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757 俊裕地基 财务报表/环境、社会及管治资料:二零二四/二五年年报

Affluent Foundation H 俊裕地基集团有限公司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 : 1757oldings Limited

年度报告

2024/25


目录

公司资料2

主席报告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5

董事会报告9

董事及高级管理层履历18

企业管治报告21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35

独立核数师报告57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63

综合财务状况表64

综合权益变动表65

综合现金流量表66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67

财务摘要120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俊裕地基集团有限公司2

公司资料

董事会

执行董事

陈绍昌先生(主席及行政总裁)

单家邦先生

陈美宝女士

独立非执行董事

何志威先生

张国仁先生

刘亮豪先生

审核委员会

何志威先生(主席)

刘亮豪先生

张国仁先生

提名委员会

陈绍昌先生(主席)

陈美宝女士

刘亮豪先生

何志威先生

张国仁先生

薪酬委员会

张国仁先生(主席)

单家邦先生

刘亮豪先生

公司秘书

胡远平先生

香港总部及主要营业地点

香港新界

荃湾沙咀道6号

嘉达环球中心

9楼903–905室

注册办事处

Windward 3,Regata Ofice Park

P.O. Box 1350

Grand Cayman KY1-1108

Cayman Islands

股份过户登记总处

Ocorian Trust (Cayman) Limited

Windward 3, Regata Ofice Park

P.O. Box 1350

Grand Cayman KY1-1108

Cayman Islands

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

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香港

夏悫道16号

远东金融中心17楼

主要往来银行

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

核数师

永拓富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英文前称为Yongtuo Fuson CPA Limited)

执业会计师

注册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

香港湾仔

皇后大道东213号

胡忠大厦27楼2单元

香港法律的法律顾问

观韬律师事务所(香港)

香港鲗鱼涌

英皇道979号

太古坊一座

18楼1801–3室

网站

w.hcho.com.hk

股份代号


主席报告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俊裕地基集团有限公司

尊敬的各位股东:

本人欣然提呈俊裕地基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有

关期间」)的年度报告。过去一年,本集团在复杂多变且竞争激烈的经营环境下保持稳健增长。

财务表现

收益

于有关期间,本集团录得收益约240.8百万港元,较上一年度的约199.3百万港元增加约20.8%。该增长主要受粉岭、屯

门及东涌地区的若干大型公营项目的进度所推动。

毛利

本集团的毛利从上一年度的约4.6百万港元大幅增加至约8.5百万港元。毛利及毛利率(从2.3%增至3.5%)改善主要由于执

行更高毛利的设计整合地基项目及我们继续专注于项目选择及资源优化。

本年度溢利

尽管收益及毛利有所增加,权益持有人应占溢利由上一年度的约2.4百万港元下降至约1.1百万港元。减少主要由于预期

信贷亏损拨回降低(二零二五年:259,000港元,而二零二四年:3.1百万港元)以及其他收入,尤其是机器租赁及运输收

入减少所致。

业务回顾

地基工程及其他服务

本集团继续专注于其地基工程核心业务,包括挖掘及侧向承托工程以及桩帽建筑,同时亦从拆卸、地下排水及结构钢筋

工程等配套服务中获得价值。该等补充性服务有助于建立更为多元化的收入基础。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拥有24个在建项目,原始合约总额约为12亿港元。此外,我们获得9份价值约

325.1百万港元的新合约及成功完成4个总价值约391.0百万港元的项目。

市场环境及前景

尽管香港建筑业的宏观经济及监管环境持续面临挑战,但本集团仍保持审慎乐观。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未确认

合约总额超过361.5百万港元,我们对维持稳定项目储备的能力满怀信心,并透过策略性项目选择寻求更高毛利机会。

展望未来,我们将继续专注于成本控制、营运效率及风险管理,同时探索扩大我们的服务能力及市场份额的机会。


主席报告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俊裕地基集团有限公司

致谢

本人谨代表董事会衷心感谢全体员工的奉献和专业精神、客户及业务伙伴的信任与合作,以及各位股东的持续支持与信

任。 阁下坚定不移的承诺赋予我们追求卓越表现及长远增长的能力。

结语

尽管过去的一年既有成长,亦充满挑战,惟本集团表现出坚韧不拔的精神及适应能力。我们已做好充分准备,再接再

厉、把握来年新机遇。

感谢 阁下一如既往的支持。

主席及行政总裁

陈绍昌

香港,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俊裕地基集团有限公司

业务回顾及前景

本集团为于香港从事提供地基工程相关服务的分包商,包括挖掘及侧向承托工程、桩帽建筑及拆卸工程、地下排水工

程、土方工程及结构钢筋工程等其他服务。除此之外,本集团亦从事向其他建筑公司出租机械。

于有关期间,本集团录得纯利约1.1百万港元,较相应期间减少约1.3百万港元,主要是由于以下原因综合所致:(i)预期

信贷亏损(「预期信贷亏损」)拨回减少,有关期间约为259,000港元,而二零二四年同期约为3.1百万港元;(i)其他收入减

少,主要由于有关期间机器租赁及运输收入减少约3.5百万港元;及(i)毛利由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约4.6

百万港元增加至有关期间约8.5百万港元。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手头上合约金额逾361.5百万港元尚未确认。董事会持审慎乐观态度,并认为本集团

未来的财务表现将能够保持稳定,并扩大盈利。

财务回顾

于有关期间,本集团已获授9份新合约,原始合约总额约325.1百万港元,并完成原始合约总额约391.0百万港元的4个项

目。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手头有24个项目(包括在建项目),原始合约总额约为12亿港元。

收益

于有关期间,来自本集团的地基工程的收益达约240.8百万港元,较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约199.3百万

港元增加约41.5百万港元或20.8%。该增加主要由于位于粉岭、屯门及东涌的若干大型项目于有关期间全面展开。

毛利及毛利率

本集团于有关期间的毛利达约8.5百万港元(毛利率3.5%),较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毛利约4.6百万

港元(毛利率2.3%)增加约3.9百万港元或85.7%。毛利及毛利率增加的主要原因如下:

(a) 粉岭项目(收入贡献为13.6百万港元)及屯门项目(收入贡献为35.6百万港元)涉及设计整合地基工程,由于减少分

包成本及优化资源分配,盈利能力通常较高。该等项目已贡献较高利润的收入来源,抵销过往年度较低利润的合

约;及

(b) 本集团更有选择性地挑选利润率较高的项目。

本集团对服务进行定价基于各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范围及项目的复杂程度。就此而言,本集团的盈利能力视乎本

集团所从事项目的性质而定。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俊裕地基集团有限公司

财务回顾(续)

其他收入

本集团于有关期间的其他收入约为13.0百万港元,较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约15.5百万港元减少约2.5百

万港元或16.6%。该减少乃主要由于有关期间机器租赁及运输收入减少所致。

行政开支

本集团于有关期间的行政开支约为19.4百万港元,较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约21.5百万港元减少约2.1百

万港元或9.8%。该减少乃主要由于有关期间员工福利减少所致。

预期信贷亏损回拨,净额

于有关期间进行的评估后的预期信贷亏损回拨约为259,000港元,与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进行的评估后的

预期信贷亏损回拨约3.1百万港元相比,减少约2.8百万港元,每年对此进行评估。

融资成本

本集团的融资成本保持相对稳定,于有关期间及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分别为约1.6百万港元及1.5百万港

元。

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溢利及全面收入总额

于有关期间,本集团录得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溢利及全面收入总额约1.1百万港元,较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

年度减少约1.3百万港元。增加的原因主要源自上文「业务回顾及前景」一段所讨论的原因的综合影响。

流动资金、财务状况及资本架构

本集团主要透过股东供款及经营活动现金流入拨付流动资金及资本需求。

本公司的股份已于二零一八年六月七日在联交所主板成功上市,且自此本集团的资本架构并无变动。

于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已发行股本为12百万港元及已发行普通股数量为1,200,000,000股,每

股面值0.01港元。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有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总额约3.8百万港元(二零二四年:约3.9百万港元)。于整个有

关期间,现金及现金等价物金额保持稳定。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资产负债比率乃按总债务(界定为应付一名董事款项及租赁负债之总和)除以总权

益计算,约为41.8%(二零二四年:约50.3%)。该减少乃主要由于有关期间的总债务减少约7.1百万港元所致。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600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俊裕地基集团有限公司

库务政策

本集团继续审慎管理其财务状况及于现金及财务管理方面维持保守政策。董事会密切监控本集团的流动资金状况,确保

本集团能够符合其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

外汇风险

由于本集团的业务位于香港,且于有关期间,其经营所得收益及交易几乎全部以港元结算,故董事会认为本集团的外汇

风险甚微。因此,本集团于有关期间并无订立任何衍生工具合约以对冲外汇风险。

资本开支

于有关期间,本集团投资约2.9百万港元用于购买厂房及机器及家私、装置及设备。资本开支主要由内部资源拨资。

资本承担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已订约但未于综合财务报表拨备的机器收购资本开支–

或然负债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就以下各项承担或然负债:

(a) 本集团作为分包商,于多项申索、诉讼及潜在索偿中被列为被告,主要涉及雇员赔偿、人身伤害及工作场所安全

事宜。本公司董事已仔细审阅各项个案,并厘定产生任何资金流出以结算该等法律申索之可能性极低。此乃由于

该等申索已获保险全面承保或对本集团整体财务状况而言属不重大。因此,本公司认为毋须就正在进行的诉讼产

生之该等或然负债计提任何拨备。

(b) 本集团于日常业务过程中与分包商产生之一宗诉讼中被列为被告。倘管理层能计及现有法律文件及本公司法律顾

问之意见,合理估计诉讼结果,则已就本集团于该等申索之可能亏损作出拨备。鉴于诉讼结果无法确定或管理层

认为资源流出之可能性不大╱不重大,故并无就该等赔偿金额为26百万港元(二零二四年:无)之未决诉讼作出拨

备,该等诉讼主要与分包商纠纷有关。

本集团管理层认为,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本集团于报告期末并无任何其他重大或然负债。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俊裕地基集团有限公司

报告期后事项

自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至本年报日期,未发生重大事件。

重大收购及出售附属公司及联营公司

于有关期间,本集团并无任何重大收购或出售附属公司或联营公司事项。

所持重大投资

于有关期间,本集团并无持有重大投资。

有关重大投资或资本资产的未来计划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并无有关重大投资及资本资产的计划。

雇员及薪酬政策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雇有合共115名雇员(包括执行董事及独立非执行董事),而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则有合共113名雇员。于有关期间,总员工成本(包括董事酬金)约为86.4百万港元(二零二四年:约72.1百万港元)。本集

团的雇员薪资及福利水平具竞争力,且透过本集团的薪资及花红制度奖励个人表现。本集团每年根据各雇员的表现对加

薪、酌情花红及晋升进行审阅。

董事的酬金由董事会参考本公司薪酬委员会的推荐建议后决定,当中计及本集团财务表现及董事个别表现等因素。

本公司已于二零一八年五月十四日采纳一项购股权计划(「购股权计划」),作为对董事及合资格雇员的奖励。

于有关期间,本集团并无与雇员出现劳工纠纷所引致的任何重大问题,招聘及留任经验丰富的员工时亦无遭遇任何困难。

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

股东周年大会将于二零二五年八月二十日(星期三)举行。股东周年大会通告将按上市规则及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规定的

方式于适当时候刊发及寄发予本公司股东。


董事会报告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俊裕地基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会欣然向本公司的股东呈交本年报连同有关期间的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

主要业务

本公司是一家投资控股公司,而其主要附属公司主要从事提供地基工程相关服务及提供建筑机械租赁。其附属公司的主

要业务详情载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32。本集团于有关期间的主要业务并无重大变更。

业务回顾

香港公司条例(第622章)附表5所规定的主要业务的讨论及分析,包括有关本集团所面临的主要风险的讨论及本集团潜在

的未来业务发展的迹象,可参阅本年报第5至8页的「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一节。

业绩及股息

本集团于有关期间的业绩载列于本年报第64至119页的综合财务报表。董事会已议决建议不向本公司股东派付有关期间

之末期股息(二零二四年:无)。

物业、厂房及设备

有关本集团于有关期间的物业、厂房及设备变动详情载于本年报综合财务报表附注14。

与主要持份者的关系

董事认为雇员、客户、分包商及供应商为本集团可持续发展之关键。

雇员

雇员为本集团的宝贵资产。本集团人力资源管理目标为向员工提供具竞争力的薪酬方案及实施有效的绩效考核系统,并

适当采取激励措施,以嘉奖及表彰优秀员工。尤其是,本集团将为雇员提供适当培训及机遇以提高彼等的工作表现,从

而推进其事业发展及进步。

客户

本集团的主要客户包括于香港从事公营及╱或私营建筑项目的建筑工程公司。本集团已与该等客户建立为期数年之久的

长期业务关系并致力于提供符合彼等要求的优质服务。本集团竭力维持与该等客户保持定期联系,以了解彼等的需求并

提供所须服务,从而推动彼等的业务发展。

分包商及供应商

本集团已与众多分包商及供应商建立长期业务关系,而本集团向来与彼等保持密切交流,以确保彼等将不断为本集团提

供优质及可持续发展的商品及服务。本集团于挑选分包商及供应商时要求彼等满足若干标准,如经验及能力、财务实

力、往绩记录及声誉。


董事会报告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俊裕地基集团有限公司

有关期间的股本及已发行股份

本公司于有关期间的股本变动详情载于本年报综合财务报表附注23。

储备

本集团于有关期间的储备变动详情载于本年报第66页的综合权益变动表。

可用于分配的储备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可用于分配的储备约为35,243,000港元(二零二四年:37,935,000港元)。

股权挂钩协议

本公司于有关期间或有关期间末并无订立或存续任何股权挂钩协议。

购股权计划

本公司的唯一股东于二零一八年五月十四日有条件批准并采纳购股权计划,并于上市日期(即二零一八年六月七日)起计

十年内有效(「购股权计划」)。购股权计划主要条款概要载列如下:

(1) 购股权计划的目的

购股权计划旨在吸引及保留最佳人才、表彰及认可合资格参与者对本集团已作出或可能作出的贡献。

(2) 购股权计划的参与者

根据购股权计划,董事会可酌情向本集团的任何董事、雇员(全职或兼职)、顾问、专家顾问、供应商、客户、分

销商、承建商、代理、业务伙伴或服务供应商授出购股权,并促进本集团业务成功。

(3) 根据购股权计划可供发行的股份总数

根据购股权计划的条款及遵照上市规则第17章的规定,于行使根据购股权计划及本公司所有购股权计划授出的所

有购股权后可予发行的最高股份数目不得超过120,000,000股,即上市日期已发行股份总数目的10%。于财政年度

末(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及本年报日期,根据购股权计划可供发行的股份总数为120,000,000股,即已发行

股份的10%。于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及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购股权计划并无服务提供商分项限额。

(4) 各参与者的配额上限

截至授出日期的十二个月期间内,于行使合资格参与人士根据购股权计划所获授的购股权后已发行及可予发行的

股份总数不得超过授出日期已发行股份总数目的1%,额外授出超过该1%上限的购股权须经本公司的股东于股东

大会批准。


董事会报告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俊裕地基集团有限公司

购股权计划(续)

(5) 获授购股权后认购证券的期限

购股权可根据购股权计划的条款,于董事会提出授予购股权要约时厘定及通知参与人士的期间随时行使。有关期

间不得超过购股权被视为已授出及接纳当日起计十年。

(6) 已授出购股权的归属期

董事会可全权厘定行使购股权前持有购股权的最短期限。

(7) 接纳购股权要约时的付款

授出购股权的要约可由合资格参与人士自授出购股权要约日期起21日内接受。各承授人每次接纳及获授购股权时

所付代价为1.00港元,并须于21日内缴付。

(8) 厘定行使价的依据

根据购股权计划所授出的任何特定购股权所涉及的股份认购价不得少于以下之最高者:(i)于授出日期(须为交易

日)股份于联交所每日报价表所报收市价;(i)股份于紧接授出日期前五个交易日在联交所每日报价表所报平均收市

价;或(i)股份面值。

(9) 购股权计划的剩余年期

于本年报日期,购股权计划的剩余年期约为2年11个月。

自采纳购股权计划以来,概无授出购股权。因此,于有关期间,概无行使、注销或失效的购股权,而于二零二五年三月

三十一日,亦无尚未行使的购股权。

董事

于有关期间及直至本年报日期在任的董事如下:

执行董事

陈绍昌先生

单家邦先生

陈美宝女士

独立非执行董事

何志威先生

张国仁先生

刘亮豪先生

根据章程细则第108条,陈美宝女士及何志威先生将于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退任董事职务,且合资格膺选连任。


董事会报告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俊裕地基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续)

董事的履历详情载于本年报「董事及高级管理层履历」一节。

有关董事酬金的资料载于本年报综合财务报表附注13(a)。各独立非执行董事根据上市规则第3.13条作出的年度独立确认

书经已收到。根据上市规则,本集团认为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均为独立。

董事的服务合约

所有独立非执行董事均已各自与本公司订立为期一年的委任函,惟由其中一方向另一方事先发出至少一个月书面通知终

止合约则除外。

除前述者外,拟于股东周年大会膺选连任的董事概无与本公司订立任何可由本公司在一年内决定终止而无须赔偿(法定赔

偿除外)的服务合约。

管理层合约

于有关期间未曾订立或存续与本公司整体或任何重大部分业务的管理及行政有关的合约(雇员合约除外)。

董事薪酬及五名最高薪酬人士

有关本集团董事薪酬及五名最高薪酬人士之详情,载列于本年报之综合财务报表附注13(b)。

于有关期间内,(i)概无提前终止委任董事,因此并无向任何董事提供离职福利或其就此而应收的离职福利;(i)概无就获

取董事服务而向第三方提供代价或其就此而应收的代价;及(i)除于本年报所披露者外,概无以董事、彼等的控制法团及

关连实体,以及本公司的控股公司为受益人的贷款、准贷款及其他交易。于有关期间末或有关期间内任何时间,本公司

概无订立与本集团业务有关而董事于其中直接或间接拥有重大权益的重大交易、安排或合约。

董事╱控股东于与本集团业务有关的重大交易、安排及合约的重大权益

除于第109页「关联方交易」一段和于本年报综合财务报表附注26所载所披露外,于有关期间末或有关期间任何时间并无

存续与本集团业务有关的任何重大交易、安排及合约,且本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均非有关重大交易、安排及合约的订约

方,及本公司董事或与董事有关连之任何实体或控股东亦无于其中直接或间接拥有重大权益。

竞争权益

于有关期间起直至本年报日期,除本集团的业务外,董事并无获悉本公司董事、本公司控股东或彼等各自紧密联系人

士(定义见上市规则)之任何业务中的权益与或可能与本集团业务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


董事会报告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俊裕地基集团有限公司

不竞争承诺

本公司各控股东已向本公司作出年度声明,于有关期间起直至本年报日期,其一直遵守为本公司利益作出的不竞争承

诺(「不竞争承诺」)条款。独立非执行董事亦已审阅各控股东对不竞争承诺所规定承诺的遵守情况,并确认就独立非执

行董事所知,概无违反任何该等承诺。

获准许弥偿条文

本公司已就其董事及高级管理层可能面对因企业活动产生之法律诉讼,就本公司的董事及高级职员之责任作出适当的保

险安排。

根据章程细则,各董事于执行或关于执行各自职务而于履行职责或假定职责时作出、同意或遗漏之任何行为所将会或可

能招致或蒙受的所有诉讼、费用、收费、损失、损害赔偿及开支,可获确保免就此受任何损害,惟彼等因欺诈或不诚实

而招致或蒙受者(如有)除外。

董事及主要行政人员于本公司及其相联法团的股份、相关股份及债权证的权益及淡仓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公司董事及主要行政人员于本公司及其任何相联法团(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证券及期

货条例」)第XV部)的股份、相关股份中拥有须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7及8分部知会本公司及联交所;或须根据证

券及期货条例第352条登记于本公司存置的登记册;或须根据上市规则附录C3内之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

守则(「标准守则」)另行知会本公司及联交所的权益及淡仓如下:

(i) 于股份的好仓

董事姓名身份╱权益性质所持股份

持股百分比的

概约数目

陈绍昌先生(陈先生)(附注)受控制法团权益900,000,00075%

附注: Oriental Castle Group Limited(「Oriental Castle」)分别由陈先生及朱惠玲女士(「朱女士」)实益拥有90%及10%。根据证券及期货条

例,陈先生被视为于Oriental Castle持有之股份中拥有权益。朱女士为陈先生的配偶。因此,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朱女士被视为或当

作于陈先生拥有权益之股份中拥有权益。

(i) 于相联法团普通股的好仓

董事姓名相联法团名称身份╱性质所持股份数目权益百分比

陈先生(附注)Oriental Castle实益拥有人9090%

附注: Oriental Castle为本公司之直接股东,及为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界定之相联法团。


董事会报告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俊裕地基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及主要行政人员于本公司及其相联法团的股份、相关股份及债权证的权益及淡仓(续)

(i) 淡仓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概无本公司董事或主要行政人员于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联法团(定

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的任何股份、相关股份或债权证中拥有任何须在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52条存置的

登记册记录或根据标准守则须另行知会本公司及联交所的权益或淡仓。

主要股东于股份及相关股份的权益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据本公司任何董事或主要行政人员所知或以其他方式所获悉,于股份及相关股份中拥有或

被视为或被当作拥有须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2及3分部条文向本公司及联交所披露及须记录于根据证券及期货条

例第336条须予存置的登记册的权益或淡仓的下述人物或实体(本公司董事或主要行政人员除外)的详情如下:

于本公司的好仓

姓名╱名称身份╱权益性质

所持╱拥有权益的

股份数目持股百分比

Oriental Castle实益拥有人(附注1)900,000,00075%

朱女士配偶权益(附注2)900,000,00075%

附注:

1. Oriental Castle为本公司之直接股东,分别由陈先生及朱女士实益拥有90%及10%。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陈先生被视为于Oriental Castle持有

之所有股份中拥有权益。

  1. 。因此,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朱女士被视为或当作于陈先生拥有权益之股份中拥有权益。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公司董事及主要行政人员并不知悉任何其他法团或个人(本公司董事

或主要行政人员除外)于本公司任何股份或相关股份拥有或被视为或被当作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2及3分部

条文须向本公司及联交所予以披露或须记录于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须予存置的登记册的任何权益或淡仓。

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证券

于有关期间,本公司及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的任何上市证券。

收购股份或债权证之安排

于有关期间及截至本年报日期,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订立任何安排致使董事可透过购入本公司或任何法人团体

的股份或债权证而获利。


截至 二零二五年 三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
54.3
100.0
81.4
90.7
38.8
74.7

董事会报告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俊裕地基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客户、分包商及供应商

本集团主要客户、分包商及供应商于有关期间及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应占的收益及服务成本的概约百分

比如下:

截至

二零二四年

三月三十一日

止年度

以下各项占总收益的概约百分比:

最大客户占比30.1

五大客户合共占比90.1

以下各项占已产生分包费用总额的概约百分比:

最大分包商占比58.2

五大分包商合共占比99.1

以下各项占采购总额的概约百分比(不包括已产生的分包费用):

