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241 英记茶庄集团 通函:发行及购回股份之一般授权;授出购股权之一般授权;重选董事;及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此乃要件 请即处理

2025年7月22日

阁下对本通函之任何方面或应采取之行动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 阁下之股票经纪或其他注

册证券交易商、银行经理、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阁下如已售出或转让名下所有英记茶庄集团有限公司股份,应立即将本通函及随附之代表委

任表格送交买方或承让人,或经手买卖或转让之银行、持牌证券交易商或其他代理人,以便

转交买方或承让人。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通函之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

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会就本通函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

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之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YING KE TEA HOUSE GROUP LIMITED

英记茶庄集团有限公司

(于香港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8241)

发行及购回股份之一般授权;

授出购股权之一般授权;

重选董事;

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本封面页所用词汇与本通函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义。

董事会函件载于本通函第4至10页。本公司谨订于2025年8月22日(星期五)上午十一时正假座

香港小西湾丰业街5号华盛中心8楼召开股东周年大会(或其任何续会),大会通告载于本通函

第17至22页。随函附奉股东于股东周年大会上适用的代表委任表格。该代表委任表格亦刊载

于联交所网站

w.hkexnews.hk

及本公司网站

w.yingketea.com

无论 阁下能否或会否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务请尽快按照随附之代表委任表格所载之指示将

该表格填妥,并交回至本公司股份过户登记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夏悫道16

号远东金融中心17楼,惟无论如何须于2025年8月20日(星期三)上午十一时正前或其任何续会

指定举行时间48小时前交回。填妥及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后, 阁下仍可依愿亲身出席股东周年

大会(或其任何续会),并于会上投票,在此情况下,委任代表的文书将视为已撤销。

本通函将由刊登之日起计最少一连七日刊载于联交所网站

w.hkexnews.hk 「最新上市公司公告」

网页及本公司网站

w.yingketea.com

内。


i

GEM之特色

GEM的定位,乃为相比起其他在联交所上市的公司带有较高投资风险的中小

型公司提供一个上市的市场。有意投资者应了解投资该等公司的潜在风险,并应经

过审慎周详考虑后方可作出投资决定。

由于GEM上市公司普遍为中小型公司,在GEM买卖的证券可能会较于联交所

主板买卖的证券承受较高的市场波动风险,且无法保证在GEM买卖的证券会有高

流通量的市场。


i

目 录

页次

GEM之特色.i

释义 .1

董事会函件

1. 绪言 .4

  1. 、股份购回授权及扩大授权 .5

3. 说明函件 .6

4. 购股权授权 .6

5. 重选董事 .6-8

6. 股东周年大会及代表委任安排.8

7. 于股东大会以投票方式表决.9

8.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9

9. 推荐意见 .9

10. 责任声明 .9

11. 一般事项 .10

12. 其他事项 .10

附录一 — 建议在股东周年大会上重选之董事之详情 .11-12

附录二 — 股份购回授权之说明函件.13-16

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17-22


释 义

于本通函内,除文义另有所指外,下列词汇及词语具有以下涵义:

「股东周年大会」指本公司谨订于2025年8月22日(星期五)上午十一时正

假座香港小西湾丰业街5号华盛中心8楼举行之股东周

年大会或其任何续会,以考虑及酌情批准本通函第17

至22页大会通告所载决议案

「组织章程细则」指本公司经不时修订、补充或修改之组织章程细则

「董事会」指董事会

「紧密联系人」指具有GEM上市规则赋予该词的涵义

「公司条例」指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条例,经不时修订或补充

「本公司」指英记茶庄集团有限公司,于香港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其已发行股份于GEM上市(股份代号:8241)

「控股东」指具有GEM上市规则赋予该词的涵义

「核心关连人士」指具有GEM上市规则赋予该词的涵义

「董事」指本公司董事

「扩大授权」指诚如「股份发行授权、股份购回授权及扩大授权」一节

内所讨论,建议于股东周年大会上授予董事之一般及

无条件授权,其意为将加入根据股份购回授权购回之

任何股份,以扩大股份发行授权

「GEM」指联交所GEM

「GEM上市规则」指GEM证券上市规则,经不时修订、补充或修改

「港元」指港元,香港法定货币

「香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释 义

「最后可行日期」指2025年7月16日,于本通函付印前就确定本通函所载

若干资料的最后可行日期

「上市日期」指2018年4月16日,即股份于联交所上市的日期

「购股权授权」指授出购股权的一般授权,而该等购股权不得超过股东

批准授权当日已发行股份的10%

「证券及期货条例」指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经不时修订或补

「股份」指本公司已发行股本中无面值之普通股

「股份购回授权」指于股东周年大会上拟授予董事的一般及无条件授权,

以购回不超过于股东通过相关决议案授出该授权当日

已发行股份总数(不包括库存股份(如有)10%之股份

(定义见「股份发行授权、股份购回授权及扩大授权」

一节)

