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865 鹏高控股集团 财务报表/环境、社会及管治资料:年报 2025


年报鹏高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资料

2

五年财务摘要

4

主席报告

5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7

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的履历详情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19

董事会报告

25

企业管治报告

43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59

独立核数师报告

77

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83

-综合财务状况表

85

-综合权益变动表

87

-综合现金流量表

88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90

目 录


公司资料

年报鹏高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冯嘉敏女士(主席)

徐源华先生(行政总裁)

刘建甫先生

(于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十九日获委任)

赵建红女士

(于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一日获委任)

梁耀祖先生

(于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十九日获委任)

方恒辉先生

罗伟业先生

(于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获委任)

廖青花女士

(于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十九日辞任)

Katsaya Wiriyachart

女士

(于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十九日辞任)

骆嘉豪先生

(于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辞任)

非执行董事

董常舟先生

(于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一日获委任)

独立非执行董事

石峻松先生

邱越先生

胡启腾先生

谭咏欣女士

(于二零二四年七月二十六日获委任)

雷冠源先生

(于二零二四年七月二十六日辞任)

审核委员会

胡启腾先生(主席)

石峻松先生

邱越先生

薪酬委员会

石峻松先生(主席)

邱越先生

谭咏欣女士

(于二零二四年七月二十六日获委任)

雷冠源先生

(于二零二四年七月二十六日辞任)

提名委员会

胡启腾先生(主席)

冯嘉敏女士

石峻松先生

邱越先生

公司秘书

李立强先生

授权代表

冯嘉敏女士

李立强先生

注册办事处

Cricket Square

Hutchins Drive

P.O. Box 2681

Grand Cayman KY1-1111

Cayman Islands

香港总部及主要营业地点

香港九龙

观塘伟业街

美德工业中心

D

新加坡主要营业地点

38 Senoko Road

Singapore 758110

独立核数师

天健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根据香港法例第

章《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的

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


年报鹏高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资料

主要往来银行

星展银行有限公司

12 Marina Boulevard

Level 43, DBS Asia Central @ Marina Bay

Financial Centre Tower 3

Singapore 018982

香港股份过户及登记分处

联合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香港北角

英皇道

华懋交易广场

3301-04

开曼群岛主要股份过户及登记处

Conyers Trust Company (Cayman) Limited

Cricket Square, Hutchins Drive

P.O. Box 2681

Grand Cayman KY1-1111

Cayman Islands

公司网站

w.trendzon1865.com

股份代号


59,072
(49,668)
9,404
(12,698)
(11,753)
千坡元
128,37 3
45,95 7
82,41 6

五年财务摘要

年报鹏高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本集团于过去五个财政年度的综合业绩与资产及负债概要(摘录自已刊发的经审核财务报表)载列

如下:

简明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二零二年二零二一年

千坡元千坡元千坡元

(经重列)

千坡元千坡元

收入

59,11559,75059,09943,450

销售成本

(51,122)(52,684)(49,238)(33,470)

毛利

7,9937,0669,8619,980

除税前(亏损)╱溢利

(10,481)(1,105)1,8464,054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度

全面(开支)╱收益总额

(13,352)(2,777)7253,253

资产及负债

于三月三十一日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二零二年二零二一年

千坡元千坡元千坡元千坡元千坡元

资产总值

112,131120,353103,13273,936

负债总额

42,27264,20561,96433,493

权益总额

69,85956,14841,16840,443

附注

上述概要不构成经审核财务报表的一部分。


主席报告

年报鹏高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各位股东

本人谨代表鹏高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董事(「董事」)会(「董事

会」)欣然向本公司股东(「股东」)提呈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二零二五财年」)之

年报。

表现回顾

于二零二五财年,本集团经历了一个充满挑战的时期,但我们依然保持了稳健的发展,并为未来的增长

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此期间,本集团录得总收入约

59.1

百万坡元,与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

年度(「二零二四财年」)的收入约

59.1

百万坡元相比保持稳定。于二零二四财年,燃气管道项目及输水

管道项目的收入分别由约

20.0

百万坡元及约

38.3

百万坡元减少至二零二五财年的约

19.9

百万坡元及约

30.2

百万坡元。另一方面,来自本集团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业务所产生的建设及工程服务收入

由二零二四财年约

0.7

百万坡元增加至二零二五财年的约

8.9

百万坡元。因此,二零二四财年及二零二五

财年的收入总额保持稳定。本集团的毛利总额由二零二四财年约

8.0

百万坡元增加约

1.4

百万坡元至二

零二五财年约

9.4

百万坡元。毛利率由二零二四财年约

13.5%

上升约

2.4%

至二零二五财年约

15.9%

。该

增长乃主要由于利润率较高的建设及工程服务所贡献的收入增加。

过去一年,本集团不断拓展其业务版图,增强了收入结构的多元化和市场竞争力。于二零二五财年,本

集团于中国的建设及工程服务收入更进一步巩固了本集团的整体收入结构,展现出本集团在多元化经

营和创新领域的强大潜力。

展望未来

面对未来的挑战和机遇,鹏高控股集团充满信心,正迎来

一个崭新的发展阶段。展望未来,集团将继续提升在中国

建筑行业的市场地位,推动高新技术产业的集聚和发展。

同时,本集团将继续密切关注全球经济发展趋势及市场

形势,优化资源配置,实现协同效应。董事会正在世界各

地探索新商机,确定具有增长潜力的市场,以实现业务的

持续扩展和稳健增长。


年报鹏高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主席报告

董事会正积极于世界不同的地理位置探索新商机以确定具增长潜力的市场,使本集团的业务多元化发

展。董事会认为,发展潜在业务乃本集团增加收入来源的良机。本集团已充分准备好应对未来挑战及竞

争,开展调研准备开发各类业务及探索新商机。这令本集团得以丰富其业务组合,构建可持续业务发展

模式,致力为股东带来满意回报。

致谢

回顾过去,我们从挑战中汲取经验,不断完善和提升自身能力。本集团已做好充分准备,迎接未来的挑

战和机遇。本集团将通过坚定的战略规划和卓越的执行力,在新的财年实现更高的业绩,迎来更加光明

的前景。本人谨代表董事会对我们尊贵的客户、分包商、业务伙伴及股东的不断支持,以及管理团队及

员工为本集团发展作出的宝贵贡献表示诚挚的感谢,让我们携手并肩,共同谱写鹏高控股集团有限公

司新的辉煌篇章。

主席

冯嘉敏

香港,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七日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年报鹏高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业务回顾

二零二五财年,全球经济增长保持稳定,但表现欠佳。自二零二年初以来,通货膨胀率高企以及乌

克兰战争持续升级,严重扰乱全球供应链并造成原料及能源价格飙升。由于人手供应有限,劳工成本亦

有所增加。于二零二四年,通货膨胀率稳步下跌。企业应增强自身的核心竞争力,并提升于充满挑战的

经营环境中稳健经营及应对未来不确定性的能力。本公司董事会将继续密切监督该等将对新加坡基建

管道市场、中国建筑市场及本集团于全球范围内的营运造成重大影响的因素。

于二零二五财年本集团录得总收入约

59.1

百万坡元,与二零二四财年的总收入相比保持稳定。于二零

二四财年,燃气管道项目及输水管道项目的收入分别由约

20.0

百万坡元及约

38.3

百万坡元减少至二零

二五财年的约

19.9

百万坡元及约

30.2

百万坡元。另一方面,来自建设及工程服务的收入由二零二四年财

年约

0.7

百万坡元增加至二零二五年财年的约

8.9

百万坡元。因此,二零二四财年及二零二五财年的收入

总额保持稳定。于二零二五财年,本集团已获授三个新燃气项目及两个新水务项目,总合约金额约

6.8

百万坡元,所有该等项目已于二零二五财年动工。

于二零二五财年,本集团的主要业务策略仍然维持不变。自本公司上市以来,管理层透过提交投标持续

巩固及提升本集团的声誉以保持市场地位。凭借其上市地位,本集团的核心业务继续赢得良好声誉,并

为本集团获取潜在商机提供稳健往绩纪录。于二零二五财年后,本集团已锁定若干新项目,加上手头进

行中的项目,收入足以支撑下个财政年度。

尽管未来一年的营运环境备受挑战,本集团仍相信其处于可持续发展的正确轨道。展望未来,本集团将

继续重点提升其于中国建筑行业的市场地位。本集团将继续密切关注全球经济发展趋势及市场形势以

抓住商机,从而达成协同作用并取得更好的经营业绩。

董事会正积极于全球各地探索新商机,以物色具有成长潜力的市场,从而使本集团的业务发展多元化。

董事会认为,发展潜在业务乃本集团增加收入来源的良机。本集团已做好充分准备以应对未来挑战及

竞争,进行研究以为发展不同的业务及新商机做好准备。本集团借此可丰富本集团业务组合,并创建可

持续的业务发展模式,致力为股东带来满意回报。


合约数目(千坡元)
619,93933.7
1230,22051.2
1850,15984.9
370.1
8,87 615. 0
59,07 2100. 0

年报鹏高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进行中项目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有四个燃气管道进行中项目及七个水务管道进行中项目,总合约

金额约

75.4

百万坡元,其中约

69.1

百万坡元已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确认为收入(二零二四财年:

两个燃气管道项目及九个水务管道项目,总合约金额

122.5

百万坡元)。余额将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号于后续期间确认为本集团收入。

管理层认为,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所有进行中项目均按照时间表进行,预期均不会令本集团弥

偿第三方及产生任何或然负债。

财务回顾

收入

建设合约及工程服务收入

下表载列二零二五财年及二零二四财年本集团的建设合约及工程服务收入、已完成项目╱合约数目及

占总收入的百分比明细。

截至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已完成

项目╱

合约数目

收入

(千坡元)

占收入

百分比

(%)

已完成

项目╱

合约数目

收入

(千坡元)

占收入

百分比

(%)

燃气管道

420,02233.9

水务管道

1038,33264.8

电缆

150.0

1558,35998.7

建材贸易

180.1

建设及工程服务收入

7381.2

总计

59,115100.0


年报鹏高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于二零二五财年及于二零二四财年,本集团收入保持稳定,约为

59.1

百万坡元,其乃主要受下列因素影

响:

(i)

燃气管道项目收入减少约

0.1

百万坡元;

(i)

水务管道项目收入减少约

8.1

百万坡元;及

(i)

来自建设及工程服务收入增加约

8.2

百万坡元。

于二零二五财年及于二零二四财年,燃气管道项目的收入相若。

水务管道项目于二零二五财年的收入较二零二四财年减少约

8.1

百万坡元,是由于区域供冷系统相关的

新水务项目收入减少约

6.6

百万坡元,与供应及铺设水管有关的水务项目收入减少约

6.1

百万坡元,及与

网状管道工程的工程、采购、建设及调试有关的水务项目收入增加约

4.6

百万坡元的综合影响所致。

来自管道项目的收入总体减少,乃主要由于因新加坡建造业竞争激烈的商业环境导致本集团获授的项

目合约金额减少。

于二零二五财年,本集团积极扩充其建设及工程服务业务。因此,其收入增加约

8.2

百万坡元。

销售成本

本集团的销售成本由二零二四财年约

51.1

百万坡元减少约

1.4

百万坡元或

2.8%

至二零二五财年约

49.7

百万坡元,乃主要由于来自管道项目的收入减少所致。

毛利及毛利率

本集团毛利总额由二零二四财年约

8.0

百万坡元增加约

1.4

百万坡元至二零二五财年约

9.4

百万坡元。毛

利率由二零二四财年约

13.5%

上升约

2.4%

至二零二五财年约

15.9%

。增加主要是由于利润率较高的建

设及工程服务所贡献的收入增加所致。

其他收入

其他收入由二零二四财年约

2.6

百万坡元增加约

0.9

百万坡元至二零二五财年约

3.5

百万坡元。其乃主要

由于代理收入增加约

0.3

百万坡元以及与维修工程及废弃物销售有关的杂项收入所致。


年报鹏高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其他亏损净额

于二零二五财年确认的其他收益主要包括出售一间合营企业亏损及出售附属公司收益。

确认预期信贷亏损拨备

本集团于二零二五财年录得预期信贷亏损拨备约

137,000

坡元(二零二四财年:约

407,000

坡元),此金

额主要于二零二五财年的合约资产、贸易应收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及应收贷款项下的结余中确认。

行政开支

本集团于二零二五财年录得行政开支约

23.4

百万坡元(二零二四财年:约

18.7

百万坡元)。增加主要乃由

于二零二五财年拓展建设及工程服务业务有关的一般营运开支增加。

财务成本

本集团的财务成本于二零二五财年减少约

0.5

百万坡元或约

33.2%

至约

1.2

百万坡元(二零二四财年:约

1.7

百万坡元)。减少乃主要由于二零二五财年的平均借款较二零二四财年减少所致。

商誉减值

就本集团因业务收购产生的商誉而言,于二零二五财年确认减值亏损约

98,000

坡元(二零二四财年:约

65,000

坡元)。

来自已终止经营业务之年度收益

已终止经营业务于二零二五财年的年度收益约为

83,000

百万坡元(二零二四财年:亏损约

1.6

百万坡

元)。

年度亏损

由于上文原因,二零二五财年录得亏损约

13.1

百万坡元,而二零二四财年录得亏损约

12.3

百万坡元。

物业、厂房及设备

物业、厂房及设备小幅减少约

1.1

百万坡元,主要由于二零二五财年计提折旧,部分被同期的物业、厂房

及设备添置所抵销。

贸易应收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

本集团的贸易应收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由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约

23.1

百万坡元增加约

26.5

百万坡

元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约

49.6

百万坡元。增加乃主要由于贸易应收款项增加约

9.8

百万坡元、预

付款项增加约

23.3

百万坡元,部分被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减少约

6.7

百万坡元所抵销。


年报鹏高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应收贷款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应收贷款约为

7.9

百万坡元,包括

(i)

向本集团合营企业股东贷款约

3.1

百万

坡元(免息);

(i)

向其他独立第三方贷款约

4.6

百万坡元(固定年利率为

6%

);

(i)

应收贷款利息约

0.3

百万

坡元;减

(iv)

预期信贷亏损拨备约

0.1

百万坡元。所有应收贷款原定均于一年或更短期内到期。所有应收

贷款均为无抵押。

本集团积极探索投资机会,以实现业务组合多元化,扩大收入来源,因此,本集团已建立放债业务。向

其他独立第三方授出贷款的主要目的为赚取利息收入并为本集团带来回报。就向本集团合营企业股东

贷款而言,本公司董事认为,通过向股东提供充足资金,可以简化项目开发流程,促进各方战略合作以

及合营企业营运。

贸易应付款项及其他应付款项

贸易应付款项及其他应付款项由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约

12.7

百万坡元增加约

10.0

百万坡元至二零

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约

22.7

百万坡元。

借款

借款由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约

23.2

百万坡元减少约

3.6

百万坡元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约

19.6

百万坡元。减少主要乃由于二零二五财年偿还债券以及银行及其他借款。

流动资金及财务资源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维持稳健的流动资金状况。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拥

有流动资产净值约

60.0

百万坡元(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流动资产净值约

55.3

百万坡元)、资产净值

82.4

百万坡元(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资产净值约

69.9

百万坡元)及银行余额及现金约

4.4

百万坡

元(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约

1.4

百万坡元)。本集团的资产负债比率(按计息债务总额除以权益总额

计算)由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约

38%

减少约

11%

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约

27%

。资产负债比率

减少主要归因于二零二五财年内借款减少及完成股权融资活动所致。

资本架构

本集团管理资本以确保能够按持续基准经营,同时透过优化债务及权益结余为股东带来最大回报。本

集团的整体战略与往年一致。

本集团的资本架构由债务净额组成(包括租赁负债、租购负债、债劵、银行及其他借款,已扣除现金及现

金等价物)以及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包括已发行股本、股份溢价、储备及保留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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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管理层不时检讨资本架构。管理层考虑资本成本及与各类别资本相关的风险作为检讨其中一环。根据

管理层的建议,本集团将透过派付股息、发行新股份及购回股份以及发行新债务或赎回现有债务平衡

整体资本架构。

管理层定期监察金融机构就授予本集团融资所订立的财务契诺的遵守情况。于报告期末,本集团符合

外部实施的财务契诺规定。

雇员及薪酬政策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合共有

名雇员(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名雇员)。本集

团的薪酬政策符合现行市场惯例,并基于个别雇员的表现、资格及经验而厘定。本集团认为与其雇员维

持良好关系相当重要。应付予雇员的薪酬包括薪金、花红及津贴。

上市所得款项用途

本公司收取的上市所得款项净额总额(「所得款项净额」)扣除相关上市开支后约为

90.2

百万港元(约

15.7

百万坡元)。更多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九年三月十四日的招股章程(「招股章程」)。

于二零二三年一月十七日,董事会已决议并批准更改未动用所得款项净额约

4.9

百万坡元的用途。根据

经济发展、现有招标、正进行及潜在的项目以及整体成本与收益,董事会认为购买两台顶管机不会对本

集团有利。本集团计划根据新加坡人力部于二零二一年九月十七日公布的监管要求,对外籍工人宿舍

进行加建及改建工程。于不对我们现有宿舍进行任何加建及改建工程的情况下,获准入住宿舍的工人

人数将于下一次牌照更新时下调,而本集团将需要寻求其他替代方案(如第三方宿舍)以容纳过剩的工

人。此外,市场上第三方宿舍的租金于

COVID

疫情后亦大幅上涨,聘用该等劳工将产生额外成本,如租

金、交通及其他相关费用。因此,董事会估计将分配约

2.0

百万坡元用于外籍工人宿舍的拟议加建及改

建工程。剩余未动用所得款项净

额约为

2.9

百万坡元将用作营运资

金及其他一般企业用途,例如偿

还贷款、租购及其他营运开支。进

一步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二

零二三年一月十七日的公告。


年报鹏高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于二零二三年十月十二日,董事会已决议并批准进一步更改未动用所得款项净额约

2.0

百万坡元的用

途。尽管有上文及本公司截至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年报所披露的原因,根据当前的经济

发展,董事会认为,本集团聘用的外籍工人数目可能会有所波动或减少,因此,此时进行加建及改建工

程既不符合成本效益,亦不利于本集团。倘进行加建及改建工程,现有的宿舍将无法使用,且本集团将

面临更多的运营不便及效率低下的问题,原因为本集团将需要将其所有外籍工人迁往第三方宿舍运营

商,而该位置在距离上可能不利。本集团可能会就维护宿舍以及遵守新加坡政府未来可能实施的任何

新规则及法规而承担更多费用。因此,董事会决定重新分配剩余未动用所得款项净额约

2.0

百万坡元,

用作支持本集团当前的运营,其中可能包括根据项目期限划分的短期宿舍租赁、根据项目要求委聘分

包商、偿还贷款及其他运营费用。进一步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三年十月十二日的公告。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全部所得款项净额已按拟定用途悉数动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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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二零二年认购事项所得款项用途

于二零二年五月十六日,本公司与两名认购人订立两份认购协议,据此,本公司已同意配发及发行,

而两名认购人有条件同意按照认购协议所载的条款及在其条件的规现下,以每股认购股份

0.475

港元的

认购价认购合共

184,000,000

股新股份(「二零二年认购事项」)。二零二年认购事项的所得款项总

额为

87.4

百万港元,而二零二年认购事项的所得款项净额约为

87.0

百万港元。二零二年认购事项

已于二零二年六月完成。进一步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年五月十六日、二零二年五月

二十三日、二零二年六月六日、二零二年六月十三日及二零二年六月二十日的公告。

下文载列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有关二零二年认购事项的所得款项净额、已动用及未动用所得

款项净额的分配详情:

所得款项净额

的拟定用途

截至

二零二四年

三月三十一日

已动用

二零二五财年

已动用

于二零二五年

三月三十一日

剩余可动用

所得款项

净额总额

动用剩余

所得款项净额

的预期时间表

所得款项净额用途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附注

(a)

本集团合营企业的业务发展:

-拓展卓航智联(深圳)科技有限公司的智能停车场

业务,即位于中国贵州省

个城镇的智能停车

场建设及维护费用,包括

(i)

建筑材料的采购及

(i)

精准停车及车辆识别软件及硬件的采购、开发

及维护

6,000

11,000

(6,000)

11,000

不适用

于二零二五年

九月三十日前

(b)

未来投资金:

-作为发展富汇配售及包销业务资金的储备资金

12,000(12,000)–

不适用

-作为万事佳财务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附属公司及

获发牌于香港开展放债业务)放债业务之贷款本

金的储备资金

12,000(12,000)–

不适用

(c)

一般营运资金及偿还本集团负债:

-偿还将于二零二年八月到期之本金为人民币

40,000,000

元的无抵押非上市债券

42,000(42,000)–

不适用

-用于营运本集团香港及中国业务的一般营运资

金,包括工资、租金付款、专业费用、办公室开

支及其他日常经营费用

4,000(4,000)–

不适用

87,000

76,000

–11,000

二零二年认购事项所得款项净额已经及预期将根据先前于本公司上述公告披露的意向动用。

附注

动用余下所得款项的预期时间表乃按本集团对未来市况作出的最佳估计得出。其将根据市况的当前及未来发展而有所

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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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二零二三年认购事项所得款项用途

于二零二三年六月一日,本公司分别与五名认购人各自订立五份独立认购协议,据此,本公司同意配发

及发行,而五名认购人有条件同意按认购协议所载的条款及在其条件的规限下以认购价每股认购股份

0.43

港元认购合共

220,800,000

股本公司新股份(「二零二三年认购事项」)。二零二三年认购事项所得款

项总额约为

94.9

百万港元,而二零二三年认购事项所得款项净额则约为

94.6

百万港元。二零二三年认购

事项已于二零二三年七月完成。有关更多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三年六月一日及二零二三

年七月十日的公告。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二零二三年认购事项所得款项净额已经根据先前于本公司上述公告披露

的意向悉数动用。

供股所得款项用途

于二零二四年七月十九日,董事会宣布股份合并(「股份合并」)建议,当中涉及将每十

(10)

股每股面值

0.01

港元之已发行及未发行股份合并为一

(1)

股每股面值

0.1

港元之合并股份。董事会亦建议于股份合并

生效后,将于联交所买卖的每手买卖单位由

4,000

股份更改为

12,000

股合并股份。

于二零二四年七月十九日,董事会建议待(其中包括)股份合并生效后,以认购价(「认购价」)每股供股

股份

0.18

港元按于厘定供股配额的记录日期每持有一

(1)

股合并股份获发四

(4)

股供股份之基准进行供

股(「供股」)。此外,本公司与配售代理订立配售协议,据此,配售代理已同意按尽力基准促使独立承配

人按不少于认购价之配售价,认购未获认购供股份及不合资格股东未售供股份(「配售事项」)。

于二零二四年九月五日,(其中包括)股份合并、供股及配售事项已于股东特别大会上获正式通过为本

公司普通决议案。

于二零二四年九月十日,股份合并生效。本公司之法定股本变为

100,000,000

港元,分为

1,000,000,000

股每股面值

0.1

港元之合并股份,其中

141,680,000

股合并股份(缴足或入账列作缴足)为已发行。

于二零二四年十月九日,董事会宣布,根据供股提呈发售之供股份总数为

566,720,000

股,并已接获

合共五份根据暂定配额通知书作出之有效申请及接纳,认购合共

89,109,539

股供股份。

于二零二四年十月二十三日,董事会宣布,余下

477,610,461

股未获认购供股份已按配售价每股供股

股份

0.18

港元悉数配售予

名承配人。供股之所得款项总额约为

102.0

百万港元,而供股所得款项净额

在扣除相关开支后,约为

100.2

百万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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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于二零二四年十月二十四日,本公司根据供股配发及发行

566,720,000

股份。

有关进一步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四年七月十九日、二零二四年九月五日、二零二四年九月

六日、二零二四年十月九日、二零二四年十月十四日及二零二四年十月二十三日的公告、本公司日期为

二零二四年八月二十日的通函及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三日的供股章程。

下文载列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有关供股的所得款项净额、已动用及未动用所得款项净额的分配

详情:

所得款项净额

的拟定用途

二零二五财年

已动用

于二零二五年

三月三十一日

剩余可动用

所得款项净额

总额

动用剩余所得款项净额的

预期时间表

所得款项净额用途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a)

中国卓航

点科创城工业园区三

期启动成本

50,200(50,200)–

不适用

(b)

偿还贷款

45,200(45,200)–

不适用

(c)

补充本集团一般营运资金

4,800(4,800)–

不适用

100,200(100,200)–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供股所得款项净额已经根据先前于本公司上述公告、通函及招股章程中

披露的拟定用途悉数动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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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附属公司之重大收购事项、出售事项以及对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之重大投资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四日,本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鹏高绿能新能源(广州)有限公司(「鹏高绿能新能

源」)与张新业先生(「张先生」)及郑梓健先生(「郑先生」)(均为本集团的独立第三方)订立收购协议,据

此,鹏高绿能新能源已有条件同意收购,而张先生及郑先生已有条件同意出售中山市五桂山建筑工程

有限公司(「中山五桂山」)

100%

股权,代价为人民币

2,200,000

元。于完成后,鹏高绿能新能源将持有中

山五桂山

100%

股权,而中山五桂山将成为本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且中山五桂山的财务业绩将综

合计入本公司的财务报表。

中山五桂山为于中国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业务包括规划、建筑工程、钢结构工程、深基坑支

护工程、水电安装工程、砂石土方工程、室内装饰工程。目标公司秉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原则,高

度重视科学管理及严格项目品质控制,注重挖潜降耗。目前,中山五桂山主要从事为中国企业客户提供

工程、采购、建筑及消防项目。透过收购中山五桂山,本公司将能够利用其一般建筑工程、钢结构工程

及基础建设许可证(包括但不限于中山五桂山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

地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拓展本集团的建设业务组合,并可进一步把握中国其他潜在的建设机遇。

透过整合中山五桂山的基础建设业务,本集团将能够向潜在客户提供更广泛的建设及工程服务,并取

得成本优势,从而提高其在项目投标中的竞争力。已于二零二五年三月十九日完成收购中山五桂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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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有关进一步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五年三月四日及二零二五年三月十九日的公告。

于收购日期至报告期末期间,中山五桂山为本集团收入贡献约

3.0

百万坡元及为本集团溢利贡献约

0.3

百万坡元。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于报告期间,本集团并无其他附属公司之重大收购事项、出售事项以及对联营公司

及合营企业之重大投资。

所持投资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于二零二四年及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并无持有任何重大投资。

外汇风险

本集团于新加坡、香港及中国均有经营业务。本集团主要以其功能货币新加坡元(「坡元」)及人民币

(「人民币」)进行交易。当集团实体进行以其自身功能货币以外的货币计价的交易时,即产生外汇

风险。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以功能货币以外的货币列值的收入及开支、资产及负债乃就财务报告目的兑换为

坡元。汇率波动可能会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及业绩造成影响。本集团会监察汇率波动的风险,并采取适

当措施,以适时有效地舒缓并管理该风险。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并无从事任何衍生工具

活动,亦并无采用任何财务工具以对冲其财务状况表所面对汇率波动的风险。

库务政策

本集团对其库务政策采取审慎的财务管理原则,故于二零二五财年一直维持稳健的流动资金状况。本

集团财务部负责库务管理职能,其中包括研究和物色投资方案,以供管理层及董事会进一步考虑,并持

续监控投资。

资产抵押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为获取银行借款,已抵押物业的账面值为

14,300,000

坡元(二零二四年:

14,250,000

坡元)。

或然负债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并无重大或然负债。

报告期后事件

报告期后发生的重大事件详情载于本报告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的履历详情

年报鹏高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执行董事

冯嘉敏女士(「冯女士」),

岁,于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七日获委任为非执行董事及于二零二零年九月

二十一日调任为执行董事。于二零二零年十月三十日,冯女士连同徐源华先生获委任为董事会联席主

席,并于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徐源华先生辞任联席主席职务后调任董事会主席。冯女士亦于二零

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获委任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成员。冯女士负责监督本集团的营运及实施本公司的

业务策略。彼于二零一零年毕业于美国加州大学欧文(尔湾)分校,获颁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于二零八年,彼担任亚太时刊中国区首席运营官助理,参与财富论坛项目在中国(天津、广州)落地的

协调工作,以及协助首届世界智力运动会的统筹和行政组织工作。此后,冯女士担任环球策略集团中国

区代表,曾参与「中新天津生态城」项目的筹建。冯女士于二零一三年获委任为中国宝沙集团的供应保

障副董事长兼总裁,负责发展离岸供应平台项目,其后担任中国宝沙集团的首席营运官,参与大规模的

城市综合发展(如郑州经开梦都),统筹张家口超大型光伏发电项目,以及规划及营运工业园、生态园、

林业及其他类型业务。冯女士于公共关系及投资者关系方面累积丰富经验。由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日

至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二日,冯女士在中国宝沙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前称为中国农林低碳控股有限公司)

(一间于联交所主板上市之公司,股份代号:

)担任执行董事。

徐源华先生(「徐源华先生」),

岁,为本集团联合创办人,自一九三年一月起担任

HSC Pipeline

Enginering Pte. Ltd.