最大供应商占比42.3

五大供应商合共占比74.777.8

概无董事、彼等之紧密联系人士或任何股东(据董事所知拥有本公司股本5%以上者)于有关期间于五大客户或供应商处拥

有任何权益。

优先购买权

章程细则或开曼群岛法律并无关于优先购买权的规定,促使本公司须按比例向现有股东发售新股份。

关联方交易

本集团于有关期间之关联方交易详情载于本年报综合财务报表附注26。关联方交易获全面豁免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之

独立股东批准、年度审阅及一切披露规定。

充足公众持股量

根据本公司公开可得资料及据董事所知,董事确认,本公司于有关期间起直至本年报日期已按上市规则规定就其股份维

持足够公众持股量。

报告期后事件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后及直至本年报日期并无重大事件发生。


董事会报告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俊裕地基集团有限公司

风险及不明朗因素

本集团的经营业绩或不时大幅波动,视乎(其中包括)政治及经济环境、竞争水平、分包商服务质量及时效性以及雇员实

施的内部程序及系统的适当性及有效性而定。本集团认为市场及营运均涉及若干风险及不明朗因素,概述如下。

营运风险

由于恶劣天气及地质问题等意外情况,建筑项目的实际耗时及成本可能超出本集团投标时所预计者,亦可能中断施工。

因此,有关差异可能对本集团的经营及财务业绩造成不利影响。就此,本集团将采取重新分配人力资源及增聘人手等措

施(包括分包工程),以加快工程进度。

另一方面,难免有发生工业意外的机会。为尽量减少事故发生,本集团已聘请两名合资格安全主任定期监察工作环境、

实施安全法则及法规以及制定安全政策。此外,本集团亦委任一名注册安全审核员每半年进行企业安全审核,尽量提高

安全管理的效率。

应收款项收款耗时较长,可能导致客户延迟结算(政治及经济因素引发意外危机时尤甚),此乃建筑行业惯例。为缓解财

务流动资金的压力,本集团定期进行账龄分析,并联系客户的管理人员,以更好地了解其偿付状况。

市场风险

由于香港建筑业多受香港政府大型基础设施项目限制,且该等项目的法律审批耗时长,故该行业的未来前景较为被动。

但本集团不会仅倚赖于参与公共行业项目,还会参与更多私营行业项目。

同时,住宅及商用楼宇的需求方兴未艾。本集团意识到相关需求将于建筑行业内持续增长并吸引更多竞争者入行。为保

持市场份额,本集团已计划购进一批新机械设备以满足需求。本集团的行业经验及知识丰富,将有能力继续提供一站式

建筑机械服务,满足不同客户需求。

税收减免

本公司并不知悉股东因持有股份而可获得的任何税项减免。倘股东不确定购买、持有、出售、买卖或行使与股份有关的

任何权利的税务影响,建议咨询其专业顾问。


董事会报告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俊裕地基集团有限公司

独立核数师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致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致同」)辞任本公司核数师。有关进一步详情,

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的公告。永拓富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永拓富信」,英文前称为

YongtuoFuson CPA Limited)已获委任为本公司核数师,自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七日起生效,以填补致同辞任后的临时

空缺。

永拓富信已审核本集团于有关期间的综合财务报表,其将于应届股东周年大会上退任,惟符合资格并愿意应聘连任。经

审核委员会推荐,董事会批准于应届股东周年大会提呈续聘永拓富信为本公司核数师并授权董事厘定核数师酬金的决议

案。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于过往三年(包括有关期间),本公司核数师并无其他变动。

企业管治守则

于有关期间起及直至本年报日期,本公司已遵守上市规则附录C1所载企业管治守则(「企业管治守则」)内的所有适用守则

条文,惟企业管治报告中所述之偏离企业管治守则守则条文第C.2.1条者除外。

有关本集团遵守企业管治守则的详情载于本年报第22至35页的企业管治报告。

环境政策

可持续性为本集团发展、业务可行性及社区福利的关键因素之一。本集团致力于提供优质产品及服务,以充分迎合客

户。近年来,本集团一直尝试通过提升经营效率及实施环境友好型措施,将其业务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如空气及噪音污

染)降至最低。本集团将继续于其建筑项目中使用节能环保设备及材料。本集团将定期检视推广减少资源利用、减少废弃

物及节能的意识及措施的政策,更加积极地参与各种社区活动及为社会作贡献。

遵守法律及法规

据董事及本公司高级管理层所知,本集团已于有关期间在所有重大方面遵守对本集团的业务及营运具有重大影响的相关

法律及法规。

代表董事会

主席及行政总裁

陈绍昌

香港,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


董事及高级管理层履历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俊裕地基集团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

陈绍昌先生(「陈先生」),69岁,为董事会主席、本公司行政总裁及执行董事。彼于二零一七年六月二日获委任为董事

及于二零一八年五月十四日调任为执行董事、董事会主席及本公司行政总裁。陈先生亦为本公司提名委员会主席。陈先

生为本集团创办人,且自洪昌建筑地基及洪昌建筑运输分别于二零九年及一九六年注册成立以来一直为其董事。创

建本集团前,陈先生于八十年代初以分包商身份供职于地基行业,从事地基工程(包括挖掘、混凝土浇筑及地下排水工

程),直至其创立洪昌建筑运输。陈先生于建造业拥有逾30年经验。陈先生负责本集团的整体管理及监督和监察项目以及

机械。

单家邦先生(「单先生」),67岁,为执行董事。彼于二零一七年六月二日获委任为董事及于二零一八年五月十四日调任为

执行董事。单先生亦为本公司薪酬委员会成员。单先生于二零一六年十二月加入本集团,担任洪昌建筑地基的执行董事

一职。单先生于二零一七年三月起正式获委任为洪昌建筑运输的董事及任职至今。单先生负责本集团的整体管理及业务

发展。

单先生于建造业拥有逾30年经验。于一九八六年七月至一九八九年五月,单先生受聘于晋业建筑有限公司,彼离职时担

任合约主任。于一九八九年六月至一九四年十一月,彼获新福港营造有限公司委聘为分包经理。于一九五年一月至

一九六年六月,彼获威干顾问(香港)有限公司委聘为高级合伙人。于一九七年五月至二零一年九月,彼获恒群实

业有限公司(嘉里建设有限公司(股份代号:683)的附属公司)委聘为分包及采购经理。于二零三年二月至二零四年五

月,单先生获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186)委聘为常务工料测量师。于二零四年六月至二零六年三月,

彼获明华工程(发展)有限公司委聘为高级项目经理。

于二零一二年八月至二零一四年三月,彼获新世界建筑有限公司(新世界发展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7)的附属公司)委聘

为经理(预算控制)。由二零一四年三月至二零一六年十一月,彼获调派至Paul Y. – Yau Le Joint Venture担任高级商

业经理,该公司为合营企业,成立目的乃(其中包括)承建一个澳门影视城项目。单先生于一九八三年七月自中央伦敦理

工学院(现称西敏大学)取得工料测量学士学位。彼于一九八七年九月获选为香港测量师学会员。彼亦于一九六年七

月成为香港测量师注册管理局工料测量组的注册专业测量师。

陈美宝女士(「陈女士」),59岁,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一日获委任为执行董事,彼亦为本公司提名委员会成员。陈女士

于内部会计及审计、办公室行政及人力资源管理方面拥有逾20年经验。陈女士自二零一五年加入本集团,担任人力资源

经理,主要负责一般办公室行政及人力资源管理。

加入本集团前,陈女士于一九五年至二零三年于Pacific Resources Export Limited担任会计师,积累了编制及审

阅月度、季度及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差异分析及监控预算执行情况,并与多个跨职能团队合作评估财务风险及机会的经

验。陈女士其后于二零三年至二零一五年在长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上市公司,其股份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

板买卖,股份代号:74)的附属公司工作,进一步累积行政及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经验。

陈女士高中毕业,并取得香港专业会计员协会资格。陈女士为本公司董事会主席、行政总裁、执行董事兼控股东陈先

生的侄女。


董事及高级管理层履历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俊裕地基集团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

何志威先生(「何先生」),51岁,于二零一八年五月十三日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彼亦为本公司审核委员会主席及提

名委员会成员。彼主要负责提供影响本集团策略、政策、表现、问责、资源、主要委任及操守准则事宜的独立判断。

何先生现为仕富图会计师行之合伙人。彼于一九七年十一月取得岭南大学(前称岭南学院)工商管理学士学位,于二

零一二年十二月取得暨南大学财务学硕士学位。彼现为香港会计师公会执业会计师、香港税务学会执业特许税务师及

资深会员、国际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及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何先生拥有超过25年的审计及商业顾问相

关经验。于二零一二年开始执业之前,何先生于一九七年至二零年在一间本地会计师事务所任职审计员,并于

一九年晋升为高级审计员助理。何先生于二零年加入一间大型会计师事务所,担任高级审计员,二零一零年至

二零一年,彼成为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发展部门总监。

何先生现为伟志控股有限公司(其已发行股份于主板上市(股份代号:1305)的独立非执行董事,以及为凯富善集团控股有

限公司(其已发行股份于联交所GEM上市(股份代号:8512)的独立非执行董事。何先生于二零一二年六月至二零一三年

十月曾担任联交所GEM上市公司明基控股有限公司(现称首都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8239)的独立非执行董事。

张国仁先生(「张先生」),45岁,于二零一八年五月十三日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彼亦为本公司薪酬委员会主席、提

名委员会成员及审核委员会成员。彼主要负责就本集团策略、政策、表现、问责、资源、主要委任及操守准则提供独立

判断。

张先生于二零五年二月毕业于英国白金汉大学,获颁理学士学位(经济学)。张先生为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香港

会计师公会及英格兰及威尔斯特许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张先生于二零五年九月加入摩斯伦•马赛会计师事务所出任

准会计师,后于二零七年六月公司重组后转至马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张先生于二零七年十月离任马赛会计师

事务所有限公司准会计师一职,并加入致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任其中国业务部高级会计师直至二零八年

十二月。张先生其后自二零九年三月至二零一零年一月期间加入Royal Bank of Canada Europe Limited,出任其

英国企业员工及行政服务部门账户准备员。张先生于二零一零年二月至二零一零年八月期间受聘于十友洋行有限公司,

出任企业融资高级经理。张先生其后于二零一零年九月加盟美加国际食品有限公司,担任财务经理,并获委任为其同系

附属公司宝诚行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先生于二零一三年三月离开该集团。于二零一三年八月,张先生加入国际广告营销

代理公司The Gate Worldwide Limited,担任高级财务经理,并于二零一五年七月晋升至财务总监。彼于二零一八年

五月自The Gate Worldwide Limited离职。张先生于二零一八年七月至二零一九年七月获全球第三大传讯集团Publicis

Groupe(阳狮集团)的全资附属公司Denuo Limited – Starcom Worldwide(星传媒体)委聘为财务总监。彼现为Sonic

Corporate Services Company董事及香港一家国际品牌代理公司Stepworks Company Limited的财务经理。

张先生自二零一八年三月起担任HKE Holdings Limited(股份代号:1726)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其已发行股份于主板上

市。由二零一四年十二月至二零一六年六月,彼为震升工程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2277)(现称华融投资股份有限公

司,其已发行股份曾于主板上市)的独立非执行董事;并自二零一五年八月至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为前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499)(现称欧科云链控股有限公司,其已发行股份于主板上市)的独立非执行董事。


董事及高级管理层履历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俊裕地基集团有限公司

独立非执行董事(续)

刘亮豪先生(「刘先生」),41岁,于二零一八年五月十三日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彼亦为本公司审核委员会、薪酬委

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成员。彼主要负责提供影响本集团策略、政策、表现、问责、资源、主要委任及操守准则事宜的独立

判断。

刘先生于法律行业拥有逾10年经验。彼于二零八年八月获认可为香港律师。彼于二零七年三月加入曾陈胡律师行

担任见习律师,并于二零八年八月至二零一三年十一月担任助理律师及于二零一三年十二月至二零二零年七月担任合

伙人。于二零二零年七月,彼成立自己的律师事务所刘氏律师事务所,自此担任该事务所的主管律师。刘先生于二零

五年十一月八日在香港城市大学毕业,获得法学士学位;并于二零六年七月十四日在香港城市大学取得法律深造文

凭。彼亦为公证人及中国委托公证人。

高级管理层

林德强先生(「林先生」),60岁,为本公司项目经理,彼负责地盘工程(包括质量监控及安全监察)的整体管理。林先生于

二零一二年八月加入本集团。彼于香港建造业拥有超过10年经验。

公司秘书

胡远平先生(「胡先生」),40岁,于二零一九年四月三十日加入本集团。彼担任本公司的公司秘书(「公司秘书」)。胡先生

主要负责本集团的公司秘书及整体财务管理事务。

胡先生为香港会计师公会员及澳洲会计师公会员,在审计、会计及公司秘书事务方面积逾10年经验。胡先生于二零

零八年十一月获颁香港城市大学会计学工商管理学士学位。于二零一五年十二月至二零一九年二月期间,彼一直担任宏

远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董事总经理,并于二零八年八月至二零一四年九月期间曾效力中瑞岳华(香港)会计师事务

所,最后任职助理经理。


企业管治报告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俊裕地基集团有限公司

本公司相信有效的企业管治常规为提升股东价值与保障本公司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者权益的基础,因此,其致力达致及

维持良好的企业管治标准。因此,董事会极为注重订定及执行适当的企业管治常规,确保具有透明度、富问责精神及有

效内部监控。

企业管治常规守则

本公司已采纳上市规则附录C1所载之企业管治守则。于有关期间起及直至本年报日期,本公司遵守企业管治守则的守则

条文,惟有关偏离企业管治守则的守则条文第C.2.1条除外。

根据企业管治守则的守则条文第C.2.1条,本公司主席与行政总裁的职责应有区分,并不应由同一人兼任。于有关期间起

及直至本年报日期,本公司主席及行政总裁由陈绍昌先生兼任。鉴于陈先生对本集团的营运有深入知识及持续经验,以

及对地基工程的实在经验,董事会相信如果由陈先生兼任本公司主席及行政总裁职务使本集团更有效及高效地进行整体

业务规划及执行业务决策及策略,并符合本集团的最佳利益。因此,董事会认为,于该情况下偏离企业管治守则的守则

条文第C.2.1条属适当,且透过董事会的运作,已给予足够的制衡。董事会成员由经验丰富及富有才干之人士组成,且董

事会组成中具备充分之独立元素。

董事会将持续检讨,并于考虑本集团的整体状况后,在合宜及适当时候区分本公司主席及行政总裁的职责。董事得悉,

本公司预期会遵守企业管治守则。企业管治守则的任何偏离情况均应予仔细考虑,并于中期及年度报告披露。除上文披

露者外,本公司将继续遵守企业管治守则,以保障本公司股东的最佳利益。

董事进行的证券交易

本公司已采用标准守则为其自身有关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行为守则。

谨此提醒董事定期遵守标准守则。经本公司作出特定查询后,所有董事均已向本公司确认,彼等于有关期间已完全遵守

标准守则所载之规定标准。

董事会

董事会负责制定业务策略及监控本集团之业务表现。除本集团管理层获授权作出日常经营决策外,大部分决策乃由董事

会决定。全体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给董事会带来广泛宝贵之业务经验、知识及专业技能,使其有效且高效运作。

于有关期间,本公司已遵从上市规则第3.10(1)及第3.10A条的规定。董事会由六名成员组成,包括三名执行董事及三名

独立非执行董事。


企业管治报告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俊裕地基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会(续)

除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赋予董事会的权力及授权外,董事会须就本集团的管理肩负对股东的职责及问责。董事会负责为

本集团提供整体策略方向,并有效监督管理情况,而须留待董事会审议之事项主要包括下列各项:

  • 、行政总裁及本公司高级管理层之继任计划、委任及薪酬;
  • ,包括有关环境、社会及管治(「ESG」)的重大风险;
  • 、通函及报告,包括中期及全年业绩公告及报告;及

董事会已将管理本集团日常事务的权力授予管理层董事会。管理层董事会以行政总裁为首,其成员包括执行董事及由行

政总裁提名并经董事会同意之本集团其他高级行政人员。当董事会将其部分管理及行政职能授予管理层时,会给予所授

予权限范围的清晰界定,尤其是关于管理层于作出决定或代表本集团作出任何承诺前应向董事会汇报的情况。董事会不

时检讨其授予管理层董事会之职责授权,确保有关安排切合本集团及其业务所需。授予管理层董事会之主要职能包括以

下各项:

  • 、业务计划及财务预算;
  • 、投资及财务事项;
  • 、实施及监察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包括ESG相关风险;
  • ;及

企业管治报告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俊裕地基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会(续)

董事会成员如下:

执行董事

陈绍昌先生(主席及行政总裁)

单家邦先生

陈美宝女士

独立非执行董事

何志威先生

张国仁先生

刘亮豪先生

各董事之履历详情以及董事会成员间的关系载于本年报第19至21页。

所有独立非执行董事均已分别与本公司签订委任函,任期为一年,除非任何一方向另一方发出不少于一个月之书面通知

予以终止,或受终止条文及章程细则所载董事轮值退任条文所规限。

根据章程细则第108(a)条,于各股东周年大会上,三分之一的董事须轮值退任,惟各董事须至少每三年轮值退任一次,

而退任董事合资格重选连任。

各独立非执行董事已根据上市规则第3.13条每年确认其独立性。本公司认为,所有独立非执行董事皆符合载于上市规则

第3.13条之独立性指引,并根据该指引之条款属独立人士。本公司亦已遵从上市规则第3.10(2)条的规定。一名独立非执

行董事具备合适专业会计资格及财务管理专业知识。

于有关期间,本公司举行3次董事会议及1次股东大会,各董事出席大会的记录载列如下:

董事

出席次数╱

董事会议次数

执行董事

陈绍昌先生4/4

单家邦先生4/4

陈美宝女士1/1

独立非执行董事

何志威先生4/4

张国仁先生4/4

刘亮豪先生4/4

各董事有权索取董事会文件及有关材料,亦可请公司秘书提供意见及服务,并可于合理需要时自行寻求独立专业意见,

费用由本公司承担。董事将获持续提供上市规则及其他适用监管规定之重大发展之资料,以确保彼等遵守及秉持良好的

企业管治常规。


企业管治报告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俊裕地基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就任须知及持续专业发展

每名新委任之董事均接获全面就职资料,确保彼对本集团之营运、业务及管治政策有适当的了解。此外,我们的外部法

律顾问会与新任董事会晤,确保彼完全知悉其在法规及普通法、上市规则、适用法律规定及其他监管规定下之董事职

责。陈美宝女士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一日获委任为执行董事,彼已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一日根据上市规则第3.09D条

取得法律意见,并已确认彼知悉作为董事的责任。

董事深知参与持续专业发展对彼等制订及更新其知识及技能的重要性,确保彼等对董事会作出的贡献切合时宜。本公司

高级管理层及公司秘书定期向董事提供有关本集团业务发展以及法定及监管规定变更之最新情况及汇报,以协助董事履

行其职责。本公司鼓励董事出席任何相关课程,以进一步提升其知识,使彼等能够更有效地履行职务及职责,且董事须

每年确认其培训纪录。该等纪录由公司秘书保存,并可供提名委员会定期审阅。

于有关期间,董事透过本公司或外部机构组织之与我们的业务相关的会议、研讨会、论坛、工作坊、简报会、参观及阅

读材料,合共接受约6小时的培训。以下为董事所进行的专业发展活动概要:

董事

培训范畴

(附注)

执行董事

陈绍昌先生(董事会主席兼行政总裁)a,c,d

单家邦先生a,b,d

陈美宝女士a,c,d

独立非执行董事

刘亮豪先生a,b,c

何志威先生a,c,d

张国仁先生a,b,c

附注: 培训内容有关(a)企业管治╱风险管理;(b)法律或监管更新;(c)会计╱财务报告;及(d)行业特定。

董事会绩效评估

董事会深知定期评估其绩效的重要性及裨益。除由提名委员会持续检讨董事会的组成及架构外,董事会亦已采纳结构化

程序,每两年评估其自身绩效及董事贡献。董事会评估乃以内部问卷形式进行,由董事会及董事委员会全体成员填写,

旨在提升董事会及董事委员会的效率。评估范围聚焦于董事会及董事委员会的组成、多元化及其绩效的有效性。评估问

卷包含基于各问题评分的量化要素,以及就任何改进领域提出的定性建议。二零二五年评估的评估发现及结果概要将由

公司秘书匿名编制,并根据企业管治守则的新守则条文规定,呈交予提名委员会,以供于提名委员会下一次会议上审阅

及讨论。评估结果经提名委员会审阅及提出推荐建议后,将呈交董事会以供审阅及讨论,而推荐建议亦将呈交予各相关

董事委员会,以供其采取跟进改善行动。


企业管治报告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俊裕地基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就任须知及持续专业发展(续)

董事会组成

经考虑本公司现有策略需求,董事会的组成为本公司业务发展提供适切技能及经验所需的平衡。以下技能矩阵载列董事

会的技能及专长,尤其是在以下方面:

(i) 推动稳健的可持续发展及企业社会责任实践融入业务策略

将该等实践融入我们的业务策略,以设计、制造及供应创新优质产品,确保本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的表现;

(i) 监督稳健风险管理框架及内部监控的实施

确保我们的企业管治架构符合适用法律、法规、行业最佳实践及全球趋势;及

(i) 善用科技

提升资源效益以加强营运管理,并提高生产效率及生产力。

董事技能及经验

经验领域董事人数

占董事会

百分比

相关行业知识╱经验350%

商业管理350%

法律╱监管233%

财务会计467%

策略规划及风险管理6100%

此外,董事须向本公司披露其于公众公司或机构所担任职务的数目及性质,以及其他重大对外时间承诺,并注明每年所

涉时间。董事亦获提醒,须及时知会本公司该等资料的任何变动。


企业管治报告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俊裕地基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会委员会

董事会已设立三个委员会,即审核委员会(「审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薪酬委员会(「薪酬委员会」)。

所有董事会委员会均获提供充足的资源履行其职责,在合理的要求下,已有制定的程序供董事在适当的情况下寻求独立

专业意见,如有需要,费用均由本公司支付。下表提供在该等委员会担任职位的若干董事会成员之成员资料:

董事审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

陈绍昌先生–C–

单家邦先生–M

陈美宝女士–M–

何志威先生CM–

张国仁先生MC

刘亮豪先生M

附注:

C-相关委员会主席

M-相关委员会成员

审核委员会

本公司已于二零一八年五月十四日参考上市规则第3.22条及企业管治守则第D.3.3段规定成立审核委员会并制定书面职权

范围。审核委员会之主要职责是(其中包括)(a)就委任、续聘及罢免外部核数师向董事会作出推荐建议,并批准委聘外部

核数师之薪酬及条款;(b)审阅本公司之财务报表、年报及账目、半年报告及其中所载的重大财务报告判断;及(c)审阅

本公司之财务监控、内部监控及风险管理系统。审核委员会由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即何志威先生、张国仁先生及

