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020 宏海控股集团 财务报表/环境、社会及管治资料:年报 2024/2025
宏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年报 2024/2025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
GEM
之特色
GEM
乃为较于联交所上市之其他公司带有高投资风险之公司提供一个上市之市场。准投资者应了解投资于该等公司之潜
在风险,并应经过审慎周详之考虑后方作出投资决定。
GEM
之较高风险及其他特色表示
GEM
较适合专业及其他资深投资
者。
由于
GEM
上市公司之新兴性质使然,于
GEM
买卖之证券可能会较于联交所主板买卖之证券承受较大之市场波动风险,同
时无法保证在
GEM
买卖之证券会有高流通量之市场。
本报告载有遵照联交所GEM证券上市规则(「GEM上市规则」)规定而提供有关宏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
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之资料,本公司之董事(「董事」)愿就本报告共同及个别承担全部责任。董事在作出一切合
理查询后确认,就彼等所深知及确信,(1)本报告所载资料在所有重大方面均属准确、完整及并无误导或欺诈成份;且(2)并
无遗漏任何其他事项,致使本报告任何声明有所误导。
目录
宏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年报 2024/2025
页次
公司资料2
主席报告4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7
企业管治报告12
董事会报告25
独立核数师报告40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46
综合财务状况表47
综合权益变动表49
综合现金流量表51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52
财务概要117
公司资料
宏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年报 2024/2025
董事会 执行董事
何超蕸女士(主席)
刘令德先生
文颕怡女士
独立非执行董事
周浩云博士
邵志尧先生
李志强先生
注册办事处 Coden Trust Company (Cayman) Limited
Cricket Square
Hutchins Drive
P.O. Box 2681
Grand Cayman KY1-1111
Cayman Islands
总办事处及主要营业地点 香港
观塘
海滨道133号
万兆丰中心
16楼C室
授权代表 文颕怡女士
刘令德先生
公司秘书 姜子杰先生
法规主任 文颕怡女士
审核委员会 周浩云博士(主席)
邵志尧先生
李志强先生
公司资料
宏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年报 2024/2025
薪酬委员会 邵志尧先生(主席)
刘令德先生
周浩云博士
李志强先生
提名委员会 邵志尧先生(主席)
刘令德先生
周浩云博士
李志强先生
香港股份登记处及过户代理处 联合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香港
北角
英皇道338号
华懋交易广场2期
33楼3301-04室
主要往来银行 香港上海汇丰银行有限公司
香港
皇后大道中一号
核数师 久安(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注册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
执业会计师
香港
铜锣湾
高士威道8号
航空大厦8楼
GEM
股份代号 8020
公司网站 w.unitas.com.hk
主席报告
宏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年报 2024/2025
各位股东:
本人谨代表宏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欣然提呈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财政年度(「本财政
年度」)之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五年全年业绩。
业务经营及财务表现
本集团主要从事IP自动化及娱乐服务,以及提供干散货航运及物流服务。就干散货航运及物流服务而言,本集团提供国际
干散货航运╱海运货运代理相关物流服务。本集团之IP自动化及娱乐业务包括(1)以「Ganawawa」品牌分别于香港荔枝角
及西环经营IP主题体验中心,从自动化礼品机、主题游戏机、狂欢节游戏机到零售店提供不同IP产品;(2)管理及经营四个
综合寓教于乐及运动体验游乐场,其中三个分别位于中国的宝安、福田及惠州以及一个位于香港名为Soper Yo;及(3)为
文化产业园、商场等娱乐场所提供IP相关品牌管理及营销咨询服务。
干散货航运及物流服务
尽管本集团之干散货航运及物流业务于本财政年度继续面临充满挑战的营商环境,但得益于本集团管理层在王强先生(即
当时航运业务之主要人员)于二零二年七月辞世后一直竭尽全力重建本集团现有客户之信心以及维护与本集团现有客户
之业务关系,航运及物流服务之整体需求以及市场运价较去年同期有所提升。与此同时,本集团管理层一直尽一切努力,
利用所有可能潜在关系及网络以为此业务开拓新客户。
本集团将继续采纳审慎的轻资产方法,专注于干散货航运╱海运货运相关代理服务业务,并与本集团现有客户群保持更加
可行及可持续的业务关系。
由于上述挑战,本集团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录得收益约69,21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约51,290,000港
元),相当于增加约34.94%。分部溢利录得约3,44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约2,700,000港元),相当于增加约27.41%。
主席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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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
自动化及娱乐业务
本集团的IP自动化及娱乐业务包括(1)以「Ganawawa」品牌分别在香港荔枝角及西环经营两间IP主题体验中心,从自动化礼
品机、主题游戏机、狂欢节游戏机到零售店提供不同IP产品;(2)管理及经营四个综合寓教于乐及运动体验游乐场,其中三
个分别位于中国的宝安、福田及惠州以及一个位于香港名为Soper Yo;及(3)为文化产业园、商场等娱乐场所提供IP相关
品牌管理及营销咨询服务。
本集团目前以「Ganawawa」品牌营运两间店铺,一间位于Westwod及一间位于荔枝角永旺百货以从事IP自动化及娱乐业
务。「Ganawawa」店铺为一家IP主题体验中心,从自动化礼品机、主题游戏机、狂欢节游戏机到零售店提供不同IP产品。于
本财政年度,本集团已扩展位于Westwod的「Ganawawa」店铺,并于荔枝角永旺百货开设新「Ganawawa」旗舰店。然
而,由于扩展「Ganawawa」店铺的前期投入较大(包括自动贩卖机、装修、租金及人力等),加上香港营商环境持续波动,
导致本财政年度「Ganawawa」店铺的表现并不稳定,尽管本财政年度的收入较去年同期有所增加,但仍未扭转其当前亏损
状况。本集团正密切监察「Ganawawa」店铺的业务表现,并将适时制定适当业务及市场推广策略以及成本控制管理。
除上述者之外,作为Soper Yo合作模式的延伸业务发展,本集团管理层正持续与中国商场营运商及物业管理公司进行讨
论及磋商,以寻求为购物中心、娱乐主题场所及╱或文化园设计、建造及经营主题游乐区的机会。因此,在本集团管理层的
努力下,本集团进一步订立两份合作协议,据此,本集团分别担任位于中国惠州及中国宝安的另外两间寓娱乐及运动体验
游乐场的设计者、项目经理及运营商。于整个财政年度,本集团在福田推出自营新游乐场。然而,于整个财政年度,中国的
消费市场仍然疲软,对我们游乐场的业务表现造成较大影响。除「Soper Yo」及惠州游乐场因营运成本相对较低而获利
外,其他两个营运成本较高的宝安及福田游乐场于整个财政年度均录得亏损。
本集团亦寻求多元化其娱乐业务,凭借本集团于经营娱乐店铺、游乐园及IP产品的经验及专业知识,为中国、香港及澳门的
文化产业园区及购物中心的娱乐场所提供IP相关品牌管理及营销咨询服务。本集团自二零二一年起开始就文化创意产业园
的品牌建设、营销及业务发展提供咨询服务,以利用本集团现有IP相关娱乐品牌建设及营销团队扩阔本集团的收入来源,
并将继续寻求机会就中国主题公园的战略规划、产品开发、品牌建设、营销及业务发展提供咨询服务。然而,该业务服务所
取得的项目数量明显减少,且该服务分部产生的收益由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约20,090,000港元减少约
3.93%至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约19,300,000港元。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整体录得收益约100,04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约88,180,000港元),较二
零二四年同期增加约13.45%。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录得本公司拥有人应占经审核亏损净额约
21,28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约190,000港元)。亏损增加主要由于(i)自本集团之品牌管理及营销咨询服务所获得之相对
高利润率项目之数量大幅减少;(i)宝安及福田游乐场及香港「Ganawawa」店铺录得营运亏损;(i)为筹备即将开幕之位于
澳门之室内主题公园之行政开支增加;及(iv)来自IP自动化及娱乐业务之贸易应收款项之减值拨备增加。
主席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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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景
于二零二一年第四季度恢复物流服务业务后,本集团管理层致力开拓新客户群及维持与现有客户的长期关系的同时,本集
团一直并将继续加大力度保持物流服务业务分部的稳步发展。
本公司与一家大型综合娱乐度假集团就围绕国际IP品牌Nickelodeon于澳门开设的室内主题公园正处于装修及安装的最后
阶段,主题公园总建筑面积约9,000平方呎。该主题公园预计将于二零二五年整个第三季度分三期开业,一期将于二零
二五年七月开业。主题公园将为客户提供丰富多样的刺激游戏及娱乐享受。
本公司相信待于澳门的主题公园盛大开幕后,其势必将成为IP自动化及娱乐业务发展的一个重大里程碑,预期将继续为本
公司及其股东整体贡献长期积极价值。
董事会一致对本公司来年的前景充满信心,尤其是IP自动化及娱乐业务分部,预计将取得强劲表现。即将在澳门开幕的新
主题公园预计将带来可观收入。此外,本公司已加大成本节约力度,包括削减现有项目的人力资源支出及致力协商更低租
金。董事会对本集团的未来前景充满信心。
致谢
最后,本人借此机会对所有为本集团发展作出坚定不移之付出及贡献之董事、管理层及本集团员工衷心感谢。此外,本年
度充满挑战,本人亦感谢所有股东、策略伙伴以及本集团各尊贵客户在此情况下仍对本集团信任以及不断支持。
宏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何超蕸
主席兼执行董事
香港,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七日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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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回顾
本公司业务之公正回顾及前景,分别载于主席报告以及管理层讨论及分析两节。某些财务上之关键绩效指标亦载于财务摘
要一节。自本财政年度末以来,未有影响本公司的重大事故发生。
本公司遵照公司条例、GEM上市规则与证券及期货条例(「证券及期货条例」)有关资料披露及企业管治之规定。本集团亦
遵照雇佣条例以及有关职业安全的条例规定,以保障本集团员工之利益。
本集团尊重生态环境,作为香港一家有社会责任的企业,本集团致力减少碳足迹。碳足迹之定义为直接与间接产生的温室
气体排放量,以等量二氧化碳(CO2)表达。本集团制造的无害废弃物主要包括废纸,如办公用纸和营销材料。本集团为最大
限度地减少碳足迹对环境的影响,已实施以下常规以有效用纸:
‧ 大多数网络打印机均以双面打印为预设模式;
‧ 提醒员工明智地复印;
‧ 鼓励员工双面使用纸张;
‧ 将废纸循环再造,而非直接送往堆填区;
‧ 纸张会与其他废物分类,方便循环再造;及
‧ 影印机旁设有盒子及纸盘,收集单面使用的纸张以供循环再用。
耗电已被认为会对环境及自然资源产生不利影响;一幢典型商业大厦于照明系统上的能源消耗较其他电器设备为高。本
集团致力减低能源消耗并实施节约常规,以减低碳足迹之影响。空调与照明区的安排,能减少不必要的耗电量;员工保持
维护照明系统及电器设备之良好习惯,确保它们处于良好及正常状态,以加强效能。
本集团主要从事提供IP自动化及娱乐服务,以及提供干散货航运及物流服务。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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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散货航运及物流服务
尽管本集团之干散货航运及物流业务于本财政年度继续面临充满挑战的营商环境,但得益于本集团管理层在王强先生(即
当时航运业务之主要人员)于二零二年七月辞世后一直竭尽全力重建本集团现有客户之信心以及维护与本集团现有客户
之业务关系,航运及物流服务之整体需求以及市场运价较去年同期有所提升。与此同时,本集团管理层一直尽一切努力,
利用所有可能潜在关系及网络以为此业务开拓新客户。
本集团将继续采纳审慎的轻资产方法,专注于干散货航运╱海运货运相关代理服务业务,并与本集团现有客户群保持更加
可行及可持续的业务关系。
由于上述挑战,本集团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录得收益约69,21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约51,290,000港
元),相当于增加约34.94%。分部溢利录得约3,44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约2,700,000港元),相当于增加约27.41%。
IP
自动化及娱乐业务
本集团的IP自动化及娱乐业务包括(1)以「Ganawawa」品牌分别在香港荔枝角及西环经营两间IP主题体验中心,从自动化礼
品机、主题游戏机、狂欢节游戏机到零售店提供不同IP产品;(2)管理及经营四个综合寓教于乐及运动体验游乐场,其中三
个分别位于中国的宝安、福田及惠州以及一个位于香港名为「Soper Yo」;及(3)为文化产业园、商场等娱乐场所提供IP相
关品牌管理及营销咨询服务。
本集团目前以「Ganawawa」品牌营运两间店铺,一间位于Westwod及一间位于荔枝角永旺百货以从事IP自动化及娱乐业
务。「Ganawawa」店铺为一家IP主题体验中心,从自动化礼品机、主题游戏机、狂欢节游戏机到零售店提供不同IP产品。于
本财政年度,本集团已扩展位于Westwod的「Ganawawa」店铺,并于荔枝角永旺百货开设新「Ganawawa」旗舰店。然
而,由于扩展「Ganawawa」店铺的前期投入较大(包括自动贩卖机、装修、租金及人力等),加上香港营商环境持续波动,
导致本财政年度「Ganawawa」店铺的表现并不稳定,尽管本财政年度的收入较去年同期有所增加,但仍未扭转其当前亏损
状况。本集团正密切监察「Ganawawa」店铺的业务表现,并将适时制定适当业务及市场推广策略以及成本控制管理。
除上述者之外,作为「Soper Yo」合作模式的延伸业务发展,本集团管理层正持续与中国商场营运商及物业管理公司进
行讨论及磋商,以寻求为购物中心、娱乐主题场所及╱或文化园设计、建造及经营主题游乐区的机会。因此,在本集团管理
层的努力下,本集团进一步订立两份合作协议,据此,本集团分别担任位于中国惠州及中国宝安的另外两间寓娱乐及运动
体验游乐场的设计者、项目经理及运营商。于整个财政年度,本集团在福田推出自营新游乐场。然而,于整个财政年度,中
国的消费市场仍然疲软,对我们游乐场的业务表现造成较大影响。除「Soper Yo」及惠州游乐场因营运成本相对较低而
获利外,其他两个营运成本较高的宝安及福田游乐场于整个财政年度均录得亏损。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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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团亦寻求多元化其娱乐业务,凭借本集团于经营娱乐店铺、游乐园及IP产品的经验及专业知识,为中国、香港及澳门的
文化产业园区及购物中心的娱乐场所提供IP相关品牌管理及营销咨询服务。本集团自二零二一年起开始就文化创意产业园
的品牌建设、营销及业务发展提供咨询服务,以利用本集团现有IP相关娱乐品牌建设及营销团队扩阔本集团的收入来源,
并将继续寻求机会就中国主题公园的战略规划、产品开发、品牌建设、营销及业务发展提供咨询服务。然而,该业务服务所
取得的项目数量明显减少,且该服务分部产生的收益由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约20,090,000港元减少约
3.93%至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约19,300,000港元。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整体录得收益约100,04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约88,180,000港元),较二
零二四年同期增加约13.45%。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录得本公司拥有人应占经审核亏损净额约
21,28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约190,000港元)。亏损增加主要由于(i)自本集团之品牌管理及营销咨询服务所获得之相对
高利润率项目之数量大幅减少;(i)宝安及福田游乐场及香港「Ganawawa」店铺录得营运亏损;(i)为筹备即将开幕之位于
澳门之室内主题公园之行政开支增加;及(iv)来自IP自动化及娱乐业务之贸易应收款项之减值拨备增加。
财务回顾
收益
本财政年度,本集团之收益较去年约88,180,000港元增加13.45%至约100,040,000港元。
行政及其他营运开支
本财政年度,本集团之行政及营运开支较去年约17,970,000港元增加约14.97%至约20,660,000港元。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本财政年度亏损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录得本公司拥有人应占经审核亏损净额约21,28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约
190,000港元)。亏损增加主要由于(i)自本集团之品牌管理及营销咨询服务所获得之相对高利润率项目之数量大幅减少;(i)
宝安及福田游乐场及香港「Ganawawa」店铺录得营运亏损;(i)为筹备即将开幕之位于澳门之室内主题公园之行政开支增
加;及(iv)来自IP自动化及娱乐业务之贸易应收款项之减值拨备增加。
流动资金及财务资源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录得流动负债净额约12,41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流动资产净值约17,990,000港
元)。
本集团的现金及银行结余约为8,06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约25,210,000港元)。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的流动比率
约为0.71(二零二四年:约1.38)。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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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团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之资产负债比率为-577.89%(二零二四年:7.53%)。资产负债比率按负债总额除以总
权益计算。负资产负债比率主要归因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录得亏绌总额。
本财政年度内,本集团所面临之外币风险甚微,乃因绝大部分业务交易、资产及负债乃按港元计值。本集团将会持续密切
监控外币风险。
股息
董事会不建议就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派付任何股息(二零二四年:无)。
资本架构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已发行股本为26,129,593.33港元,分为2,612,959,333股份。
所持重大投资
于本财政年度,本集团并无于任何公司持有任何其他重大股权投资。
重大投资及资本资产之未来计划
于本财政年度,本集团对位于澳门的大型IP主题游乐园Nickelodeon Town作出重大投资,且计划将于下一财政年度第二季
度分三期全面投入运营。除上述投资外,本集团并无其他重大投资或资本资产之主要投资计划。
附属公司与联属公司之重大收购及出售
于本财政年度,本集团并无附属公司与联属公司之重大收购及出售。
资本承担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之资本承担总额约为1,10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无)。
或然负债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并无重大或然负债(二零二四年:无)。
外汇风险
本集团持续采纳保守财政策,所有银行存款均以港元结存,以将外汇风险降至最低。
财政策
本集团采纳保守财政策。本集团致力透过对其客户财务状况进行持续信贷评估,以减少信贷风险。为管理流动资金风
险,董事会密切监测本集团之流动资金水平,以确保本集团资产、负债及承担之流动资金架构可符合其资金需求。
管理层讨论及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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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资产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并无抵押任何资产(二零二四年:无),以作本集团获授银行融资之抵押。
雇员及薪酬政策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聘任全职雇员42名、兼职雇员24名及2名顾问(二零二四年:70名全职雇员、兼职雇员
10名及2名顾问),包括董事。于本财政年度内,员工成本总额(包括董事酬金)约13,070,000港元,而去年则约为
10,970,000港元。薪酬乃参照市场条款、个别雇员之表现、资历及经验予以厘定。年终花红乃根据个人表现向雇员发放,
以嘉许及奖励其贡献。其他福利包括其香港雇员之法定强制性公积金计划及医疗福利供款。
本地及国际法律的影响
本集团的业务经营亦须遵守政府政策、相关法规及监管机关制定的指引。未能遵守规定及要求可能导致有关机关进行处
罚、修订或暂停业务经营。本集团紧密监察政府政策、法规及市场的变动,并进行研究,以评估该等变动之影响。
前景
于二零二一年第四季度恢复物流服务业务后,本集团管理层致力开拓新客户群及维持与现有客户的长期关系的同时,本集
团一直并将继续加大力度保持物流服务业务分部的稳步发展。
本公司与一家大型综合娱乐度假集团就围绕国际IP品牌Nickelodeon于澳门开设的室内主题公园正处于装修及安装的最后
阶段,主题公园总建筑面积约9,000平方呎。该主题公园预计将于二零二五年整个第三季度分三期开业,一期将于二零
二五年七月开业。主题公园将为客户提供丰富多样的刺激游戏及娱乐享受。
本公司相信待于澳门的主题公园盛大开幕后,其势必将成为IP自动化及娱乐业务发展的一个重大里程碑,预期将继续为本
公司及其股东整体贡献长期积极价值。
董事会一致对本公司来年的前景充满信心,尤其是IP自动化及娱乐业务分部,预计将取得强劲表现。即将在澳门开幕的新
主题公园预计将带来可观收入。此外,本公司已加大成本节约力度,包括削减现有项目的人力资源支出及致力协商更低租
金。董事会对本集团的未来前景充满信心。
企业管治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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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管治常规
采纳及遵循企业管治原则及常规之公认标准一贯为本公司最优先原则之一。董事会相信良好企业管治乃带领本公司迈向
成功及平衡其股东、客户及雇员各自利益之因素之一,董事会致力于持续改善该等原则及常规之效率及有效性。
于本财政年度内,本公司一直遵守GEM上市规则附录十五所载企业管治守则及企业管治报告(「企业管治守则」)所载所有
守则条文,惟下列偏离情况除外:
守则条文第
F.2.2
条
企业管治守则守则条文第F.2.2条规定,董事会主席须出席股东周年大会。
偏离情况
董事会主席何超蕸女士由于须处理其他重要公务而未能出席本公司于二零二四年九月三十日举行之股东周年大会(「二零
二四年股东周年大会」)。然而,执行董事刘令德先生已根据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出任二零二四年股东周年大会主席。
董事会
组成及职责
于本报告日期,董事会包括3名执行董事及3名独立非执行董事。于本财政年度内及直至本报告日期,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
委员会各成员的姓名及职务如下:
董事会成员职务
何超蕸女士主席╱执行董事
刘令德先生执行董事
文颕怡女士执行董事
邵志尧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
李志强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
周浩云博士独立非执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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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续)
组成及职责(续)
审核委员会成员
周浩云博士 主席
邵志尧先生
李志强先生
薪酬委员会成员
邵志尧先生 主席
刘令德先生
周浩云博士
李志强先生
提名委员会成员
邵志尧先生 主席
周浩云博士
刘令德先生
李志强先生
于本报告日期,董事会由六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为执行董事,三名为非执行董事。所有非执行董事均为独立非执行董
事,占董事会人数逾三分之一。
董事之简历载于第28页至第31页之董事会报告内。
董事会作用与职能
董事会主要负责监督名管理本公司事务,而董事会主席则领导董事会履行其职责。本公司执行董事获授委托负责本公司之
日常管理及于本公司监控及委任架构下作出营运及业务决定。非执行董事负责(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提供宝贵意见及建
议,以供董事会考虑及议决。
