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611 国泰海通 公告及通告:海外监管公告 –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境外全资附属公司债务融资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

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

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Guotai Haitong Securities Co., Ltd.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2611)

海外监管公告

本公告乃由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证券上市规则第13.10B条作出。

兹载列本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之《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境

外全资附属公司债务融资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仅供参阅。

承董事会命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朱健

董事长

中国上海

2025年7月23日

截至本公告日期,本公司的执行董事为朱健先生、李俊杰先生以及聂小刚先生;

本公司的非执行董事为周杰先生、管蔚女士、钟茂军先生、陈航标先生、吕春芳

女士、哈尔曼女士、孙明辉先生、陈一江先生;本公司的职工董事为吴红伟先

生;及本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为李仁杰先生、王国刚先生、浦永灏先生、毛付

根先生、陈方若先生以及江宪先生。


本本公公司司董董事事会会及及全全体体董董事事保保证证本本公公告告内内容容不不存存在在任任何何虚虚假假记记载载、、误误导导性性陈陈
述述或或者者重重大大遗遗漏漏,,并并对对其其内内容容的的真真实实性性、、准准确确性性和和完完整整性性承承担担法法律律责责任任。。

证券代码:660011221111证券简称:国泰海通公告编号:22002255-008822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境外全资附属公司债务融资

并由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HaitongBank,S.A.(以下简称海通银行)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本次担保金额为4.5亿美元;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曾于2021年5月就上述被担保

人债务融资事项提供担保3.75亿欧元,截至公告披露日该项担保余额2.25亿

欧元;于2022年5月就上述被担保人债务融资事项提供担保1.5亿美元;若本

次担保实施后,本公司为上述被担保人提供担保余额为8.79亿美元(含本次

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被担保人海通银行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提示投资者予以

关注。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作为担保人于2025

年7月23日签署《贷款协议》,为境外全资子公司海通银行(以下简称借款人或

被担保人,因公司吸收合并海通证券原因于2025年3月成为本公司境外全资子公

司)等值4.5亿美元银团贷款(以下简称本次银团贷款)提供无条件及不可撤销

的保证担保,担保范围包括贷款本金、利息及交易文件下的其他付款义务(以下

本公告所述担保金额、担保余额及担保总额在计算时未包含浮动利率票据、债券、贷款等利息,浮动利

率利息需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公告所载金额涉及汇率的,按2025年6月末美元兑换人民币中间价、欧元

兑换人民币中间价(1美元=7.1586元人民币、1欧元=8.4024元人民币)折算。


简称本次担保)。本次担保金额为4.5亿美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概述

1、名称:HaitongBank,S.A.

2、注册地点:葡萄牙(商业登记号:501385932)

3、注册日期:1993年4月1日

4、注册资本:871,277,660欧元

5、经营情况:截至2024年末,总资产为33.03亿欧元,总负债为26.65亿

欧元,净资产为6.38亿欧元,营业收入为0.66亿欧元,净利润为0.05亿欧元。

(二)被担保人与公司的关系

2025年3月,因公司吸收合并海通证券,海通证券境外全资子公司海通国际

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国控)成为本公司的境外全资子公司。被担保人为

海通国控的全资附属公司,公司通过海通国控间接持有被担保人100%的股权。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根据本公司于2025年7月23日签署的《贷款协议》,本公司作为担保人就借

款人等值4.5亿美元银团贷款提供无条件及不可撤销的保证担保,担保范围包括

贷款本金、利息及交易文件下的其他付款义务。本次担保金额为4.5亿美元。本

次银团贷款提款及担保义务的实际发生尚需事前完成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

长期外债审核登记。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银团贷款的金额为等值4.5亿美元,主要将用于置换到期债务及一般公

司用途。被担保人海通银行是公司的境外全资子公司海通国控的全资附属公司。

海通银行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公司通过海通国控持有其100%控股权,能够

及时掌握其偿债能力等情况,担保风险可控,该项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五、担保事项的内部决策程序及董事会意见

公司2025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2025年5月29日召开


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境内外债务融资工具一般性授

权的议案》,同意公司或公司境内外附属公司为其境内外附属公司(包括资产负

债率超过70%的境内外附属公司)的债务融资在股东大会授权额度内提供担保。

本次担保在上述授权范围之内。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若本次担保实施后,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担保总额为

人民币344.91亿元(包含因公司吸收合并海通证券原因承继其担保义务所涉及的

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比例为20.20%。公司对子公司担

保总额为人民币322.94亿元(包含因公司吸收合并海通证券原因承继其担保义务

所涉及的担保余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8.91%。

公司及其境内外附属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7月24日

本公告所述净资产为原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末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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