董事。彼于二零一八年七月获委任为董事,其后于二零一八年八月调任主席、行

政总裁兼执行董事。于二零二零年十月三十日,徐源华先生连同冯嘉敏女士获委任为董事会联席主席

且其后于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辞任联席主席。彼自二零一九年二月二十六日至二零二一年十月

二十九日为董事会辖下提名委员会成员。徐源华先生自一九三年一月起一直担任本集团董事总经

理,负责领导本集团业务发展及监督业务各个层面,包括企业营运、项目执行及财务表现。

徐源华先生于建造业拥有逾

年经验。彼在新加坡接受中学教育,直至一九七八年十月,其后参与从事

楼宇建筑业务的家族业务,从而接触建造业。彼亦曾成立合伙企业

Jet Equipment

,该公司于一九一

年七月至一九二年八月从事安装工业机械及设备以及机械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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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的履历详情

多年来,徐源华先生曾参加多个专业培训课程,以提升处理先进机械及系统方面的技能及知识,并取得

相关许可证及证书。于一九二年十二月,彼完成公用事业局举办的燃气服务工人课程。彼自一九三

年起成为持牌燃气服务技工,并于二零一五年二月获新加坡能源市场管理局授予终身燃气服务技工许

可证。于一九五年七月,彼取得技能评估证书,达到建设局所进行建造机械操作(挖泥机装载机)工艺

测试的所需标准,其后于一九六年成为

SP PowerGrid Ltd

认可的注册挖泥机操作员。于一九五年十

月,彼完成

Singapore Power Training Institute

举办的地下装置检测课程。彼亦分别于一九七年六月及

一九八年七月完成由

Glynwed Pipe Systems (Asia) Pte Ltd

举办用于气体配送的

Durafuse

聚乙烯电熔

系统的基础培训。于二零二年七月,彼完成由

CP Global Products Pte Ltd

举办的

Hy-Ram

全自动对

接熔合设备「现场」指导课程。彼亦完成由

WIDOS Technology (Asia Pacific) Pte Ltd

举办的

WIDOS 4800

CNC 3.0

焊接机培训。

徐源华先生为徐源利先生的胞兄及徐鸿胜先生的父亲,徐源利先生及徐鸿胜先生均为本集团的高级管

理层成员。

刘建甫先生(「刘先生」),

岁,于移动房屋行业拥有逾

年经验。刘先生于一九八七年在湖南省农业局

开展事业,引入创新的「公司

+

农民」农业模式,实现年销售额人民币

百万元。于二零一年,彼开始

创业,于二零四年创立了得莱斯集团。在彼带领下,得莱斯已发展成中国规模最大的移动房屋租赁及

销售企业之一,其后于二零一七年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NEQ)

上市。

刘先生为杰出的企业家及投资者,因其对移动房屋行业的贡献以及在中国股票市场的策略参与而受到

广泛认可。刘先生职业生涯跨越数十年,表现出彼善于洞察及把握新兴市场趋势的敏锐能力。

赵建红女士(「赵女士」),

岁,广东中山人,于二零二年十月获得广东省社会科学院经济管理研究生

学位,拥有近

多年金融与企业管理经验,具备较强的领导管理才能。曾任职于大型金融机构及知名企

业,并为本集团产业园投资及综合运营项目及推动产业新生态项目建设贡献良多。现任中山市工商业

联合会副主席、中山市科技金融创新促进会常务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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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的履历详情

梁耀祖先生(「梁先生」),

岁,已获委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自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十九日起生效。梁先

生于上市公司及持牌法团的策略财务规划、资本重组及交易结构、税务规划及财务分析方面拥有丰富

经验。加入本集团前,彼于二零六年至二零七年在大洋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

)(一间

于联交所主板(「主板」)上市的公司)任助理财务总监;二零一二年至二零一三年在汉镒资产管理股份

有限公司任首席财务官兼董事会秘书;二零一三年至二零一九年在雅天妮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

)(一间于主板上市的公司)任执行董事兼投资部副总裁;以及二零一七年至二零二零年及自二零

二年三月十一日起在恩典生命科技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

)(一间于主板上市的公司)任独立

非执行董事兼审核委员会主席。自二零二一年六月十八日起,彼在无锡盛力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

代号:

)(一间于主板上市的公司)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审核委员会主席兼战略委员会的成员。自二

零二三年十月二十日起,彼在上海小南国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

)(一间于主板上市的公司)任

独立非执行董事、审核委员会主席、薪酬委员会成员、提名委员会成员及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于二零

一六年十月二十一日至二零二年六月三十日,彼在中食民安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

)(一间

于联交所

GEM

上市的公司)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兼审核委员会主席。自二零二四年十月二日起,彼获融科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

)(一间于主板上市的公司)委任为首席财务官、公司秘书及授权代

表。于二零二一年七月二日至二零二一年八月五日,彼在新华通讯频媒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

(一间于主板上市的公司)任首席财务官、公司秘书兼授权代表。于二零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至二零

二三年八月十一日,彼在中国疏浚环保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

)(一间于主板上市的公司)任公司

秘书兼授权代表。于二零二一年七月十三日至二零二四年一月二十九日,彼在星宇(控股)有限公司(股

份代号:

,其股份自二零二四年一月二十六日起于主板被取消上市)任公司秘书兼授权代表。

梁先生于二零六年十二月取得香港理工大学企业金融硕士学位。彼于二零一四年三月获接纳为特许

公认会计师公会成员。

方恒辉先生(「方先生」),

岁,于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获委任为执行董事。方先生为一名信息技术

(「

IT

」)方面的专家。彼在

IT

项目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彼现时担任群思科技(香港)有限公司的

IT

基础

架构经理。

罗伟业先生(「罗先生」),

岁,于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获委任为执行董事。罗先生于物流、管理、

业务发展及战略规划方面拥有逾八年经验。罗先生受聘于国际物流公司负责管理日常空运及海运营

运,并对保税仓库营运、供应链管理、人事管理以及金融投资有深刻了解。罗先生的丰富经验有助本集

团业务发展,包括进一步发展卓航

点科创城产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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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的履历详情

独立非执行董事

董常舟先生(「董先生」),

岁,于一九二年七月毕业于辽宁大学经济学本科毕业。彼于投资方面、并

购及首次公开发售项目方面拥有逾

年经验,可为本集团业务作出贡献,包括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

项目。彼现任中天银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同时,董先生现任中国人工智能学会高级会员、中物

联应急物流专委会副主任等多个社会职务。董先生凭借其专业能力与领导才能,为各不同领域发展做

出重要贡献,将会为集团持续中稳健前行。

谭咏欣女士(「谭女士」),

岁,于二零二四年七月二十六日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及董事会辖下薪

酬委员会成员。彼于风险管理、财务及策略规划方面拥有逾

年经验,现为宏利人寿保险(国际)有限公

司之财务规划专员。此外,彼亦于销售、市场推广、业务发展、存货控制及项目管理方面拥有逾

年经

验,可为本集团业务作出贡献,包括卓航

点科创城产业园的进一步发展。

石峻松先生(「石先生」),

岁,于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一日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以及董事会辖下

审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的成员并于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调任为薪酬委员会主席。

彼于一般业务管理方面拥有逾

年经验。石先生在广州市第四建筑工程公司工作,并于一九三年被

委派前往香港参与国内房地产开发,主要项目包括广州二沙岛金亚花园等优质楼盘。期间更参与国家

级重点项目-广州生物岛的前期土地整理及一级开发和招商引资工作。于一九五年任职广州市直机

关旗下拓益公司,代表公司前往港澳地区,负责大型央企国企与港澳地区的对接与联络,随后于二零

一三年二月进入政协越秀区委员会成为港澳组委员。彼自一九八年起营运中球广告有限公司并担任

董事副经理一职,主要营运广深高速、深汕高速等省内高速公路的路牌之广告资源。石先生更于二零

一五年成立迈地特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主要研发生产胸腔、腹腔热灌注式癌症医疗器械。

石先生先后参与合伙投资多家公司,并负责企业发展之策划与营运。涉足领域有医疗器械研发、商业地

产及餐饮娱乐等。彼亦曾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四届及第十五届广州市越秀区委员会特约委员

(港澳)之社会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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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的履历详情

邱越先生(「邱先生」),

岁,于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一日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以及董事会辖下审

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的成员。彼于一般业务管理方面拥有逾

年经验。

邱先生于一九一年自广州中山大学取得中文学士学位。曾任广州日报及足球报体育记者一职,于

一九二年八月成立广州涛视传播广告有限公司(「广州涛视」)(前称:广州电视推广公司)并从事媒体

广告相关业务。广州涛视于二零八年被亚洲资产(控股)有限公司(「亚洲资产」)(股份代号:

,一

家股份于联交所

GEM

上市的公司)收购后,彼于二零八年十月至二零一九年六月期间曾任亚洲资产的

执行董事,主要负责对外投资、并购及重组等业务,涉及行业广泛,包括工程、地产、互联网等多个不同

领域。邱先生亦于二零八年成立广州中懋广告有限公司(「中懋广告」),主要业务为全国电台广告投

放和音频内容经营。中懋广告于二零一四年与广东省广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

,一家

股份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合并并成为其子公司后,邱先生曾任总经理一职直至二零一八年一

月。彼自二零一七年起于恒丰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担任风控副总裁,彼现任广东省绿色资产运营管理有

限公司董事一职。

胡启腾先生(「胡先生」),

岁,于二零七年获得香港理工大学会计学士学位。胡先生现为其于二零

一五年三月一日成立的香港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胡启腾执业会计师的独资经营者,及自二零二三年八月

三十一日起担任中国恒嘉融资租赁集团有限公司(一间于联交所主板上市的公司,股份代号:

)的独

立非执行董事。胡先生拥有逾

年的会计与财务经验。于成立胡启腾执业会计师前,胡先生曾于多家香

港公司(包括上市公司)的财务与会计部门工作。胡先生亦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获得逾六年的财务及审

核经验。

高级管理人员

徐源利先生,

岁,为本集团联合创办人,自一九三年一月起担任

HSC Pipeline Enginering Pte. Ltd.

董事。彼于二零一八年七月获委任为董事,于二零一八年八月调任执行董事并随后于二零二零年九月

辞任执行董事。徐源利先生自一九三年一月起一直担任本集团营运总监,负责监督新加坡附属公司

的营运表现及监控项目规划及执行。

徐源利先生于建造业拥有逾

年经验。其在新加坡接受中学教育,直至一九七九年十月,其后参与从事

楼宇建筑业务的家族业务,并于一九零年三月成立

ABA Electrical & Plumbing Works

,该公司从事

电力工程、管道系统、非电供暖及空调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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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的履历详情

彼曾参加多个专业培训课程,以精进其操作技能及知识。于一九五年十月,彼完成

Singapore Power

Training Institute

举办的地下装置检测课程。此外,彼于一九八年三月完成由

Glynwed Pipe Systems

(Asia) Pte Ltd

举办用于气体配送的

Durafuse

聚乙烯电熔系统的基础培训、于二零一年九月完成由职

业安全及健康(训练及推广)中心(

Ocupational Safety and Health (Training & Promotion) Centre

)举办

的楼宇建设安全监工课程、于二零二年七月完成由

CP Global Products Pte Ltd

举办的

Hy-Ram

全自

动对接熔合设备「现场」指导课程、于二零一零年二月完成由

Pipe Seals Gateshead Ltd

(注册污水渠系

统修复顾问)按照

DIBT

(德国建筑工程学会)举办的

epros DrainLiner

改造系统培训,以及完成由

WIDOS

Technology (Asia Pacific) Pte Ltd

举办的

WIDOS 4800 CNC 3.0

焊接机培训。于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彼获

建设局颁发液压挖泥机操作能力证书。自一九六年起,彼亦为获

SP PowerGrid Ltd

认可的注册挖泥机

操作员。

徐源利先生为执行董事徐源华先生的胞弟及本集团高级管理人员之一徐鸿胜先生的叔父。

徐鸿胜先生,

岁,于二零一八年七月获委任为董事,并于二零一八年八月调任执行董事,其后于二零

一九年二月二十六日再获委任为薪酬委员会成员。于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彼辞任执行董事及薪酬委员

会成员。彼自二零一八年四月起担任

HSC Pipeline Enginering Pte. Ltd.

董事。徐鸿胜先生负责监督新

加坡附属公司营运以及维持与客户及供应商的关系。

徐鸿胜先生于建造业拥有逾

年经验。徐鸿胜先生于二零一年六月取得新加坡国立大学工程学(机

械工程)(荣誉)学士学位,并于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取得建设局的建筑生产力专业文凭。徐鸿胜先生于二

零一年四月加入本集团担任项目经理。彼于二零一七年十二月至二零一八年三月亦曾任

Skye Marine

Pte. Ltd.

董事,该公司从事工程设计及咨询业务。

徐鸿胜先生亦参加多个专业培训课程。彼于二零一年四月参加由

Absolute Kinetics Consultancy Pte

Ltd

举办的建筑施工安全监工课程、于二零一年六月参加由

Asociation of Proces Industry

举办的密

闭空间安全评估员课程、于二零一三年四月参加由

QMT Industrial & Safety Pte Ltd

举办的高空工作监

工课程、于二零一四年十月参加由

Avanta Global Pte Ltd

举办的项目经理施工安全课程、于二零一年

十二月参加由

SP Training and Consultancy Company Pte. Ltd.

举办有关探测和确定地下电缆所在位置

的课程、于二零一六年二月参加由新加坡工程师学会(

The Institute of Enginers, Singapore

)举办有

关工地人员土方控制措施的课程,以及于二零一四年七月参加由建设局举办有关路面施工及维护的课

程。徐鸿胜先生亦分别于二零一二年十一月及二零一三年十月取得

Singapore Workforce Development

Agency

颁发的工作场所安全及健康证书以及工作场所安全及健康高级证书。此外,彼为获

Singapore

Institute of Power & Gas

认可的注册土方工程监督。

徐鸿胜先生为执行董事徐源华先生的儿子及本集团高级管理人员之一徐源利先生的姪儿。


董事会报告

年报鹏高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会欣然呈列本集团二零二五财年的本报告及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综合财务报表」)。

本公司于二零一八年七月十七日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为有限公司。其股份于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七日

于联交所主板上市。

本节的比较数字经重列以反映本集团的持续经营业务与已终止经营业务之间的重新分类。

主要营业地点

本公司在香港的总部及主要营业地点位于香港九龙观塘伟业街

号美德工业中心

D

室。新加

坡主要营业地点为

38 Senoko Road, Singapore 758110

主要业务

本公司为投资控股公司,而本集团主要从事

(i)

提供基础设施管道建设及相关工程服务,服务对象以燃

气、水务、电讯及供电行业为主;

(i)

提供建设及工程服务;及

(i)

建材贸易。二零二五财年的收入主要来

自燃气及水务安装的管道建设工程及建设及工程服务。本公司主要附属公司的主要业务详情载于综合

财务报表附注

业绩╱业务回顾

本集团于二零二五财年的业绩与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的本集团财务状况分别载于本年报第

页的「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及「综合财务状况表」。

本集团二零二五财年的业务回顾包括本集团所面对主要风险及不确定因素的描述、采用财务关键绩效

指标对本集团业务的分析、影响本集团重大事件的详情、本集团业务未来发展可能走向以及有关本公

司环境政策及表现及与持份者关系的讨论,载于本年报「主席报告」、「管理层讨论及分析」及「企业管治

报告」章节。以上回顾属于本董事会报告的一部分。


年报鹏高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会报告

遵守法律及法规

本集团已分配充足资源及提供充足培训,以确保持续遵守适用法律及法规。

本集团主要于新加坡及中国提供建设及工程服务,因此须遵守新加坡能源市场管理局及公用事业局(规

管承办商业务)施行的规则及法规,以及中国法律。本公司确认,除下文所披露者外,本集团已就新加坡

及中国的业务及营运取得一切所需注册文件及证书,二零二五财年在所有重大方面亦已遵守新加坡及

中国适用法律法规。

与主要有关方的关系

本集团的成功亦取决于客户、供应商及雇员等主要有关方的支持。

客户

本集团的客户主要包括

(i)

新加坡政府机关;

(i)

新加坡私营公司;及

(i)

中国私营公司。新加坡政府机关的

公开投标登载于

GeBIZ

,而私营组织则主要透过邀请招标。

于二零二五财年,来自本集团五大客户的收入约占总收入的

78.0%

(二零二四财年:

88.6%

)。

供应商及分包商

本集团与分包商及供应商保持良好的工作关系,且并未预见日后在采购服务及材料方面有任何重大困

难。本集团的项目团队会定期与供应商及分包商会面以讨论项目的进度、质量及遇到或预期的问题(如

有)。

雇员

本集团将雇员视作最重要及宝贵的资产之一。本集团致力向有出色表现的雇员提供具竞争力的薪酬待

遇及适当奖励以示认可,并通过适当的培训及提供本集团内的职业晋升机会,促进职业发展及进步。

本集团亦非常重视为雇员建立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为确保服务质量,本集团设有一套质量、安全、健

康及环境(「质量、安全、健康及环境」)政策,并致力实行高安全标准及环境影响控制。本集团的建筑及

建造服务先后获得

ISO 9001

ISO 14001

OHSAS 45001

bizSAFE STAR

等安全

认证,证明本集团的系统及程序可提供优质服务且符合新加坡环境、健康及安全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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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报告

主要风险及不确定因素

本集团的业务营运及业绩可能受各种因素影响,其中部分因素为外部原因,而另一部分则为业务内在

因素。董事会知悉本集团面对各种风险,主要风险及不确定因素概述如下:

1.

客户集中风险

于二零二五财年,本集团五大客户占其总收益的约

78.0%

(二零二四财年:

88.6%

),故从五大客户

之一所取得项目之任何大幅减少或彼等信誉之任何变动,均可能影响本集团的业务、营运及财务

业绩。本集团并无与五大客户订立任何长期协议。无法保证该等五大客户会继续按本集团可接受

的费用使用本集团的服务。倘任何五大客户完全终止与本集团的业务关系,本集团无法保证能够

争取到其他客户以弥补该损失。此外,倘任何客户未按约定的信贷条款结算本集团的发票,本集团

的营运资金状况或会受到不利影响。本集团亦可能须就应收款项计提预期信贷亏损拨备,这将对

本集团的盈利能力有不利影响。倘客户信誉转差,本集团的经营业绩可能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2.

项目的非经常性

本集团按项目基准获授合约,收入性质并非经常性。本集团无法保证现有项目竣工后可继续自客

户获取新项目。无法获得新项目将对本集团的财务表现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3.

难以招募及留任技术型雇员及╱或外籍工人

新加坡基础设施管道及建筑施工行业的劳动力需求大,但因新加坡有关雇佣外籍工人的政策收

紧,加上劳动力短缺,聘请持证的技术型外籍工人日益困难。外籍工人来源国的任何政策变动均亦

可能影响外籍工人的供应,进而导致本集团营运中断,项目延迟竣工。

此外,由于不可预见的劳动成本波动,本集团亦可能面临留任技术型雇员及╱或外籍工人方面的

困难。招募或留任技术型本地人才及╱或外籍工人时,本集团或须考虑有关薪酬趋势,以便提供更

具竞争力的薪酬待遇吸引高技术人才,而这可能增加经营开支,进而影响本集团的财务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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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报告

股本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已发行

736,736,000

股份。二零二五财年期间,股本变动的详情

载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储备及可分派储备

本集团及本公司于二零二五财年的储备变动详情分别载于第

页的综合权益变动表及综合财务报表附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可供分派予本公司拥有人的可分派储备约为

11.3

百万坡元,其指股份溢

价及资本储备总额约

82.4

百万坡元,扣减累计亏损约

71.1

百万坡元(二零二四财年:约

54.0

百万坡元)。

股息

董事会议决不建议派付二零二五财年末期股息(二零二四财年:无)。

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证券

二零二五财年期间,本公司及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任何上市证券。

物业、厂房及设备

本集团于二零二五财年的物业、厂房及设备变动详情载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优先购买权

本公司的组织章程细则或开曼群岛法律并无有关优先购买权的条文而令本公司须按比例向现有股东发

售新股份。

股权挂钩协议

除本公司经修订购股权计划(定义见下文)及管理层讨论及分析所载「供股所得款项用途」项下披露日期

为二零二四年七月十九日的配售协议外,本公司于二零二五财年或于二零二五财年末不曾订立或存有

将会或可能导致本公司发行股份或规定本公司订立将会或可能导致本公司发行股份的协议的股权挂钩

协议。

税务减免及豁免

董事并不知悉股东因其持有本公司证券而享有的任何税务减免或豁免。

企业管治

本集团的企业管治常规详情载于本报告第

页所载的企业管治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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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报告

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

股东周年大会将于二零二�年八月二十一日(星期四)举行,召开该大会的通知将适时刊发并寄发予本

公司股东。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本公司将由二零二�年八月十八日(星期一)至二零二五八月二十一日(星期四)(包括首尾两日)暂停办

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期间不会办理本公司股份过户手续。记录日期将为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一日

(

期四

)

,且为确定出席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并于会上投票的权利,所有股份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须不

迟于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五日(星期五)下午四时正送交至本公司之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联合证券登记

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北角英皇道

号华懋交易广场

3301-04

室,以作登记。

主要客户、供应商及分包商

本集团主要供应商、分包商及客户二零二五财年涉及的购买、分包成本及收入占本集团总成本及收入

比例如下:

购买

-最大供应商

3.3%

-五大供应商合计

8.7%

分包成本

-最大分包商

14.4%

-五大分包商合计

21.0%

收入

-最大客户

32.3%

-五大客户合计

78.0%

二零二五财年,概无董事、彼等各自的紧密联系人或本公司任何股东(据董事所知拥有本公司已发行股

本超过

5%

)拥有本集团任何五大客户或供应商或分包商的任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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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报告

董事及董事服务合约

二零二五财年,本公司的在职董事为:

执行董事

冯嘉敏女士(主席)

徐源华先生(行政总裁)

刘建甫先生(于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十九日获委任)

赵建红女士(于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一日获委任)

梁耀祖先生(于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十九日获委任)

方恒辉先生

罗伟业先生(于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获委任)

Katsaya Wiriyachart

女士(于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十九日辞任)

廖青花女士(于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十九日辞任)

骆嘉豪先生(于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辞任)

独立非执行董事

石峻松先生

邱越先生

雷冠源先生(于二零二四年七月二十六日辞任)

胡启腾先生

谭咏欣女士(于二零二四年七月二十六日获委任)

各执行董事均已与本公司订立为期三年的服务合约。所有该等服务合约均持续有效,直至任何一方向

另一方发出不少于三个月的书面通知或支付三个月的薪金代替该通知终止为止。

各独立非执行董事的任期均为一年,除非以一个月的书面通知予以终止。

所有董事均须于股东周年大会上轮值退任及重选连任,并将于其后继续,直至根据组织章程细则终止

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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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报告

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第

83(3)

条规定,任何获董事会委任以填补临时空缺的董事的任期直至其获委任后

的首次股东大会为止,并须于该大会上接受重选,而任何获董事会委任为现有董事会新增成员的董事

的任期仅直至其获委任后的下一届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为止,并合资格重选连任。

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第

条规定,于每届股东周年大会上,当时三分之一的董事(如人数并非三的倍

数,则取最接近但不少于三分之一的人数)须轮席退任,惟各董事合资格重选连任,并于退任的大会上

继续担任董事。轮席退任的董事须包括(在需要确定轮席退任董事人数的情况下)任何拟退任且不愿重

选连任的董事。

根据组织章程细则第

83(3)

条,刘建甫先生、赵建红女士、梁耀祖先生及董常舟先生将于应届股东周年大

会上退任董事,且均合资格愿意膺选连任董事。

根据组织章程细则第

条,徐源华先生、邱越先生及罗伟业先生将于应届股东周年大会上退任董事,且

均合资格愿意膺选连任董事。

除上述者外,概无建议于股东周年大会上重选连任的董事订立不可由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于一年

内终止而毋须支付赔偿(法定赔偿除外)的服务合约╱委任函。

独立性确认

各独立非执行董事已根据上市规则第

3.13

条作出年度独立性确认。因此,本公司认为所有独立非执行

董事均符合上市规则第

3.13

条所载的独立指引,并根据指引的条款属独立。

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的履历详情

本集团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的履历详情披露于本年报第

页「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的履历详情」一节。

薪酬政策

于本报告日期,本集团有合共

名雇员(二零二四财年:

名雇员)。本集团的薪酬政策符合现行市

场惯例,并基于个别雇员的表现、资格及经验而厘定。本集团认可与其雇员维持良好关系的重要性。应

付予其雇员的薪酬包括薪金、花红及津贴。

本集团普通雇员的薪酬政策由本集团管理层根据雇员的优点、资格及能力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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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报告

董事会设立薪酬委员会以发展本集团的薪酬政策及本集团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的薪酬结构(须考虑本集

团的经营业绩、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的个人表现及可比较市场惯例)。

董事薪酬及五名最高薪酬人士

董事薪酬须经股东于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上批准。其他酬金乃由董事会参考本公司薪酬委员会建议、

董事职责、责任及表现以及本集团之业绩厘定。

董事薪酬及五名最高薪酬人士详情载列于本年报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获准许的弥偿条文

根据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本公司各董事或其他高级职员均有权就因履行职务而作出或未能作出的行

动而引致的任何责任、诉讼、法律程序、申索、要求、成本、损失或开支(包括法律费用),从本公司之资

产及溢利中获得弥偿,确保免受任何损害。

有关获准许弥偿条文(具有公司条例第

条所界定的涵义)于二零二五财年已生效且目前仍生效。

此外,本公司已于二零二五财年为董事及高级职员的责任险续保,为本集团董事及高级职员提供适当

保障。

董事于对本公司业务属重大的交易、安排及合约的重大权益

除与董事订立的服务合约╱委任函外,于二零二五财年末或二零二五财年内任何时间,概无存续由本

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订立且董事或与董事有关连的实体直接或间接拥有重大权益而对本集团业务属

重大的其他交易、安排或合约。

董事于竞争业务的权益

截至本年度报告日期,本公司董事、主要股东或管理层股东或彼等各自的任何联系人概无从事任何直

接或间接与本集团的业务竞争或可能竞争或与本集团有任何其他利益冲突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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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报告

购股权计划

本公司于二零一九年二月二十六日有条件采纳购股权计划(「购股权计划」)。本公司已于二零二年

十二月十三日修订购股权计划(「经修订购股权计划」),以与于二零二三年一月一日生效的上市规则第

章有关购股权计划的修订保持一致。经修订购股权计划详情载列如下。

目的购股权计划旨在向合资格人士(定义见下段)提供于本公司拥有个人股权的

机会,并激励彼等提升日后对本集团所作出的贡献及╱或就彼等过往的贡

献给予奖励,以吸引及留聘或以其他方式继续维持与对本集团的业绩、增长

或成功而言乃属重要及╱或其贡献有利于或将有利于本集团的业绩、增长

或成功的合资格人士的合作关系。

合资格人士董事会可全权酌情根据购股权计划所载条款向董事及本集团任何成员公司

及雇员(包括根据本计划获授购股权作为与本集团任何成员公司订立雇佣合

约的奖励之人士)(「合资格人士」)提呈购股权(「购股权」)以认购有关数目的

股份。

合资格人士的资格将由董事会根据彼等对本集团业务及发展的潜在及╱或

实际贡献而厘定。

可发行最高股份数目就根据购股权计划及本集团任何其他计划将予授出的所有购股权或奖励

而可能发行的最高股份数目,合共不得超过于上市日期已发行股份的

10%

(「计划授权限额」)。根据本计划条款失效的购股权就计算计划授权限额而

言将不被视为已动用。

倘本公司于计划授权限额在股东大会上获批准之后进行股份合并或分拆,

则就计划授权限额下根据本公司所有计划将予授出的所有购股权或奖励而

可能发行的最高股份数目占紧接及紧随有关合并或分拆前后之日期的已发

行股份总数的百分比将维持不变,约整至最接近的整数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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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报告

于股东批准上次更新(或采纳本计划)之日起计三年后,本公司可能在股东

大会上寻求股东批准更新本计划项下的计划授权限额。

于三年期间内的任何更新必须经本公司股东批准,但须符合下列规定:

(i)

任何控股东及其联系人(或如无控股东,则董事(不包括独立非执

行董事)及本公司行政总裁及其各自的联系人)必须在股东大会上就相

关决议案放弃投票;及

(i)

本公司必须遵守上市规则第

13.39(6)

(7)

条、第

13.40

条、第

13.41

条及

13.42

条的规定或上市规则第

17.03(C)

条规定的有关其他条文。

倘于本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第

13.36(2)(a)

条规定按比例向股东发行证券后立

即作出更新,致使更新后计划授权限额的未使用部分(占已发行股份的百分

比)与紧接发行证券前计划授权限额的未使用部分相同(约整至最接近的整

数股),则上文第

(i)

(i)

段的规定不适用。

根据经更新之计划授权限额,就根据本公司所有计划将予授出之所有购股

权或奖励而可能发行之股份总数不得超过批准经更新计划授权限额日期已

发行股份的

10%

。本公司须向股东发出通函,内载已根据现有计划授权限额

授出的购股权数目,以及是次更新的原因。

本公司可另行召开股东大会寻求股东批准,授出超过计划授权限额的购股

权,但超过限额之购股权只能授予本公司在获得有关批准前已特别指定的

合资格人士。本公司须向股东发出通函,内载可能获授该等购股权的各指定

合资格人士的姓名、将授予各合资格人士的购股权数目及条款、向指定合资

格人士授予购股权的目的及解释购股权的条款如何达到有关目的。将向该

等合资格人士授出之购股权数目及条款须于股东批准前决定。就将授出的

任何购股权而言,建议有关授出的董事会议日期应被视为授出日期,用于

计算上市规则项下的行使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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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报告

于二零二年五月四日,根据购股权计划已授出

92,000,000

份购股权,因此

现有计划授权限额已获悉数动用。本公司已于二零二年十二月十三日更

新计划授权限额,因此,根据经修订购股权计划将授出的所有购股权获行使

后可发行的股份数目上限为

110,400,000

股,占于股东特别大会日期的股份

10%

于二零二三年六月十五日,本公司已向本集团十二名雇员授出可认购

110,400,000

股份的购股权,行使价为每股

0.43

港元。购股权自二零二三

年六月十五日起三年期间有效,购股权的归属期为授出日期起计一年。因

此,于本年报日期,并无根据经修订购股权计划的授权限额可供发行的未发

行股份。

各合资格人士享有

购股权数目上限

凡向合资格人士授出任何购股权将导致在截至及包括该等授予日期的

月期间内已就授予该人士的所有购股权(不包括根据本计划条款失效的任何

购股权)发行及将予发行的股份合计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1%

以上,该

授予必须在该合资格人士及其紧密联系人(倘合资格人士为关连人士时为联

系人)放弃投票的情况下由本公司股东在股东大会上单独批准。本公司须向

股东发出通函。通函必须披露合资格人士的身份、将授予(以及之前在

月期间授予该合资格人士)的购股权的数量及条款、向合资格人士授予购股

权的目的以及解释购股权的条款如何达成该目的。授予该合资格人士之购

股权数目及条款须于股东批准前厘定。就拟授予的任何购股权而言,建议进

一步授予的董事会议日期应视为授予日期,以计算上市规则项下的行使

价。

提呈及授出购股权在购股权计划条款规限下,董事会有权自采纳日期起计

年内随时向由董

事会可全权酌情选择的任何合资格人士提呈授出购股权,按行使价认购董

事会可能厘定(在购股权计划条款规限下)的有关数目股份(惟认购的股份须

为在联交所买卖股份的一手买卖单位或其完整倍数)。

最短持有期限、

归属及表现目标

购股权的归属期不得少于

个月。在以下情况下,授予雇员参与者的购股权

可能需要较短的归属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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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报告

(a)

授予具有由董事会厘定的基于绩效的归属条件的购股权,以代替基于

时间的归属标准;

(b)

授予具有混合或加速归属时间表的购股权,如奖励可在

个月内平均

归属;及

(c)

授予总归属期及持有期超过

个月的购股权。

根据上文及上市规则的其他条文,于董事会认为适当时,可全权酌情于提呈

授出购股权时在购股权计划中所载以外施加有关购股权的任何条件、约束

或限制(将载列于列有提呈授出购股权的函件中),包括(在不影响前述一般

性的情况下)本公司及╱或承授人于行使任何将予归属的股份之购股权利

前达成任何业绩目标,惟有关条款或条件不得与购股权计划的任何其他条

款或条件抵触。倘若已施加任何业绩目标,董事会可根据本集团、其附属公

司、经营单位、项目、地域分部或个人的关键业绩指标评估该等业绩目标,

该等指标可能包括现金流;盈利;每股盈利;市场增值或经济增值;利润;

资产回报;股权回报;投资回报;销售;收入;股价;股东总回报;以及董

事会可能不时决定的有关其他目标。

购股权及要约期的

应付金额

提呈授出的购股权可由要约日期起计

日期间内供合资格人士接纳,但在

购股权计划的有效期届满后,则不可接纳授出的购股权。本公司于相关合资

格人士必须接纳提呈的购股权的日期(「接纳日期」),即不迟于要约日期后

日的日期或之前收到由承授人正式签署构成接纳提呈购股权的要约函件

副本,连同支付本公司的款项

1.00

港元作为获授购股权的代价后,购股权便

被视为已授出及获合资格人士接纳且已生效。上述款项在任何情况下均不

会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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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报告

提呈授出的购股权可就少于所提呈的购股权所涉及的股份数目获接纳,但

所接纳提呈的购股权涉及的股份数目必须为在联交所买卖的股份的每手买

卖单位或其完整倍数,并在构成接纳提呈购股权的要约函件副本中列明。倘

授出购股权的要约在接纳日期前未获接纳,则其将被视为已被不可撤回地

拒绝。

行使价任何特定购股权的行使价均须由董事会于授出有关购股权时全权酌情厘定

(且须于载有提呈授出购股权的要约函件中注明),但行使价不得低于下列

最高者:

(a)

股份的面值;

(b)

于要约日期(必须是营业日)联交所每日报价表所列股份收市价;及

(c)

紧接要约日期前五个营业日(定义见上市规则)联交所每日报价表所列

股份平均收市价。

购股权计划的年限在本购股权计划条款规限下,计划将自其成为无条件之日起计

年的期间

内有效,其后不再进一步授出或提呈购股权,但购股权计划的条文将在所有

其他方面继续具有效力。在到期前授出而当时尚未行使的全部购股权均将

仍然有效,并可在购股权计划规限下按照计划行使。

于二零二三年六月十五日,本公司已根据本公司于二零一九年二月二十六日采纳并于二零二年十二

月十三日经修订的购股权计划向本集团十二名雇员(「承授人」)授予合共

110,400,000

份购股权,以认购

合共

110,400,000

股本公司普通股(「股份」),惟须待承授人接纳。授予本公司雇员的购股权公平值合共

为约

5.1

百万坡元。于二零二三年六月十五日授出的购股权公平值乃于授出日期使用二项式模型厘定。

二项式期权定价模型被普遍采纳为对购股权进行估值之方法。计算购股权之价值时所采用之重大假设

为无风险利率、股息收益率、波幅及提前行使倍数。估值计算时使用之计量日期为授出购股权之日期。

授出日期股份价格

0.43

港元

行使价

0.43

港元

预期波幅

153.18%

预计年期

3

预期股息收益

0.00%

无风险利率

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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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报告

于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及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根据购股权计划及经修订购股权计划并无可供授

出的购股权。购股权计划及经修订购股权计划并无服务提供商限额。于本年报日期,经修订购股权计划

项下就授出购股权可供发行的本公司股份总数为

11,525,275

股份,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约

1.56%

。于

本年报日期,本公司并无根据购股权计划可供发行的股份。本公司二零二五财年就所有计划项下授予

的购股权及奖励而可能发行的股份数目除以二零二五财年已发行股份的加权平均数为零。

下表披露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于经修订购股权计划项下的购股权详情及变

动:

购股权数目

承授人授出日期归属期

每股行使价

(港元)行使期

于二零二四年

四月一日

尚未行使期内授出期内行使

期内

注销/失效期内调整

于二零二五年

三月三十一日

尚未行使

雇员总额

(附注

二零二三年

六月十五日

二零二三年

六月十五日至

二零二四年

六月十四日

(附注

4.119

(附注

二零二四年

六月十五日至

二零二六年

六月十四日

110,400,000–(98,874,725)

(附注

11,525,275

总计:

110,400,000–(98,874,725) 11,525,275

附注:

1.

购股权于二零二三年六月十五日授予本集团的十二名雇员。

2.

于二零二五财年,

110,400,000

份于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尚未行使的购股权已悉数归属,行使价为

0.43

港元。购股权归属日

期前的股份加权平均收市价为

0.264

港元。

3.

紧接授出日期前,股份的收市价为每股份

0.43

港元。由于供股完成,行使价调整为

4.119

港元,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

二零二四年十月二十三日的公告。

4.

行使购股权前无需达成业绩目标。

5.