企业管治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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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续)
董事会议
董事会定期举行会议(每年至少四次,约每季一次),以讨论本公司整体策略以及其经营及财务表现。其他董事会议将于
有需要之情况下方会举行。该等董事会议须得到大部分董事亲身或透过其他电子通讯方式积极参与。于截至二零二五年
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共举行过八次董事会议,各董事之出席记录载列如下:
已出席╱举行
会议次数
执行董事:
何超蕸女士(主席)8/9
刘令德先生9/9
文颕怡女士9/9
独立非执行董事:
邵志尧先生6/9
李志强先生6/9
周浩云博士6/9
于本财政年度,除董事会定期会议外,主席亦曾于无执行董事出席的情况下与独立非执行董事举行一次会议。
企业管治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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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续)
董事会议(续)
于董事会定期会议及其他会议前均会向所有董事发出适当通知。会议程及其他相关资料会于董事会议举行前会向董
事提供,而所有董事均会获征询会否将其他事项列入董事会议程内。
董事可取得本公司公司秘书(「公司秘书」)之意见及服务,以确保董事会程序及所有适用规则及规例均获遵守。
公司秘书负责记录董事会及委员会议之会议记录。董事会及委员会议之会议记录乃充份详尽记录所讨论事项及有关
事宜并由公司秘书存管,并于任何董事发出合理通知后于任何合理时间供其查阅。草拟及最终版本之董事及委员会议记
录须于每次会议后之合理时间内送交董事以供彼等提供意见及保存。全体董事均可获取公司秘书的意见及服务,以确保董
事会程序及所有适用之规则与规例均获遵守。董事可在适当情况下寻求独立专业意见以协助彼等履行其对公司之职务,有
关费用由公司支付。本公司亦已为董事安排合适之董事及高级职员责任保险。本公司持续向全体董事提供上市规则及其他
适用法规定之最新资料,以确保遵守及维持良好之企业管治常规。
委任、重选及免职
所有独立非执行董事已与本公司订立任期指定为三年之服务协议,并须膺选连任。
根据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三分之一现任董事于每届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上须轮值退任,而每名董事须每三年
轮值退任最少一次。有关退任董事均符合资格并可于股东周年大会上膺选连任。
所有获董事会委任填补临时空缺之董事,其任期至彼等获委任后首个股东大会为止,并须于该大会上膺选连任,而所有获
董事会委任加入现有董事会之董事任期仅至来届股东周年大会为止,届时将合资格膺选连任。
董事会已于二零一二年三月根据相关GEM上市规则于二零一二年四月一日生效之修订于本公司网站(w.unitas.com.hk)就
股东建议提名人士出任董事刊发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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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续)
提名委员会
董事会于二零一二年三月二十日成立提名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其书面职权范围符合相关守则条文规定(经董事会于二
零一三年八月进一步检讨)。有关书面职权范围可参阅GEM网站(w.hkgem.com)及本公司网站(w.unitas.com.hk)。
提名委员会之组成如下:
独立非执行董事:
邵志尧先生(主席)
李志强先生
周浩云博士
执行董事:
刘令德先生
提名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项:
- 、资产及管理组合后,检讨董事会之架构、规模、组成(包括技能、知识及经验方
面)及多元化(包括但不限于性别、年龄、国籍、文化及教育背景、专业经验、技能、知识、行业经验及服务年资),并
就任何拟作出之变动向董事会提出建议以配合本公司企业策略;
- ,并挑选提名有关人士出任董事或就此向董事会提供意见;
- ;及
- (尤其是主席及行政总裁)继任计划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于物色合适之董事候选人时,提名委员会将参考建议候选人之技能、经验、教育背景、专业知识、个人诚信及时间承诺借以
展开筛选程序,亦会考虑本公司之需要以及该职位受规限之其他相关法例要求及法规。所有候选人须符合GEM上市规则第
5.01条及第5.02条所订明之标准。所有将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之候选人亦须符合GEM上市规则第5.09条所订明之独
立标准。合资格候选人随后将获推荐予董事会以获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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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续)
提名委员会(续)
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
董事会已于考虑本公司提名委员会之建议后采纳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以维持董事会成员之多元性,提升董事会之决策
能力。于评估董事会之潜在候选人时,提名委员会将考虑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所载之指引及因素,务求令董事会成员之
任命均以功绩为基础,并计及候选人补足及提升董事会整体技能、知识及经验之能力。董事会可透过考虑多项相关因素
(包括但不限于独立性、年龄、性别、种族及文化背景、教育、技能、知识及经验)达致成员多元化。
董事会已订下多项实行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之可计量目标(关于文化背景、教育、技能及经验),并会不时检讨有关目
标,确保目标适当及确定达致该等目标之进度。提名委员会将不时检讨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确保其继续行之有效。
提名委员会认为,经计及本公司本身之业务模式及特定需要,董事会目前拥有多元化之成员组合。
于本财政年度,提名委员会成员已举行两次会议,以讨论及检讨董事会架构、规模、组成及多元化、延长独立非执行董事服
务年期及提名候选人供董事会考虑及委任。个别提名委员会成员之出席记录载列如下:
已出席╱
举行会议次数
邵志尧先生(主席)2/2
李志强先生2/2
刘令德先生2/2
周浩云博士2/2
确认独立性
每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已根据GEM上市规则第5.09条,就其独立性作出年度确认。本公司认为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均符合
GEM上市规则第5.09条所载之独立性指引,且根据指引条款本公司认为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均为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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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续)
董事进行证券交易之行为守则
本公司已采纳有关董事进行证券交易之行为守则,该等守则条款之严格程度不逊于GEM上市规则第5.48条至第5.67条所
载之买卖规定准则。经对所有董事作出特定查询后,据本公司所知,全体董事于本财政年度内一直遵守该买卖规定准则及
其有关董事进行证券交易之行为守则。
董事持续专业发展
董事必须随时了解其最新共同责任。每名新任之董事于履新时均获发董事简介,内容涵盖本集团之业务,以及上巿公司董
事之法定责任及法规义务。本公司除不时向董事提供法例之最新修订及管治实务发展之资料外,亦鼓励董事参与专业培训
及研讨会,以发展及更新其知识和技能。董事所参加之专业培训均会记录在培训记录内。
截至本报告日期,董事会成员已参与下列培训计划:
培训类型
董事姓名
专业机构及本公司
提供的内部培训
有关新规则及法例
更新的阅读材料
执行董事
何超蕸女士(主席)
刘令德先生
文颕怡女士
独立非执行董事
邵志尧先生
李志强先生
周浩云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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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及高级管理层酬金
薪酬政策
本集团之薪酬政策旨在确保整体薪酬属公平及具竞争力。执行董事之酬金乃按照董事之技能、知识、个人表现及贡献以及
其于本公司之职责及问责范围,经考虑本公司之表现及现行市场环境而厘定。非执行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之酬金政
策乃为确保非执行董事就本公司事务包括参与各个董事委员会所贡献之努力和时间获得足够之酬报。非执行董事之酬金
乃按彼等之技能、经验、知识、职责及市况而厘定。
薪酬委员会
董事会于二零一年九月成立薪酬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其书面职权范围(经董事会于二零一二年三月进一步检讨)符合
守则条文规定。有关经修订之书面职权范围可参阅GEM网站(w.hkgem.com)及本公司网站(w.unitas.com.hk)。
薪酬委员会负责(其中包括)就本公司之薪酬政策及就建立该政策制定正式且具透明度之程序向董事会作推荐意见。
薪酬委员会之组成如下:
独立非执行董事:
邵志尧先生(主席)
李志强先生
周浩云博士
执行董事:
刘令德先生
本财政年度内,薪酬委员会举行过两次会议,有关薪酬委员会成员各自之出席记录载列如下:
已出席╱举行
会议次数
邵志尧先生(主席)2/2
刘令德先生2/2
李志强先生2/2
周浩云博士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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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责及审核
财务汇报
董事会有责任就本集团之表现、状况及前景提呈平衡、清晰及全面之评估。管理层须就此评估向董事会提供说明及资料,
以令其能够于获董事会通过前对财务及其他提呈资料作出知情评估。
董事会知悉其有责任编制真实及公平反映本集团事务状况之财务报告。载于第46至51页之综合财务报表乃按载列于综合
财务报表第52至116页之基准编制。本集团之财务业绩乃根据法定及╱或法规之规定适时公布。
如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之公布所披露,长青(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长青」)已辞任本公司核数
师,自二零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起生效。久安(香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久安」)已获委任为本公司核数师,自二零
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起生效,以填补长青辞任后之临时空缺,任期至本公司下届周年大会结束为止。除提供审核服务外,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久安并无提供其他服务。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久安及其联属公
司提供审核服务及非审核服务(税务合规服务)之有关费用分别为500,000港元及8,000港元。
久安之呈报职责刊载于第40至45页之独立核数师报告内。
审核委员会
董事会于二零一年九月成立审核委员会,其书面职权范围(经董事会于二零一二年三月及二零一六年六月进一步检讨)符
合守则条文规定。有关经修订之书面职权范围可参阅GEM网站(w.hkgem.com)及本公司网站(w.unitas.com.hk)。
审核委员会须向董事会报告,且自其成立以来一直定期举行会议检讨本集团之财务汇报程序、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
以及改善就有关方面提供推荐意见。
审核委员会之组成如下:
独立非执行董事:
邵志尧先生
李志强先生
周浩云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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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责及审核(续)
审核委员会(续)
审核委员会于本财政年度内举行过四次会议,有关审核委员会成员各自之出席记录载列如下:
已出席╱举行
会议次数
邵志尧先生4/4
李志强先生4/4
周浩云博士4/4
本财政年度内,审核委员会已承担下列职责:
(cid:129) 与外聘核数师会面商讨彼等审核工作之一般范围;
(cid:129) 审阅外聘核数师发出之管理层函件及检讨管理层之回应;
(cid:129) 审阅管理层代表发出之函件;
(cid:129) 检讨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制度是否完备有效;
(cid:129) 检讨及批准内部审核计划;
(cid:129) 检讨及批准聘任提供非审核服务之外聘核数师;
(cid:129) 检讨及批准外聘核数师就提供审核及非审计服务收取之薪酬;
(cid:129) 检讨外聘核数师是否为独立客观;
(cid:129) 与外聘核数师会面商讨审核年度账目以及检讨中期及季度账目所产生之事宜;
(cid:129) 审阅年度报告及账目、半年期中期报告以及季度报告;
(cid:129) 就委任外聘核数师向董事会提供推荐意见;及
(cid:129) 检讨本公司遵守则条文之情况及于企业管治报告所作出之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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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责及审核(续)
董事会之授权
尽管董事会在履行其职责中始终完全承担引领及监督本公司之责任,惟若干责任乃授予由董事会设立以处理本公司各方
面事务之各个委员会。除于委员会各自经董事会批准之书面权责范围另有订明外,彼等乃受本公司之组织章程细则以及董
事会之政策及常规(惟有关政策及常规不可与组织章程细则所载条文有抵触)所监管。
董事会亦已向由执行董事领导之本公司管理层授予施行其策略及日常营运之责任。本公司已就须由董事会决策之事宜订
明清晰之指引,有关事宜包括有关(其中包括)资本、融资及财务申报、内部监控、与股东之沟通、董事会之组成、授权以及
企业管治之事宜。
与股东之沟通
董事会认同与股东及投资者进行良好沟通之重要性。本公司建立不同的沟通渠道与其股东及投资者维持良好沟通,包括股
东周年大会、股东特别大会、刊发年度及中期报告、通告、公告、通函及本公司网站。
股东会议(包括股东周年大会及股东特别大会)为股东提供与董事会交流意见之有效平台。董事会欢迎各股东于股东周年
大会上提出彼等之意见。董事、高级管理层于股东大会上回答问题及外聘核数师亦将出席股东周年大会,以回应股东提
问。股东大会上会就各项重要独立之事宜(包括重选个别董事)提呈独立决议案。大会之通告、年度报告及载有拟提呈决议
案有关资料之通函均会于大会举行前最少二十个足日营业日向股东发出。股东大会将采用投票方式表决。投票表决程序之
详情会于股东大会上向各列席股东说明以确保股东熟悉该投票程序。投票结果会于联交所网站(w.hkexnews.hk)及本
公司网站(w.unitas.com.hk)公布。
股东召开股东特别大会之程序
开曼群岛公司法(二零二三年修订本)并无条文批准股东于股东大会上提呈新决议案。然而,股东须遵守组织章程细则第58
条,该规定股东大会可在发出书面要求后召开,即任何一位或以上于提出要求当日持有不少于本公司缴足股本(赋予权利
在本公司股东大会投票)十分之一之股东,可随时向董事会或公司秘书发出书面要求,要求董事会召开股东特别大会,以
处理有关要求所指明之任何事项,且须于提出该要求后两个月内举行大会。倘提出后二十一日内董事会未有召开大会,则
提出要求之人士可自行以相同方式召开大会,而本公司须向提出要求之人士补偿因董事会未有按要求召开大会而产生之
所有合理开支。
企业管治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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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责及审核(续)
股东提名人选参选为董事之程序
概无任何人士(将于大会上退任之董事除外)合资格在任何股东大会上膺选为董事,除非该人士为董事会所推荐或由有权
出席会议及于会上投票的一名股东(并非为该被提名参选董事之人士)以其所签署的书面通知提名,而被提名人士所签署
以表明其愿意接受选举之通知须送交总办事处或注册办事处。提交通知之期限必须不少于七个足日,提交有关通知之期间
之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紧随选举董事之股东大会通告寄发后翌日,而结束时间则不得迟于该股东大会举行日期前七天。
向董事会发出查询之程序
股东可将书面查询发送至本公司(注明公司秘书为收件人):电邮至admin@unitas.com.hk或邮寄至观塘海滨道133号万兆
丰中心16楼C室。
资料披露
本公司根据GEM上市规则披露资料,及根据有关法律及法规向公众定期刊发报告及公告。本公司尽力确保准时披露资料,
有关资料公正、准确、真实及完整,务求使股东及公众能作出合理知情决定。
企业管治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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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关系
于本财政年度内,本公司宪章文件并无变动。
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
于本财政年度内,董事会已遵守企业管治守则所载有关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的守则条文。董事会整体负责评估及厘定其在
实现本公司的战略目标时愿意承担的风险之性质及程度,并为本公司维持适当有效的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有关系统
的设计目标是管理未能实现业务目标的风险,只能就防止重大失实陈述或损失提供合理而非绝对的保证。
本公司管理层已在经营、财务及风险控制领域制定一套全面的政策、标准及程序,以保护资产免受未经授权使用或干扰;
维持适当的会计记录;确保财务资料的可靠性,以就防止可能出现欺诈及错误而实现令人满意的保证。
董事会持续监察本公司的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系统每年进行检讨,有关
系统被认为有效及充足。本公司亦设有内部审核职能,以对有关系统的充足性及有效性进行分析及独立评估,并设有保密
及管理实际或潜在利益冲突的程序。已设计严格的内部结构,以防止内幕消息被滥用及避免利益冲突。
香港,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七日
董事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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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欣然呈列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综合财务报表」)。
主要业务
本公司之主要业务为投资控股,本公司主要附属公司之业务载列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35。
业务回顾
本公司业务之公正回顾及前景,分别载于主席报告以及管理层讨论及分析两节。某些财务上之关键绩效指标亦载于财务摘
要一节。自本财政年度末以来,未有影响本公司的重大事故发生。
本公司遵照公司条例、GEM上市规则与证券及期货条例(「证券及期货条例」)有关资料披露及企业管治之规定。本公司亦
遵照雇佣条例以及有关职业安全的条例规定,以保障本集团员工之利益。
本集团尊重生态环境,作为香港一家有社会责任的企业,本集团致力减少碳足迹。碳足迹之定义为直接与间接产生的温室
气体排放量,以等量二氧化碳(CO2)表达。本集团制造的无害废弃物主要包括废纸,如办公用纸和营销材料。本集团为最大
限度地减少碳足迹对环境的影响,已实施以下常规以有效用纸:
‧ 大多数网络打印机均以双面打印为预设模式;
‧ 提醒员工明智地复印;
‧ 鼓励员工双面使用纸张;
‧ 将废纸循环再造,而非直接送往堆填区;
‧ 纸张会与其他废物分类,方便循环再造;及
‧ 影印机旁设有盒子及纸盘,收集单面使用的纸张以供循环再用。
耗电已被认为会对环境及自然资源产生不利影响;一幢典型商业大厦于照明系统上的能源消耗较其他电器设备为高。本
集团致力减低能源消耗并实施节约常规,以减低碳足迹之影响。空调与照明区的安排,能减少不必要的耗电量;员工保持
维护照明系统及电器设备之良好习惯,确保它们处于良好及正常状态,以加强效能。
董事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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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回顾(续)
主要风险因素
下文列示本集团面临的主要风险及不确定性。
本地及国际法律的影响
本集团的业务经营亦须遵守政府政策、相关法规及监管机关制定的指引。未能遵守规定及要求可能导致有关机关进行处
罚、修订或暂停业务经营。本集团紧密监察政府政策、法规及市场的变动,并进行研究,以评估该等变动之影响。
第三方风险
本集团一直在部分业务中依赖第三方服务供应商,以改进本集团的表现及效率。在获得外部服务供应商之益处的同时,管
理层意识到,该经营上的依赖或会带来服务意外地差劣或失误等弱点所致的威胁,包括声誉受损、业务中断及金钱损失。
为解决该不确定性,本集团仅委聘知名第三方供应商,并紧密监察彼等的表现。
与雇员、客户及供应商之间的主要关系
本集团透过提供全面的福利待遇、职业发展机会与符合个别需要的内部培训,以表彰雇员的贡献。本集团亦为全体雇员提
供卫生与安全的工作环境。于回顾年度内,未有罢工及致命工伤事故的个案。
本集团紧守与供应商的工作关系,务求高效及有效地配合客户的需要。各部门紧密合作,以确保所有招标及采购过程均以
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进行。在开展项目前,会向供应商明确交代本集团的要求与标准。
本集团相当重视所有客户的看法与意见,以不同方法及渠道(包括使用商业情报)了解客户的需要,并定期分析客户的回
应。本集团亦进行全面测试与检查,确保向客户提供优质产品与服务。
业绩
本集团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业绩载于第46至51页之综合财务报表。
储备
本财政年度内,本集团及本公司之储备变动分别载列于第49至50页之综合权益变动表及综合财务报表附注38。
董事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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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供分派储备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公司按开曼群岛公司法(二零三年修订)计算的可用于现金分派及╱或实物分派的储备
为零(二零二四年:零),包括股份溢价约297,517,000港元(二零二四年:约297,517,000港元)及累计亏损约331,889,000
港元(二零二四年:累计亏损约325,201,000港元)。
股本
本财政年度内,本公司股本变动详情载列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30。
主要客户及供应商
本财政年度产生自本集团主要客户之销售百分比如下:
- 最大客户 58.7%
- 五大客户 78.8%
本财政年度本集团主要供应商应占之采购百分比如下:
- 最大供应商 46.4%
- 五大供应商 68.1%
于本财政年度,概无董事、彼等之紧密联系人(定义见GEM上市规则)或任何股东(据董事所知拥有本公司股本5%以上)于
本集团任何五大客户及供应商中拥有权益。
管理合约
除本节所披露者外,本财政年度内并无订立或存在有关本公司或其附属公司的全部或任何重大部分业务的管理及行政管
理之合约。
厂房及设备
本财政年度内,本集团之厂房及设备变动详情载列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16。
借款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并无银行融资,并已从股东取得总额约1,087,000港元的垫款,该款项为无抵押、免息
及须按要求偿还(二零二四年:约1,087,000港元)。
董事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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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
下列为于本财政年度直至本报告日期出任董事职务之董事:
执行董事
何超蕸女士(主席)
刘令德先生
文颕怡女士
独立非执行董事
邵志尧先生
李志强先生
周浩云博士
各董事之履历详情载列如下:
执行董事
何超蕸女士,BS,58岁,为本公司执行董事及主席。何女士持有美国Peperdine University大众传播及心理学士学位。
在国内,何女士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辽宁省委员会常务委员。
何女士自二零一年起出任信德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掌管物业管理部门以及零售及推销规划部门之策划及营运。除上
文所述外,何女士于过去三年概无于证券在香港或海外任何证券市场上市之公众公司中担任何董事职务。
刘令德先生,51岁,于二零一年九月二十一日加入本集团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并于二零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调任执行
董事,彼负责制定本集团之企业策略、计划及业务发展。彼为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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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续)
执行董事(续)
刘先生于二零一年十一月取得香港理工大学屋宇设备工程(屋宇电力设备)学士学位。刘先生自二零三年六月起持有
工程师执照,并分别自二零三年六月、二零二年十月及二零三年七月起成为英国营运工程师学会、工厂设备工程师
学会及国际管理研究所会员。
刘先生于医疗及保健行业拥有丰富经验。彼于二零五年一月创立高健控股有限公司(前称Bio-life (China) Limited),并自
公司成立至二零八年十月担任董事总经理。高健控股有限公司主要透过其于香港营业之诊所及专门综合诊所为公众提
供医疗及皮肤医学服务。
自二零八年十月至二零九年五月,刘先生于卓健医疗中心有限公司(天洋国际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593)之附属