「股份发行授权」指于股东周年大会上拟授予董事的一般及无条件授权,

据此董事可行使一切权力以配发、发行及处理不超过

于股东通过相关决议案授出该授权当日已发行股份总

数(不包括库存股份(如有)20%之新股份(定义见「股

份发行授权、股份购回授权及扩大授权」一节)

「购股权」指可根据购股权计划认购股份之购股权

「购股权计划」指本公司于2018年3月14日采纳之购股权计划

「股东」指股份持有人

「主要股东」指具有GEM上市规则赋予该词的涵义

「联交所」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释 义

「收购守则」指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颁布之公司收购、合

并及股份回购守则,经不时修订或补充

「库存股份」指具有GEM上市规则赋予该词的涵义

「%」指百分比


董事会函件

YING KE TEA HOUSE GROUP LIMITED

英记茶庄集团有限公司

(于香港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8241)

执行董事:注册办事处:

陈广源先生(主席)香港小西湾

陈根源先生(行政总裁)丰业街5号

陈树源先生华盛中心8楼

独立非执行董事:

韩燕华女士

李伟豪先生

叶伟雄博士

敬启者:

发行及购回股份之一般授权;

授出购股权之一般授权;

重选董事;

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1. 绪言

本通函旨在向股东提供一切合理所需资料,以供彼等就投票赞成或反对以下建

议事项作出知情决定,有关事项包括(其中包括)(i)建议授出股份发行授权及股份购

回授权;(i)建议授出购股权授权;及(i)建议重选董事,并向 阁下寄发股东周年大

会通告。


董事会函件

  1. 、股份购回授权及扩大授权

于2024年8月23日举行之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2024年股东周年大会」)上,董事

获当时之股东授予一般授权,以配发、发行及处理本公司股份,以及行使本公司权力

购回其本身股份。根据公司条例及上市规则,该等一般授权将会于股东周年大会结

束时失效。因此,于股东周年大会上,将会提呈召开股东周年大会之通告第5(A)、(B)

及(C)项所述之普通决议案,以更新给予董事之一般授权如下:

(i) 一般及无条件股份发行授权,以配发、发行及处理额外股份,有关数目不

得超过于股东周年大会日期之已发行股份总数(不包括库存股份(如有)的

20%(假设于最后可行日期后至股东周年大会日期间将不会再发行任何

股份,亦将不会购回及注销任何股份,即不超过72,330,000股份);

