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918 龙翼航空科技 财务报表/环境、社会及管治资料:2024/25年报
目
录
公司资料
主席报告
董事履历详情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董事会报告
企业管治报告
独立核数师报告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综合财务状况表
综合权益变动表
综合现金流量表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五年财务概要
投资物业
龙 翼 航 空 科 技 控 股 有 限 公 司2
公司资料
董事
执行董事:
张金兵先生(主席)
杨则允先生
王悦来先生
王建先生(于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获委任)
张彻先生(于二零二五年一月二十日获委任,
并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日辞任)
独立非执行董事:
蔡家莹女士
何晓东女士
揭英汉先生(于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获委任)
公司秘书
李绮华女士
注册办事处
Clarendon House
2 Church Stret
Hamilton HM 11
Bermuda
总办事处
香港
九龙红磡
鹤翔街1号
维港中心
第一座5楼13室
核数师
高岭会计师有限公司
执业会计师
注册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
主要往来银行
交通银行(香港)有限公司
律师
百慕达:
Conyers Dil & Pearman
香港:
李绮华‧赵国贤律师事务所
股份过户登记处
百慕达:
Conyers Corporate Services (Bermuda) Limited
Clarendon House,
2 Church Stret,
Hamilton HM11
Bermuda
香港:
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香港
夏悫道16号
远东金融中心17楼
股份代号
2024/25 年 报3
主席报告
敬启者:
本人欣然代表龙翼航空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董事(「董事」)会(「董
事会」)提呈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年度」)之年报。
本集团继续营运其消费品(包括钟表及配饰以及成衣及运动服装产品)批发(「批发业务」)、销售无人机及相
关配件(「无人机业务」)及物业投资(「物业投资业务」)。
本集团录得收益约1.188亿港元,较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先前年度」)所录得约2.46亿港
元减少52%。收益减少主要由于来自批发业务及无人机业务的收益减少所致。本年度整体毛利约为2,550
万港元,较先前年度毛利约5,530万港元减少约2,980万港元。
本集团录得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约为2,130万港元,较先前年度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约5,840万港元
减少约3,710万港元。财务业绩的改善乃主要由于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减值亏损减少7,320万港元以及由
2,980万港元毛利减少以及于先前年度来自已终止营运的非经常性一次性毛利820万港元减少抵销所致。
于本年度,全球经济面临重挑战,充斥许多不利因素,包括极端天气及水灾等自然灾害、中国内地方
政府债务问题、中港房地产市场持续疲弱、美国及欧洲的紧缩货币政策及全球恶性通胀。上述不利的全球
经济因素打击消费者的信心,令到采购订单减少,导致本集团的批发业务及物业投资大幅下滑。此外,由
于硬体及基础建设供应不足,使中国内地方政府的低空经济政策延迟实施,这无可避免地影响了本集团
无人机业务的收益。
龙 翼 航 空 科 技 控 股 有 限 公 司4
主席报告
为应对持续的市场挑战,本集团已建立全国销售网络以增加市场份额,加强研发以升级核心产品及包装,
并将继续控制成本。
本人谨代表董事会,对本集团各尊贵业务伙伴、客户及股东持续支持及信任致以由衷谢意,并感谢管理层
及全体员工的不懈努力。展望未来,本集团将上下一心、奋力向前,全力以赴迎接未来的机遇与挑战,致
力为股东争取最佳回报。
主席
张金兵
香港,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六日
2024/25 年 报5
董事履历详情
董事
执行董事
张金兵先生(「张先生」)
张先生,53岁,为主席兼执行董事,并自二零一八年十月起获委任为本公司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
主席。彼为本公司控股东(定义见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张先生于
一九四年毕业于广州外国语学院,取得文学士学位。张先生于企业管理方面拥有丰富经验。彼自二零
一七年十一月二十四日至二零二一年三月十九日期间担任力世纪有限公司(「力世纪」)(股份代号:860,一
间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上市之公司)董事会的联席主席兼非执行董事。在此之前,彼于二
零一五年一月至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期间为力世纪的执行董事,并于二零一五年六月起至二零一七
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止获委任为主席。张先生亦自二零一八年起出任创建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已于二零二四
年四月取销上市地位)的主席兼执行董事。张先生于二零一二年八月至二零一四年四月期间为协同通信集团
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613,一间于联交所上市之公司)的执行董事。
杨则允先生(「杨先生」)
杨先生,43岁,自二零二三年八月二十二日起为首席执行官兼执行董事,于二零五年毕业于山东省竞技
体育学校,由中国家体育总局授予运动健将称号。杨先生为山东龙翼的法定代表及首席执行官。杨先生
在无人机及相关范畴(包括研发、生产及市场推广)拥有逾20年经验。杨先生具备强大的领导才能及执行
权力。彼具备先进的工业级无人机知识及制造技术,亦已完成开发中国首部多轴无人机。于二零六年五
月,杨先生受聘为佛山市安尔康姆航空科技有限公司生产主管,并任职直至二零一三年。任职期间,杨先
生在德国接受无人机开发及生产的培训。于二零一五年,杨先生成立位于中国山东省济宁高新区的山东龙
翼。杨先生领导山东龙翼的研发团队,负责研发工业级无人机,已取得98项专利,包括但不限于13项发
明专利、六项注册计算机软件版权,连同两份已发表的论文,并获得逾十个省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杨先生
亦为中国矿业大学(北京)的硕士生兼职导师、中国航空运动协会员、国家队选手、济宁市领军人才、中
国山东省西部隆起带的草根科学技术人才、通化师范学院低空经济产业学院长、山东理工职业学院客座
教授及航空工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成员。
龙 翼 航 空 科 技 控 股 有 限 公 司6
董事履历详情
董事(续)
执行董事(续)
王悦来先生(「王悦来先生」)
王悦来先生,54岁,自二零二三年八月二十二日起为执行董事,彼于一九二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
国」)济宁巿财政学校取得企财专业资格。王悦来先生为山东龙翼航空科技有限公司(「山东龙翼」,为本公司
之间接全资附属公司)董事长。王悦来先生于无人机(「无人机」)行业的业务发展及管理拥有逾20年经验。
于二零二零年六月,王悦来先生在中国济宁高新区成立山东顶峰航空科技有限公司(「山东顶峰」)并担任董
事及首席执行官。山东顶峰的总投资为人民币2.5亿元,每年产量为400套飞行机器人。王悦来先生于二零
一六年十一月加入山东龙翼并担任董事长至今。彼参与山东龙翼的战略发展及改革,继而开创新里程。王
悦来先生为香港山东商会联合总会常务副会长、中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山东省委员会的营商环境特聘专
员以及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学术委员会特约研究人员。
王建先生(「王建先生」)
王建先生,50岁,自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起获委任为执行董事。彼毕业于北京师范大学美术系。于
一九七年至二零二年期间,王建先生曾于中国一间知名汽车公司(东风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任职。于二
零一零年至二零一二年期间,彼曾于中国基础能源控股有限公司(为一间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成立之公
司,并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上市(股份代号:8117)担任中国区总裁。于二零一四年十月至二
零一七年一月期间,王建先生曾于国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为一间根据百慕达法律注册成立之公司,并于联
交所上市(股份代号:370)担任执行董事。于二零一七年至二零二零年期间,彼曾于中国绿岛科技有限公
司(为一间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成立之公司,并于联交所上市(股份代号:2023)担任首席顾问。王建先
生于金融、投资活动以及企业策略及业务管理方面拥有丰富经验。
2024/25 年 报7
董事履历详情
董事(续)
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
蔡家莹女士(「蔡女士」)
蔡女士,40岁,于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加入本集团,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彼亦为本公司之审核委员会
主席及薪酬委员会成员。蔡女士于二零六年在香港取得商学士学位。蔡女士为顺龙控股有限公司(于联
交所上市之公司(股份代号:361)首席财务官兼公司秘书。于二零二年六月至九月期间,蔡女士为Alco
Holdings Limited(于联交所上市之公司(股份代号:328)独立非执行董事、审核委员会主席、提名委员
会成员及薪酬委员会成员。蔡女士为香港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及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员。在加入本公司
前,彼曾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工作,在会计、核数及财务管理方面拥有超过19年经验。
何晓东女士(「何女士」)
何女士,41岁,于二零二年三月十五日加入本集团,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彼亦为本公司之审核委员会、
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成员。何女士于二零一二年一月在中国华南师范大学取得会计学士学位。于二
零一七年三月至二零一九年五月期间,何女士曾于广州大旺食品有限公司(为于联交所上市之公司中国旺
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51)之全资附属公司)担任会计师。自二零一九年七月起,何女士于广州市祥景
陵园有限公司担任会计师。
揭英汉先生(「揭先生」)
揭先生,50岁,自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起获委任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审核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
成员。彼于一九七年获得中国上海大学法律学士学位,及于二零六年获得南开大学法律硕士学位。揭
先生于二零七年七月至二零九年五月期间于中国政法大学进修博士学位。揭先生自二零年起成为
中国合资格律师。揭先生的专长为收购合并、清盘及重组以及投资。于二零年一月至二零一零年三月
期间,揭先生曾为广东海际明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于二零一零年三月至二零一六年六月期间为北京中伦
(广州)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于二零一九年八月至二零二年三月期间为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的合
伙人;于二零二年三月至二零二三年四月期间为北京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顾问,而彼自二
零二三年六月起为北京浩天(广州)律师事务所的高级合伙人及广东省破产管理人协会困境投资委员会主任。
龙 翼 航 空 科 技 控 股 有 限 公 司8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业务回顾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年度」,「报告期间」),本集团主要从事批发业务、无人机业务及
物业投资业务。
批发业务
钟表产品
自二零二年六月,本集团透过其全资附属公司Sinoforce Group Limited及其附属公司(「Sinoforce
集团」)开展钟表及配饰批发(「手表产品」)。于报告期间,附有芝柏(Girard-Peregaux)及尚维沙
(JEANRICHARD)若干商标的钟表产品在中国内地、香港及台湾地区的独家分销权已根据Sinoforce集团与
供应商就终止双边协议而达成的和解予以终止。因此,即使Sinoforce集团持续在香港及中国内地批发其他
品牌的钟表产品,如法兰克穆勒(Franck Muler)、罗杰杜彼(Roger Dubuis)、格睿时(Christophe Claret) 及
HYT,惟本年度钟表产品的销售仍然减少。
成衣及运动服装产品
本集团于中国内地经营成衣及运动服装产品批发及贸易业务,并出口至海外市场及非洲。
作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中国经济在二零二四年的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为5.0%,这与北京的二零二四年目
标约5%一致,但略低于二零二三年录得的5.4%增长率。按季度基准计算,二零二五年第一季度与第四季
度持平,增长5.4%。至于贸易方面,由于企业赶在关税即将实施前加快装运货物,令出口创下二零二四年
十月以来的最强劲增长,同时进口降幅有所收窄。国家统计局表示,中国经济「起步平稳、开局良好」,并
强调创新引领作用增强。然而,与美国的贸易紧张局势升级令前景迅速变得黯淡,并加大北京推出额外支
持措施的压力。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青年失业率屡创新高,加上可能出现通缩,导致中国的经济增长暂
时减速。此外,美国及欧洲的紧缩货币政策以及全球恶性通胀,不仅打击消费者的信心,亦阻碍全球经济
复苏的步伐。
2024/25 年 报9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香港的零售额继二零二五年一月下跌15.1%后,于二零二五年三月按年下跌4.8%,零售活动连续第13个
月录得下滑。此主要由于二零二五年三月的消费品销售按年减少17.9%;二零二五年三月的服装及鞋类销
售按年减少9.7%;二零二五年三月的首饰、钟表及贵重礼品销售按年减少6%所致。按月计算,二零二五
年三月的零售额上升2.1%,扭转二零二五年二月17.3%的庞大跌幅。政府发言人指出,环球经济前景不明
朗因素增加,加上消费模式不停改变,将持续对零售业构成挑战。
于报告期间,受全球经济放缓及香港零售额大幅下降的影响,批发业务收益减少。
无人机业务
自二零二三年八月起,本集团透过其全资附属公司山东龙翼航空科技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龙翼集团」)
开展无人机业务。
龙翼集团乃位于中国山东山东省济宁市高新区。龙翼集团亦获认可为一家中国的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
企业」)、山东省专精特新企业(「专精特新企业」)以及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龙翼集团拥有广泛的产品类型
及应用范围,亦已开发一系列无人机产品,载荷介乎20千克至600千克,全部已作实际应用。多个型号在
行业应用方面表现出色,具有卓越的性能、安全及可靠性,对工业用无人机的发展作出重要贡献。产品应
用涵盖多个范畴,例如紧急救援、防止山火、地理资料勘探、地质勘探、灾难监察、气象监测、空中交通
监控、通信中继、电力施工布线、巡检、航空拍摄、城市公共安全、智慧农业等,亦已得到客户的一致认
可和好评。
于报告期间,无人机业务的收益亦有所下降,主要由于国际市场发展受限及中国内地方政府延迟实施低
空经济政策所致。于二零二三年九月,中国商务部连同相关部门发布无人机出口管制公告,决定对特定无
人机及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该措施的实施限制了本集团在国际市场的发展,令本集团不得不将重点放
在中国内地市场。然而,于二零二四年,因硬体及基础建设供应不足,导致中国内地方政府的低空经济
政策实施出现若干延迟,这无可避免地影响了本集团无人机业务的收益。
龙 翼 航 空 科 技 控 股 有 限 公 司10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尽管报告期间内无人机业务的表现未如理想,但随著中国引入及实行低空经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发改委」)近日发表报告,指出低空经济有望成为兆元级的新经济赛道,并预计无人机飞手人才缺口
将达百万。因此,本集团相信,高科技无人机业务将带来更多机会,从而获得可观的投资回报。
于二零二四年十二月,龙翼集团在通化市、济宁市设立两间低空经济教育及培训中心,以提供无人机技术
教育培训、无人机飞手执照培训服务,以及为人才和青少年提供无人机人才培训和行业教育。该等中心为
大型教育及培训中心,为政府部门、重点大学及其他企业提供培训服务,包括全面的教育培训解决方案,
同时与合作伙伴携手,围绕低空经济连结教育链、人才链、产业链及创新链,并培育低空经济生态,以增
加本集团未来数年的收益。
物业投资业务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持有六个位于中国内地的投资物业及五个位于香港的投资物业(包括三
个停车位)作为产生租金收入用途(「投资物业」)。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四个投资物业已租出(二零
二四年:十个),而其余两个投资物业为空置。
根据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投资物业的独立估值,投资物业的价值约为9,180万港元(二零二四年:约
为9,590万港元)。
2024/25 年 报11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财务回顾
收益
于本年度,本集团录得收益约1.188亿港元,较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先前年度」)约2.46
亿港元减少52%。
来自批发业务的收益由先前年度约1.079亿港元减少约16%至本年度约9,090万港元。
来自无人机业务的收益由先前年度约1.345亿港元减少约80%至本年度约2,690万港元。
来自物业投资业务的收益由先前年度约360万港元减少约72%至本年度约100万港元。
毛利及毛利率
本集团录得毛利约2,550万港元,较先前年度约5,530万港元减少约54%。本年度的毛利率约为21.5%,
相比先前年度的毛利率为22.5%。毛利率下降主要由于无人机业务中毛利率高的产品的收益减少。
于本年度,本集团就批发业务录得的毛利及毛利率分别约为1,100万港元及12.1%,较先前年度毛亏约580
万港元增加约290%。增加主要由于来自若干陈旧存货的收益增加,该等存货已于先前年度悉数拨备,本
年度并无计提存货减值拨备。
于本年度,本集团就无人机业务录得的毛利及毛利率分别约为1,350万港元及50.4%,较先前年度约5,750
万港元减少约77%。毛利减少与收益减少一致。
于本年度,本集团就物业投资业务录得毛利约为100万港元,较先前年度毛利约360万港元减少约72%。
减少与收益及投资物业的占用率减少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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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销售、分销及市场推广开支
销售、分销及市场推广开支由先前年度约1,620万港元减少约15%至本年度约1,380万港元。减少与本集
团的收益减少一致。
行政开支
行政开支由先前年度约3,100万港元增加约4%至本年度约3,230万港元。增加主要归因于自二零二三年八
月起新收购的无人机业务所致。
资产减值亏损
商誉及其他无形资产
于本年度,附有若干商标的钟表产品在中国、香港及台湾地区的独家分销权已根据本公司附属公司与供应
商就终止双边协议而达成的和解予以终止。本集团管理层认为钟表的销售将会减少,继而厘定其他无形资
产项下的相关商誉减值及分销权分别为70万港元及160万港元。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
预期信贷亏损(「预期信贷亏损」)模型项下减值亏损,扣除拨回指贸易及其他应收账款的净减值亏损,由先
前年度约6,960万港元减少105%至本年度拨回约360万港元。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 ||
---|---|---|
贸易应 收账款总额 | 信贷亏损 拨备 | 贸易应 收账款净额 |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58,790 | (1,208) | 57,582 |
113 | — | 113 |
6,490 | (3,287) | 3,203 |
65,393 | (4,495) | 60,898 |
76,750 | (76,750) | — |
6,197 | (6,197) | — |
— | — | — |
82,947 | (82,947) | — |
148,340 | (87,442) | 60,8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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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贸易应收账款及信贷亏损拨备的分析如下:
按业务分部划分的信贷风险
低风险
批发业务
物业投资
无人机业务
呆账
批发业务
物业投资
无人机业务
总计
于评估本集团贸易应收账款及应收租赁款项的预期信贷亏损时,透过审阅过往观察所得的违约率、由外部
评级机构发表的外部资料及组合债务人的期后清偿情况,对相关债务人采纳信贷评级分析,并因应前瞻性
资料作出调整。
呆账信贷风险下的贸易应收账款及应收租赁款项已悉数计提减值亏损。
对于低信贷风险的贸易应收账款,已计提减值亏损约450万港元,相当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结余总
额的7%。其后直至本报告日期,本集团已收取约1,400万港元的清偿款项,相当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
日结余总额的21%。
基于上述评估,管理阶层认为对贸易应收账款及应收租赁款项计提的减值亏损已足够。
龙 翼 航 空 科 技 控 股 有 限 公 司14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投资物业之公平值变动
投资物业之公平值变动净亏损约为380万港元(先前年度:净亏损约为310万港元),为二零二五年三月
三十一日本集团位于香港及中国的物业公平值调整。
该等物业由独立合资格专业估值师泓亮咨询及评估有限公司按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的公开市值进行重
估。
财务费用
财务费用由先前年度约300万港元减少约35%至本年度约200万港元。本年度的财务费用主要来自中国内
地及香港的银行及其他借款,该等银行及若干其他借款已于本年度悉数偿还,令财务费用有所减少。
流动资金、财务资源及财务比率
于本年度,本集团主要透过内部产生资金及债务融资为其业务及投资提供资金。
现金状况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之现金及银行结余总额约为3,310万港元(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约为2,940万港元)。
银行及其他借款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其他借款为60万港元(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约为4,200万港
元)。
杠杆
本集团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之流动资产对流动负债比率约为2.3,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约1.8
相比保持平稳。本集团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之资产负债比率约为0.2%(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约为14.8%),乃根据本集团之银行及其他借款约为60万港元(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约为4,200万港
元)及本集团之权益总额约为2.617亿港元(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约为2.842亿港元)计算。由于银行
及其他借款减少,资产负债比率与先前年度相比减少。
现金及银行结余以及可动用银行融资额度可提供充足流动资金及资本资源,以应付本集团之持续营运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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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主要风险及不明朗因素
本集团之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贸易应收账款、按金及其他应收账款、现金及现金等值物、贸易及其他应付账
款、银行借款及租赁负债。本集团的业务营运中亦产生多项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本集团的金融工具主要
受外汇风险、信贷风险及流动资金风险影响。本集团致力减低此等风险,从而尽量提高投资回报。
外汇风险
本集团之货币资产及负债以及业务交易主要以港元(「港元」)、人民币(「人民币」)及美元(「美元」)计值。鉴
于该等货币之间的汇率稳定,本公司董事认为本集团于本年度并无重大外汇风险。本集团透过定期检讨本
集团的外汇净额风险管理其外汇风险,并于有需要时订立货币对冲安排以减低汇率波动的影响。于截至二
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并无订立任何远期外汇或对冲合约。本集团将继续评
估本集团的外汇风险,并于适当时采取行动。
信贷风险
本集团所面对信贷风险一般来自进行批发业务、无人机业务及物业投资业务过程中的对手方风险。于二零
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之贸易应收账款及贸易应付账款分别约为6,090万港元及约为4,960万港元
(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约为1.15亿港元及约为3,830万港元)。本集团订有财务风险管理政策,以确
保于信贷期内结清所有应收账款及应付账款。
流动资金风险
流动资金风险指缺乏资金偿还到期负债的风险,可能因金融资产及负债到期时的金额或时间存在错配而出
现。本集团的流动资金风险管理目标为:(1)维持本集团主要业务稳定发展、及时监控现金及银行结余状
况;(2)预测现金流量;及(3)评估流动资产水平,以便为本集团维持足够流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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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库务政策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银行及其他借款约为60万港元(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约为3,500万港
元、700万港元及零港元,分别以港元、人民币及美元计值)。本集团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之银行借
款乃按浮动利率计息,而其他借款乃按固定利率计息。
本集团所持有现金及现金等值物乃主要以港元、美元及人民币计值。本集团目前并无外汇及利率对冲政
策。然而,本集团管理层会监察不时之外汇及利率风险,并于有需要时考虑对冲重大外汇及利率风险。
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上市证券
于本年度,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均无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任何上市证券。
重大投资
于本年度,本集团并无任何重大投资。
附属公司或联营公司之重大收购及出售事项
于本年度,本集团并无任何附属公司或联营公司之重大收购及出售事项。
业务分部资料
有关本集团于本年度之业务分部资料详情,载于本年报综合财务报表附注6。
资本承担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已订约惟未拨备的资本开支约为2,023,000港元(二零二四年三月
三十一日:零元),其主要与收购物业、厂房及设备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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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或然负债及诉讼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并无就其附属公司之银行融资签立担保(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有)。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该等已动用融资金额约3,500万港元)。