刘亮豪先生。何志威先生为审核委员会主席。

于有关期间,审核委员会举行了2次会议以(i)审核本集团采纳的会计原则及实践;(i)审阅截至二零二四年九月三十日止六

个月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财务业绩;(i)评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体系是否存在重大问题;及

(iv)外部核数师的续聘及其薪酬。各成员出席审核委员会议的个别出席记录载列如下:

审核委员会成员姓名

出席次数╱

会议次数

何志威先生2/2

张国仁先生2/2

刘亮豪先生2/2


企业管治报告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俊裕地基集团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

本公司已于二零一八年五月十四日遵照企业管治守则第B.3.1段成立提名委员会并制定书面职权范围。提名委员会之主

要职责是(其中包括)(a)至少每年一次审阅董事会架构、规模及组成(包括但不限于技能、知识、资历、性别、年龄、文

化、教育背景、独立性及多元化视角以及经验)协助董事会维持董事会技能矩阵,并就配合企业策略而对董事会作出的任

何建议变更作出推荐建议;(b)物色合资格成为董事会成员的合适人选,并挑选或就筛选获提名出任董事职位之人选向董

事会作出推荐建议;(c)评估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d)就董事委任及继任计划向董事会作出推荐建议;(e)至少每年

一次审阅有关董事会多元化的本公司董事会多元化政策(「董事会多元化政策」)及董事会就实施该政策而采纳的可量度目

标,并于本公司企业管治报告中就实现该等目标的进展作出相关披露;及(f)为本公司定期评估董事会的绩效提供支持。

提名委员会由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即何志威先生、张国仁先生及刘亮豪先生),以及两名执行董事(即陈先生及陈美宝女

士)组成。陈先生为提名委员会主席。

于有关期间,提名委员会已举行两次提名委员会议以(i)审阅董事会的架构、规模及组成;(i)评估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

立性;及(i)就董事的委任或续任向董事会提出推荐建议。各成员出席提名委员会议的个别出席记录载列如下:

提名委员会成员姓名

出席次数╱

会议次数

陈绍昌先生2/2

刘亮豪先生2/2

何志威先生2/2

张国仁先生2/2

陈美宝女士1/1

董事会多元化

董事会已采纳董事会多元化政策,当中载列达致本公司可持续及平衡发展以及提升本公司表现质素之方法。确定董事会

成员组成时,董事会已从多个角度考虑,包括但不限于性别、年龄、文化及教育背景、行业经验、技术及专业技能及╱

或资格、知识、服务年限及将作为董事所投入的时间。本公司亦将不时考虑有关其自有业务模式及特定需求的各项因

素。最终决定乃根据向董事会提出之经选定人选之优点及贡献作出。

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订明,董事会将在甄选及建议委任董事会成员的合适候选人方面掌握机会逐渐平衡董事会成员性

别多元化,并以董事会成员性别平等为最终目标。目前,董事会现有六名董事中,有一名为女性成员。于提名委员会进

行的年度审阅中,提名委员会认为,董事会目前的架构、规模、组成及多元化适合引领本集团发展,并会于适当时候考

虑就进一步提升董事会多元化设定目标的推荐建议。提名委员会亦认为,现行董事会多元化政策的实施对董事会及本公

司仍属有效。


企业管治报告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俊裕地基集团有限公司

董事会多元化(续)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工作场所的雇员性别比例为女性占9.6%,男性占90.4%。该等比例反映当地就业

市场的供给及行业模式。我们的雇员目前在种族、民族、年龄或宗教方面均属多元化。本集团致力促进员工团队多元共

融,并制定围绕共融工作场所的政策,包括反歧视员工程序。

本集团的员工多元化政策(「员工多元化政策」)概述本集团及其全体雇员承诺尊重、维护、保护及接纳不同年龄、性别、

婚姻状况、健康状况、种族、宗教、残疾或受我们营运所在地法律或法规保护之任何其他身份的人士。本集团透过旨在

培养工作场所互相尊重的关爱氛围的人力资源管理政策,促进廉正文化。

建立一支多元共融员工团队,并提供平等就业机会,使我们能够为客户提供创新产品及解决方案,从而促进本集团的可

持续业务发展。我们亦已在吸引、聘用及挽留人才的整个过程中设立相关程序及实践,确保我们的雇佣活动符合适用的

法律及法规。

提名政策

本公司已采纳提名政策(「提名政策」),目的为识别及评核候选人,供提名委任为董事会成员或供本公司股东选举为董

事。提名委员会于评核及遴选董事职位之候选人时将考虑(其中包括)以下标准:

  • 、经验及信誉;
  • 、利益及关注;
  • ,包括但不限于性别、年龄、文化及教育背景、经验(专业或其他)、领导及沟通能力、技能及知识;
  • ;及

每项建议新委任、推选或重选董事将由提名委员会根据提名政策中载列之标准及资格进行评估及╱或考量。提名委员会

将向董事会及╱或本公司股东提供推荐建议,供其考虑及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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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俊裕地基集团有限公司

股息政策

本公司已根据企业管治守则第F.1.1条守则条文采纳股息政策(「股息政策」)。本公司考虑派付股息之政策乃在于让本公司

股东分享本公司利润的同时,确保留足够储备供本集团未来增长所用。

根据股息政策,董事会在决议是否建议派付股息及厘定股息金额时将考虑(其中包括):

  • 、业务策略及日后发展需求之未来现金需求和供应;
  • ;及

本公司派付股息亦视乎开曼群岛公司法及任何其他适用法律、规则及法规和细则之任何限制。董事会将不时审阅该政

策,且概不保证会就任何特定期间建议或宣派股息。

薪酬委员会

本公司已于二零一八年五月十四日遵照上市规则第3.26条及企业管治守则第E.1.2段成立薪酬委员会并制定书面职权范

围。在董事或其任何联系人士不应参与决定其薪酬的原则下,薪酬委员会之主要职责是(其中包括)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

作出推荐建议:(a)全体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的薪酬政策及架构;(b)就发展薪酬政策建立正式及透明程序;(c)本公

司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的薪酬待遇,包括实物利益、退休金权利及赔偿付款(包括任何因彼等离职或终止委任应付的任

何赔偿);及(d)非执行董事之薪酬。薪酬委员会由两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即张国仁先生及刘亮豪先生,以及一名执

行董事单家邦先生。张国仁先生为薪酬委员会主席。

于有关期间,薪酬委员会已举行一次会议,以审议本公司向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层支付之薪酬及其他福利并向董事会

提出推荐建议。于有关期间,概无与股份计划相关需根据上市规则第17章经薪酬委员会审核或批准的重大事项。各成员

出席薪酬委员会议的个别出席记录载列如下:

薪酬委员会成员姓名

出席次数╱

会议次数

张国仁先生1/1

单家邦先生1/1

刘亮豪先生1/1

董事概无参与有关其本身薪酬之任何讨论。有关董事及五名最高薪酬人士之薪酬详情载列于本年报综合财务报表附注13。


企业管治报告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俊裕地基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秘书

胡远平先生于二零一九年四月三十日获委任为公司秘书。有关其履历资料,请参阅本年报内「董事及高级管理层履历」

一节。公司秘书协助主席管理董事会,协助管理董事会辖下各委员会,并就企业管治事宜提供专业意见。全体董事均可

获得公司秘书的服务及意见,而公司秘书亦负责确保董事会及董事委员会的实践及程序得以遵守,且符合适用规则及规

例。公司秘书促进董事会与管理层之间良好的信息交流,并负责新任董事的入职培训及董事的专业培训。于有关期间,

胡先生已遵照上市规则第3.29条之规定接受不少于15个小时的相关专业培训。

董事及核数师对综合财务报表所承担的责任

董事确认彼等有责任编制本集团有关期间之综合财务报表。董事旨在就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及前景提供清晰及易于理解的

评估。董事会并不知悉有任何重大不明朗因素,其涉及可能对本集团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问的事件或状况,董事会

因而继续采纳持续经营基准编制本集团的综合财务报表。董事会确认其有责任根据上市规则之规定对本公司的年度及中

期报告、内幕消息公告及其他财务披露事项作出平衡、清晰及可予理解之评估并呈报予监管机构。

有关外部核数师财务申报的责任载列于本年报的独立核数师报告。

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

董事会的主要职责之一乃维持一个充分的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以保障本公司股东的投资及本集团资产,并透过审

核委员会每年检讨有关系统的有效性。审核委员会向董事会报告任何重大事宜并向董事会提供推荐意见。董事会确认其

有责任检讨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因此,董事会检讨本集团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的整体有效性,以确保符合上

市规则。

于有关期间,本公司委聘一家外部独立咨询公司(「内部监控顾问」)检讨本集团若干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的有效性

(「内部监控检讨」)。内部监控顾问参照反虚假财务报告委员会下属发起人委员会的二零一三年框架(「COSO」)执行内

部监控检讨,以检讨及评估本集团于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期间内部监控系统的充足性及有效

性。COSO框架提供三大类目标,使组织能够专注于内部监控的不同方面,包括(1)营运目标;(2)报告目标;及(3)合规

目标。

  • :该等目标与实体营运的效率及效益相关,包括营运及财务绩效目标,以及保护资产免受损失。
  • :该等目标与内部及外部财务及非财务报告相关,并可能涵盖监管机构、公认准则制定者或实体政策所

规定的可靠性、及时性、透明度或其他条款。

  • :该等目标与实体须遵守的法律法规的遵循情况相关。

COSO框架使组织能够有效及高效地开发及维护监控系统,以提高实现实体目标的可能性,并适应业务及营运环境的变

化。根据COSO框架,内部监控顾问须考虑以下要素:(a)监控环境;(b)风险评估;(c)监控活动;(d)资讯与沟通;及(e)

内部监控系统的监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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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续)

以下载列内部监控检讨所执行的工作程序:

  1. 、程序及手册进行案头审阅,以识别实际操作与政策、程序以及手册之间的任何缺陷。
  1. ╱或流程走查,以证实并透彻了解端到端运作、系统、流程及控制,

并识别内部监控检讨范围内的主要风险、各自的内部监控及内部监控系统的重大设计缺陷;

  1. ,以评估该等监控措施是否有效运作;及
  1. (如适用),并进一步与集团管理层分享以进行整改。

在整个内部监控检讨过程中,内部监控顾问发现以下观察结果并提出建议:

1) 安全审核在实施验证及分包商监督方面缺乏深度

企业安全审核对关键安全领域提供广泛覆盖。为提高未来安全审核的质量及有效性,建议将审核范围扩大,以包

括:

  • ,例如员工访谈、直接观察工作实践以及评估应急演练。
  • ,涵盖其对安全及环境要求的合规性、培训出席情况及文件标准。
  • ,包括审查噪音和废物处置许可证、处置记录及相关监测报告。
  • ,例如日常检查日志、安全培训反馈和急救用品使用记录,以验证完整性及准

确性。

2) 信息技术一般控制审核执行范围不完整及深度不足

进行的信息技术一般控制(「ITGC」)审核缺乏足够的范围及深度,无法为IT控制环境的有效性提供有意义的保证。

为提高ITGC审核的整体有效性,内部监控顾问向本集团建议:

  • ,且审核应以公认的IT控制框架为指导。
  • ,根据系统及流程对业务营运的重要性确定优先次序。
  • ,以提高可靠性与可追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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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续)

3) 缺乏正式的知识产权(「IP」)及版权管理框架

尽管本集团已成功注册多个商标,但并无证据表明存在正式的IP及版权管理流程。此外,未发现管理由本集团或

为本集团开发的数字内容、技术图纸或营销材料版权的内部程序。

因此,内部监控顾问向本集团建议:

  • ,并委任一名负责人监督IP合规事宜。

除上述发现外,内部监控顾问已确认,在有关期间内未发现本集团的任何重大控制失误或弱点,或先前已报告但

仍未解决的任何失误或弱点,以及为解决此类控制失误或弱点而采取或建议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

董事会透过内部监控检讨报告及审核委员会的建议,已就有关期间本集团的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的有效性进行年度

审阅。该次审阅涵盖所有重大监控,包括财务、营运及合规监控。主要业务单位及职能部门主管须确认其负责领域于有

关期间之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的有效性。审核委员会已接获管理层对系统有效性的确认。并未识别出任何重大关注

领域,且董事会认为该等系统属有效且充足。

于年度审阅期间,审核委员会亦已考虑本公司内部审计、会计及财务报告职能,以及与ESG表现及报告相关的资源充足

性、员工资历及经验、培训计划及预算。

核数师薪酬

于有关期间,本公司核数师就其对有关期间本集团综合财务报表之申报责任而发出之声明,载于本年报之独立核数师报

告内,而已付或应付本公司核数师永拓富信的审核服务薪酬如下:

服务费

千港元

审核服务750

董事及高级人员保险

就董事须承担之责任投保的合适保险已生效,以保护本集团董事及高级人员于有关期间免受来自本集团业务的风险。

人力资源

本集团致力于通过树立文化价值观(包括(但不限于)奉公守法、严守纪律、维护道德及提倡廉正、尽心尽责、彼此信赖

及审慎而行)以促进良好的企业文化。文化价值观体现于与本集团员工的日常业务╱支援营运、培训及绩效评估相关的政

策、程序及流程中。


企业管治报告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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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关系及与股东的沟通

董事会认同与本公司全体股东保持良好沟通的重要性。本公司认为保持高透明度乃加强投资者关系的关键。

本公司已建立若干沟通渠道,包括(a)股东周年大会及股东特别大会,为本公司股东提供有效地董事会交流之平台;(b)

印刷发行以寄发予本公司股东之公司通讯(如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及通函),并可于联交所网站及本公司网站上查阅;(c)

于本公司及联交所网站定期宣布本集团之最新业务动向之公告;及(d)本公司网站提供本公司的财务资料、企业管治守则

及其他相关资料的最新信息及更新。

董事会已审查本公司的股东沟通政策的实施情况及有效性,包括股东大会所采用的步骤及多种沟通及参与的渠道,并认

为股东沟通政策已于有关期间在审查下得到妥善实施并有效运作。

股东权利

股东召开股东特别大会的方法

下列本公司股东召开股东特别大会(「股东特别大会」)的程序乃受章程细则(经不时修订)及适用法例及法规(特别是上市规

则(经不时修订)所规限:

(a) 根据章程细则第64条,于存放请求书当日持有附带权利可于本公司股东大会上投票之本公司缴足股本不少于十分

之一之任何一名或多名本公司股东(「合资格股东」),有权随时向董事会或公司秘书发出书面请求书,要求董事会

就处理请求书中指明之任何事务召开股东特别大会;及该股东特别大会须于存放请求书后两个月内举行;

(b) 由合资格股东签署的该书面请求书须列明会议目的,并存放在董事会或本公司主要营业地点(地址为香港新界荃湾

沙咀道6号嘉达环球中心9楼903–905室)的公司秘书。该请求书可能包含若干文件(如表格),均须由一名或多名请

求人签署;

(c) 请求书必须清楚列明有关合资格股东的姓名、持股量、召开股东特别大会的原因及于股东特别大会提呈处理事宜

的详情,并须由有关合资格股东签署及随附合理足够款项,用以支付本公司根据法定要求向本公司全体登记股东

发出决议案通知及传递有关本公司股东所呈交陈述书产生的开支;

(d) 请求书将由本公司的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核实,于确定请求书为合适及适当时,董事会将根据章程细则的规定

向本公司全体登记股东送达充分通知以召开股东特别大会。相反,倘请求书核实为不适当或有关本公司股东未能

缴存足够款项作为本公司上述用途的开支,则有关合资格股东将获知会此结果,而董事会不会因此召开股东特别

大会;及

(e) 倘董事会于存放请求书后21日内未召开该大会,则合资格股东可自行召开大会,合资格股东因董事会未召开大会

而产生之所有合理开支将由本公司补偿予合资格股东。


企业管治报告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俊裕地基集团有限公司

股东权利(续)

向董事会作出提问的程序

本公司股东可随时向董事会直接作出书面提问,该等提问可邮寄至本公司于香港的主要营业地点,地址为香港新界荃湾

沙咀道6号嘉达环球中心9楼903–905室,注明收件人为公司秘书。

在股东大会提出建议的程序

章程细则或开曼群岛公司法并无有关本公司股东在股东大会上提呈新决议案之条文。拟提呈新决议案之本公司股东可要

求本公司根据上段「股东召开股东特别大会的方法」所载程序召开股东大会。

章程文件的重大变动

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并未对本公司的章程文件作出任何更改。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俊裕地基集团有限公司

第1节:绪言

俊裕地基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为「本集团」)为于香港从事提供地基工程相关服务的分包商,包

括挖掘及侧向承托工程、桩帽建筑及拆卸工程、地下排水工程、土方工程及结构钢筋工程等其他服务。除此之外,本集

团亦从事向其他建筑公司出租机械。

第1.1节:董事会ESG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欣然于下文呈列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报告期间」)之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ESG报告」),以阐述及强调我们为实现可持续发展而在各个ESG相关方面作出的努力及表现。

ESG管治结构:董事会及ESG管理团队

本集团深知自己的责任,并致力于保护和提升股东的长期价值,领导和管理本集团,以实现长期回报,并对社会和环境

产生积极影响。为实现这一目标,本集团制定了多种ESG相关管理体系,以确保其治理与ESG策略增长一致,同时倡导

将ESG融入业务运营。

董事会承认其对本集团的管理责任,并集体负责确保本集团发展的可持续性。董事会负责制定本集团的ESG策略,监察

其营运的ESG表现,检讨ESG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并决定本集团的ESG政策。董事会主席负责监督本集团的策略规划和领

导,而高级管理层负责有效实施董事会制定的策略。

指定管理ESG相关事务的部门(「ESG管理团队」)负责有效实施董事会制定的策略。ESG管理团队由本集团不同部门具有

相关专业知识的核心成员组成,以有效地监督ESG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 :了解ESG议题造成的财务影响,分析ESG风险及机遇带来的财务影响,评估可持续发展措施的财

务表现并确保ESG风险已纳入财务报告中。

  • :识别并评估ESG风险,制定减轻风险策略并确保ESG风险已得到妥善监控并加以呈列。
  • :管理人员并促进积极的工作场所文化以确保本集团具有多元化、平等且包容的有效政策,以

监督劳工常规并支持雇员福祉。

ESG管理团队透过正式的通信协定促进董事会监督ESG相关事宜,并负责收集和分析ESG数据,监测和评估本集团的ESG

表现,以及编制ESG报告。ESG管理团队安排会议讨论和审查ESG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本集团的ESG相关表现、ESG

相关政策和程序,以及本集团在可持续发展方面的策略目标。ESG管理团队每年向董事会报告,并协助董事会履行其监

督职责。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俊裕地基集团有限公司

第1节:绪言(续)

第1.1节:董事会ESG声明(续)

ESG管治结构:董事会及ESG管理团队(续)

为有效监控ESG相关目标的进程,董事会与ESG管理团队合作,制定明确的定性及定量ESG指标以协助董事会评估本集团

的ESG表现。该等指标涵盖本集团营运的环境、社会及管治方面,且会定期进行监督并向董事会报告,与历史数据进行

比较并选择作为目标的基准。与此同时,董事会及ESG管理团队会持续审查并改善本集团的ESG相关常规以确定可改善

的范围。倘未达成目标,ESG管理团队将会向董事会汇报原因,进一步评估哪些措施可以实现目标及╱或应否对该等目

标作出任何调整。

有关监督指标及制定目标的详情,请参阅本ESG报告的以下章节,已概述本集团的主要营运收益业务的ESG相关键绩

效指标(「关键绩效指标」)数据及目标。

持份者参与

本集团重视持份者及其对本集团业务及ESG方面的反馈意见。为实践可持续发展,本集团与其主要持份者保持密切关系

并不断沟通。该等沟通使本集团得以准确评估其业务活动与ESG有关的潜在影响。

于制定运营策略及ESG措施时,本集团充分考虑持份者的期望及关注,并通过与持份者的相互合作,努力改善我们的表

现。本集团利用多元化的主要沟通渠道,具体如下:

持份者组别特定持份者沟通方法

投资者股东公司网站

年度财务报告

研讨会

电话会议

雇员高级管理层培训、研讨会

雇员面议

潜在雇员电话会议

独立焦点小组及面试

企业社会责任及义工活动

客户房地产发展商访谈

总承包商面议

供应商╱承包商物料供应商供应商评估

承包商日常工作审查

地盘巡查╱与承包商会谈

政府政府书面或电子信函

监管机构

透过与持份者合作,本集团致力于进一步完善其ESG措施,继续为社会创造更美好的价值。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俊裕地基集团有限公司

第1节:绪言(续)

第1.1节:董事会ESG声明(续)

重要性评估

在整个报告期间,本集团接洽各持份者,以确定董事会认为会对本集团业务及其持份者产生重大影响的议题,并对其进

行优先排序。ESG管理团队参与ESG报告的编制,协助本集团审查其运营情况,确定关键的ESG问题,并评估该等问题对

我们的业务及持份者的重要性。关键步骤包括:

  • :从各种来源(包括行业趋势及内部政策)中选择可能被合理视为对本集团及其持份者重要的ESG议题。
  • :进行调查,以1到5的等级评定每个问题对持份者、评估及决策的影响程度,以及对本集团的经

济、环境及社会影响的重要程度。根据调查得分制定重要性矩阵,设定重要性阈值(即平均分),并确定可持续发

展问题清单的优先次序。

  • :ESG管理团队审查重要性矩阵及重要性阈值。得分在平均分或以上的ESG问题被列为本集团需要考虑及解

决的重要可持续发展议题。

ESG报告将涵盖本集团在可持续发展方面的重要内容,其重要性矩阵如下:

低高

本集团于二零二四╱二五年的重要性矩阵

对经济、环境及社会的影响程度

噪音管理

能源消耗

废物管理

反贪污

劳工准则

雇员发展及

培训

供应链管理

项目

质量管理

职业健康

与安全

企业

社会责任

温室气体

排放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俊裕地基集团有限公司

第1节:绪言(续)

第1.1节:董事会ESG声明(续)

确认及批准

本ESG报告内的资料均来自本集团收集所得的官方文件、统计数据以及管理及营运资料。本ESG报告已通过本集团的内

部审阅程序,并获董事会批准。

意见回馈

我们欢迎持份者提出意见和建议。 阁下可透过以下渠道就ESG报告或我们在可持续发展方面的表现提出意见:

地址:俊裕地基集团有限公司

香港新界

荃湾沙咀道6号

嘉达环球中心9楼

903–905室

电邮:info@hcho.com.hk

电话:(852) 2593-5900

第1.2节:关于本ESG报告

报告框架

本ESG报告根据联交所主板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附录C2「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ESG报告指引」)编制,旨

在向有关各方及持份者汇报我们在ESG方面的政策、措施及表现。为确保全面的ESG报告,我们会持续关注不同的ESG议

题,并评估其与我们的ESG报告的相关性。

本集团在编制ESG报告时非常重视重要性、量化、平衡性和一致性。本集团采用ESG报告指引规定的报告原则如下:

  • :我们持续收集持份者的意见,并根据报告期间内为确定重大问题而进行的重要性评估,确定ESG报告中

应涵盖的ESG问题及报告要点,从而将确认的重大问题作为编制ESG报告的重点。董事会和ESG管理团队审查并

确认了问题的重要性。详情请参阅「重要性评估」一节。

  • :我们参照ESG报告指引中列出的原则衡量关键绩效指标,包括从各部门收集环境及社会数据、核实文件、

计算及披露数据,最后经ESG管理团队核实后将ESG报告提交董事会审查。披露了ESG报告中计算相关数据所采

用的标准和方法,以及适用的假设。关键绩效指标由解释性说明补充,以在可行的情况下建立基准。

  • :ESG报告以客观公正的方式编制,以确保所披露的信息如实反映本集团的整体环境、社会及管治表现。
  • :本ESG报告所采用的统计方法与前一报告期基本一致,并对披露范围和计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数据进行了

说明。如果有任何变化可能影响与以往报告的比较,本集团将对本ESG报告的相应内容进行评论。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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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绪言(续)

第1.2节:关于本ESG报告(续)

报告范围

本集团之营运附属公司目前正专注为香港地基相关工程提供高标准工程及令人满意的服务。其次,本集团亦向其他建筑

公司租赁机器。

本报告涵盖本集团于香港之主要业务,即于香港提供与地基工程有关的服务,其乃我们ESG管理的主要专注领域。

于提取本报告的资料、数据及内容时,会参照本集团的存档记录、统计及其他可用资料。以下详细说明我们针对不同因

素制定的ESG策略、政策及措施。

报告期间

ESG报告详细说明本集团在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内所采取的ESG活动、挑战及措施。

第2节:环境

A1.排放

本集团主要从事建筑行业之地基工程,并严格遵守香港环保法例及法规,包括第311章《空气污染管制条例》、第354章

《废物处置条例》及第400章《噪音管制条例》。本集团采取不同措施,以避免、减低及控制建筑工地对环境之影响。

在空气质量控制方面,本集团把沙子、碎屑或其他尘土飞扬的材料放存在建筑工地外,地盘内的建筑物料会被覆盖或润

湿,建筑工程亦使用不渗透的隔尘网围蔽,及工作区域在工程执行之前、期间及之后都会被润湿。运输道路采用洒水器

或水车保持潮湿,在离开工地之前,对工程车辆进行清洗,并清除任何尘埃物料。

在废物控制的环境管理方面,将开挖的材料或纯建筑及拆除惰性材料(如硬石、砂砾、土壤及混凝土碎块)在现场进行分

类,供在现场循环再用或在指定出口(如公众填料接收设施)处置。此外,纸板及纸包装(用于厂房、设备及材料)应当在

工地现场分类,由主承包商出售给回收公司。其应当在干燥条件下适当储存,并加以覆盖,以防止与其他建筑及拆除废

物交叉污染。

我们的业务性质无可避免会导致噪音污染,而我们已制定程序以规管进行撞击式打桩工程的允许时间及特定类型的设

备,并在工地周边架起隔音屏障及围板,以减少灰尘及噪音之影响。

据本集团所知,报告期间概无严重违反环境法例及规例的情况。


二零二五年
196,579.79
566.57
14,483.44
二零二五年
106,610.18
142.00
148.88
二零二五年
23,480.94
4,69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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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俊裕地基集团有限公司

第2节:环境(续)

A1.排放(续)

A1.1:废气排放

办公室并无直接排放废气。分包商进行的工程可能会产生部分空气污染物,而相关责任由分包商承担。然而,本集团仍

然致力于尽可能减少我们的业务所产生的废气。本集团已派驻相关员工至现场监督分包商的工作。

A1.2:温室气体(GHG)排放

本集团致力于维持环境质量、利用洁净能源、减少经营过程中的污染和浪费以减少甚至消除经营活动对环境造成的不利

影响及排放。多年来,本集团一直致力于环境保护,并已采取一系列措施和监测方法,以减少排放及确保其环境保护责

任得到落实。根据环境保护署(「环保署」)颁布的《空气污染管制条例》,本集团的所有机器在工业过程中使用的燃料的硫

含量不超过0.005%。

于报告期间,本集团概无使用任何液化石油气或汽油,且其营运并无产生任何有害废物。因此,其并无相关温室气体排

放须予报告。

下文呈列本集团于报告期间的温室气体排放:

来自车辆使用的温室气体排放

单位二零二四年

氮氧化物克190,420.81

硫氧化物克502.52

可吸入悬浮粒子克13,839.23

来自移动燃烧源的温室气体排放

单位:千克(二氧化碳当量)二零二四年

范围1

二氧化碳千克96,626.17

甲烷千克138.51

一氧化氮千克100.20

来自购买电力及水处理所产生的间接温室气体排放

单位二零二四年

范围2

间接温室气体排放千克(二氧化碳当量)22,925.57

间接温室气体排放密度千克(二氧化碳当量)╱办公室4,585.11


二零二五年
3,811.77
317.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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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俊裕地基集团有限公司

第2节:环境(续)

A1.排放(续)

A1.3:有害废物

因其业务性质使然,本集团并无产生大量有害废物。因此,并无记录相关数据,亦无制定相关政策。

A1.4:无害废物

于报告期间,本集团遵守《废物处置条例》。因本集团的业务性质使然,在建筑过程中会产生若干建筑废料。产生的无害

废物的主要种类包括建筑及拆卸废料。建筑废料会被弃置于堆填区或出售作循环再造之用。

下文呈列本集团于报告期间的无害废物:

单位二零二四年

无害废物处置公吨1,919.09

无害废物密度公吨╱建筑项目213.23

A1.5:减低排放量的措施

本集团一直致力在设计及施工过程中回收可再用的建筑材料。本集团已于二零二财年设定温室气体排放量及无害废物

密度减少百分之五的五年目标。为减少车辆排放,我们鼓励雇员搭乘公共交通。本集团规划时间表并安排其车辆路线,

以避免不必要的出行及╱或拥堵。为减少与商务出行有关的排放,本集团避免不必要的商务出行及鼓励雇员选择低排放

的出行方式。董事会将于期末进行全面审查,评估上述目标的实现情况。

总括而言,就本公司董事(「董事」)所深知,于报告期间在所有重大方面概无严重违反有关气体排放、温室气体排放、废

水排放及土地污染,以及产生有害及无害废物的适用当地规则及规例。

A1.6:减少废弃物及措施

本集团已制定绿色办公常规,以鼓励善用资源及推动从源头减少废弃物。本集团提倡无纸化办公-通过电子方式传输文

件及资料,以避免耗用纸张。在必须打印的情况下,应尽可能使用双面打印。本集团亦鼓励雇员循环利用纸张、胶樽及

锡罐。本集团并无制定有关减少废弃物的正式政策以规管其次承判商。尽管如此,我们亦鼓励彼等减少废弃物及重复利

用资源,以将对环境造成的影响降至最低。


二零二五年
63,462.00
12,692.40
二零二五年
1,184.54
592.27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俊裕地基集团有限公司

第2节:环境(续)

A2.资源使用

本集团已实施一系列措施以提升雇员环保意识,旨在于本集团营运过程中节省能源、充分利用资源以及回收废物。

本集团鼓励雇员使用再生纸供列印以及其他营运用途,并重新审视工作中制作电子档案的列印副本的必要性。本集团于

办公室内采用LED照明并要求雇员离开办公室区域时务必关灯。

本集团办公室内的多数电器均为节能电器。使用空调时,我们建议雇员将温度设为对环境友好的25.5摄氏度。

由于本集团之营运位于香港,故我们认为在寻求适用水源方面并无重大问题。此外,由于本集团不涉及任何生产过程,

不消耗包装材料,因此该方面被认为与本集团无关。

A2.1:能源消耗

下文呈列本集团于报告期间的直接能源消耗量:

单位二零二四年

用电量千瓦时61,961.00

用电密度千瓦时╱办公室12,392.20

A2.2:耗水

下文呈列本集团于报告期间的水消耗量:

单位二零二四年

耗水量立方米2,635.01

耗水密度立方米╱办公室878.34

A2.3:能源以及A2.4:用水使用效益计划

本集团已于二零二财年制定五年将直接能源使用及水消耗量削减5%的五年目标。本集团相信,减少能源使用可减少营

运成本,并为其持份者创造长期价值,从而令环境及本集团双获益。本集团鼓励雇员关掉闲置电器及在下班前关掉所

有不必要的照明设施、空调及电器。本集团亦于适用的情况下选择节能设备,并在接到损坏报告后立即进行维修。有关

措施的实施,提高了员工的节能意识。董事会将于期末进行全面审查,以评估上述目标的实现情况。

A2.5:包装材料

鉴于我们的业务性质,我们在营运中并不会使用包装材料。因此,此层面被视为与本集团无关。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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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节:环境(续)

A3.环境及天然资源

本集团追求环境方面的最佳实践,并专注于其运营对环境和自然资源的影响。本集团亦将环保理念融入内部管理及日常

经营活动,致力实现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本集团在日常运作中使用的主要资源为电力和柴油,详见「资源使用」一节。除此之外,本集团不会大量使用其他自然资

源。本集团的环境影响和天然资源的使用一直受到高度重视,并希望通过在其所有事务中考虑可持续发展来识别和减轻

影响。

噪音管理

本集团认识到,由于我们的业务性质,可能会产生噪音污染。因此,本集团已采取多项措施降低噪音水平,确保邻里生

活质素不会受到严重影响。每当噪音水平超过《噪音管制条例》及环境保护署发出的其他相关指引所规定的水平时,本集

团将调查潜在因素并作出相应安排。静音设备将在可用的情况下使用,并将定期维护。透过相关措施,本集团致力减低

对社区的影响。

室内空气质素

良好的室内空气质量对于在办公室工作的员工来说非常重要。本集团会定期监察工作场所的室内空气质量。本集团已采

取多项措施确保办公室的室内空气质素良好,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清洁空调系统。通过这些措施,室内空气质量得以维持。

A4.气候变化

本集团认识到识别和缓解重大气候相关事项的重要性,因此,本集团致力于管理可能影响本集团业务活动的潜在气候相

关风险。本集团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减轻包括气候相关风险在内的不同风险。董事会定期开会并与主要管理层

密切合作,以识别和评估气候相关风险,并制定管理已识别风险的策略。

A4.1:与气候有关的事宜

通过上述方法,本集团识别出以下风险对本集团业务的重大影响:

实体风险

台风、暴风雨和大雨等极端天气的频率和严重程度增加,可能会破坏本集团的运营,破坏电网和通信基础设施,并在工

作中伤害员工,导致产能减少和生产力下降,或使本集团面临与未能履约和延迟履约相关的风险。为将潜在风险及危害

减至最低,本集团在恶劣或极端天气状况下采取灵活的工作安排和预防措施。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俊裕地基集团有限公司

第2节:环境(续)

A4.气候变化(续)

A4.1:与气候有关的事宜(续)

转型风险

本集团预计将会有更严格的气候立法和法规来支持全球碳中和愿景。从上市公司的角度来看,我们承认气候相关信息披

露的要求越来越高。其中一个例子是,联交所的ESG报告指引更新发行人与气候相关的重大影响披露。更严格的环境法

律法规可能使企业面临更高的索赔和诉讼风险。由于未能满足气候变化的合规要求,企业声誉也可能下降。公司相关的

资金投入和合规成本也因此增加。为应对政策和法律风险以及声誉风险,本集团定期监测与气候相关的现有和新出现的

趋势、政策和法规,并准备在必要时提醒最高管理层,以避免成本增加、违规罚款及╱或由于延迟响应导致的声誉风险。

第3节:社会

B1.雇佣及劳工准则

雇员为本集团之宝贵资产。本集团之人力资源政策符合香港雇佣法例。该等政策涵盖本集团有关薪酬及解雇、招聘及晋

升、工作时间、休息时间及其他利益和福利。董事及本公司高级管理层会参与全体雇员的薪酬方案制定,该等方案将与

雇员之职位、工作性质、资质及经验相符。薪酬须接受年度审核并根据表现评估予以相应调整。每当本集团内出现发展

机会时,内部晋升优先于外部招聘。

本集团完全遵守有关禁止不公平歧视的法例及规例,包括香港法例第480章《性别歧视条例》、香港法例第602章《种族歧

视条例》及香港法例第487章《残疾歧视条例》。作为平等机会雇主,就有关招聘、晋升、评核、纪律、薪酬及福利事宜方

面,本集团平等对待全体雇员。本集团雇员的年龄、性别、家庭状况、性取向、身体残疾、种族及宗教不会影响其于本

集团的职位。

为防止雇用童工或非法劳工,本集团指示人力资源部特别留意该等非法行为并遵守本集团之标准招聘程序。面试员负责

核查应聘者的人员身份证明文件以确保应聘者超过法定授权工作年龄。

为防止强制劳工行为,根据《雇佣条例》第57章,给予雇员充足的休息日。

据董事所深知,本集团在报告期间并无发现任何严重违反有关防止童工及强制劳工的法律及法规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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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社会(续)

B1.雇佣及劳工准则(续)

B1.1:雇员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共有115名员工(二零二四财年:113名员工),全部来自香港,其中全职员工44名

(二零二四财年:40名员工),兼职员工1名(二零二四财年:1名员工),承包商或短期员工70名(二零二四财年:72名员

工)。在员工总数中,我们有104名男性员工(二零二四财年:104名男性员工)及11名女性员工(二零二四财年:9名女性

员工)。51至70岁的员工占大部份,共73人(二零二四财年:69名员工),31至50岁员工为36名(二零二四财年:35名员

工),30岁以下的员工为2名(二零二四财年:3名员工),70岁以上的员工为4名(二零二四财年:6名员工)。

于报告期内,本集团整体员工流失率约为47.0%(二零二四财年:26.5%)。男性和女性的员工流失率分别约为51.0%(二零

二四财年:26.9%)和9.1%(二零二四财年:22.2%)。

本集团维持高标准的商业道德并要求其雇员及分包商遵守本集团之行为准则。

于报告期间,尽本集团所知,概无违反任何雇佣相关法例及规例的案例,包括但不限于:

- 香港法例第57章《雇佣条例》;

- 香港法例第485章《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条例》;及

- 香港法例第608章《最低工资条例》。

B2.雇员健康及安全

本集团致力于为雇员及分包商提供安全及健康的工作环境。

对于每个建筑项目,我们均会进行充分的风险评估及安全规划,以确保于项目工地工作的人员安全。

具体而言,我们采取以下安全措施:

- 设入职培训计划,让新的建筑工人在各施工地点首日接受总承包商或本集团提供的入职安全培训,使他们获得有

关安全及其工地工作及╱或相关风险及危险有充分的认识;

- 赞助雇员参加有关安全及技能发展的讲座及培训会;

- 于发生工业事故后为建筑工人安排座谈会,会上让工人表达彼等对相关工地座谈会安全主题的意见;

- 提高工人在以下方面的安全意识:人工搬运、避免从高处落下及高空坠物、及避免「」滑倒及绊倒」事故,以及改善

工地清洁及整洁;及

- 制定演练计划,不时进行紧急事故演练,以保持工人的安全意识。


二零二五年
0
0%
4
711
二零二五年
受过培训的 员工百分比 (%)每名员工 平均培训时数 (小时)
1001.55
1007.66
1001.00
1008.64
1001.71
10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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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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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社会(续)

B2.雇员健康及安全(续)

尽管本集团已实施一系列安全计划以降低安全风险,但由于建筑行业的工作性质使然,建筑工地的事故无法避免。

本集团工伤统计如下:

层面2.1及2.2单位二零二四年

与工作有关的死亡人数案例0

与工作有关的死亡率百分比0%

事故案例案例6

(病假多于3日)日914

于报告期间,尽本集团所知,概无任何严重违反健康及安全法律法规的情况。

B3.培训及发展

为使雇员拥有卓越的职业生涯同时确保其工作安全,本集团为其提供充分支援及现场培训。

就进行本集团之建筑服务所需的技术及技能,以及职业健康和安全知识,本集团为雇员安排培训工作坊或课程,有关工

作坊或课程可透过内部培训进行或以赞助学费的形式,由外聘公司如其他培训机构举办。

特别地,本集团确保向雇员提供充分的安全培训。报告期间为雇员组织的安全培训总时数666小时(二零二四财年:1,757

小时)。下文呈列按性别及雇佣类别划分的雇员参与安全培训时数统计数据:

二零二四年

受过培训的

员工百分比

(%)

每名员工

平均培训时数

(小时)

按性别划分

• 女性1002.22

• 男性10016.70

按雇佣类别划分

• 高级管理层1001.00

• 中级管理层10016.00

• 初级管理层1006.80

• 合约或短期员工10017.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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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社会(续)

B4.劳工准则

本集团严格遵守香港法例《雇佣条例》及《残疾歧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新聘雇员须进行背景核查,以确保不会雇用低

于法定最低工作年龄的未成年人。所有雇员必须提供其个人身份证明文件,以证实其年龄及身份。于报告期间,并无发

现有不遵守当地与童工及强迫劳工相关法律法规的重大事件。

B5.供应链管理

为支持本集团就ESG而言向客户提供最佳服务及为本集团持份者提供价值增长的承诺,本集团之营运部门实施周密的供

应链管理。具体而言,我们设立获批准供应商及分包商名单。

本集团根据以下因素甄选供应商:

- 所提供产品的环境合规;

- 物料品质;及

- 向本集团供应货品时有关潜在利益冲突的任何背景问题。

本集团仅会从获批准供应商采购以确保所购买货品之品质。此外,经参考本集团建筑项目的品质要求,负责的项目团队

或董事就品质要求与供应商沟通。在项目工地收到货品时,管工负责检验所交付的货品以确保其符合品质要求。

就分包商而言,我们会考虑以下因素:

- 过往安全记录;

- 向客户交付的工程品质;

- 环境合规;

- 客户投诉记录;

- 劳工常规,特别是雇佣非法劳工;及

- 向本集团提供服务时有关潜在利益冲突的任何背景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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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社会(续)

B5.供应链管理(续)

负责的项目团队会定期检验分包商交付的品质及进度。本集团向分包商明确说明其于建筑工地处理安全及雇佣事宜时必

须遵守相关法律及法规。

于报告期内,本集团聘用了127家(二零二四财年:115家)香港供应商和分包商。

对客户之服务承诺

本集团成功的基石乃其与客户之间建立的信赖。因此,我们设立客户交流渠道,包括办公室热线及建筑工地代表,以处

理客户查询及投诉。本集团承诺以令客户满意的方式解决任何查询及投诉,并交付可取得的最佳建筑服务。

于报告期间,概无录得因不合规建筑工程、与客户纠纷或客户数据保护问题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B6.产品责任

实现和保持项目的高质量标准是本集团可持续发展的重中之重。我们的直接客户包括香港多个建筑项目的总承建商及分

包商。作为分包商,本集团主要通过邀请招标的方式自承包商获得项目。本集团致力与主要客户维持良好关系,以建立

良好声誉及争取未来商机。

于报告期间,本集团未发现任何重大违反与产品健康和安全、广告、标签和与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有关的隐私问题以及

补救方法,包括但不限于《商品说明条例》和《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的香港法律法规的情况,对本集团产生重大影响。于

报告期间未有收到投诉。鉴于本集团的业务性质,本集团不涉及产品销售,因此不适用产品召回程序和召回产品数量的

披露。

项目质量管理

本集团致力于以优质的施工服务满足客户的满意度,以确保客户的要求和期望得到充分理解和记录。指定人员负责按照

合同和其他要求监控项目进度和工作工艺,然后将审查本集团收到的投标中引用的所有文件。指定部门在审查后准备初

步招标书,记录项目细节、具体的合同付款条款和条件以及需要提交的信息。有关资料将提交给董事会以供其接受或拒

绝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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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社会(续)

B6.产品责任(续)

私隐保障

尽管由于我们的业务性质,本集团对客户个人资料的访问有限,但作为负责任的服务提供商,本集团已制定内部政策以

规范对机密信息的处理,同时保护客户的隐私。所有与本集团业务和客户信息相关的机密数据均受到安全保护,仅限内

部使用。我们严禁将机密信息泄露给第三方。因此,在开展我们的业务时,本集团遵守《个人资料(私隐)条例》并明确重

申保密义务。

本集团决心加强对客户隐私的保护。我们的员工接受过培训,以维护他们在工作期间可能访问的客户信息的机密性。本

集团亦标准化归档程序以保护机密资料。

知识产权

本集团已制定相关指引以规管本集团内的资讯科技管理。此外,IT部门负责为本集团在其业务运营中使用的软件、硬件和

信息获取适当的许可。从互联网上复制或者下载信息、软件及图像,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此外,本集团密切关注市场

上的侵权行为,杜绝假冒商标等侵权行为。

广告及标签

作为提供湿工程及其他湿业相关配套工程的分包商,本集团在广告及标签方面并无任何重大问题。然而,在本集团与客

户往来时,所提供的资料应完整、真实、准确、清晰,并符合所有关适当广告的相关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商品说

明条例》。

B7.反贪污

多年来,本集团概无发现在集团内发生任何疑似或实际的贿赂、勒索、欺诈及洗钱活动。本集团严格执行其内部手册中

列明的反贪污政策及采购惯例。于任何采购、合约磋商或其他业务往来中严禁接受回扣、佣金或任何形式的利益。

利益冲突管理

为防止雇员出于个人利益不作出相应措施,本集团已制定手册,当中向雇员提供概述有关利益冲突、知识产权、私隐及

资料保密、贿赂及贪污以及平等机会的指引,助其在涉及彼等职责的所有交易中运用最大真诚及诚信,且在任何情况下

不得利用职位或知识谋取个人私利。雇员必须确保彼等的个人利益与其对本集团负有的职责、义务及责任之间概不存在

利益冲突。如认为存在利益冲突,该等与关连方拥有或一直拥有个人关系的人士须尽早提供书面声明。

本集团内部手册内亦设有礼品政策,明确述明处理及接受礼品及利益的规定流程及程序。

据董事所深知,于报告期间我们并无发现任何严重违反有关贿赂、敲诈、诈骗及洗黑钱的法律及法规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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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节:社会(续)

B7.反贪污(续)

举报机制

本集团致力于尽可能达到最高水准的开放、廉洁及问责,期望并鼓励任何注意到本集团内部涉嫌不当行为或不良行为的

雇员挺身而出,揭发相关行为。因此,本集团对所有级别及业务均采取《举报政策》。投诉人可得到确切保障,即使最后

证实举报属不实时,亦不会遭到不公平解雇、危害或不当纪律处分。审核委员会负责监督及审阅《举报政策》的有效性及

根据调查结果提出进一步改进建议。

B8.社区参与

本集团通过鼓励员工参与慈善活动推动社区参与。本集团深知回馈社会的重要性,因此尽可能协助员工参与各种慈善活

动,这体现了本集团致力于在其运营的社区内培养积极影响的承诺。此举彰显本集团对社会责任的执著追求,以及通过

持续参与慈善活动支持及提升当地社区的积极努力。

第4节:未来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方针

本集团未来将:

  • ,以保护我们的员工及业务营运所在地附近的社区;及
  • ,进一步展现我们对社区的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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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内容索引表