(i) 一般及无条件股份购回授权,以购回股份,有关数目不得超过于股东周年

大会日期之已发行股份总数(不包括库存股份(如有)的10%(假设于最后

可行日期后至股东周年大会日期间将不会再发行任何股份,亦将不会购

回及注销任何股份,即不超过36,165,000股份);及

(i) (倘若授予股份购回授权)一般及无条件扩大授权,以扩大上文(i)段所述之

一般授权,加上数额相等于本公司根据上文(i)段所述之购回股份授权所购

回之股份总数目。

于最后可行日期,已发行股份之数目为361,650,000股份。

董事谨此声明,彼等并无即时计划据此发行任何股份或购回任何股份。董事会

认为,股份发行授权提供灵活性,以在适当时候配发及发行股份以及出售或转让库

存股份(如有),以换取现金用作营运资金及╱或业务扩展或作为收购代价。

有关建议股份发行授权及股份购回授权之详情,请参阅本通函第17至22页之股

东周年大会通告所载之第5(A)至5(C)项决议案。


董事会函件

3. 说明函件

本通函附录二之说明函件载有所有与建议股份购回授权有关之相关资料。说明

函件旨在向股东提供合理所需资料,使股东可于股东周年大会上作出知情决定,以

投票赞成或反对授予董事股份购回授权之决议案。

4. 购股权授权

本公司为一间于香港注册成立之公司。根据公司条例,公司董事不得在未事先

获得股东于股东大会批准或上述批准于紧接该批准后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期

满失效之情况下,配发新股份或授予认购公司股份或将任何证券转换为公司股份之

权利。于2024年股东周年大会上,股东批准(其中包括)授予董事一般授权以根据购

股权计划授出购股权。由于有关授权将于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届满,于股东周年大

会上将会提呈普通决议案以向董事授出无条件购股权授权。

本公司设有购股权计划,其乃于2018年3月14日经书面决议案有条件批准,据此,

董事可向购股权计划的任何参与者授出购股权,以在符合计划订明的条款及条件下

认购股份。本公司于2019年9月9日向购股权计划项下享有资格的若干参与者授出合共

32,300,000份购股权以认购合共32,300,000股份。假设购股权授权于股东周年大会上

获批准,董事将获授权授出购股权以认购最多3,700,000股份。

5. 重选董事

于最后可行日期,董事会由三名执行董事,即陈广源先生、陈根源先生及陈树

源先生;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即韩燕华女士、李伟豪先生(「李

先生」)及叶伟雄博士(「叶博士」)组成。

根据组织章程细则第119(c)条,董事会可随时及不时委任何人士为董事,以填

补董事会临时空缺,或是增加董事人数。如此获董事会委任的董事的任期仅至本公

司下一届股东周年大会,但届时有资格再受委任。因此,叶博士(彼于2025年2月28日

获董事会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将于股东周年大会上退任,惟符合资格并愿意重选

连任。


董事会函件

根据组织章程细则第120(a)条,于各届股东周年大会上,三分之一董事(不包括

担任执行董事职务且不受组织章程细则第120(e)条之轮值规定规限之董事)或倘数目

并非三或三的倍数,则为最接近但不少于三分之一的董事须轮值退任。退任董事有

资格膺选连任。因此,李先生将于股东周年大会上轮值退任,惟符合资格并愿意重选

连任。

根据GEM上市规则须予以披露之有关李先生及叶博士之履历及其他详情载于本

通函附录一。

本公司提名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已向董事会推荐,建议于股东周年大会上重

选李先生及叶博士为独立非执行董事。提名委员会已审阅李先生及叶博士之履历资料,

并于考虑(i)李先生于会计、公司秘书及企业融资领域方面之丰富经验;及(i)叶博士

于教育行业及顾问领域方面之丰富经验后,以及彼等之工作概况、其他经验及本通

函附录一所载因素后认为,重选李先生及叶博士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将符合本公司及

