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913 华南职业教育 公告及通告:于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三日举行的股东特别大会的投票表决结果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
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
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
)
SOUTH CHINA VOCATIONAL EDUCATION GROUP COMPANY LIMITED
中国华南职业教育集团有限公司
于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三日举行的股东特别大会的投票表决结果
兹提述中国华南职业教育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均为二零二五年七月二日的
股东特别大会通告(「股东特别大会通告」)及通函(「通函」)。本公司董事(「董事」)会
(「董事会」)欣然宣布,股东特别大会通告所载的决议案(「决议案」)已获本公司股东
(「股东」)在本公司于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三日举行的股东特别大会(「股东特别大
会」)上以投票表决方式正式通过为普通决议案。全体董事均已出席股东特别大会。
于股东特别大会日期,(i)本公司的已发行普通股(「股份」)总数为1,334,000,000股,
该等股份亦为令股东合资格出席股东特别大会并就大会上提呈的决议案投赞成或反
对票的股份总数;及(i)本公司并无持有任何库存股份(包括于中央结算及交收系统
持有或存放的任何库存股份)或任何待注销的购回股份。
就董事会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深知、尽悉及确信:(i)概无股东合资格出席股东
特别大会但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40条所
述须在股东特别大会上放弃投票赞成所提呈的决议案;(i)概无股东根据上市规则
规定须在股东特别大会上就所提呈的决议案放弃投票;及(i)股东在股东特别大会
上就所提呈的决议案投票时不受任何限制,且概无股东已在通函中表明彼等有意在
股东特别大会上投票反对决议案或放弃投票。
普通决议案 | 投票票数(%) | ||
---|---|---|---|
赞成 | 反对 | ||
1. | 批准委任汇益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 司及其附属公司之核数师,任期直至本公司下届 股东周年大会结束,并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厘定其 薪酬。 | 734,000,000 (100%) | 0 (0%) |
本公司的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获委任为股东特别大会的监票
人,负责决议案的监票工作。决议案的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由于超过50%的投票赞成决议案,决议案已获正式通过为本公司的普通决议案。
承董事会命
中国华南职业教育集团有限公司
主席
贺惠山
香港,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三日
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包括执行董事贺惠山先生、贺惠芬女士及劳汉生先生;以及
独立非执行董事罗潘先生、叶哲玮先生及马树超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