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588 畅捷通 公告及通告:自愿性公告根据H股回购一般性授权回购H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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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CHANJET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MPANY LIMITED*
自愿性公告
根据
H
股回购一般性授权回购
H
股
本公告乃由畅捷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为「本集团」)
自愿作出。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
年
月
日的通函(「该通函」)及本公司日期为
年
月
日的
公告(「该公告」),内容有关授出一般性授权以回购
H
股。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公告所用
词汇与该通函及该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董事会谨此宣布,董事会拟行使根据
年
月
日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
通过的特别决议案授予董事会的
H
股回购一般性授权下的权力,回购本公司
H
股(「
H
股回
购」)。
为促进本公司的可持续经营及发展,维护投资者的长期利益及使股东价值最大化,经计
及本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前景,于
年
月
日,董事会决定运
用
H
股回购一般性授权,以根据市场状况及本公司需求不时于公开市场回购
H
股。董事会
认为,
H
股回购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最佳利益。
H
股回购的实施期(「回购期」)自董事会批准
H
股回购之日后持续有效至下列最早发生者:
(i)
本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
-1-
(i)
公司章程或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定本公司须举行下届股东周年大会的期限届满时;
(i)
有关
H
股回购一般性授权的特别决议案在股东周年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获通过后
个月届满时;或
(iv)
本公司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通过特别决议案撤销或修改有关
H
股回购一般性授
权的特别决议案的授权时。
实际回购价格将参考实际市场情况并遵照本公司股票上市地的上市规则和所有适用法律
和法规确定。
根据
H
股回购一般性授权,本公司获授权回购最多
8,250,000
股
H
股,占股东周年大会及类
别股东大会上通过
H
股回购一般性授权的特别决议案当日已发行
H
股(不包括库存股份)总
数的
10%
。此外,倘回购
H
股将导致本公司公众持股量低于香港联交所规定的最低百分
比,则董事会将不会于香港联交所回购
H
股。本公司将根据回购相关时间的市况及本集团
的资本管理需要,注销所回购的
H
股或以库存股份方式持有该等
H
股。如本公司以库存股
份方式持有该等
H
股,随后拟将该等库存股份用于转售、股权激励计划或香港上市规则允
许的其他方式。
本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回购
H
股,拟使用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
8,000
万元。董事会已授权本
公司执行董事根据回购期间的股价、财务及经营状况,在必要时调整回购金额上限。董
事会认为,本公司目前的财务资源使其能够在保持稳健的财务状况的同时实施
H
股回购计
划。
本公司将遵照公司章程、香港上市规则、收购守则及其他适用法律法规进行
H
股回购。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时,本公司尚未回购任何
H
股。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应注意,任何回购将
受制于市况及遵守所需的任何监管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外汇批准)及╱或回购可能需要的
-2-
批准,并由董事会全权酌情决定。本公司不保证是否会回购
H
股,也不保证回购
H
股的时
间、数量或价格。因此,股东和潜在投资者在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必谨慎。
代表董事会
畅捷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王文京
董事长
中国,北京
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三日
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的非执行董事为王文京先生及吴政平先生;本公司的执行董事为
杨雨春先生;及本公司的独立非执行董事为刘俊辉先生、吴小庆女士及崔强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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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供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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