强制披露规定章节

管治架构第1.1节:董事会ESG声明

汇报原则第1.2节:关于本报告

汇报范围第1.2节:关于本报告

主要范畴、层面、

一般披露及关键绩效指标描述章节

A.环境

层面A1:排放物

一般披露有关废气及温室气体排放、向水及土地的排污、

有害及无害废物的产生等的:

a) 政策;及

b) 遵守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相关法律及规

的资料

第2节:环境-A1.排放

关键绩效指标A1.1排放物种类及相关排放数据第2节:环境-A1.排放-A1.1:废

气排放

关键绩效指标A1.2直接(范围1)及能源间接(范围2)温室气体排放

量(以吨计算)及(如适用)密度(如以每产量单

位、每项设施计算)

第2节:环境-A1.排放-A1.1:废

气排放

关键绩效指标A1.3所产生有害废弃物总量(以吨计算)及(如适用)密

度(如以每产量单位、每项设施计算)

第2节:环境-A1.排放-A1.3:有

害废物

关键绩效指标A1.4所产生无害废弃物总量(以吨计算)及(如适用)密

度(如以每产量单位、每项设施计算)

第2节:环境-A1.排放-A1.4:无

害废物

关键绩效指标A1.5描述所订立的排放量目标及为达到该等目标所采

取的步骤

第2节:环境-A1.排放-A1.5:减

低排放量的措施

关键绩效指标A1.6描述处理有害及无害废弃物的方法,及描述所订

立的减废目标及为达到该等目标所采取的步骤

第2节:环境-A1.排放-A1.6:减

少废弃物及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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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范畴、层面、

一般披露及关键绩效指标描述章节

层面A2:资源使用

一般披露有效使用资源(包括能源、水及其他原材料)的政

第2节:环境-A2.资源使用

关键绩效指标A2.1按类型划分的直接及╱或间接能源(如电、气或

油)消耗总量(以千个千瓦时计算)及密度(如以每

产量单位、每项设施计算)

第2节:环境-A2.资源使用-

A2.1:能源消耗

关键绩效指标A2.2耗水总量及密度(如以每产量单位、每项设施计

算)

第2节:环境-A2.资源使用-

A2.2:耗水

关键绩效指标A2.3描述所订立的能源使用效益目标及为达到该等目

标所采取的步骤

第2节:环境-A2.资源使用-

A2.3:能源使用效益计划

关键绩效指标A2.4描述求取适用水源上可有任何问题,以及所订立

的用水效益目标及为达到该等目标所采取的步骤

第2节:环境-A2.资源使用-

A2.3:用水使用效益计划

关键绩效指标A2.5制成品所用包装材料的总量(以吨计算),及(如

适用)每生产单位占量

第2节:环境-A2.资源使用-

A2.5:包装材料

层面A3:环境及天然资源

一般披露减低发行人对环境及天然资源造成重大影响的政

第2节:环境-A2.资源使用-A3:

环境及天然资源

关键绩效指标A3.1描述业务活动对环境及天然资源的重大影响及已

采取管理有关影响的行动

第2节:环境-A2.资源使用-A3:

环境及天然资源

层面A4:气候变化

一般披露识别及应对已经及可能会对发行人产生影响的重

大气候相关事宜的政策

第2节:环境-A2.资源使用-A4:

气候变化

关键绩效指标A4.1描述已经及可能会对发行人产生影响的重大气候

相关事宜,及应对行动

第2节:环境-A2.资源使用-

A4.1:与气候有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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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范畴、层面、

一般披露及关键绩效指标描述章节

B.社会

层面B1:雇佣

一般披露有关薪酬及解雇、招聘及晋升、工作时数、假

期、平等机会、多元化、反歧视以及其他待遇及

福利的:

a) 政策;及

b) 遵守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相关法律及规

的资料

第3节:社会-B1.雇佣及劳工准则

关键绩效指标B1.1按性别、雇佣类别(如全职或兼职)、年龄组别及

地区划分的雇员总数

第3节:社会-B1.雇佣及劳工准

则-B1.1:雇员

关键绩效指标B1.2按性别、年龄组别及地区划分的雇员流失率第3节:社会-B1.雇佣及劳工准

则-B1.1:雇员

层面B2:健康与安全

一般披露有关提供安全工作环境及保障雇员免受职业性危

害的:

a) 政策;及

b) 遵守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相关法律及规

的资料

第3节:社会-B2.雇员健康及安全

关键绩效指标B2.1过去三年(包括报告年度)每年因工亡故的人数及

比率

第3节:社会-B2.雇员健康及安全

关键绩效指标B2.2因工伤损失工作日数第3节:社会-B2.雇员健康及安全

关键绩效指标B2.3描述所采纳的职业健康与安全措施,以及相关执

行及监察方法

第3节:社会-B2.雇员健康及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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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范畴、层面、

一般披露及关键绩效指标描述章节

层面B3:发展及培训

一般披露有关提升雇员履行工作职责的知识及技能的政

策。描述培训活动

第3节:社会-B3.培训及发展

关键绩效指标B3.1按性别及雇员类别(如高级管理层、中级管理层

等)划分的受训雇员百分比

第3节:社会-B3.培训及发展

关键绩效指标B3.2按性别及雇员类别划分,每名雇员完成受训的平

均时数

第3节:社会-B3.培训及发展

层面B4:劳工准则

一般披露有关防止童工及强制劳工的:

a) 政策;及

b) 遵守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相关法律及规

的资料

第3节:社会-B4.劳工准则

关键绩效指标B4.1描述检讨招聘惯例的措施以避免童工及强制劳工第3节:社会-B4.劳工准则

关键绩效指标B4.2描述在发现违规情况时消除有关情况所采取的步

第3节:社会-B4.劳工准则

层面B5:供应链管理

一般披露管理供应链的环境及社会风险政策第3节:社会-B5.供应链管理

关键绩效指标B5.1按地区划分的供应商数目第3节:社会-B5.供应链管理

关键绩效指标B5.2描述有关聘用供应商的惯例,向其执行有关惯例

的供应商数目,以及相关执行及监察方法

第3节:社会-B5.供应链管理

关键绩效指标B5.3描述有关识别供应链每个环节的环境及社会风险

的惯例,以及相关执行及监察方法

第3节:社会-B5.供应链管理

关键绩效指标B5.4描述在拣选供应商时促使多用环保产品及服务的

惯例,以及相关执行及监察方法

第3节:社会-B5.供应链管理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内容索引表(续)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俊裕地基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范畴、层面、

一般披露及关键绩效指标描述章节

层面B6:产品责任

一般披露有关所提供产品和服务的健康与安全、广告、标

签及私隐事宜以及补救方法的:

a) 政策;及

b) 遵守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相关法律及规

的资料

第3节:社会-B6.产品责任

关键绩效指标B6.1已售或已运送产品总数中因安全及健康理由而须

回收的百分比

第3节:社会-B6.产品责任

关键绩效指标B6.2接获关于产品及服务的投诉数目以及应对方法第3节:社会-B6.产品责任

关键绩效指标B6.3描述与维护及保障知识产权有关的惯例第3节:社会-B6.产品责任

关键绩效指标B6.4描述质量检定过程及产品回收程序第3节:社会-B6.产品责任

关键绩效指标B6.5描述消费者资料保护及私隐政策,以及相关执行

及监察方法

第3节:社会-B6.产品责任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内容索引表(续)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俊裕地基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范畴、层面、

一般披露及关键绩效指标描述章节

层面B7:反贪污

一般披露有关防止贿赂、勒索、欺诈及洗黑钱的:

a) 政策;及

b) 遵守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相关法律及规

的资料

第3节:社会-B7.反贪污

关键绩效指标B7.1于报告期间对发行人或其雇员提出并已审结的贪

污诉讼案件的数目及诉讼结果

第3节:社会-B7.反贪污

关键绩效指标B7.2描述防范措施及举报程序,以及相关执行及监察

方法

第3节:社会-B7.反贪污

关键绩效指标B7.3描述向董事及员工提供的反贪污培训第3节:社会-B7.反贪污

层面B8:社区投资

一般披露有关以社区参与来了解营运所在社区需要和确保

其业务活动会考虑社区利益的政策

第3节:社会-B8.社区参与

关键绩效指标B8.1专注贡献范畴(如教育、环境事宜、劳工需求、

健康、文化、体育)

第3节:社会-B8.社区参与

关键绩效指标B8.2在专注范畴所动用资源(如金钱或时间)第3节:社会-B8.社区参与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内容索引表(续)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俊裕地基集团有限公司

独立核数师报告

致俊裕地基集团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意见

吾等已审核载列于第63至119页俊裕地基集团有限公司(「贵公司」)及其附属公司(「贵集团」)的综合财务报表,其包括于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的综合财务状况表及截至该日止年度的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综合权益变动表和综合现

金流量表,以及综合财务报表附注,包括主要会计政策资料及其他解释资料。

吾等认为,该等综合财务报表已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财务报告准

则》」)真实而公允地反映 贵集团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的综合财务状况及其截至该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表现及综合

现金流量,并已遵照香港《公司条例》的披露规定妥为编制。

意见的基础

吾等已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审计准则》(「《香港审计准则》」)进行审计。吾等在该等准则下的责任已在本报

告「核数师就审计综合财务报表承担的责任」一节中作进一步阐述。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的《专业会计师道德守则》(「守

则」),吾等独立于 贵集团,并已根据该守则履行其他道德责任。吾等相信,吾等获得的审计凭证能充足及适当地为吾

等的审计意见提供基础。

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根据吾等的专业判断,认为对本期综合财务报表的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该等事项于吾等审计整体综合

财务报表及出具意见时进行处理。吾等不会对该等事项提供独立意见。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俊裕地基集团有限公司

独立核数师报告

关键审计事项(续)

建筑合约之会计处理

关键审计事项吾等的审计如何处理关键审计事项

如综合财务报表附注6及17所述,截至二零二五年

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贵集团确认建筑合约收益约

240,775,000港元,及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贵集

团录得合约资产(扣除预期信贷亏损拨备)约93,243,000港

元。

贵集团之建筑合约收益乃按输出法确认,当中参考与合约

项下迄今转移至客户的服务相对于承诺余下服务的价值的

直接计量。迄今转移至客户的服务价值乃根据进度证书计

量(参考客户或其代理认证的建筑工程)。当建筑合约的结

果不能可靠估计,合约收益仅在所产生合约成本很可能收

回的情况下确认。

该等交易需要管理层对合约收益及任何变更工程作出估计

及判断,可能对建筑合约及对应的已取得溢利产生影响。

吾等因建筑合约之结余对综合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以及

涉及重大管理判断及估计而将其会计处理识别为关键审计

事项。

吾等就有关建筑合约会计处理之审计程序包括(其中包括)

以下各项:

  • ,抽样比较已确认的合

约收益,评估已完工但尚未核证的工程所产生的收

益,并抽样评估已确认金额的适当性;及

• 抽样测试报告期间内与分包商签订的合约协议等相

关证明文件。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俊裕地基集团有限公司

独立核数师报告

关键审计事项(续)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预期信贷亏损(「预期信贷亏损」)拨备以及合约资产的估计

关键审计事项吾等的审计如何处理关键审计事项

如综合财务报表附注16及17.1所述,于二零二五年三

月三十一日, 贵集团的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及合约资

产(扣除预期信贷亏损拨备)分别约为96,934,000港元及

93,243,000港元。

管理层对建筑项目的状况进行定期审查,并对重大客户进

行单独信贷评估。该等评估著重于客户的结算历史记录及

当前及未来的付款能力,并考虑特定于客户及有关当前及

未来客户营运的经济环境的信息。

于不受限于个人评估或已单独评估为未受损的贸易及其他

应收款项及合约资产而言,管理层会考虑客户性质、账龄

分析、该类客户的历史坏账减值等,共同评估预期信贷亏

损。透过按共同信贷风险特征及收回可能性的共同评估,

对剩余的贸易应收款项进行分类,以估计预期信贷亏损。

调整历史亏损率,以反映当前及将来影响客户结清应收款

项的能力的信息。

吾等因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预期信贷亏损拨备及合约资产

的结余对综合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以及预期信贷亏损评

估涉及重大管理判断及估计而识别其为关键审计事项。

吾等就有关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预期信贷亏损拨备的估计

及合约资产之审计程序包括(其中包括)以下各项:

• 了解本集团就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以及合约资产进

行减值评估的程序;及

  • ,包括抽样测

试数据输入的准确性,评估管理层对信贷亏损拨备

估计的合理性,及评估亏损率是否已根据前瞻性资

料作出适当调整。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俊裕地基集团有限公司

独立核数师报告

其他资料

贵公司董事须对其他资料负责。其他资料包括载于年报内的所有资料,但不包括综合财务报表及吾等的核数师报告。

吾等对综合财务报表的意见并不涵盖其他资料,吾等亦不对该等其他资料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吾等对综合财务报表的审计,吾等的责任是阅读其他资料,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资料与综合财务报表或吾等在审

计过程中所了解的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符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误陈述的情况。基于吾等已执行的工作,倘吾等认为其他

资料存在重大错误陈述,吾等需要报告该等事实。就此,吾等并无任何事项须报告。

贵公司董事及审核委员会就综合财务报表须承担的责任

贵公司董事须负责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及香港《公司条例》的披露规定编制真实而公允的综合

财务报表,并对 贵公司董事认为使综合财务报表的编制不存在由于欺诈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误陈述所需的内部监

控负责。

在编制综合财务报表时, 贵公司董事负责评估 贵集团持续经营的能力,并在适用情况下披露与持续经营有关的事项,

以及使用持续经营为会计基础,除非 贵公司董事有意将 贵集团清盘或停止经营,或别无其他实际的替代方案。

审核委员会负责监督 贵集团的财务报告过程。

核数师就审计综合财务报表承担的责任

吾等的目标是对综合财务报表整体是否存在由于欺诈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误陈述取得合理保证,并出具包括吾等意见

的核数师报告。根据协定委聘条款吾等的报告仅向 阁下(作为整体)作出,除此之外本报告别无其他目的。吾等不会就

本报告的内容向任何其他人士负上或承担任何责任。合理保证为高水准的保证,但不能保证按照《香港审计准则》进行的

审计总能发现重大错误陈述。错误陈述可以由欺诈或错误引起,如果合理预期它们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综合财务报

表使用者依赖综合财务报表所作出的经济决定,则有关的错误陈述可被视作重大。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俊裕地基集团有限公司

独立核数师报告

核数师就审计综合财务报表承担的责任(续)

作为根据《香港审计准则》进行审计的一部分,吾等在审计过程中运用专业判断及保持专业怀疑态度。吾等亦:

  • ,设计及执行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

险,以及获取充足和适当的审计凭证,作为吾等意见的基础。由于欺诈可能涉及串谋、伪造、蓄意遗漏、虚假陈

述,或凌驾于内部监控之上,因此未能发现由于欺诈而导致的重大错误陈述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而导致

的重大错误陈述的风险;

  • ,以设计适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 贵集团内部监控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 。根据所获取的审计凭证,确定是否存在与事项或情

况有关的重大不确定因素,从而可能导致对 贵集团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倘吾等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

因素,则有必要在核数师报告中提请使用者注意综合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假若有关的披露不足,则吾等应当

发表非无保留意见。吾等的结论是基于截至核数师报告日期止所取得的审计凭证。然而,未来事项或情况可能导

致 贵集团不能持续经营;

  • 、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以及综合财务报表是否中肯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 ,以就集团内实体或业务单位的财务资料获取充足和适当的审计凭证,作为对集团财务报表

形成意见的基础。吾等负责指导、监督及审阅就集团审计目的而执行的审计工作。吾等为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吾等就(其中包括)审计的计划范围、时间安排及重大审计发现(包括吾等在审计中识别出内部监控的任何重大缺陷)与审

核委员会沟通。

吾等亦向审核委员会提交声明,说明吾等已符合有关独立性的相关专业道德要求,并与彼等沟通有可能合理地被认为会

影响吾等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在适用情况下为消除威胁而采取的行动或所应用的防范措施。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俊裕地基集团有限公司

独立核数师报告

核数师就审计综合财务报表承担的责任(续)

从与审核委员会沟通的事项中,吾等确定对本期综合财务报表的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除非法

律法规不允许公开披露该等事项,或在极端罕见的情况下,吾等认为披露该等事项所造成的负面后果将可能超过公众知

悉事项的利益而不应在报告中披露,否则吾等会在核数师报告中描述该等事项。

出具本独立核数师报告的审计项目合伙人是周嘉莉女士。

永拓富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执业会计师

周嘉莉

执业证书编号:P07809

香港,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240,775
(232,291)
8,484
12,975
(19,361)
259
(1,581)
776
277
1,053
港仙
0.09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俊裕地基集团有限公司

二零二四年

附注千港元

收益6199,344

建筑合约成本(194,775)

毛利4,569

其他收入、收益及亏损,净额715,549

行政开支(21,456)

预期信贷亏损模式下减值亏损回拨,净额93,067

融资成本8(1,486)

除所得税前溢利9243

所得税抵免102,179

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年内溢利及全面收入总额2,422

港仙

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每股盈利12

基本及摊薄0.20

随附注构成该等综合财务报表的一部分。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21,864
3,353
440
25,657
96,494
93,243
5,749
195,486
1,976
82,707
33,834
3,033
6,369
127,919
67,567
93,224
392
817
2,877
4,086
89,138
12,000
77,138
89,138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俊裕地基集团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状况表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二零二四年

附注千港元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1424,390

使用权资产155,177

按金及预付款项16–

29,567

流动资产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16104,098

合约资产17.186,54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183,869

194,516

流动负债

银行透支18–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1981,702

应付一名董事款项209,623

租赁负债213,250

合约负债17.26,870

101,445

流动资产净值93,071

总资产减流动负债122,638

非流动负债

应付一名董事款项2029,483

租赁负债211,916

长期服务金责任–

递延税项负债223,154

34,553

资产净值88,085

资本及储备

股本2312,000

储备76,085

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权益88,085

第64至119页所载之综合财务报表已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获董事会批准及授权公布。

董事董事

陈绍昌单家邦

随附注构成该等综合财务报表的一部分。


12,00077,6253014,065(5,906)88,085
1,0531,053
12,00077,6253014,065(4,853)89,138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俊裕地基集团有限公司

综合权益变动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股本股份溢价资本储备其他储备累计亏损总权益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下文附注(i))(下文附注(i))(下文附注(i))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12,00077,6253014,065(8,328)85,663

本年度溢利及全面收入总额–2,4222,422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及

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

本年度溢利及全面收入总额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 ,138,000港元(二零二四年:76,085,000港元)。

附注:

(i) 股份溢价

股份溢价指本公司股份的面值与自发行本公司股份收取的所得款项净额之差额。

(i) 资本储备

资本储备指本集团旗下附属公司于二零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一七年三月三十一日因本公司股份于联交所上市而进行之重组而产生之缴足资

本总额。

(i) 其他储备

截至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其他储备指本公司一名董事于初始确认时授予的贷款本金与公允值之差额约4,065,000港元,已计入权益中

被视作来自一名股东的注资,详情载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20。

随附注构成该等综合财务报表的一部分。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776
5,207
4,040
61
(259)
817
1,581
12,223
7,871
(7,032)
2,590
(501)
15,151
(4,637)
200
(4,437)
(3,957)
(227)
4,797
(11,423)
(10,810)
(96)
3,869
3,773
5,749
(1,976)
3,773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俊裕地基集团有限公司

综合现金流量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经营活动之现金流量

除所得税前溢利243

就以下各项作出调整:

物业、厂房及设备之折旧5,479

使用权资产折旧2,863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之亏损(收益)(303)

预期信贷亏损模式下减值亏损回拨,净额(3,067)

长期服务金拨备–

融资成本1,486

营运资金变动前之经营溢利6,701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减少(增加)(29,896)

合约资产(减少)增加11,061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增加2,887

合约负债(减少)增加4,979

经营活动所得(所用)之现金净额(4,268)

投资活动之现金流量

购买物业、厂房及设备(4,626)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之所得款项1,135

投资活动所用之现金净额(3,491)

融资活动之现金流量

已付租赁租金之资本部分(2,893)

已付租赁租金之利息部分(128)

来自一名董事的垫款12,233

偿还董事款项(14,805)

融资活动所用之现金净额(5,59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减少净额(13,352)

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17,221

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3,869

银行结余3,869

银行透支–

3,869

随附注构成该等综合财务报表的一部分。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俊裕地基集团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一般资料

俊裕地基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一家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公众有限公司,其股份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上市。本公司注册办事处及主要营业地点之地址,均披露于年报公司资料一节。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公司之直接及最终控股公司为Oriental Castle Group Limited(「Oriental

Castle」),该公司于英属维尔京群岛(「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成立,并由陈绍昌先生(「陈先生」)及朱惠玲女士

(「朱女士」)拥有。陈先生、朱女士及Oriental Castle统称本公司「控股东」。

本公司为投资控股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主要以分包商的身份于香港从事提供地基工程相

关服务。

综合财务报表以港元(「港元」)呈报,港元亦为本公司之功能货币。

  1.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及其他会计政策变动

于本年度强制生效之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于本年度,本集团已于编制综合财务报表时首次应用以下由香港会计师公会(「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经修订香

港财务报告准则,该等新订准则及修订于本集团自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开始的年度期间强制生效: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修订本)售后租回之租赁负债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修订本)将负债分类为流动或非流动以及香港诠释第5号(二零二零

年)之相关修订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修订本)附带契诺之非流动负债

香港会计准则第7号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

(修订本)

供应商融资安排

于本年度应用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对本集团于本年度及以往年度之财务状况及业绩及╱或该等综合财务报表

所载之披露并无重大影响。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俊裕地基集团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及其他会计政策变动(续)

已颁布但尚未生效的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本集团并无提早应用以下已颁布但尚未生效的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第7号(修订本)

金融工具分类及计量的修订3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香港会计准则

第28号(修订本)

投资者与其联营公司或合营公司之间资产出售或投入1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的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的年度改进-第11卷3

香港会计准则第21号(修订本)缺乏可兑换性2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8号财务报表之呈报及披露4

于待定日期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于二零二五年一月一日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于二零二六年一月一日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于二零二七年一月一日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除下述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外,预期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的修订在未来将不会对本集团综合财务报

表产生重大影响。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8号「财务报表之呈列及披露」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8号「财务报表之呈列及披露」(「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8号」)载列对财务报表中之呈列及披

露要求,将取代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财务报表之呈列」(「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本新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

则,于延续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众多要求同时,引入于损益表中呈列指定类别及定义小计的新要求;于财务报表附

注中提供管理层定义的表现计量之披露,并改善财务报表中将予披露之合并及分类资料。此外,香港会计准则第

1号之部份段落已移至香港会计准则第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错误」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现金流量

表」(「香港会计准则第7号」)。对香港会计准则第7号及香港会计准则第33号「每股盈利」亦作出细微修订。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8号及其他准则之修订本将于二零二七年一月一日或之后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并允许提早

应用。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8号预计会影响损益表之呈列以及未来综合财务报表之披露,但预期不会对本集

团之综合财务状况及表现产生重大影响。本集团正在评估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8号对本集团未来综合财务报表之

详细影响。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俊裕地基集团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3. 综合财务报表的编制基准及重大会计政策资料

