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577 汇鑫小贷 公告及通告:修订组织章程细则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
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倚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
失承担任何责任。
QuanzhouHuixinMicro-creditCo.,Ltd.
*
泉州汇鑫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1577)
修订组织章程细则
本公告乃由泉州汇鑫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
上市规则(「上市规则」)第13.51(1)条作出。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2025年4月25日的通函(「通
函」)及本公司日期为2025年6月12日的股东周年大会投票表决结果公告。除文义另有所指
外,本公告所界定词汇与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于2025年6月12日举行的本公司股
东周年大会上,股东正式通过通函所提述有关批准建议修订组织章程细则的特别决议案。
组织章程细则的具体修订请参阅通函附录二。经修订组织章程细则随后已于2025年7月22
日上呈泉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并获得批准。经修订组织章程细则自2025年7月22日起生
效。敬请股东注意,组织章程细则以中文编制,英文版仅为中文版的译本。因此,英文译
本仅供参考。中英文版如有任何歧义,概以中文版为准。
承董事会命
泉州汇鑫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蒋斌
香港,2025年7月22日
于本公告日期,执行董事为蒋斌先生、周永伟先生、颜志江先生及刘爱琴女士;非执行董事为蒋海鹰先生及
蔡镕骏先生;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为郑文坚先生、杨东先生及杨章华先生。
*仅供识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