公司)担任发展董事,该公司为一个由医生主导,透过医疗中心、牙科及物理治疗中心网络提供一系列综合医疗及保健服
务之集团。
文颕怡女士,52岁,于二零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加入本集团担任非执行董事及于二零一四年六月二十五日调任为执行董
事。彼于专注中国境内外投资、融资、并购及企业重组之法律实务方面拥有逾八年经验。彼亦自二零一二年一月起于秦觉
忠吴慈飞律师行担任助理律师,并于一九年八月获注册为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之事务律师。
彼为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彼现为香港律师会之会员。文女士于
一九五年获美国麻省卫斯理学院(Welesley Colege at Masachusets)授予文学士学位(主修法语及国际关系)。
董事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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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续)
独立非执行董事
邵志尧先生,58岁,为独立非执行董事,负责就本公司的策略、表现资源及行为准则等事宜提供独立判断。彼为薪酬委员
会及提名委员会主席与审核委员会成员。
邵先生于一九零年取得香港理工大学建筑测量专业文凭,并于二零九年取得南澳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彼于二零
一四年九月获英国特许房屋经理学会员资格,并于二零一四年十月获皇家特许测量师学会专业会员资格。邵先生于地产
行业拥有逾30年销售及市场推广、项目管理及顾问服务经验。彼曾于多间主要地产发展商任职,包括瑞安房地产有限公司
(一九三年至一九四年)、港陆物业发展有限公司(现称中泛置业中国有限公司)(一九四年至一九七年)、上海实业
投资有限公司(一九七年至二零九年)及新昌营造集团(二零一四年至二零一六年)。于二零九年,邵先生于香港成立
本地房地产测量公司邵志尧测量师行,彼目前担任董事及顾问,专责项目融资与发展研究。邵先生亦自二零一六年三月起
获委任为江西财经大学客席教授。
李志强先生,54岁,为独立非执行董事,负责就本公司的策略、表现资源及行为准则等事宜提供独立判断。彼为薪酬委员
会、提名委员会及审核委员会成员。
李先生于一九五年取得香港大学法律学士学位,并于一九年获香港高等法院律师资格。彼目前于香港本地律师事务
所林伟展黎志超律师事务所担任顾问。彼执业领域包括民事及刑事诉讼、公司法、物业转易法,转易相关诉讼及其他商业
事务。彼曾于香港高等法院就诉讼事宜代表香港上市公司。李先生自二零二年起亦积极为民政事务局辖下的义务法律服
务作出贡献,并自二零一二年起获民政事务局「义务法律服务表扬计划」获颁嘉许状,以表扬其贡献。
董事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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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续)
独立非执行董事(续)
周浩云博士,49岁,为誉中国际集团有限公司,誉中教育集团有限公司及誉中资本有限公司创办人兼董事长。他也是国际
金融策略师协会(AICFC)创办人兼理事会主席。周博士现为鸿伟(亚洲)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8191)的独立非执行董
事。他曾为GBA集团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0261)、万励达国际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8482)、世纪娱乐国际控股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00959)及华建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代号:0479)的独立非执行董事。
周博士于一九年取得加拿大多伦多大学商业学士学位,其后于二零三年取得香港中文大学金融理学硕士学位,于二
零六年取得清华大学法学士学位,以及于二零一年获授瑞士欧洲大学工商管理博士学位。周博士亦完成英国牛津大
学全球领导力研究博士后项目。
周博士拥有多项专业资格,包括注册财务顾问(CFC)、专业财富管理师(CFMP)、专业银行风险管理(CBRM)、香港董事学会
(FHKIoD)及澳洲会计师公会(CPA Australia)资深会员、特许管理协会(FCMI)资深会员、香港证券及投资学会员及加拿大证
券协会(CSI)会员。
周博士亦为粤港澳大湾区经贸协会专业及金融发展委员会主席、香港中华文化总会青委会主席、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政协
委员、全国侨商投资企业协会港区委员、天津、重庆、佛山、南海及北海市海外联谊会理事、深圳前海金融智库专家、全港
各区工商联会董及香港元朗工商会联合会副会长。
周博士于金融及会计领域累积逾20年经验且曾于多间国际银行及会计师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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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服务合约
各执行董事已与本公司订立初步为期三年之服务协议,惟任何一方向对方发出三个月之书面通知或支付相关代通知金即
可终止服务协议。
各独立非执行董事与本公司已订立初步为期三年之委任函,须于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上轮席退任及膺选连任,直至任何一
方向对方发出不少于一个月之书面通知而终止。
概无董事与本公司签订除支付法定赔偿外不能于一年内由本公司无偿终止之服务合约。
本公司已接获由各独立非执行董事根据GEM上市规则第5.09条发出之年度独立性确认函,并确认彼等之独立性。
根据本公司组织章程细则以及遵守则条文,文颕怡女士、刘令德先生及周浩云博士将于本公司即将召开之股东周年大会
(「二零二五年股东周年大会」)上退任,并符合资格于二零二五年股东周年大会上膺选连任。
董事于交易、安排或合约中的权益
除本节所披露者外,于本财政年度末或本财政年度内任何时间,本公司或其任何控股公司、附属公司或同系附属公司并无
订立董事于其中拥有重大权益之重要交易、安排或合约。
董事弥偿保证
本公司已购买适当的董事及高级人员责任保险,该获准许的弥偿条文现时为董事的利益而生效,并于本财政年度内一直有
效。
董事会报告
宏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年报 2024/2025
董事及主要行政人员于本公司或任何相联法团之股份、相关股份及债权证之权益及淡仓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公司各名董事及主要行政人员于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联法团(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
部)之股份、相关股份及债权证中拥有以下权益及淡仓而须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7及8分部知会本公司及联交所
(包括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条文认为或视为拥有的权益或淡仓),或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52分节于股东名册登记,或根
据GEM上市规则第5.46至5.67条有关董事进行证券交易而须知会本公司及联交所:
于本公司之好仓
董事姓名权益性质
持有普通
股份数目
持有相关
股份数目
本公司股权
概约百分比
何超蕸女士实益拥有人407,890,000–15.61%
文颕怡女士实益拥有人441,900,000–16.91%
刘令德先生实益拥有人43,937,500–1.68%
除上述披露者外,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概无本公司之董事及主要行政人员于本公司或其相联法团(定义见证券及
期货条例第XV部)之任何股份、相关股份或债权证中拥有任何权益或淡仓而须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7及8分部知
会本公司及联交所(包括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条文认为或视为拥有的权益或淡仓),或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52分节于股
东名册登记,或根据GEM上市规则第5.46至5.67条有关董事进行证券交易而须知会本公司及联交所。
董事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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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股东于股份之权益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据董事所知,以下人士╱实体(不包括本公司之董事或主要行政人员)于本公司之股份或相关
股份中拥有、或被视为拥有以下权益或淡仓而须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2及3分部条文须向本公司披露,或根据证
券及期货条例第336分节于本公司须保留之股东名册中登记,或直接或间接拥有附有权利于所有情况下于本公司或本集团
旗下任何成员公司股东大会上投票之任何类别股本面值5%或以上:
于本公司之好仓
股东姓名╱名称身份
持有普通股之
股份数目
持有相关
股份数目
本公司股权
概约百分比
陈宇峰先生实益拥有人251,462,500–9.62%
赵根龙先生实益拥有人200,000,000–7.65%
除上述披露者外,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董事并无知悉任何其他人士╱实体(不包括本公司之董事及主要行政人员)
于本公司之股份或相关股份中拥有权益或淡仓而须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第2及3分部条文将向本公司披露,或根据
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36分节于本公司须保留之股东名册中登记,或直接或间接拥有附有权利于所有情况下于本公司或本集
团旗下任何成员公司股东大会上投票之任何类别股本面值5%或以上。
董事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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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收购股份或债权证之权利
于报告期间之任何时间内,概无任何可透过收购本公司或任何其法人团体之股份或债权证而获益之权利授予任何董事或
其各自配偶或未满十八岁子女或由彼等行使之权利;或概无本公司、其控股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为任何安排订约方而
致使董事、其各自之配偶或未满十八岁子女于本公司或任何其他法人团体获取相关权利。
足够公众持股量
于本报告日期,按本公司取得之公开资料及据董事所知,董事确认,本公司已在市场维持GEM上市规则所规定之足够公众
持股量。
购买、赎回或出售本公司之上市证券
本公司及其任何附属公司于本财政年度内概无购买、出售或赎回本公司任何上市证券。
环境政策及表现
根据GEM上市规则附录C2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指南(「环境、社会及管治指南」),本集团须编制一份环境、社会及管治报
告,解释有关环境及社会领域与层面的管理方法、策略、政策、采取的措施及结果,并评估对环境及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影
响。本集团已采纳及实施有关环境、社会及管治指南的环境及社会领域与层面的策略、政策、规则及规例以及责任与严格
的行为守则(概述于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七日的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报)。
有关环境、社会及管治指南规定的A1层面排放物事宜的进一步披露之独立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将于本年报刊发后三个
月内于联交所网站及本公司网站刊载。
董事于竞争业务之权益
本财政年度内,本公司董事、管理层股东或主要股东及彼等各自之紧密联系人(定义见GEM上市规则)概无于与本集团业务
构成或可能构成重大竞争及任何该等人士与本集团产生或可能产生任何其他冲突之业务中拥有任何权益。
董事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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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董事进行证券交易之行为守则
本公司已采纳有关董事进行证券交易之行为守则,该等守则条款之严格程度不逊于GEM上市规则第5.48条至第5.67条所
载之买卖规定准则。经对所有董事作出特定查询后,据本公司所知,全体董事于本财政年度内一直遵守该买卖规定准则及
其有关董事进行证券交易之行为守则。
关连方交易
本财政年度内,本集团关连方交易之详情载列于财务报表附注32。该等关连方交易概无构成GEM上市规则所界定之关连
交易。
股票挂钩协议
于本财政年度订立或于本财政年度末存在的股票挂钩协议详情载列如下:
购股权计划
购股权计划(「计划」)旨在提升本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其途径是透过赋予本公司权利可授出购股权以吸引、挽留及奖励合资
格人士及向对本集团作出贡献的合资格人士提供激励或奖励以及藉著该等人士的贡献可进一步提升本集团的利益。
计划的合资格人士包括(统称为「合资格人士」):
(i) 本集团任何董事(不论是执行或非执行,亦不论是否独立)及任何雇员(不论是全职或兼职)(统称「雇员」);
(i) 本集团在法律、技术、财务或企业管理范畴的任何顾问或咨询人(不论是以聘用或合同或荣誉或其他形式担任,亦
不论是否受薪);本集团的任何货品及╱或服务供应商;本集团的任何客户;或持有本集团的任何成员公司所发行
证券的任何人士(统称「业务伙伴」);及
(i) 任何其他人士,有关人士乃由董事会全权决定已对本集团作出贡献,评估准则为(1)该人士对本集团发展和表现的
贡献;(2)该人士对本集团所履行工作的质素;(3)该人士履行其职务的主动性和承担;(4)该人士于本集团的服务或
贡献年资;及(5)董事会认为适用的其他因素。
本公司已于二零一年九月二十一日有条件采纳计划,据此,合资格人士可获授予购股权以认购本公司股份。计划之主要
条款已于招股章程附录五「购股权计划」段落中概述。计划之主要条款概述如下:
计划自二零一年九月二十一日采纳日期起计十年内有效,直至二零二一年九月二十日。本公司(可藉著在股东大会通过
决议案)或董事会可于任何时间终止购股权计划的运作,不影响在终止前已授出的购股权之行使。
董事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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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挂钩协议(续)
购股权计划(续)
各购股权之本公司每股份认购价将仅由董事会厘定并通知合资格人士,并为以下各项中的最高者:
- (「授出日期」)且必须为交易日,联交所每日报价表所列本公司股份之每股收市价;
- ;及
- 。
接纳购股权后,承授人须向本公司支付由董事会厘定之面值作获授予购股权之代价。接纳授出购股权之要约须由本公司
发出要约函件之指定日期内进行,该期间一般不得超过授出日期起计十个营业日。根据计划授出之任何购股权之行使期不
得超过授出日期起计十周年,且于授出日期十周年之最后一日或计划已根据计划之条文提前终止时届满。
于批准日期,现时获批准根据计划授出之未行使购股权最高限额为相等于彼等获行使后本公司已发行股份之10%。
于二零一五年九月三十日,本公司股东批准更新计划项下授出购股权之10%计划授权限额。就计算经更新计划授权限额而
言,先前根据计划已授出之购股权(如有)(包括按照计划尚未行使、已注销、已失效或已行使之购股权)将不会计算在内。
基于本公司于更新日期已发行之2,260,000,000股份,董事获授权发行购股权以认购本公司合共226,000,000股份,相
当于更新日期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之10%。
各承授人根据计划于任何十二个月内因行使及将行使其获授购股权(包括已行使、已注销及尚未行使之购股权)而已发行
及将发行之股份最大数目,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本之1%。倘有任何进一步购股权之授出将导致超过1%限额,则须待
本公司根据GEM上市规则刊发通函,并获得其股东批准。
董事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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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挂钩协议(续)
购股权计划(续)
就接纳期间而言,根据购股权计划第4.2条,董事会可酌情厘定购股权之若干条款,尤其是接纳期间应为10个营业日之内。
然而,购股权计划第12条允许董事会按照法律规定酌情修订购股权计划之任何条款,而GEM上市规则规定,下列修订无须
本公司股东于股东大会上事先批准:
- ;
- ,惟倘有关修订根据购股权计划之现行
条款自动生效则除外;及
- 。
经寻求本公司法律顾问的法律意见后,董事会认为,接纳期间(i)不会对本集团营运及财务造成重大影响;(i)不属于GEM上
市规则第23.03条规定之任何条款;及(i)不会对承授人有利。因此,接纳期间不受上述购股权计划第12.2条所载任何因素
及GEM上市规则影响,因而授出购股权乃行之有效。
本财政年度内购股权变动详情载列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31。
董事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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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购买权
根据本公司之组织章程细则或根据开曼群岛法例概无任何优先购买权,致使本公司须按比例向现有股东发售新股份。
企业管治报告
本集团企业管治常规之详情,已载列于本年报第12至24页之企业管治报告。
核数师
长青已辞任本公司核数师,自二零二五年三月二十八日起生效。久安已获委任为本公司核数师,自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
日起生效,以填补长青辞任后的临时空缺,任期至本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结束为止。
久安将退任并合资格且愿意续聘。就续聘久安为本公司核数师之决议案将于应届股东周年大会上提呈。
承董事会命
宏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主席兼执行董事
何超蕸
香港,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七日
独立核数师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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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宏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东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之有限公司)
意见
本核数师(以下简称「我们」)已审计列载于第46至116页的宏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贵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统称「贵集
团」)的综合财务报表,此综合财务报表包括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之综合财务状况表与截至该日止年度的综合损益
及其他全面收益表、综合权益变动表及综合现金流量表,以及综合财务报表之附注,包括重大会计政策资料及其他说明资
料。
我们认为,该等综合财务报表已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真实而中肯
地反映了 贵集团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的综合财务状况及截至该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表现及综合现金流量,并已
按照香港公司条例的披露规定妥为拟备。
意见的基础
我们已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审计准则(「香港审计准则」)进行审核。我们在该等准则下承担的责任已在本报告
「核数师就审计综合财务报表承担的责任」部份中作进一步阐述。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以下《专业会计师道德守则》
简称「守则」)我们独立于 贵集团,并已履行守则中的其他专业道德责任。我们相信,我们所获得的审计凭证能充足及适
当地为我们的审计意见提供基础。
有关持续经营的重大不确定性
我们提请垂注综合财务报表附注3.1,表明 贵集团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产生 贵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
约21,276,000港元,而截至该日, 贵集团之流动负债超出其流动资产约12,406,000港元,且 贵集团之负债净额约为
2,311,000港元。该等状况连同综合财务报表附注3.1所载之其他事项,显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可能令 贵集团之持续经
营能力构成重大疑问。我们的意见并无就此事项作出修订。
独立核数师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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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根据我们的专业判断,认为对本期综合财务报表的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是在我们审计整体综合
财务报表及出具意见时进行处理的。我们不会对这些事项提供单独的意见。除有关持续经营的重大不确定性一节所述之事
项外,我们厘定下述事项为我们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我们的审计如何处理关键审计事项
根据预期信贷亏损(「预期信贷亏损」)模型就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进行减值评估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根据预期信贷亏损模型须进行
减值评估之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之账面值分别约为
10,493,000港元及4,148,000港元(经扣除信贷亏损拨备约
8,182,000港元及18,000港元后)。
存续期预期信贷亏损指将因相关工具预计年期内所有可能
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贷亏损。相反,12个月预期信贷亏
损(「
个月预期信贷亏损」)指预计因报告日期后12个月内
可能出现的违约事件导致的存续期预期信贷亏损的一部
分。评估基于 贵集团的过往信贷亏损经验作出,并就债务
人特定因素、整体经济状况及报告日期现行状况的评估及未
来状况预测而作出调整。
贵集团始终就贸易应收款项确认存续期预期信贷亏损。
除 贵集团管理层认为收回贸易应收款项存在高度不确定
性,且会个别评估减值,剩余贸易应收款项乃根据共同的信
贷风险特征以及过往观察到的违约率(经前瞻估计予以调
整)归入一个拨备矩阵内。
有关管理层评估贸易及应收款项信贷亏损拨备之审计程序
包括:
(cid:129) 了解管理层如何估计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之预期可
转换贷款拨备之主要控制措施;
(cid:129) 评估管理层委聘的独立外聘估值师的职能、能力、
独立性及客观性,以及估值师的工作范围;
(cid:129) 评估 贵集团之预期信贷亏损模型方法之合理性及
适当性,包括遵照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进行之模
型设计及计算以及模型输入资料;
(cid:129) 通过发送确认书以及在未收到确认书的情况下执行
替代方案(如检查相关协议或发票及通过检查银行
对账单核实后续结算)抽样测试贸易及其他应收款
项之准确性。我们亦抽样测试贸易应收款项之各账
龄分段之准确性。
独立核数师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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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审计事项(续)
关键审计事项我们的审计如何处理关键审计事项
根据预期信贷亏损(「预期信贷亏损」)模型就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进行减值评估(续)
就其他应收款项及按金而言,本集团计量等于12个月预期
信贷亏损的亏损拨备,除非自首次确认起信贷风险大幅增
加,则本集团确认存续期预期信贷亏损。对是否应确认存续
期预期信贷亏损的评估,基于自首次确认起发生违约的可能
性或风险大幅增加。
由于该等结余对综合财务报表而言属重大并且减值评估涉
及重大估计及判断,我们将根据预期信贷亏损模型贸易及其
他应收款项之减值评估确认为关键审计事项。
(cid:129) 质疑管理层厘定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应收贸易
账款之信贷亏损拨备之基准及判断、管理层在拨备
清单将债务人分为不同类别之合理性以及拨备清单
各类别适用之估计亏损率之基准(参考过往违约率
及前瞻性资料);
(cid:129) 审阅管理层于预期收回时间对其他应收款项及按金
之估计合理性、亏损率及个别债务人之信贷质素,
包括债务人背景及其信誉及收回历史;
(cid:129) 评估综合财务报表附注内有关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
减值评估的披露。
独立核数师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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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事项
贵集团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综合财务报表已由另一名核数师稽核,其已于二零二四年六月二十八日对
该等报表发表未经修订意见。
其他资料
贵公司董事须对其他资料负责。其他资料包括载于年报之资料,惟不包括综合财务报表及核数师有关报告(「其他资料」)。