除上述者外,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并无其他重大或然负债或尚未了结之诉讼。
报告期后事项
由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直至本年报日期,除本年报所披露者外,本集团并不知悉任何已发生须予披露
之重大事件。
雇员及薪酬政策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合共聘有125名雇员(二零二四年:106名雇员)。于本年度之总员工
成本(包括董事酬金)合共约为1,250万港元(先前年度:约为1,020万港元)。薪酬主要包括具竞争力的工
资、公积金供款、保险及标准医疗福利。董事酬金乃由本公司薪酬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根据本公司经营
业绩、个别人员之表现及可比较之市场数据厘定。本集团亦为管理层及员工采纳一项年度酌情花红计划,
惟须视乎本集团业绩及个别雇员之表现而厘定。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并无向董事及雇员授
出尚未行使之购股权,以向合资格雇员就彼等对本集团作出之贡献提供奖励或报酬。
审核委员会
本公司之审核委员会(「审核委员会」)之主要责任包括检讨及监督本集团之财务报告程序、风险管理及内部
监控事务。审核委员会已审阅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并认为
有关报表已根据法律规定及适用会计准则妥为编制。
审核委员会目前包括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蔡家莹女士、揭英汉先生及何晓东女士。
所得款项 计划用途 | 所得款项 实际用途 | 未动用 款项 | 动用余下 所得款项 净额的 预期时间表 (附注) |
---|---|---|---|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龙 翼 航 空 科 技 控 股 有 限 公 司18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来自配售新股份之所得款项净额用途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三年八月十四日、二零二三年八月十五日及二零二三年九月四日之公告,内容
有关配售本公司每股面值0.01港元的新普通股(「股份」)。本公司与配售代理(「配售代理」)订立配售协议
(「配售协议」),据此本公司同意委任配售代理,而配售代理同意担任配售代理,以作为本公司的代理安排
(或如未成功,则按尽力基准)不少于六名承配人(「承配人」)(承配人及彼等的最终实益拥有人为独立于本公
司及其关连人士的第三方)认购最多185,678,193股配售股份(「配售股份」),配售价为每股配售股份0.180
港元(「配售事项」)。于二零二三年九月四日,载于配售协议的所有条件均已全部达成,而配售事项亦已完
成。
配售事项的所得款项净额(「所得款项净额」)(经扣除专业费用及其他相关开支后)约为3,260万港元。按该
基准,配售事项下每股份价格净值约为0.176港元。
由完成日期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期间,由本集团应用的所得款项净额如下:
现有营运22,820(22,820)—
潜在投资6,520—6,520二零二五年末
一般营运资金3,260(3,260)—
总计32,600(26,080)6,520
附注: 动用余下所得款项净额的预期时间表乃基于本公司经考虑(其中包括)现行及未来市况以及业务发展及需要的最佳估
计,并因此有所变动。
任何并未即时动用的所得款项净额已存置于持牌银行的短期存款内,以产生更高的回报。
二零二五年 |
---|
% |
28 |
74 |
34 |
82 |
2024/25 年 报19
董事会报告
董事谨此提呈其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报告及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
主要业务及业务分析
本公司主要业务为投资控股。附属公司则主要从事批发业务、无人机业务及物业投资业务。
本集团按业务及地区分部划分之业绩、资产及负债分析载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6。
主要风险及不明朗因素
本集团面临的主要风险及不明朗因素说明,载于「管理层讨论及分析」第8至18页。
主要客户及供应商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主要客户及供应商所占销售额及采购额之百分比如下:
二零二四年
%
销售额
-最大客户34
-五大客户合计71
采购额
-最大供应商26
-五大供应商合计87
本公司各董事、彼等之联系人士或任何股东(据董事所知拥有本公司已发行股本5%以上者)概无拥有上述主
要客户或供应商之任何权益。
龙 翼 航 空 科 技 控 股 有 限 公 司20
董事会报告
本集团表现分析
本集团之表现分析载于「管理层讨论及分析」第8至18页。
业绩及分配
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业绩载于第52至53页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董事不建议就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派付股息(二零二四年:零港元)。
股息政策
本公司旨在提供一系列标准程序╱指引供董事会就厘定╱建议每股息(中期或末期)金额而遵从。本公司股
息政策的目的为透过分享部分溢利╱盈利回馈股东,同时确保留充足资金作本公司未来增长及营运之用。
在建议任何股息派付时,本公司将考虑多项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本集团的整体营运业绩、财务状况、营运资
本要求、资本开支要求、流动资金状况、未来扩展计划、整体经济状况、本集团业务的业务周期及其他可能
对本集团业务或财务表现及状况造成影响的内部或外部因素。任何宣派及付款以及股息金额将受适用法律及
法规及本公司章程文件项下的任何限制所限。本公司并无任何预先确定的股息分派部分或分派比例。日后任
何股息宣派可能或未必能反映本公司过往的股息宣派,且按董事全权酌情而定。
董事会将持续检讨股息政策,并保留随时更新、修正、修改及╱或取消股息政策的绝对自主权利,而股息政
策在任何情况下均不构成本公司将支付任何特定金额股息而作出的具法律约束力承诺,及╱或本公司在任何
情况下并无义务随时或不时宣派股息。
储备
本集团及本公司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储备变动分别载于第56页及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37。
2024/25 年 报21
董事会报告
综合权益变动表
本集团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综合权益变动表载于第56页。
捐款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并无作出任何捐款(二零二四年:零港元)。
物业、厂房及设备
本集团物业、厂房及设备之变动详情载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14。
投资物业
本集团持有之投资物业详情载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15。
股本
本公司之股本变动详情载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29。
可供分派储备
本公司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并无可供分派储备(二零二四年:零港元)。
五年财务概要
本集团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最近五个年度之业绩、资产及负债概要载于第153页。
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上巿证券
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内,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购买、出售或赎回任何本公司股
份。
银行借款 | 其他借款 | 总计 |
---|---|---|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 | 600 | 600 |
龙 翼 航 空 科 技 控 股 有 限 公 司22
董事会报告
主要附属公司
本公司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之主要附属公司详情,载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38。
银行及其他借款之分析
本集团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之银行及其他借款(不论任何按要求偿还条款的影响)须于下列期间偿
还:
一年内或按要求
董事
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及截至本报告日期之董事如下:
执行董事
张金兵先生(主席)(「张先生」)
杨则允先生(首席执行官)(「杨先生」)
王悦来先生(「王悦来先生」)
王建先生(「王建先生」)
独立非执行董事
蔡家莹女士(「蔡女士」)
何晓东女士(「何女士」)
揭英汉先生(「揭先生」)
最少三分之一董事须根据本公司之公司细则(「公司细则」)第86(2)、87(1)及87(2)条(视情况而定)最少每三
年于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上轮值告退一次及膺选连任。
2024/25 年 报23
董事会报告
董事服务合约
张先生与本公司已于二零一八年九月十二日订立服务协议,据此,彼已获委任为执行董事,自二零一八
年九月十二日起生效,为期两年,期满后自动接连重续,每次为期一年,惟须根据公司细则轮值告退、
罢免、离职及终止。杨先生、王悦来先生及王建先生分别于二零二三年八月二十二日、二零二三年八月
二十二日及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与本公司订立服务合约,据此,杨先生、王悦来先生及王建先生分别
自二零二三年八月二十二日、二零二三年八月二十二日及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起获委任为执行董事,
为期两年,惟须根据公司细则轮值告退、罢免、离职及终止。
各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蔡女士、何女士及揭先生已与本公司订立服务协议,分别自二零
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五日及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起生效,据此,彼等已各自获
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自其委任日期起生效,为期三年、三年及两年,期满后自动接连重续,每次为期
一年,惟须根据公司细则轮值告退、罢免、离职及终止。
概无建议于应届股东周年大会上重选的董事与本公司订立于一年内订立不作补偿(法定补偿除外)的服务合
约。
董事酬金详情载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10(A)。
重大合约
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概无订立董事直接或间接拥有重大权益且于年内或年终时仍然生效之重大合约,而
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及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控股东之间于年内亦无订有任何属重大性质之合约。
董事于重大交易、安排及合约之权益
除上述董事服务合约外,本公司、其附属公司、其控股公司或其同系附属公司概无订立任何与本集团业务
有关,而董事于其中直接或间接拥有重大权益,且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内任何时间仍然
生效之重大交易、安排或合约。
权益性质 | 所持有已发行 股份数目 | 占已发行 股本百分比 |
---|
龙 翼 航 空 科 技 控 股 有 限 公 司24
董事会报告
董事及主要行政人员于本公司及相联法团之股份、相关股份及债权证中拥有之权益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各董事及本公司主要行政人员于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联法团(定义见香港法例第
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之股份、相关股份及债权证中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
例第XV部第7及8分部须知会本公司及联交所或本公司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352条须存置之登记
册所记录,或根据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标准守则」)另行知会本公司及联交所之权益
及淡仓如下:
(I) 于本公司股份或相关股份之好仓
董事或主要行政人员姓名
张先生受控制法团权益(附注1)
527,238,938
(附注1)
47.32%
杨先生受控制法团权益(附注2)154,731,827
(附注2)
13.88%
王悦来先生受控制法团权益(附注2)154,731,827
(附注2)
13.88%
附注:
1 该等股份由Always Profit Development Limited(「Always Profit」)持有。Always Profit由张先生全资拥有。因
此,张先生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被视为于Always Profit持有之527,238,938股本公司股份中拥有权益。
2 154,731,827股份由Golden Bold Holdings Limited(「Golden Bold」)持有,王悦来先生实益拥有Golden Bold
已发行股本的53.7%,且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被视为于Golden Bold持有之154,731,827股本公司股份中拥有权
益。杨先生实益拥有Golden Bold已发行股本的26.10%,并于约3.62%的股份中拥有权益。
相联法团名称 | 权益性质 | 所持有已发行 股份数目 | 占相联法团 已发行股本 概约百分比 |
---|
2024/25 年 报25
董事会报告
董事及主要行政人员于本公司及相联法团之股份、相关股份及债权证中拥有之权益
(续)
(I) 于本公司相联法团之股份之好仓
董事或主要
行政人员姓名
张先生Always Profit实益拥有人
(附注1)
1100%
王悦来先生Golden Bold实益拥有人
(附注2)
26,85353.70%
杨先生Golden Bold实益拥有人
(附注2)
13,06426.10%
附注:
- ,其持有本公司527,238,938股份(相当于本公司已发
行股本的47.32%),故为本公司的直接控股公司。
- ,其持有本公司154,731,827股份(相当于本公司已发
行股本的13.88%),故为本公司的直接股东。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概无董事或本公司主要行政人员于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联
法团(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之股份、相关股份或债权证中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7及
8分部须知会本公司及联交所或本公司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52条须存置之登记册所记录,或根据标准守
则另行知会本公司及联交所之任何权益或淡仓。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概无董事或主要行政人员为于本公司股份或相关股份中
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2及第3分部条文须向本公司及联交所披露之权益或淡仓之公司董事或
雇员。
权益性质 | 所持有本公司 已发行股份数目 | 占本公司已发行 股本概约百分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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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 翼 航 空 科 技 控 股 有 限 公 司26
董事会报告
董事购买股份或债权证之安排
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内任何时间均无参与任何安排,致使董事
或本公司主要行政人员可藉购入本公司或任何其他法人团体之股份或债权证而获益,而董事或本公司主要
行政人员或彼等之配偶或未满18岁子女于年度亦无获授或已行使任何可认购本公司证券之权利。
主要股东权益
据董事及本公司主要行政人员所知,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以下人士(董事或本公司主要行政人员
除外)于本公司股份或相关股份中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须存置之股东登记册所记录之权益或淡
仓:
于本公司股份或相关股份之好仓
股东名称
Always Profit实益拥有人527,238,93847.32%
Golden Bold实益拥有人154,731,82713.88%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概无其他人士(董事或本公司主要行政人员除外)于本公
司股份或相关股份中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条须存置之登记册所记录任何权益或淡仓。
董事酬金及五名最高薪酬人士
有关董事酬金及本集团五名最高薪酬人士之详情,载于本年报综合财务报表附注10(A)及附注10(B)。
2024/25 年 报27
董事会报告
购股权计划
在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八日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上,股东批准并通过有关购股权计划的决议案,其主要条
款摘要如下。
- ?
(i)本集团各成员公司之任何执行或非执行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或任何雇员(不论全职或兼职);
(i)由本公司任何主要股东、本集团各成员公司之任何雇员、执行或非执行董事成立之全权信托之任何
全权受益人;(i)本集团各成员公司之任何专业顾问、专业人士及其他顾问;(iv)本集团各成员公司之
任何行政总裁或主要股东;(v)本集团各成员公司之董事、行政总裁或主要股东之任何联系人;(vi)本
集团各成员公司之任何主要股东之任何雇员(不论全职或兼职);(vi)本集团任何成员公司之货物或服
务之任何供应商;及(vi)本集团任何成员公司之任何客户,惟董事会可全权酌情决定任何人士是否属
于上述类别(统称「参与者」)。
(2) 目的
购股权计划旨在为本公司提供灵活的方法,以鼓励、奖赏、酬谢、补偿参与者及╱或为参与者提供利
益,以及为董事会可不时批准的其他目的而设。
(3) 涉及购股权的股份最高数目
根据购股权计划及本公司其他购股权计划(及上市规则第17章条文适用者)将授出的可认购股份的所有
权利(「购股权」)获行使后可予发行的股份不得超过77,540,600股份,即购股权计划于二零一六年
九月二十八日批准当日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计划授权上限」)。
根据购股权计划及本公司其他购股权计划(及上市规则第17章条文适用者),授出惟尚未获行使的未
行使购股权获全数行使时将予发行的股份数目整体限额,不得超过不时已发行股份的30%(「计划上
限」)。
龙 翼 航 空 科 技 控 股 有 限 公 司28
董事会报告
购股权计划(续)
(4) 每位参与者之最高股份限额
于任何十二个月期间,因行使授予每位参与者之购股权(包括已行使、已注销及尚未行使之购股权)而
发行及将发行之股份最高限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之1%。向任何参与者进一步授出的购股权
必须经股东在股东大会上个别批准,且该参与者及其联系人须放弃投票。
(5) 购股权期限
根据购股权承购股份的期限将为董事会于作出要约时知会各购股权承授人的期限,并将由董事会在授
出相关购股权日期全权酌情厘定,惟该期限不得迟于授出有关购股权日期起计10年届满。
(6) 行使购股权前必须持有之最低期限
行使购股权前必须持有之最低期限(如有)乃由董事会全权酌情决定,并由董事会于作出要约时通知购
股权的每位承授人。
(7) 接纳购股权要约之付款
购股权要约于发出要约日期起计28日期间(不包括向参与者提出要约的日期)可供有关参与者接纳。于
接纳购股权要约时,承授人须向本公司支付1.00港元。
(8) 认购价
认购价须由董事会全权酌情厘定并于作出要约时通知要约的参与者,而不得低于以下各项之最高者:
(a) 股份在授出相关购股权日期(须为营业日)于联交所发布的每日报价表中所列的收市价;
(b) 股份在紧接授出相关购股权日期前五个营业日于联交所发布的每日报价表中所列的平均收市价;
及
(c) 股份于相关购股权授出日期的面值。
(9) 购股权计划的剩余年期
由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八日起计十年,亦即至二零二六年九月二十七日为止。
2024/25 年 报29
董事会报告
购股权计划(续)
于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及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根据购股权计划可予授出之购股权数目为77,540,600
份。
根据购股权计划可予发行77,540,600股份,占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六日已发行股份总数1,114,069,159
股份之约6.96%。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内本公司并无根据上述计划授出任何购股权,而于二零二五年三月
三十一日亦无任何尚未行使购股权。
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内任何时间,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并无订立任何安排,使董事
及本公司主要行政人员或彼等之配偶或未满18岁之子女可透过收购本公司或任何其他法人团体之股份或债
权证而获益。
审核委员会
经参考香港会计师公会发出之「成立审核委员会指引」后,本公司已编制并采纳有关审核委员会权限及职责
之书面职权范围。
审核委员会就本集团之审核范围内之各项事宜为董事及本公司核数师之间提供重要连系。审核委员会亦检
讨外部审核、内部监控及风险评估之效能。
审核委员会目前由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蔡女士、揭英汉先生及何女士组成。审核委员会于截至二零二五年
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曾举行两次会议。
核数师
在先机于二零二四年三月八日辞任本公司核数师后,高岭会计师有限公司(「高岭」)于二零二四年三月十一
日获委任为本公司核数师。有关详情,请参阅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四年三月八日及二零二四年三月十一日
之公告。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核数师于过去三年概无变动。
本年度之综合财务报表已由高岭审核,彼将于二零二五年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任满告退,且符合资格并愿
意接受重新委聘。于即将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上,将就续聘高岭为独立核数师向股东提呈一项决议案。
龙 翼 航 空 科 技 控 股 有 限 公 司30
董事会报告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将于本年报之时分别于联交所及本公司之网站另行同时刊发。
优先购买权
公司细则及百慕达法例并无有关优先购买权之条文而规定本公司须向现有股东按比例提呈发售新股份。
与雇员、客户及供应商的主要关系
本集团深知与供应商和客户保持良好关系以实现其近期和长期目标的重要性。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
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与其供应商和客户之间概无重大或重要争议。
获准许弥偿条文
根据公司细则,就本公司任何事宜行事之每名董事及其他高级职员均有权就在其任期内执行职责而可能产
生或持续蒙受之所有法律行动、成本、费用、损失、损害及开支从本公司之资产及溢利中获得弥偿。
管理合约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内,本公司概无订立与本公司整体或任何主要部分业务有关之管理及
行政合约(不包括本公司所聘用全职人士之服务合约)或订有此类仍然生效之合约。
关连交易
于回顾年度内,本公司并无进行任何按上市规则第14A章所界定的关连交易或持续关连交易,而须根据上
市规则遵守有关申报、公布或独立股东批准的规定。于日常业务过程中进行的关连方交易详情载于综合财
务报表附注39。该等关连方交易概不构成上市规则所界定的须予披露关连交易。
2024/25 年 报31
董事会报告
符合相关法律及法规
据董事所知,本集团于回顾年度内已遵守可能会对本集团的业务和营运产生重大影响的相关法律及法规。
独立非执行董事之确认
本公司已接获各独立非执行董事蔡女士、何女士及揭先生根据上市规则第3.13条作出之年度独立身分确认
书。本公司认为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均属独立人士。
足够公众持股量
本公司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内一直维持足够公众持股量。
核数师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综合财务报表已由高岭会计师有限公司审核,彼将于二零二五年股
东周年大会结束时任满告退,且符合资格并愿意接受重新委聘。于即将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上,将就续聘
高岭会计师有限公司为独立核数师向股东提呈一项决议案。
代表董事会
主席兼执行董事
张金兵
香港,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六日
龙 翼 航 空 科 技 控 股 有 限 公 司32
企业管治报告
企业文化及价值
本公司在合规、企业管治及企业社会责任方面融入强大企业文化,同时致力于提供高质素及可靠之产品及
服务,及透过可持续增长及持续发展为持份者创造价值。
本公司为一间投资控股公司,而其附属公司(连同本公司为「本集团」)之主要业务包括批发业务、无人机业
务及物业投资业务。作为具有多元业务之集团,本公司董事会(分别为「董事会」及「董事」)之职责为根据
以下原则培育企业文化,以引导员工之操守及行为,并确保本公司之愿景、使命、政策及业务策略与之一
致:
(i) 保持及提高本集团投资的价值;
(i) 维护及提升本集团声誉;
(i) 及时向市场提供优质产品及服务;
(iv) 控制及优化所有成本要素;及
(v) 实现本公司财务目标。
有关本集团表现的更多细节,请参阅本年报的主席报告以及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企业管治守则
本公司致力维持高水平之企业管治。其相信高水平企业管治可为本集团提供框架及稳固基础,以管理业务
风险、提高透明度、维持高度问责性以及保障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人士之利益。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年度」),本公司已应用有关原则,亦已遵守上市规则附录十四所
载企业管治守则。
2024/25 年 报33
企业管治报告
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本公司已采纳上市规则附录十所载的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标准守则」)。本公司已就
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任何未遵守标准守则事宜向全体董事作出具体查询,各董事均已确
认彼等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全面遵守标准守则所载之规定准则。
本公司亦已制定高级管理层及雇员买卖本公司证券时须严格遵守之若干方面的书面指引。本公司亦于全年
业绩公布前60天及中期业绩公布前30天,通知全体董事、高级管理层及有关雇员遵守有关根据上述守则
及指引买卖本公司证券之限制。
董事会
董事会现时合共由六名董事组成,包括三名执行董事及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于本年度及截至本报告日期
之董事会组成为:
执行董事
张金兵先生(主席)
杨则允先生
王悦来先生
王建先生(于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获委任)
独立非执行董事
蔡家莹女士
何晓东女士
揭英汉先生(于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获委任)
概无现任董事与任何其他现任董事拥有任何个人关系(包括财务、业务、家族或其他重大╱有关系)。
出席研讨会╱ 会议╱论坛 | 阅读有关经济、 一般商业、会计、 法律、规则及规例等 之报章、刊物及通讯 |
---|
龙 翼 航 空 科 技 控 股 有 限 公 司34
企业管治报告
董事之持续专业发展
依照企业管治守则之守则条文第A.6.5条,本公司鼓励董事参与持续专业发展,以发展及重温彼等之知识及
技能。此举为确保彼等对董事会之贡献保持有关联。全体董事向本公司确认,彼等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
三十一日止年度内已透过出席研讨会或阅读有关本集团业务或董事职务及责任之刊物,参与内容有关财务
及一般管理、规管、合规定及企业管治之合适持续专业发展活动。
各现任董事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个别培训记录载列如下:
董事姓名
执行董事
张金兵先生(主席)√
杨则允先生√
王悦来先生√
王建先生(于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获委任)√
独立非执行董事
蔡家莹女士√
何晓东女士√
揭英汉先生(于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获委任)√
独立非执行董事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期间,本公司已遵守上市规则第3.10A、3.10(1)及(2)条之规定,即要
求各上市发行人之董事会须由至少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且至少一名独立非执行董事须拥有适当之专
业资格或会计或相关财务管理经验。一名独立非执行董事为合资格会计师。
独立非执行董事积极参加本公司之董事会议。本公司之审核委员会、薪酬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大部分成
员为独立非执行董事。
2024/25 年 报35
企业管治报告
独立非执行董事(续)
就决定一名董事是否具有独立身份,董事会必须决定董事与本集团并无任何直接或间接重大关系。董事会
依循上市规则所载要求确定董事是否具有独立身份。本公司已根据上市规则第3.13条接获各独立非执行董
事之年度独立性确认函,并认为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均具有独立身份。
董事及管理层之责任
董事会负责确保领导之延续性、发展健全之业务策略、具备充裕资金及管理资源,以落实已采纳之业务策
略、财务和内部监控系统之完备性,且业务运作符合适用法律及法规。全体董事已全力投入董事会事务,
董事会一直以本集团之最佳利益行事。
所有新任董事履新时均获提供正式的专门就任须知,以确保彼等能够妥善了解本公司运作及业务,并充分
知悉本身根据成文法及普通法、上市规则、适用法律及其他监管规定和本公司业务及管治政策之职责。
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层就重要之公司策略、政策及合约式承诺,按有关之授权级别获授职权。高级管理层
负责本集团日常运作,而各部门主管负责本集团之不同业务范畴。
董事会亦负责编制综合财务报表。本公司在编制综合财务报表时已采用香港普遍接纳之会计准则,并贯彻
采纳及应用适当会计政策,及作出合理及审慎之判断及估计。
龙 翼 航 空 科 技 控 股 有 限 公 司36
企业管治报告
企业管治职能
根据企业管治守则之守则条文第D.3.1条,董事会负责履行本公司的企业管治职务。董事会就履行本公司的
企业管治职务方面具有以下职务及职责:
- ;
- ;
- ;
- 、检讨及监控适用于雇员及董事的操守则及合规手册(如有);及
- 。
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
董事会已采纳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其中载明达致董事会成员多元化之途
径。该政策之概要及就实施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设立之可计量目标,以及达致有关目标所作之进展在下
文披露。
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概要
本公司明白并深信多元化对提升公司表现质素裨益良多。于厘定董事会成员组成时,本公司将从多个方面
考虑董事会成员多元化,包括(其中包括)年龄、经验、文化及教育背景、专业经验、技能及知识。董事会
所有委任均以用人唯才为基础,并在考虑候选人时以客观条件顾及是否对董事会成员多元化具益处。董事
会每年检讨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的实施及有效性。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出席╱ 举行会议次数 | ||||
---|---|---|---|---|
董事会 会议 | 审核委员会 会议 | 薪酬委员会 会议 | 提名委员会 会议 | 股东周年 大会 |
2024/25 年 报37
企业管治报告
可计量目标
甄选董事会人选将按一系列维持董事会多元化范畴为基准,包括但不限于年龄、经验、文化及教育背景、
专业经验、技能及知识。
监察及汇报
提名委员会将于适当时候检讨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以确保其行之有效,并监察本政策之执行情况。提名
委员会将会讨论任何或需作出之修订,再向董事会提出修订建议,由董事会审批。提名委员会认为,董事
会目前之成员组合为本公司提供均衡及多元化之技术及经验,适合本公司业务所需。
董事会议
董事会定期举行会议,会上除了审阅及批准本集团全年及中期业绩外,亦讨论本集团之整体策略、业务及
财务表现。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董事会曾举行六次会议,而各董事之出席率如下:
董事姓名
执行董事
张金兵先生(主席)6/6不适用3/33/31/1
杨则允先生6/6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1/1
王悦来先生6/6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1/1
王建先生(于二零二四年
四月二十九日获委任)0/6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1/1
独立非执行董事
蔡家莹女士6/62/23/3不适用1/1
何晓东女士6/62/23/33/31/1
揭英汉先生(于二零二四年
四月二十九日获委任)5/62/2不适用2/31/1
龙 翼 航 空 科 技 控 股 有 限 公 司38
企业管治报告
审核委员会
审核委员会现时由三名独立非执行董事组成:
蔡家莹女士(主席)
何晓东女士
揭英汉先生(于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获委任)
审核委员会负责(其中包括)监督与外聘核数师的关系,以检讨本集团的中期及全年业绩,检讨本集团内部
监控及风险管理系统的范围、程度及成效,检讨本集团采纳的会计政策及做法,于认为必要的情况下聘请
独立的法律或其他顾问,以及进行调查。审核委员会之职权范围订明其权力及职责,可于本公司网站查阅。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董事会与审核委员会之间就挑选及委任外聘核数师并无任何意见分
歧。审核委员会有责任监察外聘核数师之独立性,以确保财务报表能提供真正客观的意见。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审核委员会曾举行两次会议。于会议上审议的事项包括审阅本集团
截至二零二四年九月三十日止六个月的中期业绩及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全年业绩,聘请
外部核数师提供有关年度的审计费用、外部核数师的独立性及本公司的财务监控、内部监控及风险管理系
统。各审核委员会成员于年内出席会议之情况已于本报告前文披露。
雇员人数 |
---|
— |
— |
— |
2024/25 年 报39
企业管治报告
薪酬委员会
薪酬委员会由两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及一名执行董事组成:
张金兵先生(主席)
蔡家莹女士
何晓东女士
薪酬委员会之目的是厘定及维持合适及具竞争力之薪酬水平,以吸引、留聘及鼓励董事与主要行政人员致
力经营本公司。薪酬委员会亦确保本集团之薪酬政策与制度能支持本集团落实目标与策略。薪酬委员会获
给予其他资源,致使其能履行一切职务。薪酬委员会之职权范围订明其权力及职责,可于本公司网站查阅。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薪酬委员会曾举行三次会议,而各薪酬委员会成员之出席率已于本
报告前文披露。薪酬委员会已考虑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层之薪酬,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董事会与薪酬委
员会之间就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层之薪酬或补偿安排并无任何意见分歧。
董事薪酬包括本集团就管理本集团事务而支付予董事之款项及其他福利。有关董事及五名最高薪酬人士薪
酬之进一步详情载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10。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并非董事之高级管理人员之酬金载列如下:
零至1,000,000港元
1,000,001港元至1,500,000港元
龙 翼 航 空 科 技 控 股 有 限 公 司40
企业管治报告
提名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由两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及一名执行董事组成:
张金兵先生(主席)
何晓东女士
揭英汉先生(于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获委任)
提名委员会之目的是定期检讨董事会之架构、规模及组合(包括技能、知识及经验方面),并就任何拟作出
之变动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提名委员会须物色具备合适资格可成为董事会成员之人选, 并挑选或就挑选符
合资格获提名担任董事之有关人士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评核独立非执行董事之独立身份,并就委任或重新
委任董事之相关事宜,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董事会已就提名董事采纳下列政策。
提名政策
在厘定候选人是否适合时,提名委员会及董事会应考虑候选人可为董事会及╱或本集团带来的潜在贡献。
提名委员会将考虑候选人的资历、技能、经验、独立性及其他因素。以下为非详尽无遗地列举的甄选准
则:
‧ 候选人的种族、名声、品格及诚信;
‧ 候选人的资历、技能、知识、商业判断及与本集团业务相关的经验;及
‧ 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所载的相关因素(经不时修订)。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提名委员会曾举行三次会议,而各提名委员会成员之出席率已于本
报告前文披露。
2024/25 年 报41
企业管治报告
提名委员会(续)
提名程序
每名候任董事的评审、建议、提名、甄选及委任或重新委任事宜应由提名委员会及董事会根据甄选准则及
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评估及考虑。
就向董事会委任何建议候选人而言:
‧ 提名委员会可以采取其认为合适及相关的措施评估候选人,包括本公司董事、股东、管理层及顾问的
引荐;
‧ 提名委员会应辨识并确定候选人的诚信、资格、专业知识和经验,并就该候选人进行充分的尽职调
查;及
‧ 提名委员会应向董事会提交候选人的个人简介作为建议,以供董事会考虑。
新任董事将获通知董事会之职能及彼作为上市公司董事须履行之职责及责任。提名委员会之职权范围订明
其权力及职责,可于本公司网站查阅。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提名委员会曾举行三次会议,以考虑修订董事会之架构、 规模及组
成、所有董事及本集团高级管理层之资格,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之独立身份。各提名委员会成员之出席率
已于本报告前文披露。
公司秘书
李绮华女士(「李女士」)自二零一九年九月五日起获委任为本公司之公司秘书(「公司秘书」)。公司秘书之
角色乃确保董事可取得所有必需资料及所有董事会程序得以遵从。彼亦为董事会提供企业管治事宜、董
事就职须知及专业发展之意见。李女士直接向本公司主席及高级管理层汇报,而全体董事均可随时就彼等
之职务及董事会之营运取得公司秘书之意见及服务。李女士已确认,彼已遵行规定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
三十一日止年度接受不少于15小时之相关专业培训。
龙 翼 航 空 科 技 控 股 有 限 公 司42
企业管治报告
核数师酬金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就核数服务已付本公司外聘核数师之费用约为650,000港元。
审核委员会在审议续聘外聘核数师时已考虑其与本公司之间的关系及其提供非核数服务对其独立身份的影
响。根据审阅结果并经考虑本集团管理层之意见,审核委员会已向董事会建议续聘高岭会计师有限公司为
本公司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外聘核数师,惟须于应届股东周年大会获本公司股东批准
后,方可生效。目前概无本公司外聘核数师于终止成为该公司合伙人日期起计一年内,担任审核委员会成
员。此外,审核委员会认为核数师之独立身份不受所提供之非核数服务影响。
问责性
董事负责保证本集团事务得到适当管理,并知悉有责任确保会计账册获妥善保存,相关综合财务报表(如刊
载于本公司年报及中期报告内之财务报表)之编制能真实及公平反映本集团各财政期间之事务状况。
于编制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综合财务报表时,董事已:
‧ 批准采纳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所有适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 挑选并贯彻应用适当之会计政策
‧ 作出审慎及合理之判断及估计
‧ 按持续经营基准编制综合财务报表
管理层为董事会提供所需资料及解释,致使董事会可于批准财务及其他资料前作出知情评估。
本公司核数师之申报责任声明载于本报告第45至51页。
2024/25 年 报43
企业管治报告
内部监控及风险管理
董事会透过审核委员会对本集团内部监控系统的充份性及有效性进行中期及年度检讨,涵盖范围包括财
务、营运、合规及风险管理职能。本集团的内部监控系统旨在提供合理但非绝对的保证,以防止重大错报
或亏损,并管理而非消除营运系统失效的风险,实现本集团目标。
审核委员会代表董事会持续检讨本公司现有之内部监控及风险管理系统是否完备及有效,而每日监控程序
之施行责任、持续监察相应内部监控之风险及成效则由各业务单位之管理层负责。
本公司已委聘银杖商业咨询有限公司(「银杖」)就本集团的程序、系统、监控、潜在风险范围进行检讨。银
杖已于二零二四年六月向审核委员会及董事会提交本集团内部监控检讨报告及风险评估报告。审核委员会
及董事会已审阅有关改善本集团内部监控的调查结果及建议。董事会认为本集团的内部监控制系统有效且
充分,而为进一步提高内部监控及风险管理的效率,本公司已实施由银杖建议的持续内部监控及风险管理
检讨措施。董事会已进行年度检讨,当中包括考虑自最近年度检讨以来在重大风险(包括环境、社会及管治
风险)的性质及范围上的变化,以及本公司应对其业务及外部环境变化的能力。
与股东之沟通及投资者关系
董事会已建立股东沟通政策(「政策」),以及时及透明地与股东及投资者持续沟通。董事会每年会检讨董事
会成员多元化政策的实施及有效性,最近一次检讨为二零二五年三月。该政策强调本公司承诺加强与股东
及投资社群的沟通,并设立专门沟通平台及渠道,以使其股东及投资者可与本公司交流其观点。本公司认
为该政策有效。
董事会透过各种渠道与股东及投资者沟通。董事会成员参加股东周年大会及其他股东大会,以与股东及投
资者会面与沟通。本公司适时向股东寄发公司通讯(如中期及年度报告、通告、通函及公告),公司通讯亦
可于本公司及联交所网站查阅。
龙 翼 航 空 科 技 控 股 有 限 公 司44
企业管治报告
股东权利
提名董事程序
有意提名任何人士于股东大会上参选本公司董事之书面通知,及经获提名人士签署表明其参选意愿之书面
通知,连同其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条须予披露之个人履历及资料,须递交至本公司之主要营业地点(地
址为香港九龙红磡鹤翔街1号维港中心第一座5楼13室)或本公司之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卓佳证券登记有
限公司(地址为香港夏悫道16号远东金融中心17楼)。该等通知须于选举董事之股东大会议通告发出后
翌日起,至该股东大会日期前7日之期限内递交,而给予本公司通知之该期限不得短于7日。
股东召开股东大会之权利及程序
一名或多名持有不少于本公司实缴股本十分之一(于提交要求当日计)之股东有权于股东大会投票,可书面
提请本公司召开股东特别大会。该项提请须以书面向董事会或本公司秘书(地址为香港九龙红磡鹤翔街1号
维港中心第一座5楼13室)提交,要求董事会就该提请所指任何业务交易召开股东特别大会。
倘董事会于该项提请提交后21日内未能召开有关大会,提请者可自行召开大会,而本公司须向提请者偿付
所有由提请者因董事会未能召开大会而产生之合理开支。该大会须于该项提请提交后两个月内举行。
2024/25 年 报45
独立核数师报告
Unit 21A, 15/F, Star House,
3 Salisbury Road, TST, Kowlon, Hong Kong
General Line: (852) 3580 0885
Fax: (852) 3580 0772
Email: info@globalinkcpa.com
致国能集团国际资产控股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于百慕达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意见
我们已审核第52页至第152页所载国能集团国际资产控股有限公司(「贵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贵集
团」)之综合财务报表,此综合财务报表包括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之综合财务状况表及于截至该日止
年度之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综合权益变动表及综合现金流量表,以及包括重大会计政策资料及其
他解释资料。
我们认为,综合财务报表已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
真实而公平地反映 贵集团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之综合财务状况及截至该日止年度 贵集团之综合
财务表现及其综合现金流量,并已按照香港《公司条例》之披露规定妥为编制。
意见基础
我们已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香港核数准则》(「香港核数准则」)进行审核。根据该等准则,我们之责
任于本报告「核数师就审核综合财务报表之责任」一节中详述。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之「专业会计师道德守则」
(「守则」),我们独立于 贵集团,并已遵循守则履行其他道德责任。我们相信,我们所获得之审核凭证足够
及能适当地为我们之意见提供基础。
龙 翼 航 空 科 技 控 股 有 限 公 司46
独立核数师报告
关键审核事项
关键审核事项为根据我们之专业判断中,认为对本期综合财务报表之审核最为重要之事项。我们于审核整
体综合财务报表及作出意见时处理,而我们不会就此等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关键审核事项我们的审核如何处理关键审核事项
列入物业、厂房及设备之土地及楼宇以及投资物业
之估值
请参阅综合财务报表附注14及15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贵集团的物业、
厂房及设备中包括的土地及楼宇的公平值约为
29,530,000港元。列入物业、厂房及设备之土地及
楼宇之公平值减少约81,000港元已于截至二零二五
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其他全面收益内确认。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贵集团投资物业之公
平值约为91,807,000港元。投资物业之公平值减少
约3,782,000港元已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
日止年度之损益内确认。
为支持管理层所厘定公平值, 贵集团聘请独立外部
估值师于报告期间结束时对土地及楼宇以及投资物
业进行估值。
鉴于估值就 贵集团而言属重大,且管理层厘定土
地及楼宇以及投资物业之公平值需要作出重大估计
及判断,我们已识别列入物业、厂房及设备之土地
及楼宇以及投资物业之估值为关键审核事项。
我们已进行以下程序,以处理有关键审核事项:
‧ 评价独立外部估值师的资格、能力及客观性;
‧ 根据可得市场数据,评价于估值时使用的评估
方法及估算主要数据的合理性;
‧ 通过抽样对比租金详情与各相关现有租赁协
议,评估管理层向独立外部估值师所提供信息
的真实性;及
‧ 以抽查方式检查同类物业和地点的市场成交和
市值租金,以及参考规模和影响土地及楼宇以
及投资物业估值的其他个别因素以评价就物业
调整所作特定假设的恰当性。
2024/25 年 报47
独立核数师报告
关键审核事项(续)
关键审核事项我们的审核如何处理关键审核事项
贸易应收账款及应收租赁款项的减值评估
请参阅综合财务报表附注20及33(B)(d)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贵集团的贸易应收
账款及应收租赁款项约为60,898,000港元(已扣除
亏损拨备87,442,000港元)。
管理层就贸易应收账款及应收租赁款项的全期预期
信贷亏损(「预期信贷亏损」)个别或共同确认亏损
拨备。除重大结余或信贷减值金额作个别减值评估
外,其余贸易应收账款及应收租赁款项于考虑贸易
债务人的内部信贷评级、账龄、还款记录及╱或相
关贸易应收账款及应收租赁款项逾期状态后,按集
体评估分组。估计亏损率乃根据过往于债务人预计
年期内观察所得的违约率厘定,并就毋须花费不必
要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理据支持的前瞻
性资料作出调整。
我们将贸易应收账款及应收租赁款项的减值评估识
别为一项关键审核事项,原因为涉及重大的管理层
判断及估计来评估 贵集团贸易应收账款及应收租
赁款项的预期信贷亏损。
我们已进行以下程序,以处理有关键审核事项:
‧ 了解有关管理层估计贸易应收账款及应收租赁
款项之亏损拨备的方式之主要控制;
‧ 通过比较贸易应收账款及应收租赁款项账龄分
析内的个别项目与销售发票及其他证明文件,
对管理层于厘定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的
亏损拨备(包括该分析)所用资料的准确性进行
抽样测试;
‧ 向管理层询问截至年末逾期的各重大贸易应收
账款及应收租赁款项的状况,并向管理层索要
解释及支持性证据,例如根据交易记录了解与
客户的持续业务关系,核查与客户的历史及后
续结算记录及与客户的其他通信;及
‧ 与管理层讨论并评估厘定贸易应收账款及应收
租赁款项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的亏损拨
备的基准,包括管理层所应用估计亏损率基准
(已参考历史观察违约率及前瞻性资料)的合理
性。
龙 翼 航 空 科 技 控 股 有 限 公 司48
独立核数师报告
关键审核事项(续)
关键审计事项我们的审计如何处理关键审计事项
商誉减值评估
由于估计已分配商誉的现金产生单位的可收回金额
时涉及重大判断及假设,我们视商誉减值评估为关
键审计事项。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有关于无人
机业务及批发业务-钟表的现金产出单位的商誉,
成本分别为13,339,000港元及696,000港元。
根据本集团管理层作出的评估,于截至二零二五年
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已就批发业务-钟表的现金产
出单位确认减值696,000港元。详情于综合财务报
表附注17内披露。
现金产生单位的可收回金额按计算使用价值厘
定, 贵集团须估计该现金产生单位预期将产生之未
来现金流量,并以适当贴现率计算其现值。
我们有关商誉减值评估的程序包括:
‧ 了解管理层就编制现金流量预测所采用的流程
及基础,包括重大假设;
‧ 透过上年度现金流量预测与本年度实际现金流
量比较,评估管理层关键假设是否合理,包括
长期增长率及毛利率;
‧ 测试管理层于针对过往表现(包括收益、销售
成本及经营开支)编制现金流量预测时应用的
关键输入数据是否恰当;
‧ 评估厘定贴现率的关键因素,包括 贵集团的
债务股本比率、投资回报及其他风险因素,并
就合理性比较用于行业的贴现率;及
‧ 评估管理层进行有关增长率及贴现率的敏感度
分析以评估对使用价值的影响程度。
2024/25 年 报49
独立核数师报告
其他资料
贵公司董事须对其他资料负责。其他资料包括年报所载资料,但不包括综合财务报表及我们就此发出之核
数师报告。
我们对综合财务报表之意见并不涵盖其他资料,我们亦不会对其他资料发表任何形式之鉴证结论。
当审核综合财务报表时,我们之责任为阅读其他资料,于此过程中,考虑其他资料是否与综合财务报表或
我们于审核过程中所了解之情况有重大抵触,或者存在重大错误陈述。基于我们已执行之工作,倘我们认
为其他资料有重大错误陈述,我们须报告该事实。于此方面,我们没有任何报告。
董事及管治层对综合财务报表之责任
贵公司董事须负责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及香港《公司条例》之披露规定编
制并真实而公允地呈列之综合财务报表,并为其认为必须为使综合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欺诈或错误而导致
之重大错误陈述之内部控制负责。
编制综合财务报表时,董事负责评估 贵集团持续经营之能力,并在适用情况下披露与持续经营有关之事
项,以及使用持续经营为会计基础,除非董事有意将 贵集团清盘或停止经营,或别无其他实际之替代方
案。
管治层负责监督 贵集团财务报告过程之责任。
龙 翼 航 空 科 技 控 股 有 限 公 司50
独立核数师报告
核数师就审核综合财务报表之责任
我们之目标为合理保证整体综合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由于欺诈或错误而导致之任何重大错误陈述,并发出
载有我们意见之核数师报告,并仅向 阁下(作为整体)按照百慕达一九八一年公司法案第90条报告,除此
之外本报告别无其他目的。我们不会就本报告内容向任何其他人士负上或承担任何责任。合理保证属高层
次保证,但不能担保根据香港核数准则进行之审核工作总能发现所有存在之重大错误陈述。错误陈述可源
于欺诈或错误,倘个别或整体于合理预期情况下可影响使用者根据综合财务报表作出之经济决定时,则被
视为重大错误陈述。
根据香港核数准则进行审核时,我们运用专业判断,于整个审核过程中抱持专业怀疑态度。我们亦:
‧ 识别及评估综合财务报表由于欺诈或错误而导致之重大错误陈述风险,因应此等风险设计及执行审核
程序,获得充足及适当审核凭证为我们之意见提供基础。由于欺诈涉及合谋串通、伪造、故意遗漏、
误导性陈述或凌驾内部控制之上,因此未能发现由此造成之重大错误陈述风险较未能发现由于错误而
导致之重大错误陈述风险更高。
‧ 了解与审核有关之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之审核程序,但并非旨在对 贵集团内部控制之有效程度发
表意见。
‧ 评估所用会计政策是否恰当,以及董事所作会计估算及相关披露是否合理。
‧ 总结董事采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之会计法是否恰当,并根据已获取之审核凭证,总结是否有对 贵集
团持续经营之能力构成重大疑问之事件或情况等重大不确定因素。倘我们总结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因
素,我们须于核数师报告中提请使用者注意综合财务报表内之相关资料披露,或如果相关披露不足,
则修订我们之意见。我们之结论以截至核数师报告日期所获得之审核凭证为基础,惟未来事件或情况
可能导致 贵集团不再具有持续经营之能力。
‧ 评估综合财务报表(包括资料披露)之整体列报、架构及内容,以及综合财务报表是否已中肯反映及列
报相关交易及事项。
2024/25 年 报51
独立核数师报告
核数师就审核综合财务报表之责任(续)
‧ 就 贵集团内各实体或业务活动之财务资料获得充足之审核凭证,以就综合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
须负责指导、监督及执行集团之审核工作。我们须为我们之审核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除其他事项,我们与管治层就审核工作之计划范围及时间安排及重大审核发现,包括我们于审核期间识别
出内部控制之任何重大缺陷沟通。
我们亦向管治层提交声明,说明我们已遵守有关独立性之道德要求,并与他们沟通所有被合理认为可能影
响我们之独立性的关系及其他事宜,以及在适用之情况下,为消除威胁所采取之行动或所采用之防范措施。
我们从与管治层沟通之事项中,决定哪些事项对本期综合财务报表之审核工作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
核事项。除非法律或法规不容许公开披露此等事项,或于极罕有之情况下,我们认为披露此等事项可合理
预期之不良后果将超越公众知悉此等事项之利益而不应于报告中披露,否则我们会于核数师报告中描述此
等事项。
出具本独立核数师报告的审核项目合伙人为郑芷钎。
高岭会计师有限公司
执业会计师
郑芷钎
执业证书编号:P08403
香港
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六日
二零二五年 |
---|
千港元 |
118,791 |
(93,283) |
25,508 |
630 |
1,709 |
(13,819) |
(32,343) |
3,591 |
(1,551) |
(696) |
(3,782) |
(1,967) |
(22,720) |
1,424 |
(21,296) |
— |
(21,296) |
(1,150) |
— |
(81) |
(22,527) |
龙 翼 航 空 科 技 控 股 有 限 公 司52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二四年
附注千港元
持续经营业务
收益6245,978
销售成本(190,629)
毛利55,349
其他收益及亏损7(2,290)
其他收入72,550
销售及分销开支(16,166)
行政开支(30,956)
预期信贷亏损模型项下减值亏损,扣除拨回(69,596)
无形资产减值亏损—
商誉减值亏损—
投资物业之公平值亏损(3,115)
财务费用8(3,022)
除税前亏损9(67,246)
税项11669
来自持续经营业务之年度亏损(66,577)
已终止经营业务
来自已终止经营业务之年度溢利268,213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度亏损(58,364)
年度其他全面(开支)收益
其后可能重新分类至损益之项目:
换算海外业务所产生之汇兑差异(3,583)
出售附属公司后释放汇兑储备(938)
不会重新分类至损益之项目:
持作自用土地及楼宇之重新估值(亏损)收益353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度全面开支总额(62,532)
二零二五年 |
---|
千港元 |
(21,296) |
— |
(21,296) |
(22,527) |
— |
(22,527) |
(1.91) |
(1.91) |
2024/25 年 报53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二四年
