致本公司发行

股份之任何协议之股票挂钩协议。

五年财务摘要

本集团之业绩以及资产及负债摘要载于第168页。

优先购股权

本公司之组织章程细则及开曼群岛公司法并无有关优先购

股权之条文,规定本公司须按比例向现有股东发售新股。

董事

于本年度及截至本报告日期之董事如下:

执行董事:

张俏英女士(主席)

刘卓铭先生(行政总裁)

谢小斯先生

独立非执行董事:

刘绍济博士

吕明华博士,PhD,银紫荆星章,太平绅士

陆东先生

曾耀强先生(已于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三十日

辞任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职务)


力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36

董事会报告书

根据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之细则第87条,刘卓铭先生及刘

绍济博士(「刘博士」)将于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

轮流退任,彼等符合资格并愿意重选连任。本公司薪酬委

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已根据上市规则第3.13条载列的独立性

标准评估及审阅刘博士的年度独立性确认书,并确认彼属

独立。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已审议及提名上述两位退

任董事加入董事会,以建议股东于股东周年大会上批准连

任。

上述各退任董事已于相关董事会议上就股东于股东周年

大会上对其连任的相关建议放弃投票。

刘博士已任职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逾9年。于履任期

间,刘博士一直展现彼对本公司事务提供独立意见之能

力。董事会认为刘博士有能力继续履行所需之职责,故仍

属独立人士及建议获重选。

拟于应届股东周年大会上重选连任之董事概无与本公司或

其任何附属公司订立于一年内在雇主不给予赔偿(法定赔

偿除外)之情况下不可终止之服务合约。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履历详情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简历详情载于本年报第23至25页。

董事于交易、安排及合约之重大权益

除下文「持续关连交易」一节所披露之交易及年报财务报表

附注35所披露之关连人士披露外,概无董事于本公司或其

任何控股公司、附属公司及同系附属公司于本年度内所订

立对本集团业务而言属重大之任何交易、安排及合约中直

接或间接拥有任何重大权益。

重大合约

力劲高新科技工业园城市更新项目

于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八日,本公司之间接全资附属公

司力劲机械(深圳)有限公司(于中国成立之有限责任公司)

(「卖方」)与深圳市万劲投资有限公司(于中国注册成立之

有限责任公司)(「买方」)就出售物业订立谅解备忘录(「谅

解备忘录」),据此(其中包括),买方就力劲高新科技工业

园城市更新项目(「城市更新项目」)向卖方支付可退还诚意

金人民币10,000,000元。

于二零二一年一月十二日,卖方与买方订立合作协议(「合

作协议」),据此,卖方已同意出售,而买方已同意购买位

于中国广东省深圳市的物业,代价包括(i)货币代价人民币


37二零二四╱二五年度报告

董事会报告书

350,000,000元(相当于约419,100,000港元);及(i)回迁物

业,按本公司委任的独立估值师威格斯资产评估顾问有限

公司估计,其于二零二一年一月五日的总发展价值约为人

民币1,249,000,000元(相当于约1,495,600,000港元)。于订

立合作协议后,可退还诚意金人民币10,000,000元已根据

谅解备忘录条款无息退还予买方。

于二零二一年一月十八日(「批准日期」),本公司已就合

作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取得本公司控股东Girgio

Industries Limited(「Girgio」,当时持有合共770,980,000

股本公司股份,占本公司于批准日期的全部已发行股本

约64.7%)的股东书面批准。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14.44

条,Girgio之书面批准已获接纳以代替举行本公司股东大

会以批准合作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

于二零二年,卖方就城市更新项目从买方收到货币代价

人民币70,000,000元。城市更新项目之详情载于日期为二

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八日、二零二一年一月十二日、二零

二一年一月十八日、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七日、二零二三

年一月十八日之公告及日期为二零二一年三月四日之通

函。

诚如通函所述,合作协议之条款规定,买方须于股东批准

后两年内(即于二零二三年一月十七日或之前)取得城市更

新项目的立项完成。于二零二三年一月十八日,买方仍未

取得立项完成。

根据合作协议之条款,倘于上述期限内未取得立项完成,

卖方可单方面终止合作协议,而卖方须将已付保证金之

50%(即人民币35,000,000元)退还予买方。

于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六日,卖方与买方订立终止协议。

已付保证金之50%(免息)已退还予买方,详情载于日期为

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六日之公告。

除「重大合约」及「持续关连交易」各节所披露之交易及年报

财务报表附注35中所披露之关连人士披露外,本公司或其

任何附属公司与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之控股东(定

义见上市规则)于本年度概无订立重大合约。


力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38

董事会报告书

董事及主要行政人员于本公司或本公司之任何指明企业或任何其他相联法团之股份、相关股份及债

券之权益及╱或淡仓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董事及本公司主要行政人员于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联法团(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证券及期货

条例」)第XV部)股份、相关股份及债券中,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7及8分部规定须知会本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

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之权益及淡仓(包括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该等条文规定被当作或视作拥有之任何权益),或根据证券

及期货条例第352条须记入该条所述登记册之权益及淡仓,或拥有根据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上市发行人董事进

行证券交易之标准守则(「标准守则」)须知会本公司及联交所之权益及淡仓如下:

董事╱主要行政人员姓名公司名称身份所持股份数目

股权

概约百分比

张女士本公司信托受益人849,078,004

(1)

好仓

62.23%

本公司实益拥有人3,105,000

(2)

好仓

0.23%

本公司配偶权益5,722,750

(3)

好仓

0.42%

刘卓铭先生本公司信托受益人849,078,004

(4)

好仓

62.23%

本公司实益拥有人1,000,000

(5)

好仓

0.07%

谢小斯先生(「谢先生」)本公司配偶权益50,000

(6)

好仓

0.004%

附注:

  1. ,078,004股份由Girgio Industries Limited(「Girgio」)拥有。Girgio由汇丰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作为刘氏家族信托的受托人,其中张

女士、刘卓铭先生及刘莹小姐(「刘小姐」)为刘氏家族信托之受益人)全资拥有的Ful Profit Aset Limited持有95%,张女士的配偶刘相尚

先生(「刘先生」)持有5%。

  1. ,105,000股相关股份由张女士持有,当中300,000股乃因本公司于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授予张女士的购股权的权益而持有。
  1. ,722,750股份由刘先生实益拥有。
  1. (作为刘氏家族信托之受益人)被视作于Girgio所持849,078,004股份中拥有权益。刘卓铭先生为刘先生及张女士之儿子。
  1. ,000,000股相关股份由刘卓铭先生因本公司于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授予刘卓铭先生的购股权的权益而持有。
  1. ,000股相关股份由谢先生因本公司于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授予其配偶的购股权的权益而持有。

39二零二四╱二五年度报告

董事会报告书

于本公司相联法团股份之好仓

董事姓名相联法团名称身份股份数目

股权

概约百分比

谢先生广东力劲塑机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实益拥有人6,011,031

好仓

2.62%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概无董事及本公司主要行政人员登记拥有本公司或其相联法团(定义见证

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任何股份、相关股份及债券之权益或淡仓,而须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7及8分部知会本公司

及联交所或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52条记入该条所述登记册或须根据标准守则另行知会本公司及联交所。

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须予披露之股东权益及好仓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根据香港交易所披露易网站所显示之相关权益资料披露及本公司按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设

存之登记册所载,下列公司及人士(董事及本公司主要行政人员除外)于本公司股份及相关股份持有5%或以上之好仓权益:

姓名╱名称身份所持股份数目

股权

概约百分比

Girgio实益拥有人849,078,004

(1)

好仓

62.23%

刘先生见附注

(2)

见附注

(2)

849,078,004

(2)

好仓

3,105,000

(2)

好仓

62.23%

0.23%

实益拥有人5,722,750

好仓

0.42%

汇丰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见附注

(3)

848,078,004

(3)

好仓

62.16%

附注:

  1. ,078,004股份由Girgio拥有。Girgio由汇丰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作为刘氏家族信托的受托人,其中张女士、刘卓铭先生及刘小姐为

刘氏家族信托之受益人)透过全资拥有的Ful Profit Aset Limited持有95%,刘先生持有5%。

  1. ,被视作于张女士所持股份中拥有权益。此外,刘先生持有Girgio 5%权益。

力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40

董事会报告书

  1. 。刘氏家族信托由刘先生于二零二年二月二十二日设立及于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三日修订

并重述,该信托是为张女士以及张女士与刘先生之子女而设立的。刘氏家族单位信托自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八日起终止,而Fulwit Profits

Limited自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已将其持有Girgio的拥有权转让给Ful Profit Aset Limited,及后不再持有本公司的间接权益。汇丰国

际信托有限公司作为刘氏家族信托的受托人,凭其在Ful Profit Aset Limited的股权而拥有本公司95%的权益。

除上文披露者外,本公司董事并不知悉有任何人士(非董事或本公司主要行政人员)于本公司股份或相关股份中拥有根据证

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2及3分部须予披露之权益或淡仓,或拥有附带权利可在任何情况下于本公司股东大会表决之任何类

别股本(或有关该股本之购股权)面值5%或以上之权益,或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须记入该条所述登记册之权益

或淡仓。

购股权计划

根据本公司股东于二零一六年九月八日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通过之决议案,一项购股权计划(「购股权计划」)获采纳,该计

划于十年期间内维持有效。

于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本公司根据购股权计划授出合共27,540,000份购股权予390名本集团雇员。于本年度,根据购

股权计划已授出而尚未行使之本公司购股权变动如下:

购股权数目

姓名授出日期

紧接

授出日期

前的每股

收市价

每股

行使价

二零二四年

四月一日

尚未行使之

余额

于年内

授出

于年内

行使

于年内

失效

于年内

注销

二零二五年

三月

三十一日

尚未行使之

余额

于归属期内的

购股权数目

(3)

于行使期间可予行使的

购股权数目

(3)

港元港元

董事

张女士二零二一年九月

二十四日

18.919.86120,000–120,000120,000

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至

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四日

120,000

(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五日至

二零三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二零二一年九月

二十四日

18.919.8690,000–90,00090,000

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至

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四日

90,000

(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五日至

二零三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二零二一年九月

二十四日

18.919.8690,000–90,00090,000

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至

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四日

90,000

(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五日至

二零三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41二零二四╱二五年度报告

董事会报告书

购股权数目

姓名授出日期

紧接

授出日期

前的每股

收市价

每股

行使价

二零二四年

四月一日

尚未行使之

余额

于年内

授出

于年内

行使

于年内

失效

于年内

注销

二零二五年

三月

三十一日

尚未行使之

余额

于归属期内的

购股权数目

(3)

于行使期间可予行使的

购股权数目

(3)

港元港元

刘卓铭先生二零二一年

九月二十四日

18.919.86400,000–400,000400,000

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至

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四日

400,000

(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五日至

二零三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二零二一年

九月二十四日

18.919.86300,000–300,000300,000

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至

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四日

300,000

(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五日至

二零三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二零二一年

九月二十四日

18.919.86300,000–300,000300,000

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至

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四日

300,000

(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五日至

二零三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刘小姐

(1)

二零二一年九月

二十四日

18.919.8660,000–60,00060,000

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至

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四日

60,000

(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五日至

二零三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二零二一年九月

二十四日

18.919.8645,000–45,00045,000

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至

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四日

45,000

(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五日至

二零三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二零二一年九月

二十四日

18.919.8645,000–45,00045,000

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至

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四日

45,000

(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五日至

二零三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刘有婷女士

(2)

二零二一年九月

二十四日

18.919.8620,000–20,00020,000

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至

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四日

20,000

(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五日至

二零三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二零二一年九月

二十四日

18.919.8615,000–15,00015,000

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至

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四日

15,000

(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五日至

二零三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二零二一年

九月二十四日

18.919.8615,000–15,00015,000

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至

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四日

15,000

(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五日至

二零三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其他雇员参与者二零二一年九月

二十四日

18.919.869,340,000–766,0008,574,0008,574,000

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至

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四日

8,574,000

(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五日至

二零三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二零二一年九月

二十四日

18.919.867,005,000–574,5006,430,5006,430,500

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至

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四日

6,430,500

(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五日至

二零三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二零二一年九月

二十四日

18.919.867,005,000–574,5006,430,5006,430,500

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至

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四日

6,430,500

(二零二五年九月二十五日至

二零三一年九月二十三日)

24,850,000–1,915,00022,935,000


力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42

董事会报告书

附注:

  1. (本公司之附属公司)之雇员,为张女士及刘先生之女儿,故在上市规则定义下,

刘小姐属本公司董事及控股东之联系人。

  1. ,在上市规则定义下,即本公司董事之联系人。
  1. ,购股权方分三批归属:

可行使购股权之百分比行使期归属条件

购股权之40%可于授出日期满两周年后首个交易日起,

直至二零三一年九月二十三日(包括该日)期间行使

相关承授人根据评估机制达成特定财政年度所适用

之具体绩效指标

购股权之30%可于授出日期满三周年后首个交易日起,

直至二零三一年九月二十三日(包括该日)期间行使

购股权之30%可于授出日期满四周年后首个交易日起,

直至二零三一年九月二十三日(包括该日)期间行使

购股权计划之主要条款概述如下:

(a) 目的

设立购股权计划之目的为向合资格人士提供于本公司拥有个人股权之机会,并有助于激励彼等提升其日后对本集团

之表现及效率,及╱或就彼等过去之贡献给予奖励,以吸引及挽留或以其他方式与对本集团之表现、发展或成功乃

属重要及╱或其贡献有利于或将有利于本集团之表现、发展或成功之该等合资格人士维持续之合作关系。

(b) 参与者

董事会可全权酌情向合资格人士(包括本集团任何成员公司之任何全职或兼职雇员及董事(包括非执行董事及独立非

执行董事)授出购股权。


43二零二四╱二五年度报告

董事会报告书

(c) 股份数目上限

于行使根据购股权计划及本集团任何其他计划将予

授出之所有购股权后可能发行之最高股份数目合共

不得超过113,326,500股,相当于截至购股权计划

获批准日期本公司已发行股本之10%。

因悉数行使根据购股权计划及本集团任何其他计划

已授出但尚未行使之购股权而可能发行之股份数目

上限不得超过本公司不时已发行股份之30%。

根据购股权计划,

1. 于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可供授出的购股权

数目为88,226,500股份,相当于本公司截

至该日已发行股份的约6.41%;

2.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可供授出的购

股权数目为89,936,500股份,相当于本公

司截至该日已发行股份的约6.59%;及

3. 本年度根据购股权计划可就购股权发行之

本公司股份总数除以本年度已发行普通股

之加权平均数为1.12%。

(d) 各参与者享有购股权数目上限

根据上市规则条文,本集团概不得向任何一名人士

授出购股权,致使在任何12个月期间内向该名人士

因行使已授予及将授予之购股权而已发行及将予发

行之股份总数超过不时已发行股份之1%。倘向该

合资格人士增授购股权可能导致截至增授购股权之

日(包括该日)止12个月期间因行使已授予及将授予

该合资格人士之所有购股权(包括已行使、已注销

及尚未行使购股权)而发行及将予发行之股份合共

超过已发行股份之1%,则增授购股权须在股东大

会上获本公司股东另行批准,而该合资格人士及其

紧密联系人(或倘该合资格人士为关连人士,则为

其紧密联系人)须放弃投票权。

(e) 要约期及购股权之应付金额

授出购股权要约须自要约日期起计之14天期间内

仍可供合资格人士接纳。接纳一份购股权时应支付

10.00港元。

(f) 最短持有期限、归属及绩效目标

董事会可按其绝对酌情权于提呈授予购股权时在购

股权计划中所载以外施加董事会可能认为恰当之有

关购股权之任何条件、约束或限制(将于载有授出


力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44

董事会报告书

购股权要约之函件中载述),包括证明及╱或维持

有关本公司及╱或承授人达成绩效、经营或财务目

标之合资格准则、条件、约束或限制;承授人在履

行或维持若干条件或责任方面令人满意或就所有或

任何购股权股份行使购股权之权利归属前之时间或

期间,惟该等条款或条件须与购股权计划之任何其

他条款或条件贯彻一致。根据前述董事会可厘定之

该等条款及条件,于购股权可获行使前并无必须持

有购股权之最短期限。

(g) 认购价

任何特定购股权之认购价可由董事会在授出有关购

股权时全权酌情厘定,惟该认购价不得低于下列三

者中之最高者:(i)本公司股份面值;(i)本公司股份

于要约日期在联交所每日报价表所列之收市价;及

(i)本公司股份于紧接要约日期前五个营业日在联

交所每日报价表所列之平均收市价。

(h) 行使购股权

根据购股权授出之条款及条件,承授人可于紧随购

股权被视为根据购股权计划授出及获接纳之营业日

后开始,直至董事决定及通知各承授人之届满日期

止期间(惟该期间不得超过自特定购股权授出日期

起计十年期间,并受购股权计划所载提早终止购股

权条文所限)内随时行使购股权。

(i) 购股权计划之有效期

除非本公司透过股东大会之普通决议案提前终止,

购股权计划将由二零一六年九月八日起计十年期间

内有效,此后,将不再进一步授出购股权,但购股

权计划之条文将于所有其他方面继续具有十足效力

及作用。

股份奖励计划

本公司已于二零一五年十月二十八日(「采纳日期」)采纳股

份奖励计划(「股份奖励计划」)。股份奖励计划之目的为嘉

奖本集团雇员(包括但不限于兼任董事之雇员)作出之贡献

并给予奖励以挽留雇员,为本集团之持续经营及发展效

力,以及吸引合适人才推动本集团增长及进一步发展。

根据股份奖励计划之条款,董事会可不时全权酌情选择任

何雇员作为选定雇员参与股份奖励计划。董事会可厘定将

授予各选定雇员之本公司股份数目及可全权酌情于其认为


45二零二四╱二五年度报告

董事会报告书

股权激励计划的主要条款概述如下:

(a) 目的

股权激励计划旨在(i)向身为深圳力劲集团的董事

及╱或员工之任何合适人士作出奖励及认可;(i)增

强员工(尤其是深圳力劲集团核心员工)的主人翁意

识及企业归属感;(i)让广大员工能分享深圳力劲

发展带来的实质成果;(iv)建立一支目标明确、团

结一致、具有强大凝聚力且稳定优秀的管理团队,

提升深圳力劲的核心竞争力,确保深圳力劲发展战

略及经营目标的实施;及(v)进一步完善深圳力劲的

治理结构,完善深圳力劲的激励机制。

(b) 股权激励计划承授人

股权激励计划之承授人(「承授人」)将根据相关法

律、规例、规范性文件(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深圳力劲组织章程细则及上市规则)以及深圳

力劲之实际情况厘定。

于不违反上述原则之前提下,经股权激励计划的管

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批准,股权激励计划之承

授人应为深圳力劲集团之董事及员工。

合理之情况下不时就奖励施加任何条件、规限或限制,或

豁免任何该等条件、规限或限制。

倘董事会根据计划奖励之股份总数超过本公司于采纳日期

之已发行股本10%,则董事会不得再授出任何奖励股份。

于截至奖励日期(包括当日)止任何十二个月期间内,可授

予每名选定雇员之股份总数合共不得超过本公司于采纳日

期已发行股本之1%。

计划自采纳日期起计有效期为十年,惟可由董事会决定提

早终止。

于本年度,本公司并无透过受托人自联交所公开市场购入

本公司股份用于股份奖励计划。于本年度,并无根据股份

奖励计划向雇员授出任何股份。

深圳力劲股权激励计划

采纳本公司之一间接附属公司深圳力劲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深圳力劲」)的股权激励计划(「股权激励计划」)已由本

