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308 香港中旅 公告及通告:委任非执行董事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

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

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于香港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308)

委任非执行董事

董事局欣然宣布,郑江先生已获委任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自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二日起生效。

香港中旅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局(「董事局」)欣然公布,郑江先生﹙「郑先生」﹚

已获委任为本公司非执行董事,自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二日起生效。

以下载列郑先生之个人简历:

郑江先生,54岁,现为本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香港中旅维景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之董事。郑先生

于2005年12月至2018年9月先后任本公司之控股东香港中旅(集团)有限公司(「中旅(集团)」)财务部

副总经理(主持工作)、财务部总经理、中旅(集团)副总会计师及总经理助理等职务;于2016年10月

至2025年6月曾任中旅(集团)之全资附属公司香港中旅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董事长。郑先生于2010

年9月至2016年10月先后任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一家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公司,

股票代码:603128)监事会主席、董事。郑先生拥有丰富之投资策划、财务及企业管理经验。

郑先生于1993年7月获华东理工大学颁授工学士学位(机械设计及制造专业),彼于2005年5月获美

国印第安那大学布隆明顿分校颁授工商管理学硕士学位(金融学和策略分析会计信息专业)。郑先生

于2012年8月获美国管理会计师协会注册管理协会认证为注册管理会计师,彼于2013年4月获得国际

认证协会颁授国际注册高级会计师资格证书。


本公司并未与郑先生订立服务合约。郑先生之委任并无特定任期,惟须按照本公司之组织章程细则

(「章程细则」)之规定至少每三年于股东周年大会上退任并膺选连任。尤其,郑先生委任之任期须受

限于彼根据章程细则于本公司下一届股东周年大会上退任后重选连任。郑先生作为非执行董事不领

取本公司任何酬金。

除上文所披露外,于过往三年内,郑先生并无在任何其他其证券于香港或海外任何证券市场上市的

公众公司担任何董事职位。

除上文所披露外,于本公告日期,郑先生并无在本公司或其附属公司担任何其他职务,且与本公

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或控股东无任何关系。于本公告日期,郑先生概无拥有香

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界定之任何于本公司股份中的权益。

除上文所披露外,于本公告日期,郑先生已确认概无有关彼获委任之其他事宜需知会本公司股东,

亦无任何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51(2)(h)至(v)条而须予披露之其他资料。

董事局谨借此机会欢迎郑先生加入董事局。

承董事局命

香港中旅国际投资有限公司

主席

吴强

香港,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二日

于本公告日期,董事局由三名执行董事吴强先生、冯刚先生及李鹏宇先生;四名非执行董事曾伟雄

先生、陶晓斌先生、郑江先生及范志识先生;以及六名独立非执行董事谢祖墀先生、张小可先生、

黄辉先生、陈志宏先生、宋大伟先生及方璇女士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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