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679 瑞斯康集团 展示文件:本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年报


瑞斯康集团

产品

组装中心


2公司资料

4主席报告

6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16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的履历详情

23董事会报告

43企业管治报告

58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84独立核数师报告

90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92综合财务状况表

94综合权益变动表

95综合现金流量表

97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170五年财务概要

目录


瑞斯康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年报 2024

公司资料

执行董事

赵露忆女士(主席)(于2024年6月28日获委任)

江峰先生

曾华德先生(于2024年6月28日获委任)

非执行董事

于路先生

丁志钢先生

郭磊女士(于2024年6月28日自执行董事调任为非执行董事)

独立非执行董事

杨岳明先生

卢韵雯女士

邹合强先生

公司秘书

周庆龄女士

授权代表

(就上市规则而言)

郭磊女士(于2024年6月28日辞任)

赵露忆女士(于2024年6月28日获委任)

周庆龄女士

审核委员会

卢韵雯女士(主席)

邹合强先生

杨岳明先生

提名委员会

卢韵雯女士(主席)

赵露忆女士(于2024年6月28日获委任)

杨岳明先生

薪酬委员会

杨岳明先生(主席)

卢韵雯女士

赵露忆女士(于2024年6月28日获委任)

主要往来银行

于香港:

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

核数师

信永中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执业会计师

香港

铜锣湾

告士打道311号

皇室大厦

安达人寿大楼17楼

法律顾问

柯伍陈律师事务所

(关于香港法律)


瑞斯康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年报 2024

公司资料

注册办事处

Cricket Square

Hutchins Drive

PO Box 2681

Grand Cayman KY1-1111

Cayman Islands

中国总部及主要营业地点

中国

深圳市

南山区西丽街道

深圳国际创新谷

8栋A座41楼

香港主要营业地点

香港

皇后大道中183号

中远大厦

40楼4004–5室

主要股份过户登记处

Conyers Trust Company (Cayman) Limited

Cricket Square

Hutchins Drive

PO Box 2681

Grand Cayman KY1-1111

Cayman Islands

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

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香港

夏悫道16号

远东金融中心17楼

公司网站

w.risecom.com.cn

股份代号


瑞斯康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年报 2024

主席报告

致股东

本人谨代表瑞斯康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为「本集团」)董事(「董事」)会(「董事会」)提呈

本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回顾年度」)的年报。

本集团主要业务为设计、开发和销售与中国电网公司配置与升级自动抄表(「自动抄表」)系统有关的电力线载波通信

(「电力线载波通信」)产品,以及提供相关维护服务,同时经营多种与节能环保有关的应用。本集团的电力线载波通信

产品主要应用于国家智能电网的电力能源数据采集系统,是电力大数据的重要支撑。本集团亦从事销售软件授权、生

产安全产品、建筑合约,以及提供与应用于石油及石化行业的维修与安全完整性系统的智慧制造及工业自动化(「智慧

制造及工业自动化」)有关的合约后客户支援服务软件。

在过去的二零二四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本集团全体同仁砥砺前行,使得集团在营运上表现出色。在此,我

代表董事局,向各位股东致以衷心的感谢,感谢您们一直以来对本集团的信任与支持。

回顾二零二四年,集团年度营业收入稳中有升,截至二零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营收和利润表现稳健。这一

成果彰显了集团在成本管控与运营方面的卓越能力。经调整亏损及经调整净利亏损率均有显著提升,各业务板块协同

效应明显,为集团未来持续发展筑牢了根基。

在技术与市场层面,随著分布式风光发电、电动汽车充电桩、储能设备等双向负荷的大量涌现,计量设备本地物联运

行环境日趋复杂。网络规模的扩增与业务实时性要求的提高,对设备通信速率、时延和可靠性提出了更高标准。国家

电网加速推进新技术标准制定,新一代智能电表持续推广,叠加旧表更新与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背景下新表替换,预计

未来国家电网智能电表招标数量将稳健增长,从而带动通信模块需求攀升。

集团在智慧城市照明、智慧空调和综合能源管理系统及终端产品方面积极拓展市场。自国家大力推动智能电网、智慧

城市建设,支持节能减排,推广新能源,加之集团在国家「一带一路」倡议下海外智能电表市场份额持续扩张,电力

线载波通信技术市场预计在未来几年仍将保持良好发展态势,这将有力推动集团载波通信技术业务下各项产品的销

售,尤其是在石油及石化行业的维修与安全完整性系统方面,市场范围不断拓展,为集团带来更多发展契机。

值得一提的是,二零二四年集团完成了对Zhongyi (BVI) International Limited全部已发行股本的收购,成功涉足风电场运

维业务。风电整机厂掌握风电设备核心技术,近年来对运维服务日益重视,力图提供整体解决方案,增强竞争优势,

这也将为集团在该领域的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瑞斯康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年报 2024

主席报告

然而,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前方道路仍充满挑战与不确定性。本集团的前瞻性陈述并不能保证完全实现,实际发展或

与预期存在差异。在此,诚挚提醒各位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时务必审慎,切勿过度依

赖本报告披露信息。如有疑问,建议寻求专业顾问意见。

展望未来,集团将继续秉持创新驱动、精细管理的理念,紧抓市场机遇,积极应对挑战,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以优

异的业绩回馈各位股东的支持与信任。

本集团将继续审慎维持精益成本策略以减省营运开支,以应对未来风险及压力。此外,本集团继续善用其竞争优势,

持续全方位加强本集团业务的企业管治,为股东维护价值。

最后,本人谨代表董事会及管理层对本集团全体员工于本年孜不倦的努力及莫大贡献深表谢意,亦就所有股东、投

资者、客户、供应商及业务伙伴对本集团的持续支持谨申谢忱。

赵露忆

主席兼执行董事

香港,2025年3月27日


瑞斯康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年报 2024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市场回顾

随著电网的智能化、资讯化和数位化的演进,宽带电力线载波通信(「电力线载波通信」)技术得到了充分的发展和应

用。自2018年开始,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国家电网」)开始大规模建设基于宽带高速载波(「HPLC」)的居民用电资讯采

集系统。

国家大力推进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的发展,2024年国家能源局发布《2024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旨在推

动能源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该文件特别强调了新能源与传统能源的协调发展,以及全域与局部、能源开发与节约

利用等关系的平衡。通过这些措施,旨在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更加安全、可靠的能源保障。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实施电力产业绿色发展战略、深化电力行业改革、打造可持续发展的现代电力体系,同时推进输电智慧化、发电智能

化以及供电业务智能化将成为未来的工作目标。

目前,在国家电网范围内,电力线载波通信技术已广泛应用于配电自动化、智能电网、家用网路、多媒体通信等领

域。这些应用对电力线载波通信技术的通信速度、通信即时性、资料承载力、通信距离等性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随

著智能电网多场景应用融合需求逐步提升,国家电网推出了电力线载波及无线通信技术合二为一(HPLC+HRF)的双通

道技术。双模的通信方式使载波通道与无线通道技术能够自动融合组网。于2024年,国家电网已经完成双模技术的

标准制定、现场试点、实验室验证等工作。从2024年开始,未来3–5年,国家电网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的招标全部为宽

带双模通信技术产品。

南方电网也在加快电网数位化转型步伐,加强智慧输电、配电及用电建设,并推动建设多能互补的智慧能源建设。其

用电信息采集系统,自从2024年11月第二批招标已全部从宽带载波通信技术反复运算到宽带双模通信技术标准。

2024年,国家电网在用电资讯采集系统、低压配网、量测开关等方面,需求宽带双模通信模组数量约8900万个,南方

电网在低压集抄系统上宽带通信模组需求量超1,000万个,与2023年同期的需求数量基本持平。

根据国家电网公布2025年营销项目电能表(含用电资讯采集)招标采购计划,于4月、7月和10月分别有三批次的公开

招标,预测国家电网宽带双模通信模组需求数量在8,000万个以上。

国家在「十四五规划」、能源体系改革,以及双碳政策的大背景下,未来新能源(例如:分布式光伏发电)将大规模并

网、充电桩数量和储能需求将高速增长、进一步推进行业发展。

另一方面,于本期间,本集团的智慧制造及工业自动化(「智慧制造及工业自动化」)业务分部一直利用其核心技术能力

继续探索工业自动化系统领域,尤其是在石油及石化行业的维修与安全完整性系统(「维修与安全完整性系统」)方面。


瑞斯康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年报 2024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面对当前全球制造业趋向数字化、网络化及智能化的转变,中国政府对于智能制造产业的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加大。

《「十四五」智慧制造发展规划》提出在2025年的多项发展目标,其中包括70%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基本实现数字化

网络化,建成500个以上智能制造示范工厂及建立200项以上国家行业标准。2035年,规划预计实现「规模以上制造业

企业全面普及数字化及网络转型」及「重点行业骨干企业基本实现智能化」。未来,迅速的产业发展将促进智能制造行

业市场规模不断扩大,为本集团带来丰富的机遇。

本集团于2024年3月完成收购Zhongyi (BVI) International Limited全部已发行股本,使本集团得以扩展至风电场运维(「风

电场运维」)业务,即本集团向中国风电场的拥有人提供运维服务。

国内风机在2010年之前以两年质保、之后以三至五年质保为主。2006–2010年期间,随著国内风电产业高速发展,

大批风机投入运行,这个时期的风机目前大部分走出了质保期。风电场逐渐出现大量走出质保期的设备需要维修、

设备运行环境需要升级等情况,催生了风电运维服务行业的出现。近年来中国风电场运维服务市场发展相对较快,

2016–2023年中国风电场运维服务市场需求年复合增长率为16.42%。

中国风电运维服务市场竞争主体包括风电整机厂、风电场拥有人(开发商)及风电场运维服务企业。风电整机厂手中

握有风电设备的核心技术,近年来整机厂对运维服务愈发重视,致力于提供整体解决方案,强化竞争优势。风电场拥

有人(开发商)主要投资风电场,不断扩大装机规模,具有较强的资金、资源、规模等优势。风电场运维服务企业专注

于风机设备的检修及状态分析,具有服务模式较为灵活等优点,但也存在技术水准、服务品质参差不齐的问题需要改

进。

本集团的风电场运维业务分部在手项目进展顺利,跟随市场动向调整运维服务,与风电场拥有人保持紧密沟通,最大

程度保障风电场拥有人资产妥善运作。

业务回顾

于回顾年度,本集团于两个主要业务分部营运。第一,本集团营运自动抄表及其他业务,其中,本集团销售电力线载

波通信产品(例如电力载波芯片(「芯片」)、模块及设备(例如采集器及集中器),主要是中国的电网公司用于就智能

电表配置及升级自动抄表系统,作为智能电网基建的主要部分。本集团已就国家电网配置自动抄表系统开发具备专有

集成电路设计及先进电力线载波通信技术的电力载波芯片。此外,本集团亦按项目基准提供自动抄表系统维护服务。

此外,本集团的电力线载波通信产品亦应用于中国多个智能源行业,主要包括路灯控制、楼宇能源管理及光伏发电

管理。

第二,本集团于2018年底扩展其业务并从事智能制造及工业自动化业务,其中,本集团提供软件授权、生产安全产

品以及就应用于石油及石化行业的维修与安全完整性系统方面提供的软件合约后客户支持服务。


瑞斯康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年报 2024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于回顾年度,本集团录得营业额约人民币122.3百万元(2023年:约人民币94.9百万元),增加约28.9%。

本集团的自动抄表及其他相关业务分部录得营业额约人民币67.1百万元(2023年:约人民币42.3百万元),增加约

58.4%。于回顾年度,来自动抄表及其他业务分部营业额占本集团总营业额约54.8%(2023年:44.6%)。来自动抄

表及其他业务分部的营业额于回顾年度增加,乃主要由于本集团专注于宽带双模通信市场领域,积极参与国家电网、

南方电网及各省网公司的宽带双模产品的开发与市场推广。

于2024年1月,本集团研发的宽带双模HPLC芯片及模块符合国家电网《电力用电资讯采集系列标准》的要求,并通过

国家电网计量中心的检验测试。该认证表明本集团的宽带双模HPLC芯片及模块符合国家电网计量中心颁布的市场准

入要求,因此有资格参与国家电网的集中招标。本集团开发的宽带双模HPLC芯片及模块将更好地满足国家电网的应

用需求,加快本集团在智慧能源应用市场的发展。本集团已中标若干大型项目,可将宽带双模产品销售予中国两个省

份的两名客户。预期有关销售将于未来为本集团带来收入贡献。

于回顾年度,本集团的智慧制造及工业自动化业务分部录得营业额约人民币29.8百万元(2023年:约人民币52.5百万

元),减少约43.2%。于回顾年度,来自智慧制造及工业自动化业务分部营业额占本集团总营业额约24.4%(2023年:

55.4%)。

智慧制造及工业自动化业务分部的营业额于回顾年度下跌乃主要由于承接大型项目的营运资金短缺,主要原因是自

2022年初以来若干主要客户长期拖欠结付贸易应收款项,而本集团在2022年同期得以承接及交付一个相对较大型的

生产安全产品项目,该项目贡献收入约人民币17.5百万元。

本集团自2024年3月起收购风电场运维业务。其为2024年贡献人民币25.4百万元,占本集团营业额约20.8%(2023年:

无)。本集团录得本公司权益股东应占亏损由2023年同期约人民币138.5百万元减少至回顾年度约人民币73.5百万元。

权益股东应占亏损减少乃由于2023 年并无出现金融及合约资产的一次性减值。

研究及开发

自2006年进入该行业以来,本集团经已建立了设计先进专用集成电路或专用集成电路(「专用集成电路」)的核心实力,

并使用该等专有专用集成电路开发电力线载波通信产品。作为一间以研发带动的高科技公司,本集团的研发工作聚焦

于强化产品的功能及应对客户的技术需要,以及扩大本集团不同电力线载波通信应用的产品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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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研发团队由10名雇员(于2023年12月31日:51名雇员)组成,占本集团总员工人数约19%(于

2023年12月31日:约35%),专门负责自动抄表的电力载波芯片设计及产品开发及其他应用,以及石油及石化行业的

维修与安全完整性系统的软件开发及应用。

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持有一个庞大的知识产权组合,其中包括23项专利、137项电脑软件版权及9项已注册的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标志著本集团于电力线载波通信技术研发及石油及石化行业的维修与安全完整性系统方面的成

就。本集团的自动抄表取得新的 ISO4001:2015 环境管理系统认证。

财务回顾

营业额

营业额由2023年同期约人民币94.9百万元增加至回顾年度约人民币122.3百万元,增幅约28.9%。有关增加是由于自动

抄表及其他业务分部的营业额增加约58.4%以及风电场运维业务分部贡献的营业额增加约 20.8%。

自动抄表及其他相关业务分部的营业额较2023年同期增加约58.4%至人民币67.1百万元(2023年:约人民币42.3百万元)

增加乃主要由于增加了南网新产品的贸易业务。2024年的贸易业务营业额为人民币22.7百万元。2023年同期并无该业

务。

于2024年1月,本集团研发的宽带双模HPLC芯片及模块符合国家电网《电力用电资讯采集系列标准》的要求,并通过

国家电网计量中心的检验测试。该认证表明本集团的宽带双模HPLC芯片及模块符合国家电网计量中心颁布的市场准

入要求,因此有资格参与国家电网的集中招标。本集团开发的宽带双模HPLC芯片及模块将更好地满足国家电网的应

用需求,加快本集团在智慧能源应用市场的发展。本集团已中标若干大型项目,可将宽带双模产品销售予中国两个省

份的两名客户。预期有关销售将于未来为本集团带来收入贡献。

由于本集团目前正在测试新技术,智慧制造及工业自动化业务分部的收入减少。待成功开发及验证该等技术后,方能

与客户签订新合约。

本集团现时在中国提供风电场运维服务,于2024年约为人民币25.4百万元。风电场运维服务可为本集团贡献约20.8%

的收入,并将成为未来的新业务驱动力。

毛利

毛利由2023年同期约人民币15.6百万元增加至回顾年度约人民币37.1百万元,增幅约138.3%。

毛利率由2023年同期约16.4%增加至回顾年度约30.3%,增幅约13.9%。毛利率增加乃主要由于自动抄表的毛利率增加

约8%及来至风电场运维服务的人民币18.2百万元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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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自动抄表于回顾年度的毛利率约16.2%,而2023年同期约为8%。毛利率上升主要由于智能电网业务收入上升49%和比

去年同期多出贸易业务所致。

智慧制造及工业自动化业务分部于回顾年度的毛利率约为29.5%,而2023年同期约为23.2%。毛利率上升乃主要由于软

件授权产品营业额比例增加,其毛利率相对高于其他产品或服务线。

其他收入、收益及亏损净额

于回顾年度确认其他亏损约人民币12.2百万元(2023年同期:其他收益约人民币4.5百万元)。其他收入增加乃主要由

于智慧制造及工业化业务分部的预付款减值约人民币15.2百万元。

金融资产及合约资产减值亏损拨备净额

于回顾年度确认金融资产及合约资产减值亏损拨备净额约人民币1.9百万元(2023年同期:约人民币22.0百万元)。减

少乃主要是由于2023年出现的其他应收贷款的进一步减值所致。

销售及营销开支

销售及营销开支由2023年同期约人民币11.8百万元增加约70.3%至回顾年度约人民币20.1百万元。增加乃主要由于签

订开拓销售渠道合约,以分销电路及模组,费用约为人民币3.2百万元。为建立销售渠道而额外计划的市场推广开支

产生额外的市场推广费用。

一般及行政开支

一般及行政开支由2023年同期约人民币46.8百万元减少约11.5%至回顾年度约人民币41.4百万元。自动抄表及其他业

务分部则由2023年同期约人民币38.0百万元减少约31%至约人民币14.4百万元。轻微减少主要是由于宁波分部汽车租

赁业务仅于 2023 年出现一次性应收贸易账款减值约人民币 11.0百万元所致。该等差额已扣除于 2024 年向深圳瑞斯康

分部员工支付人民币9.96百万元的遣散赔偿。重组时间表旨在专注于宽带双模通信市场及相关产品。

研究及开发开支

研究及开发开支由2023年同期约人民币20.4百万元增加约10.8%至回顾年度约人民币22.6百万元。有关增加乃主要由

于与本集团新宽带双模产品有关的委托开发费、研发材料成本及检测费用有关,原因为2022年集中进行较多的研究

活动,以开发新的宽带双模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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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融资成本

融资成本由2023年同期约人民币11.8百万元减少约6.2%至回顾年度约人民币11.1百万元。有关减少乃主要由于银行及

其他借款利息开支的全年影响。

所得税开支╱抵免

于回顾年度录得所得税开支约人民币1.3百万元(2023年同期:所得税抵免约人民币23.2百万元)。回顾年度的所得税

开支主要包括递延税项支出,主要是由于终止确认未来应课税溢利不足以抵销的递延税项资产,而这是由于本集团在

回顾年度的财务表现持续录得亏损,相应对未来财务表现的预测下调。

商誉及无形资产减值

于回顾年度,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第36号 — 资产减值」(「香港会计准则第36号」)及「香港会计准则第38号 — 无形资产」

项下相关规定,在外部估值公司的协助下,本集团对收购翠和产生的商誉及无形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估值」)。

经进行减值测试后,本集团(i)就回顾年度确认预付款减值亏损为人民币15.2百万元(2023年同期:无)。

本公司权益股东应占亏损

基于上述因素,本公司于回顾年度录得本公司权益股东应占亏损约人民币73.5百万元(2023年:本公司权益股东应占

亏损约人民币138.5百万元)。

流动资金及财务资源

于回顾年度,本集团的营运主要以(i)内部资源提供资金,有关资源包括(但不限于)现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经营活

动所得现金流;(i)本公司股份(「股份」)于2017年6月9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主板上市(「上市」)所

产生的所得款项净额;(i)于2023年6月及2023年7月已完成根据一般授权进行的新股认购事项(定义见下文)所产生的

所得款项净额;及(iv)借贷。董事会相信,将可满足本集团的流动资金需要。

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流动资产约为人民币108.1百万元(于2023年12月31日:约人民币152.5百万元),现金

及现金等价物合共约为人民币15.2百万元(于2023年12月31日:约人民币35.9百万元)。本集团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主要以人民币、港元及美元持有。

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计息负债总额为人民币247.1百万元(于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194.0百万元),属于

借款及租赁负债。本集团的计息负债为人民币247.1百万元(于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185.3百万元),其中人民币

190.2百万元(于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76.6百万元),将分别于一年内及一年后到期偿还,年票息率介乎0厘至5厘。

计息负债主要以人民币、港元及美元计值。净负债资本比率(称为资本负债比率:其计算方式为计息负债减现金及现

金等价物除以总权益)于2024年12月31日约为-208%(于2023年12月31日:-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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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董事正积极寻求新的发展模式和机会,未来会作进一步投资、供股及股本融资安排,以减少本公司目前债务和寻求商

机。

汇率风险

本集团大部分业务以人民币结算,而以外汇进行的业务则主要以港元或美元结算。该等货币的汇率出现波动将对本集

团以外汇结算的业务产生若干影响。于回顾年度,本集团并无订立任何外币远期合约或其他对冲工具以对冲该等波

动。外币风险由本集团高级管理层持续管理及监察。

资本承担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并无已订约但尚未产生的资本承担(截至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1.83百万元)。

或然负债

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并无或然负债(于2023年12月31日:无)。

资产押记

于2024年及2023年12月31日,本公司两家附属公司Risecom Co. Ltd.及瑞斯康(香港)技术有限公司的全部已发行股

份已作为其他借款约人民币111.1百万元(于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108.7百万元)的抵押。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订立两项抵销安排,以总额为人民币8,500,000元的应收贷款抵销总额为人民币

9,316,000元的其他借款。

于2023年及2024 年12月31日,借款总额包括其他借款人民币60,000,000元已提取用于为收购Zhongyi (BVI)提供资金。

倘本集团未能收购Zhongyi (BVI),贷款人有权立即要求全额偿还借款及任何应计利息。于Zhongyi (BVI)的收购事项及于

2024年12月31日后,Zhongyi (BVI)的股权已抵押为上述借款人民币60,000,000元的担保。

于2024年12月31日,应收贸易款项约人民币2,197,000元(2023年:人民币1,663,000元)及并无未来贸易应收款项(2023

年:33,103,000元)已抵押,以取得银行贷款约人民币1,082,000元(2023年:人民币3,237,000元)。

于2024年12月31日,除所披露者外,本集团并无其他资产押记(2023年12月31日:无)。

重大投资

于回顾年度内,本集团并无持有任何重大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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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重大收购及出售附属公司及联营公司

本公司(作为买方)、一名卖方(「卖方」,为独立第三方)与Zhongyi (BVI)(作为目标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订立买卖协

议(「买卖协议」),并于2023年12月12日订立一份补充协议,据此(i)卖方已有条件同意出售,而本公司已有条件同意

购买Zhongyi (BVI)的全部股权(「收购事项」),总代价为人民币110,000,000元,惟可能须根据买卖协议规定的调整机制

支付额外款项。有关收购事项的详情已由本公司披露于其日期为2023年8月25日的公告及日期为2023年12月12日的

补充公告及通函。

由于有关收购事项的最高适用百分比率超过25%但全部均低于100%,故根据上市规则第14章,收购事项构成本公司

的主要交易,因此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章项下的申报、公告、通函及股东批准规定。本公司已于2023年12月29日召

开股东特别大会,并以普通决议案通过。

于2024年3月27日,买卖协议项下完成的所有先决条件已获达成,而收购事项于该日完成。Zhongyi (BVI)成为本公司

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其财务业绩于本集团的财务报表综合入账。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于回顾年度内,概无其他重大收购或出售附属公司或联营公司的事项。

前景

在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的大背景下,需要在电能的产、送、用全链条加大投入力

度。从电网侧看,保障供电可靠、运行安全,需要大幅提升电力系统调峰、调频和调压等能力,需要配置相关技术设

备。在「双碳」政策及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的背景下,电力物联网发展有望提速。随著大量分散式风

光发电、电动汽车充电桩、储能设备等双向负荷出现,计量设备本地物联运行环境日趋复杂,随著网路规模增加及业

务即时性提高,对设备通信速率、时延和可靠性提出了更高要求。为满足新型电力系统的需求,国家电网正加速推进

新技术标准的制定。新一代智慧电表将继续推广,旧表将继续更新及新型电力系统建设将导致更多新表替换,未来国

家电网智慧电表招标数量有望保持稳健增长势头,进而带动通信模组需求增长。

随著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的深入推进,光伏和风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方式将加速发展,能源转型要求重塑电网,其中

配电网也需要改造升级。


瑞斯康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年报 2024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配电网将成为「十四五」电网建设重点内容,国家电网发布《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行动方案(2021–2030

年)》,提出「十四五」配电网建设投资将超过人民币1.2万亿元,占电网建设总投资的60%以上。南方电网印发「十四五」

电网发展规划,提出在电网建设方面将规划投资约人民币6,700亿元,以加快数字电网建设和现代化电网进程,其中

配电网建设规划投资达到人民币3,200亿元,占比48%。历史上,国家电网和南方电网投资主要集中在输电、变电环节,

未来配电侧投资占比有望明显提升。

2025年,国家电网、南方电网仍致力于宽带双模通信技术在用电资讯采集系统以及低压配网、量测开关等终端产品的

应用。本集团正把其宽带双模通信产品(包括晶片和通信单元模组)推广及开拓到更多的网省市场,进一步拓展本集团

宽带双模通信产品在国内市场的竞争力。本集团将专注宽带双模通信市场领域,保持技术领先,积极参与国家电网、

南方电网及各省网公司的用电资讯采集宽带双模通信晶片和通信单元产品开发与市场推广。同时,本集团基于宽带或

宽带双模通信技术研发,积极在电网低压配网、量测开关市场、电力物联网等创新应用市场积极推广。

本集团宽带和宽带双模通信晶片和通信模组,将围绕著智慧配电、智慧用电、智慧微电网及综合能源应用需求,广泛

应用于用电资讯采集及深化应用、在光伏╱储能新能源、工业企业及园区等用能及能源管理领域。本集团采用宽带或

宽带双模融合通信方案,结合边缘计算技术,开发适应于能源互联网的智慧化系列产品,为智慧电网及综合能源提供

多种能源互联网的智慧化解决方案。

此外,本集团在智慧城市照明、智慧空调和综合能源管理系统和终端产品进行市场拓展,随著国家政府对智慧电网、

智慧城市建设的推动、节能减排的支援、新能源的推广以及在国家「一带一路」发展下的海外智慧电表市场规模的持

续扩张,电力线载波通信技术的市场预计在未来几年仍将保持较好的发展态势,预期将推动本集团载波通信技术业务

下各项产品的销售,尤其是在石油及石化行业的维修与安全完整性系统方面,市场范围不断扩大,为本集团带来更多

的机遇。

就本集团的智慧制造及工业自动化业务而言,本集团相信,由于渗透率现时相对较低及人力资源成本持续上升,中国

工业自动化市场将继续健康增长。由于石化企业为中国制造业板块的先锋,多个主要市场参与者已著手兴建智能油

田、智能管道及智能工厂。

本集团将继续运用本集团拥有的技术及知识产权,于工业自动化系统设计及执行当中捕捉机会,尤其是石油及石化行

业、其他制造及建筑业务的维修与安全完整性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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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本集团旨在加强石油炼制及管道建设的智能工厂综合解决方案方面的专业领域。同时,本集团将运用自身的研发资源

与外部企业合作,进一步开发自有的智能工厂应用程序编程接口及视觉综合管理平台的知识产权,以及于大数据合作

平台整合在线及核心应用程序。有关知识产权会运用本集团的电力线载波通信技术,并将提升本集团的核心竞争力。

透过开拓此等新的利润主导业务机会,本集团相信长远而言将于市场上维持更多元化的增长。

就本集团的风电场运维业务而言,中国风电产业大规模发展已近十年。随著时间的推移,风机的磨损,风电机组的维

护已经成为确保风电场正常运行的关键。业内认为,随著中国风能优质资源区和新增装机容量的逐渐减少,风电场运

维将为风电整机厂在竞争激烈的新增装机市场中拓展业务提供巨大潜力。重点体现在以下两点:

一、 风机走出质保期,运维服务市场需求被释放

近十五来,中国逐步形成了全球最大规模的风电市场。风电装机的快速增长,带来设备维护量的大幅增加。中

国风机在2010年之前以两年质保、之后以三 — 五年质保为主。2006–2010年期间,随著中国风电产业高速发展

大批风机投入运行,这个时期的风机目前大部分走出了质保期,随著质保期的结束,一个巨大的风机运维市场

在逐渐显现。根据「彭博新能源财经」针对中国风电运行和维护市场的研究报告显示,在2015年至2022年间,

中国风电场运维服务支出总计高达160亿美元。

二、 风机替换,市场潜力大增

随著优质风资源的日趋减少,为了更高效利用优质风电资源的地区,风机以新换旧也将成为必然。另外,随著

风机二十年使用年限的临近,中国还将会出现大批的退役风机。这意味著在竞争激烈的新增装机市场中还有新

的增长点。

本集团目前的风电场运维合同的质保期将在2026–2029年到期。经营团队也在大力拓展新的风电场运维服务项目,包

括但不限于维护服务、以旧换新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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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的履历详情

执行董事

赵露忆(「赵女士」),37岁,于2024年6月28日获委任为执行董事及董事会主席。彼亦为本公司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

员会成员。赵女士拥有丰富的投资和管理经验。从2009年至2012年,赵女士担任EV Capital Pte. Ltd.的项目经理。该公

司在新加坡从事管理咨询服务和企业融资咨询服务。从2012年至2014年,赵女士担任上海祥荣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的投资总监,该公司从事投资基金管理及咨询服务。自2014年起,赵女士担任和厚融资租赁(上海)有限公司的执

行董事。自2015年起,彼兼任上海爱弘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赵女士拥有金融学硕士学位。