公司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举行之股东特别大会批

准。于年初及年末并无未归属奖励,于本年度亦无已授出

奖励获归属、注销或失效。


力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46

董事会报告书

总额的1%,则该授出须经本公司股东(「股东」)于

本公司股东大会上另行批准,而该承授人及其紧密

联系人(倘该承授人为关连人士,则其联系人)须放

弃投票,且本公司须向股东寄发通函。

倘向身为本公司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除外)或最高

行政人员或彼等任何联系人的承授人授出任何奖

励,应获得独立非执行董事的批准。倘上述授出奖

励将导致于截至有关授出日期(包括该日)止12个月

期间就授予该人士的所有奖励(不包括根据股权激

励计划或任何其他股份计划之条款已失效的任何奖

励)已发行及将予发行的受限制股份合共超过深圳

力劲注册资本总额的0.1%,则该进一步授出奖励

须经股东于本公司股东大会上批准,而该承授人、

其联系人及本公司所有核心关连人士须放弃投票,

且本公司须向股东寄发通函。

倘向身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或主要股东或彼等

任何联系人的承授人授出任何奖励,应获得独立非

执行董事(不包括任何身为奖励承授人的独立非执

行董事)的批准。倘上述授出奖励,将导致于截至

有关授出日期(包括该日)止12个月期间就授予该

(c) 深圳力劲的股份上限

将授予承授人的深圳力劲股份总额不得超过注册

资本人民币24,936,635元,分别约占股权激励计划

采纳日期及本年报刊发日深圳力劲注册资本总额约

4.51%及4.07%。

于本年报日期,深圳力劲根据股权激励计划可授予

的股份总数为零。

本年度根据深圳力劲的所有股权激励计划及其他股

份计划(如有)授出的所有购股权及奖励可发行的深

圳力劲股份数目除以本年度已发行深圳力劲股份的

加权平均数为零。

(d) 各股权激励计划承授人之最高限额

倘根据股权激励计划向承授人授出任何受限制股份

的奖励(「奖励」)将导致于截至有关授出日期(包括

该日)止12个月期间就授予该承授人的所有奖励及

购股权(不包括根据股权激励计划或任何其他股份

计划之条款已失效的任何奖励及购股权)已发行及

将予发行的受限制股份合共超过深圳力劲注册资本


47二零二四╱二五年度报告

董事会报告书

授予承授人的受限制股份之解除限售须待以下所有

条件(「解除限售条件」)达成或获管理委员会豁免

后,方可作实:

(a) 服务期间(定义见下文)届满;及

(b) 已临近适用于该等受限制股份的解除限售

日,且于该解除限售日,并无发生购回事

件(定义见下文)。

管理委员会可豁免服务期间(定义见下文)的届满条

件,但因该豁免而适用于任何受限制股份的服务期

间不得少于12个月。于此情况下,倘所有其他条件

获达成或豁免,则解除限售日将提前至服务期间条

件获豁免当日。

承授人获授之受限制股份之适用服务期间(「服务期

间」)按以下方式厘定:

(a) 就初始授出奖励(「初始授出」)而言,服务

期间于初始授出的授出日期(「初始授出日

期」)起至初始授出日期的第五周年届满为

止。倘深圳力劲之股权于初始授出日期的

第四周年届满前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则服

务期间于深圳力劲上市日期起一年届满;

人士的所有奖励及购股权(不包括根据股权激励计

划或任何其他股份计划之条款已失效的任何奖励及

购股权)已发行及将予发行的受限制股份合共超过

深圳力劲注册资本总额的0.1%,则该进一步授出

奖励须经股东于本公司股东大会上批准,而该承授

人、其联系人及本公司所有核心关连人士须放弃投

票,且本公司须向股东寄发通函。

(e) 归属期及表现目标

根据股权激励计划授出的受限制股份将于授出日期

即时归属。股权激励计划并无施加归属期,因此并

无对根据股权激励计划授出的受限制股份的归属

施加表现目标,但奖励附带的受限制股份受限售期

(定义见下文)规限。考虑到根据股权激励计划授出

的受限制股份的总持有期(即限售期(定义见下文)

将超过12个月,且该等限售安排就留任、激励、奖

励及给予宝贵员工酬劳与补偿而言属适当,董事、

薪酬委员会及深圳力劲之董事均认为,该无归属期

的安排属合理且符合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

承授人根据股权激励计划所获受限制股份的限售期

(「限售期」)将自授出日期(「授出日期」)起,即授出

协议的生效日期或授出协议中另行协定的日期,直

至解除限售日(定义见下文)为止。


力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48

董事会报告书

二十九日(包括该日)止五个交易日的平均收市价厘

定,并就反映深圳力劲对本集团溢利贡献的折让

(假设若干内部集团重组已完成)作出调整。

就后续授出而言,授出价格将由管理委员会根据初

始授出的授出价格并考虑深圳力劲的营运状况及现

行市场环境等因素后厘定。

股权激励计划下的承授人可能包括深圳力劲集团的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若干该等人士在

制定及指导深圳力劲集团的发展战略及方向方面发

挥关键作用。其他人士则担任关键职位,直接监督

深圳力劲集团的业务营运及管理任务,对其发展产

生重大影响。深圳力劲认为,以合理激励成本向该

等核心人员提供激励,可增强承授人的奉献精神及

责任感,从而确实地实现激励目标。在此基础上,

董事及深圳力劲之董事均认为,授出价格之厘定基

准符合股权激励计划的目的。

(g) 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及生效期自股权激励计划经

深圳力劲董事会、董事会批准及于本公司股东大会

上获批准之日起计不得超过十年。

(b) 就后续授出奖励(「后续授出」)而言,服务

期间于后续授出的授出日期开始,其期限

(总天数)将与适用于初始授出的服务期间

期限一致。

解除限售条件一经满足,承授人于同一授出日期获

授之受限制股份将于服务期间届满当日及其后三个

周年(各为一个「解除限售日」)各解除25%。

于各解除限售日,倘承授人所持受限制股份的所有

解除限售条件均获满足或豁免,则该等受限制股份

将于该解除限售日生效。否则,自授出日期起,该

等受限制股份将不被视为解除限售。承授人可根据

股权激励计划之条款,于就股权激励计划已成立或

将予成立作为员工持股平台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

责任公司或其他形式的实体(「员工持股平台」)参与

彼等已获解除限售之受限制股份的股息分配及出售

收益。

(f) 授出价格及其厘定基准

就初始授出而言,承授人购买每股受限制股份的价

格(「授出价格」)为每份深圳力劲注册资本人民币

6.07元。授出价格乃按股份于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


49二零二四╱二五年度报告

董事会报告书

先旧后新配售及认购事项所得款项净额用途

项目所得款项净额

于二零二五年

三月三十一日

已动用

于二零二五年

三月三十一日

未动用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提升生产效率及产能386,150386,150–

一般营运资金176,396176,396–

562,546562,546–

份的收市价10.44港元折让约9.00%。配售事项及认购事项

已分别于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及二零二一年五月三日

完成。

扣除卖方就有关配售事项及认购事项之费用后,认购事项

所得款项净额约为562,546,000港元。本公司已使用并将认

购事项所得款项净额用于之前于相关公告中所披露的所得

款项拟定用途。经扣除卖方产生的所有专业费用及其他实

付费用(最终将由本公司承担)后,净配售价约为每股配售

股份9.37港元。配售事项及认购事项分别于二零二一年四

月二十九日及二零二一年五月三日完成。配售事项及认购

事项详情载于日期为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及二零二一

年五月三日之公告。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公司

已按拟定用途全数动用该等所得款项净额。

先旧后新配售及认购股份

于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本公司控股东Girgio

Industries Limited(「卖方」)及本公司与中信里昂证券有

限公司(作为独家配售代理,「配售代理」)订立配售及认购

协议,据此,配售代理已同意尽最大努力按每股份9.50

港元的价格(「配售价」)向不少于六名独立承配人配售卖

方所持合共60,000,000股本公司当时现有普通股(「配售事

项」),而卖方已有条件同意按相等于配售价的发行价认购

相等于配售代理配售的配售股份数目的本公司新普通股

(「认购事项」)。配售价较于订立配售及认购协议前的最后

交易日(即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六日)在联交所报每股


力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50

董事会报告书

零二四年及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截至二零

二六年及二零二七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度限额分别

不超逾1,250,000港元、3,000,000港元、3,000,000港元及

1,750,000港元。

上述持续关连交易之详情载于日期为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一

日之公告。

独立非执行董事已审阅有关交易并于其意见中向董事会确

认交易及规范交易的安排乃由本公司在日常及一般业务范

围内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并对本公司股东而言属公平合

理,亦符合本公司股东之整体利益。

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上市证券

于本年度,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购买、出售或赎

回本公司任何上市证券。

持续关连交易

于本年度,本公司已进行以下持续关连交易并须根据上市

规则的申报规定于年报内披露。

顾问协议

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一日,本公司与刘相尚先生签订顾问

协议,委任彼为本公司之策略及技术顾问,任期由二零

二三年十二月一日至二零二六年十一月三十日,截至二

下表说明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已用于提升生产效率及产能的所得款项净额:

千港元

购置物业、厂房及设备

阜新劲达精密机械有限公司31,915

阜新力劲北方机械有限公司94,738

阜新力达钢铁铸造有限公司64,120

力劲科技(昆山)有限公司35,234

深汕特别合作区力劲科技有限公司60,240

286,247

购置土地使用权及已付按金

宁波力劲智能装备有限公司99,903

386,150


51二零二四╱二五年度报告

董事会报告书

构成竞争之业务

刘先生、Girgio、张女士及刘卓铭先生(刘先生与张女士之

子)各自已呈交书面确认书,确认彼等已遵守与本公司订

立之不竞争承诺条款,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已审阅及确

认有关确认书。

主要客户及供应商

于本年度,本集团向五大客户及五大供应商作出之销售及

采购分别占本集团全年总销售额及总采购额少于30%。

员工及薪酬政策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聘有约5,409名全职

员工。年内员工成本为1,008,53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

967,907,000港元)。本集团之薪酬政策乃按市场趋势、未

来计划及个人表现厘定。此外,本集团亦提供强制性公积

金、国家社会福利计划、购股权计划、股份奖励计划及股

权激励计划等其他员工福利。

获准许弥偿条文

本公司之组织章程细则订明董事将从本公司资产及溢利中

获得弥偿,使其不会因彼等就各自之职务或信托履行其职

责或据称职责作出、同意或遗漏之任何行为而招致或可能

招致之一切诉讼、费用、收费、损失、损害及开支而蒙受

损失,惟此弥偿保证并不延伸至与彼等之任何欺诈或不诚

实行为有关之任何事项。

根据上市规则第14A.56条,董事会委聘本公司的核数师罗

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按照香港会计师公会所颁布的香港

鉴证业务准则3000号(经修订)「历史财务资料审核或审阅

以外的鉴证工作」并参考实务说明740号(经修订)「香港上

市规则规定的持续关连交易的核数师函件」对本年度的上

述持续关连交易作出报告。根据上市规则第14A.56条,核

数师已就本公司披露的持续关连交易发出无保留意见的函

件,并载有其发现和结论。

董事已确认本公司于本年度已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有关

持续关连交易的规定。

购入股份或债券之安排

除上文所披露本公司之购股权计划外,本公司、其控股公

司、其任何附属公司或同系附属公司于年内并无作出任何

安排致使本公司董事可藉收购本公司或任何其他法人团体

之股份或债券而获利。

管理合约

本公司于年内并无就全部或任何部分业务之管理及行政订

立或订有合约。


力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52

董事会报告书

董事及高级职员的责任保险

本公司已就董事及高级职员因履行其职责时所产生之潜在

法律诉讼投购及维持适当保险。

足够公众持股量

于本报告刊发前之最后实际可行日期,据董事所深知及基

于本公司可获取之公开资料,公众持股量足以符合上市规

则之规定。

核数师

综合财务报表已由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其任期

届满,惟因符合资格,故将应聘连任。

代表董事会

主席

张俏英

香港,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七日


独立核数师报告

53二零二四╱二五年度报告

致力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股东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意见

我们已审计的内容

力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以下统称「贵集团」)列载于第58至166页的综合财务报表,包括:

  • ;及
  • ,包括重大会计政策资料及其他解释信息。

我们的意见

我们认为,该等综合财务报表已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真实而中肯

地反映了 贵集团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的综合财务状况及其截至该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表现及综合现金流量,并已

遵照香港《公司条例》的披露规定妥为拟备。

意见的基础

我们已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审计准则》(「《香港审计准则》」)进行审计。我们在该等准则下承担的责任已在本报

告「核数师就审计综合财务报表承担的责任」部分中作进一步阐述。

我们相信,我们所获得的审计凭证能充足及适当地为我们的审计意见提供基础。

独立性

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专业会计师道德守则》(以下简称「守则」),我们独立于 贵集团,并已履行守则中的其他专业

道德责任。

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香港中环太子大厦22楼

电话: 852 2289 8888,传真: 852 2810 9888,w.pwchk.com


力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54

独立核数师报告

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根据我们的专业判断,认为对本期综合财务报表的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是在我们审计整体综合

财务报表及出具意见时进行处理的。我们不会对这些事项提供单独的意见。

我们在审计中识别的关键审计事项概述如下:

• 应收贸易款项的可收回性

关键审计事项我们的审计如何处理关键审计事项

应收贸易款项的可收回性

请参阅综合财务报表附注3.1(b)(i)金融资产减值)、附注4(b)

(关键会计估计及判断)及附注14(应收贸易款项及应收票

据)。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贵集团确认的应收贸易款

项总额为3,202,052,000港元(二零二四年:2,602,204,000

港元)。 贵集团确认的应收贸易款项减值相关拨备为

155,558,000港元(二零二四年:126,422,000港元)。

管理层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的简化方法计量预期

信贷亏损,对应收贸易款项使用全期预期亏损拨备。

管理层评估应收贸易款项预期信贷亏损时需运用判断。判断

包括审阅客户结算历史、其现时支付能力及前瞻性资料。

我们著重于此,因为确定应收贸易款项的可收回性需要使用

重大判断及估计。

对于应收贸易款项,我们的审计程序包括:

• 了解管理层对应收贸易款项预期信贷亏损的内部控

制及评估流程,并通过考虑估计不确定性的程度及

其他固有风险因素(如复杂性及主观性)的水平来评

估重大错报的固有风险;

  • 、其

后结算及所使用的前瞻性资料,以测试预期信贷亏

损;

• 测试预期信贷亏损率的计算以及减值亏损拨备的计

算在数学上是否准确;及

• 抽样测试管理层编制之应收贸易款项的账龄报告的

准确性。

根据审计程序结果,我们发现有证据能够支持管理层于应

收贸易款项可收回性评估中所用的判断和估算。


55二零二四╱二五年度报告

独立核数师报告

其他信息

贵公司董事须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报内的所有信息,但不包括综合财务报表及我们的核数师报告。

我们对综合财务报表的意见并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亦不对该等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综合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综合财务报表或我们在

审计过程中所了解的情况存在重大抵触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误陈述的情况。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认为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误陈述,我们需要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没有任何报告。

董事及审核委员会就综合财务报表须承担的责任

贵公司董事须负责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及香港《公司条例》的披露规定拟备真实而中肯

的综合财务报表,并对其认为使综合财务报表的拟备不存在由于欺诈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误陈述所需的内部控制负责。

在拟备综合财务报表时,董事负责评估 贵集团持续经营的能力,并在适用情况下披露与持续经营有关的事项,以及使用

持续经营为会计基础,除非董事有意将 贵集团清盘或停止经营,或别无其他实际的替代方案。

审核委员会须负责监督 贵集团的财务报告过程。

核数师就审计综合财务报表承担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综合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欺诈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误陈述取得合理保证,并出具包括我们意

见的核数师报告。我们仅向 阁下(作为整体)报告我们的意见,除此之外本报告别无其他目的。我们不会就本报告的内容

向任何其他人士负上或承担任何责任。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不能保证按照《香港审计准则》进行的审计,在某一重

大错误陈述存在时总能发现。错误陈述可以由欺诈或错误引起,如果合理预期它们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该等综合财务

报表使用者依赖综合财务报表所作出的经济决定,则有关的错误陈述可被视作重大。


力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56

独立核数师报告

核数师就审计综合财务报表承担的责任(续)

在根据《香港审计准则》进行审计的过程中,我们运用了专业判断,保持了专业怀疑态度。我们亦:

  • ,设计及执行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

以及获取充足和适当的审计凭证,作为我们意见的基础。由于欺诈可能涉及串谋、伪造、蓄意遗漏、虚假陈述,或

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因此未能发现因欺诈而导致的重大错误陈述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因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误陈

述的风险。

  • ,以设计适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 贵集团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 。根据所获取的审计凭证,确定是否存在与事项或情况有关的重大

不确定性,从而可能导致对 贵集团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如果我们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则有必要在

核数师报告中提请使用者注意综合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假若有关的披露不足,则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

我们的结论是基于核数师报告日止所取得的审计凭证。然而,未来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 贵集团不能持续经营。

  • 、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以及综合财务报表是否中肯反映交易和事项。
  • ,以获取关于 贵集团内实体或业务单位财务信息的充足和适当的审计凭证,以对综合财务报

表形成审计意见提供基础。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覆核为集团审计而执行的审计工作。我们为审计意见承担总体责

任。

除其他事项外,我们与审核委员会沟通了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重大审计发现等,包括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内部控

制的任何重大缺陷。

我们还向审核委员会提交声明,说明我们已符合有关独立性的相关专业道德要求,并与他们沟通有可能合理地被认为会影

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在适用的情况下,用以消除对独立性产生威胁的行动或采取的防范措施。


57二零二四╱二五年度报告

独立核数师报告

核数师就审计综合财务报表承担的责任(续)

从与审核委员会沟通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综合财务报表的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

核数师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不允许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端罕见的情况下,如果合理预期在我们报告

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产生的公众利益,我们决定不应在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出具本独立核数师报告的审计项目合伙人是李健华(执业证书编号:P04868)。

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

执业会计师

香港,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七日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10,720
2,680,922
419,600
495,281
64,542
16,181
36,941
114,447
14,911
92,391
3,945,936
1,928,097
3,718,880
411,398
108,696
240,992
1,560,253
7,968,316
11,914,252
136,440
(826,765)
2,680,555
1,990,230
2,126,324
4,116,554

综合财务状况表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力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58

二零二四年

附注千港元

非流动资产

无形资产614,377

物业、厂房及设备72,159,300

投资物业8414,000

使用权资产9450,493

于合营企业之权益10–

于联营公司之权益1114,942

其他应收款项及按金1577,236

递延所得税资产13112,006

应收贸易款项及应收票据1427,051

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的金融资产165,495

非流动资产总值3,274,900

流动资产

存货171,801,043

应收贸易款项及应收票据142,956,548

其他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及按金15346,816

短期银行存款18(a)–

受限制银行结余18(b)151,340

现金及现金等值物18(a)2,375,176

流动资产总值7,630,923

资产总值10,905,823

权益

股本19137,640

储备20(688,749)

保留盈利202,470,434

1,919,325

非控股权益2,096,774

权益总额4,016,099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73,086
253,829
57,630
4,460
2,482,868
2,871,873
1,838,182
1,129,092
1,895,031
12,214
41,795
9,511
4,925,825
7,797,698
11,914,252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59二零二四╱二五年度报告

综合财务状况表

二零二四年

附注千港元

非流动负债

递延所得税负债1376,909

借款21235,061

租赁负债963,863

其他应付款项224,681

赎回负债222,353,625

非流动负债总额2,734,139

流动负债

应付贸易款项及应付票据221,604,840

其他应付款项及合约负债22915,478

借款211,557,858

租赁负债910,103

即期所得税负债67,306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负债16–

流动负债总额4,155,585

负债总额6,889,724

权益及负债总额10,905,823

载列于第58至166页之综合财务报表由董事会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七日批准及其代表人士签署。

张俏英刘卓铭

董事董事

第66至166页之附注构成该等综合财务报表之一部分。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5,824,959
(4,227,752)
1,597,207
167,360
23,920
(468,354)
(754,354)
(30,059)
535,720
18,124
(65,923)
(47,799)
(4,077)
(8,043)
475,801
(72,760)
403,041
350,094
52,947
403,041
每股港仙
25.7
25.7

综合收益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力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60

二零二四年

附注千港元

收入235,837,373

销售成本25(4,249,113)

毛利1,588,260

其他收入23185,082

其他收益╱(亏损)净额24(1,827)

销售及分销费用25(446,805)

一般及行政费用25(660,404)

应收贸易款项减值拨备净额25(5,555)

经营溢利658,751

融资收入2716,923

融资成本27(76,411)

融资成本净额27(59,488)

应占联营公司亏损11(265)

应占合营企业亏损10–

除所得税前溢利598,998

所得税开支28(81,259)

年内溢利517,739

应占溢利:

本公司股权持有人484,118

非控股权益33,621

517,739

每股港仙

年内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之每股盈利

-每股基本盈利29(a)35.3

-每股摊薄盈利29(b)35.3

第66至166页之附注构成该等综合财务报表之一部分。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403,041
(25,423)
(23,397)
354,221
324,671
29,550
354,221

综合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61二零二四╱二五年度报告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年内溢利517,739

年内其他全面亏损

可重新分类至损益之项目

汇兑差额(115,482)