我们对综合财务报表的意见并不涵盖其他资料,我们亦不对该等其他资料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综合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资料,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资料是否与综合财务报表或我们在
审计过程中所了解的情况存在重大抵触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误陈述的情况。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认为其他资
料存在重大错误陈述,我们需要报告该事实。就此方面,我们没有任何报告。
董事及治理层就综合财务报表之责任
贵公司董事须负责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及香港公司条例,拟备真实而中肯的综合财务
报表,并对其认为使综合财务报表的拟备不存在由于欺诈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误陈述 贵公司董事认为所需的内部
控制负责。
在拟备综合财务报表时, 贵公司董事负责评估 贵集团持续经营的能力,并在适用情况下披露与持续经营有关的事项,
以及使用持续经营为会计基础,除非 贵公司董事有意将 贵集团清盘或停止经营,或别无其他实际的替代方案。
治理层负责监督本集团之财务申报程序。
核数师就审计综合财务报表须承担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综合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欺诈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误陈述取得合理保证,并出具包括我们意
见的核数师报告,根据协定之委聘条款,我们仅向整体成员报告,除此以外,我们的报告不可用作其他用途。我们不会就本
报告的内容向任何其他人士负上或承担任何责任。
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不能保证按照《香港审计准则》进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误陈述存在时总能发现。错误陈述
可以由欺诈或错误引起,如果合理预期他们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综合财务报表使用者,依赖财务报表所作出的经济决
定,则有关的错误陈述可被视作重大。
独立核数师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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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数师就审计综合财务报表须承担的责任(续)
在根据香港审计准则进行审计的过程中,我们运用了专业判断,保持了专业怀疑态度。我们亦:
(cid:129) 识别和评估由于欺诈或错误而导致综合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误陈述的风险、设计及执行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
险,以及获取充足及适当的审计凭证,作为我们意见的基础。由于欺诈可能涉及串谋、伪造、蓄意遗漏、虚假陈述或
凌驾内部控制之上,因此未能发现因欺诈而导致的重大错误陈述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因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误陈
述的风险。
(cid:129)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适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 贵集团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cid:129) 评估 贵公司董事所采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及作出会计估计和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cid:129) 对董事采用持续经营会计基础的恰当性作出结论。根据所获取的审计凭证,确定是否存在与事项或情况有关的重大
不确定性,从而可能导致对 贵集团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我们认为倘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则有必要在核
数师报告中提请使用者注意综合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假若有关的披露不足,则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
们的结论是基于核数师报告日止所取得的审计凭证。然而,未来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 贵集团不能持续经营。
(cid:129) 评价综合财务报表的整体列报方式、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以及综合财务报表是否中肯反映交易及事项。
(cid:129) 策划及进行集团审计,以取得有关 贵集团内各实体或业务单位之财务资料之充足及适当之审计凭证,作为就集团
财务报表形成意见之基础。我们负责领导、督导及检讨就集团审计进行之审计工作。我们为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除其他事项外,我们与治理层沟通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重大审核发现等,包括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内部控制的任
何重大缺陷。
我们还向治理层提交声明,说明我们已符合有关独立性的相关专业道德要求,并与他们沟通有可能合理地被认为会影响我
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在适用的情况下,为消除所适用的威胁或防范而采取的行动。
独立核数师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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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数师就审计综合财务报表须承担的责任(续)
从与治理层沟通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综合财务报表的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核数
师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不允许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端罕见的情况下,如果合理预期在我们报告中沟
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产生的公众利益,我们决定不应在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久安(香港)会计师事务所
执业会计师
陈美
执业证书编号:P08148
香港
铜锣湾
高士威道8号
航空大厦8楼
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七日
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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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附注千港元千港元
收益5
100,04488,177
销售成本
(93,213)(69,906)
毛利
6,83118,271
其他收入、其他收益及亏损,净额7
预期信贷亏损模型下的减值亏损,净额8
(7,553)(382)
行政及营运开支
(20,655)(17,971)
融资成本9
(446)(62)
除税前(亏损)溢利
(21,597)166
所得税开支10
(89)(461)
年内亏损11
(21,686)(295)
本年度其他全面收入(开支),扣除所得税
其后可重新分类至损益的项目:
换算海外业务产生之汇兑差额
14(140)
本年度全面开支总额
(21,672)(435)
应占年内亏损:
本公司拥有人
(21,276)(187)
非控股权益
(410)(108)
(21,686)(295)
应占本年度全面开支总额:
本公司拥有人
(21,262)(327)
非控股权益
(410)(108)
(21,672)(435)
港仙港仙
每股亏损15
-基本
(0.81)(0.01)
-摊薄不适用不适用
综合财务状况表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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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附注千港元千港元
非流动资产
物业、厂房及设备16
5,8621,054
使用权资产17
7,891253
预付款项22
1,068–
递延税项资产19
14,8931,379
流动资产
存货20
1,0871,415
贸易应收款项21
10,49326,025
预付款、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22
10,37012,16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23
8,06125,211
30,01164,816
流动负债
贸易应付款项24
7,30317,533
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25
7,3375,372
合约负债26
8,50211,185
股东贷款27
1,0871,087
其他借款28
3,613–
租赁负债29
3,857371
应付税项
10,71811,275
42,41746,823
流动(负债)资产净值
(12,406)17,993
资产总额减流动负债
2,48719,372
非流动负债
租赁负债29
4,798–
(负债)资产净值
(2,311)19,372
综合财务状况表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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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附注千港元千港元
资本及储备
股本30
26,13026,130
储备
(28,441)(7,179)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权益
(2,311)18,951
非控股权益
–421
(亏绌)股权总额
(2,311)19,372
第46至116页的综合财务报表已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七日获董事会批准及授权刊发,并由下列董事代表签署:
文颕怡刘令德
董事董事
综合权益变动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宏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年报 2024/2025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
股本股份溢价
购股权
储备
外币换算
储备累计亏损小计
非控股
权益股权总额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26,130297,5171,954–(306,323)19,278–19,278
年内亏损–(187)(187)(108)(295)
本年度其他全面开支,
扣除所得税
其后可重新分类至损益的项目
换算海外业务产生之
汇兑差额–(140)–(140)–(140)
本年度全面开支总额–(140)(187)(327)(108)(435)
非控股权益之注资–529529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26,130297,5171,954(140)(306,510)18,95142119,372
综合权益变动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宏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年报 2024/2025
本公司拥有人应占
股本股份溢价
购股权
储备
外币换算
储备累计亏损小计
非控股
权益
(亏绌)
股权总额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于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26,130297,5171,954(140)(306,510)18,95142119,372
年内亏损–(21,276)(21,276)(410)(21,686)
本年度其他全面开支,
扣除所得税
其后可重新分类至损益的项目
换算海外业务产生之
汇兑差额–14–14–14
本年度全面收入(开支)总额–14(21,276)(21,262)(410)(21,672)
出售一间附属公司(附注40)–(11)(11)
购股权失效–(1,954)–1,954–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26,130297,517–(126)(325,832)(2,311)–(2,311)
综合现金流量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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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经营活动
除税前(亏损)溢利
(21,597)166
调整: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
1,124118
使用权资产折旧
3,042556
撇销物业、厂房及设备
880–
预期信贷亏损模型下的减值亏损,净额
7,553382
融资成本
利息收入
(94)(278)
营运资金变动前之经营现金流量
(8,646)1,006
存货减少(增加)
328(1,251)
贸易应收款项减少(增加)
7,969(22,517)
预付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减少)增加
82(5,211)
贸易应付款项(减少)增加
(10,230)16,556
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增加
2,6552,496
合约负债(减少)增加
(2,683)5,995
经营活动所用现金
(10,525)(2,926)
退回(已付)所得税
(603)308
已付利息
(380)(62)
经营活动所用现金净额
(11,508)(2,680)
投资活动
已收利息
购买物业、厂房及设备
(6,812)(1,090)
就出售一间附属公司之现金流出净额
(39)–
投资活动所用现金净额
(6,757)(812)
融资活动
股东垫款
–83
新增借贷
3,537–
一间附属公司非控股权益之注资
–529
偿还租赁负债
(2,389)(747)
融资活动所得(所用)现金净额
1,148(13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减少净额
(17,117)(3,627)
年初之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25,21129,030
外汇率变动之影响
(33)(192)
年终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指银行结余及现金
8,06125,211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宏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年报 2024/2025
1.
一般资料
宏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于二零一年四月二十日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为一间获豁免有限公司,其股份
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创业板上市。
本公司注册办事处位于Cricket Square, Hutchins Drive, P.O. Box 2681 KY1-1111, Cayman Islands。本公司之主要
营业地点为香港观塘海滨道133号万兆丰中心16楼C室。
本公司为投资控股公司,其附属公司之主要业务为提供干散货航运及物流服务以及IP自动化及娱乐业务以及其他业
务(附注35)。
综合财务报表以港元(「港元」)呈列,港元亦为本公司之功能货币。
2.
应用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本年度强制生效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之修订
于本年度,本集团已首次应用香港会计师公会(「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下列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之修
订,其于二零二四年四月一日开始之本集团年度期间强制生效,以编制综合财务报表: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修订本)售后租回之租赁负债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修订本)将负债分类为流动或非流动负债及
对香港诠释第5号(二零二零年)之相关修订
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修订本)附有契诺之非流动负债
香港会计准则第7号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
(修订本)
供应商融资安排
除下文所述者外,于本年度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之修订对本集团本年度及过往年度之财务状况及表现
及╱或本综合财务报表所载披露并无重大影响。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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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应用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续)
本年度强制生效的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之修订(续)
应用香港会计准则第
号之修订本将负债分类为流动或非流动负债及对香港诠释第
号(二零
二零年)之相关修订(「二零二零年修订本」)及香港会计准则第
号之修订本附有契诺之非流动
负债(「二零二年修订本」)之影响
本集团已于本年度首次应用该等修订本。
二零二零年修订本为将负债分类为流动或非流动而于报告日期起计至少十二个月之递延结算权利之评估提供明确
及额外指引,当中包括:
(cid:129) 指定将负债分类为流动或非流动应基于报告期末存在的权利。具体而言,分类不应受管理层有意或在12个
月内结清负债之预期影响。
(cid:129) 厘清负债的清偿可以是现金、货品或服务,或实体自己的权益工具转让予对手方。倘一项负债之条款(按对
手方之选择)可透过转让实体本身之股本工具予以结算,则仅于实体应用香港会计准则第32号「金融工具:
呈列」将该购股权单独确认为股本工具时,该等条款不会影响该负债分类为流动或非流动。
就须遵守契诺之权利而言,二零二年修订本特别澄清仅实体须于报告期末或之前遵守的契诺会影响实体于报告
日期后至少十二个月延迟清偿负债之权利,即使须于报告日期后评估遵守契诺情况。二零二年修订本亦订明实体
于报告日期后须遵守之契诺(即未来契诺)并不影响于报告日期负债分类为流动或非流动。然而,倘实体递延偿还负
债之权利受于报告期末后十二个月内符合契诺之实体所规限,则实体将披露资料,令财务报表使用者可了解负债于
报告期末后十二个月内须偿还之风险。此将包括有关契诺的资料、相关负债的账面值以及事实及情况(如有),显示
实体在遵守契诺时可能有困难。
根据过渡条文,本集团已应用新会计政策追溯将负债分类为流动或非流动。于本年度应用该等修订对综合财务报表
并无重大影响。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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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应用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续)
已颁布但尚未生效之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本集团并无提早应用下列已颁布但尚未生效之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及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修订本)
金融工具分类及计量(修订本)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及香港财务报告
准则第7号(修订本)
涉及依赖自然能源生产电力的合约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0号及
香港会计准则第28号(修订本)
投资者与其联营公司或合营公司之间之资产出售或注资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修订本)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年度改进-第11卷
香港会计准则第21号(修订本)缺少可交换性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8号财务报表呈列及披露
于待定日期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于二零二五年一月一日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于二零二六年一月一日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于二零二七年一月一日或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
除下文所述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外,本公司董事(「董事」)预期,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之所有其他修订
不会对可预见将来之综合财务报表构成重大影响。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号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号金融工具分类及计量(修订本)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修订本)厘清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之确认及取消确认,并加入一项例外情况,允许实体可
于结算日期前,于符合若干条件情况下,采用电子付款系统以现金结算金融负债而赎回有关金融负债。
该等修订亦就评估金融资产之合约现金流量是否符合基本借贷安排提供指引。该等修订明,实体应专注于实体所
获得之补偿,而非补偿金额。倘合约现金流量与并非基本借贷风险或成本之变数挂钩,则该等合约现金流量与基本
借贷安排不一致。该等修订规定,在某些情况下,或然特征可能会导致于合约现金流量出现变动之前及之后产生的
合约现金流量与基本借贷安排一致,但或然事件本身的性质并不直接与基本借贷风险及成本的变动有关。此外,该
修订本对「无追索权」一词的描述进行了加强,并在修订中澄清了「合约关联工具」的特性。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宏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年报 2024/2025
2.
应用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续)
已颁布但尚未生效之新订及经修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续)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号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号金融工具分类及计量(修订本)(续)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有关指定为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益之股本工具投资之披露规定作出修订。尤其是,实
体须披露期内呈列于其他全面收益之公平值收益或亏损,并分别显示于报告期间终止确认之投资相关及于报告期
末持有之投资相关之项目。实体亦须披露于报告期内与终止确认之投资有关之权益内累计收益或亏损之任何转
让。此外,该等修订引入对合约条款进行定性及定量披露的规定,此等规定或然事件不会直接涉及基本贷款风险及
成本,但会影响合约现金流量。
该等修订本于二零二六年一月一日或之后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并可提早应用。应用该等修订预期不会对本集团之
财务状况及表现构成重大影响。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号财务报表呈列及披露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8号财务报表之呈列及披露载列有关财务报表之呈列及披露规定,将取代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
财务报表之呈列。该新订香港财务报告准则承接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之多项规定,同时引入新规定,以于损益表呈
列指定类别及指定小计,并于财务报表附注中提供有关管理层界定表现计量之披露,以及改善将于财务报表披露之
资料综合及分类。此外,若干香港会计准则第1号之段落已移至香港会计准则第8号及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7号。香
港会计准则第7号现金流量表及香港会计准则第33号每股盈利亦已作出轻微修订。
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8号及其他准则之修订本将于二零二七年一月一日或之后开始之年度期间生效,并可提早应
用。预期应用新准则将影响损益表之呈列及于未来财务报表之披露。本集团正在评估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8号对本
集团综合财务报表之详细影响。
3.