于2024年6月28日,继郭女士于同日辞去以下职务,赵女士获委任为瑞斯康(香港)、瑞斯康(香港)技术、Old Cayman、

康年环球有限公司及卓建控股有限公司的董事并担任瑞斯康(香港)的总经理。赵女士已取得上市规则第3.09D条规定

之法律意见,并确认彼明白其作为香港上市发行人董事的责任。

除上文披露者外,赵女士并无于本集团其他成员公司担任何职位。彼于过去三个年度概无于其证券在香港或海外任

何证券市场上市的其他公众公司担任何董事职务。

江峰(「江先生」),51岁,于2021年4月19日获委任为执行董事。

江先生在销售及销售管理方面拥有丰富经验。彼在石油和石化行业拥有逾27年工作经验。彼于1994年6月自江汉石油

学院(现称为长江大学)取得勘探地球物理学士学位,并于2014年7月自中国传媒大学取得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江先生为本公司其中一间附属公司北京鸿腾伟通科技有限公司的销售总监。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江先生并无于本集团其他成员公司担任何职位,彼于过去三个年度亦无于其证券在香港或海外

任何证券市场上市的其他公众公司担任何董事职务。

曾华德(「曾先生」),41岁,于2024年6月28日获委任为执行董事。曾先生于保险、金融服务及管理领域拥有逾15年

经验。从2008年至2011年,曾先生于CBS Insurance Inc.担任财务顾问。自2012年起,彼也担任Afinity Financial Services

Inc.的财务顾问。彼现时亦担任Enrich Developments的执行董事,该公司在加拿大从事房地产开发。曾先生于2014年

至2016年成为百万美元圆桌会的合资格会员,并于2021年成为顶尖会员。曾先生为卑诗保险理事会授权经营保险业

务的持牌人。曾先生已取得上市规则第3.09D条规定之法律意见,并确认彼明白其作为香港上市发行人董事的责任。

除上文披露者外,曾先生并无于本集团其他成员公司担任何职位。彼于过去三个年度概无于其证券在香港或海外任

何证券市场上市的其他公众公司担任何董事职务。

于2024年12月31日,曾先生于若干股份中拥有权益。有关更多详情请参阅本报告「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员于本公司或

任何相联法团之股份、相关股份及债权证中之权益及淡仓」一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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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的履历详情

非执行董事

于路(「于先生」),62岁,于2021年9月9日获委任为非执行董事。彼于1988年7月取得北京联合大学的英语专业文学

学士学位,并于2012年12月取得南开大学的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于先生自2008年起任职于天津贵金属

交易所有限公司,并自2013年起担任副董事长。彼于投资及金融服务领域拥有丰富经验。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于先生并无于本集团其他成员公司担任何职位,彼于过去三个年度亦无于其证券在香港或海外

任何证券市场上市的其他公众公司担任何董事职务。

于2024年12月31日,于先生于若干股份中拥有权益。有关更多详情请参阅本报告「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员于本公司或

任何相联法团之股份、相关股份及债权证中之权益及淡仓」一节。

丁志钢(「丁先生」),64岁,于2022年1月13日获委任为非执行董事。丁先生于1986年7月取得中国政法大学的经济法

学士学位。随后丁先生于1998年11月取得中国社会科学院的货币银行学硕士学位。丁先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

彼亦于投资领域拥有丰富经验。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丁先生并无于本集团其他成员公司担任何职位,彼于过去三个年度亦无于其证券在香港或海外

任何证券市场上市的其他公众公司担任何董事职务。

于2024年12月31日,丁先生于若干股份中拥有权益。有关更多详情请参阅本报告「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员于本公司或

任何相联法团之股份、相关股份及债权证中之权益及淡仓」一节。

郭磊(「郭女士」),57岁,于2023年6月5日获委任为执行董事及董事会主席。并于2024年6月28日调任为非执行董事,

并不再担任董事会主席。

郭女士于2023年9月至2024年6月担任瑞斯康微电子(深圳)有限公司(「瑞斯康微电子」)、瑞斯康(香港)技术有限公司(「瑞

斯康(香港)技术」)、Risecom Co. Ltd.(「Old Cayman」)、康年环球有限公司及卓建控股有限公司的董事及瑞斯康(香港)

控股有限公司(「瑞斯康(香港)」)的总经理。彼亦自2024年1月至2024年6月担任Shangyi (BVI) International Limited的董事;

自2024年3月至2024年6月担任Zhongyi (BVI) International Limited的董事;及自2024年4月至2024年6月担任中怡(香港)

国际有限公司的董事。

郭女士分别于1989年7月及2001年3月自南京大学获得哲学士学位及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郭女士于2001年12月获得江苏省人事厅颁发的高级经济师资格。郭女士在新能源行业拥有丰富经验。于2005年至

2006年,郭女士担任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新能源」)(股票代码:603693)的

副总经理,并自2007年起任江苏新能源的总经理。于2015年至2021年,郭女士担任江苏新能源的总经理兼董事长。

于2021年至2022年,郭女士担任江苏省国信集团的外部董事。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郭女士并无于本集团其他成员公司担任何职务。郭女士于过往三年并无于其他上市公司(其证

券于香港或海外任何证券市场上市)担任何董事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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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的履历详情

独立非执行董事

杨岳明(「杨先生」),79岁,于2023年6月5日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此外,杨先生亦为本公司薪酬委员会主席,

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各自的成员。

杨先生于1970年5月获加拿大英属哥伦比亚大学颁发法律博士学位。杨先生于1972年11月获加拿大英属哥伦比亚大

学颁发商学士学位。杨先生有超过50年之法律实务经验,主要范畴为企业财务、商业法、合并、收购及私人财富。

杨先生为香港、英属哥伦比亚、加拿大及英国的合资格律师。杨先生目前为香港加拿大商会的理事。自2010年起,彼

亦为加拿大英属哥伦比亚大学Dean of Law’s Council of Advisors成员。

杨先生为宝德杨律师行(「宝德杨律师行」)的创办人之一,并于1996年7月至2015年3月担任管理合伙人。杨先生的合

伙人身份于2015年3月以中伦律师事务所的名称延续,当时宝德杨律师行的名称更改为中伦律师事务所,而彼之管理

合伙人身份持续至2017年3月,并维持合伙人身份直至2019年6月。于2019年6月至2023年2月,杨先生加入Deloite

Legal 的成员公司勤信律师事务所有限法律责任合伙担任管理合伙人。于2023年2月底辞任勤信律师事务所有限法律

责任合伙职位后,杨先生成立杨律师事务所有限法律责任合伙(现更名为杨朱律师事务所有限法律责任合伙),于

2023年4月14日开始营业。

于2007年1月至2015年8月,杨先生为中国粮油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606,过往曾于联交所上市)的独立非执行

董事。于2007年7月至2019年8月,杨先生为联交所上市公司彩星玩具有限公司(股份代号:869)的独立非执行董事,

该公司主要从事设计、开发及分销玩具及家庭产品。于2008年4月至2019年7月,杨先生为联交所上市公司胜狮货柜

企业有限公司(股份代号:716)的独立非执行董事,该公司主要从事集装箱制造业务及提供物流服务。于2014年4月

至2019年8月,杨先生为联交所上市公司万华媒体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426)的独立非执行董事,该公司主要于

香港从事媒体业务。于2015年5月至2016年1月,杨先生为联交所上市公司中国罕王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3788)

的独立非执行董事,该公司主要从事铁矿石开采。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杨先生并无于本集团其他成员公司担任何职位,彼于过去三个年度亦无于其证券在香港或海外

任何证券市场上市的其他公众公司担任何董事职务。


瑞斯康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年报 2024

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的履历详情

邹合强(「邹先生」),56岁,于2019年5月29日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此外,邹先生亦为本公司审核委员会成员。

邹先生在1991年毕业于上海医科大学法医学专业,并在2005年在上海社会科学院获得法学硕士学位。邹先生持有律

师及普外科副主任医师的执业资格。

邹先生于本科毕业后,先后从事病理研究、普外科与重症监护临床与管理工作,并获得普外科副主任医师职称。于

2008年转入律师行业,目前执业于上海瀛东律师事务所,主要关注医疗争议解决、医疗安全管理领域的制度建设、合

同纠纷。邹先生受聘担任上海市静安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法律顾问,上海市静安区医患纠纷调解委员会调解员。同时,

彼受聘担任多间企业法律顾问,在企业合规、风险控制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邹先生并无于本集团其他成员公司担任何职位,彼于过去三个年度亦无于其证券在香港或海外

任何证券市场上市的其他公众公司担任何董事职务。

卢韵雯(「卢女士」),50岁,于2019年5月29日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卢女士于2021年7月5日及2023年6月5日

分别获委任为本公司提名委员会及审核委员会主席。此外,卢女士亦为本公司薪酬委员会成员。

卢女士透过任职于国际会计师行及其他上市公司,在处理香港及中国之上市公司及私人公司之会计、核数及财务管

理范畴拥有逾20年经验。彼于2006年11月取得香港城市大学之财务理学硕士。彼于2001年3月至2003年12月任职于

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彼继而于2004年5月至2008年7月受雇于英皇电影(香港)有限公司,担任财务经理。其后,彼于

2008年7月任职于新世界电讯有限公司,担任财务经理,直至彼于2010年3月辞任为止。彼于2011年5月至2014年1

月为美联工商舖有限公司之财务经理。于2015年5月至2022年9月,彼于天晞顾问有限公司担任高级顾问。自2022年

10月以来,彼一直于凯晋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担任董事。

卢女士自2022年11月28日起获委任为联交所主板上市公司天彩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3882)之独立非执行董事。

自2019年4月起,彼获委任为联交所主板上市公司万顺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746)之公司秘书及授权代表。

此外,卢女士自2022年10月3日起获委任为联交所主板上市公司剑虹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557)之公司秘书

及授权代表。

卢女士自2003年1月起为香港会计师公会之执业会计师。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卢女士并无于本集团其他成员公司担任何职位,彼于过去三个年度亦无于其证券在香港或海外

任何证券市场上市的其他公众公司担任何董事职务。


瑞斯康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年报 2024

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的履历详情

本集团高级管理层

陈俊玲(「陈女士」),52岁,为北京瑞斯康通信的总经理,负责自动抄表业务的销售及营销整体监督。彼于2014年6月

加盟本集团,出任北京瑞斯康通信的总经理。

陈女士拥有逾20年的电子器件及电表的销售及营销经验。

于加盟本集团前,自2000年11月起至2009年8月,陈女士于北京泰德佳讯科技有限公司出任销售经理,该公司从事

(其中包括)销售电气及通信设备。自2009年9月起至2014年3月,陈女士出任北京瑞斯康电子的销售经理。陈女士于

1990年7月毕业于中国河南省驻马店第一高级中学。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陈女士并无于本集团其他成员公司担任何职位,彼于过去三个年度亦无于其证券在香港或海外

任何证券市场上市的其他公众公司担任何董事职务。

刘明(「刘先生」),54岁,自2024年11月起出任瑞斯康微电子的执行总裁,全面负责公司的经营和管理工作。彼于

2006年6月加盟本集团,出任瑞斯康微电子的营销总监,并自2009年2月至2024年10月,出任瑞斯康微电子的副总裁

彼亦自2023年9月至2024年9月,出任瑞斯康微电子的董事。刘先生亦自2016年5月起至2022年8月出任瑞北通(北京)

科技有限公司(「瑞北通(北京)科技」)的董事。

刘先生于智慧科技产业拥有逾30年的经验。自1994年起至2003年,刘先生任职于深圳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历任产品研发经理、营销经理,该公司主要从事电子产品研发和制造,并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份代号:

000021)。自2003年起至2005年,刘先生出任深圳市昊元科技有限公司的副总经理。自2005年起至2006年5月,刘先

生任职于深圳市昊元电子有限公司,出任副总经理。

刘先生于1994年7月取得中国电子科技大学的电子机械系电子精密机械专业学士学位。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刘先生并无于本集团其他成员公司担任何职位,彼于过去三个年度亦无于其证券在香港或海外

任何证券市场上市的其他公众公司担任何董事职务。


瑞斯康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年报 2024

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的履历详情

陈水英(「陈水英女士」),50岁,为瑞斯康微电子的副总裁兼财务总监,负责本集团的财务系统管理。彼于2013年3月

加盟本集团,出任瑞斯康微电子的财务总监。陈水英女士自2015年12月起分别出任瑞斯康(香港)及瑞斯康(香港)技

术的董事。彼自2018年5月起担任瑞斯康微电子的董事,并自2020年4月起兼任瑞斯康微电子副总裁。彼自2023年7

月至10月为本公司执行董事。

陈水英女士于财务及会计领域拥有约27年的经验。自1997年起至2001年,陈水英女士于中国的高尔夫球及休闲度假

营运商深圳观澜湖高尔夫球会有限公司出任会计主管。自2001年11月起至2008年10月,陈水英女士出任从事制造可

充电池的香港公司香港时晖实业有限公司的高级财务经理,负责财务分析。自2008年11月起至2012年10月,陈水

英女士出任斯德宝泵阀(深圳)有限公司的财务经理(最高财务负责人),该公司主要从事制造及开发塑料泵、阀及仪

表系统,彼负责亚洲区所有附属公司的整体财务管理。

陈水英女士于1997年7月取得中国南京审计学院(现称南京审计大学)的国际金融学士学位。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陈水英女士并无于本集团其他成员公司担任何职位,彼于过去三个年度亦无于其证券在香港或

海外任何证券市场上市的其他公众公司担任何董事职务。

朱德云(「朱女士」),43岁,为中怡(香港)国际有限公司的董事。彼于2023年7月加盟本集团,同时亦出任江苏安怡工

程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运营管理,彼于新能源行业拥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开拓管理多个地

方重点新能源专案项目,包括且不限于:宝应柳堡风电场、宝应鲁垛风电场、金湖安丰风电场、金湖安晟风电场、淮

安润风电场等。

朱女士于2015年7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朱女士并无于本集团其他成员公司担任何职位,彼于过去三个年度亦无于其证券在香港或海外

任何证券市场上市的其他公众公司担任何董事职务。


瑞斯康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年报 2024

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的履历详情

宁军(「宁先生」),56岁,为瑞斯康微电子的董事长。彼于2024年8月加盟本集团,出任无锡瑞斯康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总经理。

宁先生于地产及能源相关领域拥有逾30年的经验。自1993年至2001年,宁先生任职于上海远东集团,历任香港业务

部门在广东省的业务开展及管理工作,集团国际贸易中心总经理,而后出任地产业务的董事。自2001年至2006年,

宁先生出任上海瑞索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自2006年起至今,宁先生出任加拿大Enrich Developments公司董事长。同

时亦于2020年起至今,宁先生出任加拿大Enrich Energy公司董事长。

宁先生于1992年7月毕业于上海城市建设学院建筑系。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宁先生并无于本集团其他成员公司担任何职位,彼于过去三个年度亦无于其证券在香港或海外

任何证券市场上市的其他公众公司担任何董事职务。

公司秘书

周庆龄(「周女士」),于2023年7月31日获委任为本公司的公司秘书。周女士现任Vistra Corporate Services (HK) Limited企

业服务部执行董事。彼在企业服务行业拥有超过20年经验。彼目前担任若干上市公司的公司秘书╱联席公司秘书。

周女士于2007年11月取得香港大学法学硕士学位,主修公司及金融法。自2013年5月起,彼一直为香港公司治理公会(前

称香港特许秘书公会)及英国特许公司治理公会(前称特许秘书及行政人员公会)资深会员。


瑞斯康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年报 2024

董事会报告

董事欣然提呈其报告及本集团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

主要业务

本公司于2015年8月19日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为获豁免有限公司。本公司作为一间投资控股公司,

其主要附属公司之业务载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23。

股本

于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发行股本总数约为255,729港元,分为255,728,860股每股面值为0.001港元之普通股。本

公司股本于回顾年度之变动详情,载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31。

已发行债权证

本公司于回顾年度并无任何已发行债权证。

业务回顾

有关本集团于回顾年度之业务的中肯回顾,关于本集团未来业务发展之讨论,以及利用关键财务表现指标对本集团表

现之分析,载于本报告「管理层讨论及分析」内「业务回顾」及「前景」章节,而有关本集团所面对主要风险及不明朗

因素之讨论,则载于本节及综合财务报表附注6。有关评论内容构成本董事会报告之一部份。

保护环境

本集团已按照环境规例制定若干政策,其中包括在设计、研究及开发阶段,于作出任何采购决定前,为各类原料或机

器评估环境影响;透过举办环保活动、培训课程及推广,提高全体雇员之环保意识。本集团最高层管理人员制定相应

责任、范围及政策纲领,在建立清晰界定之环境管理架构及系统上担当核心角色。

在日常运营中,本集团一直紧密关注国内及国际环保法例及法规发展之最新状况,确保环境政策不但符合国内及国际

标准,同时确保能与全球发展步伐一致。

本集团两间主要营运附属公司已取得ISO14001:2015环境管理系统证书,有效期分别至2024年5月及2024年12月止,

并可予续期。于回顾年度,本集团并无就生产而接获任何有关污染的通知或警告,本集团亦无因违反中国环境保护法

律而被中国政府机关处以任何罚款、罚金或其他法律行动。


瑞斯康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年报 2024

董事会报告

与雇员的关系

本集团的成功有赖于其吸引、挽留及激励合资格人员的能力。一般而言,本集团有能力吸引及挽留合资格人员,并维

持一个稳定的核心管理团队。本集团致力于培训及发展其雇员,并利用其研发能力及其他资源,以确保各雇员通过持

续的培训维持目前的技术水平。本集团为所有新雇员提供入职培训及指导,以及在职培训,以持续改善其雇员的技

术、专业及管理技能。

根据适用的中国法律及法规,本集团向雇员提供基本退休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场伤亡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

及住房公积金。本集团非常重视员工的福利,并持续改善其福利制度。

本集团相信,其与雇员维持良好的工作关系,而本集团于回顾年度并无经历任何重大劳资纠纷或与中国政府的劳动部

门出现争议。

本集团两间主要营运附属公司已取得职业健康及安全管理系统的ISO45001:2018证书,有效期分别至2024年5月及2024

年12月止,并可予续期。本集团已于产品组装中心执行安全措施,以保证符合适用的监管要求及降低雇员受伤的风

险。本集团对营运设施进行定期视察,确保其产品组装营运符合现有法律及法规。此外,本集团要求新雇员接受工作

安全培训。

与客户及供应商的关系

本集团致力与客户建立及维持长远巩固的关系,而本集团的业务部门亦不时进行客户满意度管理调查,借此了解并

满足客户的需求,并提升彼等的满意度。就供应商而言,本集团的目标为与所有供应商保持互利互惠的双赢关系。同

时,本集团亦会定期评估其供应商的表现。

遵守法例及法规

本集团设有合规及风险管理政策及程序,而高级管理层成员已获授持续责任监督一切重大法例及监管规定之遵循及合

规情况。该等政策及程序会定期予以检讨。据董事会目前所知,本集团已于各重大方面遵守对本集团业务及营运有重

大影响之相关法例及法规。

风险因素

本集团之主要业务包括研发、生产及销售电力线载波通信产品以及提供智慧制造及工业自动化服务及产品。于回顾年

度,本集团的自动抄表业务主要受国家电网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南方电网」)在中国市场环境下进行自动

抄表配置及采购的步伐所影响。预期本集团的长远业务及盈利能力增长将继续受不可量化的重大因素(如中国政治及

经济政策的发展及中美贸易争端等地缘政治紧张局势升级)之变化所影响。本集团现时的营运及发展受若干因素所影

响,主要包括:


瑞斯康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年报 2024

董事会报告

中国自动抄表业务的电力线载波通信技术

本集团设计及开发自动抄表产品很大程度上乃销售予为中国的电网公司提供智能电表的电表制造商,以及销售予电网

公司(直接及间接不时地通过其指定实体及通过其他科技公司)。由于总体上部分电力线载波通信市场份额被国有企业

所占,有关竞争格局已出现转变。因此,尽管电力线载波通信的整体市场需求仍然强劲及充满希望,国内电力线载波

通信市场参与者之间的竞争将更加激烈。

为了减轻自动抄表业务风险带来的影响,除扩充业务至新市场外,本集团继续加强其于电力线载波通信技术及研发方

面的实力,提升其自动抄表产品的功能及特点。

智慧制造及工业自动化业务

全球两大经济体中美之间持续发生经济冲突,影响到国有企业(尤其是石油行业)的战略发展及扩张计划,以致须重

新考虑资源配置的优先次序,这可能令本集团持有的若干合约意外地延迟交付╱执行。为了减轻智慧制造及工业自动

化业务风险带来的影响,本集团将进一步发掘不同行业的潜在客户。

汇率风险

本集团大部分业务以人民币结算,而以外汇进行的业务则主要以港元或美元结算。该等货币的汇率出现波动将对本集

团以外汇结算的业务产生若干影响。于回顾年度及2023年同期,本集团并无订立任何外币远期合约或其他对冲工具

以对冲该等波动。外币风险由本集团高级管理层持续管理及监察。


瑞斯康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年报 2024

董事会报告

股息政策

本公司已就派付股息采纳股息政策。本公司有意向其股东分派不少于权益股东应占溢利的30%作为股息,惟视乎下文

所载条件及因素而定:

  • (如有);及

董事会可就财政年度或期间建议及╱或宣派以下股息(视乎本公司及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及上文所载的条件及因素而定):

  • ;及

董事会有酌情权向股东宣派及分派股息,惟须遵受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细则」)的条文及所有适用法例及规例以及

上文所载因素。财政年度的任何末期股息须经股东批准。

概无股东已放弃或已同意放弃任何股息的安排。


瑞斯康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年报 2024

董事会报告

末期股息

董事会议决不建议就回顾年度派发末期股息。

可分派储备

本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可供作股东分派之储备包括股份溢价及累计亏损为零(2023年:零)。

董事

于回顾年度及直至本报告日期,本公司董事为:

执行董事

赵露忆女士(主席)(于2024年6月28日获委任)

江峰先生

曾华德先生(于2024年6月28日获委任)

非执行董事

于路先生

丁志钢先生

郭磊女士(于2024年6月28日自执行董事调任为非执行董事)

独立非执行董事

杨岳明先生

卢韵雯女士

邹合强先生

董事简历

董事简历载于本报告第16至19页。

根据细则第84(1)条,江峰先生、丁志钢先生及杨岳明先生将于应届股东周年大会上退任。上述所有退任董事将符合

资格并愿意于应届股东周年大会上重选连任。

根据细则第83(3)条,赵露忆女士(于2024年6月28日已获董事会委任为执行董事)及曾华德先生(于2024年6月28日已

获董事会委任为执行董事)将留任至股东周年大会为止。上述所有额外退任董事均符合资格,将于应届股东周年大会

上重选连任。


瑞斯康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年报 2024

董事会报告

董事履历详情的变更

自2024 年中期报告日期起至本报告日期止,本公司并不知悉任何须按照上市规则第13.51B(1)条披露的董事资料变更。

获准许弥偿条文

根据细则,本公司于回顾年度内及直至本董事会报告获批准日期为董事之利益订有获准许弥偿条文(定义见公司条例

第469条),据此,本公司须就任何董事因身为董事所涉及任何法律程序有关而产生之任何负债、蒙受之损失及引致

之开支对彼作出弥偿,惟于任何情况下倘寻求弥偿之事宜乃因董事欺诈或失信所致则除外。本公司已为董事及高级职

员因公司活动所招致针对董事之法律行动涉及之责任投购保险。投购保险乃每年检讨。于回顾年度内,并无针对董事

之申索。

董事服务合约

各执行董事已与本公司订立服务合约,初步任期三年,其后可以继续生效,除非及直至于协议期间内或期后任何时

间,本公司或有关董事提前三个月发出书面通知终止为止。董事的服务合约详情,在各重大方面均属相同。执行董事

的酬金须每年检讨一次。

概无非执行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已与本公司订立任何服务合约。根据非执行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委

任函件,每名董事的委任期由委任当日起计为期三年。

所有拟于应届股东周年大会重选连任之董事概无与本公司订立本公司不可于一年内免付赔偿(法定赔偿除外)情况下

予以终止之服务合约。


瑞斯康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年报 2024

董事会报告

董事认购股份或债权证之权利

除下文「购股权计划」一节所披露者外,于回顾年度内任何时间,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作为订约方而达成任

何安排,使董事可藉购入本公司或任何其他法人团体之股份或债权证而获益,而董事、彼等之配偶或18岁以下之子

女于回顾年度内概无任何权利认购本公司之证券或曾行使任何有关权利。

董事于重大交易、安排或合约中之权益

除综合财务报表附注41所披露者外,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订立与本集团业务有关,而董事或其关连实体直

接或间接拥有重大权益,且于回顾年度结算时或回顾年度内任何时间一直有效之重大交易、安排及合约。

重大合约

控股东或其任何附属公司于回顾年度概无与本公司或其附属公司订有任何重大合约(包括有关提供服务之重大合约)。

物业、厂房及设备

本集团物业、厂房及设备之变动详情载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19。


董事姓名相关公司权益性质于相关公司 的股份数目 (附注1)权益概约 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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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报告

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员于本公司或任何相联法团之股份、相关股份及债权证中之权

益及淡仓

于2024年12月31日,董事及本公司最高行政人员于本公司或任何相联法团(具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之涵义)之股份、

相关股份及债权证中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52条规定存置之登记册所记录或根据上市规则附录C3所载上市发行

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之标准守则(「标准守则」)而须知会本公司及联交所之权益及淡仓如下:

曾华德先生本公司实益拥有人(附注2)1,315,000 (L)0.51%

于路先生本公司实益拥有人(附注3)17,252,250 (L)6.75%

丁志钢先生本公司实益拥有人(附注4)19,670,092 (L)7.69%

  • ╱相关股份数目除以于2024年12月31日之已发行股份数目。

附注:

  • 「L」表示董事于股份中之好仓。
  • ,728,860股。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于2024年12月31日,概无董事或本公司最高行政人员于本公司或任何相联法团(具证券及期货条

例第XV部之涵义)之股份、相关股份及债权证中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52条规定存置之登记册所记录,或根据

标准守则须知会本公司及联交所之权益或淡仓。


股东姓名╱名称权益性质股份数目 (附注1)占本公司 已发行股本 概约百分比*

瑞斯康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年报 2024

董事会报告

主要股东于股份及相关股份中之权益及淡仓

于2024年12月31日,就董事所知,下列法团或人士(董事或本公司最高行政人员除外)于股份及相关股份中拥有本公

司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规定存置之登记册所记录之权益或淡仓:

SB Asia Investment Fund I L.P.