不会重新分类至损益之项目

汇兑差额–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全面收益总额(除税后)402,257

以下应占年内全面收益总额:

本公司股权持有人368,636

非控股权益33,621

402,257

第66至166页之附注构成该等综合财务报表之一部分。


额总益权 元港千 益权股控非 元港千 计小 元港千 利盈留保 元港千 值平公按 他其入计 的益收面全 产资融金 备储 元港千 业物 备储估重 元港千 备储定法 元港千 备储他其 元港千 占应人有拥司公本 备储兑汇 元港千 回赎本资 备储 元港千 份股存库 元港千 备储份股 元港千 价溢份股 元港千 本股 元港千990,610,4 477,690,2 523,919,1 434,074,2 863 334,921 936,704 )651,401,2( )914,102( – )478,65( 814,21 248,321,1 046,731140,304 )028,84( 749,25 )793,32( 490,053 )324,52( 490,053 – – – – – – – – – – )324,52( – – – – – – – – – –122,453 055,92 176,423 490,053 – – – – )324,52( – – – – –– – – )600,72( – – 600,72 – – – – – – –– – )251,901( )416,441( – – – – – – – – )251,901( )416,441( – – )002,1( )251,901( – )516,2( – – – – – – – – – – – – – – – – – – )416,441( 516,2 – – – – – – 002,1 – – – 478,65 – – – – – – – – – )476,55( – – – – )002,1( – – – –455,611,4 423,621,2 032,099,1 555,086,2 863 334,921 546,434 )551,642,2( )248,622( 002,1 – 814,21 861,860,1 044,631

综合权益变动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力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62

份(

备(

息(

使

加(

金(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63二零二四╱二五年度报告

综合权益变动表

,6

,1

,8

,7

(8

,9

)

,8

,4

,4

,2

,3

,8

,7

,8

,7

,1

,1

,6

,7

(1

,4

)

(1

,4

)

(1

,4

)

(1

,4

)

,1

,6

,6

,2

,2

(9

,2

)

(1

,3

)

(6

)

(1

,2

)

(1

,2

)

资(

,0

,9

,0

,9

(1

,7

)

(1

,7

)

(1

,7

)

份(

(5

,8

)

(5

,8

)

(5

,8

)

息(

(1

,8

)

(1

,8

)

(1

,8

)

使

债(

(2

,0

,9

)

(2

,0

,9

)

(2

,0

,9

)

使

加(

(5

,2

)

(5

,2

)

(5

,2

)

(2

,7

)

(2

,7

)

,6

,1

,8

,4

(5

,8

)

(2

,4

)

(2

,1

,1

)

,6

,4

,4

,4

,9

,3

,0

,7

,0

,0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57,892)
(62,126)
(104,792)
(224,810)
4,512
(1,191)
(638,501)
(48,646)
(5,435)
(21,740)
(26,643)
(108,696)
18,124
(828,216)
(3,138)
1,709,591
(1,333,805)
(1,962)
(10,557)
(109,152)
250,977

综合现金流量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力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64

二零二四年

附注千港元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经营业务(所用)╱所得现金31(a)226,365

已付利息(76,545)

已缴所得税(83,88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流入净额65,939

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所得款项31(b)6,390

无形资产付款(5,052)

购置物业、厂房及设备(477,634)

购置土地使用权(7,888)

偿还已收城市更新项目按金23(38,462)

投资一间联营公司11–

投资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的金融资产16–

投资一间合营企业10–

短期银行存款增加–

已收利息16,923

收购附属公司62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净额(505,103)

融资活动现金流量

非控股权益注资122,065,934

与一项雇员激励计划相关所得款项19(b)166,336

回购本公司股份之付款(56,874)

向雇员激励计划持有人派付股息–

新造银行借款31(c)1,365,973

偿还银行借款31(c)(1,175,895)

信托收据贷款之减少净额31(c)(5,699)

租赁付款之本金部分31(c)(10,595)

向本公司股东派付股息30(123,876)

融资活动现金流入净额2,225,304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802,049)
2,375,176
(12,874)
1,560,253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65二零二四╱二五年度报告

综合现金流量表

二零二四年

附注千港元

现金及现金等值物(减少)╱增加净额1,786,140

年初现金及现金等值物605,365

现金及现金等值物之汇兑差额(16,329)

年终现金及现金等值物18(a)2,375,176

第66至166页之附注构成该等综合财务报表之一部分。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力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66

1 一般资料

力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为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获豁免有限公司,其股份自二零六年十月十六日起

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上市。注册办事处地址为Cricket Square, Hutchins Drive, P.O. Box 2681,

Grand Cayman, KY1–1111, Cayman Islands。本公司之直接及最终控股公司为于英属处女群岛注册成立之公司Girgio

Industries Limited。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主要从事热室和冷室压铸机、注塑机、电脑数控(「CNC」)加工中心及相关配件之设

计、制造及销售业务。

除另有所述者外,该等综合财务报表乃以港元(「港元」)呈列。

2 编制基准及会计政策变动以及披露

2.1 编制基准

本集团之综合财务报表已根据所有适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及香港《公司条例》(第622章)之披露规定

编制。综合财务报表乃根据历史成本基准编制,惟就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

益」)的金融资产、按公平值计入损益(「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负债及投资物业作出修订,该等项目乃以

公平值列账。

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编制之财务报表要求使用若干关键会计估计,并要求管理层在应用本集团会

计政策之过程中作出判断。有关涉及重大判断或高度复杂性之范畴,或作出假设及估计对综合财务报表有重

大影响之范畴,乃于附注4内披露。

2.2 会计政策之变动及披露

2.2.1 本集团采纳之现有准则修订本

本集团已于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开始之年报期间首次应用下列经修订准则及新诠释: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修订本)流动或非流动负债分类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修订本)附带契诺的非流动负债

香港会计准则第7号及香港财务

报告准则第7号(修订本)

供应商融资安排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修订本)售后租回的租赁负债

香港(国际财务报告诠释委员会)-

诠释第5号

财务报表的呈列-借款人对包含按要求偿还条款的定期贷款

的分类

上述修订对过往期间确认之金额并无任何影响,预期不会对当前或未来期间造成重大影响。


67二零二四╱二五年度报告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2 编制基准及会计政策变动以及披露(续)

2.2 会计政策之变动及披露(续)

2.2.2 尚未采纳之新订及经修订准则及诠释

自以下日期或

之后开始的

会计期间生效

香港会计准则第21号及香港财

务报告准则第1号(修订本)

缺乏兑换性二零二五年四月一日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号、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

香港会计准则第7号(修订本)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的年度改

进-第11卷

二零二六年四月一日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及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

(修订本)

金融工具的分类及计量二零二六年四月一日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

香港会计准则第28(修订本)

投资者与联营公司或合营企业之间的

资产出售或注入

未定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8号财务报表的呈列及披露二零二七年一月一日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9号毋须向公众负责的附属公司:披露二零二七年一月一日

香港(国际财务报告诠释

委员会)-诠释第5号

财务报表的呈列-借款人对包含按要

求偿还条款的定期贷款的分类

二零二七年一月一日

本集团董事正在评估采纳上述新订准则、对现有准则之修订及诠释之财务影响,且预期不会对当前或

未来报告期间及可预见之未来交易产生重大影响。本集团董事将于新订准则、对现有准则之修订及诠

释生效时予以采纳。


力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68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2 编制基准及会计政策变动以及披露(续)

2.3 重大会计政策

2.3.1 分部报告

经营分部以与向主要业务决策者作出内部报告者一致之方式呈报。负责分配资源及评估经营分部表现

之主要业务决策者为作出策略决定之执行董事。

2.3.2 物业、厂房及设备

楼宇主要包括厂房及办公室。物业、厂房及设备按历史成本减折旧列账。历史成本包括因收购有关项

目直接应占之开支。

仅于很可能与项目相关之未来经济利益将会流入本集团,而且能够可靠计量该项目之成本时,其后成

本方会计入资产之账面值或确认为一项独立资产(如适用)。已更换零件之账面值已解除确认。所有其

他维修及保养在其产生之财政期间内于综合收益表内扣除。

折旧以直线法在其估计可使用年期内分配成本(扣除其剩余价值),具体如下:

楼宇不超过50年之估计可使用年期

租赁物业装修5%至20%或租期,以较短者为准

厂房及机器10%至20%

家具、固定装置及办公室设备5%至20%

汽车20%至25%

倘物业、厂房及设备项目各部分之可使用年期不同,项目成本于各部分之间按合理基准分配及独立计

算折旧。

资产之剩余价值及可使用年期于各报告期终检讨及调整(倘适用)。


69二零二四╱二五年度报告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2 编制基准及会计政策变动以及披露(续)

2.3 重大会计政策(续)

2.3.2 物业、厂房及设备(续)

倘资产之账面值超出其估计可收回金额,则资产之账面值即时撇减至其可收回金额。

出售之收益及亏损乃透过比较所得款项与账面值厘定,并计入综合收益表。

在建工程按成本减任何减值亏损入账,且无须折旧。成本包括建筑期内工程的直接成本。在建工程于

完成且可投入使用时重新分类为物业、厂房及设备的适当类别。

2.3.3 土地使用权(计入使用权资产)

土地使用权乃按成本减累计摊销及减值亏损列账。成本指各厂房及楼宇所在土地之使用权(年期介乎

44至50年不等)之已付代价。土地使用权摊销乃以直线法在土地使用权期限内计算。

2.3.4 投资物业

投资物业主要包括租赁土地及楼宇,乃持有作长期收取租金之用且并非由本集团所占用。投资物业初

步按成本计量,并包括相关之交易费用及(如适用)借款成本。于初步确认后,投资物业会按公平值

(即由外聘估值师于各报告日期所厘定之公开市值)列账。公平值按活跃市价厘定,倘有需要,会就指

定资产于性质、地点或状况方面之任何差异作出调整。倘并无有关资料,本集团将会采用其他估值方

法,例如活跃程度稍逊之市场之最近期价格或贴现金流量预测。公平值变动于综合收益表内入账列

为「其他收益╱(亏损)净额」之估值收益或亏损之一部分。

2.3.5 存货

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之较低者列账。成本以先进先出(「先进先出」)法厘定。制成品及在建工程

之成本包括设计成本、原材料、直接劳工、其他直接成本及相关生产经常开支(依据正常营运能力

计算),当中不包括借款成本。可变现净值为在一般业务过程中之估计售价减适用可变销售开支。损

坏、破损及陈旧存货会进行撇减。


力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70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2 编制基准及会计政策变动以及披露(续)

2.3 重大会计政策(续)

2.3.6 应收贸易款项

应收贸易款项为在日常业务过程中就已售货品应收客户之款项。倘应收贸易款项预期可于一年或以内

(倘长于一年,则于业务正常营运周期)收回,则该等款项分类为流动资产,否则,则呈列为非流动资

产。

应收贸易款项初步按已成为无条件的代价金额确认,除非含有重大融资成份,在有关情况下,则按公

平值确认。本集团持有目的为收取合约现金流量的应收贸易款项,因此其后使用实际利率法按摊销成

本对其进行计量。

2.3.7 财务担保合约

财务担保合约为要求本集团作出特定款项之合约,以于特定债务人未能根据债务工具之原订或经修订

条款支付到期款项时,补偿合约持有人因此招致之损失。

财务担保合约初步按于提供担保当日之公平值确认。其后,该等担保项下之负债按于综合财务状况表

日期清偿任何所产生财务责任所需开支之最佳估计量,并扣除以于综合收益表确认的摊销及于担保

年期内以直线法所赚取收入(如有)的费用。该等估计乃根据过往类似交易及债务人之付款记录,经本

集团管理层之判断补充后厘定。

2.3.8 收入确认

本集团在透过转移承诺货品及服务至客户完成履约责任时确认收入,即客户取得货品及服务控制权、

有直接使用货品及服务之能力及取得该货品及服务绝大部分之剩余利益。倘货品及服务之控制权在一

段时间内转移,则本集团参考在整个合约期间完成履约责任之进度确认收入。

就所转移货品及所提供服务确认之收入金额而言,本集团单独确认任何无条件收取代价的权利作为应

收款项,其余确认为合约资产,并根据预期信贷亏损(「预期信贷亏损」)确认应收款项及合约资产之减

值拨备;倘已收或应收代价超过本集团所履行之责任,则确认合约负债。本集团根据各合约呈列合约

资产净额或合约负债净额。


71二零二四╱二五年度报告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2 编制基准及会计政策变动以及披露(续)

2.3 重大会计政策(续)

2.3.8 收入确认(续)

合约成本包括履行合约及获取合约之成本。本集团提供服务所产生之成本确认为履约成本,并按确认

收入时完成所提供服务之进度摊销。本集团获取合约所产生之增量成本确认为获取合约成本。就将于

一年内摊销之获取合约成本而言,本集团于损益中确认该成本。就将于一年以上期间摊销之获取合约

成本而言,其根据与确认收入相同的完成进度于损益中摊销。

本集团根据以下政策于综合收益表中确认各个活动之收入:

(a) 货品销售

货品销售于集团实体将产品控制权转移至客户、客户接纳产品、概无可能影响客户接纳产品

之未履行责任、销售金额能够可靠计量及未来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向实体时予以确认。销售收

入根据销售合约所定价格计算。于销售时使用累积经验估计已售货品之退货可能性及对销售

退货作出拨备。应收款项于验收货品时确认,原因为该阶段之代价为无条件,只需待时间过

去有关代价即须到期支付。

(b) 提供服务

服务收入于本集团根据相关协议之实质完成履约责任时确认。服务收入于该时间点获确认。

(c) 租金收入

租金收入于租赁期内以直线法在综合收益表中确认。

(d) 利息收入

利息收入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时间比例基准确认。


力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72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2 编制基准及会计政策变动以及披露(续)

2.4 其他可能重大会计政策概要

2.4.1 综合

附属公司指本集团拥有其控制权之实体(包括结构性实体)。当本集团承受或享有参与实体所得之可变

回报,且有能力透过其对实体之权力影响该等回报时,则本集团控制该实体。附属公司自控制权转交

本集团之日起综合入账,并于控制权终止之日起停止综合入账。

(a) 业务合并

本集团采用收购法为业务合并之入账方法。为收购一家附属公司而转让之代价是本集团所转

让资产、对被收购方前拥有人所产生负债及所发行股本权益之公平值。所转让代价包括或然

代价安排产生之任何资产或负债之公平值。业务合并时所收购可识别资产及所承担负债及或

然负债初步按收购日期之公平值计量。

本集团按逐项收购基准确认被收购方之任何非控股权益。于被收购方属于现时拥有权益并

赋予其持有人于清盘时按比例分占实体资产净值之非控股权益乃以公平值或现时拥有权益

应占被收购方可识别资产净值中已确认款额之比例计量。所有其他类别之非控股权益以其收

购日期之公平值计量,惟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所规定之其他计量基准则除外。

收购相关成本于产生时支销。

倘业务合并分阶段完成,收购方先前持有之被收购方股本权益于收购日期账面值乃重新计量

至于收购日期之公平值;有关重新计量产生的任何收益或亏损将透过综合收益表确认。

本集团将予转让之任何或然代价将在收购日期按公平值确认。被视为资产或负债之或然代价

公平值其后如有变动,将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于综合收益表确认。分类为权益之或然

代价不予重新计量,而其后结算于权益入账。


73二零二四╱二五年度报告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2 编制基准及会计政策变动以及披露(续)

2.4 其他可能重大会计政策概要(续)

2.4.1 综合(续)

(a) 业务合并(续)

所转让代价、被收购方之任何非控股权益金额及任何先前于被收购方之股本权益于收购日期

之公平值高于所收购可识别资产净值之公平值时,其差额以商誉列账。就议价购买而言,如

所转让代价、已确认非控股权益及所计量之先前持有之权益总额低于所收购附属公司资产净

值之公平值,其差额将直接在综合收益表中确认。

集团内公司间之交易、结余及交易之未变现收益,均于综合时抵销。除非交易时有证据显示

所转让资产有所减值,否则未变现亏损亦会对销。附属公司呈报之金额已在需要时予以调

整,以确保与本集团之会计政策相符一致。

(b) 并无导致失去控制权之附属公司拥有权益变动

与非控股权益之交易如并无导致失去控制权,则入账列作权益交易-即列作与附属公司拥有

人(以拥有人身份)进行之交易。已付任何代价之公平值与所收购附属公司资产净值账面值之

相关部分之差额于权益列账。出售予非控股权益产生之收益或亏损亦于权益列账。

(c) 出售附属公司

倘本集团不再拥有控制权,其于有关实体之任何保留权益按其于失去控制权当日之公平值重

新计量,而账面值变动于综合收益表确认。就其后入账列作联营公司、合营企业或金融资产

之保留权益而言,公平值为初始账面值。此外,先前于其他全面收益确认与该实体有关之任

何金额按犹如本集团已直接出售有关资产或负债之方式入账。这意味著先前在其他全面收益

确认之金额将根据适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所订明╱准许重新分类至损益或转拨至另

一类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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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其他可能重大会计政策概要(续)

2.4.2 独立财务报表

于附属公司之投资按成本减值入账。成本包括投资直接应占成本。附属公司业绩由本公司按已收及

应收股息为基准入账。

2.4.3 联营公司

联营公司为本集团可对其施加重大影响力但无控制权之实体,一般持有附带20%至50%投票权之股

权。于联营公司之投资采用会计权益法列账。根据权益法,投资按成本作出初步确认,而账面值则增

减以确认收购日期后投资者应占被投资公司之损益。

如对联营公司之拥有权益减少惟仍保留重大影响力,则先前于其他全面收益确认之金额仅按比例计

算之份额会重新分类至损益(倘适用)。

本集团应占收购后损益于综合收益表内确认,而于其他全面收益之应占收购后变动则于其他全面收益

内确认,投资账面值则作出相应调整。倘本集团应占某一联营公司之亏损相等或超过其于联营公司之

权益(包括任何其他无抵押应收款项),本集团不会确认进一步亏损,除非其已产生法律或推定责任或

代联营公司付款。

本集团于各报告日期厘定是否有任何客观证据显示于联营公司之投资出现减值。如出现此情况,本集

团会按联营公司可收回金额与账面值之间之差额计算减值金额,并于综合收益表「应占联营公司亏损」

项下确认该金额。

本集团与其联营公司之间之上下游交易所产生溢利及亏损于本集团财务报表中确认,惟仅以无关联投

资者于联营公司之权益为限。未变现亏损予以对销,除非交易提供证据显示所转让资产出现减值。联

营公司之会计政策于有需要时已作出修订,以确保与本集团所采纳之政策贯彻一致。

摊薄联营公司股权之收益或亏损乃于综合收益表内确认。


75二零二四╱二五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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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其他可能重大会计政策概要(续)

2.4.4 合营安排

本集团已对所有合营安排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1号。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1号,于合营安排

之投资乃分类为共同经营或合营企业,视乎各投资者之合约权利和义务而定。本集团已评估其合营安

排之性质并厘定为合营企业。合营企业按权益法入账。

根据会计权益法,合营企业之权益初步按成本确认,其后经调整以确认本集团应占之收购后损益以及

于其他全面收益之变动。本集团于合营企业之投资包括于收购时识别之商誉。收购合营企业之拥有权

权益后,合营企业成本与本集团应占合营企业可识别资产及负债之公平净值之间之任何差额乃入账列

作商誉。当本集团应占某一合营企业之亏损相等或超过其于该合营企业之权益(包括任何其他未抵押

应收款项),则本集团不确认进一步亏损,除非本集团已产生义务或已代合营企业付款。

本集团与其合营企业之间交易之未变现收益按本集团于合营企业权益之数额对销。除非交易时有证据

显示所转让资产有所减值,否则未变现亏损亦会对销。合营企业之会计政策于有需要时已作出修订,

以确保与本集团所采纳之政策贯彻一致。

2.4.5 外币换算

(a) 功能及呈报货币

计入本集团各实体之财务报表之项目,乃按该实体经营所在之主要经济环境之货币(「功能货

币」)计量。综合财务报表以本公司之功能货币及本集团之呈报货币港元呈列。

(b) 交易及结余

外币交易均按交易或项目重新计量估值当日之现行汇率换算为功能货币。因该等交易结算及

按年结日之汇率换算以外币计值之货币资产及负债而产生之汇兑收益及亏损,均于综合收益

表内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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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其他可能重大会计政策概要(续)

2.4.5 外币换算(续)

(b) 交易及结余(续)