综合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之编制基准重大会计政策资料
3.1
综合财务报表之编制基准
综合财务报表乃根据香港会计师公会颁布之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编制。就编制综合财务报表而言,倘有关资料
合理预期会影响主要使用者作出之决定,则该等资料被视为重大。此外,综合财务报表包括香港联合交易所
有限公司GEM证券上市规则(「
GEM
上市规则」)及香港公司条例(「公司条例」)规定之适用披露。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宏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年报 2024/2025
3.
综合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之编制基准重大会计政策资料(续)
3.1
综合财务报表之编制基准(续)
董事于批准综合财务报表时合理地预期本集团拥有足够资源在可见将来继续营运。因此,该等综合财务报表
继续采用持续经营会计基准编制。
如综合财务报表所述,本集团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产生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约
21,276,000港元,而于该日,本集团之流动负债超出其流动资产约12,406,000港元以及本集团的负债净额
约为2,311,000港元。该等事件及情况显示有重大不确定因素存在,可能令本集团持续经营业务的能力构成
重大疑问,故本集团可能无法于其日常业务过程中变现其资产及清偿其负债。
鉴于该等情况,董事经考虑下列各项后,于评估本集团是否拥有足够财务资源以持续经营时将已审慎考虑本
集团日后之流动资金及表现及其可用融资来源:
- ,以提升本集团的经营业
绩及现金流量。
本集团预期于澳门围绕国际IP品牌Nickelodeon的室内主题公园将于二零二五年第三季开业,总建筑
面积约为9,000平方呎,将进一步提升本集团的收入基础。
本集团已采取措施加快收回未偿还贸易应收款项。
- ,613,000港元的贷款人承诺,即不会要求还款,直至任何偿还将不会影响
本集团于正常业务过程中偿还其他债权人的能力。
- ,本集团自两名董事获得新借款约8,000,000港元,该等新借款按年利率2%计息,并须
按要求偿还。本集团已取得该等董事承诺,即不会要求还款,直至任何偿还将不会影响本集团于正常
业务过程中偿还其他债权人的能力。
- ,以悉数履行本集团的财务责任。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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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综合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之编制基准重大会计政策资料(续)
3.1
综合财务报表之编制基准(续)
董事已审阅管理层编制涵盖自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起不少于十二个月期间的本集团现金流量预测,本
集团上述计划及措施成功实施的基础上,董事认为,本集团将有充足营运资金满足其自二零二五年三月
三十一日起计十二个月内到期的财务义务。因此,董事相信其按持续经营基准编制综合财务报表属适当。
综合财务报表并不包括本集团未能取得足够未来资金而可能产生之任何调整。倘本集团无法继续按持续经
营基准经营,则须作出调整将本集团资产之账面值削减至其可收回金额,为可能产生之进一步负债作出拨
备,并将非流动资产及负债分别重新分类为流动资产及负债。
3.2
重大会计政策资料
综合基准
综合财务报表包括本公司及由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控制实体之财务报表。当本公司具备以下各项时,则取得
控制权:
(cid:129) 可对投资对象行使权力;
(cid:129) 因其与投资对象之关连而可取得或有权取得可变回报;及
(cid:129) 有能力运用其权力以影响其回报。
倘有事实及情况表明上列三项控制权元素中之一项或以上发生变动,则本集团会重新评估其是否控制投资
对象。
附属公司之整合于本集团对其取得控制权时开始,并于本集团对其失去控制权时中止。具体而言,自本集团
取得有关控制权之日起直至中止控制有关附属公司之日止,年内收购或处置之附属公司之收益及开支均纳
入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综合报表。
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之各项目乃归属于本公司拥有人及非控股权益。附属公司之全面收入总额归属于本公
司拥有人及非控股权益,即使此举会导致非控股权益出现亏绌结余。
如有必要,会对附属公司之财务报表作出调整,以令其会计政策与本集团会计政策一致。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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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综合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之编制基准重大会计政策资料(续)
3.2
重大会计政策资料(续)
综合基准(续)
所有集团内之资产及负债、权益、收入、支出及有关本集团成员间交易之现金流于综合账目时悉数对销。
于附属公司之非控股权益与本集团之权益分开呈列,即于清盘时赋予其持有人按比例分占相关附属公司资
产净值之现有所有权益。
本集团于现有附属公司的权益变动
倘本集团于附属公司之权益变动并未导致本集团失去对有关附属公司之控制权,则按权益交易入账。本集团
相关权益组成部份及非控股权益之账面值已予调整,以反映其于附属公司之相关权益变动,包括根据本集团
及非控股权益按比例权益重新分配本集团及非控股权益有关储备。
非控股权益之调整金额与已付或已收代价之公平值间之任何差额直接于权益确认,并归属于本公司拥有人。
倘本集团失去附属公司之控制权,该附属公司之资产及负债及非控股权益(如有)将终止确认。收益或亏损于
损益中确认,并按(i)已收代价公平值及任何保留权益公平值总额与(i)本公司拥有人应占附属公司资产及负
债之账面值间之差额计算。先前于其他全面收益确认与该附属公司有关之所有金额,按犹如本集团已直接出
售该附属公司之相关资产或负债之方式入账(即按适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所订明╱允许而重新分类至损益
或转拨至另一权益类别)。于失去控制权当日在前附属公司保留之任何投资之公平值,会根据香港财务报告
准则第9号财务工具被视为初步确认其后入账之公平值,或(如适用)初步确认于联营公司或合营企业之投资
之成本。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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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综合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之编制基准重大会计政策资料(续)
3.2
重大会计政策资料(续)
来自客户合约之收益
当本集团达成履约责任时(即当商品或服务按特定之履约责任转移并由客户「控制」时)确认收益。
履约责任指独特的商品或服务(或一揽子商品或服务)或一系列基本相同的独特商品或服务。
如以下标准之一达成,控制权参考完全达成相关履约责任的进展逐步转移,收益随时间确认:
(cid:129) 在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客户获得并消耗本集团履约带来的利益;
(cid:129) 在本集团履约的同时,本集团履约创造或增强客户所控制的资产;或
(cid:129) 本集团的履约不创造对本集团具有替代用途的资产,且本集团就迄今为止已完成的履约具有获得付
款的可执行权利。
否则,收益于客户取得独特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
合约负债指本集团就本集团已从客户收到代价(或一定金额代价已到期)而将商品或服务转让予该客户的责
任。
委托人与代理人
当另一方参与向客户提供货品或服务时,本集团厘定其承诺之性质是否为提供指定货品或服务本身(即本集
团为委托人)之履约责任或安排由另一方(即本集团为代理人)提供该等货品或服务。
倘本集团在货品或服务转让予客户前控制指定货品或服务,则本集团为主体。
倘本集团之履约责任为安排由另一方提供指定货品或服务,则本集团为代理商。在此情况下,本集团在该货
品或服务转让予客户前,并不控制由其他人士提供之指定货品或服务。当本集团作为代理时,其按预期就安
排由另一方提供特定货品或服务而有权换取的任何费用或佣金确认收入。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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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综合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之编制基准重大会计政策资料(续)
3.2
重大会计政策资料(续)
租赁
本集团于合约订立时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之定义评估合约是否属于或包含租赁。除非合约的条款
及条件其后出现变动,否则有关合约将不予重新评估。在实际运作上,当本集团合理预期该组合对综合财务
报表的影响与其中的个别租赁并无重大差异时,具有类似特征的租赁乃以组合基准入账。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将代价分配至合约组成部分
对于包含一项租赁组成部分及一项或多项额外租赁或非租赁组成部分的合约,本集团根据租赁组成部分的
相对单独价格及非租赁组成部分的单独价格总和将合约代价分配至各个租赁组成部分。
本集团采用可行权宜方法,不将非租赁组成部分从租赁组成部分区分开来,而是将租赁组成部分及任何相关
非租赁组成部分作为一项单独的租赁组成部分进行入账。
短期租赁及低价值资产租赁
本集团对自开始日期起计之租期为12个月或以下并且不包括购买选择权的租赁采用短期租赁确认豁免。本
集团亦就低价值资产租赁应用租赁确认豁免。短期租赁及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乃于租期内按直线法
或其他系统性基准确认为开支。
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的成本包括:
(cid:129)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cid:129) 于开始日期或之前所作的任何租赁付款,减去已获取的任何租赁奖励;
(cid:129) 本集团产生的任何初始直接成本;及
(cid:129) 本集团拆除及移除相关资产、修复相关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相关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及条件所规定状
态将予产生的估计成本。
使用权资产按成本减任何累计折旧及减值亏损计量,并就任何重新计量租赁负债作出调整。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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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综合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之编制基准重大会计政策资料(续)
3.2
重大会计政策资料(续)
租赁(续)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续)
使用权资产(续)
倘本集团合理确信在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相关租赁资产的拥有权,则使用权资产自开始日期起至可使用年期
结束期间折旧。否则,使用权资产按其估计可使用年期及租期的较短者以直线法折旧。
本集团在综合财务状况表中将使用权资产呈列为单独项目。
可退还之租金按金
已付可退还租金按金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入账,并初步按公平值计量。初始确认时对公平值所作调整
被视为额外租赁付款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成本。
租赁负债
于租赁开始日,本集团按该日未付的租赁付款的现值确认及计量租赁负债。倘租赁中所隐含的利率不易确
定,则本集团会采用在租赁开始日期的增量借贷利率。
租赁付款包括:
(cid:129) 固定付款(包括实质固定付款)减任何应收租赁奖励;
(cid:129) 基于指数或利率的可变租赁付款,该可变租赁付款于开始日期使用该指数或利率进行初步计量;
(cid:129) 剩余价值担保下的本集团预期应付款项;
(cid:129) 购买选择权的行使价格(倘本集团合理地确定行使该权利);及
(cid:129) 支付终止租赁的罚款(倘租赁条款反映本集团行使该选择权以终止租赁)。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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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综合财务报表及财务报表之编制基准重大会计政策资料(续)
3.2
重大会计政策资料(续)
租赁(续)
租赁负债(续)
反映市场租金变动的可变租赁付款初步使用于开始日期的市场租金费率计量。不取决于指数或利率的可变
租赁付款并无计入租赁负债及使用权资产计量,并于触发付款之事件或情况出现之期间确认为开支。
倘租赁合约载有特定条文规定,在相关资产(或其任何部分)因本集团及出租人无法控制之不利事件而遭受
影响,引致相关资产变得不适合或无法使用时,可享有减租或暂时免租,而因该特定条文所引致之相关减租
或暂时免租将入账列为原租赁之一部分,而非租赁修订。有关减租或暂时免租乃于可触发该等付款之事件或
情况发生期间内于损益确认。
于开始日期后,租赁负债根据利息增长及租赁付款作出调整。
本集团于综合财务状况表内将租赁负债列为独立项目。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
转租
于本集团作为中介出租人时,将主租赁及转租作为两项独立合约入账。转租经参考主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
产,而非参考相关资产,分类为融资租赁或经营租赁。
外汇
于编制各个别集团实体之财务报表时,以该实体功能货币以外之货币(外币)进行之交易均按交易日期之适
用汇率确认。于报告期末,以外币列值之货币项目按该日之现行汇率重新换算。按公平值列账且以外币计值
之非货币项目按厘定公平值当日适用之汇率重新换算。以外币按历史成本计量之非货币项目毋须重新换算。
于结算及重新换算货币项目时产生之汇兑差额均于其产生期间在损益确认。
就呈列综合财务报表而言,本集团业务之资产及负债乃按于各报告期末之现行汇率换算为本集团之列账货
币(即港元)。收入及开支项目乃按期内平均汇率换算,除非期内汇率大幅波动,于此情况下,则采用交易当
日之汇率换算。所产生之汇兑差额(如有)乃于其他全面收益确认,并于权益之「外币换算储备」(归属于非控
股权益,如适用)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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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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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续)
于出售海外业务(即出售本集团于海外业务之全部权益,或涉及失去对包含海外业务之附属公司之控制权之
出售)时,就本公司拥有人应占该业务而于权益累计之所有汇兑差额重新分类至损益。
借贷成本
所有借贷成本均于产生期间于损益确认。
拨备
倘本集团因过往事件而须承担现时责任(法定或推定),而本集团很可能须履行该责任,且责任金额能可靠估
计,则会确认拨备。
确认为拨备之金额为于报告期末经计及有关责任之风险及不明朗因素后,对偿付现有责任之所需代价之最
佳估计。倘拨备采用履行现有责任之估计现金流量计量,则其账面值为该等现金流量(倘货币时间价值影响
重大)之现值。
存货
存货按成本及可变现净值两者之较低者列账。存货成本按先进先出法厘定。可变现净值指存货之估计售价减
所有估计完成本及销售所需成本。进行销售所必须的成本包括直接来自销售的递增成本及本集团进行销
售必须产生的非递增成本。
雇员福利
退休福利成本
向界定供款退休福利计划(包括强制性公积金计划(「强积金计划」))所作之供款,均于雇员提供服务而有权
获得供款时确认为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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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员福利(续)
短期雇员福利
短期雇员福利按雇员提供服务时预期将支付的未终止金额确认。除非另一项香港财务报告准则会计准则规
定或允许将福利计入资产成本,否则所有短期雇员福利均确认为开支。
雇员福利(如工资及薪金、年假及病假)于扣除任何已付金额后确认负债。
购股权
以权益结算之购股权交易
授予雇员之购股权
向雇员或提供类似服务之其他人士授出以权益结算之购股权,按股本工具于授出日期之公平值计量。
于授出日期厘定以权益结算之购股权(未计及所有非市场归属条件)之公平值,根据本集团对最终将会归属
之权益工具之估计,于归属期间按直线法支销,而权益(购股权储备)则相应增加。于各报告期末,本集团根
据对所有相关非市场归属条件的评估修订其对预期归属的股本工具数目的估计。修订原先估计之影响(如
有)于损益确认,致使累计开支反映经修订之估计,并于购股权储备作相应调整。就于授出日期即时归属之
购股权而言,已授出购股权之公平值即时于损益支销。
购股权获行使时,先前于购股权储备中确认之金额将转拨至股本及股份溢价。当购股权于归属日期后被没收
或于届满日期仍未获行使,则先前于购股权储备确认之金额将转拨至累计亏损。
授予非雇员之购股权
与雇员以外之人士进行以权益结算之股份付款交易按所收取货品或服务之公平值计量,惟倘公平值未能可
靠估计,则按所授出股本工具于实体取得货品或交易对手提供服务当日计量之公平值计量。货品或服务之公
平值确认为开支(除非货品或服务符合资格确认为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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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
所得税开支指即期及递延所得税开支之总和。
现行应付税项根据本年度之应课税溢利计算。应课税溢利与除税前溢利不同,原因为其他年度之应课税或可
扣税收入或开支项目为免税或不可扣税项目。本集团即期税项之负债使用于报告期末已颁布或大致上颁布
之税率计算。
递延税项乃就综合财务报表内资产及负债之账面值与计算应课税溢利时使用之相应税基之暂时差额予以确
认。递延税项负债一般就所有应课税暂时差额确认。递延税项资产一般于可能有应课税溢利以动用所有可扣
减暂时差额时就所有可扣减暂时差额确认。倘暂时差额因初步确认一项交易(业务合并除外)之资产及负债
产生,且不影响应课税溢利及会计溢利,则于交易当时不会产生相等之应课税及可扣减暂时差额,则该等递
延税项资产及负债不予确认。
递延税项负债乃就与附属公司投资有关之应课税暂时差额确认,惟若本集团可控制暂时差额之拨回及暂时
差额于可见将来可能不会拨回则除外。递延税项资产生于与该等投资及权益有关的可扣减暂时性差额,仅
于可能会存在充足应课税溢利而须动用暂时性差额的利益且彼等预期于可预见未来拨回时确认。
递延税项资产的账面值于各报告期末均会予以审阅,并削减至不可能再有足够应课税溢利以收回全部或部
分资产为止。
递延税项资产及负债乃根据于报告期末已颁布或大致上已颁布之税率(及税法),按预期于负债清偿或资产
变现期间适用之税率计算。
递延税项负债与资产之计量,反映按照于报告期末本集团预期收回或清偿资产及负债账面值之方式所产生
税务结果。
就计量本集团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相关租赁负债的租赁交易的递延税项而言,本集团首先厘定税项扣减是否
归属于使用权资产或租赁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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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项(续)
就租赁负债中应占税项扣减之租赁交易而言,本集团将香港会计准则第12号之规定分别适用于租赁负债及
相关资产。如有应课税溢利可能用以抵扣可扣减暂时差额,本集团确认与租赁负债相关之递延税项资产,并
就所有应课税暂时差额确认递延税项负债。
当有法定可执行权力将即期税项资产与即期税项负债抵销,且涉及由同一税务机关向同一应课税实体征收
之所得税时,则可将递延税项资产与负债互相抵销。
即期及递延税项于损益内确认,惟与在其他全面收益中或直接于权益中确认的项目有关者除外。在此情况
下,即期或递延税项亦分别于其他全面收益或直接于权益确认。
物业、厂房及设备
物业、厂房及设备为持有作生产或供应货品或服务或作行政用途的有形资产。物业、厂房及设备按成本减其
后之累计折旧及其后之累计减值亏损(如有)于综合财务状况表内列账。
资产乃减其剩余价值按其估计可使用年期以直线法撇销其成本而计提折旧。估计可使用年期、剩余价值及折
旧方法乃于各报告期末检讨,任何估计变动之影响按预先计提之基准入账。
一项物业、厂房及设备于出售或估计持续使用有关资产不再产生未来经济利益时,将终止确认。出售或报废
物业、厂房及设备项目所产生之任何收益或亏损按该资产之出售所得款项与账面值间之差额厘定,并于损益
中确认。
物业、厂房及设备以及使用权资产之减值
于报告期末,本集团审阅其物业、厂房及装置及使用权资产之账面值,以厘定是否有任何迹象显示该等资产
已出现减值亏损。倘出现任何有关迹象,则估计相关资产之可收回金额,以厘定减值亏损(如有)之程度。
物业、厂房及设备以及使用权资产之可收回金额乃个别地估计。倘不能个别估计可收回金额,则本集团会估
计资产所属现金产生单位之可收回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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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厂房及设备以及使用权资产之减值(续)
于测试现金产生单位之减值时,倘能建立合理及一致之分配基准,企业资产会分配至相关现金产生单位,或
分配至能建立合理及一致分配基准之最小现金产生单位组别。可收回金额按企业资产所属现金产生单位或
现金产生单位组别厘定,并与相关现金产生单位或现金产生单位组别之账面值比较。
可收回金额为公平值减出售成本与使用价值两者中之较高者。于评估使用价值时,估计未来现金流量会采用
反映现时市场对货币时间价值及资产(或现金产生单位)(并无就此调整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特定风险的评估
的税前贴现率,贴现至其现值。
倘资产(或现金产生单位)之可收回金额估计低于其账面值,则该资产(或现金产生单位)之账面值将减至其
可收回金额。就企业资产或不能以合理及一致基准分配至现金产生单位之企业资产部分而言,本集团将一组
现金产生单位之账面值,包括企业资产或不能分配至该组现金产生单位之企业资产部分之账面值,与现金产
生单位组别之可收回金额作比较。于分配减值亏损时,减值亏损按单位或现金产生单位组别内各项资产账面
值之比例分配至任何商誉(如适用)及其后分配至其他资产。资产账面值不会减至低于其公平值减出售成本
(如可计量)、其使用价值(如可厘定)及零之最高者。原应分配至资产的减值亏损金额按比例分配至该单位或
该组现金产生单位的其他资产。减值亏损即时于损益确认。
倘减值亏损于其后拨回,则该项资产(或现金产生单位或现金产生单位组别)之账面值会增加至其经修订之
估计可收回金额,惟所增加之账面值不得超出假设过往年度并无就该项资产(或现金产生单位或现金产生单