股东的整体最佳利益。尤其是,提名委员会已评估以下适用于李先生及叶博士作为

独立非执行董事之提名标准,即(a)彼等对本公司事务投入充分时间之意愿及能力,

以有效地履行董事职责,包括出席并积极参与董事会及董事委员会议,及其他责

任(例如于证券于香港或海外的任何证券市场上市的公众公司担任其他董事职务及其

他主要委任(如有)及履行有关职责可能需要投入的努力及时间;(b)李先生及叶博士

在本身所属领域的成就、专业信誉和个人名声;及(c)彼等能符合GEM上市规则规定

的董事独立性准则。

李先生及叶博士深厚的知识及经验足以支持其角色,且其积极参加本公司之董

事会议及董事委员会议,并为本公司做出了宝贵贡献。提名委员会信纳李先生

及叶博士具有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所需的品格、诚信及经验,使其能持续有效地履

行其职责。

提名委员会亦已按李先生及叶博士根据GEM上市规则第5.09条向本公司提供的

年度独立性确认书评估其独立性,并确认其就本公司而言保持独立。

因此,根据提名委员会的建议,董事会建议李先生及叶博士在股东周年大会上

重选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董事会函件

根据组织章程细则第120(d)条,除会上退任董事外,概无任何人士有资格于任何

股东大会上参选董事,除非:彼由董事推荐参选;或正式合资格出席大会并于会上投

票的股东(并非拟参选人士)签署通告,其内表明建议提名该人士参选的意向,此外,

由获提名人士签署通告,表明愿意参选。该等通告须呈交予本公司,惟该等通告的最

短通告期限为至少七(7)日,倘该等通告是于寄发有关该推选的股东大会通告后才呈交,

则呈交该等通告的期间由寄发有关该推选的股东大会通告翌日起计至不迟于该股东

大会举行日期前七(7)日止。

因此,倘股东有意提名任何人士在股东周年大会参选董事,则须发出通告表明

有意提名该人士参选董事,而获提名人士亦须发出签署通告确认参选意愿。该等通

告必须于2025年8月14日(星期四)下午四时正或之前送达本公司之注册办事处,方为

有效。

倘于股东周年大会通告刊登后接获股东就提名其他人士于股东周年大会参选董

事所发出之有效通告,本公司将刊发公告,知会股东有关新建议参选者之履历详情。

6. 股东周年大会及代表委任安排

股东周年大会通告载于本通函第17至22页。

据董事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深知、全悉及确信,概无股东须就将于股东周年

大会上提呈之决议案放弃投票。

随函附奉用于股东周年大会之代表委任表格,该代表委任表格亦登载于联交所

网站

w.hkexnews.hk

及本公司网站

w.yingketea.com

。无论 阁下能否或会否出席

股东周年大会,务请尽快按照随附之代表委任表格所载之指示将该表格填妥,并交

回至本公司股份过户登记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夏悫道16号远东金

融中心17楼,惟无论如何须于2025年8月20日(星期三)上午十一时正前或其任何续会

指定举行时间48小时前交回。填妥及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后, 阁下仍可依愿亲身出席

股东周年大会(或其任何续会),并于会上投票,在此情况下,委任代表的文书将视

为已撤销。


董事会函件

7. 于股东大会以投票方式表决

根据GEM上市规则第17.47(4)条,除大会主席真诚决定容许纯粹有关程序或行政

事宜之决议案以举手方式表决外,股东于股东大会上所作的任何表决须以投票方式

进行。因此,根据GEM上市规则第17.47(4)条及组织章程细则第77条,股东周年大会

通告所载将于股东周年大会表决的各项决议案应以投票方式进行。本公司将委任监

票人于股东周年大会上进行点票程序。投票表决结果将于股东周年大会结束后尽快

登载于联交所网站

w.hkexnews.hk

及本公司网站

w.yingketea.com

,惟无论如何

不迟于股东周年大会后的营业日早上交易时段或任何开市前时段(以较早者为准)开

始前30分钟。

8. 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

为厘定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于会上投票之权利,本公司将于2025年8月18日(星

期一)至2025年8月22日(星期五)(包括首尾两日)期间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期间将不会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为符合资格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于会上投票,

所有股份过户文件连同相关股票必须在不迟于2025年8月15日(星期五)下午四时三十

分送达本公司股份过户登记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夏悫道16号远东

金融中心17楼,以进行登记。

9. 推荐意见

董事认为,(i)建议授出股份发行授权、股份购回授权及扩大授权;(i)建议授出

购股权授权;及(i)建议重选董事,于各情况下诚如本通函所述,乃符合本公司及股

东的整体最佳利益。因此,董事会建议全体股东投票赞成将于股东周年大会上提呈

的所有决议案。

10. 责任声明

本通函乃遵照GEM上市规则而提供有关本公司的资料详情,各董事就本通函共

同及个别承担全部责任。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确认,就彼等所深知及确信,本

通函所载资料在所有重大方面均属准确完整,并无误导或欺诈成份,及并无遗漏任

何其他事宜致使本通函内任何陈述或本通函产生误导。


董事会函件

11. 一般事项

另外亦敬请留意本通函附录一(建议在股东周年大会上重选之董事之详情)及附

录二(股份购回授权之说明函件)内所载之额外资料。

12. 其他事项

就诠释而言,本通函之中英文版本如有任何歧义,概以英文本为准。

此 致

列位股东 台照

承董事会命

英记茶庄集团有限公司

主席

陈广源

谨启

2025年7月22日


附录一 建议在股东周年大会上重选之董事之详情

根据GEM上市规则,下文载列将于股东周年大会退任并愿意膺选连任之董事之

详情。

独立非执行董事

李伟豪先生(「李先生」),49岁,于2018年3月加入董事会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

彼亦为提名委员会主席及本公司薪酬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及本公司审核委员会(「审