全部汇兑收益及亏损于综合收益表内呈列为「其他收益╱(亏损)净额」。

非货币性金融资产(例如分类为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之权益)之汇兑差额,则计入其他

全面收益内。

(c) 集团公司

本集团旗下所有实体如持有与呈报货币不一致之功能货币(有关实体并无持有任何通胀严重之

经济体系之货币),其业绩及财务状况均按以下方式换算为呈报货币:

(i) 各综合财务状况表呈列之资产及负债均按照该综合财务状况表日期之收市汇率换算;

(i) 各综合收益表之收入及开支均按照平均汇率换算,惟倘此平均汇率并非各交易日之汇

率所带来累计影响之合理约数,则按照各交易日之汇率换算此等收入及开支;及

(i) 产生之所有汇兑差额均于其他全面收益中确认。

因收购海外实体而产生之商誉及公平值调整,均视作该海外实体之资产及负债处理,并以收

市汇率换算。所产生之汇兑差额于其他全面收益内确认。


77二零二四╱二五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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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5 外币换算(续)

(d) 出售海外业务及部分出售

于出售海外业务(即出售本集团于海外业务之全部权益,或出售涉及失去对包含海外业务之附

属公司之控制权,出售涉及失去对包含海外业务之合营企业之共同控制权,或出售涉及失去

对包含海外业务之联营公司之重大影响力)时,于权益中就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业务累计之所有

汇兑差额会重新分类至综合收益表。

倘属部分出售而不导致本集团失去对包含海外业务之附属公司之控制权,则按比例应占之累

计货币汇兑差额会重新归属于非控股权益,而不会于综合收益表确认。就所有其他部分出售

(即本集团于联营公司或合营企业之拥有权益减少,而不导致本集团失去重大影响力或共同

控制权)而言,按比例应占之累计汇兑差额会重新分类至综合收益表。

2.4.6 无形资产

(a) 商誉

于收购附属公司时产生之商誉指所转让代价、于被收购方之任何非控股权益金额及任何先前

于被收购方之股权于收购日期之公平值超出所收购可识别资产净值之公平值之部分。

为测试减值,于业务合并中收购之商誉会分配至预期从合并之协同效益中受惠之各个现金产

生单位(「现金产生单位」)或现金产生单位组别。获分配商誉之各个单位或单位组别指实体中

就内部管理监察商誉之最低层次。商誉乃按经营分部层次进行监察。

商誉会每年进行减值检讨,或当有事件出现或情况有变显示可能出现减值时,作出更频密检

讨。包括商誉在内之现金产生单位之账面值与可收回金额(即使用价值与公平值减销售成本两

者之较高者)作比较。任何减值即时确认为开支,且其后不会拨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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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6 无形资产(续)

(b) 商标

商标按成本减累计摊销及累计减值亏损列账。摊销乃按直线法于其不多于十年之估计可使用

年期内作出拨备。

(c) 专利

专利按成本减累计摊销及任何累计减值亏损列账。摊销乃按直线法于其可使用年期余下十六

年内作出拨备。

(d) 研究及开发开支

研究活动之开支于产生期间确认为开支。

源自开发开支之内部产生无形资产仅于明确指定项目所产生之开发成本预期能够透过未来商

业活动收回时确认。所得资产乃按直线法于其不多于五年之可使用年期摊销,并按成本减其

后累计摊销及累计减值亏损列账。

内部产生无形资产初步以其首次达致有关确认条件当日已产生之开支总和确认。倘并无内部

产生无形资产可予确认,则开发开支将于其产生期间于综合收益表扣除。

2.4.7 于附属公司之投资以及非金融资产减值

商誉毋须摊销,并每年进行减值测试。当有事件出现或情况有变显示账面值可能无法收回时,须作摊

销或折旧的资产会进行减值检讨。减值亏损按资产之账面值超出其可收回金额之差额确认。可收回金

额为资产公平值减出售成本及使用价值二者中之较高者。于评估减值时,资产将列入独立可识别现金

流量(现金产生单位)之最低层次组合。非金融资产(商誉除外)出现减值时,将于各个报告日期就可能

拨回之减值进行检讨。


79二零二四╱二五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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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其他可能重大会计政策概要(续)

2.4.7 于附属公司之投资以及非金融资产减值(续)

倘于附属公司之投资所收取之股息超出该等附属公司于宣派股息之期间内之全面收益总额,或倘该项

投资于独立财务报表之账面值超出被投资公司资产净值(包括商誉)于综合财务报表内之账面值,则须

于收取该等投资之股息后进行减值测试。

2.4.8 金融资产

(a) 分类

本集团按以下计量类别分类其金融资产:

  • (计入其他全面收益或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及

有关分类取决于实体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以及现金流量的合约条款。

对于按公平值计量的资产而言,其收益及亏损将计入损益或其他全面收益。对于非持作买卖

的权益工具投资而言,其将取决于本集团在初始确认时是否作出不可撤销的选择而将其入账

为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的权益投资。

当及仅当管理该等资产的业务模式发生变化时,本集团方会将债务投资重新分类。

(b) 确认及终止确认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乃于买卖日期(即本集团承诺买卖有关资产当日)确认入账。金融资

产于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之权利届满或已经转让且本集团已转让拥有权之绝大部分风险和

回报时终止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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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8 金融资产(续)

(c) 计量

于初始确认时,本集团按公平值计量金融资产,倘金融资产并非按公平值计入损益,则加上

收购该金融资产直接应占的交易成本。按公平值计入损益入账的金融资产交易成本于损益中

支销。

在厘定具有嵌入衍生工具金融资产的现金流量是否纯粹为本金及利息付款时,须从有关金融

资产的整体作考虑。

债务工具

债务工具的随后计量视乎本集团管理资产的业务模型及资产的现金流量特性而定。本集团将

其债务工具分类为三种计量类别:

  • :倘持有资产旨在收取合约现金流量,而该等资产的现金流量纯粹为本金及

利息付款,则该等资产按摊销成本计量。该等金融资产的利息收入以实际利率法计入

融资收入。终止确认产生任何收益或亏损直接于损益中确认,并连同汇兑收益及亏损

于「其他收益╱(亏损)净额」中呈列。减值亏损于综合收益表中呈列为独立项目。

  • :倘持有资产目的为收取合约现金流量及销售金融资产,

且资产的现金流量纯粹为本金及利息付款,则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计量。账面

值变动计入其他全面收益,惟减值损益、利息收入及汇兑收益及亏损于损益中确认。

于终止确认金融资产时,过往于其他全面收益确认的累计收益或亏损由权益重新分类

至损益并于「其他收益╱(亏损)净额」中确认。该等金融资产的利息收入乃使用实际利

率法计入融资收入。汇兑收益及亏损于「其他收益净额」中呈列,而减值开支在综合收

益表中呈列为独立项目。

  • :不符合摊销成本或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准则的资产以按公

平值计入损益计量。随后以按公平值计入损益计量之债务投资之收益或亏损于损益确

认,并于产生期间于「其他收益╱(亏损)净额」内呈列。


81二零二四╱二五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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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计量(续)

权益工具

本集团随后按公平值计量所有权益投资。倘本集团管理层已选择于其他全面收益呈列权益投

资的公平值收益及亏损,则公平值收益及亏损于终止确认投资后不会重新分类至损益。有关

投资的股息于本集团收取款项的权利确立时继续于综合收益表认为「其他收入」。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公平值变动于综合收益表中确认为「其他收入」(倘适用)。按公

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计量的权益投资的减值亏损(及减值亏损拨回)不会因公平值变动而分

开列报。

(d) 减值

本集团对有关其按摊销成本列账的债务工具的预期信贷亏损(「预期信贷亏损」)进行前瞻性评

估。所应用的减值方法取决于信贷风险是否大幅增加。

就应收贸易款项而言,本集团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允许的简化方法,其中要求全期预

期亏损须自首次确认应收款项时确认。

2.4.9 抵销金融工具

当有可合法强制执行之权利以抵销已确认金额,且有意按其净额作结算或同时变现资产和结算负债

时,有关金融资产与负债可互相抵销,并在综合财务状况表中呈报其净值。有关可合法强制执行之权

利不可取决于未来之事件而定,且必须可于正常业务过程中及本公司或其交易对手违约、无力偿债或

破产之情况下强制执行。

2.4.10 现金及现金等值物

于综合现金流量表中,现金及现金等值物包括手头现金、存放于银行之通知存款、原有到期日为三个

月或以内之其他短期高流通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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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11 股本

普通股分类为权益。

发行新股份或购股权增加之直接应占成本,于权益中列为所得款项之扣减项目(扣除税项)。

2.4.12 应付贸易款项及其他应付款项

应付贸易款项为在日常业务过程中自供应商取得货品或服务之付款责任。倘应付贸易款项及其他应付

款项于一年或以内(倘长于一年,则为业务正常营运周期)到期,则分类为流动负债,否则,该等款项

则呈列为非流动负债。

应付贸易款项及其他应付款项初步按公平值确认,其后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销成本计量。

2.4.13 金融负债

本集团其他金融负债以实际利率法按摊销成本计量。

于初步确认后,金融负债使用实际利率法按摊销成本列账。金融负债贴现值之增加及对估计最终赎回

金额之任何调整,于综合收益表确认为融资费用。

倘于有关合约之特定责任获解除、取消或到期,则取消确认金融负债。现有金融负债条款之重大修订

以抵销原有金融负债并确认新金融负债之方式入账,其差额已于综合收益表内确认。


83二零二四╱二五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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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其他可能重大会计政策概要(续)

2.4.14 借款

借款初步按公平值扣除已产生交易成本后确认。借款其后按摊销成本列账,所得款项(扣除交易成本)

与赎回价值间之任何差额则于借款期内以实际利率法于综合收益表内确认。

倘可能提取部分或全部贷款额度,就设立贷款融资已付费用将确认为贷款之交易成本。在此情况下,

有关费用将递延入账直至提取贷款。倘并无迹象显示可能提取部分或全部贷款额度,则有关费用将被

资本化为流动资金服务之预付款项,并于有关贷款额度期内摊销。

当合约中规定之责任解除、取消或届满时借款从综合财务状况表中剔除。已消除或转移给另一方之金

融负债之账面值与已付代价(包括已转移之任何非现金资产或承担之负债)之间的差额,在综合收益表

中确认为其他收入或融资成本。

除非本集团有权无条件将负债之结算递延至报告期终后最少十二个月,否则借款分类为流动负债。

2.4.15 借款成本

收购、兴建或生产合资格资产(为须耗用一段长时间以达致其拟定用途或供出售之资产)直接应占之一

般及特定借款成本加入该等资产成本,直至该等资产大致可达至其拟定用途或供出售时为止。

特定借款拨付作合资格资产支出前进行暂时投资所赚取之投资收入,于可拨充资本之借款成本中扣

除。

其他借款成本于其产生期间支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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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其他可能重大会计政策概要(续)

2.4.16 即期及递延所得税

期内所得税开支为根据各司法权区的适用所得税率按即期应课税收入计算的应付税项,有关税率乃

根据暂时差额及未动用税务亏损产生的递延税项资产及负债的变动作出调整。

(a) 即期所得税

即期所得税开支以本公司、其附属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营运及产生应课税收入所在国

家于报告期终已颁布或实质颁布之税法为基准计算。管理层定期就适用税务规例须作出诠释

之情况评估报税单内所采取之方式,并考虑税务机关是否有可能接受未能确定的税收待遇。

本集团根据最有可能出现的金额或预期价值(视乎何者能更准确预测不确定因素的解决方案而

定),计量其税收余额。

(b) 递延所得税

递延所得税就资产及负债之税基与综合财务报表所示账面值间之暂时差额,以负债法悉数计

提拨备。然而,倘于初步确认商誉产生递延税项负债,则不会确认递延税项负债。倘于非业

务合并之交易中初次确认资产或负债而产生递延所得税,而交易当时并无影响会计处理及应

课税溢利或亏损,则亦不会将递延所得税入账,且不产生相等的应纳税及可抵扣暂时性差

异。递延所得税按于报告期终前已颁布或实质颁布,并以在变现有关递延所得税资产或清偿

递延所得税负债时预期将会适用之税率(及法例)厘定。

有关投资物业的递延税项负债按公平值计量,其于假设该物业将透过出售全部收回时厘定。

倘仅于可能有未来应课税金额将可供使用以动用暂时性差额及亏损时,确认递延税项资产。


85二零二四╱二五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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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16 即期及递延所得税(续)

(b) 递延所得税(续)

并未就海外经营投资的账面值与税务亏损之间暂时性差额确认递延税项负债及资产,该情况

下该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额的拨回时间以及差额在可预见将来很可能不会拨回。

递延税项资产及负债于拥有法定可强制性执行权利抵销流动税项资产及负债以及递延税项

结余有关同一税务机关时抵销。流动税项资产及税务负债于实体拥有法定可强制性执行权利

抵销及计划按净额基准结算,或在变现资产的同时清偿负债时予以抵销。

流动递延税项于损益内确认,惟与于其他综合收益或直接于权益确认的项目相关除外。于此

情况下,税项亦分别于其他综合收益或直接于权益中确认。

2.4.17 雇员福利

退休金责任

本集团为香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及意大利雇员设立多个界定供款计划。界定供款计划为本集

团向公开或私人管理之退休金保险计划作出强制、合约或自愿性质之界定供款之退休金计划。倘基金

所持有资产并不足以支付所有雇员有关雇员于当期及过往期间服务之福利,本集团并无法律或推定责

任作进一步供款。供款于到期时确认为雇员福利开支。预缴供款确认为资产,惟须以可获现金退款或

扣减日后供款为限。

(a) 本集团于香港的雇员

本集团根据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香港法例第485章)为其若干雇员经营一项定额供款强制性

公积金退休福利计划(「强积金计划」)。根据强积金计划,本集团及雇员各自须按雇员相关收

入的5%向强积金计划供款,每月相关收入上限为30,000港元,根据强积金计划规定于应付时

计入损益。强积金计划的资产与本集团资产分开存放于受托人管理的基金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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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其他可能重大会计政策概要(续)

2.4.17 雇员福利(续)

退休金责任(续)

(a) 本集团于香港的雇员(续)

本集团亦为其若干雇员经营一项根据职业退休计划条例(香港法例第426章)注册的定额供款雇

员退休计划(「职业退休计划」),该计划的资产与本集团的资产分开,由受托人管理的基金独

立持有。本集团按合资格雇员基本薪金的5%向职业退休计划供款,该等供款根据职业退休计

划的规定于应付时计入损益。当雇员在其于本集团雇主供款的权益完全归属前离开职业退休

计划时,本集团持续应付供款可能会因没收供款的相关金额而减少。

(b) 本集团于中国的雇员

根据中国政府之有关法规,中国附属公司参与当地市政府之退休福利计划(「计划」),据此,

中国附属公司须按其雇员基本薪金之若干百分比,向计划作出退休福利供款。当地市政府承

诺会承担中国附属公司雇员之退休福利责任。根据计划作出之供款于产生时在综合收益表内

扣除。

(c) 本集团于意大利的雇员

本集团于意大利经营的附属公司雇员必须参加由国家运营的退休金计划(「意大利退休金计

划」)。该等附属公司须按其工资总额的一定百分比向意大利退休金计划供款。供款根据意大

利退休金计划的规定于应付时自损益中扣除。


87二零二四╱二五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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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其他可能重大会计政策概要(续)

2.4.18 以股份为基础之偿付

本集团设有以权益结算、以股份为基础之报酬计划,据此,实体自雇员收取服务作为本公司及其两间

附属公司购股权之代价。就换取雇员提供服务而授出购股权之公平值确认为开支。将予支销之总额乃

参照所授出购股权之公平值厘定:

  • (例如实体的股价);
  • (例如盈利、销售增长目标及在一段特定时间内留任实

体之雇员)的影响;及

  • (例如规定雇员于特定期间储蓄或持有股份)之影响。

总开支于归属期内确认,即满足所有特定归属条件的期间。

于各报告期终,本集团会根据非市场表现及服务条件修订所估计预期归属之购股权数目,并于综合收

益表内确认修订原有估计之影响(如有),并对权益作出相应调整。

此外,在某些情况下,雇员可能在授出日期之前提供服务,因此授出日期的公平值就确认服务开始期

与授出日期之期间内的开支作出估计。

于购股权获行使时,本公司会发行新股份。所收取所得款项扣除任何直接应占交易成本后计入股本及

股份溢价。

本公司就其权益工具向本集团附属公司的雇员授予的购股权被视为出资。经参考授予日期的公平值计

量,雇员服务的公平值于归属期内确认为对附属公司投资的增加,并相应贷记母公司账户中的权益。


力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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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其他可能重大会计政策概要(续)

2.4.19 拨备

如本集团因过往事件须承担现有法定或推定责任,而履行该责任可能须流出资源及该责任所涉及金额

能够可靠估计时,则须确认拨备。本集团并不就未来之经营亏损确认拨备。

如出现多项类似责任,履行该等责任是否须流出资源之可能性在整体考虑该等责任之类别后厘定。即

使同类别责任中任何一项可能须流出资源之机会不大,但仍会确认拨备。

拨备乃利用可反映资金时间价值之目前市埸评估及责任特定风险之除税前比率,以预计须用作履行责

任之开支现值计量。因时间消耗导致之拨备增加会确认为利息开支。

2.4.20 或然负债

或然负债乃因过去事件而可能出现之责任,而仅视乎日后会否出现一项或多项非本集团可完全控制之

不确定事件而确定其出现。其亦为因过去事件而产生之现有责任,惟由于不大可能须流出经济资源或

未能就该责任之数额作可靠估计而并无确认。

或然负债不会确认,但会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披露。倘情况有变可能导致经济资源流出时,或然负债

将确认为拨备。

2.4.21 政府补贴及增值税退款

政府补贴于可合理确认将获得补贴及将符合所有附带条件时,按其公平值确认。有关本集团产生之开

支之补贴于与计划赔偿之开支相对之所需期间内,在综合收益表递延处理及确认。有关购置物业、厂

房及设备之补贴自该资产之账面值扣除,致使补贴透过减少折旧开支于可予相应折旧资产之年期内确

认为收入。

增值税退款于能够合理保证收取有关款项及本集团将符合其附带条件时确认。


89二零二四╱二五年度报告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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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其他可能重大会计政策概要(续)

2.4.22 股息收入

股息收入于收取付款的权利确立时确认。

2.4.23 租赁

租赁在租赁资产可供本集团使用之日确认为一项使用权资产及一项相应负债。

合约可能包含租赁和非租赁组成部分。本集团根据租赁和非租赁组成部分的相对独立价格,将合约中

的代价分配至租赁和非租赁组成部分。

租赁条款乃按个别基准磋商,包含各种不同条款及条件。租赁协议并无施加任何契诺,惟出租人持有

的租赁资产中的担保权益则除外。租赁资产不可用作借贷的抵押。

租赁产生之资产及负债初步以现值进行计量。租赁负债包括以下租赁付款之净现值:

  • (包括实质固定付款),扣除任何应收租赁优惠;及
  • (倘租期反映本集团行使该选择权)。

租赁付款采用租赁所隐含之利率予以贴现。倘该利率难以厘定(本集团之租赁一般属此类情况),则使

用承租人之增量借款利率,即个别承租人在类似经济环境中以类似条款、担保及条件借入获得使用权

资产类似价值之资产所需资金所必须支付的利率。

租赁付款于本金及融资成本之间作出分配。融资成本于租期内自损益扣除,以计算出各期间负债余额

之固定周期利率。


力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90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2 编制基准及会计政策变动以及披露(续)

2.4 其他可能重大会计政策概要(续)

2.4.23 租赁(续)

使用权资产按成本计量,包括以下各项:

  • ,减去所得之任何租赁优惠;及

使用权资产一般以直线法按资产可使用年期与租期两者之较短者折旧。倘本集团可合理确定会行使购

买选择权,则使用权资产按相关资产之可使用年期折旧。

与短期租赁相关之付款以直线法于损益中确认为开支。短期租赁指租期为12个月或少于12个月之租

赁。

本集团以出租人身份从经营租赁获取的租赁收入于租期内按直线法于收入内确认。获取经营租赁产生

的初始直接成本会加入相关资产之账面值,并于租期内按确认租赁收入之相同基准确认为开支。个别

租赁资产按其性质计入综合财务状况表。本集团无需因采纳新租赁准则而对以出租人身份持有资产之

会计处理作任何调整。

2.4.24 股息分派

向本公司股东分派股息于本公司股东或董事(倘合适)批准派付股息之期间内在本集团及本公司的财务

报表中确认为负债。


91二零二四╱二五年度报告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3 财务风险管理

3.1 财务风险因素

(a) 市场风险

诚如下文所述,本集团业务承受有关利率及外币汇率变动之财务风险。本集团承受之市场风险或管理

及计量有关风险之方式概无任何重大变动。

(i) 利率风险

诚如附注18及21所载,由于按现行市场利率计息之受限制银行结余、现金及现金等值物以及

借款之现行市场利率出现波动,本集团须承受现金流量利率风险。管理层将于有需要时考虑

对冲重大利率风险。

于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并无任何利率掉期合约。

利率敏感度

以下敏感度分析乃根据于报告期终就银行存款及借款利率承受之风险厘定。就浮息借款及银

行存款而言,分析乃假设于报告期终尚未偿还之负债╱资产金额于整年内仍未偿还。向主要

管理人员作出利率风险内部汇报时使用香港银行同业拆息100个基点之增减,代表管理层对利

率之合理可能变动作出之评估。

倘利率增加╱减少100个基点而所有其他变数维持不变,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之除税前溢利将会减少╱增加5,698,000港元╱14,059,000港元(二零二四年:除税前溢

利增加╱增加2,283,000港元╱8,154,000港元)。

(i) 外汇风险

本集团个别主要附属公司之功能货币为人民币(「人民币」)、欧元(「欧元」)及港元。本集团大

部分地方业务买卖以当地之功能货币进行交易,因此外汇交易风险并不重大。

以港元作为功能货币之公司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倘人民币兑港元贬值╱升值5%而所有其他变数维持不变,截至

该日止年度之除税前溢利将会减少╱增加约3,319,000港元(二零二四年:13,896,000港元),主

要由于换算以人民币计值之现金及现金等值物录得汇兑亏损╱收益。


力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92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3 财务风险管理(续)

3.1 财务风险因素(续)

(a) 市场风险(续)

(i) 外汇风险(续)

以人民币作为功能货币之公司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倘美元兑人民币贬值╱升值5%而所有其他变数维持不变,截至

该日止年度之除税前溢利将会减少╱增加约2,433,000港元(二零二四年:990,000港元),主要

由于换算以美元计值之现金及银行存款录得汇兑亏损╱收益。

本集团并无外币对冲政策。然而,本集团管理层会监察外汇风险,并考虑于有需要时对冲重

大外币风险。

(b) 信贷风险

(i) 风险管理

本集团之信贷风险主要来自其应收贸易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银行存款及本集团为其客户提

供之担保。本集团并无高度集中之信贷风险。管理层设有政策持续监察该等信贷风险。

在银行及财务机构方面,存款只存放于信誉良好之银行。至于客户信贷风险方面,本集团设

有政策,确保向信誉及信用良好之客户进行销售及授出担保,该等客户须拥有适当财政能力

及信贷记录。本集团亦制定其他监察程序,以确保采取跟进措施收回逾期债项。此外,本集

团定期审阅各项个别应收贸易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之可收回金额,以确保就无法收回金额作

出足够之减值亏损。

(i) 金融资产减值

应收贸易款项

本集团的应收贸易款项须遵守预期信贷亏损模式。本集团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之简化

方式计量预期信贷亏损,该方法就所有应收贸易款项使用全期预期亏损拨备。

为计量预期信贷亏损,本集团按照客户账目的性质及共享的信贷风险特征将其应收贸易款项

分类。

预期亏损率乃基于客户的付款状况及已经历的相关历史信贷亏损而定。历史亏损率会予以调

整以反映有关影响客户结清应收款项的能力的宏观因素的现时及前瞻性资料。


账面总值亏损拨备账面净值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129,370(116,310)13,060
3,072,682(39,248)3,033,434
3,202,052(155,558)3,046,494

93二零二四╱二五年度报告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3 财务风险管理(续)

3.1 财务风险因素(续)

(b) 信贷风险(续)

(i) 金融资产减值(续)

应收贸易款项(续)

在该基准上,于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的应收贸易款项亏损拨备厘定如下: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按个别基准作出的拨备

按合并基准作出的拨备(附注)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账面总值亏损拨备账面净值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按个别基准作出的拨备99,411(94,815)4,596

按合并基准作出的拨备(附注)2,502,793(31,607)2,471,186

2,602,204(126,422)2,475,782


即期逾期90天内逾期91至 180天逾期181至 365天逾期365天 以上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0.30%0.88%1.26%2.65%7.82%
1,768,22 2518,71 4308,33 9229,84 9247,55 83,072,68 2
5,32 54,58 13,87 36,09 919,37 039,24 8

力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94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3 财务风险管理(续)

3.1 财务风险因素(续)

(b) 信贷风险(续)

(i) 金融资产减值(续)

应收贸易款项(续)

附注: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预期信贷亏损率

账面总值-应收贸易款项

按合并基准作出的亏损拨备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即期逾期90天内

逾期91至

180天

逾期181至

365天

逾期365天

以上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预期信贷亏损率0.50%0.95%1.43%3.37%11.18%

账面总值-应收贸易款项1,644,177461,047155,177131,181111,2112,502,793

按合并基准作出的亏损拨备8,1714,3662,2154,42012,43531,607

应收贸易款项减值亏损呈列为经营溢利内的减值亏损净额。其后收回先前已撇销的款项于同一项目内入账。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126,422
30,059
(1)
(922)
155,558

95二零二四╱二五年度报告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3 财务风险管理(续)

3.1 财务风险因素(续)

(b) 信贷风险(续)

(i) 金融资产减值(续)

应收贸易款项(续)

于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应收贸易款项亏损拨备与期初亏损拨备的对账如下: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期初亏损拨备125,642

应收贸易款项减值拨备-净额5,555

年内撇销为不可收回的应收款项(2,567)

汇兑调整(2,208)

期末亏损拨备126,422

按摊销成本计量的其他金融资产

按摊销成本计量的其他金融资产包括其他应收款项及按金以及应收票据。管理层认为,鉴于

该等按摊销成本计量的其他金融资产的历史结算模式及对手方的前瞻性可收回性分析,其信

贷风险低,故并无就该等其他金融资产计提任何拨备。经评估,预期信贷亏损极低。

现金及银行结余

现金及银行结余亦遵守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的减值规定。管理层认为本集团现金及银行结

余存放于独立评级且具备较高信用评级的银行。由于该等银行过去无违约纪录,管理层预期

不会因彼等不履约而造成任何重大亏损。

(c) 流动资金风险

本集团之政策为定期监察现时及预期流动资金需求及其是否符合贷款契约,以确保其维持充足现金储

备,以及从主要财务机构获得充足融资额度,以应付其短期及长期流动资金需求。倘预期有违反贷款

契约,本集团将与贷方沟通,以适时取得豁免及╱或纠正该违反事项。本集团亦密切监察其附属公司

之现金流量。一般而言,本公司附属公司于举办筹集贷款及投资盈余现金等活动时须获本公司批准。


应要求一年内超过一年 但不多于 两年超过两年 但不多于 五年超过五年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1,881,0121,881,012
14,09452,2543,126267,529337,003
1,838,1821,838,182
481,820481,820
173,4532,071,4211,103,8933,348,767
13,85812,57129,57320,97676,978
1,881,0122,347,954238,2782,104,1201,392,3987,963,762

力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96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3 财务风险管理(续)

3.1 财务风险因素(续)

(c) 流动资金风险(续)

下表为于报告期终本集团金融负债之合约到期详情。该表以本集团最早须还款之日期为基准,根据未

贴现金流量编制: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非衍生金融负债

附有应要求偿还条款的银行

借款(附注i)

其他银行借款及利息付款

应付贸易款项及应付票据

其他应付款项

赎回负债及利息付款

租赁负债及利息付款


1,395,532313,592231,8001,940,924

97二零二四╱二五年度报告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3 财务风险管理(续)

3.1 财务风险因素(续)

(c) 流动资金风险(续)

应要求一年内

超过一年

但不多于

两年

超过两年

但不多于

五年超过五年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非衍生金融负债

附有应要求偿还条款的银行

借款(附注i)1,505,435–1,505,435

其他银行借款及利息付款–52,49619,8203,190295,183370,689

应付贸易款项及应付票据–1,604,840–1,604,840

其他应付款项–306,902–306,902

赎回负债及利息付款–174,6761,052,5062,159,0363,386,218

租赁负债及利息付款–12,37411,86030,81128,26583,310

1,505,4351,976,612206,3561,086,5072,482,4847,257,394

附注:

(i) 结余包括按于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未偿还借款及相关条款计算之利息付款,并无计及借款金额

任何其后变动。浮息利率乃以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之现行利率(二零二四年:相同)为基准。

期限分析-根据预定还款期附有应要求偿还条款的

银行借款(包括应付利息)

一年

内超过一年

但不多于

两年

超过两年

但不多于

五年超过五年流出总额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1,125,599365,81663,637–1,555,052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2,148,860
(1,560,253)
588,607
4,116,554
14.3%

力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98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3 财务风险管理(续)

3.2 资本风险管理

本集团之资本管理目标为保障本集团有能力按持续经营基准继续经营,以为股本持有人带来回报及为其他权

益持有人带来利益,并维持最佳资本架构以降低资本成本。为维持或调整资本架构,本集团可能会调整支付

予股东之股息金额、发行新股份或出售资产以降低债务。

本集团以资本负债比率为基准监控资本。资本负债比率按负债净额除以权益总额计算。负债净额按借款总额

扣除现金及现金等值物计算。权益总额于综合财务状况表列示。

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之策略与二零二四年维持不变,务求将资本负债比率维持在

75%以下。资本负债比率如下: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借款总额(附注21)1,792,919

减:现金及现金等值物(附注18(a))(2,375,176)

负债净额(582,257)

权益总额4,016,099

资本负债比率(附注)不适用

附注: 资本负债比率增加乃主要由于因年内生产效率及产能增加而借入新银行借款所致。


第一级第二级第三级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92,39192,391
第一级第二级第三级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9,5119,511

99二零二四╱二五年度报告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3 财务风险管理(续)

3.3 公平值估计

按公平值列账之金融工具根据估值法之不同分析级别界定如下:

  • (未经调整)(第一级)
  • ,惟可直接(即作为价格)或间接(即源自价格)观察之资产或负债输入数据(第

二级)

  • (即不可观察之输入数据)(第三级)

下表呈列于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按公平值计量之金融资产。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金融资产

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的

金融资产(附注16)

金融负债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金融

负债(附注16)


按公平值 计入其他 全面收益的 金融资产 非上市 股权投资
千港元
5,495
87,912
(1,016)
92,391

力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100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3 财务风险管理(续)

3.3 公平值估计(续)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第一级第二级第三级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金融资产

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的金融

资产(附注16)–5,4955,495

各公平值等级分类之间并无金融资产及负债转移。

第三级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公平值计量对账:

金融资产

于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结余

添置(附注16)

汇兑差额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结余


按公平值计入 损益的 金融负债 应付或然代价
千港元
9,398
113
9,511
113

101二零二四╱二五年度报告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3 财务风险管理(续)

3.3 公平值估计(续)

按公平值

计入其他

全面收益的

金融资产

非上市

股权投资

千港元

金融资产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结余5,682

汇兑差额(187)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结余5,495

金融负债

于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结余

添置(附注16)

公平值变动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结余

于综合收益表中就年终持有之该等工具确认之未变现亏损总额


于二零二五年 三月三十一日
1.49
20.4%
于二零二五年 三月三十一日
3.27%

力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102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3 财务风险管理(续)

3.3 公平值估计(续)

采用重大不可观察之数据(第三级)作出之公平值计量

有关采用重大不可观察之数据(第三级)作出之公平值计量的量化资料如下:

(a) 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的金融资产-非上市股权投资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非上市股权投资估值采用之关键不可观察假设如下:

估值技术不可观察数据

市场法(校准)市销率倍数

缺乏流通性折让率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用于计算公平值之市销率倍数为1.49。倘市销率倍数上升1%,将使

其他全面收益增加795,000港元。市销率倍数越高,公平值越高。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用于计算公平值之缺乏流通性折让率为20.4%。倘缺乏流通性折让率

上升1%,将使其他全面收益减少3,000,000港元。缺乏流通性折让率越高,公平值越低。

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并无重大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之金融资产。

(b)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负债-应付或然代价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应付或然代价估值采用之关键不可观察假设如下:

估值技术不可观察数据

贴现金流分析贴现率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用于计算公平值之贴现率为3.27%。倘贴现率上升1%,将使损益减少

175,000港元。贴现率越高,公平值越低。


103二零二四╱二五年度报告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3 财务风险管理(续)

3.3 公平值估计(续)

本集团之「应收贸易款项、应收票据及其他应收款项」、「按金」、「按短期银行存款」、「受限制银行结余」、

「现金及现金等值物」、「应付贸易款项、应付票据及其他应付款项」、「租赁负债」及「赎回负债」均并非为按公

平值计值之金融资产及负债。于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该等金融资产及负债之账面值与彼

等各自之公平值相若。本集团借款之账面值与其公平值相若,原因为按固定利率计息之贷款的贴现影响属不

重大或贷款按浮动利率计息。

3.4 抵销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

概无重大相互抵销、可执行总抵销安排及类似协议。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92,391
9,511
197,749
3,733,791
240,992
108,696
1,560,253
5,841,481
1,838,182
481,820
2,148,860
69,844
2,482,868
7,021,574

力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104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3 财务风险管理(续)

3.5 按类别划分之金融工具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的金融资产

-非上市权益投资5,495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负债

-应付或然代价–

按摊销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其他应收款项及按金231,094

-应收贸易款项及应收票据2,983,599

-受限制银行结余151,340

-短期银行存款–

-现金及现金等值物2,375,176

总计5,741,209

按摊销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应付贸易款项及应付票据1,604,840

-其他应付款项306,902

-借款1,792,919

-租赁负债73,966

-赎回负债2,353,625

总计6,132,252


105二零二四╱二五年度报告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4 关键会计估计及判断

估计及判断乃根据以往经验及其他因素持续评估,包括在有关情况下被认为合理之预计未来事件。本集团作出与未

来相关之估计及假设。顾名思义,得出之会计估计甚少与相关实际结果相同。对下一个财政年度之资产及负债账面

值可能构成重大调整之重大风险估计及假设之讨论如下。

(a) 存货减值拨备

本集团检讨存货账面值,以确保按成本及可变现净值之较低者入账。评估可变现净值及作出适当拨备时,管

理层利用其判断确定陈旧存货,并考虑存货之实质条件、年限、市况及生产及出售类似性质项目之过往经

验。倘预期与原先估计有别,则有关差异将影响有关估计发生改变期间存货之账面值及存货之减值亏损。

(b) 应收贸易款项减值拨备

本集团集合风险特征相似的应收账款,然后评估共同或个别账款收回的可能性,从而确定拨备额。拨备反映

全期预期信贷亏损,即应收贸易款项在预期还款期内的潜在违约事件,按发生违约的加权概率计算。在厘定

预期信贷亏损拨备水平时须运用判断力,考虑客户的信贷风险特征,按情况以共同及个别组合评估收回的可

能性及有关宏观经济因素的前瞻性资料。尽管拨备被视为适当,但估算基准或经济环境的变化,可能导致已

列账的拨备水平有变,因而令扣除或计入综合收益表的金额受到影响。

(c) 所得税及递延所得税

本集团须缴付多个司法权区之所得税。日常业务中存在若干无法厘定最终税项之交易及计算。倘该等事宜之

最终评税结果有别于最初列账之金额,则有关差额将会影响厘定有关金额期间之所得税及递延税项拨备。

与若干暂时差额及税项亏损有关之递延所得税资产,于管理层认为可能出现未来应课税溢利以抵销可供运用

之暂时差额或税项亏损时确认。与中国内地注册成立之附属公司之未分配溢利有关之递延所得税负债,乃于

管理层预期可透过股息收回于该等附属公司之投资时确认,除非估计该等股息将不会于可见将来派付则另作

别论。倘该等预测与原来估计不同,则有关差额将会影响有关估计变更期间确认之递延税项资产、递延税项

负债及所得税支出。


力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106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4 关键会计估计及判断(续)

(d) 非金融资产之减值

倘出现任何事件或情况变动显示可能无法收回物业、厂房及设备、使用权资产及无形资产之账面值,如资产

市值下跌及利率大幅上升,以致可能影响用于计算资产可收回金额之贴现率时,则须进行减值检讨。

管理层需要作出有关资产减值之判断,尤其是评估:(i)是否已发生可能显示有关资产价值或不可收回之事

件;(i)可收回款项(公平值减销售成本或估计继续在业务中使用资产所带来之未来现金流量之净现值(以较高

者为准)能否支持该项资产之账面值;(i)资产市值下跌及利率或其他市场比率上升会否可能影响用于计算资

产可收回金额之贴现率;(iv)是否有任何资产已过时或任何终止或重组之计划;及(v)于编制现金流量预测时使

用适当之主要假设,包括该等现金流量预测是否应用适当比率贴现。管理层选用以评估减值之假设(包括现

金流量预测中采用之贴现率或增长率假设)若有变动,可能对减值测试中使用之净现值产生影响,因而影响

本集团之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

(e) 物业、厂房及设备之估计可使用年期

本集团拥有大量物业、厂房及设备。本集团厘定估计可使用年期及剩余价值,以确定各呈报期之折旧支出金

额。该等估计乃根据性质和功能类似之物业、厂房及设备之过往实际可使用年期及剩余价值作出。如可使用

年期或剩余价值与之前估计者不同,本集团将修订折旧支出,或将撇销或撇减已弃置或出售之技术过时或非

策略性资产。

(f) 投资物业之公平值

投资物业之公平值采用估值技术厘定。有关判断及假设之详情于附注8披露。

(g) 透过合营企业投资产生的可识别资产及负债之估值

本集团于本年度投资一间合营企业。收购价按所收购可识别资产及所承担负债之公平值进行分配,因而确认

名誉商誉。管理层在外聘估值师协助下,评估所收购可识别资产及所承担负债之公平值,完成收购价分配。

此公平值之厘定依赖管理层就公平值评估所作之重大估计。


压铸机注塑机CNC 加工中心分部合计对销合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3,866,5581,757,520200,8815,824,9595,824,959
33,71733,717(33,717)
3,900,2751,757,520200,8815,858,676(33,717)5,824,959
475,06090,614(11,318)554,356554,356
(18,636)
18,124
(65,923)
(4,077)
(8,043)
475,801

107二零二四╱二五年度报告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5 分部资料

本集团根据主要业务决策者(「主要业务决策者」)审阅以作出策略性决定之内部报告界定其经营分部。分部业绩指各

可呈报分部之年内扣除企业开支前之经营溢利。此乃向本集团管理层呈报以进行资源分配及评估分部表现之计量方

式。

用于呈报分部业绩之计量方式为「经营溢利」,即扣除企业开支、融资收入、融资成本、应占联营公司亏损、应占合

营企业亏损及所得税开支前之溢利。为计算出经营业绩,本集团之业绩已就并非特定归于个别分部的项目作出进一

步调整。

本集团分为三个主要可呈报分部。

(i) 压铸机(「压铸机」)

(i) 注塑机

(i) 电脑数控(「CNC」)加工中心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分部业绩如下:

收入

对外销售

分部间销售

业绩

分部业绩

企业开支

融资收入

融资成本

应占联营公司亏损

应占合营企业亏损

除所得税前溢利


力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108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5 分部资料(续)

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分部业绩如下:

压铸机注塑机

CNC

加工中心分部合计对销合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收入

对外销售4,243,5371,425,401168,4355,837,373–5,837,373

分部间销售45,503–7,20552,708(52,708)–

4,289,0401,425,401175,6405,890,081(52,708)5,837,373

业绩

分部业绩541,18085,74713,899640,826–640,826

企业开支(20,537)

融资收入16,923

融资成本(76,411)

与城市更新项目有关的已

没收按金38,462

应占联营公司亏损(265)

除所得税前溢利598,998


压铸机注塑机CNC加工中心合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7,739,2222,072,8342,016,60911,828,665
85,587
11,914,252
5,929,2391,439,350375,7277,744,316
53,382
7,797,698

109二零二四╱二五年度报告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5 分部资料(续)

分部间之销售乃按公平基准进行。向主要业务决策者呈报来自外部之收入时,按与综合收益表一致之方式计量。

分部资产及负债

以下为本集团按可呈报分部分析之资产及负债。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资产

分部资产

未分配资产

综合资产总值

负债

分部负债

未分配负债

综合负债总额


力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110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5 分部资料(续)