位组别)确认减值亏损原应厘定之账面值。减值亏损拨回即时于损益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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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于综合财务状况表呈列之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
(a) 现金(包括手头现金)惟受规管限制,致使该等结余不再符合现金定义的银行结余除外;及
(b) 现金等价物,包括短期(一般原到期日为三个月或以下)、高流动性及可随时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及价
值变动风险不大之投资。现金等价物项目乃为符合短期现金承担而持有,而非用作投资或其他用途。
就综合现金流量表而言,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上文定义之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扣除须按要求偿还及构成本
集团现金管理整体部分之未偿还银行透支。该等透支于综合财务状况表呈列为短期借贷。
金融工具
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于集团实体成为工具合约条文之订约方时确认。所有日常买卖之金融资产于交易日确
认及取消确认。日常买卖指买卖需要于市场规例或惯例规定时限内交付资产的金融资产买卖。
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初步按公平值计量,惟因客户合约产生的贸易应收款项初步按照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
15号来自客户合约之收益计量。因收购或发行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按公平值计入损益(「按公平值计入损
益」)之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除外)而直接产生之交易成本于首次确认时计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如适用)
之公平值或自其公平值扣除。就按公平值计入损益之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而言,收购直接产生之交易成本即
时于损益确认。
实际利率法乃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销成本及于相关期间摊分利息收入或利息开支的方法。实际利
率是在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预计年期或较短期间(如适用)内,将估计未来现金收款及付款(包括构成实际
利率组成部份的所付或所收到的所有费用及点子、交易成本及其他溢价或折让)准确贴现至于初步确认时的
账面值所使用的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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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工具(续)
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之分类及后续计量
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其后按摊销成本计量:
(cid:129) 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的目标为获取合约现金流量;及
(cid:129) 合约条款于特定日期产生完全为支付本金及未偿还本金的利息的现金流。
所有其他财务资产其后按公平值计入损益,惟倘股本投资并非持作买卖,或收购方于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3
号业务合并适用之业务合并中确认之或然代价,则本集团于初步确认财务资产时,可能不可撤回地选择于其
他全面收益呈列股本投资之其后公平值变动。
倘出现下列情况,金融资产为持作买卖:
(cid:129) 其购入主要目的为于短期内出售;或
(cid:129) 其于初步确认时构成本集团管理的金融工具之已识别组合之一部份且具有最近实际短期获利模式;
或
(cid:129) 其为未被指定之衍生工具及可有效作为对冲工具。
此外,如将须按摊销成本计量或按公平值计入其他全面收入的金融资产指定为按公平值计入损益可消除或
大幅减少会计错配,本集团可不可撤回地作出该指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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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工具(续)
金融资产(续)
金融资产之分类及后续计量(续)
摊销成本及利息收入
其后按摊销成本计量之金融资产使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财务资产其后会变成信用减值外,利息收
入乃以财务资产账面总值按实际利率计算。就其后已出现信贷减值之金融资产(见下文)而言,利息收入乃于
下个报告期间采用金融资产之摊销成本以实际利率确认。倘信贷减值财务工具之信贷风险改善,令该财务资
产不再信贷减值,利息收入于厘定不再信贷减值之资产后,由报告期初开始透过按实际利率计算财务资产之
账面总值予以确认。
须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进行减值评估的金融资产减值
本集团根据预期信贷亏损(「预期信贷亏损」)模型对须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进行减值评估之金融资
产(包括贸易应收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以及银行结余)进行减值评估。预期信贷亏损的金额于各报告日
期更新,以反映自首次确认起的信贷风险变动。
存续期预期信贷亏损指将因相关工具预计年期内所有可能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贷亏损。相反,12个月
预期信贷亏损(「
个月预期信贷亏损」)指预计因报告日期后12个月内可能出现的违约事件导致的存续期预
期信贷亏损的一部分。评估基于本集团的过往信贷亏损经验作出,并就债务人特定因素、整体经济状况及报
告日期现行状况的评估及未来状况预测而作出调整。
本集团始终就贸易应收款项确认终身预期赔付。
就所有其他工具而言,本集团计量等于12个月预期信贷亏损的亏损拨备,除非自首次确认起信贷风险大幅
增加,则于此情况下本集团确认存续期预期信贷亏损。对是否应确认存续期预期信贷亏损的评估,基于自首
次确认起发生违约的可能性或风险大幅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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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工具(续)
金融资产(续)
须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进行减值评估的金融资产减值(续)
(i) 信贷风险大幅增加
在评估自首次确认起信贷风险是否大幅增加时,本集团将金融工具于报告日期发生违约的风险与金
融工具于首次确认日期发生违约的风险进行比较。在作出本评估时,本集团考虑合理并有支持的定
量及定性资料,包括过往经验及无需过度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前瞻性资料。
具体而言,在评估信贷风险是否大幅增加时考虑以下资料:
(cid:129) 金融工具的外部(如有)或内部信用评级是否实际或预计会严重恶化;
(cid:129) 信贷风险的外部市场指标严重恶化,如信贷息差、债务人的信用违约交换价格大幅上升;
(cid:129) 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已经或预计发生不利变动,预计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债务责任的能力大
幅下降;
(cid:129) 债务人的经营业绩实际或预计会严重恶化;
(cid:129) 债务人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实际或预计会发生重大不利变动,导致履行债务责任的能力
大幅下降。
不论上述评估的结果为何,本集团假设在合约付款逾期30日以上时初步确认以来信贷风险已大幅增
加,除非本集团有合理及有证据支援之资料显示出现其他情况。
本集团定期监督识别信贷风险是否已大幅增加时使用的标准的有效性,并适时作出修订,以确保该
标准能在款项逾期前识别信贷风险大幅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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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工具(续)
金融资产(续)
须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进行减值评估的金融资产减值(续)
(i) 违约定义
对于内部信贷风险管理,本集团认为当内部资料或自外部来源获得的资料显示债务人不太可能向其
债权人(包括本集团)全额付款(不计及本集团持有的任何抵押品)时即发生违约事件。
不论上文所述,当金融资产逾期超过90日时,本集团认为已发生违约,除非本集团有合理有支持的资
料证明更适合采用更滞后的违约标准。
(i) 已信贷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发生一项或多项事件,对金融资产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具有负面影响时,即金融资产已信贷减值。
金融资产已信贷减值的证据包括有关以下事件的可观察证据:
(a) 发行人或借款人面临重大财务困难;
(b) 违反合约,如拖欠或逾期事件;
(c) 出于与借款人的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约原因,借款人的贷款人向借款人授出贷款人在其
他情况下不会考虑的宽限;
(d) 借款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或
(e) 该金融资产之活跃市场因财务困难而消失。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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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工具(续)
金融资产(续)
须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进行减值评估的金融资产减值(续)
(iv) 撇销政策
当有资料表明对手方处于严重财务困境,且并无收回的现实可能性(例如,当对手方被清盘或已进入
破产程序)时,本集团撇销金融资产。经考虑法律意见(如适用)后,根据本集团的收回程序,已撇销
的金融资产可能仍然受到强制执行活动。撇销构成取消确认事件。任何后续收回于损益确认。
(v) 预期信贷亏损的计量及确认
预期信贷亏损的计量取决于违约概率、违约损失(即如存在违约时的损失程度)及违约风险。对违约
概率及违约损失的评估基于历史数据及前瞻性资料。对预期信贷亏损的估计反映所厘定的公正概率
加权金额(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作为权重)。本集团采用实际可行权宜方法,利用拨备矩阵估计贸易应收
款项的预期信贷亏损,已计及历史信贷亏损经验及可以合理成本及精力获取的前瞻性资料。
一般而言,预期信贷亏损为本集团按照合约应收到的所有合约现金流量与本集团预计收到的现金流
量之间的差额,按初始确认时厘定的实际利率贴现。
贸易应收款项之存续期预期信贷亏损乃经考虑逾期资料及有关信贷资料(如前瞻性宏观经济资料)后
集体考虑。
就集体评估而言,本集团在制定分组时考虑以下特点:
(cid:129) 逾期状况;
(cid:129) 债务人的性质、规模及行业;及
(cid:129) 外部信用评级(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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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会计政策资料(续)
金融工具(续)
金融资产(续)
须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进行减值评估的金融资产减值(续)
(v) 预期信贷亏损的计量及确认(续)
分组由管理层定期检讨,以确保各组别的组成部分继续具有类似的信贷风险特点。
利息收入基于金融资产的总账面值计算,除非金融资产已信贷减值,在此情况下,利息收入基于金融
资产的摊销成本计算。
本集团通过亏损拨备账在损益中确认金融工具之减值收益或亏损。
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本集团仅于资产现金流量之合约权利届满时,或将金融资产及该资产所有权之绝大部分风险及回报转让予
另一实体时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如本集团既未转让亦未保留所转让资产所有权的绝大部分风险及回报,而继
续控制所转让资产,则本集团确认其在资产中保留的权益,并就其可能须支付的金额确认相关负债。如本集
团保留被转让金融资产所有权的绝大部分风险及回报,则本集团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及确认已收所得款项
之抵押借贷。
于终止确认按摊销成本计量之金融资产时,资产账面值与已收及应收代价总和之差额乃于损益中确认。
金融负债及权益
分类为债务或权益
债务及股本工具乃根据合约安排之性质与金融负债及股本工具之定义分类为金融负债或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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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工具(续)
金融负债及权益(续)
股本工具
股本工具是证明在扣除所有负债后于一间实体资产之剩余权益的任何合约。本公司发行的股本工具按已收
款项扣除直接发行成本而确认。
购回本公司本身股本工具乃直接于权益确认及扣除。概无就购买、出售、发行或注销本公司本身股本工具于
损益确认收益或亏损。
金融负债
所有金融负债其后以实际利率法按摊销成本计量。
按摊销成本列账的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包括贸易应付款项、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股东贷款、其他借贷及租赁负债,其后乃采用实际
利率法按摊销成本计量。
终止确认金融负债
本集团仅于其责任已被解除、注销或届满时方会终止确认金融负债。取消确认的金融负债之账面值与已付或
应付代价之差额于损益确认。
4.
主要会计判断及估计不明朗因素之主要来源
于应用附注3.2所述的本集团会计政策时,董事须就未能于其他来源取得的资产及负债的账面值作出判断、估计及
假设。估计及相关假设乃根据过往经验及其他被认为属相关的因素作出。实际结果可能与该等估计有异。
估计及相关假设会不断作出审阅。倘会计估计的修订仅会对作出修订估计的期间构成影响,则有关估计修订将于作
出修订的期间确认,或倘修订对本期及未来期间均会构成影响,则会于作出修订的期间及未来期间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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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主要会计判断及估计不明朗因素之主要来源(续)
应用会计政策之主要判断
除涉及估计者外(见下文),以下为董事于应用本集团会计政策过程中所作之主要判断,该等判断对于综合财务报表
确认之金额产生最重大的影响。
持续经营及流动资金
诚如综合财务报表附注3.1所阐释,本集团之财务状况表明,重大不确定因素的存在或会对本集团持续经营之能力
产生重大疑虑。对持续经营假设之评估,涉及管理层于特定时间就本质上不确定之事件或状况之未来结果作出判
断。管理层认为本集团有能力持续经营,而可能导致持续经营假设存在重大疑问之主要条件载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3.1。
估计不确定因素之主要来源
下文为有关未来之主要假设及于报告期末估计不明朗因素之其他主要来源,而该等假设及不明朗因素存在导致下
个财政年度资产及负债账面值须作出重大调整之重大风险。
存货可变现净值
管理层于各报告期末检讨存货情况,并就确定为不再适合市场销售的陈旧及滞销存货项目作出拨备。该等估计乃基
于当前市况及销售类似性质货品的过往经验。市况变动而可能使该等估计有重大变动。管理层将于各报告期末重新
评估该等估计。
物业、厂房及设备的可使用年期
管理层根据类似性质及功能的相关资产的实际可使用年期的过往经验厘定本集团物业、厂房及设备的估计可使用
年期。由于技术革新可能影响计入损益之相关折旧费用,故估计可使用年期可能改变。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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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会计判断及估计不明朗因素之主要来源(续)
估计不确定因素之主要来源(续)
递延税项资产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由于未来溢利来源难以预测,故并无就未动用税项亏损约43,026,000港元(二零二四
年:约75,365,000港元)确认递延税项资产。递延税项资产能否变现,主要视乎日后是否有足够溢利或应课税暂时
差额可供使用而定,此乃估计不明朗因素之主要来源,特别是经济前景之不明朗因素。如所产生的实际未来应课税
溢利少于或超逾预期,或事实及情况转变导致修订未来应课税溢利估计,则可能产生递延税项资产的重大拨回或进
一步确认,并于拨回或进一步确认期间于损益确认。
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之预期可转换贷款拨备
本集团管理层采用多项输入资料及假设(包括违约风险及预期亏损率)估计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之亏损拨备。有关
估计涉及高度不确定性,乃基于本集团过往资料、现行市况及于各报告期末之前瞻估计得出。倘预期贸易及其他应
收款项之账面值与原先估计有别,有关差额将影响贸易及其他应收款项之账面值。
估计物业、厂房及设备以及使用权资产减值
厂房、厂房及设备以及使用权资产按成本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如有)列账。于厘定资产是否减值时,本集团须作出判
断及估计,特别是评估:(1)有否出现可能影响资产价值之事件或任何迹象;(2)资产账面值是否获得可收回金额支
援,倘为使用价值,则须支援根据持续使用该资产而估计之未来现金流量之净现值;及(3)估计可收回金额时须应用
之适当主要假设,包括现金流量预测及适当贴现率。倘无法估计个别资产(包括使用权资产)之可收回金额,则本集
团会估计资产所属现金产生单位之可收回金额,包括于可建立合理及一致之分配基准时分配企业资产,否则可收回
金额会按已分配相关企业资产之现金产生单位之最小组别厘定。若更改假设及估计(包括现金流量预测中的贴现率
或增长率),可能对可收回金额造成重大影响。此外,现金流量预测、增长率及贴现率因香港及中国内地经济前景的
不确定性而受影响。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须进行减值评估的物业、厂房及设备以及使用权资产之账面值分别约为4,594,000港
元及7,19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无及无),乃有关香港IP自动化业务及娱乐业务。有关物业、厂房及设备以及使用
权资产之评估减值详情载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18。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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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收益
(i)
来自客户合约之收益分解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货物或服务的类别
IP
自动化及娱乐业务
IP自动化及娱乐业务之收益4,1028,202
销售商品之收益
IP自动化服务收益6,7567,694
品牌管理及市场推广咨询服务之收益
19,30320,089
30,83736,334
干散货航运及物流业务
干散货航运及物流服务之收益
69,20751,285
来自客户合约之收益
100,04487,619
收入确认之时间:
某一时间点
22,82221,224
某一时间段
77,22266,395
100,04487,619
(i)
客户合约收入与分部资料所披露金额的对账载列如下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IP自动化及娱乐业务30,83736,334
干散货航运及物流业务
69,20751,285
来自客户合约之收益
100,04487,619
分租娱乐场所收入
–558
总收益
100,04488,177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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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收益(续)
(i)
有关客户合约的履约责任
IP
自动化经营及娱乐业务之收入
来自IP自动化业务之收益指或客户使用的代币。其指就自动礼品机、主题游戏机、嘉年华游戏摊位来自客户
兑换代币收取的金额减未动用的游戏代币。
来自需要游戏代币的游戏服务的收入于达成游戏服务的履约责任时确认,履约责任于客户使用游戏代币完
成游戏过程并于游戏完成时产生。未使用的游戏代币指游戏服务的预付款,并且可以在将来交换游戏服务。
本集团设有忠诚计划,客户可借此累积游戏中的奖励积分,赋予彼等权利于未来兑换商品以赎回奖励积分以
换取折扣。交易价乃按估计基准分配至游戏及奖励积分,以换取日后货品等值之预期价值。奖励积分之收益
于奖励积分获赎回时确认。合约负债于奖励积分获赎回前确认。
销售商品之收益
销售商品的收益于销售时将产品控制权转移至客户时确认。交易价之付款于客户购买后即时到期。
IP
自动化服务收入
本集团在履行其表现责任(包括使用扭蛋机)时确认来自IP自动化服务收入,原因为客户在进展至完全履行责
任时同时收取及消费本集团于履行其表现所提供的利益。当使用门票时即确认游乐场入场。
品牌管理及市场推广咨询服务之收益
本集团向其客户提供品牌管理及营销咨询服务。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本集团已厘定该等服务之
履约责任于合约所列之所有相关责任完成时履行。来自品牌管理及营销咨询服务之收益在合约所述所有相
关责任已完成的时间点确认。
干散货航运及物流服务之收益
来自干散货航运及物流服务定期租船之收益于各定期租船合约期间按直线法确认。
来自干散货航运及物流服务定程租船之收益按各个别航次合约的时间百分比法确认。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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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收益(续)
(iv)
分配至有关客户合约的余下履约责任的交易价
本集团采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第121段的实用权宜方法,豁免披露截至报告期末未履行(或部分未履
行)履约债务的总额及确认时间,原因是相关合约:
– 与客户之合约最初的预期限为一年或更短,或
– 该等合约使本集团有权从客户处获得与本集团迄今完成的履约价值直接对应的代价。
6.