3.1 综合财务报表的编制基准

综合财务报表乃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编制。就编制综合财务报表的目的而言,倘

可合理预期该等资料会影响主要使用者的决策,则有关资料被视为重大。此外,综合财务报表包括根据香

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及香港公司条例要求之适用披露。

于批准综合财务报表时,本公司董事已合理预期本集团有足够资源于可见将来继续营运。因此,于编制综

合财务报表时,彼等继续采用持续经营会计基础。

于各报告期末,综合财务报表乃按历史成本编制。历史成本一般以交换货品及服务时所给予代价的公允值

为基准。

公允值为于计量日期市场参与者于有序交易中出售资产将收取或转让负债将支付的价格,不论该价格是否

可直接观察或使用其他估值方法估计。于估计资产或负债的公允值时,本集团会考虑市场参与者于计量日

期对资产或负债定价时所考虑资产或负债的特点。于该等综合财务报表作计量及╱或披露用途的公允值乃

按此基准厘定,惟属于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租赁范畴内的租赁交易的范畴内的以股份为基础付款交易

及与公允值有部分相似但并非公允值的计量(例如香港会计准则第36号资产减值内的使用价值)除外。

此外,就财务报告而言,根据公允值计量的输入数据的可观察程度及该输入数据对整体公允值计量的重要

性,公允值计量分为第一、第二或第三层,叙述如下:

  • (未经调整);
  • (不包括第一层的报价);及

编制符合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综合财务报表时须作出若干关键会计估算。同时,在应用本集团会计政策之

过程中,需要管理层行使其判断。涉及须作出更多判断或更复杂之范畴,或对综合财务报表而言属重大之

假设及估计之范畴于下文附注4中披露。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俊裕地基集团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3.2 重大会计政策资料

综合基准

综合财务报表包括本公司以及由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所控制实体的财务报表。若本公司符合以下各项时,

则拥有控制权:

  • ;及

倘有事实及情况显示上述三项控制因素其中一项或以上出现变化,本集团须重新评估其是否对投资对象拥

有控制权。

本集团于取得附属公司的控制权时开始将附属公司综合入账,并于失去附属公司的控制权时终止综合入

账。具体而言,年内收购或出售附属公司的收入及开支自本集团取得附属公司控制权之日起直至本集团终

止控制该附属公司之日止于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内入账。

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各项目归属于本公司拥有人及非控股权益。附属公司之全面收入总额归属于本公司拥

有人及非控股权益,即使此举会导致非控股权益出现亏绌结余亦然。

必要时会调整附属公司财务报表以使其会计政策与本集团的会计政策一致。

与本集团成员公司间的交易有关的所有集团内公司间资产、负债、权益、收入、开支及现金流量均于综合

账目时悉数对销。

收益确认

收益主要源自于香港提供地基工程相关服务。

为厘定是否确认收益,本集团使用以下五个步骤:

  • :识别与客户订立的合约
  • :识别履约责任
  • :厘定交易价
  • :将交易价分配至履约责任
  • :当╱随著履约责任履行时确认收益

于各情况下,合约总交易价乃按彼等相对独立之售价基准分配予各项履约责任。合约之交易价不包括代表

第三方收取之任何金额。

当(或随著)本集团将承诺货品或服务转让予客户而履行履约责任时,收益于某一时间点或随时间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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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3.2 重大会计政策资料(续)

收益确认(续)

合约资产

合约资产在本集团有权无条件获取合约所载支付条款下的代价前确认收益时确认。合约资产按下文所述本

公司会计进行预期信贷亏损(「预期信贷亏损」)评估,并在收取代价的权利成为无条件时重新分类至应收款

项。

合约负债

合约负债于本集团确认相关收益前客户支付代价时确认。如本集团有无条件权利在本集团确认相关收益前

收取代价,则合约负债亦会获确认。在相关情况下,相应收款项亦会获确认。

就与客户的单一合约而言,将呈列合约资产净值或合约负债净额。就多份合约而言,不相关合约的合约资

产及合约负债不按净值基准呈列。

随时间确认收益:计量完成履约责任的进度

产出法

完满达成履约责任的进度根据产出法计量,根据迄今为止已转移至客户的服务价值占合约项下所承诺其余

货品或服务的比例直接计量确认收益,其最能反映本集团在转移服务控制权的履约情况。

本公司的建筑合约收益按产出法确认。于厘定课程及计划的履约义务完成进度时采用产出法,即按直接计

量迄今已转移至客户的服务价值占合约承诺提供的余下服务之比例确认收益,其最能反映本集团在转移服

务控制权的履约情况。

有关本集团与客户合约收益相关的会计政策的进一步资料载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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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3.2 重大会计政策资料(续)

租赁

本集团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租赁项下定义于合约开始时评估合约是否属于租赁或包含租赁。该合

约将不会重新评估,除非合约之条款及条件其后变动。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将代价分配至合约组成部分

就包含租赁组成部分以及一项或多项额外租赁或非租赁组成部分之合约而言,本集团根据租赁组成部分之

相对独立价格及非租赁组成部分之独立价格总和将合约代价分配至各租赁组成部分。

非租赁组成部分与租赁组成部分开,并采用其他适用准则入账。

短期租赁及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租期自开始日期起计为12个月或以内且并无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本集团应用为短期租赁确认豁

免。本集团亦对低价值资产(如平板电脑及个人电脑、小型办公家具以及电话)应用确认豁免。短期租赁及

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按直线法或按其他系统性基准于租期内确认为开支。

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之成本包括:

  • ,扣除任何已收租赁奖励金额;
  • ;及
  • 、复原相关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相关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及条件所规定

状态预计将招致之成本。

使用权资产按成本减任何累计折旧及减值亏损计量,并就租赁负债之任何重新计量作出调整。

就本集团于租期结束时合理确定获取相关租赁资产所有权的使用权资产而言,有关使用权资产自开始日期

起至使用年期结束期间计提折旧。在其他情况下,使用权资产按直线法于其估计使用年期及租期(以较短者

为准)内计提折旧。

本集团于综合财务状况表内将使用权资产呈列为单独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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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3.2 重大会计政策资料(续)

租赁(续)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续)

可退还租赁按金

已付可退还租赁按金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入账并初始按公允

值计量。于初始确认时对公允值作出之调整被视为额外租赁付款,并列入使用权资产之成本。

租赁负债

于租赁开始日期,本集团按该日尚未支付之租赁付款现值确认及计量租赁负债。于计算租赁付款之现值

时,如无法轻易确定租赁内含之利率,本集团使用租赁开始日期之递增借贷利率。

租赁付款包括:

  • (包括实质上固定的付款),扣除任何应收租赁奖励;
  • (于开始日期使用该指数或比率作初步计量);
  • (倘可合理确定本集团将行使该项选择权);及
  • (倘租期反映本集团行使终止选择权)。

于开始日期后,租赁负债按累计利息及租赁付款作出调整。

于出现下列情况时,本集团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及对相关使用权资产作出相应调整):

  • ,在此等情况下,通过使用重新评估日期的经修订贴现

率贴现经修订租赁付款重新计量相关的租赁负债。

  • ,在此等情况下,通过使用初始贴现率贴

现经修订租赁付款重新计量相关租赁负债。

  • ,而租赁修改不作为单独的租赁入账(「租赁修改」的会计政策见下文)。

本集团于呈报期间并未作出任何该等调整。

本集团于综合财务状况表内将租赁负债呈列为单独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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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3.2 重大会计政策资料(续)

租赁(续)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

租赁之分类及计量

本集团为出租人的租赁分类为融资或经营租赁。倘租赁的条款将所有权的绝大部分风险及回报转移至承租

人,合约分类为融资租赁。所有其他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

来自经营租赁之租金收入于相关租赁之年期内按直线基准于损益中确认。磋商及安排经营租赁引致之初始

直接成本均加入租赁资产之账面值,而有关成本于租期内按直线基准确认为开支。

可退还租赁按金

已收可退还租赁按金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入账及以公允值初始计量。于初始确认时对公允值的调整

被视为来自承租人的额外租赁付款。

外币换算

编制各个别集团实体之财务报表时,以该实体功能货币以外货币(外币)所进行交易按交易当日之当前汇率

确认。于报告期末,以外币计值之货币项目按当日之当前汇率重新换算。按公允值以外币计值之非货币项

目则按厘定公允值当日之当前汇率重新换算。以外币历史成本计量之非货币项目不会重新换算。

因结算货币项目及重新换算货币项目而产生之汇兑差额乃于产生期间于损益中确认。

就综合财务报表呈列而言,本集团业务当中资产及负债乃按于各报告期末之现行汇率换算为本集团呈列货

币(即港元),收入及开支项目按该期间之平均汇率换算,惟于该期间之汇率大幅波动时,则使用各项交易

日期之现行汇率换算。产生之汇兑差额(如有)于其他全面收益确认,并于权益下以换算储备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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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续)

3.2 重大会计政策资料(续)

雇员福利

退休福利成本

国家管理退休福利计划及强制性公积金计划之供款于雇员提供使其有权享有供款之服务时确认为开支。

离职福利

离职福利负债于实体不再可撤回离职福利要约及实体确认任何相关重组成本时(以较早者为准)确认。

短期及其他长期雇员福利

短期雇员福利乃于雇员提供服务时预期支付的福利的未折现金额确认。所有短期雇员福利乃确认为开支,

除非另一香港财务报告准则规定或准许于资产成本当中予以加入。

雇员就工资及薪金、年假及病假累计方面的福利会在扣除任何已支付的金额后确认负债。

就其他长期雇员福利确认的负债乃按本集团就雇员截至报告日期止所提供的服务而预期作出的估计未来现

金流出的现值计量。因服务成本、利息及重新计量而导致的负债账面值的任何变动乃于损益确认,除非另

一香港财务报告准则规定或准许在资产成本当中予以加入。

税项

所得税支出指即期及递延所得税开支之总和。

即期应付税项乃按本年度应课税溢利计算。应课税溢利因其他年度之应课税收入或可扣税支出或毋须课税

或不可扣税之项目而与税前溢利╱(亏损)不同。本集团之即期税项负债乃采用于报告期末已制定或实质制

定之税率计算。

递延税项乃就综合财务报表内资产及负债账面值与用于计算应课税溢利之相应税基两者之暂时差额确认。

递延税项负债一般就所有应课税暂时差额确认,而递延税项资产一般于可能出现应课税溢利抵销有关可动

用可扣税暂时差额时确认。若暂时差额因于一项既不影响应课税溢利亦不影响会计溢利且交易时并无产生

同等应课税及可扣税暂时差额之交易中首次确认(业务合并除外)资产及负债而引致,则不会确认该等递延

税项资产及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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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续)

3.2 重大会计政策资料(续)

税项(续)

递延税项负债按与于附属公司及联营公司投资、以及于合营企业的权益相关的应课税暂时差额确认,惟倘

本集团可控制暂时差额拨回且暂时差额可能不会于可见将来拨回的情况除外。与该等投资及权益相关的可

扣减暂时差额产生的递延税项资产仅于可能有充足应课税溢利以使用暂时差额利益且该等暂时差额预计在

可见将来拨回的情况下方予确认。

递延税项资产之账面值于各报告期间末作出检讨,并在不大可能再有足够应课税溢利收回全部或部分资产

时减少。

递延税项资产及负债乃按预期于负债偿还或资产变现期间按于报告期间末已实施或大致上已实施之适用税

率(及税法)计量。

递延税项负债及资产之计量反映本集团预期于报告期间末收回或偿还资产及负债账面值产生之税务后果。

就计量本集团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相关租赁负债的租赁交易的递延税项而言,本集团首先厘定税项扣减是否

归属于使用权资产或租赁负债。

就税项扣减归因于租赁负债之租赁交易而言,本集团分别就租赁负债及相关资产应用香港会计准则第12号

的规定。本集团就所有应课税暂时性差额,以可能获得可抵扣暂时性差额的应课税溢利为限,确认与租赁

负债相关的递延税项资产及递延税项负债。

即期及递延税项会在损益中确认,除非其与于其他全面收入确认或直接于权益确认的项目有关(在该情况

下,即期及递延税项亦分别于其他全面收入或直接于权益确认)。倘即期税项或递延税项源自业务合并的首

次入账,有关税务影响则计入业务合并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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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续)

3.2 重大会计政策资料(续)

物业、厂房及设备

物业、厂房及设备为用作生产或提供货物或服务或作行政用途的有形资产,综合财务状况表所列物业、厂

房及设备乃按成本减去其后累计折旧及其后累计减值亏损(如有)列账。

作生产、供应或行政用途之在建物业、厂房及设备按成本减任何已确认减值亏损列账。成本包括将资产送

往所需地点及达致所需状况以便按管理层心目中的形式运作所产生的任何直接应占成本(包括测试相关资产

是否正常运行的成本)及(就合资格资产而言)根据本集团会计政策资本化之借款成本。

该等资产在可作拟定用途时,开始按其他物业资产的相同基准计提折旧。

折旧按撇销物业、厂房及设备资产成本减估计可使用年期的剩余价值,以直线法确认。估计可使用年期、

剩余价值及折旧方法会于各报告期末审阅,而任何估计变动的影响则按未来基准入账。

当一项物业、厂房及设备出售或预期继续使用该资产不会为将来带来经济利益时,该项物业、厂房及设备

不再被确认。因出售或报废物业、厂房及设备而产生的收益或亏损,乃按出售所得款项与资产的账面值之

差额计算,并于损益账中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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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续)

3.2 重大会计政策资料(续)

物业、厂房及设备以及使用权资产减值

本集团于报告期间末均审阅其物业、厂房及设备及使用权资产之账面值,以厘定有否迹象显示此等资产蒙

受减值亏损。倘该等迹象存在,则会估计相关资产之可收回金额以厘定减值亏损之程度(如有)。

物业、厂房及设备以及资产使用权个别估计可收回金额。倘无法估计个别可收回金额,则本集团估计资产

所属现金产生单位的可收回金额。

对现金产生单位进行减值测试时,倘可建立一个合理及一致的分配基准时,公司资产会被分配至相关现金

产生单位,否则将会被分配至可建立一个有合理及一致的分配基准的最小组别的现金产生单位。可收回金

额乃根据公司资产所属的现金产生单位或现金产生单位组别而厘定,并与相关现金产生单位或现金产生单

位组别的账面值作比较。

可收回金额为公允值减销售成本与使用价值两者中较高者。于评估使用价值时,估计未来现金流量采用税

前贴现率贴现至其现值,该税前贴现率反映当前市场对货币时间价值及资产(或现金产生单位)特定风险的

评估,就此而言未来现金流量的估计未经调整。

倘估计资产(或现金产生单位)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值,则资产(或现金产生单位)的账面值将调低至其

可收回金额。就未能按合理一致基准分配至现金产生单位的企业资产或一部分企业资产而言,本集团会将

一组现金产生单位的账面值(包括分配至该现金产生单位组别的企业资产或一部分企业资产的账面值)与该

组现金产生单位的可收回金额作比较。于分配减值亏损时,减值亏损会先分配以减少任何商誉(如适用)的

账面值,随后根据现金产生单位或组别内各资产的账面值按比例分配至其他资产。

资产的账面值不会扣减至低于其公允值减出售成本(倘可计量)、其使用价值(倘可厘定)及零中的最高者。

原应分配至该资产之减值亏损金额,乃按照该单位或现金产生单位组别中其他资产之账面值而按比例分

配。减值亏损即时于损益内确认。

倘减值亏损于其后拨回,资产(或现金产生单位或一组现金产生单位)的账面值将调升至其经修订估计可收

回金额,而调升后的账面值不得超过倘若该资产(或现金产生单位或一组现金产生单位)在过往年度并无确

认减值亏损时原应厘定的账面值。减值亏损拨回即时于损益内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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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续)

3.2 重大会计政策资料(续)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综合财务状况表中呈列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

(a) 现金,包括手头现金及活期存款,不包括受监管限制导致该等结余不再符合现金定义的银行结余;

(b) 现金等价物,包括可随时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且价值变化风险并不重大的短期(通常原到期日为三

个月或以内)、高流动性投资。持有现金等价物旨在满足短期现金承诺,而非投资或其他目的。

就综合现金流量表而言,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上述定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扣除须按要求偿还的未偿

银行透支,并构成本集团现金管理的组成部分。该等透支于综合财务状况表中列作短期借款。

拨备

当本集团因过往事件而承担现有法定或推定责任,本集团很可能须履行该责任,并可就该责任之金额作出

可靠估计时,即确认拨备。

确认为拨备的金额为于考虑围绕责任的风险及不确定因素后于报告期末清偿现时责任所需代价的最佳估

计。倘拨备以估计清偿现时责任的现金流量计量时,且货币时间价值的影响属重大,则其账面值为该等现

金流量的现值。

或然负债

或然负债指因过往事件引致的现时责任,但不予确认,原因为履行该责任不大可能需要含有经济利益的资

源流出或责任金额未能充分可靠地计量。

倘本集团须共同及个别承担责任,则预期由其他方履行的责任部分会被视为或然负债,而不会于综合财务

报表确认。

本集团持续评估以厘定含有经济利益的资源流出是否可能。倘先前作为或然负债处理的项目可能须流出未

来经济利益,则于发生可能性变动的报告期间于综合财务报表确认拨备,惟在极端罕见的情况下无法作出

可靠估计则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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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续)

3.2 重大会计政策资料(续)

金融工具

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乃当集团实体成为工具合约其中一方时确认。所有以一般方式买卖之金融资产均按买

卖日期基准确认及取消确认。一般方式买卖指资产须于市场规则或惯例所设定之时限内交付之金融资产买

卖。

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初步按公允值计量,惟产生自客户合约之贸易应收款项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

初步计量除外。收购或发行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直接应占之交易成本于初始确认时加入金融资产公允值或

从金融负债公允值扣除(倘适用)。

实际利率法为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之摊销成本以及于有关期间分配利息收入及利息开支之方法。实际

利率指将估计未来现金收入及付款(包括所有构成实际利率不可或缺部分之已付或已收费用及点数、交易成

本及其他溢价或折让)于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预期年期或(倘适用)较短期间准确折现至初始确认时账面净值

之利率。

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之分类及后续计量

符合下列条件之金融资产其后按摊销成本计量:

  • ;及

摊销成本及利息收入

其后按摊销成本计量之金融资产乃使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利息收入乃对一项金融资产账面总值应

用实际利率予以计算,惟其后出现信贷减值之金融资产除外(见下文)。就其后出现信贷减值之金融资产而

言,自下一报告期起,利息收入乃对金融资产摊销成本应用实际利率予以确认。倘出现信贷减值之金融工

具因信贷风险改善而金融资产不再出现信贷减值,于厘定资产不再出现信贷减值后,自报告期开始起利息

收入乃对金融资产账面总值应用实际利率予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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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工具(续)

金融资产(续)

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的金融资产减值

本集团根据预期信贷亏损(「预期信贷亏损」)模式对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的规定须进行减值评估的

金融资产(包括贸易应收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及合约资产进行减值评估。预期信贷亏损金额于各报告日期

更新,以反映信贷风险自初始确认以来的变动。

全期预期信贷亏损指于相关工具预期年期内所有潜在违约事件所产生之预期信贷亏损。相反,12个月预期

信贷亏损(「12个月预期信贷亏损」)指预期将于报告日后12个月内可能发生违约事件所产生之全期预期信贷

亏损部分。评估乃根据本集团过往信贷亏损经验(就债务人之特定因素作出调整)、整体经济状况以及评估

于报告日之现时状况及未来状况预测而进行。

就所有其他工具而言,本集团计量亏损拨备等于12个月的预期信贷亏损,除非自初始确认后信贷风险大幅

增加,在此情况下本集团确认全期预期信贷亏损。是否应确认全期预期信贷亏损的评估是基于自初始确认

以来发生违约的风险的可能性显著增加。

(i) 信贷风险显著增加

在评估自初始确认后信贷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本集团将报告日期金融工具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初始

确认日期金融工具违约风险进行比较。在进行评估时,本集团会考虑合理且可支持的定量和定性信

息,包括在无需过多的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历史经验和前瞻性信息。

特别是,在评估信贷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以下信息:

  • (如有)或内部信用评级的实际或预期显著恶化;
  • ,例如信贷利差大幅增加,债务人的信用违约掉期价格;
  • 、财务或经济状况的现有或预测的不利变

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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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工具(续)

金融资产(续)

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的金融资产减值(续)

(i) 信贷风险显著增加(续)

  • 、经济或技术环境的实际或

预期重大不利变动;及

  • ,本集团假定,倘合约付款逾期超过30天,则信贷风险自初始确认以来已

大幅增加,除非本集团拥有合理并有理据支持的资料显示并非如此,则作别论。

不论上述各项,倘债务工具厘定为于报告日期的信贷风险偏低,则本集团假设债务工具的信贷风险

自初始确认以来并无大幅增加。倘(i)债务工具有低违约风险;(i)借款人拥有雄厚实力,可于短期

内履行其合约现金流量责任;及(i)经济及业务状况的长期不利变动可能但未必会削弱借款人履行

其合约现金流量责任的能力,则金融工具被厘定为信贷风险偏低。当资产具有根据全球公认定义的

「投资等级」的外部信贷评级或倘并无外部评级,而该资产根据本集团现时信贷风险评级框架的内部

评级为「正常」,则本集团认为债务资产具有较低的信贷风险。

本集团定期监察确定信贷风险有否显著增加所用标准之成效,并于适当时候作出修订,从而确保有

关标准能够于款项逾期前确定信贷风险显著增加。

(i) 违约的定义

就内部信贷风险管理而言,本集团认为,倘内部开发或从外部来源获得的资料表明债务人不太可能

全额支付其债权人(包括本集团)(并未计及本集团持有的任何抵押品),则发生违约事件。

不论上文所述,倘金融资产逾期超过90天时,则本集团认为违约发生,除非本集团拥有合理及有理

据的资料表明滞后违约标准更为适用则当别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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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工具(续)

金融资产(续)

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的金融资产减值(续)

(i) 出现信贷减值之金融资产

当一项或多项对金融资产估计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之事件发生时,即表示该金融资产出现信

贷减值。金融资产出现信贷减值之证据包括下列事件之可观察数据:

  • ,例如违约或发生逾期事件;
  • ,而向借款人授予贷款人原本

不会考虑的优惠;

  • ,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或

(iv) 撇销政策

本集团于有资料显示对手方陷入严重财政困难且无实际收回可能(例如对手方被清盘或已进入破产

程序)时撇销金融资产。经考虑法律意见(如适当)后,已撇销金融资产仍可根据本集团之收回程序

实施强制执行活动。撇销构成一项终止确认事件。其后收回任何款项将于损益确认。

(v) 预期信贷亏损之计量及确认

预期信贷亏损之计量为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即违约时损失程度)及违约风险之函数。违约概率

及违约损失率评估乃以过往数据及前瞻性资料为依据。预期信贷亏损之估计反映按各有关发生违约

之风险作为权重而厘定之无偏概率加权金额。本集团使用可行权宜方法,运用拨备阵矩估计贸易应

收款项之预期信贷亏损,当中考虑过往信贷亏损经验及无需过多的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前瞻性资

料。

一般而言,预期信贷亏损为根据合约应付本集团之所有合约现金流量与本集团预计收取之现金流量

(按初始确认时厘定之实际利率折现)之间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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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工具(续)

