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330 绿色动力环保 公告及通告:关于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
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
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
任。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Dynagren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Group Co., Ltd.*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330)
关于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兹提述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一年
七月二十三日的公告、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一年八月六日的通函、公司日期为
二零二一年八月二十四日的临时股东大会投票表决结果公告及公司日期为
二零二年二月二十二日的公告,内容有关建议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
重要内容提示:
(cid:129)
调整前转股价格:人民币
9.35
元╱股
(cid:129)
调整后转股价格:人民币
9.15
元╱股
(cid:129)
绿动转债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二零二五年七月三十日
(cid:129)
绿动转债于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二日至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九日(
A
股权
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停止转股
一、 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批覆》(证监许可
[2022]132
号)核准,公司于二零二年二月
二十五日公开发行
2,360
万张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人民币
元,
发行总额人民币
23.6
亿元。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
[2022]70
号文
同意,公司人民币
23.6
亿元
A
股可转债于二零二年三月二十三日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绿动转债」,债券代码「
」,初始转股
价格为人民币
9.82
元╱股。由于公司实施二零二一年度权益分派,「绿动
转债」转股价格自二零二年七月二十一日调整为人民币
9.72
元╱股。由于
公司实施二零二年度权益分派,「绿动转债」转股价格自二零二三年
七月二十六日调整为人民币
9.60
元╱股。由于公司实施二零二三年度权
益分派,「绿动转债」转股价格自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六日调整为人民币
9.45
元╱股。由于公司实施二零二四年中期权益分派,「绿动转债」转股价格
自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十九日调整为人民币
9.35
元╱股。
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五日,公司二零二四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二零二四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决定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
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0.2
元(含税)。在
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
A
股可转债
转股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
调整分配总额。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为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九
日,除息日为二零二五年七月三十日。
根据《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
书》(「《可转债募集说明书》」)发行条款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
券发行的相关规定,在「绿动转债」发行之后,当公司因派送股票股利、转
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
A
股
可转债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公司应按相关公式进
行转股价格的调整。
公司本次因实施二零二四年度权益分派对
A
股可转债转股价格进行调
整,符合公司《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
二、 转股价格调整公式与调整结果
根据公司《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规定,当公司因派送股票股利、转
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
A
股
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
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
P1=P0
╱
(1+n)
;
增发新股或配股:
P1=
(
P0+A
×
k
)╱
(1+k)
;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
P1=
(
P0+A
×
k
)╱
(1+n+k)
;
派送现金股利:
P1=P0-D
;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
P1
=(
P0-D+A
×
k
)╱
(1+n+k)
。
其中:
P0
为调整前转股价,
n
为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率,
k
为增发新股
或配股率,
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
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P1
为调整后
转股价。
根据上述条款,因公司派送二零二四年度现金股利,「绿动转债」的转股价格
将由人民币
9.35
元╱股调整为人民币
9.15
元╱股,「绿动转债」转股期起止日期为
二零二年九月五日至二零二八年二月二十四日,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二零
二五年七月三十日(除息日)起生效。
「绿动转债」于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二日至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九日(
A
股权益
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停止转股,二零二五年七月三十日起恢复转股。
承董事会命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董事长
成苏宁
中国,深圳
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二日
于本公告日期,执行董事为成苏宁先生及胡声泳先生;非执行董事为赵志雄
先生、胡天河先生、燕春旭先生及胡勇先生;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为欧阳戒骄女
士、郑志明先生及周北海先生。
*
仅供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