经营分部
就资源分配及分部表现评估向主要营运决策者(「主要营运决策者」)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呈报之资料集中于所
交付或提供之货品或服务之种类。
具体而言,根据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8号经营分部,本集团之可报告分部如下:
(cid:129) 干散货航运及物流服务
(cid:129) IP自动化及娱乐业务及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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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经营分部(续)
(a)
分部收益及业绩
以下为本集团收益及业绩按可呈报分部所作之分析:
干散货运输
及物流服务
IP
自动化及
娱乐业务及其他综合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收益
69,20751,28530,83736,892100,04488,177
分部业绩
3,4432,696(22,042)1,905(18,599)4,601
未分配企业开支
(2,999)(4,530)
未分配企业收入
未分配融资成本
(35)(57)
除税前(亏损)溢利
(21,597)166
所呈报收益产生自外部客户。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并无分部间销售(二零二四年:无)。
经营分部之会计政策与附注3.2所述之本集团会计政策一致。分部业绩指各分部所赚取溢利╱产生亏损,并
未分配中央行政成本、若干其他收入、收益及亏损、净额、若干融资成本及董事酬金。此乃就资源分配及表
现评估而向主要经营决策者报告之措施。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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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经营分部(续)
(b)
分部资产及负债
以下为本集团资产及负债按可呈报分部所作之分析:
干散货航运
及物流服务
IP
自动化及
娱乐业务及其他综合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可报告分部资产
8,15621,46835,78039,23443,93660,702
未分配资产
9685,493
44,90466,195
可报告分部负债
18,39131,13127,54715,42945,93846,560
未分配负债
1,277263
47,21546,823
为监察分部表现及分配资源于不同分部:
– 除本集团若干预付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以及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外,所有资产分配至经营分部,
及
– 除若干本集团其他应付款项外之所有负债均分配至经营分部。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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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经营分部(续)
(c)
其他分部资料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计入分部业绩或分部资产计量的金额:
干散货运输
及物流服务
IP
自动化及
娱乐业务
及其他未分配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添置物业、厂房及设备
–6,812–6,812
使用权资产添置
–10,674–10,674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
–(1,124)–(1,124)
使用权资产折旧
–(3,042)–(3,042)
拨回(确认)贸易应收款项减值
145(7,695)–(7,550)
就其他应收款项确认之减值亏损
–(3)–(3)
银行利息收入
融资成本
–(411)(35)(446)
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计入分部业绩或分部资产计量的金额:
干散货运输
及物流服务
IP自动化及
娱乐业务
及其他未分配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添置物业、厂房及设备–1,090–1,090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118)–(118)
使用权资产折旧–(556)–(556)
确认贸易应收款项减值(145)(243)–(388)
拨回其他应收款项之减值亏损–6–6
银行利息收入2124152278
融资成本–(5)(57)(62)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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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经营分部(续)
(d)
地区资料
本集团之业务主要位于香港及中国内地。
有关本集团来自外部客户收益之资料乃按业务所在地呈列。有关本集团非流动资产之资料乃按资产所在地
区呈列如下。
来自外部客户之收益非流动资产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香港
11,39822,1269,723281
中国内地
67,98846,6652,7731,026
澳门
13,0356,9682,325–
新加坡
7,62312,418–
100,04488,17714,8211,307
附注: 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递延税项资产。
(e)
主要客户之资料
于相应年度为本集团总收益带来10%以上贡献之客户收益如下: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客户A
58,70130,080
附注:
干散货航运及物流服务业务之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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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其他收入,其他收益及亏损,净额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其他收入
银行利息收入
杂项收入
食品及饮料销售
61–
其他收益及亏损
汇兑(亏损)收益
(5)24
8.
预期信贷亏损模型下减值亏损,净额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就以下各项确认(拨回)之减值亏损:
-贸易应收款项
7,550388
-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
3(6)
7,553382
减值评估的详情载于附注37(b)。
9.
融资成本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租赁负债之利息
其他借贷利息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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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所得税开支(抵免)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即期税项:
香港
递延税项(附注19)
–(32)
根据香港利得税两级利得税率制度,合资格集团实体之首笔2,000,000元港溢利将按8.25%课税,而超出
2,000,000港元之溢利将按16.5%课税。不符合两级利得税率制度条件的集团公司利润,将继续按照16.5%的统
一税率纳税课税。因此,合资格集团实体之香港利得税按估计应课税溢利首2,000,000港元之8.25%计算,及按估
计应课税溢利2,000,000港元以上16.5%计算。
根据中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国附属公司于两个年度之税率均为25%。
其他司法权区之税项乃按有关司法权区之现行税率计算。
澳门所得补充税按应课税溢利的12%计算,然而,截至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并无于澳门产
生任何应课税溢利。
本年度税项开支与综合损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内之除税前(亏损)溢利之对账如下: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除税前(亏损)溢利
(21,597)166
按香港利得税率16.5%计算之税项开支
(3,564)27
税务影响:
首2,000,000港元应课税溢利按8.25%计算之税项
(126)(354)
无须课税收入之税务影响
(41)(277)
不可扣税支出之税务影响
1,146222
未确认税项亏损之税务影响
3,968940
未确认可扣减暂时差额之税务影响
(434)–
于其他司法权区经营之附属公司不同税率之影响
(858)(91)
税务局一次性下调香港利得税
(2)(6)
年内所得税开支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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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年内亏损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本年度亏损已扣除下列各项:
员工成本(包括董事及行政总裁酬金)(附注12)
-薪金、工资、津贴及其他实物福利
12,13810,156
-退休福利计划供款
13,06810,971
核数师酬金
确认为开支之存货成本
物业、厂房及设备折旧
1,124118
使用权资产折旧
3,042556
撇销物业、厂房及设备之亏损
880–
确认为销售成本之运费开支
65,23841,148
12.
董事及行政总裁薪酬
根据适用的GEM上市规则及公司条例披露之董事及行政总裁年度薪酬载列如下:
袍金
薪金、津贴及其他
实物利益
退休福利
计划供款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执行董事
何超蕸女士(主席)
–
刘令德先生
–1,182181,200
文颕怡女士
–
独立非执行董事
邵志尧先生
85–489
李志强先生
85–489
周浩云博士
85–489
2551,182301,467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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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董事及行政总裁薪酬(续)
袍金
薪金、津贴及其他
实物利益
退休福利
计划供款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执行董事
何超蕸女士(主席)–
刘令德先生–1,090181,108
文颕怡女士–
独立非执行董事
邵志尧先生114–6120
李志强先生114–6120
周浩云博士114–6120
3421,090361,468
附注:
(i) 上文所示执行董事之酬金乃有关彼等对本公司及本集团事务的管理职务。
(i) 上文所示独立非执行董事酬金乃彼等作为本公司董事而提供之职务。
(i) 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概无董事或主要行政人员放弃或同意放弃任何薪酬之安排(二零二四年:无)。
(iv) 截至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概无支付任何酬金予董事或最高行政人员,作为招揽彼等加
入或于加入本集团时的奖励或作为离职补偿。
13.
五名最高薪酬雇员
年内本集团五名最高薪酬雇员包括一名(二零二四年:一名)董事,其薪酬详情载于上文附注12。年内,其余四名
(二零二四年:四名)并非本公司董事或主要行政人员的最高薪酬雇员酬金的详情如下: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薪金、津贴及其他实物福利
2,6422,449
退休福利计划供款
2,7022,503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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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五名最高薪酬雇员(续)
并非本公司董事且薪酬介乎以下范围之最高薪酬雇员人数如下:
雇员人数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零至1,000,000港元
14.
股息
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内概无向本公司普通股东派付或建议派付股息,自报告期末以来亦无建
议派付任何股息(二零二四年:无)。
15.
每股亏损
计算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之每股基本及摊薄亏损时乃以下列数据为基础: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就每股基本及摊薄亏损而言本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内亏损
(21,276)(187)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股千股
股份数目
就每股基本亏损而言之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2,612,9592,612,959
计算每股摊薄亏损并未假设本公司购股权获行使,原因为购股权的行使价高于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的股份平
均市价。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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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物业、厂房及设备
租赁物业装修家私、装置及设备机器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成本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1,6993831,3333,415
添置898801121,090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2,5974631,4454,505
添置1,7013,4531,6586,812
注销(898)(74)–(972)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3,4003,8423,10310,345
累计折旧及减值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1,6993241,3103,333
本年度扣除761527118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1,7753391,3373,451
本年度扣除3774033441,124
注销(76)(16)–(92)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2,0767261,6814,483
账面金额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1,3243,1161,4225,862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8221241081,054
上述厂房、厂房及设备项目乃以直线法按下列年率折旧:
租赁物业装修50%或租期(以较短者为准)
家私、装置及设备:20% – 40%
机器25% – 33%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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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使用权资产
租赁物业
千港元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账面值
7,891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账面值253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折旧费用
3,042
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折旧费用556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短期租赁有关之开支
1,431702
未计入租赁负债计量之可变租赁付款
1,167615
租赁现金流出总额
5,3672,126
使用权资产添置
10,674–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租赁若干游乐场、办公室及停车场供业务
使用。租赁合约之固定年期为两至三年(二零二四年:两至三年)。租约条款按个别基准磋商,并载有不同条款及条
件。在厘定租期及评估不可撤销期间之期间时,本集团应用合约之定义及厘定合约可予执行之期间。
除本集团订立之IP主题体验中心及游乐场短期租赁组合外,本集团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订立多份
IP主题体验中心及游乐场短期租赁。
18.
物业、厂房及设备以及使用权资产之减值测试
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由于香港的IP自动化及娱乐业务录得经营亏损,本集团管理层就IP自动化
及娱乐业务所属之若干物业、厂房及设备以及使用权资产(其账面值分别约为4,594,000港元及约7,190,000港元)
确认减值迹象并进行减值评估。
此外,倘无法单独估计可收回金额,本集团估计于香港提供IP自动化及娱乐服务之现金产生单位之可收回金额,而
该物业、厂房及设备以及使用权资产均属该现金产生单位之列。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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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物业、厂房及设备以及使用权资产之减值测试(续)
该现金产生单位之可收回金额乃根据使用价值计算,并参考独立合资格专业估值师方程评估有限公司进行之估值
厘定。该计算方法采用根据本集团管理层批准的未来五年财务预算所作现金流量预测,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的税前贴现率为17.96%。所采用的年增长率介乎3.1%至8.0%,乃基于现金产生单位的过往表现及管理层对市场
发展的预期得出。五年期后之现金流量乃使用2.5%增长率推断。使用价值的另一项主要假定为预算毛利率,乃按
现金产生单位过往之表现及管理层对市场发展之预期厘定。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根据评估结果,本集团管理层认为现金产生单位的可收回金额超过其账面值。因此,
无须就现金产生单位的账面值确认减值亏损。
19.
递延税项资产
于本年度及过往年度已确认递延税项资产及其变动如下:
预期信贷亏损拨备
千港元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40
计入损益(附注10)32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可扣减暂时性差额约为434,000港元。由于应课税溢利不可能用于抵扣可扣减
暂时性差额,故概无就该等可扣减暂时性差额确认递延税项资产。
于报告期末,本集团之未动用税项亏损为约43,026,000港元(二零二四年:约75,365,000港元)可用作抵销未来溢
利。由于无法预测未来溢利来源,故概无已确认之递延税项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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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存货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制成品-奖金及商品
1,0871,415
21.
贸易应收款项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贸易应收款项
18,67526,657
减:信贷亏损拨备
(8,182)(632)
10,49326,025
一般而言,本集团与其客户之贸易期限于发出发票时到期。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来自客户合约之应收贸易款项为约3,896,000港元(扣除预期信贷亏损拨备约244,000港
元)。
按发票日期呈列的贸易应收款项账(扣除预期信贷亏损拨备)龄分析如下: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0至30日7,01521,111
31至60日8719
61至90日944,818
91至180日827
181至365日72631
超过365日
2,48939
10,49326,025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之贸易应收款项结余包括总账面值约10,493,000港元(二零二四年:约
26,025,000港元)之债务,且该等债务于报告日期已逾期。
贸易应收款项之减值评估详情载于附注37(b)。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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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预付款、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预付款项(附注a)
7,29010,095
按金(附注b)
4,0561,967
其他应收款项
11,45612,180
减:信贷亏损拨备
(18)(15)
11,43812,165
预付款项分类为非流动资产(附注c)
(1,068)–
10,37012,165
截至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的减值评估详情载列于附注37(b)。
附注:
(a)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预付款项包括运费开支预付款项约5,584,000港元(二零二四年:约9,175,000港元)。
(b)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按金包括就于澳门一个游乐场已支付之租赁按金约1,415,000港元(二零二四年:无)。
(c)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预付款项包括收购物业、厂房及设备的预付款项约1,068,000港元(二零二四年:无)。
2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活期存款及短期存款,以满足本集团之短期现金承担之需要,其按介乎0.00%至0.30%(二
零二四年:0.00%至0.67%)之市场利率计息。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下列以集团实体功能货币以外货币计值之金额: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以下列货币计值之款项:
美元
2,7434,575
澳门元
4081,586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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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续)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项目包括下列受外汇管制规例限制及不可自由转让之款项: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以下列货币计值之款项:
人民币
银行结余减值评估的详情载于附注37(b)。
24.
贸易应付款项
按发票日期呈列的贸易应付款项账龄分析如下: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0至30日4,80614,651
31至60日295–
61至90日31–
91至180日4291,882
超过180日
1,7421,000
7,30317,533
贸易应付款项的信贷期一般为30至60日(二零二四年:30至60日)。
25.
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其他预付款项(附注a)
4,7572,981
应计费用
2,5802,391
7,3375,372
附注:
(a)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其他应付款项包括应付深圳市顶上擂台保龄球乐园有限公司款项约4,150,000港元
(二零二四年:约3,480,000港元),属无抵押、免息及须按要求偿还。本公司主要股东陈宇峰先生为该公司股东及董事。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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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合约负债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合约负债
-未使用之代币、礼品卡及客户忠诚计划积分
1,510931
-干散货航运及物流业务预收款项
6,99210,254
8,50211,185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合约负债约为5,190,000港元。
预期不会于本集团正常营运周期内结算之合约负债,按本集团转让货品或服务予客户之最早责任分类为流动及非
流动负债。
下表列示与结转合约负债有关及与于过往期间达致之履约责任有关之已确认收益金额。
未使用之
代币、礼品卡及
客户忠诚计划积分
干散货航运及
物流业务
预收款项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于年初计入合约负债结余之已确认收益
93110,25411,185
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于年初计入合约负债结余之已确认收益4954,6955,190
对已确认合约负债金额构成影响之一般支付条款如下:
– 干散货航运及物流业务预收款项
本集团随时间按船舶抵达卸货港之进度确认干散货航运及物流服务之收益。预付运费款项列为合约负债,并
按比例转拨至收益。
本年度合约负债大幅减少,主要由于履行与该等负债相关的履约责任所致。
– 未使用之代币、礼品卡及客户忠诚计划积分
游戏代币之收益当代币兑换为游戏内道具时确认。未使用之代币在兑换或到期前,均列为合约负债。
本年度合约负债增加主要由于代币、礼品卡及客户忠诚度诚计划积分的销售高于上一年度,导致兑换前的合
约负债增加。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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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股东贷款
股东贷款为无抵押、免息及须按要求偿还。
28.
其他借款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其他借款,无抵押及须偿还
-一年内
3,613–
其他借款包括:
到期日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固定利率借款:
2%其他无抵押借贷人民币1,100,000元二零二五年六月十三日1,179–
2%其他无抵押借贷人民币500,000元二零二五年七月三日536–
2%其他无抵押借贷人民币600,000元二零二五年九月十一日643–
2%其他无抵押借贷人民币150,000元二零二五年十月十五日161–
2%其他无抵押借贷人民币200,000元二零二五年十月二十一日214–
2%其他无抵押借贷人民币50,000元二零二五年十月二十八日54–
2%其他无抵押借贷人民币500,000元二零二五年十一月十四日536–
2%其他无抵押借贷人民币200,000元二零二六年一月二十三日214–
其他
76–
3,613–
29.
租赁负债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应付租赁负债:
一年内
3,857371
在一年以上但不超过两年的期限内
4,508–
在两年以上但不超过五年的期限内
290–
8,655371
减:流动负债项下所列12个月内到期偿还款项
(3,857)(371)
列入非流动负债项下之
个月后到期偿还款项
4,798–
适用于租赁负债的递增借贷利率介乎3.98%至6.39%(二零二四年:8.18%至9.20%)。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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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股本
普通股数目
千股千港元
每股面值0.01港元之普通股
法定: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及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20,000,000,000200,000,000
已发行并悉数缴足: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及
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2,612,95926,130
31.
购股权计划
本公司有条件设有一项购股权计划(「购股权计划」),旨在吸引、挽留及回馈合资格人士,并鼓励合资格人士对本集
团贡献,或奖励彼等于过往曾作出之贡献。购股权计划于二零一年九月二十一日采纳。除股东大会普通决议案或
董事会另有终止者外,购股权计划将从该日期起十年全面生效。
购股权计划之合资格人士包括董事、雇员、顾问或咨询人、货物或服务供应商、客户、本集团成员已发行证券之持
有人及任何对本集团有贡献之其他人士(「合资格人士」)。
购股权之认购价须由董事会厘定,并须至少为以下三者中的最高者(i)联交所每日报价表所示股份于授出购股权日期
当日之收市价;(i)紧随授出购股权之日前五个营业日联交所每日报价表所报之每股平均收市价;或(i)本公司股份
之面值。
合资格人士须不迟于要约日期起十个营业日接纳或视作已放弃要约,惟于购股权计划采纳日期之十周年后,或购股
权计划根据其条文终止后,则有关要约将不再可供接纳。承授人接纳要约后应付本公司之款项须为董事会厘定之面
值。
根据购股权计划授出之所有购股权获行使而可能发行之股份总数,合共不得超过本公司于购股权计划批准日期已
发行股本之10%。
于二零一三年九月二十五日,本公司股东批准更新购股权计划项下获授购股权之计划授权上限10%。就计算经更
新计划授权上限而言,先前获授之购股权将不计入。按于更新日期之本公司已发行股份2,220,000,000股计算,董
事获授权发行购股权以认购本公司股份合共222,000,000股,占于更新日期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10%。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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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购股权计划(续)
于任何12个月期间授予每名合资格人士之购股权(包括根据购股权计划已行使及未行使之购股权)获行使时之已发
行及将予发行之股份总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本之1%。任何购股权授出超过上述限额,均须股东于股东大
会批准。
下表披露根据购股权计划授出的本公司购股权的变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参与者购股权类型授予日期每股行使价
每股
于授出日期
之公平值行使期
于
二零二四年
四月一日于年内授出于年内行使于年内注销于年内失效
于
二零二五年
三月三十一日
港元港元千股千股千股千股千股千股
雇员(董事除外)二零一四年17/9/20140.680.1302717/9/2014 – 16/9/2024
12,500–(12,500)–
顾问二零一四年17/9/20140.680.1302717/9/2014 – 16/9/2024
2,500–(2,500)–
15,000–(15,000)–
截至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参与者购股权类型授予日期每股行使价
每股
于授出日期
之公平值行使期
于
二零二三年
四月一日于年内授出于年内行使于年内注销于年内失效
于
二零二四年
三月三十一日
港元港元千股千股千股千股千股千股
雇员(董事除外)二零一四年17/9/20140.680.1302717/9/2014 – 16/9/202412,500–12,500
顾问二零一四年17/9/20140.680.1302717/9/2014 – 16/9/20242,500–2,500
15,000–15,000
就向雇员以外之有关方作出的以权益结算之股份支付而言,本集团假设所获服务之公平值不能可靠估计。原因是董
事认为,本集团计量从该等有关方收取的服务,其公平值与所授出购股权使用二项式期权定价模式计算的公平值相
若。
截至二零二四年及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并无购股权已授出、行使或注销。
所有尚未行使之购股权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已失效。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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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关连方交易
(a)
主要管理人员之薪酬
主要管理人员之薪酬(包括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12所披露支付予董事之酬金)如下: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短期雇员福利
1,4371,432
离职福利
总计
1,4671,468
(b)
除综合财务报表其他章节所披露者外,本集团与关连方订立以下交易:
公司交易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澳娱综合度假股份有限公司(附注1)IP自动化及娱乐业务收入
3,1233,518
隆益投资有限公司(附注1)租金及差饷
(717)(1,049)
前海前峰科技(深圳)有限公司(附注2)其他借贷
3,613–
利息开支
66–
附注:
- 。
- 。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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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融资活动产生的负债对账
下表详列本集团因融资活动产生之负债变动,包括现金及非现金变动。融资活动产生之负债为于本集团综合现金流
量表内现金流量或未来现金流量被分类为融资活动现金流量之负债。
租赁负债股东贷款其他借款
应计利息
(计入其他
应付款项及
应计费用)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1,1241,004–2,128
非现金变动:
融资成本62–62
汇兑调整(6)–(6)
56–56
现金流量变动:
股东垫款–83–83
偿还租赁负债
-资本部分(747)–(747)
-利息部分(62)–(62)
(809)83–(726)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3711,087–1,458
非现金变动:
融资成本
380–66446
已加入新租赁
10,674–10,674
其他
–76–76
汇兑调整
(1)–(1)
11,053–766611,195
现金流量变动:
新筹集借贷
–3,537–3,537
偿还租赁负债
-资本部分
(2,389)–(2,389)
-利息部分
(380)–(380)
(2,769)–3,537–768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8,6551,0873,6136613,421
34.
