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55 TATA健康 公告及通告:根据收购守则规则3.7作出的每月最新消息公告要约期结束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
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
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TATA Health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255)
TATA健康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根据收购守则规则3.7作出的每月最新消息公告
要约期结束
本公告乃由TATA健康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公司收购、合并及股份
回购守则》(「收购守则」)规则3.7作出。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分别为二零二零年五月十二日、二零二零年六月十二日、二零二
零年七月十三日、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三日、二零二零年九月十一日、二零二零年十
月十二日、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十二日、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一日、二零二一年一月
十二日、二零二一年二月十一日及二零二一年三月十二日,内容分别有关(其中包
括)接管人或会就抵押股份寻找潜在买家之可能交易(「可能交易」)之公告、日期为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二日,内容有关暂停可能交易之公告、日期为二零二三年十月二
十日,内容有关抵押股份的接管人及经理人变更之公告,以及日期为二零二年一
月十三日、二零二年二月十一日、二零二年三月十一日、二零二年四月十三
日、二零二年五月十三日、二零二年六月十三日、二零二年七月十三日、二
零二年八月十二日、二零二年九月十三日、二零二年十月十三日、二零二
年十一月十一日、二零二年十二月十三日、二零二三年一月十三日、二零二三年
二月十三日、二零二三年三月十三日、二零二三年四月十三日、二零二三年五月十
二日、二零二三年六月十五日、二零二三年七月十三日、二零二三年八月十四日、
二零二三年九月十三日、二零二三年十月十三日、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十三日、二零
二三年十二月十三日、二零二四年一月十二日、二零二四年二月十四日、二零二四
年三月十三日、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二日、二零二四年五月十四日、二零二四年六月
十四日、二零二四年七月十二日、二零二四年八月十二日、二零二四年九月十三
日、二零二四年十月十四日、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十四日、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三
日、二零二五年一月十三日、二零二五年二月十三日、二零二五年三月十四日、二
零二五年四月十四日及二零二五年五月十五日,内容有关重启可能交易之公告(「该
等公告」)。除另有界定者外,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等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兹亦提述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于二零二年十一月十八日发布的「《应用
指引24》—接管人、清盘人及要约期何时开始」(「应用指引24」)。
要约期结束
本公司谨此向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提供最新消息,经向接管人作出适当查询
后,接管人表示(i)彼等目前尚未物色到任何潜在买家购买抵押股份,且尚未达成任
何买卖,亦未就任何可能出售抵押股份订立任何确实交易文件;(i)彼等无法积极物
色控股权(即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的30%)(「控股权」)的潜在买家;及(i)彼等并无与
潜在买家就控股权进行磋商。
此外,接管人已知会本公司,彼等已不再为抵押股份的共同及个别接管人及管理
人,自二零二五年六月二日起生效。
与此同时,据本公司所知,特别是根据众和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众和」)于二零二五
年六月二日存档之披露权益通知(「披露权益通知」)(经众和于二零二五年七月十七
日存档之另一份披露权益通知所修订及取代),本公司注意到于二零二五年五月三
十日,众和与GreatWalInternationalInvestmentXLimited(「GreatWalX」)签
立转让契据(「转让契据」),据此,GreatWalX已将其于GreatWalX作为贷款人
向商赢金融控股有限公司(现称为起跑线健康集团有限公司)(「商赢」)(即本公司持
有149,993,617股份之控股东)(作为借款人)提供之贷款融资中之全部权益及权
利转让予众和,并以(其中包括)商赢持有之123,993,617股份(「抵押股份」)作为抵
押。转让契据签立后,众和首次透过对该等123,993,617股抵押股份拥有保证权益而
取得须具报权益,而非以「保管人(获豁免保管人权益除外)」身份成为「持有股份权
益的信托的受益人」。此外,上述权益披露通知中并无任何资料显示,众和于订立
转让契据后已取得抵押股份的任何实益权益。
另一方面,鉴于商赢自上次于二零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存档(即使于订立转让契据
后)以来并无存档任何其后的披露权益通知,这显示商赢仍为拥有上述149,993,617
股份(包括抵押股份)表决权的实益拥有人。因此,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6.1,本公
司30%或以上表决权的控制权应该不会发生变更,因此不会因订立转让契据而触发
全面要约责任。
要约期自二零二零年五月十二日起时间跨度已超过五年。根据上述情况,本公司认
为抵押股份的要约不太可能即将发生。因此,经参考应用指引24,要约期已于二零
二五年六月二日结束。
于要约期结束后,本公司不再根据收购守则规则3.7的规定进一步刊发每月公告。
继续暂停买卖
应本公司要求,本公司股份已于二零二四年四月二日上午九时正起于联交所暂停买
卖,并将继续暂停买卖以待达成复牌指引。本公司将适时另行刊发公告,以让公众
知悉最新进展。
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
承董事会命
TATA健康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非执行董事
张鸣琪
香港,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二日
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包括四名非执行董事:林哲明先生、朱俊豪先生、张鸣琪先
生及陈琦先生;及四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王俭先生、黄琳女士、李亮先生及杜建峰
先生。
董事共同及个别对本公告所载资料之准确性负上全部责任,并于作出一切合理查询
后确认,就彼等所悉,本公告所发表之意见乃经审慎周详考虑后始行作出,本公告
并无遗漏其他事实,致使本公告所载任何陈述产生误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