由于股份合并及供股完成,根据经修订购股权计划的条款,因经修订购股权计划项下所有尚未行使的购股权获行使而可

予发行的股份总数已调整为

11,525,275

股份。(详情载于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四年九月五日的公告、本公司日期为二零

二四年八月二十日的通函及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四年十月二十三日的公告)。

收购股份或债权证的权利

除上述购股权计划外,于二零二五财年,本公司或任何联营公司概无订立任何安排,以使本公司董事或

主要行政人员或彼等各自的联系人(定义见上市规则)可透过收购本公司或任何其他法人团体的股份或

债权证的方式获取利益,或行使任何该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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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报告

董事资料的披露

自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起,罗伟业先生获委任为执行董事,而骆嘉豪先生因拟专注于其他事务而

辞任执行董事。

自二零二四年七月二十六日起,谭咏欣女士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及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成员,而雷

冠源先生因拟专注于其他事务而辞任独立非执行董事。

自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十九日起,刘建甫先生及梁耀祖先生获委任为执行董事,而

Katsaya Wiriyachart

士及廖青花女士因拟专注于其他事务而辞任执行董事。

自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一日起,赵建红女士及董常舟先生分别获委任为执行董事及非执行董事。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本公司概不知悉任何董事资料变动须根据上市规则第

13.51B(1)

条予以披露。

董事及主要行政人员于股份、相关股份及债权证的权益及淡仓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概无本公司董事及主要行政人员于本公司及其相联法团(定义见证券及期

货条例(「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V

部)的股份、相关股份及债权证中,拥有或视为拥有任何根据证券及期

货条例第

XV

部第

分部须知会本公司及联交所的权益及淡仓(包括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有关条文被

当作或视为拥有的权益及淡仓),或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条须登记于登记册内或根据上市规则附

C3

所载标准守则须另行知会本公司及联交所的权益及淡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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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报告

主要股东于本公司股份及相关股份的权益及╱或淡仓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以下人士╱实体(并非本公司董事或主要行政人员)于股份或相关股份中

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V

部第

分部条文须向本公司及联交所披露或登记于根据证券及期货条

例第

条须留存的本公司登记册内的权益或淡仓如下:

于本公司普通股及相关股份的好仓

主要股东姓名身份╱性质所持股份数目

占本公司已发行

股份的百分比

刘建甫(附注

)实益拥有人

81,984,00011.13%

附注:

(1)

刘建甫先生为执行董事。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就董事所知,概无任何人士(并非本公司董事或主要

行政人员)于股份或相关股份中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V

部第

分部条文须向本公司披露或登

记于本公司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条须留存的登记册内的权益或淡仓。

关联方交易

本集团订立的关联方交易之详情载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该等关联方交易并不构成上市规则第

14A

章项下「持续关连交易」。

退休福利计划

本集团参与中央公积金计划(「中央公积金计划」),该计划为新加坡的定额供款退休金计划。

根据中央公积金法案,雇主有义务为所有属新加坡公民或根据服务合约于新加坡受雇的永久性居民的

雇员(惟不包括受雇为任何船舶的船长、海员或学徒的雇员,受限于不豁免中央公积金法案相关条文东

主的例外情况)作出中央公积金供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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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报告

中央公积金供款是就雇员的正常工资及其他工资(受限于正常工资最高限额及每年其他工资最高限额)

按适用指定比率(取决于(其中包括)雇员的每月工资金额及年龄)作出。雇主须支付雇主及雇员分担的

每月中央公积金供款。然而,支付当月供款后,雇主可透过从雇员工资中扣减雇员分担的中央公积金供

款而收回由雇员分担的供款。中央公积金计划为一个综合性社会保障制度,让新加坡在职公民及永久

居民预留储蓄供退休之用。

本集团亦安排为其全部合资格香港雇员参与强制性公积金退休福利计划(「强积金计划」)。计划之资

产与本集团之资产分开,由受托人控制之基金持有。本集团每个月向强积金计划供款相关工资成本的

5%

,上限为

1,500

港元,其中供款与雇员相称。

本集团位于中国之附属公司雇员为中国政府运作之国家管理之退休福利计划之成员。中国之附属公司

须向退休福利计划提供工资成本一定百分比之供款,以便为福利提供资金。本集团有关退休福利计划

之唯一义务为根据计划作出所需之供款。

于二零二五财年,于损益扣除之总成本为约

768,000

坡元,其为本集团向退休福利计划支付之供款。于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已支付所有应缴供款。

除上述者外,本集团于二零二五财年并无参与任何其他退休金计划。

充足公众持股量

基于本公司公开可得资料及董事所了解,于发布本年报前的最后实际可行日期,本公司已维持上市规

则规定的足够公众持股量,即公众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至少

25%

核数师

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于二零一八年九月十八日至二零二零年九月十八日获委任为本公司核数师。

Baker Tily TFW LP

(「

Baker Tily

」)自二零二零年九月十八日起获委任为本公司核数师,以填补罗兵

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退任后之临时空缺。

Baker Tily

于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辞任本公司核数师,金

道连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自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一日起获委任为本公司核数师。于二零二年五

月二十六日,金道连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辞任本公司核数师,长青(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长青」)获董事会委任为本公司核数师,以填补所产生之临时空缺。长青于二零二四年一月二十二日

辞任本公司核数师,开元信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开元信德」)自二零二四年一月二十二日起获委

任为本公司核数师,以填补长青辞任后之临时空缺。

根据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九日的公告,本公司核数师由开元信德更换为天健国际会计

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自同日起即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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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报告

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综合财务报表已由天健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

核,其将于股东周年大会结束后退任及符合资格并愿意重选连任。

根据组织章程细则,天健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任职至下届股东周年大会结束为止。重新委任天

健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核数师的决议案将于应届股东周年大会上提呈供股东批准。

承董事会命

鹏高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主席

冯嘉敏

香港,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七日


企业管治报告

年报鹏高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会欣然于本公司二零二五财年的年报呈列本企业管治报告。

企业管治常规

本集团致力实现及维持高水平的企业管治,保障股东权益以及提升企业价值及问责性。董事明白良好

的企业管治对本集团的管理架构、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程序十分重要,借以实现有效问责。本公司采纳

联交所上市规则附录

C1

所载企业管治守则及企业管治报告(「企业管治守则」)的所有守则条文,作为其

企业管治常规的守则。

本公司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已遵守企业管治守则的守则条文。

本公司将继续检讨并提升企业管治常规,以确保符合企业管治守则。下文载列二零二五财年本公司所

采纳及遵守的企业管治常规的详细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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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治报告

集团文化

本公司名称寓意

「鹏」:取「鲲鹏展翅」、「鹏程万里」之意,象征突破地域边界,联动国际资本与湾区机遇。

「高」:寓意「志在高远」、「高瞻远瞩」,体现对科技高度、产融深度及增长品质的追求。

Logo

设计解读-品牌角度

logo

中,主要采用外圆内方的设计元素。

外圆象征著包容、开放与全球视野,也传递出一种无限回圈、不断回圈再生的理念。

内方则代表著稳定、坚定与原则性,寓意集团在快速发展的同时,始终保持稳健的步伐。绿色闪电

图案和新能源及科技等元素相呼应,与「鹏高」的拼音首字母开头「

P

」交叠,强调了企业对于环保和

可持续发展的坚定承诺。

在色彩搭配上,

logo

采用了蓝色与绿色两种主色调。

蓝色代表著科技、创新与未来感,也传递出一种稳重、可信赖的感觉有助于提升公司的品牌形象和

公信力。

绿色则代表著环保、生态与可持续发展。不仅凸显了公司的环保理念也展示了公司对未来绿色能

源的美好愿景。

Logo

设计解读-风水角度

取象【蓝绿】水为蓝风为绿。

水风井卦【上卦】:枯井破废已多年,一朝流泉出来鲜,资生济渴人称羡,时来运转喜自然。外:以

圆为通,流畅而稳定,给人安全感,有吉祥庇护之意。

风为我方,可挡可避,力量巨大态度强硬,可柔可刚。

可挡可容,能成全别人,也可水为客方,付出自我。

双方处于被动,实力强大,态度随和,关系稳定,但一口井需要精心呵护,方能涌出甘美的水饮,我

方必须采取主动,与客户共同维护关系,让井中之水更甜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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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治报告

董事会

职责

董事会负责本集团的整体领导、监督本集团的战略决策及监察业务与表现。董事会已向本集团高级管

理层授予有关本集团日常经营管理方面的权力及职责。为监督本公司事务的特定方面,董事会已成立

三个董事委员会,包括审核委员会(「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提名委

员会」)(统称「董事委员会」)。董事会已向董事委员会授权其各自职权范围所载的职责。

全体董事须确保始终以诚信履行职责,遵守适用法律法规及符合本公司及股东利益。

本公司已就弥偿董事因企业活动所产生的责任安排适当的责任保险。将每年检讨保险的保障范围。

董事会组成

董事会目前由七名执行董事(即冯嘉敏女士(主席)、徐源华先生(行政总裁)、刘建甫先生、赵建红女士、

梁耀祖先生、罗伟业先生及方恒辉先生)、一名非执行董事(即董常舟先生)及四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即

石峻松先生、邱越先生、谭咏欣女士及胡启腾先生)组成。

董事履历载于本年报「董事及高级管理层」一节。

董事间关系载于本年报「董事及高级管理层」一节。

二零二五财年,董事会遵守上市规则第

3.10(1)

3.10(2)

条有关委任至少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且其中至

少有一名独立非执行董事拥有适当的专业资格或会计或相关财务管理专长的规定,以及上市规则第

3.10A

条有关委任至少占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的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规定。

根据上市规则第

3.10A

条,发行人须委任至少占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如本年报所披

露,本公司目前有四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占董事会人数三分之一以上,因此,本公司已符合上市规则第

3.10A

条。

本公司已采纳董事会多元化政策,其概要载于下文「董事委员会-提名委员会」。

本公司已接获各独立非执行董事根据上市规则第

3.13

条发出的独立性年度书面确认。根据上市规则所

载的独立指引,本公司认为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均属独立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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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治报告

全体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均为董事会带来各种不同的宝贵营商经验、知识及专门技能,促进董

事会高效及有效运作。独立非执行董事获邀出任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成员。

鉴于企业管治守则条文要求董事向发行人披露于公众公司或机构担任职务的人数及性质及其他重大承

担,以及身份及所投入时间,全体董事已同意适时向本公司披露彼等的承担及任何变动。

持续专业发展

二零二�财年,各董事参与持续专业发展(「持续专业发展」)的纪录如下:

执行董事冯嘉敏女士、徐源华先生、刘建甫先生、赵建红女士、梁耀祖先生、罗伟业先生及方恒辉先生

以及非执行董事董常舟先生通过参加培训及阅读与本公司业务或董事职务与责任有关的材料参与持续

专业发展活动。

独立非执行董事石峻松先生、谭咏欣女士、邱越先生及胡启腾先生通过参加培训及阅读与本公司业务

或董事职务与责任有关的材料参与持续专业发展。

罗伟业先生已于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三日取得上市规则第

3.09D

条所述的法律意见,并已确认其了解

其作为本公司董事的责任。

谭咏欣女士已于二零二四年七月二十五日取得上市规则第

3.09D

条所述的法律意见,并已确认其了解

其作为本公司董事的责任。

刘建甫先生及梁耀祖先生已于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十八日取得上市规则第

3.09D

条所指的法律意见,并

已确认彼等了解其作为本公司董事的责任。

赵建红女士及董常舟先生已分别于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一日及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日取得上市规则第

3.09D

条所指的法律意见,并已确认彼等了解其作为本公司董事的责任。

主席及行政总裁

根据企业管治守则守则条文第

C.2.1

条,主席及行政总裁的角色应予以区分及由不同人士担任。根据本

公司现时组织架构,冯嘉敏女士为董事会主席及徐源华先生为行政总裁,其符合企业管治守则守则条

文第

C.2.1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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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治报告

委任及重选董事

徐源华先生已与本公司订立服务合约,为期三年,自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六日起生效。冯嘉敏女士由

非执行董事调任为执行董事,且已与本公司订立服务合约,为期三年,自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一日起

生效。刘建甫先生及梁耀祖先生已自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十九日起获委任为执行董事,并与本公司订立

服务合约,初始固定任期自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十九日起计为期三年。赵建红女士自二零二五年二月

二十一日起获委任为执行董事,且已与本公司订立服务合约,初步固定任期为一年,自二零二五年二月

二十一日起生效。董常舟先生自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一日起获委任为非执行董事,且已与本公司订立

服务合约,初步固定任期为一年,自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一日起生效。方恒辉先生自二零二一年十一月

三十日起获委任为执行董事,且并无与本公司订立任何书面服务合约,并将于股东周年大会上退任及

重选连任。其后,方先生已与本公司订立服务合约,初步固定任期为三年,自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起生

效。罗伟业先生自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起获委任为执行董事,并与本公司订立服务合约,初步固定

任期为三年,自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起生效。

谭咏欣女士于二零二四年七月二十六日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谭咏欣女士已与本公司订立委任

函,初步固定任期为一年,自二零二四年七月二十六日起生效。

胡启腾先生于二零二三年九月五日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胡启腾先生已与本公司订立委任函,初

步固定任期为一年,自二零二三年九月五日起生效。

石峻松先生及邱越先生均于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一日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石峻松先生及邱越先

生各自已与本公司订立委任函,为期一年,自二零二年十一月十一日起生效,可由任何一方向另一方

发出不少于一个月的书面通知予以终止。

董事概无订立本集团不可于一年内免付赔偿(法定赔偿除外)而终止之服务合约。

根据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全体董事须每三年至少轮值退任一次,而任何新委任以填补临时空缺之董

事须于获委任后的本公司首届股东周年大会上接受股东选举,而董事会增任之新董事须于获委任后在

本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上接受股东重选。

委任、重选及罢免董事之程序及过程载于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提名委员会负责审阅董事会组成以及

监察董事之委任、重选及继任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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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治报告

董事会议及股东大会

本公司采纳定期举行董事会议之惯例,每年至少举行四次会议,大约每季度举行一次。全体董事就所

有定期董事会议会获发不少于十四天的通知,令彼等有机会出席会议及于定期会议程内载入有关

事宜。就其他董事会及委员会议而言,一般会发出合理时间的通知。会议程及随附董事会文件在会

议日期前至少三天寄发予董事或委员会成员,以确保彼等有充足时间审阅有关文件及充分准备出席会

议。倘董事或委员会成员未能出席会议,则彼等会获悉将讨论的事宜及于会议召开前有机会知会主席

彼等的意见。

董事会议及委员会议的会议纪录会详尽记录董事会及委员会所考虑的事宜及所达致的决定,以及

董事提出的任何问题。各董事会议及委员会议的会议纪录草稿会于会议举行日期后的合理时间内

寄送予董事,以供彼等考虑。董事会议的会议纪录可供董事查阅。

二零二五财年,主席亦与独立非执行董事举行了一次没有执行董事出席的会议。

二零二五财年,董事会曾举行十二次董事会议和三次股东大会及个别董事出席该等会议的情况载于

下表:

董事

董事会议

已出席次数╱

可出席次数

股东大会

已出席次数╱

可出席次数

冯嘉敏女士

12/123/3

徐源华先生

12/123/3

刘建甫先生

7/70/1

赵建红女士

3/31/1

梁耀祖先生

6/71/1

骆嘉豪先生

0/10/0

Katsaya Wiriyachart

女士

5/52/2

廖青花女士

5/52/2

罗伟业先生

10/112/3

方恒辉先生

12/123/3

董常舟先生

2/31/1

石峻松先生

12/123/3

邱越先生

11/122/3

雷冠源先生

4/40/0

胡启腾先生

12/123/3

谭咏欣女士

7/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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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治报告

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本公司已采纳上市规则附录

C3

所载的标准守则作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行为守则。经向所有董事作出

特定查询后,各董事确认彼等于二零二五财年一直遵守标准守则。

本公司亦已采纳雇员进行证券交易的行为守则,其条款不逊于标准守则所载准则,可能掌握本公司内

幕消息的相关雇员买卖本公司证券时须遵守有关守则。

董事会的授权

董事会对本公司所有重大事宜保留决策权,包括批准及监督一切政策事宜、整体策略及预算、内部控制

及风险管理系统、重大交易(特别是可能牵涉利益冲突者)、财务资料、委任董事及其他重大财务及营运

事宜。董事履行彼等职责时可寻求独立专业意见,费用由本公司承担。本公司亦鼓励董事独立咨询高级

管理层。

本集团的日常管理、行政及营运由高级管理层负责。授权职能及职责由董事会定期检讨。管理层订立任

何重大交易前须取得董事会批准。

企业管治职能

董事会确认,企业管治应属董事的共同责任,而彼等的企业管治职责包括:

(i)

制定、检讨及推行本公司的企业管治政策及常规;

(i)

检讨及监察董事与高级管理层培训及持续专业发展;

(i)

检讨及监察本公司在遵守法律及监管规定方面的政策及常规;

(iv)

制定、检讨及监察雇员与董事适用的行为守则及合规手册(如有);

(v)

检讨本公司遵守企业管治守则的情况及于企业管治报告的披露;及

(vi)

制定、检讨及监察以确保股东通讯政策的有效推行,适时巩固股东与本公司的关系。

二零二五财年,董事会已检讨本公司的企业管治政策及常规、董事与高级管理层培训及持续专业发展、

本公司在遵守法律及监管规定方面的政策及常规、遵守标准守则以及本公司遵守企业管治守则的情况

及于本企业管治报告的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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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由四名成员(即胡启腾先生、冯嘉敏女士、石峻松先生及邱越先生)组成,胡启腾先生为提名

委员会主席,除执行董事冯嘉敏女士外,其余均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以下方面:

检讨董事会架构、人数及组成,并就任何拟作出的变动提供推荐意见;

物色具备合适资格可担任董事会成员的人士;

向董事会推荐提名出任董事的人选;

评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及

就董事委任或重新委任以及董事(尤其是主席及主要行政人员)继任计划向董事会提供推荐意见。

提名委员会按诚信、经验、技能以及能否为履行责任及职责付出时间及努力等标准评估候选人或在任

人。提名委员会之推荐意见将于其后提交董事会决定。可于联交所及本公司网站查阅提名委员会的书

面职权范围。

本公司已采纳董事会独立性政策以确保为董事会提供独立意见。根据该政策,提名委员会应著重执行

及非执行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成员组成平衡,并应确保董事会具备高度独立元素。全体董事(包

括独立非执行董事)皆有机会提出事宜列入董事会定期举行之会议程。应任何董事之合理要求,董事

会须议决另行提供独立专业意见,费用由本公司承担。

二零二五财年,提名委员会曾举行五次会议,提名委员会成员的出席纪录载于下表:

董事

已出席次数╱

可出席次数

石峻松先生

5/5

邱越先生

5/5

冯嘉敏女士

5/5

胡启腾先生

5/5

提名委员会已审阅董事会架构、评估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及考虑重新委任退任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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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政策

本公司采纳了提名政策(「提名政策」),该政策的概要披露如下。

1.

目的

确保董事会成员具备切合本公司业务所需的技巧、经验及多元化观点。

2.

甄选准则

提名委员会在评估建议候选人能否胜任时将参考以下因素:

(1)

本公司的发展战略需要;

(2)

信誉;

(3)

于本公司主营业务方面所具有的成就及经验;

(4)

可投入的时间及代表相关方的利益;

(5)

董事会各方面的多元化,包括但不限于性别、年龄(

岁或以上)、文化及教育背景、专业经

验、技能、知识及管理经验;

(6)

于其他公众公司担任董事职位及该等公司之企业管治架构;及

(7)

独立性(针对独立非执行董事)。

上述因素仅供参考,并不旨在涵盖所有因素,也不具决定性作用。提名委员会可决定提名任何其认

为适当的人士。

3.

提名程序

3.1

提名委员会秘书须召开提名委员会议,并邀请董事会成员提名候选人(如有)供提名委员会

开会前考虑。提名委员会亦可提名未获董事会成员提名的候选人。

3.2

如要填补临时空缺,提名委员会须推荐候选人供董事会考虑及批准。如要建议候选人在本公

司股东大会上参选,提名委员会须向董事会提名供其考虑及推荐参选。

3.3

直至向股东发出通函前,被提名候选人不可假设其已获董事会建议在本公司股东大会上

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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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治报告

3.4

为提供有关获董事会提名在本公司股东大会上参选的候选人资料,本公司将会向股东发出通

函,列载候选人的姓名、简历(包括资格及相关经验)、建议酬金及根据适用法律、规则及法规

所要求载列的其他资料。

3.5

对独立非执行董事而言,除上述第

3.4

条所列资料外,在股东通函中还应列明以下资料:

(1)

物色该名人士的流程、董事会认为应选任该名人士的理由,以及董事会认为该名人士属

独立人士的原因;

(2)

倘被提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将出任第七间(或以上)公众上市公司的董事,董事会认为该名

人士仍可投入足够时间履行彼之董事责任的原因;

(3)

该名人士能为董事会带来的观点及角度、技能及经验;

(4)

该名人士如何促进董事会成员多元化;及

(5)

适用的法律、法规、上市规则及监管机构要求列明的其他内容。

4.

责任

甄选并委任董事的最终责任由本公司全体董事共同承担。

5.

监察及检讨

5.1

提名委员会负责检讨董事会的组成、审议董事会成员的继任计划及进行年度检讨。

5.2

提名委员会应定期监察及检讨提名政策的正式程序,确保提名政策切合本公司的需要,并反

映当前的监管规定及良好的管治常规。

董事会多元化政策

本公司已采纳董事会多元化政策并制定可计量目标。提名委员会评估董事会成员在技巧、经验及多样

观点的平衡和结合。甄选候选人时将基于一系列多样观点,包括但不限于性别、年龄、文化及教育背

景、专业资格、技能、知识及行业经验。最终决策将视乎经甄选候选人的质素及将对董事会带来的贡献

而定。董事会已检讨该等可计量目标,确保其是否合适及确认达致该等目标的进度。

提名委员会将不时在适当时候检讨政策,以确保政策行之有效。提名委员会将讨论任何或需作出的修

订,再向董事会提出修订建议,由董事会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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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成员均在各自的领域内作出贡献。董事在经验及行业背景上有著均衡的组合,包括但不限于建

造、金融、银行及咨询以及法律行业方面的经验。拥有不同行业背景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占董事会成员超

过三分之一。

董事会目前有一名女性董事,因此实现董事会的性别多元化。随著时间的推移,我们将继续努力于确定

合适的候选人时提高女性代表,并参考股东的期望以及国际及本地推荐的最佳实践实现性别多样性的

适当平衡。提名委员会应至少每年审查一次董事会的多元化及组成,同时考虑到本集团的业务模式及

需求,并应监督董事会多元化政策的实施,并于适当时候就董事会的建议变更提出建议。我们亦将确保

于招聘中高层员工时实现性别多元化,我们致力于为女性员工提供职业发展机会,以便我们于不久将

来拥有女性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的潜在继任者。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员工(包括高级管理层)的女性及男性的性别比例分别为

7%

93%

。女性员工比例于本集团营运的行业一般较低。

薪酬委员会

薪酬委员会由三名成员(即石峻松先生、邱越先生及谭咏欣女士)组成,石峻松先生为薪酬委员会主席,

彼等均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薪酬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就全体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的薪酬政策及架构,以及就制定薪酬政策设立正

式而透明程序提出建议;厘定董事及高级管理层具体薪酬待遇的条款;及按照董事不时议决的企业宗

旨及目标检讨并批准以表现为基准的薪酬,并处理与本公司购股权计划有关的事宜。可于联交所及本

公司网站查阅薪酬委员会的书面职权范围。

二零二五财年,薪酬委员会曾举行五次会议,薪酬委员会成员的出席纪录载于下表:

董事

已出席次数╱

可出席次数

石峻松先生

5/5

邱越先生

5/5

雷冠源先生(于二零二四年七月二十六日辞任)

3/3

谭咏欣女士(于二零二四年七月二十六日获委任)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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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治报告

薪酬委员会已讨论及检讨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的薪酬政策,及就个别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层之薪

酬待遇以及新委任╱调任董事之薪酬待遇向董事会提出推荐意见。

于年内支付予本集团高级管理层(其履历载于本年报第

页)的薪酬范围详情载列如下:

薪酬范围(千坡元)人数

坡元至

坡元

坡元至

坡元

审核委员会

审核委员会目前由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即胡启腾先生、石峻松先生及邱越先生)组成,胡启腾先生为

审核委员会主席。

审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协助董事会就本集团财务申报程序、内部监控及风险管理制度的成效提供独

立审阅、监督审核程序,以及履行董事会指派的其他职责及责任。可于联交所及本公司网站查阅审核委

员会的书面职权范围。

二零二五财年,审核委员会曾举行三次会议,审核委员会成员的出席纪录载于下表:

董事

已出席次数╱

可出席次数

石峻松先生

3/3

邱越先生

3/3

胡启腾先生

3/3

审核委员会审阅财务申报系统、合规程序、内部监控(包括本公司在会计及财务申报职能方面的资源、

员工资历和经验、培训课程及预算是否充足)、内部监控及风险管理制度及过程,以及外聘核数师委任

及辞任。董事会并无偏离审核委员会就甄选、委任、辞任或罢免外聘核数师方面提出的任何建议。

彼等亦审阅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于财政年度的中期╱末期业绩,以及由外聘核数师所编制有关会计事

项及于核数过程的重大发现的报告。本公司为雇员作出适当安排,让彼等可以保密方式就财务申报、内

部监控及其他事宜可能出现的不当行为提出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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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治报告

董事就财务报表的财务申报责任

董事确认彼等编制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财务报表的责任,该报表真实公平地反映本

公司及本集团的事务以及本集团业绩及现金流量。

管理层已向董事会提供必要的解释及资料,以使董事会对本公司财务报表作出知情评估。本公司向董

事会全体成员提供有关本公司表现、状况及前景的月度更新资料。

董事并不知悉任何有关可能对本集团按持续基准继续经营的能力构成重大质疑的事件或情况的任何重

大不明朗因素。

本公司核数师就其对本公司综合财务报表的申报责任的声明载于本年报第

页独立核数师

报告内。

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

董事会确认其须负责维持充分的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制度,以保障股东的投资及本公司的资产,并每

年审阅该制度的有效性。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制度旨在管理而非消除未能达成业务目标的风险,而且

只能就不会有重大的失实陈述或损失作出合理而非绝对的保证。

董事会有整体责任评估及厘定本公司为达成战略目标所愿承担的风险性质及程度,并建立和维持适当

和有效的风险管理和内部监控制度。

审核委员会协助董事会领导管理人员并监督其设计、实施及监察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制度。

本公司已设立及采纳各类风险管理程序及指引,按关键业务流程及办公职能界定实施权限,包括项目

管理、销售及租赁、财务报告、人力资源及信息技术。

所有分部╱部门定期进行内部监控评估以识别可能影响本集团业务及各个方面的风险,包括关键营运

及财务流程、监管合规及信息安全。各分部╱部门每年进行自我评估以确认适当遵守控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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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治报告

管理层向董事会及审核委员会确认二零二五财年内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制度的有效性。

本集团将内部审核工作交由外界机构处理,负责独立审查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制度是否适当及有效。

内部审核职能检查有关会计惯例的关键事项及所有重大控制事宜,并向审核委员会提供检查结果及改

进建议。

二零二五财年,董事会在审核委员会及管理层报告和内部审核结果的协助下审阅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

制度(包括财务、营运及合规监控)后认为该等制度属有效及适当。年度审阅亦包括财务报告及内部审

核职能以及员工资质、经验和相关资源。

内幕消息

本集团已采纳及实施内部披露政策,旨在为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层根据上市规则第

13.09

13.10

及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IVA

部的内幕消息条文处理机密资料及╱或监察信息披露时提供全面指引。

披露政策为通过及时在联交所及本公司网站刊发公告,处理及发布内幕消息以令公众获悉本集团的最

新消息提供程序及进行内部监控,惟相关消息须遵守证券及期货条例的安全港条文除外。管理层已知

会所有雇员遵守披露政策。本集团董事及高级管理层已获得有关政策实施的简介及培训。

核数师及彼等的薪酬

本公司核数师就本集团二零二五财年财务报表的申报责任所作报告载于本报告「独立核数师报告」一

节。二零二五财年,已付及应付本集团核数师薪酬为年度核数费用约

173,000

坡元。

公司秘书

李立强先生为本公司之公司秘书。所有董事均可自公司秘书获取有关企业管治及董事会常规和事宜的

建议及服务。

彼已根据上市规则第

3.29

条的规定参加不少于

小时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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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治报告

与股东的沟通及投资者关系

本公司认为与股东有效沟通对加强投资者关系以及让投资者对本集团的业务、表现及战略有更佳理解

甚为重要。本公司亦认同及时及不经筛选地披露资料的重要性,有助股东及投资者作出知情投资决定。

本公司的股东周年大会让股东有机会与董事直接沟通。本公司主席及本公司各董事委员会主席将出席

股东周年大会,回答股东的提问。本公司外聘核数师亦将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回答有关审核工作、编制

核数师报告及其内容、会计政策以及核数师的独立性等问题。

为促进有效的沟通,本公司采纳股东通讯政策,旨在本公司与其股东之间建立双向关系及沟通,并设

有公司网站

(w.trendzon1865.com)

,以刊登有关本公司业务营运及发展、财务资料、企业管治常规及

其他资料的最新资料,以供公众人士获取。

董事会已检讨股东通讯政策及其成效,并认为现有股东通讯政策适合本公司,并已妥善有效实施。

股东权益

为保障股东利益及权利,本公司将于股东大会上就各项事宜(包括个别董事的选举)提呈独立决议案。

于股东大会上提呈的所有决议案将根据上市规则以投票方式表决,投票结果将于各股东大会举行后及

时于联交所及本公司网站刊登。

召开股东特别大会(「股东特别大会」)及于股东特别大会上提呈建议的程序

根据组织章程细则第

条,董事会可于其认为适当的任何时间召开股东特别大会。

于递交要求当日持有不少于本公司十分之一附有权利可于本公司股东大会上投票的已缴足股本的任

何一名或以上股东,应一直有权在向董事会或本公司秘书递交书面要求后要求董事会召开股东特别大

会,以处理有关要求所列明的任何事;而有关大会须于递交有关要求后两

(2)

个月内举行。倘于递交有关

要求后二十一

(21)

天内董事会未能著手召开有关大会,则要求人士自身(彼等自身)可按相同方式自行召

开有关大会,而有关要求人士因董事会未能召开大会而产生的所有合理费用应由本公司向有关要求人

士偿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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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治报告

要求必须说明要求人士姓名、彼等于本公司的股权、召开股东特别大会的原因、将包括的会议程以及

拟于股东特别大会上处理的事项详情,并由要求人士签署。

向董事会提出查询

股东如欲向董事会提出有关本公司的查询,可将有关查询寄至本公司香港主要营业地点(地址为香港九

龙观塘伟业街

号美德工业中心

D

室,电邮地址:

admin@trendzon.org

)。

股息政策

本公司已根据企业管治守则的守则条文第

F.1.1

条采纳一项股息政策,据此,本公司可向股东宣派董事

会建议的股息。

股息的宣派由董事会酌情决定,及派息率将基于本集团的实际及预期财务表现、保留盈利及本公司及

本集团成员公司的可分配储备、经济状况及可能对本集团业务或财务表现及状况造成影响的其他内

部或外部因素、本集团的业务策略(包括本集团为维持长远业务增长的未来现金承担及投资需要)、本

集团现时及未来营运、流动资金状况及资本需求、法定及监管限制以及董事会认为属适当的任何其他

因素。

本公司宣派及派付股息须待本公司股东批准并符合相关法律及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的规定后,方可

作实。

修订组织章程文件

二零二五财年,本公司组织章程文件概无任何重大变动。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年报鹏高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报告范围及界限

本环境、社会及管治(「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概述鹏高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环境、社会及管治表现。

本报告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附录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守则及「不遵守就解

释」条文编制。

除另有指明者外,本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涵盖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期间

(「报告期间」)于新加坡基础设施管道建设及相关工程服务及于香港建材贸易的业务营运的环境及社

会事宜。

报告原则的基准-重要性、量化、平衡及一致性:

重要性本集团通过持份者参与及重要性评估厘定重要的环境、社会及管治议题。

量化在可行的情况下,信息以量化的方式呈列,包括关于标准、方法、所使用的假设及提

供比较数据的信息。

平衡本报告不偏不倚地呈报本集团的表现,避免可能会不恰当地影响报告读者决策或判

断的任何选择、遗漏或呈报格式。

一致性除非发现方法有所改进,否则报告将使用一致性方法对过去几年的情况进行有意义

的比较。

环境、社会及管治理

本集团致力提升股东价值,同时维持透明度及与股东之间之开放沟通。为实践此承诺,本集团已成立环

境、社会及管治工作小组,成员包括高级管理层及风险管理团队代表。该工作小组监督各部门之环境、

社会及管治工作,包括项目管理、财务、合约及人力资源。

环境、社会及管治工作小组负责审阅本集团之环境、社会及管治目的、挑战、目标及进展,确保其与本

集团之策略方向一致。其亦监督各团队就可持续发展数据之执行及追踪工作。

董事会对本集团之环境、社会及管治策略及汇报承担最终责任。其持续与持份者互动、识别重大议题,

并审批由工作小组所识别之环境、社会及管治因素。

此外,本集团在商业道德上秉持高标准,并投资于可持续发展实践。本集团致力于改善社区及环境质

素,同时为其股东提供长期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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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董事会声明

董事会就监督本集团的环境、社会及管治议题上发挥重要作用。于报告期间,董事会、管理层及环境、

社会及管治工作团队投入大量时间评估环境、社会及管治相关风险对营运的影响,并制定应对相关政

策处理该等风险。此监督确保管理层及环境、社会及管治工作团队能拥有所有必要工具及资源,有关管

理环境、社会及管治事宜。

董事会负责监察本集团的环境、社会及管治策略及汇报,确保符合董事会要求。此外,其监察本集团有

否遵守外界监管机构(如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港交所」)的环境、社会及管治相关法律及法规的

情况。董事会举行定期会议,以追踪环境、社会及管治表现的进展、目标及目的。

管理层及环境、社会及管治工作团队主要负责检讨及监督本集团的环境、社会及管治进展以及风险管

理。环境、社会及管治理事项及相关议题会于报告期间的该等定期会议上进行讨论。

董事会已识别出影响其业务及持份者的潜在重大议题。作为本公司的主要持份者,董事会成员亦积极

参与重要性评估,就环境、社会及管治议题的重要性提供具建设性的意见。

持份者参与及重要性矩阵

本集团重视持份者及彼等就业务及环境、社会及管治方面所提供之反馈。为加强本集团之可持续发展

方针及表现,我们致力与主要持份者(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及监管机构、股东、雇员、客户、供应商及公众

人士)保持紧密沟通。本集团在制定业务及环境、社会及管治策略时,会考虑持份者期望,并透过多元化

之参与方式及沟通渠道与其互动,如下所示:

持份者关注及预期沟通渠道

政府及监管机构

遵守法律法规

公告及其他监管报告

股东及投资者

业务策略及业绩

企业管治

企业透明度及声誉

股东周年大会及其他股东会议

于港交所网站及公司网站披露之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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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持份者关注及预期沟通渠道

