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929 周大福 公告及通告:于2025年7月23日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投票表决结果
普 通 决 议 案 | 票数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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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成 | 反对 | ||
1 | 省覧及采纳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经审 核财务报表及董事会报告与独立核数师报 告。 | 8,057,056,213 (99.98%) | 1,358,460 (0.02%) |
2 | 宣派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的末期股息 每股普通股0.32港元。 | 8,058,394,053 (99.99%) | 100,620 (0.01%) |
3(a) | 重选黄绍基先生为执行董事。 | 8,043,147,508 (99.81%) | 15,267,165 (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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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5年7月23日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投票表决结果
周大福珠宝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欣然宣布,于2025年7月23日中午12时正举行的股东
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上,本公司股东(「股东」)以投票表决方式正式通过载列于
2025年6月26日的股东周年大会通告的通函(「该通函」)内所有提呈的决议案。除另有界定
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全部董事均有亲身或通过电子方式出席股东周年大会。
于股东周年大会提呈的决议案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普 通 决 议 案 | 票数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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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成 | 反对 | ||
3(b) | 重选郑锦标先生为执行董事。 | 8,022,599,930 (99.56%) | 35,814,743 (0.44%) |
3(c) | 重选孙志强先生为执行董事。 | 8,021,104,222 (99.54%) | 37,310,451 (0.46%) |
3(d) | 重选林健锋先生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 7,532,836,777 (93.48%) | 525,577,896 (6.52%) |
3(e) | 重选郑嘉丽女士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 8,045,338,670 (99.84%) | 13,076,003 (0.16%) |
3(f) | 授权董事会厘定董事的酬金。 | 8,055,481,662 (99.97%) | 2,183,011 (0.03%) |
4 | 续聘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核数 师并授权董事会厘定其酬金。 | 8,037,619,710 (99.74%) | 20,794,963 (0.26%) |
5 | 授予董事一般授权,发行本公司新股份不超 过本决议案当日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面值的 10%。 | 7,636,885,435 (94.77%) | 421,529,238 (5.23%) |
6 | 授予董事一般授权,回购本公司股份不超过 本决议案当日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面值的 10%。 | 8,058,274,433 (99.99%) | 140,240 (0.01%) |
由于多于50%的投票表决赞同以上各项决议案,所有该等决议案已由股东通过为普通决议案。
股东可参看载列于该通函内以上决议案的详情。
于股东周年大会举行当日:
- , 865,367,400股,其中包括422,800股库存股份(包括任何
持有或存放于中央结算及交收系统的库存股份)及本公司没有已购回但尚未注销的股
份。前述库存股份已从有权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就股东周年大会上提出的决议案投票
的已发行股份总数中剔除,本公司亦未就该等股份在股东周年大会上行使投票权。因
此,赋予股份持有人权利以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于会上投票赞成或反对提呈的决议案
的股份总数为9,864,944,600股;
(2) 概无股份赋予持有人权利出席股东周年大会但须根据上市规则第13.40条所载放弃表决
赞成决议案;
- ;及
(4) 概无任何人士曾在该通函中表示打算于股东周年大会上表决反对有关决议案或放弃表
决权。
本公司的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于股东周年大会上担任监票人,负
责点票工作。
承董事会命
周大福珠宝集团有限公司
联席公司秘书
郑炳熙
香港,2025年 7月 23 日
于本公告日期,执行董事为郑家纯博士、郑志恒先生、郑志雯女士、黄绍基先生、郑锦标先生、
郑炳熙先生及孙志强先生;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为邝志强先生、林健锋先生、柯清辉博士、
郑嘉丽女士、车品觉先生、冯咏仪女士及邓迎章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