(「赛富」)

实益拥有人(附注2及3)15,119,053 (L)

(附注4)

5.91%

SAIF I GP L.P.受控法团权益(附注2)15,119,053 (L)

(附注4)

5.91%

SAIF Partners I L.P.受控法团权益(附注2)15,119,053 (L)

(附注4)

5.91%

SAIF I GP Capital Ltd.受控法团权益(附注2)15,119,053 (L)

(附注4)

5.91%

阎焱先生受控法团权益(附注2)15,119,053 (L)

(附注4)

5.91%

Cisco System, Inc.受控法团权益(附注3)15,119,053 (L)

(附注4)

5.91%

傅小芹女士实益拥有人33,000,00012.90%

宁军先生实益拥有人20,280,000 (L)

(附注4)

7.93%

刘贝女士实益拥有人33,772,112 (L)

(附注4)

13.21%

伍跃时先生受控法团权益(附注5)17,940,000 (L)

(附注4)

7.02%

Silver Castle International Limited受控法团权益(附注5)17,940,000 (L)

(附注4)

7.02%

新大新(香港)有限公司

(「新大新」)

实益拥有人(附注5)17,940,000 (L)

(附注4)

7.02%

  • ╱相关股份数目除以于2024年12月31日之已发行股份数目。于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255,728,860股。

瑞斯康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年报 2024

董事会报告

附注:

  • 「L」表示有关人士或法团于股份中之好仓。
  • 。赛富的普通合伙人为SAIF I GP L.P.,该公司为于开曼群岛成立的有限责任合伙商号,

其普通合伙人为SAIF Partners I L.P.,该公司为于开曼群岛成立的有限责任合伙商号。SAIF Partners I L.P.的普通合伙人为SAIF I GP Capital Ltd.,该

公司为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并由阎焱先生全资拥有的获豁免有限责任公司。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SAIF I GP L.P.、SAIF Partners I L.P.、SAIF I GP

Capital Ltd. 及阎焱先生被视为于赛富拥有权益的股份中拥有权益。

  • , Inc. 持有赛富38.9%股权。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Cisco Systems, Inc. 被视为于赛富拥有权益的股份中拥有权益。
  • 。新大新由一间于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Silver Castle International Limited全资拥有。Silver

Castle International Limited由Wu Yueshi 先生全资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Silver Castle International Limited及Wu Yueshi先生被视为于新大新拥

有权益的股份中拥有权益。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于2024年12月31日,除其权益载于上文「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员于本公司或任何相联法团之股份、

相关股份及债权证中之权益及淡仓」一段之董事及本公司最高行政人员外,概无任何人士于股份或相关股份中拥有本

公司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规定存置之登记册所记录之任何权益或淡仓。

股权相关协议

于回顾年度内,除董事会报告「购股权计划」一段所载的购股权计划外,本公司于回顾年度并无订立任何其他股权相

关协议或存在任何其他股权相关协议。有关购股权计划的进一步资料,请参阅「管理层讨论及分析」一节及综合财务

报表附注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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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报告

购股权计划

购股权计划

诚如本公司日期为2017年5月29日的招股章程(「首次公开发售招股章程」)所披露,本公司于2017年5月16日采纳购

股权计划(「购股权计划」)。购股权计划的目的为使本公司能向经选定参与者授出购股权作为彼等对本集团作出贡献之

奖励。所有对本集团的发展及表现作出贡献的董事及雇员均为合资格购股权计划下的参与者。

购股权计划将自2017年6月9日开始起计10年期间内一直生效。于2024年12月31日,购股权计划的剩余年期约2年。

根据购股权计划及本公司任何其他购股权计划可予授出的购股权所涉及的股份最高数目(包括已授出并获行使或仍未

获行使的购股权所涉及的股份),合共不得超过2017年6月9日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即80,000,000股份(「计划限

额」),而就此而言,不包括根据购股权计划(或本公司任何其他购股权计划)的条款已失效的购股权原可予发行的股

份。于董事会报告日期,根据购股权计划授出的购股权获行使而可予配发及发行的股份总数为548,499股,相当于本

公司已发行股本约0.21%。于本董事会报告日期,计划限额项下可供授出的购股权数目为6,507,000份。

除非获股东批准,于任何12个月期间根据购股权计划及本公司任何其他购股权计划向每名参与者授出的购股权(包括

已行使、未行使的购股权及根据购权股计划及本公司任何其他购股权计划已授出及获接,但于其后被注销的购股权所

涉及的股份)获行使时已发行及将予发行的股份总数,不得超过授出日期已发行股份的1%。

参与者可于授出购股权的要约日期起计21日接纳购股权。于接纳授出的购股权时应付1港元的象征式代价。

购股权于视作获授出及接纳当日后至该日起10年期间届满前,可随时按照购股权计划之条款行使。购股权的行使期

将由董事会全权酌情厘定,惟概无购股权可于授出日期起计10年后行使。于2017年6月9日开始起计10年,概不可授

出购股权。承授人可能需要达到董事会于授出时所订明的任何表现目标,方可行使根据购股权计划所授出的购股权。

除上市规则所规定的12个月一般归属期外,购股权计划并无规定归属的先决条件。

购股权计划项下股份的认购价将由董事会所厘定,但不得低于以下的最高者:(i)股份于授出日期(该日必须为联交所

开门进行证券买卖业务的日子)在联交所日报表所示的收市价;(i)股份于紧接授出日期前五个营业日在联交所日报表

所示的平均收市价;及(i)股份的面值。


于回顾年度
授出日期归属日期可行使期间于2024年 1月1日 尚未行使每股行使价已授出已行使已注销已失效于2024年 12月31日 尚未行使经调整 每股 行使价
港元港元
(附注)(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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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报告

于回顾年度,根据购股权计划授出的购股权的变动详情如下:

雇员

2018年9月3日2020年9月3日2020年9月3日至2026年9月2日182,8331.724–(126,001)56,83217.24

2018年9月3日2021年9月3日2021年9月3日至2026年9月2日182,8331.724–(126,001)56,83217.24

2018年9月3日2022年9月3日2022年9月3日至2026年9月2日182,8331.724–(126,001)56,83217.24

总计548,499–(378,003)170,496

自采用购股权计划以来,概无根据购股权计划向本公司董事、主要行政人员或主要股东(定义见上市规则)或彼等任

何联系人(定义见上市规则)授出购股权。378,003份购股权已于回顾年度内失效。

于2024年1月1日及2024年12月31日,根据购股权计划可授予的购股权总数分别为548,499份及170,496份。于2024年

12月31日,根据购股权计划可供发行的股份总数为170,496股,占本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已发行股本的约2%。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于回顾年度,概无任何其他购股权计划下的购股权已归属、获行使、注销或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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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报告

首次公开发售前购股权计划

诚如首次公开发售招股章程所披露,本公司于2016年8月25日采纳首次公开发售前购股权计划,并授出认购合共

771,680股份的购股权。于紧接资本化发行(定义见首次公开发售招股章程)完成后,根据首次公开发售前购股权计

划授出的全部未行使购股权获行使时可予配发及发行的股份总数由495,180股份增至16,210,417股份。首次公开发

售前购股权计划的目的为认可若干人士曾经或可能对本集团增长及╱或股份于联交所上市作出的贡献。首次公开发售

前购股权计划的主要条款大致与购股权计划的条款相同,惟以下主要条款除外:

(a) 每股份的行使价不得低于有关股份的面值。在前一句的规限下,行使价将由董事会全权酌情厘定;

(b) 紧随资本化发行及全球发售(定义见首次公开发售招股章程)完成后,于根据公开发售前购股权计划所授出的购

股权获行使时可予配发及发行的股份总数为16,210,417股份,相当于紧随资本化发行及全球发售后本公司已发

行股本约2.03%,当中并无计及根据超额配股权(定义见首次公开发售招股章程)或根据首次公开发售前购股权计

划或购股权计划已授出或将授出的购股权获行使时可予配发及发行的任何股份;

(c) 首次公开发售前购股权计划下的合资格参与者为本公司的全职雇员、行政人员或高级职员(包括执行、非执行及

独立非执行董事)或任何附属公司经理级或以上的全职雇员及董事会全权认为曾经或将会对本公司及╱或任何附

属公司作出贡献的本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的其他全职雇员;

(d) 董事会酌情认为属合适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购股权于可予行使前必须持有的最短期间及╱或购股权于可予

行使前必须达成的任何表现目标);及

(e) 除已根据首次公开发售前购股权计划授出的购股权外,概无根据首次公开发售前购股权计划要约授出或授出其

他购股权,原因为授出购股权的权利将于股份在联交所上市时终止。

各承授人须支付1.00港元作为授出购股权的代价。

首次公开发售前购股权计划将自2016年8月25日起计10年期间内一直生效。于2024年12月31日,首次公开发售前购

股权计划余下年期约为1年。


于回顾年度
授出日期归属日期可行使期间于2024年 1月1日 尚未行使每股行使价已授出已行使已注销已失效于2024年 12月31日 尚未行使
美元
(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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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报告

于2017年6月9日(即本公司上市日期)或之后,概无根据首次公开发行前购股权计划进一步授予购股权,因为授予购

股权的权利在同一天终止。770,900份购股权因股份合并而进行调整。

于回顾年度,根据首次公开发售前购股权计划授出的购股权的变动详情如下:

雇员

2016年8月25日2016年8月25日2016年8月25日至2024年3月25日85,6550.000302–85,655–

总计85,655–(85,655)–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于回顾年度,概无首次公开发售前购股权已归属、获行使、注销或失效。

在于回顾年度,就根据本公司所有计划授予的购股权可能发行的股份数目除以该期间已发行股份的加权平均数为0%。

退休计划

本集团就本集团于中国之合资格雇员参与由中国省及市政府机关组织的定额供款退休福利计划,并为香港雇员营运强

制性公积金计划。该等退休计划的详情载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16。

本集团向该等界定供款计划作出的供款即时全数归属雇员所有。因此,该等计划下并无已没收的供款可由本集团(作

为雇主)用于减低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现有供款水平。

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

本公司已接获各独立非执行董事就上市规则第3.13条所述各项因素发出的独立性年度确认书。本公司认为,所有独立

非执行董事均属独立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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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报告

关联方交易

本集团的关联方交易详情载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45。概无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45(a)披露的关联方交易构成本公司于

回顾年度内的关联方交易或持续关连交易(定义见上市规则第14A章),故此,本公司已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的披露

规定。

管理合约

概无有关管理及经营本集团全部或任何主要部份业务的合约乃于回顾年度内订立或于回顾年度结束时仍然有效。

购买、赎回或出售本公司上市证券

于回顾年度,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任何上市证券。

优先购买权

细则或开曼群岛法律并无规定本公司须按比例向现有股东发售新股的优先购买权的条款。

税务减免

本公司并不知悉股东因持有股份而于回顾年度可获得任何税务减免或豁免。

主要客户及供应商

本集团与其主要供应商及客户于回顾年度所进行交易的详情载列如下:

于回顾年度,本集团最大客户约占本集团总营业额的30.3%(2023年:约38.4%),五大客户的总营业额约占本集团总营

业额的89.4%(2023年:约57.4%)。

于回顾年度,本集团最大供应商(包括外包服务供应商)约占本集团采购总额(包括外包服务费用)的19.5%(2023年:

约23.8%),本集团五大供应商(包括外包服务供应商)的采购总额(包括外包服务费用)约占本集团采购总额(包括外包

服务费用)的45.3%(2023年:约31.9%)。

各董事、彼等的紧密联系人及就董事所知拥有本公司已发行股本5%以上的任何股东,概无于本集团任何五大客户或

供应商中拥有任何权益。

足够的公众持股量

基于本年报刊发之前的最后实际可行日期本公司可获得的公开资料及就董事所知,已发行股份的公众持股量已达到上

市规则指定水平。


瑞斯康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年报 2024

董事会报告

发行股本证券以换取现金

于回顾年度,本集团其后并无进行任何股本集资活动。

所得款项用途

(i) 首次全球发售所得款项用途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17年6月8日、2017年6月21日、2019年7月3日及2022年3月29日的公告。就上市而全

球发售本公司股份及中国银河国际证券(香港)有限公司(代表国际包销商(定义见本公司招股章程(「首次公开发

售招股章程」)行使超额配股权的所得款项净额合计约为158.2百万港元。首次公开发售招股章程所列的所得款

项净额建议用途已根据首次公开发售招股章程「未来计划及所得款项用途」一节所订明的原则作出调整。

于2019年7月3日,董事会议决更改尚未动用所得款项净额用途(「2019年重新分配」)。有关2019年重新分配的

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19年7月3日的公告。

于2022年3月29日,董事会议决进一步更改未动用所得款项净额的用途(「2022年重新分配」)。有关2022年重新

分配之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2022年3月29日的公告。


首次公开 发售招股 章程所述 所得款项 净额的 原定用途于2019年 7月3日的 2019年 重新分配于2022年 3月29日的 2022年 重新分配于2024年 12月31日 已动用的 金额于2024年 12月31日 未动用的 所得款项 净额
概约概约概约概约概约
百万港元百万港元百万港元百万港元百万港元

瑞斯康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年报 2024

董事会报告

于回顾年度开始时,自2023年12月31日结转之所得款项净额期初结余约为 13.9百万港元。下表呈列于2019年7

月3日作出的2019年重新分配及于2022年3月29日作出的2022年重新分配后的回顾年度内所得款项净额动用情况:

研发电力线载波通信技术95.7(37.8)–57.9–

销售及营销32.0(6.9)–25.1–

偿还委托银行贷款14.7–14.7–

营运资金及一般企业用途15.8–14.029.8–

偿还利息开支–44.7(14.0)30.7–

158.2–158.2–

截至本报告日期,本公司预期上述所得款项用途计划不会有任何变动。于2024年12月31日,全部所得款项净额

已悉数动用。

(i) 2023年6月认购的所得款项用途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23年6月28日之公告(「2023年6月一般授权认购公告」),内容有关根据一般授权认购本

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0.001港元之新普通股(「2023年6月认购」)以及本公司日期为2023年7月19日之公告,内容

有关完成2023年6月认购。

于2023年6月28日,本公司与三名认购方(均为独立第三方)订立认购协议(「2023年6月认购协议」),据此,认

购方有条件同意认购而本公司有条件同意配发及发行合共不超过42,620,000股认购股份,认购价为每股0.56港元。

认购价0.56港元较按股份于2023年6月28日于联交所报收市价每股0.061港元计算,合并股份的理论收市价每

股0.61港元(经计及股份合并的影响后)折让约8.2%。2023年6月认购协议项下的认购方为新大新(香港)有限公司、

宁军先生及刘贝女士。

2023年6月认购于2023年7月19日完成。合共42,620,000股份已根据一般授权成功配发及发行。认购股份的总

面值为42,620港元。2023年6月认购之所得款项净额(经扣除有关开支后)约为23,817,000港元,即净认购价约为

每股认购股份0.559港元。


所得款项 净额原定 计划用途 (附注)所得款项 净额更新 计划用途于2024年 12月31日 已动用的 金额于2024年 12月31日 未动用的 所得款项 净额
概约 百万港元概约 百万港元概约 百万港元概约 百万港元

瑞斯康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年报 2024

董事会报告

2023年6月认购之所得款项净额合共约为23.8百万港元。所得款项净额之结余于2024年12月31日已悉数动用。

下表呈列2023年6月认购所得款项净额动用情况:

偿还未偿还债务21.321.321.3–

一般营运资金用途:10.020.020.0–

i) 员工成本4.08.08.0–

i) 委托开发费、研发材料成本及检测费用3.06.06.0–

i) 专业费用3.06.06.0–

业务发展资金10.0–

41.341.341.3–

附注:

根据本公司日期为2023年7月19日的公告,所得款项净额中约10,000,000港元拟保留作本集团的业务发展资金。有关业务发展资金用途之任何更

新将适时于本公司财务报告中披露。

于本报告日期,业务发展资金的拟定用途已于上文更新。

董事会致力为本集团缔造更光明的前景,并持续审视本集团的业务状况及提升机会。为推动本集团的业务发展,(i)约8.0百万港元拨作员工成本,

以用于招聘及适当激励有决心及有能力为本集团带来转机的人才;(i)约6.0百万港元拨作与本集团产品研发活动有关的合约开发开支、研发材料

成本及检验费用,以持续提升本集团产品的性能,从而提高销售额及市场竞争力;及(i)约6.0百万港元拨作专业费用,用于促进收购事项的完成,

从而为本集团注入新的业务希望、收入及现金流。

截至本报告日期,本公司预计上述所得款项用途计划不会发生任何变化。于2024年12月31日,全部剩余未动用

所得款项净额已悉数动用。


瑞斯康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年报 2024

董事会报告

雇员资料

管理层已根据本集团雇员的表现、资历及能力厘订其薪酬政策。

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共有67名雇员(于2023年12月31日:155名雇员)。于回顾年度,包括董事薪酬在内的员

工成本约为人民币41.9百万元(2023年:约为36.2百万元)。本集团根据个人能力及发展潜力聘请及晋升雇员。本集团

参照个人表现及现行市场薪金水平厘定所有雇员(包括董事)的薪酬待遇。

本集团为雇员提供定期及入职培训,致力培训及发展雇员。本集团运用研发能力及其他资源,以确保每名雇员透过持

续培训来维持现时的技能。本集团为所有新雇员提供入职培训及指导,以及在职培训以持续提升雇员的技术、专业及

管理能力。本公司亦已采纳购股权计划以向为本集团业务成就作出贡献的合资格参与者(包括本集团雇员)提供激励

及奖励。雇员的薪酬待遇包括薪酬、退休供款、酌情花红及根据购股权计划授出的购股权。

就2025股东周年大会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为确定出席将于2025年6月20日(星期五)举行的本公司应届股东周年大会(「2025股东周年大会」)或其任何续会及于

会上投票的权利,本公司将于2025年6月17日(星期二)至2025年6月20日(星期五)(首尾两日包括在内)暂停办理股

份过户登记手续。有权出席2025股东周年大会并于会上投票的记录日期为2025年6月20日(星期五)。为符合资格出

席2025股东周年大会及于会上投票,股份的未登记持有人应确保所有股份过户文件连同相关股票,最迟必须于2025

年6月16日(星期一)下午四时三十分(香港时间)前交回本公司于香港的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

址为香港夏悫道16号远东金融中心17楼),以进行登记。

报告期后事项

自回顾年度结束至本报告发布之日期间,可能对本集团造成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之详情,载于本报告所载的综合财务

报表附注46。

财务概要

本集团于过往五个财政年度之业绩、资产、负债及非控股权益概要载于本报告第170页。

审核委员会

审核委员会经已与本集团管理层讨论及审阅本报告及本集团于回顾年度之经审核年度财务业绩,包括本集团所采纳的

会计原则及常规,并已讨论财务相关事宜。


瑞斯康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年报 2024

董事会报告

核数师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财务报表已由信永中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核。本公司将于应届2025年股

东周年大会提呈一项决议案以续聘信永中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核数师。

信永中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获委任为本公司核数师,自2023年12月4日起生效,以填补罗申美会计师事

务所辞任后的临时空缺。

代表董事会

瑞斯康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赵露忆

主席兼执行董事

香港,2025年3月27日


瑞斯康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年报 2024

企业管治报告

企业管治常规

董事会致力于维持高水平的企业管治。

董事会认为,高水平的企业管治对于为本集团提供保障股东权益、提升企业价值、制定业务策略及政策以及提高透明

度及问责性的框架而言至关重要。

本公司采用上市规则附录C1第二分部所载的企业管治守则(「企业管治守则」)所载列的原则及守则条文(「守则条文」)

作为其企业管治守则。

董事会将继续检讨及监控本公司企业管治状况,以遵守企业管治守则以及维持本公司高水平的企业管治。

董事会已确立本公司的宗旨、价值观及策略,并确保于本集团内制定及推广互补文化。藉本集团所采纳的本集团反贪

污政策,本集团文化得以进一步完善。

董事认为,本公司于年内及直至本年报日期已遵守企业管治守则中所有适用的守则条文。本公司的主要企业管治原则

及常规概述如下。

企业文化

董事会相信,企业文化是支撑本集团业务持续、经济成功及可持续增长的基石。强大的文化使本集团能够实现长期可

持续的表现,并履行其作为负责任企业公民的角色。本集团致力于塑造建基于其愿景、使命及价值观之上的积极进取

的文化。

于回顾年度,本集团持续强化其文化框架,著重于以下方面:

愿景:成为中国电力线载波通信技术、智慧制造及工业自动化领域的领先企业

使命:保持在技术创新方面竞争的前沿地位,持续致力于卓越的研发能力

价值观:推动技术前沿,实现美好生活

董事会形成并推广企业文化,期望并要求全体员工加以巩固。我们所有新员工均须参加入职培训课程,以更好地了解

本集团的企业文化、结构和政策,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并提高其质量意识。此外,本集团将不时邀请外部专家为我们

的管理人员提供培训,以提升其相关知识及管理技能。

董事会认为,企业文化与本集团的宗旨、价值观及策略相符。


瑞斯康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年报 2024

企业管治报告

董事的证券交易

本公司已按不逊于上市规则附录C3所载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标准守则」)所载规定标准的条款,

就董事进行本公司证券交易采纳一套行为守则(「公司行为守则」)。

经向董事作出特定查询后,全体董事确认,彼等于回顾年度内一直遵守标准守则所载的规定标准。

本公司亦将标准守则的采纳范围拓展至可能会掌握本公司未公开的内幕消息的本公司高级管理层(「有关雇员」)。就董

事所深知及确信,据本公司所悉,有关雇员于整个回顾年度一直概无违反标准守则。

董事会

董事会监督本集团的业务、策略性决策及表现,并应客观地作出符合本公司最佳利益的决策。

董事会应定期检讨董事向本公司履行职责所需付出的贡献,以及有关董事是否付出足够时间履行职责。

董事会组成

于回顾年度及直至本报告日期,董事会由以下董事组成:

执行董事

赵露忆女士(主席)(于2024年6月28日获委任)

江峰先生

曾华德先生(于2024年6月28日获委任)

非执行董事

于路先生

丁志钢先生

郭磊女士(于2024年6月28日自执行董事调任为非执行董事)

独立非执行董事

杨岳明先生

卢韵雯女士

邹合强先生

董事履历资料载于本年报第20至22页的「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的履历详情」一节。董事会成员彼此之间概无任何关联。


瑞斯康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年报 2024

企业管治报告

主席及行政总裁

主席及行政总裁(「行政总裁」)的角色应由不同人士担任,达致授权与权力分布均衡。主席主要负责领导董事会及管

理董事会的工作,确保其有效运作及全面履行其职责。行政总裁在董事会辖下各委员会成员的支持下,负责本公司及

其附属公司的日常业务管理、向董事会提出策略上的建议,以及作出及执行营运决策。郭磊女士现为本公司主席。于

2024年12月31日及直至本报告日期,行政总裁一职一直处于空缺。董事会目前正在物色合适人选担任本公司行政总裁,

并将于作出有关委任后另行刊发公告。

独立非执行董事

于整个回顾年度及直至本报告日期,本公司已遵守上市规则有关委任最少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相当于董事会三分之

一席位)的规定,且其中一名独立非执行董事须具备适当专业资格或会计或相关财务管理专长。

本公司已收到各独立非执行董事就上市规则第3.13条所述各项因素发出的独立性年度确认书。本公司认为,全体独立

非执行董事均为符合上市规则所载独立性指引的独立人士。截至2024年12月31日,并无独立非执行董事在董事会服

务超过九年。

董事的委任及重选

非执行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均以其相关委任日期起算三年的特定任期获委任,并在本届任期届满时接受审核。

细则规定,所有获委任以填补临时空缺的董事均须于获委任后的首届股东大会上接受股东的重选。

根据细则,于每届股东周年大会上,当时为数三分之一的董事(如董事人数并非三的倍数,则须为最接近但不少于三

分之一的董事人数)须轮值退任,惟各董事须最少每三年轮值退任一次。退任董事合资格重选连任。

董事的职责

董事会承担领导及控制本公司的职责,并集体负责指导及监管本公司的事务。

董事会直接(及透过其各委员会间接)领导及指导管理层,其工作包括制定策略及监督管理层执行情况、监控本集团

营运及财务表现,以及确保设有完备的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系统。

全体董事(包括非执行董事及独立非执行董事)均为董事会带来多种领域的宝贵业务经验、知识及专长,使其高效及

有效地运作。

独立非执行董事须负责确保本公司进行高水平的监管报告,并平衡董事会的权力,以就企业行动及运作出有效的独

立判断。


董事培训类型
(附注)

瑞斯康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年报 2024

企业管治报告

全体董事均可全面并及时获得本公司所有资料,及可在适当情况下经提出要求后寻求独立专业意见,以向本公司履行

其职责。

董事会保留其有关本公司政策事项、策略及预算、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重大交易(尤其是可能涉及利益冲突的交

易)、财务资料、委任董事及其他重大营运事项的所有重大事项的决策。与执行董事会决策、指导及协调本公司日常

营运及管理有关的职责均转授予管理层。

董事的持续专业发展

董事应了解监管的最新发展及变动,以有效履行彼等的职责及确保彼等继续对董事会作出知情及相关贡献。

每位新获委任董事均于首次接受委任时获得正式、全面及专门的入职培训,以确保该董事对本公司的业务及营运均有

适当的理解,并充分知悉彼于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定规定下的责任及义务。

遵照企业管治守则之守则条文第C.1.4条,董事应参与适当的持续专业发展,以发展及更新彼等的知识及技能。本公司

将为董事安排内部简报,并于适当时候向董事提供相关议题的阅读材料。本公司鼓励所有董事参加相关培训课程,费

用由本公司承担。

于回顾年度及直至本报告日期,董事所参加与董事职责以及监管及业务发展有关的持续专业发展培训的记录概述如下:

执行董事

赵露忆女士(主席)(于2024年6月28日获委任)A及B

江峰先生A

曾华德先生(于2024年6月28日获委任)A

非执行董事

于路先生A

丁志钢先生A

郭磊女士(于2024年6月28日自执行董事调任为非执行董事)A

独立非执行董事

杨岳明先生A

卢韵雯女士A及B

邹合强先生A

附注:

培训类型

A: 参加培训课程,包括但不限于简介会、研讨会、会议及工作坊

B: 阅读有关新闻资讯、报章、期刊、杂志及有关刊物


瑞斯康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年报 2024

企业管治报告

董事委员会

董事会已设立三个委员会,分别为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以监察本公司特定范畴的事务。本公司所

有董事委员会均制定有具体书面职权范围,清楚列载各委员会的权限及职责。有关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

员会的职权范围的资料,已刊登于本公司网站及联交所网站,并可应股东要求进行查阅。

各董事委员会的主席及成员名单载于第2页「公司资料」内。

审核委员会

审核委员会包括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即卢韵雯女士(主席)、邹合强先生及杨岳明先生。审核委员会的组成符合上市

规则第3.21条的规定。审核委员会的权力及职责详情载于审核委员会的职权范围,其可于联交所及本公司的网站查阅。

审核委员会的职权范围不逊于企业管治守则所载的条款。审核委员会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a)就外聘核数师之委

任、重新委任及罢免向董事会提供建议、批准外聘核数师的薪金及聘用条款以及处理任何有关核数师辞任或辞退该核

数师之问题;(b)监察我们的财务报表、年报及账目以及中期报告的完整性,并检讨当中所载的重大财务报告判断;(c)

检讨我们财务控制、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系统;及(d)制定及检讨本公司的企业管治政策及常规,并向董事会提供推

荐建议。

于回顾年度,审核委员会举行两次会议,就回顾年度的中期及年度财政期间按每半年一次基准(或于任何其他场合,

如合适)审阅中期及年度财务业绩及报告以及有关财务报告、营运及合规控制的重大事宜、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系统

以及内部审计职能、非审计服务的委聘及相关工作范围、让雇员就可能发生的不当行为提出关注的安排以及推荐新外

聘核数师的委任。

审核委员会亦在并无执行董事出席的情况下与外聘核数师召开会议。董事会与审核委员会在委任外聘核数师方面并无

意见分歧。

薪酬委员会

薪酬委员会包括两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即杨岳明先生(主席)及卢韵雯女士以及一名执行董事,即赵露忆女士。

薪酬委员会的职权范围不逊于企业管治守则所载的条款。有关薪酬委员会的权力及职责详情载于薪酬委员会的职权范

围,其可于联交所及本公司网站查阅。薪酬委员会的主要职能包括(a)就本公司之董事及高级管理层之全体薪酬政策

及架构,及就设立正规而具透明之程序制订薪酬政策,向董事会提出建议;(b)因应董事会所制订的企业方针及目标,

检讨及批准管理层之薪酬建议;(c)向董事会建议个别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的薪酬待遇;及(d)审阅及╱或批准上市规则

第17章项下有关股份计划的事宜。


薪酬组别(港元)人数

瑞斯康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年报 2024

企业管治报告

于回顾年度,薪酬委员会举行了两次会议,以检讨薪酬政策及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的薪酬待遇并就此向董事会作出推

荐建议。

于回顾年度按组别划分的高级管理层成员年度薪酬详情如下:

零港元至500,000港元2

500,001港元至1,000,000港元2

1,000,001港元至1,500,000港元1

1,500,001港元至2,000,000港元–

各董事于回顾年度的薪酬详情载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15。

于回顾年度,薪酬委员会亦已考虑获委任董事的委任函条款及其薪酬并就此向董事会作出推荐建议。

提名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包括两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即卢韵雯女士(主席)、杨岳明先生及一名执行董事赵露忆女士。

提名委员会的职权范围不逊于企业管治守则所载的条款。有关提名委员会的权力及职责详情载于薪酬委员会的职权范

围,其可于联交所及本公司网站查阅。本公司已遵守则条文第B.3.1条的规定。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a)至少须每年检讨董事会架构、人数及成员多元化(包括但不限于性别、年

龄、文化及教育背景、种族、专业经验、技能、知识及服务任期方面),并就任何拟作出的变更向董事会发表意见以

便配合公司策略;(b)物色具备合适资格可担任董事会成员的人士及甄选或向董事会建议甄选其提名之董事人选;(c)

评估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及(d)就董事的委任或重新委任以及董事(尤其是主席及行政总裁)继任计划向董事会

提出建议。

于评估董事会组成时,提名委员会将考虑本公司董事会多元化政策所载的多个方面以及董事会多元化相关因素。提名

委员会将讨论及议定达致董事会多元化的可衡量目标(倘必要)并向董事会推荐以供采纳。

在物色及甄选合适的董事候选人时,提名委员会将在向董事会提供推荐建议前考虑候选人的品格、资历、经验、独立

性及就补充公司策略及达致董事会成员多元化而言属必要的其他相关准则(倘适用)。


瑞斯康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年报 2024

企业管治报告

于回顾年度内,提名委员会举行了两次会议,以检讨董事会的架构、人数及组成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及董事

会多元化政策的实施及成效,并审阅于股东周年大会上退任重选的董事的资历。于回顾年度,提名委员会考虑及向董

事会推荐董事的委任。

董事会多元化政策

本公司已采纳董事会多元化政策,当中载有达致董事会多元化的方法,有关政策亦载于本公司网站。本公司认同及接

纳多元化董事会的好处,并将提升董事会层面多元化程度视为维持本公司竞争优势的要素。

根据董事会多元化政策,提名委员会将每年检讨董事会的架构、规模及组成,并于适当时就董事会的变动作出建议,

补足本公司的企业策略,确保董事维持平衡的多元化组合。就检讨及评估董事会的组成而言,提名委员会致力达成所

有职级的多元性,并将会考虑多个层面,包括但不限于性别、年龄、文化及教育背景、专业资格、技能、知识及地区

及行业经验。

本公司旨在保持本公司业务增长相关的多元化层面的合适平衡,并致力确保所有职级(由董事会起由上而下)的招聘

及挑选惯例的架构合适,因此可考虑广泛多元化的人选。

董事会将审阅可计量的目标,以执行董事会多元化政策,且不时审阅有关目标,以确保其合适性,以及确定达成该等

目标的进程。

董事会已就性别多元化设定可衡量的目标,即董事会应至少有一名女性成员,以为董事会提供多元化的见解。董事会

在挑选及推荐合适的董事会成员候选人时,将把握机会逐步增加女性成员的比例。董事会将参考利益相关者的期望及

国际和本地建议的最佳做法,确保性别多元化达致适当的平衡。于回顾年度内,由于董事会内至少有一名女性成员,

因此已达成可衡量的目标。现时,提名委员会认为董事会的多元性充足。

提名委员会将每年检讨董事会多元化政策(如适用)以确保其有效。

有关雇员(包括本集团的高级管理层)现有性别比例的详情,请参阅本报告中的「环境、企业及管治报告」。鉴于雇员

的现时组成及本集团业务及所在行业的性质,董事会认为已实现性别多元化,应将重点放在维系性别平衡方面。管理

层将审阅雇员的性别组成情况,并根据本集团发展的日后需求设定目标。


瑞斯康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年报 2024

企业管治报告

雇员多元化

本集团严格遵守公平及适当的雇用惯例及劳动准则。本集团已落实反歧视及平等机会政策,为求职者及员工提供平等

雇用及晋升机会,并严禁针对性别、宗教、种族、残疾或年龄作任何方式的歧视。

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共有67名雇员(包括高级管理层但不包括董事)。雇员的性别组成(包括高级管理层但不