附注千港元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内亏损
来自持续经营业务之亏损(66,577)
来自已终止经营业务之溢利8,213
年度亏损(58,364)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内全面开支总额
来自持续经营业务之全面开支总额(70,116)
来自已终止经营业务之全面收益总额7,584
年度全面开支总额(62,532)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每股亏损
来自持续经营业务及已终止经营业务
-基本及摊薄(港仙)13(5.94)
来自持续经营业务
-基本及摊薄(港仙)13(6.77)
二零二五年 |
---|
千港元 |
33,001 |
91,807 |
126 |
13,193 |
24,603 |
2,285 |
— |
165,015 |
67,564 |
80,937 |
108 |
262 |
33,065 |
181,936 |
346,951 |
68,156 |
1,383 |
10,534 |
600 |
128 |
80,801 |
101,135 |
266,150 |
龙 翼 航 空 科 技 控 股 有 限 公 司54
综合财务状况表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二零二四年
附注千港元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1432,288
投资物业1595,858
使用权资产16232
商誉1714,035
其他无形资产1832,309
物业、厂房及设备预付款项—
其他应收账款2020,156
194,878
流动资产
存货1956,107
贸易及其他应收账款20126,751
可收回税项420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350
银行结余及现金2129,393
213,021
资产总值407,899
流动负债
贸易及其他应付账款2256,858
合约负债2310,758
应付一名董事款项227,800
银行及其他借款2541,954
租赁负债24236
117,606
流动资产净额95,415
资产总值减流动负债290,293
二零二五年 |
---|
千港元 |
— |
4,446 |
4,446 |
261,704 |
11,141 |
250,563 |
261,704 |
2024/25 年 报55
综合财务状况表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二零二四年
附注千港元
非流动负债
已收租金按金22174
递延税项负债285,888
6,062
资产净值284,231
权益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
股本2911,141
储备273,090
权益总额284,231
第52页至第152页的综合财务报表已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六日获董事会批准及授权刊发,并由下列董事
代表签署:
张金兵杨则允
主席董事
11,141 | 262,845 | 9,654 | 2,214 | — | (4,110) | 10,254 | 93,718 | — | (101,485) | 284,231 |
---|---|---|---|---|---|---|---|---|---|---|
— | — | — | — | — | — | — | — | — | (21,296) | (21,296) |
— | — | (81) | — | — | (1,150) | — | — | — | — | (1,231) |
— | — | (81) | — | — | (1,150) | — | — | — | (21,296) | (22,527) |
11,141 | 262,845 | 9,573 | 2,214 | — | (5,260) | 10,254 | 93,718 | — | (122,781) | 261,704 |
龙 翼 航 空 科 技 控 股 有 限 公 司56
综合权益变动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
股本股份溢价重估储备
综合账目
储备
中国法定
储备汇兑储备资本储备
缴入盈余
储备其他储备累计亏损总计
附注(a)附注(b)附注(c)附注(d)附注(e)附注(f)附注(g)附注(h)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于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7,737195,6919,3012,21463841110,25493,718(8,858)(34,901)276,205
年度亏损—(58,364)(58,364)
年度其他全面收益(开支)—353—(4,521)—(4,168)
年度全面收益(开支)总额—353—(4,521)—(58,364)(62,532)
收购一间附属公司后已发行股份1,54735,589—37,136
配售股份项下已发行股份1,85731,565—33,422
出售一间附属公司后之调整—(638)—8,858(8,220)—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年度亏损
年度其他全面开支
年度全面开支总额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2024/25 年 报57
综合权益变动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附注:
a) 股份溢价
股份溢价之应用受到百慕达一九八一年《公司法》第40条管辖。
b) 重估储备
其指重估本集团土地及楼宇(投资物业除外)所产生之收益╱亏损。此储备之结余全数均不可分派。
c) 综合账目储备
其指所收购附属公司股份面值与本公司根据因集团重组而进行股份交换以作为其代价所发行股份面值之差额。
d) 中国法定储备
根据本集团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的附属公司的组织章程细则相关规定,该等公司的一部分除税后溢利须转拨至
中国法定储备。该转拨须于向权益拥有人分派股息前进行。中国法定储备可用于弥补过往年度的亏损(如有)。除进行清
盘时外,中国法定储备不得用作分派。
e) 汇兑储备
其指因换算海外业务财务报表产生之所有汇兑差异。此储备乃根据附注4所载会计政策处理。
f) 资本储备
其指截至二零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与截至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一名股东授出之贷款面值约
183,162,000港元与公平值约172,908,000港元之间的差异。开始时,本集团采用类似工具的当前市场利率计算其现
值,贷款面值与现值之间的差异约10,254,000港元作为股东之资本注资处理,并记入资本储备账贷方。
g) 缴入盈余储备
其亦指因股本削减而产生的进账约93,718,000港元已扣除自股本增加,并转拨至本公司的实缴盈余账(连同削减股份溢
价账所产生金额以及因注销股份合并所产生之本公司已发行股本中之任何零碎股份而可能产生之任何进账),已由董事会
悉数用于抵销本公司之累计亏损。
h) 其他储备
其他储备指为增加于一间附属公司大湾融通(香港)有限公司(「大湾融通(香港)」)的股权而支付之代价之公平值与其资产
净值按比例分占之账面值。
二零二五年 |
---|
千港元 |
(22,720) |
— |
(3,591) |
5,970 |
2,154 |
869 |
— |
48 |
3,782 |
(63) |
(1,093) |
1,919 |
48 |
(12) |
1,551 |
696 |
— |
(10,442) |
(11,457) |
54,789 |
11,417 |
(9,375) |
34,932 |
317 |
(8) |
35,241 |
— |
— |
(3,073) |
975 |
63 |
— |
15,000 |
(2,367) |
40 |
34 |
10,672 |
龙 翼 航 空 科 技 控 股 有 限 公 司58
综合现金流量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二四年
附注千港元
经营活动
来自持续经营业务的除税前亏损(67,246)
来自已终止经营业务的除税前溢利268,213
就下列各项调整:
预期信贷亏损模型项下减值亏损,扣除拨回69,596
其他无形资产摊销4,802
折旧一物业、厂房及设备1,662
折旧一使用权资产760
存货拨备26,114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之公平值减少174
投资物业之公平值亏损3,115
银行利息收入(194)
来自一名第三方贷款之利息收入(928)
银行及其他借款之利息2,995
来自租赁负债之利息27
租赁终止之收益—
无形资产之减值亏损—
商誉之减值亏损—
出售附属公司之收益(8,279)
营运资金变动前之经营现金流量40,811
存货(增加)减少30,433
贸易及其他应收账款减少(增加)(29,832)
贸易及其他应付账款增加(减少)(79,523)
合约负债(减少)增加2,628
经营业务所得(所用)现金(35,483)
香港利得税退税1,396
已付其他所得税(680)
经营活动所得(所用)之现金流量净额(34,767)
投资活动
收购附属公司产生之现金流入净额2725,419
来自出售附属公司之现金流入净额26666
添置物业、厂房及设备(1,084)
收取来自第三方贷款之利息收入661
已收银行利息194
贷款予一名第三方(15,000)
偿还来自向一名第三方贷款之款项5,000
就收购物业、厂房及设备已付按金—
出售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所得款项—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所得款项1
投资活动所得之现金流量净额15,857
二零二五年 |
---|
千港元 |
35,600 |
(77,123) |
(2,260) |
(858) |
— |
(7,800) |
10,534 |
(41,907) |
4,006 |
29,393 |
(334) |
33,065 |
2024/25 年 报59
综合现金流量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融资活动
新造及其他银行贷款62,329
偿还银行贷款(66,510)
已付利息(2,745)
偿还租赁负债(763)
配售股份所得款项净额33,422
偿还一名董事款项—
来自一名董事之垫款7,800
融资活动(所用)所得现金流量净额33,533
现金及现金等值物之增加净额14,623
年初之现金及现金等值物15,495
汇兑变动影响净额(725)
年终之现金及现金等值物,以银行结余及现金呈列29,393
龙 翼 航 空 科 技 控 股 有 限 公 司60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 一般资料
龙翼航空科技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为于百慕达注册成立之获豁免有限公司,其股份(「股份」)于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上市。其直接及最终控股公司为Always Profit Development
Limited,该公司为一间于英属处女群岛注册成立之公司。其最终控股人士为张金兵先生,彼亦为本公
司主席兼执行董事。其主要营业地点地址为香港九龙红磡鹤翔街1号维港中心第一座5楼13室。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之主要业务为消费品(包括钟表及配饰以及成衣及运动服装产品)批
发、无人机及相关配件(用于消防、物流运输、通讯及农业)销售及物业投资。
综合财务报表乃以港元(「港元」)列示,港元亦为本公司之功能货币。
2. 应用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
于本年度强制生效之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本集团」)已于本年度首次应用由香港会计师公会(「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下
列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之修订本,有关修订本就编制综合财务报表而言为对二零二四年四月一
日开始的本集团年度期间强制生效: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修订本)售后租回的租赁负债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修订本)将负债分类为流动或非流动以及香港诠释第5号的
有关修订(二零二零年)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修订本)附带契诺的非流动负债
香港会计准则第7号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第7号(修订本)
供应商融资安排
于本年度内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之修订本对本集团于本年度及过往年度之财务状况及表现
及╱或于该等综合财务报表所载之披露事项并无重大影响。
2024/25 年 报61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 (续)
已颁布但尚未生效之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
本集团并未提早应用下列已颁布但尚未生效之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及香港财务报告
准则第7号(修订本)
金融工具之分类及计量之修订本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及香港财务报告
准则第7号(修订本)
涉及依赖自然能源生产电力之合约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香港会计
准则第28号(修订本)
投资者与其联营公司或合营企业间出售或注入资产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修订本)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之年度改进-第11卷
香港会计准则第21号(修订本)缺乏可交换性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8号财务报表之呈列及披露
于有待厘定的日期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于二零二五年一月一日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于二零二六年一月一日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于二零二七年一月一日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本公司董事预期应用所有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于可预见将来不会对综合财务报表
造成重大影响。
龙 翼 航 空 科 技 控 股 有 限 公 司62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3. 综合财务报表之编制基准
本集团之综合财务报表乃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编制。就编制综合财
务报表而言,如果合理地预期该资料会影响主要用户的决策,则该资料被视为重要资料。此外,综合
财务报表包括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及香港公司条例规定之适用披露。
综合财务报表乃按历史成本基准编制,惟若干物业及财务工具除外,该等物业及财务工具乃按于各报
告期末之经重估金额或公平值计量,于下文载列的会计政策内解释。
历史成本一般按换取货品及服务所付出代价之公平值计量。
公平值是指市场参与者之间在计量日期进行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收取的价格或转移一项负债
所支付的价格,无论该价格是直接观察到的结果还是采用其他估值技术作出的估计。在对资产或负债
的公平值作出估计时,本集团考虑了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期为该资产或负债进行定价时会考虑的那些
特征。在该等综合财务报表中作计量及╱或披露用途的公平值均在此基础上予以确定,但属于香港财
务报告准则第2号以股份为基础的付款范围内的以股份为基础的支付交易、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16号租赁入账的租赁交易、以及与公平值有部分类似但并非公平值的计量(例如,香港会计准则第2
号存货中的可变现净值或香港会计准则第36号资产减值中的使用价值)除外。
非金融资产的公平值计量考虑市场参与者透过将该资产用于其最高及最佳用途或将其出售予另一个将该
资产用于其最高及最佳用途的市场参与者而产生经济利益的能力。
就按公平值进行交易的金融工具及投资物业以及于往后期间将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计量公平值的估值
技术而言,估值技术被校准,以便在初始确认时,使估值技术的结果等同于交易价格。
此外,就财务报告而言,公平值计量根据公平值计量的输入数据可观察程度及公平值计量的输入数据对
其整体的重要性分类为第一级、第二级或第三级,详情如下:
‧ 第一级输入数据是实体于计量日期可以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于活跃市场之报价(未经调整);
2024/25 年 报63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 (续)
‧ 第二级输入数据是就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地可观察之输入数据(第一级内包括的报价除外);及
‧ 第三级输入数据是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数据。
4. 重大会计政策
综合基准
综合财务报表包括本公司及由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控制的实体之财务报表。取得控制权乃指本公司:
‧ 有权控制投资对象;
‧ 因参与投资对象业务而对可变回报承担风险或享有权利;及
‧ 能够运用其权力影响其回报。
倘有事实及情况显示上述该等控制权三个要素中一个或以上的要素发生变动,本集团会重新评估是否对
被投资方拥有控制权。
本集团取得附属公司控制权时开始将其综合入账,失去附属公司控制权时则不再综合入账。特别是于年
内收购或出售之附属公司之收入及开支自本集团获得控制权当日开始计入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直至本集团不再拥有附属公司控制权当日止。
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各项目乃归属于本公司拥有人及非控股权益。附属公司之全面收入总额归属于本公
司拥有人及非控股权益,即使此举会导致非控股权益出现亏绌结余。
倘必要,将对附属公司财务报表作出调整,以使其会计政策与本集团的会计政策保持一致。
所有集团内公司间之资产及负债、权益、收入、开支及与本集团成员公司间之交易有关之现金流量均于
综合账目时悉数对销。
龙 翼 航 空 科 技 控 股 有 限 公 司64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 (续)
综合基准(续)
本集团于现有附属公司之权益变动
倘本集团失去附属公司控制权,则取消确认该附属公司的资产及负债以及非控股权益(如有)。收益或
亏损于损益确认并按(i)所收代价之公平值及任何保留权益之公平值总和与(i)本公司拥有人应占该附属
公司之资产(包括商誉)及负债账面值之间的差额计算。先前于其他全面收益就该附属公司确认之所有
款额,会按犹如本集团已直接出售该附属公司之相关资产或负债入账(即按适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
计准则所订明╱允许而重新分类至损益或转拨至另一权益类别)。于失去控制权当日在前附属公司保
留之任何投资之公平值,会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或(如适用)初始确认于联营公司或
合营企业之投资之成本视为初始确认之公平值供其后会计处理。
业务合并
业务为一组活动和资产包括一项投入和一项实质性流程,且均对创造产出之能力作出重大贡献。倘收
购过程对继续生产出之能力至关重要,包括具备执行相关过程所需之技能、知识或经验之组织劳动
力,或可显著促进继续生产出之能力,且被认为属独特或稀缺,或在无重大成本、努力或继续生产
产出能力出现延迟下不可取代,则被视为属实质性过程。
收购业务采用收购法入账。业务合并所转拨之代价按公平值计量,而计算方法为本集团所转让资产、
本集团向收购对象原拥有人产生之负债及本集团于交换收购对象控制权发行之权益于收购日期之公平
值总和。收购相关成本一般于产生时在损益中确认。
就收购日期于二零二年四月一日或之后之业务合并而言,所收购之可识别资产及所承担之负债必须
符合二零一八年六月发布之二零一八年财务报告概念框架(「概念框架」)内资产及负债之定义,惟香港
会计准则第37号或香港(国际财务报告诠释委员会)-诠释第21号范围内之交易及事件除外,于该情
况下,本集团应用香港会计准则第37号或香港(国际财务报告诠释委员会)-诠释第21号而非概念框
架以识别其于业务合并中所承担之负债。或然资产不予确认。
2024/25 年 报65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 (续)
业务合并(续)
于收购日期,所收购之可识别资产及承担之负债按其公平值确认,惟下列项目除外:
‧ 递延税项资产或负债及与雇员福利安排相关之资产或负债分别根据香港会计准则第12号所得税
及香港会计准则第19号雇员福利确认及计量;
‧ 与被收购方以股份为基础之付款安排或本集团为取代被收购方以股份为基础之付款安排而订立
以股份为基础之付款安排有关之负债或股本工具,于收购日期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2号计量
(见下文会计政策);
‧ 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5号持作出售非流动资产及已终止经营业务分类为持作出售资产(或出
售组别)根据该准则计量;及
‧ 租赁负债按剩余租赁付款(定义见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之现值确认及计量,犹如收购之租
赁于收购日期为新租赁。使用权资产以与相关租赁负债相同之金额进行确认和计量,并进行调整
以反映与市场条款相比租赁之有利或不利条款。
所转让代价、于被收购方之任何非控股权益金额及收购方先前所持有被收购方股权(如有)之公平值之
总和超出所收购之可识别资产及承担之负债于收购日期之净额之部分确认为商誉。倘(经重新评估)所
收购之可识别资产及承担之负债净额超出所转让代价、于被收购方之任何非控股权益金额及收购方先
前所持有被收购方权益(如有)之公平值之总和,超出部分即时于损益中确认为议价购买收益。
商誉
业务收购产生的商誉按业务收购当日确立的成本(见上文会计政策)减累计减值亏损(如有)列账。
为进行减值测试,商誉分配至预期将从合并带来的协同效应中受惠的本集团各现金产生单位(或现金
产生单位组别),该单位或单位组别指就内部管理而言监察商誉且不超过经营分部的最低水平。
龙 翼 航 空 科 技 控 股 有 限 公 司66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 (续)
商誉(续)
获分配商誉的现金产生单位(或现金产生单位组别)每年进行减值测试或在有迹象显示该单位可能出现
减值时更频密地进行减值测试。就于报告期间收购产生的商誉而言,获分配商誉的现金产生单位(或
现金产生单位组别)于该报告期末前进行减值测试。倘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值,则先分配减值亏损
以减低任何商誉的账面值,其后按该单位(或现金产生单位组别)内各项资产账面值的比例分配至其他
资产。
在出售相关现金产生单位或现金产生单位组别内的任何现金产生单位时,所占分摊商誉均计入出售损
益中。当本集团出售现金产生单位(或现金产生单位组别内的现金产生单位)内的一项营运时,出售的
商誉金额基于出售的营运(或现金产生单位)相对价值和留存的现金产生单位(或现金产生单位组别)部
分进行计量。
客户合约收益
本集团于(或随著)完成履约责任时(即与特定履约责任相关的货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让予客户时)确
认收益。
履约责任指一项明确货品或服务(或一批货品或服务)或一系列大致相同的明确货品或服务。
倘符合以下其中一项条件,则控制权为随时间转移,而收益则参考相关履约责任的完成进度随时间确
认:
‧ 客户于本集团履约时同时收取及消耗本集团履约所提供的利益;
‧ 本集团履约时增设或加强客户控制的资产;或
‧ 本集团的履约并无增设对本集团具有替代用途的资产,而本集团对迄今已完成履约的款项拥有强
制执行权。
2024/25 年 报67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 (续)
客户合约收益(续)
否则,收益于客户获得明确货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在某一时点确认。
合约负债指本集团因已自客户收取代价(或代价金额到期),而须向客户转让货品或服务之义务。
外币
于编制各个别集团实体之财务报表时,以该实体功能货币以外之货币(外币)进行之交易乃按于交易日之
现行汇率进行确认。于报告期末,以外币计值之货币项目乃按该日之现行汇率重新换算。按公平值列账
并以外币计值之非货币项目乃按其公平值厘定当日之现行汇率重新换算。按外币历史成本计量之非货币
项目毋须重新换算。
结算货币项目及重新换算货币项目产生之汇兑差额乃于产生期间于损益中确认。
为呈列综合财务报表,本集团业务的资产及负债乃按于各报告期末的现行汇率换算为本集团的呈列货
币(即港元)。收支项目乃按期内的平均汇率进行换算,惟倘期内汇率大幅波动则除外,于该情况下,
则以交易日期的汇率进行换算。所产生的汇兑差额(如有)乃于其他全面收益确认,并于股权下换算储
备累计(于适当时拨作非控股权益)。
出售境外业务时(即出售本集团于境外业务之全部权益或出售涉及失去包括境外业务之附属公司之控制
权或出售包括境外业务之合营安排或联营公司之部分权益(其保留权益成为一项金融资产),本公司拥
有人就该业务应占之所有于股权累计之汇兑差额乃重新分类至损益。
龙 翼 航 空 科 技 控 股 有 限 公 司68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 (续)
外币(续)
此外,就部分出售一间附属公司惟并未导致本集团失去对该附属公司之控制权而言,按比例分占之累
计汇兑差额乃重新计入非控股权益,而非于损益内确认。至于所有其他部分出售(即部分出售联营公
司或合营安排惟并未导致本集团失去重大影响力或共同控制权),按比例分占之累计汇兑差额乃重新
分类至损益。
借贷成本
收购、建设或生产合资格资产(即须经一段长时间准备作拟定用途或出售之资产)之直接应占借贷成本
将加入该等资产之成本中,直至该等资产大致上可准备作其拟定用途或出售为止。
所有其他借贷成本于产生期内于损益中确认。
物业、厂房及设备
物业、厂房及设备乃用于商品或服务的生产或供应,或行政目的有形资产。土地及楼宇主要包括
办公室物业。土地及楼宇乃根据外聘独立估值师的定期估值按公平值减其后折旧及减值亏损列账(如
有)。于重估日期的任何累计折旧与资产的账面总值对销,净额则重列为该资产的重估金额。所有其
他物业、厂房及设备均以成本扣除累计折旧及减值亏损列账。
仅在与项目相关的日后经济效益有可能流入本集团及项目成本能可靠计算的情况下,其后成本方会计入
资产账面值或确认为独立资产(视适用情况而定)。所有其他维修及保养成本于其产生的期间于损益确
认。
重估由物业、厂房及设备产生之任何重估增加于其他全面收益中确认及于重估储备内累计,惟拨回先
前于损益中确认的同一项资产之重估减少除外,在该情况下,有关增幅计入损益,惟以先前扣除之减
幅为限。重估由物业、厂房及设备产生之账面净值减少于损益中确认,惟以超出过往重估该项资产之
重估储备结余(如有)为限。于其后重估资产出售或报废时,则将应占重估盈余转拨至相关溢利。
折旧率 | 方法 |
---|
2024/25 年 报69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 (续)
物业、厂房及设备(续)
物业、厂房及设备之折旧乃按足以撇销其成本,或重估金额减其剩余价值之比率,于估计可使用年期
内使用直线法计算。主要年率如下:
-土地及楼宇租赁年期直线法
-租赁物业装修15-20%或租赁年期
(以较短者为准)
直线法
-家私及固定装置15-20%递减余额法
-车辆15-25%递减余额法
-办公室及电脑设备15-33%递减余额法
资产之剩余价值及可使用年期在各报告期末进行检讨,及在适当时作出调整。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项目后或当预期资产继续使用再无未来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物业、厂房及设
备项目。出售或报废物业、厂房及设备项目产生之任何收益或亏损乃按出售所得款项与资产账面值之
间的差额厘定,并于损益中确认。
龙 翼 航 空 科 技 控 股 有 限 公 司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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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 (续)
投资物业
投资物业是持作赚取租金及╱或资本升值的物业。
投资物业初步按成本(包括任何直接应占开支)计量。于初步确认后,投资物业按公平值计量,并就撇除
任何预付或应计经营租赁收入进行调整。
投资物业公平值变动所产生之任何收益或亏损计入产生期间损益。
出售投资物业后或当永久弃用投资物业且预期其出售再无未来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投资物业。终止
确认该物业产生的任何收益或亏损(按出售所得款项净额与该资产账面值之间的差额计算)于终止确认
该物业期间计入损益。
无形资产
于业务合并中收购之无形资产
业务合并中收购之无形资产与商誉分开确认,初步按其于收购日期之公平值(被视作其成本)确认。
于初步确认后,于业务合并中收购之具有限年期之无形资产按与单独收购之无形资产相同之基准,以
成本减累计摊销及任何累计减值亏损╱重估金额(即重估当日之公平值减其后累计摊销及任何累计减
值亏损)呈报。
无形资产于出售时或预计其使用或出售再无未来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终止确认无形资产所产生之收
益及亏损,按该资产之出售所得款项净额与其账面值之差额计量,在该资产终止确认时于损益中确
认。
2024/25 年 报71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 (续)
物业、厂房及设备、使用权资产以及商誉以外的无形资产减值
于报告期末,本集团审阅其具有限年期的物业、厂房及设备、使用权资产及无形资产之账面值,以
厘定是否有任何迹象显示该等资产出现减值亏损。倘有任何该等迹象存在,将估计有关资产之可收回
金额以厘定其减值亏损(如有)。