雇员

权利及利益

薪酬及赔偿

职业发展

职业健康与安全

工作环境

培训、研讨会及简报会

绩效考核

内部会议

员工手册

客户及业务伙伴

工作及服务质量

保障客户权利

定价

交付时间

公司网站

电邮及电话

意见箱

供应商及分包商

供应商管理

客户服务

表现评估

会议

实地拜访

公众

社会福利

社区参与

行业活动

慈善捐赠及慈善捐赠

重要性评估

为促进有效沟通并收集有建设性反馈,本集团透过股东大会、定期绩效评估、收集客户意见及访谈会议

与股东、雇员及客户保持续对话。

反馈被视为决策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影响日常营运,并就提升业务表现及未来发展提供策略。

于报告期间,本集团特别邀请内部持份者(包括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及前线员工)就对本集团可持续发

展至关重要之环境、社会及管治重大议题提供意见。于持份者参与过程中,获选持份者已就一系列环

境、社会及管治议题按其与本集团业务持续性及增长之相关性及重要性进行评估。


低 • 反歧视 • 保护劳工权利中 • 员工培训及晋升机会 • 员工补偿及福利政策高 • 产品╱服务质量 • 客户满意程度 • 反贪污 • 数据保护 • 职业健康及工作场所安全
• 资源使用 • 产生的无害废弃物• 营运合规 • 供应商管理 • 气体及温室气体排放
• 社区投资• 对童工及强制劳工的预防 措施• 原材料使用 • 产生的有害废弃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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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对本集团的重要性

措施产生的有害废弃物

持份者反馈

本集团欢迎持份者就环境、社会及管治方式及绩效作出反馈。请透过电邮

admin.pengo@outlok.com

我们提出建议或分享意见。

环境

本集团致力持续改善其可持续发展实践,并减少整体排放及对环境之影响。目前,本集团并不知悉有任

何重大环境风险对其业务、策略或财务表现构成影响。尽管如此,但其亦深白电力及用水以及废弃物产

生对自然资源消耗具重大影响,并可能对公共健康及环境构成风险。

为应对该等关注事项,于报告期间,本集团积极于工作场所推行节电及节水措施。废物实践乃根据香港

法例第

章废物处置条例、新加坡法例第

章第

条环境公共卫生法及本集团之内部指引进行。

排放物

气体及温室气体排放

本集团之气体污染物及温室气体排放主要源自本集团所拥有车辆消耗之燃料及办公室用电。本集团使

用以汽油为燃料之汽车于项目工地之间进行日常视察。该等汽车燃烧汽油过程中会排放气体污染物,

包括氮氧化物、硫氧化物及可吸入悬浮粒子。


二零二五财年
5,556.1
156.4
562.7
2,362.8
69.3
1.8
2,433.9
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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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本集团知悉温室气体排放源自车辆使用汽油及柴油(范围一)、购买电力(范围二)及其他间接排放(范围

三)。因此,本集团已采纳多项措施,以减少业务营运中因汽油及柴油消耗所产生之直接温室气体排放。

排放单位二零二五财年二零二四财年

气体污染物

氮氧化物公斤

5,030.1

硫氧化物公斤

142.2

悬浮粒子公斤

511.5

温室气体

范围一吨二氧化碳当量

1,724.5

范围二吨二氧化碳当量

76.3

范围三吨二氧化碳当量

1.1

温室气体排放总量吨二氧化碳当量

1,801.9

温室气体排放密度吨二氧化碳当量╱

百万坡元收益

30.5

粉尘管理

由于本集团业务营运涉及管道建设,因此粉尘为本集团的主要关注事项。为控制及监测其营运产生的

粉尘,本集团的质量、安全、健康及环境管理计划其中一环为「现场粉尘控制」。为针对及处理工地现场

的粉尘问题,我们已制定以下措施:

将进入现场区域以混凝土或其他材料铺砌以减少空气中粉尘的产生;

提供喷水装置以阻隔工作中产生的粉尘;及

离开现场前覆盖并固定车辆上的所有货物。

因此,本集团并不知悉存在有关排放粉尘的任何重大问题。

有害及无害废弃物

本集团之业务主要集中于管道项目工程,其并不产生有害废弃物。因此,我们的工作转为减少无害废弃

物及尽量降低石油消耗。尽管于报告期间并无产生有害废弃物,但本集团已制定指引管理及处置有害

物料。所产生之任何有害及化学废弃物均会暂存于指定区域,并清晰标示潜在危险。我们委聘合资格化

学废物收集商根据相关环境法规处置有关废弃物。

无害废弃物主要为项目工地之建筑废料,并透过一系列旨在尽量减低环境影响之措施加以管理。本集

团已于项目工地实施有机废物与建筑废料之分类垃圾管理系统。工业废弃物则运送回本集团总部,由

合资格之供应商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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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为促进有效源头分类,我们已就不同废物提供垃圾箱。我们建立相关程序以减少建筑及办公室废弃物,

包括安排回收办公室物料。此外,本集团亦透过以下措施鼓励员工参与废弃物管理及减废工作:

尽量使用双面列印及影印;

采用电子媒介进行沟通;

将工地文件数码化;及

回收单面列印纸张。

本集团亦向员工及分包商推广最佳实践,鼓励将纸类包装分类弃置于指定回收箱内。于报告期间,日常

办公营运(包括文件列印及交付品包装)消耗

362.5

公斤(二零二四年:

公斤)纸张,密度为

6.1

公斤╱

百万坡元收益(二零二四年:

4.65

公斤╱百万坡元收益)。

本集团亦为员工安排专业及技术培训课程,以提升其技能,从而改善营运效率,并间接促进减废工作。

本集团持续推进数码化工作,取代传统手动存档及记录方式,进一步支持我们对可持续废物管理之承

诺。

资源使用

本集团致力于营运中发现及采纳适当措施,尽量减少营运对环境的影响。该等措施确保有效率地利用

资源(如纸张、电力及用水),同时尽量减低对环境的影响。

燃料

燃料消耗为我们营运的重要一环,亦为对自然资源的消耗。本集团深明燃料使用所带来之环境影响,并

致力推行策略促进可持续发展实践。

为有效应对燃料消耗,本集团专注于若干重点范畴:

1.

有效率车辆操作:本集团确保所有车辆均以尽量减少燃料消耗的方式操作。其包括于闲置期间关

闭引擎,以节省燃料并减少排放。

2.

采购节能机器:于需要添置新机器或车辆时,本公司优先选用符合欧盟第六期排放标准之汽油及

柴油车辆。该等车辆的操作设计更加高效,有助降低燃料消耗及减少有害排放。过时或效率低下之

机器将予以报废并更换,以优化资源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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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3.

遵守法规:我们严格遵守所有监管规定,包括根据道路交通法第

条为车辆取得相关认证。其确保

车队符合必要的环保及安全标准。

4.

定期保养:我们定期为车辆进行保养,以确保其维持最佳运作状态。妥善保养之引擎运作更有效

率,有助提升燃油效益并降低运作成本。

透过实施该等措施,本集团旨在尽量减少对自然资源之依赖、降低碳足迹,并为实现更可持续之未来作

出贡献。

电力

本集团相信,减少能源使用可同时为环境及本集团带来裨益,既可降低营运成本,亦可为持份者创造长

远价值。办公室用电为本集团主要能源消耗来源,我们已采取或将采取若干措施以减少能源消耗:

每月监测水电及其他材料的使用情况;

调查异常高消耗情况以找出根本原因;

关闭不必要的灯及闲置电器;及

购买及使用

LED

灯与节能办公设备。

节约用水

本集团之用水主要用于总部清洁及卫生用途。为推动负责任用水,我们已制定节水程序,并实施监察系

统以监控设施之用水情况。鉴于我们的业务性质,我们目前并无面临取得符合营运需要之水源方面之

挑战。

我们鼓励所有雇员采纳节约用水的习惯,并已加强倡导工作,方式为张贴节水提示并引导雇员合理用

水。下列乃我们为提升用水效率实施的措施:

利用循环水清洗车辆、清洁排水管及脏鞋;

使用化学类或薄膜类水循环设备;及

使用节水装置及从水箱收集雨水冲洗马桶、车辆及综合区域清洗。

包装材料

本集团的业务并无涉及任何包装材料的使用,因此,概无于本报告呈列任何数据或资料。


二零二五财年
168.2
9,148.8
9,317.0
157.7
14,979
2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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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目标及表现

本集团已制定报告期间的能源消耗总量目标为

10,500

兆瓦时。我们密切监察达标进度,并于报告期间

成功达成该目标。该目标将于二零二六年进行检讨,以确保持续改进。于报告期间,本集团按类别划分

之能源消耗总量列示如下:

天然资源单位二零二五财年二零二四财年

能源消耗

电力兆瓦时

157.4

燃料兆瓦时

6,374.9

能源消耗总量兆瓦时

6,532.3

能源消耗密度兆瓦时/百万坡元收益

110.5

附注

立方米

28,144

水消耗密度立方米/百万坡元收益

476.1

附注:

仅载有本集团新加坡业务的用水量,原因为香港营运的用水量乃由办事处楼宇管理办公室管理及相关数据无法查阅。

环境及天然资源

除办公室运作用电及车辆燃料消耗外,本集团对天然资源之使用需求有限。然而,本集团亦意识到潜在

负面环境影响,例如噪音污染。就此,本集团已于

QSHE

管理计划中加入「场地噪音控制」一节,以减轻对

社区及环境的干扰。

为进一步减低对环境之影响,我们致力保育天然资源并推动有效环境管理。我们定期评估营运相关之

环境风险,采纳预防措施以尽量降低潜在风险,并确保遵守相关法律及法规。

环保建筑方法

本集团致力于项目施工阶段保护环境及推动可持续发展实践。可持续理念已融入采购及工作流程中,

我们优先在施工现场选用环保或具绿色标签之产品。为提升员工意识,我们于多个告示板展示环境保

护海报。

我们明白项目工地可能因害虫而引致潜在环境及健康问题,故已实施积极病媒控制措施。其包括派遣

内部团队进行定期注油处理,并聘请专业害虫防治服务商。

我们致力缔造安全、高质素、可持续及环保建筑环境,并因此获建设局

(BCA)

认可,获颁发建设局环保与

优雅建筑商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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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噪音控制

我们已实施下列措施控制地盘噪音排放:

于关注区安装噪音屏障,减少噪音传播;及

于场地内外合理可行的位置安装噪音检测器,检测噪音。

气候

气候变化为近数十年来社会所面对之重大挑战之一。极端天气事件(如台风及水灾)可对建筑物造成严

重破坏,并干扰企业之日常营运。社会各界(包括企业)正积极应对此议题,并推动可持续文化,以减轻

气候变化所带来之影响

本集团致力于建立应对气候变化的气候适应能力。本集团已经评估及分析潜在的气候风险,包括实体

及转型风险,以了解我们可能面对的气候风险以及对本集团业务的影响。

风险时间范围风险描述缓解措施

实体风险

急性短期极端天气日益严重及频繁,

影响日常营运,并可能损

坏原材料。其减少收益及

增加维修成本。

本集团已就潜在环境灾害制

定具体工作安排及措施,并

遵循相关法律及法规,以防

止混乱情况并确保安全。

长期中至长期气温上升会增加能源使用

及设备维修成本。

为降低供应链中断风险,本

集团定期检视获批准供应

商名单,以确保于极端天气

影响供应链时可获得替代

来源。

我们于项目工地提供足够休

息时间、水及遮荫区域,以

在热浪期间保护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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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风险时间范围风险描述缓解措施

过渡风险

技术中至长期因更换现有设备及服务而

增加营运成本。

本集团将持续投资于更新技

术及实践,以降低营运成本

及温室气体排放。

法律及政策长期因温室气体排放定价上升

而增加营运成本。

本集团会持续监察市场及监

管最新消息,以确保持续合

规。

市场长期因客户及市场偏好转变而

导致服务需求减少。

本集团会不断评估市场趋

势,并调整服务以回应客户

偏好转变。

声誉长期因不符合法规或负面关注

而可能损害声誉。

本集团会与持份者保持透明

沟通,并秉持高道德标准,

以维护声誉。

社会

雇佣及劳工常规

作为负责任的企业,本集团高度重视员工,致力提供合适及健康之工作环境。本集团欢迎各年龄层之人

士加入,惟须具备学习热诚及参与精神。本集团已制定并实施全面雇佣政策,以保障员工权益。

招聘与晋升

本集团透过公平、灵活及透明之招聘策略吸引人才。招聘流程包括提交申请、职位说明、收集求职申

请、面试、甄选、审批及发出聘书。我们根据个人对职位的适合性及迎合本集团目前及未来需要的潜能

而招聘人员。

我们为现有员工提供内部晋升及工作机会,并根据员工的工作能力、态度及工作质素透过评分制度进

行甄选。我们鼓励员工就晋升目标及事业发展进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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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薪酬、福利及福祉

本集团提供具竞争力之薪酬,以吸引及留聘优秀员工。薪酬待遇会定期检讨,以确保与就业市场保持一

致。员工之工时、休息时间、福利及福祉(包括社会保险、强制性公积金及劳工退休金)均依据地区就业

或劳工法例法规提供。本集团亦会按业务增长及市场价格定期检视员工薪金,薪金普遍高于市场平均

水平。

休假期按相关雇佣法例提供,并根据《就业法》条文安排。本集团于报告期间并无发现任何与雇佣有关

的重大违规案件。

平等机会、多元化及反歧视

本集团致力为员工提供公平之工作环境,并遵循平等及不歧视原则。招聘、薪酬、晋升及福利须基于客

观评估、平等机会及不歧视(不论性别、种族、年龄或其他多元因素)处理。

本集团亦努力确保投诉、申诉、疑虑(包括举报)得到及时及保密处理。本集团绝不容忍任何形式的职场

性骚扰或欺凌行为。

员工数据

本集团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共有

名(二零二四年:

名)全职雇员。员工构成及员工流

失率之详情载列如下。

员工分布员工流失率

雇佣类别

全职

99.8%21%

兼职

0.2%100%

年龄组别

41.4%20%

46.9%23%

6.4%4%

岁或以上

5.3%20%

性别

男性

89.3%21%

女性

10.7%13%


二零二五财年
0
0
0

年报鹏高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员工分布员工流失率

位置

中国内地及香港

26.5%7.1%

新加坡

10.8%12.8%

马来西亚

9.2%9.3%

印度

49.5%23.8%

缅甸

2.8%35.7%

泰国

0.8%–

其他

0.4%–

健康与安全

本集团致力于为雇员、分包商及供应商提供并维持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就此,我们已根据新加坡有关

安全及健康管理体系的相关准则制定质量、安全、健康及环境

(QSHE)

管理系统操作程序。此程序至少每

年审阅一次,或于人员变动时审阅。

操作程序概述有关项目管理之健康与安全承诺的明确指引。其包括分包商须于工地提供足够资源及设

备之责任。此外,我们已实施多个职业健康计划,以保护工人免受噪音、灰尘、有毒气体及蒸气等建筑

业相关健康危害。该等计划包括

听力保护计划

呼吸保护计划

护手计划

护眼计划

本集团亦获授由新加坡职业安全及健康局认证的

bizSafe Star

水平。我们将继续投入资源及努力加强安

全管理实践,以减少雇员的健康与安全风险。

因工伤损失的日数及与工作有关的死亡事故统计如下:

二零二五财年二零二四财年二零二三财年

与工作有关的死亡事故

工伤个案

因工伤损失的日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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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培训及发展

作为建筑服务提供商,我们深明施工环境固有之各类危害可能导致严重工伤,例如高处堕下或于重型

机械附近工作。为减低相关风险,本集团遵守严格安全法规及守则,为工人提供适当培训及防护装备,

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本集团进行定期安全检查以确保业务尽量减少雇员及工人的风险。该等检查由各级管理层进行,于必

要时立刻跟进。我们向雇员强调严格遵守安全规定的重要性,以预防彼等及其他人士因我们的项目发

生意外。此外,分包商须遵守政府机关所订之所有相关法律、法规及安全标准。

我们定期召开大众工具箱会议及每周工具箱会议,教导全体工人健康危害、安全工作惯例及适当使用

个人防护设备。工地管理人员亦实施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改善计划,令工人知悉有关健康危害及相应控

制措施。

除了强制性入职培训外,员工的内部培训内容一般涵盖以下几类:

工作安全

消防安全

职业健康

环境保护

标准工作流程

• ISO 9001

品质管制体系

• ISO 14001

环境管理体系

该等培训旨在提升员工对其职责的知识、能力、生产力及效率,以及彼等对危险废弃物、消防及泄漏的

有关法律、政策及流程及应急反应。管理层员工须参加内部企业管理技能课程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总局举办的外部安全培训。

本集团鼓励雇员参与外部培训课程,如挖掘、重型起重机械操作、

I

级锅炉操作、焊工证、电工证、现场

健康及安全证书等方面的课程。我们致力于通过在职培训以及本集团支持的外部课程,投资于雇员的

培训及再教育。培训需求由部门主管进行评估,并主管与雇员协调课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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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于报告期间,本集团向其员工提供的培训时数如下:

总培训时数

按性别划分

男性

8,454

女性

1,012

按雇佣类别划分

高级管理层

管理层

一般员工

7,908

劳工准则

本集团严格遵守地方法律,并依循国际劳工组织

(ILO)

公约及新加坡人力部所载法规行事。我们不雇用

未达法定工作年龄之儿童。此外,我们不会强迫员工从事违背其意愿之工作,或就雇佣向其施以恐吓、

体罚或任何形式之胁迫。

人力资源及行政部依据本集团营运所在地区之相关雇佣规定进行招聘。于招聘过程中会收集个人资

料,以协助甄选合适人选。部门于招聘时会核对身份证明文件正本,以确保合规。如有违规情况,部门

将视乎情况采取相应行动。

本集团透过合法及正规渠道招募人员,包括透过

JobStret

招聘本地申请人及透过持牌职业介绍所聘用

外籍员工。每位申请人之履历均会经审阅,以确认其符合法定年龄要求,方会安排面试,从而杜绝雇用

未成年人士之任何可能性。

于报告期间内,本集团在任何情况下均遵守有关童工及强迫劳工之相关法律及法规,包括但不限于以

下规定。

香港

雇佣条例

最低工资条例

禁止雇用童工之规定

新加坡

就业法

雇用(儿童与青少年)规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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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供应链管理

本集团视其与供应商及分包商之关系为确保长远繁荣之重要伙伴关系。我们于整个供应链中(由原材料

采购到建筑项目竣工)实施品质控制程序。

为确保高标准,本集团已制定产品质指引,并实施供应商表现评估及监察系统。该结构化评估会根据

若干准则定期审视供应商及分包商,包括:

产品质

满足合约要求的能力

先前项目参考

交付能力

正面及负面评估结果均会与供应商及分包商进行讨论。表现未如理想者或会被剔除出获批准名单。

环境及社会风险管理为供应商初步评估报告之主要考虑因素之一。本集团评估其供应商之认证管理

系统,例如(其中包括)

ISO 9000

ISO/TS 16949

ISO 14000

OHSAS 18000

ISO 22000

ISO/IEC

。其他因素(包括品质、环境考虑及职业健康与安全)亦会纳入我们的评估。

于甄选新供应商或分包商时,本集团不仅评估其产品或服务品质、准时交付能力、财务稳健程度、过往

表现及声誉,亦会考虑其对环境可能造成之不利影响及对员工安全与健康构成之风险,例如职业健康

与安全实践、所产生之排放物及污染物、噪音及废弃物管理。本集团倾向与具备环境及社会责任声誉之

供应商或分包商合作。曾违反环境保护或职业健康与安全法规者的优先考虑次序较低。

为促进招标过程中之公平竞争,本集团已制定招标手册。我们禁止对供应商歧视,并严格监察任何形式

之商业贿赂行为。就供应商或分包商存在利益冲突之员工均不得参与相关业务活动。

于报告期间,本集团有

名供应商。为了减少运输产生的碳足迹,我们的供应商逾

97%

来自新加坡,

2%

来自马来西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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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产品责任

品质保障

为确保维持服务质素,本集团已实施符合国际标准的质量政策,获得

ISO 9001

质量管理认证。我们致力

于不断提高质量管理体系的效力,交付满足客户及持份者需要的优质产品及服务。

本集团安排培训课程予项目管理团队,以确保彼等充分理解并遵守我们的品质标准。项目经理定期进

行巡查,以监察项目进度,确保其符合计划及标准,同时预防重大问题发生。所有相关方亦会召开会

议,以检讨安全、环境、进度、设计及工地协调事宜。倘若发现任何工程未达标准或未符合操作程序,则

项目经理将与分包商协调进行整改。

客户满意度

本集团秉持可持续发展及负责任之承诺,项目经理与客户及分包商保持紧密联系。我们积极与客户互

动,以展现对客户满意度之重视。为收集意见,本集团命使用客户拜访报告,让客户就服务及施工品

质、工地规划与管控、对指示之回应、进度、对公众之干扰情况及保修期表现等方面评估本集团之表

现。

本集团亦会记录客户之额外建议及意见。我们会收集行业资讯、客户反馈、产品资料要求、客户查询及

竞争对手动向,以厘定及检讨客户要求。该等资料有助推动服务或产品开发,确保客户满意度。倘客户

表达不满,则会进一步展开调查及检讨。

本集团已制定程序处理客户反馈及投诉。于接获任何与产品或服务相关之查询或投诉时,会即时展开

检讨。客户满意度会于解决投诉后评估。

本集团秉持可持续发展及负责任之承诺,项目经理与客户及分包商保持紧密沟通,积极互动,以展现对

客户满意度之重视。我们持续根据尊贵客户所提供之意见提升产品及服务。

本集团将持续根据尊贵客户所提供之意见致力提升产品及服务。本集团于报告期间并无接获任何有关

服务之投诉。鉴于我们的业务性质,因安全及健康理由之召回产品的程序并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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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消费者资料保护

本集团尊重客户资料资产的价值及权利,严格遵守其资讯安全管理系统与标准。为提供优质服务,我们

努力提升客户私隐保护。

我们采取一切必要措施,确保机密资料(包括员工、客户、分包商及供应商之个人资料)获妥善保存。投

标文件、服务合约、适用牌照及员工个人资料仅限授权人员存取。

此外,本集团遵守新加坡个人资料保护法案及香港个人资料(私隐)条例。我们指示员工不得保留或向

第三方披露任何有关本集团业务之机密资料或其他敏感资料,亦不得向客户、供应商或分包商收集非

必要资料。于报告期间内,本集团并无发现任何违反上述法律及法规之情况。

我们的

IT

系统设有防火墙、防病毒及防垃圾邮件解决方案,避免机密资料泄露,并持续升级该等系统。

我们亦定期检讨资料管理实践,并为员工提供相关培训。

知识产权、市场推广及标签

由于本集团之营运流程不涉及广告及标签实践,故有关广告及标签之资料对本集团而言被视为并不重

大。然而,本集团高度重视保护知识产权。为确保仅安装安全正版电脑软件及系统,我们严禁任何未经

授权之软件安装。本集团亦透过使用及注册域名保障其知识产权。

据董事所知,我们的营运并无涉及任何与广告及标签相关之重大衍生影响。本集团将持续观察业务环

境,以识别此方面任何值得关注之风险。

反贪污

本集团绝不容忍任何腐败、欺诈及所有其他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其在经营业务时重视并保持诚信、诚

实与公平。本集团制定了在每项业务经营及贸易活动中控制及防止股东与关联方之间贿赂、勒索、欺诈

及洗钱的相关政策。于报告期间,本集团并无通报任何严重违反有关贿赂、勒索、欺诈及洗钱的法律法

规(包括但不限于新加坡「防止贪污法令」及香港《防止贿赂条例》)的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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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如我们的雇员手册所载,雇员须向彼等的主管或人力资源部申报潜在利益冲突,并遵守我们的雇员道

德准则。全体雇员预期操守的基本标准均于反欺诈、反洗钱政策中明确规定。「欺诈」、「洗钱」、「恐怖主

义融资」及「雇员」的定义明确载于上述政策。有关政策将至少每半年检讨一次,并根据需要修订。董事

负责该政策的管理、修订、诠释及应用。

全体雇员应警惕欺诈事件发生,并留意异常交易或行为可能是欺诈的迹象。倘雇员被发现从事欺诈活

动,则将视乎情况受到纪律处分,包括停职或向相关执法监管机构检举。

董事总经理每年评估本集团业务的洗钱风险。责任部门将于接纳交易对手前进行尽职调查。倘发现任

何可疑活动迹象,财务经理将立即报告审核委员会。

举报机制

本集团致力达致及维持最高标准之公开、诚信及问责精神。为秉持此承诺,本集团已设立举报程序,鼓

励员工即时举报任何可疑或欺诈行为。员工可向其部门主管或(如不可行)直接向董事举报疑虑,并可

选择匿名方式进行。

本集团董事负责处理所有涉嫌欺诈之举报,并以最高保密标准监督全面调查。调查人员获授权可自由

且不受限制地查阅所有相关公司纪录,并有权检查、复制及╱或移除档案、书桌、文件柜及其他储存设

施之任何部分内容,而毋须事先通知或取得使用或保管该等项目之人士同意。

值得注意的是,调查舞弊行为时或须识别资料来源,并可能需举报人提供陈述作为证据的一部分。所有

调查详情须予以保密,以防止错误指控及避免惊动被怀疑人士。调查结果仅会向有合理知情需要之人

士披露。

所有员工均须阅读员工手册,其中包括《反贪污政策》。该手册可供随时查阅。

社区参与

本集团深明作为具社会责任之企业公民的重要性,并致力帮助有需要人士,为我们营运所在社区之成

长与发展作出贡献。我们将继续在营运发展、环境保护及社区投资之间取得平衡,坚守成为具社会责任

之企业公民的承诺。


独立核数师报告

年报鹏高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香港湾仔庄士敦道�号大有大厦�-�室

Roms �-�,�th Flor, Tai Yau Building,

� Johnston Road, Wanchai, Hong Kong

电话 Tel: (�) � �

传真 Fax: (�) � �

电邮 Email:info@pcpa.hk

官网 Web:w.pcpa.hk

致鹏高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前称卓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东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意见

我们已审计鹏高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前称卓航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贵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贵集团」)

列载于第

页的综合财务报表,包括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的综合财务状况表以及截至该

日止年度的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综合权益变动表、综合现金流量表及综合财务报表附注,包括

重大会计政策资料。

我们认为,该等综合财务报表已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颁布的国际财务报

告准则会计准则(「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真实而中肯地反映了 贵集团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的综

合财务状况及其截至该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表现及其综合现金流量,并已遵照香港公司条例之披露规

定妥为拟备。

意见的基础

我们已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香港审计准则(「香港审计准则」)进行审计。

我们在该等准则下承担的责任已在本报告「核数师就审计综合财务报表承担的责任」部分中作进一步阐

述。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专业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守则」),我们独立于 贵集团,并已履行守

则中的其他职业道德责任。我们相信,我们所获得的审计凭证能充足及适当地为我们的审计意见提供

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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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核数师报告

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根据我们的专业判断,认为对本期综合财务报表的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是

在我们审计整体综合财务报表及出具意见时进行处理的。我们不会对该等事项提供单独的意见。

关键审计事项我们的审计如何处理关键审计事项

建设合约收入确认

请参阅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4.16

、附注

5(a)

及附注

贵集团的建设合约收入于合约期间确认。截至二

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已确认的建设合

约收入约为

59,035,000

坡元。

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

号,收益使用五步法

通过以下方式确认:识别与客户的合约;识别合

约的履约责任;厘定交易价格;按合约的履约责

任分配交易价格;及随实体达成履约责任的时间

确认收益。

针对管理层关于交易价格及合约成本的估计,我们

就收益确认执行了下列审计程序:

了解与建设合约估计交易价格及总成本编制及

修订相关的控制及就此进行评估及验证,并记

录各项合约产生的实际成本;

抽样挑选建设合约,以测试合约的总合约价

值、变更订单(如有)及╱或其他协议及通信形

式;

抽样挑选建设合约,根据我们对各项目性质及

各项目估计总建设成本组成部分的了解,并参

考性质类似的已完成合约实际产生的成本,以

评估重大成本组成部分的适宜性。我们亦检查

供应商报价及合约等支持性文件以估计成本;


年报鹏高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独立核数师报告

关键审计事项我们的审计如何处理关键审计事项

建设合约收入确认(续)

于合约开始时,管理层会考虑各种可变因素后根

据合约条款厘定交易价格。于合约执行过程中,

倘情况发生改变,例如合约工程的变动及发生索

赔,管理层会定期审阅和修订交易价格和合约总

成本的估算。估计交易价格及╱或估计总合约成

本的变动会导致工程完成进度以及管理层知悉

造成修订情况之期间内确认的收入及可预见亏

损拨备有所调整。

由于管理层估计交易价格及总合约成本时涉及

重大估计及判断,故我们将确认建设合约收入认

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我们根据供应商的发票及有关劳工成本的工时

表概要等相关文件抽样测试材料及分包商成本

等产生的实际成本,并检查分配各合约劳工成

本及折旧等间接费用的计算方式。我们亦测试

年末后作出的后续付款及有关项目的未付发

票,以评估管理层有否恰当将截至年末产生的

实际成本列账;

我们就任何重大差异比较所抽选合约的完工百

分比与付款进度百分比;

我们检查开具发票的付款进度;及

我们通过上述测试了解情况,评估管理层对建

设合约计提的可预见亏损拨备是否适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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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核数师报告

其他事项

贵集团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报表已经由另一核数师审核并于二零二四年六

月二十八日对该等报表发表无保留意见。

其他信息

董事须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年报内的所有信息,但不包括综合财务报表及我们的核数师报

告。

我们对综合财务报表的意见并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亦不对该等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综合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综合

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所了解的情况存在重大抵触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误陈述的情况。基于我

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认为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误陈述,我们需要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没

有任何报告。

董事及审核委员会就综合财务报表须承担的责任

董事须负责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颁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及香港公司条例的披露规定拟备真实而

中肯的综合财务报表,并对其认为使综合财务报表的拟备不存在由于欺诈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误

陈述所需的内部控制负责。

在拟备综合财务报表时,董事负责评估 贵集团持续经营的能力,并在适用情况下披露与持续经营有

关的事项,以及使用持续经营为会计基础,除非董事有意将 贵集团清盘或停止经营,或别无其他实际

的替代方案。

审核委员会协助董事履行其负责监督

贵集团的财务报告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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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核数师报告

核数师就审计综合财务报表承担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综合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欺诈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误陈述取得合理保

证,并出具包括我们意见的核数师报告。我们根据协定委聘条款仅向 阁下(作为整体)报告我们的意

见,除此之外本报告别无其他目的。我们不会就本报告的内容向任何其他人士负上或承担任何责任。

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不能保证按照香港审计准则进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误陈述存在时总

能发现。错误陈述可以由欺诈或错误引起,如果合理预期它们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综合财务报表

使用者依赖综合财务报表所作出的经济决定,则相关错误陈述可被视为重大。

在根据香港审计准则进行审计的过程中,我们运用了专业判断,保持了专业怀疑态度。我们亦:

识别和评估由于欺诈或错误而导致综合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误陈述的风险,设计及执行审计程序

以应对这些风险,以及获取充足和适当的审计凭证,作为我们意见的基础。由于欺诈可能涉及串

谋、伪造、蓄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因此未能发现因欺诈而导致的重大错误

陈述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因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误陈述的风险。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适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 贵集团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发表意见。

评价董事所采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及作出会计估计和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对董事采用持续经营会计基础的恰当性作出结论。根据所获取的审计凭证,确定是否存在与事项

或情况有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从而可能导致对 贵集团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如果我们

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则有必要在核数师报告中提请使用者注意综合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

假若有关的披露不足,则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是基于核数师报告日期止所取

得的审计凭证。然而,未来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 贵集团不能持续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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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核数师报告

核数师就审计综合财务报表承担的责任

(续)

评价综合财务报表的整体列报方式、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以及综合财务报表是否中肯反映交易

和事项。

规划及执行集团审计,以就集团内实体或业务单位的财务信息获得充足、适当的审计凭证,以作为

对集团财务报表发表意见的基础。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及审阅为进行集团审计而执行的审计工作。

我们为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除其他事项外,我们与审核委员会沟通有关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重大审计发现等,包括我们在

审计中识别出内部控制的任何重大缺陷。

我们还向审核委员会提交声明,说明我们已符合有关独立性的相关专业道德要求,并与他们沟通有可

能合理地被认为会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在适用的情况下,消除威胁之行动或

应用防范措施。

从与审核委员会沟通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综合财务报表的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

键审计事项。我们在核数师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不允许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端罕

见的情况下,如果合理预期在我们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产生的公众利益,我们决定

不应在报告中沟通该等事项。

天健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执业会计师

陈伟楠

执业证书编号:

P05957

香港,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七日


千坡元
59,072
(49,66 8)
9,404
3,467
(253)
(137)
(23,43 6)
(10,955)
(1,154)
(491)
(9 8)
(12,698)
(43 8)
(13,13 6)
8 3
(13,05 3)
531
(82)
69 1
1,14 0
(11,91 3)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年报鹏高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附注千坡元千坡元

持续经营业务

收入

959,115

销售成本

(51,122)

毛利

7,993

其他收入

102,576

其他(亏损)/收益净额

11(67)

预期信贷亏损拨备

(407)

行政开支

(18,683)

经营亏损

(8,588)

财务成本

14(1,727)

分占合营企业亏损

23(101)

商誉减值亏损

(65)

除税前亏损

12(10,481)

所得税开支

15(171)

来自持续经营业务之年度亏损

(10,652)

已终止经营业务

来自已终止经营业务之年度收益/(亏损)

(1,624)

年度亏损

(12,276)

其他全面收益/(开支)

其后将不会重新分类至损益的项目:

租赁物业重估盈余

其后可能会重新分类至损益的项目:

分占合营企业其他全面开支

(190)

换算海外业务的汇兑差额

(1,876)

年度其他全面收益/(开支),扣除税项

(1,358)

年度全面开支总额

(13,634)


千坡元
(12,893)
(16 0)
(13,05 3)
(12,976)
8 3
(12,89 3)
(11,753)
(16 0)
(11,91 3)
(11,769)
1 6
(11,75 3)
(3.0 2)
(3.0 4)
0.0 2

