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610 南山铝业国际 公告及通告:正面盈利预告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
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
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Nanshan Aluminium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
南山铝业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2610)
正面盈利预告
本公告乃南山铝业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
团」)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
13.09(2)(a)条及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之内幕消息条文作出。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知会本公司股东(「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基于
对本集团最新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及董事会目前可得的其他资料的初步审
阅,本集团预期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期内」)录得介乎约225百万美元
至265百万美元的净利润,而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六个月所录得的净利润约为
159百万美元。
本集团期内净利润增长主要归因于毛利率的提升,此乃得益于期内氧化铝售
价提高及单位生产成本相对稳定。根据目前可得资料及本集团最新未经审核
综合管理账目,2025年上半年我们产品的平均售价约为每吨530美元,高于
2024年上半年的约每吨387美元,但低于2024年下半年的约每吨561美元。
本集团期内净利润增加被所得税开支增加所部分抵销。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
2025年3月17日的招股章程「概要及摘要」及「风险因素」各节。印度尼西亚、新
加坡及香港已颁布各自的国内税务法例,以实施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于2021年
12月发布的第二支柱范本规则,对符合条件的范围内跨国企业集团实施全球
最低实际税率15%,适用范围为于前四个财政年度中的至少两个财政年度的年
度综合收益为750百万欧元及以上。因此,本集团于期内的实际税率较高。
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仍在落实本集团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六个月的中期业
绩(「中期业绩」)。本公告所载资料仅以董事会目前可得的资料及本集团期内
最新未经审核综合管理账目的初步评估为基础,该等资料未经本公司独立外
部核数师最终确定、确认或审核,且未被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阅。由于实际中
期业绩可能与本公告所披露的内容有所差异,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务请细心阅
读预期将于2025年8月底发布的中期业绩。
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南山铝业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董事会主席
郝维松先生
香港,2025年7月22日
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会包括(i)执行董事郝维松先生及王仕三先生;(i)非执行董事王艳
丽女士、Lo Tai Chong先生及George Santos先生;及(i)独立非执行董事文献军先生、张广达
先生及董美华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