分部资产及负债(续)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压铸机注塑机CNC加工中心合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资产

分部资产7,201,5591,693,1901,991,37910,886,128

未分配资产19,695

综合资产总值10,905,823

负债

分部负债5,555,3851,096,546227,7646,879,695

未分配负债10,029

综合负债总额6,889,724

为监察分部表现及于分部间分配资源:

  • ,所有资产会分配至各可呈报分部。
  • ,所有负债会分配至各可呈报分部。

压铸机注塑机CNC加工中心未分配合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599,17625,897232,4084857,485
180,22251,80627,073160259,261
2,249,4091,151,596115,9433,516,948
(167,443)5,83910,670(150,934)
737,272238,41832,8401,008,530
2,2681,886(4,214)(60)
27,501(3,777)6,33530,059

111二零二四╱二五年度报告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5 分部资料(续)

包括于分部业绩或资产计量中之款额如下: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非流动资产增加(附注)

折旧及摊销

所使用的原材料及耗材

制成品及在建工程存货变动

员工成本

存货拨备撇减╱(拨回)

应收贸易款项减值拨备╱(拨回)净额

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压铸机注塑机CNC加工中心未分配合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非流动资产增加(附注)526,35535,22566,828800629,208

折旧及摊销155,84350,25325,60613231,715

所使用的原材料及耗材2,331,792856,54720,000–3,208,339

制成品及在建工程存货变动41,51172,917(27,271)–87,157

员工成本760,051176,61431,242–967,907

存货撇减拨备拨回(22,084)(4,510)(17,214)–(43,808)

应收贸易款项减值拨备净额2,5051,2841,766–5,555

附注: 非流动资产不包括于合营企业之权益、于联营公司之权益、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的金融资产、应收贸易款项及应收票据之

非流动部分及递延所得税资产。


来自外部客户之收入非流动资产(附注i)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千港元
4,501,755 – 265,461 428,078 250,534 391,545
4,920,5133,461,829
18,186
266,03778,416
229,65313,459
145,5254,275
263,23167,299
5,837,373
5,824,9593,643,464

力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112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5 分部资料(续)

截至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两个年度,本集团概无个别客户占本集团收入10%或以上。

地区资料

本集团之地区分类收入乃按付运产品之最终目的地厘定,而非流动资产之地点乃按资产所在地厘定,详情如下:

中国内地

香港

欧洲

北美洲

中美洲及南美洲

其他国家

附注:

(i) 非流动资产不包括于合营企业之权益、于联营公司之权益、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的金融资产、应收贸易款项及应收票据之

非流动部分及递延所得税资产。


2,800 260 23 11,294 14,377 – 116 – 1,075 1,191 – (49) (2) (4,689) (4,740) – (2) – (106) (108)
2,800 325 21 7,574 10,720
2,800 5,588 3,632 79,942 91,962 – (5,263) (3,611) (72,368) (81,242)
2,800 325 21 7,574 10,720

113二零二四╱二五年度报告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6 无形资产

商誉商标专利

开发成本

及其他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

成本2,8005,4613,63475,00086,895

累计摊销–(5,267)(3,605)(62,832)(71,704)

账面净值2,8001942912,16815,191

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

年初账面净值2,8001942912,16815,191

添置–105–4,9475,052

摊销–(37)(4)(5,722)(5,763)

汇兑差额–(2)(2)(99)(103)

年终账面净值2,8002602311,29414,377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成本2,8005,5073,63379,33491,274

累计摊销–(5,247)(3,610)(68,040)(76,897)

账面净值2,8002602311,29414,377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

年初账面净值

添置

摊销

汇兑差额

年终账面净值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成本

累计摊销

账面净值

附注: 商誉乃分配至根据经营分部划分之本集团现金产生单位。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2,800

力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114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6 无形资产(续)

分配商誉之经营分部水平概要呈列如下: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压铸机2,800

现金产生单位之可收回金额乃根据使用价值计算结果厘定。有关计算采用经管理层批准之五年财务预算为基准之除

税前现金流量预测及使用估计增长率5%(二零二四年:5%)。假设终极增长率为3%(二零二四年:3%)及现有业务

范畴、业务环境及市况并无重大变动,就五年期后之现金流量作出推断。现金流量预测所用贴现率为14%(二零二四

年:14%),而管理层相信此反映有关分部之特定风险。管理层相信,任何主要假设之任何合理可能变动不会导致须

就商誉作出减值拨备(二零二四年:相同)。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并无就无形资产作出减值拨备(二零二四年:无)。


1,087,871 383,629 10,969 617,272 44,862 14,697 2,159,300 2,255 655,417 1,343 89,605 28,401 5,511 782,532 (965) – (41) (4,989) (383) (1,044) (7,422) (88,033) – (2,575) (118,769) (16,525) (5,350) (231,252) 272,255 (400,535) (88) 127,297 1,071 – – (12,073) (4,170) (86) (5,432) (367) (108) (22,236)
1,261,310 634,341 9,522 704,984 57,059 13,706 2,680,922
1,908,378 634,341 75,049 1,717,721 190,418 43,118 4,569,025 (647,068) – (65,527) (1,012,737) (133,359) (29,412) (1,888,103)
1,261,310 634,341 9,522 704,984 57,059 13,706 2,680,922

115二零二四╱二五年度报告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7 物业、厂房及设备

楼宇在建工程租赁物业装修厂房及机器

家具、

固定装置

及办公室设备汽车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

成本1,536,155168,78680,9171,408,546153,75736,4423,384,603

累计折旧(497,106)–(63,771)(863,993)(114,856)(25,922)(1,565,648)

账面净值1,039,049168,78617,146544,55338,90110,5201,818,955

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年初账面净值1,039,049168,78617,146544,55338,90110,5201,818,955

添置39,934393,909–68,17119,7798,603530,396

出售(2,282)–(55)(3,724)(1,332)(492)(7,885)

折旧(87,766)–(500)(102,676)(12,125)(3,589)(206,656)

重新分类48,957(173,502)(5,067)128,750879(17)–

转移投资物业至物业、厂房及

设备(附注8)84,519–84,519

汇兑差额(34,540)(5,564)(555)(17,802)(1,240)(328)(60,029)

年终账面净值1,087,871383,62910,969617,27244,86214,6972,159,300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成本1,656,101383,62974,6971,533,986164,30441,3213,854,038

累计折旧(568,230)–(63,728)(916,714)(119,442)(26,624)(1,694,738)

账面净值1,087,871383,62910,969617,27244,86214,6972,159,300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年初账面净值

添置

出售

折旧

重新分类

汇兑差额

年终账面净值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成本

累计折旧

账面净值


414,000 10,024 (4,424)
419,600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33,997
(6,867)
27,130

力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116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7 物业、厂房及设备(续)

折旧182,897,000港元(二零二四年:168,590,000港元)、4,315,000港元(二零二四年:2,406,000港元)及44,040,000港

元(二零二四年:35,660,000港元)已分别计入「销售成本」、「销售及分销费用」及「一般及行政费用」。

如附注21所详述,若干物业、厂房及设备已用作抵押本集团之银行借款作出抵押。

8 投资物业

千港元

按公平值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514,690

年内公平值增加(附注24)213

转移投资物业至物业、厂房及设备(附注7)(84,519)

汇兑差额(16,384)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

年内公平值增加(附注24)

汇兑差额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以下为就投资物业于综合收益表确认之金额: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租金收入33,799

产生租金收入之物业之直接经营开支(6,394)

27,405

如附注21所详述,若干投资物业已就本集团之银行借款作出抵押。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并无任何有关未来维修及保养之未有拨备的合约承担(二零二四年:无)。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之 公平值计量所采用者
相同资产在 活跃市场上 之报价 (第一级)其他重大 可观察 之数据 (第二级)重大 不可观察 之数据 (第三级)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419,600

117二零二四╱二五年度报告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8 投资物业(续)

重估收益计入综合收益表内「其他收益╱(亏损)净额」项下(附注24)。下表呈列按层级对按公平值计值之投资物业作

出之分析。

公平值等级

描述

经常性公平值计量:

投资物业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之

公平值计量所采用者

描述

相同资产在

活跃市场上

之报价

(第一级)

其他重大

可观察

之数据

(第二级)

重大

不可观察

之数据

(第三级)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经常性公平值计量:

投资物业–414,000

于年内,第一级、第二级及第三级间概无转移。


16,900 397,100 414,000 100 9,924 10,024 – (4,424) (4,424)
17,000 402,600 419,600
100 9,924 10,024

力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118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8 投资物业(续)

采用重大不可观察之数据(第三级)作出之公平值计量

香港中国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17,690497,000514,690

年内公平值(减少)╱增加(790)1,003213

转移投资物业至物业、厂房及设备–(84,519)(84,519)

汇兑差额–(16,384)(16,384)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16,900397,100414,000

于综合收益表中就年终持有之投资物业计入「其他收益╱

(亏损)净额」项下之年内未变现(亏损)╱收益总额(790)1,003213

于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

年内公平值增加

汇兑差额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于综合收益表中就年终持有之投资物业计入「其他收益╱

(亏损)净额」项下之年内未变现收益总额


119二零二四╱二五年度报告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8 投资物业(续)

本集团之估值流程

投资物业之公平值乃按独立专业测量师兼估值师利骏行测量师有限公司(「利骏行」)进行之估值厘定。利骏行为香港

测量师学会(「香港测量师学会」)成员,并具有适当资历及于相关地点类似物业之近期估值经验。

本集团财务部就财务报告目的对独立估值师之估值进行检讨。为配合本集团之中期及年度报告日期,财务部与估值

师最少每六个月开会一次,讨论估值流程及相关结果。

在各财政年度末,财务部会:

  • ;及

估值技术

估值符合香港测量师学会之估值准则,乃以大量采用不可观察之数据(如单价、贴现率等)之收入法及市场法为基

准,并计及对贴现率作出之重大调整,以考虑现有租约届满后之续约风险及空置率评估。

年内估值技术并无变动。


于 二零二五年 三月 三十一日 之公平值估值技术不可观察之 数据不可观察之 数据范围不可观察之数据与 公平值之关系
千港元
17,000收入法单价4,101港元╱平方呎单价越高,公平值越高
贴现率3%至6%贴现率越高,公平值越低
363,100收入法单价3,354港元╱平方米 至18,370港元╱ 平方米单价越高,公平值越高
贴现率3%至15%贴现率越高,公平值越低
39,500市场法单价11,957港元╱ 平方米单价越高,公平值越高
贴现率4.75%贴现率越高,公平值越低

力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120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8 投资物业(续)

使用重大不可观察之数据(第三级)作出公平值计量之资料

描述

香港物业

中国物业

发展中之中国物业

描述

二零二四年

三月

三十一日之

公平值估值技术

不可观察之

数据

不可观察之

数据范围

不可观察之数据与

公平值之关系

千港元

香港物业16,900收入法单价4,305港元╱平方呎单价越高,公平值越高

贴现率3%至5%贴现率越高,公平值越低

中国物业355,300收入法单价3,232港元╱平方米

至19,121港元╱

平方米

单价越高,公平值越高

贴现率4%至13%贴现率越高,公平值越低

发展中之中国物业41,800市场法单价13,253港元╱平方米单价越高,公平值越高

贴现率4.75%贴现率越高,公平值越低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428,439
59,837
7,005
495,281
12,214
57,630
69,844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10,692
10,801
1,776
23,269
2,105
9,623

121二零二四╱二五年度报告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9 租赁

本附注提供有关本集团作为承租人之租赁资料。

(i) 于综合财务状况表内确认之金额

综合财务状况表列示以下与租赁相关之金额: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使用权资产

土地使用权377,074

经营场所69,096

汽车4,323

450,493

租赁负债

流动10,103

非流动63,863

73,966

于年内,使用权资产增加73,762,000港元(二零二四年:93,760,000港元)。

如附注21所详述,若干土地使用权已用作抵押本集团之银行借款。

(i) 于综合收益表内确认之金额

综合收益表列示以下与租赁相关之金额: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使用权资产折旧开支

土地使用权8,576

经营场所9,019

汽车1,701

19,296

利息开支(计入融资成本)674

短期租赁相关开支8,184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就租赁(包括短期租赁)产生之现金流出总额为22,285,000港元(二零

二四年:19,453,000港元)。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72,585
(8,043)
64,542
二零二五年
50% 64%

力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122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9 租赁(续)

(i) 本集团之租赁活动及该等租赁之入账方式

本集团租赁多项物业、土地及汽车。租赁合约通常按1至50年之固定年期订立。

租期乃按个别基准磋商,并包含各项不同的条款及条件。租赁协议并无施加任何契诺,惟所租赁之资产(不

包括土地使用权)不得用作借款之担保。

10 于合营企业之权益

于四月一日

添置

应占亏损

于三月三十一日

非上市及对本集团而言并不重大之合营企业之详情如下:

名称业务结构形式

持有已发行

股份地点已发行及缴足股本

所持权益

主要业务及营业地点计量方法二零二四年

达劲有限公司有限责任香港1,000,000港元50%于香港从事研发权益法

Thixotropic Piston Injection

Technology GmbH(「TPI」)

(附注)

法团澳洲59,306欧元24%于澳洲从事制造及

销售周边设备

权益法

附注: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TPI由本集团及另一方持有,拥有权益分别为24%及76%。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本集团以总代价8,600,000欧元(约72,585,000港元)(包括或然代价1,114,000欧元(约9,398,000港元)将其于TPI的权益由24%增至

64%(附注16)。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3,232,000欧元(相等于约26,643,000港元)已结算。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余额

4,254,000欧元(相等于约36,545,000港元)已于其他应付款项确认(附注22)。于TPI的投资被分类为合营企业,因其相关活动的决策

需要本集团与另一方的一致同意。

达劲有限公司及TPI均为私营公司,彼等之股份概无可用的市场报价。本集团概无因于该等合营企业之权益而承担

或然负债或提供资金的承诺。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14,942
5,435
(4,077)
(119)
16,181
二零二五年
20.0% 42.5%

123二零二四╱二五年度报告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11 于联营公司之权益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于四月一日15,725

添置–

应占亏损(265)

汇兑差额(518)

于三月三十一日14,942

于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该非上市且董事认为对本集团而言不重大之联营公司详情如下:

名称

持有已发行

股份地点

主要业务及

营业地点注册股本之详情

所持权益

二零二四年

深圳市精工小额贷款

有限公司

中国于中国之小额贷款

业务

人民币101,000,000元20.0%

宁波因诺智能科技

有限公司

中国研发及实验性发展人民币10,000,000元不适用

附注: 深圳市精工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及宁波因诺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为私营公司,其股份概无可用的市场报价。本集团概无因于该联营公

司之权益而承担或然负债。


二零二五年
100% 85.41% 85.41%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力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124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12 主要附属公司

以下为于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之主要附属公司清单:

附属公司名称业务架构形式

注册成立地点及

法人实体类别

已发行╱注册

股本详情

本集团持有之

应占股本权益

主要业务及

营业地点二零二四年

由本公司直接持有之附属公司

佳镁有限公司

(前称为「佳诚企业

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英属处女群岛,有限公司2美元100%于香港投资控股

由本公司间接持有之附属公司

重庆力劲机械有限公司外商独资(「外商独

资」)

中国,有限公司8,800,000美元85.41%于中国销售压

铸机

阜新力劲北方机械有限

公司

外商独资中国,有限公司270,000,000港元85.41%于中国制造及

销售铸件

高镁有限公司(前称为

「高美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英属处女群岛,有限公司1美元100%于香港投资控股

鼎泰有限公司有限责任香港,有限公司1港元100%于香港投资控股

力劲机械厂有限公司有限责任香港,有限公司60,835,418港元100%于香港投资控股

力劲机械国际有限公司有限责任香港,有限公司151,417,696港元100%于香港销售压

铸机

力劲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台湾,有限公司新台币(「新台币」)

211,000,000元

100%于台湾制造及

销售CNC机器

力劲机械(深圳)有限公司外商独资中国,有限公司69,500,000港元100%于中国制造及

销售压铸机

力劲精密机械(昆山)

有限公司

外商独资中国,有限公司20,000,000美元100%于中国制造及

销售CNC机器


二零二五年
100% 100% 85.41% 100% 85.41% 85.41% 85.41% 100%

125二零二四╱二五年度报告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附属公司名称业务架构形式

注册成立地点及

法人实体类别

已发行╱注册

股本详情

本集团持有之

应占股本权益

主要业务及

营业地点二零二四年

领柏有限公司有限责任香港,有限公司1港元100%于香港投资控股

宁波力劲塑机智造

有限公司

外商独资中国,有限公司人民币

211,365,007元

100%于中国制造及

销售注塑机

宁波力劲科技有限公司外商独资中国,有限公司人民币

257,732,700元

85.41%于中国制造及

销售压铸机

力卓国际有限公司有限责任香港,有限公司448,047,235港元100%于香港投资控股

上海一达机械有限公司外商独资中国,有限公司4,900,000美元85.41%于中国制造及

销售压铸机

深圳领威科技有限公司中外合资中国,有限公司人民币

152,400,000元

85.41%于中国制造及

销售压铸机

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

力劲科技有限公司

外商独资中国,有限公司人民币

100,000,000元

85.41%于中国制造及

销售压铸机

广东力劲塑机智造股份

有限公司

外商独资中国,有限公司人民币

229,033,536元

100%于中国制造及

销售注塑机

12 主要附属公司(续)


二零二五年
85.41% 85.41% 85.41% 59.79% 100% 85.41% 100% 85.41% 100%

力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126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12 主要附属公司(续)

附属公司名称业务架构形式

注册成立地点及

法人实体类别

已发行╱注册

股本详情

本集团持有之

应占股本权益

主要业务及

营业地点二零二四年

阜新力达钢铁铸造

有限公司

外商独资中国,有限公司405,000,000港元85.41%于中国制造铸件

Idra S.r.l有限责任意大利,有限公司5,032,661欧元85.41%于意大利设计、

制造及销售

压铸机及设备

深圳力劲科技有限公司

(附注)

中外合资中国,有限公司人民币

613,169,184元

85.41%于中国投资控股

L.K. Japan Co. Limited法团日本,有限公司40,000,000日圆

(「日圆」)

59.79%制造及销售

周边设备

L.K. Machinery, Inc.法团美国,有限公司10,000美元100%技术服务及

机器销售

L.K. MACHINERY

MEXICO,S.DE R.L. DE

C.V.