年报鹏高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附注千坡元千坡元

应占年度亏损:

本公司拥有人

(11,987)

非控股权益

(289)

(12,276)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度亏损:

—持续经营业务

(10,437)

—已终止经营业务

(1,550)

(11,987)

应占年度全面收益╱(开支)总额:

本公司拥有人

(13,352)

非控股权益

(282)

(13,634)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度全面开支总额:

—持续经营业务

(11,814)

—已终止经营业务

(1,538)

(13,352)

每股亏损

(经重列)

来自持续经营及已终止经营业务

基本及摊薄(新加坡仙)

(8.97)

来自持续经营业务

基本及摊薄(新加坡仙)

(7.81)

来自已终止经营业务

基本及摊薄(新加坡仙)

(1.16)


千坡元
16,145
2,291
65
9,017
27,518
49,607
7,948
18,647
16,062
4,196
4,395
100,855
100,855
22,676
270
17,045
109
782
40,882
40,882
59,973
87,491

综合财务状况表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年报鹏高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附注千坡元千坡元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

1917,191

使用权资产

203,282

商誉

21–

无形资产

22–

投资合营企业

23(a)9,906

30,379

流动资产

贸易应收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

2423,086

应收贷款

2510,461

应收合营企业款项

23(b)18,802

合约资产

2620,651

已抵押银行存款

27(b)4,00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7(a)1,439

78,440

分类为持作出售之出售组别资产

393,312

81,752

流动负债

贸易应付款项及其他应付款项

2812,748

合约负债

借款

3010,457

租赁负债

即期税项负债

24,729

与分类为持作出售之出售组别直接相关之负债

391,717

26,446

流动资产净值

55,306

资产总值减流动负债

85,685


千坡元
2,566
2,395
114
5,075
82,416
12,558
63,174
75,732
6,684
82,416

年报鹏高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状况表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附注千坡元千坡元

非流动负债

借款

3012,769

租赁负债

292,855

递延税项负债

15,826

资产净值

69,859

资本及储备

股本

322,444

储备

67,242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

69,686

非控股权益

权益总额

69,859

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七日获董事会批准,并代其签署:

董事董事

冯嘉敏女士徐源华先生


综合权益变动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年报鹏高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

股本股份溢价购股权储备合并储备重估储备汇兑储备其他储备

保留溢利╱

(累计亏损)总计非控股权益总计

(附注

(i)

)(附注

(i)

)(附注

(i)

)(附注

(iv)

)(附注

(v)

)(附注

(vi)

千坡元千坡元千坡元千坡元千坡元千坡元千坡元千坡元千坡元千坡元千坡元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

1,90731,9132,3721,500433(1,448)–19,17955,85629256,148

年度亏损

–(11,987)(11,987)(289)(12,276)

年度其他全面收益/(开支)

–708(2,073)–(1,365)7(1,358)

年度全面开支总额

–708(2,073)–(11,987)(13,352)(282)(13,634)

收购一间附属公司(附注

34(a)(i)

–298298

收购一间附属公司的进一步权益

–479–479(135)344

已授出购股权(附注

–5,148–5,148–5,148

行使购股权时发行新股份(附注

32(a)

1587,632(2,372)–5,418–5,418

就认购股份发行新股份(附注

32(b)

37915,758–16,137–16,137

年度权益变动

53723,3902,776–479–27,18216327,345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及

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

2,44455,3035,1481,5001,141(3,521)4797,19269,68617369,859

年度亏损

–(12,893)(12,893)(160)(13,053)

年度其他全面收益

–531609–1,140–1,140

年度全面开支总额

–531609–(12,893)(11,753)(160)(11,913)

收购一间附属公司(附注

34(a)(i)

出售附属公司(附注

–(83)(83)

不涉及控制权变动的附属公司所有权变动

(附注

–(504)–(504)6,7546,250

供股(附注

32(d)

9,6287,703–17,331–17,331

就认购股份发行新股份(附注

32(c)

486486–972–972

年度权益变动

10,1148,189–(504)–17,7996,67124,470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12,55863,4925,1481,5001,672(2,912)(25)(5,701)75,7326,68482,416

附注:

(i)

股份溢价账目为总代价超出本公司所发行股份的面值之部分(扣除所产生的股份发行费用)。

(i)

购股权储备指根据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4.18

中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所采用的会计政策,确认授予本集团雇员的实际或估计

已行使购股权数量的公平值。

(i)

合并储备源自发行本公司股份以换取被收购公司的股份,即本公司已发行股份的面值与被收购附属公司价值之间的差额。

(iv)

重估储备源自物业、厂房及设备之重估。有关详情,请参阅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4.6

(v)

汇兑储备包括换算海外业务财务报表所产生的所有外币换算差额。

(vi)

其他储备来自视作收购于一间附属公司的注资及来自不会导致控股权变动的附属公司所有权变动之已付代价之公平值。


千坡元
(12,698)
1,683
434
29
(176)
(3)
28
98
172
(35)
491
(146)
1,154
(8,969)
5,783
2,452
(23,544)
(658)
7,399
(17,537)
146
(91)
(17,482)

综合现金流量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年报鹏高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坡元千坡元

来自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除税前亏损

来自持续经营业务

(10,481)

来自已终止经营业务

(1,624)

就以下各项作出调整: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

1,685

使用权资产折旧

无形资产摊销

出售附属公司收益

(51)

终止租赁收益

(14)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的亏损/收益

(2)

商誉减值亏损

贸易应收款项及合约资产之预期信贷亏损拨备

其他应收款项及应收贷款以及应收合营企业款项之

预期信贷亏损(拨回)/拨备

分占合营企业亏损

利息收入

(114)

财务成本

1,728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5,148

建设合约可预见亏损拨备

1,414

营运资金变动前之经营亏损

合约资产减少

12,635

应收合营企业款项增加

(15,620)

银行结余—信托及独立账户减少

5,049

应收贷款减少

3,113

贸易应收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增加)╱减少

2,310

合约负债减少

(3,964)

贸易应付款项及其他应付款项增加/(减少)

(12,996)

营运所用现金

(9,473)

已收利息

已付所得税

(1,361)

经营活动所用现金净额

(10,720)


千坡元
(218)
(94)
82
(16)
(36)
409
315
(195)
(545)
(298)
18,303
6,807
(8,211)
(171)
(191)
(165)
(627)
(1,647)
214
(309)
343
(2,536)
6,250
18,060
280
563
1,439
2,113
4,395

年报鹏高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综合现金流量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附注千坡元千坡元

来自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购买物业、厂房及设备

(571)

购买无形资产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所得款项

收购一间附属公司

34(a)(357)

收购一间合营企业

出售附属公司

(9)

出售一间合营企业

(12)

投资合营企业增加

(4,746)

已抵押银行存款增加

(1,398)

出售附属公司现金流出净额

40–

投资活动所用现金净额

(7,091)

来自融资活动现金流量

发行股份所得款项

16,137

根据购股权发行股份所得款项

5,418

发行债券所得款项

偿还债券

(976)

已付定期贷款之利息

(190)

已付其他借款之利息

(595)

已付租赁负债之利息

(84)

已付债券之利息

(859)

偿还其他借款

(3,291)

已筹集其他借款

偿还租赁付款的本金部分

(755)

提取定期贷款所得款项

偿还定期贷款

(1,935)

在并无导致失去控制权的情况下出售一间附属公司

拥有权的所得款项

融资活动所得现金净额

13,69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减少净额

(4,120)

外币汇率变动影响

3,081

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3,710

来自已终止经营业务的现金及银行结余

39(1,232)

年终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7(a)1,439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年报鹏高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司�料

卓航控股�团�限�司(「本�司」)�二零一�年�月十�日根据开曼群岛法例第

章�司法

(一九六一年法例

,经合并�修订)(现称�司法(二零二一年修订�)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为获

�免�限�司。本�司股�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日在�港联合交易所�限�司(「联交所」)主

�上市。

本�司注册办事处地址为

Cricket Square, Hutchins Drive, P.O. Box 2681, Grand Cayman, KY1-

1111, Cayman Islands

。�加坡主要营�地点为

38 Senoko Road, Singapore 758110

。�港主要营

�地点为�港海港城港威大�诚�险大�

室。

本�司为投�控股�司。本�团主要从事基础设施管道建设�相关工程服务(服务对象以�、水

务、�讯�供�行�为主)、建设�工程服务�建材贸易。

除另�指明外,该�经审核�合财务报表以千�加坡元(「千坡元」)呈列。

�制基准

�合财务报表乃根据国�计准则理事�(「国�计准则理事�」)颁布的所�适用国�财务报告

准则�计准则(「国�财务报告准则」)�制。国�财务报告准则包括国�财务报告准则(「国�财务

报告准则」)、国�计准则(「国�计准则」)�诠释。该�合财务报表�符合联交所证券上市

规则的适用披露�文�港�司�例(第

章)的披露规定。本�团采纳的重大�计政策�料披

露如下。

国�计准则理事�已颁布若干�订�经修订国�财务报告准则,该�准则�本�团当�计期

间首�生效或可供提早采纳。附注

提供�关因初始应用该�发展而导�任何�计政策变动的�

料,而其范围与本�团�该�合财务报表所�映的当�过往�计期间�关。


年报鹏高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应用�订国�财务报告准则�其修订本

�本年度强制生效的�订国�财务报告准则�其修订本

�本年度,本�团已首�应用国�计准则理事�颁布的以下�订国�财务报告准则�其修订

本,该�修订本就�制�合财务报表而言对自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或之�开始的年度期间强制生

效: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

号(修订本)售后回租中的租赁负债

国际会计准则第

号(修订本)有关流动或非流动负债分类

国际会计准则第

号(修订本)有契约的非流动负债

国际会计准则第

号及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号(修订本)

供应商融资安排

�本年度应用上述�订国�财务报告准则�其修订本并无对本�团�本年度�过往年度的财务状

况�表现�/或�合财务报表所载披露�成重大影响。

根据修订本所载指引,�准�料或仅重�或�结国�财务报告准则规定的�计政策�料被视为

非重大�计政策�料,不再�合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以免�盖�合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的重

大�计政策�料。

已颁布但尚未生效的国�财务报告准则修订本

本�团并无提早应用下列已颁布但尚未生效之国�财务报告准则修订本: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

号及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

号(修订本)

金融工具分类及计量之修订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

号及国际

会计准则第

号(修订本)

投资者及其联营公司或合营企业间的资产出售或投入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修订本)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年度改进

国际会计准则第

号(修订本)缺乏可兑换性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

号及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

号(修订本)

涉及依赖自然能源生产电力的合约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

号财务报表的呈列及披露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

号非公共受托责任附属公司:披露

�定日期或之�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2

�二零二�年一月一日或之�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3

�二零二六年一月一日或之�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4

�二零二�年一月一日或之�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

本�司董事预期应用所�上述国�财务报告准则修订本�不�可见未来对�合财务报表�成重

大影响。


年报鹏高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重大�计政策�料

该�合财务报表乃按历史成本法�制。

�制符合国�财务报告准则的财务报表须使用若干关键�计估计,�需要管理�应用本�团�

计政策的过程中作出判断。涉�较大程度的判断或较高�性、或假设�估计对�合财务报表属

重大的范畴披露�附注

�制该�合财务报表�应用的重大�计政策载�下文。

4.1

�合账目

�合财务报表包括本�司�其附属�司截至三月三十一日止之财务报表。

4.2

单独的财务报表

�本�司之财务状况表内,除非投�類为�作出售(或计入�類为�作出售之出售组别),

否则�附属�司的投�乃按成本减�亏损列账。成本包括投�的�接归属成本。附属�司

的�绩由本�司根据已收或应收股息入账。

4.3

�务合并�商誉

本�团采用收购法为�务合并中所收购之附属�司列账。�务合并中所转让的代价是以所

付出的�产在收购当日之�平�、所发行之股本工具�所产生之负债以�任何或�代价计

量。收购相关成本�关成本产生期间确认为开支。

所转让的代价之�和超出本�团应占附属�司可识别�产�负债之�平净�之差额列作商

誉。本�团应占可识别�产�负债之�平净�超出所转让的代价之�和之差额则�合损益

内确认为本�团应占之议价收购收益。

对�阶段进行之�务合并,先�已�之附属�司之权益按收购当日之�平�重�计量,

而由�产生之收益或亏损�合损益内确认。�平�加入至�务合并中所转让的代价之

�和以计算商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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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重大�计政策�料

(�)

4.3

�务合并�商誉

(�)

初始确认�,商誉按照成本减累计减�亏损计量。为进行减�测试,�企�合并中获�的商

誉被�配至各现金产生单位(「现金产生单位」)或预期�自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现金产生

单位组。�配商誉的各单位或单位组代表本�团内出�内部管理目的而对商誉进行监控的�

低水平。商誉减�审查每年进行一�,倘事件或�况变�表明存在�在减�,则更频繁。包含

商誉的现金产生单位的账面价�与其可收回金额进行比较,可收回金额为使用价�与�平�

减出售成本中的较高者。任何减�立即确认为费用且其�不�转回。

4.4

合营安排

合营安排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方具�共同控制权的安排。共同控制是指按合约定对�项安

排的控制,仅�在�关活动的决定需要共享控制的各方一�同意�,该控制才存在。相关活

动是对安排收益�重大影响的活动。评估共同控制权�,本�团�考虑其�在投�权以�其

他方�的�在投�权。仅当�人具�行使该权利的实�力�,才考虑�在的表决权。

合营安排可以是合营经营或合营企�。

对合营企�的投�在�合财务报表中采用权益法核算,并按成本进行初始确认。收购中合营

企�的可识别�产�负债以收购日的�平�计量。投�成本超出本�团在合营企�可识别�

产�负债的�平�净额中所占�额的部�,记录为商誉,而商誉计入投�的账面�中。本�

团在可识别�产�负债的�平�净额中所占�额超出购买成本的部�,则�合损益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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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重大�计政策�料

(�)

4.4

合营安排

(�)

本�团评估是否存在客观凭证显�一间合营企�的权益可�存在任何减�。如存在客观凭

证,该项投�之全部账面�(包括商誉)�根据国�计准则第

号作为单一�产进行减�

测试,方法为�其可收回金额(即使用价�与�平�减出售成本之较高者)与其账面�进行比

较。任何已确认减�亏损不�配至构成投�账面�一部�的任何�产(包括商誉)。�关减

�亏损之任何拨回�该项投�的可收回金额其�加�根据国�计准则第

号确认。

本�团在合营企�的收购�损益�其他全面收益中所占的�额在�合损益�其他全面收益表

中确认。当本�团应占合营企�亏损相�或超过其在合营企�中的权益(包括实质上构成

本�团对合营企�净投�一部�的任何长期权益)�,本�团不确认进一步的亏损,除非其已

承担合营企�的义务或已付�。倘合营企�报告溢利,则本�团仅在其应占溢利�未

确认的亏损�额�才重�确认其应占溢利。

出售合营企�而导�丧失共同控制权的损益即指

(i)

出售代价的�平�加上该合营企�中�留

的任何投�的�平�与

(i)

本�团在该合营企�中的全部账面�(包括商誉)�任何相关的累计

外币换算储�之差额。倘合营企�的投�变为对联营�司的投�,本�团�继�采用权益法

且不�重�计量�留权益。

4.5

外币换算

(i)

功�呈列�币

本�团实�各自的财务报表所列项目均以该实�经营所在的主要经�环境的�币(「功�

�币」)计量。�合财务报表以�加坡元(坡元)呈列,坡元为本�司的功�呈列�币。

(i)

各实�财务报表中的交易�结余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使用交易日的汇率转换为功�币。外币�币性�产�负债按每

个报告期末的汇率换算。该折算政策所产生的损益�损益中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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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重大�计政策�料

(�)

4.5

外币换算

(�)

(i)

各实�财务报表中的交易�结余(�)

以外币列�并以历史成本计量的非�币�产�负债乃使用�交易日期的外币汇率换算。

交易日期为本�司初步确认该�非�币�产�负债的日期。以外币按�平�计量的非�

币项目,采用厘定�平�之日期的汇率折算。

倘非�币项目的收益或亏损�其他全面收益确认,�关收益或亏损的任何换算部�

其他全面收益确认。倘非�币项目的收益或亏损�损益确认,则�关收益或亏损的任何

换算部�损益确认。

(i)

�合账目�换算

本�司功�币与本�司呈列�币不同的所�团实�,其�绩�财务状况按以下方式

换算为呈列�币:

各已呈列财务状况表内的�产�负债按该财务状况表日期的收市汇率换算;

收入�开支按期内平均汇率换算(除非该汇率并非交易日期当�汇率的累计影响的

合理约�,在�况下,收入�开支�交易日期的汇率换算);�

所�由�产生的汇�差额�其他全面收益确认并�汇�储�累计。

�合�,因换算�币项目(其构成海外实�净投�的一部�)而产生的汇�差额在其他全

面收益中确认,并在外汇储�中累计。出售海外�务�,该�汇�差额�重�類至�

合损益作为出售损益的一部�。

收购外国实�产生的商誉�平�整被视为外国实�的�产�负债,并按收市汇率换

算。

4.6

物�、厂�设�

物�、厂�设�(不包括租赁物�)乃按成本减其�累计折旧�其�累计减�亏损(如�)�

�合财务状况表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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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重大�计政策�料

(�)

4.6

物�、厂�设�

(�)

就生产用�或供应�品或服务或行政目的�之租赁物�乃按彼�的重估金额(即�重估日

期之�平�减任何其�累计折旧�其�累计减�亏损)�合财务状况表入账。

任何重估�关租赁物�产生之重估�其他全面收益内确认,并累计列入重估储�,惟

之�损益确认之相同�产之重估减�拨回除外,在�况下则�关�以之�支出之减

额为限计入损益。重估�关租赁物�产生之账面减�损益内确认,至其超过与该�产过

往重估�关之重估储�内之结余(如�)为止。

经重估租赁物�的折旧�损益确认。已重估物�其�出售或报废�,留存�重估储�的应占

重估盈余乃�接转拨至�留溢利。

物�、厂�设�的折旧以足以在估计可使用年限内�线撇�其成本减去其残�的比率计

算。主要的年利率如下:

-租赁装修剩余租期或

年(按较短者为准)

-租赁物业剩余租期或

年(按较短者为准)

—电脑及设备

-家具及办公室设备

-汽车

-厂房及机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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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计政策�料

(�)

4.7

无形�产

(i)

�脑软件许可证

已购入�脑软件许可证初步按成本(包括购买价(扣除任何折扣�回扣)�为准�产作

其拟定用�的其他�接应占成本)拨�本。包括�员成本在内的�接开支(可提升或�

大�脑软件的性�以超越其规格,且可�计量)乃加入软件的原�成本。与维护�脑软

件�关的成本�产生�支�。

�脑软件许可证其�按成本减累计摊�累计减�亏损列账。该�成本�估计可使用年

年内以�线法在�合损益表中摊�。

无形�产的摊�期间�摊�方法至�各报告日期结束�检讨。任何修订的影响�出现

变动�损益确认。

(i)

交易权

交易权赋予本�团�联交所进行交易的�格。交易权对本�团可用�产生现金�量的期

限并无可预见的限制。因�,由�预期交易权�无限期地贡献净现金�入,因�本�团

管理�认为交易权具�无限可使用年期。交易权�确定其使用寿命�限�不予摊�。彼

�每年进行减�测试,并�象表明彼�可�减�进行减�测试。

交易权的使用寿命每年进行一�审查,以确定无限期评估是否继�到支�。否则,使

用寿命评估自无限期变为�限期的变�按预期基准进行�计处理。

4.8

租赁

(i)

本�团作为承租人

倘合约包含租赁部�非租赁部�,则本�团�择不区�非租赁部�,并就所�租赁�

各租赁部�任何相关的非租赁部�入账列为单一租赁部�。

�租赁开始日期,本�团确认使用权�产�租赁负债,惟租赁期为

个月或以下的短期

租赁�低价�产租赁除外。倘本�团就低价�产订立租赁,则本�团决定是否按个

别租赁基准�关租赁拨�本。与该�并无拨�本的租赁相关的租赁付�租赁期

内按系�基准确认为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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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重大�计政策�料

(�)

4.8

租赁

(�)

(i)

本�团作为承租人(�)

倘�关租赁拨�本,则�关租赁负债�租赁期内按应付租赁付�的现�初步确认,并

使用租赁内含利率或(如该利率无法轻易厘定)使用相关�量借�利率贴现。初步确认

�,租赁负债按摊�成本计量,利息开支则使用实�利息法计算。

计量租赁负债�并不计�不�依赖指�或利率的可变租赁付�,故�关付�在产生的�

计期间�损益中扣除。

为确定�量借�利率,本�团:

如可行,使用个别承租人�近收到的第三方融�作为起点,并进行�整以�映自收

到第三方融�以来融�件的变�,

采用累加法,自无风险利率开始,根据�团实�的租赁的信贷风险进行�整,

该�团实�近期并无第三方融�,�

对租赁进行�定的�整,例如期限、国家、�币�担�。

租赁拨�本�确认的使用权�产初步按成本计量,其中包括租赁负债的初步金额加�

开始日期或之�作出的任何租赁付�任何已产生初步�接成本。使用权�产其�按成

本减累计折旧�减�亏损列账。

本�团�租赁期结束�合理确定获取相关租赁�产所�权的使用权�产自开始日期起

至可使用年期结束期间折旧。在其他�况下,使用权�产以�线法�其估计可使用年期

�租赁期(以较短者为准)内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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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8

租赁

(�)

(i)

本�团作为承租人(�)

当指�或利率变动引�未来租赁付�变动,或本�团根据剩余价�担�预期应付�项之

估计�变,或当重�评估本�团是否�合理确定行使购买、延期或终止�择权而产生变

动,则�重�计量租赁负债。当租赁负债以�方式重�计量,就使用权�产之账面�作

出相应�整,或倘使用权�产之账面�减至零,则�损益记录。

4.9

合约�产�合约负债

合约�产�本�团按照合约规定的付�件无�件收取代价�确认收入�确认。合约�产根

据附注

4.23

中规定的政策评估预期信贷亏损(「预期信贷亏损」),并�获�代价的权利成为无

�件�重�類为应收账�。

当客户�本�团确认相关收入�支付代价�,�确认合约负债。倘本�团�确认相关收入�

拥�无�件收取代价的权利,�确认合约负债。�该�况下,�确认相应的应收�项。

当合约包含重大融�成�,合约余额包括按实�利率法计提的利息。

4.10

财务工具

财务�产�财务负债�本�团实�成为工具合约�文的订约方�,�合财务状况表内确

认。

财务�产�财务负债初步按�平�计量。收购或发行财务�产�财务负债(按�平�计入损

益的财务�产�财务负债除外)�接应占的交易成本乃�初始确认�计入财务�产或财务负

债的�平�,或从相关�平�中扣除(如适用)。收购按�平�计入损益的财务�产或财务负

债�接应占的交易成本则�即在损益中确认。

4.11

财务�产

所�已确认的财务�产其�则全部按摊�成本或�平�计量,视乎财务�产的�類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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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1

财务�产

(�)

债务投�

倘投�是�作收�合约现金�量,而该�现金�量仅为本金�利息�项,则本�团�的

债务投�乃�類为摊�成本。投�的利息收入乃使用实�利率法计算。

4.12

贸易应收�项�其他应收�项

应收�项�本�团�无�件权利收取代价�确认。

应收�项以实�利率法减信贷亏损拨�按摊�成本列账。

4.13

应收贷�

应收贷�乃采用实�利率法减信贷亏损拨�按摊�成本(见附注

6c

)列账,惟应收�项为向关

联方作出之贷�且该贷�为免息、无任何固定还�期或贴现影响甚微则除外。在�况下,

应收贷�乃按成本减信贷亏损拨�列账,其�被计入�动�产,惟该�已结算或预期�报

告期末�超过

个月结算之�项除外。该�项乃�類为非�动�产。

利息收入按实�利率法确认。

4.14

现金�现金�价物

现金�现金�价物包括银行�手头现金、银行�其他金融机构的活期存�,以�可�转换

为已知金额现金的短期高�动性,且价�改变风险不大�收购�三个月内到期的投�。就

�制�合现金�量表而言,现金�现金�价物包括按要�偿还�构成本�团现金管理组成部

�的银行透支。现金�现金�价物乃就预期信贷亏损评估。

4.15

财务负债�股本工具

财务负债�股本工具乃根据所订立的合约安排性质�根据国�财务报告准则对财务负债�股

本工具的定义而�類。股本工具为证明�本�团经扣除其所�负债�的�产中所剩余权益的

任何合约。就�定财务负债�股本工具而采纳的�计政策载�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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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5

财务负债�股本工具

(�)

(i)

借�

借�初步按�平�扣除所产生的交易成本确认,其�则以实�利率法按摊�成本�计

量。所�项(扣除交易成本)与�回金额之间的任何差额均采用实�利率法�借�期间

�损益确认。

除非本�团拥�无�件权利,可�负债的偿还日期递延至报告期间完结�至�十二个

月,否则借�被�類为�动负债。

(i)

贸易应付�项�其他应付�项

贸易应付�项�其他应付�项初步按�平�确认,其�则以实�利率法按摊�成本�计

量,贴现影响微�则作别论,在该�况下,则按成本�列账。

4.16

收入�其他收入

(i)

根据国�财务报告准则第

号客户合约收入

收入按�本�团日常�务过程中提供服务�已收或应收代价的�平�计量。

当或�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至客户�确认收入。�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是在一段�间

内或�一�点转移,取决�合约的�与适用�合约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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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6

收入�其他收入

(�)

(i)

根据国�财务报告准则第

号客户合约收入(�)

倘�品或服务的控制权�一段�间内转移,收入�整个合约期间参考已完成�约责任

的进度确认。否则,收入�客户获�品或服务控制权的�间点确认。�关根据国�财

务报告准则第

号使用�步法确认收入的�定�准的�明如下。

(a)

建设合约的收入

辨识客户合约

本�团是专营基础设施管道建设�相关工程服务的�承办商,服务对象以�加坡�

�、水务、�讯�供�行�为主。倘合约与就受客户控制的�产进行的工作�关,则

本�团�客户合约�为建设合约,因�本�团的建设�务创建或提升受客户控制

的�产。

由�本�团承担主要质量管理�完工责任的建�工程�加以整合,故�本�团主要

负责�行合约,并酌�择�包商�酌�决定�包商价格。

辨识合约中的�约责任

本�团须辨识合约中的�约责任。�约责任为合约中就向客户转移�品或服务所作

承诺。一般而言,基础设施管道建设合约�提供采购物料、就建�服务安排�包商

�劳工�重大整合服务,且合约内的�品�服务�相当倚赖其他�品或服务或与之

高度整合。因�,建设合约的不同元素作为单一�约责任入账。由�建设工程无法

独立区�,因�本�团�所�建设合约视为单一�约责任。

厘定交易价格�按合约的�约责任�配交易价格

�合约开始�,本�团根据合约�考虑各种可变因素以�是否存在任何融�部�

�因素�厘定交易价格。本�团考虑付�间表是否与本�团表现相符,以�延迟

付�是否出�财务原因。本�团认为建设合约并无重大融�部�,原因为付�间

表与本�团的�约责任息相关。因�,交易价并无就任何融�部�作出�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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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6

收入�其他收入

(�)

(i)

根据国�财务报告准则第

号客户合约收入(�)

(a)

建设合约的收入(�)

�实�达成�约责任的�间确认收益

根据国�财务报告准则第

号,�透过向客户转移�品或服务的控制权完成�约

责任�确认收益。当达�下列三项�准其中至�一项�准�,则按�间完成�约责

任:

(1)

客户收到并�耗本�团所�行本�团的�约责任提供的利益;

(2)

本�团的�

约责任创建或提升�产创建或提升�由客户控制的�产;

(3)

本�团的�约责任并

无创建可供本�团作其他用�的�产且本�团对涉�迄今完成的�约责任的付�

�可强制执行权利。由�本�团的�约责任创建或提升�产创建或提升�由客户

控制的�产,故本�团按�间确认收益。

本�团采用�入法�间逐步确认合约收益,即根据实�产生成本相对估计�成本

的比例。

估计合约交易价�考虑到本�团因�工延期而招�合约罚�或�算赔偿的可�性,

�使仅当已确认累计收益金额�很可�不�出现重大拨回�方始确认收益。根据国

�财务报告准则第

号,合约罚�、�算赔偿�合约修订被视为可变代价,而当合

约收益很大可�不�拨回�,�关金额计入收益。本�团承诺�重�评估可变

代价。

倘�任何�间估计完成合约所需成本超过合约项下代价的余下金额,则确认拨�。

一般而言,本�团取�合约�并无付出重大成本。

合约�产�收益金额在不具�无�件收取�项(应收�项)权利的�况下按多�

已收金额的�额确认�予以确认。合约�产须就预期信贷亏损模式作出评估,并�

收取代价的权利成为无�件�類为应收�项。当客户�本�团确认相关收益�支

付代价,则确认合约负债。倘本�团享�无�件权利�本�团确认相关收益�收取

代价,则�确认合约负债。本�团�其已收妥初始订金、进度�终�项所产

生代价或在其�品或服务转移至客户�权收取�关�项�确认合约负债。在�

�况下,�确认相应收�项。就单一客户合约而言,呈列合约�产净�或合约

负债净额。就多�合约而言,无关连合约的合约�产�合约负债不�按净额基准呈

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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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6

收入�其他收入

(�)

(i)

根据国�财务报告准则第

号客户合约收入(�)

(a)

建设合约的收入(�)

�实�达成�约责任的�间确认收益(�)

应收�留金根据各合约�结算。应收�留金�類为合约�产。

(b)

建材贸易收入

收入应在�产品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的�点予以确认,即当产品交付给客户,客户

对产品的�售�径�价格�的自主权�我们并无尚未�行的义务影响客户对

产品的验收。�品付运�当产品运往客户指定的地点,已�产品过期�损失的风险

转移给客户,或客户已按照�售合同验收产品,验收�已过期或本�团�客观证

据表明已�行所�接受验收�件。�售额为扣除�、退�、索赔和折扣,以�本

�团对内�售�之净额。

(c)

代理收入

收入�服务已提供�确认。

(i)

利息收入

利息收入使用实�利率法在应计�确认。就未发生信贷减�的以摊�成本计量的财务�

产或按�平�计入其他全面收益(循环)的财务�产而言,�采用实�利率计算该�产的

账面�额。就已发生信贷减�的财务�产而言,实�利率适用�该�产的摊�成本(即账

面�额扣除亏损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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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7

�员福利

(i)

�员休假权利

�员享�的年假均在�员�权享�关假期�确认。�至报告期末,本�团就�员因提

供服务而产生的年假的估计负债计提应计�项。

员工享�病假�产假的权利�到休假�方�确认。

(i)

退休金义务

定额供�计划为退休福利计划,据�,本�团按强制、合约或自愿基准向�加坡中�

积金(「中�积金」)�港强制性�积金(「强积金」)退休福利计划(「强积金计划」)�独

立实�缴付固定供�。定额供�计划确定�员在退休�获�的福利,其中本�团为满

足计划所确定的福利成本作出供�。对定额供�退休金计划的供�义务在�员提供相关

服务的�期内�损益内确认为�员福利开支。供�一经支付,本�团不再�进一步法定

或推定付�责任。向�加坡中�积金�港强积金(均属�定额供�退休计划)支付的

�项,在�员提供服务而�权获�供�确认为支出。

本�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经营的附属�司的�员须参加由当地市政府运作的中

�退休金计划。该�附属�司须按其工�成本的一定比例向中�退休金计划供�。根据

中�退休金计划的规则,供�在应付�损益扣除。

本�团不�使用由�主代表�完全归属该供�离开计划的�员没收的供�,以用�减

�中�积金、强积金�由中国地方市政府运作的中�退休金计划规定的现�供�水

平。

(i)

长期服务金

就长期服务金责任所估计之未来福利金额�扣除来自本�团已归属予�员之强积金供

�之应计福利所产生的负服务成本�厘定,其被视为相关�员之供�。

(iv)

终止福利

终止福利�本�团不�再�回提供该�福利的日期�本�团确认重组成本并涉�支付

终止福利的日期中较早者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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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18

以股�为基础的支付

本�团向若干�员发行以权益结算的股�支付。以权益结算的股�支付按照授予日期权益工

具的�平�(不包括基�非市场可行权�件的影响)计量。�授予日期确定以权益结算的股�

支付的�平�归属期内以�线法支出,根据本�团对�终可行权股�的估计,并根据非市

场归属�件的影响进行�整。

向员工支付以权益结算的股�付�乃按授予日期权益工具的�平�(不包括非市场的可行权

�件的影响)计量。�授予日期确定以权益结算的股�支付的�平�归属期内以�线法支

出,根据本�团对�终可行权股�的估计,并根据非市场归属�件的影响进行�整。

4.19

借�成本

�接源自收购、建�或生产合�格�产,而�关�产需要一段长�间方可供作拟定用�或出

售的借�成本,�拨�该�产成本部�,�至该�产大�上可供作拟定用�或出售为止。

尚未用�合�格�产的�定借�作短期投�赚取的投�收入,�合�格�本�的借�成本

中扣除。

所�其他借�成本乃�其产生期间在损益中确认。

4.20

政府补助金

如�合理�证本�团�遵守附带�件�收取政府补助金,则确认政府补助金。

作为开支或已承受的亏损的补偿或为本�团提供即�财务�助而可收取(并无日�相关成本)

的政府补助金,乃�其成为可收取的期间�损益确认为收入。

4.21

�项

所�为即期�项与递延�项的�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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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1

�项

(�)

