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248 香港通讯国际控股 通函:致非登记股东函件 – 以电子方式传送公司通讯
HKC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
香港通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248)
各位非登记股东
( 附注)
:
以电子方式传送公司通讯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 2.07A 条,香港通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将以电子方
式向其证券持有人传送已公布或将公布之公司通讯,供证券持有人参考或采取行动,公司通讯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a)董事会报告、年度财务报表连同核数师报告及如适用,财务摘要报告;(b)中期报告及如适用,中期摘要报告;
(c)会议通告;(d)上市文件;(e)通函;及(f)委任代表格(「公司通讯」),而 阁下可选择:
(1) 收取电邮通知以接收有关公司通讯已在本公司网站w.hkc.com.hk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
w.hkexnews.hk(以下统称「相关网站」)发布的通知(「电邮选项」);或
- 。
本公司作出有关安排是为了提高效率及成本效益和保护环境,因此建议 阁下选择电邮选项并透过香港中央结算有
限公司(「香港结算」)向本公司提供有效的电邮地址(如 阁下已透过电邮收到此通知,则无需采取任何行动)。
在行使选择权时,请联络 阁下的股票经纪、托管商、代理人或其他相关人士进行必要的安排,并向他们提供有效
的电邮地址(如适用),该等资讯将透过香港结算提供予本公司。
倘若本公司未有从香港结算收到 阁下的电邮地址,则 阁下将被默示同意收取公司通讯已兹发布的通知信函印刷
本。日后,当本公司于相关网站刊发任何公司通讯时,只会向 阁下发送一封通知信函,告知 阁下公司通讯已于
相关网站发布。该通知将以电邮发出(如 阁下已透过香港结算提供有效电邮地址)予 阁下或以邮寄方式(如 阁
下并未提供电邮地址)寄往由香港结算提供阁下的地址。
阁下可以随时以书面通知本公司(透过本公司之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处,联合证券登记有限公司(「香港股份过户登
记处」)地址为香港北角英皇道338号华懋交易广场2期33楼3301-04室或以电邮方式发送至248-
corpcom@unionregistrars.com.hk)要求收取公司通讯之印刷本。倘若 阁下已收到有关在相关网站上刊登公司通讯
的通知,但因任何原因而难以在相关网站上查阅公司通讯,本公司将于收到 阁下要求后寄上所要求的公司通讯的
印刷本,费用全免。
请注意所有日后的公司通讯的英文版本及中文版本将会在相关网站刊载。阁下对此信函有任何疑问,请在办公时
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九时正至下午五时正,公众假期除外) 内致电本公司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处(852)2849 3399
查询。
代表
香港通讯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主席
陈重义
2025年7月23日
附注:
此函件乃向本公司之非登记股东(「非登记股东」指所持有之本公司股份已存放于中央结算及交收系统的人士或公司,这些股东通过香港中央结算有限
公司不时向本公司发出通知,表示欲收到公司通讯)发出。如 阁下已经出售或转让所持有之本公司股份,则无需理会本函件。
* 仅供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