物业、厂房及设备、使用权资产及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乃个别估计,当未能个别估计可收回金额
时,本集团估计资产所属现金产生单位的可收回金额。
在对现金产生单位进行减值测试时,当可建立合理一致的分配基准时,企业资产会分配至相关现金产
生单位,否则分配至可建立合理一致分配基准的最小现金产生单位组别。可收回金额按企业资产所属
的现金产生单位或现金产生单位组别厘定,并与相关现金产生单位或现金产生单位组别之账面值作比
较。
可收回金额为公平值减出售成本及使用价值之较高者。评估使用价值时,乃使用能反映现行市场所评估
金钱之时间价值之税前贴现率折算至其现在价值,而该资产(或现金产生单位)之预计未来现金流量则未
有调整相关风险。
龙 翼 航 空 科 技 控 股 有 限 公 司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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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续)
物业、厂房及设备、使用权资产以及商誉以外的无形资产的减值(续)
倘预计资产(或现金产生单位)的可收回金额少于其账面值,则资产(或现金产生单位)的账面值将调减
至其可收回金额。就未能按合理一致的基准分配至现金产生单位的公司资产或部分公司资产而言,本集
团会比较一个组别的现金产生单位账面值(包括已分配至该组现金产生单位的公司资产或部分公司资产
的账面值)与该组现金产生单位的可收回金额。于分配减值亏损时,减值亏损首先被分配以削减任何商
誉(如适用)的账面值,其后以单位或现金产生单位组别内各项资产的账面值为基准按比例分配至其他资
产。资产的账面值不能减少至低于公平值减出售成本(如可计量)、其使用价值(如可厘定)与零三者间之
中最高者。分配至资产的减值亏损金额则按单位或现金产生单位组别内其他资产比例分配。减值亏损即
时于损益内确认,除非相关资产已根据其他准则以重估金额列账,于此情况下,根据该准则减值亏损拨
回被视为重估减少。
倘减值亏损其后拨回,该项资产(或现金产生单位或现金产生单位组别)之账面值将增加至其经修订之估
计可收回金额,惟增加后之账面值不得超过倘若该资产(或现金产生单位或现金产生单位组别)于过往年
度并无确认减值亏损所厘定之账面值。减值亏损拨回随即于损益中确认,除非相关资产已根据其他准则
以重估金额列账,于此情况下,根据该准则减值亏损拨回被视为重估增加。
现金及现金等值物
呈列于综合财务状况表之现金及现金等值物包括:
(a) 现金,其包括手头现金及活期存款,不包括受监管限制而导致有关结余不再符合现金定义之银行
结余;及
(b) 现金等值物,其包括短期(一般原到期日为三个月或更短)、可随时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且价值变
动风险不大的高流动性投资。现金等值物持作满足短期现金承担,而非用于投资或其他目的。
2024/25 年 报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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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续)
现金及现金等值物(续)
就综合现金流量表而言,现金及现金等值物包括上文定义之现金及现金等值物(未计入须按要求偿还
且为本集团现金管理之组成部分的未偿还银行透支)。该等透支于综合财务状况表呈列为短期借款。
存货
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两者的较低者入账。存货成本使用先入先出法计算。可变现净值指存货的估
计售价减去所有估计完成本及进行销售所需成本。进行销售所需的成本包括销售直接应占的增量成
本及本集团进行销售必会产生的非增量成本。
金融工具
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于集团实体成为该工具合约条文的订约方时,方会确认。所有金融资产的日常买卖
按交易日基准确认及终止确认。日常买卖指须根据市场规则或惯例确立的时间内交付资产的金融资产买
卖。
该等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初步按公平值计量(除与客户签订合约产生的贸易应收账款初步根据香港财
务报告准则第15号计量外)。收购或发行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按公平值计入损益(「按公平值计入损
益」)之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除外)直接应占之交易成本于初步确认时加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之公平
值或从中扣除(如适用)。直接自收购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产生之交易成本即时于
损益确认。
实际利率法乃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之摊销成本及按有关期间摊分利息收入及利息支出之方法。实
际利率乃于初步确认时将估计日后现金收入及现金付款(包括所支付或收取构成整体实际利率之所有
费用、交易成本及其他溢价或折让)按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之预期使用年期,或较短期间(倘合适)准
确折现至账面净值之利率。
龙 翼 航 空 科 技 控 股 有 限 公 司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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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续)
金融工具(续)
(A) 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分类及后续计量
满足以下条件其后按摊销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以收取合约现金流量为目的之经营模式而持有金融资产;及
‧ 合约条款于指定日期产生之现金流量纯粹为支付本金及未偿还本金之利息。
满足以下条件的金融资产其后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计量:
‧ 以出售及收取合约现金流量为目的之经营模式而持有金融资产;及
‧ 合约条款于指定日期产生之现金流量纯粹为支付本金及未偿还本金之利息。
所有其他金融资产随后按公平值计入损益计量,惟倘非交易用途权益投资亦非于香港财务报告准
则第3号业务合并适用的业务合并中收购方所确认的或然代价,于金融资产首次确认日期,本集
团可不可撤销地选择在其他全面收益中呈列权益投资公平值的其后变动。
倘出现下列情况,金融资产属持作买卖:
‧ 购入金融资产主要是为于短期内出售;或
‧ 于初步确认时,其构成本集团合并管理之金融工具之确定组合之一部分及具有最近实际短期
获利模式;或
‧ 为未被指定及可有效作为对冲工具之衍生工具。
此外,倘如此可消除或大幅减少会计错配,则本集团可不可撤销地指定符合按摊销成本或按公平
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按公平值计入损益计量)计量的金融资产。
2024/25 年 报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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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 (续)
金融工具(续)
(A) 金融资产(续)
金融资产的分类及后续计量(续)
(i) 摊销成本及利息收入
就其后按摊销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而言,利息收入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透过对
金融资产的账面总值应用实际利率计算,惟其后出现信贷减值的金融资产除外(见下文)。
就其后出现信贷减值的金融资产而言,利息收入透过自下个报告期起对金融资产的摊销成
本应用实际利率确认。倘信贷减值金融工具的信贷风险得以改善,使金融资产不再信贷减
值,则利息收入将透过于确定资产不再信贷减值后的报告期间开始起金融资产账面总值应
用实际利率确认。
(i)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
不符合按摊销成本或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或指定为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的金
融资产按公平值计入损益计量。
于各报告期末,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资产按公平值计量,而任何公平值收益或亏损则
在损益中确认。在损益中确认的收益或亏损净额包括金融资产所赚取的任何股息或利息,
并计入「其他收益及亏损」项目内。
龙 翼 航 空 科 技 控 股 有 限 公 司76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 (续)
金融工具(续)
(A) 金融资产(续)
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须进行减值评估的金融资产减值
本集团根据预期信贷亏损(「预期信贷亏损」)模式就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就须予减值之金
融资产(包括贸易及其他应收账款、应收租赁款项以及银行结余)进行减值评估。预期信贷亏损的
金额于各报告日期更新,以反映自初始确认后信贷风险的变化。
全期预期信贷亏损指将相关工具的预期使用期内所有可能的违约事件产生之预期信贷亏损。相
反,12个月预期信贷亏损(「12个月预期信贷亏损」)将预期于报告日期后12个月内可能发生的违
约事件导致之全期预期信贷亏损部分。评估乃根据本集团的历史信贷亏损经验进行,并根据债务
人特有的因素、一般经济状况以及对报告日期当前状况的评估以及对未来状况的预测作出调整。
本集团一直确认贸易应收账款及应收租赁款项的全期预期信贷亏损。
就所有其他工具而言,本集团按12个月预期信贷亏损计量亏损拨备,除非当信贷风险自初始确认
以来显著增加,则本集团确认全期预期信贷亏损。应否确认全期预期信贷亏损乃根据自初始确认
以来有否出现违约的可能性或风险显著增加而进行评估。
(i) 信贷风险显著增加
于评估信贷风险自初始确认以来有否显著增加时,本集团比较金融工具于报告日期出现违
约的风险与该金融工具于初始确认日期出现违约的风险。作此评估时,本集团会考虑合理
有理据的定量及定性资料,包括过往经验及毋须花费不必要成本或工作即可获得的前瞻性
资料。
2024/25 年 报77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 (续)
金融工具(续)
(A) 金融资产(续)
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须进行减值评估的金融资产减值(续)
(i) 信贷风险显著增加(续)
尤其是,评估信贷风险有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下列资料:
‧ 金融工具之外部(如有)或内部信贷评级的实际或预期出现重大恶化;
‧ 信贷风险的外部市场指标出现重大恶化,例如信贷息差大幅增加、债务人的信贷违约
掉期价格大幅上升;
‧ 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的现有或预测不利变动而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债务责任的能力大幅
下降;
‧ 债务人经营业绩的实际或预期出现重大恶化;
‧ 债务人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的实际或预期重大不利变动而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债务责任
的能力大幅下降。
无论上述评估结果如何,本集团假设倘合约付款逾期超过30天,则信贷风险自初始确认以来
已大幅增加,惟本集团拥有合理有理据的资料显示情况并非如此,则作别论。
本集团定期监控用以识别信贷风险有否大幅增加的标准之效益,且修订标准(如适当)来确保
标准能在金额逾期前识别信贷风险大幅增加。
龙 翼 航 空 科 技 控 股 有 限 公 司78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 (续)
金融工具(续)
(A) 金融资产(续)
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须进行减值评估的金融资产减值(续)
(i) 违约定义
就内部信贷风险管理而言,本集团认为该事件在内部制订或得自外界来源的资料显示债务
人不大可能悉数向债权人(包括本集团)还款(未计及本集团所持任何抵押品)时发生。
不论上文为何,本集团认为违约事件发生于该金融资产逾期超过90日,惟本集团拥有合理有
理据的资料证明更宽松的违约标准更适合除外。
(i) 信贷减值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一项或以上事件(对该金融资产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构成不利影响)发生时维持信
贷减值。金融资产维持信贷减值的证据包括有关下列事件的可观察数据:
(a) 发行人或借款人陷入重大财政困难;
(b) 违反合约(如违约或逾期事件);
(c) 借款人的贷款人因有关借款人财政困难的经济或合约理由而向借款人批出贷款人不会另
行考虑的宽免;或
(d) 借款人将可能面临破产或其他财务重组。
(iv) 撇销政策
资料显示对方处于严重财困及无实际收回可能时(例如对方被清盘或已进入破产程序时),
本集团则撇销金融资产。经考虑法律意见后(倘合适),被撇销的金融资产可能仍须按本集
团收回程序进行强制执行活动。撇销构成取消确认事项。任何其后收回在损益中确认。
2024/25 年 报79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 (续)
金融工具(续)
(A) 金融资产(续)
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须进行减值评估的金融资产减值(续)
(v) 预期信贷亏损之计量及确认
预期信贷亏损之计量为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即违约时的损失程度)及违约风险的函数。
违约概率及违约损失率之评估依据经前瞻性资料调整的历史数据作出。预期信贷亏损的估
算乃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以各自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确定。
一般而言,预期信贷亏损为根据合约应付本集团之所有合约现金流量与本集团预期收取之
所有现金流量(按初始确认时厘定之实际利率贴现)的差额。就应收租赁款项而言,用于厘
定预期信贷亏损之现金流量与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用于计量应收租赁款项所使用
之现金流量一致。
贸易应收账款及应收租赁款项的全期预期信贷亏损按逾期资料及相关信贷资料(如前瞻宏观
经济资料)等综合基准考量。
就综合评估而言,本集团于分组时计及以下特征:
‧ 逾期状况;
‧ 债务人的性质、规模及行业;及
‧ 外部信贷评级(倘有)。
管理层定期检讨分组,确保各组别的构成项目继续拥有相似之信贷风险特征。
利息收入根据金融资产的账面值总额计算,惟倘金融资产存在信贷减值,则利息收入根据
金融资产的摊销成本计算。
本集团透过调整所有金融工具的账面值于损益确认其减值收益或亏损,惟贸易及其他应收
账款及应收租赁款项除外,其透过亏损拨备账确认相应调整。
龙 翼 航 空 科 技 控 股 有 限 公 司80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 (续)
金融工具(续)
(A) 金融资产(续)
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须进行减值评估的金融资产减值(续)
取消确认金融资产
本集团仅于自资产获取现金流之合约权利到期时,或本集团将金融资产及资产所有权之绝大部份
风险及回报转让予另一实体时取消确认金融资产。
取消确认按摊销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时,资产账面值与已收及应收代价总和间之差额,于损益确
认。
(B) 金融负债及股本
分类为债项或股本
某集团实体发行之债项及股本工具按所订立之合约安排本质及金融负债及股本工具之定义而分类
为金融负债或股本。
(i) 股本工具
一项股本工具为于扣除其所有负债后仍证明实体之资产有剩余权益之任何合约。本公司发
行之股本工具按扣除直接发行成本后收取之所得款项确认。
(i) 金融负债
按摊销成本计量之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包括贸易及其他应付账款、应付一名董事款项及银行及其他借款)于其后采用实
际利率法按摊销成本计量。
2024/25 年 报81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 (续)
金融工具(续)
(B) 金融负债及股本(续)
(i) 金融负债(续)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负债
当金融负债为(i)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3号适用的业务合并中收购方的或然代价;(i)持作买
卖;或(i)指定为按公平值计入损益,则金融负债分类为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负债。
倘符合下列条件,则金融负债为持作买卖:
‧ 取得金融负债之主要目的为于短期内购回;或
‧ 于初始确认时,金融负债为已识别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由本集团一并管理并于
近期具有短期获利的实际模式;或
‧ 金融负债乃衍生工具(财务担保合约或指定为有效对冲工具者除外)。
金融负债(持作买卖金融负债或业务合并中收购方的或然代价除外)可于下列情况下于初始
确认时指定为按公平值计入损益:
‧ 该指定消除或大幅减少原应出现的计量或确认不一致情况;或
‧ 金融负债构成一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或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组合之一部分,而根据
本集团制定的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该项负债乃以公平值为基础进行管理及评估绩
效,且有关分组之资料乃按此基准向内部提供;或
‧ 金融负债构成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的合约之一部分,而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9号允许将整个组合约指定为按公平值计入损益。
龙 翼 航 空 科 技 控 股 有 限 公 司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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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 (续)
金融工具(续)
(B) 金融负债及股本(续)
(i) 金融负债(续)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负债(续)
就指定为按公平值计入损益的金融负债而言,金融负债信贷风险变动产生的该负债公平值
变动金额于其他全面收益确认,除非于其他全面收益确认负债信贷风险变动的影响将产生
或扩大损益的会计错配。就包含嵌入式衍生工具的金融负债(如可换股债券)而言,嵌入式
衍生工具公平值变动不计入厘定其他全面收益将呈列之金额。已于其他全面收益确认之金
融负债信贷风险应占公平值变动,其后不会重新分类至损益;反而会于终止确认金融负债
时转拨至累计亏损。
取消确认╱修改金融负债
当且仅当本集团的责任获解除、取消或已到期时,本集团会终止确认金融负债。终止确认之金融
负债账面值与已付及应付代价之间的差额于损益中确认。
当金融负债之合约条款被修订,本集团评估经修订条款是否将原有条款作出重大修订(计及所有
相关事实及情况,包括定性因素)。倘定性评估未能作出结论,本集团认为,倘新条款下之现金
流量经贴现值(包括任何已付款扣除任何已收费用,及按原本实际利率贴现),与原金融负债尚
余现金流之贴现值有最少百分之十之差异,该条款就有重大差异。据此,该条款之修订作为债务
偿还入账,任何成本或已产生之费用作为债务偿还之部份收益或亏损被确认。当该差异少于百分
之十时,该交换或修订被视为非重大修订。
2024/25 年 报83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 (续)
金融工具(续)
(B) 金融负债及股本(续)
取消确认╱修改金融负债(续)
就并无导致取消确认的金融负债非重大修订而言,相关金融负债的账面值将按以金融负债原实际
利率折现之经修改合约现金流量现值计算。所产生之交易成本或费用乃调整至经修改金融负债之
账面值,并于剩余年期内摊销。对金融负债账面值之任何调整均于修改日期在损益内确认。
租赁
(A) 租赁的定义
倘合约为换取代价而给予在一段时间内控制可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则该合约属于或包含租赁。
就首次应用日期或之后订立或修订的合约或因业务合并而产生的合约而言,本集团根据香港财务
报告准则第16号的定义于开始、修订日期或收购日期(视乎何者合适而定)评估该合约是否属于
或包含租赁。除非合约的条款及条件其后出现变动,否则有关合约将不予重新评估。
(B)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分配代价至合约组成部分
就包含租赁组成部分以及一项或多项额外租赁或非租赁组成部分之合约而言,本集团根据租赁组
成部分之相对独立价格及非租赁组成部分之合计独立价格基准将合约代价分配至各项租赁组成部
分。
短期租赁及低价值资产租赁
本集团将短期租赁确认豁免应用于自初始日期起租期为12个月或以下且并无包含购买权之办公
室及商店租赁。其亦适用于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确认豁免。短期租赁及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
在租赁期内按直线法或另一系统性基准确认为费用。
龙 翼 航 空 科 技 控 股 有 限 公 司84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 (续)
租赁(续)
(B)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续)
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成本包括:
‧ 租赁负债的初步计量金额;
‧ 于开始日期或之前作出的任何租赁付款,减任何已收租赁优惠;
‧ 本集团产生的任何初步直接成本;及
‧ 本集团拆除及移除相关资产、恢复相关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相关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及条件
所规定状态产生的估计成本。
使用权资产以成本减去任何累计折旧及减值亏损计量,并就租赁负债的任何重新计量作出调整。
本集团合理确定于租期结束时取得相关租赁资产拥有权的使用权资产由开始日期至使用年期结束
折旧。否则,使用权资产于其估计使用年期及租期的较短者按直线法折旧。
本集团于综合财务状况表内将使用权资产呈列为单独项目。
可退还租赁按金
已付可退还租赁按金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入账,并初步按公平值计量。于初步确认时对
公平值的调整被视为额外租赁付款,并计入使用权资产成本。
2024/25 年 报85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 (续)
租赁(续)
(B)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续)
租赁负债
于租赁开始日期,本集团按于该日未支付之租赁付款现值确认及计量租赁负债。于计算租赁付款
现值时,倘租赁隐含利率并不易于厘定,则本集团使用于租赁开始日期的增量借款利率。
租赁付款包括:
‧ 固定付款(包括实质上为固定付款)减任何应收租赁优惠;
‧ 可变租赁付款,其取决于一项指数或利率,于开始日期初始使用该指数或利率计量;
‧ 根据剩余价值担保预期本集团将予支付的金额;
‧ 倘本集团合理确定行使购买选择权,则包括该选择权的行使价;及
‧ 倘租赁条款反映本集团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则包括终止租赁的罚款付款。
于开始日期后,租赁负债按利息增加及租赁付款予以调整。
倘出现以下情况,本集团会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对相关使用权资产作出相应调整):
‧ 租期有所变动或行使购买选择权的评估发生变化,在此情况下,相关租赁负债透过使用重
新评估日期的经修订贴现率贴现经修订租赁付款而重新计量。
‧ 租赁付款因进行市场租金调查后市场租金变动╱保证剩余价值下之预期付款而出现变动,
在此情况下,相关租赁负债透过使用初始贴现率贴现经修订租赁付款而重新计量。
本集团于综合财务状况表内将租赁负债呈列为单独项目。
龙 翼 航 空 科 技 控 股 有 限 公 司86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 (续)
租赁(续)
(C)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
租赁之分类及计量
本集团为出租人之租赁乃分类为融资或经营租赁。当租赁条款将相关资产拥有权附带的绝大部分
风险及回报转移至承租人时,该合约乃分类为融资租赁。所有其他租赁乃分类为经营租赁。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相关租赁期间内按照直线法确认为损益。磋商及安排经营租赁时产生的初
始直接成本计入租赁资产的账面值,有关成本于租赁期内按直线法确认为开支,惟按公平值模式
计量的投资物业除外。
来自本集团日常业务的租金收入列为收益。
可退还租赁按金
已收可退还租赁按金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入账,并初步按公平值计量。初始确认时对公平
值的调整被视为承租人的额外租赁付款。
税项
所得税开支指即期应付税项及递延税项之总和。
即期应付税项乃按本年度应课税溢利计算。应课税溢利与除税前溢利╱亏损不同,此乃由于其他年度
内乃属应课税或可扣税的收入或开支以及毋须课税或不能扣税的项目。本集团之即期税项负债乃用于
报告期末之前已颁布或大致颁布之税率计算。
于综合财务报表的资产及负债账面值与用作计算应课税溢利的相应税基两者的暂时差额确认为递延税
项。本公司一般将会就所有应课税暂时差额确认递延税项负债。递延税项资产一般于可能有应课税溢
利以动用所有可扣减暂时差额时就该等可扣税暂时差额确认。倘暂时差额因初步确认(除业务合并外)
因一项不影响应课税溢利及会计溢利的交易的资产及负债而产生,则有关递延税项资产及负债不予确
认。此外,若暂时差额是源自商誉之初始确认,则不确认递延税项负债。
2024/25 年 报87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 (续)
税项(续)
递延税项负债就与附属公司的投资相关的应课税暂时差额予以确认,惟倘本集团可控制暂时差额拨
回,且其有可能不会于可见将来拨回则除外。因与有关投资相关的可扣减暂时差额而产生的递延税项
资产仅于可能产生足够应课税溢利以动用暂时差额溢利并预期可于可见将来拨回时确认。
递延税项资产的账面值于各报告期末作检讨,并于可能无足够应课税溢利恢复全部或部分资产价值时
作调减。
递延税项资产及负债以清偿负债或变现资产期间预期的税率计算,根据于报告期末已实施或实质上已
实施的税率(及税法)计算。
递延税项负债及资产的计量反映在报告期末本集团预期将来能收回或支付有关资产及负债账面值的税
务影响。
就计量以公平值模式计量之投资物业的递延税项而言,有关物业之账面值假设将会于出售时全数收
回,惟此假设被推翻则作别论。如果有关投资物业可予以折旧,并且以目的是使投资物业绝大部分的
经济利益随时间过去(而非通过出售)而消耗的业务模式持有,则此项假设被推翻,惟永久业权土地则
除外,永久业权土地一般被假定为可透过出售全数收回。
就计量本集团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相关租赁负债的租赁交易的递延税项而言,本集团首先厘定减税应归
属于使用权资产或租赁负债。
就减税应归属于租赁负债的租赁交易而言,本集团将香港会计准则第12号的规定应用于整个租赁交
易。与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有关的暂时差额按净额基准评估。使用权资产折旧超过租赁负债本金部
分的租赁付款导致净可扣税暂时差额。
龙 翼 航 空 科 技 控 股 有 限 公 司88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 (续)
税项(续)
递延税项资产及负债乃于以下情况下抵销:当存在以即期税项资产抵销即期税项负债的依法可强制执
行权利时及当其与相同税务机关对相同应课税实体征收的所得税有关时。
即期及递延税项于损益确认,惟若涉及在其他全面收益或直接于权益确认的项目,则即期及递延税项
亦分别于其他全面收益或直接在权益确认。就因对业务合并进行初始会计处理而产生之即期税项或递
延税项而言,税务影响乃计入业务合并之会计处理内。
雇员福利
(A) 退休福利开支
向国家管理退休福利计划及强制性公积金计划之付款于雇员已提供服务令彼等享有供款时确认为
一项开支。
(B) 短期雇员福利
短期雇员福利以预计在雇员提供服务时支付的未折现福利金额确认。所有短期雇员福利确认为开
支,除非另一项香港财务报告准则要求或允许将该利益纳入资产成本。在扣除已经支付的任何金
额后,就雇员应得的福利(例如工资及薪金、年假及病假)确认负债。
(C) 雇员应享假期
雇员在年假及长期服务假期之权利在雇员应享有时确认。本集团为截至报告期末雇员已提供之服
务而产生之年假及长期服务假期之估计负债作出拨备。
雇员应享病假及产假不作确认,直至雇员正式休假为止。
2024/25 年 报89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 (续)
拨备
当本集团因已发生之事件而产生须承担现有责任(法律性或推定性),本集团可能须清偿该责任而有关
责任的金额能可靠地估计,则拨备将会被确认。
确认为拨备之金额乃经计及有关责任之风险及不确定因素后,就于报告期末履行现时责任所须代价作
出之最佳估计。当拨备按履行现时责任估计所需之现金流量计量时,其账面值为有关现金流量之现值
(倘货币时间价值之影响重大)。
或然负债
或然负债为因过往事件而产生的现时责任,但因为将来不大可能需要体现经济利益的资源流出以清偿
责任而未予确认。
倘本集团对某项责任共同及个别地承担责任,该责任中预期由其他方承担的部分作为或然负债,且不
会于综合财务报表中确认。
本集团持续评估以确定体现经济利益的资源是否可能流出。倘以前作为或然负债处理的项目可能需要
未来经济利益流出,则于可能发生变化的报告期内于综合财务报表中确认拨备,惟无法做出可靠估计
的极少数情况除外。
龙 翼 航 空 科 技 控 股 有 限 公 司90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 (续)
