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决议案 | 票数(%) |
---|
| | 赞成 | 反对 |
1. | 审议及批准苗守野先生担任本公司非执
行董事;及授权本公司任何一名董事代
表本公司与苗守野先生签署董事服务合
约。 | 14,661,810,592
(98.531486%) | 218,519,797
(1.468514%) |
赞成票数超过二分之一,此项决议案作为普通决议案通过。 |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
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
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China Tower Corporation Limited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编号:0788)
2025年第一次特别股东大会投票表决结果
董事变更
及
董事会委员会组成的变更
兹提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2025年7月7日的通函(「通函」)
及2025年第一次特别股东大会(「特别股东大会」)通告。除非本公告文义另有所
指,本公告所用的词义与通函中的定义具有相同含义。
特别股东大会投票表决结果
董事会欣然宣布特别股东大会已于2025年7月23日(星期三)上午十时正于中国北
京市海淀区东冉北街9号中国铁塔产业园12号楼101会议室举行。本公司于特别股
东大会当日之已发行股份数目为17,600,847,102股,此乃股东有权出席并可于特别
股东大会上表决赞成或反对任何决议案的股份总数。所有股东于特别股东大会上
就提呈决议案进行投票时,未受任何限制。特别股东大会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的要求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
于特别股东大会上所提呈的决议案的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普通决议案 | 票数(%) |
---|
| | 赞成 | 反对 |
2. | 审议及批准裴振江先生担任本公司独立
非执行董事;及授权本公司任何一名董
事代表本公司与裴振江先生签署董事服
务合约;并授权董事会厘定其薪酬。 | 14,872,088,310
(99.944543%) | 8,252,179
(0.055457%) |
赞成票数超过二分之一,此项决议案作为普通决议案通过。 |
3. | 审议及批准文步高先生担任本公司独立
非执行董事;及授权本公司任何一名董
事代表本公司与文步高先生签署董事服
务合约;并授权董事会厘定其薪酬。 | 14,872,088,310
(99.944543%) | 8,252,179
(0.055457%) |
赞成票数超过二分之一,此项决议案作为普通决议案通过。 |
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本公司H股过户登记处)为本次特别股东大会投票的
监票人。五位董事出席了特别股东大会。以下董事亲身或以电话会议方式出席特
别股东大会:执行董事张志勇先生及陈力先生;非执行董事房小兵先生;以及独
立非执行董事胡章宏先生及张薇女士。其他董事因其他公务未能出席特别股东大
会。
委任非执行董事
特别股东大会已批准苗守野先生(「苗先生」)担任非执行董事,任期自2025年7月
23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完成换届之日止。本公司将与苗先生订立服务合约。彼
于担任董事期间,将不领取董事薪酬。
有关苗先生的履历详情请参考通函。截至本公告日期,该等资料并无发生变化。
截至本公告日期,苗先生于本公司股份并无任何权益(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
(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V部)。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并无任何有关委任苗先生的其他资料须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
13.51(2)条予以披露,亦无任何事宜须提请本公司股东(「股东」)注意。
委任独立非执行董事
裴振江先生(「裴先生」)及文步高先生(「文先生」)已获特别股东大会批准任命为独
立非执行董事,任期自2025年7月23日起,至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完成换届之日
止。本公司将与裴先生及文先生订立服务合约。董事会将参考裴先生及文先生于
本公司的职务、责任、经验及当前市场情况等因素厘定其薪酬。
有关裴先生及文先生的履历详情请参考通函。截至本公告日期,该等资料并无发
生变化。
截至本公告日期,裴先生及文先生于本公司股份并无任何权益(定义见《证券及期
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第XV部)。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并无任何有关委任裴先生及文先生的其他资料须根据香港上
市规则第13.51(2)条予以披露,亦无任何事宜须提请股东注意。
裴先生及文先生已分别确认(a)其符合香港上市规则第3.13(1)至(8)条所列载的各项
因素有关的独立性;(b)其过往或现时并无于本公司或其附属公司之业务中拥有财
务或其他权益,亦无与本公司任何核心关连人士(定义见香港上市规则)有任何关
连;及(c)于其获委任时并无其他可能影响其独立性的因素。
非执行董事及独立非执行董事辞任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25年6月30日之公告。诚如该公告所披露,唐永博先生
(「唐先生」)、董春波先生(「董先生」)及冼汉廸先生(「冼先生」)已于2025年6月30
日提交辞呈,而有关辞任将在特别股东大会上选举出新任非执行董事及独立非执
行董事之日起生效。
鉴于委任苗先生为非执行董事以及委任裴先生及文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已获股
东在特别股东大会上批准,因此,董事会谨此宣布,唐先生、董先生及冼先生的
辞任已于2025年7月23日生效。
唐先生、董先生及冼先生各自均确认,其与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而就其辞任一
事,亦无任何事宜须提请股东注意。
董事会谨就唐先生、董先生及冼先生在彼等任职期间对本公司作出的贡献致以衷
心感谢。
董事会委员会组成的变更
董事会进一步宣布,本公司董事会委员会的组成调整如下,并自2025年7月23日
起生效:
(a) 非执行董事苗守野先生已获委任为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之
委员;
(b) 独立非执行董事裴振江先生已获委任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以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关连交易委员会各自之委员;及
(c) 独立非执行董事文步高先生已获委任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
会、提名委员会及关连交易委员会各自之委员。
董事会谨此欢迎苗先生、裴先生及文先生加入董事会。
代表董事会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张志勇
中国北京,2025年7月23日
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之董事会由以下人士组成:
执行董事:张志勇(董事长)及陈力(总经理)
非执行董事:程建军、苗守野、刘桂清及房小兵
独立非执行董事:裴振江、胡章宏、张薇及文步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