资本承担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有关收购物业、厂房及设备之已订约但未于综合财务报表
计提拨备之资本开支
1,068–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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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本公司附属公司详情
于报告期末,本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之附属公司详情如下:
附属公司名称
注册成立╱
主要营业地点已发行及缴足股本公司持有的所有权益投票权比例主要业务
直接间接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Evershining International Logistics
Limited
香港10,000港元
–100%100%
提供干散货航运服务
Evershining International Shiping
Limited
香港10,000港元
–100%100%
提供干散货航运服务
Wider Yield Limited香港10,000港元100%100%–IP自动化及娱乐业务
Greater Yield Logistics Limited香港10,000港元100%100%–商品销售
Wider Yield (Macau) Limited澳门25,000澳门元–100%100%IP自动化及娱乐业务
深圳市恒富辉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内地人民币
5,000,000元
–100%100%IP
自动化及娱乐业务
恒富辉货运代理(深圳)
有限公司
+
中国内地人民币
5,000,000元
–100%100%
提供干散货航运服务
深圳市恒富辉餐饮管理
有限公司
+
(附注a)
中国内地缴足资本人民币
100,500元及
未缴注册资本
人民币89,500元
–100%–
经营餐厅
深圳市恒富辉文化传播
有限公司
+
(附注a)
中国内地人民币
1,000,000元
–100%–IP
自动化及娱乐业务
深圳市御之家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
司(「御之家」)
+
(附注b)
中国内地人民币
1,000,000元
–51%IP
自动化及娱乐业务
* 于中国成立的外商独资企业
+
中国内企业
附注:
(a)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新成立。
(b)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向个别第三方出售御之家51%股本权益,总代价为人民币10,000元。详情
于附注40披露。
(c) 于年末,概无附属公司发行任何债务证券。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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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资本风险管理
本集团管理其资本,以确保本集团之实体将可持续经营,并透过最佳化债务及权益结余为股东带来最大回报。本集
团之整体策略与往年维持不变。
本集团之资本架构包括债务净额(当中包括股东贷款、其他借贷及租赁负债)、扣除银行结余及现金以及本公司拥有
人应占权益(包括已发行股本及储备)。
本集团之风险管理委员会每年检讨资本架构。作为检讨之一部分,委员会考虑资本成本及各类资本之相关风险。本
集团之目标资本负债比率为25%,为净债务与权益之比例。根据委员会建议,本集团将透过发行新股份及发行新债
务平衡其整体资本结构。
于各报告期末之资产负债比率如下: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总债务
#
13,3551,458
(亏绌)权益总额
(2,311)19,372
资产负债比率
(577.9%)7.5%
#
总债务指股东贷款、其他借贷及租赁负债。
37.
金融工具
(a)
金融工具之分类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金融资产
按摊销成本:
贸易应收款项
10,49326,025
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
4,1482,07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8,06125,211
22,70253,306
金融负债
按摊销成本:
贸易应付款项
7,30317,533
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
7,2805,365
股东贷款
1,0871,087
其他借贷
3,613–
租赁负债
8,655371
27,93824,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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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金融工具(续)
(b)
财务风险管理目标及政策
本集团之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贸易应收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项目、贸易应付款项、
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股东贷款、其他借贷及租赁负债。该等金融工具之详情于相关附注披露。与该等
金融工具相关之风险包括市场风险(货币风险及利率风险)、营运风险、信贷风险及流动资金风险。如何减低
该等风险之政策载于下文。本集团管理层管理及监察该等风险,以确保及时和有效地采取适当措施。
(i)
市场风险
(a) 货币风险
本公司若干附属公司有以外币计值之银行结余,令本集团须承受外币风险。
于报告期末,本集团以外币计值之货币资产之账面值如下:
资产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人民币
美元
2,7434,575
本集团目前并无外汇对冲政策。然而,董事会监察外汇风险,并于有需要时考虑对冲重大外汇
风险。由于外汇风险极微,故并无编制相关量化披露。
由于董事认为货币风险并不重大,故并无编制敏感度分析。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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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金融工具(续)
(b)
财务风险管理目标及政策(续)
(i)
市场风险(续)
(b) 利率风险
本集团就定息其他借款及租赁负债(分别载于附注28及29)而面临公平值利率风险。本集团亦
就附注23所详述之浮息银行存款而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本集团根据利率水平及前景评估
任何利率变动产生的潜在影响管理其利率风险。管理层将审阅定息及浮息借款的比例,并确
保其在合理范围内。
按摊销成本计量之金融资产之利息收入总额: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其他收入
按摊销成本计量之金融资产
并非按公平值计入损益计量之金融负债之利息开支: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按摊销成本计量之金融负债
敏感度分析
由于董事认为浮息银行结余产生的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并不重大,故敏感度分析撇除银行结余。
(i)
营运风险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面临的营运风险主要由于干散货航运及物流服务业务
分部严重依赖位于中国的主要客户。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的最大客户约占
本集团总收入的58,701,000港元或58.7%(二零二四年:约30,080,000港元或34.1%)。董事将持续
密切监察该名主要客户的表现及财务业绩及状况,以避免对本集团的表现及财务状况造成任何不利
影响。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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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金融工具(续)
(b)
财务风险管理目标及政策(续)
(i)
信贷风险及减值评估
信贷风险指本集团交易对手方违反合约义务,导致本集团蒙受财务损失的风险。本集团的信贷风险
主要来自贸易应收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以及银行存款。本集团并无持有任何抵押品或其他信
用增强措施,以涵盖与其金融资产相关的信贷风险。
本集团根据预期信贷亏损模式对金融资产进行减值评估。有关本集团的信贷险管理、最大信贷风险
敞口及相关减值评估(如适用)的资料概述如下:
贸易应收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
本集团对所有需要信贷期的客户进行信用评估。该等评估专注于客户过往支付到期款项的历史及现
有偿还能力,并考虑客户的特定资料及经济环境。管理层持续监察该等债务人的财务背景及信用。本
集团透过与具有良好信用历史的对手方往来,寻求降低风险。
本集团有若干个别客户的信贷风险集中。于各报告期末,五大应收款项结余占贸易应收款项总额约
83.1%(二零二四年:约81.8%),最大贸易应收款项占本集团贸易应收款项总额约33.4%(二零二四
年:约25.6%)。董事密切监察客户的风险,并将采取适当措施确保风险可接受。董事认为,贸易应收
款项的预期现金流充足,可涵盖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的贸易应收款项账面值。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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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工具(续)
(b)
财务风险管理目标及政策(续)
(i)
信贷风险及减值评估(续)
贸易应收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续)
就贸易应收款项而言,预期亏损率乃根据过去三年的实际亏损经验计算,并根据可获得的前瞻性资
讯进行调整,而无需付出不当的成本或努力。于应收款项预计年期内,该等比率作出调整,以反映收
集历史数据期间的经济状况、现况及本集团对经济状况的看法的差异。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确认与贸易应收款项相关的预期信贷亏损拨备约为
7,55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约388,000港元)。
于厘定本集团之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之预期信贷亏损时,管理层根据过往信贷亏损经验、债务人经
营所在相关行业之一般经济状况及于报告日期之当前及预测状况评估个别评估预期信贷亏损。于截
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就有关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之预期信贷亏损确认拨备为
约3,000港元(二零二四年:就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之预期信贷亏损拨备拨回为约6,000港元)。
银行结余
由于交易对手均为获得国际信用评级机构的高信用评级的知名银行,故银行结余的信贷风险有限。
本集团经参考有关外部信用评级机构所发布的相关信贷评级等级的违约机率及违约亏损率资料,评
估银行结余的12个月预期信贷亏损。银行结余的12个月预期信贷亏损被认为并不重大,故并未确认
任何亏损拨备。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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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工具(续)
(b)
财务风险管理目标及政策(续)
(i)
信贷风险及减值评估(续)
本集团之内部信贷风险评估级别包括以下类别:
内部信用
评级详述贸易应收款项其他金融资产
低风险交易对手拖缺风险低,且并无任
何逾期款项
存续期预期信贷亏
损-非信贷减值
12个月预期信贷亏损
观察名单债务人通常于到期日后偿还,但
通常于到期后悉数清偿
存续期预期信贷亏
损-非信贷减值
12个月预期信贷亏损
可疑金额逾期超过30日或自初始确认
以来,透过内部或外部资源开发
之资料,信贷风险大幅增加
存续期预期信贷亏
损-非信贷减值
存续期预期信贷亏
损-非信贷减值
亏损金额逾期超过90日或有证据显示
资产已出现信贷减值
存续期预期信贷亏
损-信贷减值
存续期预期信贷亏
损-信贷减值
撇销有证据显示债务人陷入严重财务
困难,而本集团并无实际希望追
收有关款项
撇帐金额撇帐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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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工具(续)
(b)
财务风险管理目标及政策(续)
(i)
信贷风险及减值评估(续)
下表详列本集团金融资产所面对的信贷风险,该等金融资产须作出预期信贷亏损评估:
附注
外部
信用评级
内部
信用评级
个月或存续期
预期信贷亏损
二零二五年
账面值
二零二四年
账面值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按摊销成本列账的金融资产
贸易应收款项21不适用(附注(i))存续期预期信贷
亏损)(无信贷
减值)
7,38226,398
亏损存续期预期信贷
亏损)(信贷
减值)
11,29318,67525926,657
按金及其他应收
款项
22不适用低风险12个月预期信贷
亏损
4,1662,085
银行结余23A-至A-低风险12个月预期信贷
亏损
8,06125,211
附注:
(i) 就贸易应收款项而言,本集团已应用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的简化方法计量整个存续期预期信贷亏损的
亏损拨备。
作为本集团信贷风险管理的一部分,本集团使用债务的账龄评估客户减值,原因为该等客户包括大
量具有共同风险特征的小型客户,该等特征代表客户根据合约条款支付所有到期款项的能力。下表
提供有关使用存续期预期信贷亏损(无信贷减值)内拨备矩阵按集体基准评估的贸易应收款项的信贷
风险敞口的资料。
综合财务报表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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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工具(续)
(b)
财务风险管理目标及政策(续)
(i)
信贷风险及减值评估(续)
平均亏损率总账面值预期信贷亏损拨备
%
千港元千港元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逾期30日内
2.37,182167
逾期31至60日
9.3969
逾期61至90日
9.510410
逾期90日以上
70.811,2937,996
18,6758,182
平均亏损率总账面值预期信贷亏损拨备
%千港元千港元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逾期30日内1.221,377266
逾期31至60日3.6201
逾期61至90日3.75,001183
逾期90日以上70.1259182
26,657632
估计亏损率乃基于债务于预期年期的过往观察所得的违约率估计,并按毋需花费过度成本或力即可
获得的前瞻性资料作出调整。管理层定期检讨分组,以确保有关特定债务的相关资料已更新。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根据拨备矩阵计提预期信贷亏损拨备约8,182,000港元(二零
二四年:约632,000港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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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工具(续)
(b)
财务风险管理目标及政策(续)
(i)
信贷风险及减值评估(续)
下表载列贸易应收款项、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的预期信贷亏损拨备对账:
贸易应收款项
按金
及其他
应收款项
存续期预期
信贷亏损
(非信贷减值)
存续期预期
信贷亏损
(信贷减值)
存续期预期
信贷亏损
(非信贷减值)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87)(157)(21)(265)
-已确认信贷亏损(363)(25)–(388)
-已拨回信贷亏损–66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450)(182)(15)(647)
-转拨至预期信贷亏损
(信贷减值)48(48)–
-已确认信贷亏损(186)(7,768)(3)(7,957)
-已拨回信贷亏损404–404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186)(7,996)(18)(8,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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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工具(续)
(b)
财务风险管理目标及政策(续)
(iv)
流动资金风险
本集团的目标为透过运用内部资金使资金在持续性与灵活性之间取得平衡,以满足其营运资金需求。
本集团藉考虑金融负债及金融资产(例如贸易应收款项)的到期日以及预计营运产生的现金流量来监
察其资金短缺的风险。
由于本集团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的流动负债净额为约12,406,000港元,故本集团面临流动资
金风险。本集团的流动自己主要取决于未来可用资金以及本集团履行其到期财务责任的能力。详情
载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3.1。
下表载列本集团之金融负债余下合约到期情况之详情。下表乃根据本集团于可被要求还款之最早日
期之金融负债之未贴现金流量编制。其他非衍生性金融负债的到期日根据协定还款日期决定。
下表包括利息及本金现金流量。
加权平均利率
按要求或
一年内
至
年
至
年
未贴现
现金流量合计
于二零二五年
三月三十一日之
总账面值
%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二零二五年
非衍生金融负债
贸易应付款项
–7,303–7,3037,303
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
–7,280–7,2807,280
股东贷款
–1,087–1,0871,087
其他借款
2%3,641–3,6413,613
租赁负债
3.98% – 6.39%4,2514,6832939,2278,655
23,5624,68329328,53827,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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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工具(续)
(b)
财务风险管理目标及政策(续)
(iv)
流动资金风险(续)
加权平均利率
按要求或
一年内
未贴现
现金流量合计
于二零二四年
三月三十一日之
总账面值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二零二四年
非衍生金融负债
贸易应付款项–17,53317,53317,533
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5,3655,3655,365
股东贷款–1,0871,0871,087
租赁负债8.18%至9.20%378378371
24,36324,36324,356
(c)
金融工具之公平值计量
董事认为,计入综合财务报表的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账面值与其公平值相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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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财务状况表及储备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
千港元千港元
非流动资产
于附属公司之投资
使用权资产
1,001230
1,022251
流动资产
预付款、按金及其他应收款项
应收附属公司款项
11,5388,850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6845,360
12,50614,598
流动负债
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
租赁负债
股东贷款
应付附属公司款项
19,39712,551
21,42314,449
流动(负债)资产净值
(8,917)149
资产总额减流动负债
(7,895)400
非流动负债
租赁负债
347–
(负债)资产净值
(8,242)400
资本及储备
股本
26,13026,130
储备
(34,372)(25,730)
(亏绌)权益总额
(8,242)400
本公司之财务状况表乃经董事会于二零二五年六月二十七日批准及授权刊发,并由下列董事代表签署:
文颕怡女士刘令德先生
董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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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财务状况表及储备(续)
本公司储备之变动
股份溢价购股权储备累计亏损总计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于二零二三年四月一日297,5171,954(313,398)(13,927)
年内亏损及全面开支总额–(11,803)(11,803)
于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
297,5171,954(325,201)(25,730)
年内亏损及全面开支总额
–(8,642)(8,642)
购股权失效
–(1,954)1,954–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297,517–(331,889)(34,372)
附注:
可供分派储备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本公司按开曼群岛公司法(二零三年修订)计算的可用于现金分派及╱或实物分派的储备为零(二
零二四年:无),当中包括股份溢价约297,517,000港元(二零二四年:约297,517,000港元)及累计亏损之亏绌余额约
331,889,000港元(二零二四年:约325,201,000港元)。
39.
主要非现金交易
于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本集团就使用办公室、IP主题体验中心及游乐场订立新租赁协议。于租赁
开始时,本集团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分别约10,674,000港元及约10,674,000港元。
40.
出售一间附属公司
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二十七日,本公司向个别第三方出售御之家51%股本权益,总代价为人民币10,000元。
(i)
应收代价
千港元
以现金支付之应收代价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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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出售一间附属公司(续)
(i)
失去控制权之资产及负债之分析
千港元
贸易应收款项13
预付款及其他应收款项652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39
其他应付款项及应计费用(681)
应付税项(1)
已出售资产净值22
(i)
出售附属公司之亏损
千港元
以现金支付之应收代价11
已出售资产净值(22)
非控股权益11
出售一间附属公司之亏损–
(iv)
出售附属公司之现金流出净额
千港元
所出售之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结余(39)
41.
退休福利计划
本集团为所有合资格香港雇员设立强积金计划。该等计划的资产与本集团的资产分开持有,并由信托人以基金托
管。根据计划,雇主及雇员均须按雇员相关收入的5%向计划供款,惟每月相关收入的上限为30,000港元。本集团按
相关工资成本的5%向强积金计划作出供款,每月上限为1,500港元(二零二四年:1,500港元),雇员的供款比率亦
相同。
本集团于中国附属公司之员工乃中国政府管理之国家管理退休福利计划的成员。附属公司须就薪金成本之若干百
分比向退休福利计划作出供款。本集团就退休福利计划的唯一责任为根据该计划规定作出供款。
于损益中确认的总开支约930,000港元(二零二四年:约815,000港元)指本集团按计划规则规定的比率向该等计划
已付或应付的供款。于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并无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止
年度的应付供款并无向该等计划支付。
于二零二五年及二零二四年三月三十一日,本集团并无已没收供款可用于削减其于未来数年向退休福利计划作出
的供款。
财务概要
截至二零二五年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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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集团过去五个财政年度之业绩及资产与负债概要(摘录自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及章程)载列如下:
业绩
截至三月三十一日止年度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二零二年二零二一年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收益
100,04488,17790,99247,9397,175
年度本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
(21,276)(187)(1,026)(4,972)(8,152)
股息
–
资产及负债
于三月三十一日
二零二五年二零二四年二零二三年二零二年二零二一年
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千港元
资产总额
44,90466,19540,97551,56933,263
负债总额
(47,215)(46,823)(21,697)(30,990)(17,161)
(亏绌)权益总额
(2,311)19,37219,27820,57916,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