关连人士
关连人士为综合财务报表内与本集团有关连之个人或实体,包括以下人士:
(a) 倘属以下人士,即该人士或该人士之近亲与本集团有关连:
(i) 控制或共同控制本集团;
(i) 对本集团有重大影响;或
(i) 为本集团或本集团母公司之主要管理层成员。
(b) 倘符合下列任何条件,即实体与本集团有关连:
(i) 该实体与本集团属同一集团之成员公司(即各母公司、附属公司及同系附属公司彼此间有关
连)。
(i) 一间实体为另一实体之联营公司或合营企业(或另一实体为成员公司之集团旗下成员公司之
联营公司或合营企业)。
(i) 两间实体均为同一第三方实体之合营企业。
(iv) 一间实体为第三方实体之合营企业,而另一实体为该第三方实体之联营公司。
(v) 实体为本集团或与本集团有关连之实体就雇员利益设立之离职福利计划。
(vi) 实体受(a)所识别人士控制或共同控制。
(vi) 于(a)(i)所识别人士对实体有重大影响力或属该实体(或该实体母公司)主要管理层成员。
(vi) 该实体或该实体为一集团之成员,并提供主要管理层成员服务予本集团或本集团之母公司。
某人士之近亲是指与该实体交易时预期可影响该人士或受该人士影响之家庭成员。
2024/25 年 报91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5. 重要会计判断及估计不确定性之主要来源
本公司董事于应用附注4所述本集团之会计政策时,须就无法即时明显从其他来源得知之资产及负债
账面值作出判断、估计及假设。有关估计及相关假设乃根据过往经验及其他被视为相关之因素作出。
实际结果可能不同于该等估计。
该等估计及相关假设按持续基准进行检讨。如修订该等会计估计仅对修订期间有影响,则该等修订在
该期间确认,如有关修订同时影响现时及未来期间,则在修订期间及未来期间确认。
(A) 应用会计政策的关键判断
以下为本公司董事在应用本集团会计政策时所作出对于综合财务报表所确认金额有最重大影响的
关键判断,涉及估计(见下文)者除外。
投资物业之递延税项
为计量使用公平值模式计量之投资物业所产生之递延税项,管理层已审阅本集团之投资物业组合
并推论本集团位于香港之投资物业为可予折旧,与此同时,其并非持有为以业务模式旨在于持有
该等投资物业期间享用所产生之显著经济利益。因此,于厘定本集团在该等位于香港之投资物业
所产生之递延税项时,管理层确定此等以公平值模式计量之投资物业账面值乃透过销售收回之推
断不被推翻。
管理层推论本集团位于中国内地之投资物业为可予折旧,其持有为以业务模式旨在于持有该等投
资物业期间享用所产生之显著经济利益,而并非透过销售。因此,于厘定本集团位于中国内地之
投资物业所产生之递延税项时,管理层确定此等以公平值模式计量之投资物业账面值乃透过销售
收回之假设被推翻。
龙 翼 航 空 科 技 控 股 有 限 公 司92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 (续)
(B) 估计不明朗因素之主要来源
以下为有关未来之主要假设以及于报告期末时之估计不明朗因素之其他主要来源,两者均存在可
能导致须大幅调整下一财政年度之资产及负债账面值之重大风险。
列入物业、厂房及设备之土地及楼宇以及投资物业之公平值
列入物业、厂房及设备之土地及楼宇以及投资物业根据独立专业估值师进行的估值按公平值列
账。公平值的厘定涉及有关市场状况的若干假设,资料载于附注14及15。
于倚赖估值报告时,本公司董事已作出判断及信纳估值方法可反映目前市况。该等假设之变动
(包括由于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多国实施的出行限制、国际贸易地缘政治紧张局势的复杂性增
加、政策方向及╱或抵押要求的变化、或其他意外事件而导致的任何市场违规、政策、地缘政治
及社会变化或其他意外事件之潜在风险)可引致本集团之土地及楼宇以及投资物业之公平值变动
及在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呈报之盈利或亏损金额作相对调整。
本公司董事已就宏观经济环境的变化风险进行内部评估,即就本集团之土地及楼宇以及投资物业
进行敏感度分析。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之土地及楼宇以及投资物业的账面值分别约为29,530,000
港元(二零二四年:30,930,000港元)及91,807,000港元(二零二四年:95,858,000港元)。
2024/25 年 报93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 (续)
(B) 估计不明朗因素之主要来源(续)
贸易应收账款及应收租赁款项之减值评估
本集团个别或集体计算贸易应收账款及应收租赁款项的预期信贷亏损。除重大结余或信贷减值金
额作个别减值评估外,其余贸易应收账款及应收租赁款项于考虑债务人的内部信贷评级、账龄、
还款记录及╱或各贸易应收账款及应收租赁款项的逾期状况后,按集体评估分组。估计损失率乃
基于债务人于预期年期的过往观察所得的违约率估计,并就毋须花费不必要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
的合理且有理据支持的前瞻性资料作出调整。于各报告日期会重新评估过往已观察的违约率及考
虑前瞻性资料的变动。
预期信贷亏损的拨备对估计变动较为敏感。有关预期信贷亏损及本集团贸易应收账款及应收租赁
款项的资料于附注20及33(B)(d)内披露。
商誉估计减值
厘定商誉有否减值须估计获分配商誉之有关现金产生单位(或现金产生单位组别)之可收回金额,
即使用价值与公平值减出售成本两者中之较高者。在计算使用价值时,本集团须估计该现金产生
单位预期将产生之未来现金流量,并以适当贴现率计算其现值。估计不确定性主要包括毛利率、
贴现率及增长率。倘实际未来现金流量少于预期,或事实及情况变动导致未来现金下调或贴现率
上调,则可能产生重大减值亏损或进一步减值亏损。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商誉之账面值为13,193,000港元(二零二四年:14,035,000港
元)。计算可收回金额之详情于附注17披露。
二零二五年 |
---|
千港元 |
67,130 |
23,794 |
26,850 |
117,774 |
1,017 |
118,791 |
龙 翼 航 空 科 技 控 股 有 限 公 司94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6. 收益及分部资料
本集团主要从事消费品(包括钟表及配饰(「钟表产品」)以及成衣及运动服装产品)批发、销售无人机及
相关配件(用于消防、物流运输、通讯及农业)及物业投资。收益主要指已售货品、已收取租金收入之
代价。收益之分析如下:
(i) 收益分析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范围内
客户合约收益-按某一时间点基准
销售成衣及运动服装产品31,642
销售钟表产品76,210
销售无人机及相关配件134,508
242,360
其他来源收益
租金收入3,618
245,978
2024/25 年 报95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 (续)
(i) 与客户合约之履约责任
来自销售钟表产品及出口销售及本地销售成衣以及销售无人机及相关配件及运动服装产品的收益
于货品的控制权已转让时(即货品已付运至客户指定的地点(交付)确认。于交付后,客户可以完
全自行决定销售货品的分销方式及价格,在销售商品时承担主要责任,并承担与货物相关的陈旧
及亏损的风险。
本集团已将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第121段的可行权宜方法用于销售钟表产品、出口及本地
销售成衣以及销售无人机及相关配件及运动服装产品以及市场推广服务收入的销售合约,故此,
上述资料概不包括有关本集团在履行销售钟表产品、出口销售及本地销售成衣以及销售无人机及
相关配件及运动服装产品以及市场推广服务收入的销售合约项下余下履约责任时将有权获取的收
益的资料,因该等合约均有一年或以下的原有预期限。
i) 批发业务
本集团于交付售予客户的货品时达成其履约责任;
i) 物业投资:投资及出租物业;及
i) 无人机业务:销售无人机及相关配件。
分部损益指在未有分配作企业用途之企业收入、中央行政成本、融资成本及专业费用之情况下各分部
之损益。
分部资产主要包括物业、厂房及设备、投资物业、使用权资产、商誉、其他无形资产、存货、按公平
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银行结余及现金、贸易应收账款、按金、预付款项及其他应收账款。分部资
产不包括作企业职能之用的资产。
分部负债主要包括贸易应付账款、其他应付账款及应计费用、合约负债、银行及其他借款、已收租赁
按金及租赁负债。分部负债不包括应付税项、递延税项负债及作企业职能之用的负债。
二零二五年 | |||
---|---|---|---|
持续经营业务 | |||
批发业务 | 物业投资 | 无人机 业务 | 总计 |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90,924 | 1,017 | 26,850 | 118,791 |
(541) | (3,466) | (11,247) | (15,254) |
1,709 | |||
(7,208) | |||
(20,753) | |||
(1,967) | |||
(22,720) | |||
1,424 | |||
(21,296) | |||
122,142 | 91,962 | 79,015 | 293,119 |
53,832 | |||
346,951 | |||
19,467 | 269 | 46,526 | 66,262 |
14,539 | |||
4,446 | |||
85,247 |
龙 翼 航 空 科 技 控 股 有 限 公 司96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 (续)
主要报告形式-业务分部
收益
分部经营亏损
未分配企业收益
未分配企业支出
经营亏损
财务费用
除税前亏损
所得税抵免
来自持续经营业务之亏损
分部资产
未分配资产
总计
分部负债
未分配负债
递延税项负债
总计
二零二五年 | ||||
---|---|---|---|---|
持续经营业务 | ||||
批发业务 | 物业投资 | 无人机 业务 | 企业 | 总计 |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2,326 | — | 3,644 | — | 5,970 |
48 | — | — | — | 48 |
27 | — | 808 | 1,319 | 2,154 |
607 | — | 262 | — | 869 |
— | 3,782 | — | — | 3,782 |
(4,934) | (167) | 1,510 | — | (3,591) |
2024/25 年 报97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 (续)
主要报告形式-业务分部(续)
其他无形资产之摊销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
之公平值减少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
使用权资产折旧
投资物业之公平值亏损
预期信贷亏损模型项下减值亏损,扣除拨回
龙 翼 航 空 科 技 控 股 有 限 公 司98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 (续)
主要报告形式-业务分部(续)
二零二四年
持续经营业务
批发业务物业投资
无人机
业务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收益107,8523,618134,508245,978
分部经营溢利(亏损)(86,926)(6,438)35,377(57,987)
未分配企业收益2,550
未分配企业支出(8,920)
经营亏损(64,357)
出售附属公司之收益133
财务费用(3,022)
除税前亏损(67,246)
所得税抵免669
来自持续经营业务之亏损(66,577)
分部资产151,25996,392106,680354,331
未分配资产53,568
总计407,899
分部负债80,07137125,624106,066
未分配负债11,714
递延税项负债5,888
总计123,668
二零二五年 | |
---|---|
来自持续经营 业务之收益 | 非流动资产 |
千港元 | 千港元 |
56,996 | — |
17,575 | 95,000 |
39,578 | 70,015 |
4,642 | — |
118,791 | 165,015 |
2024/25 年 报99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 (续)
主要报告形式-业务分部(续)
二零二四年
持续经营业务
批发业务物业投资
无人机
业务企业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其他无形资产之摊销2,326—2,476—4,802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
之公平值减少174—174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21—3281,3131,662
使用权资产折旧627—133—760
投资物业之公平值亏损—3,115—3,115
预期信贷亏损模型项下减值亏损,扣除拨回62,2095,6151,772—69,596
存货拨备26,114—26,114
次要报告形式-地区分部
非洲
香港
中国内地
台湾
二零二五年 |
---|
千港元 |
不适用 |
33,526 |
23,470 |
14,172 |
不适用 |
龙 翼 航 空 科 技 控 股 有 限 公 司100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 (续)
次要报告形式-地区分部(续)
二零二四年
来自持续经营
业务之收益非流动资产
千港元千港元
非洲31,642—
香港32,889103,850
中国内地108,83670,794
台湾14,20078
中东58,411—
245,978174,722
收益按客户所在国家分配。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非流动其他应收账款)按资产所在地分配。
有关主要客户之资料
于相关年度来自占本集团总收益10%以上之客户之收益如下: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持续经营业务
来自批发业务的客户甲
29,322
来自批发业务的客户乙
不适用
来自批发业务的客户丙
不适用
来自无人机业务的客户丁83,705
来自无人机业务的客户戊
27,277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相应收益不占本集团总收益10%以上。
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相应收益不占本集团总收益10%以上。
二零二五年 |
---|
千港元 |
(48) |
— |
12 |
666 |
630 |
1,093 |
63 |
264 |
289 |
1,709 |
2024/25 年 报101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 ╱其他收入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持续经营业务
其他收益及亏损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之公平值减少(174)
出售一间附属公司之收益133
租赁终止之收益—
汇兑收益(亏损)净额(2,249)
(2,290)
持续经营业务
其他收入
来自第三方贷款之利息收入928
银行利息收入194
政府补贴1,356
杂项收入72
2,550
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政府补贴264,000港元(二零二四年:1,356,000港元),指
完成相关研究活动及开发项目后收取及确认的奖励。
二零二五年 |
---|
千港元 |
1,919 |
48 |
1,967 |
二零二五年 |
---|
千港元 |
93,283 |
650 |
5,970 |
2,154 |
869 |
951 |
10,531 |
2,014 |
12,545 |
龙 翼 航 空 科 技 控 股 有 限 公 司102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8. 财务费用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持续经营业务
银行及其他借款之利息2,995
租赁负债之利息27
3,022
9. 除税前亏损
除税前亏损乃扣除以下收支后列示: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持续经营业务
确认为开支的存货成本(包括金额为零元
(二零二四年:26,114,000港元)的存货拨备)190,498
核数师酬金650
其他无形资产之摊销4,802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1,662
使用权资产折旧760
法律及专业费用2,093
员工成本,包括董事酬金
-薪金、花红及津贴9,460
-退休福利计划供款711
总员工成本10,171
袍金 | 薪金 | 其他福利 | 退休福利 计划之供款 | 总计 |
---|---|---|---|---|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 | — | — | — | — |
630 | — | — | 18 | 648 |
600 | — | — | 18 | 618 |
29 | — | — | — | 29 |
24 | — | — | — | 24 |
111 | — | — | 5 | 116 |
10 | — | — | — | 10 |
120 | — | — | — | 120 |
120 | — | — | — | 120 |
111 | — | — | — | 111 |
1,755 | — | — | 41 | 1,796 |
2024/25 年 报103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0. 董事及高层管理人员之酬金
(A) 董事酬金
本公司各董事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酬金载列如下:
执行董事:
张金兵
杨则允
王悦来
吴庭军(附注(i))
张彻(附注(i))
王建(附注(i))
独立非执行董事:
陈从虎(附注(i))
蔡家莹
何晓东
揭英汉(附注(i))
总计
龙 翼 航 空 科 技 控 股 有 限 公 司104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 (续)
(A) 董事酬金(续)
本公司各董事于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酬金载列如下:
袍金薪金其他福利
退休福利
计划之供款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执行董事:
张金兵—
杨则允258—11269
王悦来288—11299
吴庭军—
王建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张彻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独立非执行董事:
陈从虎120—120
蔡家莹120—120
何晓东120—120
揭英汉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总计906—22928
- ,并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三日辞任执行董事。
i. 王建先生获委任为本公司执行董事,而揭英汉先生获委任为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均自二零二四年四月
二十九日起生效。
i. 吴庭军先生辞任本公司执行董事,而陈从虎先生辞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均自二零二四年四月二十九日
起生效。
二零二五年 |
---|
千港元 |
1,558 |
49 |
1,607 |
人数 |
---|
二零二五年 |
3 |
— |
2024/25 年 报105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 (续)
(A) 董事酬金(续)
上文所示之执行董事薪酬乃为彼等担任本公司或其附属公司董事的服务而作出。
上文所示之独立非执行董事薪酬乃为彼等担任本公司董事的服务而作出。
于两个年度,本集团概无向本公司董事或五名最高薪酬人士支付任何酬金,作为加盟或于加盟本
集团时的奖励或作为离职的补偿。
(B) 五位最高薪人士
于本年度本集团之五位最高薪人士包括两位董事(二零二四年:一位),彼等之酬金已显示于上文
呈列之分析内。年内应付予三位(二零二四年:四位)人士之酬金如下: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持续经营业务
薪金及其他福利3,178
退休福利计划之供款54
3,232
酬金处于以下范围:
酬金范围
零至1,000,000港元
1,000,001港元至1,500,000港元
二零二五年 |
---|
千港元 |
— |
— |
— |
— |
4 |
(1,428) |
(1,424) |
龙 翼 航 空 科 技 控 股 有 限 公 司106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1. 税项
计入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之税项金额为: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持续经营业务
即期税项
中国内地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15
有关过往年度的拨备不足(超额拨备)
香港利得税(130)
台湾营利事业所得税664
企业所得税(734)
递延税项
本年度(附注28)(484)
所得税抵免(669)
根据利得税两级制,合资格集团实体首2,000,000港元溢利的税率为8.25%,而超过2,000,000港元
溢利的税率为16.5%。不符合利得税两级制资格的集团实体的溢利将继续按划一税率16.5%课税。由
于概无香港利得税项下之应课税溢利,故并无就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计提香港利得税
拨备。
根据中国内地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该两个年度中国内地附属公
司的税率为25%。
根据适用的台湾企业税法,所得税按估计课税所得额的20%征收。由于在台湾营运中的附属公司于两
个年度均无应课税所得额,故并无于综合财务报表就台湾营利事业所得税作出拨备。
二零二五年 |
---|
千港元 |
(22,720) |
(3,749) |
54 |
(854) |
1,462 |
3,854 |
(2,113) |
— |
4 |
(82) |
(1,424) |
2024/25 年 报107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 (续)
本集团除税前亏损之税项与使用适用税率计算应产生之理论数额之差异如下: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持续经营业务
除税前亏损(67,246)
以本地所得税率16.5%(二零二年:16.5%)
计算之税项抵免(11,096)
于其他司法权区经营之附属公司之不同税率之影响40
毋须课税收入之税务影响(2,525)
不可扣税开支之税务影响1,664
未确认税项亏损之税务影响15,528
动用过往未确认的税项亏损(3,621)
未确认暂时差异之税务影响31
过往年度拨备不足(超额拨备)(200)
其他(490)
年度所得税抵免(669)
12. 股息
本公司董事不建议就截至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派付任何股息。
二零二五年 |
---|
千港元 |
(21,296) |
股份数目 |
---|
千股 |
1,114,069 |
二零二五年 |
---|
千港元 |
(21,296) |
股份数目 |
---|
千股 |
1,114,069 |
龙 翼 航 空 科 技 控 股 有 限 公 司108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3.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每股亏损
(A) 来自持续及已终止经营业务
计算每股基本及摊薄亏损乃基于以下数据: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58,364)
用于计算每股基本及摊薄亏损
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B) 来自持续经营业务
计算每股基本及摊薄亏损乃基于以下数据: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66,577)
用于计算每股基本及摊薄亏损
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土地及 楼宇 | 租赁 物业装修 | 家私及 固定装置 | 其他物业、 厂房及设备 | 总计 |
---|---|---|---|---|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30,930 | 5 | 840 | 513 | 32,288 |
— | — | 2,395 | 678 | 3,073 |
— | — | (9) | (25) | (34) |
(1,319) | (5) | (520) | (310) | (2,154) |
(81) | — | — | — | (81) |
— | — | (73) | (18) | (91) |
29,530 | — | 2,633 | 838 | 33,001 |
29,530 | 601 | 3,327 | 2,101 | 35,559 |
— | (601) | (694) | (1,263) | (2,558) |
29,530 | — | 2,633 | 838 | 33,001 |
— | — | 2,633 | 838 | 3,471 |
29,530 | — | — | — | 29,530 |
29,530 | — | 2,633 | 838 | 33,001 |
2024/25 年 报109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 、厂房及设备
截至二零二五年
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期初账面净值
添置
出售
折旧
重新估值时之收益
汇兑调整
期终账面净值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成本或估值
累计折旧及减值
账面净值
成本或估值之分析:
按成本
按估值
龙 翼 航 空 科 技 控 股 有 限 公 司110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 、厂房及设备(续)
土地及
楼宇
租赁
物业装修
家私及
固定装置
其他物业、
厂房及设备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截至二零二四年
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期初账面净值31,880—245331,957
添置—304785761,084
收购一间附属公司(附注27)—557818601
出售—(1)(1)
折旧(1,303)(30)(218)(111)(1,662)
重新估值时之收益353—353
汇兑调整—(22)(22)(44)
期终账面净值30,930584051332,288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成本或估值30,9306011,2321,67134,434
累计折旧及减值—(596)(392)(1,158)(2,146)
账面净值30,930584051332,288
成本或估值之分析:
按成本—58405131,358
按估值30,930—30,930
30,930584051332,288
二零二五年 |
---|
千港元 |
37,700 |
(7,272) |
30,428 |
2024/25 年 报111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 、厂房及设备(续)
本集团之土地及楼宇已于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由独立合资格专业估值师根据市场比
较法进行重估。估值乃由香港测量师学会之独立测量师行泓亮咨询及评估有限公司(二零二四年:泓
亮咨询及评估有限公司)进行。倘楼宇根据成本模型列账,则金额如下: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成本37,700
累计折旧及减值亏损(5,969)
31,731
有关土地及楼宇之公平值计量详情,请参阅附注15。
15. 投资物业
本集团所有以经营租赁模式以赚取租金或持有作资本增值的物业权益均以公平值计量并分类及入账为
投资物业。
本集团根据经营租赁出租物业,租金须每月支付。租赁首次通常为期三个月至五年(二零二四年:二
至三年)。
本集团面临租赁安排所导致的外币风险,原因为若干租赁以集团实体的功能货币以外的货币计值。租
赁合约并不包含剩余价值担保及╱或承租人于租期届满时购买该物业的选择权。本集团管理货币风险
之财务风险管理目标及政策载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33。
二零二五年 |
---|
千港元 |
95,858 |
(3,782) |
(269) |
91,807 |
龙 翼 航 空 科 技 控 股 有 限 公 司112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 (续)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于年初100,527
计入损益之公平值变动(3,115)
汇兑调整(1,554)
于年终95,858
附注:
(a) 于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投资物业之公平值乃根据由与本集团并无关连之独立合资格专业
估值师泓亮咨询及评估有限公司(二零二四年:泓亮咨询及评估有限公司)于相关日期所进行之估值而得出。管理层
与合资格外部估值师紧密合作以就模式建立适当的估值技术及输入数据。管理层每半年向本公司董事会报告有关调
查结果,并解释物业公平值波动的原因。
(b)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若干投资物业已作抵押以取得授予本集团之银行融资。详情载于附注32。
物业按公平值计量
(i) 公平值分级
下表呈列本集团物业按经常性基准于报告期末计量之公平值,以及归入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3
号公平值计量所界定之公平值三层分级。公平值计量所归入之层级乃参考估值技巧所采用数据之
可观察性及重要性而厘定如下:
‧ 第一级估值:仅使用第一级输入数据(即相同资产或负债于计量日期在活跃市场之未经调整
报价)计量公平值。
‧ 第二级估值:使用第二级输入数据(即不符合第一级之可观察输入数据)而不使用重大不可
观察输入数据计量公平值。不可观察输入数据为未能随时取得市场数据之输入数据。
‧ 第三级估值:使用重大不可观察输入数据计量公平值。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所计量 之公平值归入 | |||