核委员会」)成员。李先生主要负责向董事会提供独立意见。

李先生持有香港中文大学颁发的工商管理(会计)学士学位。彼为香港会计师公

会执业注册会计师。李先生于会计、公司秘书及企业融资方面拥有丰富经验。自2004

年起,彼一直担任伟柏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董事,专门从事咨询、审计和鉴证服

务。彼拥有逾20年的会计及财务经验。

李先生已与本公司订立委任函,自上市日期起计,任期为两年(自初始任期届满

后,可自动续期,每次为期一年),可由任何一方向另一方发出不少于两个月书面通

知予以终止。根据委任函,李先生每年有权收取固定董事袍金120,000港元,上述固

定董事袍金将参考彼之职务及职责、当前的市况及薪酬委员会的建议后检讨及厘定。

彼须根据组织章程细则于本公司的股东周年大会上轮值告退及重选。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于最后可行日期,李先生并无(i)于过去三年在其证券于香

港或海外任何证券市场上市的公众公司中担任何董事职务;(i)拥有任何其他主要

委任及专业资格;(i)担任本公司或本集团其他成员公司的任何其他职务;(iv)与任何

其他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层、主要股东或控股东(各自之定义见GEM上市规则)

有任何关连;及(v)于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联法团(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之任

何股份、相关股份或债权证中拥有任何权益或淡仓。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概无其他有关重选李先生之资料须根据GEM上市规则第

17.50(2)条(特别是有关第(h)至第(v)分段)之任何规定予以披露,亦无其他事宜须提请

股东垂注。


附录一 建议在股东周年大会上重选之董事之详情

叶伟雄博士(「叶博士」),67岁,于2025年2月28日加入董事会担任独立非执行董

事。彼亦为薪酬委员会主席,以及审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成员。叶博士主要负责向

董事会提供独立意见。

叶博士于教育行业及顾问行业拥有逾30年经验。叶博士取得英国Loughborough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哲学博士学位、英国Brunel University工商管理硕士学位、英

国Cranfield Institute of Technology管理科学专业工业工程理硕士学位,以及英国华瑞

汉普敦大学(University of Wolverhampton)法学士(荣誉)学位。叶博士为加拿大萨克其

万大学(University of Saskatchewan)机械工程学系的研究生及博士研究学院客座教授,

以及英国华威大学(University of Warwick)华威制造工程学院(WMG)工业院士。彼亦为

香港理工大学工业及系统工程学系资深研究员,并于1986年4月至2017年8月担任同系

的副教授。彼亦为香港工程师学会员及Institute of Electrical and Electronics

Enginers的高级会员。

自2018年6月起,叶博士担任圣唐控股有限公司(前称洢人壹方控股有限公司)(股

份代号:8305)之独立非执行董事。此外,自2021年至今,彼一直担任光尚文化控股

有限公司(股份代号:8082)之独立非执行董事。两家公司之股份均于联交所GEM上市。

叶博士已与本公司订立委任函,自2025年2月28日起计,任期为一年,其后可自

动续期,每次为期一年,直至任何一方向另一方发出不少于两个月书面通知予以终止。

根据委任函,叶博士每年有权收取固定董事袍金108,000港元,上述固定董事袍金将

参考彼之职务及职责、当前的市况及薪酬委员会的建议后检讨及厘定。彼须根据组

织章程细则于本公司的股东周年大会上轮值告退及重选。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于最后可行日期,叶博士并无(i)于过去三年在其证券于香

港或海外任何证券市场上市的公众公司中担任何董事职务;(i)拥有任何其他主要

委任及专业资格;(i)担任本公司或本集团其他成员公司的任何其他职务;(iv)与任何

其他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层、主要股东或控股东有任何关连;及(v)于本公司或

其任何相联法团(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之任何股份、相关股份或债权证中

拥有任何权益或淡仓。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概无其他有关重选叶博士之资料须根据GEM上市规则第

17.50(2)条(特别是有关第(h)至第(v)分段)之任何规定予以披露,亦无其他事宜须提请

股东垂注。


附录二 股份购回授权之说明函件

以下为根据GEM上市规则的规定须送呈股东之说明函件,旨在使彼等就投票赞

成或反对拟于股东周年大会上提呈有关授出股份购回授权之普通决议案作出知情决定。

此亦构成公司条例第239条所规定之备忘录。

1. 股东批准

GEM上市规则规定,在联交所作主要上市的公司在联交所的所有建议股份购回,

必须事先由股东通过普通决议案批准(透过一般授权或就有关特定交易而作出的特别

批准),且公司建议购回的股份其股本须已经缴足。

2. 股本

于最后可行日期,本公司已发行股本包括361,650,000股份。

倘授权股份购回授权之普通决议案于股东周年大会上获通过,并假设于股东周

年大会前概无进一步发行或购回股份,本公司可购回最多36,165,000股份,相当于

决议案于股东周年大会上获通过当日本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不包括任何库存股份)