法团墨西哥,有限公司30,000墨西哥披索85.41%技术服务及

机器销售

L.K. Machinery India

Private Limited

法团印度,有限公司47,412,300印度

卢比

100%技术服务及

机器销售

力劲压铸国际有限公司有限公司香港,有限公司117,973,818港元85.41%于香港销售

压铸机

力劲塑机智造国际

有限公司(前称为

「升途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香港,有限公司3,024,001港元100%于香港销售

注塑机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114,447
(73,086)
41,361

127二零二四╱二五年度报告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12 主要附属公司(续)

附注: 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先进制造产业投资基金二期(有限合伙)及其他投资者(「投资者」)以现金出资合共人民

币1,880,000,000元(相当于约2,065,934,000港元)(「代价」)的方式认购深圳力劲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力劲」)经扩大注册资本约

15.22%。注资完成(「完成」)后,深圳力劲仍为本公司附属公司,且其财务业绩继续并入本公司财务报表。

深圳力劲、其附属公司及本公司(「回购义务人」)已向投资者授予回购选择权(「回购选择权」)。倘于投资者持有深圳力劲股权时发

生特定回购事件,投资者可要求回购义务人按协定采购价回购其于深圳力劲的全部或部分股权。

根据回购选择权,倘发生任何特定回购事件,回购义务人须在三年内以现金分期向投资者支付相当于代价加7%年利率的回购价。

于完成日期,赎回负债人民币1,880,000,000元(相当于约2,065,934,000港元)已于综合财务状况表确认。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

日,赎回负债为2,241,80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2,121,213,000港元)(附注22),即代价加累计利息198,322,000港元(二零二四年:

55,279,000港元)。

管理层已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评估与投资者持有的股权相关的所有权风险及回报(由投资者大致保留)。因此,投资者持

有的股权于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确认为非控股权益。

13 递延所得税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之分析如下: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递延所得税资产112,006

递延所得税负债(76,909)

递延所得税资产净额35,097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35,097
6,521
(257)
41,361
111,91117,293129,204
9551,4242,379
(847)(169)(1,016)
112,01918,548130,567
(16,120)
114,447

力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128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13 递延所得税(续)

递延所得税账目之变动总额如下: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于年初6,257

于综合收益表计入(附注28)29,131

于其他全面收益扣除(28)

汇兑差额(263)

于年末35,097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于年内之变动(并无计入于同一税务司法权区抵销之结余)如下:

递延所得税资产

减值拨备及其他减速税项折旧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92,00319,155111,158

于综合收益表计入╱(扣除)21,951(1,336)20,615

汇兑差额(2,043)(526)(2,569)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111,91117,293129,204

抵销递延税项负债(17,198)

112,006

于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

于综合收益表计入

汇兑差额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抵销递延税项负债


(68,017)(26,090)(94,107)
(2,185)6,300274,142
759759
(69,443)(19,790)27(89,206)
16,120
(73,086)

129二零二四╱二五年度报告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13 递延所得税(续)

递延所得税负债

投资物业重估股息预扣税其他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70,251)(34,650)–(104,901)

于综合收益表(扣除)╱计入(44)8,560–8,516

于其他全面收益扣除(28)–(28)

汇兑差额2,306–2,306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68,017)(26,090)–(94,107)

抵销递延税项资产17,198

(76,909)

于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

于综合收益表(扣除)╱计入

汇兑差额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抵销递延税项资产

倘有可能透过日后之应课税溢利变现相关之税项利益,则就结转之税项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238,183
199,324
169,485
606,992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3,202,052
(155,558)
3,046,494
687,297
3,733,791
(14,911)
3,718,880

力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130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13 递延所得税(续)

于报告期终,本集团有以下未动用税项亏损可用作抵销日后应课税溢利而并无确认递延税项资产: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税项亏损将于下列年期届满:

五年内216,684

五年后185,474

无届满期121,649

523,807

中国附属公司于二零八年一月一日或之后就所赚取溢利向本集团分派之股息将须缴纳股息预扣税。

本集团并未就若干中国附属公司之未汇出盈利应付之预扣税及其他税项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40,276,000港元(二

零二四年:34,814,000港元)。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该等中国附属公司须缴纳预扣税之未汇出盈利合共

805,52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696,270,000港元)。于可见将来,无意向中国内地境外之本集团公司分派该等金额。

对于本集团有意分派彼等各自保留盈利之附属公司,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已就于分派时将予缴付的

预扣税确认递延税项负债19,79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26,090,000港元)。

14 应收贸易款项及应收票据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应收贸易款项2,602,204

减:减值拨备(126,422)

2,475,782

应收票据507,817

2,983,599

减:于一年后到期并列作非流动资产之结余(27,051)

应收贸易款项及应收票据净额2,956,548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1,693,567
551,648
410,735
546,102
3,202,052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3,243,678
264,277
183,665
42,171
3,733,791

131二零二四╱二五年度报告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14 应收贸易款项及应收票据(续)

以下为于报告期终应收贸易款项总额根据发票日期之账龄分析: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90日内1,464,301

91至180日422,756

181至365日342,516

一年以上372,631

2,602,204

应收票据之到期日一般介乎一至六个月不等。

出售予客户之货品以交货付现或记账方式付款。客户一般须于落实采购订单时支付按金,余款将于交付货品予客户

时支付。大部分客户获授介乎一至六个月之信贷期。本集团亦以分期付款方式出售货品予若干客户,销售所得款项

一般于六至十二个月内摊还。

应收贸易款项及应收票据之账面值以下列货币列值: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人民币2,512,068

美元196,046

欧元256,428

其他货币19,057

应收贸易款项及应收票据净额2,983,599

如附注21所详述,若干应收票据已质押作为本集团银行借款的抵押。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32,403
2,598
1,940
36,941
3,665
164,720
73,263
69,438
12,767
3,264
84,281
411,398
448,339

力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132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15 其他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及按金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非流动

购置物业、厂房及设备之按金46,522

土地使用权按金30,714

其他按金–

77,236

流动

应收政府增值税退款1,953

应收增值税115,907

贸易按金113,472

预付款项59,671

给予员工作业务用途之垫款15,427

杂项、租金及公用事业按金2,644

其他按金及应收款项37,742

346,816

总计424,052

如附注21所详述,若干其他应收款项已质押作为本集团银行借款的抵押。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92,391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9,511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5,495
87,912
(1,016)
92,391

133二零二四╱二五年度报告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16 按公平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及负债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的金融资产

─非上市权益投资(附注a)5,495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负债

─应付或然代价(附注b)–

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的金融资产乃以人民币计值的非上市权益投资。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负债乃以欧元计值的应付或然代价。

(a) 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的金融资产

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的金融资产变动如下: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于年初5,682

添置–

汇兑差额(187)

于年末5,495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订立一项投资协议,以代价人民币80,000,000元(相当于约

87,912,000港元)认购浙江颢屹汽车技术有限公司7.4%的股权,该公司为一间于中国注册成立的非上市公

司。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已结清人民币20,000,000元(相当于约21,740,000港元)。余额人民币

60,000,000元(相当于约65,217,000港元)已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确认为其他应付款项(附注22)。于二

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该投资分类为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

非上市权益投资的公平值乃按由独立估值师汇来评估及顾问有限公司进行估值之基准采用市场法达致。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9,398
113
9,511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771,054
610,426
622,086
2,003,566
(75,469)
1,928,097

力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134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16 按公平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及负债(续)

(b)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负债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负债变动如下: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于年初–

添置–

汇兑差额–

于年末–

应付或然代价主要指于达成若干目标后应付予TPI原股东的款项。根据此安排应支付的最高金额为1,200,000

欧元(相当于约10,127,000港元)。

应付或然代价之公平值乃根据独立估值师汇来评估及顾问有限公司采用贴现金流量分析进行之估值厘定。

17 存货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原料795,947

在制品570,494

制成品511,084

1,877,525

减:存货减值拨备(76,482)

1,801,043

已确认为开支及计入销售成本之存货成本达3,366,014,000港元(二零二四年:3,295,496,000港元)。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拨回存货撇减拨备6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存货撇减拨备拨回

43,808,000港元)。

存货撇减拨备╱(拨备拨回)已计入综合收益表之「销售成本」中。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1,509,342
50,911
1,560,253
108,696
1,668,949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162,340
74,668
1,282,201
131,512
18,228
1,668,949

135二零二四╱二五年度报告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18 现金及现金等值物、短期银行存款以及受限制银行结余

(a) 现金及现金等值物及短期银行存款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银行及手头现金1,956,661

原到期日少于三个月的银行存款418,515

2,375,176

原到期日超过三个月的存款–

资产负债表呈列的存款及现金及现金等值物2,375,176

本集团之现金及现金等值物及短期银行存款以下列货币列值: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美元74,582

港元169,177

人民币2,018,380

欧元107,015

其他货币6,022

2,375,176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之现金及银行结余约为1,093,83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1,730,749,000

港元),乃以人民币列值及存置于中国之银行账户。将该等款项汇出中国乃受中国政府实施之汇兑限制所规

管。


二零二五年 每股面值 0.1港元之 普通股数目 金额 千港元
1,376,391,500 137,640 (12,000,000) (1,200)
1,364,391,500 136,440

力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136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18 现金及现金等值物、短期银行存款以及受限制银行结余(续)

(b) 受限制银行结余

本集团之受限制银行结余主要为存放于银行之存款,以作为银行向若干客户授予之银行融资及获银行发出信

用证及承兑汇票之财务融资的抵押。

于报告期终,受限制银行结余以市场年利率介乎0.1厘至1.6厘(二零二四年:0.2厘至1.65厘)计息。本集团之

受限制银行结余以人民币计值。

19 股本

二零二四年

每股面值

0.1港元之

普通股数目金额

千港元

已发行及缴足股本:

于四月一日1,376,391,500137,640

购回本公司股份–

于三月三十一日1,376,391,500137,640

附注: 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以约56,874,000港元(包括佣金及其他开支)于联交所回购合共12,000,000股普通股。

股份回购价格区间为最低价3.94港元至最高价5.05港元。所有12,000,000股份于二零二四年四月三十日注销。相等于注销股份面

值的金额由本公司保留盈利转拨至资本赎回储备。


137二零二四╱二五年度报告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19 股本(续)

(a) 购股权计划

根据本公司股东于二零一六年九月八日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上通过的决议案,本公司采纳购股权计划(「购股

权计划」)。购股权计划的目的为向合资格人士提供于本公司拥有个人股权的机会,并有助于激励彼等于日后

为本集团做出最佳表现及效率,及╱或就彼等过去的贡献给予奖励,以吸引及挽留或以其他方式与该等对本

集团的表现、发展或成功乃属重要及╱或其贡献有利于或将有利于本集团的表现、发展或成功的合资格人士

维持续的合作关系。购股权计划自二零一六年九月八日起计为期10年有效及生效。购股权计划分类为以权

益结算以股份为基础付款安排。

于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四日,27,540,000份购股权已根据购股权计划授予本集团若干董事及雇员(「承授人」)。

归属购股权的主要条件为达成若干表现目标、承授人于要约日期后所有时间及于各归属日期一直为本集团雇

员,以及承授人年度个人表现评估达特定水平。有否达成表现及服务条件须由购股权计划行政委员会审阅厘

定。购股权计划行政委员会拥有批准承授人行使购股权及出售股份要求的绝对酌情权。

以权益结算以股份为基础付款交易的购股权公平值于归属期内支销,而权益则相应增加,当中计及管理层于

各报告期终根据服务及表现条件对预期归属股份数目的最佳估计。


于二零二四年 四月一日 所持购股权 数目于年内授出于年内行使于年内失效于年内注销于二零二五年 三月三十一日 所持购股权 数目
520,000520,000
390,000390,000
390,000390,000
9,420,000(766,000)8,654,000
7,065,000(574,500)6,490,500
7,065,000(574,500)6,490,500
24,850,000(1,915,000)22,935,000

力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138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19 股本(续)

(a) 购股权计划(续)

以下载列根据计划授出的购股权概要:

姓名授出日期行使价行使期间

董事(总计)二零二一年

九月二十四日

19.86港元二零二三年

九月二十五日至

二零三一年

九月二十三日

19.86港元二零二四年

九月二十五日至

二零三一年

九月二十三日

19.86港元二零二五年

九月二十五日至

二零三一年

九月二十三日

雇员(总计)二零二一年

九月二十四日

19.86港元二零二三年

九月二十五日至

二零三一年

九月二十三日

19.86港元二零二四年

九月二十五日至

二零三一年

九月二十三日

19.86港元二零二五年

九月二十五日至

二零三一年

九月二十三日

总数


139二零二四╱二五年度报告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19 股本(续)

(a) 购股权计划(续)

姓名授出日期行使价行使期间

于二零二三年

四月一日

所持购股权

数目于年内授出于年内行使于年内失效于年内注销

于二零二四年

三月三十一日

所持购股权

数目

董事(总计)二零二一年

九月二十四日

19.86港元二零二三年

九月二十五日至

二零三一年

九月二十三日

520,000–520,000

19.86港元二零二四年

九月二十五日至

二零三一年

九月二十三日

390,000–390,000

19.86港元二零二五年

九月二十五日至

二零三一年

九月二十三日

390,000–390,000

雇员(总计)二零二一年

九月二十四日

19.86港元二零二三年

九月二十五日至

二零三一年

九月二十三日

9,688,000–(268,000)9,420,000

19.86港元二零二四年

九月二十五日至

二零三一年

九月二十三日

7,266,000–(201,000)7,065,000

19.86港元二零二五年

九月二十五日至

二零三一年

九月二十三日

7,266,000–(201,000)7,065,000

总数25,520,000–(670,000)24,850,000

(b) 附属公司的雇员激励计划

(i) 广东力劲塑机智造股份有限公司

于二零二一年七月二十九日,本公司批准本集团中国附属公司广东力劲塑机智造股份有限公司(「力劲

塑机」)(前称中山力劲机械有限公司)的雇员激励计划(「力劲塑机雇员激励计划」)。董事会于二零二一

年七月二十九日批准后,力劲塑机与三名个人(即本公司执行董事谢小斯先生、力劲塑机雇员黄溪先

生及刘莹小姐(张俏英女士(本公司执行董事及主席)及刘相尚先生(本公司控股东)的女儿)以及两

间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中山市睿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山睿力」)及宁波市铸

力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宁波铸力」)订立五份认购协议,内容有关力劲塑机雇员激励计划。

中山睿力的普通合伙人为柯爱榕女士(力劲塑机雇员);宁波铸力的普通合伙人为谭迎世先生(宁波力

劲塑机智造有限公司雇员)。有限合伙企业于中国成立,仅为就力劲塑机雇员激励计划持有力劲塑机

的股权而成立。


力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140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19 股本(续)

(b) 附属公司的雇员激励计划(续)

(i) 广东力劲塑机智造股份有限公司(续)

参与力劲塑机雇员激励计划的合资格雇员按指定授出价出资,并成为有限合伙企业的有限合伙人。根

据认购协议,力劲塑机转让力劲塑机经扩大注册资本之8.69%予上述三名合资格个人及两间有限合伙

企业,代价为每股人民币2.75元。

力劲塑机雇员激励计划之每名参与雇员须于授出受限制股份当日起计六年(「六年服务期」)仍任职于力

劲塑机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根据力劲塑机雇员激励计划授出的受限制股份属各参与雇员个人所有,于

六年服务期内不可转让,惟认购协议项下订明另行批准则除外。倘任何参与雇员于六年服务期结束前

辞任力劲塑机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职位,或倘力劲塑机未有于二零二七年七月二十九日(即授出受限

制股份日期起计六年)前于任何合资格证券交易所上市,则参与雇员有权要求力卓国际有限公司(力劲

塑机的直接控股公司)购回参与雇员持有力劲塑机的所有受限制股份,代价为初步投资成本另加每年

5%的利息。

本集团收到参与雇员出资并于负债确认购回义务。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购回义务为

68,314,000港元(二零二四年:66,076,000港元)(附注22)。

(i) 深圳力劲科技有限公司

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本公司批准本集团中国附属公司深圳力劲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力劲」)

的雇员激励计划(「深圳力劲雇员激励计划」)。于董事会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批准后,深圳

力劲与两个员工持股平台(即达升有限公司(「达升」)及深圳市力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深圳力

昌」)(「深圳力劲员工持股平台」)订立两份认购协议,内容有关深圳力劲雇员激励计划。达升为一间

于香港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分别由刘卓铭先生(张俏英女士之子)及刘莹小姐持有50%及50%。深

圳力昌为一间于中国成立的有限合伙企业,其普通合伙人为深圳市力创财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而深

圳市力创财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由深圳力劲的雇员最终拥有。深圳力劲员工持股平台仅为就深圳力劲

雇员激励计划持有深圳力劲的股权而成立。


141二零二四╱二五年度报告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19 股本(续)

(b) 附属公司的雇员激励计划(续)

(i) 深圳力劲科技有限公司(续)

参与深圳力劲雇员激励计划的合资格雇员通过深圳力劲员工持股平台按指定授出价出资。根据认购协

议,深圳力劲转让深圳力劲经扩大注册资本之4.07%予上述深圳力劲员工持股平台,代价为每股人民

币6.07元。

深圳力劲雇员激励计划之每名参与雇员须于授出受限制股份当日起计五年(「五年服务期」)仍任职于深

圳力劲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根据深圳力劲雇员激励计划授出的受限制股份属各参与雇员个人所有,于

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转让,惟认购协议项下订明另行批准则除外。倘任何参与雇员于五年服务期结束前

或于深圳力劲的股份于联交所上市满一年前(以较晚者为准)辞任深圳力劲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职位,

深圳力劲员工持股平台应购回参与雇员持有深圳力劲的所有受限制股份,代价为初步投资成本另加每

年5%的利息。

本集团收到参与雇员出资并于负债确认购回义务。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购回义务为

172,754,000港元(二零二四年:166,336,000港元)(附注22)。


股份溢价股份储备库存股份资本赎回储备汇兑储备其他储备法定储备物业重估储备按公平值计入 其他全面收益的 金融资产储备保留盈利总额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附注i)(附注iii)(附注ii)
1,123,84212,418(56,874)(201,419)(2,104,156)407,639129,4333682,470,4341,781,685
350,094350,094
(25,423)(25,423)
1,200(1,200)
27,006(27,006)
(55,674)56,8741,200
(109,152)(109,152)
(144,614)(144,614)
2,615(2,615)
1,068,16812,4181,200(226,842)(2,246,155)434,645129,4333682,680,5551,853,790

力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142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20 储备

于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

年内溢利

汇兑差额

回购股份产生的资本赎回储备

转拨至法定储备

回购本公司股份

已付股息

与非控股权益行使的认沽期权有关的

赎回负债的利息增加

拨款至安全基金(附注iv)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143二零二四╱二五年度报告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20 储备(续)

股份溢价股份储备库存股份汇兑储备其他储备法定储备物业重估储备

按公平值计入

其他全面收益的

金融资产储备保留盈利总额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附注i)(附注i)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1,123,84213,771–(85,937)18,837313,409129,4333682,204,3533,718,076

年内溢利–484,118484,118

雇员激励计划–(1,780)–(1,780)

汇兑差额–(115,482)–(115,482)

转拨至法定储备–94,295–(94,295)–

股份储备资本化–(1,353)–(65)–134(1,284)

回购本公司股份–(56,874)–(56,874)

已付股息–(123,876)(123,876)

与非控股权益行使的认沽期权有关的

赎回负债–(2,065,934)–(2,065,934)

与非控股权益行使的认沽期权有关的

赎回负债的利息增加–(55,279)–(55,279)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1,123,84212,418(56,874)(201,419)(2,104,156)407,639129,4333682,470,4341,781,685

附注:

(i) 股份储备指所收购附属公司之股本及储备与于二零六年公司重组时就收购附属公司发行之本公司股份面值两者间之差额。

(i) 法定储备为本公司于中国作为外资企业营运之附属公司之储备。动用此储备须受中国相关规例及该等附属公司之组织章程细则所

规管。

(i) 资本赎回储备来自于在香港联合交易所回购本公司自身股份。回购股份已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注销。相等于所

注销股份面值之金额已自本公司保留盈利转拨至资本赎回储备。

(iv) 根据中国财政部及应急管理部颁布的若干规例,本公司从事机械制造的附属公司须按收入的特定百分比拨款至安全基金。安全基

金可用于改善安全设施及环境,不可分派予股东。当产生符合资格的安全开支时,应将相等之金额自安全基金转拨至保留盈利。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253,829
1,889,710
5,321
1,895,031
2,148,860
348,489
1,795,050
5,321
1,800,371
2,148,860

力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144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21 借款

本集团之借款包括: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非流动

银行借款235,061

流动

银行借款1,550,233

信托收据贷款7,625

1,557,858

1,792,919

有抵押:

银行借款236,181

无抵押:

银行借款1,549,113

信托收据贷款7,625

1,556,738

1,792,919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五年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7,6251,157,198
5,3211,382,3671,387,688
– – –356,589 59,243 21 2,264
352,927352,927
209,634209,634
19 8,61119 8,611
628,096
761,172761,172
7,6251,785,294
5,3212,143,5392,148,860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1,948,784
160,714
31,737
7,625
2,148,860

145二零二四╱二五年度报告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21 借款(续)

于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借款须于以下日期偿还:

信托收据贷款银行借款总计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一年内1,164,823

须于一年后偿还之银行借款

(附注):

一年后但于两年内356,589

两年后但于五年内59,243

五年后212,264

628,096

1,792,919

附注: 应付款项乃根据贷款协议所载预订还款日期计算,并无计入任何有偿还要求条款之影响。

借款之账面值以下列货币列值: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人民币1,693,639

欧元68,080

新台币22,374

日圆8,826

1,792,919


二零二五年
人民币欧元新台币日圆
3.14%3.79%3.18%0.91%
不适用不适用3.90%不适用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178,798
213,614
338,900
241,827
145,130
1,404
1,119,673

力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146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21 借款(续)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借款约1,948,783,000港元(二零二四年:1,523,590,000港元)乃由本集团中国附属公司

向中国之银行借入。

二零二四年

港元人民币欧元新台币日圆

银行借款6.15%3.55%4.20%3.23%0.04%

信托收据银行贷款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3.90%不适用

本集团就取得借款、应付票据及财务担保抵押之资产账面值如下: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受限制银行结余151,340

