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17 中国创新投资 公告及通告:对使用本公司名义之涉嫌诈骗行为报警及发布反欺诈声明
-1-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
及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对本公布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
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布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
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CHINAINOVATIONINVESTMENTLIMITED
中国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217)
对使用本公司名义之涉嫌诈骗行为
报警及发布反欺诈声明
近日,中国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本公司
」)发现存在以本公司名义进行的涉嫌
欺诈活动(「
该涉嫌欺诈
」),其中涉及:
(i)
未经授权使用本公司名称在网上发
布投资平台及应用程式,并使用本公司及本公司董事(「
董事
」)的资料;
(i)
伪
造载有本公司名称及印章之虚假文件;及
(i)
冒充本公司董事进行诈骗,试图欺骗
公众参与非法投资项目。
本公司谨此澄清,本公司
(i)
从无推出任何线上投资平台或应用程式;及
(i)
任何由
该涉嫌欺诈活动以及由此引起或可能引起的任何商业争议,均与本公司无关。
本公司已采取一系列行动以维权,包括向香港警方报案、向内地公安报警、并在
互联网广泛发布反欺诈声明。
鉴于该涉嫌诈欺行为对本公司、董事及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的潜在影响,本公司
再次发布声明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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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公司从不存在以及从未发布任何形式的投资理财平台或应用程式。
二、本公司从未授权任何人士作为其代理以销售和投资所谓理财产品。
三、本公司的官方网站是
w.1217.com.hk
。如公众遇到任何以本公司名义之涉嫌
欺诈,建议以本公司官方网站披露的联系方式与本公司联系及核实相关事实。
四、建议有关政府机构、企业或个人谨慎并警惕地核实任何声称来自本公司的文
件的真实性。
五、建议有关知情人士尽快向员警或公安部门报告任何有关该涉嫌诈欺的资讯。
六、该涉嫌诈欺行为以及由此引起或可能引起的任何商业争议,均与本公司无关。
本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进一步对其采取法律行动的权利。
公众人士应格外小心,切勿轻易接受任何声称提供投资机会的机构或人士的主动
联系。本公司恳请有关政府部门、社会各界人士提高警惕,密切关注该涉嫌诈欺
行为。
承董事局命
中国创新投资有限公司
主席兼行政总裁
向心
香港,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三日
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执行董事为
向心
先生(主席)及
陈昌义
先生;独立非执行
董事为
安静
女士、
周赞
女士及
覃涵
女士。
龚青
女士为向心先生之替任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