之10%。

3. 股份购回之理由

董事相信,股东向董事授予一般授权以令本公司在市场上购回股份符合本公司

及股东之最佳利益。视乎当时的市况及资金安排,有关购回或会导致本公司的资产

净值及其资产及╱或每股盈利增加,且仅于董事相信有关购回将对本公司及股东整

体有利时方会进行。

4. 购回之资金

根据股份购回授权,本公司仅可动用本公司之可用现金及╱或营运资金进行购回。

本公司用以购回股份之资金必须为按照本公司之章程细则与公司条例可合法作该项

用途者。公司条例规定,本公司仅可自其可分派溢利及╱或就购回股份而发行新股

份(以公司条例所准许者为限)所得款项作为支付购回股份之资金。


附录二 股份购回授权之说明函件

5. 购回之影响

倘股份购回授权获全面行使,可能会对本公司之营运资金或资产负债状况构成

重大不利影响(对比本公司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之经审核财务报表披露之状况)。

然而,董事并不建议行使股份购回授权致使本公司营运资金需求或董事不时认为对

本公司而言属适当之资产负债水平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6. 购回股份的状况

公司条例之新修订已于2025年4月17日生效,容许在香港注册成立的上市公司持

有及转售其库存股份。根据GEM上市规则有关库存股份之修订(由2024年6月11日起

生效),于任何有关购回结算后,本公司可能会根据购回股份时的情况(例如市况及

其资本管理需求)而注销任何购回股份及╱或将购回股份持作库存股份。因此,若本

公司根据股份购回授权购回任何股份,如上文所述,本公司可能会注销股份及╱或

将有关股份持作库存股份。若本公司持有库存股份,本公司必须确保库存股份能适

当地被识别及被区分。任何该等库存股份的转售将受股份发行授权所规限,并须遵

照GEM上市规则及香港适用法律及规例进行。

7. 股价

自过往十二个月内各月直至最后可行日期间,股份于联交所买卖之每股最高

及最低价格如下:

每股成交价

月份最高最低

港元港元

2024年

7月0.2080.150

8月0.1610.135

9月0.2060.132

10月0.1600.140

11月0.1490.120

12月0.1430.118

2025年

1月0.1330.121

2月0.1300.115

3月0.1270.116

4月0.1270.092

5月0.1070.096

6月0.1120.094

7月(直至最后可行日期(包括该日)0.1140.097


附录二 股份购回授权之说明函件

8. 董事交易及核心关连人士

董事或据董事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深知及确信,彼等之紧密联系人(定义见

GEM上市规则)目前无意根据股份购回授权(倘该股份购回授权获股东批准)向本公

司出售任何股份。

本公司核心关连人士(定义见GEM上市规则)概无知会本公司,表示其目前有意

于股份购回授权获股东批准之情况下向本公司出售股份,或承诺不会如此行事。

9. 董事承诺

董事已向联交所承诺,在适用情况下,彼等将遵照GEM上市规则及所有适用之

香港法例行使股份购回授权。

本公司谨此确认,说明函件及股份购回授权均无异常之处。

10. 收购守则之后果及最低公众持股量

倘因根据股份购回授权行使权力购回股份导致股东于本公司的投票权比例增加,

则就收购守则规则32而言,该项增加将被视为取得投票权。因此,一名股东或一组一

致行动(定义见收购守则)的股东(视乎股东权益增幅而定)可取得或巩固对本公司之

控制权,而须按照收购守则规则26提出强制性收购建议。

于最后可行日期,据董事所深知及确信,根据本公司所得资料,Coastal Lion

Limited 、Wealth City Global Limited、天景环球有限公司、Tri-Luck Investments

Limited、陈广源先生、陈根源先生、陈树源先生及陈达源先生各自(透过Profit Ocean

Enterprises Limited持有)被视作或当作于270,000,000股份(占本公司已发行股本之

74.66%)中拥有权益。倘股份购回授权获悉数行使,Profit Ocean Enterprises Limited之

股权将会增至本公司已发行股本之约83%。由于Profit Ocean Enterprises Limited之现有

股权已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本之50%,有关增加将不会引致收购守则项下之任何全面