即期应付�项乃按本年度应课�溢利计算。应课�溢利与损益中所确认的溢利不同,因应课

�溢利不包括在其他年度应课�收入或可扣减开支项目,而且不包括永远毋须课�不可扣

�项目。本�团的即期�项负债乃按报告期间完结�已颁布或实质颁布的�率计算。

递延�项乃就�合财务报表中�产�负债的账面�与用作计算应课�溢利的相应�基间的差

额确认。递延�项负债通常�就所�应课�暂�差异确认,递延�项�产仅�可�应课

�溢利而动用暂�性差异、未动用�项亏损或未动用�项�产可予以抵�方予以确认。�

一项交易中,倘因商誉或其他�产�负债之初步确认(�务合并除外)而产生的暂�差异不影

响应课�溢利�计溢利�,则该�产�负债不�予以确认。

递延�项负债乃就投�附属�司�合营安排的权益而产生的应课�暂�差异予以确认,

惟倘本�团�控制拨回暂�差异以�暂�差异在可见�来不�被拨回则作别论。

递延�项�产的账面�各报告期间完结�均�作出检讨,并在预期不再�足够应课�溢利

可令全部或部�产变现�作出相应减�。

递延�项乃以预期�偿还负债或变现�产即期应用的�率并基�报告期间完结�颁布或实质

颁布的�率计算。递延�项�损益中确认,惟递延�项与已�其他全面收益中或�接�权

益中确认的项目相关联者则除外,在�况下,递延�项�其他全面收益中或�接�权

益中确认。

递延�项�产�负债之计量�映本�团�报告期间结束�预计收回或结算其�产�负债账面

�之方式而引�之�务�果。

就计量本�团确认使用权�产�相关租赁负债之租赁交易之递延�项而言,本�团首先厘定

�项扣减是否归因�使用权�产或租赁负债。

就�项扣减归属�租赁负债之租赁交易而言,本�团对使用权�产�租赁负债�别应用国�

�计准则第

号之规定。由�应用初步确认�免,�关使用权�产�租赁负债的暂�差额不

�初步确认�在租赁期内确认。

当�可依法强制执行权利可以即期�项�产抵�即期�项负债�当其与同一�务机关征收的

所�关�,递延�项�产�负债予以抵�,且本�团拟按净额基准结�其即期�项�产

�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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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2

非财务�产减�

拥�无限可使用年期或尚未可供使用之无形�产�每年进行减�检讨,并且当任何事件发生

或�况改变显�其账面�可�无法收回�,�进行减�检讨。

其他非财务�产之账面�各报告期末检讨�否减�象,倘�产已减�,则作为开支透过

�合损益表撇减至其估计可收回金额,除非�关�产乃按重估�额列账则除外,在该�况

下,减�亏损�被视为重估减幅。可收回金额按个别�产厘定,惟倘�产并无产生大部�独

立�其他�产或�产组合之现金�入,则可收回金额按�产所属之现金产生单位厘定。可收

回金额按个别�产或现金产生单位之使用价�与其�允价�减出售成本两者中之较高者计

算。

4.23

财务�产�合约�产减�

本�团就贸易应收�项、合约�产、已付按金、其他应收�项、应收合营企�项�应收贷�

确认预期信贷亏损的亏损拨�。预期信贷亏损金额�各报告日期更�,以�映信贷风险自相

关财务工具初始确认以来的变动。

本�团一�对贸易应收�项�合约�产确认全期预期信贷亏损。该�财务�产的预期信贷亏

损使用拨�矩阵根据本�团过往信贷亏损经验进行估计,并就债务人、整�经�状况�对报

告日期的当�预测状况趋�评估的�定因素(包括�币的�间价�(如适用)作出�整。

对�所�其他财务工具,信贷风险自初始确认�显著�加�,本�团确认全期预期信贷亏

损。�而,倘财务工具的信贷风险自初始确认�并未显著�加,则本�团�以相当�

个月

预期信贷亏损的金额计量该财务工具的亏损拨�。

全期预期信贷亏损指�财务工具的预期可使用年期内因所�可�违约事件而产生的预期信贷

亏损。相�,

个月预期信贷亏损指预期因报告日期�

个月内可�发生的财务工具违约事

件而产生的全期预期信贷亏损中的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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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3

财务�产�合约�产减�

(�)

(i)

信贷风险显著�加

评估财务工具的信贷风险自初始确认�否显著�加�,本�团�比较�报告日期�

初始确认日期的财务工具发生违约的风险。�进行评估�,本�团�考虑合理可�的定

量�定性�料,包括过往经验�在毋需付出不必要的成本或努力即可获�的�瞻性�

料。所考虑的�瞻性�料包括自经�专家报告、金融�析师、政府机构、相关智库�其他

類似机构获取之�关本�团债务人经营所在行�的未来�景,以�考虑获取与本�团核

心�务相关的实�预期经�料的各种外部来源。

具�而言,评估信贷风险自初始确认�否显著�加�考虑以下�料:

财务工具外部(如适用)或内部信贷评�的实�或预期显著恶�;

�定财务工具的信贷风险的外部市场指�显著恶�;

�务、财务或经�状况的现存或预计不利变动,预期�导�债务人�行其债务责任

的�力大幅下降;

债务人经营�绩的实�或预期显著恶�;

同一债务人的其他财务工具的信贷风险大幅�加;

债务人的监管、经�或技术环境实�或预期出现重大不利变动而导�债务人�行其

债务责任的�力大幅下降。

不论上述评估的结果如何,本�团假设当合约付�超�

天�,财务�产的信贷风险自

初始确认�已显著�加,除非本�团�合理�据的�料显�并非如�则作别论。

尽管如�,本�团假设倘财务工具�报告日期厘定为信贷风险�低,则财务工具的信贷

风险自初始确认�并无显著�加。本�团认为财务工具的信贷风险�低,�提为:

(a)

财务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

(b)

债务人具�短期内�行其合约现金�量责任的强劲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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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3

财务�产�合约�产减�

(�)

(i)

信贷风险显著�加(�)

(c)

经�务状况的长期不利变动或�但未必�借�人�行其合约现金�量责

任的�力。

本�团认为,若根据众所�知的定义,财务�产的外部信贷评�为「投�」,或在无法

取�外部评�的�况,�产�「�约」的内部评�,则该财务�产具�低信贷风险。�约指

对手方的财务状况稳健,过往并无�期�项。

本�团定期监�用以确定信贷风险�否显著�加的�准的成效,并�适当�候作出修

订,从而确�关�准�够�项�期�确定信贷风险显著�加。

(i)

违约的定义

由�过往经验表明,符合以下任何一项�准的应收�项一般不可收回,故本�团认为就

内部信贷风险管理而言,下列�况构成违约事件。

对手方违�财务契诺;或

内部产生或获取自外部来源的�料表明债务人不太可�向其债权人(包括本�团)

全额偿付(未计�本�团�的任何抵押品)。

不论上述�析结果如何,倘一项财务�产�期超过

日,则本�团认为发生违约事件,

除非本�团具�明更宽�的违约�准更为合适的合理可�料,则作别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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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3

财务�产�合约�产减�

(�)

(i)

信贷减�财务�产

倘发生对财务�产的估计未来现金�量�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则该财务�产出

现信贷减�。财务�产出现信贷减�的证据包括�关下列事件的可观�据:

发行人或对手方出现重大财务困难;

违�合约,如违约或�期事件;

对手方的贷�人因�关对手方财务困难的经�或合约原因向对手方授出贷�人原

先�不�另作考虑的�权;

对手方可�面临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或

因财务困难而导�财务�产失去活跃市场。

(iv)

撇�政策

当�料显�债务人�严重财政困难,且并无收回可�性(包括债务人�盘或已进入

破产程序),或当�关金额�期超过两年(就贸易应收�项而言)(以较早发生者为准),本

�团�撇�关财务�产。对�已撇�的财务�产仍�执行本�团的收回程序,�

�需要�考虑法律意见。任何收回的金额�在损益确认。

(v)

计量�确认预期信贷亏损

计量预期信贷亏损为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即倘发生违约的损失程度)�违约风险的�

�。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的评估根据经上文所述�瞻性�料�整的历史�据作出。财

务�产的违约风险乃由�产�报告日期的账面�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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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重大�计政策�料

(�)

4.23

财务�产�合约�产减�

(�)

(v)

计量�确认预期信贷亏损(�)

财务�产的预期信贷亏损估计为根据合约应付本�团的所�合约现金�量与本�团预

期�收取的所�现金�量之间的差额,并按原实�利率贴现。

倘本�团�之�报告期按相�全期预期信贷亏损之金额计量财务工具的亏损拨�,但

�当�报告日期确定不再符合全期预期信贷亏损之�件,则本�团�当�报告日期按相

个月预期信贷亏损的金额计量亏损拨�,惟采用简�法之�产除外。

本�团�损益确认所�财务工具的减�收益或亏损,并透过亏损拨�账相应�整其账面

�。

4.24

拨�或�负债

倘本�团须就过往事件承担现�法律或推定责任,而且�行责任可�涉�经�利益�出并�

作出可�估计,则须就不确定�间或�额的负债确认拨�。倘金钱的�间价�重大,则拨�

�以预计�行责任的开支现�列�。用�厘定现�的贴现率为�利率,�映当�市场对�

币�间价�负债�定风险的评估。因�间推移而�加的拨�确认为利息开支。

倘不大可�涉�经�利益�出,或无法对�关�额作出可�估计,则责任�披露为或�负

债,惟经�利益�出的可�性极低则除外。须视乎�或多�未来事件是否发生或不发生方

�确定存在与否的可�责任,�披露为或�负债,惟经�利益�出的可�性极低则除外。

4.25

报告期�事项

提供�关本�团�报告期末状况的额外�料的报告期�事项或表明�经营假设不适当的事

件属�整事件,并�合财务报表�映。并非�整事件的报告期�事项如属重大,则�合

财务报表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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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重要判断�主要估计

�应用附注

中所述的本�团重大�计政策�料�,董事须作出对已确认金额�重大影响的判断

(涉�估计的除外),并对无法自其他来源轻易获�的�产�负债的账面金额作出估计�假设。该

�估计�相关假设乃基�历史经验�其他被认为相关的因素。实�结果可�与该�估计不同。

�审查估计�基本假设。�计估计的修订倘仅影响该期间,则�修订估计的期间确认;倘修订同

�影响当�未来期间,则�修订期间�未来期间确认。

�应用�计政策�的重要判断

�应用�计政策过程中,董事已作出以下对�合财务报表中所确认金额具�重大影响之判断。

(a)

确认�关工程变更的�计处理之建设合约收益

�务过程中,由�合约规定下的�定�况或客户对合约指定内容作出更改而可�产生的额

外进行的工程,本�团�提出索偿。倘�关索偿金额尚未�报告期末正式协定,�厘定估计

可收回金额�,管理�估计的可收回金额�计入合约�产内。

(b)

信贷风险显著�加

诚如附注

4.23

所阐释,第一阶段�产的预期信贷亏损按

个月预期信贷亏损拨�计量,或第

二、三阶段的�产按全期预期信贷亏损拨�计量。如一项�产自初始确认�其信贷风险显著

�加,则其转移至第二阶段。国�财务报告准则第

号并没�对信贷风险显著�加的构成要素

进行定义。评估一项�产的信贷风险是否显著�加�,本�团�考虑合理可�的定量和定性

�瞻性信息。

(c)

评估共同控制权

尽管本�团�卓航科创城项目投�

Donguan Hongxinmei Automobile Trading Co., Ltd.

51%

的投�权,由�根据合约协定,所�相关活动均须取�订约各方一�同意,故董事判定本

�团享�该�被投�方的共同控制权。

估计不明朗因素的主要来源

下文讨论�关未来的主要假设�报告期末的估计不明朗因素的其他主要来源,而该�假设�估

计不明朗因素存在导�下一财政年度的�产�负债账面�须作出重大�整的重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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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重要判断�主要估计

(�)

估计不明朗因素的主要来源

(�)

(a)

建设合约收益确认

如�合财务报表附注

4.16

所披露,建设合约收益确认取决�管理�的建设合约�结果估计

以�迄今已完成工程。�著合约进展,管理�审查�修订每一�建设合约的合约收益、合约

成本、工程变更�索偿拨�的估计。预算建�成本由管理�参考承建商、供应商或卖方提供

的报价加上管理�的经验为基础而厘定。为确�预算准确�更�,管理�对预算进行定期审

查,�预算金额与已产生的实�金额进行比较。倘本�团�终已产生成本�别�初预算,

�关差额�影响就合约确认的收益�损益。索偿拨�厘定�乃基�建�工程�工递延的工

程天�(高度主观)且视乎与客户的磋商。管理�对拨�金额定期作出检讨。由�估计合约收

益、合约成本、工程变更�索偿拨�须运用重大判断,因而�影响合约完工百�比�已确认

损益。

截至二零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已确认建设合约�工程服务收入约

59,035,000

坡元

(二零二四年:

59,097,000

坡元)。�报告期末,本�团的合约�产�合约负债�别约为

16,062,000

坡元(二零二四年:

20,651,000

坡元)�

270,000

坡元(二零二四年:

658,000

坡元)。

(b)

租赁物�之�平�

就按重估模型计量本�团�加坡之租赁物�而言,本�团已委任独立专�估�师以评估租

赁物�之�平�。在厘定�平�,估�师已利用涉�若干估计之估�法。董事已行使判断,

并信纳所用估�方法�入�据�映现�市况。

�二零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本�团租赁物�之账面�约为

14,300,000

坡元(二零二四年:

14,250,000

坡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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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重要判断�主要估计

(�)

估计不明朗因素的主要来源

(�)

(c)

贸易应收�项�其他应收�项、应收贷�、合约�产�应收合营企�项之拨�

本�团管理�根据贸易应收�项�其他应收�项、应收贷�、合约�产�应收合营企�项

之信贷风险,估计�关应收�项之预期信贷亏损的拨�金额。根据预期信贷亏损模型计算的

拨�金额,乃按根据合约应付本�团的所�合约现金�量与本�团预期收取的所�现金�量

之间的差额(按初始确认�厘定的实�利率贴现)计量。如未来现金�量低�预期,或因事实

�况变�而下�,则可�出现重大减�亏损。

�二零二�年三月三十一日,贸易应收�项�其他应收�项、应收贷�、合约�产�应收合

营企�项之�账面�为

92,264,000

坡元(扣除预期信贷亏损拨�约

1,249,000

坡元)(二零

二四年:

73,000,000

坡元(扣除预期信贷亏损拨�

1,067,000

坡元)。

(d)

投�合营企�之减�评估

本�团经参考国�计准则第

号(二零一年)「�联营�司�合营企�之投�」�国�计

准则第

号「�产减�」的规定,定期检讨投�是否存在任何减�象以厘定投�合营企�是

否出现减�。就存在减�象的投�而言管理�估计该投�的可收回金额,即�平�减出售

成本与使用价�的较高者。基本�务的使用价�乃根据贴现金�量预测厘定。透过�产法

�巿场法计算�平�需要使用市场交易产生的�料的估�技术,该交易涉�产�负债的相

同�可比较的组别,以�整合营企�产之账面�。本�团�在适当�况下委聘独立外部估

�师评估�平�使用价�。

�二零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本�团投�合营企�的账面�为

9,017,000

坡元(二零二四年:

9,906,000

坡元)。�二零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并无�合财务报表中确认对投�合�企�

的减�亏损(二零二四年:零)。

(e)

收购一间附属�司的购买价估�

�截至二零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收购一间附属�司入账为企�合并,需要本�团根

据收购日期的估计�平�收购价格�配至所收购�产、所承担负债�已识别无形�产(如

�)。所收购�产、所承担负债�已识别无形�产(如�)的�平�采用贴现金�量法确定,

并涉�多项主要假设�估计。改变假设�估计,包括现金�量预测中的贴现率或�长率,可

�对所收购�产、所承担负债�已识别无形�产的�平�产生重大影响。按�额计算,可

识别净�产�额的�平�约为

308,000

坡元,并已�收购日期在�合财务状况表中确认。


千坡元
4%822
4%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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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财务风险管理

本�团活动面对多种财务风险:外汇风险、利率风险、信贷风险�动�金风险。本�团整�风险

管理项目专注�金融市场的不可预见性并寻�减低对本�团财务表现的�在不利影响。

(a)

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来自未来商�交易,以�以非相关�团实�功�币计�的已确认�产或负债。本

�团�加坡、�港�中国开展�务。每个地点的大部�交易均以各自的当地�币结算,即

�加坡元(「坡元」)、港元(「港元」)�人民币(「人民币」)。

管理�密切监�外汇风险,并�采取措施减低�币换算风险。本�团透过定期检讨本�团的

外汇风险净额管理外汇风险。本�团并无使用任何对冲安排对冲外汇风险。

敏感度�析

本�团主要面对港元�加坡元�人民币对�加坡元汇率变动的风险。损益对汇率变动的敏

感度主要源自�团�司(�加坡元为功�币)港元�人民币计�的财务工具。

�二零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以下列货币计值之负债净额:汇率变化

对除税前

亏损的影响

+/–%+/–

千坡元

-人民币

-港元

�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以下列货币计值之负债净额:汇率变化

对除税前

亏损的影响

+/–%+/–

千坡元

-人民币

4%802

-港元

4%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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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财务风险管理

(�)

(b)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来自现行市场利率水平波动对财务�产�负债的�平�以�未来现金�量的影响。

本�团的计息�产�负债为应收贷�、银行现金、已抵押银行存�、租赁负债�借�。

董事认为,来自应收贷�银行结余的利息收入微不足道,而本�团的收入�经营现金�量

基本上不受市场利率变动的影响。因�,并无进行敏感度�析。

�二零二�年�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已抵押银行存�、租赁负债�借�以固定利率计

息,故其所承受的现金�利率风险并不重大。而且,本�团并无因现行市场利率水平变动而

承受重大风险。因�,并无进行敏感度�析。

(c)

信贷风险

信贷风险乃指交易对手方不�行财务工具或客户合约项下的义务,从而导�财务亏损的风

险。本�团因合约�产、贸易应收�项、应收贷�、应收合营企�项、已抵押银行存�、按

金�其他应收�项、信托�银行单独账目以�现金�现金�价物面临信贷风险。本�团因现

金�现金�价物、信托�银行单独账目�已抵押银行存�而面临的信贷风险�限,因为交易

对手方均为国�信用评�机构授予�高信用评�的银行�金融机构,因�,本�团认为其信

贷风险较低。

本�团不�向外部人士提供�导�本�团面临信贷风险的担�。

个人交易对手方的信贷风险受董事基�信贷评估批准的信贷限额限制。交易对手方的付

�料�信贷风险由本�团董事�监�。本�团已作出评估,认为产生自其他应收�项�

应收合营企�项的信贷风险极微。

当不存在可收回的合理预期�,全部应收�项�合约�产予以撇�,而全部相关预期信贷亏

损拨�予以撇回。不存在可收回的合理预期�象包括债务人无法与本�团达成还�计划,�

无法支付�期

个月以上的合约�项。

全部应收�项拨�经营溢利内呈列为拨�净额。其�收回过往已撇�的金额�计入同一项

目。


千坡元千坡元千坡元
13,7511,32815,079
(10)(326)(336)
13,7411,00214,743
0.07%24.55%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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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财务风险管理

(�)

(c)

信贷风险

(�)

(i)

贸易应收�项�合约�产

就贸易应收�项�合约�产而言,�二零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本�团�大客户令本�

团面对�中信贷风险,占贸易应收�项�合约�产结余�额的

8%

(二零二四年:

53%

)。

本�团主要客户均为信誉良好的机构,主要包括私营�、水务、�讯�供�司;�

加坡政府机关,例如专责治理水务�水区的�营机构。管理�认为,�方面的信贷风

险�限。

本�团运用国�财务报告准则第

号的简易法计量预期信贷亏损,对所�贸易应收�项

�合约�产计提全期预期亏损拨�。为计量预期信贷亏损,贸易应收�项�合约�产已

按共�信贷风险�征�发�日期�组。

预期亏损率乃基�二零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个月(二零二四年:

个月)期间内的

�售付�况�期间相应的历史信贷亏损�出。过往亏损率已作�整以�映影响客户

偿付应收�项�力的宏观经�因素目�瞻性�料。本�团认定其提供服务所在国家

的国民生产�失�率为�相关的因素,因�根据该�因素的预期变动�整过往亏损

率。

基�上述考虑,本�团预期出现重大违约的可�性不大,且贸易应收�项�合约�产的

亏损拨�极微。�二零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本�团已�别计提贸易应收�项�合约�

产的预期信贷亏损拨�

336,000

坡元(二零二四年:

27,000

坡元)�

409,000

坡元(二零

二四年:

352,000

坡元)。

下表提供本�团�二零二�年�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的贸易应收�项�合约�产

的信贷风险�预期信贷亏损的�料:

�二零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来自建设合约及

工程服务的贸易应收款项:非信贷减值信贷减值总计

千坡元千坡元千坡元

总账面值

亏损拨备

账面净值

预期亏损率


千坡元千坡元千坡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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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财务风险管理

(�)

(c)

信贷风险

(�)

(i)

贸易应收�项�合约�产(�)

�二零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来自建材贸易的贸易应收款项:非信贷减值信贷减值总计

千坡元千坡元千坡元

总账面值

亏损拨备

账面净值

预期亏损率不适用不适用

�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来自建设合约及

工程服务的贸易应收款项:非信贷减值信贷减值总计

千坡元千坡元千坡元

总账面值

4,882–4,882

亏损拨备

(27)–(27)

账面净值

4,855–4,855

预期亏损率

0.55%–0.55%

来自建材贸易的贸易应收款项:非信贷减值信贷减值总计

千坡元千坡元千坡元

总账面值

18–18

亏损拨备

账面净值

18–18

预期亏损率不适用

不适用


千坡元千坡元千坡元
15,2671,20416,471
(254)(155)(409)
15,0131,04916,062
1.66%12.87%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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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风险管理

(�)

(c)

信贷风险

(�)

(i)

贸易应收�项�合约�产(�)

�二零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来自建设合约及

工程服务的合约资产:非信贷减值信贷减值总计

千坡元千坡元千坡元

总账面值

亏损拨备

账面净值

预期亏损率

�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来自建设合约及

工程服务的合约资产:非信贷减值信贷减值总计

千坡元千坡元千坡元

总账面值

21,003–21,003

亏损拨备

(352)–(352)

账面净值

20,651–20,651

预期亏损率

1.68%–1.68%


千坡元
379
318
48
74 5
千坡元
90
386
31
(155)
27
379

年报鹏高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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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财务风险管理

(�)

(c)

信贷风险

(�)

(i)

贸易应收�项�合约�产(�)

贸易应收�项�合约�产拨�的变动如下:

�二零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简化法

全期预期

信贷亏损

千坡元

于四月一日

年内确认的减值亏损

收购附属公司(附注

34(a)(i)

汇兑调整

于三月三十一日

�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简化法

全期预期

信贷亏损

千坡元

于四月一日

年内确认的减值亏损

收购附属公司(附注

34(a)(i)

转拨至分类为持作出售之出售组别资产(附注

汇兑调整

于三月三十一日

(i)

应收贷�

本�团采用通用方法处理应收贷�之预期信贷亏损。为尽量减低应收贷�之信贷风险,

本�团管理�已授权设立负责厘定信贷限额、信贷批核�其他监控程序之团队,确�采

取跟进行动以收回应收�项。�外,本�团审阅�各报告期末之各个别应收贷�之可收

回金额,以确�已就不可收回金额作出足够的亏损拨�。


千坡元千坡元千坡元千坡元
8,0388,038
(9 0)(9 0)
7,9487,948
1.12%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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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财务风险管理

(�)

(c)

信贷风险

(�)

(i)

应收贷�(�)

�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根据过往经验(就整�经�状况�定因素进行�整),以

�对报告日期当�状况�未来状况预测的评估,本�司董事认为,�二零二�年三月

三十一日已就应收贷�计提预期信贷亏损拨�约

90,000

坡元(二零二四年:

116,000

元)。�提供�准的付�件之�,本�团�管理�析其各�客户�现�客户之

信贷风险。倘无独立评�,则本�团根据客户之财务状况、过往表现�其他因素评估客

户之信贷质素。个别风险限额乃基�客户提供之抵押品价�根据董事设定之限额而进

行之内部或外部评�而厘定。信贷限额之使用�况受定期监�。

下表提供�关本�团�二零二�年�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的应收贷�信贷风险�

预期信贷亏损的�料:

�二零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应收贷款: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总计

千坡元千坡元千坡元千坡元

总账面值

亏损拨备

账面净值

预期亏损率

�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应收贷款: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总计

千坡元千坡元千坡元千坡元

总账面值

10,002575–10,577

亏损拨备

(105)(11)–(116)

账面净值

9,897564–10,461

预期亏损率

1.05%1.91%–1.10%


千坡元千坡元千坡元千坡元
9,8219,821
(8 7)(8 7)
9,73 49,73 4
0.89%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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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财务风险管理

(�)

(c)

信贷风险

(�)

(i)

按金、其他应收�项�应收合营企�项

本�团采用通用方法处理其他应收�项、按金�应收合营企�项之预期信贷亏损。本

�团认为该�财务�产的信贷风险自初始确认以来并未显著�加。因�,该�财务�产

�類为第一阶段并视为仅�

个月的预期信贷亏损。考虑到违约历史�瞻性因素,预

期信贷亏损极微。�二零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本�团已计提按金�其他应收�项和应

收合营企�项的预期信贷亏损拨�约

87,000

坡元(二零二四年:

232,000

坡元)�约

327,000

坡元(二零二四年:

340,000

坡元)。

预期信贷亏损就第一阶段�产按相�

个月的预期信贷亏损的拨�计量,就第二阶段

或第三阶段�产按全期预期信贷亏损计量。�产�其信贷风险自初始确认起显著上升�

转入第二阶段。国�财务报告准则第

号并无界定构成信贷风险显著上升的因素。�评估

�产的信贷风险是否显著上升�,本�团考虑合理�可�的定性�定量�瞻性�料。

下表提供�关本�团�二零二�年�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的信贷风险�按金、其他

应收�项�应收合营企�项预期信贷亏损的�料:

�二零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总计

千坡元千坡元千坡元千坡元

总账面值

亏损拨备

账面净值

预期亏损率

�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总计

千坡元千坡元千坡元千坡元

总账面值

16,650–16,650

亏损拨备

(232)–(232)

账面净值

16,418–16,418

预期亏损率

1.39%–1.39%


千坡元千坡元千坡元千坡元
18,97418,974
(327)(327)
18,64718,647
1.72%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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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财务风险管理

(�)

(c)

信贷风险

(�)

(i)

按金、其他应收�项�应收合营企�项(�)

�二零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应收合营企业款项: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总计

千坡元千坡元千坡元千坡元

总账面值

亏损拨备

账面净值

预期亏损率

�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应收合营企业款项: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总计

千坡元千坡元千坡元千坡元

总账面值

19,142–19,142

亏损拨备

(340)–(340)

账面净值

18,802–18,802

预期亏损率

1.78%–1.78%


千坡元千坡元千坡元千坡元千坡元
10511116
(14)(11)(25)
( 1)( 1)
9 09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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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财务风险管理

(�)

(c)

信贷风险

(�)

应收贷�按金、其他应收�项�应收合营企�项的拨�变动如下:

应收贷款:通用方法简化法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个月

预期

信贷亏损

全期预期

信贷亏损

全期预期

信贷亏损

信贷减值

全期预期

信贷亏损总计

千坡元千坡元千坡元千坡元千坡元

于四月一日

年内确认的减值亏损

汇兑调整

于三月三十一日

应收贷款:通用方法简化法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个月

预期

信贷亏损

全期预期

信贷亏损

全期预期

信贷亏损

信贷减值

全期预期

信贷亏损总计

千坡元千坡元千坡元千坡元千坡元

于四月一日

107301–408

年内确认的减值亏损

(3)(280)–(283)

汇兑调整

1(10)–(9)

于三月三十一日

10511–116


千坡元
232
(146)
1
8 7

年报鹏高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财务风险管理

(�)

(c)

信贷风险

(�)

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通用方法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个月

预期信贷亏损

千坡元

于四月一日

年内确认的减值亏损

汇兑调整

于三月三十一日

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通用方法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个月

预期信贷亏损

千坡元

于四月一日

年内确认的减值亏损

汇兑调整

于三月三十一日


千坡元
340
(10)
( 3)
32 7

年报鹏高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财务风险管理

(�)

(c)

信贷风险

(�)

应收合营企业款项:通用方法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个月

预期信贷亏损

千坡元

于四月一日

年内确认的减值亏损

汇兑调整

于三月三十一日

应收合营企业款项:通用方法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个月

预期信贷亏损

千坡元

于四月一日

年内确认的减值亏损

汇兑调整

(2)

于三月三十一日


千坡元千坡元千坡元千坡元千坡元千坡元
22,67622,67622,676
15,9073,74711119819,96319,611
18 226 039 02,82 73,65 92,50 4
38,76 54,00 750 13,02 546,29 844,79 1

年报鹏高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财务风险管理

(�)

(d)

�动�金风险

审�的�动�金风险管理包括维�足的由内部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现金�价物、自�团

�司融�以�获取额度�足的信贷融�承诺。

下表基�合财务状况表日期至合约到期日的剩余期间,按照相关到期组别�析本�团的财

务负债。由�贴现的影响不大,�十二个月内到期的结余与其账面结余相�。表内披露的金

额为合约未贴现金�量。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少于

年超过

未贴现

现金流量

总额账面值总额

千坡元千坡元千坡元千坡元千坡元千坡元

贸易应付款项及其他应付款项

借款

租赁负债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少于

年超过

未贴现

现金流量

总额账面值总额

千坡元千坡元千坡元千坡元千坡元千坡元

贸易应付款项及其他应付款项

12,748–12,74812,748

借款

9,21911,7894333,48224,92323,226

租赁负债

5772033752,9724,1273,374

22,54411,9928086,45441,79839,348


千坡元
22,115
75,73 2
29.20%

年报鹏高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财务风险管理

(�)

(e)

�本风险管理

本�团积极定期检讨�管理�本�构,确�具�佳�本�构�股东回报,考虑的因素包括

本�团未来�金需要�本效益、当�预测盈利�力、预测经营现金�量、预测�本开支

以�预测策略投�机�。本�团目�并无采纳任何正式股息政策。

为维�或�整�本�构,本�团可�整向股东派付的股息金额、向股东退回�本、发行�股

�或出售�产以减�债务。

�产负债比率对本�团的�本�构具�重大影响,而本�团使用�产负债比率监�本。�

产负债比率乃按债务�额除以本�司拥�人应占权益计算。债务�额乃按借�租赁负债的

�和计算。本�团管理�产负债比率,定期监控其�动�预期�动�金需要,并�整�本�

构,以�映对本�团产生影响的经�状况变动。

�二零二�年�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产负债比率如下: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坡元千坡元

借款及租赁负债总额

26,600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

69,686

资产负债比率

38.17%

由�本年度偿还借�配售股�,故�产负债比率由

38.17%

减�至

29.20%

本�司附属�司两项贷�别�关两处受契约所限之物�。该�契约要�该附属�司�各贷

�其相关物�的贷�与估�比率�别维�

60%

80%

以下并维�合净�不低�

百万

坡元(二零二四年:

百万坡元)的�关贷�契诺。贷�与估�比率指租赁物�的贷�金额与

市�的比率。净�界定为附属�司缴入�本与�留溢利的�和。

本�司董事确认,彼�在取�或偿还贷�方面并无遇到任何困难,�无就�违�任何主要契

诺。


千坡元
24,477
7,948
18,647
4,196
4,39 5
59,66 3
22,676
19,611
2,50 4
44,79 1

年报鹏高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财务风险管理

(�)

(f)

财务工具類别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坡元千坡元

财务资产

按摊销成本计量的财务资产

-贸易应收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不包括预付款项)

21,290

-应收贷款

10,461

-应收合营企业款项

18,802

-已抵押银行存款

4,00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439

55,993

财务负债

按摊销成本计量的财务负债

-贸易应付款项及其他应付款项

12,748

-借款

23,226

-租赁负债

3,374

39,348

�平�计量

下表按计量�平�之估�技术所用�入�据的�,�析按�平�列账之财务工具。�关�入�

据乃按下文所述而�類归入�平�构内的三个�:

�:本�团�计量日期可获�的相同�产或负债�活跃市场的报价(未经�整)。

�:�产或负债�接或间接可观�的�入�据(第

�所包括的报价除外)。

�:�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入�据。

本�团董事认为,�合财务报表内按摊�成本列账的其他财务�产�财务负债的账面�与其�平

�相若。


千坡元千坡元千坡元
14,300
千坡元
14,000
(458)
708
14,250
(481)
531
14,300

年报鹏高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平�计量

(�)

下表呈列本�团�年末按�平�计量的�产�负债。

公平值计量采用以下基准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第

级第

级第

千坡元千坡元千坡元

经常性公平值计量:

物业、厂房及设备项目项下

之租赁物业

公平值计量采用以下基准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第

级第

级第

千坡元千坡元千坡元

经常性公平值计量:

物业、厂房及设备项目项下

之租赁物业

–14,250

�截至二零二�年�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内,第

�、第

�与第

�之间并无重大转

拨。

运用重大不可观�入�据的�平�计量(第

�)

本�团之财务�监负责就财务报告目的进行所需之�产�负债�平�计量(包括第

�平�计

量)。财务�监�接向董事�报告�平�计量。财务�监�董事�每年就估�程序�结果至�

进行一�讨论。

就第

�平�计量,本�团通常�委聘具�获认可专�格�近期经验之外部估�专家进行估

�。

下表呈列�截至二零二�年�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按经常性�平�计量之第

�项目

变动:

租赁物业

千坡元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

折旧

于其他全面收益确认的重估盈余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

折旧

于其他全面收益确认的重估盈余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二零二五年
13,200直接比较法市场单位价格,已计及 根据该物业的位置及状 况调整的类似物业的近 期交易价格,介乎每平 112 250市场单位价越高则公平值 越高
方呎 坡元至 坡元
1,100直接比较法市场单位价格,已计及 根据该物业的位置及状 况调整的类似物业的近 期交易价格,介乎每平 534 766 方呎 坡元至 坡元市场单位价越高则公平值 越高