包括董事)为约51%男员工及约49%女员工。

董事会认为,于回顾年度内,本集团劳动人口的性别多元化维持良好。因此,本集团在员工性别多元化方面的计划及

可衡量目标是在可见将来维持性别多元化的平衡。

董事的薪酬政策

优质及忠诚的员工是本集团成功的宝贵资产。为确保能吸引及挽留人才,本集团的董事薪酬政策乃建基于提供公平及

具市场竞争力的薪酬待遇的原则。因此,本集团的董事薪酬政策旨在向董事提供具竞争力但并非过多的薪酬待遇。

董事薪酬包括固定薪金或服务费及可变部分(如花红及购股权),乃参考多项因素(如现行市况、本公司表现及董事的

资格、技能、经验及教育背景),以业务或规模相若的公司为基准。

董事薪酬每年检讨,并须经股东于股东周年大会上批准。

董事提名政策

本公司已采纳董事提名政策,当中载有挑选的准则及程序,以及有关董事的提名及委任的继任计划的考虑因素,旨在

确保董事会的技能、经验及多元化程度达致对本公司而言属适当的平衡,确保董事会的延续性及董事会层级的领导层

合适。

董事提名政策载有评估董事会建议人选的合适性及潜在贡献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项:

  • ,包括与本公司业务及企业策略相关的专业资格、技能、知识及经验;
  • ,包括但不限于性别、年龄(18岁或以上)、文化及教育背景、种族、专业经验、技能、知识及

服务年期;

  • ,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规定,以及建议的独立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及
  • ╱或本公司董事委员会职务的可行时间及相关意愿的承诺。

瑞斯康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年报 2024

企业管治报告

董事提名政策亦载有挑选及委任新董事及于股东大会重选董事的程序及过程。于回顾年度内,提名委员会遵守以下提

名程序及董事提名政策所载程序,以甄选及推荐董事候选人:

(a) 委任新董事

(i) 提名委员会应在收到委任新董事的建议及候选人的履历资料(或相关详情)后,依据上述准则评估该名候选

人,以决定该名候选人是否合资格担任董事。

(i) 如过程涉及一名或多名合意的候选人,提名委员会应根据本公司的需要及每名候选人的资历审查(如适用)

排列彼等的优先次序。

(i) 提名委员会随后应就委任合适人选担任董事一事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如适用)。

(iv) 就任何经由股东提名于本公司股东大会上选举为董事的人士,提名委员会应依据上述准则评估该名候选

人,以决定该名候选人是否合资格担任董事。

提名委员会及╱或董事会应就于股东大会上选举董事的提案向股东提出建议(如适用)。

(b) 于股东大会上重选董事

(i) 提名委员会应检讨退任董事对本公司的整体贡献及服务,以及在董事会的参与程度及表现。

(i) 提名委员会亦应检讨及确定退任董事是否仍然符合上述准则。

(i) 提名委员会及╱或董事会应就于股东大会上重选董事的提案向股东提出建议。

于回顾年度,董事会的组成有若干变动。详情载于董事会报告。提名委员会将于适当时候检讨董事提名政策以确保其

有效。

企业管治职能

董事会负责执行企业管治守则第A.2.1条所载的职能。

于回顾年度,董事会已检讨本公司的企业管治政策及常规、董事及高级管理层的培训及持续专业发展、本公司有关遵

守法律及监管规定的政策及常规、遵守标准守则的情况以及本公司遵守企业管治守则及本企业管治报告中的披露情况。


董事姓名董事会审核 委员会薪酬 委员会提名 委员会于2024年 6月21日 举行的股东 周年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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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治报告

董事及委员会成员之出席记录

董事会议应至少每年举行四次,大约每季度一次,由有权出席的大多数董事亲自或通过电子通信方式积极参与。

除董事会议外,于回顾年度,主席亦在其他董事不在场的情况下与非执行董事举行会议。

下表载列各董事于有关会议的出席记录:

赵露忆女士(于2024年6月28日获委任)1/1不适用0/00/00/0

江峰先生3/5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1/1

曾华德先生(于2024年6月28日获委任)0/1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0/0

于路先生5/5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0/1

丁志钢先生2/5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0/1

郭磊女士4/5不适用2/22/21/1

杨岳明先生4/52/22/22/20/1

卢韵雯女士5/52/22/22/21/1

邹合强先生5/52/2不适用不适用1/1

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

董事会深明其监督本集团的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系统以及检讨其成效及充足性的责任。

为保障本集团资产、业务营运成效,确保本公司在业务中采用或向公众发布的财务报告的可靠性,以及确保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系统,并通过审核委员会、行政管理层、职能部门、外部顾问及外聘核

数师定期检讨该等系统的成效。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系统旨在管理而非消除达致业务目标的风险,因而仅可对重大错

误陈述或损失提供合理而非绝对的保证。

本集团已制定并采纳具有明确权限的多种风险管理程序及指引。各部门会定期进行内部控制评估,以确定可能影响本

集团业务以及主要营运及财务流程、监管合规及资讯安全等多个方面的风险。管理层与部门主管相互配合,评估风险

发生的可能性、提供应对计划并监察风险管理的进展情况。管理层会监察对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的评估,并向董事会

及审核委员会汇报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系统的成效。


瑞斯康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年报 2024

企业管治报告

由于本集团并无内部审计职能,于董事会审阅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系统时,本集团已额外聘用外部专业公司促进内部

审计职能。该专业公司已安排每六个月对本集团进行内部审核(其向审核委员会作出报告),借以确保本集团的内部审

计职能的资源充足及审阅质量符合联交所的规定,及通过一系列面谈协助董事会识别及评估本集团的风险,并就本集

团内部控制系统的成效进行半年度检讨。审阅范围涵盖在实体及营运层面的重大控制,包括财务、运营及合规控制。

审核委员会及董事会已讨论并检讨相关审阅结果。本集团将根据当中发现的问题及向本集团提出的推荐建议,持续提

升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系统。

本集团已制定准确、安全而及时地处理及传播内幕消息的程序,以避免本集团内部出现可能不当处理内幕消息的情况。

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系统由审核委员会及董事会持续检讨及评估,并将由董事会至少每年进行一次进一步的检讨及评

估。

根据本集团所建立及维持的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系统,外部专业公司对本集团内部审计的审查,管理层、审核委员会

及董事会对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系统成效的审查,董事会认为,本集团于回顾年度一直维持有效而充分的风险管理及

内部控制系统。

董事对综合财务报表的责任

董事深明彼等须就编制本公司于回顾年度的综合财务报表承担责任。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产生净亏损约人民币73,543,000元,而截至该日,本集团的流动负债净额及负债

净额分别为约人民币181,005,000元及人民币111,346,000元。该等事件及情况显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可能导致对本集

团持续经营的能力产生重大疑虑,因此,本集团可能无法于日常业务过程中变现其资产及解除其负债。尽管上文所

述,综合财务报表已按持续经营基准编制,原因为本公司董事(「董事」)已采取以下措施:

(a) 本集团继续实施营运计划以控制成本并产生足够的经营现金流量,以履行其当前及未来义务。该等行动包括成

本控制措施和及时收回未偿还应收款项;

(b) 本集团于2025年3月22日自其现有股东取得额外借贷融资约人民币10,000,000元,有关融资于2026年到期;

(c) 本集团一直积极与各贷款人就延长其他借款期限进行磋商。于该等综合财务报表获批准当日,本集团已与若干

贷款人订立合约安排,以延长现有融资安排的到期日,包括毋须于未来12个月内偿还的其他借款约人民币146

百万元;及

(d) 本集团一直积极探讨潜在的资产出售机会,以创造流动资金(其中包括偿还借款)。


已付╱应付费用
服务类别人民币元

瑞斯康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年报 2024

企业管治报告

董事已审阅管理层编制的本集团现金流预测。现金流预测涵盖自2024年12月31日起不少于十二个月的期间。经考虑

上述计划及措施,董事认为,本集团将具备充足的财务资源,足以应付其营运资金需求及自综合财务状况表日期起计

未来十二个月内到期的财务责任。因此,综合财务报表已按持续经营基准编制。

然而,本公司管理层能否实现其上述计划及措施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倘本集团无法实现上述计划及措施,其可能无法持续经营,及须作出调整以将资产账面值撇减至其可收回金额,就可

能产生的任何进一步负债作出拨备,并将非流动资产及负债分别分类为流动资产及负债。该等潜在调整的影响并无于

该等综合财务报表中反映。

本公司核数师有关其对综合财务报表的申报责任的声明载于第84至89页独立核数师报告内。

核数师酬金

外聘核数师的独立性受审核委员会监察,而审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就委任外聘核数师及批准其聘约条款及薪酬向董事会

提供建议。

就本公司外聘核数师信永中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所于回顾年度向本集团提供的审计及非审计服务支付的

酬金分析如下:

审计服务1,730,000

非审计服务 — 中期服务300,000

2,030,000

本公司的公司秘书及主要联络人

本公司委聘公司秘书服务供应商Vistra Corporate Services (HK) Limited企业服务执行董事周庆龄女士(「周女士」)担任本公

司的公司秘书。周女士具备《上市规则》第3.28条及第8.17条所规定的必要资格及经验。赵露忆女士为本公司执行董事,

为周女士的主要联络人。

按照《上市规则》第3.29条的规定,周女士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接受了不少于15小时的相关专业培训,以更

新其技能及知识。

股东权利

为保障股东权益及权利,各项实质上独立的事宜(包括选举个别董事)应在股东大会上以独立决议案的形式提呈。于

股东大会上提出的所有决议案均将根据上市规则以投票表决方式进行表决,而投票结果将于每次股东大会举行后在本

公司及联交所的网站上刊登。


瑞斯康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年报 2024

企业管治报告

召开股东特别大会及于股东大会上提出议案

股东特别大会可应一名或多名于递呈请求当日持有不少于附有可在本公司股东大会上投票权利的本公司缴足股本十分

之一的股东要求,由董事召开。有关请求须以书面形式寄送至香港皇后大道中183号中远大厦40楼4004-5室向本公司

董事会或公司秘书提出,以要求董事召开股东特别大会以便处理有关请求所指明的任何事项。有关大会须于有关请求

递呈后两个月内召开。倘于递呈请求书日期起二十一日内董事会未能召开有关大会,则请求人本身可按同一方式召开

大会,请求人因董事会未能召开大会而产生的所有合理开支须由本公司向请求人作出补偿。

向董事会作出查询

股东如欲向本公司董事会作出任何查询,可将查询内容以书面形式寄送至本公司。本公司一般不会处理口头或匿名的

查询。

联络详情

股东可将上述查询或请求发送至下列地址:

地址:香港皇后大道中183号中远大厦40楼4004-5室

(注明公司秘书收启)

电邮:ir@risecom.com.hk

为免生疑,股东须向上述地址递呈及发出经正式签署的书面请求、通知或声明或查询(视情况而定)的正本,并提供彼

等的全名、联络详情及身份,方为有效。股东资料或须根据法律规定予以披露。

与股东及投资者的沟通

本公司认为,与股东有效沟通对促进投资者关系及让投资者了解本集团业务表现及策略而言至关重要。本公司致力于

维持与股东持续对话,尤其是通过股东周年大会及其他股东大会。于2025年6月20日举行的2025股东周年大会上,

董事(或其代表(如适用)与股东会面并回答其查询。

股东通讯政策

本公司已采用股东通讯政策(「股东通讯政策」),详情概述如下:

董事会将与股东保持续对话,并将定期检讨股东沟通政策,以确保其有效性。

本公司将透过财务报告、股东周年大会及其他可能召开之股东大会,以及向联交所提交之所有披露资料,向股东传达

相关资讯。

本公司将随时确保有效及适时地向股东传达资讯。如对股东通讯政策有任何疑问,请与本公司的公司秘书联络。


瑞斯康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年报 2024

企业管治报告

股东咨询

董事会将与股东保持续对话,并将定期检讨股东沟通政策,以确保其有效性。

股东可随时要求取得本公司的资讯,但以可公开取得之资讯为限。

股东将获提供本公司的指定联络人、电子邮件地址及查询电话号码,以便就本公司提出任何疑问。

公司通讯

公司通讯会以平白的语言及以中英文版本为股东提供,以方便股东理解。股东有权选择收取公司通讯的语言(英文及

中文)或方式(印刷本或透过电子方式)。

股东宜向本公司提供(其中尤其包括)其电邮地址,以助提供适时有效的通讯。

公司网站

本公司网站(w.risecom.com.cn. )专设「投资者关系」栏目。本公司网站上刊载的资料定期更新。

本公司发送予联交所的资料亦会随即登载在本公司网站。有关资料包括财务报表、业绩公告、通函、股东大会通告及

相关的说明文件等。

本公司每年的股东周年大会及业绩公告所连带提供的所有简报会资料均会登载在本公司网站。

所有新闻稿及股东通讯均将载于本公司网站。


瑞斯康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年报 2024

企业管治报告

股东大会

股东宜参与股东大会,如未能出席大会,可委派受委代表代其出席大会并于会上投票。

为鼓励股东参与会议,将对股东周年大会作出适当的安排。

定期监测及审查本公司股东大会的程序并进行修改(如必要),以确保最大程度满足股东的需求。

董事会成员(尤其是董事委员会主席或其代表)、适当的高级管理层及外聘核数师均会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回答股东提问。

我们鼓励股东参加本公司组织的股东活动,在该等活动中将传达有关本公司的资讯,包括最新的策略计划、产品及服

务。

股东私隐

本公司深明股东私隐的重辰性,除法律规定需要披露外,不会在未得股东批准下披露股东资料。

检讨股东通讯政策

本公司高度重视股东及相关持份者对本公司之意见及评论,并诚邀股东及相关持份者透过本报告所述方式与本公司沟

通。鉴于本公司采纳的上述股东沟通方式及措施,董事会认为于回顾年度内实施的股东沟通政策是充分及有效的。

章程文件

本公司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未对其章程文件做出任何变更。

股息政策

本公司已就派付股息采纳股息政策。详情载于董事会报告。


瑞斯康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年报 2024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关于本报告

本集团欣然发布《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本报告」)。本报告旨在向投资者及其他权益人披露本集团2024年于环境

保护、企业管理、人才培养、供应链管理、社会责任及社会公益事业等范畴上的策略、政策和表现。

报告期及范围

有关本报告内容所刊载的资讯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与本集团2024年报涵盖的财政年度一致。

本集团的主要业务营运地区包括中国北京、广东、江苏、湖南及香港。

本报告备有中英版本。倘中英版本有任何不一致,概以英文版本为准。

编制基准

本报告参照上市规则附录C2《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以重要性、量化、平衡

及一致性原则编制,并已遵守上市规则所载的「不遵守就解释」条文。本报告中所披露的数据均来自本公司的正式文

件和统计报告。

报告原则

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已采纳重要性、量化及一致性的报告原则为编制基础。

重要性:

本集团在通过不同渠道与各持份者有效接触的基础上进行重要性评估。标准化的评估显示,减排、节能、健康和安全

等ESG事宜对本集团的ESG管理至关重要。本集团透过此程序特别关注该等事宜,从而满足持份者的期望。

量化:

定量报告主要体现在温室气体(GHG)排放、废气处理的环境披露,以及本报告中「资源运用」一节的关键绩效指标内。

本集团考虑社会因素进行招聘,采用了按年龄、性别、地域及员工类别呈报本集团的就业结构。

一致性:

本集团采用了一致方法及报告框架,以便进行有意义的按年比较。


瑞斯康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年报 2024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报告范围

本报告涵盖本集团在中国内地及香港的主要业务及行政办事处。其主要业务营运地区包括中国北京、广东、江苏、

湖南及香港。本集团相信,就重要性而言,如此明确的划分可以为本报告提供足够而相关的范畴。

报告目的

本集团认为将ESG各项因素全面融入本集团的业务营运中,已成为本集团企业发展策略的重要一部分,与此同时本集

团亦特别著重与权益人之间更紧密的联系、听取相关意见、公开地与合作伙伴配合以克服各项挑战、关怀员工并与他

们一起成长,以及肩负更多的社会责任,以求日后精益求精。

报告获取方式

本报告为本集团年报一部分,并登载于本集团网页内,欲了了解本集团的更多资讯,请访问:

htp:/w.risecom.com.cn 。

联系方式

本集团非常重视持份者的宝贵意见,欢迎就本报告或本集团整体的可持续发展表现提供建议,请透过向

ir@risecom.com.hk 发送电子邮件联络我们。


瑞斯康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年报 2024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本集团介绍

本集团是一间集科研、产品开发和技术服务为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业务运营地区包括中国北京、

广东、江苏、湖南及香港。本集团的生产、研发及销售业务主要由旗下各附属公司瑞斯康微电子、北京瑞斯康通信、

无锡瑞斯康、北京键鑫创达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鸿腾伟通科技有限公司和江苏安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进行。作为一间

以研发带动的高科技企业,当中瑞斯康微电子先后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深圳市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积体电路设计

企业多项荣誉。

本集团以智慧制造为基础,以电力线载波芯片设计为源头,智能电网与智慧能源管理应用两翼齐飞的策略性布局。

凭借领先的研发实力和丰富行业经验,本集团向市场提供三大业务,通过电力线波通信(「电力线载波通信」)技术向

市场提供(i)自动抄表(「自动抄表」)及其他业务,包括设计、开发及销售与中国电网公司发展及升级自动抄表系统相

关的电力线载波通信产品、用于路灯控制、楼宇能源管理、光伏发电管理等领域的节能及环保产品及解决方案,以及

提供维护服务;(i)智慧制造及工业自动化(「智慧制造及工业自动化」)业务,包括销售软件授权、生产安全产品、建筑

合约以及提供应用于石油及石化行业,与智慧制造及工业自动化系统有关的软件合约后客户支援服务;及(i)风电场

维护(「风电场维护」)业务,包括风力发电设施的运营支援、技术支援、设备检测、性能优化和法规遵从管理,以提高

风电场运营的可靠性和效率。

中国以至于全球在能源管控与能源使用模式上出现重大变革,面对节能减排的巨大社会责任和发展机遇,本集团不忘

初心,在实现跨越发展、持续创新的同时,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在企业策略制定和管理中考虑可持续发展的各项

因素,争取各项措施和决定在落实前已充分了解他们对社会及环境的影响。

管治架构

董事会声明

环境问题日益受到关注。事实上,气候变化将成为未来十年最严峻的挑战。董事会全面承担责任为此出一分力。董事

会对本集团的ESG策略及报告负有最终及整体责任。董事会透过其管治架构及维持对重大ESG事宜的监督,继续带领

本集团向承担环境及社会责任的业务迈进。

管治架构设有ESG工作小组,由不同部门的专业人士组成,并由指定执行董事领导,以从营运层面及市场数据收集及

分析数据;识别、排序及管理重大ESG相关事宜;于本集团实施相关ESG政策。指定执行董事向董事会报告重大ESG

事宜,透过融合由上而下及由下而上的方式检讨及制定策略。

董事会每年根据ESG相关目标及与其业务相关的指标检讨可持续发展表现,以监察及告知本集团的行动,从而于未来

五年内大幅减少本集团的碳足迹。


持份者参与渠道期望

瑞斯康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年报 2024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持份者参与

本集团不仅在业务营运上努力不懈向股东作出回报,维护投资者的利益,透过不同渠道与有关持份者保持良好沟通,

专注聆听他们的反馈意见,从而更了解各持份者的期望和关注范畴,有助本集团作出适当的改进及实施,进一步完善

可持续发展策略,并巩固本集团对社会的贡献。

政府及监管机构— 现场检验、检查

— 透过工作会议、工作报告编制及提交

审批搜集资料

— 香港交易所披露易新闻网站及公司网

站发布资料,如年报、中期报告及公

— 遵守法律、法规

— 依法纳税、营运、接受政府监督和评估

— 参与制定行业标准

— 推动经济发展及就业

股东及投资者— 股东周年大会及其他股东大会

— 香港交易所披露易新闻网站及公司网

站发布资料,如年报、中期报告及公

— 与投资者及分析师会面

— 投资回报

— 资料披露及透明度

— 保障股东权益及公平对待股东

雇员— 会议

— 培训、研讨会、简介会

— 文化及体育活动

— 内联网和电邮

— 保障雇员权利和利益

— 舒适工作环境

— 事业发展机会、自我实现

— 职业健康与安全

客户— 网站、宣传册

— 电邮及客户服务热线

— 意见反馈表

— 定期会议

— 行业展览会

— 安全及高质产品

— 稳定合作关系

— 资讯透明度

— 诚信

— 商业道德操守

供应商及业务伙伴— 定期会议、供应商会议、电话、面访

— 审核及评估

— 长期合作关系

— 坦诚合作、公平、公开

— 信息资源共享

— 供货质量

— 降低业务风险

同业及行业协会— 行业座谈会、会议

— 实地拜访、实地考察

— 经验分享

— 公平竞争

— 协作

社会及公众— 志愿义工活动

— 慈善及社会投资

— 社区参与

— 社会责任

— 提供就业机会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引重大ESG事宜对本集团的重要性
A.环境
B.社会

瑞斯康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年报 2024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关键议题评估

本集团结合去年持份者调研的基础,在2024年与各持份者代表进行了多次沟通交流,沟通形式包括小组讨论,电话

访谈等,以了解持份者对本集团的关注范畴和期望。本集团认为每年的持份者沟通工作是帮助企业识别需要改进领域

的优先次序及重要工作内容,本集团也期望从每次的沟通结果中,了解到本集团所需改善的环节,并在本报告中予以

更具针对性的回应,以持续提高本集团的商誉。

下表为本报告所载本集团属重大ESG事宜之摘要:

A1. 排放物有害废气及温室气体(「温室气体」)排放✓

污水减排✓

有害及无害废弃物✓

A2. 资源使用节省能源✓

节约用水✓

环保包装物料✓

A3. 环境及天然资源协助客户节能减排✓

营造绿色办公环境✓

环保概念的供应商✓

B1. 雇佣员工权益保障✓

福利与奖励✓

倡导工作生活平衡✓

B2. 健康与安全安全生产✓

职业卫生培训✓

B3. 发展及培训培训管理✓

B4. 劳工准则防止童工或强制劳工✓

B5. 供应链管理供应链管理✓

阳光采购✓

B6. 产品责任质量控制✓

绿色产品✓

知识产权✓

隐私保护✓

B7. 反贪污反贪污✓

B8. 社区投资社区投资✓

本集团是一间以研发为主的无晶圆厂电力线载波通信技术公司,专营电力载波芯片、模组、设备及解决方案的设计、

开发及销售。本集团采用无晶圆厂生产模式,据此,本集团并不会内部生产集成电路芯片组,反之,向集成电路芯片

组供应商采购自家研发的专用集成电路芯片组作为主要原材料。有别于一般制造企业,本集团藉采用无晶圆厂生产模

式进行产品组装,大减少在营运及生产过程中对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


瑞斯康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年报 2024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环境保护

随著世界工业革命的发展,经济技术的腾飞,人类社会开始迈向新纪元,但是同时人类的环境也遭受到前所未有的破

坏。二十一世纪,环境问题成为了现今世界共同面对的一个严峻考验。故此,本集团一直将环境保护视为企业实现稳

健发展的前提,因此本集团肩负「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使命,致力确保合法合规经营的最终目标。本集团尊重自然,

保育自然,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标准,主动将决策和活动对环境的影响纳入整体考虑,努力实现与环境的和谐相

处。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并没有任何就废气及温室气体排放、水及土地的排污以及有害及无害废弃物产生,

对本集团有重大影响的当地相关环境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

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

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之违规事件。

排放物

本集团已取得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书,说明本集团在研发、生产、销售方面的运作和管理已达国际认可水平。

本集团亦制定《废弃物管理规定》以规范及指导废弃物的处置,对各种废弃物的针对性措施的成效加以管理和监控。

同时,本集团根据《环境、职业健康和安全监视与测量控制程序》行事,定期聘请检测机构对工厂的各种排放物进行

准确监测,并提供监测报告,及时了解本集团在环保方面的表现,以便制定改进措施。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并无就生产而接获任何有关污染的通知或警告,本集团亦无因违反中国环境保

护法律法规而被中国政府机关处以任何罚款、罚金或其他法律行动。

温室气体排放

本集团的生产活动主要使用电力以维持机器运作、日常照明及室内温度调节等活动,因此,本集团的碳排放主要源自

电力消耗所产生的温室气体。另外,本集团产品本身即为节能环保产品,目前本集团已于各办公区域及厂房安装由本

集团自主研发的空调控制器、节能控制开关作实地应用,通过系统后台控制灯光照明、空调等使用,有效节省了电力

资源,本集团亦已将该系列节能产品推广至客户处使用,并获得良好的节能效果。

本集团的直接温室气体排放(范围一)来自本集团主要用于提供自动抄表维护服务的汽车的燃料消耗。于回顾年度,

本集团估计,随著市场需求从窄带技术向宽带技术过渡,市场对本集团基于窄带产品执行的自动抄表维护服务的需求

将呈现下降趋势,因此,本集团已出售其涉及自动抄表维护服务的汽车并降低其使用率。因此,车辆使用率较2023年

有所下降,导致直接温室气体排放(范围一)由2023年的24.28吨二氧化碳当量减少约20%至2024年的19.56吨二氧化碳

当量。


温室气体排放量指标1单位2024年2023年
19.56
129.59
149.15
0.0012
排放物类别单位2024年2023年
0.0001
0.0070
0.0005

瑞斯康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年报 2024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本集团的间接温室气体排放(范围二)来自与本集团营运的电力消耗相关的外购电力。于回顾年度内,主要由于研发

的电力消耗增加,本集团录得的外购电力消耗较2023年有所增加,导致间接温室气体排放(范围二)由2023年的134.04

吨二氧化碳当量减少约3%至2024年的129.59吨二氧化碳当量。

因此,本集团的温室气体排放总量由2023年约158.32吨二氧化碳当量减少约5%至2024年约149.15吨二氧化碳当量。

附注:

  1. ,并参照包括但不限于世界资源研究所及世界可持续发展工商理事会刊发的《温室气体盘查议定书:

企业会计与报告标准》、联交所发布的《如何准备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 附录二:环境关键绩效指标汇报指引》报告规定、最新发布的中国区

域电网基线排放因子、港灯电力投资于2021年发布的排放因子及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发布的《2014年第五次评估报告》的「全球升温潜能值」。

  1. :来自本集团拥有的汽车直接温室气体排放。

范围二:来自本集团所消耗外购电力的发电过程的间接温室气体排放。

  1. ,本集团营业额约为人民币94,868,000元。

废气处理

本集团的主要大气污染物为车辆废气排放物及焊接工位产生的焊烟。

焊接工位所产生的微量焊烟,按中国环保部门的要求统一收集、过滤后进行高空达标排放。本集团在湖南产品组装中

心生产车间每个焊接工位上都有一个排烟管,排烟管把焊气吸进管里,经过滤净化后高空排放。本集团已建立日常维

护保养制度,定期清洁工厂的排放管道。

本集团估计,随著市场需求从窄带技术向宽带技术过渡,市场对本集团基于窄带产品执行的自动抄表维护服务的需求

将呈现下降趋势,因此,本集团已出售其涉及自动抄表维护服务的汽车并降低其使用率。因此,车辆使用率较2023年

有所下降,导致废气排放减少。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车辆废气排放物的表现如下:


污水类别单位2024年2023年
927.3
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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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污水减排

本集团在生产过程中无需使用水,所以不产生工业废水。本集团的污水主要来自生活污水的排放,生活污水经过区化

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本集团亦同时对卫生间安装节水箱全面改造等

一系列措施降低生活污水的排放。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污水减排的表现如下:

本集团的整体生活污水量由2023年约936.4立方米减少约13%至2024年约927.3立方米。

有害及无害废弃物

生产部

本集团严格遵守国家废弃电子设备管理法规,推动废旧产品的回收及再利用,减少废弃物填埋率。所产生的固体废弃

物主要为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无铅锡渣、金属及塑胶余料、废弃包材及其他可回收废弃物、以及营运过程中产生的办

公废弃物、萤光灯管及弃旧电池、少量不良器件及半成品报废器件。本集团的一般废弃物统一承包给专业回收商回收

处理。危险废弃物交给在环保局备案具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基于本集团的业务性质,本集团不会有任何有害

电子产品废弃物,也不会在日常营运过程中产生任何重大有害废弃物排放。

本集团对不同的废弃物类别设有严格的分类系统。废弃物会分开储存及处理,并进行记录。本集团根据废弃物的类别

设置垃圾箱,放置于合适区域,各部门产生的废弃物按《废弃物管理规定》分类投入指定垃圾箱,并委托合格的回收

厂商处理。本集团亦致力回收及重用一般或高价值的零件(如印刷线路板上的通用晶片),从而减低对大自然的影响。


废弃物类别单位2024年2023年
0.26
0.000002
能源类别单位2024年2023年
80,312.28
211,567.87
291,880.15
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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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办公区

对于可回收的废弃物进行回收;针对有害废弃物(如废旧萤光灯管、电池等)设置专门场地保管,收集到一定数量再交

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外包方处理。

本集团提倡使用各种电子移动办公软件以减少用纸,已实现了研发专案《产品生命周期管理》、《企业资源计划》等电

子移动系统审批程序,进一步扩大了无纸化网络、移动办公的覆盖面。有关雇员学习和发展等相关内部通讯已先后改

用无纸化系统执行,以至办公室用纸量降低,成果满意。此外,已进行OA系统申报审批程序。于2024年大多数内部

审批程序均是无纸化,此举将能控制办公室用纸量。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无害废弃物排放的表现概

述如下:

资源运用

节省能源

本集团知道低碳营运是每间企业必须迈向的趋势,本集团已投身环保事业,投放大量资金、人力资源为环保事业出一

分力,致力以创新的电力线载波通讯技术向全球市场提供智慧能源节能减排管理方案,应用范围有路灯控制、楼宇能

源管理和光伏发电管理等。同时,本集团在资源运用上一直不遗余力,竭尽所能地有效使用能源,务求平衡企业发展

与环境保护。

于回顾年度,本集团估计,随著市场需求从窄带技术向宽带技术过渡,市场对本集团基于窄带产品执行的自动抄表维

护服务的需求将呈现下降趋势,因此,本集团已出售其涉及自动抄表维护服务的汽车并降低其使用率。因此,车辆使

用率较2023年有所下降,导致汽油使用量减少。外购电力主要指本集团就其营运消耗的电力。于回顾年度内,主要由

于研发的电力消耗增加,本集团录得的外购电力消耗较2023年有所增加。基于上文所述,整体能源消耗量由2023年

约318,217.32千瓦时减少约14%至2024年约291,880.15千瓦时。本集团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能源消耗载列

如下:

附注:

  1. ,287.00公升及约10,288.00公升。

用水量单位2024年2023年
927.3
0.0008
包装物料类别单位2024年2023年
0.110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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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节约能源效益

本集团采用自主研发的楼宇能源管理系统,有计划地对本集团内部空调统一管理、可远端设置规范工作环境的温度和

开关时间,有效降低空调的损耗,延长其使用寿命。于2024年,这些优化项目使本集团能高效地减低空调系统及整个

楼层的能源消耗,以及削减本集团的二氧化碳排放。

节约用水

一如既往,本集团内部持续开展节能教育,组织人员参加节能培训,在工作中处注意培养节约意识,例如:一旦发

现管道跑、冒、滴、漏,做到及时报修、及时修理;在办公室、茶水间、洗手间等区间张贴各种节约用水、用电、用

纸等视觉化节能标识,提高员工的环保节能意识。于2024年本集团在取得合适水源方面并无遇上任何问题。

本集团一直努力推广和提高雇员的环保意识,原因已于「污水减排」一节提述。因此整体用水量由2023年约936.4立方

米减少约13%至2024年约927.3立方米。

环保包装物料

本集团在不影响物流包装品质的前提下,会减少物料的使用,优先选用可多次回收再利用的环保材料,同时增加重用

包装材料周转率,大量减少包装材料实际投入数量。如湖南产品组装中心在产品生产周转及临时存放包装,采用可重

用环保塑胶材料,大量减少包装纸箱的浪费。另外,就产品设计方面,部分产品已从塑胶料改为可回收铝合金,减少

对环境的破坏。

于回顾年度内,由于本集团的自动抄表及其他业务分部的2024年销售订单数量较2023年减少,因此,PE塑料袋的使

用量减少。本集团于回顾年度内使用的包装材料种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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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环境及天然资源

协助客户节能减排

本集团持续节约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能源使用给环境带来的压力,本集团努力通过自主研发的电力线载波

通信技术,不断与物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等新一代资讯技术深度融合,为用户提供综合楼宇能源管理方案及设备,

建构能源物联网来实现节能减排同时提供安全、舒适、高效的工作环境。本集团许多客户已开始在车间、宿舍、办公

室和学校的工作、学习等室内环境广泛应用瑞斯康楼宇能源管理设备。对比未安装系统之前,节能效果显著。

营造绿色办公环境

于2024年,本集团按著既定的步伐在办公区运营中践行绿色环保理念,重点提升办公环境,以减少自身办公运营活

动的排放,提高资源和能源的使用效率。在减排意识方面跟住年一样,持续「健行」活动,鼓励员工低碳出行。本集

团的业务并无重大浪费天然资源,本集团也在办公室引入节能设备,如采用符合效能规范的多功能影印机(具备打印、

扫描及传真功能)以提倡绿色办公、减少能源消耗。

环保概念的供应商

于2024年,本集团采用既定原则选择供应商,并优先考虑具有环保概念的印刷物料。本公司使用回收纸印刷传单、相

册、贺卡等,并与具有环保概念的印刷商及广告公司合作。为了对所有供应商整体推行环境意识及社会责任要求,就

生产材料供应而言,本集团已制定相关制度「采购管理程序」,并于选择供应商时优先考虑符合国家环境标准且具有

环保意识的供应商。

本集团业务的性质在于限制能源使用对环境造成的有害影响,这从我们广泛使用的瑞斯康楼宇能源管理设备可见一

斑。因此,本集团业务活动对环境及天然资源的影响有限,主要仅包括使用产生废气排放的车辆以及消耗电力及办公

室纸张。

有关为管理该等事宜而采取的行动,请参阅「环境及天然资源」一节内「营造绿色办公环境」分节。

环境相关目标(如排放目标、有害及无害废弃物减排目标、能源使用效益目标及用水效益目标)仍有待本集团审阅,并

将于适当时候披露有关目标。


已经及可能会对发行人 产生影响的重大气候相关事宜应对已识别风险的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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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气候变化

气候变化影响全球各地的人和企业,本集团无法忽视其影响。本集团已识别以下重大气候相关事宜,并已制定行动政

策,以尽可能限制气候变化的影响。

实体风险:

本集团会密切关注各地如香港天文台、深圳和北京市应急

局、深圳和北京市气象局等发出的天气预报及预警,会让

员工在确保人生安全在合适的时候提早上下班或停工,以

保障他们的安全。

本集团会在台风来袭之前做好防御措施,包括关紧窗户、

把窗帘拉下等,把重要文件锁好,减少文件在台风期间被

吹走。

立即性风险

i) 台风

一些地方如香港差不多每年都会受到台风的影

响。例如山竹吹袭期间,超过六万宗的塌树报

告,全港有至少五百宗玻璃窗或玻璃幕墙损毁

报告。全港有超过四万户电力供应中断。造成

交通混乱。

i) 洪水

极端天气如暴雨可能会引发洪水,继而影响本

集团的财物损失。

本集团各出口均备有应急灯。

本集团会定期检查排水口,以防排水口堵塞,减少洪水对

集团造成的财物损失。

长期性风险

全球平均温度的上升趋势表明,变暖的地区多于降温

的地区。长期性风险如长期的热浪等可能会影响员工

的职业安全及健康。

本集团会留意香港天文台、深圳和北京气象局等发出的天

气预报及预警,调整工作安排及备有防暑降温物品及向员

工提供职业安全及健康的资讯。

未来地球变暖的量将取决于未来几十年排放的二氧化碳和

其他温室气体的数量。本集团目标是要减少碳排放。


已经及可能会对发行人 产生影响的重大气候相关事宜应对已识别风险的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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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型风险:

i) 政策风险

随著《中国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关于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关于深化

生态环境领域依法行政持续强化依法治污的指

导意见》等一系列政策的出台,引发原料供

应、能源价格上涨,可能给本集团的生产经营

活动带来成本上升风险。

本集团持续关注政府部门对于节能减排的相关政策要求,

关注政策发展趋势,本集团具有完善的财务管理体系,能

有效控制各项预算、成本支出。同时本集团也制定有相应

的节能减排措施,降低对原材料、能源、水等的消耗,生

产运作时,将对环境的伤害和风险减至最低。故政策风险

对于本集团的影响不大,风险可控。

i) 法规风险

国家环保法律法规日趋完善,本集团所在区域

地方政府环保监管力度加大,但本集团主要活

动为技术研发活动,生产活动仅有简单的组装

测试环节,研发及生产活动对环境影响较小,

故发生此风险的几率较低。

本集团每年定期收集更新适用于本集团的环境、职业健康

安全法律法规,并在本集团内进行宣贯,要求技术开发活

动、生产过程中均需遵守相关环保、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

规,每年对本集团经营活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情况进行评

估,确保本集团经营活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

此风险对本集团影响较小,风险可控。


已经及可能会对发行人 产生影响的重大气候相关事宜应对已识别风险的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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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技术风险

本集团属于载波通信行业,所面临的技术风险

主要为电力线载波通信技术广泛应用于数据传

输,数据传输信息量不断增加,对通信速率要

求不断提升。同时,由于应用不同,各地区配网

结构和电力线信道特性的差异,本集团产品面

临产品兼容性风险。

本集团采用双模通讯技术弥补了纯载波技术通信速率不占

优势的缺陷,有效提升了产品通信速率,使公司产品的通

信成功率以及通信速率均位于行业前列。

本集团产品依照《低压电力线宽带载波通信互联互通技术

规范》要求进行开发,同时本集团积极参与各省份各电表

厂的互联互通测试,有效提高产品兼容性。

本集团产品为环保型产品,技术研发部门在进行产品研发

物料选型阶段有意识地优先选择环保物料,以减少产品对

环境释放过多的温室气体,同时本集团积极推动供应商采

用新材料新工艺生产环保物料,共同承担对社会及环保责

任。

本集团所研发生产的产品本身也是环保节能产品,旨在为

客户(以及最终用户)节约能源,减少碳排放,故此风险发

生的概率较低。

iv) 市场风险

本集团面对的市场风险主要为行业需求变化以

及客户对产品需求的转变。

本集团密切关注市场需求变化、国内大环境要求的变化以

及客户需求的改变,及时调整公司战略目标以及产品方

向,在产品决策阶段提出环保安全要求,推动供应商采用

新工艺、新物料进行环保生产,力求提供满足国家环保节

能要求和市场需求的绿色环保安全产品。

此风险对本集团影响不大。


已经及可能会对发行人 产生影响的重大气候相关事宜应对已识别风险的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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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v) 名誉风险

气候变化是全球性的问题,持份者对企业环保

表现日益增加关注。如本集团破坏气候,则难

以吸引和留住客户,员工,业务合作伙伴和投

资者。这可能对集团销售、融资及形象有影响。

本集团目标是要减少碳排放,例如减少用汽车和飞机数

量,并尽可能使用多些在线会议软件等替代方案。

一些办公大楼采用环保空调,空调温度设定不低于约

26℃,节能灯,定期检查和保养所有影响能源效用的设备,

同时在本集团执行节能降耗政策,督促所有人员按要求节

能、节水、节电,做好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

本集团响应有关政策要求先后获取了《ISO14001环境管理体

系》、《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2024年2023年
雇员类别雇员人数占总数 概约百分比雇员人数占总数 概约百分比
67100
3451
3349
710
2842
1624
1624
6394
46
1116
3045
2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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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社会责任

本集团在企业的发展中主动地履行社会责任,坚持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坚持人文关怀及环境保护,并将社会责任要求

贯彻到整条供应链上,最终打造出高效协同、互利共赢的供应链平台,在此基础上,更好的推进企业社会责任。截至

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通过下列各方法,建立了良好的社会责任管理系统,并持续运行和更新。

雇佣及劳工常规

雇佣

本集团践行「以人为本」、「投资于人」的价值理念,注重与员工的「双向承诺」,将员工的个人追求融入到本集团的长

远发展之中,并与员工分享价值成长的丰盛果实,共同打造事业共同体。

人力资源分析

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及其附属公司员工总数为67人。其中男员工有34人,女员工有33人,分别占总员工的

51%及49%。所有员工中,拥有博士及研究生学位6人,大学位33人,学位以下25人,分别占总员工的9%、52%及

37%。

以下为于2024年12月31日按性别、年龄组别、地区及雇佣类别划分的雇员明细:


2024年2023年
雇员类别雇员流失人数流失比率雇员流失人数流失比率
88131%
63183%
2576%
25357%
41146%
1594%
638%
87138%
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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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注:

5 所有雇员都是全职,除了一位是兼职之外。

深圳瑞斯康进行重组,旨在专注于宽带双模通信市场及相关产品。于2024年,雇员总人数将锐减至67人。

员工权益保障

员工是企业发展的基石,本集团一直积极保障员工各项基本权益。在雇佣方面,本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

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护法》等及各海外公司所营运地区当地之相关规定。本集团亦已构建公司人力资

源管理体系,科学合理地建立了《人力资源控制程式》,应用于本公司员工聘用、晋升、薪酬、福利、评核、培训、员

工关系及沟通等层面,确保雇佣条件的公平性,不存在任何年龄、性别、籍贯、民族、习俗、宗教、社会等级、身体

残疾、政治归属等方面的歧视,杜绝和坚决抵制雇用童工和强制劳动等行为。

褔利与奖励

本集团为所有雇员提供具有竞争力的薪酬福利,按照当地政策,为旗下所有员工缴纳国家规定的各项社会保障如养

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为吸引、保留、激励士气,本公司会按年度绩效考评对员工进行综

合评估,员工通过系统录入关键绩效指标,由管理层部门基于工作完成时间和工作质量、及对本公司的贡献度,对员

工进行考评。绩效评估结果分为5等级,评估结果与年度绩效工资、奖金、晋升一对应,从而调动本公司员工的工

作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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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导工作生活平衡

一如过往,本集团重视每位员工职业健康,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假期以及工作时间的政策,鼓励员工劳逸结合、合理平

衡工作与生活,确保员工享有病休、婚假、产假、年休等各项福利。倡导本公司企业精神,鼓励将团队把成功经验、

快乐心情等展示在本公司的办公环境内;并设立了「内训师」奖励计划,鼓励员工开展技术创新和经验共用。此外,

本集团继续为员工举办各类型的康乐及休闲活动,组建文体小组,分别有篮球会、羽毛球会、乒乓球会、读书会等各

式各样小组,丰富员工的业余生活;也定期举办部门团队活动、联谊活动,让员工在紧迫的工作气氛之余享受生活。

关爱员工家庭

本集团对员工的关怀不仅在日常工作层面,同时亦关心每位员工的家庭。本集团在员工生日、结婚、亲属去世以及传

统节日向员工送上礼物及关怀。「家庭一日游」及「家属参观日」一直是本集团关爱员工的活动。

本集团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积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

的规定,并未发现任何违反有关人力资源的法例和法规的重大事宜。

女性员工权益

在对女职工的权益保护上,本集团亦遵从国家的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给予各地分公司女性员工至少98天产假及生育

津贴。同时,本集团更为处于孕期及哺乳期的女性员工提供适当的工作岗位、休息时间及孕育设施,孕期女性员工享

有带薪产检假,哺乳期女性员工每天享有1小时的哺乳假,协助女性在任何时候仍然能发展其事业及专业技能,不会

由于身体或家庭状况而受到影响,让她们的能力得以发挥。

平等机会、多元化及反歧视

本集团将平等机会、多元化及反歧视的概念融入其组织文化,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香港法例第

487章《残疾歧视条例》及香港法例第480章《性别歧视条例》等相关法律。

招聘乃基于候选人的相关经验、资格、性格及综合能力进行。培训及晋升亦以平等机会为基础,而不论年龄、性别、

原居地、种族、习俗、宗教、身体残疾等。本集团对任何形式的歧视及骚扰采取零容忍态度,旨在创造正面的工作环

境,提倡平等机会、多元化及反歧视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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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与安全

本集团在运营过程中高度重视员工的安全与健康,致力于营造安全舒适的工作氛围。本集团为经常出差的员工购买了

商业保险,并分别为职工定期安排了体检,以保障员工的身心健康。

本集团已建立清晰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架构,并设有安全管理委员会。本集团通过全面导入《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

管理体系》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本集团分类别制定了29项相关的程序以及管理文档,

涉及应急管理、消防管理、危险品管理、施工管理、安全培训和安全生产检查等方面,将安全管理落实到每个环节。

同时,本集团设有专人管理这些制度和文档,进行定期评估、维护、更新和升级。

本集团在过去三年(包括汇报年度)没有员工因工亡故及损伤。因此也没有因工伤而损失工作日数。

安全讲座与演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未发现违反与工作场所健康与安全有关的法律法

规事宜,没有发生任何因工作关系而死亡的员工个案及员工因工重伤事故。

发展及培训

本集团建立了多元化的职业发展路向帮助员工成长,通过《人力资源控制程式》、《培训管理办法》、《任职资格认证评

价管理办法》予以固化,并采用持续改进模式不断推进培训的实施:

培训需求分析设计培训方式及课程开展培训结果评价与检讨

本集团的培训方式包括导师讲授、会议讨论、技术交流、行业论坛、资料学习等,员工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设立目

标自我增值,获取公平晋升。

为发展雇员潜能和能力,完成本职和面对工作上的挑战,本集团为各层级员工提供培训,帮助其获得自我提升。本集

团一直坚信,每一位员工均是本集团最宝贵的资产。在培训内容方面,本集团有专业系列和通用及专案类。其中,专

业系列的课程涉及了研发中心、销售中心、生产中心、品质控制、财务等多个公司部门及岗位;通用及项目类范围则

更广,包括消防安全、职业健康、职业道德等主题。本集团会根据不同层级的员工设计不同的培训专案,例如,根据

管理层阶级,设立针对由低层至高层的培训。

本集团为每一位员工提供成长与发展的空间并为此搭建了完善的培训体系,以保证本集团的每一位员工在竞争激烈的

行业发展中,始终保持竞争力和吸引力。


总计
雇员培训培训人数占总数 概约百分比培训 小时数每名雇员 完成受训的 平均时数培训人数占总数 概约百分比培训 小时数每名雇员 完成受训的 平均时数培训人数占总数 概约百分比培训 小时数每名雇员 完成受训的 平均时数
00%0000%0000%00
821%625616%1411421%762.53
1334%40381129%4032436%803.08
2155%10231745%5423857%186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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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为于2024年12月31日按性别及雇员类别划分的雇员受训的明细:

劳工准则

本集团所有岗位员工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和《深

圳经济特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积极遵守相关劳动法律规范,保障员工劳动权益,营造优质、

安全及稳定的工作环境,严格确保作业场所的卫生安全并妥善照料员工的身心健康。

本集团严格禁止其业务雇用任何童工及强制劳工,本集团会不时检讨其雇用实务,及巡查供应商及业务伙伴的劳工聘

用状况以防止潜在违规事宜。另外,本集团要求员工入职时必须如实填写入职报到表,个人资料(包括个人简历、身

分证明文件、学历相关证书、职业背景调查档等)。人力资源部和项目办公室会在录用前进行覆核,务求整个招聘合

规合法。

本集团设立了意见箱,接受全体员工的建议意见及投诉。如本集团发现有违反相关法例如雇用童工,会立即终止雇

用。如发现有强制性劳工的出现,本集团会进行调查,依其行为进行相应的警告、书页警告、记过、解除劳动合同等

处罚,涉及损害到本集团利益的还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以保障人权及承担社会责任。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并未发现任何违反防止童工及强制劳工相关的法律法规的重大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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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运常规

供应链管理

为更好履行企业社会责任,本公司建立了供应链管理体系,由本集团供应链管理团队集中统一管理供应链体系,本著

公平、公正、客观、资讯透明原则选择及评审供应商。并向所有现有的和潜在的供应商传达本集团供应商社会责任要

求,推动供应商提升社会责任和关注环保议题。本公司制定了《供应商管理程序》,该档及相关管理制度对供应商的企

业社会责任、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安全、知识产权、物料管理、品质控制等各方面提出了详细标准及要求,从

整体上将社会责任要求贯彻至各供应商。

本集团与供应商订立质量保证协议,列载供应商需遵守的特定质量标准及质量检查通过率。本集团对收取自供应商的

原材料进行内部检查,然后发送至供生产之用。尤其是,所有外包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乃由本集团采购,并于发送予外

包制造商前需通过本集团的内部质量检查,以确保产品的原材料质量。

下表为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供应商的分布情况:

管理供应商流程:

基本情况调查初步评审现场审核样品承认综合考评提交审批监控及持续改善

选择及评审

本集团在供应商资源的搜集、评价、选定、开发过程中,在保证品质、性价比前提下同时强调了社会责任,并倾向选

择出符合国家对环保和社会责任等要求之优质供应商及有潜力的供应商。从流程设计上保证各供应商机会均等,评价

选择公平、公正。

供应商考评采用团队方式,建立了分类供应商评价审核清单,明确规定考评范围。合格供应商均须在产品质、安

全、环保、管理责任、社会义务、风险管理诸方面符合公司要求,评审团队严格按流程规定客观、公正逐项对供应商

资质审核确认。

本集团本著「质量第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建立与供应商合作共赢的坚实基础。本集团有权利提出持续改

善质素的要求,而供应商则有义务不断改进产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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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控及改善

本集团借助《企业资源规划》、《供应商管理程序》和供应商数据库系统,实现了供应商按其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资质

进行分类管理。系统记录了供应商的工商资讯、交期达成率、品质水准、价格管理、履约评估分数等全方面资料。本

集团实行供应商资源共用策略,各地项目执行联合招标、集中采购,不但产品质量持续提升,且大降低了采购成本。

本集团要求供应商参照ISO9001、ISO14001及ISO45001建立全面的质量和环境管理体系,并由供应商质量保证团队定

期评审、评价各供应商执行管理达标程度,向不达标的供应商提出改善要求,并辅导供应商建立完善管理体系。

关于本集团的产品,除少数需要高焊接可靠性的产品使用含铅工艺外,所有其他产品均必须符合环保要求。因此,本

集团于选择供应商时须注意供应商有关产品环保政策及流程控制的资质,以及检查有害物质含量的能力。供应商的选

择及审查过程由供应链管理部门负责,向供应商采购环保物料按以下程序进行管理:

本集团的供应商管理工程师向供应商发送「供应商环境管理物质控制系统检查表」进行自我评估。自我评估合格后,

供应商管理工程师将对供应商环境保护系统管理的有效性进行现场审查。现场审查主要审查供应商环境保护目标的实

施情况、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以及环保物流控制和采购的管理和规划。供应商现场审查合格后,本集团将与供应商签署

绿色环保(RoHS)合规承诺书,作为供应商质量保证协议的一部分。

对于所有新物料,根据集团新物料样品储存及确认管理规定的要求,供应商必须提供合格的样品,并附上合格的第三

方样品绿色环保检测报告。在之后的产品供应中,供应商必须每年(或在本集团要求时)提供合格的第三方绿色环保

检测报告。质量部负责按照进货检验规范的要求对进货物料进行检验。

阳光采购

在供应链管理和采购环节上,本集团秉承「阳光采购」理念,自始至终贯彻环境管理、社会责任要求,确保供应链管

理和采购的全部过程满足企业社会责任的要求并达到「公平、公开、公正」。本集团要求供应商的管理人员,严格自

律并约束下属,在本公司内部营造良好的商业道德氛围,自觉维护并确保与本集团业务介面的团队成员知晓并严格遵

守「阳光采购」要求,禁止任何形式的贿赂活动,并主动向本集团揭发任何商业不当、不道德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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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责任

本集团秉承「质量是本集团的生命,是每一位员工的尊严」的原则,为了持续不断地向顾客输出满意度高的产品和服

务,本集团一直致力于建设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注重产品的可靠性设计,失效分析及综合可靠性验证,产品定型前

都经过严格系统测试。从研发、试产到批量生产、售前技术支援和售后服务都由专职品质管制人员负责。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并没有发现任何就有关所提供产品和服务的健康与安全、广告、标签及私隐事

宜之重大违规事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

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

商标法》等。

本集团已取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本集团亦设有专责的质量控制团队,负责基于ISO9001标准进行质量控

制程序。本集团于采购及产品之生产过程的多个步骤进行质量控制措施。所有供应商必须在本集团批准彼等使用前进

行不同的检查,包括现场考查及评估,以及抽样测试,确保本集团所购买的原材料及本集团外判的服务将符合本集团

的质量标准及客户的产品要求。

本集团亦定期派驻质量控制人员于外包制造商,以进行标准质量控制程序,并紧密监控外包生产过程就集成电路芯片

组而言,当本集团自集成电路芯片组供应商收取集成电路芯片组时,需进行连串的内部验收。举例而言,本集团的仓

储及采购人员将首先检查集成电路芯片组的数量及型号,而本集团的质量控制团队将检查集成电路芯片组的真空包

装、功能及质量,以及供应商提供的相关质量控制报告。于验收过程中所识别的任何次级质量产品将退回供应商。截

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没有已售或已运送产品因安全与健康理由而须回收及没有接获产品及服务相关投诉。

本集团已设立客户产品及服务沟通站,客户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及企业微信随时反馈产品质量及服务问题。本集

团的每一款产品均设有一名专职的客户服务工程师,由市场部负责管理。

当收到客户反馈时,客服人员会将反馈转交给相应的客服工程师,由其与客户进一步沟通及确认。当问题原因与使用

有关时,客服工程师将根据客户的要求或远程指导客户解决问题,并为客户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及服务。在问题解决

后,客服人员会及时与客户联系,确定彼等是否认为问题已经得到满意的解决。


瑞斯康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年报 2024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当问题与本集团的产品质量或服务问题有关时,客户需要向本集团的客户服务负责人报告。客服工程师及质管人员将

初步确认问题原因,并将问题转交给相关负责人进行分析处理。质管部负责跟踪问题分析及改进的进度,验证改进结

果,并对客户问题改进对策报告作出回应。客服工程师负责跟进缺陷产品的退换货,并根据客户要求及时完成缺陷问

题的分析,履行质量协议中规定的质量责任及成本承诺,努力提高客户满意度。

所有客户反馈及投诉将由质量部每月进行分类、分析及持续改进。

根据本集团的「不合格产品召回管理制度」,在样品测试、质量检验及客户使用过程中由於潜在的产品设计问题或工

艺质量缺陷而导致的产品应用及功能问题,或其他影响交付产品质量或安全的问题(包括技术问题、法律法规问题及

紧急问题),质量部将召集项目、研发、营销、法律顾问等相关负责人评估产品的质量风险水平,确定缺陷产品对客

户的影响程度及范围,以决定是否召回缺陷产品。

倘若经评审确定需要发起召回,质量部负责制定产品召回通知,列明召回产品的原因、方法、途径及处理方式。市

场部与客户协商,考虑召回对相关方的影响,并选择适当的方式发布召回通知,如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媒体公告

等。计划部追溯缺陷原因,并通知市场部及时召回所有相关缺陷产品。

质量部负责召回产品的标识及分类,根据缺陷产品处理流程完成缺陷产品的返工、修理及可靠性测试,或直接报废

缺陷产品。召回活动结束后,质量部将制定召回产品分析报告以供管理层审查。报告应包括召回原因、处理结果、影

响、问题改进及预防措施。

本集团的集成电路芯片组库存将根据「先进先出」政策管理,本集团并就库龄逾六个月的集成电路芯片组进行质量覆

查,以确保其质量可用作生产。本集团亦运作内部的测试及质量控制系统,以确保制成品的质量及专有技术的应用贯

彻一致。该等程序主要包括功能及产品安全测试,以及包装检查。基于本集团的业务性质,有关广告及标签的披露被

视为本集团的非重大事宜。

绿色产品

提供高效节能的绿色环保产品及解决方案,以减少碳排放是本集团的产品开发之强调目标。所提供智慧能源控制产品

始终将高效节能要求贯彻于开发、生产及交付的整个过程。通过先进技术和优化设计控制产品待机功能,精简化产品

包装,本集团已在不断优化节能控制系统管控方式,提高管理效率,便于操作。


瑞斯康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年报 2024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知识产权

为了保护本集团的知识产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广东省专利条例》

等法律法规要求,本集团建立了《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程序》,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要求和监督要求予以了规定,同时本集

团按照国家标准GB/T 29490–2013《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的要求建立了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为本集团知识产权保驾

护航。

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持有一个重要的知识产权组合,其包括23项专利、135项电脑软件版权及9个已注册的集

成电路布图设计,显示本集团于电力线载波通信研发及石油及石化行业的维修与安全完整性系统方面的成就。

隐私保护

此外,本集团高度重视客户、员工和供应商的隐私保护,致力维护和保障其相关资料,包括品牌相关的知识产权及机

密资料或以潜在形式存在的财产利益或经济价值的任何形式的机密资讯。同时,要求合作的供销商一并签署相关条文

以防机密信息外泄,通过适当的技术手段和流程以防止相关资料在未经授权下被使用。如有供销商或员工资讯外泄,

将按照所签订的有效条文或内部规定严格追究。

本集团对保护消费者资料及私隐政策极为重视,每位新雇员均须签订雇佣合约,同意不得在未经本集团授权的情况

下,于受雇期间或离职后对外透露本集团的机密数据包括消费者资料及个人资料等。相关政策已由专人执行及监察。

反贪污

员工管理范畴本集团严格要求管理层及所有员工洁白做人、干净做事为原则,遵守本公司的《员工日常行为规范》、《人

事奖励与处罚管理制度》、《反舞弊与举报投诉管理制度》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同时,若发现因内部的欺诈行为、不

道德的业务行为、违反法律法规和职业操守等行为遭到权益侵犯的员工,可直接向主管或相关部门进行投诉及举报。

为进一步防止舞弊、加强本集团管治及内部控制,以维护本集团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本集团另设有一个专责的举报电

子邮箱,所有员工可透过此管道直接向最高管理层反影和举报本集团范围内人员在工作和经营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

为,并会符合法律许可之调查的情况下进行处理。

举报电子邮箱会由两位指定的管理层人员负责处理以发挥监督效果。如有举报出现,管理层会进行调查。如管理层认

为有犯法行为,会在必要时向执法机构举报。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已为董事及员工提供反贪污培训。例如《ESG反贪培训》、《反舞弊与举报投诉管

理制度》及《鼓励员工申报利益冲突管理程序》。总参与人数为38人及总培训有186小时。


瑞斯康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年报 2024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本集团要求旗下分公司严格遵守《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加强财务抽查审计,预防财务风险。此外,本集团亦明确反腐

倡廉的管理要求,拓宽公司内外检举管道,设立了畅通、高效的管理体系,支持员工对任何涉嫌违反廉洁守则的行为

直接进行举报,并会确保举报人的身份保密。

供应管理范畴

本集团要求供应商在签订合同时,加入反贿赂条文,保证其工作人员(公司员工、代理人、谈判代表或其他指定的人

员)绝不向本集团员工进行任何直接或间接贿赂或给付其他不正当利益,并保证不从事违反商业道德及《反不正当竞

争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活动。一旦发现供应商违反任何法律或合同内任何约定,本集团有权选择终止与供应商正

在进行的任何交易。

本集团已授权人力资源部门为外部各方(包括供应商和客户)设立举报电话热线和举报电子邮箱址,并对涉及谋取个

人不正当利益、损害本集团声誉和经济利益的违法或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严格遵守防止贿赂、勒索、欺诈及洗黑钱的相关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

《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并未发现任何违反与贿赂及贪污有关的个案,亦无任何对本集团或

员工提出并已审结的贪污诉讼案件。

社会投资

本集团自成立以来,积极投身社会公益事业。本集团牢记其社会责任,积极促进与其营运所在社区建立良好关系,并

参与促进高新技术园区内企业与企业之间的交流。然而,由于本集团进行架构重组,本集团于2024年并无参与慈善

活动。


瑞斯康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年报 2024

独立核数师报告

SHINEWING (HK) CPA Limited

17/F, Chub Tower, Windsor House,

311 Gloucester Road,

Causeway Bay, Hong Kong

信永中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香港铜锣湾告士打道311号

皇室大厦安达人寿大楼17楼

致瑞斯康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股东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意见

我们已审计列载于第90至169页瑞斯康集团控股有限公司(「贵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以下统称为「贵集团」)的综合财