要约责任。惟董事目前无意行使股份购回授权,亦不会在导致公众人士所持股份数

目降至低于GEM上市规则所规定25%的最低百分比的情况下进行股份购回。于最后可

行日期,董事并不知悉股份购回授权获全面行使时将根据收购守则出现的任何状况。


附录二 股份购回授权之说明函件

11. 本公司股份购回

自过往六个月期间直至最后可行日期,本公司概无于GEM或以其他途径购回任

何股份。


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YING KE TEA HOUSE GROUP LIMITED

英记茶庄集团有限公司

(于香港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8241)

兹通告英记茶庄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谨订于2025年8月22日(星期五)上午

十一时正假座香港小西湾丰业街5号华盛中心8楼举行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

以处理下列事项:

1. 省览及考虑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截至2025年3月31日止年度之经审核综合

财务报表及董事会报告及独立核数师报告。

  1. (「董事」)会厘定董事之酬金。
  1. (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核数师,并授权董事厘定

其酬金。

  1. ,考虑及酌情通过下列决议案(不论是否修订)为本公司股东

之普通决议案:

(A) 「动议:

(a) 在本决议案(c)段的规限下及根据香港法例第622章公司条例(「公

司条例」)第141条,一般性及无条件地批准给予董事一般授权,

于相关期间(定义见下文)内行使本公司一切权力,以配发、发

行及处理本公司股本中之额外股份(「股份」),并作出或授予可

能须行使有关权力之要约、协议及购股权(包括附带权利可认购

或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之认股权证、债券、债权证、票据及任

何证券);


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b) 上文(a)段之授权将授权董事于相关期间内作出或授出将须或可

能须于相关期间结束后行使有关权力之要约、协议及购股权(包

括可转换为本公司股份之债券、认股权证及债权证);

(c) 董事根据上文(a)段之授权配发或同意(有条件或无条件)配发(不

论根据选择权或以其他方式)及发行之股份总数,根据以下各项

所配发之股份除外:

  • (定义见下文);

i. 本公司当时就授出或发行股份或取得股份之权利所采纳的

任何购股权计划或类似安排;

i. 根据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为配发股份代替股份之全部或部

份股息之任何以股代息计划或类似安排;及

iv. 根据本公司任何认股权证或任何附带权利可认购或转换为

股份之任何证券之条款行使认购或换股权利而发行之任何

股份,

不得超过本决议案获通过当日已发行股份总数(不包括库存股份

(如有)之20%;

(d) 就本决议案而言:

「相关期间」指由本决议案获通过之日至下列最早日期止期间:

i. 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公司条例或任何适用法例规定本公

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须予举行之期限届满之日;及

i. 本公司股东于股东大会上以普通决议案撤销或修订本决议

案项下授出之授权之日。


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供股」指董事于指定期间,向于指定记录日期名列本公司股东

名册之股份或其任何类别股份之持有人按彼等当时有关股份或

其类别股份之持股比例提呈发售股份(惟董事可经考虑香港以外

任何地区适用于本公司之法例项下之任何限制或责任或任何认

可监管机构或任何证券交易所之规定,就零碎股权作出彼等认

为必须或权宜之取消权利行动或其他安排);及

(e) 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GEM证券上市规则

(「GEM上市规则」)及所有适用法律及规例允许的范围内及在其

条文的规限下,凡提述配发、发行、授予或要约发售或处理本

公司股份须包括出售或转让在本公司股本中的库存股份(包括于

转换或行使任何可转换证券、购股权、认股权证或可认购股份

之类似权利时用以履行任何义务)。」

(B) 「动议:

(a) 在本决议案(b)段规限下,一般及无条件授予董事一般授权以于

相关期间(定义见下文),根据GEM上市规则或本公司证券可能

上市之任何其他证券交易所之所有适用法例及规定(经不时修订)

并受其规限,行使本公司一切权力于联交所或本公司证券可能

上市并经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及联交所就此方面认可之

任何其他证券交易所购回其股份;

(b) 根据本决议案(a)段之批准,根据收购守则在联交所或在证券及

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及联交所就此认可的另一个证券交易所购

回之股份总数,不得超过于本决议案获通过当日已发行股份总

数(不包括库存股份)之10%;及

(c) 就本决议案而言:

「相关期间」指由本决议案获通过之日至下列最早日期止期间:


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i. 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公司条例或任何适用法例规定本公