金融资产(续)

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的金融资产减值(续)

(v) 预期信贷亏损之计量及确认(续)

若干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以及合约资产的全期预期信贷亏损乃经考虑过往到期资料及相关信贷资料

(如前瞻性宏观经济资料)按集体基准考虑。

为进行集体评估,本集团于制定组别时会考虑以下特征:

  • 、规模及行业;及
  • (如有)。

归类工作经管理层定期审查,以确保各组别成份继续分担类似信贷风险特性。

利息收入按金融资产的总账面值计算,除非该金融资产出现信贷减值,则利息收入按金融资产的摊

销成本计算。

本集团通过调整账面值于损益确认所有金融工具之减值收益或亏损,惟相应调整通过亏损拨备账确

认之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以及合约资产除外。

汇兑收益及亏损

以外币计值的金融资产的账面值以该外币厘定,并按各报告期末的现货汇率换算。具体而言:

对于不构成指定对冲关系的以摊销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汇兑差额于损益中确认为汇兑收益╱(亏损)净额

的一部分。

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仅当自资产收取现金流量的合约权利到期或其转让金融资产及资产拥有权的绝大部分风险及回报予其他方

时,本集团方会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倘本集团既无转让亦无保留拥有权的绝大部分风险及回报,并继续控

制所转让资产,则本集团确认其于资产的保留权益及其或须支付的相关负债。倘本集团保留所转让金融资

产拥有权的绝大部分风险及回报,则本集团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并亦就已收取的所得款项确认有抵押借

款。

于终止确认以摊销成本计量之金融资产时,资产账面值与已收及应收代价之总和之间的差额于损益中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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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续)

3.2 重大会计政策资料(续)

金融工具(续)

金融负债及权益

分类为债务或权益

债务及权益工具乃根据合约安排之内容及财务负债及权益工具之定义被归类为财务负债或权益。

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乃证明实体资产于扣除其所有负债后之剩余权益之任何合约。由本公司发行之权益工具以扣减直

接发行成本后获得所得款项予以确认。

金融负债

所有金融负债均使用实际利率法按摊销成本进行后续计量。

按摊销成本的金融负债

本集团金融负债包括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以及应付一名董事款项其后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销成本计量。

汇兑收益及亏损

就于各报告期末以外币计值及按摊销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而言,汇兑收益及亏损基于该等工具的摊销成本

厘定。该等汇兑收益及亏损就并非指定对冲关系一部分的金融负债于损益的「一般及行政开支」项目中确认

为汇兑收益╱(亏损)净额的一部分。

终止确认金融负债

本集团于且仅于本集团义务已履行、撤销或到期时终止确认金融负债。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值与已付

及应付代价之间的差额于损益中确认。

抵销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

当且仅当本集团现时拥有可依法强制执行的权利抵销已确认金额;及拟按净额基准结算或同时变现资产及

结算负债时,将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相互抵销,并于综合财务状况表内呈列净额。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俊裕地基集团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3.2 重大会计政策资料(续)

分部报告

经营分部的呈报方式与向主要营运决策者(「主要营运决策者」)提供的内部报告一致。负责分配资源及评估

营运分部表现的主要营运决策者已被确认为作出策略性决定的执行董事。

关联方

就综合财务报表而言,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士被视为与本集团有关联:

(a) 该人士为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士或紧密家族成员:

(i) 对本集团有控制权或共同控制权;

(i) 对本集团有重大影响;或

(i) 为本集团或本集团母公司的主要管理层成员。

(b) 该人士为实体且符合以下任何条件:

(i) 该实体及本集团为同一集团的成员公司。

(i) 一间实体为其他实体(或为该实体所属集团成员公司的联营公司或合营企业)的联营公司或合

营企业。

(i) 该实体及本集团为同一第三方的合营企业。

(iv) 一间实体为某第三方实体的合营企业,而另一实体为该第三方实体的联营公司。

(v) 该实体属本集团或与本集团有关联的实体为雇员利益设立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vi) 该实体由一名于(a)指明的人士控制或共同控制。

(vi) 于(a)(i)指明的对该实体有重大影响或为该实体(或该实体的母公司)的主要管理层成员的人

士。

(vi) 该实体或其所属集团的任何成员公司向本集团或本集团母公司提供主要管理人员服务。

个别人士的紧密家族成员指与该实体交易时预期可影响该个别人士或受该个别人士影响的家族成员。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俊裕地基集团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4. 重大会计判断及估计不确定因素之主要来源

于应用附注3.2所述本集团的会计政策时,本公司董事须就不能轻易从其他来源得知的资产及负债金额作出判断、

估计及假设。有关估计及相关假设乃以过往经验及被认为属有关的其他因素为依据。实际结果可能有别于该等估

计。

有关估计及相关假设会持续检讨。倘若会计估计修订仅影响该期间,则有关修订会在修订估计期间确认,或倘若

有关修订对本期及未来期间均会构成影响,则有关修订会在修订期间及未来期间确认。

(a) 应用会计政策的关键判断

除涉及估计的判断(见下文)外,以下为本公司董事于应用本集团会计政策过程中作出的关键判断,该等判

断对综合财务报表中确认的金额具有最重大影响。

建筑合约

如附注3.2及6所阐述,项目收益确认取决于管理层参考客户及其代理发出的工程进度证书而对建筑合约总

结果作出的估计。随著合约不断进行,本集团审查及修订每份建筑合约的合约收益、合约成本及任何变更

订单的估计。预算建筑成本由管理层根据主要承建商、供应商或所涉及的卖方不时提供的报价单及管理层

的经验而厘定。为确保预算准确及更新,管理层透过比较预计金额与所产生实际成本的差别对预算建筑成

本进行定期审查。当建筑合约(包括任何变更指令)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时,合约收益仅于已产生且有可能

收回的合约成本确认。

估计合约收益、合约成本及变更工程(如有)需运用重大判断,这或会影响建筑合约的进度及相应溢利。

管理层参考最新可得资料,其中包括详细合约金额及已执行工作,根据合约成本及收益行使判断及估计。

在多数情况下,结果反映跨越超过一个报告期间的长期合约责任预期成果。合约成本及收益受到多种取决

于未来事件结果的不确定因素影响,及经常需随著事态发展及不确定因素的解决进行修订。合约成本及收

益的估计定期更新,重大变动透过完善的内部检讨程序凸显出来。特别是,内部检讨著重于付款时间及确

认,以及合约范围或索偿变化产生的任何未经证实工程及未经同意的收入的账龄及可收回性。会计估计变

动的影响其后反映于持续业绩。

本公司合约资产及合约负债详情于附注17披露。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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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b) 估计不确定因素的主要来源

以下为有关日后的主要假设及于报告期末估计不确定因素的其他主要来源,乃可能对下个财政年度的资产

及负债账面值造成重大调整而产生重大风险。

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估计预期信贷亏损范围内的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及合约资产减值

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本集团根据有关违约风险及预期损失率之假设,就涉及预期信贷亏损之项目

(包括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及合约资产)作出拨备。于各报告期末,本集团根据载于上文其过往历史、现时

市况以及前瞻性估计,于作出该等假设及选择减值计算之输入值时作出判断。

倘实际未来现金流量不同于预期,有关差额将影响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下预期信贷亏损范围内的贸易应

收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及合约资产之账面值及估计发生变动期间之信贷亏损。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公司的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以及合约资产的详情分别载于附注16及17.1。

物业、厂房及设备及使用权资产减值

倘有情况显示物业、厂房及设备及使用权资产可能无法收回,则资产会被视为「减值」,并可根据香港会计

准则第36号资产减值确认减值亏损。为评估可收回金额是否低于账面值,会对物业、厂房及设备及使用权

资产的账面值进行年度覆核。可收回金额为公允值减出售成本与使用价值两者之较高者。

于厘定使用价值时,来自资产的预期现金流需就或会影响建筑合约的进度及相应溢利的相关合约收益、合

约成本及变更工程(如有)作出重要估计,并贴现至其现值。本集团采用所有现时可得资料,包括根据合理

及有理据的假设作出的估算,以及预期合约收益、合约成本及任何变更工程,以厘定可收回金额相若的合

理金额。更改管理层就用以厘定现金流量预测之减值(包括折现率或增长率假设)水平而选取之假设,可大

幅影响减值测试所用之净现值。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公司物业、厂房及设备以及使用权资产详情分别载于附注14及15。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130,656
75,827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3,797
236,978
240,775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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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5. 分部资料

主要经营决策者已被认定为本公司执行董事。本公司董事将本集团的地基工程业务视为单一经营及可报告分部,

并审阅本集团之整体业绩,以就资源分配作出决策。因此,并无呈列分部分析资料。

地区资料

由于本集团的收益及非流动资产主要属於单一地理区域(香港),故并无呈报按地理分部划分的分部资料独立分析。

有关主要客户的资料

个别占本集团收益超过10%的客户收益如下:

二零二四年

附注千港元

客户A59,947

客户Bi–

客户Ci50,782

客户Di33,568

客户Ei29,173

附注:

i 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相关收益不占本集团总收益超过10%。

i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收益不占本集团总收益超过10%。

6. 客户合约收益

(a) 客户合约收益明细

本集团主要以分包商的身份于香港从事提供地基工程相关服务。

(i) 本集团按主要产品线及业务分类转让货品及服务产生的收益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范围内的客户合约收益

按项目类型分析的合约收益:

-私营项目53,752

-公营项目145,592

199,344

(i) 本集团按收益确认时间转让货品及服务产生的收益

全部收益指提供地基工程相关服务产生的合约收益及随时间确认。

(i) 本集团按地区市场转让货品及服务产生的收益

有关本集团按地区市场转让货品及服务产生收益的资料载于上文附注5。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21,345
(368)
20,977
47,928
46,519
94,447
(1,204)
93,243
6,369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俊裕地基集团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b) 合约结余

于三月三十一日于二零二三年

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

附注千港元千港元

贸易应收款项1626,35814,556

减:预期信贷亏损拨备(460)(578)

25,89813,978

合约资产17.1

-未结账收益53,18445,612

-应收保固金34,23152,864

87,41598,476

减:预期信贷亏损拨备(866)(3,915)

86,54994,561

合约负债17.26,8701,891

有关贸易应收款项、合约资产及合约负债的资料载于相关附注中。

(c) 客户合约的履约责任以及收益及其他收入确认政策

本集团主要于香港从事提供地基工程相关服务。

本集团于收益金额能可靠计算,及日后很可能有经济利益流入该实体,且已符合本集团各业务的特定条件

时确认收益。

本集团于客户合约的履约责任以及收益及其他收入确认政策如下:

客户合约及其他来源收益

(i) 建筑合约收益

来自建筑合约的收益随时间确认,因为本集团的履约创造及加强由客户控制的资产。完满达成履约

责任的进度根据产出法计量,根据迄今为止已转移至客户的服务价值对比合约项下所承诺其余服务

的直接计量确认收益,其最能反映本集团在转移服务控制权的履约情况。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俊裕地基集团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c) 客户合约的履约责任以及收益及其他收入确认政策(续)

客户合约及其他来源收益(续)

(i) 建筑合约收益(续)

迄今为止已转移至客户的服务的价值乃根据进度证书(参照客户或其代理所核实的建筑工程)计量。

总体而言,本集团一般按月或于项目完成时(倘适用)向客户作出进度付款申请。经客户或其代理审

核后,将向本集团出具付款证明,证明作出进度付款申请期间的已完工程部份(自申请之日起计

一般需约一个月时间),因此,该期间的完工阶段乃参考向本集团出具的付款证明确立。然而,进

度证明未必于财政年结日进行。倘进度证明并无于财政年结日进行或财政年度的工程合约最后进度

证明并无涵盖直至财政年结日的期间,自最后进度证明起至财政年结日止期间的收益乃根据经参考

相关地盘记录所示有关期间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以及客户与本集团协定的相关工程项目比率后估计的

竣工阶段进行估计。

合约工程变更、申索及奖励款项计入合约收益内,惟以与客户协定或其结果能由管理层可靠估计且

能够可靠计量者为限。

倘建筑合约的结果无法可靠估计,合约收益仅按有可能收回的已产生合约成本确认。

倘于任何时间估计完成合约成本超过合约代价剩余金额,则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第37号拨备、或然负

债及或然资产确认拨备。

其他收入

(i) 机器租金收入

租赁机器的应收租金收入于租期涵盖的期间内以直线法于损益中确认。

(i) 销售建筑废料收入

当本集团转移控制权至客户时,销售建筑废料收入予以确认。

(i) 运输收入

运输收入于提供服务时确认。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61)
9,648
2,579
809
12,975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227
1,354
1,581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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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c) 客户合约的履约责任以及收益及其他收入确认政策(续)

其他收入(续)

(iv) 利息收入

利息收入使用实际利率法按时间比例基准确认。就按摊销成本计量且并无信贷减值的金融资产而

言,对资产账面总值采用实际利率。

有关本集团与客户合约收益相关的会计政策的进一步资料载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3.2。

(d) 分配至余下履约责任的交易价格

有关分配至剩余履约责任的交易价格的进一步资料载于附注17。

  1. 、收益及亏损,净额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之(亏损)收益,净额303

销售建筑废料收入5,527

机器租赁及运输收入6,112

杂项收入3,607

15,549

8. 融资成本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租赁负债的融资支出128

应付一名董事款项的实际利息1,358

1,486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83,908
1,656
817
86,381
77,041
9,340
86,381
4,784
3,613
423
427
9,247
(597)
338
(259)
232,291
52,657
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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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9. 除所得税前溢利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除所得税前溢利已扣减(计入):

员工成本(包括董事酬金)

-薪金、工资及其他福利70,758

-向界定供款退休计划供款1,372

长期服务金责任–

72,130

计入以下各项的员工成本:

-建筑合约成本57,851

-行政开支14,279

72,130

计入以下各项的物业、厂房及设备以及使用权资产的折旧:

-建筑合约成本

-自有资产4,987

-使用权资产2,408

-行政开支

-自有资产492

-使用权资产455

8,342

预期信贷亏损模式下(减值亏损回拨)减值亏损,净额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18)

-合约资产(3,049)

(3,067)

建筑合约成本194,775

-包括分包开支69,303

其他:

核数师薪酬750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277)
(277)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776
128
(67)
680
(256)
(762)
(277)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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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0. 所得税抵免

于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之所得税抵免为: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香港利得税拨备

-本年度–

-过往年度超额拨备(1,789)

递延税项(附注22)

-本年度(390)

(2,179)

本集团须就本集团成员公司所在及经营之司法权区产生或赚取的溢利,按实体基准缴纳所得税。

根据开曼群岛及英属处女群岛的规则及规例,本集团毋须于开曼群岛及英属处女群岛缴纳任何所得税。

根据两级制利得税率制度,合资格实体的首2,000,000港元的溢利将按8.25%征税,而超过2,000,000港元的溢

利则将按16.5%征税。不符合两级制利得税率制度的实体的溢利将按16.5%征税。由于本集团于截至二零二五年

三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产生税务亏损,因此并未对香港利得税作出拨备。

按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抵免与会计溢利对账如下: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除所得税前溢利243

按香港利得税率16.5%计算的税项(二零二四年:16.5%)40

毋须课税收入的税务影响(556)

不可扣除开支的税务影响669

过往年度的超额拨备(1,789)

未确认暂时差异的税务影响(337)

未确认税务亏损的税务影响224

已动用税务亏损的税务影响(430)

所得税抵免(2,179)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1,053
二零二五年
1,200,000,000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俊裕地基集团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1. 股息

本公司董事不建议派付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股息,自报告期末以来

亦无拟派任何股息。

12. 每股盈利

12.1 每股基本盈利

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每股基本盈利乃按以下各项计算: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盈利

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年内溢利2,422

二零二四年

股份数目

普通股加权平均数1,200,000,000

12.2 每股摊薄盈利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并无尚未发行之潜在摊薄普通股,因此每

股摊薄盈利与每股基本盈利相等。


1,3001,300
1,020851,105
294806380
180180
180180
180180
3,15416563,325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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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3. 董事及行政总裁薪酬及五名最高薪酬人士

(a) 根据上市规则、香港公司条例第383(1)节及公司(披露董事利益资料)规例第2部披露之董事及行政总裁薪

酬如下:

袍金薪金及津贴酌情花红

退休计划

供款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截至二零二四年

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执行董事:

陈先生(主席兼行政总裁)1,30057–1,357

单家邦先生1,020–85181,123

独立非执行董事:

张国仁先生180–180

刘亮豪先生180–180

何志威先生180–180

2,8605785183,020

截至二零二五年

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执行董事:

陈先生(主席兼行政总裁)

单家邦先生

陈美宝女士(于二零二四年

十二月十一日获委任)

独立非执行董事:

张国仁先生

刘亮豪先生

何志威先生

上述行政总裁及执行董事之酬金乃关于彼等就管理本公司及本集团事务所提供之服务。

上述独立非执行董事之酬金乃关于彼等出任本公司之董事所提供之服务。

董事及行政总裁的薪酬乃由本公司薪酬委员会经考虑个人表现及市场趋势后审阅。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2,775
30
2,805
二零二五年
雇员人数
1
2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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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b) 五名最高薪酬人士

于本年度,本集团五名最高薪酬人士包括三名(二零二四年:两名)董事,其薪酬于上文分析呈列。年内应

付其余三名(二零二四年:三名)人士之薪酬及陈女士于本年度作为员工的薪资部分如下: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薪金、袍金及津贴3,109

退休计划供款36

3,145

该等薪酬介乎以下范围:

二零二四年

雇员人数

薪酬范围:

零至1,000,000港元1

1,000,001港元至2,000,000港元2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概无向本公司任何董事或本集团

行政总裁或五名最高薪酬人士支付任何薪酬作为吸引加入或于加入本集团时的奖励或作为失去本集团董事

或任何成员公司管理层职位的补偿。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两个年内并无任何董事或行政总裁或任

何五名最高薪酬人士放弃或同意放弃任何酬金的安排。


18623,25594924,390
302,6003122,942
(70)(191)(261)
(53)(4,785)(369)(5,207)
16321,00070121,864
84999,6358,149401109,034
(686)(78,635)(7,448)(401)(87,170)
16321,00070121,864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俊裕地基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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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厂房及设备

家私、固定装置

及设备厂房及机器汽车租赁物业装修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

成本81998,3648,701401108,285

累计折旧(555)(73,585)(7,669)(401)(82,210)

账面净值26424,7791,032–26,075

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年初账面净值26424,7791,032–26,075

添置–4,078548–4,626

出售–(644)(188)–(832)

折旧(78)(4,958)(443)–(5,479)

年末账面净值18623,255949–24,390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及

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

成本81997,9728,958401108,150

累计折旧(633)(74,717)(8,009)(401)(83,760)

账面净值18623,255949–24,390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年初账面净值

添置

出售

折旧

年末账面净值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成本

累计折旧

账面净值

上述物业、厂房及设备项目经考虑剩余价值后按以下年率根据直线法折旧:

家私、装置及设备15%

厂房及机器121/2%至331/3%

汽车25%

租赁物业装修按租期或20%(以较短者为准)


395,1385,177
8491,3672,216
(427)(3,613)(4,040)
4612,8923,353
8507,2778,127
(389)(4,385)(4,774)
4612,8923,353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1,897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俊裕地基集团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5. 使用权资产

办公室物业仓库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

成本1,3674,0735,440

累计折旧(873)(2,439)(3,312)

账面净值4941,6342,128

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年初账面净值4941,6342,128

租赁修改–5,9125,912

折旧(455)(2,408)(2,863)

年末账面净值395,1385,177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

成本1,3678,82310,190

累计折旧(1,328)(3,685)(5,013)

账面净值395,1385,177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年初账面净值

租赁修改

折旧

年末账面净值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成本

累计折旧

账面净值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与短期租赁有关的开支1,113

租赁合同的详情载于附注21。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21,345
(368)
20,977
2,333
63,862
8,563
1,240
75,998
(41)
75,957
96,934
96,494
440
96,934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俊裕地基集团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6.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贸易应收款项26,358

减:预期信贷亏损拨备(460)

25,898

其他应收款项及预付款项1,391

预付分包商款项68,074

职业性工伤应收款项7,867

公用设施及其他按金1,414

78,746

减:预期信贷亏损拨备(546)

78,200

104,098

分析为:

-即期104,098

-非即期–

104,098

本公司董事认为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的公允值与其账面值相若。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预期将于一年后收回的职业性工伤应收款项约为8,563,000港元(二零二四年:

7,867,000港元)。本集团将该等职业性工伤应收款项分类为即期,因为本集团预期将于其正常营运周期内将其变

现。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其他应收款项中约318,000港元(二零二四年:302,000港元)为应付本公司主要股

东Oriental Castle Group Limited的关联方结余。该结余为无抵押、免息及无固定还款期。

贸易应收款项

本集团通常向客户提供30至45天信用期。就结算提供建筑服务的贸易应收款项而言,本集团通常就每笔付款的期

限与客户达成协议,计及(其中包括)客户的信贷历史、流动资金状况及本集团营运资金需求等因素,其按个别情

况而有所不同,并须依靠管理层的判断及经验。

作为本集团信贷风险管理的一部分,本集团就其客户使用应收账款的账龄来评估减值,因为该等客户为多名拥有

共同风险特征的客户,可以反映客户根据合约条款支付所有结欠款项的能力。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12,059
9,186
100
21,345
4605461,006
(92)(505)(597)
36841409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俊裕地基集团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根据发票日期,贸易应收款项的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0至30日14,634

31至60日11,510

超过90日214

26,358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的预期信贷亏损拨备

亏损率乃基于债务人于预期年期的过往观察所得的违约率估计,并按毋需花费过多成本或精力可取得的前瞻性资

料调整。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的预期信贷亏损拨备的变动如下:

贸易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项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5784461,024

年内已确认预期信贷亏损拨备–100100

年内预期信贷亏损拨备回拨(118)–(118)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

年内已确认预期信贷亏损拨备

年内预期信贷亏损拨备回拨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减值评估的详情载于附注

30.3。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47,928
46,519
94,447
(1,204)
93,243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866
338
1,204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俊裕地基集团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7. 合约资产及合约负债

17.1 合约资产

二零二四年

附注千港元

未开票据收益(a)53,184

应收保固金(b)34,231

87,415

减:预期信贷亏损拨备(c)(866)

86,549

附注:

(a) 未开票据收益

未开票据收益指本集团就已完成但尚未结账之工程收取代价之权利,原因是相关权利须待客户对本集团所完成建筑工程表示

满意后方可作实,且有关工程须待客户认证。当相关权利不受条件限制(通常在本集团已就所完成建筑工程获得客户认证的时

候),合约资产会转移至贸易应收款项。

(b) 应收保固金

计入合约资产之应收保固金指本集团就已完成但尚未结账之工程收取代价之权利,原因是相关权利须待客户于合约规定的一定

期间内对服务质素表示满意后方可作实。当相关权利不受条件限制(通常在本集团就其所完成建筑工程之服务质素提供保证期间

之届满日期),合约资产转移至贸易应收款项。本集团将应收保固金分类为即期,原因为本集团预期客户将于其正常营运周期内

结算该等款项。

(c) 预期信贷亏损拨备

本集团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内的简化法按全期预期信贷亏损计量亏损拨备。亏损率乃基于应收账款预期可使用年期内观