---|---|---|---|
于二零二五年 三月三十一日 之公平值 | 第一级 | 第二级 | 第三级 |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60,040 | — | — | 60,040 |
26,357 | — | — | 26,357 |
5,410 | — | — | 5,410 |
91,807 | — | — | 91,807 |
29,530 | — | — | 29,530 |
2024/25 年 报113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 (续)
物业按公平值计量(续)
(i) 公平值分级(续)
经常性公平值计量
投资物业:
-工业-香港
-商业-中国
-停车位-香港
持作自用物业:
-土地及楼宇
-香港(附注14)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所计量
之公平值归入
于二零二四年
三月三十一日
之公平值第一级第二级第三级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经常性公平值计量
投资物业:
-工业-香港62,660—62,660
-商业-中国27,558—27,558
-停车位-香港5,640—5,640
95,858—95,858
持作自用物业:
-土地及楼宇
-香港(附注14)30,930—30,930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 估值方法 | 不可观察输入数据 | 不可观察输入数据 与公平值的关系 |
---|---|---|---|---|
60,040 | ||||
5,410 | ||||
26,357 | ||||
91,807 |
二零二五年 千港元 |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 估值方法 | 不可观察输入数据 | 不可观察输入数据 与公平值的关系 |
---|---|---|---|---|
29,530 |
龙 翼 航 空 科 技 控 股 有 限 公 司114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 (续)
物业按公平值计量(续)
(i) 公平值分级(续)
在估计物业的公平值时,该物业的最高及最佳用途为目前用途。
截至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第三级之间概无任何转入或转出。
(i) 有关第三级公平值计量的资料
投资物业
-工业-香港
-停车位-香港
-商业-中国
土地及楼宇
-工业-香港
二零二五年 |
---|
千港元 |
94,980 |
26,357 |
121,337 |
租赁物业 |
---|
千港元 |
2024/25 年 报115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 (续)
物业之账面净值分析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于香港
-中期租约99,230
于中国
-中期租约27,558
126,788
16. 使用权资产
成本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5,897
添置914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6,811
添置1,377
租赁终止(2,215)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5,973
累计折旧及减值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5,811
折旧开支760
汇兑调整8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6,579
折旧开支869
租赁终止(1,605)
汇兑调整4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5,847
账面值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126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232
二零二五年 |
---|
千港元 |
— |
906 |
收购 | ||
---|---|---|
Sinoforce Group Limited (「Sinoforce」) | 收购龙翼 | 总计 |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龙 翼 航 空 科 技 控 股 有 限 公 司116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 (续)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短期租赁相关之开支136
租赁现金流出总额926
使用权资产按直线法于租期及以下资产估计可使用年期(以较短者为准)计提折旧:
租赁物业租赁期3年内
本集团就使用香港零售店及中国办公室物业两至三年订立一项租赁安排。本集团须于合约期内每月支
付固定费用。于厘定租期及评估不可撤销期限时,本集团应用合约的定义及厘定可执行合约的期间。
17. 商誉
(
成本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696—696
来自收购一间附属公司(附注27)—13,54413,544
汇兑调整—(205)(205)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69613,33914,035
汇兑调整—(146)(146)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69613,19313,889
减值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于损益确认的减值亏损(696)—(696)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696)—(696)
账面值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13,19313,193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69613,33914,035
商誉 |
---|
二零二五年 |
千港元 |
— |
13,193 |
13,193 |
2024/25 年 报117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 (续)
商誉的减值测试
批发业务-钟表(单位A)
无人机业务(单位B)
除上述商誉外,物业、厂房及设备(包括使用权资产)及产生现金流的无形资产连同相关商誉亦已就减
值评估而言列入相关的现金产生单位内。
单位A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附有若干商标的钟表产品在中国内地、香港及台湾地区的独家
分销权已根据本公司附属公司与供应商就终止双边协议而达成的和解予以终止。本公司董事认为该等
产品的销售将会大幅减少,因而已修订单位A的现金流预测,继而厘定与单位A直接相关的商誉减值
为696,000港元。与单位A相关的商誉696,000港元已全数减值,而1,551,000港元的减值已分配至
无形资产,惟资产账面值不得减至低于其公平值减出售成本、其使用价值及零之最高者。
单位B
本单位的可收回金额已基于使用价值计算而厘定。该计算使用基于管理层批准的五年期财务预算的现
金流量预测以及除税前的贴现率22.3%(二零二四年:18.3%)。单位超过五年期间的现金流量乃使用
基于行业增长预测的增长率3%(二零二四年:3%)推算。
其他使用价值计算的主要假设与包括预算销售之现金流入╱流出估计有关,平均增长率为3%(二零
二四年:3%),该项估计乃根据该单位的过往表现及管理层对市场发展之预期作出。
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管理层厘定该单位概无减值。管理层相信任何该等假
设出现任何合理可能变动将不会导致该单位的账面值超出其可收回金额。
分销权 | 技术知识 | 总计 |
---|---|---|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龙 翼 航 空 科 技 控 股 有 限 公 司118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8. 其他无形资产
成本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8,142—8,142
收购一间附属公司时购入(附注27)—31,26431,264
汇兑调整—(461)(461)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8,14230,80338,945
汇兑调整—(337)(337)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8,14230,46638,608
摊销及减值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1,939—1,939
年度开支2,3262,4764,802
汇兑调整—(105)(105)
于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4,2652,3716,636
年度开支2,3263,6445,970
于损益确认的减值亏损(附注17)1,551—1,551
汇兑调整—(152)(152)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8,1425,86314,005
账面值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24,60324,603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3,87728,43232,309
无形资产指分销权及使用年期有限的技术知识(于年内或过往年度购入作为业务合并的一部分)。该等
无形资产按直线基准于介乎3.5至8.6年的期间内摊销。
二零二五年 |
---|
千港元 |
12,520 |
55,044 |
67,564 |
二零二五年 |
---|
千港元 |
142,030 |
6,310 |
(87,442) |
60,898 |
9,772 |
7,153 |
2,428 |
686 |
20,039 |
80,937 |
80,937 |
— |
2024/25 年 报119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19. 存货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原材料3,508
制成品52,599
56,107
20. 贸易及其他应收账款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贸易应收账款
–客户合约199,568
–应收租赁款项6,472
减:信贷亏损拨备(91,015)
贸易应收账款净额115,025
向供应商支付的按金(附注i)4,950
其他应收账款净额(附注i)22,716
预付款项3,443
租金、水电及杂项按金773
31,882
贸易及其他应收账款总额146,907
减:流动部分126,751
非流动部分20,156
附注:
(i)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包括向供应商支付的按金约9,772,000港元(二零二四年:4,950,000港元)为就无人
机业务而向供应商支付的按金。
(i)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其他应收账款包括授予一名第三方之贷款约5,905,000港元(二零二四年:5,184,000
港元)(已扣除还款日期为于一年内并以每年6%计息(二零二四年:还款日期为一年后并以每年6%计息)的亏损拨
备)。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其他应收账款亦包括授予另一名第三方之贷款约14,972,000港元(已扣除还款
日期为一年后、以每月1%计息的亏损拨备,并由借款人股东作个人担保)。
二零二五年 |
---|
千港元 |
17,177 |
6,162 |
32,365 |
3,419 |
1,775 |
60,898 |
龙 翼 航 空 科 技 控 股 有 限 公 司120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 (续)
于报告期末,贸易应收账款及应收租赁款项按发票日期进行(并扣除信贷亏损拨备)之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0至30日5,770
31至60日11,481
61至180日57,711
181至365日27,413
超过一年12,650
115,025
所有贸易应收账款及应收租赁款项均以美元(「美元」)、港元、人民币(「人民币」)及新台币(「新台币」)
计值。
本集团大部份海外客户销售一般以发票日期起计记账120至150日(二零二四年:120至150日)方式
进行。授予本地客户的信贷期为30至90日(二零二四年:30至90日)。
有关减值评估之详情载于附注33(B)(d)。
二零二五年 |
---|
千港元 |
10,004 |
7,840 |
11,339 |
3,882 |
33,065 |
2024/25 年 报121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1. 银行结余及现金
现金及现金等值物以下列货币计值: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美元15,748
人民币3,879
港元4,414
其他5,352
29,393
于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银行结余按现行市场利率计息。
本集团以人民币计值之银行结余及现金兑换为外币须遵照中国所颁布之外汇管制规则及法规进行。
有关减值评估之详情载于附注33(B)(d)。
二零二五年 |
---|
千港元 |
49,562 |
269 |
4,425 |
11 |
13,889 |
68,156 |
68,156 |
— |
二零二五年 |
---|
千港元 |
11,710 |
3,335 |
14,459 |
20,058 |
49,562 |
龙 翼 航 空 科 技 控 股 有 限 公 司122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2. 贸易及其他应付账款及应付一名董事款项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贸易应付账款38,314
已收按金372
应计费用5,794
其他应付税项60
其他应付账款12,492
贸易及其他应付账款总额57,032
减:流动部分56,858
非流动部分174
于报告期末,贸易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按发票日期进行之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0至30日2,471
31至90日2,353
91至180日167
超过180日33,323
38,314
贸易应付账款主要以港元、美元及人民币计值。
就向海外供应商进行采购而言,贸易应付账款一般于载运提单日期起计30至60日(二零二四年:30
至60日)期内结清。就向本地供应商进行采购而言,信贷期为30日(二零二四年:30日)。
应付一名董事款项为无抵押、免息及按要求偿还。
二零二五年 |
---|
千港元 |
358 |
1,025 |
1,383 |
二零二五年 |
---|
千港元 |
128 |
(128) |
— |
2024/25 年 报123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3.合约负债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批发业务销售7,980
无人机销售2,778
10,758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合约负债为10,297,000港元。
本集团提前向客户收取指定金额的合约价值。垫款导致确认合约负债为收益直至客户取得所承诺产品
的控制权及实体达成履约责任为止。
24. 租赁负债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应付租赁负债:
一年内236
减:于流动负债下列示于12个月内到期偿还款项(236)
于非流动负债下列示于12个月后到期偿还款项—
应用至租赁负债之加权平均增量借款利率介乎5.1%至5.4%(二零二四年:5.4%至6.0%)。
二零二五年 |
---|
千港元 |
600 |
— |
600 |
龙 翼 航 空 科 技 控 股 有 限 公 司124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5. 银行及其他借款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定息及无抵押其他借款,须于一年内偿还6,954
浮息及有抵押银行借款,须于一年内偿还35,000
41,954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以港元(二零二四年:人民币)计值的其他借款每年按5.25%(二零二四
年:5%)计息。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以港元计值的浮息银行借款35,000,000港元每年按香港银行同业拆息
(「香港银行同业拆息」)加2%计息。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银行借款以下列各项作为抵押及担保:
(a) 本集团位于香港之投资物业以及土地及楼宇之第一法定押记,账面总值约为99,230,000港元(二
零二三年:101,910,000港元);
(b) 本公司及其若干附属公司之公司担保;及
(c) 由最终控股人士张金兵先生(亦为本公司主席兼执行董事)作出个人担保。
26. 已终止经营业务及出售附属公司
于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七日,本集团与一名独立第三方(「买方」)订立买卖协议,据此本集团同意出售而
买方同意以代价为1,000,000港元购买大湾融通(香港)有限公司(「大湾融通(香港)」)(本公司之间接
全资附属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出售事项已于二零二三年五月三十一日(「出售日期」)完成,而大湾
融通(香港)之控制权于当日转移至买方。于两个年度内,本集团已终止经营业务指由大湾融通(香港)
及其附属公司(「出售集团」)经营的提供市场推广服务业务。
丰翼 (出售日期: 二零二三年 十二月二十七日) | 出售集团 (出售日期: 二零二三年 五月三十一日) |
---|---|
千港元 | 千港元 |
— | 1,000 |
丰翼 (出售日期: 二零二三年 十二月二十七日) | 出售集团 (出售日期: 二零二三年 五月三十一日) |
---|---|
千港元 | 千港元 |
282 | 2 |
129 | 49,538 |
(554) | (46,991) |
— | (2,167) |
— | (6,914) |
10 | 324 |
(133) | (6,208) |
2024/25 年 报125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 (续)
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五日,本集团与两名独立第三方(「买方」)订立买卖协议,据此本集团已同意出售
而买方已同意购买本公司的间接全资附属公司山东丰翼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丰翼」)的全部已发行
股本,代价为人民币2元(约2港元)。出售事项已于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二十七日完成,丰翼的控制权
已于当日转移至买方。
(a) 于出售日期,出售集团及丰翼的负债净值及出售收益如下:
已收取代价:
已收取现金
失去控制权的资产及债务分析:
十
存货
贸易及其他应收账款
贸易及其他应付账款
合约负债
应付税项
现金及现金等值物
所出售负债净值
丰翼 (出售日期: 二零二三年 十二月二十七日) | 出售集团 (出售日期: 二零二三年 五月三十一日) |
---|---|
千港元 | 千港元 |
— | 1,000 |
133 | 6,208 |
— | 938 |
133 | 8,146 |
丰翼 (出售日期: 二零二三年 十二月二十七日) | 出售集团 (出售日期: 二零二三年 五月三十一日) |
---|---|
千港元 | 千港元 |
龙 翼 航 空 科 技 控 股 有 限 公 司126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 (续)
(a) 于出售日期,出售集团及丰翼的负债净值及出售收益如下:(续)
出售一间附属公司之收益:
已收取代价
所出售负债净值
出售后释放汇兑储备
出售之收益
出售产生之现金流入净额:
已收取现金代价—1,000
减:所出售现金及现金等价物(10)(324)
(10)676
2024/25 年 报127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 (续)
(b) 出售集团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至出售日期间已终止经营业务的业绩(已计入综合损益)如下: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收益—
销售成本—
毛利—
其他收入138
销售及分销开支(65)
行政开支(6)
预期信贷亏损模型项下减值亏损,扣除拨回—
出售附属公司之收益8,146
来自已终止经营业务之除税前溢利8,213
所得税开支—
来自已终止经营业务之期内溢利8,213
概无来自出售已终止经营业务之收益的税项开支或抵免。
龙 翼 航 空 科 技 控 股 有 限 公 司128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 (续)
(c) 出售集团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至出售日期间及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已终止经
营业务的业绩(已计入简明综合损益)如下:
已终止经营业务所得现金流量: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经营业务所用现金净额(341)
投资活动所得现金流出净额—
融资活动所得现金流出净额—
27. 收购一间附属公司
于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九日,本集团与多个独立第三方订立买卖协议,以收购山东龙翼航空科技有限
公司(「龙翼」)全部已发行股份,总代价约为30,946,000港元,其将按每股代价股份0.2港元之发行
价配发及发行本公司154,731,827股普通股(「代价股份」)清偿。收购事项已于二零二三年八月一日完
成,龙翼的控制权于当日转移予本集团。本综合财务报表包括龙翼及其附属公司(「龙翼集团」)由二零
二三年八月一日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期间之业绩。
龙翼集团 |
---|
千港元 |
2024/25 年 报129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 (续)
龙翼集团于收购日期之可识别资产及负债公平值如下:
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601
其他无形资产31,264
使用权资产—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
存货4,545
贸易及其他应收账款1,176
可收回税项—
银行结余及现金25,419
63,005
负债
贸易及其他应付账款(29,731)
银行借款(5,024)
递延税项负债(4,658)
租赁负债—
(39,413)
按公平值计量之可识别资产净值总额23,592
收购产生之商誉13,544
已转让购买代价37,136
收购之现金流量分析:
收购附属公司所得现金净额(包括投资活动所得现金流量)25,419
已付现金—
收购所得现金流量净额25,419
折旧免税额 大于有关折旧 | 重估物业 | 收购附属 公司产生之 公平值调整 | 未动用 税项亏损 | 总计 |
---|---|---|---|---|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 | 2,272 | 3,660 | (1,486) | 4,446 |
---|
龙 翼 航 空 科 技 控 股 有 限 公 司130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 (续)
收购对本集团业绩之影响
计入年度亏损中之溢利21,640,000港元乃归因于由龙翼及其附属公司产生之额外业务。年度收益中
之76,703,000港元来自龙翼及其附属公司。
倘收购龙翼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完成,本集团来自持续经营业务之年度收益将为251,967,000港
元,而来自持续经营业务之年度亏损将为67,975,000港元。本备考资料只供说明之用,不一定表明
倘收购事项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完成后本集团实际可能实现的收益及营运业绩,亦不拟作为未来业
绩之预测。
在厘定本集团倘已于本年度初收购龙翼之「备考」收益及亏损时,本公司董事根据收购日期已确认之物
业、厂房及设备金额计算物业、厂房及设备之折旧。
- (资产)负债
以下为由本集团确认之主要递延税项(资产)负债:
于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184)2,654—(688)1,782
收购一间附属公司(附注27)—4,658—4,658
汇兑调整—(68)—(68)
扣除(计入)损益147(262)(369)—(484)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37)2,3924,221(688)5,888
汇兑调整—(14)—(14)
扣除(计入)损益37(120)(547)(798)(1,428)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二零二五年 |
---|
千港元 |
4,446 |
2024/25 年 报131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 (资产)负债(续)
下列为就财务报告目的而言之递延税项负债分析: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递延税项负债5,888
于报告期末,本集团之未动用税项亏损约为323,025,000港元(二零二四年:286,236,000港元),
可供对销未来溢利。由于无法预测未来溢利来源,概无就税项亏损314,019,000港元(二零二四年:
282,066,000港元)确认递延税项资产。未确认税项亏损包括将于五年内到期的亏损约21,355,000港
元(二零二四年:14,832,000港元)。其他亏损可无限期结转。
根据中国企业所得税法,自二零八年一月一日起,就中国附属公司所赚溢利派发的股息须缴纳预扣
税。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综合财务报表并未就中国附属公司的累计溢利应占的暂时性差额约
为人民币11,880,000元(相等于12,57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人民币13,104,000元,相等于
14,020,000港元)计提递延税项,原因为本集团有能力控制拨回暂时性差额的时间,且暂时性差额可
能不会于可见将来拨回。
股份数目 | 普通股 |
---|---|
千港元 |
龙 翼 航 空 科 技 控 股 有 限 公 司132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29. 股本
法定及已发行股本
法定:
于二零二年四月一日、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及
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每股面值0.01港元之普通股30,000,000,000300,000
已发行及缴足:
于二零二年四月一日及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773,659,1397,737
发行股份
-根据收购一间附属公司发行股份(附注27)154,731,8271,547
-根据配售股份发行股份(附注(i))185,678,1931,857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1,114,069,15911,141
附注:
(i) 于二零二三年八月十四日及二零二三年八月十五日,本公司与一名配售代理(「配售代理」)订立配售协议及补充协
议(「该等配售协议」),据此本公司同意委任配售代理,而配售代理同意担任配售代理,以作为本公司的代理安排
(或如未成功,则按尽力基准)不少于六名承配人(承配人及彼等的最终实益拥有人为独立于本公司及其关连人士的
第三方)认购将根据配售协议配售的最多185,678,193股本公司股份(「配售股份」),配售价为每股配售股份0.180
港元。于二零二三年九月四日,载于配售协议的所有条件均已全部达成,而配售事项亦已完成。配售代理成功配售
合共185,678,193股配售股份。
(i) 普通股持有人有权收取不时宣派之股息,并有权于本公司大会上就每股投一票。就本公司之剩余资产而言,所有普
通股均享有同等权益。
2024/25 年 报133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30. 资本风险管理
本集团管理其资本,以确保本集团实体可持续经营,同时透过优化债务与权益之平衡为股东带来最大
回报。
本集团之资本架构包括净债务,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权益(包括股本及储备)。
本公司董事会定期检讨资本架构。作为检讨之一部份,董事会评估财务部门经考虑资金拨备后所编制之
年度预算。
本集团并无受任何外部施加之资本要求限制。
31. 购股权计划
购股权计划(「购股权计划」)于二零一六年九月二十八日生效,除非以其他方式注销或修订,将于该日
起维持有效10年。可授出购股权涉及之最高股份数目不得超过采纳购股权计划当日本公司已发行股本
之10%。每次接纳授出须支付1港元之名义代价。授出购股权之行使期由董事会厘定,由特定日期开
始并于不迟于授出购股权当日起10年届满。行使价将由董事会厘定,惟不得低于以下最高者:(i)授出
日期(必须为交易日)联交所每日报价表所列本公司股份之收市价;(i)紧接授出日期前五个交易日联交
所每日报价表所列本公司股份之平均收市价;及(i)本公司股份之面值。
于两个年度期间,概无授出或行使购股权。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概无未行使购股权。
二零二五年 |
---|
千港元 |
111,574 |
262 |
74,713 |