使用权资产203,914

投资物业88,000

物业、厂房及设备268,180

应收票据175,382

其他应收款项1,500

888,316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1,226,667
611,515
1,838,182
412,885
10,708
126,148
80,996
27,243
61,960
137,286
65,217
36,545
170,104
1,129,092
2,482,868
4,460

147二零二四╱二五年度报告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22 应付贸易款项及应付票据、其他应付款项、合约负债及赎回负债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流动部分

应付贸易款项(附注i)1,021,152

应付票据583,688

应付贸易款项及应付票据1,604,840

合约负债(附注i)346,117

其他按金9,181

应计薪金、花红及员工福利136,769

应计销售佣金106,917

应付增值税18,773

保修及安装费用拨备152,423

在建工程应计付款项37,515

收购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的金融资产的应付代价(附注16)–

收购合营企业的应付代价(附注10)–

其他107,783

其他应付款项及合约负债915,478

非流动部分

赎回负债(附注i)2,353,625

其他应付款项4,681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1,076,926
77,145
28,552
44,044
1,226,667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1,772,466
54,636
5,324
63
538
5,155
1,838,182

力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148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22 应付贸易款项及应付票据、其他应付款项、合约负债及赎回负债(续)

附注:

(i) 应付贸易款项按发票日期之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90日内864,700

91至180日99,119

181至365日29,062

一年以上28,271

1,021,152

应付票据到期日一般介乎一至六个月。

本集团应付贸易款项及应付票据之账面值以下列货币列值: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人民币1,509,651

欧元79,899

新台币11,566

港元91

美元1,854

其他货币1,779

1,604,840

(i) 于本报告期内就结转合约负债确认的收入为318,933,000港元(二零二四年:410,559,000港元)。

本集团采取切实可行的方案,未披露与原始预期限为一年或一年以下的剩余履约义务有关的资料。


于二零二五年 三月三十一日
千港元
2,241,800
68,314
172,754
2,482,868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3,866,558
1,757,520
200,881
5,824,959

149二零二四╱二五年度报告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22 应付贸易款项及应付票据、其他应付款项、合约负债及赎回负债(续)

附注: (续)

(i) 余额代表本集团的回购责任:

于二零二四年

三月三十一日

千港元

于深圳力劲的非控股权益(附注12)2,121,213

力劲塑机雇员激励计划(附注a)66,076

深圳力劲雇员激励计划(附注a)166,336

2,353,625

附注:

  • ,根据其中国附属公司力劲塑机及深圳力劲的雇员激励计划(附注19)有

责任回购该等公司的所有限制性股份。该等结余以人民币列值。

23 收益及其他收入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确认之货品销售收益

销售压铸机4,243,537

销售注塑机1,425,401

销售CNC加工中心168,435

5,837,373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73,248
49,362
33,997
10,753
167,360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10,024
(563)
(2,910)
17,482
(113)
23,920

力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150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23 收益及其他收入(续)

本集团于某一时间点录得来自货品销售的收益。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其他收入

增值税退款63,194

与城市更新项目有关的已没收按金38,462

其他政府补贴(附注)35,884

租金收入33,799

杂项收入13,743

185,082

附注: 确认的其他政府补贴与中国的自研产品销售、研发及中国与香港的保就业计划的政府补助相关。收取该等补贴并无附带任何未满

足条件及其他或然事项。

24 其他收益╱(亏损)净额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投资物业公平值增加(附注8)213

汇兑亏损净额(545)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亏损净额(1,495)

出售先前已减值之其他应收款项收益(附注)–

应付或然代价公平值亏损–

(1,827)

附注: 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全资附属公司阜新力达钢铁铸造有限公司(「阜新力达」)已收回交易买方阜新金达

钢铁铸造有限公司(「阜新金达」)有关于截至二零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完成出售阜新力昌钢铁铸造有限公司(「阜新力昌」)

35%股本权益的先前减值应收未付代价人民币50,908,000元中的人民币15,908,000元。根据阜新金达、阜新力达及阜新县政府订立

的三方协议,阜新金达同意代表阜新力达向当地承建商支付约人民币15,908,000元(相当于约17,482,000港元)兴建阜新力达的厂

房用地,以代替清偿未偿付的应收代价。人民币35,000,000元已于截至二零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收回。于二零二五年三月

三十一日,阜新金达并无未偿付的应收代价。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3,516,948
(150,934)
1,008,530
113,337
4,740
231,252
23,269
88,850
32,765
3,200
1,030
30,059
(60)
(928)
578,461
5,480,519
4,227,752
468,354
754,354
30,059
5,480,519

151二零二四╱二五年度报告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25 开支-按性质划分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所用原材料及消耗品3,208,339

制成品及在制品之存货变动87,157

员工成本(附注26)(附注)967,907

研究成本89,859

无形资产摊销(附注6)5,763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附注7)206,656

使用权资产折旧(附注9)19,296

公用事业费用74,877

运费42,880

核数师酬金

-审核服务4,850

-非审核服务1,535

应收贸易款项减值拨备净额(附注3.1(b)(i))5,555

存货撇减拨备拨回(附注17)(43,808)

财务担保合约拨备拨回(779)

其他开支691,790

5,361,877

明细如下:

销售成本4,249,113

销售及分销费用446,805

一般及行政费用660,404

应收贸易款项减值拨备净额(附注3.1(b)(i))5,555

5,361,877

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有关研发活动的员工成本为131,076,000港元(二零二四年:115,261,000港元)。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897,804
69,336
41,390
1,008,530
袍金薪金酌情花红以股份为基础 付款退休福利计划 之雇主供款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5,200185,218
2,465182,483
1,915181,933
9,580549,634
250250
310310
207207
310310
1,0771,077
1,0779,5805410,711

力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152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26 雇员福利开支(包括董事酬金)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工资及薪金856,402

退休计划供款(附注i)71,920

其他津贴及福利41,365

雇员激励计划(1,780)

967,907

附注:

(i) 概无任何已没收供款(由雇主代表于在有关供款悉数归属前退出该计划的雇员作出的供款)用作抵销界定供款计划项下之现时供款。

(a) 董事及主要行政人员酬金

各董事及主要行政人员之酬金载列如下: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姓名

执行董事

张俏英

刘卓铭

谢小斯

独立非执行董事

刘绍济

吕明华

曾耀强

陆东

总计


153二零二四╱二五年度报告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26 雇员福利开支(包括董事酬金)(续)

(a) 董事及主要行政人员酬金(续)

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姓名袍金薪金酌情花红

以股份为基础

付款

退休福利计划

之雇主供款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执行董事

张俏英–5,200–185,218

刘卓铭–2,225–182,243

谢小斯–1,915–181,933

–9,340–549,394

独立非执行董事

刘绍济220–220

吕明华310–310

曾耀强310–310

陆东310–310

1,150–1,150

总计1,1509,340–5410,544

已付一名董事之薪金一般为董事就管理本公司或其附属公司业务事宜之其他服务已付或应收之酬金。

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概无董事就管理本公司或其附属公司业务事宜之其他服务已付或应

收的津贴及实物福利或其他酬金(二零二四年:无)。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1,070
9,634
10,704

力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154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26 雇员福利开支(包括董事酬金)(续)

(a) 董事及主要行政人员酬金(续)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就担任董事(不论为本公司或其附属公司业务)职务已付或应收之

酬金总额1,150

就董事管理本公司或其附属公司业务事宜之其他服务已付或

应收酬金总额9,394

总计10,544

(b) 董事离职福利

概无董事于截至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收取或将收取任何离职福利。

(c) 向第三方支付提供董事服务之代价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概无向任何第三方支付提供董事服务之代价(二零二四年:

无)。

(d) 有关以董事、该等董事之受控制法团及关联实体为受益人之贷款、准贷款及其他交易之资料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概无以董事、或该等董事之受控制法团及关联实体为受益人之贷款、

准贷款及其他交易安排(二零二四年:无)。

(e) 董事于交易、安排或合约之重大权益

概无任何有关本公司为其中订约方及本公司董事直接或间接拥有重大权益之本公司业务之重大交易、安排及

合约于年末或年内任何时间存续(二零二四年:无)。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9,113
411
9,524
二零二五年
1
1
1

155二零二四╱二五年度报告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26 雇员福利开支(包括董事酬金)(续)

(f) 五名最高薪人士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五名最高薪人士中包括两名(二零二四年:两名)董事。余下三名(二

零二四年:三名)个别人士之酬金如下: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薪金及其他津贴10,070

退休计划供款1,383

11,453

酬金介乎以下组别:

二零二四年

1,500,001港元至2,000,000港元–

2,000,001港元至2,500,000港元–

2,500,001港元至3,000,000港元1

3,500,001港元至4,000,000港元1

4,000,001港元至4,500,000港元1

5,000,001港元至5,500,000港元–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18,124)
57,899
11,185
2,122
2,105
(7,388)
65,923
47,799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70,092
410
3,053
5,726
79,281
(6,521)
72,760

力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156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27 融资成本净额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融资收入:

短期银行存款之利息收入(16,923)

融资成本:

银行借款利息71,422

附属公司之雇员激励计划利息2,908

不设追索权之已贴现应收票据开支4,449

租赁负债利息674

减:于物业、厂房及设备中资本化(附注i)(3,042)

76,411

59,488

附注:

(i) 本年度拨充资本之借款成本在借款组合中产生,并按合资格资产开支使用资本化比率3.2%(二零二四年:3.7%)计算。

28 所得税开支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本年度之税项支出包括:

即期所得税

-中国所得税66,649

-香港利得税633

-海外税39,262

-股息预扣所得税3,846

110,390

递延所得税(附注13)(29,131)

税项支出81,259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475,801
126,096
(49,011)
(28,175)
(5,194)
14,733
(574)
14,885
72,760

157二零二四╱二五年度报告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28 所得税开支(续)

根据适用中国企业所得税法,本公司之附属公司须按25%(二零二四年:相同)之法定税率缴纳税项。

若干深圳、中山、宁波、上海、昆山及阜新之附属公司获认证为高新技术企业,并有权于三个年度享有15%之特许

税率。该等附属公司有权于税务优惠期届满时再次申请税务优惠待遇。

根据中国企业所得税法,本集团于二零八年一月一日或之后自中国附属公司所赚溢利获分派之股息,将须缴付预

扣所得税。根据中国企业所得税法之实施细则以及中国及香港之双重征税安排,香港税务居民公司可就从中国收取

之股息享有5%之较低预扣税率。相关预扣税拨备计入递延税项。

于香港成立之附属公司于本年度须就估计应课税溢利按税率16.5%(二零二四年:相同)缴纳香港利得税。截至二零

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由于在香港成立的附属公司于本年度有应课税溢利,故已计提香港利得税拨备410,000

港元(二零二四年:633,000港元)。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海外溢利税项已按本集团营运所在司法权区现行税率就年内估计应课税溢利

计算(二零二四年:相同)。

除所得税前溢利按相关税务司法权区适用税率计算之税项支出与所得税开支之对账如下: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除所得税前溢利598,998

以相关司法权区适用税率计算之税项173,499

适用于相关司法权区优惠税率之影响(84,460)

以下项目之税务影响:

-研发成本之超额扣税(25,262)

-毋须课税收入(659)

-不可扣税支出7,047

-中国预扣税(4,714)

未确认税项亏损之税务影响15,808

所得税开支81,259


二零二五年
350,094
1,364,392
25.7

力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158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29 每股盈利

(a) 基本

每股基本盈利乃按本公司拥有人应占综合溢利350,094,000港元(二零二四年:484,118,000港元)及已发行普通

股加权平均数约1,364,392,000股(二零二四年:1,373,211,000股)计算。

二零二四年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溢利(千港元)484,118

已发行普通股之加权平均数(千股)1,373,211

每股基本盈利(港仙)35.3

(b) 摊薄

每股摊薄盈利乃假设所有潜在摊薄普通股均已转换,按已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作出调整计算。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有两类潜在摊薄普通股:本公司发行之购股权及本集团旗下附

属公司之两项以股份为基础付款计划。

本公司发行之购股权及附属公司之一项以股份为基础付款计划的转股特征被视为属于或然可发行普通股。于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并未发生触发转股的事件(二零二四年:相同),因此该等潜在普通股的

转股特征对每股盈利计算并无摊薄影响。附属公司之另一项以股份为基础付款计划的未归属潜在摊薄普通股

并不纳入每股摊薄盈利的计算,原因为此等普通股对每股基本盈利产生反摊薄影响(二零二四年:相同)。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68,220
40,932
109,152

159二零二四╱二五年度报告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30 股息

截至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派付及宣派的股息: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截至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末期股息(每股普通股4.5港仙)61,938

截至二零二三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中期股息(每股普通股4.5港仙)61,938

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末期股息(每股普通股5港仙)–

截至二零二四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之中期股息(每股普通股3港仙)–

123,876

本公司将于二零二五年九月五日举行的应届股东周年大会上提呈建议派付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末

期股息每股普通股4.5港仙,合共派息达61,398,000港元。该等综合财务报表并无反映该等应付股息。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475,801
259,261
(10,024)
(18,124)
65,923
30,059
(60)
2,910
(928)
12,120
113
817,051
(147,549)
(668,131)
(97,993)
129,187
(90,457)
(57,892)

力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160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31 综合现金流量表附注

(a) 经营业务(所用)╱所得现金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除所得税前溢利598,998

就下列项目作出调整:

折旧及摊销231,715

投资物业公平值增加(213)

融资收入(16,923)

融资成本76,411

与城市更新项目有关的已没收按金(38,462)

应收贸易款项减值拨备净额5,555

存货撇减拨备拨回(43,808)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亏损净额1,495

一项雇员激励计划(1,780)

财务担保合约拨备拨回(779)

应占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亏损265

应付或然代价之公平值亏损–

营运资金变动前经营溢利812,474

营运资金变动:

存货45,715

应收贸易款项及应收票据(691,604)

其他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及按金(3,251)

应付贸易款项及应付票据、其他应付款项及合约负债3,913

受限制银行结余59,118

经营业务(所用)╱所得现金226,365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7,422
(2,910)
4,512
1,792,91973,9661,866,885
7,1137,113
57,8992,10560,004
315,925(12,662)303,263
(17,883)(678)(18,561)
2,148,86069,8442,218,704

161二零二四╱二五年度报告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31 综合现金流量表附注(续)

(b) 于综合现金流量表中,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所得款项包括: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账面净值(附注7)7,885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亏损收益净额(附注24)(1,495)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所得款项6,390

(c) 融资活动产生之负债

借款租赁负债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1,641,04612,0781,653,124

添置–72,02272,022

融资成本71,42267472,096

现金流量112,957(11,269)101,688

汇兑差额(32,506)461(32,045)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添置

融资成本

现金流量

汇兑差额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778,946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24,038
15,468
1,131
40,637

力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162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32 承担

(a) 资本承担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于报告期终已订约但尚未产生之资本开支如下:

物业、厂房及设备399,353

(b) 经营租赁承担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

本集团根据经营租约出租投资物业及若干机器。租约一般初步为期一至五年,可选择于重新商议所有条款之

日后重续租约。租约并不包括或然租金。

于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就楼宇及机器与承租人所订立不可撤销经营租约项下之未

来最低应收租约款项如下: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于下列期间应收之租约款项:

一年内24,295

第二至第五年(包括首尾两年)21,169

超过五年–

45,464

33 财务担保

本公司已就其附属公司之银行融资提供约753,14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1,211,076,000港元)之担保。附属公司于二

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已动用28,721,000港元(二零二四年:192,423,000港元)之融资。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3,000
191
550

163二零二四╱二五年度报告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34 或然负债

截至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一间全资附属公司收到客户提出有关产品的索赔。相关法律程序正处

于初步阶段,管理层目前并无足够资料以评估索赔的有效性及潜在风险。因此,尚未进一步披露有关该法律案件相

关的财务影响及或然负债估计的资料。此举乃为不损害可能的诉讼结果或本公司利益。通过考虑所有可得证据,管

理层认为于二零二四年及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概无现存义务,并将此索赔作为或然负债披露。

35 关连人士交易

(a) 关连人士交易

除下文披露者及综合财务报表其他地方披露者外,本集团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内概无其他

重大关连人士交易(二零二四年:相同)。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顾问费用(附注i)5,000

向一间合营企业购买(附注i)–

向一间合资企业销售(附注i)–

附注:

(i) 于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一日,本公司与刘相尚先生签订顾问协议,委任彼为本公司之策略及技术顾问,任期由二零二零年

十二月一日至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三十日。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一日,本公司与刘相尚先生续订新顾问协议,委任彼为本

公司之策略及技术顾问,任期由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一日至二零二六年十一月三十日。该关连人士交易亦为持续关连交易

(定义见上市规则第14A章)。

(i) 与一间合资企业之间的买卖乃以根据双方协定的价格进行。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7,118
126
5,780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20,881
889
21,770

力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164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35 关连人士交易(续)

(b) 关连人士之结余

应收一间合资企业款项(附注i)

应付一间合资企业款项(附注i)

贷款予一间合资企业(附注i)

附注:

(i) 与关连人士之结余属无抵押、免息及须按要求偿还。由于到期日较短,该等结余之账面值与其公平值相若。

(i)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向一间合资企业提供的未偿还贷款总额为703,000欧元(相当于约5,780,000港元)。该

贷款为无抵押,按年利率2.5%计息,并须按要求偿还。

(c) 主要管理人员之酬金

于年内,董事及其他主要管理人员之酬金如下: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工资及薪金、其他津贴及福利22,528

退休计划供款1,537

24,065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65,000
288
1,227,648
609
1,228,545
1,293,545
136,440
1,151,791
1,288,231
5,314
5,314
1,293,545

165二零二四╱二五年度报告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36 本公司之财务状况表及储备变动

本公司财务状况表

二零二四年

附注千港元

非流动资产

于附属公司之投资65,000

流动资产

其他应收款项、预付款项及按金589

应收附属公司款项1,235,742

现金及现金等值物342

流动资产总值1,236,673

资产总值1,301,673

权益

股本137,640

储备(a)1,158,550

权益总额1,296,190

流动负债

其他应付款项5,483

5,483

权益及负债总额1,301,673

董事会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七日批准本公司之财务状况表及由以下人士代表其签署。

张俏英刘卓铭

董事董事


(56,874)1,123,84211,11680,4661,158,550
56,874(55,674)1,200
1,200(1,200)
101,193101,193
(109,15 2)(109,15 2)
1,20 01,068,16 811,11 671,30 71,151,79 1

力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166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36 本公司之财务状况表及储备变动(续)

附注:

(a) 本公司之储备变动

库存股份

资本赎回

储备股份溢价其他储备保留盈利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1,123,84211,11683,5491,218,507

回购本公司股份(56,874)–(56,874)

年内溢利–120,793120,793

已派付股息–(123,876)(123,876)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及

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

回购本公司股份

回购股份所产生之资本赎回储备

年内溢利

已派付股息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主要投资物业摘要

167二零二四╱二五年度报告

地点租期届满总建筑面积

香港

工厂香港新界荃湾德士古道220–248号

荃湾工业中心11楼1102及1104室

2047年4,377平方呎

中国

工厂中国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布吉镇

吉华工业区4号厂房1层及2层部分及

1号宿舍楼9个公寓单位

2049年3,252平方米

工厂中国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千灯镇松南路

3号厂房

2057年17,368平方米

工厂中国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千灯镇新虹路

168号5–10号厂房

2057年46,883平方米

办公室中国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2052号

振源大厦23楼2301–2306及2308–2310室

2045年812平方米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5,824,9595,837,373
475,801598,998
(72,760)(81,259)
403,041517,739
350,094484,118
52,94733,621
403,041517,739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11,914,25210,905,823
(7,797,698)(6,889,724)
4,116,5544,016,099
1,990,2301,919,325
2,126,3242,096,774
4,116,5544,016,099

五年财务摘要

力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168

截至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二三年二零二年二零二一年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收入5,896,3495,362,4744,021,206

除所得税前溢利630,237765,707457,952

所得税开支(98,002)(140,198)(114,285)

年内溢利532,235625,509343,667

应占溢利:

本公司拥有人532,235625,509343,667

非控股权益–

532,235625,509343,667

于三月三十一日

二零二三年二零二年二零二一年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资产及负债

资产总值8,539,8787,599,5245,478,376

负债总额(4,684,162)(3,896,525)(3,017,104)

3,855,7163,702,9992,461,272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3,855,7163,702,9992,461,272

非控股权益–

3,855,7163,702,9992,461,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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