察所得之历史违约率,并按照毋须付出过多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前瞻性资料作出调整。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及二零

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合约资产减值评估详情载于附注30.3。

合约资产的预期信贷亏损拨备变动如下: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年初3,915

年内确认的预期信贷亏损拨备

年内拨回的预期信贷亏损拨备(3,049)

年末866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6,369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170,418
191,101
361,519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俊裕地基集团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17.1 合约资产(续)

附注: (续)

(c) 预期信贷亏损拨备(续)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预期将于一年内收回的合约资产总额约为57,083,000港元(二零二四年:62,338,000港元),而预

期将于一年后收回的金额约为37,364,000港元(二零二四年:25,077,000港元)。本集团将其合约资产分类为即期,因为本集团

预期将于其正常营运周期内变现该等资产。

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合约资产并无重大变动。

17.2 合约负债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建筑废料处置╱合约履约预付款项产生之合约负债6,870

预期合约负债全部将于一年内收回╱结付。

年初计入的合约负债约1,27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零)已于年内确认为收益。

未完成的长期建筑合约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分配至余下未完成或部分未完成履约责任的交易价

格如下: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一年内148,916

超过一年172,864

321,780

1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及银行透支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为满足本集团短期现金承担之活期存款及短期存款以及银行透支,乃按现行市场利率计息。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41,998
25,746
14,963
82,707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11,213
4,856
1,576
24,353
41,998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俊裕地基集团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9.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

二零二四年

附注千港元

贸易应付款项(a)34,563

应付保固金(b)23,951

应计费用及其他应付款项(c)23,188

81,702

所有款项均为短期款项,因此本集团贸易应付款项以及应计费用及其他应付款项的账面值被视为与公允值合理相

若。

附注:

(a) 贸易应付款项

本集团一般获供应商授予30日的信贷期。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贸易应付款项约1,668,000港元(二零二四年:1,734,000港元)包括应付锦龙运输公司(其为曾良龙先生成立

的独资公司,彼亦为陈先生的姐夫)的关联方结余。

贸易应付款项根据发票日期的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0至30日5,953

31至60日6,991

61至90日5,052

超过90日16,567

34,563

(b) 应付保固金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应付保固金的约22,757,000港元(二零二四年:12,903,000港元)预计将于一年后偿还。本集团将应付保固

金分类作流动,原因是本集团预期其将于正常营运周期中变现。

(c) 应计款项及其他应付款项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应计款项及其他应付款项约388,000港元(二零二四年:1,974,000港元)包括与购买物业、厂房及设备及由

分包商重新收取的对销成本有关的约零港元(二零二四年:10,865,000港元)。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33,834
33,834
(33,834)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俊裕地基集团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0. 应付一名董事款项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陈先生

偿还的账面值:

-一年内9,623

-于第二年29,483

39,106

减:于流动负债项下列示一年内到期的金额(9,623)

非流动负债项下列示的账面值29,483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董事贷款约2,996,000港元(二零二四年:9,623,000港元)分类为流动负债,属非贸

易性质、无抵押、不计息且须按要求偿还。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应付一名董事的余下款项属非贸易性质、无抵押、不计息,本金额为31,500,000

港元(「贷款」),由该董事授出,并须于二零二五年九月前悉数偿还。陈先生亦为本公司的其中一名控股东。贷

款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销成本列账。所应用的实际利率为每年4.62%。截至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贷

款本金与初始确认时公允值之差额约4,065,000港元已计入权益中被视作来自一名股东的注资。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3,120
397
3,517
(92)
3,425
3,033
392
3,425
(3,033)
392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俊裕地基集团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1. 租赁负债

本集团租赁负债分析如下: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最低租赁付款总额:

-一年内到期3,426

-第二年至第五年到期1,956

5,382

未来融资费用(216)

租赁责任的现值5,166

最低租赁付款的现值:

-一年内到期3,250

-第二年至第五年到期1,916

5,166

减:计入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部分(3,250)

计入非流动负债一年后到期的部分1,916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租借办公室物业及仓库以营运其业务。该等租期

分别为期两年及两年(二零二四年:三年及两年)。于租期末,租赁负债实际上由相关资产作抵押,因为租赁资产

的权利将在本集团拖欠还款时收归出租人。其租赁并不包括或然租金。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该

等租赁的实际利率为4.62%至4.88%(二零二四年:4.62%至4.88%)。

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租赁现金流出总额约为4,326,000港元(二零二四年:4,134,000港元)。


3,154
(277)
2,877
二零二五年
股份数目千港元
4,000,000,00040,000
1,200,000,00012,000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俊裕地基集团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2. 递延税项

递延税项根据负债法,使用香港税率16.5%就暂时差额全数计算。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递延税项负债于综合财务状况表中确认的变动

如下:

加速税项折旧

千港元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3,544

计入损益(附注10)(390)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

于损益扣除(附注10)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税务亏损的未确认暂时差异约为69,107,000港元(二零二四年:74,943,000港元)。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未确认折旧暂时差异的递延税项资产约为424,000港元(二零二四年:1,975,000港

元)。

23. 股本

二零二四年

股份数目千港元

法定:

每股面值0.01港元之普通股

于三月三十一日4,000,000,00040,000

已发行及缴足:

每股面值0.01港元之普通股

于三月三十一日1,200,000,00012,000

本公司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法定及已发行股本并无变动。

24. 退休福利计划

本集团根据强制性公积金计划管理局的规则及规例参与强制性公积金计划。根据该计划,雇主及其雇员各自均须

按雇员相关收入的5%向计划供款,但每月相关收入上限为30,000港元。该计划之资产与本集团之资产分开持有,

存放于托管人所控制之基金内。

于损益确认的开支总额为1,656,000港元(二零二四年:1,372,000港元),为本集团按计划规则指定之比例向该等

计划应付╱已付之供款。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
367
47,607
94
48,068
825
47,243
47,243
12,000
35,243
47,243
77,625(39,690)37,935
(2,692)(2,692)
77,625(42,382)35,243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俊裕地基集团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5. 本公司财务状况表

二零二四年

附注千港元

非流动资产

于一间附属公司的投资–*

流动资产

预付款项及其他应收款项236

应收附属公司款项50,48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98

50,821

流动负债

应计费用886

流动资产净值49,935

资产净值49,935

权益

股本2312,000

储备37,935

49,935

  • ,000港元的金额

本公司储备之变动如下:

股份溢价累计亏损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之结余77,625(37,193)40,432

年内亏损及全面开支总额–(2,497)(2,497)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之结余

年内亏损及全面开支总额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之结余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公司之可供分派储备约为35,243,000港元(二零二四年:37,935,000港元)。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4,231
510
24
4,765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1,006
426
390
460
585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俊裕地基集团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6. 关联方交易

除综合财务报表其他部分所披露外,本集团已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进行以下关联方交易。

(a) 主要管理层人员薪酬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层(指主要管理层

人员)的薪酬如下: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薪金、袍金及津贴3,975

酌情花红330

退休福利计划供款24

4,329

(b) 重大关联方交易

关联方姓名性质二零二四年

附注千港元

陈诗雅女士薪金及津贴(a)1,078

陈美宝女士薪金及津贴(b)750

曾煦森先生薪金及津贴(c)390

陈美莉女士薪金及津贴(d)455

林德强先生薪金及津贴(e)不适用

附注:

(a) 陈诗雅女士为陈先生的女儿及曾良龙先生的侄女。

(b) 陈美宝女士为陈先生的侄女。

(c) 曾煦森先生为陈先生的侄子及曾良龙先生的儿子。

(d) 陈美莉女士为陈先生的侄女。

(e) 林德强先生(「林先生」)为陈美宝女士的丈夫。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根据相关会计准则,林先生不符合本集团

关联方资格。因此,彼于二零二四年的薪金未予披露。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600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俊裕地基集团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7. 承担

(a) 租赁承担

报告期末,短期租赁仓库的租赁承担如下: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一年内30

(b) 资本承担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已订约但未于综合财务报表拨备的机器收购资本开支–

28. 或然负债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就以下各项承担或然负债:

(a) 本集团于两个报告期内均作为分包商,于多项申索、诉讼及潜在索偿中被列为被告,主要涉及雇员赔偿、

人身伤害及工作场所安全事宜。本公司董事已仔细审阅各项个案,并厘定产生任何资金流出以结算该等法

律申索之可能性极低。此乃由于该等申索已获保险全面承保或对本集团整体财务状况而言属不重大。因

此,本公司认为毋须就正在进行的诉讼产生之该等或然负债计提任何拨备。

(b) 本集团于日常业务过程中与分包商产生之一宗诉讼中被列为被告。倘管理层能计及现有法律文件及本公司

法律顾问之意见,合理估计诉讼结果,则已就本集团于该等申索之可能亏损作出拨备。鉴于诉讼结果无法

确定或管理层认为资源流出之可能性不大╱不重大,故并无就该等最高赔偿金额为26百万港元(二零二四

年:无)之未决诉讼作出拨备,该等诉讼主要与分包商纠纷有关。

本集团管理层认为,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本集团于报告期末并无任何其他重大或然负债。


5,16639,10644,272
4,7974,797
(11,423)(11,423)
(3,957)(3,957)
(227)(227)
2,2162,216
2271,3541,581
3,42533,83437,259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俊裕地基集团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9. 综合现金流量报表附注

(a) 融资活动产生的负债对账

本集团由融资活动引起的负债变动如下:

租赁负债

应付一名

董事款项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2,14740,32042,467

现金流量:

所得款项–12,23312,233

偿还款项–(14,805)(14,805)

已付租赁租金之资本部分(2,893)–(2,893)

已付租赁租金之利息部分(128)–(128)

非现金:

订立新租赁5,912–5,912

利息开支1281,3581,486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5,16639,10644,272

于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

现金流量:

所得款项

偿还款项

已付租赁租金之资本部分

已付租赁租金之利息部分

非现金:

租赁修改

利息开支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b) 非现金交易

(i)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订立若干租赁合同,其中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的增加额约为2,216,000港元(二零二四年:5,912,000港元)。

(i) 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由于厂房及机器退回给机器销售商,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

所得款项已由其他应付款项约1,135,000港元抵销。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并

无订立该等交易。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29,777
5,749
35,526
1,976
82,707
33,832
3,425
121,940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俊裕地基集团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30. 财务风险管理及公允值计量

本集团于日常业务过程中使用金融工具而承担财务风险。财务风险包括利率风险、信贷风险及流动资金风险。本

集团的整体风险管理策略旨在将对本集团财务业绩的潜在不利影响降至最低。风险管理乃由本集团高级管理层执

行并经董事会批准。

本集团所面临的该等风险及本集团管理该等风险所用的财务风险管理政策及惯例载于下文。

30.1 金融资产及负债分类

综合财务状况表所列账面值与下列金融资产与负债分类有关。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金融资产

按摊销成本计量: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38,769

-现金及银行结余3,869

42,638

金融负债

按摊销成本计量:

-银行透支–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81,702

-应付一名董事款项39,106

租赁负债5,166

125,974

30.2 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乃关于金融工具的公允值或现金流量将会因市场利率的变动而波动的风险。按固定利率计息的租

赁负债令本集团面临公允值利率风险。

由于本集团银行结余并不重大,本集团并无面临任何重大利率风险。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俊裕地基集团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30.3 信贷风险

信贷风险指金融工具的对手方未能根据金融工具的条款履行其责任及对本集团造成财务亏损的风险。本集

团所面对的信贷风险主要来自于其日常业务过程中向客户授出信贷及来自于其投资活动。于各报告日期,

本集团面临之最大信贷风险限于附注30.1所述之金融资产账面值。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面临集中信贷风险,原因为贸易应收款项总额的63%及99%(二零二四

年:61%及99%)乃分别为应收本集团最大客户及五大客户的贸易应收款项。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本集团最大客户及五大客户的贸易应收款项总额分别约为13,394,000港元及20,994,000港元(二零二四

年:分别为16,004,000港元及26,057,000港元)。本集团并无持有债务人的任何抵押品。

关于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及合约资产,需要对所有客户及对手方进行个别信贷评估。该等评估专注于对手

方之财务状况、过往付款记录,并考虑对手方之特定资料以及与对手方经营相关的经济环境的资料。本集

团已实施监控程序来确保采取跟进行动收回逾期债务。此外,本集团于各报告期末审阅各个别贸易及其他

应收款项及合约资产结余之可收回金额,以确保对不可收回金额作出充足减值亏损拨备。

本集团于初步确认资产时考虑违约概率及于各报告期间信贷风险有否持续显著增加。为评估信贷风险有否

显著增加,本集团比较资产于报告日期发生违约的风险与于初始确认日期违约的风险。本集团会考虑可获

取的合理及有理据前瞻性资料。内部信贷评级、预期导致借款人履行其责任的能力出现重大变动的监管、

业务、财务、经济状况或技术环境的实际或预期重大不利变动、借款人经营业绩的实际或预期重大变动及

借款人的预期表现及行为的重大变动,包括借款人于本集团付款状况的变动及借款人经营业绩的变动是被

纳入的指标。

本集团面临与其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合约资产以及现金及银行结余有关的信贷风险。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合约资产及银行结余的账面值相当于本集团面临与金融资产有关的最大信贷风险,

且详情载于上文附注30.1。

本集团就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需进行减值评估的金融资产根据预期信贷亏损模式进行减值评估。预

期信贷亏损金额于各报告日期更新,以反映自首次确认以来信贷风险的变化。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的减值要求使用前瞻性资料来确认预期信贷亏损-「预期信贷亏损模式」。范围内

的工具包括按摊销成本计量的贸易应收款项、合约资产及其他金融资产。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俊裕地基集团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30.3 信贷风险(续)

本集团在评估信贷风险及计量预期信贷亏损时考虑更广泛的信息,包括过去事件、当前状况、合理且可支

持的预测,这些预测会影响工具未来现金流量的预期可收回性。

在应用这种前瞻性方法时,区别在于:

  • -自初始确认后信用质量未显著恶化或信贷风险较低的金融工具。
  • -自初始确认以来信用质量显著恶化且信贷风险不低的金融工具。
  • -在报告日期具有客观减值证据的金融工具。

「12个月预期信贷亏损」被确认为第一阶段,而「全期预期信贷亏损-并无信贷减值」被确认为第二阶段及

「全期预期信贷亏损-信贷减值」被确认为第三阶段。

预期信贷亏损的计量方法取决于金融工具预计使用年限内信贷亏损的概率加权估计。

(i) 贸易应收款项及合约资产

本集团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的规定,应用简化法为预期信贷亏损计提拨备,该准则允许就所

有贸易应收款项及合约资产使用全期预期信贷亏损拨备。

管理层对重大客户进行单独信贷评估,以计量贸易应收款项的预期信贷亏损及合约资产。评估著重

于客户的结算历史记录及当前及未来的付款能力,并考虑特定于客户及有关当前及未来客户营运的

整体经济环境的信息。

于不受限于个人信贷评估或已单独评估为未受损的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及合约资产而言,管理层会

考虑有关客户的账龄及债务人预期年期内的历史观察违约比率,共同评估预期信贷亏损。调整历史

亏损率,以反映影响客户及债务人结清应收款项能力的当前及前瞻性信息。

此外,本集团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就贸易应收款项评估预期信贷亏损,其乃基于具有代表

客户遵照合约条款支付所有到期金额能力的共同风险特征的信贷风险分析。逾期少于一年的结余

适用的预期信贷亏损比率为1.27%(二零二四年:0.99%),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的亏损拨备

为268,000港元(二零二四年:146,000港元)。逾期一年但少于两年的结余适用的预期信贷亏损比

率为零(二零二四年:0.99%),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的亏损拨备约为零港元(二零二四年:

114,000港元)。逾期两年的结余适用的预期信贷亏损比率为100%(二零二四年:100%),于二零

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的亏损拨备约为10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200,000港元)。


少于一年一到两年超过两年总计
1.27%100%
21,24510021,345
(268)(100)(368)
20,97720,977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俊裕地基集团有限公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30.3 信贷风险(续)

(i) 贸易应收款项及合约资产(续)

合约资产与未开票据收益及应收保固金有关,并与同一类型合约的贸易应收款项具有大部分相同的

风险特性。因此,本集团得出结论,贸易应收款项的预期亏损比率与合约资产的亏损比率合理地

相若。合约资产乃根据共同风险特征的客户评估其预期信贷亏损。所适用的预期信贷亏损比率为

1.27%(二零二四年:0.99%),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的亏损拨备约为1,204,000港元(二零二四

年:866,000港元)。

贸易应收款项之预期信贷亏损拨备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贸易应收款项之预期信贷亏损拨备如下:

少于一年一到两年超过两年总计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集体评估:

-预期信贷亏损率0.99%0.99%100%–

-总账面值(千港元)14,64811,51020026,358

-亏损拨备(千港元)(146)(114)(200)(460)

14,50211,396–25,898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集体评估:

-预期信贷亏损率

-总账面值(千港元)

-亏损拨备(千港元)


集体评估
1.27%
94,447
(1,204)
93,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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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30.3 信贷风险(续)

(i) 贸易应收款项及合约资产(续)

合约资产之预期信贷亏损拨备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合约资产之预期信贷亏损拨备如下:

集体评估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预期信贷亏损率0.99%

-总账面值(千港元)87,415

-亏损拨备(千港元)(866)

86,549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预期信贷亏损率

-总账面值(千港元)

-亏损拨备(千港元)

(i) 其他应收款项

就其他应收款项而言,管理层根据过往结算记录、过往经验及前瞻性资料就其他应收款项的可收回

性作出定期集体评估及个别评估。于参考载于附注3.2的因素后,本集团评估部分其他应收款项的

信用质量自初始确认以来出现显著恶化。其他应收款项乃根据共同风险特征或个别风险的客户评估

其预期信贷亏损。所适用的第一阶段及第二阶段的预期信贷亏损比率分别为0.11%(二零二四年:

0.09%)及8.12%(二零二四年:9.99%),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的亏损拨备约为41,000港元(二

零二四年:546,000港元)。


7,8675,55013,417
543543
(5,160)(5,160)
8,4103908,800
7539546
22
(507)(507)
93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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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30.3 信贷风险(续)

(i) 其他应收款项(续)

其他应收款项的预期信贷亏损拨备

其他应收款项的总额变动如下:

第一阶段第二阶段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9,6514,63814,289

添置2,898–2,898

年内收回金额(2,891)(879)(3,770)

转移(1,791)1,791–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及

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

添置

年内收回金额

转移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其他应收款项的预期信贷亏损拨备变动如下:

第一阶段第二阶段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187259446

预期信贷亏损拨备1280281

拨回预期信贷亏损拨备(181)–(181)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及

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

预期信贷亏损拨备

拨回预期信贷亏损拨备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本集团的其他应收款项的预期信贷亏损的变动于附注16披露。

(i)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乃存放于具备稳健信贷评级的金融机构,且本集团认为信贷风险并不重大。


1,9761,9761,976
60,05422,75782,81182,707
34,49734,49733,834
3,1203973,5173,425
99,64723,154122,801121,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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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续)

30.4 流动资金风险

流动资金风险乃与本集团未能履行其与以交付现金或另一金融资产清偿的金融负债相关责任的风险有关。

本集团于清偿贸易应付款项、履行其租赁负债及应付一名董事款项,以及现金流量管理方面承受流动资金

风险。本集团的目标为维持适当水平的流动资产及取得足够已承诺信贷额度,以满足短期及长期流动资金

需要。

管理层于履行其责任时监控本集团的现金流量预测。

下文显示本集团于各报告期末有关其非衍生金融负债的余下合约年期分析。倘债权人有权选择偿还负债的

时间,此等负债将按本集团可获要求付款的最早日期入账。倘此等负债须分期偿还,每笔还款将于本集团

承诺付款的最早期间入账。

下文合约到期分析乃基于金融负债的未贴现金流量作出。

按要求或

于一年内

超过一年

但于五年内

未贴现金

流量总额账面值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68,79912,90381,70281,702

应付一名董事款项9,62331,50041,12339,106

租赁负债3,4261,9565,3825,166

81,84846,359128,207125,974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银行透支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

应付一名董事款项

租赁负债

30.5 公允值计量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基于到期时限短暂,本集团金融资产及负债的账

面值与其公允值并无重大差异。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33,834
3,425
37,259
89,138
41.8%
二零二五年
100%
100%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俊裕地基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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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31. 资本管理

本集团资本管理目标旨在确保本集团能继续持续经营并透过配合风险水平的服务定价,为股东提供足够回报。

本集团积极定期检讨其资本架构并就经济状况变动而作出调整。本集团基于资产负债比率监察其资本架构。就此

而言,资产负债比率按各报告期末的总借款除以总权益并乘以100%计算得出。总借款包括应付一名董事款项及租

赁负债。管理层透过审议资本成本及各类资本有关的风险审阅资本架构。有鉴于此,本集团可能调整支付予股东

的股息金额、发行新股份、向股东退回资本、筹集新债务融资或出售资产以减低债务。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的资产负债比率如下: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总借款

-应付一名董事款项39,106

-租赁负债5,166

44,272

总权益88,085

资产负债比率50.3%

32. 于附属公司的权益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本公司主要附属公司详情如下:

公司名称注册成立地点注册成立日期

已发行及缴足

股本详情

本集团实际权益的

拥有权比例主要活动

二零二四年

由本公司间接持有

洪昌建筑地基(集团)有限公司

(「洪昌建筑地基」)

香港二零九年

四月十四日

1,000股普通股100%于香港承接地基工程

洪昌建筑运输工程有限公司

(「洪昌建筑运输」)

香港一九六年

十月十五日

100,000股普通股100%于香港提供设备租赁

概无附属公司于年末已发行任何债务证券。

本公司董事认为,上表所列本公司之附属公司主要影响本集团业绩或资产。本公司董事认为,列出其他附属公司

之详情将令资料过于冗长。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240,775
(232,291)
8,484
12,975
(19,361)
259
(1,581)
776
277
1,053
0.09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195,486
25,657
127,919
4,086
89,138

财务摘要

二零二四╱二五年报

俊裕地基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二零二年二零二一年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业绩

收益199,344326,492511,568446,846

直接成本(194,775)(322,505)(492,696)(437,990)

毛利4,5693,98718,8728,856

其他收入15,54917,4785,8365,526

行政开支(21,456)(22,328)(21,823)(21,635)

预期信贷亏损回拨净额3,0671,90023210,505

融资成本(1,486)(824)(444)(1,866)

除所得税前溢利2432132,6731,386

所得税抵免╱(开支)2,179597283(734)

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年内

溢利及全面收入总额2,4228102,956652

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每股

盈利

基本及摊销(港仙)0.200.070.250.05

于三月三十一日

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二零二年二零二一年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资产及负债

流动资产194,516185,966188,731166,853

非流动资产29,56728,20334,05935,115

流动负债101,44596,513136,668119,404

非流动负债34,55331,9935,3344,732

总权益88,08585,66380,78877,832

附注: 上述概要并不构成经审核财务报表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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