龙 翼 航 空 科 技 控 股 有 限 公 司134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32. 银行融资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之银行融资约为75,000,000港元以下列各项作为抵押:
(a) 本集团位于香港投资物业以及土地及楼宇之第一法定押记,账面总值约为99,230,000港元;
(b) 本公司及其若干附属公司之公司担保;及
(c) 由最终控股人士张金兵先生(亦为本公司主席兼执行董事)作出个人担保。
本公司已就其附属公司之若干银行融资签立担保。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该等融资之已动用金
额约为35,000,000港元。
33. 金融工具
(A) 金融工具类别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金融资产
-按摊销成本列账168,257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350
金融负债
-按摊销成本列账100,796
2024/25 年 报135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 (续)
(B) 财务风险管理
本集团之活动面对多项财务风险,包括外币风险、流动资金风险、现金流量及公平值利率风险以
及信贷风险。本集团之整体风险管理计划集中于金融市场之不可预测性,并寻求尽量减低对本集
团财务表现之潜在不利影响。本集团定期监察其风险,现时认为毋须就任何该等财务风险进行对
冲。
(a) 外币风险
外币风险来自交易、以外币(即与该等交易相关之业务之功能货币以外之货币)计值之已确
认资产及负债,主要涉及美元、人民币、港元、新台币及欧元。汇率之任何变动均影响本
集团之经营业绩。
由于港元与美元挂钩,以美元计值之交易、资产或负债之外币风险被视为微不足道。以人
民币、新台币及欧元计值之交易量以及已确认资产及负债并不重大,因此外币风险仍被视
为微不足道。本集团目前并无进行任何外汇对冲。
(b) 流动资金风险
管理流动资金风险时,本集团监察及维持管理层认为足够之现金及现金等值物,以为本集团
之经营融资及减低现金流量浮动之影响。管理层监察银行借款的使用情况,并确保遵守贷款
契约。
二零二五年 | |||||
---|---|---|---|---|---|
合约未贴现之现金流量 | |||||
一年内或 应要求偿还 | 超过一年 但少于两年 | 超过两年 但少于五年 | 超过五年 | 总计 | 于三月 三十一日 之账面值 |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49,562 | — | — | — | 49,562 | 49,562 |
13,889 | — | — | — | 13,889 | 13,889 |
10,534 | — | — | — | 10,534 | 10,534 |
631 | — | — | — | 631 | 600 |
130 | — | — | — | 130 | 128 |
74,746 | — | — | — | 74,746 | 74,713 |
龙 翼 航 空 科 技 控 股 有 限 公 司136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 (续)
(B) 财务风险管理(续)
(b) 流动资金风险(续)
本集团依赖应付一名董事之款项以及银行及其他借款作为重要的流动资金来源。于二零
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可动用的未动用银行融资约为40,000,000港元。详情载于附
注32。下表列出本集团非衍生财务负债于报告期末之余下合约到期日,其基于合约未贴现
之现金流量(包括采用合约利率计算之利息付款,或倘若浮动,基于报告期末之现时利率)
及本集团可能被要求支付之最早日期:
贸易应付账款
其他应付账款
应付一名董事款项
银行及其他借款
租赁负债
2024/25 年 报137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 (续)
(B) 财务风险管理(续)
(b) 流动资金风险(续)
二零二四年
合约未贴现之现金流量
一年内或
应要求偿还
超过一年
但少于两年
超过两年
但少于五年超过五年总计
于三月
三十一日
之账面值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贸易应付账款38,314—38,31438,314
其他应付账款12,492—12,49212,492
应付一名董事款项7,800—7,8007,800
银行及其他借款43,493—43,49341,954
租赁负债278—278236
102,377—102,377100,796
(c) 利率风险
本集团的主要现金流利率风险与其浮息银行借款有关,详情载于附注25。本集团亦面对有
关银行结余、租赁负债及定息其他借款的公平值利率风险。本集团尚未使用任何衍生工具
合约对冲该利率风险,然而,管理层监察利率风险并将考虑在预期有重大利率风险的情况
下采取其他适当行动。
本集团于金融负债之利率风险已于本附注之流动资金风险管理一节内详述。本集团之现金
流量利率风险主要集中于与浮息银行借款有关之香港银行同业拆息波动。
龙 翼 航 空 科 技 控 股 有 限 公 司138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 (续)
(B) 财务风险管理(续)
(c) 利率风险(续)
敏感度分析
以下敏感度分析乃基于报告期末非衍生工具之利率风险,并假设有关工具于财政年度开始
时已规定的变动落实以及于整个报告期内利率维持不变而厘定。100个基准点增加或减少乃
内部用作向主要管理人员汇报利率风险,即管理层就利率可能合理变动所作评估。倘利率
高于或低于100个基准点而所有其他因素维持不变,本集团于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
日止年度之亏损将增加或减少350,000港元。
银行结余并无纳入敏感度分析范围,原因是本集团管理层认为利率波动并不重大。
管理层认为,由于年底之风险情况未能反映年内之风险,敏感度分析不能代表固有利率风
险。
由于本集团管理层认为利率风险并不重大,故并无就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呈列敏感度分析。
(d) 信贷风险及减值评估
信贷风险指本集团交易对手不履行合约责任而导致本集团产生财务亏损的风险。本集团的
信贷风险主要来自按摊销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及应收租赁款项。本集团并无持有任何抵押
品或其他信贷增强措施来弥补与其金融资产及应收租赁款项有关的信贷风险。
为使信贷风险减至最低,本集团管理层已委派一支团队负责厘定信贷额度及审批信贷。于
接受任何新客户之前,本集团使用内部信贷评分系统评估潜在客户的信贷质素及界定授予
客户的信贷额度。客户的额度及评分会每年进行检讨。本集团会执行其他监察程序以确保
已就收回逾期债务采取跟进行动(不限于协定还款时间表或法律行动)。就此而言,本集团
管理层认为本集团的信贷风险已大幅减低。此外,本集团按照预期信贷亏损模型对贸易应
收账款及应收租赁款项根据集体评估或个别对大额结余进行减值评估。
概述 | 贸易应收账款 及应收租赁款项 | 按摊销成本计量 的其他金融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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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25 年 报139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 (续)
(B) 财务风险管理(续)
(d) 信贷风险及减值评估(续)
本集团内部信贷风险评级评估包括以下各类别:
内部信贷评级
低风险交易对手违约风险低及并无任何逾期
款项。
全期预期信贷亏
损-未信贷减值
12个月预期信贷
亏损
观察名单债务人经常于到期日后偿还但通常悉
数结清。交易对手就业务关系及还
款记录或其他支持性资料的违约风险
低。
全期预期信贷亏
损-未信贷减值
12个月预期信贷
亏损
可疑自透过内部开发资料或外部资源初始
确认起,信贷风险大幅增加。
全期预期信贷亏
损-未信贷减值
全期预期信贷亏
损-未信贷减值
亏损有迹象表明该资产存在信贷减值。全期预期信贷亏
损-信贷减值
全期预期信贷亏
损-信贷减值
撇销有迹象表明债务人陷入严重的财务困
境,因而本集团收回款项的希望渺
茫。
款项已撇销款项已撇销
来自客户合约的贸易应收账款及应收租赁款项
为评估贸易应收账款及应收租赁款项之减值亏损,本集团将所有毋须进行个别评估之未偿
还结余合并为具有共同风险特征的组合中。该等特征最初按业务分部厘定,并根据逾期天
数进一步分类。预期信贷亏损采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所规定的方法计算,详情载于附
注4: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须进行减值评估的金融资产减值。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 |
---|---|
账面总值 | 信贷亏损拨备 |
千港元 | 千港元 |
113 | — |
6,197 | (6,197) |
58,790 | (1,208) |
— | — |
76,750 | (76,750) |
6,490 | (3,287) |
— | — |
148,340 | (87,4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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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 (续)
(B) 财务风险管理(续)
(d) 信贷风险及减值评估(续)
来自客户合约的贸易应收账款及应收租赁款项(续)
拥有账面总值为82,947,000港元(二零二四年:83,394,000港元)及亏损拨备为
82,947,000港元(二零二四年:83,344,000港元)的重大未偿还结余或信贷减值的债务人已
被个别评估。
贸易应收账款及应收租赁款项之估计违约率乃基于贸易应收账款及应收租赁款项于预期年
限的过往观察所得的违约率、由外部信贷评级机构发布的外部资料及后续结算情况估算得
出,并就毋须花费不必要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前瞻性资料(包括香港及中国内地的国内生
产总值增长率等宏观经济数据)作出调整。管理层会定期审阅债务人之内部信贷评级,以确
保特定债务人之相关资料已更新。
下表提供有关按业务分部划分的贸易应收账款及应收租赁款项之信贷风险之资料
内部信贷评级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账面总值信贷亏损拨备
千港元千港元
物业投资
低风险全期预期信贷亏损
(集体评估)
58—
亏损信贷-已减值6,414(6,364)
批发业务
低风险全期预期信贷亏损
(集体评估)
41,021(1,037)
观察名单全期预期信贷亏损
(集体评估)
39,015(3,871)
亏损信贷-已减值76,980(76,980)
无人机业务
低风险全期预期信贷亏损
(集体评估)
8,850(993)
观察名单全期预期信贷亏损
(集体评估)
33,702(1,770)
总计206,037(91,015)
全期预期 信贷亏损 (非信贷减值) | 全期预期 信贷亏损 (信贷减值)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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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25 年 报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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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 (续)
(B) 财务风险管理(续)
(d) 信贷风险及减值评估(续)
下表列示已按简化法就贸易应收账款及应收租赁款项确认的全期预期信贷亏损的变动情况。
于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24,918—24,918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确认来自
金融工具的变动:
-确认减值亏损,扣除拨回(8,810)72,11463,304
-转入信贷减值(11,230)11,230—
新金融资产6,344—6,344
出售一间附属公司(3,359)—(3,359)
货币调整(192)—(192)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7,67183,34491,015
因于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确认之
财务工具而变动:
拨回已确认之减值亏损(5,083)(397)(5,480)
新金融资产1,907—1,907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4,49582,94787,442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已对账面总值约6,197,000港元(二零二四
年:6,414,000港元)之应收账款提起法律诉讼,并就此作出约6,197,000港元(二零二四
年:6,364,000港元)之减值拨备。本集团已从债务人收回约217,000港元,因此拨回减
值。于报告日期,法律诉讼仍在进行中。
账面值总额 |
---|
二零二五年 |
千港元 |
7,312 |
— |
7,312 |
33,0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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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 (续)
(B) 财务风险管理(续)
(d) 信贷风险及减值评估(续)
本集团面对信贷风险集中。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在本集团的信贷风险集中情况当
中,本集团的贸易应收账款及应收租赁款项的45%(二零二四年:65%)来自三名(二零二四
年:六名)主要客户。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的贸易应收账款及应收租赁款项
包括账面总值约为108,281,000港元(二零二四年:102,172,000港元)的应收账款,有关
款项于报告日期已逾期。鉴于其过往还款模式、与本集团的长期关系及考虑前瞻性资料或
其他支持性资料,本公司董事认为本集团的信贷风险并不重大。
管理层继续专注于收回长期应收账款,并已采取或计划采取具体措施,包括提起法律诉讼
及与债务人就和解计划直接协商。此外,本集团已改善收款跟进程序及加强应收账款的监
控措施,以支持及时收款及解决争议。该等收款活动受到密切监控,并直接影响于财务报
表中确认之减值拨备水平。管理层有信心,有关措施将持续改善应收账款组合之账龄状况
及整体质素。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就贸易应收账款及应收租赁款项拨回(二零
二四年:确认)约3,573,000港元(二零二四年:69,648,000港元)的亏损拨备。
下表详述本集团须进行预期信贷亏损评估按摊销成本列值的其他金融资产之信贷风险:
内部12个月或全期
信贷评级预期信贷亏损
按摊销成本列账之金融资产
其他应收账款及按金低风险全期预期信贷
亏损-未信贷减值
观察名单全期预期信贷
亏损-未信贷减值
银行结余低风险12个月
预期信贷亏损
二零二五年 总额及12个月 预期信贷亏损 |
---|
千港元 |
177 |
(18) |
— |
159 |
2024/25 年 报143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 (续)
(B) 财务风险管理(续)
(d) 信贷风险及减值评估(续)
年内有关其他应收账款及按金的亏损拨备账的变动如下:
二零二四年
总额及12个月
预期信贷亏损
千港元
于四月一日之结余268
-已确认拨回减值亏损净额(52)
出售一间附属公司(39)
于三月三十一日之结余177
其他应收账款及按金
管理层根据历史结算记录、过往经验及合理定量及定性资料以及支持性的前瞻性资料定期
对其他应收账款及按金的可收回性作个别评估。本集团管理层认为,自初步确认以来该等
款项的信贷风险并无显著增加,且本集团根据12个月预期信贷亏损计提减值拨备。减值亏
损拨回约18,000港元(二零二四年:52,000港元)已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确认。
银行结余
银行结余的信贷风险有限,因为大部分对手方为声誉良好的国际银行及国有银行。大部分
银行结余存放在信用等级为A和A的银行中。根据平均亏损率,银行结余的12个月预期信
贷亏损被视为微不足道。
公平值 二零二五年 |
---|
千港元 |
2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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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34. 金融工具之公平值计量
本集团部分金融资产于报告期末按公平值计量。下表阐述有关厘定该等金融资产公平值之方法。
金融资产
公平值
二零二四年公平值分级估值技术及主要数据
千港元
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
-上市权益性证券
350第一级在活跃市场之买入报价
并未有按经常性基准以公平值计量之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之公平值
本集团按摊销成本计量之金融工具账面值与其公平值概无重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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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35. 来自融资活动所产生之负债调节
下表详述本集团来自融资活动的负债变动,包括现金及非现金变动。融资活动所产生的负债为现金流
量或未来现金流量将于本集团综合现金流量表中分类为来自融资活动现金流量的负债。
应付一名
董事款项
银行
及其他借款租赁负债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融资现金流量之变动: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40,9669441,060
新增银行及其他借款—62,329—62,329
偿还银行借款—(66,510)—(66,510)
偿还租赁负债—(763)(763)
来自一名董事之垫款7,800—7,800
已付利息—(2,995)(27)(3,022)
融资现金流量变动总额7,800(7,176)(790)(166)
其他变动
利息支出—2,995273,022
收购一间附属公司(附注27)—5,024—5,024
已订立之新租赁—914914
汇兑调整—145(9)136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7,80041,95423649,990
应付一名 董事款项 | 银行 及其他借款 | 租赁负债 | 总计 |
---|---|---|---|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7,800 | 41,954 | 236 | 49,990 |
— | 35,600 | — | 35,600 |
— | (77,123) | — | (77,123) |
— | — | (858) | (858) |
(7,800) | — | — | (7,800) |
10,534 | — | — | 10,534 |
— | (1,919) | (48) | (1,967) |
2,734 | (43,442) | (906) | (41,614) |
— | 1,919 | 48 | 1,967 |
— | — | (622) | (622) |
— | — | 1,377 | 1,377 |
— | 169 | (5) | 164 |
10,534 | 600 | 128 | 11,262 |
二零二五年 |
---|
千港元 |
901 |
756 |
756 |
2,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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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 (续)
融资现金流量之变动:
于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
新增银行及其他借款
偿还银行借款
偿还租赁负债
偿还一名董事款项
来自一名董事之垫款
已付利息
融资现金流量变动总额
其他变动
利息支出
租赁终止
已订立之新租赁
汇兑调整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36. 经营租赁承担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
所有持作出租目的物业于未来三年内均已承诺租予承租人。本集团若干物业乃持作出租。
租赁之最低应收租赁付款如下: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一年内819
第二年18
第三年—
二零二五年 |
---|
千港元 |
118,496 |
289 |
186,436 |
2,719 |
189,444 |
307,940 |
11,141 |
279,857 |
290,998 |
1,501 |
— |
14,841 |
600 |
16,942 |
16,942 |
307,940 |
172,502 |
290,998 |
2024/25 年 报147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37. 本公司之财务资料概要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资产
非流动资产
于附属公司之投资118,496
流动资产
其他应收账款289
应收附属公司款项206,726
银行结余及现金1,134
208,149
资产总值326,645
本公司权益持有人应占资本及储备
股本11,141
储备(附注)290,840
权益总额301,981
负债
流动负债
其他应付账款2,012
应付一名董事款项7,800
应付附属公司款项14,852
银行及其他借款—
24,664
负债总额24,664
权益及负债总额326,645
流动资产净额183,485
资产总值减流动负债301,981
股份溢价 | 缴入 盈余储备 | 资本储备 | 累计亏损 | 总计 |
---|---|---|---|---|
(附注a) | (附注b) | (附注c) | ||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千港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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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 (续)
附注:本公司之储备变动如下:
于二零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及
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195,691161,71010,254(92,682)274,973
年度全面开支总额—(51,287)(51,287)
根据收购一间附属公司发行股份35,589—35,589
根据配售股份发行股份31,565—31,565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262,845161,71010,254(143,969)290,840
年度全面开支总额—(10,983)(10,983)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262,845161,71010,254(154,952)279,857
2024/25 年 报149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 (续)
附注:(续)
a. 缴入盈余储备
指Takson (B.V.I.) Limited与本公司合并时其综合资产净值超出本公司因交换其资产而发行股份面值之数额约
67,992,000港元。根据百慕达一九八一年《公司法》(经修订)及本公司之公司细则,缴入盈余可分派予权益持有
人,除非有合理由相信(i)本公司于付款后不能或将不能于债务到期时偿还;(i)本公司资产之可变现价值将因而
低于其债务与其已发行股本与股份溢价账三者之总和则作别论。
其亦指因股本削减而产生的进账约93,718,000港元已扣除自股本增加,并转拨至本公司的实缴盈余账(连同削减股
份溢价账所产生金额以及因注销股份合并所产生之本公司已发行股本中之任何零碎股份而可能产生之任何进账),
已由董事会悉数用于抵销本公司之累计亏损。
b. 资本储备
其指一名股东于截至二零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至截至二零二零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期间授出之贷款面值约
183,162,000港元与公平值约172,908,000港元之间的差异。开始时,本集团采用类似工具的当前市场利率计算其
现值,贷款面值与现值之间的差异约10,254,000港元作为股东之资本注资处理,并记入资本储备账贷方。
c. 累计亏损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并无可供分派予股东之储备(二零二四年:零)。
注册成立╱ 成立地点 | 主要业务及营业地点 (倘有别于注册成立╱ 成立地点) | 已发行股本╱ 注册资本 | 本公司持有 的应占股权 |
---|---|---|---|
二零二五年 | |||
100% | |||
100% | |||
100% | |||
100% | |||
100% | |||
100% | |||
100% |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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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38. 主要附属公司详情
下表仅载列对本集团业绩、资产或负债构成主要影响之附属公司资料:
附属公司名称
直接持有权益
Takson (B.V.I.) Limited
Sinoforce Group Limited
间接持有权益
德胜制衣有限公司
Gold Wealth Holdings
Limited
King Crest Limited
金栢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瑞时钟表(香港)有限公司
Takson Sportswear
Limited
注册成立╱ 成立地点 | 主要业务及营业地点 (倘有别于注册成立╱ 成立地点) | 已发行股本╱ 注册资本 | 本公司持有 的应占股权 |
---|---|---|---|
100% | |||
100% | |||
100% |
2024/25 年 报151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 (续)
附属公司名称
联合智慧有限公司
山东龙翼航空科技有限公司
(「龙翼」)
上海柏时钟表有限公司
1: 于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内收购之附属公司。
39. 关联方及关连交易
主要管理人员薪酬
主要管理人员被视作本公司董事会成员,负责策划、指挥及控制本集团业务活动。已付主要管理人员
的薪酬在附注10内披露。
二零二五年 |
---|
千港元 |
2,023 |
龙 翼 航 空 科 技 控 股 有 限 公 司152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40. 退休福利计划
本集团中国内地附属公司雇员均根据中国内地法律及有关规例参与退休及医疗保险。雇员于加入本集
团时随即参与当地退休计划。退休保险的供款由本集团及雇员按地区市政府规定的比例共同承担,供
款须每月向社会保险机关支付。雇员退休时将直接从保险公司收取退休金,并有权于退休后享有由保
险公司提供的医疗福利。除该等供款外,本集团概无任何关于退休福利和已没收的供款的责任。
本集团为所有合资格的香港雇员安排参与强制性公积金计划(「强制性公积金计划」)。强制性公积金计
划之资产与本集团之资产分开持有,并由信托人以基金托管。本集团按每名雇员每月有关薪金成本的
5%(上限为1,500港元)向强制性公积金计划供款,雇员亦须作出相应供款。
于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确认的总开支2,014,000港元(二零二四年:711,000港元)指本集团按
计划所规定的比率就该等计划应付的供款。
41. 资本承担
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
有关收购物业、厂房及设备之资本开支,已订约但未于
综合财务报表拨备—
二零二五年 |
---|
千港元 |
118,791 |
(21,296) |
346,951 |
85,247 |
261,704 |
2024/25 年 报153
五年财务概要
本集团于过去五个财政年度各年之业绩、资产及负债如下:
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二零二年二零二一年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持续经营业务
收益245,978206,538207,226276,890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溢利(66,577)(6,745)(11,716)7,614
资产及负债
资产总值407,899492,630409,045364,318
负债总额(123,668)(216,425)(108,779)(248,056)
资产净值284,231276,205300,266116,262
总建筑面积 | 类别 | 租期 |
---|---|---|
(平方呎) |
龙 翼 航 空 科 技 控 股 有 限 公 司154
投资物业
本集团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持有之投资物业详情如下:
位置
香港
九龙
红磡鹤翔街1号
维港中心第一座
南翼5楼
工场单位第十一及十二
13,665工业中期租约
香港
九龙
红磡鹤翔街1号
维港中心第一座
地库
停车场车位第P19及P20号
不适用泊车位中期租约
香港
九龙
红磡鹤翔街1号
维港中心第一座
地下
停车场车位第L14号
不适用泊车位中期租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上海市
延安西路726号
华敏翰尊国际大厦东楼
23层E室、F室、G室、H室、
I室及L室
11,116商业中期租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