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635 大象控股集团 公告及通告:完成根据一般授权配售新股份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

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

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Elephant Holdings Group Limited

大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8635)

完成根据一般授权配售新股份

配售代理

亚太证券有限公司

兹提述大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五年七月二日及二零

二五年七月十七日的公告,内容有关根据一般授权配售最多

80,000,000

股新股

份(「该等公告」)。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等公告所界定者具有

相同涵义。

完成配售

董事会欣然宣布,配售协议所载条件已获达成,而完成已于二零二五年七月

二十二日落实。所有

80,000,000

股配售股份已成功以配售价每股配售股份

0.431

港元悉数配售予不少于六名承配人。

80,000,000

股配售股份占:

(i)

于紧接完成前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的

20%

;及

(i)

于紧

随完成后本公司经配发及发行配售股份扩大后已发行股本约

16.67%

据董事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知、所悉及所信,

(i)

承配人及其最终实益拥有人

(如有)均为独立第三方;及

(i)

于完成时,概无承配人成为

GEM

上市规则所界定

的主要股东。


所得款项净额用途

由于所有配售股份已成功悉数配售,配售所得款项总额及所得款项净额分别

为约

34.5

百万港元及约

33.6

百万港元。根据配售所得款项净额约

33.6

百万港元,

每股配售股份之净发行价约为

0.42

港元。

本公司拟应用配售所得款项净额约

33.6

百万港元,预计悉数使用时间表如下:

所得款项净额预期用途

所得款项

净额

预期用途

分配

预计悉数使用

时间表

(百万港元)

业务发展及市场推广活动

-现有业务

6.3

二零二七年一月

-电商业务

6.8

二零二七年一月

小计

13.1

电商应用程序的开发、维护及定期升级

4.8

二零二六年七月

货物流安排

2.9

二零二六年七月

一般营运资金

-办公室租金

1.8

二零二六年十月

-工资

5.6

二零二六年十月

-其他日常营运开支

5.4

二零二六年十月

小计

12.8

总计

33.6


对本公司股权架构的影响

下表载列本公司于

(i)

紧接完成前;及

(i)

紧随完成后的股权架构:

股东紧接完成前紧随完成后

股份数目

%

股份数目约

%

(附注

控股东

永续控股有限公司

(「永续」)(附注

300,000,00075.00300,000,00062.50

公众股东

承配人

80,0000.0280,080,00016.68

其他公众股东

99,920,00024.9899,920,00020.82

小计:

100,000,00025.00180,000,00037.50

总计

400,000,000100.00480,000,000100.00

附注:

1.

于本公告日期,永续由执行董事兼董事会主席狄小光女士合法、实益及全资拥有。

2.

上表所示百分比数字已作四舍五入调整。

承董事会命

大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主席兼执行董事

狄小光

香港,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二日

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由以下成员组成:狄小光女士为董事会主席兼执行董

事;钱前先生为执行董事兼本公司行政总裁;秦月女士及王永凯先生为执行董

事;及李新娟女士、刘慧卿女士及何思敏女士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本公告的资料乃遵照

GEM

上市规则而刊载,旨在提供有关本公司的资料;各董

事愿就本公告的资料共同及个别地承担全部责任。各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

询后,确认就其所知及所信,本公告所载资料在各重要方面均属准确完备,没

有误导或欺诈成分,且并无遗漏任何其他事项,足以令致本公告或其所载任何

陈述产生误导。

本公告将由刊登日期起最少七日保留于联交所之网站

w.hkexnews.hk

内「最新

上市公司公告」网页,亦将同时刊登于本公司之网站

w.elephant8635.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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