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954 常茂生物 公告及通告:延迟寄发有关主要交易售后回租安排的通函

*谨供识别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

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

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常茂生物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Changmao Biochemical Enginering Company Limited

*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954)

延迟寄发有关

主要交易

售后回租安排

的通函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五年六月三十日的关于售后回租安排的主要交易的

公告(「公告」)。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文内所界定词汇与公告所用者具相同涵

义。

根据上市规则第14.41(a)条,本公司须于公告日期后15个营业日内,即二零

二五年七月二十二日或之前向股东寄发一份载有(其中包括)关于售后回租合同

及其项下拟进行之交易详情的通函(「通函」)。

由于本公司尚需要额外时间对通函中若干财务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有关营运资金

充足性的资料)作最后定稿,通函寄发日期预计将延迟至二零二五年八月十二日

或之前。

承董事会命

常茂生物化学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芮新生

主席

中国,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二日

于本公告日期,芮新生先生(主席)、潘春先生及芮小千女士为执行董事,虞小平先生、

冷一欣女士及林泽宇先生为非执行董事,周志伟先生、束荣新先生及郑敏华女士为独立

非执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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