务报表,此综合财务报表包括于2024年12月31日的综合财务状况表与截至该日止年度的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综合权益变动表和综合现金流量表,以及综合财务报表附注,包括重大会计政策资料。

我们认为,该等综合财务报表已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财务报告

准则」)真实而中肯地反映了 贵集团于2024年12月31日的综合财务状况及截至该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表现及综合现

金流量,并已遵照香港公司条例的披露要求妥为拟备。

意见的基础

我们已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审核准则(「香港审核准则」)进行审计。我们在该等准则下承担的责任已在本

报告「核数师就审计综合财务报表承担的责任」部分中作进一步阐述。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专业会计师道德守

则(「守则」),我们独立于 贵集团,并已根据守则履行其他道德责任。我们相信,我们所获得的审计凭证能充足及适

当地为我们的审计意见提供基础。

有关持续经营之重大不确定因素

我们提请注意综合财务报表附注2,当中显示 贵集团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产生净亏损约人民币73,543,000元,

而截至该日, 贵集团的流动负债净额及负债净额分别为约人民币181,005,000元及人民币111,346,000元。诚如附注2所

述,该等状况及其他事项表明存在重大不确定因素,可能导致对 贵集团持续经营之能力产生重大疑虑。我们的意见

未有就此事项作出修订。

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根据我们的专业判断,认为对本期综合财务报表的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是在我们审计整体

综合财务报表及出具意见时进行处理的。我们不会对这些事项提供单独的意见。


关键审计事项我们的审计如何处理关键审计事项

瑞斯康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年报 2024

独立核数师报告

关键审计事项(续)

贸易应收款项减值

参阅综合财务报表附注25及第112页至114页的会计政策。

于2024年12月31日, 贵集团经扣除预期信贷亏损拨

备人民币58,399,000元后的贸易应收款项账面值为人民

币64,865,000元。

管理层按照相同信贷风险特征的每类贸易应收款项的

估计亏损率计量亏损拨备,拨备金额相等于贸易应收

款项全期预期信贷亏损。估计亏损率乃经考虑贸易应

收款项结余的账龄、 贵集团客户的还款记录、当前市

况及前瞻性资料而厘定。相关评估涉及管理层的重大

判断及估计。

由于厘定预期信贷亏损需要重大管理层估计及判断,

因此,我们将贸易应收款项减值识别为一项关键审计

事项。

我们的审计程序旨在评估 贵集团就贸易应收账款减值评

估的预期信贷亏损模型的假设及判断。

我们已评估管理层是否将贸易应收账款适当分组为具有共

同信贷风险特征的类别。

我们已对管理层用制定历史亏损率所使用数据的准确性及

完整性按抽样基准测试,并评估该数据的充分性、相关性

及可靠性。

我们亦对贸易应收款项之账龄分析按抽样基准测试。

我们已(i)评估 贵集团使用减值模型的适当性;(i)评估对

历史亏损率进行前瞻性调整的适当性;(i)测试历史亏损率

的计算;及(iv)测试预期信用亏损拨备的计算。


关键审计事项我们的审计如何处理关键审计事项

瑞斯康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年报 2024

独立核数师报告

关键审计事项(续)

无形资产以及物业、厂房及设备减值

请参阅综合财务报表附注22及19以及第111页之会计政策。

于2024年12月31日, 贵集团拥有无形资产约人民币

113,039,000元(扣除累计减值亏损约人民币74,360,000

元后)以及物业、厂房及设备约人民币14,570,000元。

对于已识别出减值迹象的无形资产以及物业、厂房及

设备,管理层根据使用贴现金流量预测计算的使用

价值评估相关资产所分配至的可单独识别现金产生单

位(「现金产生单位」)的可收回金额。

由于无形资产以及物业、厂房及设备对综合财务报表

的重要性,我们将有关上述的减值识别为关键审计事

项,而厘定该等资产的可收回金额须就收入水平、营

运成本金额及贴现率等项目作出重大管理层判断。

我们的审计程序旨在评估管理层对现金产生单位的识别、

分配至每个现金产生单位的无形资产以及物业、厂房及设

备的金额,而管理层参照现行会计准则的要求所采用的减

值评估方法。

我们已评价管理层以协助管理层评估相关现金产生单位的

使用价值而委聘的独立估值师的资格、能力及客观性。

我们已自独立估值师取得独立估值报告,并将计算中的关

键输入数据(包括收益增长率、毛利率及营运资本假设)与

董事批核的财务预算、可得的相关外部数据及对 贵集团

所在产业的认识作比较。

我们亦已检查使用价值计算之算术准确性。


瑞斯康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年报 2024

独立核数师报告

其他资料

贵公司董事须负责其他资料。其他资料包括年度报告所载之全部资料,但不包括综合财务报表及我们就此发出之核数

师报告。

我们对综合财务报表发表之意见并不涵盖其他资料,我们亦不会对其他资料发表任何形式之核证结论。

就我们审核综合财务报表而言,我们之责任为细阅其他资料,并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资料是否与综合财务报表或我们

于审核过程中所了解之情况出现重大不一致或似乎存在重大错误陈述之情况。根据我们已进行之工作,倘我们得出之

结论为该等其他资料存在重大错误陈述,则我们须报告该事实。就此而言,我们毋须作出报告。

贵公司董事及审核委员会就综合财务报表须承担的责任

贵公司董事须负责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及香港公司条例之披露规定,编制真实而公平地反映

情况的综合财务报表,及 贵公司董事厘定对编制综合财务报表属必要的有关内部监控,以使该等综合财务报表不会

存在由于欺诈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误陈述。

在编制综合财务报表时, 贵公司董事须负责评估 贵集团持续经营的能力,并披露与持续经营有关的事项(如适用)。

除非 贵公司董事拟将 贵集团清盘或停止营运,或除此之外并无其他实际可行的办法,否则须采用以持续经营为基

础的会计法。

审核委员会负责监督 贵集团的财务报告过程。

核数师就审核综合财务报表须承担的责任

我们之目标,是对综合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欺诈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误陈述取得合理保证,并出具包括我

们意见的核数师报告。根据我们协定之委聘条款,我们仅向 阁下(作为整体)报告我们之意见,除此之外本报告别无

其他目的。我们不会就本报告的内容向任何其他人士负上或承担任何责任。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不能保证按

照《香港审计准则》进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误陈述存在时总能发现。错误陈述可以由欺诈或错误引起,如果合理

预期彼等就单独或汇总而言可能影响综合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综合财务报表所作出的经济决定,则有关的错误陈述被

视为重大。


瑞斯康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年报 2024

独立核数师报告

核数师就审核综合财务报表须承担的责任(续)

在根据《香港审计准则》进行审计之过程中,我们运用了专业判断,保持了专业怀疑态度。我们亦:

  • ,设计及执行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

险,以及获取充足和适当之审计凭证,作为我们意见之基础。由于欺诈可能涉及串谋、伪造、蓄意遗漏、虚假

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因此未能发现因欺诈而导致之重大错误陈述之风险高于未能发现因错误而导致

之重大错误陈述之风险。

  • ,以设计适当之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 贵集团内部控制之有效性发表意见。
  • 。根据所获取之审计凭证,确定是否存在与事项或情

况有关之重大不确定性,从而可能导致对 贵集团之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如果我们认为存在重大不确

定性,则有必要在核数师报告书中提请使用者注意综合财务报表中之相关披露。假若有关之披露不足,则我

们须修改意见。我们之结论是基于截至核数师报告日期止所取得之审计凭证。然而,未来事项或情况可能导

致 贵集团不能持续经营。

  • 、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以及综合财务报表是否中肯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 ,以获得充足、适当之审计凭证,作为对 贵

集团财务报表形成的意见提供基础。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审阅就集团审计目的而执行的审计工作。我们为审

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瑞斯康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年报 2024

独立核数师报告

核数师就审核综合财务报表须承担的责任(续)

我们与审核委员会就(其中包括)审计的计划范围、时间安排及重大审计发现进行沟通,该等发现包括我们在审计过

程中识别的内部控制的任何重大缺陷。

我们亦向审核委员会作出声明,说明我们已符合有关独立性的相关道德要求,并与彼等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会影响我

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及其他事宜,以及消除威胁的行动或采取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审核委员会沟通的事项中,我们厘定哪些事项对本期间综合财务报表的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

我们在核数师报告中描述该等事项,除非法律或法规不允许公开披露有关事项,或在极端罕见的情况下,倘合理预期

在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出产生的公众利益,则我们决定不应在报告中沟通有关事项。

出具本独立核数师报告的审计项目合伙人为关志峰先生。

信永中和(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执业会计师

关志峰

执业证书编号:P06614

香港

2025年3月27日


2024年2023年
附注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122,298
(85,204)
37,094
(12,220)
(1,933)
(20,098)
(41,379)
(22,613)
(61,149)
(11,086)
(72,235)
(1,308)
(73,543)
(73,543)
(3,270)
(3,270)
(76,813)

瑞斯康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年报 2024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2024年2023年
附注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73,543)
(73,543)
(76,813)
(76,813)
(28.76)

瑞斯康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年报 2024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2024年2023年
附注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14,570
113,039
835
128,444
11,335
77,777
3,834
15,183
108,129
236,573
222
(105,923)
(105,701)
(5,645)
(111,346)

瑞斯康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年报 2024

综合财务状况表

于2024年12月31日


2024年2023年
附注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627
615
603
56,940
58,785
83,114
10,964
190,204
4,852
289,134
236,573

瑞斯康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年报 2024

综合财务状况表

于2024年12月31日

第90至169页的综合财务报表已于2025年3月27日获董事会批准及授权发布,并由以下人士代为签署:

赵露忆江峰

董事董事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
股本股份溢价资本储备法定储备金汇兑储备以公平值 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其他全面 收益储备累计亏损总计非控股权益权益╱(亏绌) 总额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附注27)(附注29(b)(i))(附注29(b)(ii))(附注29(b)(iii))(附注29(b)(iv))(附注29(b)(v))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
股本股份溢价资本储备法定储备金汇兑储备累计亏损总计非控股权益亏绌总额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附注27)(附注29(b)(i))(附注29(b)(ii))(附注29(b)(iii))(附注29(b)(iv))
222408,553131,46621,89912,145(603,173)(28,888)(5,645)(34,533)
(3,270)(73,543)(76,813)(76,813)
(2,902)2,902
(2,902)(3,270)(70,641)(76,813)(76,813)
222408,553128,56421,8998,875(673,814)(105,701)(5,645)(111,346)

瑞斯康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年报 2024

综合权益变动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2023年1月1日158370,960132,51821,68317,314(2,246)(465,495)74,892(511)74,381

年度全面亏损总额–(5,169)2,246(138,514)(141,437)(5,134)(146,571)

已没收购股权–(1,052)–1,052–

转拨法定储备–216–(216)–

股份认购事项(附注27(a)及(c))6437,657–37,721–37,721

减:股份发行开支–(64)–(64)–(64)

年度权益变动6437,593(1,052)216(5,169)2,246(137,678)(103,780)(5,134)(108,914)

2023年12月31日222408,553131,46621,89912,145–(603,173)(28,888)(5,645)(34,533)


2024年2023年
附注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72,235)
11,086
2,484
3,679
7,483
88
1,933
5,289
(253)
587
(1,884)
(41,743)
5,666
10,959
(3,834)
(2,439)
(1,963)
(124)
(33,478)
(447)
(33,925)

瑞斯康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年报 2024

综合现金流量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2024年2023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253
(45,503)
(2,725)
(225)
2,618
(45,582)
(1,492)
(228)
57,935
10,332
(4,937)
(276)
(4,442)
56,892
(22,615)
35,919
1,879
15,183
15,183

瑞斯康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年报 2024

综合现金流量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瑞斯康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年报 2024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1. 一般资料

瑞斯康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于2015年8月19日根据开曼群岛法例第

22章公司法(1961年第3号法例,经综合及修订)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为获豁免有限公司,其股份于香港联合交

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主板上市。注册办事处地址为Cricket Square, Hutchins Drive, P.O. Box 2681, Grand Cayman,

KY1-1111, Cayman Islands,本公司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的主要营业地点为中国深圳市南山区西丽街道深圳

国际创新谷8栋A座41楼。

本公司为一间投资控股公司。其附属公司之主要业务载于附注23。

2. 编制基准

该等综合财务报表乃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编制。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包括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香港会计准则(「香港会计准则」)及诠

释。该等综合财务报表亦符合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之适用披露条文及香港公司条例(第622章)之披露规定。

香港会计师公会已颁布若干于本集团当前会计期间首次生效或可供提早采纳之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附注3提供有关首次应用该等与本集团有关的新订及经修订准则所引致当前及过往会计期间的任何会计政策变

动的资料,有关变动已反映于该等综合财务报表内。


瑞斯康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年报 2024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2. 编制基准

(续)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产生净亏损约人民币73,543,000元,而截至该日,本集团的流动负债净额

及负债净额分别为约人民币181,005,000元及人民币111,346,000元。该等事件及情况显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可

能导致对本集团持续经营的能力产生重大疑虑,因此,本集团可能无法于日常业务过程中变现其资产及解除其

负债。尽管上文所述,综合财务报表已按持续经营基准编制,原因为本公司董事(「董事」)已采取以下措施:

(a) 本集团继续实施营运计划以控制成本并产生足够的经营现金流量,以履行其当前及未来义务。该等行动包

括成本控制措施和及时收回未偿还应收款项;

(b) 本集团于2025年3月22日自其现有股东取得额外借贷融资约人民币10,000,000元,有关融资于2026年到期;

(c) 本集团一直积极与各贷款人就延长其他借款期限进行磋商。于该等综合财务报表获批准当日,本集团已与

若干贷款人订立合约安排,以延长现有融资安排的到期日,包括毋须于未来12个月内偿还的其他借款约

人民币146百万元;及

(d) 本集团一直积极探讨潜在的资产出售机会,以创造流动资金(其中包括偿还借款)。

董事已审阅管理层编制的本集团现金流预测。现金流预测涵盖自2024年12月31日起不少于十二个月的期间。经

考虑上述计划及措施,董事认为,本集团将具备充足的财务资源,足以应付其营运资金需求及自综合财务状况

表日期起计未来十二个月内到期的财务责任。因此,综合财务报表已按持续经营基准编制。

然而,本公司管理层能否实现其上述计划及措施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倘本集团无法实现上述计划及措施,其可能无法持续经营,及须作出调整以将资产账面值撇减至其可收回金额,

就可能产生的任何进一步负债作出拨备,并将非流动资产及负债分别分类为流动资产及负债。该等潜在调整的

影响并无于该等综合财务报表中反映。


瑞斯康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年报 2024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3. 采纳新订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修订本

(a) 采纳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修订本

本集团已首次应用以下由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修订本,其于2024年1月1日或之后开

始的年度期间强制生效,以编制综合财务报表: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修订本)售后租回中的租赁负债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修订本)负债分类为流动或非流动及香港诠释第5号

(2020年修订本)财务报表的呈列 — 借款人对

包含按要求偿还条款之定期贷款之分类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修订本)附带契诺的非流动负债

香港会计准则第7号及香港财务

报告准则第7号(修订本)

供应商融资安排

于本年度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修订本对本集团于本年度及过往年度的财务状况及表现及╱或该等综合财

务报表所载的披露并无重大影响。


于以下日期或 之后开始的 会计期间生效

瑞斯康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年报 2024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3. 采纳新订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修订本

(续)

(b) 已颁布但尚未生效之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本集团并未提前应用以下已颁布但尚未生效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修订本: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修订本)

— 投资者与其联营公司或合营企业间之资产出售或注资

待厘定

香港会计准则第21号(修订本)— 缺乏可交换性2025年1月1日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修订本)

— 金融工具分类及计量之修订

2025年1月1日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修订本)—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

— 第11册之年度改进

2026年1月1日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8号 — 财务报表之呈列及披露2027年1月1日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9号 — 非公共受托责任的附属公司:披露2027年1月1日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修订本)

— 涉及依赖自然能源生产电力的合同

2026年1月1日

本集团正在评估该等修订本及新订准则于首次应用期间预期产生的影响。到目前为止,本集团认为采纳该

等修订本及新订准则不大可能对综合财务报表造成重大影响。


瑞斯康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年报 2024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4. 重大会计政策资料

该等综合财务报表乃根据历史成本惯例编制,惟于报告期末按公平值计量的若干金融工具除外。

编制符合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的财务报表需要使用若干关键会计估计。这亦需要管理层在应用本集团会计政策过

程中行使其判断。涉及高度判断或复杂性的范畴,或涉及对综合财务报表属重大假设及估计的范畴于附注5披露。

编制该等综合财务报表所应用的重大会计政策载列如下。

(a) 综合

综合财务报表包括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之财务报表。附属公司为本集团拥有控制权的实体。当本集团参与

该实体业务而对被投资方有控制权;可获取或有权享有可变回报及能对该实体行使权力以影响该等回报

时,则视为控制该实体。当本集团之现有权利赋予其目前掌控相关业务(即大幅影响实体回报之业务)之能

力时,则本集团对该实体拥有权力。

附属公司自控制权转移至本集团之日起综合入账。附属公司在控制权终止之日起停止综合入账。

集团内公司间之交易及结余于综合入账时悉数对销。附属公司的会计政策已按需要作出改变,以确保与本

集团所采纳的政策一致。

非控股权益指并非直接或间接归属于本公司之附属公司权益。非控股权益于综合财务状况表及综合权益变

动表之权益呈列。非控股权益于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内呈列为年内损益及全面收益总额在非控股

东与本公司拥有人之间之分配。

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各组成部份归属于本公司拥有人及非控股东,即使此举导致非控股权益出现亏绌结

余。


瑞斯康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年报 2024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4. 重大会计政策资料

(续)

(b) 资产收购

当本集团收购一组不构成业务的资产及负债时,本集团会透过首先将购买价分配至按各自公平值分配至金

融资产╱金融负债识别及确认所收购个别可识别资产及所承担负债,然后按其他可识别资产及负债于购买

日期的相应公平值,将购买价余额分配至其他可识别资产及负债。有关交易不会产生商誉或议价购买收益。

当本集团在资产收购时转让的代价包括或然代价安排时,或然代价按收购日期公平值计量,并列作业务合

并中转让代价的一部分。

分类为资产或负债的或然代价于各报告日期按公平值重新计量,而公平值变动于损益确认。

(c) 独立财务报表

于本公司之财务状况表内,于附属公司的投资按成本减值亏损列账。成本包括投资的直接归属成本。附

属公司的业绩由本公司按已收或应收股息基准入账。

(d) 商誉

初始确认后,商誉按成本减累计减值亏损计量。就减值测试而言,于业务合并中收购的商誉会分配至预期

将受惠于合并协同效应的各现金产生单位(「现金产生单位」)或现金产生单位组别。获分配商誉之各单位或

单位组别为本集团内就内部管理目的而监察商誉之最低层次。商誉每年进行减值检讨,或当有事件出现或

情况改变显示可能出现减值时,作出更频密检讨。包含商誉的现金产生单位的账面值与其可收回金额作比

较,可收回金额为使用价值与公平值减出售成本的较高者。任何减值即时确认为开支,且其后不得拨回。

(e) 外币换算

(i) 功能及呈列货币

本集团各实体的财务报表所列项目均以该实体营运所在的主要经济状况的货币(「功能货币」)计量。

综合财务报表以人民币(「人民币」)呈列,本公司的功能货币为港元。董事认为选择人民币作为呈列

货币最符合股东及投资者的需要。


瑞斯康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年报 2024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4. 重大会计政策资料

(续)

(e) 外币换算(续)

(i) 各实体财务报表的交易及结余

外币交易于初始确认时按交易日期的现行汇率换算为功能货币。以外币计值的货币资产及负债按各

报告期末的汇率换算。此换算政策产生的收益及亏损于损益确认。

按历史成本计量并以外币计值的非货币资产及负债按交易日期的外币汇率换算。交易日为本公司初

始确认该非货币资产或负债之日。

(f) 物业、厂房及设备

物业、厂房及设备(包括持作生产或供应货品或服务或作行政用途的楼宇)按成本减其后累计折旧及其后累

计减值亏损(如有)于综合财务状况表列账。

其后成本只有在与该项目有关的未来经济利益有可能流入本集团,而该项目的成本能可靠计量时,才计入

资产的账面值或确认为独立资产(如适用)。所有其他维修及保养于产生期间在损益确认。

物业、厂房及设备之折旧按足以撇销其成本减剩余价值之比率,于估计可使用年期内以直线法计算。主要

年率如下:

厂房及楼宇 5%

租赁物业装修 20%–33.3%

机器及设备 10%–20%

办公室及其他设备 20%–33.3%

汽车 12.5%–25%

剩余价值、可使用年期及折旧方法于各报告期末检讨及调整(如适用),而任何估计变动的影响按预期基准

入账。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的收益或亏损为出售所得款项净额与相关资产账面值之间的差额,并于损益内确认。


瑞斯康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年报 2024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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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重大会计政策资料

(续)

(g) 租赁

本集团会于合约开始时评估合约是否属租赁或包含租赁。倘合约为换取代价而给予在一段时间内控制可识

别资产使用的权利,则合约属租赁或包含租赁。倘客户有权指引可识别资产的使用及从该使用中获取几乎

所有的经济效益,则表示控制权已转让。

(i)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于租赁开始日期,本集团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惟租期为12个月或以下的短期租赁及低价值

资产租赁除外。当本集团就低价值资产订立租赁时,本集团按个别租赁基准决定是否将租赁资本化。

与未被资本化的租赁相关的租赁付款于租期内按系统化基准被确认为开支。

使用权资产包括相关租赁负债之初始计量加上于开始日期或之前支付之任何租赁付款,以及所产生

之任何初始直接成本。使用权资产随后按成本减累计折旧及减值亏损列账。

本集团于租期结束时合理确定获取相关租赁资产所有权的使用权资产,自开始日期起至可使用年期

结束期间计提折旧。否则,使用权资产于其估计可使用年期及租期(以较短者为准)按直线法折旧。

(i) 租赁负债

于开始日期,本集团按当日未支付之租赁款项的现值计量租赁负债。租赁款项乃使用租赁中隐

含的利率贴现。如该利率无法轻易厘定,则本集团使用其增量借款利率。

计入租赁负债计量的租赁款项包括:

(i) 固定租赁款项(包括实质固定款项)减任何应收租赁优惠;

(i) 可变动租赁付款,其取决于一项指数或利率,初步计量时使用开始日期的指数或利率;

(i) 承租人根据剩余价值担保预期应付金额;

(iv) 购买权的行使价(倘承租人合理确定行使该等权利);及

(v) 终止租赁的罚金付款(倘租赁条款反映本集团正行使权利终止租赁)。

租赁负债于综合财务状况表中单独呈列。

租赁负债其后计算为透过增加账面值以反映租赁负债的利息(采用实际利率法)及透过减少账面

值以反映作出的租赁付款。


瑞斯康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年报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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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重大会计政策资料

(续)

(g) 租赁(续)

(i)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

当本集团作为出租人时,其于租赁开始时厘定各租赁为融资租赁或经营租赁。倘租赁将相关资产拥

有权附带的绝大部分风险及回报转移至承租人,则分类为融资租赁。倘情况并非如此,则租赁分类

为经营租赁。

(h) 无形资产

(i) 内部产生的无形资产 — 研发开支

研究活动开支于产生期间确认为开支。与本集团发展活动相关的非自动抄表(「自动抄表」)业务所产

生的内部产生无形资产仅于符合下列所有条件时确认:

— 完成无形资产以使其可供使用或出售的技术可行性;

— 管理层有意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

— 有能力使用或出售无形资产;

— 可证明无形资产将如何产生可能的未来经济利益;

—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

产;

— 无形资产于开发期间应占的开支能可靠计量。

内部产生的无形资产按成本减累计摊销及减值亏损列账。摊销乃按其估计可使用年期5年以直线法

计算。倘并无内部产生的无形资产可予确认,则开发开支于产生期间于损益确认。

(i) 单独收购的无形资产

独立收购的可使用年期有限的无形资产按成本减累计摊销及任何减值亏损列账。可使用年期有限的

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当日起按其估计可使用年期以直线法摊销,其估计可使用年期如下:

软件及其他 3至10年

不竞争承诺 5至7年

客户关系 3至10年

服务合约 20年

未履行合约 2年

估计可使用年期及摊销方法均于各报告期末检讨,任何估计变动的影响按预期基准入账。


瑞斯康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年报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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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重大会计政策资料

(续)

(i) 存货

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两者中的较低者列账。成本按加权平均基准厘定。制成品及在制品的成本包括原

材料、直接劳工及所有生产经常开支的适当部分,以及(如适用)分包费用。可变现净值为日常业务过程中

的估计售价减估计完成本及进行销售所需的估计成本。

(j) 合约负债

合约负债于客户在本集团确认相关收益前支付代价时确认。倘本集团有无条件权利在本集团确认相关收益

前收取代价,亦会确认合约负债。在此情况下,亦将确认相应的应收款项。

(k) 建筑合约

当与客户签订的合约与受客户控制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相关资产工程有关,因此本集团的建筑活动创造或

提升受客户控制的资产时,本集团将该合约分类为建筑合约。

当建筑合约的结果可合理计量时,合约收益使用成本比例法(即基于所产生实际成本相对于估计总成本的

比例)随时间逐步确认。董事认为,此输入法为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完全履行该等履约责任进度

的适当计量。

本集团有权根据达成一系列与表现相关的里程碑就物业建设向客户开具发票。当达到特定里程碑时,客户

会收到由客户的评估员签署的相关工作声明及相关里程碑付款的发票。本集团已就所进行的任何工程确认

合约资产。先前确认为合约资产的任何金额于向客户开具发票时重新分类为贸易应收款项。倘里程碑付款

超出迄今根据成本比例法确认的收益,则本集团就差额确认合约负债。由于根据成本比例法的收益确认与

里程碑付款之间的期间通常少于一年,故与客户订立的建筑合约中并无被视为重大融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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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重大会计政策资料

(续)

(l) 确认及终止确认金融工具

当本集团实体成为工具合约条文之订约方时,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于综合财务状况表确认。

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初步按公平值计量。收购或发行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按公平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按公平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除外)直接应占的交易成本于初始

确认时加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公平值或从中扣除(如适用)。收购按公平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直接应占的交易成本即时于损益确认。

本集团仅于从资产收取现金流量的合约权利届满时,或向另一实体转让金融资产及该资产拥有权的绝大部

分风险及回报时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当且仅当本集团的责任获解除、取消或届满时,本集团方会终止确认金融负债。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

值与已付及应付代价(包括任何已转让非现金资产或已承担负债)之间的差额于损益确认。

(m) 金融资产

所有以常规方式购买或出售的金融资产按交易日基准确认及终止确认。常规买卖指须于市场规则或惯例设

定的时间内交付资产的金融资产买卖。所有已确认金融资产其后整体按摊销成本或公平值计量,视乎金融

资产的分类而定。

债务工具

如果本集团持有的债务工具是为了收取合约现金流,而合约现金流仅指支付本金及利息,则该投资被归类

为债务投资并按摊销成本计量。投资的利息收入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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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重大会计政策资料

(续)

(m) 金融资产(续)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

应收款项于本集团有无条件权利收取代价时确认。在该代价到期支付前,收取代价的权利仅需经过一段时

间方为无条件。

本集团持有贸易应收款项的目的是收取合约现金流量,因此后续会使用实际利率法以摊销成本减信贷亏损

拨备计量贸易应收款项。

贸易应收款项按可无条件获得的代价金额进行初始确认,但当其包含重大融资成份时,按公平值进行初始

确认。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银行及手头现金、银行活期存款及可随时转换为已知数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极微

及自购入后三个月内到期的短期高流动性投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就预期信贷亏损进行评估。

(n) 金融负债及股本工具

金融负债及股本工具乃根据所订立合约安排之内容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项下金融负债及股本工具之定义分

类。股本工具为证明本集团资产于扣除其所有负债后的剩余权益的任何合约。本公司发行的股本工具按扣

除直接发行成本后的已收取所得款项入账。

借款

借款初步按公平值确认,并扣除产生的交易成本,其后使用实际利率法按摊销成本计量。

除非本集团有权利于报告期后延迟偿还负债最少12个月,否则借款分类为流动负债。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初步按公平值确认,其后以实际利率法按摊销成本计量,除非贴现影响并不重大,在

此情况下则按成本列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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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重大会计政策资料

(续)

(o) 收益及其他收入

当产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按本集团预期有权获取的承诺代价金额(不包括代表第三方收取的金额)转移至客

户时,收益予以确认。收益不包括增值税或其他销售税,并已扣除任何贸易折扣。

(i) 自动抄表及其他业务

销售货品的收益于客户拥有及接受产品的时间点确认。

维护服务的收益于提供服务的时间点确认,而服务的控制权于客户确认已提供服务时转移至客户。

(i) 智慧制造及工业自动化业务

软件许可的收益于交付及客户接纳许可软件的时间点确认。倘本集团将收益分配至合约后客户支援

服务,主要原因为本集团免费提供支援服务,收益于支援服务提供时确认,在有关软件服务期间内

按比例确认。

(i) 风电场运维(「风电场运维」)业务

在客户于本集团履行服务时同时收取及消费本集团履行服务所提供的利益时按时确认。

(iv) 建筑合约收入及其他

建筑合约收益根据上文附注4(k)所载政策确认。

利息收入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时间比例基准确认。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期所涵盖的期间内,在损益中确认。

(p) 雇员福利

(i) 雇员应享假期

雇员可享有之年假于应计予雇员时确认。本集团就截至报告期末雇员已提供之服务而产生之年假之

估计负债作出拨备。

雇员可享有之病假及产假于休假时方予确认。

(i) 退休金责任

本集团为所有雇员向定额供款退休金计划供款。本集团及雇员向计划作出之供款乃按雇员基本薪金

之百分比计算。自损益扣除之退休福利计划成本指本集团应向基金支付之供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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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重大会计政策资料

(续)

