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65 天津津燃公用 委任代表表格:临时股东大会适用之代表委任表格
5 | 6 | 6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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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决议案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天津燃公用事业股份有限公司
Tianjin Jinran Public Utilities Company Limited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
)
临时股东大会适用之代表委任表格
本人╱吾等
:
地址
为天津燃公用事业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币
0.10
元之内资股╱
H
股
共
股
之登记持有人,兹委任大会(定义见下文)主席或
地址
为本人╱吾等之代表,代表本人╱吾等出席谨订于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三日(星期三)下午二时正假座中华人民共
和国天津市南开区南开四马路
号
A
庭
层举行之本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及其任何续会)(「大会」),并依照下文指
示以本人╱吾等之名义投票表决下列决议案或,如无任何该等指示,则本人╱吾等之代表可自行酌情投票。
批准、确认及追认框架协议。
签署
:
日期:
附注:
1.
请用正楷填上全名及地址。须填写所有联名登记持有人之姓名。
2.
请填上以 阁下名义登记并与本代表委任表格有关之股份数目。如填上股份数目,则本代表委任表格将被视为仅与该等
股份有关。如未有填上股数,则本代表委任表格将被视为与所有以 阁下名义登记之股份有关。
3.
请适时删除。
4.
如欲委派大会主席以外之人士为代表,请删去「大会(定义见下文)主席或」字样,并在空栏内填上 阁下拟委派代表之姓名
及地址。受委代表毋须为本公司股东,惟必须亲自出席大会以代表 阁下。
5.
决议案全文载于大会通告内。
6.
请在每项决议案旁之适当方框内填上「
X
」号,以指示代表应如何代表 阁下表决。如 阁下无意尽投其票,务请 阁下在
相关方框内填写票数。如妥善签署寄回本代表委任表格而无任何指示,则 阁下之代表可自行决定就决议案投赞成票或
反对票,或放弃投票。 阁下之代表亦有权就大会上正式提出而未载于大会通告内之任何决议案自行酌情投票。
7.
本代表委任表格必须由 阁下或经 阁下书面正式授权之授权人签署。如委任人为公司,则代表委任表格须加盖公司印
鉴,或经由公司负责人、代理人或其他获授权签署人士亲笔签署。
8.
倘属联名持有人,则于股东名册内排名较前之联名持有人(不论亲身或委派代表)投票后,其他联名持有人一律无权投票。
就此而言,排名先后乃按联名持有人于本公司股东名册内就有关联名持股之排名次序而定。
9.
本代表委任表格连同(如该代表委任表格是根据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由另一名人士代表委任者签署)经公证核证的授权
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副本,最迟须于大会(或倘适用,其任何续会)指定举行时间
小时前送抵本公司办事处,地址为中华人
民共和国天津市南开区南开四马路
号
A
庭
层(就内资股持有人而言)或本公司
H
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
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
号合和中心
17M
楼(就
H
股持有人而言),方为有效。提交本代表委任表格后, 阁
下仍可依愿亲身出席大会(或其任何续会)及于会上投票。在此情况下,本代表委任表格将被视作已被撤回。
10.
本代表委任表格之每项更正,均须由签署人简签示可。
11.
本公司不会将弃权之选票计算在所需之大多数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