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须予举行之期限届满之日;及

i. 本公司股东于股东大会上以普通决议案撤销或修订本决议

案项下授出之授权之日。」

(C) 「动议待召开本次会议之通告(「通告」)第5(A)及5(B)项所载决议案获

通过后,透过加入相当于本公司根据第5(B)项决议案所述授权购回之

本公司股份总数的金额,扩大通告第5(A)项所载决议案所述之一般授

权,惟有关数目不得超过本决议案获通过当日已发行股份总数之10%

(不包括库存股份)。」

  1. ,考虑及酌情通过下列决议案(不论是否修订)为本公司股东

之普通决议案:

「动议:

(a) 在公司条例、GEM上市规则及本公司股东于2018年3月14日采纳之购

股权计划(「购股权计划」)之条款及条件之规限下,无条件授予董事

授权,于相关期间内行使本公司一切权力,以根据购股权计划授出可

认购股份的购股权及╱或作出或授出购股权要约,致使将会或可能需

要配发股份及╱或根据购股权计划授出购股权,惟根据购股权计划行

使已经或将授出的所有购股权而已经或将会配发或有条件或无条件

同意配发的股份总数,不得超过紧随股份发售(定义见本公司日期为

2018年3月23日之招股章程)完成或其后任何有关更新后本公司已发行

股份总数之10%(倘股份拆细或合并,则可予调整);

(b) 本普通决议案(a)段之批准将授权董事于相关期间内根据购股权计划

授出购股权及╱或作出购股权要约而将会或可能需要于相关期间结

束后配发股份及╱或根据购股权计划授出购股权;及


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c) 就本决议案而言:

「相关期间」指由本决议案获通过之日至下列最早日期止期间:

i. 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公司条例或任何适用法例规定本公司下

届股东周年大会须予举行之期限届满之日;及

i. 本公司股东于股东大会上以普通决议案撤销或修订本决议案项

下授出之授权之日。」

承董事会命

英记茶庄集团有限公司

主席

陈广源

香港,2025年7月22日

注册办事处:

香港

小西湾

丰业街5号

华盛中心8楼


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附注:

  1. ,股东周年大会上所有决议案将以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大会主席决定容许纯粹有关

程序或行政事宜之决议案以举手方式表决除外)。投票表决结果将按照GEM上市规则登载于联交所网

w.hkexnews.hk

及本公司网站

w.yingketea.com

  1. (必须为个人)为其受委代表代

其出席大会并于会上投票,而获委任之受委代表与股东具有相同权利以在大会上发言。受委代表毋须

为本公司股东。持有两股或以上股份之本公司股东可委任一名以上受委代表代其出席大会并于会上投

票。如委任一名以上受委代表,必须在有关代表委任表格内指明每一名受委代表所代表之股份数目。

  1. 。代表委任表格连同签署人之授权书或其他授权文件(如有)

或经由公证人签署证明之该等授权书或授权文件副本,须尽快且无论如何不迟于股东周年大会或其任

何续会指定举行时间48小时前(即2025年8月20日(星期三)上午十一时正)送达本公司股份过户登记处

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夏悫道16号远东金融中心17楼,方为有效。

  1. ,本公司股东仍可依愿亲身出席股东周年大会或其任何续会并于会上投票,

在此情况下,委任代表之文书将视为被撤销。

  1. ,任何一位联名持有人均可亲身或委任受委代表就有关股份投票,犹如彼

为唯一有权投票者,如超过一位联名持有人亲身或委任受委代表出席股东周年大会,排名首位者有权

于会上投票。就此而言,排名首位者乃指在本公司股东名册上就有关联名股份排名首位之联名持有人。

  1. ,本公司将于2025年8月18日(星期一)至2025年8月22日(星

期五)(包括首尾两日)期间暂停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期间将不会办理股份过户登记手续。为符合资格

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于会上投票,所有股份过户文件连同有关股票,必须在不迟于2025年8月15日(星

期五)下午四时三十分前送达本公司股份过户登记处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夏悫道16号

远东金融中心17楼,以进行登记。

  1. 、超强台风引起的「极端情况」

或「黑色」暴雨警告讯号,大会将延迟。本公司将于联交所网站

w.hkexnews.hk

及本公司网站

w.yingketea.com 刊登公告,通知本公司股东重新安排之会议举行之日期、时间及地点。

  1. 。如有任何歧义,概以英文版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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