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326 同景新能源 公告及通告:建议修订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的内容概不
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亦不发表任何声明,并明确表示概不就因本公告全
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TK NEW ENERGY
Tonking New Energy Group Holdings Limited
同景新能源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股份代号:8326)
建议修订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
本公告乃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联交所」)GEM 证券上市规则(「GEM
上市规则」)第17.50(1) 条而作出,内容有关建议修订本公司之经修订及重列的
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章程大纲及细则」)。
同景新能源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会(「董事会」)建议对章
程大纲及细则作出修订。GEM上市规则的修订涉及(i)扩大无纸化上市制度;(i)
以混合或电子形式举行股东大会及并于会上投票;及(i)持有及使用库存股份。
因此,董事会建议修订章程大纲及细则,以(i) 确保章程大纲及细则符合GEM上
市规则及开曼群岛适用法例的最新规定;及(i) 对章程大纲及细则作出若干内
务修订。
修订章程大纲及细则须待本公司股东(「股东」)于本公司将于二零二五年九月
十九日(星期五)举行的应届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上以特别决议案方
式批准后,方可作实。
* 仅供识别
本公司将于股东周年大会上提呈特别决议案,以供股东考虑及酌情批准修订
章程大纲及细则。一份载有(其中包括)建议修订章程大纲及细则、建议采纳新
章程大纲及细则之详情及召开股东周年大会通告的通函将于实际可行情况下
尽快寄发予股东。
承董事会命
同景新能源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董事会主席及行政总裁
吴建农先生
香港,二零二五年七月二十一日
于本公告日期,执行董事为吴建农先生、沈孟红女士及徐水升先生;及独立非
执行董事为王肖雄女士、周元先生及沈福鑫先生。
本公告载有根据GEM上市规则规定须提供有关本公司资料的详情,董事就本
公告共同及个别承担全部责任。董事在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确认,就彼等所知
及所信,本公告所载的资料在各重大方面乃准确完整,无误导或欺诈成份,且
概无遗漏任何其他事宜致使本公告所载任何陈述或本公告产生误导。
本公告将自刊发日期起最少一连七日载于联交所网站(w.hkexnews.hk)之「最
新上市公司公告」网页,且亦将于本公司网站(w.tonkingroup.com.hk)刊载。