年报鹏高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平�计量

(�)

运用重大不可观�入�据的�平�计量(第

�)

(�)

下表载列�关�年末计量�平�中�類为第

�的财务工具�所使用的重大�入�据的�

料。

描述公平值估值技术不可观察输入数据

不可观察输入

数据与公平值的关系

千坡元

二零二五年

物业

A

物业

B

方呎坡元至坡元


年报鹏高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平�计量

(�)

运用重大不可观�入�据的�平�计量(第

�)

(�)

描述公平值估值技术不可观察输入数据

不可观察输入

数据与公平值

的关系

千坡元

二零二四年

物业

A13,200

直接比较法市场单位价格,已计及

根据该物业的位置及状

况调整的类似物业的近

期交易价格,介乎每平

方呎

坡元至

坡元

市场单位价越高则公平值

越高

物业

B1,050

直接比较法市场单位价格,已计及

根据该物业的位置及状

况调整的类似物业的近

期交易价格,介乎每平

方呎

坡元至

坡元

市场单位价越高则公平值

越高

�部�料

本�司执行董事监�其经营�部的经营�绩,以就�源�配�表现评估作出决策。

�截至二零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主要经营决策者被确定为本�团的执行董事。执行董事

从�务角度考虑�部。本�团�三个经营�部合�格作为国�财务报告准则第

号项下的呈报�

部,而执行董事作定期审阅用作�配�源�评估经营�部表现的�料。并无就组成本�团的呈报

�部合并经营�部。

�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由�相关附属�司被�類为�作出售之出售组别,上一

年度作为本�团独立呈报�部列报的其中一个�务�部,即经纪、配售�证金融�服务,�二零

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成为一项已终止经营�务,而相关附属�司之出售已�二零二四年�月三日

完成。

本�团的�经营�务涵盖两个可呈报�部,即

1)

建设合约�工程服务�

2)

建材贸易。上年度的�

部披露已予重列,以与本年度�经营�务可呈报�部的呈列�一�。所呈报�部�料并未包

括该已终止经营�务的任何金额。


千坡元
59,035
3 7
59,07 2
千坡元
9,367
3 7
9,404
3,467
(230)
(137)
(98)
(491)
(23,459)
(1,154)
(12,698)
83
千坡元
19,085
不适用 9,337
不适用
不适用 7,40 2

年报鹏高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部�料

(�)

执行董事透过计量除�亏损评估表现,并认为所�务均纳入本�团呈报�部。

持续经营业务:

分部收益分部业绩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坡元千坡元千坡元千坡元

建设合约及工程服务

59,0977,975

建材贸易

分部总额

59,1157,993

其他收入

2,576

其他(亏损)╱收益净额

(67)

预期信贷亏损(「预期信贷亏损」)拨备

(407)

商誉减值亏损

(65)

应占合营企业亏损

(101)

行政开支

(18,683)

财务成本

(1,727)

除税前亏损

(10,481)

已终止经营业务:

来自已终止经营业务之年度收益/(亏损)

(1,624)

截至二零二�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三名(二零二四年:六名)客户单独占本�团�收入

10%

以上。截至二零二�年�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该�客户贡献的收入如下: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坡元千坡元

建设合约分部

客户

A20,022

客户

B9,286

客户

C8,121

客户

D7,643

客户

E7,327

客户

F6,163

*

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贡献�收入不足

10%

�二零二�年三月三十一日,位�加坡、�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之非�动�产�

别约为

18,217,000

坡元(二零二四年:

19,793,000

坡元)、

77,000

坡元(二零二四年:

298,000

坡元)

9,224,000

坡元(二零二四年:

10,288,000

坡元)。


千坡元
19,939
30,220
8,87 6
59,03 5
3 7
59,07 2
千坡元
59,035
3 7
59,07 2

年报鹏高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收入

(a)

收入明细

按主要产品或服务线分类,年内客户合约收入明细如下: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坡元千坡元

持续经营业务

处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

号范围内之客户合约收入:

建设合约及工程服务收入

与以下项目有关的建设合约:

-燃气基础设施

20,022

-水务基础设施

38,332

-电缆

-建筑及工程服务收入

59,097

建材贸易收入

建材

总计

59,115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坡元千坡元

持续经营业务

确认收入时间

于一段时间确认

-建设合约及工程服务收入

59,097

于某一时间点确认

-建材贸易收入

59,115


千坡元千坡元千坡元
50,15950,159
8,87 63 78,91 3
59,03 53 759,07 2

年报鹏高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收入

(续)

(a)

收入明细

(续)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建设合约及

工程服务收入建材贸易收入总计

千坡元千坡元千坡元

地域市场:

-新加坡

-中国

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建设合约及

工程服务收入建材贸易收入总计

千坡元千坡元千坡元

地区市场:

-新加坡

58,359–58,359

-中国

59,0971859,115

本集团提供基础设施管道建设服务。有关工程确认为随时间履行的履约责任,乃由于本集团

创建或增强客户于本集团履约时控制的某项资产。该等合约工程的收益乃根据实际发生的成

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使用输入数据法确认。

本集团的建设合约收益确认取决于管理层的建设合约总结果估计以及迄今已完成工程。随著

合约进展,管理层审查及修订每一份建设合约的合约收益、合约成本、工程变更及索偿拨备

的估计。


千坡元
13,098
5
13,103

年报鹏高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收入

(续)

(a)

收入明细

(续)

合约资产会于收益金额在不具有无条件收取款项(应收款项)权利的情况下按多于已收金额的

数额确认时予以确认。合约资产须就预期信贷亏损模式作出评估,并于收取代价的权利成为

无条件时分类为应收款项。当客户于本集团确认相关收益前支付代价,则确认合约负债。倘

本集团享有无条件权利于本集团确认相关收益前收取代价,则亦会确认合约负债。本集团于

其已收妥初始订金、进度款及最终款项所产生代价或在其将货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至客户

前有权收取有关款项时确认合约负债。在此情况下,亦会确认相应收款项。就单一客户合

约而言,呈列合约资产净值或合约负债净额。就多份合约而言,无关连合约的合约资产及合

约负债不会按净额基准呈列。

应收保留金根据各合约条款结算。应收保留金分类为合约资产。

(b)

未履行履约责任

下表显示建设合约及工程服务产生的未履行履约责任及本集团预期确认为收入的时间: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坡元千坡元

分配至部分或全部未履行合约的

交易价总额:

-财政年度后一年内

52,102

-财政年度后一至两年内

1,866

53,968

分配至与客户合约的余下履约责任之交易价

本集团已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

号第

段中的可行权宜法应用于其建设工程、工程服务

及建材贸易的合约收益,以致本集团并未披露有关本集团在履行原预期限为一年或更短的

合约收益项下的余下履约责任时将有权获得的收益的资料。


千坡元
15,079
15,079
千坡元
146
204
340
1,104
1,673
3,467

年报鹏高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收入

(续)

(c)

客户合约的贸易应收款项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坡元千坡元

于预期信贷亏损拨备前,列入「贸易应收款项及

其他应收款项」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

号范围内的

客户合约应收款项

-建设合约及工程服务

4,882

-建材贸易

4,900

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确认且于报告年初计入合约负债的收入金额约为

658,000

坡元(二零二四年:

2,052,000

坡元)。

其他收入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坡元千坡元

持续经营业务

利息收入

政府资助(附注

(i)

贷款利息收入

代理收入(附注

(i)

其他

1,377

2,576

附注:

(i)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确认政府资助约

204,000

坡元(二零二四年:

55,000

坡元),主要为新加

坡政府提供的外劳税回扣及就业增长激励。本集团已遵守其所有附带条件,因此该等资助已于本年度内确认为其他

收入。

(i)

由于本集团被视作以代理人而非委托人身份从事汽车贸易交易,代理收入指按净额基准确认的收入,且根据国际财

务报告准则第

号入账。


千坡元
(28)
176
3
5
(409)
(253)
千坡元
10,599
11,082
2,876
1,492
2,336
173
4,613
1,683
29
434
17,297
76 8
18,06 5

年报鹏高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其他(亏损)╱收益净额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坡元千坡元

持续经营业务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的(亏损)╱收益

出售附属公司收益

终止租赁收益

汇兑收益╱(亏损)净额

(152)

出售一间合营企业(亏损)╱收益

(67)

除税前亏损

除税前亏损在扣除下列项目后呈列: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坡元千坡元

建造业务项下的物料成本(计入销售成本)

11,869

分包成本(计入销售成本)

11,217

技术服务费(计入销售成本)

4,853

陆路交通管理局封闭道路许可证申请费(计入销售成本)

1,133

法律及专业费用

1,767

核数师酬金

-审计服务

有关短期租赁开支

4,409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

1,617

无形资产摊销

使用权资产折旧

雇员福利成本-包括董事薪酬

工资及薪金

15,406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5,148

界定供款计划的雇主供款

21,265


千坡元
63
582
560
11
1,216
千坡元千坡元千坡元千坡元千坡元
42011560991
103103
1010
1010
66
1010
1010
1313
33
1010
1010
33
3030
77
63582115601,216

年报鹏高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董事薪酬及五名最高薪酬人士

(a)

董事福利及权益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坡元千坡元

袍金

薪金、津贴及实物福利

酌情花红

界定供款计划的雇主供款

1,245

(i)

董事薪酬

截至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董事薪酬载列如下:

袍金

薪金、津贴及

实物福利

界定

供款计划的

雇主供款酌情花红总计

千坡元千坡元千坡元千坡元千坡元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执行董事

徐源华先生(行政总裁(「行政总裁」)

冯嘉敏女士(主席)

骆嘉豪先生(附注

i

方恒辉先生

廖青花女士(附注

i

Katsaya Wiriyachart

女士(附注

i

罗伟业先生(附注

vi

梁耀祖先生(附注

vi

非执行董事

董常舟先生(附注

v

独立非执行董事

石峻松先生

邱越先生

雷冠源先生(附注

vi

胡启腾先生(附注

iv

谭咏欣女士(附注

ix


年报鹏高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董事薪酬及五名最高薪酬人士

(续)

(a)

董事福利及权益

(续)

(i)

董事薪酬(续)

袍金

薪金、津贴及

实物福利

界定

供款计划的

雇主供款酌情花红总计

千坡元千坡元千坡元千坡元千坡元

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执行董事

徐源华先生(行政总裁(「行政总裁」)

–40911560980

冯嘉敏女士(主席)

–180–180

骆嘉豪先生(附注

i

–10–10

方恒辉先生

–10–10

廖青花女士(附注

i

–7–7

Katsaya Wiriyachart

女士(附注

i

–3–3

独立非执行董事

石峻松先生

10–10

邱越先生

10–10

雷冠源先生(附注

vi

10–10

黄广辉先生(附注

i

7–7

胡启腾先生(附注

iv

18–18

55619115601,245

附注

i

骆嘉豪先生于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辞任执行董事。

附注

i

黄广辉先生于二零二三年九月五日辞任独立非执行董事。

附注

i

Katsaya Wiriyachart

女士及廖青花女士于二零二四年二月二日获委任为执行董事及于二零二四年十一

月十九日辞任执行董事。

附注

iv

胡启腾先生于二零二三年九月五日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附注

v

董常舟先生于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一日获委任为非执行董事。

附注

vi

雷冠源先生于二零二四年七月二十六日辞任独立非执行董事。

附注

vi

罗伟业先生于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获委任为执行董事。

附注

vi

梁耀祖先生于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十九日获委任为执行董事。

附注

ix

谭咏欣女士于二零二四年七月二十六日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年报鹏高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董事薪酬及五名最高薪酬人士

(续)

(a)

董事福利及权益

(续)

(i)

董事薪酬(续)

董事于截至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并无订立放弃或同意放弃任

何酬金之安排。

上述所列执行董事薪酬乃主要就其管理本公司及本集团事务而支付。上述所列独立非执

行董事薪酬乃主要就其担任本公司董事而支付。

上述所列薪酬指该等董事以彼等作为本公司或营运附属公司雇员的身份自本集团收取

的薪酬,截至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各年度,概无董事放弃或同意放

弃任何酬金。

(i)

董事退休及终止福利

截至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概无董事因提供有关本公司或其附

属公司事务管理的其他服务而收取或应收退休福利。

截至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概无董事因提前终止受聘而获支付

任何补偿。

(i)

就获提供董事服务向第三方提供的代价

截至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概无就董事出任本公司董事而向董

事的任何前雇主支付任何款项。

(iv)

有关以董事、董事控制的法团及其关连实体为受益人的贷款、类似贷款及其他交易的资料

除附注

35(a)

所披露者外,截至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概无以

董事、董事控制的法团及其关连实体为受益人而订立任何其他贷款、类似贷款及其他交

易。

(v)

董事于交易、安排或合约中的重大权益

除附注

35(a)

所披露者外,于截至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年末或任

何时间并无存续就本集团业务而言属重大且本公司为订约方其中一方而本公司董事直

接或间接拥有重大权益之交易、安排及合约。


千坡元
707
607
62
1,376
二零二五年
1
1
1
1
4

年报鹏高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董事薪酬及五名最高薪酬人士

(续)

(b)

五名最高薪酬人士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五名最高薪酬人士包括一名(二零二四年:两

名)董事,其薪酬于附注

13(a)

呈列的分析反映。已付╱应付余下四名(二零二四年:三名)人士

的薪酬如下: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坡元千坡元

工资及薪金

酌情花红

界定供款计划的雇主供款

1,300

薪酬介乎以下范围:

人数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薪酬范围

港元至

1,000,000

港元

1,500,001

港元至

2,000,000

港元

2,500,001

港元至

3,000,000

港元

3,000,001

港元至

3,500,000

港元

概无董事或任何五名最高薪酬人士收取本集团任何酬金,作为招揽加入本集团或于加入本集

团后的报酬或离职补偿(二零二四年:无)。


千坡元
165
171
191
627
1,154
千坡元
153
(28)
125
401
526
(88)
438

年报鹏高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财务成本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坡元千坡元

持续经营业务

以下各项的利息:

租赁负债

定期贷款

其他借款

债券

1,727

所得税开支

于新加坡注册成立的集团公司之税项已就财政年度内的估计应课税溢利按适用新加坡法定企业所

得税率

17%

(二零二四年:

17%

)计提拨备。本集团旗下于开曼群岛及英属处女群岛(「英属处女群

岛」)注册成立的公司毋须缴纳任何利得税。根据利得税两级制,于香港注册成立的合资格集团公司

就首

2,000,000

港元应课税溢利适用的税率为

8.25%

(二零二四年:

8.25%

),余下应课税溢利的税

率为

16.5%

(二零二四年:

16.5%

)。该等于香港注册成立的不合资格集团公司适用的税率为

16.5%

(二零二四年:

16.5%

)。于中国注册成立的集团公司适用的税率为

25%

(二零二四年:

25%

)。

于综合损益表扣除的所得税开支金额指: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坡元千坡元

持续经营业务

即期税项

新加坡企业所得税

本年度

过往年度(超额拨备)╱拨备不足

中国利得税

本年度

香港利得税

本年度

递延税项(附注

(68)


千坡元
(12,698)
(2,159)
170
153
(110)
29
(54)
2,454
(17)
(28)
438

年报鹏高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所得税开支

(续)

来自持续经营业务的除税前亏损的税项与使用新加坡所得税标准税率将产生的理论金额之间的差

异如下: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坡元千坡元

来自持续经营业务的除税前亏损

(10,481)

17%

(二零二四年:

17%

)税率计算的税项

(1,782)

其他司法权区不同税率的税务影响

应占合营企业亏损的税务影响

动用先前未确认税项亏损的税务影响

(147)

毋须扣税收入

(37)

不可扣税开支

未确认税项亏损的税务影响

1,326

部分税项豁免(附注

i

(17)

过往年度拨备不足/(超额拨备)

其他

附注:

(i)

部分税项豁免与就截至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内首

10,000

坡元正常应收入豁免

75%

税项及进一步就

其后

190,000

坡元正常应收入豁免

50%

税项有关。

(i)

于报告期末,本集团拥有可用于抵销未来应课税溢利之未确认税项亏损

14,528,000

坡元(二零二四年:

15,210,000

元(经重列)。计入未确认税项亏损

8,507,000

坡元(二零二四年:

10,607,000

坡元)来自中国,将于二零二五年至二零

二八年的五年内到期及余下税项亏损

6,021,000

坡元(二零二四年:

4,603,000

坡元(经重列)可以无限期结转。


千坡元
(12,976)
83
(12,893)
千股
427,100
(3.04)
0.02
(3.02)

年报鹏高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每股亏损

每股基本亏损按年内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除以已发行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坡元千坡元

亏损

就计算每股基本亏损而言的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

持续经营业务

(10,437)

已终止经营业务

(1,550)

持续经营及已终止经营业务

(11,987)

千股

股份数目

(经重列)

就计算每股基本亏损而言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133,611

(经重列)

每股基本亏损(新加坡仙)

持续经营业务

(7.81)

已终止经营业务

(1.16)

持续经营及已终止经营业务

(8.97)

由于本公司尚未行使购股权所代表潜在普通股并无摊薄影响,于截至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

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概无对每股基本亏损作出调整。

股息

董事议决不就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宣派任何股息(二零二四年:无)。


二零二五年
78%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51%
100%

年报鹏高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附属公司

于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本公司主要附属公司的详情如下。除另有说明者外,彼

等的股本仅包括本集团直接持有的普通股,所持所有权比例等于本集团持有的投票权。注册成立

或注册所在国家亦为彼等的主要营业地点。

附属公司名称注册成立╱营运地点及日期股本详情本集团应占股权主营业务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本公司直接持有:

合瑜有限公司英属处女群岛,

二零一八年七月十日

每股面值

美元的股份

100%

投资控股

Pioner Galaxy Holdings Limited

英属处女群岛,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二日

10,000

每股面值

美元的股份

100%

投资控股

Jumbo Harvest Group Limited

英属处女群岛,

二零二一年三月三日

每股面值

美元的股份

100%

暂无营业

Trendzon Investment Group

Limited

英属处女群岛,

二零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每股面值

美元的股份

100%

投资控股

Trendzon Universe Group Limited

英属处女群岛,

二零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每股面值

美元的股份

100%

投资控股

本公司间接持有:

HSC Pipeline Enginering Pte. Ltd.

新加坡,一九三年一月十三日

1,500,000

每股面值

坡元的股份

100%

基础设施管道建设及相关工程服务

卓航(

香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香港,二零一九年一月二十五日

10,000

股,

10,000

港元

100%

建材贸易

万事佳财务有限公司香港,二零二零年六月十六日

股,

港元

100%

放贷

卓航(广州)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中国,二零二一年六月十八日注册股本为

人民币

10,000,000

元;

缴足:无

100%

工程管理及发展咨询

卓航(广州)产业园投资发展

有限公司

#中国,二零二一年六月十八日注册股本为

人民币

10,000,000

元;

缴足:无

100%

投资控股

浙江台鼎建设有限公司中国,二零二一年一月二十九日注册股本为

人民币

51,958,800

元;

缴足:人民币

6,042,800

51%

工程服务

中山市五桂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中国,一九八七年一月二十四日注册股本为

人民币

200,000,000

元;

缴足:人民币

60,000,000

基础设施水电管道建设及

相关工程服务


年报鹏高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物业、厂房及设备

租赁装修

按公平值列账

持作自用之

租赁物业电脑及设备

家私及

办公设备汽车

厂房及

机器总计

千坡元千坡元千坡元千坡元千坡元千坡元千坡元

成本或估值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

2,21414,000102201,9307,50525,879

-添置

160–97929330571

-收购一间附属公司

21–20–192–233

-出售

–(6)(6)

—于成本重估时撇销折旧

–(458)–(458)

—重估盈余

–708–708

—转拨至分类为持作出售之

出售组别资产(附注

(233)–(233)

-汇兑调整

5–111–8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及

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

2,16714,250403002,4167,52926,702

-添置

125–619–68218

-收购一间附属公司

-出售

–(234)–(234)

—于成本重估时撇销折旧

–(481)–(481)

—重估盈余

–531–531

-汇兑调整

(1)–1–(3)–(3)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2,29114,300473192,1797,59726,733

累计折旧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

548–21401,4086,2628,360

-年内拨备

51845812401664911,685

-出售

–(6)(6)

-重估撇回

–(458)–(458)

—转拨至分类为持作出售之

出售组别资产(附注

(73)–(73)

-汇兑调整

2–2(1)–3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及

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

995–141821,5736,7479,511

-年内拨备

44048118282165001,683

-出售

–(124)–(124)

-重估撇回

–(481)–(481)

-汇兑调整

–(1)–(1)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1,435–322101,6647,24710,588

账面净值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85614,3001510951535016,145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1,17214,2502611884378217,191


千坡元千坡元千坡元千坡元千坡元千坡元千坡元
2,291473192,1797,59712,433
14,30 014,30 0
2,29 114,30 04 731 92,17 97,59 726,73 3

年报鹏高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物业、厂房及设备

(续)

上述资产于报告期末之成本或估值分析如下: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租赁装修

按公平值

列账持作自用

之租赁物业电脑及设备

家私及

办公设备汽车厂房及机器总计

千坡元千坡元千坡元千坡元千坡元千坡元千坡元

按成本

按估值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租赁装修

按公平值

列账持作自用

之租赁物业电脑及设备

家私及

办公设备汽车厂房及机器总计

千坡元千坡元千坡元千坡元千坡元千坡元千坡元

按成本

2,167–403002,4167,52912,452

按估值

–14,250–14,250

2,16714,250403002,4167,52926,702

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位于新加坡的租赁物业主要包括中期租赁年期分

别在

年及

年(二零二四年:

年及

年)内的工厂单位及员工宿舍。

本集团之租赁物业于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由独立特许测量师公司

Savils

Valuation and Profesional Services (S) Pte Ltd

按公开市场估值基准,并参照近期类似物业交易之

市场证据进行重估。

倘本集团租赁物业按成本减累计折旧及减值亏损列账,则其账面值将约为

13,769,000

坡元(二零

二四年:

13,542,000

坡元)。

账面值为

14,300,000

坡元(二零二四年:

14,250,000

坡元)的租赁物业已抵押予银行以取得定期贷

款。详情载于附注

30(i)


千坡元
434
165
4,613

年报鹏高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使用权资产

租赁土地办公室汽车房屋总计

千坡元千坡元千坡元千坡元

千坡元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

2,7231,033307–4,063

添置

141–565190896

折旧

(93)(216)(399)(72)(780)

终止租赁

–(789)(81)–(870)

转拨至分类为持作出售之

出售组别资产(附注

–(5)–(5)

汇兑调整

–(23)–1(22)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及

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

2,771–3921193,282

折旧

(92)–(342)–(434)

终止租赁

–(119)(119)

修订

(438)–(438)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2,241–50–2,291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就约

2,291,000

坡元(二零二四年:

3,282,000

坡元)的相关使用权资产

确认租赁负债约

2,504,000

坡元(二零二四年:

3,374,000

坡元)。租赁协议并无施加任何条款(出租

人持有之租赁资产之担保权益除外),租赁资产不得用作借款担保。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坡元千坡元

使用权资产的折旧开支

租赁负债的利息开支(计入财务成本)

与短期租赁相关的开支

*

(计入销售成本及行政开支)

4,409

*

指租金利息、租金及差饷

有关租赁的现金流出总额的详细情况载于附注

34(c)

于两个年度,本集团租用各种租赁土地、办公室、汽车及房屋用于营运。租赁合约的固定期限为

年至

年(二零二四年:

年至

年)。租赁条款按个别基准协商且包含广泛不同条款及条件。于厘

定租期及评估不可撤销期间的长度时,本集团应用合约的定义并厘定合约可强制执行的期间。

此外,当发生重大事件或承租人控制范围内的情况出现重大变动时,本集团重新评估能否合理确

定行使续期选择权。截至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概无发生有关触发事件。


年报鹏高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商誉

富汇

五桂山

(附注

浙江台鼎

(附注

)总计

千坡元千坡元千坡元千坡元

成本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

920–920

添置

–6363

汇兑调整

–22

转拨至分类为持作出售之

出售组别资产

(920)–(920)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及

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

–6565

添置

–98–98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9865163

累计减值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

年度减值亏损

853–65918

转拨至分类为持作出售之

出售组别资产

(853)–(853)

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及

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

年度减值亏损

–98–98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9865163

账面值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注

商誉已分配至代表新收购附属公司中山五桂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五桂山」,从事基础设施建设

业务)的现金产生单位(「现金产生单位」),金额为

98,000

坡元。收购五桂山产生的商誉已于收购日

期减值。


年报鹏高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商誉

(续)

附注

于二零二三年七月十一日,本集团收购浙江台鼎建设有限公司(「浙江台鼎」)的

51%

股权,其为一

家主要业务在中国且集规划、设计、建设及采购于一身的建设企业。收购代价为人民币

5,100,000

元(相当于约

936,000

坡元),将分三期以现金支付,其中第一期为人民币

2,040,000

元(相当于约

374,000

坡元),而余下两期视浙江台鼎截至二零二三年及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

的财务表现而定。

本集团聘请独立估值师澋锋评估有限公司对浙江台鼎进行收购价格分配分析。截至二零二三年及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两个财政年度的预计收入均未达到保证收入的阈值,同时截至二零

二三年及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两个财政年度亦出现亏损,因此本集团确定不存在或然代

价。所转让代价超出已收购可识别资产的收购日期公平值及所承担负债的部分约为

63,000

坡元,

被确认为商誉。商誉分配至浙江台鼎的现金产生单位(「浙江台鼎现金产生单位」)。

本集团亦聘请澋锋评估有限公司,以厘定浙江台鼎现金产生单位的可识别资产及负债于二零二三

年七月十一日收购完成日期的公平值以及其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的可收回金额。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根据使用贴现金流量法的使用价值计算方法并参考浙江台

鼎的业务估值评估浙江台鼎现金产生单位的可收回金额。计算采用基于五年期财务预算的现金流

量预测,并参考选定的香港上市可资比较公司主要业务与浙江台鼎可资比较的财务资料。预测期

内的年度收入增长率为

2%

,超过五年期的现金流量已使用

2%

的长期增长率进行推断。该增长率

基于相关行业增长预测,且不超过相关行业的平均长期增长率。

倘现金产生单位的可收回金额估计低于其账面值,则将现金产生单位的账面值减至其可收回金

额,并将于损益中确认减值亏损。

浙江台鼎现金产生单位经营所在行业竞争加剧,价格压力上升,导致就收购业务下调修订本公司

的未来收入及溢利预测。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浙江台鼎现金产生单位的可收回金额约为

233,000

坡元,浙江台鼎现金产生单位的账面值约为

298,000

坡元。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确认的减值亏损约为

65,000

坡元。


年报鹏高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无形资产

联交所交易权电脑软件总计

千坡元千坡元千坡元

成本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

转拨至分类为持作出售之出售组别资产

(附注

(86)–(86)

汇兑调整

2–2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及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

–169169

添置

–9494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263263

累计摊销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

–150150

本年度摊销

–1919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及

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

–169169

本年度摊销

–2929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198198

账面值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6565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人力资源管理电脑软件的可使用年期有限,并以直线法按三年摊销。


千坡元
9,017
9,017
投票
二零二五年 51%
51%

年报鹏高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投资合营企业及应收合营企业的款项

(a)

投资合营企业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坡元千坡元

非上市投资:

分占净资产

9,906

减:减值亏损

9,906

本集团于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的合营企业详情如下:

名称

注册成立╱

注册╱

营运地点

已注册及

缴足股本

占所有权╱

本集团所持

投票权的百分比主要业务

二零二四年

卓航科创城项目

投资开发(

中山)

有限公司

中国╱中国内地人民币

80,000,000

已支付:

人民币

29,750,000

51%

-房地产开发及管理

卓航智联(深圳)科技

有限公司

中国╱中国内地人民币

10,000,000

已支付:人民币零元

51%

-信息技术服务

Donguan Hongxinmei

Automobile Trading

Co., Ltd.

中国╱中国内地人民币

1,000,000

已支付:人民币零元

-汽车交易代理


千坡元
38
26,453
(244)
(9,52 0)
16,72 7
8,531
1
(9,520)
21
(848)
(155)
(1,003)
(43 2)
(79)

年报鹏高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投资合营企业及应收合营企业的款项

(续)

(a)

投资合营企业

(续)

下表列载对本集团具有重要意义的合营企业资料。该等合营企业在综合财务报表中采用权益

法入账。所呈列的财务资料概要乃基于合营企业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财务报表。

卓航科创城项目

投资开发(中山)有限公司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坡元千坡元

于三月三十一日

非流动资产

流动资产

27,416

非流动负债

(143)

流动负债

(9,605)

净资产

17,728

本集团应占净资产

9,041

计入流动资产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7

计入流动负债的流动财务负债

(不包括贸易应付款项及其他应付款项以及拨备)

计入非流动负债的非流动财务负债

(不包括贸易应付款项及其他应付款项以及拨备)

(9,605)

截至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收益

折旧

利息收入

利息开支

所得税开支

年度亏损

(167)

其他全面开支

(344)

年度全面开支总额

(511)

自合营企业收取的股息

本集团应占年度亏损

(85)

本集团分占年内其他全面开支

(176)


千坡元
676
(116)
(7)
(123)
(59)
(3)

年报鹏高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投资合营企业及应收合营企业的款项

(续)

(a)

投资合营企业

(续)

下表列示使用权益法入账的本集团分占所有个别不重大的合营企业的合计金额。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坡元千坡元

于三月三十一日:

权益账面值

501

截至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年内亏损

(30)

其他全面开支

(28)

年内全面开支总额

(58)

本集团分占年内亏损

(16)

本集团分占年内其他全面开支

(14)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投资合营企业账面值及应收合营企业的款项分别为

9,017,000

坡元(二零二四年:

9,906,000

坡元)及

18,647,000

坡元(二零二四年:

18,802,000

坡元),合共

占本集团总资产约

21.55%

(二零二四年:

25.6%

)。

管理层在各报告期间评估是否存在任何迹象显示投资合营企业可能出现减值。投资合营企业

的可收回金额按公平值减出售成本(「按公平值减出售成本」)确定。本集团已聘请独立估值

师澋锋评估有限公司厘定于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投资合营企业的可收回

金额。

投资卓航科创城项目投资开发(中山)有限公司

于厘定投资卓航科创城项目投资开发(中山)有限公司(「卓航科创城项目投资开发」)于二零

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的按公平值减出售成本时,管理层采用资产基础法(第

公平值计量),聚焦于基于其总资产减其总负债的公平值厘定的该等合营企业的资产净值。


年报鹏高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投资合营企业及应收合营企业的款项

(续)

(a)

投资合营企业

(续)

根据独立估值师出具的估值报告,于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卓航科创城项

目投资开发的可收回金额超过其账面价值,因此于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投

资卓航科创城项目投资开发并无出现减值。

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向卓航科创城项目投资开发增资

4,746,000

元,这并未影响本集团的控制权、所有权益百分比或投票权。

投资卓航智联(深圳)科技有限公司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于卓航智联(深圳)科技有限公司的投资按公平值减出售成本

时,管理层采用市场法(第

级公平值计量),即通过分析近期出售或提呈发售可资比较资产来

确定资产公平值。根据估值师出具的估值报告,该合营企业于二零二四年及二零二三年三月

三十一日的可收回金额超过其账面价值,因此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投资卓航智联(深

圳)科技有限公司不存在减值。

已于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十五日出售卓航智联(深圳)科技有限公司。

于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合营企业均无或然负债或资本承担。

(b)

应收合营企业的款项

应收合营企业的款项为无抵押、免息及须按要求偿还。本集团应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

号规

定的通用方法计提预期信贷亏损。亏损拨备详情载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6(c)


千坡元
15,079
(336)
14,743
25,130
2,682
7,139
(87)
34,864
49,607

年报鹏高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贸易应收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附注千坡元千坡元

建设合约及工程服务的贸易应收款项

4,882

减:预期信贷亏损拨备

(27)

(a)4,855

建材贸易的贸易应收款项

减:预期信贷亏损拨备

预付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

(b)

-预付款项

1,796

-按金

3,949

-其他应收款项

12,700

减:预期信贷亏损拨备

(232)

18,213

贸易应收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总额

(c)23,086


千坡元
13,734
6
3
1,000
14,743
千坡元

年报鹏高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贸易应收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

(续)

附注:

(a)

建设合约及工程服务及建材贸易的贸易应收款项:

本集团一般授予其建设合约及工程服务及建材贸易客户介乎

日的信贷期。建设合约及

工程服务及建材贸易的贸易应收款项按发票日期呈列(扣除预期信贷亏损拨备)的账龄分析如

下: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坡元千坡元

来自建设合约及工程服务的贸易应收款项:

4,358

日以上

4,855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坡元千坡元

来自建材贸易的贸易应收款项:

(b)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预付款项包括已就中国卓航

点科创城工业园区三期建设项

目的预付款项向若干供应商支付的约

15,000,000

坡元。


千坡元
11,599
5,677
32,331
49,607
千坡元
8,038
(90)
7,948
7,948
千坡元
7,948
7,948

年报鹏高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贸易应收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

(续)

(c)

本集团贸易应收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的账面值乃以下列货币计值: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坡元千坡元

坡元

13,162

港元

4,431

人民币

5,493

23,086

(d)

亏损拨备详情载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6(c)

应收贷款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坡元千坡元

应收贷款

-已抵押贷款

-无抵押贷款

10,577

减:预期信贷亏损拨备

(116)

10,461

计入流动资产的一年内到期款项

10,461

向客户提供的贷款按每年

6.00%

(二零二四年:介乎每年

6.00%

14.00%

)的固定利率计息。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坡元千坡元

日内

9,426

1,035

10,461

以上账龄分析乃根据贷款到期日期间呈列。

为尽量减低信贷风险,本集团管理层已委派一组人员负责厘定信贷限额、信贷批核及其他监督程

序,确保能采取跟进行动以讨回应收贷款的逾期债务。此外,本集团于各报告期末审阅各个别应收

贷款的可收回金额,确保为不可收回的金额计提足够的拨备。


千坡元
14,623
1,848
16,471
(409)
16,062
270

年报鹏高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应收贷款

(续)