(q) 股份支付款项

本集团向若干董事及雇员发行以权益结算股份支付款项。以权益结算股份支付款项按股本工具于授出日期

的公平值(不包括非市场归属条件的影响)计量。以权益结算股份支付款项于授出日期厘定之公平值,乃根

据本集团对最终将归属之股份之估计,于归属期内以直线法支销,并就非市场归属条件之影响作出调整。

(r) 借款成本

直接源自收购、建造或生产的合资格资产,而有关资产需要一段长时间方可供作拟定用途或出售的借款成

本计入该等资产成本部分,直至该资产大致上可供作拟定用途或出售为止。

所有其他借款成本均于产生期间在损益内确认。

(s) 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于合理确定本集团将符合其附带条件及将会收取补助时确认。

作为已产生开支或亏损的补偿或向本集团提供即时财务资助(并无日后相关成本)而可收取的政府补助,乃

于其成为可收取的期间于损益中确认。

政府补助按拟补偿的成本配合其期间在损益内确认。

与购买资产有关的政府补助记录为递延收入,并按相关资产的可使用年期以直线法于损益确认。

(t) 税项

所得税指即期税项及递延税项的总和。

即期应付税项乃按年内应课税溢利计算。应课税溢利与于损益确认之溢利不同,乃由于其他年度应课税或

可扣税之收入或开支项目及毋须课税或不可扣税之项目。本集团的即期税项负债乃按报告期末已颁布或实

质上已颁布的税率计算。

递延税项按综合财务报表内资产及负债账面值与计算应课税溢利所用相应税基间之差额确认。递延税项负

债一般就所有应课税暂时差额确认,而递延税项资产则于可能有应课税溢利以抵销可扣减暂时差额、未动

用税项亏损或未动用税项抵免时确认。若于一项交易中,因商誉或因业务合并以外原因初始确认资产及负

债而引致之暂时差额既不影响应课税溢利亦不影响会计溢利并于交易时不会产生等额应课税及可扣减暂时

差额,则不会确认该等资产及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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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

(t) 税项(续)

递延税项负债乃就于附属公司之投资所产生之应课税暂时差额确认,惟倘本集团可控制暂时差额之拨回及

暂时差额可能不会于可见将来拨回则除外。

递延税项资产的账面值于各报告期末检讨,并于不再可能有足够应课税溢利以收回全部或部分资产时作调

减。

递延税项乃按预期于负债清偿或资产变现期间适用之税率计算,而该税率乃基于报告期末已颁布或实质上

已颁布之税率计算。

递延税项资产及负债的计量反映本集团预期于报告期末收回或清偿其资产及负债账面值的方式所导致的税

务影响。

即期及递延税项于损益中确认,惟倘递延税项与于其他全面收益或直接于权益确认的项目有关,则递延税

项亦于其他全面收益或直接于权益确认。

(u) 非金融资产减值

其他非金融资产的账面值于各报告日期检讨有无减值迹象,倘资产已减值,则作为开支透过综合损益及其

他全面收益表撇减至其估计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乃就个别资产厘定,除非资产并无产生大致上独立于

其他资产或资产组别的现金流入。在此情况下,可收回金额按资产所属现金产生单位厘定。可收回金额为

个别资产或现金产生单位之使用价值与其公平值减出售成本两者中之较高者。

使用价值为资产╱现金产生单位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现值按反映货币时间价值及计量减值之资

产╱现金产生单位之特定风险之税前贴现率计算。

现金产生单位的减值亏损首先就该单位的商誉进行分配,然后按比例在现金产生单位的其他资产之间进行

分配。因估计变动而导致其后可收回金额增加将计入损益,惟已增加的账面值不得超过倘资产或现金产生

单位于过往年度并无确认减值亏损时的账面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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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

(v) 金融资产减值

本集团就贸易应收款项以及其他应收款项的预期信贷亏损确认减值拨备。预期信贷亏损金额于各报告日期

更新,以反映自初始确认相关金融工具以来的信贷风险变动。

本集团一直就贸易应收款项确认全期预期信贷亏损。该等金融资产的预期信贷亏损乃根据本集团的过往信

贷亏损经验使用拨备矩阵估计,并就债务人特定因素、整体经济状况以及于报告日期对当前及预测状况方

向的评估(包括货币时间价值(如适用)作出调整。

就所有其他金融工具而言,本集团于信贷风险自初始确认以来大幅增加时确认全期预期信贷亏损。倘金融

工具的信贷风险自初始确认以来并无大幅增加,则本集团按相等于12个月预期信贷亏损的金额计量该金

融工具的亏损拨备。

全期预期信贷亏损指于相关工具预期年期内所有可能违约事件将导致的预期信贷亏损。相反,12个月预期

信贷亏损则指预期于报告日期后12个月内可能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部分全期预期信贷亏损。

信贷风险大幅增加

于评估金融工具的信贷风险自初始确认以来有否大幅增加时,本集团比较金融工具于报告日期出现违约的

风险与该金融工具于初始确认日期出现违约的风险。作此评估时,本集团会考虑合理及有理据的定量及定

性资料,包括过往经验及毋须花费不必要成本或精力即可获得的前瞻性资料。

具体而言,评估信贷风险自初始确认以来是否大幅增加时会考虑以下资料:

— 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债务责任的能力大幅下降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的现有或预测不利变动;

— 债务人经营业绩的实际或预期显著恶化;

— 同一债务人的其他金融工具的信贷风险大幅增加;或

— 债务人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的实际或预期重大不利变动,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债务责任的能力大

幅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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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重大会计政策资料

(续)

(v) 金融资产减值(续)

信贷风险大幅增加(续)

不论上述评估结果如何,本集团假定,倘合约付款逾期超过30日,则金融资产的信贷风险自初始确认以来

已大幅增加,除非本集团有合理及可靠资料证明可予收回则当别论。

尽管有上述规定,若于报告日期债务工具被判定为具有较低信贷风险,本集团会假设债务工具的信贷风险

自初始确认以来并未大幅增加。在下列情况下,债务工具被厘定为具有较低信贷风险:

(i) 债务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

(i) 债务人有强大能力于短期内履行其合约现金流量义务;或

(i) 经济及业务状况的长期不利变动可能但未必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约现金流量责任的能力。

本集团定期监察用以识别信贷风险是否大幅增加的标准的成效,并于适当时候作出修订,从而确保有关标

准能够于款项逾期前识别信贷风险的大幅增加。

违约定义

本集团认为以下情况就内部信贷风险管理目的而言构成违约事件,原因为过往经验显示符合以下任何一项

条件的应收款项一般无法收回:

— 当对手方违反财务契诺时;或

— 内部产生或获取自外部来源的资料显示,债务人不太可能向债权人(包括本集团)全额还款(不考虑

本集团持有的任何抵押品)。

无论上述分析结果如何,本集团认为金融资产逾期超过90日时已发生违约,除非本集团有合理可靠资料

证明更宽松之违约标准更为合适,则作别论。

信贷减值金融资产

当发生一项或多项对金融资产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有不利影响的事件时,金融资产出现信贷减值。金融资产

信贷减值的证据包括有关以下事件的可观察数据:

— 发行人或对手方出现重大财务困难;

— 违约,如违约或逾期事件;

— 对手方的贷款人出于与对手方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约原因,而向对手方授出贷款人原本不会考

虑的优惠;

— 对手方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或

— 由于财务困难,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瑞斯康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年报 2024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4. 重大会计政策资料

(续)

(v) 金融资产减值(续)

撇销政策

当有资料显示债务人陷入严重财务困难,且并无实际收回的可能之时(包括债务人已清算或进入破产程

序),本集团会撇销金融资产。经考虑法律意见(如适用)后,已撇销的金融资产仍可根据本集团的收回程

序实施强制执行。任何收回款项于损益确认。

预期信贷亏损的计量及确认

预期信贷亏损的计量为违约概率、违约亏损率(即违约时的亏损程度)及违约风险的函数。评估违约概率及

违约亏损率的依据是过往数据,并按前瞻性资料调整。就金融资产而言,违约风险指资产于报告日期的账

面总值。

就金融资产而言,预期信贷亏损估计为根据合约应付本集团的所有合约现金流量与本集团预期将收取的所

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并按原实际利率贴现。

倘本集团于上个报告期间按相等于全期预期信贷亏损的金额计量金融工具的亏损拨备,但于本报告日期厘

定该全期预期信贷亏损的条件不再符合,则本集团于本报告日期按相等于12个月预期信贷亏损的金额计

量亏损拨备,惟使用简化方法的资产除外。

本集团在损益中确认所有金融工具的减值亏损或减值亏损拨回,并通过亏损拨备账户对其账面金额进行相

应调整。

(w) 拨备

倘本集团须就已发生的事件承担现有法律或推定责任,而履行该责任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并可作出

可靠的估计,便会就该时间或金额不确定的负债计提拨备。如果货币时间价值重大,则按预计履行义务所

需支出的现值计提拨备。


瑞斯康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年报 2024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5. 关键判断及主要估计

应用会计政策的关键判断

在应用集团会计政策(详述于附注4)时,乃要求董事作出对所确认金额会造成重大影响的判断(除涉及估计者

外),并对资产与负债之账面值作出未能即时从其他来源获得的估计及假设。有关估计及相关假设乃基于过往经

验及其他被认为属相关之因素而作出。实际结果可能有别于该等估计。

估计及相关假设会持续检讨。倘会计估计的修订仅对作出修订的期间产生影响,则有关修订会在该期间内确认;

或倘会计估计的修订对现时及未来期间均产生影响,则会在作出该修订期间及未来期间内确认。

于应用会计政策的过程中,董事已作出以下对综合财务报表所确认金额有最重大影响的判断(涉及估计者除外,

其于下文处理)。

(a) 持续经营基准

综合财务报表乃按持续经营基准编制,其有效性取决于本集团是否可获得足够融资源。详情于附注2阐

述。


瑞斯康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年报 2024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5. 关键判断及主要估计

(续)

估计不确定性的主要来源

下文讨论有关未来的关键假设及于报告期末估计不确定性的其他主要来源,而该等假设及估计不确定性存在导

致下一个财政年度的资产及负债账面值须作出重大调整的重大风险。

(a) 所得税

递延税项资产乃就尚未动用的税务亏损及暂时性可扣减差额予以确认。由于仅在可能存在可用于抵销可被

动用的未动用税项亏损的未来应课税利润时方会确认该等递延税项资产,故管理层须作出判断以评定产

生未来应课税利润的可能性。管理层的评估会持续进行评核,倘未来应课税利润可能令递延税项资产被收

回,则会确认递延税项资产。

(b) 无形资产以及物业、厂房及设备减值

无形资产以及物业、厂房及设备按成本减累计摊销及折旧以及任何减值列账。于厘定资产是否减值时,

本集团须作出判断及估计,尤其是评估:(1)是否发生可能影响资产价值的事项或任何迹象;(2)资产的账

面值是否能够得到可收回金额的支持;及(3)估计可收回金额时采用的适当关键假设。倘无法估计个别资

产的可收回金额,则本集团会估计资产所属现金产生单位的可收回金额。改变假设及估计(包括现金流量

预测中的贴现率或增长率)可能对可收回金额造成重大影响。

于2024年12月31日,无形资产以及物业、厂房及设备的账面值分别为人民币113,039,000元(2023年:

人民币11,754,000元)及人民币14,570,000元(2023年:人民币16,91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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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5. 关键判断及主要估计

(续)

估计不确定性的主要来源(续)

(c) 贸易应收款项及贷款以及其他应收款项减值

本集团管理层根据贸易应收款项及贷款以及其他应收款项的信贷风险估计贸易应收款项及贷款以及其他应

收款项预期信贷亏损的减值亏损金额。基于预期信贷亏损模式的贸易应收款项及贷款以及其他应收款项减

值亏损金额按根据合约应付本集团的所有合约现金流量与本集团预期将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计

量,并按初始确认时厘定的实际利率贴现。倘未来现金流量低于预期,或因事实及情况出现变动而下调,

则可能会产生重大减值亏损。

于2024年12月31日,贸易应收款项及贷款以及其他应收款项的账面值为人民币69,118,000元(扣除减值拨

备人民币75,664,000元)(2023年:人民币70,789,000元(扣除减值拨备人民币73,711,000元)。

(d) 滞销存货拨备

滞销存货拨备乃根据存货估计可变现净值作出。评估拨备金额涉及判断及估计。倘日后的实际结果有别于

原先估计,则有关差额将影响有关估计出现变动期间的存货账面值及拨备支出╱拨回。截至2024年12月

31日止年度,就滞销存货拨备人民币5,289,000元(2023年:人民币5,998,000元)。

(e) 质保拨备

本集团根据其于销售产品时所提供的质保作出拨备,当中会考虑本集团最近期的申索经验。由于本集团持

续升级其产品设计并推出新型号,最近的申索经验可能对日后就过往销售将会产生的申索并无指示作用。

拨备的任何增减都会影响未来年度的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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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6. 财务风险管理

本集团的业务面临多种财务风险:外币风险、价格风险、信贷风险及流动资金风险。本集团的整体风险管理计

划集中于金融市场的不可预测性,并寻求尽量减低对本集团财务表现的潜在不利影响。

(a) 外币风险

由于本集团大部分业务交易、资产及负债主要以本集团实体之功能货币港元及人民币计值,故本集团承

受若干外币风险。本集团现时并无就外币交易、资产及负债制定外币对冲政策。本集团密切监察其外币风

险,并将于有需要时考虑对冲重大外币风险。产生该风险的货币主要为美元(「美元」)。

于2024年12月31日,倘人民币兑美元贬值5%,而所有其他变数维持不变,则年内除税后综合亏损将增加

人民币654,000元(2023年:人民币473,000元),主要由于以美元计值的现金及银行结余以及其他借款的外

汇亏损所致。倘人民币兑美元升值5%,而所有其他变数维持不变,则年内除税后综合亏损将减少人民币

654,000元(2023年:人民币473,000元),主要由于以美元计值的现金及银行结余以及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

的外汇收益所致。

(b) 利率风险

本集团的现金流量利率风险主要与银行结余及借款有关。本集团之可换股债券及借款按固定利率计息,因

此须面临公平值利率风险。

本集团面临的现金流利率风险来自其银行结余。该等银行结余按随当时现行市况变动的浮动利率计息。

于2024年12月31日,倘利率下降100个基点,而所有其他变数维持不变,则年内除税后综合亏损将增加

约人民币129,000元(2023年:人民币324,000元),主要由于银行结余利息收入减少所致。倘利率上升100

个基点,而所有其他变数维持不变,则年内除税后综合亏损将减少约人民币129,000元(2023年:人民币

324,000元),主要由于银行存款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c) 信贷风险

信贷风险指对手方未能履行其于金融工具或客户合约项下的责任而导致财务亏损的风险。由于对手方为获

国际信贷评级机构给予高信贷评级的银行,本集团认为信贷风险较低,故本集团因现金及现金等价物而产

生的信贷风险有限。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

本集团面临的信贷风险主要受每名客户的个别特征所影响,因此,本集团主要在面临个别客户带来的重大

风险时产生高度集中的信贷风险。于报告期末,贸易应收款项总额中17.0%(2023年:14.1%)及39.7%(2023

年:31.3%)分别为应收本集团最大客户及五大客户的款项。


2024年
预期亏损率账面总值贸易应收款项 及应收票据 减值拨备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8.045837
14.525537
22.41,095245
44.91,968883
100.02,0192,019
100.01,8301,830
7,6255,051
2024年
预期亏损率账面总值贸易应收款项 及应收票据 减值拨备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12.527,8553,486
0.0
33.92,706918
0.0
100.02,5222,522
100.01,2661,266
34,3498,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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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6. 财务风险管理

(续)

(c) 信贷风险(续)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续)

客户信贷风险由各业务单位根据本集团有关客户信贷风险管理的既定政策、程序及控制进行管理。本集团

对所有要求超过若干信贷金额的客户进行个别信贷评估。该等评估集中于客户过往支付到期款项的记录及

现时的付款能力,并考虑客户的特定资料及与客户经营所在经济状况相关的资料。贸易应收款项一般的平

均信贷期为180日。已逾期结余的债务人须清偿所有未偿还结余,方可获授任何进一步信贷。本集团通常

不会收取客户的抵押品。

本集团按相等于全期预期信贷亏损的金额计量贸易应收款项减值拨备,有关金额乃使用拨备矩阵计算。根

据过往信贷亏损经验作出的贸易应收款项及应收票据减值拨备于本集团不同客户基础之间进一步区分。

下表提供有关本集团于2024年12月31日的信贷风险以及贸易应收款项的预期信贷亏损的资料:


2024年
预期亏损率账面总值贸易应收款项 及应收票据 减值拨备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30.68,2602,525
62.37,6274,748
78.45140
0.0
100.03,0623,062
100.01,1131,113
20,11311,488
2024年
预期亏损率账面总值贸易应收款项 及应收票据 减值拨备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0.019,971
0.0
0.0
0.0
0.0
0.0
19,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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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6. 财务风险管理

(续)

(c) 信贷风险(续)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续)


2024年
预期亏损率账面总值贸易应收款项 及应收票据 减值拨备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11.43,235369
0.0
41.05,0782,082
77.37,3955,719
100.022,15522,155
100.03,3433,343
41,20633,668
2023年
预期亏损率账面总值贸易应收款项 及应收票据 减值拨备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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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6. 财务风险管理

(续)

(c) 信贷风险(续)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续)

下表提供有关本集团于2023年12月31日的信贷风险及贸易应收款项的预期信贷亏损的资料:

风险类别I

6个月内5.09,403472

6个月后但1年内9.358955

1年后但2年内17.62,734482

2年后但3年内41.41,338554

3年后100.0752752

个别减值100.03,3353,335

18,1515,650


2023年
预期亏损率账面总值贸易应收款项 及应收票据 减值拨备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2023年
预期亏损率账面总值贸易应收款项 及应收票据 减值拨备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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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6. 财务风险管理

(续)

(c) 信贷风险(续)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续)

风险类别I

6个月内8.75,075443

6个月后但1年内0.0–

1年后但2年内0.0–

2年后但3年内65.52,0021,312

3年后100.0715715

个别减值100.01,8911,891

9,6834,361

风险类别I

6个月内33.42,590866

6个月后但1年内50.084

1年后但2年内56.8352200

2年后但3年内94.08479

3年后100.03,7283,728

个别减值100.01,1121,112

7,8745,989


2023年
预期亏损率账面总值贸易应收款项 及应收票据 减值拨备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2023年
预期亏损率账面总值贸易应收款项 及应收票据 减值拨备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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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6. 财务风险管理

(续)

(c) 信贷风险(续)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续)

风险类别IV

6个月内0.0–

6个月后但1年内0.0–

1年后但2年内0.0–

2年后但3年内0.0–

3年后0.0–

个别减值0.0–

风险类别V

6个月内12.56,640829

6个月后但1年内20.728,8375,958

1年后但2年内37.55,5682,085

2年后但3年内70.515,94611,249

3年后100.013,97413,974

个别减值100.08,2968,296

79,26142,391

预期亏损率乃基于过往违约数据的实际亏损经验。这些利率经过调整以反映收集过往数据年度的经济状

况、当前状况以及本集团对应收款项预期年期的经济状况的看法之间的差异。


2024年2023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58,391
8
58,399
2024年2023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15,320
1,925
17,245
2024年2023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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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6. 财务风险管理

(续)

(c) 信贷风险(续)

年内贸易应收款项、贷款及其他应收款项及合约资产减值亏损拨备的变动如下:

贸易应收款项

贷款及其他应收款项

合约资产


2024年
内部信贷评级12个月或 全期预期 信贷亏损账面总值亏损拨备账面净值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附注1全期预期 信贷亏损 (拨备矩阵)123,26458,39964,865
附注212个月 信贷亏损21,24717,2454,002
不适用12个月 信贷亏损3,8343,834
不适用12个月 信贷亏损15,18315,183
2023年
内部信贷评级12个月或 全期预期 信贷亏损账面总值亏损拨备账面净值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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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6. 财务风险管理

(续)

(c) 信贷风险(续)

下表详述本集团金融资产的信贷质素以及本集团面临的最高信贷风险:

贸易应收款项附注1全期预期

信贷亏损

(拨备矩阵)

114,96958,39156,578

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附注212个月

信贷亏损

26,13915,32010,819

受限制银行结余不适用12个月

信贷亏损

2,618–2,618

银行及现金结余不适用12个月

信贷亏损

35,919–35,919

附注:

  1. ,该方法就贸易应收款项采用全期预期信贷亏损。为计量预期信贷亏损,已根据信贷风险

特征使用拨备矩阵对贸易应收款项进行分组。

  1. ,本集团使用逾期资料评估自初始确认以来信贷风险是否大幅增加。

1年内或 按要求1至2年2至5年未贴现现金 流量总额总计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82,37682,37682,376
10,00010,000603
201,27358,288259,561247,144
283,64958,28810,000351,937330,123
2024年2023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87,884
603
329,520
33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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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6. 财务风险管理

(续)

(d) 流动资金风险

本集团之政策为定期监察现时及预期流动资金需求,以确保其维持足够现金储备,以应付其短期及长期流

动资金需求。

根据本集团金融负债的合约未贴现金流量的到期日分析如下:

于2023年12月31日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73,783–73,78373,783

借款81,044111,279–192,323185,292

租赁负债4,8103,1431,2749,2278,692

159,637114,4221,274275,333267,767

上文或然代价金额为本集团根据该安排可能须偿还的最高金额。于报告期末,本集团认为或然代价的公平

值为人民币603,000元。然而,此估计会视乎实现利润目标的可能性而改变。

(e) 于12月31日的金融工具类别

(f) 公平值

综合财务状况表所列账之本集团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之账面值与其各自之公平值相若。


瑞斯康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年报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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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7. 公平值计量

公平值为市场参与者于计量日期在有序交易中出售资产所收取或转让负债所支付之价格。以下公平值计量披露

使用的公平值层级将用于计量公平值的估值技术的输入数据分为三个层级:

第一级输入数据: 本集团于计量日期可取得相同资产或负债于活跃市场之报价(未经调整)。

第二级输入数据: 除了第一级所包括的报价外,资产或负债可直接或间接观察的输入数据。

第三级输入数据: 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数据。

截至2024年及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第二级与第三级之间并无转移。本集团之政策为于导致转拨之事件或

情况变动当日确认任何三个层级之转入及转出。

下表列示金融负债的账面值及公平值,包括其公平值层级。

(a) 本集团所采用的估值程序及公平值计量所采用的估值技术及输入数据的披露

本集团的财务报告团队负责财务报告所需的资产及负债的公平值计量,包括第三级公平值计量。该团队直

接向财务总监报告该等公平值计量。财务总监与董事会每年就估值过程及结果进行两次讨论,以配合报告

日期。本集团于必要时委聘外部估值公司对其金融工具进行估值。

就第三级公平值计量而言,本集团一般会委聘具备认可专业资格及近期经验的外部估值专家进行估值。


2024年2023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603
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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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7. 公平值计量

(续)

(b) 基于第三级以公平值计量的负债对账

或然代价于报告期末的公平值被分类为公平值层级架构中的第三级。公平值采用现金流量折现法厘定,并

考虑到实现利润目标的估计可能性。主要假设包括三年累计净溢利为人民币47百万元及达成的可能性为

10%。


2024年2023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4,443
30,755
29,271
2,606
67,075
23,749
2,079
25,828
221
3,790
4,011
25,384
122,298

瑞斯康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年报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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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8. 营业额

本集团主要业务为设计、开发和销售与中国电网公司配置与升级自动抄表系统有关的电力线载波通信(「电力线

载波通信」)产品,以及提供相关维护服务,同时经营多种与节能环保有关的应用。

本集团亦从事销售软件授权、生产安全产品、建筑合约,以及就应用于石油及石化行业的维修与安全完整性系

统方面,提供与智慧制造及工业自动化有关的合约后客户支援服务软件。

本集团亦于中国提供风电场运维服务,以确保风电设施有效及合规操作。服务涵盖技术支援、设备检查、性能

优化及合规管理,以提升风电场运行的可靠性及效率。

(a) 营业额划分

本集团于本年度的营业额分析如下:


软件授权合约后客户支援服务风电场运维服务
2024年2023年2024年2023年2024年2023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21,08014,053 21,080 –2,3421,562 2,342 –35,245
70,490
584,329
35,1333,904
21,0802,342690,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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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8. 营业额

(续)

(b) 分配至客户合约的余下履约责任的交易价

于2024年12月31日,分配至余下履约责任(未达成或部分未达成)的交易价格及确认营业额的预期时间如下:

本集团已将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第121段的可行权宜方法应用于其建筑合约,因此,上述资料未有包

括有关本集团于达成原预计期限为一年或更短的建筑合约项下剩余履约责任时有权收取的营业额。


2024年2023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253
1,950
123
(88)
1,884
702
(587)
(15,234)
(1,319)
96
(12,220)

瑞斯康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年报 2024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1. 、收益及亏损净额

附注:

(a) 无条件政府补助主要指按照中国相关税务法律就自动抄表及智慧能源管理产品内置的自主开发软件而获得的增值税(「增值税」)退税。

(b)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就购置厂房及设备以支持研发活动确认政府补助约人民币123,000元(2023年:人民币204,000元)。


瑞斯康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年报 2024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10. 分部资料

本集团按业务线管理其业务。分部资料已按与为分配资源及评估表现而向本集团执行董事(即主要营运决策者)

进行内部呈报资料者一致的方式呈报。

本集团有三个可呈报分部,即(a)自动抄表及其他业务;(b)智慧制造及工业自动化业务;及(c)风电场运维业务。

本集团之可呈报分部如下:

自动抄表及其他业务此分部包括设计、开发及销售与中国电网公司配置及升级自动抄表系统相关的电力

线载波通信产品、用于路灯控制、楼宇能源管理、光伏发电管理等领域的节能及环

保产品及解决方案,以及提供维护服务。

智慧制造及

工业自动化业务

此分部包括应用于石油及石化行业与智慧制造及工业自动化有关的软件授权、生产

安全产品销售、建筑合约以及提供软件合约后客户支援服务。

风电场运维业务此分部包括提供风电场运维服务,以确保风电设施有效及合规操作。服务涵盖技术

支援、设备检查、性能优化及合规管理,以提升风电场运行的可靠性及效率。

本集团的可呈报分部为提供不同产品及服务的策略性业务单位。由于各业务需要不同技术及营销策略,故该等

分部乃分开管理。

运营分部的会计政策与附注4所述的会计政策相同。分部溢利或亏损不包括未分配融资成本、无形资产减值亏

损、金融资产及合约资产减值亏损拨备净额以及所得税开支。

概无提供分部资产或负债资料或其他分部资料,原因为本集团主要营运决策者并无就资源分配及评估分部表现

审阅该资料。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自动抄表及 其他业务智慧制造及 工业自动化 业务风电场 运维业务总计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67,07529,83925,384122,298
(47,526)(21,823)10,133(59,216)
3,3114,1727,483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自动抄表及 其他业务智慧制造及 工业自动化 业务总计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瑞斯康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年报 2024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10. 分部资料

(续)

(a) 有关经营分部损益的资料

截至2024年及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就可呈报分部向本集团最高行政管理人员提供的分部资料如下:

营业额42,33752,53194,868

可呈报分部业绩(57,154)(1,762)(58,916)

无形资产摊销2,7609,80912,569


2024年2023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59,216)
(11,086)
(1,933)
(72,235)
2024年2023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不适用3
20,325
2024年2023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276
10,810
11,086

瑞斯康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年报 2024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10. 分部资料

(续)

(b) 分部营业额与损益的对账

本集团的所有营业额均来自中国境内,且本集团的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金融资产及递延税项资产)位于中国

(包括香港)。

(c) 来自主要客户的营业额

来自贡献本集团总营业额超过10%的客户的营业额如下:

智慧制造及工业自动化业务的分部营业额

自动抄表及其他业务的分部营业额

相关营业额并无贡献本集团总营业额超过10%

11. 融资成本


2024年2023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2,196
(585)
1,611
(303)
1,308

瑞斯康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年报 2024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12. 所得税开支

所得税已于损益确认如下:

根据两级制的香港利得税制,于香港成立的合资格集团实体的首2,000,000港元溢利将按8.25%(2023年:8.25%)

的税率征税,而超过该金额的溢利将按16.5%的税率征税。不符合利得税两级制资格的集团实体的溢利将继续按

16.5%(2023年:16.5%)的税率征税。

本集团的中国附属公司须按25%(2023年:25%)的税率缴纳中国企业所得税,惟瑞斯康微电子(深圳)有限公司(「瑞

斯康外商独资企业」)除外。瑞斯康外商独资企业于2019年至2025年享有15%的优惠税率,根据中国企业所得税

法及其相关法规获认可为高新技术企业。

根据中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相关法规,2024年合资格研发开支可享有100%(2023年:75%)额外税项减免。

根据开曼群岛及塞舌尔规则及规例,本集团毋须在开曼群岛及塞舌尔缴纳任何所得税。

其他地区应课税溢利之税项支出已根据本集团经营所在国家之现行法例、诠释及惯例,按其现行税率计算。


2024年2023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72,235)
(14,540)
3,549
5,956
(3,089)
795
(1,422)
10,644
(585)
1,308
2024年2023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7,483
53,599
2,484
3,679
39,014
2,878
41,892
22,613
5,289
1,933

瑞斯康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年报 2024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12. 所得税开支

(续)

所得税开支与除税前会计亏损乘以各自适用税率之乘积之对账如下:

13. 年度亏损

本集团之年度亏损已扣除(计入)下列各项:

已售存货成本包括员工成本、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使用权资产折旧及无形资产摊销约人民币1,490,000元(2023

年:人民币1,824,000元)。

研发开支包括员工成本、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使用权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及已消耗材料约人民币

18,271,000元(2023年:人民币14,601,000元)。


2024年2023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39,014
2,878
41,892
2024年2023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4,038
201
4,239
人数
2024年2023年
4

瑞斯康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年报 2024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14. 雇员福利开支

(a) 五名最高薪人士

年内,本集团五名最高薪人士包括一名(2023年:两名)董事,其薪酬于附注15(a)呈列的分析中反映。

余下四名(2023年:三名)人士的酬金载列如下:

酬金介乎以下组别:

年内,本集团并无于年末或年内任何时间,直接或间接向五名最高薪人士支付任何酬金,作为加入或于加

入本集团时的奖励,或作为离职补偿。


就担任董事(不论为本公司或其附属公司业务)的人士已付或应收酬金
袍金薪金及津贴酌情花红雇主向退休 福利计划的 供款以权益结算 的购股权开支总计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11033632478
56278334
5656
109109
109109
1091,0821,191
219219
109109
109109
9861,696322,714

瑞斯康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年报 2024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15. 董事福利及权益

(a) 董事酬金

各董事的酬金载列如下:


就担任董事(不论为本公司或其附属公司业务)的人士已付或应收酬金
袍金薪金及津贴酌情花红雇主向退休 福利计划的 供款以权益结算 的购股权开支总计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瑞斯康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年报 2024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15. 董事福利及权益

(续)

(a) 董事酬金(续)

执行董事

郭磊女士(附注(a)) 62174–236

岳京兴先生(附注(b)) 94974–21–1,089

刘伟梁先生(附注(c)) 1001,392–9–1,501

江峰先生108336–32–476

陈水英女士(附注(d)) 26488–36–550

非执行董事

于路先生108–108

丁志钢先生108–108

孙鹏先生(附注(e)) 5–5

独立非执行董事

杨岳明先生(附注(f)) 124–124

王竞强先生(附注(g)) 94–94

卢韵雯女士108–108

邹合强先生108–108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总计1,0453,364–98–4,507

附注:

(a) 郭磊女士于2023年6月5日获委任为执行董事,并于2024年6月28日获调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b) 岳京兴先生于2023年6月5日辞任执行董事。

(c) 刘伟梁先生于2023年7月31日辞任执行董事。

(d) 陈水英女士于2023年7月31日获委任为执行董事,并于2023年10月26日辞任。

(e) 孙鹏先生于2023年1月17日辞任非执行董事。

(f) 杨岳明先生于2023年6月5日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g) 王竞强先生于2023年6月5日辞任独立非执行董事。

(h) 赵露忆女士于2024年6月28日获委任为执行董事。

(i) 曾华德先生于2024年6月28日获委任为执行董事。


瑞斯康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年报 2024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15. 董事福利及权益

(续)

(a) 董事酬金(续)

年内,本集团概无向董事支付任何酬金,作为吸引彼等加入本集团或加入本集团时的奖励,或作为于年末

或年内任何时间存续的离职补偿(不论直接或间接)。

年内,并无董事放弃收取任何酬金(2023年:无)。

(b) 董事于交易、安排或合约之重大权益

于年末或年内任何时间,本公司概无订立与本集团业务有关且本公司董事及董事之关联方于当中直接或间

接拥有重大权益之重大交易、安排及合约。

(c) 董事离职福利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概无本公司董事已收取任何离职福利(2023年:无)。

(d) 就提供董事服务向第三方支付的代价

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公司概无就提供董事服务向任何第三方支付代价(2023年:无)。

(e) 有关以董事、受该等董事控制的法人团体及该等董事的关连实体为受益人的贷

款、准贷款及其他交易的资料

于2024年12月31日,概无有关以董事、彼等之受控法团及本董事的关连实体为受益人的贷款、准贷款及

其他交易(2023年:无)。

16. 退休福利计划供款

本集团根据香港强积金计划条例为香港所有合资格雇员设立强积金计划(「强积金计划」)。本集团向强积金计划

作出之供款按薪金及工资之5%计算,每名雇员每月最高供款额为1,500港元,并于向强积金计划作出供款时全

数归属于雇员。

本集团为中国合资格雇员作出界定退休金计划供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及条例,本集团已为雇员参加由当地政府劳动社保当局安排的界定供款退休计划

(「中国退休计划」)。本集团按当地政府机关所规定金额向中国退休计划供款。于退休后,当地政府劳动社保当

局负责向退休雇员支付退休福利。

截至2024年及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概无没收中国退休计划及强积金计划供款,而本集团可用作减

低现有供款水平。于2024年及2023年12月31日亦无中国退休计划及强积金计划的没收供款可由本集团可用作

减少未来数年的应付供款。


2024年2023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73,543)
2024年2023年
千股千股
255,729

瑞斯康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年报 2024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17. 股息

董事会不建议就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派付任何股息(2023年:无)。

18. 每股亏损

每股基本及摊薄亏损乃根据以下各项计算:

由于本集团截至2024年及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录得亏损净额,而计入购股权会产生反摊薄效应,故于计算

每股摊薄亏损时并无计入该等购股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计算每股基本及摊薄亏损之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已就于2023年6月29日的股份合并

作出调整。


厂房及楼宇机器及设备办公室及 其他设备汽车租赁物业装修总计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20,75513,9585,6801,6534,81746,863
42183225
(902)(582)(1,484)
20,75513,0985,2811,6534,81745,604
7,03412,6155,1781,5563,56329,946
985299185829332,484
(860)(536)(1,396)
8,01912,0544,8271,6384,49631,034
12,7361,0444541532114,570

瑞斯康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年报 2024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1. 、厂房及设备

成本

于2023年1月1日20,75513,8515,9121,6533,92246,093

添置–171115–8951,181

出售–(64)(347)–(411)

于2023年12月31日及2024年1月1日

添置

出售

于2024年12月31日

累计折旧

于2023年1月1日6,04812,3625,2231,3162,95227,901

年内支出9863072872406112,431

出售–(54)(332)–(386)

于2023年12月31日及2024年1月1日

年内支出

出售

于2024年12月31日

账面值

于2024年12月31日

于2023年12月31日13,7211,343502971,25416,917


租赁物业
2024年2023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8,458
(3,679)
(4,835)
56
2024年2023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3,679
276
3,090
2024年2023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215,147
(215,147)

瑞斯康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年报 2024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20. 使用权资产

除出租人持有的租赁资产中的抵押权益外,租赁协议并无施加任何契诺。租赁资产不得用作借款的抵押。

租赁现金流出总额的详情载于附注38(b)。

办公室物业的租赁安排乃按个别基准磋商,并包含各种不同的条款及条件,包括于2023年介乎2至5年的租期。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所有租赁已逾期或提早终止。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因新租赁一间办公室而添置使用权资产人民币5,716,000元。

21. 商誉


软件及其他客户关系服务合约不竞争承诺未完成合约总计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27,25199,380100,147226,778
108,768108,768
27,25199,380108,768100,147335,546
15,49799,380100,147215,024
3,3114,1727,483
18,80899,3804,172100,147222,507
8,443104,596113,039

瑞斯康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年报 2024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22. 无形资产

成本

于2023年1月1日23,05199,380–100,14722,264244,842

添置4,200–4,200

撇销 –(22,264)(22,264)

于2023年12月31日

添置(附注)

于2024年12月31日

累计摊销及减值亏损

于2023年1月1日12,73777,410–84,65422,264197,065

年内摊销2,7603,906–5,903–12,569

撇销–(22,264)(22,264)

年内减值亏损–18,064–9,590–27,654

于2023年12月31日及2024年1月1日

年内摊销

于2024年12月31日

账面值

于2024年12月31日

于2023年12月31日11,754–11,754

附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添置使用权资产为约人民币108,768,000元,其中约人民币106,043,000元来至年内收购附属公司,详情载于附注

42。


瑞斯康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年报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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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22. 无形资产

(续)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若干软件授权项目终止,并无续期。因此,管理层预计未来智慧制造及工业自动

化分部的营业额可能会受到影响。管理层已评估分配至该现金产生单位的资产的可收回金额,包括若干物业、

厂房及设备及若干无形资产。

于2023年12月31日,可收回金额按使用价值计算厘定。使用价值计算采用基于董事会批准的涵盖四年期间的财

务预算之现金流量预测。超过四年期间的现金流量使用2.0%的增长率推断,该增长率并无超过现金产生单位经

营所属业务的长期平均增长率。现金流量采用税前贴现率20.16%贴现,反映与相关业务相关的特定风险。使用

价值计算的其他主要假设与四年预算期间的营业额增长率及毛利率有关,当中计及现金产生单位的历史表现、

现有未完成合约、管道及管理层基于行业趋势制定的业务发展计划。

现金产生单位资产的账面值超过可收回金额。根据减值评估计算及分配,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无形资

产确认减值亏损人民币27,654,000元。


公司名称注册成立或 登记地点╱ 法人实体性质缴足已发行╱ 注册普通股本拥有权益╱ 投票权╱ 分占溢利比例主要业务╱ 营业地点
2024年2023年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瑞斯康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年报 2024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23. 于附属公司的投资

于2024年及2023年12月31日,本集团主要附属公司的详情载列如下:


公司名称注册成立或 登记地点╱ 法人实体性质缴足已发行╱ 注册普通股本拥有权益╱ 投票权╱ 分占溢利比例主要业务╱ 营业地点
2024年2023年
100%
100%
100%
100%
100%
100%
51%

瑞斯康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年报 2024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附注:

#

该公司于2024年9月6日撤销注册。

^

该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撤销注册。

23. 于附属公司的投资

(续)


2024年2023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26,411
4,058
17,186
47,655
(36,320)
11,335
2024年2023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123,264
(58,399)
64,865
23,893
17,648
3,850
(32,479)
12,912
77,777

瑞斯康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年报 2024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24. 库存

25.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

附注

(a) 贷款协议项下的应收款项为无担保,并按每年0%至5%的固定利率安排。

本集团一般给予其客户平均180日(2023年:180日)之信贷期。每名客户均有最高信贷限额。本集团寻求对其未

偿还应收款项维持严格控制。董事定期检讨逾期结余。


2024年2023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53,362
3,097
8,406
64,865

瑞斯康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年报 2024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25.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

(续)

贸易应收款项(扣除贸易应收款项减值拨备)按发票日期呈列的账龄分析如下:

本集团贸易应收款项的账面值主要以人民币计值。

26. 银行及现金结余

银行及现金结余包括本集团持有的现金及原到期日为三个月或以下的短期存款。结余主要以人民币计值。

于2024年12月31日,受限制银行存款人民币3,834,000元为因正在进行的法律案件而被法院冻结的存款。于2023

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受限制现金指抵押予投标人用作履约保证金的担保,以确保于2023年提交招标书。

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以人民币计值的银行及现金结余为人民币13,758,000元(2023年:人民币34,085,000元)。

人民币兑换为外币须遵守中国外汇管理条例及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


2024年2023年
股份数目股份数目
千股千港元千股千港元
1,000,0001,000
1,000,0001,000
255,729256
255,729256
222

瑞斯康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年报 2024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27. 股本

  • ,每股普通股面值为0.0001港元

附注:

(a) 于2023年6月2日,已根据认购协议以0.064港元的价格分别向3名认购人发行274,000,000股普通股。本公司筹得约17,536,000港元(相当

于人民币15,923,000元)(扣除开支前)。

(b) 于2023年6月29日,本公司已发行及未发行股本中每十股面值0.0001港元的现有股份合并为一股面值0.001港元的合并股份。

(c) 于2023年7月19日,已根据认购协议以0.56港元的价格分别向3名认购人发行42,620,000股普通股。本公司筹得约23,867,000港元(相当于

人民币21,798,000元)(扣除开支前)。

本集团管理资本的目标为保障本集团持续经营的能力,并透过优化债务及权益结余为股东带来最大回报。

本集团根据经济状况的变动及相关资产的风险特征管理资本架构并作出调整。为维持或调整资本架构,本集团

可调整派付股息、发行新股份、回购股份、筹集新债务、赎回现有债务或出售资产以减少债务。


2024年2023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110,603
110,603
146
50
196
110,799
222
(142,277)
(142,055)
56,940
603
57,543
8,385
177,803
9,123
195,311
110,799

瑞斯康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年报 2024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28. 本公司财务状况表及储备变动

(a) 本公司财务状况表


股份溢价资本储备汇兑储备累计亏损总计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附注29(b)(i))(经重列)
408,553158,81615,417(574,250)8,536
(1,198)(149,615)(150,813)
(2,902)2,902
408,553155,91414,219(720,963)(142,277)

瑞斯康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年报 2024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28. 本公司财务状况表及储备变动

(续)

(b) 本公司储备变动

于2023年1月1日370,960159,86818,780(493,254)56,354

年度全面开支总额–(3,363)(82,048)(85,411)

已没收之购股权–(1,052)–1,052–

股份认购事项(附注27(a)及(c))37,657–37,657

减:股份发行开支(64)–(64)

于2023年12月31日及于2024年1月1日

年度全面开支总额

已没收之购股权

于2024年12月31日

29. 储备

(a) 本集团

本集团的储备金额及其变动于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及综合权益变动表呈列。

(b) 储备性质及目的

(i) 股份溢价

根据开曼群岛公司法,股份溢价账可供分派予本公司股东,惟紧随建议分派股息日期后,本公司须

有能力偿还其于本公司日常业务过程中到期的债务。


瑞斯康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年报 2024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29. 储备

(续)

(b) 储备性质及目的(续)

(i) 资本储备

资本储备包括下列各项:

— 未行使购股权的公平值(见附注37);

— 可转换可赎回优先股及购股权证的条款于2014年3月获豁免时,以及应付而尚欠的累计股息因

优先股东于2014年3月放弃股息而拨充资本后,优先股及认购权证的公平值与已发行金额之

差额,及;

— 于2016年2月集团重组完成后,Risecom Co. Ltd.(本集团当时的控股公司)的股份溢价从综合

权益变动表呈列的股份溢价中扣除,并于资本公积及保留盈利加入相应金额;

— 收购附属公司长沙瑞斯康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的非控股权益时,于2018年8月10日(交换日)所收

购净资产的额外投资成本与资产账面值之间的差额。

(i) 法定储备

根据中国商业企业的相关法律及法规,于中国注册的实体的部分溢利已转拨至用途受限制的法定储

备。当该储备结余达到该实体资本的50%时,可选择是否作出任何进一步拨款。法定盈余储备可用

于弥补过往年度亏损(如有),并可透过资本化发行转换为资本。然而,将中国附属公司的法定盈余

储备转换为资本时,该储备的余额不得少于相关中国附属公司注册资本的25%。

(iv) 汇兑储备

汇兑储备包括换算海外业务财务报表产生的所有汇兑差额。该储备乃根据综合财务报表附注4(e)所

载之会计政策处理。

(v) 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之储备

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之储备包括于报告期末持有的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的金融资产公

平值累计变动净额,并根据综合财务报表附注4(m)内之会计政策处理。


2024年2023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2024年2023年
租赁负债项下应付款项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瑞斯康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年报 2024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30. 递延收入

递延收入指鼓励研发项目的有条件政府补助。该款项于有关资产之可使用年期内转拨至收入。该政策导致约人

民币123,000元(2023年:人民币204,000元)计入本期间收入。于2024年12月31日,人民币627,000元(2023年:

人民币751,000元)尚待摊销。

31. 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的账面值主要以人民币计值。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就办公室订立一项新租赁协议,并确认租赁负债约人民币5,716,000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所有租约均已到期或提前终止。


递延税项来源:税项亏损应收款项及 库存的 减值亏损无形资产业务合并中 所识别的 无形资产其他总计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929)846(83)
314(11)303
(615)835220
2024年2023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835
(615)
220

瑞斯康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年报 2024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32. 递延税项

于综合财务状况表确认的递延税项资产╱(负债)各组成部分的变动及年内变动如下:

于2023年1月1日16,27616,304(1,242)(9,366)1,89123,863

于损益内计入╱(扣除)(16,276)(16,304)3139,366(1,045)(23,946)

于2023年12月31日及2024年1月1日

于损益内(扣除)╱计入

于2024年12月31日

就综合财务状况表而言,递延税项结余(抵销后)分析如下:

于报告期末,本集团有约人民币275,937,000元(2023年:人民币253,254,000元)的估计未动用税项亏损可用于

抵销未来溢利。估计未动用税项亏损可无限期结转。由于未来溢利来源的不可预测性,于2024年及2023年

12月31日概无就估计税项亏损确认递延税项资产。于2025年至2034年到期的计入未确认税项亏损为人民币

211,219,000元(2023年:人民币196,088,000元)。余下亏损可结转抵销未来应课税收入,且无到期日。

根据中国企业所得税法,自2008年1月1日起,就中国附属公司所获溢利宣派的股息征收预扣税。于2024年

12月31日,由于本集团可控制暂时差额的拨回时间,且暂时差额很可能不会在可见将来拨回,故综合财务报表

并无就中国附属公司的保留溢利应占的暂时差额人民币725,000元(2023年:人民币26,000元)作出递延税项拨备。


2024年2023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10,332
236,812
247,144
2024年2023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190,204
56,940
247,144
(190,204)
56,940
银行贷款其他借款贷款总额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10,332108,263118,595
16,75616,756
111,793111,793
10,332236,812247,144

瑞斯康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年报 2024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33. 借款

借款须按下列方式偿还:

本集团借款的账面值以下列货币计值:

于2023年12月31日

人民币4,93755,14060,077

美元–16,51016,510

港元–108,705108,705

4,937180,355185,292


2024年2023年
2.80%–4.80%
0%–4%

瑞斯康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年报 2024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33. 借款

(续)

于12月31日的平均利率如下:

银行贷款按每年2.80%至4.80%的固定利率计息,须于一年内偿还,故本集团面临公平值利率风险。其他借款按

每年0%至4%的固定利率计息,故本集团面临公平值利率风险。

于2024年12月31日,本集团有可供使用的未动用借贷融资为人民币4,410,000元(2023年:人民币50,000,000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订立两项抵销安排,以总额为人民币8,500,000元的应收贷款抵销总额为人

民币9,316,000元的其他借款。

于2023年及2024年12月31日,借款总额中其他借款人民币60,000,000元已提取用于为收购Zhongyi (BVI)提供资金

而Zhongyi (BVI)的股权已抵押作担保。

于2024年12月31日,约人民币2,197,000元之应收贸易款项已抵押作为约人民币1,082,000元之银行贷款之抵押。

于2023年12月31日,应收贸易款项约人民币 1,663,000 元及未来应收贸易款项约人民币 33,103,000 元已抵押,作

为银行贷款约人民币 3,237,000 元的担保。


2024年2023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58,930
738
19,126
4,320
83,114
2024年2023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30,935
1,386
2,864
10,058
13,687
58,930
2024年2023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747
105
(114)
738

瑞斯康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年报 2024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34.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

(a) 贸易应付款项

贸易应付款项包括就采购用于日常业务的货品或服务而应付供应商的款项。贸易应付款项为不计息及采购

的平均信贷期为30至180日。贸易应付款项按发票日期的账龄分析如下:

本集团贸易应付款项的账面值主要以人民币计值。

(b) 产品质保拨备


2024年2023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10,964
2024年2023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12,184
(12,184)
10,964
10,964
2024年2023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603

瑞斯康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年报 2024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35. 合约负债

合约负债

合约负债变动:

预期不会于超过一年后确认为收入的已收履约预付款项(2023年:无)。

附注:

(a) 当本集团于生产活动开始前收取按金时,则会于合约开始时产生合约负债,直到当产品控制权转移予客户时收益确认。本集团通常在客

户下达订单时收取按金,按金额(如有)将与客户按个别情况协商。

36. 或然代价

担保

诚如附注42所披露收购Zhongyi (BVI)之协议条款,本集团已同意一项溢利保证安排。倘(i)Zhongyi (BVI)及其附属

公司(统称「中怡集团」)于截至2024年、2025年及2026年12月31日止各财政年度录得纯利;及(i)中怡集团于截

至2026年12月31日止三个财政年度的经审核纯利总额(「三年总纯利」)不少于人民币47百万元,本公司须向卖

方支付额外代价人民币10百万元。额外付款(如适用)将于中怡集团有关期间经审核财务资料定稿后30个营业日

内支付。


瑞斯康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年报 2024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37. 股份支付款项

以权益结算的购股权计划

本公司设有购股权计划(「计划」),旨在向为本集团业务的成功作出贡献的合资格参与者提供奖励及回报。合资

格参与者包括本公司及本公司附属公司的全职及兼职雇员、行政人员、高级人员、董事、业务顾问、代理、法

律及财务顾问。该计划于2016年8月25日及2018年9月3日生效,除非另行注销或修订,否则将由该日起分别维

持有效10年及8年。

根据该计划现时可授出的未行使购股权的最高数目于行使时相等于30%于任何时间已发行的本公司股份。于任

何12个月期间内,根据购股权可发行予该计划各合资格参与者的最高股份数目限于本公司于任何时间已发行股

份的1%。任何进一步授出超过此限额的购股权须经股东于股东大会上批准。

向本公司董事、主要行政人员或主要股东或彼等任何联系人授出购股权,须事先获独立非执行董事批准。此外,

倘于任何12个月期间内,向本公司主要股东或独立非执行董事或彼等任何联系人士授出的任何购股权超过本公

司于任何时间已发行股份的0.1%或总值(按本公司股份于授出日期的价格计算)超过5,000,000港元,则须事先于

股东大会上取得股东批准。

授出购股权的要约可于要约日期起计21日内由承授人支付名义代价合共1港元后接纳。所授出购股权的行使期

由董事厘定,并于若干归属期后开始,及于不迟于购股权要约日期起计五年或计划届满日期(以较早者为准)结

束。

购股权的行使价由董事厘定,惟不得低于以下的最高者:(i)本公司股份于购股权要约日期的联交所收市价;(i)

本公司股份于紧接要约日期前五个交易日的联交所平均收市价;及(i)本公司股份于要约日期的面值(如适用)。

购股权并无赋予持有人收取股息或于股东大会上投票的权利。


工具数目归属条件购股权的 合约年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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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37. 股份支付款项

(续)

以权益结算的购股权计划(续)

(a) 于2024年及2023年12月31日尚未行使购股权授出的条款及条件如下:

授予雇员的购股权

— 于2014年3月26日503,858股份总数的25%于授出日期一周年归属,其余

于授出日期一周年起分36个月大致相同的

数额归属

10年

授予雇员的购股权

— 于2018年9月3日1,500,000股份总数的75%于授出日期即时归属,其余于

授出日期第二周年起每年分三期等额归属

8年

— 于2018年9月3日14,000,000于授出日期第二周年起每年分三期等额归属8年

授予非执行董事的购股权

— 于2014年3月26日26,799于授出日期即时归属10年

授予SB Asia Investment Fund I L.P.(「赛富」)的购股权

— 于2014年3月26日136,000于授出日期即时归属10年

授出购股权总数16,166,657


于2024年12月31日于2023年12月31日
加权平均 行使价购股权数目加权平均 行使价购股权数目
17.24港元548,499
17.24港元(378,003)
17.24港元170,496
17.24港元170,496

瑞斯康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年报 2024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37. 股份支付款项

(续)

以权益结算的购股权计划(续)

(b) 购股权数目及加权平均行使价如下:

于2024年12月31日未行使购股权的行使价为17.24港元(2023年:17.24港元),加权平均剩余合约年期为1.67

年(2023年:2.67年)。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合共378,002份购股权被没收(2023年:734,537)。


瑞斯康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年报 2024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37. 股份支付款项

(续)

以权益结算的购股权计划(续)

(c) 购股权的公平值及假设

就换取购股权所获提供服务的公平值参照已授出购股权的公平值计量。已授出购股权的公平值乃按二项式

期权定价模型计量。购股权合约年期已用作为此模型的输入数据。预期提早行使已纳入二项式期权定价模

型内。

预期波幅乃根据历史波幅(根据购股权加权平均余下年期计算)计算,并就根据公开可得资料得出的任何未

来波幅预期变动作出调整。主观输入假设的变动可对公平值估算造成重大影响。

购股权乃根据一项服务条件授出。于计算所获提供服务的授出日期公平值时,并无考虑该项条件。并无与

授出购股权相关的市场条件。

附注:

(a) 于2017年6月本公司首次公开发售前进行资本化发行前,于2014年3月授出的各批购股权的行使价更改为每股0.0003美元,并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因供股而作出调整后进一步更改为每股0.000302美元,以及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因股份合

并而作出调整后更改为每股0.00302美元。

(b)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因供股而作出调整后,2018年9月授出的各批购股权的行使价更改为每股1.724港元;截至2023年12

月31日止年度因股份合并而作出调整后,行使价更改为每股17.24港元。


银行及 其他借款租赁负债应付利息总计
(附注33)(附注31)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185,2928,6922,627196,611
(1,720)(1,720)
10,33210,332
(4,937)(4,937)
57,93557,935
(4,442)(4,442)
(276)(276)
63,330(4,718)(1,720)56,892
(4,248)(4,248)
3,3792767,43111,086
(9,316)(9,316)
(621)(621)
4,459(2)4,457
(1,478)(3,974)6,8101,358
247,1447,717254,861

瑞斯康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年报 2024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38. 综合现金流量表附注

(a) 融资活动产生的负债对账

下表载列本集团来自融资活动的负债的变动详情,包括现金及非现金变动。融资活动所产生的负债为现金

流或未来现金流于本集团综合现金流量表分类为融资活动现金流的负债。


银行及 其他借款租赁负债应付利息总计
(附注33)(附注31)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瑞斯康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年报 2024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38. 综合现金流量表附注

(续)

(a) 融资活动产生的负债对账(续)

于2023年1月1日125,2117,5932,894135,698

现金流变动:

支付利息–(5,873)(5,873)

所筹集新银行贷款19,479–19,479

偿还银行贷款(15,543)–(15,543)

所筹集借款60,000–60,000

偿还借款(13,496)–(13,496)

已支付租金资本部分–(4,565)–(4,565)

已支付租金利息部分–(388)–(388)

现金流变动总额50,440(4,953)(5,873)39,614

其他变动:

年内订立新租赁的租赁负债增加–5,716–5,716

利息支出5,8293885,60611,823

外汇调整3,812(52)–3,760

其他变动总额9,6416,0525,60621,299

于2023年12月31日185,2928,6922,627196,611


2024年2023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3,090
4,718
7,808
2024年2023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399
399

瑞斯康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年报 2024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38. 综合现金流量表附注

(续)

(b) 租赁现金流出总额

就租赁计入现金流量表的金额包括以下各项:

该等款项与已付租金有关。

(c) 重大非现金交易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与交易对手订立两项抵销安排,据此,总额为人民币9,316,000元的

其他借款与总额为人民币8,500,000元的应收贷款及相关应付利息人民币621,000元进行抵销。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以公平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全面收益的金融资产按代价人民币2,800,000

元出售并抵销同等金额的其他应付款项。

39. 经营租赁安排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

经营租赁与本集团拥有之物业、厂房及设备有关,其租赁期为2年。所有经营租赁合约载有于承租人行使其重

续选择权时进行市场审查之条款。承租人并无于租赁期届满时购买物业之选择权。

应收最低租赁付款如下:


2024年2023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1,630
58
1,688
2024年2023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63,746
932
64,678
2024年2023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9,175
268
9,443

瑞斯康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年报 2024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40. 资本承担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公司订立以收购一间公司的全部权益的协议,代价为人民币110,000,000元。截

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已支付按金人民币60,000,000元,余下人民币50,000,000元已于收购事项完成

后结算(附注42)。

41. 关联方交易

(a) 除综合财务报表其他部分所披露的关联方交易及结余外,本集团于年内与其关联方进行以下交易:

附注: 郭磊女士及丁志钢先生分别为本公司的执行董事及非执行董事。

(b) 于年末的尚未偿还结余如下:

(c) 年内,董事及其他主要管理层成员的薪酬如下:


人民币千元

瑞斯康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年报 2024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42. 收购附属公司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收购Zhongyi (BVI)的100%已发行股本,现金代价为人民币110,000,000元,

附带载于附注36的利润保证安排。或然代价于收购日期按公平值计量为人民币 603,000 元。中怡集团的可识别

资产主要为风电场运维合约。本集团选择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3号业务合并应用选择性集中测试。鉴于所

收购总资产的绝大部分公平值集中于一组类似的可识别资产(风电场运维合约),收购事项已入账为资产收购而

非业务合并。

无形资产106,043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7,48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4,497

贸易及其他应付款项(5,810)

合约负债(743)

应付所得税(867)

资产净值110,603

以下列偿付:

现金代价110,000

或然代价

— 溢利保证公平值603

110,603

收购事项产生的现金流出净额:

现金代价110,000

减: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已付按金(60,000)

减:已收购现金及现金等价物(4,497)

45,503


瑞斯康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年报 2024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43. 诉讼

(a) 截至2023年10月24日,鹰图软件技术(青岛)有限公司(「鹰图」)向北京鸿腾提起仲裁索赔,声称2016年至

2019年间签订的多份软件销售和服务协议项下的未付款项。索赔总额为人民币8.88百万元,包括人民币7.69

百万元的欠款、人民币0.94百万元的逾期付款利息以及相关法律费用。

聆讯于2024年4月24日进行,双方提交核实意见及异议意见。仲裁决判令北京鸿腾履行付款义务并承担

额外执行费用。该案已审结,所有相关费用已全数计入本年度损益。

(b) 于2019年10月22日,北京鸿腾与苏州海陆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苏州海陆」)就中化泉州废液焚烧设施项目

订立采购合约,合约总金额为人民币21百万元。于2024年9月18日,苏州海陆取得民事法院裁决,对北京

鸿腾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索偿人民币4.6百万元,包括未付款项人民币4.2百万元及截至2024年7月16日的

应计利息人民币0.4百万元。作为执行动的一部分,人民币3.8百万元的受限制银行存款置于司法保全,

并已计入本集团于报告日期的综合财务状况表内。

于报告日期,管理层已评估有关法律索偿,经咨询法律顾问后,认为经济利益外流的可能性极低。因此,

综合财务报表并无就该诉讼确认未偿还利息拨备。


2020年2021年2022年2023年2024年
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人民币千元
122,298
37,094
(73,543)
(73,543)
236,573
347,919
(111,346)
(105,701)
(5,645)
(111,346)
30.33%
(60.13%)
0.37
0.33
(295.4%)

瑞斯康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年报 2024

五年财务概要

本集团于过去五个财政年度之业绩以及资产、负债与非控股权益概要,摘录自已刊发经审核财务报表。

财务摘要

1.

毛利率以毛利除以营业额得出。

2.

纯利率以纯利除以营业额计算得出。

3.

流动比率以流动资产总额除以流动负债总额计算得出。

4.

速动比率以流动资产(扣除库存)总额除以流动负债总额计算得出。

5.

净负债资本比率以计息负债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除以总股权计算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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