于提供标准的付款条款及条件之前,本集团会管理及分析其各新客户及现有客户之信贷风险。倘

无独立评级,本集团则根据客户之财务状况、过往表现及其他因素评估客户之信贷质素。个别风险

限额乃根据本公司董事设定之限额而进行之内部或外部评级而厘定。信贷限额的使用情况定期予

以监测。

应收贷款根据贷款协议之条款偿还,且所有应收贷款可于一年内收回。于厘定本集团应收贷款的

预期信贷亏损时,管理层透过基于各债务人的整体经济状况(如任何已抵押资产的价值、债务人的

财务状况)及于报告日对目前以及预测状况方向的评估之估计,单独评估预期亏损。有关应收贷款

的预期信贷亏损拨备的量化资料详情载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6(c)

合约资产╱合约负债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坡元千坡元

合约资产

建设合约及工程服务

18,840

应收保留金

2,163

21,003

减:预期信贷亏损拨备

(352)

20,651

合约负债

合约资产

合约资产主要与本集团有条件收取代价的权利有关,以交换报告日期于建设合约的已履约责任。

应收保留金为无抵押、免息及可于保修期(基于个别合约基准及介乎

年)结束后收回。

有关合约资产之拨备分析乃于每个报告期进行,并使用拨备矩阵计量预期信贷亏损。与合约资产

的预期信贷亏损拨备有关的定量资料详情载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6(c)

合约负债

与建造合同相关的合约负债为建造合同项下应付客户的余额。倘特定里程碑付款超出迄今为止根

据成本法确认的收入,则会出现该等情况。


千坡元
4,395
千坡元
2,311
4
683
1,397
4,395
千坡元
3,808
388
4,196

年报鹏高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合约资产╱合约负债

(续)

合约负债

(续)

重大合约资产结余乃由于本集团主要焦点现场工作完成较索偿处理超额。此外,进度发票可能会

受每个项目特定不同付款里程碑的影响。因此,这引致反映为合约资产的已确认收益与实际发票

之间的差额。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及已抵押银行存款

(a)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为呈列综合现金流量表,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下列内容: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坡元千坡元

银行现金

1,439

本集团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按以下货币计值: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坡元千坡元

坡元

美元

港元

人民币

1,439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中国附属公司以人民币计值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约为

1,397,000

坡元(二零二四年:

289,000

坡元)。人民币兑换为外币须遵守中国的外汇管理条例

以及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本集团获允许透过获授权进行汇兑业务的银行将人民币兑

换为其他货币。

(b)

已抵押银行存款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坡元千坡元

以坡元计值的定期存款

3,605

以港元计值的定期存款

4,001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的定期存款的年利率介乎

0.9%

3.30%

(二零二四年︰

0.90%

3.30%

),为本集团一间附属公司银行融资之担保。


千坡元
7,446
2,396
9,912
2,415
507
15,230
22,676

年报鹏高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贸易应付款项及其他应付款项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附注千坡元千坡元

建设合约及工程服务产生的贸易应付款项

贸易应付款项

(a)4,700

其他应付款项:

-已收按金

-建设合约可预见亏损拨备

1,414

-其他

3,540

预提开支

1,563

预提贸易相关成本

预提雇员福利开支

8,048

贸易应付款项及其他应付款项总额

12,748


千坡元
4,318
564
348
2,216
7,446
千坡元
7,704
2,361
12,611
22,676

年报鹏高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贸易应付款项及其他应付款项

(续)

附注:

(a)

建设合约及工程服务及建材贸易产生的贸易应付款项:

建设合约及工程服务及建材贸易产生的贸易应付款项按发票日期呈列的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坡元千坡元

2,853

1,615

超过

4,700

(b)

贸易应付款项及其他应付款项的账面值与其公平值相若。本集团贸易应付款项及其他应付款项的账面

值乃以下列货币计值: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坡元千坡元

坡元

10,159

港元

人民币

2,414

12,748


千坡元
182
260
390
2,827
3,659
(1,155)
2,504
千坡元
109
120
195
2,080
2,504
不适用
2,504
(109)
2,395

年报鹏高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租赁负债

最低租赁付款最低租赁付款的现值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坡元千坡元千坡元千坡元

一年内

一年以上,但不超过两年

两年以上,但不超过五年

五年以上

2,9722,453

4,1273,374

减:未来融资费用

(753)

不适用

租赁负债现值

3,3743,374

减:须于

个月内结算的款项

(于流动负债项下列示)

(519)

须于

个月后结算的款项

2,855

平均租赁期为

年(二零二四年:

年)。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平均实际借款利率

约为

1.60%

3%

(二零二四年:约

1.60%

7.96%

)。


千坡元
6,366
12,884
361
19,611
17,045
2,566
19,611
千坡元
504
1,650
197
2,351
4,015
6,366

年报鹏高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借款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坡元千坡元

银行借款-定期贷款(附注

(i)

7,069

债券(附注

(i)

14,350

其他借款(附注

(i)

1,807

借款总额

23,226

其中:

-流动负债

10,457

-非流动负债

12,769

23,226

(i)

银行借款-定期贷款

于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应偿还定期贷款如下: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坡元千坡元

银行借款

非即期,有抵押

-须于一年后但两年内偿还

1,417

-须于两年后但五年内偿还

1,757

-须于五年后偿还

即期,有抵押

3,945

-须于一年内偿还

3,124

7,069

本集团定期贷款乃以坡元及人民币计值。

于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定期贷款以租赁物业及本公司企业担保作抵押。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按年利率介乎

1.68%

4.38%

(二零二四年:

1.68%

4.38%

)计息。


千坡元
12,884
12,884
千坡元
12,884
12,884

年报鹏高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借款

(续)

(i)

债券

于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应偿还已发行债券如下︰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坡元千坡元

非即期,有抵押

-须于一年后但两年内偿还

8,272

-须于两年后但五年内偿还

即期,有抵押

8,272

-须于一年内偿还

6,078

14,350

本集团债券以下列货币计值: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坡元千坡元

-港元

6,078

-人民币

8,272

14,350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债券按固定年利率介乎

6%

9%

(二零二四年:

6%

9%

)计息。


千坡元
215
215
146
361
千坡元
114
千坡元
202
(88)
114

年报鹏高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借款

(续)

(i)

其他借款

于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应偿还其他借款如下︰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坡元千坡元

非即期,有抵押

-须于一年后但两年内偿还

即期,有抵押

552

-须于一年内偿还

1,255

1,807

本集团其他借款乃以人民币计值。

其他借款为无抵押,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其按固定年利率介乎

3.2%

10%

(二零二四年:

3.2%

10%

)计息。

递延税项负债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坡元千坡元

递延税项负债:

-将于一年后结清

年内就加速税项折旧的递延税项负债的变动如下: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坡元千坡元

于四月一日

计入综合损益表

(68)

于三月三十一日


年报鹏高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股本

股份数目面值金额相当于

千股港元千港元千坡元

法定:

普通股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及

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

10,000,000 0.01 100,000

股份合并(附注

c)(9,000,000)–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1,000,0000.1100,000

已发行及缴足:

普通股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

1,104,0000.01 11,0401,907

行使购股权时发行股份(附注

a

92,0000.01 920158

根据认购股份发行股份(附注

b

220,8000.012,208379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

1,416,800 0.01 14,1682,444

股份合并(附注

c

(1,275,120)–

供股(附注

d

566,7200.156,6729,628

认购股份(附注

e

28,3360.12,833486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736,7360.173,67312,558

对本集团施加的外部资本要求为:

(i)

为维持其在联交所的上市地位,其公众持股量必须至少为

25%

;及

(i)

满足计息借款所附带的财务契约。

附注:

(a)

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根据本公司于二零一九年二月二十六日采纳的购股

权计划授予合资格雇员的购股权获行使后,配发及发行

92,000,000

股新股份。购股权于二零

二年五月四日按行使价每股份

0.346

港元授出。

(b)

于二零二三年六月一日,本公司分别与五名认购人各自订立五份认购协议,据此,本公司同

意配发及发行,而五名认购人有条件同意根据认购协议所载条款及在其条件规限下按认购价

每股认购股份

0.43

港元认购合共

220,800,000

股新股份。认购事项已于二零二三年七月十日

完成。

(c)

根据于二零二四年九月五日召开之股东特别大会,股东批准将本公司每

股份合并为

股份。于二零二四年九月十日,股份合并生效。本公司之法定股本变为

100,000,000

港元,分

1,000,000,000

股每股面值

0.1

港元之合并股份,其中

141,680,000

股合并股份(缴足或入账

列作缴足)为已发行。


年报鹏高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股本

(续)

附注:(续)

(d)

于二零二四年十月二十四日,本公司按每持有一股现有股份(于股份合并生效后)获发四股供

股份之基准完成供股。配发及发行

566,720,000

股份,供股所得款项净额约为

100.2

百万

港元。

(e)

于二零二五年二月二十五日,本公司完成发行及配发

28,336,000

股认购股份,认购价为每股

0.43

港元。认购事项之所得款项净额约为

5,617,000

港元。本公司拟将

(i)

所得款项净额的

3.4

万港元用作偿还本集团之负债;及

(i)

所得款项净额的

2.2

百万港元用作补充本集团之一般营运

资金。

购股权计划

本公司于二零一九年二月二十六日采纳一项购股权计划(「购股权计划」)。据此,本公司董事获授

权自行酌情邀请本集团雇员(包括本集团旗下任何成员公司之董事)获取购股权以认购本公司普通

股。购股权计划的目的乃让合资格人士有机会拥有本公司个人股份,并帮助激励彼等改善未来对

本集团的贡献及╱或奖励彼等过去的贡献,吸引及挽留或以其他方式维持与对本集团业绩、增长

或成功具有重要意义及╱或其贡献对本集团业绩、增长或成功有利的合资格人士的持续关系,并

使本集团能够吸引并挽留有经验及能力的个人及╱或奖励彼等过往的贡献。

购股权的行使价为下列各项的最高者:

(i)

股份面值(如有);

(i)

股份于授予日期于联交所的收市价;

(i)

紧接授予日期前五个营业日股份于联交所的平均收市价。

承授人接纳要约时应付本公司之金额

港元为不可退回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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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购股权计划

(续)

因行使根据购股权计划及本集团任何其他购股权计划将予授出的所有购股权而可能发行的最高股

份数目,合共不得超过于购股权计划批准日期之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10%

。于任何十二个月期间因

行使根据购股权计划授出(包括已行使及尚未行使)的购股权而向每名承授人已发行及将予发行的

股份总数,合共不得超过当时已发行股份的

1%

(「个人限额」)。在任何十二个月期间内(直至及包

括增授购股权当日)向承授人增授超出个人限额的任何购股权,均需于本公司股东大会上取得股

东批准,且该承授人及其联系人须就此放弃投票。

承授人可于要约授出购股权日期起计

日内接纳授出的购股权。根据购股权计划,于购股权可获

行使前并无须持有购股权的最短期限,除非董事另行厘定及于其向承授人授出购股权的要约中订

明。

下表披露自授出日期起本公司根据购股权计划授出的购股权详情:

于二零二三年六月十五日,本公司已根据本公司于二零一九年二月二十六日采纳并于二零二年

十二月十三日经修订的购股权计划向本集团十二名雇员(「承授人」)授予合共

110,400,000

份购股

权,以认购合共

110,400,000

股本公司普通股(「股份」),惟须经承授人接纳。授予本公司雇员的购

股权公平值合共为约

5.1

百万坡元。于二零二三年六月十五日授出的购股权公平值乃于授出日期使

用二项式模型厘定。二项式期权定价模型被普遍采纳为对购股权进行估值之方法。计算购股权之

价值时所采用之重大假设为无风险利率、股息率、波幅及提前行使倍数。估值计算时使用之计量日

期为授出购股权之日期。

购股权的公平值乃使用二项式模型计算。该模型的输入如下:

二零二三年

六月十五日

授予日期股价

0.43

港元

行使价

0.43

港元

预期波动

153.18%

预期寿命

预期股息率

0.00%

无风险利率

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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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购股权计划

(续)

于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及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概无根据购股权计划及经修订购股权计划

可供授出的购股权。购股权计划及经修订购股权计划并无服务提供商限额。于二零二五年三月

三十一日,就根据经修订购股权计划授出之购股权可供发行之本公司股份总数为

11,525,275

股,

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约

1.56%

。本公司并无根据购股权计划可供发行的股份。于截至二零

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根据本公司所有计划授出之购股权及奖励而可予发行之股份数目除

以加权平均已发行股份数目为零。

下表披露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于经修订购股权计划项下的购股权详情及

变动:

购股权数目

承授人授出日期归属期

每股

行使价

(港元)行使期

于二零二三年

四月一日

尚未行使期内授出期内行使期内注销期内失效

于二零二四年

三月三十一日

尚未行使

雇员总额

(附注

二零二三年

六月十五日

二零二三年

六月十五日至

二零二四年

六月十四日

0.43

(附注

二零二四年

六月十五日至

二零二六年

六月十四日

110,400,000–110,400,000

购股权数目

承授人授出日期归属期

每股行使价

(港元)行使期

于二零二四年

四月一日

尚未行使期内授出期内行使

期内

注销/失效期内调整

于二零二五年

三月三十一日

尚未行使

雇员总额

(附注

二零二三年

六月十五日

二零二三年

六月十五日至

二零二四年

六月十四日

4.119

(附注

二零二四年

六月十五日至

二零二六年

六月十四日

110,400,000–(98,874,725)

(附注

11,525,275

总计:

110,400,000–(98,874,725)11,525,275

附注:

1.

于二零二三年六月十五日向本集团十二名雇员授出购股权。

2.

于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

110,400,000

份未获行使购股权已按行使价

0.43

港元归属。股份于购股权归属日期前之加权

平均收市价为

0.264

港元。

3.

紧接授出日期前的股份收市价为每股份

0.43

港元。鉴于股份合并及供股完成,行使价已调整至

4.119

港元。

4.

行使购股权前无需达成业绩目标。

5.

已于股份合并及供股事项完成,根据购股权计划之条款,因购股权计划项下所有尚未行使购股权获行使而可予发行

之股份总数已调整为

11,525,275

股合并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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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综合现金流量表附注

(a)

收购附属公司

(i)

收购浙江台鼎

于二零二三年七月十一日,卓航产业有限公司(「卓航产业」,本公司之间接全资附属公

司)与浙江台广建筑科技有限公司(「浙江台广」,本集团之独立第三方)订立收购协议,

据此,卓航产业有条件地同意收购,且浙江台广有条件地同意出售浙江台鼎建设有限公

司(「浙江台鼎」,一间于中国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的

51%

股权(「浙江台鼎收购事

项」)。浙江台鼎收购事项的总代价为人民币

5.1

百万元(可作调整),应由卓航产业分三笔

向浙江台广偿付。总代价及付款方式可按日期为二零二三年七月十一日的有条件买卖协

议所协定参考浙江台鼎于截至二零二三年及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的

财务表现作出调整。

浙江台鼎收购事项已于二零二三年七月十一日完成。

为多元化本集团的现有业务组合,并扩阔其收入来源,董事会认为浙江台鼎收购事项将

可借助台鼎的施工许可证(包括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

贰级及特程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贰级)以及中国的前景及网络令本集团的业务更加

丰富。董事会亦认为,整合台鼎的基础设施建设业务及本集团的现有业务可实现本集团

整体业务的协同效应。透过浙江台鼎收购事项,本集团将能够借助该等许可证扩充管道

施工程业务的业务区域,把握其他潜在建设机遇,从而让本集团及其股东获得可持续

经济收益。董事会认为,浙江台鼎收购事项符合本集团的投资策略,一旦落实,将即时为

本集团带来新的收入来源,并令本集团能够进一步加强其收益及客户基础,从而增加股

东的价值,令本集团及其股东整体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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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综合现金流量表附注

(续)

(a)

收购附属公司

(续)

(i)

收购浙江台鼎(续)

于收购日期,浙江台鼎可识别资产及负债的公平值如下:

代价千坡元

现金代价

所收购资产净值

物业、厂房及设备

银行结余

贸易应收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

合约资产

贸易应付款项及其他应付款项

(538)

借款

(809)

可收回税项

非控股权益应占权益

(298)

收购产生的商誉(附注

收购一间附属公司产生的现金流出净额

所得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已付现金代价

(374)

(357)

就所收购的贸易应收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的公平值而言,贸易应收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

的合约总额约为

773,000

坡元。

概无该等应收款项出现减值,且预期为不可收回。

收购浙江台鼎产生的商誉归因于本集团进入新市场后可望带来潜在增长及溢利,加上预

期合并可为未来经营业务带来协同效益。预期概无已确认商誉可供扣减所得税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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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综合现金流量表附注

(续)

(a)

收购附属公司

(续)

(i)

收购浙江台鼎(续)

于收购日期至报告期末,浙江台鼎分别为本集团贡献收入约

738,000

坡元及造成本集团

年内亏损

439,000

坡元。

倘收购事项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完成,则本集团本年度收入总额应为约

59,397,000

元及本年度亏损应为约

10,649,000

坡元。备考资料仅供说明用途,且未必可反映倘收购

事项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完成本集团实际应可达致之收入及经营业绩表现,亦不拟作

为未来业绩之预测。

根据收购协议,收购事项的总代价将由卓航产业按下文所载方式分三笔向浙江台广偿

付:

收购事项的总代价为人民币

5,100,000

元(可作调整)如下所示:

1.

代价的

40%

(人民币

2,040,000

元)将于完成后

日内支付。

2.

代价的

30%

(最高人民币

1,530,000

元)将于二零二四年八月三十日或之前支付,按

下列公式计算:

倘浙江台鼎二零二三财年的实际收益及溢利达到或超过保证水平,将支付全部

30%

(人民币

1,530,000

元)。

倘二零二三财年的实际收益及溢利低于保证水平,付款将按比例减少。

3.

代价的

30%

(最高人民币

1,530,000

元)将于二零二五年八月三十日或之前支付,根

据类似公式以浙江台鼎二零二四财年的绩效指标计算。

二零二三财年的保证收益及溢利分别为人民币

22,000,000

元及人民币

2,500,000

元,而

二零二四财年则分别为人民币

26,000,000

元及人民币

3,000,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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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综合现金流量表附注

(续)

(a)

收购附属公司

(续)

(i)

收购浙江台鼎(续)

如上文所述,根据收购协议,收购事项的总代价将由卓航产业分三笔向浙江台广偿付。

然而,由于浙江台鼎自注册成立起一直产生经营亏损,管理层认为浙江台鼎将无法满足

截至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及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财政

年度的保证收益及溢利水平。因此,于收购日期及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的该等

或然代价责任公平值被视为极低。因此,概无于综合财务报表确认或然代价。

(i)

收购五桂山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十九日,本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鹏高绿能新能源(广州)有限公司

(「鹏高」)与张新业先生及郑梓健先生(「卖方」,均为中国公民及独立第三方)订立收购

协议,据此,鹏高已有条件同意收购,且卖方已有条件同意出售中山市五桂山建筑工程

有限公司(「五桂山」,一间于中国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100%

股权(「五桂山收购事项」)。

五桂山收购事项的总代价为人民币

2,200,000

元(约

406,000

坡元),由鹏高分两批向卖方

偿付。

五桂山收购事项已于二零二五年三月十九日完成。

为多元化本集团的现有业务组合,并扩阔其收入来源,董事会认为五桂山收购事项将可

借助五桂山的施工许可证(包括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

地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及中国的前景及网络令本集团的业务更加丰富。董事会

亦认为,整合五桂山的基础设施建设业务及本公司的现有业务可实现本集团整体业务

的协同效应。透过五桂山收购事项,本集团将能够借助该等许可证扩充管道施工程业

务的业务区域,产业园投资及综合运营项目,把握其他潜在建设机遇,从而让本公司及

股东获得可持续经济收益。董事会认为,五桂山收购事项符合本集团的投资策略,一旦

落实,将即时为本集团带来新的收入来源,并令本集团能够进一步巩固其收益及客户基

础,从而提升股东的价值,令本公司及其股东整体受益。鉴于上文所述者,董事会认为五

桂山收购协议之条款属公平合理及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且符合本集团及其股东之整体

利益。


年报鹏高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综合现金流量表附注

(续)

(a)

收购附属公司

(续)

(i)

收购五桂山(续)

于收购日期,已收购五桂山可识别资产及负债的公平值如下:

五桂山

代价千坡元

现金代价

所收购资产净值

银行结余

贸易应收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

3,197

合约资产

1,237

贸易应付款项及其他应付款项

(1,013)

合约负债

(2,052)

借款

(1,496)

可收回税项

收购产生的商誉(附注

收购一间附属公司产生的现金流出净额

所得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已付现金代价

(406)

(16)

就所收购的贸易应收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的公平值而言,贸易应收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

的合约总额约为

3,237,000

坡元。

于收购期间确认减值亏损约

40,000

坡元。

收购五桂山产生的商誉归因于本集团进入新市场后可望带来潜在增长及溢利,加上预期

合并可为未来经营业务带来协同效益。预期概无已确认商誉可供扣减所得税用途。

于收购日期至报告期末,五桂山分别为本集团贡献收入约

2,998,000

坡元及贡献本集团

年内收益

265,000

坡元。


3436,80721413,441
1,4951,495
(2,536)(309)(8,211)(1,647)(18,780)
(171)(165)(627)(191)(1,154)
1711656271911,154
(5)(561)(62)(13)(641)
6,3662,50412,8843612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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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综合现金流量表附注

(续)

(a)

收购附属公司

(续)

(i)

收购五桂山(续)

倘收购事项于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完成,则本集团本年度收入总额应为约

140,247,000

坡元及本年度亏损应为约

5,885,000

坡元。备考资料仅供说明用途,且未必可反映倘收购

事项于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完成本集团实际应可达致之收入及经营业绩表现,亦不拟作

为未来业绩之预测。

(b)

融资活动产生之负债之对账

定期贷款租赁负债券其他借款总计

千坡元千坡元千坡元千坡元千坡元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

7,7714,14615,6294,84032,386

添置

564896–2571,717

收购一间附属公司产生(附注

34(a)(i)

660–149809

本金付款

(1,935)(755)(976)(3,291)(6,957)

已付利息

(190)(84)(859)(595)(1,728)

利息开支

190848595951,728

转拨至与分类为持作出售之出售组别

直接相关之负债(附注

–(5)–(5)

非现金变动

9(908)(303)(148)(1,350)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及

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

7,0693,37414,3501,80726,600

添置

收购一间附属公司产生(附注

34(a)(i)

本金付款

已付利息

利息开支

非现金变动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千坡元
4,613
474
5,087
千坡元
3,830
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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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综合现金流量表附注

(续)

(c)

租赁现金流出总额

就租赁计入综合现金流量表的金额包括以下各项: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坡元千坡元

经营现金流量内

4,409

融资现金流量内

已付租金

5,248

关联方交易

(a)

与关联方的交易

本公司董事认为,下列公司为关联方,于截至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与本集团的交易及结余如下: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坡元千坡元

关联方收取的技术服务费用︰

– A+ Oficers Security Pte Ltd3,199

– ROA Services Pte Ltd248

由于本公司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徐源华先生身为

A+ Oficers Security Pte Ltd

ROA Services

Pte Ltd

的董事及实益股东,因此于上述交易中拥有权益。

(b)

主要管理人员酬金

本公司执行董事视为主要管理人员。有关主要管理人员酬金详情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13(a)

露。


千坡元
18,987
8,159
22,781
12
30,952
3,682
4,367
12,884
20,933
10,019
29,006
29,006
12,558
16,448
29,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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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本公司财务状况表及储备变动

(a)

本公司财务状况表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附注千坡元千坡元

非流动资产

于附属公司投资

18,974

流动资产

预付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

4,741

应收附属公司款项

14,70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9,496

流动负债

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

2,587

应付附属公司款项

2,003

借款

6,078

10,668

流动资产净值

8,828

资产总值减流动负债

27,802

资产净值

27,802

资本及储备

股本

322,444

储备

25,358

权益总额

27,802

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七日获董事会批核,授权发布,并代其签署。

董事董事

冯嘉敏女士徐源华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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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本公司财务状况表及储备变动

(续)

(b)

本公司股本及储备变动

股本股份溢价购股权储备资本储备累计亏损总计

千坡元千坡元千坡元千坡元千坡元千坡元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

1,90731,9132,37218,893(29,747)25,338

年度亏损及全面开支总额

–(24,239)(24,239)

已授购股权

–5,148–5,148

行使购股权时发行新股份

1587,632(2,372)–5,418

就认购股份发行新股份

37915,758–16,137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及

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

2,44455,3035,14818,893(53,986)27,802

年度亏损及全面开支总额

–(17,099)(17,099)

供股(附注

32(d)

9,6287,703–17,331

就认购股份发行新股份(附注

32(e)

486486–972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12,55863,4925,14818,893(71,085)29,006


千坡元
295
千坡元
6,250
(6,754)
(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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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担

于报告期末,已订约但尚未产生的资本及租赁承担如下: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坡元千坡元

向合营企业出资

8,576

租赁承担

不会导致丧失控制权的附属公司所有权变动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坡元千坡元

代价净额

出售于附属公司的权益而不丧失控制权

于权益确认之差额

(a)

出售于附属公司的权益而不丧失控制权

于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九日,本集团以代价

6,250,000

坡元出售其于

Integral Virtue Limited

(「

IVL

」)所持有

100%

权益中的

22%

股权。于出售日期,于

IVL

资产净值之非控股权益的账面

值为约

6,754,000

坡元。其导致非控股权益增加约

6,754,000

坡元及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增

加约

504,000

坡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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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已终止经营业务及分类为持作出售之出售组别

于二零二四年一月二十六日,本集团与一名独立第三方订立股权转让协议,据此本集团同意出售

其于

Jumbo Harvest Group Limited

(「

Jumbo Harvest

」,为一间于英属处女群岛注册成立之投

资控股公司,由本集团全资拥有)的全部已发行股本以及

Jumbo Harvest

于富汇证券有限公司(「富

汇」)的

96.13%

股权(「

Jumbo Harvest

集团」)。富汇为一间于香港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主要从

事提供证券经纪、配售及包销服务以及保证金融资服务,并构成本集团整个「经纪、配售及保证金

融资服务」可呈报及经营分部。股权转让已于二零二四年五月三日完成。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

日,本公司董事致力于促成出售

Jumbo Harvest

集团之出售计划,并评估出售

Jumbo Harvest

集团

极有可能落实。因此,

Jumbo Harvest

集团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的资产及负债被分类为持作

出售之出售组别的资产及负债,而

Jumbo Harvest

集团的业绩则被呈列为已终止经营业务产生的

亏损。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的比较数字已予重列以将

Jumbo Harvest

集团于截至二零二三

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业绩重新呈列为已终止经营业务的亏损。

Jumbo Harvest

集团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分类为持作出售之主要资产与负债如下:

二零二四年

千坡元

物业、厂房及设备

商誉

无形资产

其他按金

使用权资产

贸易应收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

银行结余-信托及独立账户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232

分类为持作出售之总资产

3,312

贸易应付款项及其他应付款项

1,712

租赁负债

分类为持作出售之负债总额

1,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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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已终止经营业务及分类为持作出售之出售组别

(续)

来自已终止经营业务之年度亏损包括: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坡元千坡元

收入

–309

其他收入

预期信贷亏损拨备

–(86)

行政开支

(83)(993)

融资成本

–(1)

按计至公平值确认入账的商誉的

减值亏损减销售出售组别的成本

–(853)

来自已终止经营业务之除税前亏损

(83)(1,624)

所得税开支

来自已终止经营业务之年度亏损

(83)(1,624)

来自已终止经营业务之年度亏损包括下列各项: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

–68

使用权资产折旧

–59

雇员福利成本:

工资及薪金

界定供款计划的雇员供款

–16

来自已终止经营业务之现金流量:

经营活动所得现金净额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净额

–(85)

融资活动现金流出净额

–(61)


年报鹏高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出售附属公司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出售于内蒙古城市环保管道工程有限公司(「内蒙古」)及卓航

餐饮娱乐有限公司(「卓航餐饮」)的全部权益。该等附属公司暂无营业及从事投资控股。

下表概述于本期间所出售附属公司的合共资产及负债净额,财务影响亦概述如下:

内蒙古卓航餐饮总计

千坡元千坡元千坡元

流动资产

其他应收款项

2–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111

流动负债

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

(1)(16)(17)

已出售资产╱(负债)净额

1(5)(4)

减:交易储备

–(45)(45)

1(50)(49)

出售附属公司收益

2–2

销售代价总额:

已收取现金代价

2–2

有关出售事项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分析:

现金代价

2–2

减:已出售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1)(11)

出售附属公司产生的现金

流入╱(流出)净额

2(11)(9)


年报鹏高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出售附属公司

(续)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已出售于

Shanxi Aopu New Materials Technology

Co., Ltd.

(「

Aopu

」)、

Fujian Zhuohang Qiangxin Construction and Development Co., Ltd.

(「

Qiangxin

」)、

Ao Xiong (Shenzhen) New Energy Technology Co., Ltd.

(「

Ao Xiong

」)、

Zhuohang Fengsheng Culture Comunication (Guangzhou) Co., Ltd.

(「

Fengsheng

」)、

Zhuohang

Pipeline Enginering (Guangzhou) Co., Ltd.

(「

Zhuohang

」)、

Zefu Property Services (Guangzhou)

Co., Ltd.

(「

Zefu

」)以及

Jumpo Harvest Group Ltd

及其附属公司(「

Jumbo Harvest

集团」)之全部

权益。该等附属公司无业务,惟

Jumbo Harvest

集团除外,其为投资控股公司,并于上一年度确认

为终止经营业务,而出售集团则被分类为持作出售。

(

附注

39)

下表概述于本期间所出售附属公司的资产净值及负债净额总额,财务影响亦概述如下:

AopuQiangxinAoXiongFengShengZhuohangZefu

Jumbo

Harvest

集团总计

千坡元千坡元千坡元千坡元千坡元千坡元千坡元千坡元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

–158158

商誉

–6767

无形资产

–8686

其他按金

–3535

流动资产

贸易应收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

–1–183184

银行及现金结余

11–2–2,1132,117

流动负债

贸易应付款项及其他应付款项

(1)(20)–(170)(47)(27)(961)(1,226)

其他借款

–(3)–(3)

已出售资产净值╱(负债净额)

–(18)–(168)(47)(30)1,6811,418

减:交易储备

–(6)(2)(15)–(23)

–19–(174)(49)(45)1,6811,395

销售代价总额:

已收取现金代价

–1,5721,572

出售附属公司收益╱(亏损)

–18–1744945(109)177

有关出售事项的现金及

现金等价物分析:

现金代价

–1,5721,572

减:已出售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1)(1)–(2)–(2,113)(2,117)

出售附属公司产生的

现金流出净额

(1)(1)–(2)–(541)(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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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报告期后事项

于二零二五年四月十四日,本公司与独立第三方

Tan Tze Long

先生订立买卖协议,以出售本公司

附属公司

Integral Virtue Limited

(「

IVL

」)

27%

股权,代价为

8.3

百万坡元(「出售事项」)。出售事项随

后于二零二五年六月十八日完成。于出售事项完成后,

IVL

将仍为本公司之附属公司,并由本公司

拥有

51%

IVL

股权。除上文所披露者外,董事并不知悉自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以来发生任何

对本集团有重大影响的后续事件。

于二零二五年五月十五日,本公司间接附属公司鹏高绿能新能源(广州)有限公司与一家在中华人

民共和国(「中国」)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中亚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深圳)有限公司(「目标股东」)及一

家在中国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协鑫产业园管理(广东)有限公司(「目标公司」)订立注资协议。

目标公司股东由周文先生、马鹏程先生及佳鑫置业(深圳)有限公司分别拥有

1%

10%

89%

益。彼等均为独立第三方。

协鑫无坝蓄能科技(广东)有限公司,于中国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并为目标公司(「项目公司」)之

全资附属公司。项目公司与四会市人民政府就抽水储能电站项目(「该项目」)于十二月十日订立投

资协议。

预期该项目全面竣工至少需要六年,且其开发将分为两个主要阶段,以确保高效执行及系统性推

进。第一阶段将展开,其涵盖土地准备及基础设施建设,涉及估计总建设成本约人民币

百万

元。第一阶段的估计时间表为

个月。该阶段将包括地上及地下设施的建设。地上建筑将包括一座

综合多功能大楼、一个材料仓库及维修车间、地上压缩机站、安全门岗及其他配套设施。此外,该

阶段亦将涉及建设一座总容量为

140,000

立方米的蓄水池,以支援该项目的营运需求。


年报鹏高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报告期后事项

(续)

第二阶段涉及生产设施投资、安装及后续营运,为该项目的核心,获分配设备投资额约人民币

亿

元。第二阶段的估计时间表为

个月。该阶段将于第一阶段完成后开始,并将分为两至三个子阶段

实施,以确保有序部署及做好营运准备。该阶段的主要组成部分包括建设一座

100MW/600MWh

能电站以及生产储能设备。重大设备投资将涵盖储能压缩机组、泵组、佩尔顿水轮机、空气膨胀发

电装置、电气母线、空气压缩机组、抽水蓄能泵及水轮机组以及多级空气膨胀发电装置。此外,该

项目将采用先进的工程复合压力容器,具备不同的承压能力,包括高压复合容器及水气混合复合

罐,以及低压蓄水池及其他辅助车间,以确保系统完整性及营运效率。

根据该协议,本公司将认购目标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百万元(约

43.2

百万港元)。于完成后,本集

团将持有

51%

经扩大注册资本,令本集团对目标公司及其项目拥有控制权。

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五年五月十五日及二零二五年七月十日之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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